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600字 ·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红飘带狮王》(精选)。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读书对于每个人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尤其是一本好书。每次阅读完书籍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那么,在你读过的众多书籍中你体会最深的是哪一本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红飘带狮王》(精选),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红飘带狮王》。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一股清香的书香味扑入鼻孔。而书中的情节就像一株迷魂草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整个人仿佛陷入了泥潭,不能自拔。

故事讲述了:帕蒂鲁狮群中的蜂腰雌狮亲眼目睹了狮王争夺王位之战;当旧任狮王老杂毛和它的助手骷髅雄狮被外来雄狮黄巨鬣和辫子雄狮赶下台后,新任狮王竟做了一个让雌狮感到恐惧的决定:屠杀所有幼狮。蜂腰雌狮实在看不下去,便离群出走,自己创立一个狮群。在这时,它遇到了流浪雄狮红飘带。在经历种种挫折之后,红飘带带领助手无鬣公狮一起接管了帕蒂鲁狮群。红飘带当上了首领。但是上位以后的红飘带同样和黄巨鬣一样杀害了所有幼狮,蜂腰雌狮感到无比失望,再度离开了帕蒂鲁狮群。

当我郑重地掀过最后一页时,掩卷沉思,思绪万千。文中的蜂腰雌狮想要改变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狮王即位便杀死群中幼狮的规矩,但最后还是失败了,这让我感触颇深。相比之下,我们人类不也是一样吗?有的人想要改变生物的生存规律,想要征服大自然,克隆出各种动物。但是克隆出的动物失去了它们原有的情感,改变了生物规律。它们虽然与真动物真假难辨,但它们却过不上正常的生活。人类不能只为眼前的利益而鼠目寸光,不能只羡慕成功之花一时的惊艳,而改变了生物的规律。如果我们继续破坏地球生态环境,改变生物规律的话,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留给我们的子孙们将是一个混乱不堪的生存环境。所以我们不能改变生物规律,要顾及生物的感受,还它们一个纯净的生存环境,与它们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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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飘带狮王600字模板5篇


书籍就像一位有耐心的老师,一直在给予我们详细的教导。大家也许正在读作品,会为作者的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写读后感是必不可少的。你有阅读过一篇优质的作品嘛?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飘带狮王,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飘带狮王 篇1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厚厚的书,那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中的一本《红飘带狮王》。我来给你们讲讲吧!在蜂腰雌狮的狮群換狮王了!蜂腰雌狮心里兴奋的乐开了花,而老母狮萁瑪却很反常,难道怕自己当不上皇后?还是自己吃不饱?没想到新雄狮竟抛下蚁丘咬死了所有幼师,蜂腰雌狮想要报仇血恨,于是他离开了狮群。后来他遇上了红飘带,它是五兄弟中唯一的幸存者。长成了真正的青年雄狮。蜂腰雌狮马上喜欢上了她,于是他和红飘带一起找了一块葫芦荒地,而且生了三只小宝宝。蜂腰雌狮把红飘带的懒治成了勤,有一次它以懒治懒,和红飘带一起饿了4个白天和三个晚上,到第四天傍晚红飘带饿得不行了,抓了食物,两人狼吞虎咽的饱餐了一顿,他们还收留了无鬓公狮,打赢了蜂腰雌狮以前的狮群,夺得了王位。没想到的是红飘带也咬死了幼狮,他永远告别了红飘带。

通过故事我明白了做人不要忘恩负义,我要学习蜂腰雌狮不放弃、学习无鬓狮不忘恩情,我认为红飘带自私、背叛别人,我提醒大家不要做忘恩负义的人。

读后感飘带狮王 篇2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红飘带狮王》这本课外小说。这本小说主要描叙这样一个故事:草原上的每个雄狮都想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地、雌狮和幼师。雄狮“红飘带”也是其中一个,但是他力量尚小,不能与其它雄狮竞争,所以只能生活在沙漠边缘。后来一天,他看见了帕蒂鲁狮群的掌门“老杂毛”有了衰老的现象。于是,他为了能登上狮王宝座,终于发起攻击了。但就在这时,鬃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其它雄狮,夺走了他想当狮王的全部希望。红飘带难过极了,他知道除非有奇迹发生才可能当上王位。就在这时,鬃因为想很快拥有自己血脉相连的幼狮,就把目前狮群的幼狮全部杀死了。一个叫蜂腰的雌狮不愿意回到杀害自己宝贝的雄狮旁,于是她离家出走了。她碰见了红腰带,于是和红腰带重新组成了一个小小的狮群。蜂腰雌狮把红腰带塑造成了一个听话、勤劳的雄狮,然后又有了他们血脉相连的幼师。鬃把他们的幼狮杀死之后,蜂腰雌狮帮助了红腰带登上了狮王宝座。

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要完成一个梦想,就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别人的帮助才有可能实现。

读后感飘带狮王 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红飘带狮王》,里面有细心的蜂腰雌狮,凶猛的红飘带,强悍的鬣,没有鬣毛的无公狮,但最具特色的是流浪雄狮红飘带。

红飘带在外流浪已有六七年了,吃尽千般苦,受尽万般罪的红飘带盯着风浊残年的老杂毛和骷髅雄,企图夺取王位,但是突然闯出的两只雄师打乱了他的全盘计划,那么多年的计划给两只雄师打破了,希望破灭,看不到希望的红飘带一蹶不振,然而,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这时出现了一头蜂腰雄师,它帮助红飘带一见到雄师就逃跑的心理,改正了雄尊雌卑的恶习,让红飘带重振信心,经历了诸多的困难,终于登上了王位。

这就是红飘带,从绝望中一次又一次站起来,它是多么坚韧不拔!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再次告诉自己,一定要做一个无论遇到多大困难,也要勇往直前的人。

小朋友,你不妨也来看看这本书吧,相信会带给你意想不到的收获。

读后感飘带狮王 篇4

寒假期间,休息之余,我拿起《红飘带狮王》这本书,看着看着,故事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我不由得“废寝忘食”细细品读起来……

这一本书是讲述帕蒂鲁狮群的蜂腰雌狮亲眼目睹老杂毛和外来雄狮的王位争夺战,因为老狮王和他的助手的懒惰、贪婪、霸道,所以当旧任狮王老杂毛和他的助手骷髅雄被外来雄狮鬣和辫子雄狮赶下台时,他向帕蒂鲁狮群的其他成员发出求救。但是没有一个狮子愿意去救他。当新任狮王登基是竟然做了一个让雌狮们感到恐惧的决定:屠杀所有幼狮。蜂腰雌狮的两个孩子也难逃厄运,她实在看不下去,便离群出走,自己创立一个狮群。在这时,她遇到了流浪雄狮红飘带,她帮助红飘带改正了许多坏习惯,还帮他生下了三个孩子,但最后还是被鬣和辫子雄狮杀死了。在经历种种挫折之后,红飘带带领助手无鬣公狮打败了鬣和辫子雄狮并且一起接管了帕蒂鲁狮群,出于无奈他们也开始屠杀幼狮。最后,蜂腰雌狮伤心欲绝,对红飘带做了永远的告别……

我看完后,掩卷沉思,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受到挫折不用怕,不气馁,要想办法,最终会战胜一切困难。

读后感飘带狮王 篇5

---高子艺

我最喜欢读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小说,几乎每一本都不落下。但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今年暑假读的这本《红飘带狮王》,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不是狮王红飘带,而是一只想要改变自然法则,最终却失败的——蜂腰雌狮。

《红飘带狮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望无垠的罗得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很多狮群,帕蒂鲁狮群就是其中的一支。后来年轻力壮的黄巨鬃狮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帕蒂鲁狮群老掌门雄狮老杂毛和骷髅雄狮,当上了新的掌门。可是这些雌狮却不知道一场新的灾难正在降临,雌狮正在为新的雄狮做一个仪式,可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狮子被这个新上任的狮王“舔倒啦”。这时蜂腰带母狮她流浪了,她碰到了对帕蒂鲁狮群觊觎很久的雄狮——红飘带,经历了九死一生,在蜂腰雌狮和无鬃雄狮的帮助下打败帕蒂鲁狮群掌门。蜂腰雌狮是一只丧失过两胎的年轻的雌狮。没想到江山易改,狮王本性难移,红飘带当上狮王后又杀死所有的雌狮幼仔,蜂腰只好离开这个触景生情的伤心的地方。

红飘带是一只坚强无比、无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四个哥哥,可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但红飘带最后还是没有克制住基因中根深蒂固的本能。

自然界每一种生物,也包括人,都没有办法抗拒本能的反应。因为这些本能反应都是一个物种,几千甚至几万年积累下的生存经验,是最正确的反应。只有这样,这个物种才能繁衍生息下去,否则这个物种早就灭绝了。

由此我联想到人类,只有有上进心的人并坚持按自己的目标去努力一定会有所收获。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也会发生弱肉强食和适者生存不适者被大自然淘汰的现实版红飘带狮王。但人类终归是人类象征着文明我感觉生活在文明的社会里无比幸福,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幸福感我们的社会就和谐美好了。读后感》

读《红脖子》有感(精选)


今天,我兴致勃勃地看了一本精彩绝伦的好书,这一本书的名字就叫《红脖子》。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是因为此书中有很多动人的动物故事,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篇就是《棉尾兔破耳朵》。

文中描述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在它幼小的时候,因内心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所以没有听从妈妈的叮嘱,自己一个人跑外面玩儿,结果不慎被一条目露凶光的大花莽咬掉了大半个耳朵,所以大家习惯叫它破耳朵。破耳朵和它的妈妈茉莉生活在一个物产丰富但敌人繁多的沼泽地里。它用妈妈教会它的种种生活经验与那些危险的动物机智周旋,最后破耳朵用自己实力打败了一个个诡计多端的敌人,而且每一次都是稳操胜券。有一天,突然风云大作,一只雄兔来到了这个原属于破耳朵的领地,它这个无恶不作的大恶霸,不仅强占了破耳朵的领地,还千方百计地想置破耳朵于死地,但破耳朵每一次都以自己的机智勇敢而躲过了雄兔的重重计谋。它为了对付阴险的雄兔,冒着生命危险和老狗周旋,将它引到了雄兔的身边,终于老狗发现了雄兔,与它打斗了起来,雄兔因力不从心和缺少生存的技巧,死在老狗的手上。这一片沼泽地又重新成为了破耳朵的领地。最后破耳朵在这片沼泽地里生息繁衍,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红脖子》这本书启迪了我,让我明白了这一个“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地球上,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要学习生活的本领,最终才能在这个美丽的地球上生存下来。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强者和弱者之分,破耳朵原来是一个可怜渺小的弱者,可是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打败了强者,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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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中的红小鬼》(精选)


我在4天内看完了一本书,名字叫作《长征中的红小鬼》,它讲的是红军中的“娃娃兵”的故事。最令我感到敬佩的故事是《牧童班》。《牧童班》讲的是:明道和是皖西人,年纪不大就参加了红军,被编在红73师当了一个小战士。他是一个勇敢的“娃娃兵”,大伙都很喜欢他。1922年红四方面军离开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进行战略转移。明道和坚决要求随军转移,领导怕他人小吃不消,劝他留下。

“道和,你留下来吧,你才十四五岁,太小了,征途上急行军,生活艰苦,战斗紧张,你会吃不消的。”班长劝明道和留下。

明道和请求班长让他留下,班长只好同意。可是长征途中,他的体力支持不住,只好留了下来,到处乞讨。有一次,他看到一家老少共六七口人,那家人收留了他,这两年他一直到处放牛,两年后,红军来到了这里,明道和告诉了其他牧童他是红军的秘密,并且带了牧童们一同去参军。

明道和真是坚强,小小年纪就离开家乡,参加红军,成为一名“娃娃兵”,多么不容易。他只是一个小男孩,却能像一个大人一样的吃苦,能跟上队伍,真是了不起呀!

唉,如果换作是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吃得消。

还有,他竟然能在一个陌生的新家里,在一个全是伙伴的环境里,保守自己是红军的秘密,真是了不起,令人敬佩!要是我,早就把秘密告诉了伙伴们。

明道和一见红军就带着牧童们去参加红军,要是我,可能就会想:为什么还要去参加红军?不如留在这里当个干儿子吧。

他,明道和,一个坚强的“娃娃兵”,一个不肯掉队的“娃娃兵”,一个保守秘密、嫉恶如仇的“娃娃兵”,我多么希望能像他一样坚强啊!我一定会好好向他学习!

《红高粱》(精选读后感)


《红高粱》读后感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奶羊读后感受600字精选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是智慧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在读过的书籍中你最喜欢看哪一本书籍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红奶羊读后感受600字精选,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红奶羊读后感受(篇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斑羚飞渡》,内容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里边《红奶羊》这篇文章,因为这本书是由一则则小故事而编成的。

《红奶羊》主要内容是:一只红崖羊被狼爸爸抓去给小狼喂奶。狼爸爸想把小狼培养成一只披着狼皮的羊,但没有成功。小黑球离开了羊妈妈。但它没有忘记这份母爱。

这则故事中还有令我感动的就是:小黑球的爸爸死后,红崖羊还是继续给小黑球喂奶,因为它觉得小黑球还小,会遭到猛兽的攻击;但又觉得小黑球它好歹也是只狼,将来会不会把自己吃掉。红崖羊最后还是选择了继续喂奶,几年后,小黑球成了一只成年狼,它遇见了当年喂奶给它吃的红崖羊,它不但没有吃掉红崖羊,还依偎在红崖羊身边。这就是爱的力量。

其实在生活中像这种事例也很多。比如在汶川地震发生时,一位母亲蹲下来,形成一个”Z“字型,让自己两岁的女儿蹲在自己的肚子下面,就这样用自己弱小的身躯挡住了塌下来的水泥板,让女儿活下来。这也是爱的力量,驱使着她挡住水泥板,让女儿活而自己死了。

还有一件感人的事也是发生在汶川地震的时候,一位老师让四个同学躲在桌子底下,然后用自己的身体撑住了桌子,地震过后,四个同学都活了过来,而老师却被死死地压在水泥板下。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爱,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

红奶羊读后感受(篇2)

今天,我认真地读了《红奶羊》这篇文章。这真是一篇好文章,让我很感动。

一说起羊和狼,我们就会想到狼会吃羊,可是《红奶羊》里的这只公狼黑宝抓住了一 只母羊茜露儿,可公狼却没有吃掉母羊,只是把母羊的腿咬伤了,因为母狼难产死了,为了自己的孩子,公狼强迫母羊代替母狼喂小狼黑球。虽说狼是残忍、凶猛的动物,但这只公狼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宁肯牺牲自己也要让儿子平平安安地活下来。后来,它引开了猎人,死在了猎人的枪下。读到这里,我很感动,因为在公狼黑宝眼里孩子是最宝贵的,它用自己的死换来了孩子的生。

公狼黑宝死后,母羊茜露儿很高兴,想着又可以回到它日思夜想的草原了。可是它又觉得小狼可怜,不忍心离开小狼,茜露儿后来决定用它的奶喂养小狼。我觉得茜露儿很勇敢,它十分善良,有母爱。茜露儿一直想让小狼黑球变得象羊一样生活,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狼是狼,羊是羊,狼是永远不会变成羊,羊也是永远不会变成狼的。茜露儿最后还是狠了狠心离开了小狼黑球,回到了羊群,因为它们不应该在一起。

两年以后,小狼黑球长大了,有一次,它和母狼一起袭击了羊群,拦住了一只母羊,母狼刚要扑过去,却被它拦住了,因为它认出了这只母羊就是给它喂过奶的红奶羊茜露儿。它把母羊送了很远才走了。

在动物世界里,狼本来应是羊的天敌,可小狼黑球却没有忘记母羊茜露儿对它的恩情。在人类中有些人却能做出忘恩负义的事,他们连动物都不如,真可耻。

红奶羊读后感受(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精彩的动物小说《红奶羊》,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一个秋天,小狼黑球出生了,可他的妈妈却因为生他死了,狼爸爸黑宝就强逼一头红崖羊给黑球喂奶,这头羊叫茜露儿,是红崖羊群的皇后。她讨厌黑球,不想喂他,想逃跑,可黑宝不让茜露儿跑,还守住了洞口。后来,黑宝死了,茜露儿就想让黑球的性格变成羊,可是,黑球还是不吃草。茜露儿跑了,她回到了羊群,但是丈夫古莱尔看见敌人自己吓跑了,结果敌人把他们的女儿珊瑚吃了,儿子伦噶看到狼后也不管妈妈,不顾一切逃跑了。其实,他们看到的狼是黑球和他的妻子,最后,黑球不让他的妻子吃茜露儿,还救了茜露儿……

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干什么事都要想着别人,不能像古莱尔和伦噶一样不顾别人自己逃跑,他们还没有小狼黑球英勇。我特别喜欢黑球,他会回报恩人,比如说他不让饥饿的妻子吃茜露儿,还能保护她。

这本书真好,它能告诉我很多道理,我好喜欢这本书。

红奶羊读后感受(篇4)

人们常说狼是凶恶残暴的一种动物。在没有读过沈石溪的《红奶羊》之前,我一直也是这么认为的。读完后才知道,原来狼也是有善心的,他们懂得知恩图报,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

尕马尔草原上生活着一群狼族,其中狼崽黑球的妈妈在生下他后就去世了,可怜的黑球还不会捕猎,只能喝母乳才能生存。黑球的爸爸想尽了办法捕捉到一只红奶羊,他把这头羊当做“哺乳机器”,只要一不服从,就可能被“咔嚓”一声咬断喉咙,红奶羊无力反抗,不得不顺从。好景不长,一次来巡山的猎人发现了黑球他们生活的山洞,如果狼爸爸不挺身而出,自己心爱的儿子就会被当做战利品带回去,它必须救自己的儿子。当它出现在猎人的视线里时,只见洞口的花斑狗追着乱叫,心急的猎人不想等着它俩搏斗,用枪朝着狼爸爸的脊背疯狂地扫射,狼爸爸拼命地跑,不幸的是,无情的子弹还是在狼爸爸的身上钻出两个大窟窿。它的心已经停止跳动,血液已经凝固,生命也结束了,可是它还站在那狂吼一声,好像还有很多精神,随时迎接战斗的样子,就这样狼爸爸牺牲了。红奶羊陪着黑球一起成长,渐渐地,黑球长大了也能自己捕猎了。一次趁着黑球睡着了,红奶羊悄悄地离开了了它。在冰天雪地的草原上,黑球和他的妻子在蹲守了几天都没有捕到猎的时候,遇到了红奶羊,这正是黑球的养母,任凭妻子怎么劝说,黑球始终不愿意杀死红奶羊,最终放走了她。可见,狼也是有感情的,他们会为了自己守护的人献出自己的生命,更会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知恩图报甚至可以用命来报答。

读完后我觉得红奶羊真是伟大,她可以把黑球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哺育她长大,即使在黑球的爸爸死后也没有离开他。黑球是懂得感恩的,即使他和妻子饿的快死了也没有杀死自己的恩人。有没有一种可能,以后的狼和羊能和谐相处,狼不再吃羊,羊也不再惧狼……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狼一样的精神,要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

红奶羊读后感受(篇5)

读了《红奶羊》让我受益匪浅。羊怕狼,狼吃羊,乃自然之道,但《红奶羊》却以一只母羊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狼与羊的温情故事——狼对羊妈妈的恩情!

大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刚出生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茜露儿。黑宝把它拖回狼洞。它从开始的厌恶、、想逃走,到渐渐地与小狼崽黑球有了感情地交流。为了保全小狼崽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下。茜露儿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回大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触动了它的母性,它决定等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日子过了三个月,在一个夜晚,一只狡猾、强壮的豺要吃奶妈的危机时刻,黑球挺身而出,豺吓跑了,可是黑球的肩却被豺要掉了一大块皮。茜露儿还是悄悄地走了。回到的羊群的茜露儿恢复了原来的身份,还有了两个孩子,它的丈夫在凶猛猞猁进攻之时,抛下年幼的孩子,只顾自己逃命。当茜露儿把全部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的时候,灾难发生了,两只狼了它和它的孩子,茜露儿宁愿自己死去,也要换取孩子的生。可是,孩子无情地撞倒了它,头也不回地逃往安全的地方,那时,它的心已经碎了。是熟悉的气息把它,原来是黑球,黑球面朝着茜露儿,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黑宝身上的责任感和对儿子的爱,也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付出;西露儿身上的勇于进取的,也值得我学习;黑球身上的之情,也让我,大家都知道狼是一种冷血动物,但是西露儿的母性融化了黑球的无情,让它成为了一直知恩图报的好狼!

人,一定要有责任感和临危不惧的勇气,要有知恩图报和勇于进取的!

红奶羊读后感受(篇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斑羚飞渡》,这里面的《红奶羊》才是我最喜欢的,故事的经过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对狼,它们生下来一只名叫黑球的小黑狼,一场意外,把母狼给送下地狱。可是没有母狼的小狼还活得下去吗?于是,公狼想出一个办法,它捉了一只母羊,这只母羊又肥又壮,它的乳房像一对气球一样鼓鼓囊囊的。这只母羊还有一个名字,叫茜露儿,可想而知,这只母羊像牢里犯人一样被困在了这个狼洞里,当起了“奶羊”。之后,这只母羊带着小狼崽来到了羊群生存,可是好景不长,小狼崽黑球在与一只小羊羔玩耍时,一不小心把小羊羔给咬死了,黑球在羊群的逼迫下走上了悬崖,但是,“奶羊”与黑球就像母子一样情深,最终,它们俩一同跳下了悬崖。

这是多么动人的故事啊!母亲平时在表面上不关心我们,但其实你没发现,哪一个回头,哪一个眼神,哪一个动作,都是在关心我们哪!但我们却没有去细细的品味,你不知道,母亲对我们的爱比天还要高,比地球还要大,她们对我们的爱大于一切,甚至为了我们,她们会付出很大的代价,每次我们一不小心摔倒,磕破了皮,她们都是一阵揪心的痛,她们见我们做借了事情,都会打我们,其实打在我们的身上,但痛在妈妈的心里啊!

妈妈,我想对您说:“妈妈,你辛苦了!我爱您!”

红奶羊读后感受(篇7)

这几天,我在书店看书,无意中发现了这本《红奶羊》,我看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让妈妈买了来。

回到家,我仔细地翻阅。故事十分感人,主要内容是:小狼黑球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为了挽救自己的孩子,它的父亲——黑宝只好外出抓了头母红崖羊——茜露儿,让她当黑球的挤奶机器。一个月后,黑球和茜露儿建立了感情,黑宝也在一次狩猎中被猎人打死了,茜露儿就带着黑球来到神羊峰的断崖上建立了新的巢穴。黑球逐渐长大,已是一只半大的幼狼了。一天夜晚,一只豺悄悄地爬了上来,黑球为了保护茜露儿,和豺撕咬在一起,好几次差一点儿掉下悬崖,最终黑球成功地将豺顶下悬崖,但是也伤痕累累,肩胛处留下了永久疤痕。茜露儿知道黑球毕竟是一只狼,迟早会吃掉自己所,所以选择了离开。茜露儿逃回到了羊群中。两年过去了,羊群又遇上了狼,她被狼夫妇堵在峡谷中,就在她等死时,她听到了声怪叫。茜露儿仔细一看,发现公狼竟是黑球,他走到她的身边咩欧地怪叫起来。她还是觉得必死无疑,可黑球不但没有吃她,还阻止了妻子杀她,放她了一条生活。

一只吃羊的狼,遇上了曾经养育过它的羊,感念母恩,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美食。母亲生我养我,十分辛苦,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时还觉得不好,经常和父母亲吵架,这是不对的。黑球能因茜露儿曾经养育过它,而不吃她,放过她。我们是不是应该学习黑球的感恩之情呢?去感恩父母!

红奶羊读后感受(篇8)

这是一篇感人肺腑的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题目为《红奶羊》。

一群红崖羊群在尕玛尔草原徘徊,一匹黑狼在不远处潜伏着,它是一匹成年公狼。初春时,它得到了一匹小母狼的芳心,产下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可小母狼产后流血不止,死了,小黄狼也被饿死了,它不能让小黑狼也被饿死。一只美丽的母羊走过来,狼猛扑上去,把母羊带回狼窝。这只母羊就开始了它的狼洞生活,每天都要为狼崽喂奶。它想逃,可无能为力,它不许小狼崽吃肉,直到一个夜晚,在半大 狼崽为救它,与一只豺拼死搏斗时,母羊悄悄溜走了,老天有眼,下了一场雪,雪遮住了它的蹄印和气味,小狼想找也找不到。它又重新成为红崖羊群里最美丽的母羊,它又产下一公一母两只小羊,活泼可爱。可是小母羊被猞猁给吃掉了。小公羊在她的精心呵护下,慢慢成长为一只帅气的公羊,非常威武。有一次,雪地里突然 窜出一黑一黄,一公一母两只狼来,小公羊抢在妈妈前面夺路而逃,丢下了伤心的妈妈。忽然,远处飘来一阵风,吹来了母羊身上的气味。只见黑公狼跳到了黄母狼与母羊中间,不让黄母狼伤害母羊。黄母狼只好无奈的走了。原来,那只黑狼就是母羊喂养的那只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逆境中长大的孩子懂得爱,懂得报恩;在溺爱中长大的孩子恰恰相反。黑狼吃了母羊半年奶,救了母羊两次,而在它精心呵护下的小公羊,在灾难来临之际,自顾自的逃之夭夭,多么鲜明的对比。所以,我们从小就要懂得爱,懂得报恩!

红舞鞋的读后感受600字(精选4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由此可知读书是多么重要,一本好的书可能还会影响我们的价值观。每次阅读完书籍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在读过的书籍中你最喜欢看哪一本书籍呢?你不妨看看红舞鞋的读后感受600字(精选4篇),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红舞鞋的读后感受(篇1)

有一本书,它对我受益终生,这就是《安徒生童话》。今天,我就要带大家走近安徒生的世界,细细品味童话。

可爱的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小女孩伦娜、聪明的小劳克斯、愚蠢的大劳克斯一个个人物闪电般浮现在眼前,我们就从丑小鸭说起。

丑小鸭是一个名扬中外的传统故事,记载了丑小鸭的春夏秋冬。让我明白了人也能由坏人变成好人,更能由好人变成坏人的道理。读完这篇故事,我想:鲍润青肯定也能像丑小鸭一样,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成为社会栋梁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则是一个得不到关爱的人,所以她才那么注重亲情。火炉与烤鸭并不是她最想要的,而奶奶真心的关爱却让小女孩无比幸福。所以,我明白了真心关爱比任何物品都宝贵的道理。

而小女孩伦娜的红舞鞋却给她带来了砍去双脚的灾祸,真是太不值了!让我悟出了人不能过分喜爱一样东西。因为有时过分喜爱有可能对自己造成不良后果。所以大家千万不能学习伦娜啊!

大劳克斯、小劳克斯的故事也很好,跳蚤的故事更不错,青蛙的故事有梦想。

其实,安徒生的童话可能并不富有诗情画意,但是很富有真实情感。所以大家都很喜欢。

我希望千千万万的安徒生出现在中国大地上,希望千万篇好文章在作家笔下诞生。

红舞鞋的读后感受(篇2)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天鹅梦,我也有一个天鹅梦,所以我很喜欢看吴洲星阿姨写的《红舞鞋》,因为它告诉我们,丑小鸭是可以变成美天鹅的。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以丑小鸭变成美天鹅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获得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来袭,其中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情,最终成功的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读到这里,我知道了,没有童话,没有王子,没有南瓜车,没有水晶鞋。只需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一每个人,你就可以像她一样成为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那一夜,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只白翅膀的鸽子,载着我慢慢的飞了起来,朝着明亮的天际飞去,飞过暗流一样流淌着的黑暗那是青春的河流,曾经我在这条河流里被淹没,挣扎,不复轮回鸽子越飞越远,黑暗也越来越远,遥远的天边,隐约传来圣洁的乐曲

我终于明白,不管有过怎样的痛苦,或者正在经历怎样的磨难,都不要放弃希望。请相信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只白鸽子,轻盈的飞到我们身边,拨开黑暗的迷雾,带着我们穿越青春苦涩的河流。

最后我想对心里有梦的孩子们说:当梦想照进现实,当奇迹发芽开花,你还在等什么,赶快和吴洲星阿姨一起穿上这双流光溢彩的《红舞鞋》舞上一曲最美的青春之歌。

红舞鞋的读后感受(篇3)

假期里我阅读了《红舞鞋》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李沙沙的小女孩相貌平平、成绩不好,和她的朋友张茜在一起上学,但张茜长得很漂亮、学习又很好。在考中学的时候,因为张茜成绩一直拔尖,所以直接被选入保送名额,送到最好的中学——新苑中学。之后李沙沙经过努力也考上了新苑中学,在中学里认识了夏老师,夏老师要求李沙沙去学舞蹈。之后,误解、背叛、伤害、大人们的纠结往事纷纷而来,可李沙沙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夏老师买的红舞鞋,还让她代表全校出去比赛。

我也有过与李沙沙类似的经历,以前我和李沙沙一样成绩不好,可是经过我的刻苦努力和老师的谆谆教导,考出了理想的成绩。看着老师和家长的微笑,我自己也很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我从书中知道每个女孩子身上都暗藏着一朵花蕾,只是开放的时间不一样,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花季,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就会迎来轰轰烈烈地花季。

红舞鞋的读后感受(篇4)

今天晚上,我翻开了《红舞鞋》,用心去品读每一篇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段文字,我被那精彩的语句吸引了,一遍遍地去品读着,内容越读越有趣,读了很多遍后,我依然爱不释手!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诉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那些曾经的往事,在我脑海里闪过,我也和李莎莎一样,遇到了好朋友的背叛和伤害,但我与李莎莎不同的是她能够坚强的面对,而我只是一味的逃避,我要向李莎莎学习,我要赢得所有人的尊重,做花朵一样的女孩,像葵花一样执着,像百合一样纯洁,像玫瑰一样热烈--------热烈拥抱生活,拥抱每一个青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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