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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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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读书笔记(篇一)

米溪原文节选:

根鸟逃出鬼谷,向西走了三天,心情渐渐变得低沉,逃出地狱的激动与狂喜一点一点地丢在了荒野小道上。对前方,他没有牵挂,自然也就更无热情与冲动。他想振作一下精神,催马快行,但无奈,他总不能让自己振作起来。他能一整天软绵绵地坐在马上,任由马将他载着西去。天上的太阳和云彩、路两旁的树林、村庄、庄稼地以及牛羊与狂吠的狗,所有这一切,他都不在意。他自己说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落得如此状态。是对自己心中的那个信念开始怀疑了?是因为被鬼谷的生活以及逃脱一下子耗尽了精力?……他想不明白,只能发呆。

这天傍晚,他终于在荒野上的大槐树下找到了原因:他想家了!当时,正是晚风初起时,天上的薄云,一朵朵,向东飘去。他望着那些薄云,拼命想起家来。他想念父亲,想念菊坡的一切。这种想念,一下子变得刻骨铭心。自从离开菊坡之后,他还从未如此强烈地想念过家——那个仅仅由他与父亲两人组成的家。他居然倚着大槐树,泪水滚滚地哭泣起来。

深夜,他终于情不自禁,骑上白马,掉转马头,披星戴月,直向东去。

他将一直盘桓在心的大峡谷暂时忘得一干二净。

他恨不能立即站在菊坡的土地上,看到父亲的面容,听到父亲的声音。他什么也不想要了,他只想要菊坡、父亲与家。他骑在马背上,走在异乡的路上,眼前的情景却都是菊坡的。

根鸟回到菊坡时,是秋天。

菊坡的秋天是明净而富饶的,又稍微带了一些伤感。

叶叶秋声。根鸟骑在马上,再一次沉浸在菊坡所特有的秋天的絮语声中。满山的树,除了松柏,都已开始变色,或红色,或橙色,或黄色,或褐色,一片片,一团团,一点点,说不清的好看。从山道往下瞧,已凉意深重。被树枝覆盖的山涧,时时传来凉凉的水声。枝叶偶漏一点空隙,便可借着秋光,看见涧中的清水如银蛇一般滑过。被秋露和山中雾气所浸润的枝叶与果实,都在散发好闻的气息,它们融合在一起,飘散着,直把秋的气息弥漫在你所需要的空气中。鸟的鸣叫声,比春天的安静,比夏天的清晰、明亮,让人觉得耐听,又让人觉得这叫声怕是它们在这一年里的尾声了。

村子在山下。

根鸟骑着马,一直在走下坡路,身子不由自主地挺得笔直。

快到村子时,便远远地见到了菊坡所特有的柿子树。一棵一棵,散落在坡上、水边,叶子都已被秋风吹落,而柿子却依然挂满枝头。它使人想到,不久前,它们还一颗颗藏在厚厚的叶子里,而忽然地在一天早上,叶子飘尽,它们一颗一颗地都袒露了出来,一颗一颗的,像走出深院的闺女,来到了大庭广众之下,都害羞得很,不由得脸都红了,一颗颗地互相看着,越看脸越红。无奈,它们已无处躲藏,也就只好安安静静地让太阳看,让月亮看,让人看了。

根鸟终于看见村子里了。

这是中午时分。炊烟东一缕、西一缕地升起来,又被风吹散,混进半空中的雾气里。

根鸟从未注意过菊坡人家的炊烟。而此时,他却勒住马看着:菊坡的炊烟竟然也是好看的。它使根鸟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温暖与亲切。他忽然感到饿了,用腿一敲马肚,白马便朝小溪跑去。到了溪边,他翻身下马,跪在溪边,用一双黑黑的手,掬了一捧,又掬了一捧清水喝进肚里。他看到了几尾也只有菊坡的溪水里才有的那种身体纤弱的小鱼,正和从树上垂挂下来的几根枝条无忧无虑地嬉戏。他用手撩水朝它们浇去,它们一忽闪就不见了。

剩下的一段路,根鸟是将马牵在手中走的。越是临近家门,他倒越是显得没有急切与慌乱。

《根鸟》读书笔记【篇二】

最近,我读了作家曹文轩的一部小说《根鸟》,书中的情节充满了浓厚的浪漫色彩,给力我很多的启迪。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根鸟的孩子,在他十四岁那年,他第一回独自一人出来打猎,正当他一无所获是,天空中飞来了一只白的的鹰,根鸟从鹰的腿上发现了一条布条,得知有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子被困在一个大峡谷里面。回家后连续几个晚上,根鸟都梦见了那个大峡谷,那是一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最终,根鸟踏上了寻找大峡谷的路程,他一路西行,经历了荒漠,遇到了知己板金先生,被骗去了鬼谷背矿石,有经历了父亲去世的痛苦,穿过了森林,走过了平原,最终找到了梦里的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根鸟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对于一个布条和几场梦,他便执著着,相信那个大峡谷一定存在,始终坚定自己的信念。他不怕吃苦,耐住了沙漠的寂寞与孤独,肚子一人行走着,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根鸟在去大峡谷的途中,很多时候是在打工挣钱的,他要挣一些路费,他干活干得很卖力,从不惜紫的的力气,虽然年纪小,但他并不想贪便宜,拿了人家的工钱,就必须努力地为人家干活。 根鸟这个人物与现在社会中的一些孩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现在经济发展起来了,家长对于自己的孩子疼爱有加,很多事情都帮他们做,导致他们不会自立,总是依赖与父母,面对生活中的一些小困难就退缩了。而根鸟他在困难面前没有退缩,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目标。当烦恼被骗到鬼谷的时候,他面对每天无聊的背矿石工作是,并没有放弃目标,当他第一次逃跑失败后,他有从新计划着自己的第二次逃跑,知道最终成功地逃离了那个地方。

根鸟又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班主里要回甲的女孩子秋蔓过独木桥,并和她一起回家,在莺店又帮助了唱戏的金枝还了被烧坏的戏装的钱。一路上虽然很苦,但他总是乐于助人,帮助他人度过难关。

根鸟在这一路上不断成长,学会了很多,品味了人生的各种苦难,从一个小孩子成长为一个大人,我们也应像根鸟一样,在艰难的环境中始终不忘记自己的目标,保持心中的那份纯真与友善。在游戏的路上,无论多么坎坷,无论多么寂寞,都不应放弃,一定要坚持到底,一直坚持到底,一直行走到我们每个人心中的那个“大峡谷”。

《根鸟》读书笔记(篇三)

书,是一艘小舟,带领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一把钥匙,开启我们心灵那扇紧缩的大门;书,是一把接力棒,帮助我们焊接知识的链头。书,我们精神的顶梁柱,我们的精神粮食仓。

今天我有幸得到一本书,它就是曹文轩的纯美小说《根鸟》。它讲述了根鸟因为一个梦要解救一个掉进悬崖的女孩紫烟,他出发了,寻找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和梦幻之间,他在寻找紫烟的路上,恍惚、迷乱、摇摆、、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在经历无数次的偏离正道后,根鸟在钣金叔叔、独眼老人、金枝等人真诚而无私的帮助下,坚定了自己目标,那就是寻找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找掉进峡谷的女孩紫烟。在钣金命快已终时,把大峡谷的方位指点给根鸟。根鸟几天后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人在成长的道路中,肯定要经历生活中一些无法预料的磨难、挫折、困难、痛苦……等,我们面临磨难时自己的坚定的信心肯定会发生偏转,会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远,而且也会变成犹豫不决,飘忽不定,甚至会做一些不好的事。但是我们身边的朋友、老师会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你最无私的帮助和关心,帮你步入正途,回到你最原始的一面。曹文轩曾说过: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愿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地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如果说欣赏是一种美德,真诚是一种美德,那么为何不说帮助也是一种美德?

《根鸟》读书笔记【篇四】

曹文轩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作家,他写过《青铜葵花》《草房子》等许多小说。这个暑假,我新读了他的《根鸟》。乍看书名,你可能会以为“根鸟”是一只鸟,一开始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读下去,才知道“根鸟”原来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既善良又勇敢的人。

根鸟是个猎人,他在一次打猎时发现了一只脚上系着布条的白鹰。打开布条,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根鸟义无反顾地为救女孩上路了。一路上,他走过沙漠,翻越山岭。遇到了为儿子寻梦的板金大叔,又在鬼谷认识了独眼老人,在青塔认识了老僧人,最终找到了那个峡谷。

当然,根鸟寻找峡谷的路途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除了遇到那些善良的给他提供帮助的人,还遇到了一些无耻的人,“长脚”就是其中一位。他先给一些流浪汉恩惠,再把他们骗到鬼谷,给他们吃会忘掉一切的果子“红珍珠”,然后利用他们为自己开采矿石。根鸟一开始也被骗了,但在独眼老人的'帮助下并未失忆,后来烧了“红珍珠”,骑马逃出了鬼谷。还有一个叫“黄毛”的人,他十分贪心,在青塔,他与根鸟一起搬木头,他故意向根鸟示好,请他喝酒、灌醉根鸟,偷了他买马的钱。多亏后来老僧人送马给根鸟,根鸟才能够找到峡谷。由此可见,根鸟的这一路是多么的艰辛、危险。他能历经千辛万苦,凭着一腔善意和勇气去帮助别人,真的十分难得。

静下心来想想,我们会像根鸟一样,为救助一个陌生女孩去奔波辛劳吗?可能我们很多人的答案都是“不能”。因此,根鸟的行为就十分的可贵。尽管这样的事情不太可能发生在我的身边,但我也懂得了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但光有善良的心还不够,还要有勇敢的行动、不懈的坚持和努力。要让善良在左,勇气在右,一路陪伴我们前行,就像根鸟从家乡菊坡出发,一直心怀善念坚持寻找不放弃一样。

书后面写着曹文轩的一段话:“当一个人对一个出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个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地刘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

看完这本书,我似乎也感到了这“温热的暖流”从心间流过,从现在流到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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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读书笔记


这本书的名字叫《根鸟》,是个新奇的名字。

当初也是怀着新奇的心翻开书。

根鸟是个直率勇敢且执着的少年。曹文轩用朴素、纯美的笔调将根鸟的形象描绘出来,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根鸟的故事源于白鹰和梦。他到山坡打猎遇到一只白色的鹰,随即跌入一个奇异而曲折的长梦,梦里出现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这个名字很特别,梦幻而悠远。她被困在一个遥远而缥缈的开满彩色花的山谷里,需要人去解救她。善良执着的根鸟一心想找到山谷并解救紫烟,他不在意这是一场梦,他一路披荆斩棘,十分英勇。

是什么力量促使根鸟为梦用了整整四年的青春岁月去寻找山谷呢?可能是他那颗火热赤诚的心,让他在艰辛的路途上与人为善,他的真挚与诚意感动了很多人。他敢于接受挑战,他拥有执着的心,凭借永恒的目标,长久的信念与坚定的意志,他冲破了那不切实际的梦,在坎坷中成长。

其实这本书就算看完了也会觉得很奇异,谜团重重,或者是作者故设玄关吧。最后根鸟找到了梦中的那个遥远的山谷,虽然他并没有看到自己心心念念的紫烟,但他为自己做到而幸福。其实看完了会觉得根鸟很傻,很不值,并且为了梦还没能送父亲最后一程,或许这一切根本是假的,紫烟或许也不存在,但整个过程:根鸟都靠着执着与坚韧不拔的意志达到了他所想的目的,根鸟那颗永不放弃的心就像一簇簇爆发的礼花。同理,礼花绽放需要压力,达到目标则需要决心与恒心。根鸟是很好的例子。

“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莎士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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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在我读完曹禺的《雷雨》后,心情十分悲痛、复杂。我为话剧中的封建大家庭的家长周朴园痛恨,为鲁侍萍与周蘩漪俩位母亲的人生感到悲伤,为四凤、周萍、周冲三位青年的悲惨命运感到惋惜……两个家庭的悲剧性命运就在雷雨交加的一天最终结束,而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对这个家庭命运的思考,更应该是对这个家庭所折射出的社会现象及人物特征仔细地品味。

周朴园,作为封建大家庭的主人,代表着绝对的权威,代表着资本家的利益,他就如同一只野兽,非要夺取属于自己的天地,不惜欺压百姓甚至自己的亲人,从最初与侍女鲁侍萍的相恋,到狠心抛弃了她与自己的孩子;从娶了有知识有文化的蘩漪到每天逼她吃药骂她有病;从对侍萍一直感到愧疚到后来相见却不认的残忍……周朴园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他爱慕虚荣,他缺少人情,被利益、被金钱、被虚荣的心蒙蔽了自己的双眼,只能一错再错,最终的结局只能是独自面对冰冷的大空房,为自己一生的错忏悔。周朴园的命运,从繁华的生活一落千丈,这多多少少地预示了这样一个道理:封建资本家对人们的欺压最终是会被消灭、铲除的!

而鲁侍萍,她的命运却如颠簸的小路,历经沧桑,虽然年轻貌美,聪明贤惠,但岁月的磨灭还是抹去了她的一切,她承受着生活带给她的重重压力,她是多么令人值得同情啊!或许最后她变成了痴呆,没有了思想,没有了痛苦,也是人生的解脱,但想起她那呆滞的眼神,谁又能知道她究竟苦不苦呢!谁又不为这样一位社会底层的劳动妇女的悲惨人生难过呢!生活在这种黑暗的封建时代,每一位下层劳动妇女几乎都在一天天地上演着悲剧的一幕幕,她们永远只是别人统治的工具,永远被压在社会下面,不能喘口气!我们更没有理由不好好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平等生活!对吗?而与鲁侍萍相对的,是受过教育,有着新思想的妇女。《雷雨》中周朴园的妻子周蘩漪便是这样的人。她在地狱般的周公馆艰苦地生活。乏味、烦闷。然而周朴园的私生子周萍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因为他,她敢爱敢恨,勇于说出自己的想法,为了自己的爱勇于追求,虽然在那个年代甚至到现在并不被人赞同,但蘩漪敢于表达爱,敢于同封建势力反抗、斗争的。

这正是当今时代人们追求、期盼、灌输的思想!但蘩漪最终的命运也不能比侍萍好。她因为儿子与爱人的死,崩溃成了疯子,这不可否认是深受封建的社会毒害太深!四凤、周萍、周冲三位青年,本有着大好的前途。四凤与周萍之间美好而又单纯的爱,周冲对理想的努力追求,应该是未来的希望,他们本该幸福地生活、奋斗,可偏偏上一代留下恩恩怨怨如同魔鬼般覆在了他们三人身上,使他们也难以逃避死亡的命运!雷雨,是悲剧的暗示,是终结的和音,也可以理解为是对黑暗人心的抨击、摧毁。在雷雨声的陪伴中,两个大家庭覆灭了,被封建社会的黑暗打败了,但我们相信,那震耳欲聋的雷雨声一定可以停息,或是消除黑暗,还我们一个人心相通的社会!

《雷雨》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读《雷雨》,谈坚强 近日在讲曹禺的话剧《雷雨》,引领学生们,分析文字背后的深刻。学生们大多数都在感慨周朴园的人生选择,我却更多地关注到了鲁侍萍的生命无奈。

学生们说,鲁侍萍是一个善良、美丽、温柔又自尊的女子。

我则看到了,她在往事面前,不自觉地流露出的掩不住的脆弱。 周朴园说:你看这些家具,都是你顶喜欢的,我还是照着三十年前的老样子摆,你看你喜欢关窗户的习惯,我也还留着。

此刻,鲁侍萍激动的情绪,便化成了一声叹息般的“哦”。

三十年的沧桑心酸,三十年的走投无路,这一切累积成的恨,此刻,轻而易举地,就做了些许让步。

因为,爱情过后,总是有些卿卿我我,细碎得让人难以完全拔除于心底。而在真正的情感面前,何来真正的洒脱和遗忘?人,总是绕不过记忆那一道坎,陈年废墟间,不经意,让坚强崩溃于一角碎片。

才知道,有时候,不是已经拥有了足够的坚强和豁达,而是有些伤痕,根本经不住触碰,也不敢提醒。于是只好一遍遍地骗自己说,我其实已经忘记。却往往又因为某些小小的片段,就想起了成片的过往。 我理解鲁侍萍在那一刹被唤起的柔情。用心走过,若无动于衷,只能说明没有投入爱过。周朴园在经历岁月后那样冷酷无私的人,也忍不住沉陷进对曾经的回顾。只不过,他把现实和温馨分得太开,他甚至用自己认为的痴情感动了自己,却在客观前,充分暴露了他的虚伪至极。他的念念不忘,其实是对自己所谓痴情的标榜。

鲁侍萍不是,她是真的想把这一切深埋心底,然后静静带进坟墓。她没想到,命运对她开了一个玩笑后,更加残忍地开了第二个。让她那极力掩藏的钝痛,以更残忍的方式被掀开。她可以自尊着撕掉周朴园企图买断记忆企图买断良心的支票,却撕不掉,历历清晰的陈往。在

某个心绪恍惚的时刻,忍不住缴械投降。

坚强,不是能不能转身决绝,而是转身后,还能不能,笑得从容。还能不能,面对阳光,小心翼翼地不再展览暗影,而充分感受到阳光的温度。

所以,鲁侍萍才会在面对周朴园三十年后拙劣的虚伪时,暂时平静下了失控的尤怨。在周朴园短暂的语言温和下,柔软了曾想一去不返的坚决。只是,她最终也没有寻觅到渴望的真正的平静。一个雷雨之夜,一切疼痛都成了众目睽睽下的喧嚣。毕业论文,我写过蘩漪。现在,我却将更多同情的目光投向了鲁侍萍。想对她说,能涉往事的山山水水一路行来,该是多么不容易。

的确,有时,面对自己无从主宰的往事,除了强迫自己要疏离,实在别 无 良 策。别让心情浸泡在阴天里,别让自己有时间去关注阴雨绵绵,就是,对自己的善待。与往事干杯,多么浪漫又奢侈的愿望。谁能将从前的时光一饮而尽,寸羽不留?痛就是痛,再被时光抚慰,触摸往事的时候,平静也无法完全复位。学会沉默,在因为记起昔日的碎片而难过的时候,捂住胸口,不说话,不回头,就是很坚强了。 毕竟,动了真情,谁不脆弱?至少某些时刻,会输给心情。

如果,往事太累,就选择躲避。如果往事难以忘记,那么就忍耐着不要再提。能做到不刻意回忆不轻易倾诉不随便点数,便已是人生的大理智大坚强。

《雷雨》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他们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梦中,又极力的想摆脱这一场梦。除了周朴园,他们并没有做什么恶, 但都逃不脱悲剧的结局。他们被命运之手所操纵所玩弄,苦苦挣扎,却跌入更深的境地。他们都想极力的抓住些什么来救赎自己,结果却是更加狼狈不堪。

《雷雨》所显示的,不是因果,不是报应,是天地间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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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书笔记(篇一)

历史是一座巨大的宝藏,智慧之人善于从中挖掘经验和长处,以便借鉴和学习。历史是一为和爱又不是为威严的老人,他的口袋里装着无数无价的珍宝,那是智慧和思想的产物,了得到这些珍宝就必须翻开历史的长卷孜孜不倦的学习学习。

最近这段时间,我在图书馆借了一本《白话史记读本》,读了之后十分感叹司马迁的文学功底和该书的史学价值,在读的过程中,我不仅了解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留意过的历史,还扩充了我对历史的知识面。很多人只知《史记》是一部记载历史的书籍,但却很少有人知道这书的名称由来。《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称“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

据现知材料考证,最早称司马迁这部史著为《史记》的,是东汉桓帝时写的《东海庙碑》,此前“史记”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的作者为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善于选取富有表现力的生活细节,揭示人物的性格及内心世界。也善于用人物各自的行动显示其性格的特征。

如写石庆“为太仆,御出,上问车中几马?庆以策数马毕,举手曰‘六马’。”通过这一小事,石庆的谨小慎微的性格以及伴君如伴虎的心情,跃然纸上。如《项羽本纪》中“鸿门宴”一节,是消灭秦帝国后起义军中两个集团的内部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后的第一次面对面的较量。在刀光剑影中纠集着项羽集团和刘邦集团的矛盾,项羽集团内部主战、主和派的斗争,项羽是这些矛盾的结集点。

从项羽对种种矛盾的处置,显示出他的幼稚、仁慈、坦率种种心理因素,而刘邦在这一场面中也显示了他的灵活、狡诈的性格特点。

司马迁在通过人物的对话、独白中也成功地显示了人物的性格和声音笑貌。如写刘邦和项羽都见过秦始皇的出行,项羽在观秦始皇渡浙江时,脱口而出说:“彼可取而代也”,显示出他的雄心勃勃,又看出他的无所顾忌、心口如一的坦率性格;而当刘邦在咸阳见到秦始皇出行场面时却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说得委婉曲折,垂涎于至尊之位的心思也揭示无遗。由此可见司马迁对人物描述的艺术手法用得多么巧妙啊!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使人感受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读书笔记【篇二】

窗外大雨,窗口遮阳棚被雨点滴落的声音非常大,估计雨也是很大很大,外面下雨,屋内看书,继续读高中同学好兄弟送的《史记》之《周本纪第四》。周朝800年,司马迁妙笔生辉,写的荡气回肠、扣人心弦,叹服。当时,没有电脑,没有百度,也没有搜狗,都是手工查找资料典籍,得费多少时间才能够写出这一篇本纪啊。整本《史记》是在其父亲司马谈写了5年的基础上,又花了13年的时间基本写成的。总共130篇,用了18年时间,写一篇需要一个半月还多几天。确实不容易啊。又是在遭受宫刑极度屈辱的情况下,发奋著史,成就次千古绝唱,当之无愧: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离骚》也是在极度郁愤的情况下的叹息写就千古经典文坛绝响。

这可能就是当初的匠心独运,现在的工匠精神的更高层次的升华所现。

周后稷,生下来后其母本来想丢弃他,不过放在路上羊群绕着走,放在冰上有大鸟用翅膀保护,神奇,其母亲就抱回来继续养着,所以,取名叫弃。身世坎坷,志向远大,喜欢耕农种地之类的活动。周围人都学他,舜帝赞赏他,让他当了农师,功劳很大。晴耕雨读,刚好也有耕,用心做、实践、体验。

西伯拘而演周易,西伯文王被纣王拘禁时潜心推演《周易》将八卦推演为六十四卦。八卦加梅花一字并不差。可以说这个是读书,身处困境不忘读书,晴耕雨读,读书,改变,从阅读开始,古来皆如此。

王业之不易,务在节俭。

修意、修言、修文、修名、修德。

於是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命,有文告之辞(因而也才有刑罚的各种规定,才有攻伐的各种武器,才有征讨的各种准备,才有严厉谴责的命令,才有大告天下的文辞)。

上面这几条把国家搞得秩序井然,有条不紊,凡文事者必有武备,所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利是天下之利,万物之所有,不可独占,不能与民争利,不能与部下与周围人争利。

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这句话就是百步穿杨成语来历吧。

刚才写了:西伯(周文王)在位大约五十年。他被囚禁在?里的时候,据说曾经增演《易》的八卦为六十四卦。当年卦就是占卜用的。

周公旦按照周武王的遗旨,测量建设洛阳城,最后营建成功,把九鼎安放在那里。说:“这里是天下的中心,四方进贡的路程都一样。”这句话可能就是问鼎中原的来历吧。不过后来的文物挖掘没有找到这所谓的鼎,无实物支持。

史记读书笔记【篇三】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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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言: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小编推荐: 红楼梦读书笔记6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一)

袭人为什么不死?——红楼梦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袭人本是贾母之婢,本名蕊珠。宝玉知她本姓花,又曾见昔人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把蕊珠更名为袭人。宝玉初试云雨情,是在袭人身上,自此,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也格外尽职。

宝玉与青灯古佛相伴之后,袭人的去留就成了问题,虽然她与宝玉老早就有肉体上的关系,但名义上还是个丫头。于是,王夫人和薛姨妈决定,叫她配一门正经亲事,再多多的陪送她些东西。袭人的哥哥花自芳托亲戚作媒,将她说与城南蒋家。

袭人听到后,哭得哽咽难言,一心想死。

袭人本想死在贾府,恐弄坏了老太太的好心,心想,还是死在家里。回去见了哥嫂,住了两日,见家里哥哥办事不错,若死在家里,岂不是害了哥哥?还是出嫁了再作打算。岂知过了门,蒋家办事极其认真,全都按着正配的规矩。一进了门,丫头仆妇都称奶奶。袭人此时若要死在这里又恐害了人家,辜负了一番好意。那夜原是哭着,不肯屈就的,那姑爷却极柔情地承顺。到了第二天开箱,这姑爷看见一条红汗布,方知是宝玉的丫头。又故意将宝玉所换的那条松花绿的汗巾拿出来。袭人看了,方知这姓蒋的就是蒋玉函。始信姻缘前定,弄得袭人真无死所了。

与金陵十二钗中正册和副册中的其他女子比起来,花袭人的归宿应是不错了。其不能尽节于宝玉,这恐怕与袭人的性格有关。

一是对主子不忠。袭人服侍贾母时,心中便只有贾母;服侍宝玉时,心中便只有了宝玉。当然,宝玉和贾母是直系血亲,无可厚非。但如果用在别人身上,便如失去主人的犬一样,后主饲之,便为后主看家。失去了宝,便委身于蒋玉函,正是其性格使然。

二是虚伪。袭人出身低微,未曾受过教育,她深得贾母和宝玉的信任,与她巧妙的伪装分不开。她曾对宝玉说:“你真爱念书也罢,假爱也罢,只在老爷跟前,或在别人跟前,你别只管批驳诮谤,只作出个爱读书的样子来,也叫老爷少生些气,在人跟前也好说嘴。”可见袭人骨子里,就有讨好主子的天性。宝玉出家后,袭人各种要死要活的表现,怎能说不是她欺骗别人的表现?和袭人相比,其他红楼女子的死,如金钏、尤三姐、晴雯,哪一个死得犹犹豫豫?她们是真想死,就义无反顾,只有袭人是真不想死,才左右为难。

如此看来,袭人并非贞烈女子,她的所言所行有几分让人厌恶。

读了红楼梦中的花袭人,我方明白,为什么生活中许多好人,活得艰难,活得很累,有时想一死了之。而那些左右缝圆、见风使舵的人却如鱼得水,活得自在。其实这些好人缺少了点弹性和灵活。如果不影响别人,像袭人一样虚伪一点,也未尝不可。

如果从正面看袭人,袭人也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无论我们遇到什么困境,要给自己找一条活下去的理由,活着比什么都好。说话做事,不要自私任性,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必要时,伪装一下,又何尝不可?某种程度上讲,袭人的做人是艺术化了的,既让别人快乐了,又保全了自己,何乐不为?

这么看袭人,我倒觉得袭人有几分可爱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二】

浅读《红楼梦》,细细品悟古典文学的巅峰巨作,令我感慨万千。

人生繁华似梦,几多欢喜几多愁。身在大富大贵之家,贾宝玉的性格与封建大家族的立业思想显得格格不入。宝玉多随性而为,终日与家中的女孩们厮混,在旁人看来,这是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的表现。作为家族的嫡系男丁,他理应承担着光宗耀祖的责任,参加科举,步入仕途,将贾家发扬光大。然而在宝玉看来,终日埋在书堆里的生活并不是他想要的,这变成了他与家人们的尖锐矛盾所在。可以说,贾宝玉是封建社会的叛变者,他不兴科举考试,追求本心。然而现实多磨,宝玉在现实的种种遭遇下看淡儿女情长。

无论在哪种时代,许多看似不合人心的东西依旧在滋生,多少血与泪的例子供人们领悟,但是该来的总会来。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令人趋之若鹜,老一辈人对新生一代的严格要求,对于仕途的执着追求,让人不厌其烦。但其实即使是当代人,对于学业高低,工作条件依旧保持着相似的观点。父母之命,长辈的语重心长,也是为着后辈们着想。所以我认为对于仕途的抉择,应该保持一个平常心来看待,不求荣华富贵,只求问心无愧,无愧于本心,无愧于为之奋斗的青春。

世态炎凉,在贾家的大院里,家人之间的关系不想表面上那么和谐。勾心斗角时有发生,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在家族式的家庭里,这样的感悟时时令人寒心。当情亲与利益挂钩的时候,家人之间的距离便越走越远了。因为他们之间最基础的信任变成了泡影,时刻提防着对方,保护自身的利益,即使不愿参与其中,任然改变不了卷入利益纠纷的命运。在这样的家庭里,没有人能够置身事外,无论你愿不愿意。可见生来富贵,不愁吃穿的日子并不像表面那样潇洒快活,在笑脸的背后,又蕴藏多少不为人知的心酸。这也印证了一句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帝是公平的,当他赐予你富贵的时候,你的知心朋友变少了。有的时候,钱也是一种诅咒,让你看不清靠近你身边的人原始的面目,何其可悲,孤独的道路,只有一人前往。

在作者的描写里,我看到了几多红衣锦绣,富贵荣华,身居高位的人所享受的一切是那样的丰富,吃喝主行无时无刻都在透发着奢靡的气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些身处底层的人渴望着富贵人家的残羹剩饭。有条件的肆意挥霍,没有条件的只能画饼充饥,一穷一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令人唏嘘不已。这些富贵人家的物质生活建立在底层平民的艰苦生活之上,辛苦的劳作,平白无故的为他人做了嫁衣,着实无奈。

人间百态,有丑恶也有美好。心存小善,才能成就大善。

作者曹雪芹以个人经历为蓝本,写下这本著作,供后世品读赏玩。《红楼梦》里有着众多形形色色的奇女子,她们就如画卷中的美景,让人们把握其中的特色与优点。一场奇艺的梦,让金陵十二钗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一首首诗,让她们的命运呈现在世人面前,让人暗自揣度后续情节,让人深感作者的用心良苦。因由作者的个人原因,更是让后续的故事产生一个个不一样的版本,以印证诗中的寓意所在。

多少因果了却一桩桩情缘。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之间感情戏码令我感慨,就以我自身的观点来讲,宝玉更适合与林黛玉在一起,只可惜现实不允许,最终导致了感情悲剧的发生。但是我同样理解贾宝玉和薛宝钗在一起的意义所在,为了更好的将家族延续,薛宝钗的确更适合坐这个位置。多说无益,“敢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可悲可泣。

看《红楼梦》,宛如在看一场生动的大戏,令人身临其境,感受另一个时代不一样的魅力所在。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三】

《红楼梦》里主人公是林黛玉和贾宝玉,这本书的结尾十分悲惨,同时写出了封建社会当时的黑暗。

在放下这本书的那一刻,我的心里一直在抱怨,为什么贾母不能成全宝玉和黛玉的婚事,可后来我却知道了,当时封建社会并不是你一定就能与自己相爱的人在一起。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人公吧。

黛玉的母亲过世早,黛玉便搬来与贾母同住,她有闭月羞花之娇美,却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显出她的弱不禁风,她原本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为夺菊花诗的潇洒,与湘云月下吟诗的才情至今还历历在目,她将无人能比的才情发挥的十分精彩,让我折服,但是最后她的悲痛又无人知晓,而她也因性格孤僻人缘不好成为了她向往幸福之路的一块绊脚石,也同样是贾母对她渐渐疏远。

再说说宝玉吧!宝玉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刚出生时,嘴里有一块玉石,而他自己又调皮不好学。与几个姐妹在宫中打闹,而他后来却因丢了玉石成了呆子,他糊里糊涂的娶了宝钗为妻子。

《红楼梦》的结尾十分悲惨,所有的人都十分的悲痛,而贾家也从此没落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四)

秦氏是宁府蓉大奶奶,平时待人友善,对下人不但不摆架子,而且怜贫惜贱,慈老爱幼,颇得人心。如今她去世了,葬礼举行得隆重盛大,不但有和尚尼姑作法,而且有八方宾客赶来,送殡队伍更是浩浩荡荡,一路上吹吹打打,好不热闹。许多下人哭得很惨,有的甚至自寻短见。(师曰:这是因为她看到了可卿与公公的丑事,不死也得死)

相反,如果一个人我行我素,做事横行霸道,处处与群众作对,那他一定会遭人痛骂,臭名远扬。

“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一个永远不变的道理。

秦可卿刚刚因为积虑成疾而死,然而送殡路上,秦钟也因为受了风寒,调养不当,又被挨了一顿打,最后也死了。就这样,宁府失去了一个好奶奶,宝玉也失去了一个好知己。

生老病死,是天经地义的,但是,秦可卿和秦钟作为好人,应该多活几年才是,偏偏这么早就去世了,无疑是一种遗憾。

或许,这就是命。

可是,命运为什么如此不公?王熙凤这种人,什么坏事都干,还干得成功,而且心安理得。

《红楼梦》读书笔记

《红楼梦》第三回讲了3件事:第一件事是贾赦看上了鸳鸯,要取鸳鸯,鸳鸯不愿意。第二件事是香菱用心去钻研诗集。第三件事是贾琏在外偷取尤二姐。被凤姐发现了。

读到贾赦逼鸳鸯嫁给他,鸳鸯不愿意,要剃头做尼姑。顿时,我明白一个道理:勉强别人做他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大多时候是不可能办到的。只要让他人心甘情愿才可以办到你所想让他人做的事。

我很喜欢香菱。因为他喜爱读书,爱钻研。这样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具备的精神吗?香菱读完一本书,便又找黛玉换另一本书钻研。这就是我喜欢她的原因。

贾琏在外头取尤二姐,以为不会被人发现,可是最后还是被凤姐发现了。不过凤姐也真是的,表面对尤二姐很好,可私下却骂她。尤二姐受不了这样的折磨,最后死掉了。凤姐表里不一啊!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五】

前不久,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红楼梦》连环画。我可高兴了!一有空我就拿来看,简直爱不释手。

《红楼梦》原名叫《石头记》,是清朝著名文学家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写的是家财万贯的贾家,经过了一连串的打击,终于像薛家一样,一败不起。

在荣国府里,贾母日夜祈祷,也没能挽救贾府衰败的命运,到头来:凤姐病死,宝玉生病,黛玉病死,……最后自己也伤心地离开了人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薛家因薛蟠倚财仗势打死x,案子由应天府审理。薛家花了不少钱去打发官府,使薛蟠逍遥法外。薛蟠整日花天酒地,挥霍无度,最后弄了个家破人亡,一败不起。

我要问贾府的人们,平平安安的过日子不好吗?非要把自己打扮成西施,住的屋子像皇宫,有个三妻四妾吗?

仗势欺人,看着别人痛苦,你们却哈哈大笑,这样不好!不能因为你们家财万贯而去欺负平民,不能因为要升官发财而不顾天理。

为什么不做个好官?为什么不做个好人?不就是图那几个钱么?有钱也不代表有了一切呀!像一些农民,他们在金钱上确实十分贫穷,物质上十分贫乏,但他们在精神上并不贫穷,他们的生活过得很快乐很充实。

所以,我要告诫我自己和我身边的人们:不要过于追求所谓的”奢侈“生活,那样,你在一些方面变得富裕的同时,你就会在另一方面变得很贫穷。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六】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喜欢扑在书堆里的感觉,嗅着淡淡的墨水香,仿佛亲临了书中的境界。我喜欢外国的短篇小说,也青睐中国的古典巨著。曾多次梦回红楼,让我感激万分。

《红楼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书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我认为名《红楼梦》之最也。

我最欣赏的是此书中描写人物的手法,作者将闺中秀女无一不叙述得详略得体,内外兼中,无一疏漏之处。譬如,在描写王熙凤出场时,文笔就非常巧妙,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手法衬托出王熙凤的大大咧咧,也表现了她在贾府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勾勒她的外表时,“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眉梢,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从面部到身材的刻化,充分显现出她的刁钻狡黠,谄上欺下。

又如,在林黛玉第一次与宝玉见面时,作者是这样叙述的:“泪光点点,娇喘嫩嫩。娴静时如娇艳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委婉的表现出她的美丽绝伦,聪慧灵秀,体弱多病。

从头到尾,作者把贾府的上上下下都描绘得十分详细,连一个小丫头也不放弃对于她的笔墨。在描写黛玉和宝玉初次见面时,文笔更是清新秀丽,焕然一新。在这一段,作者还用了反复的手法,如宝玉看到黛玉是就想:“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在后来跟黛玉说话时,又说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样的反复描写,从侧面反映了林妹妹和宝哥哥的缘分,好似这段情缘前世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方面也为下文作者叙写他们的感情做了铺垫。

我十分欣赏曹雪芹的文学涵养,他的写作风格焕发着一种自然的气息,十分华实,十分到位。

看了《红楼梦》,我也摘抄了不少名句。从中学到了不少描写人物的手法。

《根鸟》优秀读书笔记


《根鸟》是作家曹文轩的畅销作品之一,其构思奇妙,且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想象,情节一环扣一环,高潮起伏,描绘出了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每每读一处,都能够让人产生联想,且想一直往下读一探其究竟的欲望。为大家带来的是《根鸟》优秀读书笔记,欢迎参考。

《根鸟》优秀读书笔记【一】

暑假的一天,我一口气读完了《根鸟》。我被根鸟这种坚持不懈的毅力所感动了。

它讲了:在一次私自上山打猎的过程中,根鸟遇到了一只白色的鹰,得到了一块神秘的布条。就因为这布条上的“大峡谷”、“紫烟”,根鸟背井离乡,穿过寂寞的荒漠、恐怖的戈壁,在青塔镇遭遇欺骗,并神话般得到了一匹白马。接着又陷入鬼谷,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最终凭着他的努力逃出了鬼谷。走着走着,他强烈地思念起家乡——菊坡的父亲。这段经历是根鸟在难以想象的孤独、艰苦的环境中抗争的生命里程,根鸟也因此逐渐成熟、果敢、坚韧起来。第二次踏上西行的孤旅是父亲死后,根鸟烧毁了房子。这次,根鸟来到了米溪,他被安逸的生活和美丽的景色深深留恋在了米溪,忘了心中的那个美梦。又是一次幻觉,让根鸟想起了那件事,重新踏上了寻梦的征途。他来到了一个小镇——莺店,在那儿终于寻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皆需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根鸟》优秀读书笔记【二】

1、这座老林仿佛早已生命绝迹,不过就是一座空空的老林罢了。下午的阳光,倒是十分明亮。太阳在林子的上空,耀眼无比的悬挂着。阳光穿过树叶的空隙照下来时,犹如利剑,一支一支的直刺隐晦的空间,又仿佛是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色的流水正直泻而下。(1页3段)

2、风是看得见的。狂风时,根鸟仿佛看到千军万马在奔腾。那时的根鸟只有一种冲动而并无恐惧。而戈壁滩上的风,就像是一头跟踪了他许久,瞧他已筋疲力尽,且又没有任何提防时而猛扑上来的猛兽。(43页3行——6行)

3、在很沉闷的行走中,跟鸟悄悄地打量着这个行者:衣衫褴褛,一顶毡帽已经破烂不堪,背上的行囊简直就是一捆垃圾;脚上的鞋已多处破裂,用绳子胡乱的捆绑在脚上;身体高而瘦,背已驼,脸色苍黑,长眉倒很好看但已灰白;或许脸型本就如此,或许是因为过度的清瘦,颧骨与鼻梁都显得很高,嘴巴也显得太大,并且牙床微微凸出;最是那一双眼睛,实在让人难忘,它们在长眉下深深隐藏着,目光却在底部透出一股幽远、固执,还含了少许冷漠。(46页12段)

4、一个中年的汉子骑着一匹棕色的高头大马,从东边疾驰过来,那马的长尾横飞在空中,那汉子则抓着缰绳紧紧地伏在马背上。马从根鸟面前疾飞而过,使根鸟的耳边刷刷有风,那马朝霞光里跑去,不一会儿,就只剩下了一个黑点。(60页5段)

5、根鸟眼前的长脚,是一个长得十分气派的男子。他的目光很是特别。跟鸟从未见过如此深不可测的目光,那目光来自长而黑的浓眉之下,来自一双深陷着的、半眯着的眼睛。最特别的是那个葫芦瓢一般的光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使长脚显得格外的精神,并带了一些让跟鸟喜欢的野蛮与冷酷。长脚似乎意识到了这颗脑袋给他的形象长足了精神,所以即使是处在凉风里,也不带帽子,而有意让他赤裸裸的。(76页9段)

6、菊坡村的小孩最喜欢看这道风景。他们或站在路边,或爬到树上,看白马驮着根鸟,在林子里如白光闪过,在路上跑起一溜粉尘。有几个胆大的,故意站在路中央,等着白马过来,眼见着白马就要冲到自己跟前了,才尖叫着,闪到路边,然后在心中慌慌的享受着那一番刺激。(116页6段)

7、秋天的草原,是金色的。草原无边无际,在阳光下变换着颜色:随着厚薄不一云彩的遮挡以及云彩的飘散,草原或是淡金色,或是深金色,又或是金红色的,有时,甚至还是黑色的。而当云彩的遮挡不完全时,草原在同一时间里,会一抹一抹的地呈现出许多种颜色。读书笔记.草原有时是平坦的,一望无际,直到无限深远的天边;有时,却又是起伏不平的,这里是低洼,但往前不远就是高地,而高地那边又是很大一片洼地,草原展现着十分优美的曲线。因地势的不同,在同样的太阳下,草原的颜色却是多种的。(157页1段)

《根鸟》优秀读书笔记【三】

“当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这是《根鸟》中的一句话,我非常地喜欢,这也是故事最后的结尾。在读完的这一刻,我感到自己仿佛就是根鸟,那种心灵深处深深地情感,过往的心酸,委屈。在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不禁也潸然泪下。

《根鸟》是作家曹文轩的畅销作品之一,其构思奇妙,且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想象,情节一环扣一环,高潮起伏,描绘出了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每每读一处,都能够让人产生联想,且想一直往下读一探其究竟的欲望。

一如故事的开始:一个少年和父亲生活在一片深山老林里。有一天,这个少年扛着猎枪去打猎,这是他第一次打猎。他一只猎物都没有打着,这让他感到很沮丧很焦虑。突然,他看到了一只白色的鹰,但这不是他要找的猎物。非常有趣的是,在他寻觅猎物的过程中,这只白色的鹰始终跟着他。这让他忍无可忍,他扣动了板机,打下了那只鹰。在鹰的脚上,他发现了一个布条,布条上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写的求救信,她被困在一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里。从此,他的梦里总是出现一个姑娘的面容和一条开满百合的峡谷。终于有一天,他告别了父亲,开始了自己的漫漫追寻之旅。

有人说,这是个不可能的故事,太虚假了。是的,因为,没有谁会像根鸟一样为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幻和一个来路不明的求救信而抛下一切去追逐它,但是根鸟却执着地踏上了这旅途。这让我佩服,在我们这个时期,青春,筑梦的季节,现在的我们不缺乏梦想,不缺乏想象,更不缺乏构思,但是最重要的是也许有的人会缺乏动力,缺乏实际行动,更缺乏勇气和恒心。

要知道实现梦想的过程是艰苦的,一如根鸟寻找大峡谷的过程:遭人陷害,误入鬼谷,若不是独眼老人的暗示,他差点把红珍珠当做美味而将永远无法逃脱这地狱一般的地方。在烧毁红珍珠的那夜,他疯狂了,独眼老人在危急的时刻告诉他:“走吧,孩子,你别忘了,你是一个背负着天意的人!”。后来他没有放弃,更是因为父亲的遗言,他一把火烧了房子,继续了他的寻觅。后来他遇见了秋蔓,在米溪度过了一段幸福的生活,在他要定居下来的时候,他被梦唤醒了,他想起了自己的方向和目标。后来他遇见了金枝,在这个叫鹰店的小城,为了面子,喝酒,赌博。他开始止步不前,欲乱沉迷的他不再相信有金枝的存在,更不相信会有什么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直到板金的出现,他终于又鼓起最后的勇气,向西,去寻他的梦,他的大峡谷。

从根鸟追寻他的梦的过程中,也让我懂得了“勇敢”的真正含义:勇敢,不只是在起跑线上那一刻起点的冲动,更不是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的三分钟热度,它是一种恒心的表现,一种坚持不懈,只有能够坚持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地做到了勇敢。一如我们的学习,也许是这一刻的我们会决心要干些什么大作为,但是,请不要忽略了过程,它需要毅力,当你成功的时候,也许就喜极而泣了。

在故事的结尾处,我觉得,在我们未来追逐梦想的路上,我们更应该要像根鸟一样,去追逐,去付出行动,不放弃,无论这个梦是多么的遥不可及,当自己因沉醉于某种心态而止步不前时,我们更应该想方设法让自己清醒,请相信,总有一天会到达目的地,靠的就是那勇气,那心中的信念,当你真正到了成功的那一天。我们,也就算是真正地成长了,那,才是一种真正成熟的表现,就算付诸再多,也值得。

有那么一句话:勿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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