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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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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1)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2)

整体来说,这部电影比我预期中要好点儿。

三叔重新规划了一个故事,从头看到尾,从小哥和吴邪的背景出发到下墓倒斗最后成功拯救世界(?),整个故事也算是完整,说下斗真下斗,情节紧凑,只是在各个篇幅上的分配似乎有些不当,个别情节连接显得快而生硬,而某些铺垫又是放慢节奏的冗长,拼凑得有点乱。

特效有好有坏,倒也过得去,我个人觉得还行,没有那么令人失望,看到不少评论说比九层妖塔还差的,我不敢苟同。道具设置特地提出来说一句,有些地方粗糙了些,但也有出彩的,尤其傀戏那一段的机关设置印象深刻。

备受争议的`演员这块。王景春老戏骨,只是一开始被植入广告带得有些尴尬。或许因为剧本原因戏份过少,形象并不丰满。

马思纯的阿宁演绎得不错,带点儿狠辣,大部分的打戏看得出下过不少功夫,眼神动作都挺好。只是她这个角色的中英文双语切换让我有点懵逼?

井柏然出演的张起灵,大约也是打戏担当,打戏确实不错,必定放了不少心思,但可能过分冗长。兴许是为了塑造小哥沉默寡言又可靠的人物形象,用了不少篇幅特写。后来小哥张嘴大笑我也是懵逼的,和书中的人物设定有些偏离,但因为是吴邪的回忆,他眼中的小哥是会这样笑的?整体中规中矩,只是这版张起灵还是缺了点什么。造型这块就不多评价,整部戏关于服饰也有些bug,若定位为粉丝电影也能不予深究了。

最后是鹿晗出演的吴邪。吴邪是整个故事的主要人物,以他为中心推开。一开始知道鹿晗演吴邪我还是有点不安的,感觉他离这个角色还差点儿。但看完发现竟然还不错,有出戏的地方也有出彩的地方,中年版的吴邪声线还是太年轻,但青年版的那份无邪演绎得不错,而且是带有灵性的,甫一出场就将气氛带得鲜活灵动,时不时来点儿金句,几乎承包了这部电影的笑点,整体也符合那句“本是无邪带点真”。鹿晗的演技虽仍青涩,但他的眼神很有戏,耿直、率真还有碰上危险时候的恐惧、不安等等都表现得挺好,口条也不错,相较之前两部电影更加自然。

最后我需要吐槽。强行卖f看得我尴尬无比,阿宁正反派转换得过于迅猛,接近结尾处吴邪成功救上小哥后两人发出了只有他们懂的笑声?裘德考这个boss策划了大半辈子的阴谋因为“be a hero”而彻底反转也是进展得太快了吧,以及吴三省和胖子等人的戏份删减过多造成人物形象不丰满。

不过结局的设置我还蛮喜欢的,三叔大概真的想表达些什么,戏里隐藏的点是有的,需要仔细品味。

总结一下,还是可以一看。

不是很懂为什么这么多一星..三星半感觉还是有的,再加半星给吴邪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3)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4)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5)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6)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

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7)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平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平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8)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读《盗墓笔记》400字。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9)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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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系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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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搜过有参考价值的作品读后感呢?在作品这本书当中对于情节的描述相信感动了很多人回顾经典的书籍之后,选择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是十分明智的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盗墓笔记》的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1

内容简介:神秘莫测的上古神墓、海底船墓、天宫雪墓。传说中的血尸、粽子、海猴子现身千年古墓。盗墓世家传人与摸金校尉诡异奇骇的大斗法。南北各派盗墓术语秘技大揭密。首度展现深入海底神秘船葬古墓的盗墓小说。当前盗墓小说狂潮的始作俑者之一。五十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古墓中竟然有着这么多诡异的事物:七星疑棺、青眼狐尸、九头蛇柏……这神秘的墓主人到底是谁,他们到底能不能找到真正的棺椁?为什么墓中还有那么多谜团无法破解?后来发现的海底诡异船墓、秦岭上的万年神木以及崇山峻岭中的天宫雪墓与这座古墓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它们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千古之谜? 够胆量就看《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读书族的网友:精彩绝伦,要说《鬼吹灯》是盗墓小说的开山鼻祖的话,《盗墓笔记》就是后起之秀,而且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觉,《盗墓笔记1》里面的场景恢弘、情节紧扣、神秘,人物角色性格刻画深刻,引人入胜,一看就让人不能自拔,而且作者对各种的盗墓术语非常精准,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小说。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这几日,《盗墓笔记》一直是我的睡前故事书。我大大地找到了很想当年看福尔摩斯时的感觉,就是那种放不下书的情愫——本想看完这点就睡,然后往往在这点完了之后发现故事情节太跌宕连绵啊,不看完估计会影响睡眠质量(比如某天就睡魇了),于是就又多了一些点,以至于好几次都是直到那部完了,或者当时手机里存的所有都看完才放下,然后准备开始......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2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3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4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读《盗墓笔记》400字。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5

偶然在看小说的过程中看到有许多网友提到盗墓笔记,于是带着好奇去看《盗墓笔记》。这一看觉得实在是精彩之极,连带着把南派三叔的,黄河鬼棺,大漠苍狼都看完了。不过最后觉得还是盗墓笔记最好看。

这种消遣性的小说,之前最爱看古龙和金庸写的,有一次看了一套藏地密码,感觉也非常不错。再有就是这一套盗墓笔记了。

情节上是没的说了。但故事结构上与古龙有的比还不够严谨。有时一个故事结束了,感觉上还不象古龙的书那样有那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可能毕竟是一些神秘事件,无法有让人们信服的解释吧。不过没妨碍到阅读的乐趣。所以又开始有选择的读第二遍。

虽然明知道是虚构的,但还是随着他紧张,害怕,怀疑,激动,甚至恐怖,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但是隐隐约约又有些历史的影子或世界发生的神秘事件。

以前说到盗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坟,我都没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个故事接一个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到现在也没有大结局。害得我总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呀,那个闷油瓶就二十年没有变样,那个二十年前组织盗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谁呀,书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录像带的我到底是谁?那个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许多的悬念。

闷油瓶这个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强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终极,他的身份也是个谜。

书中的那个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个朋友,感觉是那么熟悉而亲近。

头四个故事我都看了两遍。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恐怖的。毕竟我们小的时候还是比较相信有鬼。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还有就是那个玉俑,也就是古时候人们死后对尸体的保存。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见了阳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颜珠的,有吞水银的,这里是讲穿了一套玉衣,千年来尸体还是湿的,但一脱了玉衣马上就坏了。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给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盗墓了。不过有些历史只怕真的只能来历史书了。

头两天正好中央10台在讲百慕大三角,又想起盗墓笔记的第二个故事,讲到船神秘失踪,而过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现。倒与电视讲的非常相似。看来作者也是非常关注这类事件的。

第三个故事因为没有胖子和闷油瓶,我觉得稍显得沉闷。而且也让我想起一个类似的故事。讲有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现上班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没上班,他觉得挺奇怪,然后进来一个同事的老公,说是坐哪天哪班航班回来的,有件东西要他转交给他老婆。等他走后,这个人在浏览网页时发现那个航班出事了,没一人生还,吓得他一身冷汗。这时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可是他一听,马上吓得要死,原来同事们正在谈论他刚来上班时被楼上的花盆砸死的事。他才明白自己是死了。这类的故事有时我有点信。盗墓笔记里的第三个故事更是神奇,有这么个地方,能让人实现自己的愿望。能产生物化。比如你能复制出来一个你自己,只不过有点副作用,即这种能力会慢慢减弱,而且记忆也会慢慢减退。

这个故事里讲到某朝代时国库空虚,有军队的主要任务便是盗墓,看来这也是真实存在的。想想孙殿英盗慈喜墓,还有号称能借鬼兵的鲁王可能真的就是做这个的。

总之,《盗墓笔记》虽然是部小说,但我却在其中学会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真诚感谢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6

自我追寻——《盗墓笔记》读后感1000字: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盗墓途中,无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无邪称作“闷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的“老闷血宝”。他总能在队友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

《盗墓》中老九门裘德考,张家和他组织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相互利用猜忌,各种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无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他们或许找到了更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等等。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寻。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读后感·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到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而他却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人,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小哥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都说张家强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淡然,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盗墓笔记》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爱,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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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8

铁三角――读《盗墓笔记》有感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9

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

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我原认为看在线的剧透,看完之后心里会@#¥%&*!!,但真正看完后却觉得非凡平静。也是平静。没什么可令多想的心里感受了。看完第1季时心中一堆坑,一堆疑问,提前看那些了解贴却越绕越糊涂,以前看完小说几天不能平复的心情,看完了之后,却都没有了。疑问还在,但是看了结局就觉得都不紧要的心里感受了。有坑也好,没坑也好,也是1个故事完结了。那些疑问那些坑,随着它的完结就都不紧要了。无论怎样,日常继续了。

关于铁三角

瓶子是本来就似乎活在日常之外的人,他永远和这个社会脱着节,他仅有在墓穴里是神通常的存在,若让他真正日常在这个社会中,恐怕他真的是九级伤残人士,完整不能自我活下去。他的一生都只是活在家族命运之中,大概仅有无邪和胖子是他与这个社会唯一的联系。实际一开始看剧透的时间,我一向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人。但是现时看完,却完整没有这种心里感受。青铜门,十年,又或是一生,又或是仅有几年,实际想想,这大概对是他长期奔波流离千难万险的唯一的宁静的归宿。他那样1个活了这么久的人,却一向都在不停地奔波,也许这十年反而可令给他从不曾拥有的宁静。所以,看完结局,我觉得瓶子的结局反而是可令接受的。当然,那里的“结局”只是指这一段的落幕。

瓶子给我的心里感受,一生也是无力的。我觉得,他是1个看开了的人,或者也许该说是麻木的人吧。他看多了生死,涉及了太多的阴谋计策,看透了好多人心,所以他一切都看淡了。他的方向简便而明确,其它人再多的事都与他无关。至始至终他只是为了自我的目的而行动。他不是个坏人,他会尽全力去救人,但就像无邪说的,瓶子只救那些想活的人。不想活的人,哪怕是无邪——这个他这么久以来唯一的朋友(胖子对不起),只要无邪不想活,他也不会拦着。这一点与无邪是天壤之别,对比无邪猜想(仅仅是猜想)瓶子最后那一番话的意思认为瓶子要寻死之后的“千里追寻”,对比无邪无数次被告知里面的人是自我进去愿意死的让他别跟来却还是不停地去救人,瓶子是真的放下了的人。也许对于他这种人来说,人生也不是紧要的,其他人的或自我的。他只是要守护这家族的秘密。对于无邪来说,最后三叔四周房子的一场大火,让所有一切都划上了句号。但是对于瓶子来说,这一切都与他无关。或者说这一切只是他沿路的风景,他看了,历程了,尤甚驻足了,但最后的目的都仅有自身存在的好处——背负家族的命运而已,他只是为此而前进。

所以我说我并不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正因我觉得他不是无邪或者胖子,从他涉及到这个故事的时间开始,他已经看清了一切,仅有1个方向,没有剩余的心情在里面。假如说悲,是像胖子那样痛彻心扉的伤痛,或是像无邪那样无法摆脱的自责与往昔不复的无奈,那么他是完整的云淡风轻。

瓶子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对无邪说的那一番话,他说他是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这一番话,确实让人痛心。所以我说瓶子是个“没有心情的人”是从他“涉及这个故事开始”,在这之前,瓶子不是没有感情,只是迷茫过、无奈过后,最后无力去挣扎了。最后的最后,他宁静地、从容地走向青铜门去度过那十年,或许也只是为了自我的一种休息。

最后瓶子去找无邪离别,这是让我感到非凡非凡暖和的画面。瓶子从来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在乎,但是无邪对他的这份感情他了解,他也在乎这来之不易的朋友。他为了救无邪而从三十米的高空跳下,但不拦住无邪寻死。最后无邪放弃了拦他,他告诉无邪假如愿意,可令10年后来替他。他们俩这一切的表现,总让我想起“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字句。PRO医师说瓶子怎么会让无邪来替他守,他务必是骗无邪好好回去日常的。实际我觉得,骗是有可能的,真的让无邪替他也是有可能的。他们这一份友情,是互相抛弃生死都不顾的。我可认为对方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坚信对方可认为我不计生死,也是那样。又或许就应叫他俩为知己。

至于是谁替谁守的异常,好多人说就应是无邪守,瓶子为了无邪去守。实际这一点我不是很同意。在我看来,这份职责说到底,是瓶子他们张家的责任。要说“就应”,那还是“就应”是瓶子。究竟这和人家老九门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吧,和张大佛爷也许有点关系,也许该说是老八门)。瓶子当年看到自我无力撑起这一重责,去找老九门,也是请人家“帮忙”。人家答应了,是仗义相助,帮助张家,得感激,但是人家毁约了,也不等于也是害你,只是没帮这个忙而已。再说老九门这些年来这么多风雨,三方势力的博弈,社会地位的动荡,说自顾不暇也都能理解,人家却有难处。这些是非,天真无邪想不透,认死理觉得既然答应了,就“就应”是自我去守青铜门。但瓶子,肯定是看得清也想得透的。所以瓶子最后没人依靠,他也不去追究什么老九门的毁约,也没有再去催促刚结束混乱(或者说才开始的)新九门,还是自我撑起了这个职责。最后对于无邪,他的那番话,纯粹还是作为上方所说的“知己”之约。只是把实情都告诉了无邪。无邪若不来,他也不怪。

关于胖子,我的心里感受和三叔一样,是这三人里面做丈夫最靠谱的1个,这一点相异于三叔是从性格了解的。我是纯粹站在伴侣的角度上说:天真同学那样动不动为了闷油瓶不用自由不用命的人肯定靠不住,闷油瓶在这要素基本上自动省略无异议吧(嫁给他比养几个儿子还烦)。所以实际这俩人在一起也不是仅有腐女觉得靠谱。假设这俩人要和别的女性/男人进入婚姻殿堂,1个动不动失踪,不失踪就失忆,然后上班啊交际啊家务啊什么都不会;1个动不动不用命不用钱不用自由地去找去救,自我身手没那么好却哪儿危险往哪儿钻。他俩的伴侣要是没沼泽母蛇那么粗的神经肯定熬但是去。所以真要谈婚论嫁的话,即使不从腐女的角度来看,他俩也挺靠谱。加上瓶子还有着传宗接代的责任,要找个血统纯的女族人估计和让粽子跳迪斯科的难度差不多,而正好天真身上流着半调子的宝血,在盗墓的世界里,他俩只要去秦岭神树那里运用“物品化”力量再造个人估计也不是多大的难事。解决了张家传宗接代的异常,也少迫害俩女生。所以即使我看秦岭神树篇没看出和主线有什么联系,但是现时想想这点上也很紧要。既然人家1个人都能造个人,俩个人就更没异常了。

但是假如真那样,我上方所说的他俩之中的那份知己之懂,那份共生死的宝贵的兄弟情估计就不会存在了。那样想到觉得很痛心,究竟友情和爱情还是不一样的。男生的“兄弟”女生的“闺蜜”,都不是通常的友情,超越了友情但也不是爱情。但是想想,假如让这俩主角“无后”,或者说去祸害其它女子/男子,本着我佛慈悲的原理我还是愿意他俩在一起。兄弟情什么的没有也就算了。

话扯远了,说回胖子。实际我前面写瓶子心里是很沉重的,这大概也是瓶子这人给我的印象所致。但是跳出瓶子的圈子开始写胖子,我就了解自我的语言活了好多,思维也简单了好多,(想的也不靠谱了好多==)。这大概也是相异的人给我的危害相异吧。但是接下来估计语气又得沉要点了。正因胖子是我觉得三人中最悲剧的人物。

胖子这人,首先是个有本事的人。即使不是像瓶子那样弄几滴血就让千年粽子听话的“神”通常的存在,但是在无邪的对比下也是个能飞天遁地的能人了。即使没宝血,但脂肪厚,在不危害灵敏的状况下,被砍几刀或跌下几米或饿几天,生存能力也是其他人比不上的。并且从各个地方我们也能看出,胖子这人不通常,心眼肯定不和体型一样。尤甚是三人中最细的。在北京混出的响名儿,肯定不是靠和无邪相处时的“贫”混来的。一眼就能看出四周的人不可信与不可靠,察觉出“三叔”即无邪,在假无邪的脸无论如何都找不出破绽时还是坚信“三叔”皮的无邪的那份直觉。对闷油瓶的许多理解和默契。在西王母那儿决定假如再过一天瓶子还不出来就打昏无邪扛出去的决绝。可令说,胖子那样没有盗墓家底背景(现在没有线索显示有)的人在这个年纪(就应和无邪差不多吧……云彩16岁,大云彩一轮也就28岁,再多几年30多岁,即使是老牛吃嫩草,但单看年纪不大)可令那样貌做稳固做大,想想也了解肯定有好几把刷子。

但是盗墓里面基本上有胖子也是简单的,哪怕胖子放个屁惹出大事,也还是惹读者笑出来。更别说胖子平常时候那说相声似的话语,可令说我看盗墓的时间基本上笑出来也是正因他。所以胖子这个人在整个笔记的地位是至关紧要的。不仅仅正因是铁三角,而是正因把整本书的环境弄活了,心里感受的到是几个“活人”在死人墓里做活,气氛再沉重境况再危险,也能让人偶然松口气,没有真的变得死气沉沉。拉近了因盗墓的生僻话语、历史典故、专有名词而带出的距离感。

所以胖子这人我觉得是那样的。他极会看人,和无邪在一起,他不会使心眼,自我想什么也就说什么,不会防着无邪,正因他坚信无邪,也看准了无邪不会害他,给无邪起的外号是无邪最大的本质——天真。他和瓶子在一起,他不对瓶子过度追究,他尊重瓶子的选取,只是陪着瓶子一起出生入死。他会看人,会待人。对他人有手段,有心眼,有假面。对认定的朋友,却用最真的心性去思考,去着想。

所以胖子是个十分“真”的人。也正正因如此,对于云彩,无邪也说他能意识到。但是他还是陷了进去,崩溃了神经。在他身上,有弱点,有缺陷,有优点,有强悍,有真、有假,在整部作品里,胖子是个最真的的成人。

正因他真的,所以他有部分“粗”有部分“俗”,正因他纯真,所以即使对方是个耳目,但却动了真情。是正因他真性情,肠子掉出来都能继续贫嘴的他,历程了一切大难不死的他,却正因相处早些时候的云彩的死而一蹶不振。

所以我说胖子是整部作品里,我觉得最悲剧的1个人。不像小哥的虚无缥缈,胖子是个我们触手可及的人。所以他的悲痛,也最令人痛心。

最后说无邪。实际对于无邪我最后的心里感受很复杂。之前的几部看下来,无邪也是我最中意的人物。正因他很善良。或者在盗墓的世界里就应叫做“天真”。即使对于前一秒的敌人,下一秒落难了他也想相救。他做不出狠、绝的事,也许在盗墓世界里的内部人会觉得他太“软弱”,但是也是那样的他,让我在看前几部时都很安心。这种安心不是情节上的,是心情上的。他的不忍他的天真,反而让我有种安全感。

(这种安全感大概是正因假如这个世界真是存在,当瓶子、胖子、三叔、潘子、小花他们都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至少还能坚信他那样一种心里感受。即使未曾谋面,即使未曾深交,那样的1个人是可令坚信与托付的。对他的喜欢大概也是正因对于现实的一种追求的侧面反映吧。)

所以那样的无邪是可令得到胖子与瓶子的信任的。可令得到许多人的帮助与支持。所以看似最弱的他,却可令作为中心,与各方都有联系,三叔潘子阿宁各种强人都逃但是而他却不死。书中曾说过无邪回顾解家霍家能发展下来都有原因,自我家仔细想想大概也就正因他爷爷“关系好”,不觉哑然。但总体看来,实际人脉,或者说一种吸引人带给帮助、令人放心的体质,比实力更有用。所以无邪即使是个很软的人,但实际是个很强势的兵器。“攻心为上”,大概也是这么个道理。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无邪的脑子还是很好用的。与人交往,他了解怎么让人家说出他想听的话,了解哪个人的软肋是什么。另外可令说是“博贯古今”,了解异常什么的往往带领众人化险为夷。这一点也弥补了他体质的不足。

所以我对无邪是十分十分喜欢的。没看结局之前,我最怕的也是无邪最后变成了三叔那样的人。所以当无邪变成假三叔时,需要狠,需要决绝,那样貌纠结的内心,让我看的很痛楚。我既希望他不用失败,也不希望他真的可令做得到惟妙惟肖。之前无邪每次要去救“敌人”时,我心里都会骂句“傻”,但另外感到暖和。但后来无邪对盘马的精神折磨,他的“聪颖”却让我很担心,担心之后会那样潜移默化地,他流失了为人着想的那份纯真而变得心狠手辣。最后,无邪对于云彩的死,并没有过多的意外与惊奇。我想,若是以前的他,定会觉得,云彩即使是个奸细,但究竟相处下来,那样的死也令人痛心。当然,也许是胖子的悲痛,让他觉得再多悲痛已无必要了吧。最后的无邪,无奈、无力和疲惫,但是当他举起菜刀想要砍手指来威胁二叔时,我还是笑了出来。还好,他还是那么天真。他只是学会了某些辨别,历程了这么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对谁都轻易信任,也许这叫做成长。

最后无邪让瓶子走向了青铜门。没有再拼命去救。这一份理解,或许是他最大的成长。放不下他人轻易的生死,为他人着想的他,最后放开了瓶子,让他去走自我的路。但下1个十年,他认定了自我的责任。成长并不是脱胎换骨,让你看得清周遭,他让你变得坚强,让你更经得起风雪,但无邪改变的外貌下,维系了自我的那份天真。

写到那里写完了。本来想放微博上,没想到写了这么多。想放贴吧,了解现时离盗8已经有部分时日了,估计放进去也没人看。但是看完这部作品还是有话想说,所以就打了出来,放在这万年无人的在线日志上。有人看也好,没人看也罢,就那样放着吧。当作看过盗墓的一点证明。

实际除了对铁三角的感想,对于盗墓好多情形都有自我的猜测,也有部分疑问。看了在线的某些了解贴,有的讲的满靠谱,看完后醍醐灌顶,有的就觉得有部分扯,看的我悦来粤糊涂。按照联系论的观点,万事万物都有联系。也是说,只要你想,从盗墓扯到哈利波特均可令。有部分推测那叫1个繁琐,弄得盗墓里面什么事都不简便,没有多大笔墨的配角,就务必不是配角,是主角之一扮演的。各种人物,都有内情,都有背景。实际我觉得盗墓是很复杂,但是三叔要构架的是整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里,必然有简便的人物,有复杂的人物。这也是主次之分。每一个人都弄得复杂的要命,各种人都有深层深深层,那么这整个世界就很假了。10个人里有1个天才,人家才叫他天才。筛选下镜头缩小,5个人里3个天才,也能接受。可1个世界,二十个人里二十个天才,除了天才没别的,那样整个架构就过度紧密和狭小了。我个人的心里感受,到后来三叔把复杂的都挑明了,没挑明的差不多再推测深入点也有个想法。留下一两个没弄的,留给读者思考,串一串也差不多,几个版本自我选取。还有几个坑,结局没写死,开放着,就看你想怎么补了。大概就那样。有的解密呢,说的就有点太复杂了,挑明了的秘密和没挑明的比是1:10,从而各种猜测各种放大镜。真是那样的话,我觉得差不多可令重来写部小说了。当然按照这比例,就算不埋坑只填坑,估计也要再出4部。假如把主角人物名字改了,外形改了,地点啊时间啊改一改,那差不多也是另外一部作品了。假如真是那样,那我希望这部作品能别那么隐晦了,到最后看本小说死的脑细胞比高考都多。脑补不能的觉得亚历山大。

读后感盗墓笔记通用


作品读后感真的可以戳到人们的内心吗?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里面情节总是扣人心弦,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经过搜索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呈现“读后感盗墓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1

偶然在看小说的过程中看到有许多网友提到盗墓笔记,于是带着好奇去看《盗墓笔记》。这一看觉得实在是精彩之极,连带着把南派三叔的,黄河鬼棺,大漠苍狼都看完了。不过最后觉得还是盗墓笔记最好看。

这种消遣性的小说,之前最爱看古龙和金庸写的,有一次看了一套藏地密码,感觉也非常不错。再有就是这一套盗墓笔记了。

情节上是没的说了。但故事结构上与古龙有的比还不够严谨。有时一个故事结束了,感觉上还不象古龙的书那样有那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可能毕竟是一些神秘事件,无法有让人们信服的解释吧。不过没妨碍到阅读的乐趣。所以又开始有选择的读第二遍。

虽然明知道是虚构的,但还是随着他紧张,害怕,怀疑,激动,甚至恐怖,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但是隐隐约约又有些历史的影子或世界发生的神秘事件。

以前说到盗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坟,我都没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个故事接一个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到现在也没有大结局。害得我总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呀,那个闷油瓶就二十年没有变样,那个二十年前组织盗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谁呀,书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录像带的我到底是谁?那个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许多的悬念。

闷油瓶这个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强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终极,他的身份也是个谜。

书中的那个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个朋友,感觉是那么熟悉而亲近。

头四个故事我都看了两遍。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恐怖的。毕竟我们小的时候还是比较相信有鬼。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还有就是那个玉俑,也就是古时候人们死后对尸体的保存。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见了阳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颜珠的,有吞水银的,这里是讲穿了一套玉衣,千年来尸体还是湿的,但一脱了玉衣马上就坏了。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给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盗墓了。不过有些历史只怕真的只能来历史书了。

头两天正好中央10台在讲百慕大三角,又想起盗墓笔记的第二个故事,讲到船神秘失踪,而过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现。倒与电视讲的非常相似。看来作者也是非常关注这类事件的。

第三个故事因为没有胖子和闷油瓶,我觉得稍显得沉闷。而且也让我想起一个类似的故事。讲有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现上班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没上班,他觉得挺奇怪,然后进来一个同事的老公,说是坐哪天哪班航班回来的,有件东西要他转交给他老婆。等他走后,这个人在浏览网页时发现那个航班出事了,没一人生还,吓得他一身冷汗。这时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可是他一听,马上吓得要死,原来同事们正在谈论他刚来上班时被楼上的花盆砸死的事。他才明白自己是死了。这类的故事有时我有点信。盗墓笔记里的第三个故事更是神奇,有这么个地方,能让人实现自己的愿望。能产生物化。比如你能复制出来一个你自己,只不过有点副作用,即这种能力会慢慢减弱,而且记忆也会慢慢减退。

这个故事里讲到某朝代时国库空虚,有军队的主要任务便是盗墓,看来这也是真实存在的。想想孙殿英盗慈喜墓,还有号称能借鬼兵的鲁王可能真的就是做这个的。

总之,《盗墓笔记》虽然是部小说,但我却在其中学会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真诚感谢作者南派三叔。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2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3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4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5

初中的时候到手机店花钱下了一些小说,其中就有《盗墓笔记》,但是不是完整版的。以前不像现在这么方便,想看什么小说都可以在手机上搜,那个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现在这么普及。所以看完手机上下载的,我的线索就断了,隔了几年又给我找到了后续版本,但还是不完整的,因为不知道什么原因作者没有更新了,线索再次断了。不管时间隔了多长,我还是想知道结局,我还是想知道接下来吴邪他们会经历什么。又隔了几年吧,不知道从哪里看见这本小说完结的消息,这个时候我有了智能手机,我有了搜索渠道。所以我不困难的找到了资源,虽然隔了好多年,但是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津津有味。看完之后我感觉好失落,怎么就完了呢?我还有好多好多的疑问呢!

md,感觉就像是在寻找一本被分散的绝世神功。因为偶然的机会练了绝世神功的残篇,然后为了成为武林上一等一的高手,一统江湖,我一直苦苦追寻着后续功法。最后终于给我练成了,哈哈哈[憨笑][憨笑][憨笑]

看这个封面,莫名其妙就会想到格尔木疗养院。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6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读《盗墓笔记》400字。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7

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

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我原认为看在线的剧透,看完之后心里会@#¥%&*!!,但真正看完后却觉得非凡平静。也是平静。没什么可令多想的心里感受了。看完第1季时心中一堆坑,一堆疑问,提前看那些了解贴却越绕越糊涂,以前看完小说几天不能平复的心情,看完了之后,却都没有了。疑问还在,但是看了结局就觉得都不紧要的心里感受了。有坑也好,没坑也好,也是1个故事完结了。那些疑问那些坑,随着它的完结就都不紧要了。无论怎样,日常继续了。

关于铁三角

瓶子是本来就似乎活在日常之外的人,他永远和这个社会脱着节,他仅有在墓穴里是神通常的存在,若让他真正日常在这个社会中,恐怕他真的是九级伤残人士,完整不能自我活下去。他的一生都只是活在家族命运之中,大概仅有无邪和胖子是他与这个社会唯一的联系。实际一开始看剧透的时间,我一向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人。但是现时看完,却完整没有这种心里感受。青铜门,十年,又或是一生,又或是仅有几年,实际想想,这大概对是他长期奔波流离千难万险的唯一的宁静的归宿。他那样1个活了这么久的人,却一向都在不停地奔波,也许这十年反而可令给他从不曾拥有的宁静。所以,看完结局,我觉得瓶子的结局反而是可令接受的。当然,那里的“结局”只是指这一段的落幕。

瓶子给我的心里感受,一生也是无力的。我觉得,他是1个看开了的人,或者也许该说是麻木的人吧。他看多了生死,涉及了太多的阴谋计策,看透了好多人心,所以他一切都看淡了。他的方向简便而明确,其它人再多的事都与他无关。至始至终他只是为了自我的目的而行动。他不是个坏人,他会尽全力去救人,但就像无邪说的,瓶子只救那些想活的人。不想活的人,哪怕是无邪——这个他这么久以来唯一的朋友(胖子对不起),只要无邪不想活,他也不会拦着。这一点与无邪是天壤之别,对比无邪猜想(仅仅是猜想)瓶子最后那一番话的意思认为瓶子要寻死之后的“千里追寻”,对比无邪无数次被告知里面的人是自我进去愿意死的让他别跟来却还是不停地去救人,瓶子是真的放下了的人。也许对于他这种人来说,人生也不是紧要的,其他人的或自我的。他只是要守护这家族的秘密。对于无邪来说,最后三叔四周房子的一场大火,让所有一切都划上了句号。但是对于瓶子来说,这一切都与他无关。或者说这一切只是他沿路的风景,他看了,历程了,尤甚驻足了,但最后的目的都仅有自身存在的好处——背负家族的命运而已,他只是为此而前进。

所以我说我并不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正因我觉得他不是无邪或者胖子,从他涉及到这个故事的时间开始,他已经看清了一切,仅有1个方向,没有剩余的心情在里面。假如说悲,是像胖子那样痛彻心扉的伤痛,或是像无邪那样无法摆脱的自责与往昔不复的无奈,那么他是完整的云淡风轻。

瓶子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对无邪说的那一番话,他说他是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这一番话,确实让人痛心。所以我说瓶子是个“没有心情的人”是从他“涉及这个故事开始”,在这之前,瓶子不是没有感情,只是迷茫过、无奈过后,最后无力去挣扎了。最后的最后,他宁静地、从容地走向青铜门去度过那十年,或许也只是为了自我的一种休息。

最后瓶子去找无邪离别,这是让我感到非凡非凡暖和的画面。瓶子从来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在乎,但是无邪对他的这份感情他了解,他也在乎这来之不易的朋友。他为了救无邪而从三十米的高空跳下,但不拦住无邪寻死。最后无邪放弃了拦他,他告诉无邪假如愿意,可令10年后来替他。他们俩这一切的表现,总让我想起“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字句。PRO医师说瓶子怎么会让无邪来替他守,他务必是骗无邪好好回去日常的。实际我觉得,骗是有可能的,真的让无邪替他也是有可能的。他们这一份友情,是互相抛弃生死都不顾的。我可认为对方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坚信对方可认为我不计生死,也是那样。又或许就应叫他俩为知己。

至于是谁替谁守的异常,好多人说就应是无邪守,瓶子为了无邪去守。实际这一点我不是很同意。在我看来,这份职责说到底,是瓶子他们张家的责任。要说“就应”,那还是“就应”是瓶子。究竟这和人家老九门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吧,和张大佛爷也许有点关系,也许该说是老八门)。瓶子当年看到自我无力撑起这一重责,去找老九门,也是请人家“帮忙”。人家答应了,是仗义相助,帮助张家,得感激,但是人家毁约了,也不等于也是害你,只是没帮这个忙而已。再说老九门这些年来这么多风雨,三方势力的博弈,社会地位的动荡,说自顾不暇也都能理解,人家却有难处。这些是非,天真无邪想不透,认死理觉得既然答应了,就“就应”是自我去守青铜门。但瓶子,肯定是看得清也想得透的。所以瓶子最后没人依靠,他也不去追究什么老九门的毁约,也没有再去催促刚结束混乱(或者说才开始的)新九门,还是自我撑起了这个职责。最后对于无邪,他的那番话,纯粹还是作为上方所说的“知己”之约。只是把实情都告诉了无邪。无邪若不来,他也不怪。

关于胖子,我的心里感受和三叔一样,是这三人里面做丈夫最靠谱的1个,这一点相异于三叔是从性格了解的。我是纯粹站在伴侣的角度上说:天真同学那样动不动为了闷油瓶不用自由不用命的人肯定靠不住,闷油瓶在这要素基本上自动省略无异议吧(嫁给他比养几个儿子还烦)。所以实际这俩人在一起也不是仅有腐女觉得靠谱。假设这俩人要和别的女性/男人进入婚姻殿堂,1个动不动失踪,不失踪就失忆,然后上班啊交际啊家务啊什么都不会;1个动不动不用命不用钱不用自由地去找去救,自我身手没那么好却哪儿危险往哪儿钻。他俩的伴侣要是没沼泽母蛇那么粗的神经肯定熬但是去。所以真要谈婚论嫁的话,即使不从腐女的角度来看,他俩也挺靠谱。加上瓶子还有着传宗接代的责任,要找个血统纯的女族人估计和让粽子跳迪斯科的难度差不多,而正好天真身上流着半调子的宝血,在盗墓的世界里,他俩只要去秦岭神树那里运用“物品化”力量再造个人估计也不是多大的难事。解决了张家传宗接代的异常,也少迫害俩女生。所以即使我看秦岭神树篇没看出和主线有什么联系,但是现时想想这点上也很紧要。既然人家1个人都能造个人,俩个人就更没异常了。

但是假如真那样,我上方所说的他俩之中的那份知己之懂,那份共生死的宝贵的兄弟情估计就不会存在了。那样想到觉得很痛心,究竟友情和爱情还是不一样的。男生的“兄弟”女生的“闺蜜”,都不是通常的友情,超越了友情但也不是爱情。但是想想,假如让这俩主角“无后”,或者说去祸害其它女子/男子,本着我佛慈悲的原理我还是愿意他俩在一起。兄弟情什么的没有也就算了。

话扯远了,说回胖子。实际我前面写瓶子心里是很沉重的,这大概也是瓶子这人给我的印象所致。但是跳出瓶子的圈子开始写胖子,我就了解自我的语言活了好多,思维也简单了好多,(想的也不靠谱了好多==)。这大概也是相异的人给我的危害相异吧。但是接下来估计语气又得沉要点了。正因胖子是我觉得三人中最悲剧的人物。

胖子这人,首先是个有本事的人。即使不是像瓶子那样弄几滴血就让千年粽子听话的“神”通常的存在,但是在无邪的对比下也是个能飞天遁地的能人了。即使没宝血,但脂肪厚,在不危害灵敏的状况下,被砍几刀或跌下几米或饿几天,生存能力也是其他人比不上的。并且从各个地方我们也能看出,胖子这人不通常,心眼肯定不和体型一样。尤甚是三人中最细的。在北京混出的响名儿,肯定不是靠和无邪相处时的“贫”混来的。一眼就能看出四周的人不可信与不可靠,察觉出“三叔”即无邪,在假无邪的脸无论如何都找不出破绽时还是坚信“三叔”皮的无邪的那份直觉。对闷油瓶的许多理解和默契。在西王母那儿决定假如再过一天瓶子还不出来就打昏无邪扛出去的决绝。可令说,胖子那样没有盗墓家底背景(现在没有线索显示有)的人在这个年纪(就应和无邪差不多吧……云彩16岁,大云彩一轮也就28岁,再多几年30多岁,即使是老牛吃嫩草,但单看年纪不大)可令那样貌做稳固做大,想想也了解肯定有好几把刷子。

但是盗墓里面基本上有胖子也是简单的,哪怕胖子放个屁惹出大事,也还是惹读者笑出来。更别说胖子平常时候那说相声似的话语,可令说我看盗墓的时间基本上笑出来也是正因他。所以胖子这个人在整个笔记的地位是至关紧要的。不仅仅正因是铁三角,而是正因把整本书的环境弄活了,心里感受的到是几个“活人”在死人墓里做活,气氛再沉重境况再危险,也能让人偶然松口气,没有真的变得死气沉沉。拉近了因盗墓的生僻话语、历史典故、专有名词而带出的距离感。

所以胖子这人我觉得是那样的。他极会看人,和无邪在一起,他不会使心眼,自我想什么也就说什么,不会防着无邪,正因他坚信无邪,也看准了无邪不会害他,给无邪起的外号是无邪最大的本质——天真。他和瓶子在一起,他不对瓶子过度追究,他尊重瓶子的选取,只是陪着瓶子一起出生入死。他会看人,会待人。对他人有手段,有心眼,有假面。对认定的朋友,却用最真的心性去思考,去着想。

所以胖子是个十分“真”的人。也正正因如此,对于云彩,无邪也说他能意识到。但是他还是陷了进去,崩溃了神经。在他身上,有弱点,有缺陷,有优点,有强悍,有真、有假,在整部作品里,胖子是个最真的的成人。

正因他真的,所以他有部分“粗”有部分“俗”,正因他纯真,所以即使对方是个耳目,但却动了真情。是正因他真性情,肠子掉出来都能继续贫嘴的他,历程了一切大难不死的他,却正因相处早些时候的云彩的死而一蹶不振。

所以我说胖子是整部作品里,我觉得最悲剧的1个人。不像小哥的虚无缥缈,胖子是个我们触手可及的人。所以他的悲痛,也最令人痛心。

最后说无邪。实际对于无邪我最后的心里感受很复杂。之前的几部看下来,无邪也是我最中意的人物。正因他很善良。或者在盗墓的世界里就应叫做“天真”。即使对于前一秒的敌人,下一秒落难了他也想相救。他做不出狠、绝的事,也许在盗墓世界里的内部人会觉得他太“软弱”,但是也是那样的他,让我在看前几部时都很安心。这种安心不是情节上的,是心情上的。他的不忍他的天真,反而让我有种安全感。

(这种安全感大概是正因假如这个世界真是存在,当瓶子、胖子、三叔、潘子、小花他们都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至少还能坚信他那样一种心里感受。即使未曾谋面,即使未曾深交,那样的1个人是可令坚信与托付的。对他的喜欢大概也是正因对于现实的一种追求的侧面反映吧。)

所以那样的无邪是可令得到胖子与瓶子的信任的。可令得到许多人的帮助与支持。所以看似最弱的他,却可令作为中心,与各方都有联系,三叔潘子阿宁各种强人都逃但是而他却不死。书中曾说过无邪回顾解家霍家能发展下来都有原因,自我家仔细想想大概也就正因他爷爷“关系好”,不觉哑然。但总体看来,实际人脉,或者说一种吸引人带给帮助、令人放心的体质,比实力更有用。所以无邪即使是个很软的人,但实际是个很强势的兵器。“攻心为上”,大概也是这么个道理。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无邪的脑子还是很好用的。与人交往,他了解怎么让人家说出他想听的话,了解哪个人的软肋是什么。另外可令说是“博贯古今”,了解异常什么的往往带领众人化险为夷。这一点也弥补了他体质的不足。

所以我对无邪是十分十分喜欢的。没看结局之前,我最怕的也是无邪最后变成了三叔那样的人。所以当无邪变成假三叔时,需要狠,需要决绝,那样貌纠结的内心,让我看的很痛楚。我既希望他不用失败,也不希望他真的可令做得到惟妙惟肖。之前无邪每次要去救“敌人”时,我心里都会骂句“傻”,但另外感到暖和。但后来无邪对盘马的精神折磨,他的“聪颖”却让我很担心,担心之后会那样潜移默化地,他流失了为人着想的那份纯真而变得心狠手辣。最后,无邪对于云彩的死,并没有过多的意外与惊奇。我想,若是以前的他,定会觉得,云彩即使是个奸细,但究竟相处下来,那样的死也令人痛心。当然,也许是胖子的悲痛,让他觉得再多悲痛已无必要了吧。最后的无邪,无奈、无力和疲惫,但是当他举起菜刀想要砍手指来威胁二叔时,我还是笑了出来。还好,他还是那么天真。他只是学会了某些辨别,历程了这么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对谁都轻易信任,也许这叫做成长。

最后无邪让瓶子走向了青铜门。没有再拼命去救。这一份理解,或许是他最大的成长。放不下他人轻易的生死,为他人着想的他,最后放开了瓶子,让他去走自我的路。但下1个十年,他认定了自我的责任。成长并不是脱胎换骨,让你看得清周遭,他让你变得坚强,让你更经得起风雪,但无邪改变的外貌下,维系了自我的那份天真。

写到那里写完了。本来想放微博上,没想到写了这么多。想放贴吧,了解现时离盗8已经有部分时日了,估计放进去也没人看。但是看完这部作品还是有话想说,所以就打了出来,放在这万年无人的在线日志上。有人看也好,没人看也罢,就那样放着吧。当作看过盗墓的一点证明。

实际除了对铁三角的感想,对于盗墓好多情形都有自我的猜测,也有部分疑问。看了在线的某些了解贴,有的讲的满靠谱,看完后醍醐灌顶,有的就觉得有部分扯,看的我悦来粤糊涂。按照联系论的观点,万事万物都有联系。也是说,只要你想,从盗墓扯到哈利波特均可令。有部分推测那叫1个繁琐,弄得盗墓里面什么事都不简便,没有多大笔墨的配角,就务必不是配角,是主角之一扮演的。各种人物,都有内情,都有背景。实际我觉得盗墓是很复杂,但是三叔要构架的是整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里,必然有简便的人物,有复杂的人物。这也是主次之分。每一个人都弄得复杂的要命,各种人都有深层深深层,那么这整个世界就很假了。10个人里有1个天才,人家才叫他天才。筛选下镜头缩小,5个人里3个天才,也能接受。可1个世界,二十个人里二十个天才,除了天才没别的,那样整个架构就过度紧密和狭小了。我个人的心里感受,到后来三叔把复杂的都挑明了,没挑明的差不多再推测深入点也有个想法。留下一两个没弄的,留给读者思考,串一串也差不多,几个版本自我选取。还有几个坑,结局没写死,开放着,就看你想怎么补了。大概就那样。有的解密呢,说的就有点太复杂了,挑明了的秘密和没挑明的比是1:10,从而各种猜测各种放大镜。真是那样的话,我觉得差不多可令重来写部小说了。当然按照这比例,就算不埋坑只填坑,估计也要再出4部。假如把主角人物名字改了,外形改了,地点啊时间啊改一改,那差不多也是另外一部作品了。假如真是那样,那我希望这部作品能别那么隐晦了,到最后看本小说死的脑细胞比高考都多。脑补不能的觉得亚历山大。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8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9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系列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系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1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代替吴邪,只身前往长白山云顶天宫青铜门内,再次沉睡十年。胖子留在巴乃,永远的陪伴已经死去的云彩,而吴邪选择成为吴三省,留在杭州。

盗八的最后一句话是,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是啊,多好,还有一个十年,多忧伤,还要一个十年。即使18年的现在早已是第十三年了,即使817那个属于长白山约定已经过去,又一次踏上前路的他们,在《重启》里,依旧相互扶持着,依旧在为救相互的命而不顾一切。

所谓的未来,和现在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等不到千年雨歇,也不知道三叔去了哪里,弄不清二叔的真正目的。他们再强大,再无畏,或许也终究抵不过那些用千年的时间和思考,造就的阴谋。

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现在的我们,再说出这句话,又去哪里寻所谓天真呢。时间,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的,我们可以否认可以不相信,但在那秒针滴答的瞬间,你已不是过去的你了。人在时间面前终究是渺小的,就像小哥即使见到了终极也终究会遗忘,就算那一朝雨村的雨停下,那一代的张起灵也早已不知是谁人了。

可即便是如此,即便再痛苦再无奈,至少也该挣扎下吧。为了那可能的解脱和自由,为了那墓道里渺茫的光明与温度,为了那一朝惊雷再起,得以以灵魂高悬的闪电,照亮一个人。

于是终极之前,我们问过那句好久不见,见到那千年雨歇。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2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3

十一在舅舅家偶然间见到妹妹的书橱中有一本书《盗墓笔记》,以前有所耳闻,翻了几页,发现与我想象的并不一样,不是一本纯记录性质的笔记,而是一部小说。

相比与普通的笔记,我对于它小说的本质更感兴趣,因为基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知识,单纯的笔记怕是看不懂的,小说就好,有了情节就有了看下去的动力。

全书就以“我”为记录人,几下了所听所见的一系列离奇、恐怖又充满悬疑的故事。围绕着四个古时的墓葬的盗挖而展开,呈现了另一种行业诸多不为人所知的秘密,当然是小说就有虚构。

有几个名词很有趣,倒斗就是指盗墓;土夫子就是盗墓人;粽子说的就是类似僵尸的东西。

还有几样常见的道具,第一当然得是洛阳铲,用来确定地下墓穴的构造,现实生活中洛阳铲之于盗墓,乃至正式考古,地质勘探的作用都是非常之巨大。其效用不在超声波、红外线等现代化高科技的遥感技术之下;黑驴蹄子,用来对付粽子的;武器,防身之用,还有一系列的户外登山工具。

作为短期内狂热的意淫户外发烧友,看着这些算得上世界顶级的装备,不免暗咽口涎,其性能,其价值无一不流窜于膏肓之间。户外登山者之宝,可被这些土夫子就这么利用了,有些可惜,有些浪费。不过这些倒斗的人也的确降旗发挥的淋漓尽致,甚至奇效,好像这些玩意就是为他们而设计的。

四个古墓都绝非平常的墓穴,就连明十三陵、清东西陵都不能比拟的。设计之繁复,构造之精巧,不是当代的一般建筑师能企及的。人而却也都被这几个土夫子盗了,这就是小说,主人公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脉络主线暗含汪藏海一人,上网查了一下,是元末明初的一个建筑大师、风水大师,几座城池,就连紫禁城都是他设计建造的。就这么一个人贯穿与这四个墓藏里,其中还有两个是他所设计的。

墓中多藏有陷阱,暗箭,可这些似乎太过幼稚的东西没有出现在这盗墓笔记中。其替代品往往是一些离奇的生物,从尸鳖到蚰蜒,这有点像星河舰队的巨虫。还有就是叫不上名字的奇异生灵,再有就是例如山海经中才可一见的上古神兽。这些比其所谓的陷阱暗箭多了几分恐惧与震撼。

小说从始至终没有写到这几个墓葬的真实墓主人的身份,这本身就颇具悬疑,或许是对死者的一种敬畏或是盗艺不精,未尝达到墓室的核心地带,再或就是小说的一种写作手法了。

历来盗墓者无不是为了墓藏中的金银财宝、玉石古董而去,这本说的主人公们也不例外,可奇怪的是书中并未描写什么带出来的东西怎么怎么值钱,或许对于一般的宝贝古董他们都不屑一顾,抑或是他们倒的东西都是无价之宝,不可现世。例如一只蛇眉铜鱼,不过拇指般大小,拍卖价高达一千万,可主人公口袋里就有两个,却不显得有什么兴奋。用他们的话说,真正能值钱的撑死两千万,再多都是炒作,有行无市的。真正的宝贝都是无价之宝,就是真的没有价,卖不出价钱的。所谓唐宋之后无宝,也就是了。堂堂明清帝陵的陪葬尚不及汉前的诸侯,更不要说比什么上古神器了。之所以比不了是因为明清以后陪葬就仅有金银珠宝瓷器等东西,一来年代较近,二来金银之物本有市价,涨幅不会很高。例如战国青铜器其命运就不以此类了。可以说全中国2/3的财富还埋在地下,这毫不夸张。虽说小说写得能让人长生不老的玉俑,能让人心想事成的参天青铜树等等都令人难以接受,单从这方面和墓葬的构建上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事实——古人的博大智慧,现如今的不可能或许早在远古都是能够解决的。之所谓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元年的奇迹时代就是说在这1000年中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秦皇陵兵马俑,万里长城,埃及金字塔,空中花园等等等等。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古人的造诣不免自惭形秽,但那确实有时真的,真真切切的摆在眼前,不由得你不相信。就书中的这个汪藏海的心机甚至算计了千年之中无数的人,他的机关构造不知让多少后世人成为其陪葬。小说的学构成分滤去不看,书中提到两处尚未被成功盗挖的陵墓,骊山秦皇陵还有就是武则天和李治合葬的乾陵。想了想我影响中去过的清西陵中的.雍正泰陵也未被盗过。转念一想可能这种无“宝”的皇陵应该不在那些土夫子的考虑范围之内吧。其实我也心存疑虑,怎见得秦皇陵真的就尚未被盗呢?但从理论上想想,如果被盗也就是一个人,两千年的历史中仅有一个人成功盗过,而且盗出的东西至今尚未面世。因为如果有第二个人再进过这个墓穴,肯定会发现盗挖的痕迹,不用说着就肯定大白于天下了。而那个唯一的盗墓者隐两千年而不露一丝痕迹也未免太冤了些。所以我宁愿相信秦皇陵从未被盗挖过。想想也对,历史的传说,现代化的勘测无不指向秦皇陵内机关凶险这一事实。个人,恐怕无人有胆去甘当殉葬吧!

最后就是土夫子了,由衷的敬仰他们。离奇的经历、渊博的知识、强大的技能无一不令人神往。话说一个高深的盗墓者必是一个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地质学家、堪舆学家、建筑工程大师甚至还得是心理学家等等,给他个院士头衔不为过。记得一句主人公的话:“为了获得一点点财宝不惜毁坏一个文物,也就是最低级的盗墓者才做的出来!”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4

每个人每天都会做梦,可是有谁会想到有人会进入你的梦里盗走你的信息,谁又能想到世界上还有盗梦这一职业。其实,有些时候我们回忆很久以前的一些事,会分不清哪些是梦哪些是曾经发生过的事实。《盗梦空间》就是讲述了一个盗梦的故事。这部电影,是同学推荐给看的,看完第一遍,只是大致了解了这个电影讲述了一个什么故事;第二遍看完,还是有一些地方不明白。这次写影评,来来回回又不知道看了多少遍,虽不敢说全都看透了,但也了解得差不多。

杰作、完美、奇迹、不可思议、无与伦比??在几乎一边倒的如潮好评中,《盗梦空间》正向着史诗的方向飞速前行。有人说它是《黑客帝国》后最好的科幻片,有人说它是《少数派报告》和《碟中谍》的综合体,有人说它会重现《黑暗骑士》那夏的辉煌。虽然它被很通俗和多位卖座前辈挂钩。但评论界众口一词它创新、复杂、颠覆,并在同时确立了克里斯托弗·诺兰作为好莱坞最具创意的鬼才之一的地位。技术从来都是好莱坞最强的优势,可对于一开始就奔鸿篇巨制而去的本片来说规模壮观的视觉效果还只算锦上添花而已。真正让观者难以置信的是在动辄叫嚣三部曲的今时今日,还有主流创作团队敢考虑走扑朔迷离不落俗套的路子,能钻研商业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虽有148分钟的片长,全片却并非拖沓冗长自找没趣。超现实的世界在快速剪接和敏捷叙事的辅助下展现得酣畅淋漓。 其次,数字特效在《盗梦空间》的制作中受到了相当高的重视,他们成功地把数字特效渗透到电影从前期到后期的整个流程中。卷曲的巴黎是整部电影的标志性画面之一,这是一个百分百的数字特效。限于自己对这些比较专业的东西不是很了解,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描述暂且写这些。下面我就直接从影片的叙事开始分析: 首先是引人入胜的悬念。影片一开始,导演便用大远景向我们展示了混沌梦境(后来知道的)中的浩瀚的大海、孤寂的沙滩、巍峨的个人城堡??镜头再切到室内(城堡里),紧张的气氛下,那位老人(老年斋藤)和那个主人公(科布)的对话,还有那个看似与剧情毫无关系的金属陀螺??这些都让观众一头雾水,迫切的希望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再之后,镜头又突然切换了:还是那座城堡,还是那个房间,但却是科布和年轻的斋藤对话,旁边还有科布的助手亚瑟,他们在向斋藤解释关于盗梦,关于意念植入的知识,使观众对这个看似熟悉,却又陌生的概念一下子产生兴趣,让人既感到惊奇,又感到疑惑,所以更加迫切的往下看去??而后,(科布的妻子)茉儿出现,俩人的对话以及随后出现的俩人对立关系让人更加疑惑:这俩人到底是情人呢,还是敌人啊? 然后就是“意念植入”任务的进行??之后,等观众基本上把盗梦、意念植入、造梦等概念搞清楚时,又有一个尚未完成的任务横空出世,于是急切的观众们又不得不耐着性子继续跟着导演的镜头看下去??当然,这期间还有对科布梦中世界的探索,人们明白了科布的苦衷,同情科布的同时又无法去帮他,所以就只能往后看科布如何处理他自己的各种问题了?? 可以说,导演在影片剧情的铺展上,不断“出谜语,造悬念”,再“揭谜底,继续出谜语”??这种反反复复的“问答”的出现,让观众心甘情愿的跟着导演的思路往下走,始终充满新鲜感地观看影片------引人入胜的悬念的设置,真的很成功!

其次是变化莫测的“蒙太奇”。 如果说一部影片仅仅有强烈的悬念和让人震撼的大景的话,那么这部影片的魅力就很难表现出来,而变化莫测的“蒙太奇”,就很好地弥补了这份瑕疵。 《盗

梦空间》中,每一层梦境都是相互独立的,每一层梦境都在不同的时间差中发生着不同的故事,而把这一个个不同的梦境,不同故事联系在一起的,就是刺激------声音刺激、重力刺激等等。为了使这种刺激表现得强烈逼真,导演用了蒙太奇的手法。首先是在本片的第一次盗梦行动中:此时科布用的已经是双层梦境了??第二层梦境中,城堡突然开始崩塌,让人吓了一跳----镜头切到第一层梦境:原来是有爆炸??之后整个第二层梦境突然被大水所淹没-----镜头再一切:原来是科布被浸在水里了------被刺激醒了??再后来又是与现实世界的“链接”?? 现实世界中,科布在蒙巴萨逃亡时,科布的逃亡与追踪杀手的镜头的不断切换,增强了场面的紧张局势,让人不得不佩服科布的身形的矫健。然后就是在药剂师的地下室里,科布以身试药,又是在梦中看到茉儿,之后迅速转到现实,让人也为科布捏一把汗。 第二次“意念植入”任务中,三层梦境加上现实,四种蒙太奇的切割转换,更是让人惊叹。现实的飞机,狭小的空间中,一下子跳入第一层梦境中巨大的城市空间----让人不得不再次感叹想象力的伟大;然后第一层梦中伊姆斯化妆模仿小费尔的教父布朗宁,也是惟妙惟肖;接着转入第二层梦境,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亚瑟利用视觉矛盾帮助自己击退投影人物,使自己能够安然完成任务;第三层梦境与混沌中,任务关键人物小费尔利用混沌复活自己在第三层梦境中的身体,继续探寻秘密(意念植入);还有三层梦境中的雪崩、二层梦境中的失重、一层梦境中的`汽车从大桥上落水。镜头不断地转换,不断地牵扯着观众们的心,不断地营造紧张气氛,不断地突出任务的艰辛。 蒙太奇,是电影中的好东西??变幻莫测的蒙太奇,让人更为舒适地在梦中遨游?

还有就是音效,影片中有不少打斗的场景,配上紧张的音乐,使情节更加的紧密,更加的牵动人心??

除了以上拍摄上的技巧外,这部电影本身的内涵也是不能忽视的: 梦境与现实,看似遥远,却又真实地在影片中发生了。人,可以在梦境中追逐梦想,可以在梦境中胡作非为,却不可以在梦境中迷失,要记住,不管怎么,要回到现实,回到梦开始的地方。电影在最后留给大家一个悬念,科布在“回到现实”与儿女团聚之后,用陀螺测试是否还在梦境中,电影突然结束,到底是在现实,还是梦境?我非常希望科布回到现实。对于科布而言,有没有回到现实已经没那么重要,因为不管有没有回到现实,在他心里,他已经和儿女们团圆了,他在心里得到了满足,即使他依然在梦里,在他没有意识到是在梦中时,他是幸福的。但是,对于他的队友来说,如果他没有醒过来,他们将丧失一个优秀的造梦者,一个可敬的朋友;对于他的孩子来说,他们要在失去母亲的悲伤下,再次承受失去父亲的痛苦。影片中有这么一段对话:他们每天都来这里做梦吗?不,他们来这里是为了被唤醒,梦境已经成了他们的现实世界,不是吗?可是梦毕竟是虚拟的,里面的人物也只是自己梦境的投影人物,梦境再美好也不能沉迷其中。就像科布在最后对他梦境中的妻子说的那样: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了,因为你根本就不存在,我无法再继续想像你了,因为你是如此复杂,如此的完美却又不完美,看看你,你只是我妻子的幻影,你是我所作出的最好的投影人物,可是,对不起,你还是不够好,现在我必须放开你,必须放你走。

不管影片的最后科布是在现实还是在梦里,我相信在最后他一定能回到现实,因为他已经可以面对他的妻子,他自己本身又是个优秀的造梦师,他一定可以分清梦境和现实。然后回到现实,与儿女团聚??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5

《盗墓笔记》这本书的确让人又爱又恨,让我有说不清的话题,如果看过我的日志还没读过这本书的同志们,你们有福了,因为你们将有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可以去阅读,而且我敢保证它绝对不会让你失望,这本小说绝对能让你们的肾上腺激素上升。看过小说的同学也可以跟我讨论一下。

其实之前想过很多次看完盗墓笔记会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我想应该是深深的弹出一口气,是满足的一口气,因为里面的秘密都会知道,书上的人物可能生活会继续,但是这个故事会完完整整的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好像我在看到三体大结局,对整个宇宙的最后命运画上休止符那样感到一阵的解脱。

谁知道他完全不是那回事,果然印着三叔的名字的书,每次看完大结局都是可以以这样的语气来说的,啊?完了吗?这还没说好啊,填下的各种坑爹的坑呢?咋啥都没有了?不勒个是吧~~这就把秘密说完了?要自己去猜想?这种感觉真的很不爽啊

首先其实我觉得应该先说说我对这本书的一开始的了解,首先我是看完《鬼吹灯》再看这本的,一开始抱着怎么还会有人写关于盗墓的可以超越鬼吹灯,因为鬼吹灯已经将整个中国墓地的设置写的一个比较高的高度了,作为探险类小说,这样的探险绝对的刺激也让人回味不已。所以当我看到胖子出现的时候还觉得盗墓笔记也只能抄抄鬼吹灯的东西拿来自己用了。

但是到了第二季的时候就开始发现了跟鬼吹灯完全不同的设置了,用书里的一句话就是“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到西海古墓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相信每个人,每个人都带着面具,阿宁也是,吴三叔是,闷油瓶也是,所以开始就让人更加着急看下去,而且所有的事情都往着之前的考古队而前进,过了无关紧要的秦林神树这一季后,云顶天宫,西王母国更是将这种秘密发挥的淋漓尽致,个人觉得,到了这里,整本书就出现了最高潮了,铜门后面的是什么?陨铁的中心又藏这什么?陈文锦和闷油瓶进去后又发现什么?这种让人抓狂的谜团让我感觉这本书就快出完了。

出乎我意料,后来竟然还出了5本书,甚至将谜团引向了更之前的对于张家古楼的考古的事件。就张家古楼竟然就足足写了三本多,4本,最后大结局才逃离出来,然而,其实有很多事情,作者都没有交代清楚,就几页纸的解释根本无法解释以上出现的问题,简直就让人感觉用谜团去掩盖谜团,然后出现更大的谜团。然后我就彻底晕了。

回过头来看,说是感想,其实是对这本书的一个梳理,呃,其实我还是很希望能出一个官方的解密档案,让我能够想的更远,思考更多关于这个故事背后有可能是现实的真相。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模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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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1)

每个人每天都会做梦,可是有谁会想到有人会进入你的梦里盗走你的信息,谁又能想到世界上还有盗梦这一职业。其实,有些时候我们回忆很久以前的一些事,会分不清哪些是梦哪些是曾经发生过的事实。《盗梦空间》就是讲述了一个盗梦的故事。这部电影,是同学推荐给看的,看完第一遍,只是大致了解了这个电影讲述了一个什么故事;第二遍看完,还是有一些地方不明白。这次写影评,来来回回又不知道看了多少遍,虽不敢说全都看透了,但也了解得差不多。

杰作、完美、奇迹、不可思议、无与伦比??在几乎一边倒的如潮好评中,《盗梦空间》正向着史诗的方向飞速前行。有人说它是《黑客帝国》后最好的科幻片,有人说它是《少数派报告》和《碟中谍》的综合体,有人说它会重现《黑暗骑士》那夏的辉煌。虽然它被很通俗和多位卖座前辈挂钩。但评论界众口一词它创新、复杂、颠覆,并在同时确立了克里斯托弗·诺兰作为好莱坞最具创意的鬼才之一的地位。技术从来都是好莱坞最强的优势,可对于一开始就奔鸿篇巨制而去的本片来说规模壮观的视觉效果还只算锦上添花而已。真正让观者难以置信的是在动辄叫嚣三部曲的今时今日,还有主流创作团队敢考虑走扑朔迷离不落俗套的路子,能钻研商业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虽有148分钟的片长,全片却并非拖沓冗长自找没趣。超现实的世界在快速剪接和敏捷叙事的辅助下展现得酣畅淋漓。 其次,数字特效在《盗梦空间》的制作中受到了相当高的重视,他们成功地把数字特效渗透到电影从前期到后期的整个流程中。卷曲的巴黎是整部电影的标志性画面之一,这是一个百分百的数字特效。限于自己对这些比较专业的东西不是很了解,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描述暂且写这些。下面我就直接从影片的叙事开始分析: 首先是引人入胜的悬念。影片一开始,导演便用大远景向我们展示了混沌梦境(后来知道的)中的浩瀚的大海、孤寂的沙滩、巍峨的个人城堡??镜头再切到室内(城堡里),紧张的气氛下,那位老人(老年斋藤)和那个主人公(科布)的对话,还有那个看似与剧情毫无关系的金属陀螺??这些都让观众一头雾水,迫切的希望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再之后,镜头又突然切换了:还是那座城堡,还是那个房间,但却是科布和年轻的斋藤对话,旁边还有科布的助手亚瑟,他们在向斋藤解释关于盗梦,关于意念植入的知识,使观众对这个看似熟悉,却又陌生的概念一下子产生兴趣,让人既感到惊奇,又感到疑惑,所以更加迫切的往下看去??而后,(科布的妻子)茉儿出现,俩人的对话以及随后出现的俩人对立关系让人更加疑惑:这俩人到底是情人呢,还是敌人啊? 然后就是“意念植入”任务的进行??之后,等观众基本上把盗梦、意念植入、造梦等概念搞清楚时,又有一个尚未完成的任务横空出世,于是急切的观众们又不得不耐着性子继续跟着导演的镜头看下去??当然,这期间还有对科布梦中世界的探索,人们明白了科布的苦衷,同情科布的同时又无法去帮他,所以就只能往后看科布如何处理他自己的各种问题了?? 可以说,导演在影片剧情的铺展上,不断“出谜语,造悬念”,再“揭谜底,继续出谜语”??这种反反复复的“问答”的出现,让观众心甘情愿的跟着导演的思路往下走,始终充满新鲜感地观看影片------引人入胜的悬念的设置,真的很成功!

其次是变化莫测的“蒙太奇”。 如果说一部影片仅仅有强烈的悬念和让人震撼的大景的话,那么这部影片的魅力就很难表现出来,而变化莫测的“蒙太奇”,就很好地弥补了这份瑕疵。 《盗

梦空间》中,每一层梦境都是相互独立的,每一层梦境都在不同的时间差中发生着不同的故事,而把这一个个不同的梦境,不同故事联系在一起的,就是刺激------声音刺激、重力刺激等等。为了使这种刺激表现得强烈逼真,导演用了蒙太奇的手法。首先是在本片的第一次盗梦行动中:此时科布用的已经是双层梦境了??第二层梦境中,城堡突然开始崩塌,让人吓了一跳----镜头切到第一层梦境:原来是有爆炸??之后整个第二层梦境突然被大水所淹没-----镜头再一切:原来是科布被浸在水里了------被刺激醒了??再后来又是与现实世界的“链接”?? 现实世界中,科布在蒙巴萨逃亡时,科布的逃亡与追踪杀手的镜头的不断切换,增强了场面的紧张局势,让人不得不佩服科布的身形的矫健。然后就是在药剂师的地下室里,科布以身试药,又是在梦中看到茉儿,之后迅速转到现实,让人也为科布捏一把汗。 第二次“意念植入”任务中,三层梦境加上现实,四种蒙太奇的切割转换,更是让人惊叹。现实的飞机,狭小的空间中,一下子跳入第一层梦境中巨大的城市空间----让人不得不再次感叹想象力的伟大;然后第一层梦中伊姆斯化妆模仿小费尔的教父布朗宁,也是惟妙惟肖;接着转入第二层梦境,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亚瑟利用视觉矛盾帮助自己击退投影人物,使自己能够安然完成任务;第三层梦境与混沌中,任务关键人物小费尔利用混沌复活自己在第三层梦境中的身体,继续探寻秘密(意念植入);还有三层梦境中的雪崩、二层梦境中的失重、一层梦境中的`汽车从大桥上落水。镜头不断地转换,不断地牵扯着观众们的心,不断地营造紧张气氛,不断地突出任务的艰辛。 蒙太奇,是电影中的好东西??变幻莫测的蒙太奇,让人更为舒适地在梦中遨游?

还有就是音效,影片中有不少打斗的场景,配上紧张的音乐,使情节更加的紧密,更加的牵动人心??

除了以上拍摄上的技巧外,这部电影本身的内涵也是不能忽视的: 梦境与现实,看似遥远,却又真实地在影片中发生了。人,可以在梦境中追逐梦想,可以在梦境中胡作非为,却不可以在梦境中迷失,要记住,不管怎么,要回到现实,回到梦开始的地方。电影在最后留给大家一个悬念,科布在“回到现实”与儿女团聚之后,用陀螺测试是否还在梦境中,电影突然结束,到底是在现实,还是梦境?我非常希望科布回到现实。对于科布而言,有没有回到现实已经没那么重要,因为不管有没有回到现实,在他心里,他已经和儿女们团圆了,他在心里得到了满足,即使他依然在梦里,在他没有意识到是在梦中时,他是幸福的。但是,对于他的队友来说,如果他没有醒过来,他们将丧失一个优秀的造梦者,一个可敬的朋友;对于他的孩子来说,他们要在失去母亲的悲伤下,再次承受失去父亲的痛苦。影片中有这么一段对话:他们每天都来这里做梦吗?不,他们来这里是为了被唤醒,梦境已经成了他们的现实世界,不是吗?可是梦毕竟是虚拟的,里面的人物也只是自己梦境的投影人物,梦境再美好也不能沉迷其中。就像科布在最后对他梦境中的妻子说的那样: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了,因为你根本就不存在,我无法再继续想像你了,因为你是如此复杂,如此的完美却又不完美,看看你,你只是我妻子的幻影,你是我所作出的最好的投影人物,可是,对不起,你还是不够好,现在我必须放开你,必须放你走。

不管影片的最后科布是在现实还是在梦里,我相信在最后他一定能回到现实,因为他已经可以面对他的妻子,他自己本身又是个优秀的造梦师,他一定可以分清梦境和现实。然后回到现实,与儿女团聚??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2)

你知道这样一个组合吗?

他们翻雪山,过南海,入沼泽,潜奇湖,走遍了全国的大好河山。

一个是善良真诚,一个是沉默寡言,一个是乐观热心。

三个人在重重机关下,在重重诡怪下,在如鬼神的人心中,肩并肩,背靠背,在迷雾中寻找真相,寻找解脱。

一个人每每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带走危险,即使身受重伤也仍旧一身不吭,不会为了自己的公绩嗦,只是因为要保护身后的两人,因为那是他张起灵认可的兄弟。

一个人虽然总是带来麻烦,在危机关头却不惜给心戴上一张不属于自己的面具,带着人心不齐的队伍,做着违心的事亦仍旧孤注一掷,再探神秘的张家古楼解救深陷困境的二人,只是因为那是他吴邪认可的兄弟。

一个人总是干着赔本的买卖,随着几人翻山过海,咬着一口京腔与吴邪在九州山河地上地下间拌嘴抬杠,时不时受到小哥的眼神威压,即使失去自己最喜欢的女子也只是默默的不说话,抽完烟依旧跟着二人,因为那两人是他王胖子认可的兄弟。

背靠背冲出重围 ,即使已伤痕累累,相互扶持就可以不那么狼狈。

兄弟之情从来不需要立下丰碑,却坚固到连死亡都无法摧毁。

三人彼此眼中的信任 ,不曾掺杂半分虚伪,情谊在不知不觉之间 ,深入骨髓。

这就是铁三角,这就是兄弟,这就是那个叫徐磊的男人写的本叫《盗墓笔记》的书告诉我的,告诉我这样朴素的兄弟之情。

我永远记得三人在一次次生死间逐渐加深的友谊。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

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3)

十一在舅舅家偶然间见到妹妹的书橱中有一本书《盗墓笔记》,以前有所耳闻,翻了几页,发现与我想象的并不一样,不是一本纯记录性质的笔记,而是一部小说。

相比与普通的笔记,我对于它小说的本质更感兴趣,因为基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知识,单纯的笔记怕是看不懂的,小说就好,有了情节就有了看下去的动力。

全书就以“我”为记录人,几下了所听所见的一系列离奇、恐怖又充满悬疑的故事。围绕着四个古时的墓葬的盗挖而展开,呈现了另一种行业诸多不为人所知的秘密,当然是小说就有虚构。

有几个名词很有趣,倒斗就是指盗墓;土夫子就是盗墓人;粽子说的就是类似僵尸的东西。

还有几样常见的道具,第一当然得是洛阳铲,用来确定地下墓穴的构造,现实生活中洛阳铲之于盗墓,乃至正式考古,地质勘探的作用都是非常之巨大。其效用不在超声波、红外线等现代化高科技的遥感技术之下;黑驴蹄子,用来对付粽子的;武器,防身之用,还有一系列的户外登山工具。

作为短期内狂热的意淫户外发烧友,看着这些算得上世界顶级的装备,不免暗咽口涎,其性能,其价值无一不流窜于膏肓之间。户外登山者之宝,可被这些土夫子就这么利用了,有些可惜,有些浪费。不过这些倒斗的人也的确降旗发挥的淋漓尽致,甚至奇效,好像这些玩意就是为他们而设计的。

四个古墓都绝非平常的墓穴,就连明十三陵、清东西陵都不能比拟的。设计之繁复,构造之精巧,不是当代的一般建筑师能企及的。人而却也都被这几个土夫子盗了,这就是小说,主人公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脉络主线暗含汪藏海一人,上网查了一下,是元末明初的一个建筑大师、风水大师,几座城池,就连紫禁城都是他设计建造的。就这么一个人贯穿与这四个墓藏里,其中还有两个是他所设计的。

墓中多藏有陷阱,暗箭,可这些似乎太过幼稚的东西没有出现在这盗墓笔记中。其替代品往往是一些离奇的生物,从尸鳖到蚰蜒,这有点像星河舰队的巨虫。还有就是叫不上名字的奇异生灵,再有就是例如山海经中才可一见的上古神兽。这些比其所谓的陷阱暗箭多了几分恐惧与震撼。

小说从始至终没有写到这几个墓葬的真实墓主人的身份,这本身就颇具悬疑,或许是对死者的一种敬畏或是盗艺不精,未尝达到墓室的核心地带,再或就是小说的一种写作手法了。

历来盗墓者无不是为了墓藏中的金银财宝、玉石古董而去,这本说的主人公们也不例外,可奇怪的是书中并未描写什么带出来的东西怎么怎么值钱,或许对于一般的宝贝古董他们都不屑一顾,抑或是他们倒的东西都是无价之宝,不可现世。例如一只蛇眉铜鱼,不过拇指般大小,拍卖价高达一千万,可主人公口袋里就有两个,却不显得有什么兴奋。用他们的话说,真正能值钱的撑死两千万,再多都是炒作,有行无市的。真正的宝贝都是无价之宝,就是真的没有价,卖不出价钱的。所谓唐宋之后无宝,也就是了。堂堂明清帝陵的陪葬尚不及汉前的诸侯,更不要说比什么上古神器了。之所以比不了是因为明清以后陪葬就仅有金银珠宝瓷器等东西,一来年代较近,二来金银之物本有市价,涨幅不会很高。例如战国青铜器其命运就不以此类了。可以说全中国2/3的财富还埋在地下,这毫不夸张。虽说小说写得能让人长生不老的玉俑,能让人心想事成的参天青铜树等等都令人难以接受,单从这方面和墓葬的构建上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事实——古人的博大智慧,现如今的不可能或许早在远古都是能够解决的。之所谓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元年的奇迹时代就是说在这1000年中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秦皇陵兵马俑,万里长城,埃及金字塔,空中花园等等等等。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古人的造诣不免自惭形秽,但那确实有时真的,真真切切的摆在眼前,不由得你不相信。就书中的这个汪藏海的心机甚至算计了千年之中无数的人,他的机关构造不知让多少后世人成为其陪葬。小说的学构成分滤去不看,书中提到两处尚未被成功盗挖的陵墓,骊山秦皇陵还有就是武则天和李治合葬的乾陵。想了想我影响中去过的清西陵中的.雍正泰陵也未被盗过。转念一想可能这种无“宝”的皇陵应该不在那些土夫子的考虑范围之内吧。其实我也心存疑虑,怎见得秦皇陵真的就尚未被盗呢?但从理论上想想,如果被盗也就是一个人,两千年的历史中仅有一个人成功盗过,而且盗出的东西至今尚未面世。因为如果有第二个人再进过这个墓穴,肯定会发现盗挖的痕迹,不用说着就肯定大白于天下了。而那个唯一的盗墓者隐两千年而不露一丝痕迹也未免太冤了些。所以我宁愿相信秦皇陵从未被盗挖过。想想也对,历史的传说,现代化的勘测无不指向秦皇陵内机关凶险这一事实。个人,恐怕无人有胆去甘当殉葬吧!

最后就是土夫子了,由衷的敬仰他们。离奇的经历、渊博的知识、强大的技能无一不令人神往。话说一个高深的盗墓者必是一个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地质学家、堪舆学家、建筑工程大师甚至还得是心理学家等等,给他个院士头衔不为过。记得一句主人公的话:“为了获得一点点财宝不惜毁坏一个文物,也就是最低级的盗墓者才做的出来!”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4)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 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 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 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 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 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 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 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西藏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05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2015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中国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通用5篇)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通用5篇)”,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篇1】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絢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篇2】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篇3】

每个人每天都会做梦,可是有谁会想到有人会进入你的梦里盗走你的信息,谁又能想到世界上还有盗梦这一职业。其实,有些时候我们回忆很久以前的一些事,会分不清哪些是梦哪些是曾经发生过的事实。《盗梦空间》就是讲述了一个盗梦的故事。这部电影,是同学推荐给看的,看完第一遍,只是大致了解了这个电影讲述了一个什么故事;第二遍看完,还是有一些地方不明白。这次写影评,来来回回又不知道看了多少遍,虽不敢说全都看透了,但也了解得差不多。

杰作、完美、奇迹、不可思议、无与伦比??在几乎一边倒的如潮好评中,《盗梦空间》正向着史诗的方向飞速前行。有人说它是《黑客帝国》后最好的科幻片,有人说它是《少数派报告》和《碟中谍》的综合体,有人说它会重现《黑暗骑士》那夏的辉煌。虽然它被很通俗和多位卖座前辈挂钩。但评论界众口一词它创新、复杂、颠覆,并在同时确立了克里斯托弗·诺兰作为好莱坞最具创意的鬼才之一的地位。技术从来都是好莱坞最强的优势,可对于一开始就奔鸿篇巨制而去的本片来说规模壮观的视觉效果还只算锦上添花而已。真正让观者难以置信的是在动辄叫嚣三部曲的今时今日,还有主流创作团队敢考虑走扑朔迷离不落俗套的路子,能钻研商业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虽有148分钟的片长,全片却并非拖沓冗长自找没趣。超现实的世界在快速剪接和敏捷叙事的辅助下展现得酣畅淋漓。 其次,数字特效在《盗梦空间》的制作中受到了相当高的重视,他们成功地把数字特效渗透到电影从前期到后期的整个流程中。卷曲的巴黎是整部电影的标志性画面之一,这是一个百分百的数字特效。限于自己对这些比较专业的东西不是很了解,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描述暂且写这些。下面我就直接从影片的叙事开始分析: 首先是引人入胜的悬念。影片一开始,导演便用大远景向我们展示了混沌梦境(后来知道的)中的浩瀚的大海、孤寂的沙滩、巍峨的个人城堡??镜头再切到室内(城堡里),紧张的气氛下,那位老人(老年斋藤)和那个主人公(科布)的对话,还有那个看似与剧情毫无关系的金属陀螺??这些都让观众一头雾水,迫切的希望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再之后,镜头又突然切换了:还是那座城堡,还是那个房间,但却是科布和年轻的斋藤对话,旁边还有科布的助手亚瑟,他们在向斋藤解释关于盗梦,关于意念植入的知识,使观众对这个看似熟悉,却又陌生的概念一下子产生兴趣,让人既感到惊奇,又感到疑惑,所以更加迫切的往下看去??而后,(科布的妻子)茉儿出现,俩人的对话以及随后出现的俩人对立关系让人更加疑惑:这俩人到底是情人呢,还是敌人啊? 然后就是“意念植入”任务的进行??之后,等观众基本上把盗梦、意念植入、造梦等概念搞清楚时,又有一个尚未完成的任务横空出世,于是急切的观众们又不得不耐着性子继续跟着导演的镜头看下去??当然,这期间还有对科布梦中世界的探索,人们明白了科布的苦衷,同情科布的同时又无法去帮他,所以就只能往后看科布如何处理他自己的各种问题了?? 可以说,导演在影片剧情的铺展上,不断“出谜语,造悬念”,再“揭谜底,继续出谜语”??这种反反复复的“问答”的出现,让观众心甘情愿的跟着导演的思路往下走,始终充满新鲜感地观看影片------引人入胜的悬念的设置,真的很成功!

其次是变化莫测的“蒙太奇”。 如果说一部影片仅仅有强烈的悬念和让人震撼的大景的话,那么这部影片的魅力就很难表现出来,而变化莫测的“蒙太奇”,就很好地弥补了这份瑕疵。 《盗

梦空间》中,每一层梦境都是相互独立的,每一层梦境都在不同的时间差中发生着不同的故事,而把这一个个不同的梦境,不同故事联系在一起的,就是刺激------声音刺激、重力刺激等等。为了使这种刺激表现得强烈逼真,导演用了蒙太奇的手法。首先是在本片的第一次盗梦行动中:此时科布用的已经是双层梦境了??第二层梦境中,城堡突然开始崩塌,让人吓了一跳----镜头切到第一层梦境:原来是有爆炸??之后整个第二层梦境突然被大水所淹没-----镜头再一切:原来是科布被浸在水里了------被刺激醒了??再后来又是与现实世界的“链接”?? 现实世界中,科布在蒙巴萨逃亡时,科布的逃亡与追踪杀手的镜头的不断切换,增强了场面的紧张局势,让人不得不佩服科布的身形的矫健。然后就是在药剂师的地下室里,科布以身试药,又是在梦中看到茉儿,之后迅速转到现实,让人也为科布捏一把汗。 第二次“意念植入”任务中,三层梦境加上现实,四种蒙太奇的切割转换,更是让人惊叹。现实的飞机,狭小的空间中,一下子跳入第一层梦境中巨大的城市空间----让人不得不再次感叹想象力的伟大;然后第一层梦中伊姆斯化妆模仿小费尔的教父布朗宁,也是惟妙惟肖;接着转入第二层梦境,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亚瑟利用视觉矛盾帮助自己击退投影人物,使自己能够安然完成任务;第三层梦境与混沌中,任务关键人物小费尔利用混沌复活自己在第三层梦境中的身体,继续探寻秘密(意念植入);还有三层梦境中的雪崩、二层梦境中的失重、一层梦境中的`汽车从大桥上落水。镜头不断地转换,不断地牵扯着观众们的心,不断地营造紧张气氛,不断地突出任务的艰辛。 蒙太奇,是电影中的好东西??变幻莫测的蒙太奇,让人更为舒适地在梦中遨游?

还有就是音效,影片中有不少打斗的场景,配上紧张的音乐,使情节更加的紧密,更加的牵动人心??

除了以上拍摄上的技巧外,这部电影本身的内涵也是不能忽视的: 梦境与现实,看似遥远,却又真实地在影片中发生了。人,可以在梦境中追逐梦想,可以在梦境中胡作非为,却不可以在梦境中迷失,要记住,不管怎么,要回到现实,回到梦开始的地方。电影在最后留给大家一个悬念,科布在“回到现实”与儿女团聚之后,用陀螺测试是否还在梦境中,电影突然结束,到底是在现实,还是梦境?我非常希望科布回到现实。对于科布而言,有没有回到现实已经没那么重要,因为不管有没有回到现实,在他心里,他已经和儿女们团圆了,他在心里得到了满足,即使他依然在梦里,在他没有意识到是在梦中时,他是幸福的。但是,对于他的队友来说,如果他没有醒过来,他们将丧失一个优秀的造梦者,一个可敬的朋友;对于他的孩子来说,他们要在失去母亲的悲伤下,再次承受失去父亲的痛苦。影片中有这么一段对话:他们每天都来这里做梦吗?不,他们来这里是为了被唤醒,梦境已经成了他们的现实世界,不是吗?可是梦毕竟是虚拟的,里面的人物也只是自己梦境的投影人物,梦境再美好也不能沉迷其中。就像科布在最后对他梦境中的妻子说的那样: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了,因为你根本就不存在,我无法再继续想像你了,因为你是如此复杂,如此的完美却又不完美,看看你,你只是我妻子的幻影,你是我所作出的最好的投影人物,可是,对不起,你还是不够好,现在我必须放开你,必须放你走。

不管影片的最后科布是在现实还是在梦里,我相信在最后他一定能回到现实,因为他已经可以面对他的妻子,他自己本身又是个优秀的造梦师,他一定可以分清梦境和现实。然后回到现实,与儿女团聚??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篇4】

十年悠悠,愿你起灵从此不忘。

十年滚滚,愿你胖子从此傲娇。

十年茫茫,愿你吴邪从此天真。

那么既然十年长如十年,请容我十年,已换你一世不离,一生不许,也换你十年如我,十年依旧,更换你十年自如,十年欣然。

生不愿与你同离,死不愿与你相敬。那就“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那就“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那就“带我回家”,既不愿与你同离,又不愿与你相散,那就挥挥手说再见,无非就是散席上的长与短,无非就是照片上的苦与乐。你还安好,而我,自然也安好。

二十年依旧,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我,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旧,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初生,仿佛只是在机关中的一次次算尽,仿佛只是在鬼魅前的一次次舍身相救,仿佛只是在人心后的一次次受伤。那就在从此,再不等待,再不欺骗,再不离去。无论你到哪儿里,我都会找到你,生不相离,死亦不相离。

瓶凯邪,铁三角。十年漫漫,前路也或许没有尽头。像一条射线,光源在我身上,光的尽头在你身上,射线很长,完全可以牵着你——只要你不钻进我心里。

瓶凯邪,铁三角。许你一生一世,因为我会想你。

没错,我是吴邪,但十年请容我,换得你一世不离。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篇5】

天真无邪,范范俱爱,守得一窗瑞雪,一纸空墨,一挥空院故楼,无一例外,终已变。

月夜下的邂逅,淡淡的瞥,八卷上上下下,记得你神秘又强大。吴邪的心,总有一刻对你恨,又对你念。钟楼冥冥,阴阳相随,一处处的迷失,又一刻刻的恐惧,与神瑟共舞,怎样的勇气?

有时,赌定了一次念定,没有预知结局,更忘记了铺设未来。万一结束,又需多少的潸然,多少的无奈。铁三角,不是说出去时那一瞬的潇洒帅气,它需要的给予是十年——人一生只有几个十年?十年前的我们,仍是朋友,不是吗?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知怎样来衡定,但从天间带到地间,几次次火中脱身不都脱出了么?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代表当你拥有它时有怎样的看法,但当你发觉你要离开它时,却噙满了泪水。

一段真挚的爱并不是比赛,并不是讽笑,而是需要时的相遇,不去捧场,只打心眼底很高兴。

十年一尘不变,一转身,下一个十年便注定无从,然而为它倾注的情却从未觉得不愿。

这便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记,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小哥张起灵,不善言辞,面无表情,吴邪因此喜欢叫他闷油瓶,他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和驱虫水一般神奇的血液,每每吴邪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突然出现,帮助吴邪脱离困境,随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

胖子,先天性乐观派,总是在冷场的时候抛出一句句的俏皮话使得气氛缓和,为朋友两肋插刀,表面上虽看起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实际上满肚子里全是派得上用场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三爷和小三爷身前,为忠诚二字2024存于世!

陈文锦,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作为三十年前西沙考古队的队长,她无论何时都不会透露出自己内心的恐惧,给其他成员的印象永远都是冷静、理性。

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在伙伴们的努力下,剪切、拼接,最后又把目标指向了九个庞大的势力老九门。

老九门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分别为: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写到这里,我觉得,可以回到整本书的主角身上了。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刚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很是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吴邪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同冒险的伙伴,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

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了自己。

这就是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想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的背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问他,即使是万箭穿身,无尽的痛苦穿身而过,他也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他不怒不哀,既不逃避也不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告诉所有他需要保护的人,没关系。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他能够默契的和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够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那么,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么?他们的情谊已经超出了朋友的关系,共同穿越生死,共同欢笑,共同悲伤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因为另外两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目的;那么,是亲人么?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出自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深陷困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杀死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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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推荐:盗墓笔记读后感最新模板”,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一)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二)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实话,我不是那种喜欢把所有的行为都归结为古人智慧的人,但是,想了半天又半天,还是只有这句话最合适―――应该说,在每一个行业,每一种专业,每一个群体里面都是这样。

比如说在我们从小玩儿的这帮哥们里,有一个学化学专业的,平时聚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他总喜欢拿着手机看一部叫斗罗大陆的小说,我从他那第一次知道了网络小说,从那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在网络上也存在可以称为小说的东西,而且看的人竟然有那么多。

虽然我的专业是中文,但是据我所知,在我的专业里面,对网络小说的介绍非常少,我的同学们大都跟我一样,所了解小说的范围仅限于教科书上的分类,看的小说也仅限于教科书上所分类之内的书。反而是其他专业的朋友,特别是理科的朋友对网络小说情有独钟。就我而言,从小看惯了中外名着,名家大作,一来是不了解其他的小说种类,另一方面,也压根不认为这种无名小辈写在网络这个浮躁的媒介上的这种东西竟然也能称为小说。

而事实证明,文科生们反复考证的那些中外名着各种代表作的影响力其实完全比不上理科生喜欢的网络小说的万一,而网络小说的质量――这个文科生最看重的其实在很长时间完全不真正了解的东西――也确实不低。

在书店工作久了,书店里的畅销书,十有八九都是网络上流行起来的,这种形势彻底打破了我的迂腐。我开始看网络小说了。因为朋友口碑的原因,我看的第一部网络小说就是: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讲的就是盗墓的故事,这个故事理应充满了民间味,乡村味,传统味,历史味,看了以后我发现还有侦探味,鬼味,政治味。

盗墓笔记以章为基本单位,数十章为一个故事,两个故事为一本书,一共八部九本书。

主要人物人吴邪,胖子,闷油瓶,阿宁,三叔,解连环,陈文锦,潘子等。每个人都各有特点:吴邪是一个普通人,胖子是乐观派,也是我的偶像;闷油瓶是典型的武侠小说中的高人形象;阿宁是一个类似于赵敏的女子,调皮可爱;三叔是神秘人,有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小说的悬念几乎全跟他有关;陈文锦是老一辈的美女偶像,正派而吸引人;解连环跟三叔一样是枭雄人物,两人组合,颇有点无敌和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潘子是三叔的兄弟,凶猛而不失心细,忠诚而持久。

一部小说好不好,很大的一个标准是是否能让看小说的人了解足够多的知识,这部小说做到了,藉由盗墓的历史,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明清现代的各种名人故事像一幅美丽精彩的时代画卷一样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历史知识,让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着实受益匪浅,又惭愧不敢当,就我而言,一直以来都以为原始和奴隶社会在各方面都是落后简单的,就像历史书上的介绍一样只有破碗破罐,高手几个笨蛋一筐。

而对封建社会的中后期的了解就要多得多,特别是受电视电影武侠小说的影响,对明清唐宋这几代的了解有点畸形地突出。

而盗墓的特殊性让我看到了中国原始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早期的高度文明,人民群众的智慧。着实了给我不少震动:我们太小看祖先了,我们太小看历史了。要知道那段我所小看的历史的岁月长达两千余年啊!

看来我要重新认识一下这段历史了。

一部小说好不好,还有一个标准是是否有吸引人的情节,这部小说有,而且大大地有。最大的一个就是三叔,这个人物身上自始至终有着无比大的悬念,从刚开始的铜鱼,到后来的身份,再到后来的老九门大计谋,我就是被三叔这个人牵着鼻子走,吸引得不行不行的。还有一个就是铁面生,汪藏海,万奴王,西王母,样式雷所引起的山东瓜子庙,西沙海底墓,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这些古代的盗墓线索。如果说以上两个都是带有严肃的侦探因素的话,还有一个是幽默因素的吴邪胖子闷油瓶的盗墓探索情节,还有吴邪与阿宁的暧昧,闷油瓶的身份。相信不少人是由这两个因素作为身临整个盗墓活动的载体,阿宁死了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都不想看了

一部小说的影响深不深远,在于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个人的世界观,这一部小说就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今年没看几本书,这一直是我的遗憾,不过好在在年底前看了盗墓笔记,让我得尝所愿。这部小说改变了我的是: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教科书上讲的历史是最终的原貌,但是看了这本小说以后我发现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历史是多姿多彩的,不仅仅是朝代更失失迭名人将相那点事,每一个人都有故事。而且根据个人的观察角度不同,每个人的故事长度也不同;再一个就是书中在每次侦探遇到死角的时候都会出现一次重新认知,最终发现问题出在先入为主,就是人带着一个思维去做事,碰到问题的时候用之前不确定的想法作为指导,结果往往步入死胡同,这时就要求我们以一个空白的大脑,不带偏见地去认识问题,这个教训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很好帮助的,对于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成熟的人更是大大地有好处;还有一个就是历史的类似,我最近才发现这个问题,就是不管历史怎样发展,人性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大发展,所以历史上的人们干过的事,十有八九现在的人也在做,而且基本上毫无新意,这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一直以来人们用所谓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现代的必然要比古代的新高妙,但是就人们做种种事,做种种人来看,现代和古代的差别相当之小,人们一旦做了一件事,就像王小波所说的最经典的一句话一样: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什么都跟历史上的一样。这可以说是人的悲哀,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不至于那么悲观,因为既然不可避免,也就随他去吧。

总体上讲,这部小说的侦探元素是最终吸引我看下去的,最后的网络上出了一个最终解密版的文章,非常好,把小说里所明的事和人都联起来了,几乎毫无破绽,谢谢那位高人。虽然我对这个行业,对于这个行业涉及的传统知识和历史知识不太了解,但我还是有一些最简单最直接的疑问,但那都是我不想提出来的,;因为一部小说写到这种程度,已经不简单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了,这已经是广大网友的智慧了。我不能对群众的智慧用劣质的问题质疑。

所以我对这部小说打上99分。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三)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四)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读《盗墓笔记》有感范文


小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更多读后感尽在小编。

读《盗墓笔记》有感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集锦10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集锦10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

抽了抽嘴角,废寝忘食读完了整本书,竟然是这样结局,太多坑了

1,什么是终极

2,文锦去了哪里

3,在西王母宫里的陨石的秘密

4,在格尔木疗养院为什么有很多人在地上爬

5,那一张天真的脸究竟是怎么回事。

6,为啥小哥不会老?

看书时想法蛮多,都写在了想法里,真正看完了去写缭乱的书评,倒是因为看的太急,没有整理大致的框架,反而不知道写什么好。

小哥为了自己背负着的使命,胖子因为自己想要的金钱,潘子则是因为身上的血性和对三爷的敬重踏进墓里,天真是为了满足自己强烈的好奇心,而且如果是对他的保护,一开始三叔就应该阻止他走进鲁殇王墓,因为下去意味着暴利和死亡,无论粘上哪个,都难以摆脱,所以后来三叔对他的一次次欺骗强说成是保护,个人觉得很是虚伪。

天真只是一个普通人,他和我们一样,很茫然地卷入一个巨大而危险的局里,他的犹豫和很多我们普通人身上都有的情绪让我觉得很有人情味,而他身上带着的人类美好品质让人觉得踏实,不是小哥那种遇到危险就像神明一样降临解决所有难题的那种踏实,是更像一个可以把后背留给他的朋友,遇到危险他可能也束手无策,但你知道他会陪你战斗到最后,不会出卖,也不会逃跑。这是天真身上的美好,可能因为这样,所以他的人缘也很好,值得作为被保护的那一个,就像守护着我们美好的童年。

可能这也是潘子和胖子一次次愿意陪他舍命寻找答案的原因。

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懂,可能是作者没交代清楚也可能是我没留意,为什么潘子对三爷如此忠心。

我一直忍着没看结局,想着一般小说的狗血剧情,还以为潘子是最后的Boss,看到文尾,不由替他难过,潘子只身一人,了无牵挂,想着他这样经常把脑袋栓在裤腰带上的生活他对钱财,权利,也没什么留恋。其实他和小哥一般,一直为别人而活,流血最多的,受伤最多的总是他,好像他从来不会疼痛一样。只要他在,他就会陪无邪一起战斗。在三爷失踪时,无邪穷途末路想要寻求帮助时首先会想到他,当他卡在山洞里,还在护送无邪最后一程。和很多肌肉大汉一样,他的耿直,他的血性,他的狠辣,他的江湖道义,他的细腻让人泪流满面。

我一直觉得小哥和潘子差不多。了无牵挂,茕然孑立。

我可能比较直,所以在很多危险的地方,小哥在无邪身边犹如天神降临的时刻,我觉得是一种巧合,毕竟俩人目的地相同。所以也就忽略了蛮多基情四射的细节。和潘子一样的悲情角色,只是小哥身上带着神秘的使命倒让读者觉得比较心疼,因为杨洋演的小哥太特么帅了,所以看到原型时也就诸多关注,倒是忽略了作者笔下小哥应有的风采。

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王胖子抢了小哥诸多戏,我一直觉得胖邪cp会更好一些。。。

在遇到危险时有胖子在就不会特别紧张,,,甚至在黑暗中笑出声。。。

胖子虽然贪财好色各种毛病,但本性善良,人也很开朗健谈,好像有他在就不会冷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笑出声。

当看到云彩死的时候觉得很难过,喜欢一个人尤其是他们这些人是件蛮困难的事,我还想着以后他和云彩在巴乃终老一生。没想到竟如此坎坷。

昂,作者还是很坑,,,

为什么不来个he结局,就是他们风烛残年,白发苍苍这种结局也好呀,活着就有希望嘛

人心或许复杂,但我觉得人的本性还存善良。

我见过自私自利的小人,也见过他传递给我过什么。

人嘛,总是复杂

还是要心存感激。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2

看完结局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平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3

书卷多情似故人,黄昏清晨每相亲。

这句话完全的诠释了我看这本书的状态,本来只是在生活中拿来调滋味的举动,结果像着了魔一般,耽误了正事的进度[偷笑]

看到最后的后记部分才明白原来这是历时5年积累的8本书的合集,两天多的时间看8本,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也只有小说才能如此的吸引人吧。回头看来有的时候成长和学习也一样,并不尽然是需要收获,还是喜欢那种疯狂状态中的自我。

这段时间特别喜欢推理类和这种盗墓类的题材,很喜欢那种评价者自身的积累,多年的训练摆平着一个又一个生死抉择的时刻。

就书本身来讲,虽然构思巧妙,布局宏大,但还有很多的坑没有填。再次将头脑中仍然记得想知道的坑,由于此处做一个笔记,日待有机缘再去查看吧。

齐羽是谁?他有什么样的故事?

当初在墓地里,挣脱了绳子的束缚,打小3叔的人是谁?

门后人类的终极和尽头是什么?

天上的陨石中,陈文锦干什么去了?那里发生了什么故事?小哥为什么会呆滞?探出头来的那个人是西王母吗?还有那个总是似笑非笑,和小哥完全相反的人,总感觉他不是一个普通的酱油。

录像带里的实验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满地爬?为什么会有一个和吴邪一模一样的人?霍玲为什么没事就梳头照镜子同时换一件衣服。是因为实验里的失忆症吗?

我记得还有好多,但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听说还有什么沙海和重启等等,但我估计我真的没有时间再看了,离开以后,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再来了,直到我赶上正事的进度。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5

读《盗墓笔记》有感800字:

文:洛翼寒。合上书,眩晕了良久,轻轻揉了揉太阳穴,试图从《盗墓笔记》的世界中走出来,试图从吴邪的视角中走出来。该动笔了,我拿起笔,却发现笔尖在微微颤抖,在纸上划出了一些波浪纹。我轻叹,不知是有何种魔力让我心中涌起惊涛骇浪无法平静,让我深陷其中思绪万千。

无论是老九门,张家,还是铁三角,我相信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相信西泠印社的存在。也许,这是一种对信仰的执着。在我心中,它早已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精神象征,一个世界。它如同浩淼汪洋,波光粼粼闪烁着精神的光芒,我乘着小船在这里摇曳,目睹波澜壮阔,享受天水一色,发现它没有尽头。

这是盗笔的世界,我从开始的好奇转变为现在的敬畏。即使是已经翻阅过数遍,内容章节也可以做出大概的描述,但我对它的理解浅之又浅,这是萤火看到圆月的崇敬。我想这就是盗笔的魅力,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新的体会;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更深的感悟;每一次阅读,我会发现从中学习永无止境。这就是《盗墓笔记》!

我们会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古代能人巧匠的巧夺天工,同时我也会感到震惊——秦岭神树篇——潜意识与超自然的完美融合。完美的第一视角,我就是吴邪。

在经历了哲罗鲑、间歇性热泉、火龙阵一系列九死一生之后,终于见到了厍国神树——青铜神树——相传只要奉满鲜血,它将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我仰望着这棵古代人民的“杰作”,在经过了多次生与死的抉择之后,我想我明白了,我们所要求的如此简单,到最后,也不过是被自己蒙蔽了双眼,所以,我们要正视我们的内心,不要陷入迷途。

当所有事都已经结束了,小哥找到了吴邪,“我来向你道别的,这一切都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小哥,自诩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和这个世界没有联系,但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终究有了一丝牵挂。

胖子临走前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存,咱们后会有期。”

潘子为小三爷最后的保驾护航:“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

长白山是小哥最后的归宿,而吴邪,属于杭州。勿忘,“长白雪山人莫忘,杭州西湖有故人。”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6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7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记,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小哥张起灵,不善言辞,面无表情,吴邪因此喜欢叫他闷油瓶,他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和驱虫水一般神奇的血液,每每吴邪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突然出现,帮助吴邪脱离困境,随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

胖子,先天性乐观派,总是在冷场的时候抛出一句句的俏皮话使得气氛缓和,为朋友两肋插刀,表面上虽看起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实际上满肚子里全是派得上用场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三爷和小三爷身前,为忠诚二字存于世!

陈文锦,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作为三十年前西沙考古队的队长,她无论何时都不会透露出自己内心的恐惧,给其他成员的印象永远都是冷静、理性。

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在伙伴们的努力下,剪切、拼接,最后又把目标指向了九个庞大的势力老九门。

老九门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分别为: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写到这里,我觉得,可以回到整本书的主角身上了。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刚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很是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吴邪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同冒险的伙伴,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了自己。

这就是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想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的背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问他,即使是万箭穿身,无尽的痛苦穿身而过,他也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他不怒不哀,既不逃避也不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告诉所有他需要保护的人,没关系。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他能够默契的和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够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那么,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么?他们的情谊已经超出了朋友的关系,共同穿越生死,共同欢笑,共同悲伤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因为另外两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目的;那么,是亲人么?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出自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深陷困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杀死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8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实话,我不是那种喜欢把所有的行为都归结为古人智慧的人,但是,想了半天又半天,还是只有这句话最合适―――应该说,在每一个行业,每一种专业,每一个群体里面都是这样。

比如说在我们从小玩儿的这帮哥们里,有一个学化学专业的,平时聚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他总喜欢拿着手机看一部叫斗罗大陆的小说,我从他那第一次知道了网络小说,从那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在网络上也存在可以称为小说的东西,而且看的人竟然有那么多。

虽然我的专业是中文,但是据我所知,在我的专业里面,对网络小说的介绍非常少,我的同学们大都跟我一样,所了解小说的范围仅限于教科书上的分类,看的小说也仅限于教科书上所分类之内的书。反而是其他专业的朋友,特别是理科的朋友对网络小说情有独钟。就我而言,从小看惯了中外名着,名家大作,一来是不了解其他的小说种类,另一方面,也压根不认为这种无名小辈写在网络这个浮躁的媒介上的这种东西竟然也能称为小说。

而事实证明,文科生们反复考证的那些中外名着各种代表作的影响力其实完全比不上理科生喜欢的网络小说的万一,而网络小说的质量――这个文科生最看重的其实在很长时间完全不真正了解的东西――也确实不低。

在书店工作久了,书店里的畅销书,十有八九都是网络上流行起来的,这种形势彻底打破了我的迂腐。我开始看网络小说了。因为朋友口碑的原因,我看的第一部网络小说就是: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讲的就是盗墓的故事,这个故事理应充满了民间味,乡村味,传统味,历史味,看了以后我发现还有侦探味,鬼味,政治味。

盗墓笔记以章为基本单位,数十章为一个故事,两个故事为一本书,一共八部九本书。

主要人物人吴邪,胖子,闷油瓶,阿宁,三叔,解连环,陈文锦,潘子等。每个人都各有特点:吴邪是一个普通人,胖子是乐观派,也是我的偶像;闷油瓶是典型的武侠小说中的高人形象;阿宁是一个类似于赵敏的女子,调皮可爱;三叔是神秘人,有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小说的悬念几乎全跟他有关;陈文锦是老一辈的美女偶像,正派而吸引人;解连环跟三叔一样是枭雄人物,两人组合,颇有点无敌和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潘子是三叔的兄弟,凶猛而不失心细,忠诚而持久。

一部小说好不好,很大的一个标准是是否能让看小说的人了解足够多的知识,这部小说做到了,藉由盗墓的历史,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明清现代的各种名人故事像一幅美丽精彩的时代画卷一样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历史知识,让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着实受益匪浅,又惭愧不敢当,就我而言,一直以来都以为原始和奴隶社会在各方面都是落后简单的,就像历史书上的介绍一样只有破碗破罐,高手几个笨蛋一筐。

而对封建社会的中后期的了解就要多得多,特别是受电视电影武侠小说的影响,对明清唐宋这几代的了解有点畸形地突出。

而盗墓的特殊性让我看到了中国原始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早期的高度文明,人民群众的智慧。着实了给我不少震动:我们太小看祖先了,我们太小看历史了。要知道那段我所小看的历史的岁月长达两千余年啊!

看来我要重新认识一下这段历史了。

一部小说好不好,还有一个标准是是否有吸引人的情节,这部小说有,而且大大地有。最大的一个就是三叔,这个人物身上自始至终有着无比大的悬念,从刚开始的铜鱼,到后来的身份,再到后来的老九门大计谋,我就是被三叔这个人牵着鼻子走,吸引得不行不行的。还有一个就是铁面生,汪藏海,万奴王,西王母,样式雷所引起的山东瓜子庙,西沙海底墓,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这些古代的盗墓线索。如果说以上两个都是带有严肃的侦探因素的话,还有一个是幽默因素的吴邪胖子闷油瓶的盗墓探索情节,还有吴邪与阿宁的暧昧,闷油瓶的身份。相信不少人是由这两个因素作为身临整个盗墓活动的载体,阿宁死了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都不想看了

一部小说的影响深不深远,在于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个人的世界观,这一部小说就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今年没看几本书,这一直是我的遗憾,不过好在在年底前看了盗墓笔记,让我得尝所愿。这部小说改变了我的是: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教科书上讲的历史是最终的原貌,但是看了这本小说以后我发现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历史是多姿多彩的,不仅仅是朝代更失失迭名人将相那点事,每一个人都有故事。而且根据个人的观察角度不同,每个人的故事长度也不同;再一个就是书中在每次侦探遇到死角的时候都会出现一次重新认知,最终发现问题出在先入为主,就是人带着一个思维去做事,碰到问题的时候用之前不确定的想法作为指导,结果往往步入死胡同,这时就要求我们以一个空白的大脑,不带偏见地去认识问题,这个教训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很好帮助的,对于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成熟的人更是大大地有好处;还有一个就是历史的类似,我最近才发现这个问题,就是不管历史怎样发展,人性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大发展,所以历史上的人们干过的事,十有八九现在的人也在做,而且基本上毫无新意,这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一直以来人们用所谓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现代的必然要比古代的新高妙,但是就人们做种种事,做种种人来看,现代和古代的差别相当之小,人们一旦做了一件事,就像王小波所说的最经典的一句话一样: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什么都跟历史上的一样。这可以说是人的悲哀,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不至于那么悲观,因为既然不可避免,也就随他去吧。

总体上讲,这部小说的侦探元素是最终吸引我看下去的,最后的网络上出了一个最终解密版的文章,非常好,把小说里所明的事和人都联起来了,几乎毫无破绽,谢谢那位高人。虽然我对这个行业,对于这个行业涉及的传统知识和历史知识不太了解,但我还是有一些最简单最直接的疑问,但那都是我不想提出来的,;因为一部小说写到这种程度,已经不简单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了,这已经是广大网友的智慧了。我不能对群众的智慧用劣质的问题质疑。

所以我对这部小说打上99分。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9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0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关于《盗墓笔记》_《盗墓笔记》读后感1000字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范文参考:盗墓笔记读后感汇总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范文参考:盗墓笔记读后感汇总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一】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二】

书卷多情似故人,黄昏清晨每相亲。

这句话完全的诠释了我看这本书的状态,本来只是在生活中拿来调滋味的举动,结果像着了魔一般,耽误了正事的进度[偷笑]

看到最后的后记部分才明白原来这是历时5年积累的8本书的合集,两天多的时间看8本,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也只有小说才能如此的吸引人吧。回头看来有的时候成长和学习也一样,并不尽然是需要收获,还是喜欢那种疯狂状态中的自我。

这段时间特别喜欢推理类和这种盗墓类的题材,很喜欢那种评价者自身的积累,多年的训练摆平着一个又一个生死抉择的时刻。

就书本身来讲,虽然构思巧妙,布局宏大,但还有很多的坑没有填。再次将头脑中仍然记得想知道的坑,由于此处做一个笔记,日待有机缘再去查看吧。

齐羽是谁?他有什么样的故事?

当初在墓地里,挣脱了绳子的束缚,打小3叔的人是谁?

门后人类的终极和尽头是什么?

天上的陨石中,陈文锦干什么去了?那里发生了什么故事?小哥为什么会呆滞?探出头来的那个人是西王母吗?还有那个总是似笑非笑,和小哥完全相反的人,总感觉他不是一个普通的酱油。

录像带里的实验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满地爬?为什么会有一个和吴邪一模一样的人?霍玲为什么没事就梳头照镜子同时换一件衣服。是因为实验里的失忆症吗?

我记得还有好多,但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听说还有什么沙海和重启等等,但我估计我真的没有时间再看了,离开以后,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再来了,直到我赶上正事的进度。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三】

其实很久之前就接触到了这书,第一本书第一册,第二本是第六册,总之就是乱序的那种,因为是在书店站着看的,也没有钱买(觉得老妈不太愿意给我买这种小说),书店有全套的但是有的拆封了有的还是没有拆封的,所以只能哪本拆封看哪本,看得乱七八糟的。最寒假回家心血来潮在这里搜索,于是便开始重新阅览,痴迷多天。很精彩,不过有些谜团还是没有解开,我喜欢小哥,喜欢胖子,喜欢天真,喜欢铁三角。闷油瓶,这个酷冷的小哥,颜值在线,安全感担当,我脑海里一直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形象,就好像嘿嘿小哥是男朋友的那种感觉嘿嘿嘿哈哈哈哈哈(我知道会有很多情敌哈哈哈),然后最搞笑的是胖子,简直是宇宙无敌第一可爱有趣的胖子啦,这家伙是欢乐源泉,尤其是和天真在一起的时候。而吴邪,就是我们大多数人中的一个,很真实,很相像。我不知道我说这些是在干嘛,但是我很想念他们后来,想看看十年之后,我还是怀念小哥(喜欢他啊),怀念胖子和天真,我的铁三角啊啊啊。另外从另一个角度讲,三叔写的很不错呀。有很多话,有很多的意蕴。后续可能会再看其他相关的几本书,不过最近追这个实在是拖了很多单词没背,生物钟也全乱了,极不规律,极度放纵。明天重新开始,认真生活。再见。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四】

第一次花这么长的时间去看一本小说,零零散散看了一个多月,看到最后,总觉得结尾有点突然了。还有很多谜团没有解开。

书中,无邪是一个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一个无视痛苦的人,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作为主人公,无邪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在整个计划中,他一直处于被动,被救,被利用,被放过。说实话,我并不喜欢他。他简直就是麻烦制造机,还觉得自己很有思考力。习惯了无所不能的大主角,现在遇到象征着平凡的大多数的主人公,却让人一时无法接受。

最喜欢的人小哥,他每次的出现都让人感到莫名的心安,多次不顾自身安危救助无邪和胖子,面对各种情况,他连多余的表情都没有,冷静的像一个机器人,也许是因为他背负的实在是太多了。最终小哥选择了独自离开,他告诉无邪,这个世界上他也想不到自己和谁再有联系了,专程向无邪告别,最终走进了青铜门。在所有人都背弃了守护之后,他作为最后一个张起灵孤独的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

三叔说,胖子是一个神佛一样的人,他乐观的解决着所有的问题,无利不起早的他为了无邪也多次的让自己深陷险境,作者对他是残忍的,他唯一喜欢的云彩在成了计划的弃子之后被杀死,他对无邪说,他是认真的,认真的喜欢着云彩。

作者说,他写这本书战线拉了五年,对于一个业余作者来说,太累了。终于他让这群人在另一个世界里走完了他们该走的路。

可是,作为一个较真的读者,这样的结尾未免心中的失落。从刚开始十分精彩的章节,我感受着人物的恐惧,身临着他们的处境,感慨着他们的情谊,就连晚上的梦里都是禁婆,血尸,西王母的鸡冠蛇……晚上躺在床上一边害怕一边看。

慢慢的,一切的叙述都是渐渐归于平淡。结局也来的突然,总感觉还有很多东西都还模糊就突然结束了,最喜欢的小哥选择了平静的离开,他依旧是那么孤独。

也许是作为一个较真的意义怪固有的思维怪圈。也许是作者前期铺垫的太好,读完内心多有不舍。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五】

第2次看了,还是一样的挖坑,挖到自己都埋不了,我觉得他从最开始就是单纯想写一部真正的盗墓小说,有灵异有传说有粽子,看七星鲁王宫就知道了,尸傀被瓶子一指跪下,解释过来还是比较灵异的解释,潘子还是最初那个毛手毛脚,胆子不大的兵油子。

可是到后来,南三就想写成悬疑了,按照我的看法,老九门最开始他也是有想法的,想写成一个故事的,但是没有最终的那么机关算尽,甚至整个九门都是背负着一些东西的。

南三曾经封笔一段时间,我觉得就是情节上难以为继了,前面的情节是不错的盗墓小说,后面实则就是悬疑小说,再到后面更像是科幻一样的了,笔力不够难以为继,也只好处处挖坑,穷尽全力去填坑了。

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甚至是我青春回忆的一部分,但是以我现在来看,还是比较好看的,但是南三对于情节的把控实在无力,只好努力去填,只不过填的还可以,但是老毛病还有,填坑的路上他还会挖坑,所以才导致了几乎现在都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定论——

因为他自己也说不好,还在做盗墓笔记的衍生作品。

其实从一开始潘子形象的离奇转变,就可以窥见这个老贼真的是习惯性挖坑,话不说的似是而非就不舒服。

希望他能真正的把这个故事圆满地圆回来吧,那样对我写东西的帮助也是挺大的

盗墓笔记我给三星,不是因为不好看,抛开那些所谓的cp粉,情怀粉,我这个实体书一上就买了全套的人,也是走上写作这条路的人,想看到他情节能够圆润如一,不负我望。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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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1

尽管人类已经发展到了信息和航天时代,可是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认识还停留在一千多年以前的水平,时间和空间到底存在不存在,时间和空间到底是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一直苦苦追问。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困惑是现代科学探索迷茫与混乱的主要原因。时间和空间问题是挡在科学理论发展道路上的两座高山,不逾越这两座高山科学就无法向前发展。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们将一年分割为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中国还将四季细分割为24个节气;人们将一天分割为上午、中午、下午、傍晚、午夜、黎明,中国还将一天细分为多个时辰。

霍金先生是如何看待“时间”这个观念的呢?文中说过“直到本世纪初,人们还相信绝对时间。也就是说,每一事件可由一个称为“时间”的数以唯一的方式来标记,所有好的钟在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上都是一致的。然而,对于任何正在运动的观察者光速总是一样的这一发现,导致了相对论;而在相对论中,人们必须抛弃存在一个唯一的绝对时间的观念。代之以每个观察者携带的钟所记录的他自己的时间测量——不同观察者携带的钟不必要读数一样。这样,对于进行测量的观察者而言,时间变成一个更主观的概念。”

远古人类有了简单的思维活动后,从白天黑夜的交替,月亮圆缺的交替,季节冷热的交替,逐步产生了日,四季,年的认识,这些都是个体对时长的感觉与认识,还没有上升到时间的概念。

牛顿对时间感觉是正确的,但是,牛顿认为"时间是客观存在的东西,无疑是错误的。宇宙并不存在时间这种东西,时间是人为的产物。

下面我们再来聊聊空间。通过阅读,我明白了,我们这个世界是二维空间,和三维空间很相似。打个比方,一只蚂蚁要从纸的这头到纸的那头,不能往前也不能向后。假设纸无限大,那么蚂蚁就永远到不了地点了。那么如果说蚂蚁将纸用口水破出一个洞来,是不是就可以瞬间到达他要去的地点呢?对的!这也就是四维,五维甚至十维、二十六维的奇迹!

有人坚信只要科学家们够努力,是有五六维空间的;有人说,我们最多也就只是能够接近五六维空间,但并不能真正找到;还有人认为,什么五六维空间啊?根本没有这回事儿!虽然也有人赞同二三点,但是更多的人、更多的科学家都还是赞同第一点的。

今天,我深深地和大家一起了解了时间与空间,其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联的一些科学知识。例如:相对论......霍金先生在坐在轮椅上时还能完成如此伟大的著作,有如此顽强的毅力,怎能令人不佩服?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2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形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但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不过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取代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现在的太阳系、现在的地球以及现在的人类和现在的美好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3

从识字以来,我读过很多书:《西游记》《俄罗斯童话》《上下五千年》……然而,现在五年级的我有些不满足于这些书了,开始对《前世今生》《时间简史》一类讲述哲理、科学的书兴趣盎然。虽然初看上去,这些书枯燥无味,但是细细品味,却常常引发我无限的思考与遐想。下面,来说说我读《时间简史》的故事吧。

第一遍读《时间简史》时,我只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大都是跳读,略去了那些艰涩难懂的部分,只看有趣的内容。但即使这样,仍觉得无聊,先后也只是翻了两页,便束之高搁了。

直到有一天,无聊的我,抱着好奇的心,再次打开了那本黑色封面的《时间简史》,低下头,静心地品味起来。我随手握起铅笔,点点划划,慢慢记下自己的疑问,一跃而出的灵感……咦!什么时候那些黑白的文字渐渐生动了起来?慢慢地,我被带入了一个科学的世界:与亚里士多德观赏水、火、土、木几颗星星的变化;与托勒密一起钻研宇宙中心的秘密;与哥白尼、伽利略一起用真理、事实来推翻错误的理论……一页一页,我认识了伟大的发明家爱因斯坦,坚持真理的伽利略,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我了解了反粒子、对偶性、小圆周、光子的概念……与此同时,我也提出了不少疑问:宇宙的中心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每颗行星的小圆周都是一样的?在恒星光谱中,什么颜色代表最热,什么颜色代表最冷?行星与恒星各是怎么形成的?……一堆数不清的疑问,让我不断地查电脑,翻阅其它工具书,甚至用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像唐僧念经一样在爸妈耳边不停地问,问到二老大声喝斥也浑然未醒。无尽的问题萦绕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我对《时间简史》的兴趣也更加浓厚了。看到后面,不少先前的疑问迎刃而解,那种豁然开朗的滋味让我欲罢不能。

有时候我也会自己去做试验。我尝试和伽俐略一样,从楼上同时扔下两个质量相差很大的瓶子,看看它们是否同时落地;当看到书上说:“飞船在太空中直线飞行,路径影子投到地球上的二维影相就显明是弯曲着”时,我也尝试着用铅笔在地球仪上测试;读到“视差”这一段时,我也试过坐在车上看远处一点也不动的太阳……那时的我,竟也感受点儿“科学疯子”的味道。

在读完《时间简史》后,更多的书成为了我的阅读目标:《果壳中的宇宙》《玛雅历法》《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感谢《时间简史》为我打开了科学探索的大门!有时候,我也想过,以小学的水平来读这一类书,是不是太困难,太“不求甚解”了呢?因此,我开始放慢速度读,一点一点“煮”着读,思考研究着读。

这几本书便成了我无声的老师,将知识一点一点地送给我,引领我走向神秘的科学世界。虽然深奥难懂,但是依旧情有独钟。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4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刻看《时刻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但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我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归纳对宇宙和时刻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之后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归纳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透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此刻霍金的时刻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我的思考,归纳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归纳。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但是我一向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明白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潜质不足吧。因此看了《时刻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我的看法。

《时刻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透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透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正因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一样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刻是不确定的,但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刻确是固定的。因此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方相互影响,哪怕是十分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透过6个中间人就能够建立联系,这是透过超多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

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坚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能够让咱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5

逆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倒流。

超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跳跃。

逆时和超时,在大家看来,无非是两个新名词,不用提去实现了。但是,假设在宇宙中有虫洞存在,两者就可能实现。

超时空旅行,也就是从A时点瞬间跳跃至B时点,不用再经过A、B之间的时段。看过《哆啦A梦》的朋友可能会联想起哆啦A梦的航时机,乘坐航时机可以到达未来或从前的世界。那么,如何进行超时空旅行呢?

超时空旅行有个前提条件:假设100是光速,就是要把宇宙飞船加速度达到99.99,还差0.01就到100。当近光速行驶一段时间后,就会到达将来的一个时段。譬如,小明从8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9点钟到达。小军从9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10点钟到达。当然,你不只有一个小时可以越过,有二、三、四、五、六个小时,甚至一年也可以越过。而且,在未来的世界里,你可以见到另一个你,另一个你的妈妈、爸爸呢!

逆时空旅行,是从B时点瞬间返回到A时点。它的前提条件是要超越光速。这似乎无法达到。现在,有家公司制造的火箭能加速到99.99,但仍未达到位居第一的光速。唯一的办法,就是寻找宇宙中具备弯曲空间条件的虫洞。何谓弯曲空间呢?就是能将时空弯曲的物质,缩短了A、B之间的距离为弯曲空间。假设地球与比邻星之间的距离是200光年,那么如果虫洞存在的话,它可以为地球与比邻星之间提供已经缩短了的捷径:可能是150、100光年,甚至更近的距离。当飞船通过虫洞飞速行驶时,它一定能打破光速堡垒,回到从前。而且同超时空旅行一样,能看见当时你的家人和当时的你。遗憾的是,至今科学家没有在宇宙中找到半个虫洞。

我相信,在未来,一定有更多惊人的发现和发明,一定有更多的机器会超过《哆啦A梦》中所描述的!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6

在继续阅读《时间简史》时发现,远没有想象的轻松。为了回归编程学习,我决定放弃认真读完《时间简史》的承诺。于是,只草草读过,留下好多不解。

总体上没有改变我读完前两章得出的结论。宇宙学是荒唐的。大爆炸理论,黑洞假说,可能是无稽之谈。探求宇宙的开端和终结是荒谬的。

连霍金自己也改变了想法,认为宇宙的开端没有奇点。霍金也说过,所谓黑洞并不存在。

我认为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的概念还是有必要存在。抛弃绝对时间是一种度量上的无奈。把时间与空间相绑,是一种量度上的需要。时间无始点无终点,空间无小限无大限,不容怀疑。

人类受可见光可感波的局限,只能在一定范围了解宇宙。借助科技手段可以有所突破,但也不是无限度的。地球外宇宙间的生命现象,有可能存在。同时因为空间无小限,所以甚至地球上微观领域也可能存在我们看不见的生命。微观世界也许有类似星系一样的结构。微观领域有智慧生命都是有可能的。无非是可见光可感波不是一个量级而已。我们看不见他们,他们也看不见我们。

物理学是近似的理论,超越界限就是谬误。构建所谓统一的理论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试图探求宇宙起源和更深层次的微观世界,只能是狭隘视角的胡乱推断。认为宇宙有始终,时间也有始终,微观世界有基本粒子,更是人类看不到永恒和无限的偏见。

相对论关于光速不变的假定,宇宙学中有关星系距离和速度的测量,我认为有不可靠的成分。太阳光8分钟到地球也许可信,N多光年的说法则可能是谬以千里的。这里的谬以千里是比喻荒唐的说法,真能误差千里可能是相当精确了。我甚至怀疑,所谓椭圆轨道的说法,都是测量误读的产物。实际时间和空间的测量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也正是相对论生存的土壤。

人类不能奢望探知借助一定手段可见可感外的宇宙及微观世界。否则就是迷信。需要和可能就是我们有作为的范围。可知论应该在这个范围内成立。这个范围会不断扩大,但一定会有不可知的范围。可知论与不可知论需要在人类需要和可能的范围内统一起来。人类需要警惕的是,在不可知范围迷信和欺骗泛滥,或做无味努力和浪费。

有时间我会进一步看《时间简史》。但我必须先告一段落回归正事了。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7

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向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以往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终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此刻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明白,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一样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可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提高,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先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终,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当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本事。其次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当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当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当多多向教师请教,毕竟教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当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本事,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8

霍金的《时刻简史》是那样的富有想象力,读完后。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没留下,想象的东西还是有的。时刻,空间,物质,在加上主观活动意识,或许就是对整个自然世界的抽象了!

时空,这个概念在百度百科里面有更为详细的解释,爱因斯坦提出的新词,他将现实世界的空间抽象为三维,在加上时刻一维,四维时空。在那里边,关于空间的争论不一。那里边也不乏想象的东西。咱们能够感知的空间就是长,宽,高,以及时刻也能被感知。时刻,是空间中的物质变化有了一个合乎咱们逻辑的秩序,规律。笛卡尔的坐标系的提出,这个贡献对人类有着太大的贡献了,高中时,咱们的数学老师常感叹,有了坐标,只有你高兴,能够把所有的东西放到坐标中!

那是,一句在平凡但是的话了,可此刻才明白那里边的包含的思想!可惜的是,咱们从此不再领悟数学了!把整个整个世界放到坐标系中,不违背他的意思。但是,为了到达想要到达的目地,就需要在这个目标上对其进行抽象。我也不知道,要干什么的,因此也不知道怎样抽象!姑且,先加个简短的广告吧!央视那个《坚信品牌的力量》的广告很有美感。融中国传统水墨艺术与现代气息,漂亮!计算机的领悟,是我了解到了它的制作原理!先看头顶的电棒吧!它欺骗了咱们的眼睛!

高中时,还是那位数学老师告诉咱们的!那时尚小,也就认为就是那样的!如果,用时刻与电棒的电流图像表示,它是间断的!离散的!不连续的!但自然的界的所有物质的变化的时刻函数是一个连续的线(找不到一个严密而又科学的词来表达此点,任何物质都是有存在周期的,因此要有两个端点,但它不是线段,这个曲线段还比较适宜些)。如果,电棒是二维坐标上的小骗子,那么,那个漂亮的广告动画就是在三维坐标上的大骗子了!同样的以一个视觉暂留!换汤不换药!这个广告长了些!如果把咱们空间全部的看作平面的话,咱们也是平面人,在有关神话的电视剧中看到过这种艺术手法!这个假设实现了所有期望成为演员人的一个梦想!在此,所有的人都是演员!可在那个未知的世界中不知又没观众?

朱光潜老先生的那篇《看戏与演戏》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只要有人演戏,就必须有人看戏,有人看戏,就必须有人演戏!这是一种辩证法!因此,未知中好像有观众!但是,我的假设是不成立!前提是咱们是不是平面人!当咱们看到所有的观点都藐视正确的时候,所有观点的出发点也就是立场或是基础的正确性,需要个性的注意!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9

关于霍金其实我只有一些朦朦胧胧的印象,比如“运动神经元疾病”、“黑洞”、“《时间简史》”,但是他到底是研究什么方向的我不知道,他有什么重大研究成果我也不知道,估计我也看不懂。

可是霍金去世了。

对霍金一点都不了解的我却感到这是物理学的一大损失,我知道还有好多和我一样不是非常了解霍金的人和我有着一样的感受。想起在图书馆借过的时间简史只看了一点

想起很多次作文借用你的名字提到要向你学习如何不屈服命运的安排,想起宇宙大爆炸理论的那个宇宙从一个点要扩张到哪里才是尽头,想起媒体上你的那些预言会不会实现,想起你全身瘫痪卧在轮椅上的束缚和你自由的思想会去到哪里才是尽头,想起有人说不了解全部你就没资格怀缅就想给这群无知的人一个白眼明明什么都不了解,可还是觉得你的离开有点难过有点惋惜,这大概就是霍金的伟大之处。

科学不同于文学,文学是贴近大众的,翻开书就可读的,可是科学不是,科学始终和大众保持着距离感,大众看到的科技方面的新闻更多感到的是不明觉厉 这也就使得科学家在大众眼里是不熟悉的,有距离感的,可霍金不是,霍金一本《时间简史》的在青少年中的普及程度几乎能与幼儿阶段的《十万个为什么》并肩,他成功地做到了把科学推向了大众,大众也会永远永远地记住他。活大爆炸里再也不会有他客串。很好奇下一个指引人类前进的科学家是谁。

我对高深的物理知识一无所知,但还是感谢他为科学所做的一切,如果没有这些充满创造力的人,我们可能还在农耕时代吧,谢谢所有的科学家,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感谢你们让我们期待更好的未来

虽然之前也有很多名人的逝去令人叹惋,但是霍金先生的离开真的让我很难受,就像一个长辈和偶像的离去一样。

一位伟大的科学家大抵也是一位哲学家,霍金一定是这样的,经历了这么多他大概已经不畏惧死亡了,对于霍金,死亡可能意味着解脱与释放,我们应该为他感到高兴,因为他终于再也不需要被他的躯壳束缚了。想他的时候,望望星空,他永远活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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