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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鸦读书心得

2024最新读书: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

普希金说:“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2024最新读书: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读完了奥地利著名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一维克写的《人鸦》一书,真是受益匪浅。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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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1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人鸦》,讲的男孩瑞夏德和乌鸦朗德尔夫的故事,朗德尔夫念了一个口诀,夏瑞德竟然变成了乌鸦,于是夏瑞德和朗德尔福告别,就向更远的地方飞去,他碰到了红颜鸥鸲,红颜欧鸲告诉他,如果静悄悄的活的就长,瑞夏德谢过他后,继续飞呀飞,他碰到了拉尔夫和鲁迪,他两个是鸦群罗高的手下,罗高让他俩把瑞夏德带进了罗高的鸦群,又过了几天,他去找了雌乌鸦鲁娜,鲁娜让瑞夏德不再遗忘,夏睿德回到了鸦群。给大家讲故事,第一次他讲的是《彩乌鸦传奇》,第二次讲的是《UFO的故事》,可鸦群让他见到了真的UFO。又过了几天,罗高被人打伤了,幸好夏睿德去了宠物医院,让医生把罗高治好了。他决定回去换回角色。罗高告诉他不要恐惧,谁心怀恐惧就丧失力量和内在的智慧,如果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就可以请教白乌鸦,拉姆塞斯。但是朗德尔福不愿意换回乌鸦角色,在拉姆塞斯和小矮人的帮助下夏瑞德变回了人类。

看了这本书我感觉在生活中对待人要有爱心,遇到困难的事情,不要恐惧,不要慌张,才有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2

这学期我们一起共读了一本名叫《人鸦》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写了瑞夏德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经过无数次的冒险,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路线。

主人公瑞夏德是一个不爱学习、没有责任感的孩子。初到鸦群,他什么都不想管,只想学会飞。乌鸦们也都非常的不信任他。不过后来经过:帮乌鸦们识别稻草人、给乌鸦们讲故事、勇救罗高和救助小矮人这几件事中,瑞夏德开始慢慢的有了变化,开始有了责任、担当和爱心,乌鸦们也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在这些事情中,有一件章给我留了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大头领蒙难记》。当罗高被人用枪打中之后,鸦群都笼罩着惊慌的气息,只有瑞夏德十分的镇定,不顾同伴的劝阻,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医生救助罗高。但是乌鸦们认为瑞夏德背叛了大头领,于是要给他定死罪,瑞夏德不得不离开鸦群,等待罗高康复。终于,在七天后,瑞夏德带着康复的罗高回到了鸦群,乌鸦们从此都开始友好地对待他,信任他。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先冷静思考再做决定,那才是最好的方法。

这就是瑞夏德,经过变成乌鸦的那些天里,他已经从原来的没有责任感,变成了现在的有担当,非常勇敢和有爱心的孩子。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3

在学校的童心阅读课上,我们全班同学和黄老师一起又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鸦》。

我把它拿回家读,刚要读时,我对这个名字感到非常好奇:为什么这本书的名字要叫人鸦呢?为什么不叫别的呢?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这本书是由作者什么突发奇想的灵感编出来的呢?那时我就像开连珠炮似的,心里产生了许多疑问。

我开始读了。读完第一章就又问了一个问题:想变个乌鸦真有那么简单?只念个咒语诗就能交换了?于是我“啪”的一下快速合上书,心中默默想着那一首咒语诗,轻言细语地背了起来:“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念完之后却一点效果也没有。我想:是不是没有一只动物在身边才会没效果?我不管了,继续往下读。

让我最为感到好奇的章节是第三章“白云的寄托”和第四章“彩乌鸦传奇”。我又在第三章提了问题:看看白云真能想起事情来?还是只有乌鸦才管用?要不是那天是阴天,我可能就会记起事儿来了。第四章的就更多了:以前的世界上真有彩色乌鸦?他们是怎么有那种羽毛的?他们既然都是彩色的了,为什么还要叫彩乌鸦了呢?我感觉他们直接叫“彩鸦”就行了,可读起来有点儿别扭。

读完这本书,我也想养一只乌鸦了。要是让我给他取名字,我就叫他——瑞夏德(这算不算抄袭啊······)。当然,我以前提的问题也解决了,但是都是些奇奇怪怪的答案。

希望这名作者能继续出好书,继续来让我们读。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为了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刘老师推荐我们阅读了《人鸦》这本书。

一天一只硕大的乌鸦越境飞行者朗多尔夫落到有着满头金发的男孩瑞夏德身旁呱呱叫:“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当男孩问了半天才知道乌鸦是想和他变换角色,并且乌鸦的生活中没有算术题后他同意了,瑞夏德是个讨厌算术的人。能够飞翔的的乌鸦瑞夏德把乌鸦的生活想的很美好,可是鸦群中的日子虽然没有算术题,但也必须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还要饿肚子。可是在它们在寻找刚播撒过种子的土地的时候,因为瑞夏德在成为乌鸦之前是个人类,他懂得如何辨别稻草人,所以,它很快就成了乌鸦群中公认的“辨别稻草人专家“。它还擅长讲故事尤其是自己编的故事,而且每次讲的都是那么的酣畅琉璃,这真是不讲不知道,一讲吓一跳啊!第一次讲完故事首领罗高就授予瑞夏德”讲故事能手“的称号,从此以后,每天黄昏之际的时候瑞夏德就会给众鸦群们讲一个美妙的故事,这好歹也给乌鸦旅行中带来了一丝鲜活的色彩。但是,慢慢地,瑞夏德也在发生着改变,它变得有责任有担当了……可是后来,原本好心好意想帮受伤的大头领罗高去宠物医生那里治伤的瑞夏德却被其它乌鸦误认为是个大叛徒,还要判它死刑,理由是因为瑞夏德把首领出卖给了人类。于是瑞夏德在罗高治伤的这一段时间开始了流浪般的生活,等到罗高重新展翅飞翔回来之后,乌鸦们才解除了对瑞夏德”叛徒”的想法,长老们开始敬重它(他),罗高也把它(他)当小弟弟看和对待,此时,瑞夏德才觉得和它们成为了一伙。慢慢地,瑞夏德又发生了改变,它变得机智、勇敢和有爱心了。当然,乌鸦的旅途中十分艰难坎坷,但是这却让乌鸦瑞夏德通过这些事情让它(他)学会了用不同的角度去思索问题,最终在很多乌鸦朋友的帮助下,瑞夏德变回了自己,他也懂得了许多过去不懂的道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但是在攀登的过程中也不注定是一帆风顺,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但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和勇敢,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让我们一起深呼吸,抬起头,寻找内心的智慧,朝着嘴巴的方向,飞翔吧。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5

《人鸦》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我受益匪浅。

主要讲了一个男孩的名字叫瑞夏德,他讨厌学习,厌倦了生活。有一只乌鸦和他交换了,他变成乌鸦后,在乌鸦群里天天讲故事……最后,他想变回自己,可是它不愿意,他煞费苦心才变回了自己。

读完后,我觉得瑞夏德从不用正确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生活,直到最后才懂得珍惜自己的生活。我对文中的一篇文章,思绪万千。就是当瑞夏德知道乌鸦想象中那样丰衣足食、无忧无虑的,乌鸦也要警惕天空的危险,还要找食,有时还要饿一顿,不仅如此,还要吃力为它们讲故事。我想对他说:“瑞夏德,其实你只要正确看待自己的生活,就不会厌倦生活了。”想到这,我就想到我以前了。

一、二年级时,我一直当体育委员。在三年级时竞选班干部时,我有点骄傲,觉得肯定能当上。但评选出来的结果却是是与我实力相当的庄文渊。但事实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当时我差点哭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当上体育委员。

这本书我读了两遍,深刻意识到要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不要因为某件事,而让你放弃。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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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读书:《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吧,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 ,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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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1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习惯了当人类的生活。习惯了妈 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2

我喜欢看书,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和道理。这个学期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人鸦》。 日记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于是,奇妙的故事开始了。

瑞夏德和乌鸦变换了角色后,又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的鸦群。鸦群里的乌鸦有的会站岗放哨,有的会寻找食物,有的`善观星相,瑞夏德会编故事和叠纸飞机,他给大家讲了一个当乌鸦还是彩色羽毛时代的故事,被罗高评为故事能手。所以,不论是在人类还是在动物界都要有些本领,这样才能有他施展的空间,才能被大家接受。

它们捕食时,大头领罗高被枪弹打中,瑞夏德用聪明才智叫来了宠物医生,给了罗高很好的治疗,七天后罗高恢复了健康,回到了快乐的鸦群。他们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回了小矮人,并参加了他们举行的宴会。从此以后瑞夏德的地位也因此提高,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付出就有回报,不能只去索取。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我们要学习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去一读的好书。

《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3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光书名就够特别了吧?人?鸦?到底是人还是鸦呢?带着强烈的好奇和疑问,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有一天,满头金发的男孩瑞夏德坐在榛子树丛旁的草地上,突然一只黑乌鸦来到瑞夏德的面前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瑞夏德不知道只乌鸦说的是什么,就问它干什么,过了一会儿瑞夏德知道这只乌鸦是想跟它交换身份,又知道在乌鸦群中是没有口算题的,便答应了。那只乌鸦念了一段咒语便变成了瑞夏德,而瑞夏德则变成了乌鸦。从此,便开始了他全新的旅程。经历了许多次冒险,最终瑞夏德在乌鸦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并且他还懂得了过去不懂的道理。

瑞夏德本来以为变成了乌鸦,可以不用再做讨厌的数学题,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全新的生活,但他的乌鸦之旅却让他越来越怀念做人的生活,他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声音:总有一天,我会重新飞回家去,和朗多尔夫重换角色,变回我自己。总有一天!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生的道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从中你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但你必须学会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4

最近,我读了《人鸦》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

一天一只乌鸦落到有着满头金发的男孩瑞夏德身旁呱呱叫:“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当男孩问了半天才知道乌鸦是想和他变换角色,并且乌鸦的生活中没有算术题后他同意了。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去当儿童!”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

他在乌鸦世界里成了故事大王,也成了分辨稻草人的专家。他很善良,大队长罗高被打中翅膀奄奄一息,它找来兽医;蝴蝶被蜘蛛网缠住后,它又救了蝴蝶;小鸟掉下了窝,是它带小鸟回家……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后来,在白乌鸦的帮助下他又变回了自己。

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很多道理: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但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5

有一本书叫《人鸦》。

“人鸦”?题目就很吸引人。是人变的鸦,还是鸦变的人?

哈,都是!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偶尔的机会和一只乌鸦掉了个个,他变成了一只乌鸦。一开始,瑞夏德在乌鸦群里不受欢迎,但他给大家讲故事,教大家辨别稻草人,还救了头领罗高的命,渐渐地大家都很佩服他,瑞夏德成了乌鸦群里不可缺少的一员。但是,瑞夏德想家了,他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终于变回了原来的自己。

书中有一句话:谁改变了自己,谁就改变了世界。瑞夏德就是这样,他一直努力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于是受到了整个乌鸦群的欢迎。

我还从书中读到了自信。乌鸦瑞夏德迷失方向的时候,首领罗高告诉他,要有自信,只要顺着自己嘴巴的方向朝前飞,就能到自己想去的地方。瑞夏德照着做了,找回自信,终于回到了家。

这本书还给我一个启发。乌鸦瑞夏德因为会讲故事,受到了乌鸦的欢迎。可见,会讲故事的人到哪儿都会受欢迎。我也要学会编故事、讲故事。

最后再教大家乌鸦变成人的咒语诗——

飞向天空,

箭一般俯冲,

天地之间任从容。

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

你去做乌鸦,

我来当儿童!

《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


《冰与火之歌》是由美国作家乔治·R·R·马丁所著的严肃奇幻小说系列。该书系列首卷于1996年初由矮脚鸡图书公司在美国出版,全书计划共七卷,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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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1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2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

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3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

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4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5

从1994年写到现在,多次获有科幻艺术界诺贝尔之称“雨果奖”。但这些并不能完全描述这部小说的精湛与完美。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震撼的。作者用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将一个虚幻的维斯特洛大陆展现在我的面前。勾勒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世界,人没有绝对的善恶好坏之分,阴谋、权术、自私、背叛、杀戮、嘲弄、血腥围绕着每一个人,在险恶的现实下残存着人性中的一丝善念。

不同于其他长篇小说,他叙述方式是特别的。以pov视角写作叙述,每个人物都有支线。借由各个角色的价值观的冲突与其相异的体验,而拼凑出了一个面相十分广阔的故事线;有些角色彼此间最初看似毫无关联,但到了故事后半时却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更奇特的是这部小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主角,这是前所未有的。每当觉得这个角色有主角光环时,在后面的某一章就死了,而且越是牛逼的人死的越憋屈。正如作者马丁老爷子所说“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历史没有主角。”

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

这部小说简直缤纷绚烂的不像是虚构,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扉页甚至带有具体的地图。多种文化,语言,信仰相互碰撞。你很难想象在第一卷提起的每一句话,甚至是诗歌都与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字后的章节遥相呼应。维基百科上有人甚至撰写了专门的冰与火之歌系列词条来细分这个故事。

《冰与火之歌》就像在一片空白的书页中创造一个恢弘磅礴的世界,然后给它以生命和历史,它不愧为一部史诗式的巨著。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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