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乌合之众》有感
区党代表安红军
阅读是一种理念,一种学习方法。阅读有助于增强认知,拓宽视野,提升素养。为进一步提升自身理论修养,结合"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本人选择了《乌合之众》一书进行阅读。本书从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等方面,深刻剖析引发群体行为的动因、外部表现特征、社会价值及历史意义。作为朝阳区党代表,要全面提升群体行为理论认识水平,积极探索群体行为的内在规律,做好群体的正向引导工作。
一、深入阅读乌合之众 全面领会精神实质
《乌合之众》是一本反集体主义的著作。作者勒庞在书中阐明"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的实相,从而"给予作为古典民主学说和关于革命的民主神话基础的人性画面沉重一击".他认为,进入了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群体中个人的个性因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压抑,即使没有任何外力强制的情况下,他也会情愿让群体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更多地表现出人类通过遗传继承下来的一些原始本能。勒庞看到群体的负面形象的同时,也认识到群体的日益重要性,这是一群缺乏组织的人,他们关注着同样的社会热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与同处一地、有组织的群体的一样的心理行为。群体虽总是无意识的,但也许就在这种无意识中间,隐藏着它力量强大的秘密。
二、尊重群众主体地位 激发群体正向能量
群众是社会发展主体。重视群众工作,激发群众潜质,促进群众这一群体正向发力,推动社会进步。
一是群众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人民群众在实践过程中创造了社会财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在于,人民群众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主体。离开人民群众的实践,物质生产就不可能成为现实,人类社会存续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就是受到挑战。此外,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为精神财富的创造提供了物质前提。因此,我们要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多同群众交朋友,多向群众请教,用群众语言及思维方式做好正向引导工作。
二是群体是社会变革的力量。群体的革命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演进,群众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决定力量。虽然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群众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但是在阶级社会中,劳动群众始终处于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因而,群众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可见,正是人民群众的积极的革命实践推动了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同时,人民群众还决定着历史发展的趋势。只有那些代表和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和意愿的历史活动,才顺应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最终取得成功。因此,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各项事业都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紧紧依靠群众来进行。
总之,群众是历史发展的主体,是真正的英雄,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因此,在社会发展中,要充分认识群体行为的重要性,正向引导,发挥群体的正能量价值。
三、扎实做好群体工作 全面提升实战水平
学以致用是学习的原动力。作为身兼区党代表的信访领导,革新理念,转变方式,研究集体访现状,分析成因,并做好引导工作,切实提升公安信访工作水平。
一是耐心倾听信访诉求,依法化解答复信访人。集体访是涉众型访,具有参与人数多、诉求相同等特征。集体访中的组织者往往通过微信、飞信、QQ等现代化沟通平台,提出观点并深入分析原因,导致涉及者响应组织者号召,给政府等部门施加压力。集体访中大多数有着正当诉求,但有些集体访者不知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味从自身经济利益角度考虑,甚至提出违规取保嫌疑人等诉求,通过越级访或扬言等方式,给办案单位施加影响。
集体访信访是信访人权利。作为公安信访的负责人,除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信访人诉求,还要第一时间协调涉及部门,使得信访人诉求有回应。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告知信访人依法依规信访,对触犯法律者,依法严厉打击,做好信访人的正向引导工作。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鉴于集体访涉案人数众多,侦查办案期限长,大多数集体访急于想了解案件的进展及下一步工作方向,但也有部分集体访目的不纯,组织者利用其它信访者的急切返资心理,欲达到其目标。因此,建立案件通报机制,拓宽通报形式,坚持以除保密之外工作情况一律通报原则,确保集体访信访人知悉案件进展,依法有序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加大信访接待民警的正向引导集体访行为的培训工作。作为党代表,不仅需要发挥自身的正向引导集体访群众的作用,还要积极研提如何提升整个科室接处集体访的水平和能力。一方面邀请法律、心理等方面专家来我单位做专题讲座;另一方面组织民警向其他分县局学习正向引导集体访工作,全面提高我单位正向引导集体访实战水平。
总之,读书是提升素养一种途径。学以致用,将所学的知识和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不断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公安信访工作的机制和规律。形而上学谓之道,形而下学谓之器。作为身兼基层党代表的信访科领导,须将道与器二者有机统一。加快创新信访工作,切实履行好基层党代表职责,服务好人民,为创制中国特色的公安信访理论、制度贡献力量。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阅读《乌合之众》后,我被古斯塔夫·勒庞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乌合之众》读后感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群体心理《乌合之众》的读后感悟》,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户外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务必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此刻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正因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正因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潜质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正因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能够成就,也能够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因此我不爱写……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就应看看这本书,至少此刻都就应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状况。
上午醒来,躺着,读完Gustave Le Bon的《乌合之众》,之后刷牙洗脸,出来吃午饭,才发现,原来下雨了,很冷很冷~吃过午饭上自习室,补了一觉,在自习室睡觉的感觉永远都是这么好。还好,没流口水
那是一本完成于一个世纪以前的书,他给了我们不同的看待群体、或者我们称之为“人民群众”的视角。且不评论对错,姑且择其一二作为记录。
人民群众不是历史的缔造者,但几乎每次社会进步和变革都离不开人民群众。
从小,我们接受的哲学教育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一定会有很多人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可是,那些每天起早贪黑种地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叔叔大伯阿妈们是如何推进社会文明发展的?Le Bon通过大量历史事件,论述了往往是社会精英发现了新的规律、创造了新的事物、表达了新的观点。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或通过精英阶层的宣传,这些新的事物、观念,被广大人民所接受,并最终植根于人民的大脑中。因此,社会的进步是靠精英推动的,人民群众是社会进步的接受者,当然,有时候,仅靠精英阶层无法推动社会变革,所以,他们就想到了发动广大工农阶级来推动文明的发展。因此,当一个社会岌岌可危的时候,谁获得了人民群众,谁就可以站在新秩序的金字塔顶,群众往往最擅长落井下石的各路招数。
每一个群体,都是不理性的,甚至是弱智的。
在18xx年的法国人眼里至少在Le Bon看来,攻占巴士底狱的动乱,并不像我们在历史书上看到的那样是一伟大的革命,太多人在这个革命中失去了生命,太多原本普普通通的市井之士变成了残暴无比的杀手,而,他们原本都是善良的。一个无所事事的屠夫,仅仅是因为好奇随着人流走向巴士底狱。当人们抓住狱长并将他围在中间折磨时,没有人会想过他与一个看守果园的农民大伯没什么两样,没有人会不同意将他处死,如果有人敢说不处死他,那么这个人多半也会挂掉。在反抗中,狱长踢到了一个人。瞬间就有人提议,由这个被踢到的人割断狱长的喉咙,并在瞬间获得所有人的认可。于是,被踢到的人,割下了狱长的头颅。被踢到的人,正是那个好奇的屠夫。而,就算在后来,他也未曾有丝毫悔意,因为他做了一件大家都认为应该做的光荣的事情。不要试图用理性来解释群体的行为,因为,从他们组成群体的那一刻起,个体就已变得极其感性,毫无大脑,彼时的大脑空无一物。有句话,“不要和SB争辩,因为他们会把你拉低到同一水平线,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呵呵,修改一下,“不要和SB呆在一起,不然你也会变成SB”。群体的智力水平并不取决于其中具有较高智力水平的个体,而取决于水平更低的那一大群人。这个有点像水桶理论啊。那,智力水平都高的人聚在一起,是不是就很理性了?看看各国议会里对骂甚至操起桌椅打架的现象,我们大概就能自己得出结论。所以,加入任何群体都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对群体性质影响力最大的是种族/种群,制度、艺术等都只不过是群体性质的外在表现,只有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个种族的潜意识发生变化才会带来本质的社会变化,否则,变革只不过是换一件衣服穿而已。
种族的意识,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它的修正和改良是那么的漫长,如同人们对宗教的认识一样,如果将信教的人归类为一个种群,在2000多年前一个木匠成为圣人之后,不管经历过多少场宗教变革,人们依然在信奉着他,核心的内容未曾有任何本质的改变。更要命的是,任何一个人,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包括让人敬仰的院士、严谨的科学家,都不能幸免,因为,同样的他/她也处于某个种族之中,他/她的观点必然也带着某个种族的印记,只有那个名字叫做没有人的人可以做到绝对的客观和唯物。因此,只有时间才是最最强大的(正如唯有它可以治愈各种感情创伤一样),唯有时间的流逝带来的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意识改良的量变,最终引起的质变导致的非暴力变革才是有意义的,也是代价最小的,否则,革命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推翻现有然后由另外一群人重新再建立起同样秩序的过程,因为,种群对秩序要求的口味并没有变。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每个人对于《乌合之众》,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乌合之众》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乌合之众对于群体的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干柴,一堆干柴,几颗火星
历史上无数因为“一个馒头”而引发的血案,就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中,一再上演。甚至,连台词和背景都几乎不需要变换。
这个馒头,可能是某种宗教信仰、某种美好理性,或者只是一个疯狂的谬误,或者真的是一个馒头。落幕时分,只有一串串“无辜”殉难者的数字,似乎在冷冰冰得控诉着什么。
读着流畅的文字,浮现出一些对历史的记忆或者联想,在作者的断言和断言式的逻辑分析中,思绪不断地起起落落。很难想象,这是一部写于一百多年前的书。同时,这或许是一部在迄今为止人类社会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都会似曾相识,甚至“亲切”的书。
尽管作者所举的例子,大多是历史上战争、革命、宗教,但是也提到了当时的时髦:民主与社会主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教育、对选举、对制度的深刻理解。
作者的态度,似乎在深刻的剖析中流露出一丝无奈:对于变革,作者列举的关键因素,除了民族特征,就是时间。作者的才智,似乎在指导实践时透露着一点嘲讽:在归纳演讲的技巧时,反复提及的就是“断言、重复和传染”,情感、形象,简单逻辑甚至无逻辑,察言观色。
在最后章,作者概述了文明的周期律。正是种种“谬误和幻想”创造了历史。当群体涣散成为乌合之众时,文明也就走向衰弱和死亡。
这种深刻的矛盾,既有对历史演变的哀叹,也有对自身命运感喟。个体生物的基因,在数代以后,几乎消失殆尽(1/2的n次方),但是人类文明的基因却依然野蛮生长。
谬误、幻想和人类文明。
是的,我们都不愿承认
本周书单为《乌合之众》,作者庞勒是法国的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这本讲大众心理的书也受到了另外一位心理学大牛弗洛伊德的盛赞。可能因为太学术的原因,加上又是碎片化的阅读场景,这本《乌合之众》看起来其实有点吃力。
一、群体无智慧VS群体智慧
其实从书名就可以反应作者要表达的观点:群体是无智慧的。乍一听与我们之前认同的群体智慧自相矛盾。但是看完书其实需要特别界定作者对于群体的定义:群体是一个活的生物,它有自己的感情和思想。群体中的人有两个共同特点:1. 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2. 群体中的人的感情和思想都在关注同一件事。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我们通常所说的群体智慧其实和乌合之众提到的群体其实有点不同。个人觉得群体智慧中很重要的一个优势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角度,这样对同一件事就能想出很多种解决办法,最后就可以选择一种更快更好的解决办法来解决问题。很明显,在群体智慧里,每个个体是有个性的,并且这种个性还是促成群体智慧优势不可或缺的要素。
换句话说,群体智慧中,群体是个形容词,强调的是多个解决方案。而群体无智慧中的群体是个名词,指一群人聚在一起,关注同一件事情有同样情感,个性服从于共性的状态。叨逼这么久,估计把你绕晕了,总之记住一点就好:群体智慧和群体无智慧是不冲突的,两者的群体表示的含义不一样。
二、“人民群众”绝不比任何一个人更聪明,反倒是他们的愚蠢是有目共睹的
看到这个观点,你是不是会吓一跳?说好的历史发展是人民群众的选择的呢?在作者看来,群体只有很普通的`品质、很普通的智慧、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因为群体的思考和行动决策与个体在正常状态下是截然不同的。群体被以下3种因素所驱使:本能、传染和暗示。
激发一个人最本能的决定性因素是数量。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但是群体是无名氏,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群体中,曾经牢固地约束一个人的责任感荡然无存,只有最为原始的本能表达和宣泄。
群体情绪的相互传染,决定着群体行为选择的倾向。在群体中,任何一种不合常理的感情和行动都会很容易的传染开来,其程度之强,足以让一个人随时准备为另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作出牺牲。一个被群体情绪传染的人会感受到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他的行动完全凭另一种陌生的力量来主宰。
群体中的人格是很脆弱的,他随时都会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自我自我人格消失了,但他的行动力还在。群体中的人理智的力量与自控的能力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而放大非理性的冲动能力却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强化。如果有谁想让群体冷静下来或是改弦易辙,只有使用不同的暗示。
三、群体中的人是野蛮的玩偶
当人的自我意识消失,思想和情感都会任由暗示和相互传染的作用转向同一个方向,于是暗示的观念就会在霎时转化为行动或者倾向。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有以下特点:
1. 自我人格消失
2. 无意识人格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 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
4. 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
在群体状态下,一个有着明确的身份与性格的个人已经消失,融入集体后,他成为了而一个再也不受自己意愿控制与支配的玩偶。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
四、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
在群体中,众目睽睽下所发生的最简单的事情,不久会变得面目全非,并在迅速的传说之中,呈现出多种怪异的版本。因为群体惯于把歪曲性的想象力与因为这种想象力所引发的幻觉同真实的事实混为一谈。群体因为用形象来思维,很容易引发幻觉现象,无法区别真实与幻觉,没有能力区别主观和客观。
五、群体只接受简单观念
群体能接受的观念只有两类:时髦观念和基本观念。时髦观念因为环境而产生,非常容易让人着迷,然而来的快也去得快,很少具有生命力并发挥持久的影响。基本观念因为环境、遗传规律和公众意见而具有极大的稳定性,比如宗教观念,社会主义和民主观念。无论为群体提供哪种观念,它们必须是绝对的,毫不妥协的,毋庸置疑的,简单明了的。因为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并且容易夸张,容易陷入极端,想要某一种观念对群体产生有效的影响,它就必须披上形象的外衣。
六、掌握群体的想象力
想要领导群体,需要在他们的想象力上下大功夫。不管刺激群众想象力的是什么,都必须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 采取的形式必须是令人吃惊的鲜明形象
2. 一定不要做任何多余的解释,只需要伴之以几个不同寻常或神奇的事实就够了,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只有对它们进行浓缩加工,它们才会形成一种令人结舌的惊人形象。
七、直捣人心,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
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分为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包括:民族性格、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对于这些间接因素,没有什么好说的,都是一个长期过程累积下形成的。直接因素包括: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理性。群体容易被鲜明的形象打动,当鲜明形象不存在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些词语或套话,巧妙地把它们从民众心中激活。群体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必须拥有自己的幻想,他们本能地转向那些他们需要的巧舌如簧者。经验是唯一能够让真理在群众心中牢固生根的方法,也是唯一让危险的幻想归于破灭的有效手段。群众从不受理性的影响,他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观念。群体从不会遵从正常的逻辑,要想让群众相信什么,那么就先得搞清楚让他们兴奋的情感,并装出自己也有这种感情的样子。
结语:
本书看完之后,对群体心理触动比较大,对于那些左右宗教狂热分子的力量也终于有所理解。能够对现有现象给出合理解释应该是很多研究者追求的目标。不过整本书的基调还是蛮黑暗的,从人性的阴暗面去剖析群体,可能作者相信人性本恶吧。
最后也提出书中自相矛盾的一个点:作者提到历史是人民群众杜撰的,因为群体的证词多是对事实真相的背叛,我们无法再对这个世界上发生过的事情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是,作者自己却引用了很多历史典故来论证自己的论点,这是不是也说你的那些论点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呢?
经典之所以经典,就在于其永远不会过时。为什么博学鸿儒在群体中却只会鹦鹉学舌,为什么谦谦君子在群体的支持下会变的得粗野不堪,肆无忌惮?为什么打动群体的观念总是经不起严密的推理?这是我翻开这本书看到的一段话,一连串的发问,让人不觉深思,不由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它是不了解的,光看字面,它指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只是介绍一开始就定性为道德败坏,无底线的一群人。实际上它是指聚合在一起丧失自我个性,受集体精神支配的人,研究在一个大时代下整个社会群体。
书中介绍写到“群体等同于无意识集体。因为无意识,所以力量强大。” 这种“无意识”是指群体的冲动和急躁、缺乏理性、低劣的推理能力、少有深思熟虑而混沌懵懂。在群众聚集、情感亢奋的特定事件中,个人的思想感情一定会弱化甚至泯灭,会不自觉地加入到集体意识中去。即使平时独处冷静清醒的佼佼者,一旦汇入群体,个人都会被感性所支配,被群体所裹挟,意识趋于群众的平均水平。所以群体具有冲动、盲目、易变、急躁、容易受鼓动、以及凌驾一切的道德观等特性。
网上经常发生的道德绑架事件,一旦发生什么事,网友站在道德制高点,集体性毫无理性的批判别人。例如给老人让座,老人认为:“我是老人,你就必须给我让座。”毫无疑问,这是个人理性的做法,但是在群体意识中,他们天然的认为,你有坐就应该让。
事实上,我们一直在一个群体中生活,必定受群体集体意识的支配。尤其是现今这个社会,尤其强调团队合作,再也没有了以前孤胆英雄式的个人主义。让我们感受到群体的力量越来越大。而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了解群体,了解群体心理状态。让我们在盲目的之中带点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怀疑。
刚刚翻看《乌合之众》的那几个小时里,我的内心塞满了对庞勒有关群体心理理论的认同感。尽管或许受时代限制,对于书中的一些内容我无法赞同,但是仅从群体心理的理论解释角度而言,这本《乌合之众》让我拍手叫绝。在作者的阐发以及举例中,我看到的是当今社会种种与之类似的社会现象。这样一本来自一百多年前的理论书所引发的共鸣感,让我终于明白为何它在社会现象类作文范本中的出镜率如此之高了。有人说它具有前瞻性,有人说是因为我国真正落后了西方国家一百多年,而我的观点是,这种无论时间、空间上的差距有多大,群体心理却异常契合的现象,或许恰恰说明了这样心理是来自人类本身的。
人类都是由人猿进化而来,追根溯源说白了也就只是万千动物之一,也具有动物都具有的特征。尽管人类经过多年进化、受教育、思想在一个又一个文明时代中更迭,但仍是有着动物的属性的。当人作为一个个体行动时,他的理智总是大脑的主要操纵者,由此他可以判断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错的,从而避免错误。而当人作为群体时恰恰是情感作为大脑的主要操纵者。所以群体的特征往往是冲动、易变、急躁的。因为我们自原始时代继承而来的破坏性和野蛮的本能潜伏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当他进入一个不负责任的群体时,因为知道不会被处罚,这种本能便会得到更加彻底的释放。庞勒称群体为“无名氏”,因为群体的数量庞大,群体中的个人难以被追究责任。所以他们对于责任的约束感就会完全消失。这样的心理让我不免联想到了,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网络暴力情况。键盘侠们在一个匿名的网络群体中肆无忌惮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甚至是辱骂诅咒某一个人,有时便会演变成“怒怼”。这样的行为根本就并非什么直率而是一种因不用负责任而产生的无所顾忌。甚至有一些人根本不知道事情原委就会随大流去指责某件事或者某个人,这便是群体对于个人的同化作用。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阅读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如何在写《乌合之众》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探讨个人与群体的《乌合之众》读书心得笔记”,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是一位法国人,他在书中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也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而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针对他的观点我也存在着不认可,但是回想起自己所在的社会,不也处处存在他所说的“群体化”现象。
就从当前疫情来看,社会自发性的进行捐款,许多明星也参与其中,但总有人会跳出来说:“你一个大明星就捐这么点?这么抠门的!”慢慢地、种种话语接踵而来,形成群体对捐款者人身攻击,从而形成道德绑架,然而这些群众也是从个人观点向舆论中心靠拢,思想慢慢被同化。但平心而论,这些明星捍卫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但公众情绪此时处于高度敏感,他们只会觉得有钱人就应该多出钱,但是无论出多少钱,群体只会认为出的少了,从而引发“众怒”。这群体中每一个人就如一滴水汇入了整个河流,河流依然在,但这滴水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这本书中作者总是用一种绝对性的词语来叙述,虽然他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比较武断。并不是所有的群体都能同化每个人的思想,个人的思想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就如一颗沙粒他哪怕汇入了沙漠,可他还是那粒沙,始终都能找到。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刚刚翻看《乌合之众》的那几个小时里,我的内心塞满了对庞勒有关群体心理理论的认同感。尽管或许受时代限制,对于书中的一些内容我无法赞同,但是仅从群体心理的理论解释角度而言,这本《乌合之众》让我拍手叫绝。在作者的阐发以及举例中,我看到的是当今社会种种与之类似的社会现象。这样一本来自一百多年前的理论书所引发的共鸣感,让我终于明白为何它在社会现象类作文范本中的出镜率如此之高了。有人说它具有前瞻性,有人说是因为我国真正落后了西方国家一百多年,而我的观点是,这种无论时间、空间上的差距有多大,群体心理却异常契合的现象,或许恰恰说明了这样心理是来自人类本身的。
人类都是由人猿进化而来,追根溯源说白了也就只是万千动物之一,也具有动物都具有的特征。尽管人类经过多年进化、受教育、思想在一个又一个文明时代中更迭,但仍是有着动物的属性的。当人作为一个个体行动时,他的理智总是大脑的主要操纵者,由此他可以判断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错的,从而避免错误。而当人作为群体时恰恰是情感作为大脑的主要操纵者。所以群体的特征往往是冲动、易变、急躁的。因为我们自原始时代继承而来的破坏性和野蛮的本能潜伏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当他进入一个不负责任的群体时,因为知道不会被处罚,这种本能便会得到更加彻底的释放。庞勒称群体为“无名氏”,因为群体的数量庞大,群体中的个人难以被追究责任。所以他们对于责任的约束感就会完全消失。这样的心理让我不免联想到了,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网络暴力情况。键盘侠们在一个匿名的网络群体中肆无忌惮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甚至是辱骂诅咒某一个人,有时便会演变成“怒怼”。这样的行为根本就并非什么直率而是一种因不用负责任而产生的无所顾忌。甚至有一些人根本不知道事情原委就会随大流去指责某件事或者某个人,这便是群体对于个人的同化作用。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本书大量观点使用断言式的说理方式不敢苟同。例如,群体没有智力的提升,只有感情的升华。按照他的说法,当我们汇集在一起讨论一件事的可行性时,通过别人的某些观点是不会刷新自身的认知咯?这显然有问题!当然作者说的有些观点并不是错的,而是“精英式个人主义”论调太过严重,有失偏颇,当作者将观点推而广之,得出群众是不可靠的、民族性格是固定不变的、民主是不靠谱的、制度不分好坏等片面、冬烘、似是而非的结论时,我就难以苟同了。不是很能理解作者的思考角度,只能按我的角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历史来看一些群众效应讲的还是不错的。
“多数人永远正确”,这是我们经常会产生的误解,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我们确实能感到,在集体的光环下,人性确实得到了提升,法国大革命时,乞丐们出入皇宫,居然没拿走任何东西,甚至连刽子手们都自觉地加班加点,不辞辛劳,因为劳累过度,甚至还有人向当局申请勋章。
当个体融入整体,我们确实会变得更无私,更有牺牲精神,但代价是理性的消退与责任感的丧失。因为判断是大家共同做出的,个人不用承担结果,于是,群体更容易采取极端的解决方案,更自恋,也更暴力,并因此而引发危机。就像纳粹刚上台时的德国,昨天还是一个理性民族,人人谦和而深邃,可一夜之间,他们却突然成了狂热的分子,愿意为有计划地消灭另一个民族而奋斗。
“众意”给了我们生存的意义,也给了我们荒诞,给了我们激情,也给了我们愚蠢。我们惊讶地看到,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国会,却经常做出可笑的决定,和一群文盲讨论后的结果完全相同,这有力地证明,所谓“群体智商”很不靠谱,甚至很可能低于个体智商。
说实话,这本书现在看来错误和真理一样多,但是可以原谅。因为迄今为止,被推翻的所谓真理在人类历史不知凡几,这本书问世两百多年了,居然还有现在仍然正确的结论,不容易。
我认为正确的结论之一,就是勒庞指出了影响群众意志的三个要素:断言、重复和夸张。现在所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过是这三个要素通俗的演绎。
那么问题来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难道不是仅指重复,这又和断言,夸张有什么关系?稍安勿躁,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此之前,我要稍微解释一下断言的含义:就是直接说观点,不需要考虑如何去支撑这个观点,甚至不用想你的这个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举个最近的例子,今天英国脱离欧盟的事情,精英,专家都是基本都是留欧派,而平民都是脱欧派,面对平民这群“乌合之众”,正好用上“断言”。所以,脱欧派的领袖们,就把有关退欧利弊得失的复杂问题简化为一些简单、煽情的口号,如“夺回我们的控制权”、“收回我们的边界”、“拿回我的国家”、“6月23日将是我们的独立日”等等,你看,这就断言。听起来让你热血沸腾,跟着开始喊口号,游行了。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些口号没有一个是有科学或者事实做支撑,这只是别人告诉你的一种感觉。
进入正题,开始剖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句话是如何运用群体心理学了。
“重要的事情”,是夸张。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重要的事情。当别人在说一个结论的时候,在前面加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就默认的他说的事情是重要的,甚至没有想过为什么。例如,我告诉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肯定一群人马上就转发朋友圈了,再炒作一下,火遍全国了。其实,鹅黄素根本不重要,甚至不会在你的生活中出现,他说重要,这就是夸张。
“说”,就是断言。断言代表着某种理直气壮,还是这个例子,鹅黄素有毒,我告诉你有毒,就有毒了?没有论证,没有科学测试,直接上结论,这不是断言是什么?更可笑的是,“鹅黄素”这个东西,是我刚才想出来的一个子虚乌有的名词,在这个世界上都不存在。
“三遍”,明显就是重复。重复让人觉得就是真理。尼采说过,“一旦要再说一遍,而且要再说三遍。”异曲同工之妙。三人成虎,假的东西说多了,自然大家就信以为真了,说三遍的目的,就是让一个人扮演三个人罢了。
当然,本书还有很多我认为不错的观点,例如群体不会思考,群体没有理智,群体善变等等等。只是这个印象深刻,而且有所感悟,于是写下来供日后参考。
这本书早于我们一个世纪,在1895年,它就伴随着席卷欧洲的民主革命诞生了,作者的灵感来源于当时随处可见的群众运动,而书中的观点却在之后的岁月里被无数次地证实,这样,这本书就有了超越时空的能力,成为了经典。
拿破仑的权势从何而来?日本普通群众为何沦为战争机器?纳粹为何狂热地屠杀犹太人?
想知道答案,建议你看看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
弗洛伊德说,这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
其实,勒庞这个人不能算大师级的学者,《乌合之众》中也有许多明显的错误观点,而且基本上没有逻辑严密的论证。在取材方面,他也是一反常态地使用特殊案例来说明问题,但结果却出人意料的不错。
勒庞的最大优点在于,“他从头到尾都对重要问题有高度的敏感”,如果说比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发现问题,那么他简直就是个天才。因此,《乌合之众》的主要功能也就在于发现问题,而非解决问题。
我觉得,这本书通俗易懂,且少有废话,同时用了大量事实进行举例,因此阅读的趣味性也大大增加了。美中不足的,是书中的观点缺少透彻的分析,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也正因如此,才能让许多读过这本书的人对心理学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去深入学习。
因此,想了解点心理学,我推荐你好好读一下《乌合之众》,这是本很好的入门书。
这本书不厚,除开大堆例子和重复的说明之外,关键的内容很容易把握。下面就简单复习(剧透)一点吧。
我们可以看到,当许多独立的个人形成了一个群体,那么这个群体就会产生其独有的特征。这种特征固然只是暂时的,但确实存在着。
群体中,人们的个性消失了,所有人都趋向于统一。即便组成一个群体的人之间有巨大差别,但他们在面对某个事件或观点时,也总会表现出一致的感情和态度。
作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无意识因素”的影响,即存在于人们心理深处的根本观念。人们只要属于同个种族、同种文化,那么这种“无意识的因素”就具有极大的相似性,从而容易达成一致,产生共鸣。
另外,群体中的个人才智被无限降低,理性不再作为了,只有形象思维仍然在线。人们变得极端轻信,极易接受来自外界的暗示,同时感情和行动会在群体的个人之间迅速地传染,从而表现出一致和狂热。
如果你是一个演说家,不要试图用科学的论证去说服群体,理性的东西对他们是毫无用处的。只会形象思维的群体,只能用形象去打动他们。群体只接受简单而极端的观念和情感,暗示是快捷有效的方法。而提供给他们的意见,他们要么全部接受,要么一概拒绝。
群体中的个人,由于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人越多,这种感觉就越强烈——以及人多势众的力量感,就会产生一种能摧毁一切却无需承担责任的感觉,因此,他们便不再抑制内心深处的欲望,变得狂躁,同时表现出最恶劣的破坏性。
这样看来群体似乎是极其恶劣、毫无道德的,不对,群体根本不能用道德来评价。群体中的个人,既会表现出最极端的邪恶,也会拥有自我牺牲的献身精神,表现出极高的道德境界。但这些都是局外人的评价。处于群体中的个人,不管是让他去犯罪还是牺牲,他感到的都是崇高的义务和荣耀,他的感觉是:本该如此!他只是去完成群体给他的使命,真实的罪魁祸首,不是这个人,也不是群体,而是给予群体使命的暗示,或者人。
我相信,世上所有的狂热皆来自信仰,而信仰的低级层次叫做信念。狂热的群体显然是有信念的,群体的信念属于一种宗教情感:差别就是异端,就是敌人。不要在群体中尝试着发出自己理性的声音,除非你想让群体在完成其使命之前先给你一个了断。
这些都只是群体的一般特点,还不到书本一半的内容,但已经让我受益匪浅了。后面,作者还写到了影响群体的意见与信念的间接因素(种族、传统、时间、社会制度、教育)和直接因素(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理性),还解释了领袖是如何说服并动员群体的等等。
今天,互联网发展起来了,身处各地的人们随时都可能因为某个社会事件或者某样新鲜事物,通过网络联合成为群体,各种网红、报刊引导着公众的舆论,相比一百年前,我们成为乌合之众的几率是大大地增加了。
新加坡学者郑永年写过一本书叫《技术赋权》,认为网络技术将使得现实的群众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会转移到互联网上,从而加大了国家的治理难度。的确,社会学与政治学现在也不能再忽视网络技术的问题了,看看现在网民愤青式的言论,《乌合之众》在当下的意义,更是显而易见。
前些年抵制日货的运动,或许大家还记忆犹新吧,砸了人家的车不算,还砸了人,那可是中国人,自己人啊!现在看过去当然都是不可理喻的行为,但读过《乌合之众》之后,似乎就好理解了。理解了,就会警惕。
如今中美贸易战开打,摩擦肯定会继续升级,国内民族主义的情绪正在上升,互联网的秩序还没有成熟,国民的理性也还未发扬,这些都需要我们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这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我们国家。而冷静的头脑,首先应该来自我们读过书的人。
希望《乌合之众》,能够让我们不再成为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
01
翻看《乌合之众》那几个小时里,内心不经感慨到群体的可敬可畏。或许受时代的限制,书中的一些观点不敢苟同,但仅从群体心理和行为的角度而言,《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无论时间久远,群体心理和行为异常契合的现象,或许是来自人类本身的某个基因。
02
现代信息社会中,我们也宛如“乌合之众”,也会盲从跟风。在全球信息化时代,多元化的价值体系与全球化的信息爆炸,使我们愈发依赖信息共享,并追求群体的认同感和权威的支持,往往忘记独立思考。
集体无意识,这是勒庞著述的一个基本理论前提,他揭示的是人一旦到了群体之中,或者说群体属性的人智力逐渐为零!这是全书的中心论点。勒庞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这个比喻非常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社会中传销组织及网络暴力和网络假消息,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的特征,而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若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就易被洗脑,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思维。
03
要想打动群体,不能靠抽象的逻辑讨论,而是要靠形象说明,在汹涌的想象波涛之下,群体看不见事实,只愿看念想,不在乎真相,只在乎表象。《乌合之众》因此提出,群众并不需要真理:“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所谓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谁能向他们提供念想,也可以很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也就是说无明众生,众生没有真理真相,只有好恶。
在现代社会,人们非常渴望获得正确的信息,得到真理,正确认识世界和万物,前提是学识和科学,才能辨证。
合上书之后,脑海里面浮现着路遥在《平凡的世界》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有一个‘觉醒’期,但觉醒的早晚决定个人的命运。”在社会进步和个人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要做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很难,但是个人独立意识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用辩证的思维逻辑看待事情及个人追求,正所谓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
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想法,此时我们可以去写篇心得体会,把自己的感悟都写出来。这样能够培养我们勤于思考的习惯,好的心得体会包含哪些内容呢?
《乌合之众》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勒庞阐述了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分析了人们在群聚状态下的道德和行为特征。
群体无意识,群体不需要真理,是《乌合之众》中的最基本观点。我们常常以为感情都是源于内心,一举一动都极其有道理,其实不然。一个人的绝大多数行动,都是跟着感觉走的,都受到情感、本能、欲望这些“无意识因素”的支配。
正如“网络暴力”在这个信息庞杂的时代如不褪的浪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无情席卷过你我的生活,压出一片碎纸废墟。
犹记当初,一当红流量艺人受邀成为某篮球运动的贺岁形象大使,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网络上的每个角落几乎都充斥着这个艺人的“黑粉”,躲到哪里都逃不开关于他演唱歌曲的恶意调侃,逃不开以他为主角的恶意视频。
这场浩浩荡荡的网暴狂欢,最初或许只是热爱篮球的人群对于一个技术不受认可的流量小生的排斥,可到了最后,那些言论化作乱剑,乱剑迷作烟尘,烟尘蒙住理智,太多人都不知不觉地随波逐流。
别说是明星,普通人也逃不开被网络暴力的命运。
日光本该明亮,我却看见被无良家长污蔑说把孩子打到吐血的小学女老师遭人肉到不敢出门;河水本该清澈,我却看见被服装店主造谣是小偷的女孩绝望跳楼自杀;发声的权利人人本该都有,我却看见因为发表了不同观点的普通网友收到成千上万条的私信辱骂。
网民们怕被时代汹涌的浪潮远远甩至后面,便争先恐后把“异类”踩进尘埃,却不知以这般方式进入群体,就是一群理性丧失、智力全无的“乌合之众”。
而我们在生活中,也常常无意识做了“乌合之众”。
我们常常无意识地不渴求真理,只需要符合我们设想的真理,否则,便拂袖而去。假如谬论更有诱惑力,我们就会无意识地再从那些流言蜚语中挑选我们愿意相信的,同时不忘倒上五彩斑斓的染料,晕染假象,酿成谣言,满天乱飞。
所以你看,有时重要的从来都不是事实,而是人们想象中的事实。
书有瑕疵,但瑕不掩瑜,读这本书,至少能让你在这每个人都被群情汹涌的洪流裹挟着向前的时代拨云见月,更能窥清多数世事的本质,更加提醒你应该时刻清醒,保持冷静,理性思考,坚守自我,不盲从外界声音,与随波逐流挥手告别,永做自己的摆渡人。
保持独立思考吧,少年!当全国人民都说某当红影片好看时,你还要记得去思考它是否真的好看,即使得出结果还是与全国人民一样,你也已经是不一样的了。
群情汹涌时,更应存理智!希望大家都能掌握好自己的那一叶小小扁舟,攥紧手中那支木桨,纵使滔天浪潮席卷,也不轻易做乌合之众。
真正的历史变革,并不是那些以宏伟和暴力的场景令我们震惊的事情。能够令文化实现伟大复兴的唯一重要的变化,是对思想、观念和信仰产生影响的变化。令人印象深刻的历史事件只不过是人类思想的无形变化产生的有形结果而已。这些伟大的历史事件之所以如此非比寻常,是因为在人类这个物种当中,没有什么要比代代遗传的思维根基更加稳固的。
从智慧的层面上看,群体总是要比被孤立的个人的水平低,不过从感受,以及被这些感受驱使的行动来看,群体的表现要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者更糟糕,这都要看具体的环境是怎么样的。
群体的形成:群体里面的所有人的情感和想法都指向了同一个方向,他们那些有意识的个性消失了,一个集体的思维形成了。
在互联网时代,网民作为当代一个最大的群体,也有冲动、易变和暴躁的特征,他们服从的各种冲动可以是慷慨的或残酷的、大无畏的或是懦弱的,但是这种冲动总是很强烈。他们可以因为某个暗示从最残忍的残暴转变为最极端的慷慨和英雄主义,打动群体心灵的是神话传说里的英雄,而非真实英雄。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所以它只能被过度的情感所打动。一个演说家想要靠话语打动一个群体,必须大量运用狂暴的主张。要夸大、肯定、不断重复,绝不用说理的方法证明任何事情——这些都是做公共讲演的演说家众所周知的论说方法。
互联网公司的产品在无形之中塑造了不同类型的群体,某个国家活动日微信朋友圈广播传播的纪念信息,这个时候所有的人的感情和想法都指向了这个纪念日,一个纪念的群体就形成了;当纪念日过后,这个群体的具体人又都忙于工作、生活、学习,这个群纪念群体又消失了。
品牌又是以一种新的方式聚集人们的感情和想法,获取不同个体的认同,也是一种群体的表现形式。积极的品牌文化宣传和良好的产品无疑有助于这个群体表现得更好。
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说营销也是在不断拉拢个人建立一个群体,而很多营销方式缺少文化的传播,故而显得生硬,很难获得个人的情感认同,大都是失败的。互联网的广告、营销虽然是大数据的方式推广,数据来源个人消费记录,对消费情感研究较少,故除了大数据库杀熟外,目前也没有看到很好的效果。综艺类节目非诚勿扰、腾讯脱口秀这类节目因为代入了当代年轻群体的个人情感诉求,更容易被大量的个体接受,形成新的群体。
我们在百度百科里可以搜到这么一段对于乌合之众的定义:“任何陷入群体的人,他们的道德水平比个人的道德水平低;他们的智力比个人的智力低;他们的他们的自我约束力,比个人的自我约束力低;他们缺乏自身的判断力,极易受到煽动和蛊惑。这样的群体叫做乌合之众。”
对勒庞的《乌合之众》早有耳闻,弗洛伊德称其为当之无愧的名著,其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指出当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其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但当其融入了集体之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集体所淹没。也许未阅此书的人会不以为然,觉得自己可以在集体活动中保留自己的个性,但当你深读下去,会惊觉勒庞竟能将群体的特点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将人的心理、从个体到处于群体中的个人的转变血淋淋展现在读者面前。同时也会质疑自己,到了集体之中,我是否还能坚持自己的个性,不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呢?
不可否认,我们可以在《乌合之众》里找到自己的影子。《乌合之众》提出了四个观点,群体无意识,群体不关心事实,群体不接受理论,群体也有道德。人体的绝大多数选择,其实并不是理性来判断的,而是跟着感觉走,受到一些无意识因素的影响。当群体在一起时,这种无意识就会被放大。举个例子,当所有人都选择去较远的食堂吃饭时,赶时间的你,会选择去较近的食堂吃饭吗?也许你会说会,但是当大家做出相同的选择而你不同时,你内心就会劝说自己,不要不合群,从而忽略理性思想,而把感情放在上风。
我感触是,历史的车轮是由大众来推动和创造,但是这种前行并不一定存在实际意义,因为大众走的方向未必就是对的。该书的观点未必全是对的,但我们仍要对我们的天性提出质疑与反思,我能否不成为乌合之众,能否实现自我价值?如果说我们的生活是一条河,我们作为其中的浪花,总有人不想走河流走的路途,总想着跳出来蹦哒几下,不好意思,你势单力薄,所以结果是你要不随波逐流,要不走自己的道路,实现自我形态的转化。请各位务必相信主流并非是对的,要有自己的想法,愿一切从心出发,归来愿仍为少年。
这是一本关于群体心理学的书,看此书,是为了更好的了解自己和他人,愿做个明白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离不开群体,有时候夜深人静,独自一人时,有时候会疑惑,我为什么说那样的话,做那样的事,我又为什么被群体那样对待。也许是受“乌合之众”的影响,无意识的按照群体的意识去行为。
第1章中说,作为群体一员后,智力会被拉低,情绪会被群体左右。举两个例子:第1次爬山时,在驴友的暗示传染下,我穿着长靴长羽绒服,翻过一个又一个山头,竟然走完全程。培训现场,前后左右都在刷手机,我也会刷手机。
中篇第一章中说,“在间接因素之中,有些因素普遍存在于群体所有信仰和观念的底层深处,这其中包括种族、传统、时代、制度和教育。”
前四个因素,在长久的历史中,基本已经根深蒂固,我体会不了。最后一个教育,则深有体会啊。
“一个国家为年轻人提供的教育,昭示着这个国家以后的面貌。”
我看不出国家怎样,但经历几十年的.教育,可以看出我现在是啥面貌。
如书中所批判的,“它让接受教育的人强烈地厌恶自己的生活状态,并极力想从中逃离出去。工人不想再当工人,农民不想再做农民,下层资产阶级除让子女从事政府公职外从不考虑其他可能的职业。”
学生生涯,“一天之中,坐在一把椅子上,面对一张黑板,连续两小时学习各种科目,他们俨然已经成为知识的活体容器。”
毕业后,“他们安顿下来,结婚生子,落入生活的俗套,兜着同一个圈子,囿于狭隘的个人职场;他们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仅此而已。”
这就是我现在的面貌。
虽然国家在教育改革,但群体的观点早已深入骨髓,我看我家娃,同样深陷教育泥坑而无能为力啊。
我们怎样免于群体的裹挟呢?
我觉得,有时候就算自认为是一个人,一个人散步、一个人刷手机,若没有自己的判断和思考,不知道“我是谁?从哪儿来?到哪里去?”也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的想法行为都是身处群体的反应,即时刻被群体裹挟着,如何保持清醒、独立判断么?
在群体的专有特征当中,比如冲动、急躁、毫无推理能力、缺乏判断和批判精神、情感夸张等,听上去都不是好词儿,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
我觉得看书,可以帮助提高我们的认知,知道的多了,总会有点批判精神吧,所以生活中要抽时间多看书。看书一定要注重思考,很多时候我们懒得思考,看书也需要动脑,所以执行看书这个动作有时候就挺难的,我们要控制自己的思绪去看书,我之前看一本书中说练习冥想可以帮助我们驯服胡乱奔腾的思绪,但冥想对我来说太难了,我不会,书中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方法,感受自己的呼吸,吸气、屏气、呼气、屏气,一直循环,不知道有没有用啊,因为我也没实践几天,书里说有用,哈哈。
愿我们都是明白人,不随便跟着群体随波逐流。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您也许正在阅读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我们该如何去写《乌合之众》的读后感呢?下面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读乌合之众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户外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务必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此刻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正因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正因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潜质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正因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能够成就,也能够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因此我不爱写……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就应看看这本书,至少此刻都就应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状况。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他是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本书成书于1895年,距今已经超过120年。然而本书至今仍旧是一本极为畅销的书,可见经典的价值。
本书的下半部分比上半部分有趣很多,因为上半部分多是对于群体特性的描述,而下半部分则讲述群体lx的成因和不同群体的特征。
我最喜欢的部分是群体lx的成因,oxcb的成因。作者认为,常常群体lx都是很极端的人,这和我们一般的印象很一致。不论是政界lx还是商界lx,往往都很固执,偏执,爱走极端,讨厌mz,喜欢我行我素。
作者认为,成为群体lx的最重要因素是——事业成功。一个偏执的人,除非你成功了,大家才会认可你的风格,否则,大家就会认为你有毛病。事业的成功,造就lx的名望,名望导致群体对lx的迷信,迷信进而产生oxcb。
作者还认为,oxcb的三大动员手段是:断言,重复和传染。看到这三个手段,我忽然联想到广告营销的三大手段也是如此。断言,就是不解释,不推理,直接下结论。直接说自己的观点和行为是对的,自己的产品是最好的。重复,就是不断地给群体强调,或者说是xn。重复的次数多了,大家似乎也就不知不觉的接受了。
传染,就是让lx的意见在群体间互相传播,情绪传染。
作者认为一个民族作为一个群体,有自己的群体心理学,也可以叫做民族特性,具体表现为认知的一致性,特殊的风俗习惯等。民族心理学具有一定的惯性和惰性,不易被改变。这大概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新文化运动过去一百年,新中国成立也近70年,中国人的很多观念意识还是很难被改变,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群体心理学,或者叫做传统。
作者在讲到议会这个群体的时候,书中前边讲过群体的特征,群体的智商往往会低于群体的平均值,那么议会群体的智商也将低于议员的平均智商。但是作者仍旧认为,议会的效率虽然会低点,议会的决策不一定会比个人dczz的更高明,但是这是mz的代价,这是mz的最佳形式,即使他并不完美。
随着理想的逐渐消失,种族也将失去使其融洽、团结和强大的东西。个人的个性和智力可能增长了,但与此同时,种族的集体自我意识也将被极其强烈的个人自我意识所代替,并伴随着种族特征的衰退和行动能力的减弱。原先是一个民族、一个联合体和一个整体,最后成了一群没有任何共同语言的人,由于传统和制度的作用才勉强聚集在一起。他们被个人的利益和希望弄得四分五裂,不知道如何是好,什么事情都需要领导,这时,国家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随着古老理想的彻底丧失,种族将最终完全失去自己的灵魂,成了一群独处的个人,回到了起点:群体,表现出一切短时间的特征,步调不一,没有前途。文明失去了稳定性,只能随风飘散。民众掌握了至高无上的大权,社会变得越来越野蛮。文明似乎还能辉煌一段时间,因为它仍拥有漫长历史所建的外墙,但那其实是一座已被虫蛀空的大厦,支撑不了多久,暴风雨一来就会倒塌。
从野蛮到文明,一路追逐着梦想,而当这种梦想失去了力量,便开始衰落,走向死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周期。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最为著名的社会心理学著作。这本并不是很厚的书却精致、深刻又犀利的描述了当人们形成一个群体时别样的心态。读完关于群体的一般特征,我恍然大悟,原来人、聚集在一起的人、心理群体,三者是如此的不同。
个人是最简单的构成,一个人思考,一个人采取行动,这些个性并不一定在个人聚集成群后依旧保持下来。聚集在一起的人,如果只是单纯的很多人站在一起,这只能称之为拥挤,也不是心理学所研究的群体。只有当聚集成群的人进入一种状态,形成一种独特的存在,受群体精神统一支配时,才构成心理群体。
自觉个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一个相同的方向,是即将变成组织化群体的人所表现出的首要特征。听起来很晦涩难懂,但现实确实如此,人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人性必然是复杂多变的,俗话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当个人融入群体时也是如此。一个人不敢做的事,周围的一群人都做了,于是自己也心安理得地做了,好事或者坏事都不例外。
心理群体最惊人的特点在于,一旦构成群体的这些个人获得了集体心理,不论他们作为独立的个人时有着怎样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者智力,不论他们之间相同与否,他们那些固有的思想感情都将发生变化,组成一个群体的个人不同于孤立的个人。正如书中所说:“若不是形成了一个群体,有些念头或感情在个人身上根本就不会发生,或不会变成行动。”就像疫情期间抢双黄连的事件一样。
书中在分析心理群体的特点的形成原因时指出:群体更容易让人丧失责任感,宣泄本能的欲望。群体间有着传染的现象,就好像无形中的催眠,足以使人随时为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受传染的影响,群体更易于接受暗示。在作者的细致分析后,群体在我心里突然间变成了一个诡异甚至有魔力的力量,由于群体的存在,有时可以引发最血腥的暴行,有时却又只需要一句悦耳的言辞就可以将其唤醒。
诚然,中国作为一个强调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社会主义国家,心理群体的特征表现的更为明显。但是,公众情绪的高涨与泛滥并非是“中国特色”,任何一个社会在转型时期,都会面临这样的过程,这可以说是一个社会从富足走向文明的必由之路。历史已经让我们看到了1890年—1920年间,美国如何在两代人的努力下,变成了一个相对幸福、公正的社会,抑或是1976—2021年间,西班牙如何从佛朗哥年代的压抑、封闭,变成了开放、自由、富有创造力新国家。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逐渐纳入世界,对于民意狂热的现状,我们应做冷静理性的认识,不应消极悲观,更不应盲目乐观。但是我们需要警惕的是:不能让一种模糊的情绪成为一种真正的信仰。如果当这种夸张和单纯的情绪成为一种真正能够主宰群体的力量,它对社会的伤害将难以估量。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社会现在的处境只是个过渡阶段。虽然前面的道路布满荆棘,但我们终能走过去。
乌合之众是一本值得我们去阅读的书,下面小编整理了乌合之众读后感,欢迎阅读!
乌合之众读后感(一)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间,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 勒庞这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 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判断,而并非欣然接受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形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 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能力,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形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因为来自集体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符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建议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建议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相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保持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通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可以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这里形成的。到了一定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这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通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乌合之众读后感(二)
中国有句老话,叫“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而勒庞这本书正是分析了三个和尚所代表的“群体”表现。
《乌合之众》法文原名为《psychologie foules》(《群体心理学》),中文翻译很妙——乌合之众。因为在勒庞的对群体的研究中,几乎看不到赞美之词。他所研究的群体——智商低、轻信、极端、情绪化。而且他还用了类犯罪群体(我自创的词,例如某年3月群众砸抢家乐福,或新疆地区的各种群众事件)、议会、选民、陪审团等特殊团体来分类分析。
当然,值得强调的是,作者将群体分为两个部分:
一.异质化群体
1.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
2.有名称的群体(如陪审团、议会等)
二、同质性群体
1.派别(政治、宗教等)
2.身份团体(军人、僧侣、劳工等)
3. 阶级(中产阶级,农民阶级等)
作者全书研究的都是异质化群体,正是令我失望的点,本是抱着学习营销社会群体的心理去的。因为之前对于这本书有太多的赞誉,口口相传,等到我认真看后,发现由于作者年代(法国大革命时期)和涉及领域(主要是政治)的限制。只能说对于当今微博上的各种民众事件或政治观点看得更透彻。营销的启发却没想象中那么好。
关于营销的启发,大概就觉得应该制造一些氛围去影响群众(围观)。比如大家排队买东西的心理,商店人多人少的心理、或者在产品上造成消费者很多的感觉。
在政治方面,作者有个很有趣的观点。勒庞认为,无论是受过教育的选民还是没有受过教育的,其投票结果不会有太大影响。(陪审团群体也成立)。这让我想起之前听刘瑜老师《民主的细节》讲座时,也涉及到民众素质与投票结果正相关的担忧。如果有勒庞的理论作为支撑,那么这就不存在了吧。
关于演讲方面,勒庞也提到了,在演讲中,演讲人的名望比很重要。这让我脑海里总是浮现出新东方各种讲座,老师们都是模板化的一套套故事,学生们津津有味的听着会不会也与老师先塑造好的名望有关。
当然,这本书确实是本不错的书。特别是在政治领域有着仍然不过时的见解。弱弱说句,这本书是个装X好书,以后某某事件在微博里传得沸沸扬扬时,你可以引用几句早已准备好的句子,发表下自己的看法。
乌合之众读后感(三)
通过阅读《乌合之众》,使我对群体的特征、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形成、群体的分类及具体特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下面将从具体章节的内容出发,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群体的特征概括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1.组成群体的个人个性消失,感情和思想转向一个不同的方向。2.环境的变化导致群体性格变化。3.群体中的个体相互传染并易受暗示。4.群体往往冲动、易变且急躁。5.群体可以产生幻觉,因此他们的证词毫无价值。6.群体想象力改变着传统书中记录的神话。7.群体的情绪夸张且单纯,同时由于缺乏理性,因此群体具有偏执、专横和保守的思想,并具有双重的道德标准。
以中国的大背景为例:
毫无疑问,中国人组成了一个群体。当这个群体中的个人走到世界其他国家,人们往往不会去关注每个个人的具体个性,而是先把这个人贴上中国人的标签,用他们曾经对中国人的整体看法来看到这个人。这样便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群体内个人个性的消失。
中华民族有着漫长的历史,从秦皇汉武到如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国内与国际环境当然处在千变万化之中。而由此形成的国人性格也由雄踞天下的骄傲到受人侵略、奚落而腐朽无能,再到新中国成立并进一步发展,中国人民的性格在困难与挫折中不断变得坚韧。由此可见,环境对群体性格的影响是很重要的。
从遭受列强侵略,到新时期遇到的地震、雪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国际众多****势力的不断侵扰,每一个作为个体的中国人民看到自己的同胞被杀戮、被天灾人祸所侵袭、在国际上被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我相信,这都会激起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的爱国心,并以其自身的行动感染周围的其他人。像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时期的国外种种****势力的不断挑衅下,我们不止一次的看到身在国外的中国留学生集体组织游行、抗议。他们的行动感染着身边的人,并给与其他人一种身为中国人,应该或不应该做某些行为的暗示。
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它会随着刺激因素的改变、强弱,而充满****的去改变自己。爆炸性的消息更能引发群体的想象力。还记得一段时期内,中国似乎发起了一场抵制家乐福,抵制法国货的讨论,正是受到了会见****问题的刺激,从而稍显冲动的做出一系列动作。当然,这并不否认,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中法双方的关系应该是向着互利合作的方向发展的。到那时,群体中个人的做法也必将随之改变。因为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完全可以体现出群体的冲动、易变且急躁。
群体可以产生幻觉,我觉得这也可以认为是易受传染与暗示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说集体观察极可能出错,大多数时候它所表达的是在传染过程中影响着同伴的个人幻觉。也可以说是一种从众。当个人对自己的想法持犹豫态度的时候,周围人的行动将对其进行传染,从而使整个群体都具有了同样的行动。但其实这只不过是少数几个人的意愿而已。
群体情绪夸张,我认为这是表明,面对外来的刺激,群体更容易做出比个人更为强烈的反应。或者说是群体做出的行为对外的影响力更大。以国家的名义和以个人的名义相比,当然前者的威慑力更强。所以,国家的整体强盛要比个人的财产增加更为重要。至于说群体偏执、保守。我并不认为这一定是件坏事( )。如果群体还是以国家为例,那么它制定政策或者执行其他国家事务,甚至于这个国家本身的存在,都要根据自己的国情,政策不能朝令夕改,当国家遭受他国政治、经济侵略的时候,不能轻易地服从于强权。
这就是对于异质性群体的态度。当然我认为书中提出的群体绝对不会接受矛盾,进行讨论。这个观点不是很赞同。当代社会很流行民主,允许人们有言论自由权。当人们的不同意见向群体的原有观点发出挑战时,谁会取得优势,并不能十分绝对的肯定。因为有很多政令、政策就是人民从自身的角度提出建议的。当这些建议并不危害社会公众利益时,当权者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他们需要人民的广泛支持。
群体对强权俯首帖耳,却很少为仁慈心肠所动。是的。正如******所说的枪杆子里出政权,所以,从中国鸦X战争以来,要想改变整个国家,就必须把自己武装的强势,而不能期待着政权自动的给与一个没有任何力量的集体。
群体接受的观念必须简单明了,因为群体没有理性、没有推理能力,它不能辨别真伪或对任何事物形成正确的判断。这一点对于前者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群体当中的个人并不具有同等的理解力,整个国民的素质也不是完全一样的,所以能让整个群体共同接受的观念不能超出个人的理解范畴。至于后者,只能理解为群体易受强加的判断。
书中提到了当观念通过不同的方式,终于深入到群体的头脑之中并产生了一系列效果时,和它对抗是徒劳的。对此,我认为是值得商榷的。比如,旧中国一直存在的封建帝制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影响作用着整个中国。但是,从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辛亥革命,废除了中国长达两千年的封建帝制,这是个很明显的事实,可以看出对抗传统根深蒂固的观念的行动已成功而告终。也正如群体的信念中作者所提到的,只有用暴力的革命才能对牢固扎根的信念予以革新。
其次,群体一切信念和意见的基础有种族、传统、时代、各种典章制度和教育。我主要对传统、制度和教育谈些看法。
书中提到对于一个民族来说,理想的状态是保留过去的制度,只用不易觉察的方式一点一滴的加以改进。对于这一点,我认为这就会忽视革命对历史发展的促进性。对于已经明显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传统,我认为应该用革命的方式予以废除,革命是激烈的。因为如果明知行为违背真理,难道还要眼睁睁的看着它自生自灭而无动于衷吗?
各种制度没有固定的优点,它们本身无所谓好坏。在特定的时刻,对一个民族有益的制度,对于另一个民族也许是极为有害的。所以说,无论打着什么旗号进行的政治、经济、军事的侵略行为都是令人不齿的。因为内群体对外群体有种天生的排斥感。
教育方面,作者认为中国的教育是纯粹的应试教育。只是背书和服从,而缺乏实践。导致精神活力衰退。中国学生读书只懂得按部就班,为的是获得一份平庸的工作,继而一代又一代的循环往复。这方面,正是中国教育的现状,也就是群体的领袖国家领导者应该予以重视并加以改进的。
群体的领袖要想对群体施以影响,必须具有坚定的信仰,对反对者的无视,以建立权威,在此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获得个人的名望。能够取代名望的只有财富。才干甚至天才。都不是非常重要的成功要素。所以领袖必须要靠不断地额重复、传染和大胆的断言,来对群体保持领导。现实来说,他们必须很重视舆论的煽动力。因为电视、报刊等传播媒介可以大量反复的向公众传播领导者的意图。这对政权的巩固或者说人民的服从是起很大作用的。
另一方面,作者也提出,媒体屈从于社会思想主流,而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导致舆论的导向性减少。我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一旦某些群体或集团的的思想成为整个社会思想的主流,它必然要求一切有与其矛盾的思想意识不能供大众所认知。当然对于公民个人的看法,应该没有很好的办法予以强制。另外不可否认领导者的个人魅力也具有不可预知的能量。比如拿破仑,这个矮个子将军有着强大的个人魅力,使得他的追随者心甘情愿得为他神魂颠倒。因为名望带来地位与权力。
最后,我想简单的谈谈信念。信念作为组成群体的必备要件,它具有明显的牢固性。一旦信念在群体的头脑中生根,就会成为鼓舞人心的源泉。民族信念的消失,就会成为其衰败的信号。值得欣慰的是,中华民族这个群体在五千年的历史中,虽然经历了种种困难,但是仍然保持着顽强的民族信念,生生不息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在读了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那么《乌合之众》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乌合之众》群体的意见和信念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经典之所以经典,就在于其永远不会过时。为什么博学鸿儒在群体中却只会鹦鹉学舌,为什么谦谦君子在群体的支持下会变的得粗野不堪,肆无忌惮?为什么打动群体的观念总是经不起严密的推理?这是我翻开这本书看到的一段话,一连串的发问,让人不觉深思,不由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它是不了解的,光看字面,它指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只是介绍一开始就定性为道德败坏,无底线的一群人。实际上它是指聚合在一起丧失自我个性,受集体精神支配的人,研究在一个大时代下整个社会群体。
书中介绍写到“群体等同于无意识集体。因为无意识,所以力量强大。” 这种“无意识”是指群体的冲动和急躁、缺乏理性、低劣的推理能力、少有深思熟虑而混沌懵懂。在群众聚集、情感亢奋的特定事件中,个人的思想感情一定会弱化甚至泯灭,会不自觉地加入到集体意识中去。即使平时独处冷静清醒的佼佼者,一旦汇入群体,个人都会被感性所支配,被群体所裹挟,意识趋于群众的平均水平。所以群体具有冲动、盲目、易变、急躁、容易受鼓动、以及凌驾一切的道德观等特性。
网上经常发生的道德绑架事件,一旦发生什么事,网友站在道德制高点,集体性毫无理性的批判别人。例如给老人让座,老人认为:“我是老人,你就必须给我让座。”毫无疑问,这是个人理性的做法,但是在群体意识中,他们天然的认为,你有坐就应该让。
事实上,我们一直在一个群体中生活,必定受群体集体意识的支配。尤其是现今这个社会,尤其强调团队合作,再也没有了以前孤胆英雄式的个人主义。让我们感受到群体的力量越来越大。而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了解群体,了解群体心理状态。让我们在盲目的之中带点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怀疑。
我们始终有一种错觉,以为我们的感情源于我们的内心。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有着我们自己的道理。而对于世上的大多数人来说,正义不过数量。
《乌合之众》这本书,作者从书名开始就已对世人警示:谨慎从众,否则乌合之众便是下场。仔细想想,作者说的很有道理。人这种动物太缺乏安全感了。为了获得认同,愿意抛弃是非,仅为了换取让其倍感安全的归属感。
事事都有两面性。从众与否亦然。
人从众,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举例来说,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判断,而并非欣然接受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形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也就是说,当有人牵动的时候,群体很容易被集体带动,这也就引出从众的弊端——“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作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
人不从众,首先要忍受的便是孤独和孤立,因为你与我们不一样——“数量及正义。”这也是作者痛斥也无奈的一点。作为独立个体的人能能好的将个体文化展现,但人总是向往群体的,而一旦进入群体,个体文化便很容易泯灭。这要求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能力,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形成个体文化的升华,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人寰处处有争执,总是纷纭难解,何况是人内心所想要归属,更难抉择。事无绝对,从众的好与不好无人能给出答案。就比如《乌合之众》这本书。人人都说它写的精彩,直至内心,那你是否要从众地看它一看,再拍案叫绝?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著作《乌合之众》是研究群体心理的开山之作,是值得多次阅读、思考的作品。这本书其实在研究生阶段就已经读了一次,但是再读一次的时候,又有了新的不同的感觉。最近看之前读过的书,都会萌发出新的之前从未有过的感悟,常读常新。
书中对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进行了探讨,如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等。由于群体所屈服的冲动因素是多种多样的,群体也就极为多变。书中写到集体中暗示的传染性会瞬间形成这个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因此群体便在毫无目的的状态下听从于所有外界的暗示,缺乏自己的主见与判断、没有批判精神。这让我想起初中时的一件事情,可能在现在看来,我由于自己的不作为,也成为群体中的一份子。一个爱告状的女生,被班上男生无意中发现,从此在我们班受到了排挤。当时我们班一个非常强势的女生对她进行了“教育”,其实就是质问她为什么要将整个班级的小秘密告知班主任,当时这个强势的女生问我,要不要参与质问的队伍,可能由于小时候家庭极为严苛的教育,我选择了拒绝,可能如果自己不坚定,就会鬼使神差的成为群体中的一员。虽然我也是唾弃这种爱打小报告的人,但是让我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质疑,我也做不到如此。
这样想来,历史上不论成功与否的农民起义、群众游行等革命群体的行为,也不一定是事先就有高瞻远瞩的计划的,也许他们是更倾向于本能的行为。他们只是受到了一种群体的鼓动,让他们变成了一个愿意为了国家浴血奋战的人。
作者在他那个时代所预言的:“我们即将进入的时代,无疑将会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如今的信息时代,也分布着各种群体。伴随网络发展而来的除了惊人的信息量与便捷,还有网络上的“键盘侠”,他们在网络上毫无顾忌谈笑风生,语出惊人,但在层出不穷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他们也是“伸张正义”的主力军。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吸引眼球本身没有毛病,但一旦被有心人利用,形成极端观点,就易形成群体性网络暴力事件,进而对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这让我想到,自己关注的一个公众号,学术与社会。当然现在已经改名了,这个教授当时被指控猥亵女学生,网上一片的谩骂声,大家都在网络世界中讨伐着他,但是事情过去一年多了,好像事实真相和网络传言似乎不一致,但是大家所关注的不再是真正的真相,而是他们所愿意相信的真相。
韩国是一个偶像群体非常庞大的国家,同时也是粉丝群体异常庞大的国家,大家在学生时代,或多或少都受到过韩流文化的影响。初中,能拥有一本韩流杂志,在我读书的时候都是非常抢手的事情,但是我更多看到的是,他们居高不下的偶像自杀率。有这么一种说法,韩国粉丝的容忍度比起中国粉丝容忍度,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只要韩国偶像有一点失格,那么一定会成为粉丝群体的抵制对象,他们肆意的发表自己的看法,有对有错,但是有时候无形中变成了一把利刃。
“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一个人不能没有独立的思想,更不能被他人的思想掌控,那是很可怕的一件事。但这也不代表个人要脱离群体,毕竟纯粹的个人实践活动是不存在的。人这一生都是生活在群体中,从上学的班级学校到工作中的同事朋友,都处于群体生活当中。适应所处的环境是很有必要的,但不是单纯成为一个被群体驱动的机器,而是要努力提升自己为一个有独立精神、自由思想的个体。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是针对研究学术说的,但我想这种价值取向也同样适用于将自己与野蛮群体区分的个人追求,永远永远不要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阅读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写关于《乌合之众》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在读了《乌合之众》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读《乌合之众》心得心得和感慨》,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是否能避免加入乌合之众的狂欢?
该书是作者勒庞最著名的经典作品,在大众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领域皆享有盛名,历经百年其地位依旧无可撼动。书中作者研究的对象是他所称之为的“异质群体”(由任意个体组成,不管他们的职业与智力),主要阐述了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体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它有着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之后,它所有的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当个人有意识的人格和才智消失殆尽时,其无意识特征就会占据主导地位。
情感和观念在暗示和传染作用下趋同发展,并倾向将暗示观念立即付诸行动;在作者勒庞看来,群体具有智力低下、不加推理、缺乏判断、易受暗示、轻信盲从、情感夸张、善于行动、道德或高或低等特点,一个人单是加入群体这个事实,就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级。勒庞这本著作在时间的检验下依然焕发光彩,书中涉及到的问题具有多样性和持久意义,能帮助我们把握时代的脉搏并保持敏锐的目光来审视当下的社会问题。
个人认为该书的精髓在于中篇——群体的观点与信仰,勒庞对于群体在观点与信仰这两个方面的解读非常到位与精准,有些观点在现今社会依旧适用,提供了看待某些问题的独到角度和成因解读;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对教育的分析和批判,否定教育就是背书和服从,丝毫不训练自己的判断力和主动性,这种教育引发更为严重的危险,它让接受教育的人强烈厌恶自己的生活状态,并极力想从中逃离。所以我们不应该成为知识的活体容器,这不会提高智力水平,人生成功的条件是判断、经验、干劲和性格,书本当中是绝对无法提供的。
然而书中还有一些观点使我不敢苟同,作者列举的事实依据过于偶然,得出的结论又过于绝对,可能是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致使一些观点趋向偏激和片面。总体来说,该书在心理学领域的影响还是毋庸置疑的,虽然作者有些观念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是瑕不掩瑜,该书值得反复阅读,需慢慢地把它读透,拒绝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我感受颇深。以下就是我几点个人的感受。
一、群体行为不理性,不需要负责,
勒庞提出了一个群体的概念。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群体的行为会跟个体上有很大差异。群体的行为是不理性,不需要负责的。群体做出的结论往往会跟个体理性分析做出的结论差别很大。其实这个就有点像屈原几千年前的诗文里说得:“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这种问题几千年就有了。只是西方学者勒庞把他作为一个具体的学术分支展开后去研究。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也时常会有这样的感受。明明公司的这种制度会有问题。为什么大部分的人就同意了。以前不理解,看了这本书后,就知道了。这就是群体的行为。所以后续在看一个人的意见,一定要区分他是群体的意见,还是来自己个体的意见。他本人是完全独立的个体,还是群体中的一员。后续自己在心理上就完全会有准备了。知道自己的理性意见不被群体接受是完全正常的。
由此而来,我们就会想到,群体在很多时候是非常可怕的。尤其是群体中的个体,由于不需要对具体的事物负责,所以他的行为是非常可怕,也是不需要去想后果的。群里的暴力行为在本书1895年发表后,都能从很多社会事件中得到证明。个人在实际生活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个人和群体的关系。不要卷入其中。
二、群体不具批判精神,只讲感情;断言,重复,传染是影响群体的重要因素
看了此处,我才知道,原来现在西方的政治家为什么会经常在公众集会的时候经常发表一些自相矛盾,或是很明显就是错误偏激的言论。原因很简单,就是需要迅速获得群体的支持。越是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支持。越是重复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广泛的支持。所以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导,偏执,狂妄的言论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理论根据就是出自勒庞的《乌合之众》。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越是不对的言论,越是能得到很好的传染和传播。具有理性批判思维的人压根就成为不了群体的领袖。
以前我总是认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通过勒庞的理论,深刻的知道这个在群体中是完全行不通的。群体不具批批判精神,不想动脑子想问题。他们只在乎表面的的感情。所以想要争取群里的支持,需要在群体的感情上做努力。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政府行为明明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是也一定要通过。其实在个人事业的成长的过程中也是的这样的。大众关注的不是这件事正不正确,而是你有没有考虑到群体的感情。有个时候需要变傻,或是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你反倒能把事情做好。这个是我最大的感受。所以在说服群体的时候,根本不需要逻辑的理性分析,而是要去“动之以情”。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很多网红或是创业都需要有感人故事背景的逻辑。在具体的事物中药说服别人,感情会起到比理性分析更大的作用。
三、名望
勒庞提出领导人的名望是最能影响大众选择的。所以群体中的领袖一定要努力去维护和包装的自己的名望。群体只所以服从领袖是由于领袖具有很大的名望。换句话说,说服群体其实主要是靠名望。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不管是政治领袖还是娱乐明星,都会有很多在正常看来很不可思议的报道。其实这些宣传无非都是为了在群体中简历他们的名望。
一、读书的“整体观”
脱书谈书,有时难免流于流水账。
但是我以为,这是掌握一部作品的很有效的一个方法。
至少对于我目前的状态而言,这是一句实话,也是一句无奈之肺腑之言。
原因很简单,我没有办法记住书中的很多细节。有时候,读完一本书,留在心中的仅仅是一个观念,甚至只是一个概念、一种感觉。
这和我的学养不足很有关系。
但是这也有好处,有的时候,脱开细节,方成其本质。
本质是什么,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现在的一般做法有本质主义,也有非本质主义的。而介入问题的研究,有的时候需要的是非本质主义的精神。即,把本质当作灰箱,着手研究具体问题。
这里可以先提一句,我比较认同所谓“结构主义”的思路和“解构主义”的思路。
二、乌合之众与社会心理学
有一个词,叫“群氓”,这里不取其极端化的意义,而仅取其“群众”的释义。
个人第一次面对“群氓”这个词的时候,从中读出了精英论的论调。的确,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笔者带有一种把自我与大众区隔开来的精英式的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但谁能保证自己不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呢。
群氓与精英,看似是对立的两个方面,实际是一体两面的。
精英论,在我的语汇体系中,第一次拿出来用,是在交大读本科的时候,讨论治理者的构成问题的时候被拿来使用的。
即,国家究竟是应当交给精英来治理,还是应当交给大众。目前的一个比较通行的解决办法是“代议制民主”。
说完我探讨“群氓”的来由,下面开始说一说个人对于社会心理学的认识。
社会心理学和人格心理学在心理学领域是成对出现的一组概念。
人格心理学研究的是一定社会情境下的人格稳定性;而社会心理学大体研究的是特定人格特质下的人在社会情境中的反应机制。
看起来,像是逻辑上的一个嵌套结构。
所以,很多时候,个人认为,单单研究一者,容易失之偏颇。当然这里涉及到【科学哲学】的问题,老马会在阅读一定资料的基础上,为大家分享我的心得的。
以上论述了社会心理学和人格心理学的关系问题。
说到社会心理学,不得不提到社会。
勒庞这里的“社会”,还是比较中观意义上的了。
这也是许多人读了《乌合之众》之后对作者勒庞抱有微词的一个源头。囿于勒庞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一些结论在某些人看来会有些失之偏颇。好比当下的人评价马克思一样,也要有所辩证地看待。实际上,马克思本人,就十分反对静态地看待问题。
勒庞对群体的洞察是:群体会使人趋于愚昧。
当然,这只是我很粗浅的一个概括。接下来对书籍的详细解读,将和大家一起看看,勒庞是如何将这个论点逐步展开的。
笔者打算考察出勒庞书写这本书时的草蛇灰线,再作辩证看待。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阅读《乌合之众》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古斯塔夫·勒庞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通过写一篇《乌合之众》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如何在写《乌合之众》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教师读《乌合之众》的教育笔记”,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花了几个早上美好时光将这本书读完,一开始读的时候感觉特别震撼,虽然距离作者写下此书的年代已经过去很久,但是还是感觉文章中个各个观点在现在依旧很适用。
人类是属于群居动物的,当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就成为了一个群里,因为有了这个群体,人们会显得更为从众更为无意识。还印象中小时候和家人一起去看烟花,在去的分叉口中,一个人说烟花在这边,大家跟我走,结果无论是知道还是不知道的路全部都选择了跟他一起走,即使是那些年年来看烟花知道路的人,也是毫无意识的跟着他走了,虽然明知道他带的是一条错路,但是很多人就是单纯盲目的跟着一起走。
其实,生活中,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明明自己不喜欢一件东西,却还是要让自己符合大众的审美,因为不想自己看起来和别人不一样?明明没有什么事情,可是下班了还是会等大家一起离开,因为不想自己看起来和大众不一样。是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不想成为标新立异的人,我们都不希望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我们都愿意成为大众的一份子,久而久之,当这种成为习惯时,我们也就慢慢的'变得无意识与麻木,慢慢的变成了小时候我们看起来都一模一样的大人。
文章虽说有些观点过去偏激,但是大部分观点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适用的,因为人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无论这个时代这样变化,只要有人,有一个群体,那么总会有群体从众现象,总会有存在这样的从众现象。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相信的。也许我这种相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相信。因为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可以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因为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保持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一定保持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美好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接受。
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用他的话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
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群体并不认为真理,尤其是社会真理,是只能在讨论中成长的,它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中的个人,又会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势众,因此,他们总是倾向于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在公众集会上,演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就会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书中勒庞解释说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会让人犹疑不决(这点我没看懂?)(“每个时代的群体杰出领袖,尤其是革命时期的领袖,大多才疏学浅,他们往往勇气超过才智。才智过多甚至会给领袖带来障碍,但正是这些才智有限的人给世界带来最大影响。”)。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回想历史,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义当时为什么得到德国人民普遍拥戴的原因了。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在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有关《乌合之众》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读后感大全编辑收集并整理了“深度分析乌合之众内容的读后感”,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上午醒来,躺着,读完Gustave Le Bon的《乌合之众》,之后刷牙洗脸,出来吃午饭,才发现,原来下雨了,很冷很冷~吃过午饭上自习室,补了一觉,在自习室睡觉的感觉永远都是这么好。还好,没流口水
那是一本完成于一个世纪以前的书,他给了我们不同的看待群体、或者我们称之为“人民群众”的视角。且不评论对错,姑且择其一二作为记录。
人民群众不是历史的缔造者,但几乎每次社会进步和变革都离不开人民群众。
从小,我们接受的哲学教育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一定会有很多人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可是,那些每天起早贪黑种地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叔叔大伯阿妈们是如何推进社会文明发展的?Le Bon通过大量历史事件,论述了往往是社会精英发现了新的规律、创造了新的事物、表达了新的观点。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或通过精英阶层的宣传,这些新的事物、观念,被广大人民所接受,并最终植根于人民的大脑中。因此,社会的进步是靠精英推动的,人民群众是社会进步的接受者,当然,有时候,仅靠精英阶层无法推动社会变革,所以,他们就想到了发动广大工农阶级来推动文明的发展。因此,当一个社会岌岌可危的时候,谁获得了人民群众,谁就可以站在新秩序的金字塔顶,群众往往最擅长落井下石的各路招数。
每一个群体,都是不理性的,甚至是弱智的。
在18xx年的法国人眼里至少在Le Bon看来,攻占巴士底狱的动乱,并不像我们在历史书上看到的那样是一伟大的革命,太多人在这个革命中失去了生命,太多原本普普通通的市井之士变成了残暴无比的杀手,而,他们原本都是善良的。一个无所事事的屠夫,仅仅是因为好奇随着人流走向巴士底狱。当人们抓住狱长并将他围在中间折磨时,没有人会想过他与一个看守果园的农民大伯没什么两样,没有人会不同意将他处死,如果有人敢说不处死他,那么这个人多半也会挂掉。在反抗中,狱长踢到了一个人。瞬间就有人提议,由这个被踢到的人割断狱长的喉咙,并在瞬间获得所有人的认可。于是,被踢到的人,割下了狱长的头颅。被踢到的人,正是那个好奇的屠夫。而,就算在后来,他也未曾有丝毫悔意,因为他做了一件大家都认为应该做的光荣的事情。不要试图用理性来解释群体的行为,因为,从他们组成群体的那一刻起,个体就已变得极其感性,毫无大脑,彼时的大脑空无一物。有句话,“不要和SB争辩,因为他们会把你拉低到同一水平线,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呵呵,修改一下,“不要和SB呆在一起,不然你也会变成SB”。群体的智力水平并不取决于其中具有较高智力水平的个体,而取决于水平更低的那一大群人。这个有点像水桶理论啊。那,智力水平都高的人聚在一起,是不是就很理性了?看看各国议会里对骂甚至操起桌椅打架的现象,我们大概就能自己得出结论。所以,加入任何群体都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对群体性质影响力最大的是种族/种群,制度、艺术等都只不过是群体性质的外在表现,只有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个种族的潜意识发生变化才会带来本质的社会变化,否则,变革只不过是换一件衣服穿而已。
种族的意识,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它的修正和改良是那么的漫长,如同人们对宗教的认识一样,如果将信教的人归类为一个种群,在2000多年前一个木匠成为圣人之后,不管经历过多少场宗教变革,人们依然在信奉着他,核心的内容未曾有任何本质的改变。更要命的是,任何一个人,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包括让人敬仰的院士、严谨的科学家,都不能幸免,因为,同样的他/她也处于某个种族之中,他/她的观点必然也带着某个种族的印记,只有那个名字叫做没有人的人可以做到绝对的客观和唯物。因此,只有时间才是最最强大的(正如唯有它可以治愈各种感情创伤一样),唯有时间的流逝带来的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意识改良的量变,最终引起的质变导致的非暴力变革才是有意义的,也是代价最小的,否则,革命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推翻现有然后由另外一群人重新再建立起同样秩序的过程,因为,种群对秩序要求的口味并没有变。
干柴,一堆干柴,几颗火星
历史上无数因为“一个馒头”而引发的血案,就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中,一再上演。甚至,连台词和背景都几乎不需要变换。
这个馒头,可能是某种宗教信仰、某种美好理性,或者只是一个疯狂的谬误,或者真的是一个馒头。落幕时分,只有一串串“无辜”殉难者的数字,似乎在冷冰冰得控诉着什么。
读着流畅的文字,浮现出一些对历史的记忆或者联想,在作者的断言和断言式的逻辑分析中,思绪不断地起起落落。很难想象,这是一部写于一百多年前的书。同时,这或许是一部在迄今为止人类社会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都会似曾相识,甚至“亲切”的书。
尽管作者所举的例子,大多是历史上战争、革命、宗教,但是也提到了当时的时髦:民主与社会主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教育、对选举、对制度的深刻理解。
作者的态度,似乎在深刻的剖析中流露出一丝无奈:对于变革,作者列举的关键因素,除了民族特征,就是时间。作者的才智,似乎在指导实践时透露着一点嘲讽:在归纳演讲的技巧时,反复提及的就是“断言、重复和传染”,情感、形象,简单逻辑甚至无逻辑,察言观色。
在最后章,作者概述了文明的周期律。正是种种“谬误和幻想”创造了历史。当群体涣散成为乌合之众时,文明也就走向衰弱和死亡。
这种深刻的矛盾,既有对历史演变的哀叹,也有对自身命运感喟。个体生物的基因,在数代以后,几乎消失殆尽(1/2的n次方),但是人类文明的基因却依然野蛮生长。
谬误、幻想和人类文明。
是的,我们都不愿承认
首先要赞一下翻译这个书名的译者。书或电影的名字重要吗?太重要了,直接决定读者或观众想不想去看。比如《Ghost》,鬼魂,这是哪部电影呢?《人鬼情未了》。《Leon》又是什么?里昂?no,《这个杀手不太冷》。不得不说优秀的翻译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加入了对内容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比起平淡无奇、引不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大众心理学》,《乌合之众》这个译名很好的抓住了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意思,“个体一旦结群,他的智力水平就会下降,而且是大大下降”“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感情倾向也如此明显,读者看到书名,大致就能猜测出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不得不佩服下中文的博大精深和译者的底蕴深厚。
就作者的写作风格而言,卷一和卷二我读的比较费力,不得不做笔记,梳理作者的观点。卷一和卷二实例也比较少,遇到做例证的历史事件,往往一笔带过,涉及到的人物呢,又多旁敲侧击而不说其名字,令我无从查找。要想更好的理解和思考作者的观点,最好是对欧洲史有一点了解,对于法国大革命、罗伯斯庇尔、丹东等则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才行。而卷三卷四就开始有了大量的引用和实例,加上前面的铺垫,读起来有趣得多。
撇去大家都认为偏颇和有失公允的论断,我借书中的几个观点谈谈自己的感触。
1。群体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
“群体总是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它像那些对理智没有反应的人那样,感情粗暴,缺乏批评精神,只能极其轻信。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懂得这一点,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么离奇的传说和故事会如此容易地诞生和流传。”世界上几大骇人听闻的邪教无不如此,他们编造世界毁灭的谎言,让信众相信只有通过该教的某种仪式才能获得救赎。他们的领袖,并不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惊人的口才,只需要创造形象,提供幻觉,反复提到形象以影响群体的想象力。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怀疑他们都曾仔细学习过这本《乌合之众》。
2。断言、重复、传染
“断言简单明了,完全不用说理和证明,这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头脑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断言得越干脆,越没有拖拖拉拉的证明和解释,便越有权威。各时代宗教典籍和法典都采用这种简单的断言。负责捍卫某某政治事业的政客,通过广告宣传产品的企业家,他们都懂得断言的价值。”读到这里,我不禁对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大概各行各业都能从这本著述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方法。从我们最熟悉的事物来说,提到“脑白金”你想到什么?是不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再放慢节奏读“恒源祥”三个字,你会不会下意识的接上“羊羊羊”?有几则广告堪称广告业中恶名昭著的恶俗之作。简单粗暴的广告让观众印象深刻;反而是一些构思精巧、画面优美的广告,惊鸿一瞥,观众看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在宣传什么商品。当然,这里不可缺少的是重复,作者说,”我相信拿破仑说过,修辞中最有效的,就是重复。来自重复的这种力量,最后会铭刻在人们的无意识深处,产生行动的动机。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种不断重复的论断是谁下的,都对它深信不疑。这就是广告的巨大力量。当我们一百次、一千次地读到X牌的巧克力是最好的巧克力,我们会觉得到处都听到大家说好,最后也就深信不疑了。当我们一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某某名人的顽疾,哪天我们得了同一种病,我们也会去想着去试试。”
作者还说,“在人群中,观念、感情、激情和信念拥有的传染力跟细菌一样厉害。有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说,看了李佳琦的直播带货,就是会忍不住的买买买。到底是李佳琦的话术厉害呢,还是他的激情传染了直播间中的一些人,这些人的买买买又传染了其他手机前面的人呢?我本来对自己的定力有一定的自信,如今看了这本书,也不打算去做一个观察者了,我怕我进入直播间,也会变成“乌合之众”中的一个。关于这个观点,我又不禁想到了21世纪最大的骗局——钻石。垄断了钻石矿产资源和库存资源的欧美跨国公司不厌其烦地向公众灌输钻石恒久远价值高的观念,并成功的让女性相信钻石就是永恒的爱情的象征,并以此令男士们为昂贵的钻石买单。为了打压人造钻石,他们还发明了鉴别天然钻石和人工合成钻石的仪器,制造人造钻石就是垃圾就是伪劣产品的言论。哪怕实际上它们的成分和结构是一样的,就是质地坚硬的碳单质晶体。我还想到了特朗普,当然,关于他的内容应该在第三卷的第四章。但我想说,看来富可敌国的商人和成功上位的政治家,都是抓住了群体的心理特征。
那么其实我们应该运用这本书里的理论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一直困惑如何更正学生的“学语文无用论”,我曾经花一节课的时间,去讲道理、摆事实,试图给他们纠正错误思维,可不奏效。读了《乌合之众》,我开始懂了,我要做的是“断言”和“重复”,这个,还是不给学生看到的好。还是多多鼓励热爱语文的学生,让他们去“传染”全班吧。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其实我们并不比作者笔下的法国群众“高级”很多,倒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话语权,网络更为情绪的宣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往往事情只露出冰山一角,便有键盘侠抓住蛛丝马迹滔滔不绝,更有吃瓜群众疯狂点赞转发。待真相大白时,群众才发现推测与事实相去甚远,而下一次仍旧盲目跟风。所以对我个人来说,读完本书的最大收获便是要学会独立思考,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我感受颇深。以下就是我几点个人的感受。
一、群体行为不理性,不需要负责,
勒庞提出了一个群体的概念。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群体的行为会跟个体上有很大差异。群体的行为是不理性,不需要负责的。群体做出的结论往往会跟个体理性分析做出的结论差别很大。其实这个就有点像屈原几千年前的诗文里说得:“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这种问题几千年就有了。只是西方学者勒庞把他作为一个具体的学术分支展开后去研究。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也时常会有这样的感受。明明公司的这种制度会有问题。为什么大部分的人就同意了。以前不理解,看了这本书后,就知道了。这就是群体的行为。所以后续在看一个人的意见,一定要区分他是群体的意见,还是来自己个体的意见。他本人是完全独立的个体,还是群体中的一员。后续自己在心理上就完全会有准备了。知道自己的理性意见不被群体接受是完全正常的。
由此而来,我们就会想到,群体在很多时候是非常可怕的。尤其是群体中的个体,由于不需要对具体的事物负责,所以他的行为是非常可怕,也是不需要去想后果的。群里的暴力行为在本书1895年发表后,都能从很多社会事件中得到证明。个人在实际生活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个人和群体的关系。不要卷入其中。
二、群体不具批判精神,只讲感情;断言,重复,传染是影响群体的重要因素
看了此处,我才知道,原来现在西方的政治家为什么会经常在公众集会的时候经常发表一些自相矛盾,或是很明显就是错误偏激的言论。原因很简单,就是需要迅速获得群体的支持。越是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支持。越是重复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广泛的支持。所以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导,偏执,狂妄的言论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理论根据就是出自勒庞的《乌合之众》。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越是不对的言论,越是能得到很好的传染和传播。具有理性批判思维的人压根就成为不了群体的领袖。
以前我总是认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通过勒庞的理论,深刻的知道这个在群体中是完全行不通的。群体不具批批判精神,不想动脑子想问题。他们只在乎表面的的感情。所以想要争取群里的支持,需要在群体的感情上做努力。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政府行为明明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是也一定要通过。其实在个人事业的成长的过程中也是的这样的。大众关注的不是这件事正不正确,而是你有没有考虑到群体的感情。有个时候需要变傻,或是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你反倒能把事情做好。这个是我最大的感受。所以在说服群体的时候,根本不需要逻辑的理性分析,而是要去“动之以情”。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很多网红或是创业都需要有感人故事背景的逻辑。在具体的事物中药说服别人,感情会起到比理性分析更大的作用。
三、名望
勒庞提出领导人的名望是最能影响大众选择的。所以群体中的领袖一定要努力去维护和包装的自己的名望。群体只所以服从领袖是由于领袖具有很大的名望。换句话说,说服群体其实主要是靠名望。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不管是政治领袖还是娱乐明星,都会有很多在正常看来很不可思议的报道。其实这些宣传无非都是为了在群体中简历他们的名望。
花了几个早上美好时光将这本书读完,一开始读的时候感觉特别震撼,虽然距离作者写下此书的年代已经过去很久,但是还是感觉文章中个各个观点在现在依旧很适用。
人类是属于群居动物的,当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就成为了一个群里,因为有了这个群体,人们会显得更为从众更为无意识。还印象中小时候和家人一起去看烟花,在去的分叉口中,一个人说烟花在这边,大家跟我走,结果无论是知道还是不知道的路全部都选择了跟他一起走,即使是那些年年来看烟花知道路的人,也是毫无意识的跟着他走了,虽然明知道他带的是一条错路,但是很多人就是单纯盲目的跟着一起走。
其实,生活中,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明明自己不喜欢一件东西,却还是要让自己符合大众的审美,因为不想自己看起来和别人不一样?明明没有什么事情,可是下班了还是会等大家一起离开,因为不想自己看起来和大众不一样。是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不想成为标新立异的人,我们都不希望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我们都愿意成为大众的一份子,久而久之,当这种成为习惯时,我们也就慢慢的'变得无意识与麻木,慢慢的变成了小时候我们看起来都一模一样的大人。
文章虽说有些观点过去偏激,但是大部分观点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适用的,因为人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无论这个时代这样变化,只要有人,有一个群体,那么总会有群体从众现象,总会有存在这样的从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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