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阅读完比切·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感想收获”,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是暑假里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汤姆的黑人奴隶,他很能干,在雇主家有一所圆木盖的小房子,一家人勤劳又幸福地生活着。可有一天汤姆的雇主为了偿还债务,决定要把汤姆给卖了,在卖汤姆的过程中,汤姆认识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名字叫伊娃,伊娃很喜欢汤姆,于是伊娃的爸爸便把汤姆给买了下来。伊娃的爸爸本来准备给汤姆自由的,可是伊娃和她爸爸都不幸去世了。于是可怜的汤姆又被卖到了另一个人的手里,他叫烈格雷,是一个非常凶狠毒辣的人,有一天,列格雷手下的卡西太太和埃米琳逃跑了,汤姆知道他们逃到了哪里,但汤姆不想出卖他们,被列格雷活活打死了……
看后我深深地被汤姆的精神感动了,汤姆为了不出卖别人,宁可被杀死,也不把别人的秘密泄露出去,多么高尚的人格呀!我喜欢可敬的汤姆叔叔,也喜欢美丽的伊娃,他们都有一颗仁慈的心。
我痛恨买卖奴隶的奴隶贩子,尤其是狠毒的列格雷,他们经常毒打奴隶,从来不把奴隶当人对待,致使奴隶的生活异常悲惨。
这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看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汤姆,他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状况下,他自我没有逃跑。他从小就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车。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
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后为了帮忙两个女奴逃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是他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之前的主人来买汤姆,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还有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必须要向他学习!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着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汤姆叔叔小屋的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名著,这是由一个美国非常有名的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书。看完这本书,我为主人公汤姆叔叔悲惨不幸的命运感到心痛与同情,为我自已能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现代,文明,公平,公正的社会而感到幸运和骄傲!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黑人奴仆,他为人正直善良,对待主人忠心耿耿,对待同伴热心善良,大家都很喜欢他。当他知道主人为了还一个叫赫里的债务不得已要把他和另一个女奴卖掉的时候,他没有逃走而是选择了留下,多么忠心,善良可爱的叔叔呀!后来汤姆叔叔又被卖给了一个叫海利的奴隶贩子,然而他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小女孩,小女孩的爸爸便买下了他,成了小女孩家的奴仆,这家主人对他还不错,他过上了两年所谓的幸福生活,可惜他的主人不幸死了,汤姆叔叔又被卖掉了,这次他没有那么幸运。这是一个非常残暴的庄园主名叫烈格雷。烈格雷非常惨忍,经常虐待汤姆叔叔,不仅让他干非常重非常累的活,还常常不如意就鞭打他。由于汤姆叔叔不愿意做欺负同伴的监工,便遭到烈格雷的毒打,但汤姆叔叔始终没有屈服。在一次黑人出逃事件中,汤姆叔叔不肯出卖他同伴的下落,最终被烈格雷活活打死。这是一个多么悲惨和不公的社会呀!汤姆叔叔为人忠心耿耿,正直善良,诚实热心,乐观向上,却在那个种族岥视,没有人身自由的社会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真是令人心痛!
我为我生活在一个人人平等,自由的现代社会而感到幸运和骄傲,我想我会珍惜现在的生活,为建造更加美好的社会而努力的!
读完整本书,我不禁为黑奴感慨,仅仅由于一身黑皮肤,他们遭到社会的鄙夷,没有任何地位,也不受法律保护。一辈子做牛做马,遇到狠心的奴隶主,待遇更是惨不忍睹。
整本书围绕着一位忠心耿耿的黑奴汤姆的坎坷命运而展开。原本生活安逸的他,因为主人破产,被转卖给了暴躁的奴隶主哈里。在开往南方的船上,与纯真的小伊娃结成好友,并被他的父亲买下。不幸的是,小伊娃病死,正在为汤姆办自由证的主人也死于非命,汤姆又落入了勒格雷手中。由于协助两位女奴逃跑,惨遭鞭打,最终带着一丝对奴隶制度的愤恨和黑奴兄弟姐妹的同情离开了人世。
我不禁想:为何拜仁与黑人有如此巨大的待遇区别?在这本书中,我看到的白人往往都是心狠手辣,不择手段,在他们眼中,自己高高在上,如此对待黑人是理所当然的。而黑奴尽管身份低微,但在他们心中,总怀着一份感激。他们认为,上帝时时刻刻关注着他们,只要保持虔诚地祈祷,上帝终究会拯救他们。
这不禁让我想起史铁生——一位身残志坚的作家。他一生坎坷,尿毒症和瘫痪的双腿使得他只能一辈子和病床、轮椅结成好友。但令人惊叹的是,在病痛与治疗的折磨下,他仍然提起笔,写下了一本本作品。他曾说过:“幸福是要自己去寻找的,无论你在空间的哪一个角落,在时间的哪一个时刻,你都可以享受幸福。”正如他所说的,在平日的生活中,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他总是积极应对,如此乐观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
由此可见,身份的高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真正的内心与想法。下层的人不一定粗俗,高层的人不一定高尚。只有怀着一颗真诚的心与奋勇向前的想法便终能成功。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一本。善良质朴的汤姆叔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一个虔诚的人。从他的经历中,我感受到了奴隶制度的残忍。妻离子散的痛苦,又有几个人能忍耐呢?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角色是奥古斯丁的女儿,小伊娃。虽然她生在富贵人家,可她的命运并不美满。她有一个自私的妈妈。她的妈妈只知道自己病痛缠身,并不知道她的女儿将不久于人世。小伊娃从没有感受过母爱的无私。可她并不像她妈妈那样。她依旧爱着她的妈妈。因为她天生就有一颗爱人之心。
当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在倒计时了,她并没有伤心。她好像看到了美丽的天堂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虽然她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依恋和不舍,虽然她没有一个无私的妈妈,但是她觉得她有个爱她的父亲,许多人都没有;虽然她像初生的婴儿一般眷恋着世界上的点点滴滴,虽然她的生命并不美满,但是她知道她至少有个家,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虽然她时刻被病痛折磨着,虽然她只能在煎熬中度过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但是至少有那么多朋友陪着她。她真的是上帝派下来解放黑奴的天使,生命马上就要结束了,还不忘给予黑奴自由。临死前,她给了黑奴们一些她的头发,告诉他们,要记住她爱他们,每当我读到那里,就会忍不住哭起来:世界上有少了一个小天使,夜空中有多了一颗明亮的繁星!
《汤姆叔叔的小屋》真值得一读。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如何理清自己的写作思路,更好的记录一篇读后感呢?在我们阅读作品时,实际上也是我们在与作者进行灵魂的沟通。写读后感需要联系实际,要立意新颖,要联系实际,为使用时更加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整理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十九世纪末,美国盛行着一种毁灭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制度是将非洲等落后的地区的人,强制押到新大陆,当作家畜式的买卖。《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叙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悲惨的故事。
《汤姆叔叔的小屋》主要讲述的是汤姆叔叔一次又一次地被贩卖的故事。汤姆叔叔原来是希比尔先生好心买回来的黑人,却因为希比尔先生欠债,便把他贩卖给赫利。汤姆叔叔经过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贩卖,受了很多苦,但还是没从坏人手中逃脱出来,后来,他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向往自由的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他忠实换取的代价却是死亡。
读了这本书后,我对伟大的林肯总统感到佩服,我感谢他废除黑奴制度的决心与真实的行动。让黑人们结束了他们使唤不歇的奴隶生涯,让黑人们重新获取了自由!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无高低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利,关键在于自己的行动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每个人想要得到任何东西,都必须付出汗水与代价,我们不能像“守株待兔”中的那位主人公一样等着天上掉馅饼,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实,勇于追求才能取得成功!
我抱着她许久没说话,那时,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心疼;经历了秋的无限萧瑟,秋意寒凉,树叶飘落,花朵凋零。可是她却受不了。若是人能分为批判主义派、写实主义派、现代派、超现实主义派着四个派,你是个超现实主义派?尽管这永恒有些许悲凉。
看了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汤姆,他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没有逃跑。他从小就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车。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后为了帮助两个女人逃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是他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之前的主人来买汤姆,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中,我学习到了汤姆叔叔的优秀品质,我们都应该要想汤姆叔叔一样,善良,有争议感,有智慧。
周末期间,我看了一本特别有趣故事书——《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做汤姆的黑人奴隶,勤劳能干。在雇主家有一座圆木盖小房子,一家人勤劳幸福的生活着。可有一天,汤姆的'雇主为了偿还债务,就决定要把他们给卖。
汤姆被卖的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个可爱漂亮的小女孩。小女孩的名字叫做侰娃,侰娃很喜欢汤姆,于是他的爸爸把汤姆给买了下来。伊娃的爸爸本来准备让汤姆自由的,可伊娃和他的爸爸却不幸去世了。
之后,汤姆又被卖到了另一个人的手中,他的名字叫做格列雷。格列雷是一个非常凶狠手辣的人,有一天,格列雷的手下卡西太太和阿米林都逃走了,汤姆知道他们两个跑到里去了,可又不想出卖他们,就被格列雷给活活打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悲惨的死去了,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两个人,又再次得到了新生。
所以啊,人要敢于斗争,想要得到的东西,不但需要辛苦的付出汗水,有时还要抱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那份决心才可以达到目的。我们不能只等着天上掉馅饼,也要勇于拼搏才能成功。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着——《汤姆叔叔的小屋》。看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汤姆,他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没有逃跑。他从小就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车。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后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是他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之前的主人来买汤姆,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还有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阅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内容梗概和收获》,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作品以主人公汤姆的小屋为名,以美国南北战争后期为时代背景,以主人公曲折而又富有悲剧性的下半生为故事主线,穿插了黑白混血儿的悲惨命运。以庄园主们浮华、奢靡的生活,奴隶贩子的丑恶行径等等作为支线,向读者展示了当时的历史环境。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可伶的汤姆叔叔感到同情,同情他可伶的身份,同情他悲催的命运;我又对残忍的奴隶主和卑鄙的奴隶商人感到憎恨,憎恨他们的残暴凶狠,憎恨他们冷酷无情;我还对这种奴隶制度感到不平,不平的是制度的黑暗,不平的是制度的不平等;我更对伟大的林肯总统感到佩服,佩服他废除黑暗制度的决心,佩服他废除黑暗制度的真实行动。
最值一提的是善良纯洁的心灵,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只要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助他们。虽然她生在富贵人家,可她的命运并不美满,她有一个自私的妈妈。想依娃从没有感受过母爱的无私,可她依旧生爱着她的妈妈,因为它天生就有一颗爱人之心,虽然她的生命并不美满,但是她知道她至少有个家,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虽然她时刻被病痛折磨着,虽然她只能在煎熬中度过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但是至少有那么多朋友陪着她。她真是上帝派下来的小天使,生命就要结束了,还不忘给黑奴自由。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小天使,夜空又多了一颗明亮的星星!
《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升华了。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丧尽天良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忘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的黑奴托普西。
在我们生活中,也有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被伤害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
我看过一本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书,书里描写了一位黑奴汤姆叔叔的人生经历和他周围的一些人的情况。
汤姆叔叔开始是在一位友善的白人家里当管家,他有爱她们的女主人和绅士的男主人,而汤姆叔叔也是对主人忠诚之至,因此主人也曾答应过给他自由,但是因为男主人的生意上的失利,不得不吧家里的黑奴(汤姆叔叔)以高价卖出,即使男主人失信在先,但是汤姆还是对主人忠诚,离开了自己的家庭,随奴隶主北上去卖给别的主人。
在北上的途中,因为汤姆叔叔的善良,诚实还有对小孩的疼爱使得一位富人的女儿(五六岁的小孩)求她爸爸高价买下了汤姆。汤姆再次来到了一位好人家里,陪伴着可爱,善良体贴黑奴而有主见的小主人成长,但后来小女孩身体一天天变差最后死去了,但临死前女孩求爸爸一定要给汤姆叔叔自由,她的死让她爸爸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后来他爸爸还没来得及实现诺言就离开了人世,最终汤姆又被他麻木的女主人推上了拍卖场,并且最后卖给了一位可怕的庄园主,每天有干不完的摘棉花活,还有毒打。
最后汤姆叔叔为了保护受害的女黑奴死在了残忍的奴隶主手中。最后汤姆叔叔原先主人的儿子找到了汤姆叔叔被卖到的地方但已经太迟了,最后他回去解放了家里的所有黑奴。同时汤姆叔叔身边的很多黑奴也得到了幸福的结局。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些奴隶主的可恨,但也看到了部分人的善良。善良最终是可以打败邪恶与腐朽的。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完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有愤怒,有感动,还有对黑奴们的同情。
我之所以愤怒是因为那些奴隶贩子唯利是图,冷漠无情。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自私自利、冷酷无情,以自我为中心,完全漠视奴隶。奴隶主雷格里更是人性泯灭,丧尽天良,他曾经一脚踢晕了他的母亲,对奴隶更是残酷无情,他还亲手打死了汤姆。
我感动是因为汤姆为了鞭打别的奴隶,让雷格里把自己往死里打,最终打死了他!
我很同情他们,因为他们就拥有一点黑人的'血统,就被那些奴隶贩子无情地鞭打、杀害,甚至在棉花的大忙季,奴隶贩子逼着奴隶每天干十几小时,只给一点玉米做口粮,完不成任务还要对他们施以鞭打。
这本书让我明白,世界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但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们也要做个好人,帮助他人。
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的黑人令我十分同情,那些残忍的奴隶主令我十分愤怒。
我觉得这本书和我们语文书中的《凡卡》十分相似,都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黑人被主人拆散家庭,主人让他们干什么,他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当时大多数白人都怀着玛丽的心态:黑人生来就是被奴役的。可还是有一些像谢尔比先生、乔治少爷,伯德夫妇这些同情黑人的白人。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信守承诺、十分忠诚善良的黑人,他的命运一波三折,在看这本书时我的心一直揪着,我一直在为他的命运担心,当他遇到好心的主人时,我为他庆幸,当他遇到恶毒的主人时,我为他担忧。他的主人对他不好,天天打他,他有机会把主人杀了,可他不愿这样做,还劝说同伴打消这念头,就算有人对他伤害再深,只要他悔改,他也会原谅他。这么好的黑人,但最后死在了主人手里,让我十分痛惜。我觉得害死汤姆叔叔的是他的品质,他没有其他黑人身上那股为了自由而反抗的精神,他总想用他的善良、他的勤劳去感化别人,他让我有种逆来顺受的感觉,我认为汤姆叔叔的忠诚是愚忠,我甚至觉得他没头脑,还有些没心没肺,他没有从别的老黑奴身上看到他的将来。
但是我希望人们要像汤姆叔叔一样,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
暑假里,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被主人公汤姆叔叔的优良品质深深地感动了。
汤姆是庄园主谢尔比家的一个黑奴,因为他忠厚能干、乐于助人,深受主人和其他奴隶的喜爱。他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跑,被凶残的主任——莱格利打得皮开肉绽。
但是他什么也没说,换来了所有奴隶的自由。汤姆叔叔是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啊!他在奄奄一息的时候,以前的主人来买他,但他还是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因为汤姆叔叔心中怀着崇高的信仰,心中依然坚信上帝不会放弃这些可怜的人们,一定会帮助他们的。所以汤姆叔叔在逝世时脸上仍带着恬静的神采。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忠诚、善良、勤劳的好品质,我要向汤姆叔叔学习。他的正义感及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是令我敬佩。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不论遇到什么样的挫折困难,都应勇敢面对,心中有希望,有信心、有决心,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了斑羚飞渡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斑羚飞渡的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收集的“读完斑羚飞渡的收获和感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冬天,一群斑羚被狩猎队的猎狗和枪逼到戛洛山的伤心崖上,伤心崖像被一把斧头辟成两半,两边都是笔直的绝壁,除了壁虎,谁也别想爬下去。一旦摔下去,不管是掉在流沙河,还是砸在崖边的沙砾上,小命都得玩完。如果能跳到对面的`山崖上,自然就能绝路缝生、转危为安了。可两边有6米宽,只有超级羚羊才能跳得过去,可超级羚羊还没出生呢!
之后,首领斑羚把斑羚分成两份,一边是年轻的,一边是年老的,竟然没有一只年老斑羚跑到年轻那边去,还有几只中年斑羚自动跑到一边去。一只老斑羚和一只小斑羚出列了,小斑羚跳了出去,老斑羚紧随其后,就在小斑羚就要掉下去的时候,老斑羚在小斑羚的蹄下,小斑羚用力一跳,到达了对岸,老斑羚就像燃料用完了的火箭残骸,直直地摔了下去。
小斑羚和中年斑羚都跳了过去。只留下镰刀头羊一只留在山崖上,没有一只羊给他当中转站,没有一只羊需要他当中转站,这群羊是奇数。在一声枪响后,镰刀头羊直直地掉了下去。读了这个故事,斑羚们面临死亡时的镇定,让我感到镇惊,老年斑羚们宁可面对死亡也要为下一代铺路的精神,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上。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给我很大的感触,这本书的名字叫《斑羚飞渡》
《斑羚飞渡》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叫沈一鸣,著名的写动物作者,又是一些会的会长。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叫“斑羚飞渡”的一篇,全文大概说:猎人把七八十只羚羊逼到了伤心崖,领头羊让年轻羊和老年羊分成两队,年轻羊踩着老年羊过了悬崖,而那些老年羊却坠入悬崖,死了。一对羊飞度悬崖过后,我心里一惊,这只领头羊怎么这么聪明呀。然后,羊就这样一对一对的飞度过去,直到剩下最后一头羊,那就是领头羊。它既不要羊来飞度,也不要他飞度别的羊,最后被猎人打死了。
看完整篇文章,我心里很感动,我知道那些老年羊是心甘情愿的,他们愿意死,希望活下来的是年轻羊,我心想,爸爸妈妈也就是这么呵护我的呀,小时候,他们整天照顾我们,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他们在背后默默地付出着,我们应该感激他们,这是每个孩子应该有的。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斑羚飞渡》,这里有许多的故事,可我最喜欢其中的一个故事——斑羚飞渡,它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群猎人把一群羚羊逼到一个叫“伤心崖”的地方。
羚羊们身处绝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故事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它们快速分成两队,年轻羚羊一队,年老的羚羊一队,可年老的羚羊数量明显比年轻羚羊少了十几只,有七八只中年羚羊随着领头的羚羊加入了年老的队伍之中。突然,一只老羚羊走出队伍,朝年轻羚羊队伍叫了一声,一只年轻羚羊回应了一声,走出队列,它们后退了几步,差不多同时起跳,就在年轻羚羊快要掉下悬崖时,奇迹出现了,老羚羊出现在年轻羚羊的蹄下,年轻羚羊踩在老羚羊的背上猛蹬了一下,老羚羊坠入山涧,年轻羚羊成功到达了对岸,就这样一对对秩序井然,快速地飞越到了另一个山头。摆脱了猎人的追杀,年轻羚羊获得了生存的机会。
我读了这个故事,非常敬佩老羚羊们的精神,为了不让年轻羚羊落入猎人的魔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保护年轻羚羊。我想对杀害动物的人说:“请你们不要再杀害动物了,有很多稀有动物都快面临灭绝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们。”
合上书,闭上眼,倾听窗外萧萧雨声。我沉浸在这沉思的状态中,静静地去品味那悠悠墨宝散发着的无穷无尽的智慧,品味书中一个个波澜不惊的传奇故事。斑羚用血的代价启迪了后人,将自身的气概溶化在人类的骨髓与血液中。
我在记忆的旋涡中寻找那一幅幅动人的画面,那幅让我泪如雨下的画面,终于找到了——斑羚飞渡。
不知何时,上帝养育了他们这群“地之骄子”。他们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上,被逼到了生命的尽头,被逼到了死亡的大门边。这是一个斑羚们无法跳跃、无法穿越的尽头。我以为斑羚们沉沦了,失望了。被迫接受了命运的安排?不!他们不仅没有沉沦,没有失望,还找到了开启生命之门的钥匙,找到了渡过死亡之河的木筏,找到了通往继续生命的道路。他们受到了彩虹的启发,彩虹的光芒唤醒了它们爱幼的潜意识,唤醒了它们舍已为人的优良品质。老羊们战胜了自私,学会了奉献。在头羊的一声令下,两行羊排好了队,在这个队伍中没有拥挤,没有碰撞,幼羊们用飞渡的方法顺利过岸,而老羊则忍住了痛苦坠入深涯。
有人说他们在桥中看到了老羊们痛苦惊悚的表情,看到了桥中黑色的死亡玫瑰,还有的人说在桥中看到了小羊们在岸边欢天喜地,喜气洋洋。而我的看法却与他们截然不同,我从中看到了老羊身上爱幼的心,为了幼羊们不顾一切,舍生忘死的精神。
现场在看的人不要兴灾乐祸,你以为这是上帝对你们的赞美吗?错,这个故事不仅不是赞美,而是上天对人类的憎恨与愤怒,你们的狂捕、滥杀,才将这群斑羚赶尽杀绝。虽说他们逃过了一劫,可还有多少动物被人类杀害。猎人们觉醒吧,放下手中的枪,放弃追杀动物的贪念吧。斑羚,我敬佩你们!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斑羚飞渡》这本书。作者沈石溪。
这几天天空中总是下着倾盆大雨,已经断断续续地下了三四天了。我的视线又转回到手中的这本小说《斑羚飞渡》上,仿佛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吸引着我,我情不自禁地打开了它……
斑羚,是一种美丽而珍贵的动物,它全身都是宝,正因为这样,贪婪的猎人们不择手段、想方设法要围捕斑羚群,以此想发一笔横财。于是悲剧就这样发生了,,有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上,这群斑羚惊慌失措,胡乱逃窜。就在这时,头羊大声“咩咩”地叫了起来,所有的斑羚都害怕极了。这最危急的关头,领头羊起到了它最重要的作用——冷静地做出选择和判断——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就是用老斑羚的身体做年轻斑铃的垫脚石,帮助成功飞渡过悬崖。这个办法成功了,但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设起来的桥!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整群斑羚集体飞渡的镰刀头羊。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斑羚飞渡的惨烈、悲壮,让我们看到动物身上的那种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精神力量。反思人类社会,我们不会感到惭愧吗?
我很喜欢看沈石溪写的书,无聊时经常会拿起一本来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斑羚飞渡》。
书里写的是:沈石溪和一支捕猎队在悬崖边困住了一群斑羚,可不敢开枪。因为他们怕斑羚一急从悬崖边跳下去被激流冲走。于是捕猎对的队长让四五个人到悬崖底下打捞那些斑羚,队长决定,她们到悬崖下之后吹响牛角号,悬崖上的人就马上开枪。
不一会儿,斑羚们就明白了自己的困境。他们都把目光望向了它们的领头羊——角像镰刀的镰刀头羊。头羊并不惊慌,它吼叫了一声,斑羚立刻分成两组,一跳,企图调到对面去。这时老斑羚到了年轻斑羚脚下,它一脚踩在老斑羚身上,再度起跳,就到了对面。就这样,悬崖边只剩下一头羊……
看了这本书,我为头羊的智慧感到惊讶,又被头羊的行为所感动。老斑羚为了群体而牺牲自己,让母羚能更好地繁殖后代,让小斑羚更好地生长。
连动物都懂得团体的重要,我们有怎能自私自利呢?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当不同的人在看完《论语》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那么《论语》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读完《论语》的感受和收获》,希望对您有帮助。
闲来无事,掐指一算,自余去年习《论语》,至今已有一载有余。除过背了“乡党”,“先进”等几篇以外,竟无甚感触。正暗暗哀叹时,周礼不禁触动了我,遂意欲小议周礼。在此不敢高谈阔论以充学者,实只乃表我之浅见也。
礼,乃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礼,即周朝时期发展起来的,建立在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基础上,并束缚人的思想和社会活动,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总和。
周礼,和礼法、祭祀于一体。所谓礼法者,即法纪与礼仪。法纪即法律。礼仪,即礼节与仪式。何谓祭祀?即备供品向祖先致祭行礼,表示崇敬并求保佑。于是乎,周礼既为维护统治者利益的道德标准,又是法律规范,形成了礼律相通的礼教。即礼允许,法律亦允许;礼不允许,法律亦不允许。所以,周礼巩固了统治者的权威,这大概也是周公制礼的真实目的吧:巩固年幼的成王政权。
为什么说周礼是统治者巩固和加强政权的工具呢?因为它强调阶级性与等级性的差别并且设计了一套繁琐的程序来维持这种差别。正如荀子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也。”
周礼要求必须亲爱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使亲者贵,疏者贱。此谓“亲亲”。
周礼还要求下级必须遵从上级,特别是周王。严格规定上下级秩序,不得犯上作乱。又有“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讲的是一个卿大夫冒用皇帝规格的舞蹈,孔子认为不可原谅。此为“尊尊”。
周礼维护父权中心的社会,特别歧视妇女。“幼从父兄,嫁而随夫,夫死随子。”
看罢礼法,再来看看祭祀吧!“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就是说一个大夫级的人物,却祭皇帝才能祭的山,所有人反对。这说明不同等级者的祭祀也不同,绝不允许僭越。
撇开礼的等级性和差别性束缚不谈,其实践过程更是莫名其妙,程序繁琐,如诸侯每月初一杀一头羊举行祭祀,表示‘听政’开始;国君祭祀赐的肉不能过夜……
从这些话中,我们不难发现统治者是如何利用礼来压迫人民:周礼强调等级性、差别性和程序繁琐性,并且极其严格地维持这种等级差别,决不允许任何人僭越,如果违反,轻则受众人谴责,重则受刑罚制裁。
周礼因身份等级不同而不同,所以,周礼不是一种公平的社会规范。它不仅表现对被统治者的束缚,更是表现了统治者们不同的等级关系!只可惜,当时的人们没有一点觉悟,对礼的束缚毫无察觉,并认为能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连圣人孔子都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当然,我们也不能将周礼全盘否定,在当时的社会,周礼还是在一定的程度上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毕竟“礼崩乐坏”不是好事。同时周礼还形成了古代华夏文明的精神渊源。总之,我们要以历史的眼光去剔其糟粕,汲其精华。
我读了《论语》后,我知道了很多学习和做人的道理,让我来告诉你吧!
我明白了一句,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它的意思是说:“学的知识要时常去复习的,不也很快乐吗?”单单这句话就不仅教会了我一个道理,还教会了我一个很好的学习方法呢!从前,老师教过的知识,我放学回家后从来都会自觉去复习,总以为自己脑子聪明,很轻松地在课堂上就能把这些知识全部记住。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到了即将段考的前几天,妈妈一检查我的作业和试卷,才发现我学的知识很多都没有巩固,有印象的东西并不多。在离段考的前几天里,为了能考出优秀的成绩,我被迫每天晚上“开夜车”很辛苦地补缺补漏到深夜,熬到眼睛变成“熊猫眼”。导致严重睡眠不够,第二天起床晚了上学迟到,耽误上课。即使是这样,加班加点还是不能把所有的知识都记牢。后来在段考时我果然吃了大亏,虽然很努力,但是考得并不理想,语文才80分。后来读了《论语》之后,我开始学会反省自己的不足之处,我学会了每天晚上对老师当天教的知识进行复习,知识不知不觉记得牢固了,学习变轻松了,期考成绩竟然提高到了90几分,我别提多高兴啦!《论语》教会了我一个绝好的学习方法,使我学得更愉快了。
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意思说:“君子心地光明磊落,小人却经常局促忧愁。”记得小时候,妈妈买来了牛奶,我常把牛奶藏起来,不让姐姐知道,想一个人独占。上学时,我经常担心:“姐姐会不会找到我藏起来的牛奶呢?妈妈会不会发现呢?”当我读完《论语》之后,我主动地把牛奶拿出来和姐姐分享。妈妈也表扬我大方。《论语》教会了我做人的方法,就是不能有小人之心。从此以后我做事光明磊落,越来越有君子之风。
《论语》教会我的做学问、做人道理真的令我终身受用!这便是我读《论语》的宝贵收获。
俗话说的好: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现代名著是这样,古代人留下来的经典著作也同样如此,比如孔子的论语就是一部很好的书!
《论语》的作者孔子也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孔子聪明好学,青年时期便精通礼、乐、射、御、书、数六艺。
现在通行的《论语》共20篇,493章,大部分内容为孔子回答弟子们的提问;一部分不属于问答,只是孔子的言论。《论语》涉及的领域极其广泛,涵盖哲学、政治、经济、论理、美学、文学、音乐、道德等诸多方面,是研究孔子及儒家学说的主要文献。
《论语》中的知识是无穷的,宋朝开国宰相赵普每天回家都关起房门苦读.后来家里人发现他的书箱里藏的只有一部《论语》,有一次+宋太宗和赵普闲聊,便问道:“有人说你只读一部《论语》,这是真的吗?”赵普老老实实的回答说:“臣所知道的的确不超出《论语》。过去臣用半部《论语》辅助太祖平定天下,现在臣用半部《论语》辅助陛下,便足以使天下太平!”
《论语》里闪烁着人性光辉的东方智慧,经过两千多年的洗礼,已得到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人的理解和认同,成为了世界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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