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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标点读后感

《喜鹊是村庄的标点》读后感。

古语言: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通常会记录下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也许下面的“《喜鹊是村庄的标点》读后感”正合你意!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喜鹊是村庄的标点》读后感

初夏的日子,窗外蛙声四起,读着《厦门晚报》好友陈满意寄来的新作,内心难免感慨万千,与满意相识已有好多年了,那个时候他还在《石狮日报》工作,碰巧我上班的地方离报社很近,经常在全国各大报刊杂志上看到他的文章,那种朴质无华的文风,那行走在乡间生活的点滴记忆,都在他的字里行间呈现。可以说读满意的文章如同在读精美的诗篇,那些富有诗意的标题,哲理的文字和情真意切的描述,让我觉察到未曾谋面的皖北小村山山水水,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人们一个个栩栩如生立在我的眼前。

乡愁与乡恋是每一个在外漂泊游子的心声,同样在外漂泊多年的我,也走进满意笔下的故乡情结,他那种对乡土的热爱和念念不忘的故乡记忆,总是在他的笔下不断地展开。那些从“篱笆墙上溜走的岁月”就像飘荡在“田埂上的浮云”被“风筛过的五月”一样慢慢地走进“乡村夏日”和“天高云闲故里秋”的“乡村秋夜”,我想即便秋天里的“芦苇是历史的边角料”也好,毕竟从“五月.麦地.乡村”走过,向来“秋天,敬重一株庄稼的生命高度”在“大风吹雪盈空际”我好想闻闻那“跨进腊月门槛的年味儿”,更怀念“那年春节的麻雀饺子”说实在那物质贫乏的年代麻雀饺子味道真的太香,让人食之难忘。

乡村的四季在满意的眼里处处都是美景,看看“草尖上的村庄”就知道“春来草暖泥土香”,六月的夏夜里“想起乡间的吆喝声”那一树叽叽喳喳的“喜鹊是村庄的标点”在农家“一片小院锁清秋”里看着 “粘贴在季节深处的冬”无处不是乡音所在,乡愁所思,真好想“找一本书来温暖乡村的这个冬季”。其实无论是“行走在麦梢上的记忆”还是“睡在故乡的月光下”也好,故乡的水是清甜的,故乡的风是醉人的,特别是从“吹进村庄的风”里让我体验到作者装在心灵深处稻花的香味和故乡那种割不断理还乱的乡愁。

看看当今的乡土散文家,能像满意这样将散文写得如此出神入化、通俗耐读,意境深远,实为难得。翻开书页里的白纸黑字,那纸是轻轻的,被风一吹,就能自动翻页。而每一页里面的文字,却是深沉的。当回忆的乐章停留在乡间的小道时,从“苦难的历程”到“在村子上空散步的唢呐”,我仿佛看到了皖北小“巷子里的男人”在追着“穷亲戚”向“媒婆”询问,不要忘了让邻家妹子们早点下嫁到这个几乎要被世人“遗忘在乡下的渡口”,有着像“锔锅胡”“麻四”等好男人在“落寞渡槽”默默等待妹子归来,可别让他们从春天的“泥暖草生”到“一春梦雨常飘瓦”等到夏天去“捉蝉”依然不见妹子来,难怪人们常说“人是行走的庄稼”,可惜等到“霜叶柿子红”时依然只见沉重文字如同砂粒般落入眼帘后,便再也挥之不去了。真不知张艺谋的《归来》画面何时能在皖北小巷出现。

人世间最让人难以割舍的是亲情,无论你离家有多远,家永远是漂泊者的港湾,因为那里是亲情所在,系着父母的厚爱,满意的笔下母亲可以说是那个年代母亲的代表,从“母亲不认识“母亲”,以及“母亲的猪年狗事”让人明白母爱真挚无私,母爱不求回报。“母爱是看不透的温暖”,从“给母亲的过节费”到“娘穿双布鞋进城”我们看到的是人间的甘甜有十分,做母亲宁愿自己只尝了三分;生活的苦涩有三分,做母亲却吃了十分;其实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那无言的父爱在“父亲的灶台母亲的爱”和“壶里酒淡父爱浓”一一呈现,那怕是要砍下“最后一棵梧桐树“也要送孩子读书,让我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说父母的爱是人间最为永恒的话题,是一篇篇流传千古的文章,是世界上最感人的风景线。

“又到槐花飘香时”那“乡间椿发一树情”、“风吹榆钱满枝头”的日子里,回想起“半床闲书伴枕眠”时,看着挂在“墙壁上的纺车”曾经是母亲用勤劳的双手给自己摇满了幸福的童年,那停留在“乡村磨房”沾满母亲的汗水,真的好想把那“留两个柿子看树”的柿子摘下来给母亲品赏,是作者的念乡惦母所在,直到现在作者依然忘不了“寒似雪冬暖如年”里父母就是用无言的爱,为儿女们支撑起一片爱的天空。是啊!阅读人世间的父爱和母爱,读出的是深沉,读出的是宽厚,读出的是满眼泪花。

行走在“黄河故道”上,“故乡的云”和“故乡的小河”总是让人倍感亲切,在异乡谁不思乡念土,谁不怀念那逝去的童年,呆在“老屋”的屋檐下,“溜墙根嗮太阳”,凝望“匍匐在岁月脚下的老井”和“村口的石碾”,那些留在记忆深处的“乡村散记”被一根长长的玻璃线把童年一颗颗散落在田野地里的记忆串起。最难忘的是乡村里的年味,无论是“请财神”还是“记忆深处的元宵灯火”,总少不了“酱盐豆飘香”,就连那“锅饼”的香味直到现在仍在舌尖停留。

再次“触手苍凉的故乡”,“奎湖春水”还在,却不见当年“一条干凅的河”。“又闻乡间布谷啼”的时候,恰逢“梧桐花”开,紫色的花朵如同满树的“桑葚红艳艳”的,那紫红的桑葚成了乡下童年最美的天然食品。特别怀念在乡野里和小伙伴们一起斗“蟋蟀”,过去在草丛间“把鹌鸪”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昔日的“土地.土人.土坷垃”早已没了往日的繁华,随着村民大量外出,田野早已荒凉,唯有父亲的“凤凰”传奇和“寸草铡三刀”的故事总是在记忆深处不断延伸。通读《喜鹊是村庄的标点》,读出的不仅仅是充满诗意笔调,读出更是亲情、乡情和对农村生活的不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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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谈到了农村行政组织的局限性,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辛酸。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欢迎阅读本文!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一】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二】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三】

每个人从生命的开始到结束,谁都不能去把握和捕捉命运的轨迹,但谁都试图去掌控自己的命运。命运是天意?是偶然?是一粒尘埃?说不清、道不明。当我在朦胧之中,试图在跌跌撞撞当中,独立把握自己行走于世上的方向,却不知前方那条是正确的前行道路,热血沸腾只在头脑里转换,心无旁鹜沉溺专注于思想上驰骋。褪去浮华、回归安宁,我只是知道,年到三十六岁,我应该有自己的观点、思想、道路。

每个人的心灵是一个世界、一个国度。是荒芜?抑或昌盛?主因在本身,世界因我而存在。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让人体会少年王勃心灵的强大;万类霜天竞自由则让人体会到自信的存在。当熊培云把故乡当作观察时代兴衰与人生沉浮的窗口时,命运为他打开了他的世界、他的国,使他理解了深藏其中的力量。而我却还在尝试从文学散文、小说历史、戏曲诗词当中试图着打开我的方向、我的国。

每个人生来都有使命,每个人都在其生命中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回家的路。所以不曾经历过精神或心灵大变的人们,只是在生命的户外徘徊。徐志摩为此拥有了他的使命,在痛苦而宁静的天空底下,穿越人生的浮会和肤浅,开始其真正生命的历程。1947年5月12日,作为农民利益代言人的中国农民党在上海成立,董时进当选为主席,在经济方面,中国农民党侧重于乡村建设,经谋求同城市平衡发展,是为董时进的使命。熊培云领悟的使命是文字,与文字结缘,以笔当枪,书生也可傲王候!那么,我的使命又是什么?切身体会这片土地上的平凡生活,与之保存千丝万缕的联系,我想我总会领悟。

每个人的成长是一种修行,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睿智、从彷徨到坦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把领悟付于现实的行动,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带给我的感想。

读《叮当响村庄》有感范文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我看了王一梅的经典故事《叮当响村庄》这本书。这本书共有十九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叮当响村庄。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后来,一个小男孩也带上了铃铛,受不了,也跑出了家,它们都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最后,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找到了他。并且帮助动物们和小男孩解掉了脖子上的铃铛。没有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他们生活得又轻松又自在。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欢迎阅读本文!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一】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二】

春暖花开的季节,玩伴三三两两在田埂间追逐嬉闹,看那油菜花将大地装扮成一块芬芳柔软的绒毯,这是我对故乡儿时的记忆。时光流逝,如今我离开故乡在外求学。当我走向城市,城市也悄悄的吞噬着我的故乡。在浩浩荡荡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作者熊培云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里所说: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正所谓谁人故乡不沦陷。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谈到了农村行政组织的局限性,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辛酸。

又有几十人来到,有的人手拿盾牌,头戴钢盔,用推土机推进。这是书中所描述的拆迁的一幕。原本宁静祥和的小村庄骤然间笼罩在战时气氛中。媒介发达的今天,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各大媒体或报纸上看到类似消息。这不,前两天青岛的平度村拆迁征地发生了流血事件。因村民不满征地,守卫自己的土地而被烧死在帐篷中。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正如《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书中所说: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的关系。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别人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没了。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当农民在拆迁中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在抗争中又会被弱肉强食的剥夺生命权,或是受到威胁。一个国家的文明取决于对弱者的态度。尽管农民失去土地后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失去了最大的财富土地。而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他们又无法成为城市人,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另一方面城市的大门并未向他们敞开。这就像船即将沉没,而船上所有的乘客被禁止弃船逃生。

英国一位首相威廉皮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说穷人的房子可能很破旧,风雨飘摇,但是国王不能踏进,即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财产权对于穷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的《物权法》同样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然而现实中的拆迁往往让那些手持农具的农民们感到无助。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土地更多的是出于无奈,若不是被逼至极,谁会选择以命相搏。

我国自古就是农业社会,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与农业息息相关,而农村作为这一切的摇篮,如今却在被以建设之名,配上一个拆字判处极刑。然而如作者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所述,不仅小堡村,中国的农村几乎都有一段悠久的历史,每个村庄都是如圆明园般珍贵。那里有代代相传的宗族文化,传统技艺,甚至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幸的是雨果笔下的两个强盗已不在中国存在,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暴力却并没有在这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和村庄,而这又往往被美其名曰保护性拆迁。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三】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读《灰喜鹊盖房子》有感范文300字


【第1篇】

早就听朋友说《灰喜鹊盖房子》这本书很适合孩子读,可以让孩子懂得很多道理。于是我也买了一本,买过书后我随便翻阅了几页,没想到它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迫不及待的把它看完。

《灰喜鹊盖房子》的主要内容是一篇篇简短精炼的寓言故事,这些寓言或长或短,或动物故事,或植物故事,或人物故事,题材丰富多彩。每一篇都凝聚着作者对事物、对社会的理解和对人生的感悟,是知识、阅历以及人生体验的集中反映。读过这本书后,让我感慨万分,书中的每个故事语言生动,构思巧妙,言简意赅,读后常常让人拍案叫绝,还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开阔视野,还是体悟社会人生的有效途径和桥梁。相信每一个读过此书的读者,都会从中感受到心灵的愉悦和人生启迪。如果孩子们读过这本书后,相信可以让他们懂得更多的道理,遇到事情学会思考。故事的内容丰富,道理浅显易懂比家长们的谆谆教导更容易打动孩子内心世界。

书拿回家后我把它送给女儿,她认真的翻看起来,只见她时而蹙眉,时而微笑,时而严肃,相信她读过这本书后能对她当下以及今后的学习、生活、成长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2篇】

读完《灰喜鹊盖房子》这本书,个人感觉它的精妙之处就在于,作者将一些深奥的人生哲理和感悟,通过一篇篇或长或短的童话、寓言故事充分展现了出来。孩童在一个个童话故事里得到了心灵的愉悦,成人在一个个寓言故事里得到了人生的启迪,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亲子阅读佳作!

故事很多,有写动物的,有写植物的,也有写人的,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题为《黄牛和水牛》的故事。这篇故事之所以触动了我,是因为它让我对孩子的教育有了新的思考与认识。故事讲的是身强体壮的水牛和矮小瘦弱的黄牛为了能吃到摆在远处地头的草料,比赛拉犁。水牛边拉边看其他牛,落后了就拼命往前拉,超过了就放慢脚步、吃吃田间草,或对天长叫,这样快一步慢一步地折腾得筋疲力尽,最后一个到了地头。而黄牛始终低着头紧闭嘴巴向前走,第一个到地头吃到了美味的草料。

在水牛的身上,我不仅看到了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经常顾左右而言它的孩子,也看到了因为和其他家长比较,常常打乱教育节奏的自己。现在想来,那地头的草料不就是孩子成功的未来吗?孩子要想成功,就要像黄牛一样专心致志地去完成每一个学习任务,胜不骄败不馁,一步一个脚印踏向目标;家长要想让孩子成功,就要像黄牛一样专注地做好自己的本分,抛开一切干扰因素,始终牢记教育初衷,不因孩子一时的落后就拔苗助长给孩子承担太多的压力,也不要因为孩子一时的成功就放松了对孩子的要求,坚持一以贯之,方得成功。

《一个人的村庄》的读书笔记


1.

我确定刘亮程是认同梭罗的。

与梭罗的大安静相比,刘亮程是羞涩内敛的。

他也是充满着小计谋的。

在不自觉中,我拿《瓦尔登湖》和《一个人的村庄》做比较。经常是两本书交错着在脑子闪动,刘亮程的村庄充满烟尘味道,而梭罗在水边。

阅读《一个人的村庄》是会时常走神儿的。不停的走,走到许多年前的安静湖畔。

2.

最可怕的事不是一个人站在旷野,而是无助的穿行在人群中。对四伏的危机束手无力。

与以往的阅读相比,这一次我没有让自己不舍昼夜,大块的吞噬。从而在疲倦中完成阅读。通常,上午八点到十一点:晚秋的阳光晃上办公室的窗子。我这个意外偷袭村庄的外来客,悄声潜入。我尽量使自己沉默,不让星点的声响惊动村庄的熟。或者是晚上,也是八点到十一点,那时我像一个离开家园的孩子,正在不弃不舍的找寻回家的路。

最近,睡眠出奇的好。

3.

为了某个章节某个场景某个句子,我都会驻足停步,欣欣然好一阵子。

我没有多少事情要做,屋檐下也没有悬挂的锄镰锨镐。有时,风旋起我搁置太久的白纸。我都会不动声色的码齐,用一块重物压制住。

在相对闲适的状态下,有时矫情的怀想起越来越远的故乡。一个一个的脸孔铺面而来,有的是早已死去的邻人,有的是正在老去的同伴。

我知道他们不论活着的或死去的,都早已不把我当做是属于故乡的人。我在他们的印象里,是一只飞离故乡的鸟。适时的登上了高枝,优越的俯视他们。

这样的俯视他们是不需要的。可我们需要。我们不觉得是俯视,我们当自己的亲临。

4.

我甚至想象刘亮程独自微笑的享受村庄给予的一点一地的收获。收获者的快乐,不仅仅是人的快乐。是老鼠的,也是万物的。

刘亮程的创作过程是孤独的。那是一只鸟的孤独。他说鸟说着无人能懂的鸟语,虽生动也枉然。刘亮程以文字的方式独自说话,谁懂?浮华不懂。呱躁不懂。

我欲懂得,所以静听。

刘亮程不厌其烦的述说,有时我认为这样的述说未免缺少激情与跌宕,阅读暂且搁置一二个时日。转身回来,像一盘带子重又放出平缓的调子。

我又浸润。

5.

人筑屋的地方适合鼠打洞。

我用目光和心的灵气走近《一个人的村庄》。此行,将永生不得回来。

是刘亮程赋予草顽强的秉性,还是草原本就有呢?那村庄呢?村庄赋予刘亮程什么?忍耐与敏感?瓷实的文字?还是无人处他的莞尔一笑?

盛开和释放只属于村庄。

空城的寂寞是内心的寂寞。村庄的破败是家园的破败。

6.

都在忙碌。

忙碌村庄以外的大事情。只有我为一座村庄黯然神伤。或许不仅仅是我,只是我的语言笔得过鸟的喋喋。没人愿意懂得。

都是些可有可无的闲杂事,麻木了水一样的眼睛。以至于有一天我们忽略了树上的叶子,林间的虫鸣。岁月的利刃一下一下的在我们脸上心上刻画年轮。我们嘻嘻哈哈的傻乐。生命的家园从此荒芜。

7.

闲置在村庄的家,记得光阴里的所有旧事。老去的树,剥落泥坯的墙,晒太阳的老人,这些都在重复,一天一天没有两样。只有20年前出走的小孩很少回来,不知他是否想念村庄,村庄在不经意的某一个瞬间想念着他。那个孩子混在外面,他放弃了倾听庄稼生长的时机,独自漂泊着。他在感叹流云和逝水,要倾听也是倾听一个人孤寂的心跳。

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刘亮程毫不吝啬地裸露自己:思想、灵魂、家世、身体,只要他有就会倾倒出来。而此刻的阅读便成了造访。村庄中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有几个人来找他们。我来找他,他便没有理由有所保留。这是温润的厚实的笨拙的文字盛宴,除了满足和感恩,再无其他。

8.

我以一己私利修改刘亮程的文字,只是这样的修改限于意念之中。我让这些舒缓的叙述穿越山水的隔断,进入我自己的村庄,或是成为赵家老四,或是成为徐家老大,他在我阅读的过程里少有成为刘家老二。他说话,甚至卷烟或做事都像是与文字无半点关联。后来,我把他定位为乡村文化人。用思想和灵气给自己造就一对翅膀,翅尖略一点地,就已是关山路远了。他在远离村庄的岁月,年年眼望村庄:怀念树怀念狗怀念幼时的藏猫猫。

原本寡淡的乡下日月,在文字间多几分润泽鲜活。这是文字自身的魅力更是写作者内在的修为。

9.

阅读和写作一样,是极其个体的行为。意念的杂草蔓延,比风还自由。只是因为一次阅读,只是因为村庄这个词,我误以为我开始熟悉了刘亮程这个夹带在书页里的名字。只是汉字罢了。至于我自己暗自创建的诸多联系,我想这是质朴的篡改。没有人会想着去责备。

一段一段的岁月,叠加起来是一生。谁都躲不掉这样的叠加,那匹马也是,那头猪也是。

10.

诵丧的冯三是个才子。他年谁诵冯三的丧?炊烟纠缠着,树根盘结着。人,错综复杂着。谁,知晓?是飞扬的尘,不是我。不是刘亮程。

冯三诵得村庄旧面孔日渐少了。我自己的村庄也是。一个村庄便是所有村庄的横断面。

总是母亲对我说起村庄又有人死去了,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激动起来。与那个名字有关联的许多事件一一浮现。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也只有这个特定的时间段才显得壮观。原来我和故乡,和故乡无数的名字都有瓜葛。原来我久居乡村的20年,并非空洞的白纸。这20年的记忆是酒,愈是旷久愈是至醇。

11.

在不间断的听说与怀想中,我发现与故乡的丝丝缕缕的关联逐渐的稀少。我害怕某一天,父母不在的日子,谁还会提示我故乡天空的云卷云舒。故乡的衰败破旧终将和我扯不上联系。那么什么还愿意出来证明我是故乡的孩子?证明故乡是我庞大壮美的根系?没有。

容颜不能。血缘不能。乡音不能。而文字,那时苍白。

可以的,只有夜夜不能入睡的怀想,身体里某一处固执的疼痛。

村庄不会丢失,他永存于心。

12.

村庄是刘亮程的所有。村庄给予他一切,又在未来的岁月里不断的折腾他。他,不安宁。身体灵魂。

生命的过程是不断奔跑的过程。奔跑是为什么?不外乎两个原因:躲避、追逐。

我们不停的躲避又不停的追逐。这个过程几乎延续了每个人的一生。

在《一个人的村庄》第二辑第28节《偷包米的贼》,是我阅读时最感痛心的章节。贼因几棒包米伤了一条腿,却以一条拖拉的残腿让一个少年有了一生的梦魇。他不能自拔。

生命的结生存的劫,至此无一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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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边陲的村庄,我总以为那应当是粗犷而寂寥的。

但刘亮程先生却构建了一片完全背离我想象的纯净天空。

那是一座怎样的村庄呢。

它的名字未曾被世人所知,它的呐喊消逝在无尽的苍穹,他仿佛迷失在一个真空的角落。

它是黄沙梁,人们祖祖辈辈在这片土地繁衍生息,同家畜们,同树木与河流,释放生命伊始的哭叫和结束的嗫嚅,山坳里的一切都凝结在这生命,与之融合,镌刻于岁月的褶皱。

它是黄沙梁,没有细雨绵绵的怅惘,没有山歌飞扬的豪放,没有芳草萋萋的浪漫,只有一些年复一年在墙根田埂劳作的人们,一些专注于鸡毛蒜皮小事的农夫和村妇。

它是黄沙梁,渺小而又真实地存在着,养育了那样一群人,滋生了那样一种风情。

对于这祥和村庄的描绘,让人从内心平静。

大到村子里的居民牲畜,小到荒野中的花草虫豸,有形的砖土院落,无形的阳光空气,都让人不禁要停下来欣赏。

主人公是村中一名普通的农夫,他闲散而自由,可以扛着锨面朝黄土劳动一日,也可以踏着晨露悄然离去,到野外探寻生命的遗踪。

他同时更是个思考者,以异于旁人的独特视角,对天地万物发表着精妙的见解。

他由动物的性格中看到人性的侧影,也发掘着植物掩藏的不为人知的历史。

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茫远而又切实,让人在淡淡愁绪中体味深沉的冥想。

常常在品味那些波澜不惊的文字是感觉心潮澎湃。

一段平淡的关于牛羊的记述,能激起对于生命和自然美的无限感慨。

读到许多人默默走出院门,被别人以为去了田间,却再也没有回来的时候,不觉想到抛弃故乡,在异地的迷失与漂泊。往往这样简单的语言空白更加富于诗意,它洗去世俗杂尘,只留下一段段无拘束的联想。

那些匆匆过客未曾让道路记住他们任何一双足印,而淳朴的村人却终究会回到那让人深深眷恋的泥土中。这又怎能不使人开始思考生死呢。

这村庄向我展现了她的生机,也敞开了她温软的怀抱。

透过纸页,越过千山万水,我欣赏着她独特的,雅致的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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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部纪实文学作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欢迎阅读本文!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一】

即使没出过国门,在电影里我们还是可以多次看到,在欧美国家或者日韩的乡镇农村,大片的沃野和森林掩映着上百年的古堡、木房子,汽车悠闲地开在寂静无人的公路上,原始古老与现代生活交相辉映,彼此遗忘了界限,厌倦于都市拼搏的人在这里诗意地栖息。

而中国今天的绝大部分乡村,则是另外一种面貌:古老民居荡然无存,现代建筑光怪陆离,读书成才者谋生都市,打工的年轻人鲜有归来,村头巷尾寥落的是妇弱老幼,费孝通念念不忘的那个乡土中国已经渐行渐远,破碎的乡村中唯有江河山川和日月星辰依旧古老。

比起原始也原始,现代也现代的西方小镇,我们的乡村真是原始得不原始,现代得也不现代。何以至此?读熊培云的新作《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或许能找到一些答案。

在熊培云唐德刚式的诙谐和幽默之中,我们听他以沉痛却乐观的笔触用家乡小堡村的经历串起他对百年中国乡村大视野的梳理和重建:农民与土地的拥有与被拥有,革命和运动时期的农村,鬼子来了之后的农村,城乡不平等的起源,乡村民主和乡村精神,乡村生活的救赎与信仰,以及随处可见的他自己的乡村成长见闻和其家乡父老的生活命运纪事。

他的小堡村乡村叙事,晓白通畅,入眼入心,既讲故事也讲历史,既有调查也有理论,更有文学、名言和电影,目的不仅在于为一个个沦陷的故乡进行抒情式祭祀,更为了寻找今天乡村面貌的历史和现实逻辑,以及几千年来中国乡土社会的自治经验和自济精神,以期在眼下的城乡治理中,为当今的中国农村破碎的面貌和残缺的权利,在理论远景上开凿一条城市反哺乡村、乡村人才走出之后再归来的改良之路,以达到法国那种城乡两忘的乡村新貌。

多少年来,在鲤鱼跳出农门的思想照耀之下,出身于农家的知识精英,要么出于对故乡的自卑,要么出于对都市的拥抱,要么出于对名利的匍匐,唯恐不知识,唯恐不精英,唯恐不权贵,与过去再见,对现实大地和故乡落日缺少一种最基本的观照与回望。

同是70后一代崛起的知识精英,许知远和熊培云的道路有两种代表性。前一种是城市青年匍匐于西方理念后的都市和中国代言,用家国山河诠释别人的理论,是对他乡的全面拥抱;而后一种则是乡村青年进城读书继而西方游学之后归来的故土沉思,用别人的理论来审视故国河山,是对故乡的再次拥抱。在他乡和故乡的分野和历史渊源之中,我们似乎隐隐可以看到近现代一百多年来中国知识阶层对救国救乡的两种精神传承。

这两种分野,其实并无实质上的好坏优劣之分,也并没有绝对中西之分,我相信他们两人的思路转进也都其来有自,与他们的生活经验、家庭熏陶和城乡成长环境都密不可分。但比起许知远的情绪性、拿来主义和自陷于理论的方阵,熊培云的这种明朗开阔、深浅转换自如和扎根于苦难之上的浪漫性,确实有一种阅读上的沉浸感,以及阅读之外的现实感。

所以熊培云的著书立说、田野调查、乡村介入,更让我看到他从云端落到大地后的坚实感。留学法国、游历海外、文学电影也让他身上也被撒上了一层西方思想学说和普遍人性的光辉,同时他承接着费孝通、梁漱溟、晏阳初、卢作孚等乡村建设先驱的梦,熊培云甚至说,以后会像他们一样更多地回到乡村甚至扎根于乡村。这种上个世纪没能完成的乡村实践,或许将是未来中国乡村的根本出路。

熊培云的这种理想主义,面临今日中国磐石般的巨大现实,或许是稍显浪漫,但他对乡村的这种关怀和敬意,却引起无数出身农家在城里站稳了脚跟和尚未站稳脚跟的人的共鸣,更讲出了像我这样到他乡寻梦而梦不在、回故乡暖心而故乡不在的年轻农家子弟的心声。

回首建国60多年来,在农村包围城市成功之后,城市却不愿意包围农村了,城市在物质建设的马车上奔驰,而乡村却是大踏步地后退,二元分治却是越治越远了。而更悲哀的是,我们既没学会怎么样建设城市,同时也丢掉了怎么样乡村自治。在宗法宗族被破坏掉之后,在乡村礼数和历史传统被破坏掉之后,农村终于丢掉了几千年来形成的灵魂。

今天,大多数的乡村或远或近地都通上了公路,纵向比较乡村的发达确实进步有加,但是横向比起来,城市和乡村的绝大落差拉开了两者之间的鸿沟巨壑,让彼此异为天壤。

前些年,为了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当地政府会在很多地方刷一条标语,叫要想富先修路,这些年公路修得差不多了,但是农村发展依然面临巨大问题,修路或许不是最主要的,正像熊培云说的,如果修路只是为了更方便地从农村抽血补给城市,为了让更多农家子弟读书成才后留在城市贡献税收,为了让更多打工者披星戴月地建设城市,这路还不如不修。

最缺少也最重要的,是结束城乡对峙,为人心铺一条回乡的路回到故乡、建设故乡、享受故乡,不是为了寻找记忆,而是为了寄托未来,就像欧美乡镇的人们一样,在城市中谋生,在乡村中谋心,在鸡鸣狗吠中安卧而睡,在风霜小径上漫步人生,回归亘古的人世夙愿。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二】

这是一本每一个漂泊在异乡的人都应该读的书,也许书里的小堡村只是熊先生的故乡,但是发生在那里的事无不同样发生在我们的故乡,那些难以抗拒的变化,那些令人难过的变化,那些带来希望的变化,当我们通过这本书联想起故乡的这些年,你会看得更明白那些发生过的和正在发生的变化究竟意味着什么。当然,作者的用意并不只是简单的唤起读者的乡愁而已,他旨在通过文字撩起人们对农村里发生的一切的关注。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断的回想起自己的故乡,我的老家虽然不是农村,但也只是比农村稍微发达一点的小镇而已。在我居住的单位大院里,也有一棵如书中所写的老树,约莫两三个人才能抱的住,那棵树曾经给我带来过很多欢乐,虽然我至今不知道它的科属,我只记得它很高大,有茂盛的枝叶,在炎热的夏夜,睡不着的大人们会待在树下乘凉聊天,而如我一般大小的孩子们则会围着树打闹嬉戏,到了秋天,树下洒满了落叶,我们便把它扫拢,然后点起篝火,我和小伙伴们围着篝火,莫名其妙的开心着,笑着往火堆里投各种东西,直到火堆熄灭,这是我最喜爱的游戏之一。而这棵树在一次商品房的建设中被砍伐了,连根刨起,大人们虽然一边砍着一边叹息着可惜了,但是这一切抵不过新房带来的喜悦,后来,随着商品房市场的兴起,大院里的树也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新楼的矗立,在我的印象里,大院永远是郁郁葱葱的,是干净的,然而今年过年回去时,走在路上,只有深一脚浅一脚的泥水。我是2000年离开家北上求学的,似乎,从此以后,我每次回来,家乡都会得意洋洋的向我展示它的新变化,拆掉了我走了将近十几年的有着近百年历史的青石板小街,变成了索然无味的商业步行街,公共体育馆也没有了,田径场变成游乐园,老房子一片片的拆掉,建起了奢华的政府广场,山顶上的那个古塔也装模作样的锁住了塔门,禁止人们进入,要知道我年少时,每天早起晨练都会爬到塔顶,然后吹着风,俯视着整个城镇在渐起的喧嚣中慢慢的苏醒,那是多么惬意的事啊。然后有了环路,一圈一圈的环城公路,劈开山,趟过农田,有了新的地标,地名,而这一切都不再是我所熟悉的,每次和家人聊天时,当他们说起某个地方时,我总是听着那些新地名一脸的茫然。就这样,我的故乡在这些变化中渐渐消失殆尽,今天的我也只能在梦中在记忆中再见熟悉的家乡了。

其实,这些变化确实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好处,它们也只是紧紧跟上国家的发展而已,同时,从它的变化也能看出一个国家的变化,城镇如此,农村亦如此。我想这也是作者的书名的由来吧。

在书里,作者回顾了小堡村的历史,也描述了其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过往农村里的重要性,也谈到了如今农村的执政组织的局限性,从曾经的只会种田,到现在的外出打工,介绍过农村在战争时期的动作,也说起现今农村的娱乐活动,在这些描述里,不难看出,农村在不断的适应着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心酸。

农民工是如今人们提起农村不得不提起的一个族群,在工地上,在工厂里,在路边,在街头,在如劫难般的春运里,到处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或者抛家弃子,或者拖家带口的,从事着最底层的工作,希望可以赚到更多的钱,寄回老家盖新房,亦或在城里买下房子定居,每年都有不少的无良商人卷走他们的血汗钱,每年也有不少的民工因为工作落下伤残甚至丢掉性命,但是,他们依然顽强的生存着,努力的适应着社会的发展,没有保障,小心翼翼的奔波在城市里。我曾经在深圳关外的一个小村里住了两个多月,这里虽说是一个村庄,但这里只有少得可怜的几块田地,大多的都是台湾人或本地人开办的小工厂,这里的外来民工要多过本地人,他们通过各种途经来到这里,有的进了工厂有固定工作,有的流落街头打零工,有的成了失足妇女,有的成了罪犯。我曾经和他们中的一些人聊过,他们身后大多都有着含满泪水的痛苦的故事,有个大姐四十多岁了,之前生了几胎都是女孩,本来都结扎了,可是熬不过男人的逼迫,最后又手术松扎,千辛万苦终于生下一男孩,可是男人却跟别的女人跑了,把大姐和刚满两岁的儿子扔在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指望那一亩三分田是难以养活的,大姐只好跟着老乡跑到这里来,靠着接零工,勉强拉扯着孩子,我离开那里时,赶上当地工厂淡季,大姐彻底失业了,我还记得,大姐坐在她不满十平米的出租屋里,房间里潮热难堪,孩子在屋外玩耍,平房外是一座高高的高压电铁塔和正在动工的宽阔的建筑工地。我也还记得第一次在另一家工厂见到那群稚气未脱的打工妹时,我的震惊,她们最小的刚满16岁,最大的不过20岁,我很天真的问她们为什么不去上学,我甚至很生气她们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和埋葬了未来,但是她们只是很冷淡的笑了笑,这不是她们的第一家工厂,也不会是最后一家,她们似乎觉得这才是她们的生活,至于我说的那些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在那里通过她们我接触到了一个完全颠覆了我认知的世界,甚至我觉得那才是这个世界的这个国家的本来面目,我不过一直活在一个虚构的层面,自那时起,我才了解,农村和那里的人的生活远非我们从电视里和道听途说里所知道的那样,自那时起,我开始关注他们,因为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生活,真正的世界。

而我上面所说的这些也是我在阅读这本书时不断想起的,我很后悔我没有在那里多待一段时间,虽然我刚去时极端不愿意。不过我想还会有机会的,而熊先生这本书也将会帮助我更好的去了解和关注他们,是的,这片土地和之上的人们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关注,也许帮助。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三】

春暖花开的季节,玩伴三三两两在田埂间追逐嬉闹,看那油菜花将大地装扮成一块芬芳柔软的绒毯,这是我对故乡儿时的记忆。时光流逝,如今我离开故乡在外求学。当我走向城市,城市也悄悄的吞噬着我的故乡。在浩浩荡荡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作者熊培云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里所说: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正所谓谁人故乡不沦陷。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谈到了农村行政组织的局限性,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辛酸。

又有几十人来到,有的人手拿盾牌,头戴钢盔,用推土机推进。这是书中所描述的拆迁的一幕。原本宁静祥和的小村庄骤然间笼罩在战时气氛中。媒介发达的今天,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各大媒体或报纸上看到类似消息。这不,前两天青岛的平度村拆迁征地发生了流血事件。因村民不满征地,守卫自己的土地而被烧死在帐篷中。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正如《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书中所说: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的关系。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别人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没了。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当农民在拆迁中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在抗争中又会被弱肉强食的剥夺生命权,或是受到威胁。一个国家的文明取决于对弱者的态度。尽管农民失去土地后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失去了最大的财富土地。而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他们又无法成为城市人,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另一方面城市的大门并未向他们敞开。这就像船即将沉没,而船上所有的乘客被禁止弃船逃生。

英国一位首相威廉皮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说穷人的房子可能很破旧,风雨飘摇,但是国王不能踏进,即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财产权对于穷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的《物权法》同样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然而现实中的拆迁往往让那些手持农具的农民们感到无助。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土地更多的是出于无奈,若不是被逼至极,谁会选择以命相搏。

我国自古就是农业社会,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与农业息息相关,而农村作为这一切的摇篮,如今却在被以建设之名,配上一个拆字判处极刑。然而如作者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所述,不仅小堡村,中国的农村几乎都有一段悠久的历史,每个村庄都是如圆明园般珍贵。那里有代代相传的宗族文化,传统技艺,甚至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幸的是雨果笔下的两个强盗已不在中国存在,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暴力却并没有在这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和村庄,而这又往往被美其名曰保护性拆迁。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


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村庄,也可以成为重要历史进程的见证者,一个村庄的命运是中国命运的缩影,而一个个村庄的命运又恰恰构成了这个成长变化的国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欢迎阅读本文!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一】

培云这个名字是我在2011新浪年度十大好书的榜单上发现的,当时作者的一本名为《自由在高处》的书名列其中。在了解作者的相关情况时,得知熊培云是一位关注现实、关注民生的年轻学者、南开大学的教师。作者自己认为当年他本人最钟爱的个人作品其实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作为有着类似命运的同龄人,我产生了一读此书的兴趣。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个意思并不一目了然的书名,我的阅读欲望其实源于村庄,身为乡下人,我对于村庄和乡土有着天然的亲切感,哪怕只是文字,相对而言,该书的英文名字似乎更为诗意My、Village,My、Country,我愿意将其译为我的故乡,我的祖国由一个村庄可见整个中国应该是该书的主旨了。

应该说我与熊培云有许多共同之处:七零年代初生在乡村、长在乡村,进县城读高中,读大学后走进城市、留在城市至今。我称自己为:活在城里的乡下人。我个人对于城乡差别有过切身的感触,也曾抱怨过命运的不公,希望自己能活得更好,为乡下人争气也曾是我的奋斗动力。所以,读熊培云的书我能时时产生共鸣,因为,我们都是失了土地的乡下人。

熊培云的村庄远在长江南岸的江西,有着我不熟悉的乡音民俗,我的村庄在华北平原,两个村庄相距遥远但在共同的国度里,却有着同样的命运,不能不说这命运关系于国家政治。政治课是我从小到大都从未真正学懂的一门功课。也许是男性与女性的不同,熊培云却能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看到政治、从历史的风尘中梳理政治、从故乡一古棵树的命运来分析政治。在过去,政治历史方面的书我往往是读不进去的,也许有主观疏离的原因,但眼前的这本与乡村生活与农民命运相关的、扬扬四十多万字的书,值此过年的忙乱与喧嚣中,我却在年前年后的十几天中把它认真读完。

熊培云有着很好的中文功底,文笔很好,辞句的运用恰切而有力,文采飞扬、情理相融;也因为文学的影响吧,作者的时政分析常由感性的描述入手的,让人很容易理解和接受;也是与作者的教师职业有关系吧,熊老师擅用情境教学法,书中的每一个话题几乎都从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现象、一种感受开始,然后带领读者一点点去挖掘埋藏于表象背后的原因。熊培云应该是个书痴,文史哲方面的书,他应该是读了不少,很多书他不但读了,而且印象很深,行文中常能引经据典、贯通古今。在大学校园里时常会有人感叹,学中文没有什么用,从熊培云这样的中文人身上,我们应该看到文学的熏陶会让你有一支好笔和一刻善感的心。单这两件宝就能帮你成就很多事情,而熊培云除此之外还有深远的忧思。熊培云既是性情中人,常感动于一草一木,同时他又善于思考,一人一事他不仅看到表面也看到内里和反面,回乡与村民一起打麻将的感受,让他得出农民素质足以自治的结论。熊培云是个文弱的书生、怀旧的诗人、默默的思想者。昨天在网上看了他的访谈视频,他不长于演讲,听他说话,不如读他的文字,笔是他更有力的工具。

熊培云很勇敢,在字里行间,他毫不避讳地表达了对当今政府的批评和不满:农民收割粮食,国家收割农民,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治,使得市民与农民永远不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从历史到今天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农民?看到故乡的衰败与荒芜,作者痛心疾首,预感到乡村建设是中国的当务之急,乡村不振兴,中国谈何富强!北京、上海不能代表整个中国。依据乡村现状,熊培云提出了他的一系列主张:把土地还给农民,盘活农村的宅基地,真正实现乡村民主与乡村自治、用国家财政和城市资源反哺农村建设。一句话:让农民在自己的村庄里过有尊严的生活。熊培云对自己性格的评价是:温和而又坚定。作者对政府的批评与建议也是温和而又坚定的。他关心时政、忧虑民生问题,但并不像一些政客那样动不动就暴跳如雷、振臂高呼极尽蛊惑,他说地每一句话都不疾不徐但却铿锵有力。

尤为可贵的是年轻的熊培云对故乡建设的贡献没有停留在文字与思想层面,近些年来他走遍故乡的山山水水、遍访各色各样的人与事,真诚地倾听与记录农民的心声,作为走进城市的乡下人,他视每一个农民为自己的亲人,自觉担当起为农民代言的责任。除此之外,在为家乡还能做些什么的问题上,熊培云选择了乡村图书馆建设。作为提笔进城的学子,熊培云一定是从文化阅读中受益颇多,于是想到提高农村人民的文化素养,让他们获得自救的意识与能力,或许是在真正帮助他们吧。如今以熊培云的名字命名的图书馆在九江市永修县一中落成。办图书馆这样的事靠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熊培云也确实在通过各种可能来吁求帮助。

在我家里,十三岁的女儿见我老是捧着这本大厚书在读,于是凑过来打听:这本书好看吗?在听了我对于这书、这作者和乡村图书馆的介绍后,她积极地表示:咱们也捐些书吧!举目四望,家里的书都是我们的宝贝,后来我们直接在当当定了一些适合少年儿童读的书寄往江西永修。这么做其实主要也是给自己一丝安慰。图书馆也是我个人喜欢的地方,办个图书馆也是我一个不敢发芽的梦想,如今,熊培云实现了它。我们都是乡下人,而熊培云是其中优秀的一个。

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作者的乡土情结在这句话里浓缩。一个有着浓重的乡土情结的学者,写就的这一本意在拯救故乡的书,让我也时时在内心里把目光投向北方那个生养了我的小村庄,乡村路带我回家的旋律弥漫于我此刻溢满乡愁的心。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二】

幸福让人望穿秋水,不如意的事情总是不期而至,比起个人来,时代更容易犯错。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我的村庄,我的中国,像是一个行走于悬崖边缘只要不慎就会永劫不复的孩子的一声悲壮哀呼。到城里去,《打工女孩》中的吕清敏背负的不仅是一家人的期盼,而是一村人对外面世界的惊奇,更是中国社会许多打工者的不得不在没有归属感城市冰凉生活的无奈壮举。他们走了,城里人去了。城市青年上山下乡,土地价值显现。土地隐性溢出效应,城市化溢出效应,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农民还是农民,城市人便是农民的主人。老家的一亩三分地都也被烈强鬼子强行占据,回不到的故乡,谁的故乡不沦陷?土地又被政府变了戏法似得要了回去,以致于农民安身立命的生死符荡然无存。其实,农民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就是安身立命,不拖国家发展后退,还有什么比它来的更加实际踏实。

通常,除非通过高考或参军提干等几种方式变更其身份,农民之弟继续当农民直到社会开放了,农民才有机会升级为农民工。须臾,中国今天的官二代、富二代、红二代早在***、高考恢复年代就已经有雏形,只有党员,红色无产阶级的政治面貌才能是国家发展对象的潜力军,也就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高一级单位,就机会平等都全被蔑视。甚至人人平等的高考,农场主把知识青年硬留于场地,活生生地烧完知识青年的青春烈火。小平同志的出现,才得以解决了很少的一部分。小平同志,你好!农民工进入城市的不适应、落差感,别人眼里社会分层中的最底层。但还继续秉承着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优良农村传统。

期许着能快速融入城市,成为城市人,生怕牵连城市风貌。农民工,城市GDp的主要贡献者,随着世界潮流步入城市,在他们背后是无尽的辛酸。即融不到城市,又回不到乡村,同在蓝天下,乡村仿佛是监禁和流放之地。显得格格不入。城乡户籍的二元结构制度,机械式地把农民排挤在外,难道农民不是中国公民。制度扭曲人性,着力改造社会,首先需要做的是改造关系,改造制度,而非改造人性。农民,待想回到故乡时,故乡不在。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他说,他的故乡就是天堂,好比落叶归根。他们说。

猪、牛、羊、狗,泥土、山川、河流,全部回归自然,回到农村,回家。生活真的是可以沉浸其中而又不必过得那样匆忙,观察,观察农村生活的静谧。王小波先生更是观察得细微。在《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农村生活猪牛羊狗的性交易被观察描写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随着社会各村庄的联系加强,性交易变成了性交伇。调皮的孩子更是喜欢让动物的性交失败,然后在一边沾沾自喜。顽皮的孩子啊!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不想被别人设置生活,相反,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更是连猪都不如。然,我们的乡村无须别人设置,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在自在开放。

乡村,更是要让物质决定意识的唯物辩证法体现在之上,自在生长,不引起过分的关注,保持村庄独具特色。早在多年前的送文化下乡就完全在设置向下文化,农村不缺少文化。农村,有独特的乡村文化,何须送文化下乡。这一点,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就说得比较详尽。城里人去农村指着麦子说那是稻谷,可笑之极,在红旗下生长的孩子是如此娇惯。乡村居民天赋才智并不弱于城市人民,而其锻炼身心及其与自然接触的机会,是为城市所不及。

古今中外英雄豪杰、名将贤相、实业家、科学家出身于田间的甚多。一旦乡村人民接受教育,人才产生,未可限量。中国人的愚、穷、弱、私,完全无法强加在农民身上,中国农民的同质化,即使私心在时代发展中膨胀起来,农村邻里仍相互协助。国家、组织、机构无非只是一个具有相对领导性的团体,但一件事在社会运行的成功因素,往往是因为对某件事具有共同情感的个体而组成的临时性小团体,无关机械团体和有机团体。

嘲笑,是庶民对一个荒诞年代最轻松也最直接的反抗,没有比嘲笑更反动的了。政治权利机构,于农村代表权力机构的村委会,协调村庄各事项的顺利运行。这也是上头安排的政治任务。于生活中,村委会的作用极其渺小。族长权力,爸爸式权力,农村克里斯马都可以一一解决问题,且言欢意合。对于村委会处理事情的不公,平民有的也只是嘲笑。当一届换取另一届的时候,平民为其吊诡,其他的也只是云淡风轻。政治的不置可否,无关农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我挑水,你耕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农忙时大家相互帮组,好像是***遗留下来的自主公社,不同的是,不上交公粮。助人自助,希冀于有一个大丰收。闲暇时便偶尔聚在一起谈笑,你家的猪有多大了,我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其实农村之间的交流是你传我,我传你,是个极其熟悉的社会,大家不必多说,都略知一二。闲言碎语后,继续为各家的生计忙碌。

政治、经济对于农村的村民遥不可及。只有把一切大致还原到农村具体的生活中来,村庄才可展现它宁静和静谧的独特面貌。炊烟袅袅中的一日三餐是为其丈夫农活归来后的盛宴,全部的感情都融入一饭一菜中,没有大多的言语,就足矣。儿时玩伴一起游戏,各具声色,全是游戏高手。放学,山坡割草,追逐牛羊。一起谋划怎样去偷别人家的果实,全部计谋成功,那些老谋深算,照样被一群小孩算计,哈哈,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我们用手和袖子横着擦鼻涕的年代,鼻涕的味道都是甜的。因为膝盖自己会长好,而衣服不会,摔倒了父母起先问的就是衣服摔烂没有。看到如今孩子的各种琳琅满目的餐巾纸和服装,总会找到一个相反的熟悉场景。那一些似曾相识的场景总会让人激动不已,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凑巧是不会有的,回不去,回不去的村庄,回不去的小时候,地方如何记忆。

在这样一个时代,强者总是不遗余力地驯服弱者,希望他们毕恭毕敬,然而所有的苦难无一不在重申。如果不能保卫自己,弱者对强者的尊敬从来都是一文不值。保卫村庄,捍卫村庄。然则隐形因素,国家GDp、城市化、全球化无一例外都在窥视着农村一隅,希望从中捞取黄金,抵制反抗浮光掠影。强权之下,少数人奋起反击,为灵魂努力征战,多数人隐忍苟安,为肉体尽责繁衍,也算是人类社会中的常态。回不到的故乡,故乡也沦陷。呼吁庶民对故乡仅存的灵魂捍卫。人终究有自私自利或自我保护的本性,否则人就不能生存。故乡,天堂。

这一种臃肿不协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形态,也许很多年后会因速度过快反而拖国家后腿。没有乡村的现代化和城市化是危险的,这不只是在于来自乡村的一些朴素观念可以哺育城市,还在于乡村可以分解城市的极端化发展,避免它们膨胀成一个硕大的怪胎。正如陈文茜《只剩一个角落的繁华》里说,发展的脚步慢一些,再慢一点,不然,时代跟不上,灵魂赶不上。不慢,恐怕就不会出现一个繁华的角落。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枕边书,历时一个多月,完毕,足以恩泽众生灵魂的无私无欲。回不去的故乡,回不去的童年,希冀在天堂寻到故乡,找回童年。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优质范文)


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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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

这些平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平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情流。盛夏已走远,初秋蓦然至。是该静下心来阅读一本好书、晕染一段记忆了。在农村长大的我自然对农村有一种无比眷恋、魂牵梦绕的情愫。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质朴的语言和浓的化不开的乡愁,深深的触动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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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驴、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

他常常扛一把铁锨,在荒野上转悠,看哪不顺眼了,就挖两锨。好像在填平内心的沟壑。有时,他会花一晌午工夫,把一个跟他毫无关系的土包铲平,或在平地上无辜地挖一个大坑。他有时也会钻进谁家的玉米地,蹲上半天再出来。

他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他猜想狗的心事——《狗这一辈子》一文中开篇写道:“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文章看似写狗这一辈子,归根结底写的是人这一辈子。

文中所描述的狗的际遇同样会发生在人的身上,是很多如同狗一样活着的人的际遇。狗这一辈子很不容易,做人其实更难。他以人的视角去观照万物,真正体现了人与身边一切生灵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但不管怎样,从今以后,我们会对狗乃至对我们周围全部曾经被我们熟视无睹习以为常的事物多了一份敬畏之心——每个生命的存在都是一个奇异的景观,都有一部纷繁的心灵历史,都保持着卓然独立的坚韧。

他站在驴的立场上思考驴性和人性。《通驴性的人》一文中反省道:“人穿衣乃遮羞掩丑。驴无丑可遮。它的每个部位都是最优秀的。”“驴也好,人也好,永远都需要一种无畏的反抗精神。”他以对待恋人的火热激情、以对待母亲的感激之情蘸满理性的墨汁讴歌着他深爱的那边土地。

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

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能否晒到阳光而担忧,他与虫共眠悟出“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一个人,要么庸俗,要么孤独”。

作品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他的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到:“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

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象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这种荒芜的背后是一种难以言说的苍凉和无奈。

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英格兰作家赫胥黎说:“越伟大越有独创精神的人越喜欢孤独。”我想正是作家们享受着这种寂寞孤独而丰富着我们的心灵世界和精神生活。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谁说不是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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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眼》读后感


《你是我的眼》读后感

读到一部特别精彩的小说,是傅爱毛发表于2012年第4期《小说月报》的《你是我的眼》。

小说讲述的是46岁的局长夫人杨静云与19岁的盲人按摩师木耳的情感故事,表面上,贵妇人杨静云呼风唤雨,养尊处优。实际上,丈夫在外养情人和私生子,她守了十多年活寡。在认识了纯真、无邪、朴实的木耳后常常活在激情、痛苦、矛盾与纠结之中。正如文中所写的:“想到自己要拖着老迈之身,去勾引一个妙龄美少年木耳,杨静云还是感到非常地罪恶,她的生活太过于苍白贫乏,需要“故事”来填充和装扮,就像用青葱的野草和沉郁的花簇来装扮凄冷的荒芜。”

她一直宠爱着、关爱着、怜爱着木耳。当木耳说要娶她时,她决定抽身而退,用“结婚需购买数十万的楼房”幻想使贫穷的木耳知难而退。可是,情到深处的木耳却偷偷卖肾!小三为了逼迫她离婚让位,雇人偷拍!在丈夫羞辱、独生子遇车祸身亡等一系列打击后远赴深圳自杀并捐献眼角膜给了木耳。

当木耳恢复部分视力,看到杨静云留给他的那张少女时期的照片时,我相信,任何读者都会泪流满面。

小说是现实的浓缩。婚姻如何经营?当夫妻无法沟通交流时,当一方满目鄙夷、满脸厌烦时,是选择忍辱负重还是选择冷若冰霜、麻木不仁?故事引人深思。伤痕累累的杨静云之所以苟延残喘,是因为儿子支撑,她精疲力尽,她寂寞寡欢,宁死都要捍卫名存实亡的婚姻。俗话说,家丑不外扬,有的夫妻吵闹打骂,矛盾人尽皆知,邻里街坊、同事同学之前颜面扫尽。有的甚至惊动白发老人或者110报警。杨静云的可怜之处,就是她活下去不是为了自己,她郁结的苦无处释放。

是否父母一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有的家长奉行“放养”,不问孩子成绩排名,甚至中考、高考漠不关心,美其名曰“顺其自然”。局长的全部心思都在官场,儿子不是学习的料,高中毕业就送至国外留学镀金,有人举报他“红旗不倒,彩旗飘飘”,他就给私生子张罗一个爹。他以为父母的责任就是金钱满足。

如何与同事相处?有人尖酸刻薄、盛气凌人,看不起大专、瞧不起本三。有人精于算计,唯恐自己吃一点亏。有人口口声声自己贤惠,却把孩子培养得攀比吃穿,玩游戏打群架,成绩一塌糊涂。有人自夸才能超群,却不见官至领导干部,有人自诩聪明,也不见应届考入211,更别说985。所谓“善人不怨人,贤人不生气。”“若是把人比做一颗白菜,生气是受了风灾,抱怨是生了蛆,耍性子是被冰雹打了。”

看罢《你是我的眼》,那歌声依稀回荡在耳边。联系最近我身边朋友,因爱发生的一系列的事,不由地想:有的爱是毁灭,有的爱是涅槃,有的爱是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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