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我相信每个人看了《金色的鱼》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您从《金色的鱼》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金色的鱼钩》初中生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读这篇课文的时候,就对钓鱼产生了兴趣,当然那个时候鱼好钓,看到鱼儿多,把人逼急了也会有人用网捕捞,把水池截断抽干水。如今鱼儿稀缺,捕捞方式更多,甚至涸泽而渔的方式都有了,再次读这篇文章就有不同想法。但是为什么老班长看到鱼跳出水面就想到用缝衣针制作鱼钩。老班长捕鱼的过程其实也很复杂,绕着找水塘老露宿,还得翻草坪找蚯蚓,用缝衣针来做钓具,这种没有倒钩的鱼钩很容易逃跑鱼儿,因此老班长临死钱都内疚,一条好大的鱼儿逃跑了,只能钓到一些小的,这些还不加上老班长自身没有吃东西,还得照顾三个病号,体能得不到补充的情况下还得熬夜钓鱼,两眼昏花还得找蚯蚓,这本身得克服多大困难?何况夜钓,他如何控制自己的鱼竿,他所使用的钓鱼线能否承受大雨冲击,如果遇到围追堵截的敌人,他又如何应对……
这些都没有交代,按照老班长看到鱼儿跳出水面的就决定可以通过钓鱼来养身,那么有个前提是可以肯定。1935年,大面积草地鱼儿肯定是野蛮生长状态,鱼肯定是有的,就看能不能捕捞的上来。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草根都被前面的部队吃光了,为什么前面的部队不学者也吃鱼呢?如果他们为了行军绕开水塘,那么老班长为啥也不学着去用网捕鱼,甚至下水捉鱼呢?为啥他不多钓一条给自己吃,他的运气就时好时坏,老天也跟着他作对么?
文学创作有时候虚幻主题,是为了以点带面突出人物形象,例如这个老班长为啥没有具体姓名和职务呢?那就是为了突出革命战士千千万,都是和老班长同一条心。突出革命战士大无畏的精神。这是一个真实改变的故事,有了这个完美的素材,主题行了,于是就要找到有血有肉的素材来充斥骨架,让人物的血肉丰满起来。如果再深究下去,就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就有些三观不正了。
在我读五年级下册的时候,学了一篇课文叫《金色的鱼钩》,学完后让我深受教育。
文中的老班长接受了党交给的任务,照顾三个病号过草地时老班长设法让三个病号吃到鱼汤,而自己却不吃……走到边缘时,老班长牺牲了。为了纪念老班长,小梁保存了金色的鱼钩。
当我读到:“这天夜里,我们就吃到了新鲜的鱼汤。尽管没加作料,可我们觉得没有比这鱼汤更鲜美的了,端起碗来吃了个精光。”读到这体会到,红军过草地时艰难,有的时候还吃不到好的东西。而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有好吃的鱼。还加了作料。我有时还嫌这嫌那的,从来没想过爸爸妈妈的辛苦。
当我读到:“第二天,老班长端来的鱼汤特别少,每个搪瓷碗里只有小半条猫鱼,上面漂着一丁点儿野菜。他笑着说:”吃吧,就是少了点儿。唉!一条好大的鱼已经上了钩,又跑啦!“读到这时我体会到。老班长没有捉到什么鱼。但他已经尽全力,不管有多少,只要让三位病号吃就行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上班去了,可我吃了一点儿,觉得不好吃。可我想”如果不吃完妈妈会说我的。可这这么难吃,我吃不下呀!“于是我就把妈妈准备的早餐倒掉了。现在我对这件事感到十分内疚。红军在过草地的时候这么艰难,儿我还在这浪费粮食,真是可耻。
这篇课文,让我得到了一个深刻的启示,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浪费粮食了。
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那感人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脑海里浮现出老班长那高大的身躯、和蔼的笑容。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1935年秋天,红军进入了草地,许多同志得了肠胃病,指导员派老班长走在后面照顾三位跟不上队伍的小战士。老班长为了不让三个战士的病恶化,便做了一个鱼钩给三个战士钓鱼做汤喝。可是鱼却是来之不易老班长怕小战士们食物不够吃,便自己不吃鱼,而吃战士们吃剩下的鱼骨头。最后,老班长终于坚持不住,光荣地牺牲了。
当我读到课文中“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下的鱼骨头”这句话时,我惊讶得睁大了双眼,内心被强烈的震撼着,我越看越投入,越开越被老班长的一言一行所感动。我觉得老班长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个小小的鱼钩,而是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
我的内心被深深地感动着,真想让老班长活下来,让他也来享受享受我们今天幸福、美好的生活!
其实,老班长本来可以吃了那些鱼,这样他或许就可以活下来了,可是,他却为了那三个小同志能活下来,为了祖国的光明前途,而奉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长眠在了地下。
我们应该好好向老班长学习,学习他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学习他对共产主义的一片忠心。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一定要勤奋学习,努力把握今天的美好时光,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慰籍那些为了祖国革命事业而光荣捐躯的烈士的英魂
让“金色的鱼钩”在祖国改革开放的今天,世代相传,永远光彩夺目!
《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主要讲了红军长征途中,一位炊事班长,牢记指导员的话,尽心尽力地照顾三位生病的小战士过草地,而不幸牺牲的感人故事。
课文中的炊事班长,也就是“老班长”牢记指导员交给他的任务一路上是保姆、是上级、是勤务员,一定要把三名小战士带出草地。才半个月的时间,青稞和着野菜就吃光了没有吃的,“老班长”为了不让三名小战士因过于饿而瘦下去,走不出草原,而在每天早晨起来就去钓鱼和去找野菜,却不顾自己的身体,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老班长为了让三名小战士吃饱饭,而起早贪黑的给三名小战士找食物,三名小战士吃饱饭后老班长却只吃一点吃剩的鱼骨头和一点野草根,我每每一读到这儿心里就很难过,脑子里便会浮现出“老班长”那骨瘦如柴的身材和清瘦、布满皱纹的脸。我真想用我自己积攒的零花钱回到过去给这四位战士买一些吃的东西,递给他们的手里,让他们吃上喷喷的东西啊!
那三位战士为了革命事业的成功,用坚强的毅力和铁打一般的双脚才能走出这草地,那草地是考验人们毅力的地方,有可能被饿死,有可能被陷入沼泽,有可能被累死,生存下来的机流非常小,但他却不怕艰难,不怕困难、不怕死地走出了这片草地。
在走出草地的边缘的时候,老班长累的倒下了,在临死前也还是那么的珍惜食物。真是一位舍己为人,忠于革命事业的战士啊!
《金色的鱼钩》课文讲的是一位四十岁的老班长无微不至地照顾好三个病号走出一望无际的草地而牺牲了自己的故事。
最使人感动的是他千方百计地给三位病号吃上鲜美的鱼汤,自己却不吃。病号的身体一天天地好起来,老班长的身体却一天天瘦下去。当我读到老班长在吃剩下的鱼骨头和草根时,我的眼泪便簌簌地掉下来。多好的同志,多好的战友,多好的长者啊!
老班长处处为别人着想,处处为别人着急!为了让病号增加营养,白天,老班长找鱼饵,钓鱼:晚上,眼睛不好使,还用手摸野菜。钓到了鱼,就钓到了希望;摸到了野菜,就摸到了可怕草地的边。
老班长,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你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你对工作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永远值得我学习。
老班长,你是我前进的丰碑。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读了朱自清写的《背影》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背影》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背影》初中生心得体会”,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星期六,我缓缓的打开《朱自清散文精选》,看了第一篇文章《背影》。
“我看见他带着黑布的小帽,穿着黑布的大马褂……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每一次看到这几行文字,我仿佛走进了朱自清先生的世界,看到了“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为儿子买橘子的父亲。这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到变故的情况下,父亲送别远行儿子的经过。在父亲的眼里,儿子是很重要的。
父母对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子呢?从我们一出生到咿呀学语再到走路,这一点一滴不是父母所哺育的吗?当我们在睡梦中的时候,我们也不知道父母为我们做了多少,也许在为我们做早餐,也许是在帮我们准备学习用品,也许是在为我们清洗衣物。
看到这篇散文,我忽然想到了孟郊写的那一首《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写的是慈母缝衣的场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儿女就像区区小草,母爱就如春天阳光温暖了我的心。
我们都拥有像朱自清父亲一样的父母,整天为我们忙这忙那,一路的叮咛……可是,我们对这些爱熟视无睹,认为是理所应当的。我们的父亲与朱自清的父亲一样,对我们关怀,宁可把坏的留给自己,都要把好的留给我们,宁可自己苦一点儿、累一点儿,也希望儿女能够过得快乐、幸福。他们都有一颗炽热的心——不计较干的任何一件事情,只愿默默付出。
六年来,每一次离家去上学,父亲的叮咛一直都在我的耳边回荡:“和同学们好好相处,多吃蔬菜多喝水,冬天不要玩雪,会感冒的,要好好学习……有时间,记得给爸爸打电话.......”这些千叮咛万嘱咐对于我是多么的重要呀!父亲把他那一颗爱儿女的心都给了我。
我们每一个人作为华夏好儿女,都要爱国家,也要爱我们的父母。父爱是伟大的,我们更要用心去爱自己伟大的父亲。
读了《背影》这篇文章,我认为写得很感人,觉得作者朱自清很孝顺,他的祖母去世了,他和父亲相依为命。它们各自去了要去的地方,但朱自清要去北京读书,父亲很不放心,决定亲自送他去。本来爸爸是要走的,可还是给他买了几个桔子才走,父亲是个胖子,去买桔子的旁边,那里又有几根栏杆,看到父亲吃力的样子,他悄悄地流下了眼泪。
朱自清很懂事,为了不让父亲看见,就马上把眼泪擦干,不让父亲伤心。然后,父亲就把朱自清送上了火车,边送边对他说:“到了那边别忘了来信!”朱自清点点头,朱自清看了看父亲远去的背影,眼泪又情不自禁地流下来。
孝顺父母是天径地义的事,所以我们一定孝顺父母,回报父母。
泪,在不经意间悄然划过脸庞。这泪,也许是因为拜读了朱自清先生催人泪下的散文而流,也许是因为懂得了含意深远的道理而流,也许是因为看见了父亲苍茫无力的背影而流,也许是因为忆及了感人至深的往事而流。就在泪掉落的那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许多……
正如朱自清先生所写,父爱的确是一种不能只用只言片语便能囊括的深沉而又伟大的感情,《背影》设色淡冷,笼罩着感伤、寂寞的气氛,全文向我们展现了一位父亲为儿子买橘子时佝偻苍老的背影,恰如其分地融入了作者的情感,也许朱自清在看过父亲寄来的书信后,泪如泉涌,浮想联翩,情寓于中,发之于外,便写出了这篇不朽之作。作品催我落泪的地方有二:一是关于父亲买橘子时背影的描述;二是父亲信中的话语。因为描述的是父子之情,往日父亲待我的好,便如电影镜头一般纷呈脑际。往事如烟,但亲人之间无私的挚爱,是令我怎么也忘却不了的。
在读完《背影》的片刻,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朱自清先生的情系所在——父亲的背影。几个月前的一天,父亲刚刚当上单位的领导,也许是因为连续的过度操劳,也许是因为睡眠不足,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为我做好夜宵后又钻进了书房,过了一会儿我想让他为我送杯水,一抬头忽然发现他已趴在写字台上睡着了,那一刹那间,我的泪便涌了出来。他的背影,像一座永远不会坍塌的山峰,雄浑而又厚实,我好想为父亲披上一件外衣,好想让父亲到卧室去睡,却又怕惊醒了他。我就那么静静地站着,凝视着父亲沉睡的背影——那里,曾经是我仰望高处的台阶;那里,曾经是我幼时嬉闹的乐园;那里,曾经是我病中的安慰……
父亲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伟大的,在你失意、忧伤甚至绝望的时候,千万别忘记你身后站着的父亲。在你无助无奈之际,他那慈爱的目光便如佛光一样映出一片光明,使你对人生充满希望;不管你是怎样的卑微和落魄,父亲永远是你可以停泊栖息的港湾,他的关爱和呵护会帮你渡上一条风雨无阻的人生之舟。
你从未见过父亲就要流出的泪滴,相反他转过头去把泪水藏起;你从未见过沉重的负担把父亲的双肩压弯,相反他的双肩任你靠着哭泣。
因为爱他,我时常感到漫溢的幸福,也时常感到难言的酸楚;因为爱他,我既品味着生活给予我的宽容,也咀嚼着它给予我的惶恐;因为爱他,我怕他对我失望,怕这喜欢捉弄和折磨人的生活又不怀好意地抛给他额外的艰辛,加速消耗他的青春与生命,我只有拼命地努力、再努力……
《背影》这篇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文中的父亲真让我感受颇深,但是我的爸爸却并不那么的善解人意,整天批评我,说话还很不好听,他批评我后当时简直对他咬牙切齿,可是后来再想一想的时候,他也的确是为我好,只不过不回说句话,他也每次在外边吃晚饭回来的时候都会给我带回来一些东西,他也大概就着一点长处了吧。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爱。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子,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爱母爱,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秋雨连绵,而我,便喜欢独自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似有若无的雨声,手捧一本《朱自清散文集》,细细品味。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濛濛。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不知什么时候,爸爸已成为,家里那个最不起眼的人。他明明是那么高大。
自我记忆时起,我就只喜欢抱着妈妈的手臂。喜欢妈妈手臂上早饭的清香,喜欢妈妈大手的温暖。
当我们出去逛街时。我牵着妈妈的手,爸爸一个人走在前面或后面。在我们的闲谈趣事时落寞着。他的影子被昏暗的路光拉得好长好长,无法丈量。
冬天了,天亮的比较晚,爸爸决定送我上学。坐在电动车后边的我四下张望着天空,还是阴沉的。白云下面是黑黑的一代轮廓,是一条随意画的不规则的曲线,远处——快到天边,才有一两片云,染上了淡淡的颜色,渐蓝,渐黄,渐红。目光聚焦在爸爸的背影,宽广但是不挺拔,这个背影,是我从小就寻找的背影。他的耳朵是红的,直得立了起来,他头上的白发倔强地冲破黑发的卷裹挣扎出来,好似可以数清的头发匍匐在头上,就像树上的枯叶,随风飘荡,只怕下一秒就会落下,湮灭在尘埃之中,我的心随之颤动。冬风凛冽的吹着,一下一下,刮在爸爸脸上,留下的是残骸和褶皱。
我的父亲好似老了。他迎来了了寒露,送走了秋霜,留下一切的一切,都给了他身后的希望。可是没有人会理解父亲,连他的女儿也不会。
什么时候我这样观察过他,我不知道,也不记得。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他把我举到头顶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鲜艳明亮,光明璀璨的街景罢;是他送我上学,接我回家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心心念念的玩具和游戏罢;是他心情烦躁,暴怒发火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只是给它贴上“怨恨”的一些标签罢……
到了校门口,他拎起我的书包,要我背好,说“今天早,赶紧进去。”我看见他的背影,逐渐变小,变小,最终汇聚成小小的一点,消失了了。
试着用黑色铅笔勾勒记忆中他的身影——手是粗糙的、脚是疲惫的、发是凌乱的,爱,是安静的。
有人说父爱,最难懂的爱,他是深沉的,不着痕迹的,是的。父亲是我们身后的一座巍峨屹立、岿然不动的的大山,而我们前面有鲜花烂漫、阳光和煦,哪里会记得后面冰冷的岩石?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阅读《荒野的呼唤》后,我对杰克·伦敦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生读荒野的呼唤的简单感想笔记”,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野兽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抽时间把《荒野的呼唤》看完了,书中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它原来生活在一位老法官家中,最大的愿望就是取代父亲成为老法官身边形影不离的伙伴,每天的工作就是陪孩子们玩耍。家里的保安为了赚钱,将布克偷走,卖到冰原和爱尔摩斯犬一起担任运货的雪撬犬。布克起初极不适应,不是被拿棍棒的人痛打,就是被其它的狗抢夺食物。一同被卖去的南方犬只一只接一只死去,布克慢慢明白以前的生活一去不复返,讲究道德不能保护自己,唯有把自己变得最强最凶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活下去,占据一席之地!
在艰苦的生活中,布克学会了如何如何在雪底下打洞取暖、如何趁主人不注意时偷别人的食物;它开始动用计谋拉取大帮拥护者,时不时挑战领袖的权威;它一天比一天强大,对权力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最后它挑战并咬死了以前的领头狗,取代其地位。艰苦的环境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变得阴沉、狡诈、凶狠。
当时正是淘金热,大量的淘金者涌向印地安,雪撬狗的需求量巨大,雪撬狗的工作量更是大得惊人。布克不停的从一位主人卖到另一位主人手中,每天干着单调重复而劳累的工作,几乎没有休息时间。长时间的跋涉让它开始虚弱。而最后一位主人愚蠢,固执,毫无冰原生活经验却拒不接收意见,执意要穿过已经开始解冻的冰面,最后连人带雪撬一起沉入冰河。布克有过穿越冻河的经验,因此过河之前,它就趴着不动,任凭主人鞭子如雨,也绝不起身。最后主人无奈地扔下它,它也因此免于灭顶之灾。
虚弱的布克被新主人桑顿解救,并在桑顿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的爱,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在爱的驱使下,它能够独立将一千磅的货物拉至百码开外,为主人在赌赛中赢得1600的巨款;对主人的强烈的爱,使得它对主人的命令不加思考的盲从,因为主人的一句玩笑话就差点跳下了悬崖;一次,主人大意落入湍急河流之中,布克奋不顾身扑入河中救人,去而无功,就再三往返,在旁人的协助下,终于救起主人,自己却被河中的石头撞断了三根肋骨;在有人冒犯主人时,它会主动对侵犯者发起攻击,以护主忠犬而大名远扬。因为之前被一个又一个主人转手倒卖的遭遇,它害怕失去桑顿,从不肯让桑顿离开它的视线。
也在这时,它第一次接触到了森林,接触到了狼。它有时会独自在森林中游荡,以捕杀野兽为乐,虽然森林和同类在召唤它,但是对桑顿的爱使它甘心舍弃了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它在外游荡数日,独自捕杀了一头大黑熊,心满意足地回到营地,才发现营地遭到印地安人的屠杀,人和狗的尸体遍布营地,无人幸免。疯狂的布克捕杀了营地中的印地安人,却始终没找到桑顿的踪影,在一个水潭边它却明白永远失去桑顿了。
没有了人世的牵挂,布克回到森林,混迹于狼群之中,成为新一代狼王。它的野性终于在荒野的呼唤中觉醒!从此,森林的部落中流传着关于“狗魔”的传说。
其实我们都像布克一样,生活在温室的时候,以为人生都将这样度过。但生活总是充满变数,艰难挫折层出不穷,长路漫漫,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路口会遇上什么。如果不逼近自己适应环境,时时挣扎求生,奋力拼搏,就会如同其它南方狗一样被冰原无情地淘汰,而一旦你隐藏的潜力被激发出来,将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而爱是另一种催化剂,在爱的驱使下,你永远不知疲惫不知辛劳,永远斗志昂扬!你可以做得更好!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我们希望,爱在我们身边。也真诚的呼唤人类:善待小动物!
在这个快乐而又充实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由美国的杰克·伦敦编写。它主要叙述了一条名为“巴克”的驯养犬,被拐到环境恶劣的北方之后成了只雪橇狗。在艰辛的路途中,它凭借自己的毅力与韧劲打败了“斯皮茨”,并带领狗群屡次击退了爱斯基摩狗,最终回归了自然的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那次爬山的经历。记得那是双休日的一天下午,我刚刚做完作业,爸爸说要带我去爬山。当时我心中有些矛盾,本来还可以在家上上网、打打游戏的,这下计划泡汤了。我到底是爬呢?还是不爬呢?算了,听爸爸的吧,说不定还能看到美丽的景色呢!于是,我下定决心,向大山进发。可刚到山脚下我就已经被吓怕了:山如此之高,简直是一座摩天大厦。可爸爸却显得镇定自若,兴致盎然。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鼓起勇气双手扶岩壁,小心翼翼地上了山。没等到半山腰,只见这山峰越发陡峭,前进的道路崎岖而又狭窄。我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在了山岩上,顿时,勇气就像被水浇灭的火一样。这时,高高在上的爸爸发现毫无斗志的我,不禁皱起了眉毛,严厉地说道:“‘有志者,事竟成’,如果像你这样无恒心,没毅力,猴年马月能到达山顶?”随后气冲冲地向山上爬去。他的这一席话始终萦绕在耳畔,令我感慨万千……我重新振作起来,全身充满了力量,好似离弦之箭向山顶冲去。登高远眺,我欣赏到了山脚下不曾看到的秀丽风光,也终于体会到了“一览众山小”的感受,更懂得了“有志者,事竟成”的真正含义。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认识了不屈不挠的巴克,并从它身上懂得了许多道理:坚持是成功之源,是胜利之母,但有些时候,生活和命运不可能公平,只要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会见彩虹!这些道理会深深地刻在我心中,并时刻提醒自己。
“开卷有益”。同学们,赶快翻开书,汲取更多的收获吧!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在阅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怎么才能避免将《傅雷家书》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傅雷家书》初中生心得体会》,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读书是一种有益于终生的好习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是《傅雷家书》。
这本书是我国文艺艺术翻译家傅雷先生及夫人写给他们孩子的一些家信。书中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也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是一些父母对自己孩子说的家常话,但读起来却像潺潺的溪水,飘浮的白云一样,清新、质朴,令人动容。
特别是书中的一些教育理念,虽然已过去五、六十年,但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傅雷先生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誉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先生也进行了有益的指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拳拳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家书是真情的流露,再加上傅雷先生深厚的文字功底和艺术修养,这些文字生动优美,读来感人至深。相信大家读后也能从中学到不少做人的道理,提高自己的修养。
虽然书信已不再是当今社会主要的沟通方式,但不可否认生活中有很多话写出来比说出来要自然、顺畅的多。我们也可以在生活中借鉴一下,可以通过留短信和写纸条的方式和孩子进行沟通。
以上是我对这本书的一点小小的感悟,推荐给大家看,相信能在教育子女方面给大家有所帮助。
傅雷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谨慎,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跟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杰出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涯,傅雷也进行了有利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准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见解跟倡导。圈圈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斯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能从中学习到教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能够从中学习提高技巧的措施,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友人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本人恳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破下的三个准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冲动。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素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醉生梦死地培育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老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破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所有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心田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否定错误,从本身的阅历中给出教训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导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来是强调技能、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自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维经历也在始终的进步,在傅雷身上咱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维。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终生苦心孤诣,醉生梦逝世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诚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示。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福气,操纵在自己的手里。"咱们都希望成功,渴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
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胜利的方式和技能,帮助你打开财产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教育分为很多种,有如狂风暴雨一般把你淹没地,有如小鸡啄食一般灵动而有趣的,也有如傅雷对傅聪所做的一般。
读傅雷寄给傅聪的家书,我们读到了许多,有他对傅聪的思念,有他对傅聪的期望,更多的则是经验,人生的经验。他就如一本书,总能给傅聪许许多多的帮助,当然这不是本绝对的书,它又留给傅聪无数的空隙,让他在生活中能将这本书完善,让他在这本书中找到自己面临的问题最终的答案。
这本书也是有原则,有坚持的。比如它所承载的人生信条,最基本的原则,等等。他在告诉傅聪,有些事要由你判断,但有些却不得改变。当然这不是没道理的坚守,因为这本书早已替他承受了后果。
他同时承载这一个精神——平等与独立。从这本书的正文开始是,这两种精神就在文字间开花,何处不平等,何处不独立。傅聪的远行,家书中仅仅是劝诫的劝诫,无疑都在体现傅雷对傅聪的态度——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与他平等的态度去与他交谈。虽然他是傅聪的父亲,但他深知儿子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人,自己不能以自己的要求去规范他。
但这也不意味着放手。在他的影响下,傅聪独立而全面的成长着。他有着自己的见解与父辈的经验,所以他不仅没在任何方面有重大的缺失,反而是健全的。但现在呢?那无数的熊孩子不就是一些对人生认知有缺的孩子吗?那些迂腐不求改变的人不是从小缺失自由与独立的后果吗?
有人会把这推给教育。应试教育固然有一些错误,但你们身为家长,而且已经知道应试教育的不足,为什么不如傅雷一般的教育傅聪呢?
也许他们差的只是一份重视,一份时间,一封信。信作为中华民族最传统的交流方式,必然有其优点。也许傅雷的信中便体现了一种或更多种优点,而且有一点是再明显不过的,那就是适宜交谈。在信中,人们往往能真正的交谈,透过层层面具的交流,心对心的交流。傅雷无疑在有意无意之间完美的利用了优点。当然不只信信有这点优点,许多的文体都有这种优点。
那也就是说,做家长的,对于孩子精神方面教育的缺失,其实是可以做到的?
教育有许多种,能让人们所坚持的,大概就只有潜移默化了把。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我们读了作者维·比安基写的《森林报春》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森林报春》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森林报春》初中生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关于大自然的书——《森林报·春》。看着放在桌子上的《森林报·春》,回味无穷。
通过阅读《森林报·春》知道了:一年有十二个月:有冬眠初醒月、候鸟回乡月、歌唱舞蹈月……这十二个月也都有名字,分别是:白羊宫,金牛宫,双子宫,巨蟹宫,狮子宫,室女宫,天秤宫,天蝎宫,人马宫,摩羯宫,宝瓶宫,双鱼宫;因为是森林里的日历,所以叫森林历。还有一些花花草草:有在冬季盛开的,有在秋季盛开的,还有在春季盛开的。……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城市新闻“栏目里的”出太阳下雪“这篇短文,它第一段写到:”早晨的太阳明晃晃,东方天空蓝莹莹,可是想不到这时竟下起雪来了。亮晶晶的雪花,像萤火虫似的,轻飘飘的在空中徐徐飞舞。“真是美极了。
《森林报·春》教会了我许多关于大自然的知识,同时还让我感受到了快乐!
《森林报》是外国作家维比安基的作品。作者别出心裁,用报纸的形式讲述了森林中动植物在在一年四季中五彩缤纷的生活。
读完《森林报春》,是我受益匪浅。因为书里讲的非常详细,也非常生动。就是用了许多我们不知道的动物。书中还有“打靶场”,也就是测验题。书中运用了大量拟人的手法。把云杉树传播种子占空地拟作战争。书中还有很多类似这样的片段。这本书中不是像一些故事书一样一气写完,而是分了三个大板块,每个大板块中分了小段来写各种生物在春天的样子和表现。
以后,我还会再读《森林报》的夏、秋、冬。了解森林中四季的变化。
森林,是许多人向往的地方,可是,在城市里的报纸上,书上,基本上都是些大都市的事情,很少有关于森林里的事情,而《森林报》却是个例外。
《森林报》讲述了森林里春夏秋冬的故事,有春的歌唱,夏的舒心,秋的落叶,冬的忧伤··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事情,每个季节都有不一样的歌声,快乐,悲伤,难过……他们有着我们没有的东西。他们拥有的一切,我们都希望有,在那里,可以快快乐乐,在那里,可以开开心心,无忧无虑,这难道不是我们所想要的吗?
森林里,有着许许多多的故事,屋顶上的音乐会、林中乐队,许许多多的事情,都是那么有趣,让我们向往,让我们期待,我真想去森林玩一玩啊……
我还了解到1月是冬眠初醒月,2月是候鸟回归月,3月是歌唱舞蹈月,4月是鸟儿做巢月,5月是雏鸟出世月,6月是结队回归月,7月是候鸟离乡月,8月是足储粮食月,9月是冬客临门月,10月是银路出现月,11月是饥饿难熬月,12月是忍受残冬月,每个月分都有自己的特色,都是那么有趣,虽然有着冬天的难熬,可是,冬天过后就是温暖的春天,接着又会迎来美丽的夏天,森林,是个好地方。
让我们翻开书,一起去了解森林里的事情吧!
老师常常告诉我们:”读万卷书,行千里路。“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在寒假里,我读了《森林报春》这本书,令我最感动的是《麻雀事件》这个故事。
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屋檐下有一条缝隙,有个水泥工正在修补着,要不下雨天来了可就不好了,几只麻雀正在屋檐下叽叽喳喳地叫着,看样子正玩得高兴呢!可是当发现屋檐底下的缝隙被糊上了以后,它们便大声叫着向水泥工的脸扑去水泥工拿着小铲子想赶走这些讨厌的家伙,可他那里知道,他辛辛苦苦封上的缝隙里,还有麻雀下的蛋呢!
看到这里,我泪流满面,对麻雀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不太喜欢麻雀,感觉它们就是一群只喜欢偷吃农民粮食的家伙,但是现在,对麻雀油然而生敬佩之情:麻雀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攻击强大的敌人,这是多么伟大呀!
母爱是伟大的,我们应该爱我们的母亲!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森林报——春》的书,这是一部趣味非凡的的大自然百科全书。
我认真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群鸟里面,就数乌鸦下蛋下的最早。它把窠筑在高大的纵树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积雪。雌乌鸦一直待在窠里,因为它生怕蛋被冻坏,生怕蛋里的小乌鸦被冻死。它吃的东西由雄乌鸦专门送来。而蝮蛇怎么生活呢?清晨,有毒的蝮蛇爬到干树庄上晒太阳。它爬的很费劲,由于寒冷,它身体里的血冰凉刺骨。蝮蛇在太阳下变得活跃起来,就去捕捉老鼠和青蛙。
这本书让我知道很多知识,让我了解了有关飞禽走兽和昆虫的有趣故事,知道了自然界的生存法则。
鲁迅先生曾说过:“学医就不了中国人!”,他在那个落后的年代作为新思想的引领者,他为旧社会中国的文学做出的贡献无疑是巨大的,当我们回过头来再次细品先生的文章时,还是能感受到他那强烈的爱国之心。小编今天在这里给大家带来了关于初中生读《朝花夕拾》的心得体会及读后感范文,希望能提供给大家一丝丝帮助~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其中有一篇《父亲的病》,讲的是文章主人公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等种种丑恶表现,从而揭示了这些人勒索百姓钱财,巫医不分,故弄玄虚,草菅人命的实质。
我读了文章后和作者的感受一样,可谓天下乌鸦一般黑,作者之前举了一医生“治死人”的“前科”,说他平日出诊费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有一夜,一家城外人家的闺女生急病,来请他出诊,因为他那时已经阔得不耐烦了,便非一百元不去,病人家属只能依他。待去时,却只是草草地一看,说道:“不要紧的。”开一张方子,拿了一百元就走。第二天又请他去出诊,其实病人已死,可又开了药方,花了两百英洋,哎,真可谓是人吃人啊!在文章主人公请他出诊时,他胡乱开出条件,还要病人家去找药引,使主人公忙得不可开交,最后,没治好病,反而把“皮球”踢给了另一个更黑心的医生,叫何廉陈,他的诊费更高,药引更离奇,可最后主人公的父亲还是死了。虽然文中作者只字未提自己的巫医的评价,可却处处体现着黑暗社会中巫医丑恶行径:故弄玄虚,草菅人命,向百姓勒索钱财。
说到医生向百姓勒索钱财,我想起了我们班主任老师去杭州看皮肤病的事,她为了看专家门诊,早上很早就去排队,排了几个小时才排到,又花了高价挂号,而那个医生也只是草草地看一下了事,开了一方,用药后一点效果也没有,后来又去了几次,如同第一次一样,只是加了点药而已,问诊时医生还抱怨说这点小病还来复诊,要是我就要求退钱了,李老师有点仁慈没介意。他们这样赚的钱是黑心钱,人家总说做医生要医德为上,我看他们的心中只有钱,还是什么专家门诊呢!
读了《父亲的病》一文,我深深地感受到:无论身为什么职务,哪怕是乞丐,都要有道德,医生要有医德、警察要有警风……一个有道德的人无论他有多困难人们也会信他、帮助他,如果他没道德,死了人家也会说他活该。所以有道德是最重要的做人准则,就如古人所说:“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初读这本书,讲实话,我也不是很读得懂。就连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也是学得似懂非懂的。我甚至觉得:鲁迅的这些文章,看起来简直就是象在跟你聊天似的,哪算得上什么名著?
后来多读了几遍,我懂得了,不要把这样的名著当作美文,其实,这本书的文章看似“聊天”也正是鲁迅的文字魅力所在。它看上去很朴实,甚至比较口语化,但为什么却能够深深地吸引人呢?就是因为这样的朴实,让人感觉很亲切,就象他站在你面前跟你诉说着什么似的,“说”到兴奋处,文字又会变得非常热烈,这就让人能够从中品味和感受鲁迅的点点滴滴。
郁达夫是这样形容鲁迅的文字的:“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是的,这个特点在《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中表现得一览无遗。一开头,便以“寻咒”从侧面点出中心,接下来便诉说了一段他童年的一段故事。其实,鲁迅先生是话中有话啊,他借着说童年看《二十四孝图》的事情,其实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即对儿童的不重视。儿童都读不到他们应该读的书,而人们却熟视无睹,这难道不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吗?然而我又想到了现在,现在的孩子们别说爱读书,他们连根本不想读书,不思学习。再看看那时侯的孩子们,他们渴望读书却没有书读,而现在我们有书读却不愿读,这难道不是一个令人悲哀的现象吗?
《朝花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学过的课文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直到写完了这篇读后感,“感”到了这么多,我觉得我才算是真正地读懂了《朝花夕拾》。
手捧着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年少轻狂,思绪不禁飘回那个无忧无虑、充满欢乐的童年时代。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从小学就经常听说起大文豪鲁迅,耳目熏陶,自然对这位大作家心生仰慕之情。这个暑假又捧起了他的作品《朝花夕拾》,进入了鲁迅先生的童年世界。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阅读《荒野的呼唤》后,我对杰克·伦敦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在读了《荒野的呼唤》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初中生感想作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名叫巴克的小狗从在主人火塘边无忧无虑、无所事事,到历经磨难成为狼群首领的一段艰辛过程。那起伏跌宕的情节和感人至深的描写,在我读罢掩卷之后,依然在我眼前栩栩重现。这本书对我不同凡响之处更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也曾经读过。
习近平总书记那样伟岸、睿智、顽强,经过了坎坷与磨难,却不折不回,不忘初心,是否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汲取了能量,学会坚强?作为人民领袖,习近平总书记关注民间疾苦,对养育过、帮助过自己的父老乡亲、对曾生活过、工作过的一方水土充满了感恩之情,或许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受到了启迪?这本看似平常的书,却穿越时空,传递着不同寻常的温暖。
读着《荒野的呼唤》,我仿佛在字里行间感觉到习近平总书记目光的凝注、曾经的感动,正如我此刻我心潮澎湃:巴克那样坚强,在哈尔做它主人的时候,它与同伴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饥一餐饱一顿地艰难行进,直到实在支撑不住方才趴下稍事休息。学着坚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尽自己力量、尽自己所能,不轻易放弃与退缩;学着成长,在成长之路上,免不了会有失败,学会利用失败磨练自己,就如一把粗钝的短刀,需要勇敢地接受磨刀石的磨砺,让自己锋利无比,闪闪发光;而最重要的是学会感恩:生死攸关的一刻桑格救了巴克,并把它当孩子来养育。在他的精心照料之下,巴克的伤势渐渐好转,而这份恩情也永远驻守在它心间。当发现小屋被印第安人占领之后,巴克疯狂地追踪主人的脚印来到河畔,主人的气息却立马消逝了,确信主人葬身河中之后,巴克加入了狼群,但它每年都会来此祭奠主人,久久守望,痴心不改。读到这里,我不由潸然落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大街上迷路给你指引方向过的人、在你被难题困扰时给你微微点拨的同学、成长之路上给你无微不至关心的老师与家长……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感恩之心会让自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生命变得充实与丰满!
共读《荒野的呼唤》,仿佛走在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走过的石板小径,依然能够听见空谷足音,穿越隧道,敲击在我的心扉,回荡在我的感悟中!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最后有一天,巴克不留意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情绪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个性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向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忙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巴克带给我的启示是巨大的,内涵也是丰富的。此刻我正在阅读《荒野的呼唤》的第二部分----《白牙》,它与上一个故事完全相反,坚信它也能给我带来不小的收获。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一只小狼的成长之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长为一只狼王,一只傲视群狼的神狼,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深感弱肉强食的道理。
这本书一共两个故事情节,第一个情节给我印象尤为深刻,讲述了一只懒狗最后变成了一只强大无比的魔狗,这个过程非常艰苦,可能它受到的责罚跟我三辈子受到的责罚的一样多,但它却都坚持挺了下来。这个故事写出了非常震撼的感觉,还写出了像“一种疯狂运动的状态,表示着生命的冲击,那种巅峰生命无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着一种生命的悖论,这极度的疯狂状态,在一个人最有活力的时候才会发挥,而它的出现又使人浑然忘却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一样博大精深的话,让我对杰克、伦敦的敬意加深了不少,杰克、伦敦还写出了一些精彩绝伦的狗与狗的大战,狗与狼的大战,狗与兔的大战,还有狗与鹿的大战,还写了狗与人的爱与忠诚,也以拉雪橇为故事表现了巴克的坚强,他还写了一些在森林里的生存方式。
第二个情节名为白牙,先是从一只狼追人,然后人被救了。为获得交配机会,发生了一场狼之大战,最后一只独眼狼赢得了胜利。随后生了2只小狼,由于饥荒饿死了一只,还剩一只。故事情节,让我见证了一只开始连光都怕的小狼狗,变成了一只让狼和狗都闻风丧胆的狼王,它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多少棒子,才变成今天这只狼王。让我明白一个道路:强者之路,必将是不吃苦,不怕失败,才能站在胜利之峰。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收获很大,让我悟出一个道理:蛮荒大陆,强者为尊,弱肉强食,弱小的就要被强大的征服,落后就要挨打。而强者,不怕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凭借不屈的毅力,一定能走到人生巅峰。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阅读了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一篇优秀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初中生个人感想和体会》,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名叫巴克的小狗从在主人火塘边无忧无虑、无所事事,到历经磨难成为狼群首领的一段艰辛过程。那起伏跌宕的情节和感人至深的描写,在我读罢掩卷之后,依然在我眼前栩栩重现。这本书对我不同凡响之处更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也曾经读过。
习近平总书记那样伟岸、睿智、顽强,经过了坎坷与磨难,却不折不回,不忘初心,是否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汲取了能量,学会坚强?作为人民领袖,习近平总书记关注民间疾苦,对养育过、帮助过自己的父老乡亲、对曾生活过、工作过的一方水土充满了感恩之情,或许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受到了启迪?这本看似平常的书,却穿越时空,传递着不同寻常的温暖。
读着《荒野的呼唤》,我仿佛在字里行间感觉到习近平总书记目光的凝注、曾经的感动,正如我此刻我心潮澎湃:巴克那样坚强,在哈尔做它主人的时候,它与同伴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饥一餐饱一顿地艰难行进,直到实在支撑不住方才趴下稍事休息。学着坚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尽自己力量、尽自己所能,不轻易放弃与退缩;学着成长,在成长之路上,免不了会有失败,学会利用失败磨练自己,就如一把粗钝的短刀,需要勇敢地接受磨刀石的磨砺,让自己锋利无比,闪闪发光;而最重要的是学会感恩:生死攸关的一刻桑格救了巴克,并把它当孩子来养育。在他的精心照料之下,巴克的伤势渐渐好转,而这份恩情也永远驻守在它心间。当发现小屋被印第安人占领之后,巴克疯狂地追踪主人的脚印来到河畔,主人的气息却立马消逝了,确信主人葬身河中之后,巴克加入了狼群,但它每年都会来此祭奠主人,久久守望,痴心不改。读到这里,我不由潸然落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大街上迷路给你指引方向过的人、在你被难题困扰时给你微微点拨的同学、成长之路上给你无微不至关心的老师与家长……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感恩之心会让自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生命变得充实与丰满!
共读《荒野的呼唤》,仿佛走在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走过的石板小径,依然能够听见空谷足音,穿越隧道,敲击在我的心扉,回荡在我的感悟中!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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