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1000字 · 外国名著读后感1000字

外国名著读后感1000字

外国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精选)。

常言道:“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相信我们大家都是有读过一些书的,大多数老师会要求我们读完一本书后写一篇作文,这样的作文可以作为自己的日后的一些素材和知识,读后感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国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精选)”,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今天是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的诞辰之日,我决定趁此机会好好倒逼自己去了解了解这位享誉世界的,继莎士比亚之后最著名的现实主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

读后感大全网提供给您优质的阅读读后感的平台,希望您能喜欢。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通过品读人物的作品,激发我们想象的情感,作品就是作家的“孩子”,里面有他们的血肉与灵魂。带着这样的思想,我开始仔细的品读了这位文学家距今200多年的经典之作《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由教会抚养长大,9岁时被送去童工厂拣填絮,后被卖给棺材铺当学徒,屡受欺侮。奥利弗从棺材铺逃跑,步行七十英里到达伦敦,遇见小偷“机灵鬼”,并被收入犹太老头费金的盗窃团伙。奥利弗第一次出徒便被诬陷偷窃布朗罗先生的丝帕,并被打昏在地。被好心的布朗罗先生带回家收养,却在替布朗罗先生跑差途中被费金的同僚比尔抓获。

比尔逼迫奥利弗协助他与同伙托比入夜行窃布朗罗先生家。小奥利弗不从,眼看命在旦夕,此时同为此团伙里面的南希(一位年轻的姑娘)内心无比的同情小奥利弗,她不畏艰难,偷偷去跟布朗罗先生告密,可不曾想,她早已被费金等人盯上,告密完毕后,她被费金的合伙人比尔残忍的杀害了。最终在布朗罗先生的帮助之下,警察包围了比尔等人的盗窃团伙,但是比尔且以小奥利弗为人质死磕到底,最后危急关头,比尔被自己的狗叫声惊吓得手一哆嗦,自己手中的绳索一滑,反被套住了他自己的头颅而死去,小奥利弗得救了。

最后,小奥利弗被查明身份与好心人布朗罗先生一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得知费金要被执行死刑后立马前往监狱去看望自己的“恩人”费金,然而费金临死还惦念着自己的“养老财产”一个装满金银首饰的小箱子,也是之前通过一些他培养的“学徒小偷”(都是一群青少年,也都和奥利弗同命运的孤儿)偷来的一笔财产。

费金也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他悄悄告诉小奥利弗财产的埋藏地点,并交代这些都留给他……

此剧在小奥利弗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中结束。虽然费金是一个唆使青少年偷盗的罪犯头子,但是他同时也是这些孤儿们的收留之人,为他们留了一个生存之地,小奥利弗屡次受伤也是他救活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就是这些孤儿们的救命恩人加再生父母。所以费金即使是一个反面人物也是有着某种善良可爱之处。

通过观看《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当时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十九世纪的英国政府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社会最底层生活状况,有力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当局对待贫民,对待儿童的罪行,呼吁当局引起重视,并对底层民众予以扶持。

里面的正面人物有:上层典型代表—布朗罗先生,积极进取,善良的南希以及奥利弗。就像狄更斯先生的这句名言所讲:人的本性是多么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即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在最悲污的慈善学校的学生身上滋长。

我们作为文学创作者,最主要的是着眼于社会,用文字去描述真善美,去感染和激励大众,这是我们应该学习与追求的目标。(吴迎春)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1000字小编推荐

读《雾都孤儿》有感1000字


贫民教养所里收留的都是孤儿。奥利弗在这里出生,他不是被父母抛弃的,只是出生时他父母不在身边。

教养所有个规定,等这里的孤儿到了可以工作的年龄,将会将他们送去学手艺,在这里生活的小朋友们每天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只有极少数的人可以撑到学手艺的那天。那一天,因为孤儿们的一个约定,奥利弗因想再加一份粥触犯了教养所的规定,教养所决定去除这个隐患。

于是“只要你能带走他,你将得到5英镑”的告示被贴到了大门上。奥利弗逃脱了烟囱工的魔手,但是最后还是进了棺材店。但他工作踏实认真,得到了棺材店老板的肯定,同时也得到了诺厄(棺材店学徒)的嫉妒,最后因为诺厄言语侮辱了奥利弗死去的母亲,他们大打出手,最后奥利弗在一天清晨逃走了,也是这一天清晨他收到了这十几年来的第一句最温柔的话“愿上帝保佑你”。

一路艰辛到达伦敦以后,他碰到了“小绅士”机灵鬼。在机灵鬼的帮助下,他的吃住不愁,但是他不知道自己陷入了另一个深渊。他在这里遇到了费金(“小绅士们”的“教父”)并学会了一种游戏。在第一次和机灵鬼出任务时,他一直是在旁观,直到他看见机灵鬼拿走了那位绅士的手帕,他才意识到原来那个游戏只是为了更方便偷拿别人的东西,他害怕了,他开始慌不择路的逃跑,别人误以为他是小偷便开始追赶他,机灵鬼他们趁机逃跑了,只剩下他一个人被打成重伤送进了警局。

在那位绅士(布朗洛先生)的好心帮助下,他从警局脱身并第一次感受到了人世间的温柔。但是这种温柔并没有持续很久,在他为布朗洛先生还书的路上,命运再次向他伸出了魔爪,他又回到了那个深渊,只是这次打开了南希的恻隐之心。生活有时候真的很会开玩笑。当奥利弗再一次出任务时,任务失败他被子弹击中,在阴沟里躺了一晚上,命不该绝的他遇到了善良的梅利太太和罗丝小姐再次捡回一条命。这一次上帝饶过了他,并开始将事实真相展示在众人面前,但是有个人因为这个真相丢了性命,这个人放弃了罗丝小姐的提议,最终惨死在了她自以为是“爱情”的那个人手里。

我很庆幸结局是美好的,至少奥利弗是幸福的。这一路上有很多次选择可以改变他的命运,但是每一次选择他都遵循着自己内心的善良。这一路上他碰到了很多不同类型的人,但是他始终对任何人即使是伤害过他的人都保持着那份善意。

我们这一生也会碰到很多人,有些人出现是想教你怎样长大,有些人出现是告诉你社会险恶,有些人是让你少走弯路......我希望不管是因为谁的出现,我们都不要改变自己,活在当下时要记得坚定自己内心的那份安定。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通用


通过阅读作者写的作品,突然产生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想法之后,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情实感,您想起写作品的读后感就不知道从何入手吗?下面,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1】

奥利弗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他便成了一名孤儿。他从小就生活在苦难之中,受尽欺凌。后来他逃往了伦敦。

不幸的是,一到伦敦他便身陷贼窝。费金不断诱导奥利弗,妄图将他培养成一名窃贼,成为他赚钱的工具。但奥利弗坚强、勇敢地与费金斗争,数次逃出贼窝,又落入贼窝,在无数苦难面前,他依旧坚强的活着。

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他却不甘命运的安排,与命运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抗争,凭借坚强的毅力,最终获得重生。

读了奥利弗的故事,我感慨良多。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两个同样无比坚强的人:霍金与海伦凯勒。

霍金的一生同样充满了诸多的不幸。他在二十一岁不幸患上了卢伽雷氏症,但他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排除万难,从挫折中站了起来,继续将身心投入到研究中。

然而四十三岁那年,他又患上了肺炎,被彻底剥夺了说话的能力。但他依然没有向命运屈服,仍旧顽强地与病魔斗争。终于,凭借坚强的毅力,他成功了,他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为科学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

海伦凯勒的生活也充满了不幸,一场高烧,不仅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还使她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但她在莎丽文小姐的引导下,又重拾了信心,变得坚强。凭借着惊人的毅力完成大学教育,成为了一名作家、教育家。她身残志坚,获得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

是什么力量促使他们涅槃重生的呢?正是坚强不屈的决心,百折不饶的毅力!我明白了,面对挫折,我们要坚强、勇敢地去面对。

1000米跑,当我气喘吁吁,双腿沉重得如同灌了铅般,喉咙干得想要冒烟,一度想要放弃时,想到霍金那面对病痛折磨不放弃的精神,我学会了坚持。

登山,当面对湿滑的山路,一步一打滑,抓住草木也无法阻止下落,摔得浑身是泥时,想到海伦凯勒身体残疾却完成大学教育的惊人毅力我学会了努力。

考试后,当面对失利的打击,心情糟糕透顶,如同坠入深渊无法自拔,信心一度缺失时,想到奥利弗不屈不挠地与命运斗争的坚强与勇敢,我学会了坚强。

苦难并不可怕,坚强促人重生——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2】

我和妈妈读了《雾都孤儿》一书,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冷热酸甜,悲欢离合;看到了人的贪得无厌,本性难移;体会到了亲情的可贵,真心的无价。也明白了妈妈对我的爱,对我的付出。加深了我们母女之间的感情。

本文作者: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著名小说家,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并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重要影响。他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告诉了读者们当时世界的灰暗,底层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残酷事实。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希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亲子阅读感言

金弋人家长

如果没有这次学校安排亲子阅读,也不会让我重新审视如何与女儿相处,平时不重视和女儿沟通导致对女儿很多想法不理解,总认为女儿从小乖巧听话也不要我们操心,其实再听话的孩子也需要父母的关爱,通过这次亲子阅读感触颇深。

感触一:亲子需要平时培养

进入青春期的孩子有更多的独立人格和思维方式,想让孩子认同家长的观念,首先要她认同我们,平时有时间多陪陪孩子,不一定学校安排亲子活动才重视,每一次和孩子相处多听一听她的想法,关心她的内心的感受,不要向孩子提太多的要求,可以给她建议。

感触二:通过同一事件细心观察

通过和孩子对同一事件的了解,来观察她对事物的理解分析,这样可以用案例来启发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避免单一说教也可以让孩子再故事中明白道理。

感触三:让孩子快乐

让孩子有幸福感,教她学会快乐学习,快乐生活。有了快乐的心态便可以面对一切困难。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3】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无情的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饥寒交迫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选择了逃亡伦敦。又不幸地误入了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使计谋绑回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可怜的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性命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无情的杀害,赶来的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惨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

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4】

假期里,我闲着没有事情干,于是就又拿起了我那百看不厌的《雾都孤儿》,一口气将它读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为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早期优秀作品。可能那时候这位作者正是在青年时代的原因,所以这一本书才会这么生气勃勃,这么引人注意吧!

这本优秀作品的情节中表现的更多的是冷酷无情的场面。写了费根和赛克斯这两个让人感觉无比罪恶的人,也可以有一丁点儿光明的追求在现实中生动的表现。也写了费根在死囚室与赛克斯见面的最后一刻时,作者让他们两个原本朝气蓬勃的青年像天使一般纯洁。“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又可悲又可怜的老朽的罪犯。赛克斯杀死了南茜,出逃途中夜晚的那一场冲天大火,赛克斯看到:那简直是一场全新的生活呀!他在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惶惑的折磨下去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他“比原先强烈十倍地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一个可怕的罪行”。作者对这两个人的这些安排可以说让人寻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狄更斯作为一个现实主义的作家,他并不是毫无“浪漫”可言的,他的浪漫存在于作品深处,需要我们细细去体味,这是一种十分震撼人心的“浪漫”。文章中,从表面看上去作者是在表现主人公奥立佛的生活,而实际上呢,是狄更斯在表现自己的生活。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到自己的心里酸溜溜的,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唉,要上奥立佛生活在我们这样的年代就好了,她就不会这么悲惨了!”我情不自禁地在心里感叹。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5】

读过狄更斯的大作《雾都孤儿》后,我彻彻底底感到一种当时社会以及人性的畸形。一些自诩为正人君子的人其实都有虚伪的一面。看似道貌岸然,实际上却人性缺失。狄更斯把一种社会的丑陋全给揭示出来。如邦布尔先生,嘴里吐出的话都是文质彬彬,恰到好处,有时也摆摆教区干事的架子,不过那只是另外的一种气韵罢了。但是他的心眼儿,却认定穷人的孩子,孤苦的孩子是窃贼是盗窃犯是十恶不赦的强盗或者是流氓。也许,这种有色眼镜很可能不是他一个人戴着,书中的绅士们哪个不以为自己多么正直,多么高尚。判处一个小孩偷窃的罪名成立,竟然只靠着他的出身就能认定。可能是有些穷人的孩子没有受过教育。但身为教区干事,就应该感化他们,教育他们。这种人为歧视的做法,也只有当时环境当时背景的情况下才能视为理所应当。我最感兴趣的人物。不是主角儿奥利弗,也不是窃贼团伙头目费金,更不是其他的人物。而是一个在前篇出现,到后来也有叙述的一个人物布朗罗。这是我唯一认定的一个绅士,尽管他误解了小奥利弗,但是他的思想没有偏视穷苦的孤儿,而是判定人的心灵到底纯不纯洁。主人公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出生在济贫院内,也就是收容所或者福利院一类的机构。具体当时的这种机构的信息我不太了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济贫院肯定是穷人和富人的一种隔阂。唯独靠着一种救济的名字,穷人才能受到一些帮助。而谁又知道这些帮助都是真诚的呢,都是无私的呢。谁又敢保证无人阳奉阴违榨取救济呢?因为这是一个社会的片段,这是一个历史的折射。毫无保留地反映出人性的冷漠和可悲。在奥利弗无意中被误解为小偷的时候,大街上的人们都认定奥利弗是小偷,偷了刚才上文所述的布朗罗的东西。于是乎,所有的人都来捉拿奥利弗,而真正的小偷,真正的骗子却参加了捉贼的队伍,却无人能够觉察。这是很当然的,一个伪装的很好的小偷在一个势力的,毫无是非观的一个社会里,能够被发现么,又能还给奥利弗一个公道么?当这件事情发生后,布朗罗绅士并没有误解奥利弗,而是带他养伤,奥利弗被人打得很严重,是被那些自以为行侠仗义的人打的。而且他家的女佣也为人善良,尽可能的照顾好一个穷人的儿子,一个孤儿!这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大家就能够联想到布朗罗的境界了。因为如此,他被别人误解。最后他也不得不承认奥利弗被盗窃集团拐跑了之后的奥利弗是一个窃贼了。所以说,当一个好人身处一个险恶的境地,也只能是回天乏力。这更能说明一个社会的正直和有一个个科学的观念是多么重要。当时,迷信也充斥着整个社会,一位先生对布朗罗说,小奥利弗得过热症,被视为坏人的标志。更加造就了一个悲惨的雾都孤儿。当奥利弗向布朗罗先生保证自己的将来时,我觉得这有什么可说的,明明没犯事,用得着么。可是如果他不谦虚恭敬,不将自己的地位认识到,那么他有可能就会更加危险。当时,一片貌似井然的混乱充斥着社会,报复和自己的一厢情愿让一些本不是发生的事情愈加糟糕。所以说,雾都孤儿的诞生,是有缘由和当时社会的必然性的。正是当时年代对金钱的诱惑和人性的沦丧,使得这个社会充满了冷漠和无助。少有的几点热情也被无情的扑灭。所有人蒙昧地思想和一切无关紧要的面子交织着整个人与人物种的交流中,使得彼此冷漠,彼此猜忌,彼此隔阂。穷人和富人被认定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你既然是穷人,就得有穷人的样子,该多愚蠢就多愚蠢,该每没文化就没文化。这有点像拜金主义的一个侧面写照。的确,没身份哪来的钱,没钱哪来所需要的物质需求,当物质都向一边倒时,自然也就没得公平而言。不过,作者当时的写作风格基本是乐观的,只是对社会进行一些讽刺和批判。前面所言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现实在后来都趋于理想化了。最后是坏人得到正义的惩罚,好人自然是归于光明。但是从某个角度上来说,这也是必然的。当时的人们不可能容忍坏人的横行,自然要借助一些机构和组织来消灭坏人。在最后几章里写到人们对坏蛋头子费金的判处死刑是多么兴高采烈,多么热情洋溢。这是他们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并不是由于什么惩恶扬善的道理所致。要是费金给当时某人一笔大财富,他可能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就会站出来。但当费金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时,那么跟他说话的人自然也没有好下场。这是社会的必然,也是另一种对社会的批判。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深得体会。所以,在现在的我们的社会中借鉴和吸取教训是很必要的。现在的和谐社会就是倡导我们要相互的交流之中最大限度地做好规范和文明当然还有出自心底的真诚。假使人们都带上面具,虽然外在有礼貌不伤和气挺讲文明的,就如同当年的绅士,一个个道貌岸然,实际上却心术不正或是伪君子。所以,和谐才是必然的,也是非常肯定的。从内心里真诚,相互信赖,相互文明。还有什么可以挡住彼此两颗零距离的心呢?这种对少数弱势群体的冷漠也就不复存在了。可惜的是我国还有很多类似现象,有一部分人已经被麻痹了,无动于衷了。在金钱的诱惑下已经丧失理智了。这时的真诚还有么,还发挥作用得了吗?看了,只有一个法律的约束已经越来越不足够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从本善的心里认识到和谐的重要性和好处,才能抗衡一系列的对人类文明的摧残和败坏。所以,大力的推行和谐这个理念,才是每一个人值得接受的,要从根本上认识,还需要我们以及后人的不懈努力。无论是什么国家,什么文化,什么政体。法律和利益的约束是肯定不行的,只有源自人类这个高级物种最真挚的灵魂,才能使一个国家和每一个人真正的腾飞!

读《雾都孤儿》有感1000字(读后感)


贫民教养所里收留的都是孤儿。奥利弗在这里出生,他不是被父母抛弃的,只是出生时他父母不在身边。

相信读后感大全网能够帮助到找不到优质读后感的您,找到优质的读后感模板。

教养所有个规定,等这里的孤儿到了可以工作的年龄,将会将他们送去学手艺,在这里生活的小朋友们每天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只有极少数的人可以撑到学手艺的那天。那一天,因为孤儿们的一个约定,奥利弗因想再加一份粥触犯了教养所的规定,教养所决定去除这个隐患。

于是“只要你能带走他,你将得到5英镑”的告示被贴到了大门上。奥利弗逃脱了烟囱工的魔手,但是最后还是进了棺材店。但他工作踏实认真,得到了棺材店老板的肯定,同时也得到了诺厄(棺材店学徒)的嫉妒,最后因为诺厄言语侮辱了奥利弗死去的母亲,他们大打出手,最后奥利弗在一天清晨逃走了,也是这一天清晨他收到了这十几年来的第一句最温柔的话“愿上帝保佑你”。

一路艰辛到达伦敦以后,他碰到了“小绅士”机灵鬼。在机灵鬼的帮助下,他的吃住不愁,但是他不知道自己陷入了另一个深渊。他在这里遇到了费金(“小绅士们”的“教父”)并学会了一种游戏。在第一次和机灵鬼出任务时,他一直是在旁观,直到他看见机灵鬼拿走了那位绅士的手帕,他才意识到原来那个游戏只是为了更方便偷拿别人的东西,他害怕了,他开始慌不择路的逃跑,别人误以为他是小偷便开始追赶他,机灵鬼他们趁机逃跑了,只剩下他一个人被打成重伤送进了警局。

在那位绅士(布朗洛先生)的好心帮助下,他从警局脱身并第一次感受到了人世间的温柔。但是这种温柔并没有持续很久,在他为布朗洛先生还书的路上,命运再次向他伸出了魔爪,他又回到了那个深渊,只是这次打开了南希的恻隐之心。生活有时候真的很会开玩笑。当奥利弗再一次出任务时,任务失败他被子弹击中,在阴沟里躺了一晚上,命不该绝的他遇到了善良的梅利太太和罗丝小姐再次捡回一条命。这一次上帝饶过了他,并开始将事实真相展示在众人面前,但是有个人因为这个真相丢了性命,这个人放弃了罗丝小姐的提议,最终惨死在了她自以为是“爱情”的那个人手里。

我很庆幸结局是美好的,至少奥利弗是幸福的。这一路上有很多次选择可以改变他的命运,但是每一次选择他都遵循着自己内心的善良。这一路上他碰到了很多不同类型的人,但是他始终对任何人即使是伤害过他的人都保持着那份善意。

我们这一生也会碰到很多人,有些人出现是想教你怎样长大,有些人出现是告诉你社会险恶,有些人是让你少走弯路......我希望不管是因为谁的出现,我们都不要改变自己,活在当下时要记得坚定自己内心的那份安定。

四季的交替,生命的轮回,终究不过一世清欢。看淡了路过的景,尝遍了岁月的愁,会让内心逐渐成长,然后强大。独坐幽篁,与文字来一场心与心的对话,何尝不是一种幸福?曾以为繁世的烟花可以使人忘记孤独,殊不知一本忘却已久的《雾都孤儿》,让我感受到那个时代下的悲与苦、恶与凉。

读后感大全提供很多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看似洋溢着幸福,殊不知福利的背后有那样多压榨和剥削被深深潜藏。在那些慵懒堕落的年轻人看来,受到外界的歧视是应该的,可对于那些无辜的孩童是如此的让人疼惜,他们一出生便带上了无法磨灭的阴影,活在世人的眼里,小说中的主角奥利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或许对于生活在孤儿院里面的奥利弗来说,眼前拥有的和即将面对的,只有无边的黑暗和无尽的折磨。当他睁开眼凝望世界时,让他记忆犹新的只有妈妈在额上留下的深吻,这也是妈妈唯一能够给他的。在那个年代,仿佛在未出生前,命运就被划分成了三六九等,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成为时代的缩影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个夏天,这部小说让我成长了许多,和奥利弗相比,我足够地幸福。当看到描写孤儿院中孤儿生活的文字时,脑海深处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清晰的画面。小小年纪,就背负了他们不能承受的,在他们的童年里,能记起的只有擦地板、干苦力的无奈和萦绕在他们耳畔的呵斥声。或许在那些孤儿心中,上天唯一的馈赠就是还能留下一碗维持生命的稀粥。对于那些不劳而获的上层官员,整天大鱼大肉,就连残羹剩饭也不愿意给孩子。经受了漫长的饥饿后,他们不得不以抽稻谷的方式去乞求维持生命的食物。最终,奥利弗抽到了最短的稻谷,这个危险的请求落在了他的身上。

仅仅是一点儿粥,寻常人看来,这是多么微妙的要求。可就是因为这小小的要求,在孩子们的眼里,也需要足够的勇气。当同伴们投来渴望的眼光,奥利弗鼓足胆量,带着恐惧和无奈的心情端起碗,走向分粥的管事人员。一句“对不起,先生,我还要添一点粥。”却让空气里弥漫了一层又一层的血腥味,一拳朝他小小的脑袋狠狠地凿去,接着被一双大臂钳住,顿时奥利弗仿佛被毒蛇箍住,连吸出一口气都如此地难上加难。祈求稀粥不但没有成功,自己还被囚禁在幽暗而凄冷的房间里,他盯着幽深的房间墙壁,也许此刻的他早已想到接下来等待他的将会是什么。

从孤儿院被驱后,他像沙漠中迷失方向的骆驼,难以寻觅到可以回头的路。在那个年代,没有人会对无辜者给予同情,谁都不愿意因为施舍而招惹一身晦气。无论是清扫烟囱,还是在殡仪馆整天与尸体打交道,他都不曾拥有过一天普通人拥有的生活,他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流浪之际,遇到孤儿院的小伙伴,当医生说小伙伴即将死去的时候,小伙伴脸上竟流露出苍白的笑靥,也许对于他来说,死是最好的解脱。在我们眼中,那么小的孩子,竟然渴望死去,是那样的悲哀,可谁又能想到他经历的那些难以泯灭的痛楚呢?当小伙伴踮起脚尖抱着奥利弗的脖子,亲吻他的额头时,奥利弗收到了第一份祝福——来自于一个幼童的祝福。亲眼目睹了小伙伴被活活饿死的惨象后,想到黑色支架上尚未完工的棺材,此刻的他,无法用一个九岁孩子的眼光去看待人世的生离死别。

为了维护黄土下紫色的灵魂——妈妈的尊严,他选择了愤怒。岁月的海浪将他荡得很高、很高,不知在睡梦中迷茫了多久,才再次呼吸到了孤儿院的空气。带着简单的行李,奥利弗来到了伦敦。涉世未深,却早已厌倦世俗丑恶;小小年纪,所承受的苦难让人震惊。挨打、受饿、被欺侮等字眼好似一条锁链,串联了他生命的始终。虽然命运总是在给他开各种各样的玩笑,但在他的世界里,也出现了布朗罗、南希等好人,也让他知道,黑暗背后还有过这么一片净土,在绽放花香;有那么一群人,在吐露芬芳。仿佛在漆黑的夜空中,看到了次日凌晨的阳光,充满希望、充满温暖,足以抵御他内心的彷徨。

奥利弗是那个时期下层阶级孤儿的代表,他们内心深处和我们一样,都有一颗向往光明、渴望美好的心。他们在黑暗中前行,在绝望中挣扎,只因爱的风筝不曾断线。人间自有真情在,心之若善,爱的风筝会更加高远。(黄晓群)

世界上的邪恶与虚伪,需要你用善良感化它;遇到困难,需要你勇往直前,永不退缩,尽全力与困难斗争;摔倒在哪里,就从哪里爬起来,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呢?——题记

读后感大全中有很多优质读后感范文为您提供!

这是一个十分悲惨的故事。一个名叫奥利弗·特威斯特的小男孩出生在济贫院后,便遭受饥饿、虐待。虽然条件十分艰苦,但是他依然顽强成长。有一天,他太饿了,便斗胆向厨师再要点粥,却被当做包袱倒卖给棺材铺当学徒,面对老板娘、女仆他们的奚落和责骂,为了尊严,他勇敢地做出了反抗,被打得皮开肉绽却只能一声不吭。他实在太孤独悲惨了,于是来到了被称为“雾都”的伦敦。这也许是他命中注定的,可怜的他被带到了贼窝。当他见到小偷去扒窃东西时,他才明白并感到害怕,于是拔腿就跑,却被误以为是小偷。后来,一位先生说明了真相,才使得奥利弗被释放。然而,他脱离不了小偷头目的魔爪,又被小偷们抓住让他去偷窃时,被人们发现腿上还中了一枪,小偷们却抛弃了奥利弗逃走了……最后,经过布朗洛先生和罗斯小姐的帮助,得到了他父亲的遗产,并被布朗洛先生收养为义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为奥利弗的可怜身世感到无比的悲愤,为济贫院对待穷人的伪善而愤怒。是呀,济贫院的董事会们一个个饱得肥头肥脑,而穷人却饿得骨瘦如柴。我不知道,是什么赋予了这个孤儿如此大的勇气?在没有任何亲人的陪同下,逃离这无边无涯的苦海。他的坚强与善良,他的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早已感动了我。这让我想到了《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他们西行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路上降妖除魔,战胜困难,用善良的心感动了每一个人和妖。孙悟空他们总是忠心耿耿,团结在唐僧周围,在唐三藏遇难时,面对再强大的对手也没有放弃,更没有退缩,最终取得真经。正如巴尔扎克说过的“苦难对于天才是垫脚石,对于强者是一笔财富,对于弱者是万丈深渊”。

这更让我想到了今年春节,本该阖家团圆的日子,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蔓延,牵动了亿万人民的心。它来势汹汹,我们都躲避在家里,面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白衣天使、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等一批“最美逆行者”没有逃避、敢于逆行,毅然冲锋在“抗疫”前线,抗击疫情,有的甚至奉献出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新增确诊病例越来越少,治愈出院人员越来越多,疫情形势越来越稳定的局面。让我们用微笑面对厄运,用毅力面对困难。我相信,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病毒,到那时候,我们就能在教室里、公园里、游乐场里愉快地学习、生活、玩耍了,春暖花开日,疫情消亡时,这是我们最美的希望!

在困难面前,我们也要做最美的逆行者!(唐圣淇)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范文)


《雾都孤儿》是英国狄更斯的一部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奥利弗悲惨的身世和遭遇,他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希望读后感大全的优质读后感能够给您带来灵感。

这部小说的人物个性非常鲜明,故事情节曲折惊险,描写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贫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无情地鞭斥了资本社会的黑暗与虚伪,同时表达了作者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者笔下,有历尽千辛万苦却始终保持童真的奥利弗,有不惜背叛爱人,冒着被抓、被处于绞刑的危险,帮助小奥利弗的南希,有不惜出卖谋害同伙、老奸巨猾的老费金,还有露丝小姐、老绅士、赛克斯……

这所有的人物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南希,她心地善良,看到可怜而又善良的小奥利弗,不惜背叛她所爱的人赛克斯,冒着被处以死刑的危险,帮助小奥利弗逃出了悲惨的生活,最后惨死在塞克斯的棍棒之下。让我们跟随作者的脚步一起走进南希~

在奥利弗第一次逃跑被带回扒手老巢后,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是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当时的她不顾一切,全身迸发出一股连男人都不敢招惹的力量,只为了阻挡费金。她的爱人赛克斯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恐吓、咒骂南希,只换来了南溪更加愤怒的笑声和咬得流血的嘴唇。此刻的南希,俨然母亲的化身,倾己所有保护了小奥利弗。英勇无畏的南希!母爱加身的南希!

赛克斯在病床上躺了三个多星期,南希没日没夜的陪着他、照顾他,过度劳累,再加上生活艰难,瘦弱得差点让人认不出来了。忘恩负义、不懂珍惜的赛克斯在病床上依然脾气暴躁、鲁莽,对南希的服侍稍有不满就肆意的辱骂她,甚至还动手打她,但是南希依然尽心尽力的照顾他。只因为南溪认定了赛克斯是他的爱人,所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忠守爱情的南希!

在南希向露丝小姐转述关于奥利弗的消息的时候,露丝小姐允诺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愿意帮助她离开贼窟。但是她不忍心丢下赛克斯,放不下他。她说哪怕最终死在赛克斯的手里也要回去。对于爱情的痴心,让她义无反顾。露丝小姐要送钱给她,她也没有接。坚决地没有接受哪怕一个铜子。她帮助奥利弗的初衷,是奥利弗的可怜与善良激发了她内心的母性与爱恋,而不是期待有所回报。不求回报的南希!

在第二次和露丝小姐、老绅士他们碰面的时候,老绅士劝说南溪告发费金,南希激烈地表示了反对,她坚决表示不出卖自己的同伙。即便当初正是老费金他们让她陷入贼窟-这个无法逃离的藻泽地,让她一辈子生活在这种黑暗无光的环境里。令人敬佩的仗义的南希!

南希为了解救奥利弗所做的一切,被赛克斯知道了,他为了自保决意杀死她。是的,可怜的南希还幻想着跟他一起到国外去过平静安宁的生活,哀求他跟她重新开始。那个人被愤怒遮住了双眼,丧失了理智,不管不顾,亲手丢掉了他唯一的美好。南希,可是临死都不肯背弃那个蹂躏她多年的他啊。爱而不得的南希!

这部小说中,对于南希并没有特别多的描写,但是却能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她的内心世界。在她记事起,她就已经深陷贼窟,年幼弱小的她是无助的。在老费金打算惩罚可怜的奥利弗的时候,她内心是愤怒的,所以竭力地阻止老费金。身在贼窟中与他们一起共进退,她内心是矛盾的,她想脱离这样的苦海,但是又不忍心离开他的爱人。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痴心对爱,同情弱者,同时坚决不出卖同伙的仗义女子形象,让她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

也许,死对于南希也是一种莫大解脱吧。终于可以离开那些生命不可承受之重!终于可以逃离那些不堪的过去!她一定会在天堂之上,遇到她的知己!(孙霞)

[荐]名著飘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花时间为你编辑了名著飘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你可能也被作品这本好书深深吸引了。读后感可以很好的记录我们读书的感情,把我们和书籍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名著飘读后感(篇1)

名著《飘》读后感1000字范文:

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读后感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名著飘读后感(篇2)

历时一个多月,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本来是有很多话想要说的,突然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像是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让人难受,一部好的作品不是要亲身经历过才会产生共鸣,而是即使你没经历过也像经历了那么多年的岁月一样,让人回味无穷,这本书显然做到了,不管对人物性格的刻画还是对心里的描述都是极其到位的,导致故事虽长却没有繁琐无聊的感觉。

故事无疑是个悲剧,主角嫁过三个男人,却没有尝过爱情的滋味,第一个因为吃醋,第二个因为钱,第三个稀里糊涂,28岁的人经历过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小姐,要什么有什么,经过战争变得一无所有,只能靠自己的坚强的双手撑起一个家,到后来,变得比较贪财,金钱至上,到最后幡然领悟是,原来一切都已经失去了,但她内心是充满希望的,一直觉得明天就会好起来,而之前确实也如她所愿,希望最后一次,对于瑞特,她也可以如愿吧,如果最终她又得到了瑞特的爱,或许是个美好的结局吧。28岁的她,人生还有很长,变数还有很多,谁说的准呢?

玫兰妮,这个书中唯一一个完全算得上正面人物的人,善良的美德在她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传奇一般的人物,也是瑞特唯一一个打心底里佩服和尊敬的人,并称她为传奇人物,一生爱着阿希礼,并且爱着一开始并不爱着她的斯佳丽,这是一个不管怎么样都会坚持自己的原则,坚持自己底线的人,也是没什么能够动摇她的原则和底线的人。然而这样一个人也因为小产最后去了,不得不说也是一个悲剧,好像这个世界所有的美好全都悄然逝去,一下子灰暗了起来。

瑞特,这个一开始看起来就有点慵懒,放荡不羁的人,有点让人讨厌,但是人物一出场就有一种感觉,肯定会与主角纠缠一生,难舍难分,他也是最爱斯佳丽的人,爱了那么多年也等了那么多年,最后娶了她,他那么了解她,可以很精准的看透别人的内心,可是为什么看不透斯佳丽是爱她的,如果他可以的话,或许结局又该不一样了,瑞特无疑是一个自由解放,思想无拘无束的代表,从不允许别人撒谎,哪怕真话在难听也无所谓,拥有着成熟男人的魅力,时而温文尔雅,时而放荡不羁,也是读者比较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后还是一场悲剧,等了那么多年,等到爱都消耗殆尽了,变得万念俱灰。整本书的生气也因为他的一声叹气,消失殆尽。

这是我最喜欢的三个人。

名著飘读后感(篇3)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_,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_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__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_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isanother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_,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我独自一人_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名著飘读后感(篇4)

用了很久才看完整本书,是值得的,非常值得。

从斯佳丽的人生中我们可以读懂太多的道理,挽回太多的遗憾,斯佳丽的坚强是乱世中难得一见的,她凭借着狮子一样的勇敢和坚韧活了下来,让阿希礼佩服,让巴特勒折服。可是她太不够敏感了,她对于那些庸俗普通的爱恋手到擒来,可是对于真的爱情却茫然。斯佳丽就像是一个武夫,精神十足的却糊涂。

瑞特和阿希礼,斯佳丽和梅兰妮。这四个人就像是双生子,镜像生存的人物一样。并不是被爱的常常有恃无恐,而是被爱的人通常都习惯了被爱,从而不懂得所有她们TAKEFORGRANTED的爱都是别人用心血熬成送给她们的。只能说借此告诫自己,不要被偏爱到磨碎消耗了爱人的心,太伤人了,这样的付出一生只有一次,有的人一生都不会愿意这样去付出的。

非常感激遇到了这本书,因为它教会我女人要坚强没错,同时也要敏感,梅兰妮和斯佳丽仿佛注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有了梅兰妮的温柔善良就没办法像斯佳丽一样拥有狮子的斗志和野心。对我来说,斯佳丽注定是要比梅兰妮迷人的,可以说斯佳丽是我喜欢的女人的样子,但是斯佳丽太狠心了,很多问题往往等不到明天再想,很多错误不可以犯。这是这一切的尺寸太难把握了,我们身处其中,又怎么能保证做的比斯佳丽更好呢?

名著飘读后感(篇5)

《飘》这本书写得很美,因为写得真实,贴近社会现实。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名著飘读后感(篇6)

这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书了,不知道等书买来会有多厚,没准还有点小小成就感。也许是因为在地铁上看的有些总不是很深刻。

一直觉的玫兰妮是能感觉到阿西礼和斯佳丽之间模糊的暧昧关系(而不是斯佳丽认为她其实都不知道,安详的走了),只是她不愿相信也绝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她有颗纯净而善良的心,能发现所有人好的一面但绝不是傻人有傻福傻人,傻人只有被欺负并偶尔获得同情的命(感觉傻人是并不知道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玫兰妮是被人敬仰的,她愿意在自己也困难的时候去资助每位流浪汉,宽恕很多人的过错缺点!但触碰名誉底线时她可以像个战士义无反顾的捍卫尊严,即使粉身碎骨!她睿智知道丈夫懦弱但从未提起直到死!标准的贵族上等人

阿西礼,不懂他烦恼不能振作的点!也没能清晰认识这个人物角色,说他还停留在旧社会,但他说即便南方战胜了,他一样要解放黑奴。说他懦弱,但却没那怕死,参军被抓不妥协,加入三K党,惩戒罪犯!他懦弱的点在什么地方没想明白

瑞特比较喜欢这个人物,敢爱敢恨,敢做敢当,刚毅果断!挑战世俗中的虚伪,欢迎所有的真实,keep real。

名著飘读后感(篇7)

《飘》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又坚强的女孩——郝思嘉,在经历了痛苦、战争和三次破裂的婚姻后,她终于明白了爱的真谛,但这时,她的亲人、爱人以及朋友已经离开了她,她决心一定要把爱人找回来。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名著飘读后感(篇8)

几年前看了《飘》,一年后才看的美国电影巜乱世佳人》。我个人觉得,还是纸质的更能打动人心,给人深刻的思考,能让人很安静地融入另一个世界。电影转换太快,精彩瞬间一闪而过,让人来不及深沉。但我觉得电影有电影的好,它能让你看到书上描不出的社会特色现象,女主很美,将斯嘉丽演到位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书名为飘,可读起来并没有轻飘飘然的感觉,我的内心是波澜起伏,波涛汹涌的!

我觉得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看起来坏坏的,却清醒冷静认真的男人,他虽然会很久很深地爱一个人,但也会在那个人爱上他时失去了耐心,他就是一直在为斯嘉丽付出而什么都不计较的巴特勒。在爱情上,他看上去是个很玩世不恭的人。 可是他很专一,能对斯嘉丽是非常宠爱的。实际上,他也是个绅士。他具有很强大的人格魅力。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既聪明又大胆,能屈能伸,在那种社会,他是个叛逆者,他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坚持,即使别人不理解他,他任然可以按照自己想法去做。在南方即将溃败的关头又毅然从军,吃了很多苦并差点死掉。当北佬对这些正直的南方人残酷镇压的时候,他挺身而出,用尽一切办法机智地营救他们。

最后,他走了。他的热情被斯嘉丽全部耗光了。瑞特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和斯佳丽在精神上的背叛后,对一切都灰心失望至极,最后走得十分干脆。我对他的离开是理解的,但又有些感到遗憾。毕竟他陪了斯嘉丽那么久,而她最后也爱上了他。所以我觉得结局挺不美满的,为男主和女主都感到可惜。我真想说,相爱!相杀!

这个故事里有艾希礼,在南方的社会制度中是绅士的,因为环境优越,他不用担心生存的问题,在这样的社会中他是优越的,带有一些绅士气息的。但艾希礼沉浸在自己过去的辉煌中,这不敢做,那不敢做。虚荣,懦弱,反正我不太喜欢他。我也知道,他只不过是一个不应该出生在那个时代的一个绅士罢了。

这本书的女主是斯嘉丽,第一次结婚是一时的冲动报复,嫁给了不爱的男孩,让自己成为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结婚是为了一家人的生存,抢走了妹妹的心上人,肯尼迪。肯尼迪虽然是一个半老头子,面对她的冷酷和无情,他束手无策。最终为了斯佳丽差点遭受的侮辱去报复穷白人而被人击毙,不幸枉死,却从未享受过斯佳丽的一点爱。于是斯佳丽再次成为寡妇。为了答应过阿希礼照顾玫兰妮的一句承诺,斯佳丽替玫兰妮接生,并找到瑞特冲破重重阻碍和关卡,回到了乡下老家--塔拉庄园。她不喜欢兰妮,却一直照顾这个情敌。

我觉得她配得上所有的财富,要是她能对爱她的人好点,遗憾就没那么多了。我也觉得她有时挺自私的,人无完人,看完书,我也理解她的作为,这跟她的三观及当社会风俗有关。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斯嘉丽的爱情观,在美国那个动荡年代她一生嫁三人。在我们中国从古有君当磐石,妾当薄苇,薄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爱情遭反对时,无法在一起,他们会选择自挂东南枝,双双绚情。然而斯嘉丽的爱情观里,婚姻和爱情是可以分开的,肉体和精神是可以分离的。她不顾一切地追求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真应了那句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话。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过了身边最真实的幸福。所以我觉得我们有时真的要明辨是非,知足常乐,发现身边的感动。且行且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我们不讲爱情,只讲这几年的友情也是一样的。书本和电影终归属于别人的,我们需要过好自己的生活。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外国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精选)》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外国名著读后感10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