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我拜读了罗广斌创作的《红岩》。这是一段历史,一段不朽的历史;这是一个传奇,一座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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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忘记!江姐,一个刚强坚毅的女性,她本可以像一个普通的妇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可她却放弃一切,随时准备为共产主义而牺牲。当她知道丈夫就义了,她不像普通妇女那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依然坚持为组织承担既危险又劳累的地下工作。后来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国民党逮捕囚禁。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身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从容的姿态面对敌人的压迫。尽管被施行了无数次酷刑,可她依然守口如瓶,只冷冷地哼了一句:“共产党员的心,是用钢铁铸成的!”这下愣是把手持钢枪的特务弄得没了法子,气急败坏抓耳挠腮,活像眼睁睁看着一大串金灿灿的香蕉沉入海底的猴子。
怎能忘记!许云峰要被特务密裁时,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顾站立在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一个“走”字,铿锵有力,这种视死如归的气势,足以让敌人闻风丧胆……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这正是“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怎能忘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用血肉之躯筑起中华民族的长城,放飞希望,用痛苦和钢铁般的意志,托起明天的朝阳,解放了中华民族,让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想起他们,骄傲、振奋、崇敬、悲愤、感叹,袭上心头,我无法自已。因为他们,每当遭遇困难或失意时,我总会相信,坚持下去,爱拼才会赢!
为什么国旗是鲜红的?为什么红领巾的是红色的?因为壮士的鲜血染红了它们。只有像《红岩》这样的书,才能让过久了幸福生活的人们重新记起那段逐渐被遗忘的血与火的历史。没有战士们的抛头颅、洒热血,我们只怕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红岩》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它将促使我们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顾远)
回想在大学时期看过的书,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余华的《活着》。休息闲暇之余,又拿起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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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刚打开这本书在开篇的几页,开始就说出活着的意义。“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很简短的一句话,作者写已经写到了我的心里,我想:我自己也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的前半生,确实个浪荡子弟,因为自己的纨绔,败光了自己的家产,之后又气死了自己的父母。等到他醒悟之后,原本幸福的生活却再也没有向之前那样,每一次他想努力一些的时候,马上就看到生活的希望时,可是生活偏偏要在给他一次狠狠的打击。
原本本来幸福的一家,由于当时社会背景,到最后就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我依稀仿佛看到了树下,福贵和老牛在相依为命。
整本书的剧情跌宕起伏,当我看到福贵可以改过自新,虽然一家人过着贫穷,但是可以围在一起的幸福生活。去城里给自己老娘看病时候,却被国民党抓了去。最后在几次转折,回到自己家乡,却发现女儿凤霞已经变成聋哑人,母亲也已经已经去世。每当看到这里,我的内心就会不由自主的揪起来。
生活的苦难从来不会因为你的努力,而少给你增添一点压力。福贵的老婆原本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却非要跟着福贵去辛苦的日子,最后却因为营养不好,而得了软骨病。值得庆幸的是,福贵的儿子在慢慢地长大,真的是一个十分聪明可爱的孩子。可就是这么一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却在献血过程中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眼睁睁的看着医生不管孩子死活,抽干了孩子的血,却只为了救县长的女儿。我伤心的哭了,因为这个可爱的孩子死的真的太委屈了。在当时那个时代,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命就那么不值钱吗?
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变成了三口之家了,聋哑女儿凤霞也慢慢长大了,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本以为生活可终于可以让这个千疮百孔的家庭幸福一些,可是凤霞在生孩子之后大出血死了,只留下了一个可爱的孩子苦根。福贵的老婆,在几个月之后也拖着病体撒手人寰,去找自己的孩子了。
生活没有给福贵的一家子带来任何一点点的希望,一次一次的摧残着这个摇摇欲坠的家。一次次的打击,给原本幸福的家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一生的跌跌荡荡,给我带来无尽的思考。人世何尝不是像福贵一样呢?
余华《活着》读后感大全800字四篇2死,很容易,难的是--活下去
多年以后重读余华的《活着》,仍是百感交集。多年以前感叹福贵悲惨而痛苦的一生,而今天更多的是思考他活着的不易。都说生存很简单,而生活却艰难异常,因为我们对生活有着太多希冀和追求,不甘平庸而堕落。我们人就像生活在地球上的植物,千姿百态的活着,像荒漠绿洲,虽艰难求生却给人带来希望;像是藤蔓,攀附于参天大树平凡而摇曳生姿;有的像带刺的玫瑰,花朵娇艳也绝不容亵渎,有的则是胡杨,孤立于大漠却将种子撒向四方。
尼克·武伊契奇,天生无腿无手,被称为“没有四肢的生命”却以顽强的意志,“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勇气,创造出励志演说家的传奇一生。他和福贵都是被命运无情碾压过,最终懂得时间的慈悲。他们走出了痛苦的迷雾,拨开了生活的本质,活着于他们而言,并不是福克纳《喧闹与骚动》的结尾所说的那样“在苦熬”,苦难在他们身上已消失于无形,内心填满道禅思想中面对生活时的超然和宁静。
跟福贵相比,现如今的我们是何其幸福,吃得饱,穿得暖,有书读,有班上,社会和平而稳定,生活富足有奔头。跟尼克相论,我们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可恣意奔跑,可尽情拥抱,然而很多人却像温室里的花草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会因父母的争吵而跳楼,或因恋爱分手而投河,更有甚者因医生一句“喊家属过来”而选择轻生。为什么福贵经历了父母、儿女、女婿、孙子相继离世的大悲大痛之后不是选择一死了之?而那卑微如尘的“误解之伤”或者“自尊之伤”就能要了我们年轻而鲜活的生命?是我们没有认识并接受生命的责任。
活着,不只是在为自己活着,想想双亲日渐佝偻的脊梁和爬满双鬓的白发,我愿终有一天,他们不再弯着腰忙碌,也会看见星空中明亮的月光;活着,不只是为自己活着,看看那一双儿女,天真无邪笑容灿烂,你难道不愿一路陪伴他们走过快乐美好的童年,奔向成熟豁达的成年?
赫塞说“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我们能做的就是要学着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因水的清淡而厌倦饮水,也不为生活的平淡而摒弃生活。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活着,不能平淡的活着,而要精彩的活下去。
福贵牵着黄牛在灿烂的残阳里,渐渐远去……
愿你我都能做命运的好汉,勇挑生命的责任,收获时光的平和馈赠……
余华《活着》读后感大全800字四篇3其实在第一次读《活着》的时候,每每看到了主人公福贵,总会想起另外一个福贵——那是经典国产动画片里的“神厨小福贵”。虽然早已经过了看动画片的年龄,但这部动画片给我留下的印象是难以磨灭的,记忆中,这是我看过的唯一一部邪不压正的动画片。在最后小福贵的爷爷死了,小飞蝶也走了,只剩下象征着黑暗势力的K大人在朝堂上耀武扬威。就像这本书的主人公一样,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在故事的最后孑然一人。
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当年《神厨小福贵》的文学顾问正是《活着》的作者余华。
富贵这个名字也是相当讽刺了,除了在他还是少爷十那段纸醉金迷的荒唐时光,他的人生处处受挫,也无福分也无贵。
或许正如作者余华自己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富贵最终对生活的从容是建立在亲人一个个离去的痛苦之上的。有庆、凤霞、家珍、苦根等人先后连续给他带来的痛苦大到他连痛苦的必要也没有了,这时候他只能活着,漫无目的的活着。作者似乎是故意将它们从富贵身边画去的小说情节的发展,具有必然性和偶然性,亲人的离去或许是偶然的,福贵的痛苦不断延续却必然的,两者交汇出了福贵的淡然人生态度。
这才有了开头,他牵着老牛谈笑,从容的一幕从始至终,他没有过激的语言,都是轻描淡写的带过,仿佛那个受苦受难的人不是自己一般。
是现实的苦难练就了农民对生存产生了淡然以至于麻木的态度,既然生活没有反抗的余地,干脆就认命,苟全性命于乱世,这不是一个人的悲剧,而是千千万万中国人民的悲剧。
关于活着的意义,从来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没有所谓的标准答案。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种豁达,其实也是一种消极避世的态度,漫无目的的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活着,真的就能算活着吗?活着不仅仅是不要死去或者不在乎生死,活着更应该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一个人在死亡与生存边缘选择淡然时他应该是超脱的,但倘若一个民族在生死关头上也抱着如同福贵一般无所谓的念头,我想这将是一个民族的不幸吧!
余华《活着》读后感大全800字四篇4我们每个人就像我们踩着的这块黑土地,坦露着胸膛,召唤着属于自己的归宿和使命。一个人生下来不易,活着更不容易,活得好却是难上加难;有些时候经历过苦难后幸存了下来,别人认为你只是幸存者,但对我们自己来说其实这才叫生活。
小说里的故事与现实与和现实中的现实总有不一样,而现实总是令人费解和矛盾的,我们活着不应该只是发泄、控诉或者揭露,适当的高尚才会给人希望和未来,人毕竟只活那么些年,在时间的世界里,我们都只是一群路人,有些时候卑微而自大。一颗安定的心是我们需要的,有些事只有在经历理解之后才会蜕变超然,看待善恶一视同仁,用一颗慈悲的心和同情的目光环顾世界。
人的体验和欲望以及想象和理解,会屏蔽所有不同的界限,让人从他人的经历中感受到自己的命运,就像在不同的镜子里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形象,而《活着》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财富,讲述了绝望,讲述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读完福贵的一生,一路喜忧参半。他走过的这大半辈子异常艰难,在开始时会为他的不争气而生气,年轻时把家中的一百多亩田输光了;后来他改过自新,命运却对他不公,让人对他的悲惨境遇唏嘘不已,妻离子散,到头来只余孤身一人在这茫茫人海中,再也没有老婆的唠叨和宽容,没有子女的欢声笑语,只是白发送了黑发人。
当一个人经历命运的考验时,选择各不相同,结局也不同。福贵虽然历经磨难,但他是幸运的,他在生活面前失败了,败得一塌糊涂,但在精神世界里,他是一个勇敢的强者,任何磨难都不足以击垮他。所以说,我不敢妄加评论他的一生,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也许时间会把他的身体摧垮,但会让他的意志更加坚定,活得更潇洒更自在。可能时间会改变一切,且不会事先通知你,但真正有智慧的人经历过岁月的沉淀之后,会变得更醇香、更简单,那是洗尽铅华之后的浴火重生,我相信时间会让我们越来越有魅力,无惧所有,即使生死在前,也只淡然笑之。
感觉与思考是人的截然不同的两种状态,也是我写读后感大全挖掘的两方面。以前我总是分不清楚,要么用感觉来思考,要么用思考来感觉,甚至大多时候将它们混为一谈。也许是《活着》启发了我,对于这两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当然这也有写作的功劳,就像余华在《活着》的自序里写的一样“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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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阅历尚浅,修行不足,还未到喜欢余华的年纪”这是我给自己读完两遍《活着》后内心依然毫无波澜的解释,很难想象如此的事实,紧接着我又看了许多书友们写的有关《活着》的读后感大全,有久久不能释怀的,有读时哭的不能自已的,还有对比福贵的经历突然发觉自己还是很幸福的等等,如此更增加了我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大全的难度,事实上这也是截止目前我写过的为数不多的读后感大全中用时最长的,修改最多的。我是个年轻人,又是年轻的读者(没真正读几年书),对我来说阅读所触发的感觉开关更多来自优美的文字描述,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以及与作品中人物相类似的经历或遭遇等等,然而遗憾的是这几点我在《活着》里都没有发现。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是近乎日常口吻化的文字描述,平缓自然的故事情节,而且小说的背景所处的时代距今已经有四五十个年头了,我想这些是导致我读完没有感觉的原因,但好的是能够感觉到自己对一些事物没有感觉那也算是一种不错的感觉。
就我的认为来说,阅读所触发的思考的开关一方面来自作品所要探讨的话题的高度,另一方面是作者意识形态的高度。活着的目的就是活着的时候,看来这种就是痛苦,痛苦与欢乐之间就是一种虚幻的错觉,有些人只要是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有些人活着就是苦难。当然最核心的就是如何面对苦难了,能活的幸福,要想从思想中得到快乐是很难的痛苦,挣扎,愤怒统治者。也许这正是作者的目的,就像余华在《活着》自序里说的一样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这是一种超然状态。
我的收获还是不少的,我更了解了那个时代,在国共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等的背景下,它不是历史所选择或者造就的英雄人物,更不具有指点江山的影响世界,这就是一个小人物一生的苦难造就而成的一个故事,而余华也不是一个作家,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就像福贵一样,也像我的外婆,我是从小都喜欢听她讲故事的,她也像福贵一样。
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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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做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顿,有钱就赂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一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便选择结束自己生命。
生命是本书,需要我们慢慢解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大全800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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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的女作家拉格洛夫写的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个爱捣蛋,喜欢恶作剧这一个小男孩儿。
这个小男孩他叫尼尔斯,他因为对小精灵恶作剧,而被小精灵惩罚变成了一个小狐仙。跟着雄鹅莫顿王北飞在北非的旅程中,他从一个无恶不作的坏男孩变成了一个乐于助人,无人不晓的好男孩儿。
我认为尼尔斯还是很重情重义的:有一次尼尔斯被卡尔木带到一座城市里,他知道他有变回人的机会是他有无数次想要回家去看看爸爸妈妈,可是当他想到莫顿的时候,他想到莫顿是他互相帮助的好朋友时,他在变回人与不变回人这两个选择中,他选择了放弃放弃这个机会。因为他知道,当他走后,莫顿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他不想忍受好朋友遇到这样的困难,所以他放弃了。
当我也遇到了和尼尔斯一样的情况的时候,我有可能会选择变回人,回到人的世界,不用在这荒郊野里受冻挨饿。回到家中,回到温暖的被子里好好的睡一觉,这一切就像是梦一样,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尼尔斯还特别乐于助人:他们到了一个叫做厄兰岛的地方,在一次出去的时候,他们遇到了暴风,在这次他们又飞到了一个山羊的洞中休息,当看到山羊们一个个脸上都很焦急的样子,大雁领袖阿卡知道山羊们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困难,这时尼尔斯也知道,他就和阿卡同时问的问山羊遇到那什么困难,在夜里尼尔斯靠着他,夜里能看见这一特点帮助山羊们赶走了狐狸,让狐狸掉进了深渊中,再也出不来。
我也很乐于助人,但是没有他这么机智,他知道只要狐狸掉进了深渊里,就再也不能来骚扰山羊了,可如果我也遇到了那种情况,我肯定只是赶走了山羊,但没有想到无力之后还会不会来骚扰山羊了。
而且尼尔斯还特别有爱心:在厄兰岛的时候,莫顿发现了一只小灰燕,并且莫顿还一直守着他,当尼尔斯发现小灰燕邓芬的时候,尼尔斯经常帮助他,给他带吃的还帮着把骨头移到正位上,在东风回故乡时,他两个姐姐又想害他时尼尔斯提醒了大雁阿卡还救回了小灰燕邓芬。
读完了这一整本书,我认识了善良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尼尔斯,有爱心信心勇气的莫顿,他们互帮互助,也让我知道了朋友之间的友善。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大全800字2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一部奇幻的童话故事,作者是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拉格洛芙。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从小要培养良好的习惯,要勇于面对困难、克服困难,从而获得成功。
这部童话讲述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探险的故事。他不爱读书学习,整天和伙伴们疯玩。一天,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时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来,家里的一只公鹅也想飞到天上去,尼尔斯为了不让公鹅飞走而紧紧抓住它的脖子。不料因为自己的身体太小被鹅带上高空。从此,他开始了历险,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历时八个月才回到了家乡。在路上他看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了解了祖国的地理风貌,听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传说,冒了不少风险,经受了重重苦难。在游历的过程中他学会了爱和勇气,成了一个善良勤劳的好孩子。
尼尔斯曾经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喜欢捉弄小动物,对它们做一些不友好的举动。但是在经历了冒险奇遇以后尼尔斯懂得了什么是友爱。当父母要把家里的公鹅莫顿杀掉的时候,尼尔斯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阻止了爸爸妈妈。这当中蕴含了多么伟大的爱啊!正是这场不平凡的游历,使得尼尔斯学会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最终,尼尔斯和公鹅莫顿战胜重重困难,突破了各种风险,回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家乡。一路上,他们历经艰险,利用计谋打败了狡猾多端的狐狸,勇敢地与凶恶的大鸟搏斗,帮助黑老鼠躲过了灾难。他的那种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就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一部经典的童话故事,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爱,什么是坚强,跟让我知道了如何克服困难。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大全800字3
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名为尼尔斯•豪格尔森男孩儿,在周天早晨因得罪小精灵而变小的。
这本书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故事中的男主尼尔斯生性顽皮,因得罪了小精灵,而变成拇指大小的小人,后来他骑上大鹅莫顿,并和大雁阿卡一同走南闯北,一直到拉普兰省。
在这次奇异的漫游中,尼尔斯不仅看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增长了知识,认识了新朋友,听到了许多故事,更是结交了“好品质”这位良师益友。虽然狐狸一路上跟踪雁群,一次次找大雁麻烦,但他们最后取得了成功。他们能成功离不开真挚的友谊,离不开无限的智慧,更离不开自信和坚持,还有勇气,这些要素让他们成为了正义、勇敢的人、动物。
古往今来,许多名人都是在优秀品质这些好朋友的帮助下取得了成功。爱迪生在寻找一种材料做电灯丝时,曾百次失败,被人讥笑,但还是成功了,靠的就是这些好朋友。
读完这本书后,我立即联想到自己。记得那是在我七岁的夏天,我在地里捉到一只蚂蚱,我用线栓住它的腿,晃来晃去,直到我玩腻了,想放它一条生路时,这只蚂蚱已经承受不住我的虐待,死了!我的这个行为和从前那个虐待动物,丝毫不考虑动物感受的尼尔斯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不由得脸红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看到虐待小动物的事情。比如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对小猫小狗又骂又打,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尼尔斯是被小精灵纠正错误的,但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小精灵的,所以,我们只能自己改正,从而爱护小动物。
结尾是男孩儿变大于大雁告别,他的眼里满是不舍,心里无比惆怅。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大全800字4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看完了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屋外寒风呼啸,雨点毫不客气地砸着窗户。人们都躲在家里不肯出门,因为外面实在是太冷了,好像一出门就会被冻成冰块似的,但此刻我的心里流着一股暖流,好像就算穿短袖出门也不冷。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人物都非常的团结友爱,每次遇到困难都能化解。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了,人与人之间团结友爱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人们不团结友爱,那如果遇到困难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后果不堪设想。
这本书主要讲了瑞典南部乡村的一个14岁的男孩尼尔斯,他的父母都是非常善良勤劳的农民,但尼尔斯却是一个调皮、爱搞恶作剧、欺负小动物的男孩。有一天,尼尔斯因为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他走出房门向动物求助,动物们却都幸灾乐祸,尼尔斯也开始慢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一个调皮、爱搞恶作剧、欺负小动物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喜爱小动物、惹人喜爱的孩子。这时雄鹅莫顿马上就要随着雁群飞走了,尼尔斯为了不让父母伤心,意外被莫顿带上天空与大雁们一起环游全国。他在这次旅行中帮助了许多动物:他在狐狸斯密尔叼走大雁时勇敢的去救大雁,在看到灰雁邓芬受伤后小心翼翼的帮助她,在老马淋雨时帮他寻找避雨休息的地方。尼尔斯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与爸爸妈妈团聚,变回一个正常的小男孩的故事。
这本书中最令我敬佩的人就是雁群的首领——阿卡了,她有着高强的领导才能、智慧的头脑以及一颗善良的心,她用自己聪明的头脑带领雁群穿过重重障碍到达拉普兰,在有危险时,她总是临危不惧,总能冷静的应对。更重要的是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虽然有一只老雕总是吃他们大雁,但在老雕遇难后,她却毅然决然地抚养老雕的孩子高尔果,承担起一个母亲的责任,她的这种精神让我自愧不如。
这本书中的雄鹅莫顿也是一只值得让人称赞的动物。他尽职尽责,把尼尔斯带到拉普兰后没有不管他,相反他还在大雁启程往南飞时去找他,把他送回了家。他知恩图报,尽管尼尔斯以前经常欺负他,他还在尼尔斯变小帮助他后既往不咎的带他飞往拉普兰。他善良,在看到邓芬的翅膀受伤后想尽一切办法帮助她。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良多,让我更坚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道理,也让我明确了我目标——要做一个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让这个世界更美好。
在瑞典这个美丽的地方,有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她就是塞尔玛·拉格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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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位女作家的笔下,诞生了一个天性活泼好动的小男孩,他是谁呢?“瘦高个儿,鼻子两边长着不少雀斑,一头淡黄色的头发。”这是书中对他外貌的描写。对了,他就是尼尔斯。
整本书大概的内容还历历在目:尼尔斯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他骑上一只叫莫顿的大白鹅随着一群大雁飞向北方,进行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路上遭遇了各种各样的挑战,但都成功地化险为夷。最后,顽皮捣蛋的尼尔斯变得勇敢、善良、机智,获得了小精灵的原谅,重新变成了人,回到了父母的身边。
读完书,我仔细想了想主人公尼尔斯的经历。真觉得他似乎进行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整个过程既危险又精彩,既漫长又有趣,这次旅行的到来是突然的,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但也正是因为这场旅行,原本生性调皮捣蛋的尼尔斯也渐渐地磨砺成了一个机智勇敢、善良助人的大男孩。
正是有了旅行,正是有了磨难,正是有了出乎意料的坎坷,正是经历了这些之后,才出现了美丽与成功。古人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都是为了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经磨练,怎么会取得胜利呢?
北欧峡湾
不错,我们可以把人生看作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有时,不会有一点时间让你犹豫,不会有一点时间让你迟疑,你必须坚定果断。不然,就可能会错过你旅行中的美丽风景,你人生中的成功。故事主人公尼尔斯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在他变成小人后,他果断地选择了去旅行,正是这一选择,才让他改变了自己,让他有机会重新变回男孩。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人应该要勇敢,应该勇往直前地奔跑,应该相信自己的选择,一旦有了目标就坚持走下去。一个人如果具备决心、恒心、爱心、坚强之心,他就很有可能成功。
最后,祝愿每一个变成小人的“尼尔斯”都可以获得小精灵的认可,取得成功。(常智轩)
如今的新时代是那一代人通过血泪换来的,因此作为学生的我们,要更加珍惜现在,报效祖国。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岩读后感范文8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
《红岩》主要描写是在“中美合作所集中营”,那些革命志士被关押在这座人间魔窟所遭受的一切。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刚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华子良,一块极不起眼的甚至显得丑陋的石头,嵌在路中,承受着许多人沉重的脚步,却又赢得许多感激的目光……刚刚看到华子良,倒有些气愤,那时以为就是这个疯老头坏了共产党的大事,但是后来才清楚他这样做是为了共产党的全局。
每天都要跑步,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太阳高照,有一次雨很大,他的浑身上下都被浇湿了,他还是疯疯癫癫的跑。十年过去了,敌人也都把他当一个疯子看待,就这样华子良为囚在人间魔窟的同志们带来了很多消息,也为战争的胜利作了许多贡献。后来敌人让他做他们的游击训练队员,他逃了出去,带领解放军解放了这个魔窟。
华子良为了全局,宁可自己装傻卖疯,蒙骗敌人,受了许多屈辱。在中国历史上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
韩信的跨下之辱,这是妇孺皆知的。那个无赖的轻蔑,让韩信有些不知所措,爬?一个男子汉怎能受这等耻辱!不爬?那自己恐怕就真的要入鬼门关了。于是韩信一咬牙,拽了一下衣服,从那个无赖胯下爬了下去。无赖的仰天大笑,让韩信像有万把利剑刺过他的心口,从这以后他决定一定要奋发图强,最终成了有名的军事家。一个耻辱没有将韩信彻底的打败,而是让韩信愤然崛起。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难堪的事情,有的人为此,愁眉苦脸,饭不吃,床不起;有的人,眼前的耻辱咬着牙就过去了,没有被难堪所击倒,而被难堪所激起。周恩来在文革中被打到过,经常成为批判对象,但是他没有选择逃避,他坚持了下来,还保护了许多同志,在他逝世之后,“天安门事变”“十里长街送总理”都足以看出周总理在人民心中的位置。
夜深了,躺在床上,我好像又看见了华子良在狱中疯疯癫癫的跑着……
在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的成列展览中,有一个年龄最小的革命烈士——宋振中。大家都叫他小萝卜头,他牺牲时,年仅九岁。
在他六岁那年,难友们用绝食换来了他读书的权利,还为他制作了特别的“文具”。小萝卜头也没有辜负叔叔阿姨们的一片好心,他不仅认真学习,还借着自己走动的方便为战士们传达信息,当起了小通讯员。
那时的集中营里,生活是多么的艰苦。上学时,小萝卜头十分渴望得到黄将军的一支红蓝铅笔,为了得到它,他每天非常认真地背诵俄文单词。当他得到这支铅笔头后,却不舍得用,他盼望出监狱的那一天再用这支笔!可是,他没能等来这一天。
小萝卜头做过一个梦,梦中他来到了城里,他能看见外面的世界了。但“城”还是像白公馆一样,有铁窗黑牢,人们穿着囚服,空中还有长着翅膀的特务……一切都是那么恐怖,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净是这些黑暗的现实。
即便如此,小萝卜头还是那么乐观。他会和比自己大许多的革命者聊聊天,用自己单纯的想法与他们讨论一些严肃的话题,用自己稚气的言语感动着人们。就像小萝卜头初遇成岗时,他用自己简单的方法辨别着人的种类;大方幽默地说自己是“老政治犯”,还调皮地与成岗交谈。临走前,他送给成岗一张画——“黎明”。一张鲜明的水彩画,多么有气势,充斥着对自由渴望的强烈感情,甚至最后还不忘与成岗聊天。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在他身上有了很好的体现,这种不畏困难、天真善良,才是青春。
小萝卜头是集中营中一个特别的存在:他可以借着上课的理由在集中营中自由行走。于是,他利用这一便利为难友们传递信息。小萝卜头与成岗的最后一次对话中,他低声说自己有一件事没有办好:齐伯伯叫他打听一件事,他却没能直接告诉齐伯伯,很是自责,只得让成岗转告。他声音里充满了未能完成任务的内疚和责任心。这种临行前都不忘使命、认真负责的态度,才是青春。
那时的特殊环境下,造就了小萝卜头一样的为了革命事业而奉献青春的年轻人,他们用生命书写着青春。现如今的和平年代里,我们有着比他们好的多的环境和资源,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青春呢?牢记历史、不忘耻辱、奋勇向前、这才是青春!
历史被如沙的时光悄悄掩埋,当我们再度回首时,已了无痕迹。然而,当我们真正回首聆听和抚摸这尘封的历史记忆时,却总有那一串串的芳名在大漠的鸣沙中突兀、激荡。
20世纪40年代末,在重庆歌乐山下,就有这样一群中华民族的儿女,他们受叛贼所害,被囚禁在那里,经受着种种苦不堪言、惨绝人寰的毒刑:皮鞭的撕咬,鲜血的飞溅,枪弹的呼啸,是他们再熟悉不过的“乐曲”,正义与邪恶,真理和无道,种种煎熬受着殊死较量。
《红岩》就是这样一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和狱中生活的长篇小说。它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共产党人的崇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
记得在小学时候,曾学过《红岩》其中一篇文章《新年大联欢》,讲述的是监狱里的政治犯被给予了特别优待,监狱里的人们诗兴大作,却处处讽刺了敌人,体现了爱党人士视死如归、无惧无畏的精神。
今天,我又重温《红岩》,发现每一次品味都有不一样的感受,读过后的激昂、读过后对敌人的鄙视与憎恨,更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才叫坚贞、英勇,回首那段不可磨灭、血与火交织在一起的历史,才发现人生价值的可贵。
从一个平凡工人成岗冒死熬夜刻钢板印刷《挺进报》,到许云峰斗智斗勇;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于革命,再到江姐受上级派遣到华蓥山根据地送药品,回想过去憧憬未来,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华蓥山纵队政委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高挂城头,却坚决要求到丈夫生前战斗过的地方工作……
那一幕幕历史性的生死抉择展现在脑海里,感受着由平凡、渺小的生命换回永不熄灭的光华,更是我对“青春”二字有了一种触及灵魂的醒悟——
像我们的生活在和平时代的青少年,根本没有尝过战争时期艰难生活情况下嚼树根的滋味,看似平常畅谈人生、理想,却往往不知自己生命价值的所在。过去的他们,吃的是霉米饭,睡的是潮湿地,受到的是皮鞭、碳烧,现在的我们,吃的大白米饭还叫哭连天,睡的是席梦思床还坐着噩梦,受的是长辈们的呵护,想想,我们的生活条件哪里比他们差?比起他们,我们都是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封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向阳开。”这首歌是妈妈以前教我的,当时只知道跟“江姐”有关,具体并不了解,但《红梅颂》将我引进了解放前地下党与国民党顽强斗争的年代。
《红岩》讲述了1948到1949年国民党的统治下的中国,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重庆的地下党组织和国民党反动派展开了激烈斗争。这本书并没有采用围绕一个中心人物贯穿始终的方法,而是围绕着狱内、狱外的斗争塑造了许多人物:英勇坚强的许云峰、江姐,充满传奇色彩的“双枪老太婆”,病老头华子良……作者将这些人物放置于具体的事件中,通过生动的细节描述,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刻画出来。
我们今天这群二十一世纪的孩子,从出生开始就没吃过什么苦,甚至可以说是生活在蜜罐里。可我们有时还是不满足,嫌父母管得太多,玩具不够好玩,吃的不好,玩手机的时间太少等等。想想关押在渣滓洞、白公馆里的革命先烈吧,他们吃的是霉饭、睡的是潮湿地、承受的是皮鞭老虎凳。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是什么力量支撑着他们?那是一种信仰,一种精神,是为新中国的建立而无畏牺牲的精神,成就大事业的高尚品质。比起他们,我们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微不足道,我为革命先烈们这种坚定的信仰而折服,为他们不屈的精神所感动,他们的这些美好品质已深深把我打动,使我的心灵得到了充分的洗礼和净化,让我更深刻地感悟到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
这段岁月已慢慢远去,可我们决不能忘记他们。“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句话一点也没错,我们现在的和平安康来之不易,应该加倍地呵护珍惜!在他们面前,我们还能有什么不满,还能有什么抱怨呢?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呢?不仅要向他们学习,也要磨炼自己的意志。不能一遇到困难就轻言放弃,要迎难而上,学会在绝望中点燃希望,多份坚持就多一份希望!
梅花,在黑夜里,在严寒中怒放,管它“零落成泥碾作尘”,总不屈不挠,永不屈服,退缩。我仿佛看到梅花和红岩先烈们的面容融为一体,以梅之高洁,向英雄们致敬!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里面记载各位英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英勇斗敌、舍己为人、坚贞不屈的品质。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
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饭,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伤口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没有对学习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只有这样,才会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很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也应该多阅读书籍,从中汲取知识养分,读后写一篇读后感吧!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红岩读后感800字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红岩》,当我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疑惑不解。《红岩》是指红色的岩石吗?还是一个地名?
不,不是的!当我阅读完整本书时,我得出了肯定的答案。《红岩》指的是那些不畏牺牲的革命者们。他们有着坚韧不屈的优秀品质,无论是在战火纷飞的战场,还是在潮湿、阴暗的监狱里,他们都崇尚马克思主义,心中都有着一个民主的新中国!
他们为了新中国的成立,不畏敌人的严刑拷打,不怕监狱里的恶劣条件。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身上不畏艰辛的品质。生活中,许多同学在家里就是一个“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如果,被叫去做一些家务活,就大发雷霆。新中国的成立,是在祖先们不畏辛苦,勤勤恳恳的努力下,成立的。而我们却因为如今的丰衣足食,将这些优秀的品质忘却。我十分羞愧。我觉得我们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感恩我们的父母亲,让他们能更轻松些、快乐些。
看这本书时,我的心情千变万化。是看到革命者们冒着危险,抵抗外来侵入者是的骄傲;是“目睹”江姐、杨陈虎将军牺牲时的悲痛……看到无数的人民在这场战争中,牺牲,我十分的悲伤。我决心,一定要好好读书,报效祖国,不辜负前辈们的努力。我们现在还小,能做的只是好好读书,将来继承先辈们的基业。我们的中华不再是“东亚病夫”,而是在国际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国家。现在的我们,不在会被其他国家欺负,有能力保护自己,甚至还有能力发动战争。但,我不希望这种事的发生。战争的受害者,永远是无辜的人民,战争的发动,只会使千千万万的民众付出生命。我想,这也不会是先辈们所希望看到的。
我希望,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颗星球,再也见不到战争的足迹,全部人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
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首歌曾经响亮在抗日战场上,同样也响亮在共产党抵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战场上。
一位位视死如归的共产党 战士,架起仇恨的机枪向敌人扫射。虽然一枚枚子弹也穿过了许多英雄的胸膛,而敌人并没有被全部消灭,但共产党的精神是那么地清晰、深重,感染着周围许许多多的人。前面的倒下,后面
的补上,没有人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这是“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生命!生命!没有生命,人就活不下去!但是革命烈士们宁肯舍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投降于敌人!
此书最让我敬佩的是许云峰和华子良。许云峰在书店能敏锐地意识到周围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陷阱等;华子良这个伟大的共产党员,为了帮助渣滓洞与地下党保持联络,整
整十五年都装成一个疯疯癫癫的疯老头,谁也不知道他其实是最重要的共产党员之一。监狱中的共产党员们个个都是钢铁汉,外面的地下党也个个都是男子汉,除了那几个卑鄙无耻下流的叛徒。就像甫志高这个无耻的家伙,
为了个人利益,谋害了那么多的革命同胞,譬如江姐,就是被他抓去的,才有了后面的酷刑,但最终他也没有好下场。
在东方的土地上,当最后的一缕销烟散去,“红岩”精神仍将洒满祖国大地,永不磨灭!
面对着敌人的屠刀,他们没有屈服;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他们毫不畏惧;面对威逼利诱,他们从容不迫;面对生死抉择,他们守口如瓶。他们就是党的红星——革命英烈!
在残酷危险的解放战争的地下工作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一心为党,工作认真,灵活机动地与国民党周旋抗争。可是因为叛徒的出卖,他们相继入狱,但是他们忠贞的革命信念丝毫未变。江姐、许云峰、成岗、齐晓轩、刘思杨……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染红了党的旗帜,他们使我们党迎来了伟大的胜利!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如果没有革命先烈们的英勇献身,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红岩’这部伟大的纪实小说,证明了革命先烈们的大义凛然,也证实了中华民族那宁死不屈和钢铁般的意志!如江姐所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革命意志是钢铁炼成的!革命先烈们如一颗颗闪闪红星般闪耀着无限的光芒!那是刘思杨最后一丝微笑;是江姐饱受苦难的坚强;是齐晓轩用鲜血染红的岩石;是许云峰就义前的慷慨陈词;是小萝卜头临行前的呼唤……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扞卫国土,用胸膛顶住机枪,面对敌人残暴的酷刑,他们宁死不屈,甘为祖国洒下一腔热血而去。他们是为正义而死,为国家而死,他们用钢铁般的意志证明了中华民族的强大!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正是有了这些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的一点一滴,才造就了我们革命的永久胜利!
革命先烈们也曾有青春,有梦想,有幸福美满的家庭。但他们还是勇敢地选择了为党,为祖国,为人民而努力奋斗,即使他们知道工作的危险和残酷性。难道他们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吗?不是的,他们在国家的危亡与自己的生命相矛盾时,毫不犹豫地放弃了生的希望!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革命先烈们舍生取义,他们是为国家而死,为民族解放而亡。他们的死重于泰山!他们将如一颗颗闪闪的红星,永放光芒,为万人所敬仰!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书中有美妙的海底世界,平凡的世界,革命的世界……读一本书,就会走进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我们身临其境,感受最这个世界中的人和事。
我喜爱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老北京无忧无虑的生活让我向往,爱鲁迅的《朝花夕拾》,长妈妈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爱《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将们。直到我读了《红岩》,这是一本与我之前阅读的风格完全不同的书,当我翻开第一页,好像跨越时空,被拉进了另一个世界。
1948年的中国,有着令人难忘的故事。
黎明前的黑暗,中国共产党在渣滓洞、白公馆中,度过了最艰苦、最困难的生活。他们与国民党对抗,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炎热、蚊虫、饥饿和干渴动摇革命者的意志,共产党爱国的坚强意志是绝不会被打败的。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在共产党面前,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通过《红岩》,我也了解到了许多英勇战士:许云峰、成岗、余新江、江姐……江姐,一名革命女战士,我最敬爱的。江姐起初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后来,她加入了革命的队伍。在审讯室里,敌人恶如豺狼,他们用尽了各种酷刑,也不能动摇江姐的革命意志。他们用特别的四楞筷子放在江姐的手指间,双手紧握筷子的两头来回猛夹,同时用一种凶恶的语气说道:“你说不说,不说就把你吊起来!”这时江姐高喊:“筷子是用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用钢铁制成的!”正是中国拥有这样的共产党员,才有今天繁荣富强的中国,中国有你,我为中国而骄傲,我为中国而自豪!
在这本书里面蕴含了众多的革命人物,这些看似平凡的人,但他们不平凡,他们有着一颗为革命事业奋不顾身而流出的血水的心。正是因为中华人民的赴汤蹈火,才使当初的腐败,演变成如今的成功与胜利,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人民们只想着,如何使中国变得强大,他们受尽屈辱,遭受酷刑,坚决不动摇,这是红岩,红色的坚硬的岩。
红色与我们的血液融合在一起,红色的心,红色的精神,我们将去传承,去弘扬!红色文化永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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