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读这部作品之前,我和无数的乡村想象共同体一样,一面在乐此不彼地把自己禁锢在城市的钢筋水泥里,另一面又保留着莫名的浪漫主义情节,把贫穷品德化,落后浪漫化。我也曾经想回归故里,梦想在那里盖一座小房子,可是问及我的家人,没人同意,也许没人能承受住那样的孤独。只有村里仅剩的几个老人,还在摇晃着岁月。
现实是,故乡已让我们产生一种无奈的疼爱情绪。且不说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还有近期新闻里播出的早婚村,买媳妇等社会问题,单是那大部分荒芜了的土地,不再流动了的河流,颓圮的篱墙,就给人一种云灰色的落寞感。
这篇散文在描写农民的冷漠时,引用了作者本人的另一篇名为《平平淡淡》的小说,这篇小说写的是赵家老大在地里强奸苗家老四被洪家傻子看了的故事,洪家的在村里大喊,却无人回应,只当他是傻子,事后事情终于被相信,
两家人便在屋里谈了会儿,拿出笔墨,白纸黑字上立下婚书。于是依着风俗择吉,选了好日,新娘却在哭嫁时出了意外,在屋里抱着母亲哭得死去活来,喊着我不嫁呀我不嫁呀,屋外的人按捺不住,于是进来劝,终于新娘子还是踩着唢呐声上轿了。
这个故事不免令人想到麻木的悲哀。假若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个人至少得判个七八年甚至更久的刑期,可搁在村里人这,又未免不是一个圆满的结局,假使不结为秦晋之好,两家的孩子都会落个声败名裂的结局,是两家人的悲哀。读后感[.cn]也许你会叹其麻木,但这样的麻木不正好是农民生存的唯一武器吗?想起鲁迅先生笔下的华老栓,假如不用人血馒头抵抗其命运,还有何良药妙方?
我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村庄里的一切,常听比我大一辈的宗亲们述说他们童年时快乐的事情。我想我也是有过这样一段短暂的时光的,但在看看现一代比我小的孩子们,每天几乎只有手机电脑或是别的电子产品可以供他们玩,再没别的了,甚至是我们小时候玩的各种游戏,都已经被电子游戏取代,
可惜了没有我们从前的快乐。当我长大,村庄已老。这样的疼惜,又是束手无策的无奈。这个寒假,当我第一刻学会了骑电瓶车,便溜回了老家,在黄昏时写下这首。既然遗忘也是一种天赋,就将她连着骨灰一块埋在土里。
村庄十六行
村庄在山的怀里奄奄一息
河流像上吊的绳子一样弯在那儿
风车已摇进岁月
碾尽骨骼破碎之声
灰褐斑点的手捂住双脸时
镜片惨白的脸四分五裂
岁月腌了风的尾巴
晾在窗外的林梢
土坯夜里互相取暖
井绳张嘴吃下青苔
树藤张牙舞爪
撕裂颓圮的瓦垣
异乡人呲牙咧嘴
挥动手中的票子
投向夜空
仿佛为村庄招魂
编后语:与徐志摩的田园牧歌不同的是,这篇文章写的是乡村的痛,读过上篇再读此篇,仿佛身处碎瓦砾中做了一个美梦,又醒来,终究看到了现实。猜想这两篇谈及乡村之差异的原因,是时代之差异乎?是诗人与我们之差异乎?是经典与原创之差异乎?难道美的东西经时代之梳洗反而洗尽太平粉饰?真正的原因大概难以从字面上去猜寻吧,大概那原因仍深埋在乡村老屋的碎砾中,等某个归乡的陌生人为之招魂。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遥远村庄读后感。古人有云,立学以读书为本,晚上一个人观看作者写的作品后,心里产生了不一样的见解。为了把这份触动变成永恒,就需要用文字来记录了。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城市没有乡村,所以它总是那么的喧嚣。每个人都从自己的村庄走向城市,再一次的回眸,我们已失去了太多太多。
我们这一代人,比上一代更加繁忙,我们有自己的任性,自己的固执,慢慢地,我们和父母争吵,扬言说要离家出走,有人说:“亲情去哪了。”它丢了,被我们残忍的抛弃,我们以为心伤的只有自己,殊不知,有人比我们更痛。龙应台曾说:“我们不是两代人的问题,而是思想文化上的差异。”我们有我们的叛逆,父母有父母的见解,当我们无情地夺门而出,可又曾感受到背后那个孤单的身影,想要追回你却又不敢声张。“所谓的父母,和你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你是否幻想过那个背影是何等的苍凉。中国人永远都是那句老话:“百善孝为先。”爱情失去了可以再去追求,钱没了可以再赚,唯独父母永远只有一个,多一份心静与体谅,然我们重拾那份淡漠的亲情吧!
成长意味着失去,从童年到少年,我们失去纯真,从少年到青年,我们失去青春,也许人的一生就是在失去中度过的。那些童年的味道,故乡的记忆,渐渐地,没了。我们讲的坦坦淡淡,心中却终是失落。好久没有去树下乘凉了,好久没有对着一朵花喃喃自语了。前尘往事,恍如昨日。脑中突然闪过那样一个镜头:“静静的夜,皎洁的月光如水空明,繁星点点,照耀着大地,蟋蟀拉起了小提琴,蛐蛐亮起了清脆的歌喉,青蛙王子和公主在荷叶上翩翩起舞。”这便是我们童年的一个场景吧!
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
我们觉得自己清高,万物之中,唯“我”于是开始践踏那些渺小的食物,我们瞧不起小花小草,我们残忍地拔起大树的根,我们是冷血的人,感受不到它们的痛,他们的眼泪只能被我们无情地淹没在土壤之中。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为狗临死前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为有一头忠心耿耿的牛而欣喜,我们为……,其实我们是有情的,只是有时候,有些东西风化了我们的过往。
风很奇妙,无聊的时候飘走了我们的过去,快乐的时候又把记忆带回来还给我们,风的一生,其实就是我们的一生。那些我们瞧不起的花草树木,却在不经意之间雕刻了我们永生的记忆,我们嫌弃它们,他们却在沉默中看透了我们的一生,万物比人想象的要奇妙的多了。
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啊!
让我们放下这可为琐事而忧郁的心,去回想那些生命中美丽而又温馨的事吧!人生更多的是需要快乐。
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他以融入大地的方式来关注生命的存在状态与生命远景。而他打开的每一扇门窗,总是含住那遥远而荒凉在身后的黄沙梁。他是带着一座自己的村庄上路的。对他而言,全部的学识就是对一个村庄的认识。他之所以把村庄当作进入世界的第一站,是因为他相信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至此,也就不难理解他的一句话: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作者没有上过大学,只读过几年初中。这看似一个遗憾。但他自己并不这么认为。相反他认为同龄人在大学念书的那几年,自己也在乡下放牛时一样在学习。而且还是一个人学一种课本,这种课本叫生活。是生活让他早早懂得了向生存本身、向自然万物学习。而学习的结果是他确立了自己的朴素文学观,即我生活,说出我生活的全部感受。这就是我的文学。
读《遥远的村庄》,也许能让我明白,在他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同笑,人虫共眠,人畜同居。我自哪里来?这个问题在这本书里得到了解释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为狗临死前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为有一头忠心耿耿的牛而欣喜,我们为,我们是有情的,我们为每一个逝去的生命而流泪,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啊!让我们珍惜每一个生命,去享受生命中美丽和温馨吧!用心感受人生的快乐!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远远的村庄》,像是写给大人看的小人儿书,书里除了温暖幽默的文字,还有作者亲手绘制的插画,展现了一段高尚又纯真的童年乡村生活, 几乎是一口气看完了《远远的村庄》,感觉很短,又感觉很长,因为看的时候,忍不住想起自己的小时候、自己的村庄。逢着那些熟悉的片段时,会心一笑;逢着意外的片段时,哈哈大笑。
这本被细节填满的书,沉下心来,慢慢进入,会被书中像珍珠般圆润的文字和笨拙又真诚的插图打动 ,不由的笑,自己像是回到了童年,想起了一些又傻又天真的事。春天抓小蝌蚪养着,却怎么也看不到它们长成青蛙,夏天拿着长棍搅合了一堆蜘蛛网,漫山遍野地黏蜘蛛,秋天则欢悦地去摘红柿子,冬天傍晚窖了红薯,与小伙伴们相约晚饭过后来挖,于是匆匆吃了饭,第一个来到地里挖熟了的红薯。
关于小时候的记忆只是支离破碎的一些,但每一件事都记忆犹新。在乡村田野里,在稻谷熟了一茬又一茬后,我们踩着泥泞的田埂,渐渐长大。
作者说: 我希望我即使走不动了说不出话了眼神不好了还能对这个世界保持好奇,还能惊叹雨点落在瓦片上,还能听到春天花开的声音,感觉到冬天雪花的温柔,还可以被 像在墙上钉钉子 这样一句简单的话震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但愿长大的我们仍能有一颗童心。
这本书让我们去思考,让我们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思维,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遭到动摇,她唤醒了一个体内的另一个生命——刘叔叔的文字实有闷棍之效。
物欲之心、功利之情,在这个被唤作刘二的笔下顷刻被扫荡干净。所以阅读的时候,便只剩下了遗世独立的清幽与一种踏实的归属感。
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出发,抵达一个仅有“一个人的村庄”,那将有多远。
据此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现有的文化体”就如每一座现大化的大都市,都是现代文明合力的结晶。作为“文化体”,我们身上至少具有这样一些根深蒂固的文化——认识最好贵的身命体,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万物”与“我”的关系是“我”主宰“万物”,“万物”为“我”所用。这个思想终究还是会有改变的。“遥远的村庄”所呈现的阔大、舒展、自在的天地,对所有生命关注、关切、关怀甚至热爱的情怀,以及无视一切无生命为有生命的包容、宽容甚至感激的胸襟,让我们有了一面映照的镜子,有了一面反思的“壁墙”。
城市没有乡村,所以它总是那么的喧嚣。每个人都从自己的村庄走向城市,再一次的回眸,我们已失去了太多太多。
国庆期间,我阅读了由老师推荐的优秀书籍《遥远的村庄》读完之后令我感受颇深,惊然醒悟。
我们讲的坦坦荡荡,心中却终是失落。好久没有去树下乘凉了,好久没有对着一朵花哺响自语了。前尘往事,恍如昨日。脑中突然闪过那样一个镜头:静静的夜,绞洁的月光如水空明,繁星点点,照耀着大地,蟋蟀拉起了小提琴,蛐蛐亮起了清脆的歌喉,青蛙王子和公主在荷叶上翩翩起舞。总是充满美好与友爱的童话故事,这便是我们童年的一个场景吧!
作者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幸福地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
我们总自认清高在这茫茫的大自然中,当我们开始践踏渺小的花草。只顾自己内心的欢愉去残忍的伤害绿化自然的绿草时,我们便以冷血不堪禽兽不如,感受不到他们的痛,他们的眼泪只将会被我们的无情埋没在土壤之中无影无踪。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喂狗临死前那绝望,为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何尝又只是一览无余的冷漠无情,是有些时候有些东西化了我们的过往。
物欲之心、功利之情,在这个被唤作刘二的笔下项刻被扫荡干净。所以阅读的时候,便只剩下了遗世独立的清幽与一种踏实的归属感。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出发,抵达一个仅有一个人的村庄,那将有多远。
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年代,生活总是热闹非凡,岁月匆匆过往,时光过得是那么轻盈,让我总来不及好好的抓住他的尾巴去品一品,我所做的。可时间总如海绵药剂总是有的,当你真正希望且停下脚步回头去顾望的时候,就会发现一切都是那样
跌宕起伏,万物又是那样的奇妙。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
让我们放下这些揪心的琐事,认真地回顾过往那些温馨愉悦的事,让生活更加美满。
《遥远的村庄》是讲在刘 亮程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读刘亮程的村庄。可帮助我们认识我们的“来路”。“我自哪里来?”这个永恒的命题在这里可以找到部分的答案。我们都来自村庄,来自那个遥远的村庄。因此,当我们融入城市回眸早已逃离的村庄,我们会发现,我们已失去了许多,比如本色、自然、静观、默想、独处、从容、达观、感喟……这些最原始的生命印迹。我们还能拾回吗?
这本书让我们去思考,让我们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思维,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遭到动摇,她唤醒了一个体内的另一个生命——刘叔叔的文字实有闷棍之效。
物欲之心、功利之情,在这个被唤作刘二的笔下顷刻被扫荡干净。所以阅读的时候,便只剩下了遗世独立的清幽与一种踏实的归属感。
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出发,抵达一个仅有“一个人的村庄”,那将有多远。
据此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现有的文化体”就如每一座现大化的大都市,都是现代文明合力的结晶。作为“文化体”,我们身上至少具有这样一些根深蒂固的文化——认识最好贵的身命体,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万物”与“我”的关系是“我”主宰“万物”,“万物”为“我”所用。这个思想终究还是会有改变的。“遥远的村庄”所呈现的阔大、舒展、自在的天地,对所有生命关注、关切、关怀甚至热爱的情怀,以及无视一切无生命为有生命的包容、宽容甚至感激的胸襟,让我们有了一面映照的镜子,有了一面反思的“壁墙”。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精读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我的村庄不遥远——读刘亮程《遥远的村庄》很多年前,我是被那句话深深的吸引了“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仿佛谁开了一个玩笑。”这句美丽得无与伦比的话在我那爱花之心爱美之心里扎下了根。于是,我记住了刘亮程这个名字。其他的哲理和细节都已经模糊,但是刘亮程这个名字却没有走出我的世界。而今,从当当网上搜寻,我终于捧回了《遥远的村庄》这本书,迫不及待的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想,我也是在搜寻我那难以割舍的乡土情结吧。那晚,我在网上遇到了香姐姐,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夫妇没有选择去城市生活是不是错误,人生不能假设,香姐姐却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是多么难得的知音啊!我已经把其中的某些文章作为孩子们睡前的读物读给孩子们听,孩子们很喜欢,我也很满足。一篇篇读来,我儿时的村庄又活在了眼前!一篇篇读来,那个黄沙梁汉子的万千柔情滋润着我的心田!那是怎样的一个汉子啊,在贫瘠的土地上,在苦难的岁月中,他用一双敏捷的眼睛、一颗善感的心灵、一双有力的手、一双坚实的脚行走在他身外的这个世界!人花共笑、人畜共眠、人虫共鸣,这是怎样的博爱情怀?在他的心中,哪一棵树木没有灵性?哪一朵小花没有柔情?哪一种微小的生物没有尊严?在他的笔下,风、树、花、草、墙、黄沙梁无不具有生命!蚂蚁、老鼠、猫、驴子、骡子、马、狗,哪一种动物不通人性?我是深深的深深的喜欢上了他的世界,沉迷在他的黄沙梁里看蚂蚁搬运粮食、看老鼠成群结队、听驴叫马嘶、看牛儿吃草,而有多少的细节也曾经活跃在我的童年和少年!只是少不更事的我总认为做农活苦不堪言,因此而错过了一次又一次与美的邂逅!如今,我喜欢和老公和孩子们一起走进周围的山山水水,每一个季节、每一个日子,我总喜欢在山上看庄稼生长、看花微笑或者舞蹈、在稻田边看蝌蚪游弋看稻穗拔节,农村的天空下无不弥漫着那种神奇的生生不息的变化,却又如此宁静的等待着人们。想起庄子的那句:天地有大美而不言。09年的最后一个夜晚……
刘亮程的漫不经心和慢脚步的生活,让他能够看见、能够听见,发生在这个村庄里或者村庄上空的一切事物。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遥远的村庄》散文读后感,希望您喜欢!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篇一
城市没有乡村,所以它总是那么的喧嚣。每个人都从自己的村庄走向城市,再一次的回眸,我们已失去了太多太多。
我们这一代人,比上一代更加繁忙,我们有自己的任性,自己的固执,慢慢地,我们和父母争吵,扬言说要离家出走,有人说:亲情去哪了。它丢了,被我们残忍的抛弃,我们以为心伤的只有自己,殊不知,有人比我们更痛。龙应台曾说:我们不是两代人的问题,而是思想文化上的差异。我们有我们的叛逆,父母有父母的见解,当我们无情地夺门而出,可又曾感受到背后那个孤单的身影,想要追回你却又不敢声张。所谓的父母,和你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你是否幻想过那个背影是何等的苍凉。中国人永远都是那句老话:百善孝为先。爱情失去了可以再去追求,钱没了可以再赚,唯独父母永远只有一个,多一份心静与体谅,然我们重拾那份淡漠的亲情吧!
成长意味着失去,从童年到少年,我们失去纯真,从少年到青年,我们失去青春,也许人的一生就是在失去中度过的。那些童年的味道,故乡的记忆,渐渐地,没了。我们讲的坦坦淡淡,心中却终是失落。好久没有去树下乘凉了,好久没有对着一朵花喃喃自语了。前尘往事,恍如昨日。脑中突然闪过那样一个镜头:静静的夜,皎洁的月光如水空明,繁星点点,照耀着大地,蟋蟀拉起了小提琴,蛐蛐亮起了清脆的歌喉,青蛙王子和公主在荷叶上翩翩起舞。这便是我们童年的一个场景吧!
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
我们觉得自己清高,万物之中,唯我于是开始践踏那些渺小的食物,我们瞧不起小花小草,我们残忍地拔起大树的根,我们是冷血的人,感受不到它们的痛,他们的眼泪只能被我们无情地淹没在土壤之中。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为狗临死前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为有一头忠心耿耿的牛而欣喜,我们为......,其实我们是有情的,只是有时候,有些东西风化了我们的过往。
风很奇妙,无聊的时候飘走了我们的过去,快乐的时候又把记忆带回来还给我们,风的一生,其实就是我们的一生。那些我们瞧不起的花草树木,却在不经意之间雕刻了我们永生的记忆,我们嫌弃它们,他们却在沉默中看透了我们的一生,万物比人想象的要奇妙的多了。
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啊!
让我们放下这可为琐事而忧郁的心,去回想那些生命中美丽而又温馨的事吧!人生更多的是需要快乐。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篇二
《遥远的村庄》是讲在刘亮程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读刘亮程的村庄。可帮助我们认识我们的来路。我自哪里来?这个永恒的命题在这里可以找到部分的答案。我们都来自村庄,来自那个遥远的村庄。因此,当我们融入城市回眸早已逃离的村庄,我们会发现,我们已失去了许多,比如本色、自然、静观、默想、独处、从容、达观、感喟......这些最原始的生命印迹。我们还能拾回吗?
这本书让我们去思考,让我们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思维,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遭到动摇,她唤醒了一个体内的另一个生命--刘叔叔的文字实有闷棍之效。
物欲之心、功利之情,在这个被唤作刘二的笔下顷刻被扫荡干净。所以阅读的时候,便只剩下了遗世独立的清幽与一种踏实的归属感。
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出发,抵达一个仅有一个人的村庄,那将有多远。
据此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现有的文化体就如每一座现大化的大都市,都是现代文明合力的结晶。作为文化体,我们身上至少具有这样一些根深蒂固的文化--认识最好贵的身命体,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万物与我的关系是我主宰万物,万物为我所用。这个思想终究还是会有改变的。遥远的村庄所呈现的阔大、舒展、自在的天地,对所有生命关注、关切、关怀甚至热爱的情怀,以及无视一切无生命为有生命的包容、宽容甚至感激的胸襟,让我们有了一面映照的镜子,有了一面反思的壁墙。
【篇一:读《小村庄的天空》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村庄的天空》的书,表现了同学朋友之间深厚的感情,告诫父母千万不能因为工作忙而没有时间与孩子谈心,让孩子心事重重。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唐睿瑜,他是一个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小男孩,应为爸爸妈妈的工作太忙了,没时间an照顾他,只好安排他去各种才艺班学习。在空余时间里,他只能跟唯一的小伙伴电动游戏一起玩了。所以,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和爸爸妈妈一起吃一顿美味可口的饭。突然有一天,唐睿瑜的爸爸妈妈要到大陆发展生意,就要把一直生活都市里的唐睿瑜送到乡下的爷爷奶奶家里。
在爷爷奶奶家的时间,奶奶一改平常的节俭,尽力侍候这个城里来的孩子。在这里,唐睿瑜没有电动玩具打了,却结识了许多朋友,学会了打棒球,与同学们去参加棒球比赛,与奶奶一起去河里洗澡,与爷爷一起去田间检查作物,散步最后,原本要回到城市的唐睿瑜却留下来,从新回到了他曾经读了两年的乡下小学,继续上完了小学。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棒球比赛两人出局才开始》一章,这个章节主要是讲唐睿瑜去参加台北的棒球比赛。在这个章节里,唐睿瑜和他的同学合作的力量令我折服,他们永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心怀敬佩。在他们遇到困难时,并没有因为意见不一样而互相埋怨,放弃比赛,而是更加团结一致,一起打败了强大的对手。而唐睿瑜的父母放弃了自己工作的重要项目来看他打比赛,他见到自己父母在场看比赛的场景描写,着实让我感动。
《小村庄的天空》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同学之间应该互帮互助,也让我知道了爱无处不在。
【篇二:《小村庄的天空》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村庄的天空》的书,书中的故事表现了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告诫父母千万不能因为工作忙而没有时间与孩子谈心,让孩子心事重重。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唐睿瑜,他是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小男孩,因为父母的工作太忙,没时间照顾他,只好安排他去各种才艺班学习。在空余时间里,他只能跟唯一的朋友电动游戏一起玩了。所以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和父母一起吃一顿美味可口的饭。突然有一天,他的父母要到大陆去发展生意,就把一直生活在都市里的唐睿瑜送到乡下的爷爷奶奶家里。
在爷爷奶奶家的日子里,奶奶一改平常的节俭,尽力侍候他。在这里唐睿瑜没有电动游戏打了,却结识了许多朋友,学会了打棒球,与同学们去参加棒球比赛,与奶奶一起去河边洗头,与爷爷去田间检查作物最后,原本要回城市的唐睿瑜却留了下来,回到他曾经读了两年的乡下小学,上完了小学。
这本书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棒球比赛两人出局才开始》一章,这个章节主要讲唐睿瑜去台北参加比赛,他和他的同学合作的力量令我折服,他们永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心怀敬佩。在他们遇到困难时,并没有因意见不同而互相埋怨,而是更加团结,一起打败了强大的对手。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篇三:《小村庄的天空》读后感作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小村庄的天空。
这本书主要写了唐睿瑜小朋友的故事。唐睿瑜小朋友在上五年级的时候,因为转校,所以被别的同学嘲笑。
再一次下课的时候,他去校园门口捡东西,突然,他看到有一个钱包掉在地上,便走过去捡了起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足足有3千元,他刚准备拿这些钱去买东西的时候,又站住了,站在那边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决定物归原主,上完课以后,他很快找到了钱包的主人,将钱还了回去。
我觉得故事里的唐睿瑜拾金不昧做得很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故事的一些同学嘲笑别人就不对,人人都会被嘲笑,你被嘲笑了也不会好受。
【篇四:《小村庄的天空》读后感】
读完了《小村庄的天空》这本书,我喜欢上了睿瑜,这是一个坚强,勇敢,自信的小学男孩。
他本是生活在台北大都市的,可是,有一天,爸爸妈妈要去大陆工作,所以要把它送到乡下的奶奶爷爷家去。因此,他非常不习惯,在乡下不能坐马桶嗯嗯,注(嗯嗯,表示大小便)只能蹲着上厕所,节俭的奶奶从来都是领睿瑜到河边洗澡洗头。
在学校里,他经常受到同学们的欺负,谁都不和他玩儿。
可是,不久,他适应了。什么都适应了,同学们开始交往,他不再讨厌在河边洗澡,也习惯了蹲着嗯嗯!
他还加入了学校的棒球队,虽然身上伤痕累累,但是,他与同学们的关系越来越好了,也学会了打棒球。
最后,他们从台东,又打到了台北,睿瑜见到了自己的老家:台北。
听教练说:如果好好打,就会打到大陆。睿瑜听了,非常高兴,他可以见到爸爸妈妈了。
可是,这次打棒球爸爸妈妈来了,给睿瑜加油!也同时要把睿瑜接走,这让睿瑜非常不高兴,可最后,爸爸妈妈还是把他接走了,过了几个月,他又转回来了,这是为什么呢?书友队的同学们,自己看吧!
读完了这本书,我最喜欢第3章,最让我感动的是第8章。大家自己去看看看吧!看看我为什么喜欢!
睿瑜很执着,我还喜欢他和一分头的友情,大家想知道一分头是谁吗?自己去看看吧!
【篇五:《小村庄的天空》读后感】
农村和城市的童年生活有什么不同呢?同学们,你知道吗?读完《小村庄的天空》,让我知道了农村和城市的生活原来有那么大的区别。
主人公唐睿瑜在台北生活期间,周末的时间被钢琴、奥数、国文和美语轮番占据着,一有时间就是看电视或打电邮,如pSp游戏机;每天晚上10点后才能见到父母。父母每次能满足主人公的只有金钱和玩具,没有时间陪主人公逛公园或吃饭。因转学,主人公到乡下奶奶家上学,见到好多新鲜的事情:小河里洗头洗澡;菜园里的罗卜、蔬菜;小猫小狗在桌子边玩耍;奶奶的饭菜新鲜多样。更特别的是,同学们非常善良和上进。
发生在乡下学校印象深刻的一件事让主人公感悟到了真诚和诚实的幸福感。话说主人公因怕同学们笑他爸爸妈妈不能来出席家长开放日,而不想让年迈的爷爷奶奶来学校。想出了2个计策来应对:一是为爷爷奶奶找到了一个庙会逛街的机会,结果,因为爷爷奶奶因为不放心主人公的安危,要到他去而让计划无法实施。二是把菜园的罗卜全部拔起来,好让爷爷的时间好在地里,而无法参加家长会,结果反而帮了爷爷的大忙,省去了爷爷第二天拔罗卜的辛劳;在爷爷奶奶参加开放日的当天,主人公借朗读作文的机会,诚心诚意地表达了对同学、对老师和爷爷奶奶的歉意,心里的阴云即刻散去,让持久地郁郁寡欢变得开朗起来。
更有意义的事情是主人公从不懂棒球到成长为棒球主力队员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坚持就是胜利,胜利的掌声总是在泪水之后。
通过读《小村庄的天空》,让我长大了: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孝顺父母和爷爷奶奶,成功的事情需要努力和坚持。
【篇六:《小村庄的天空》读后感】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汪洋中的灯塔。惠普尔曾说过。假期里,百般无聊的我,想利用书这个时间加速器令我的小脑袋更加充实。
在书柜上,摆放着许许多多、琳琅满目的新书,我急切的挑选,啊!就是它了《小村庄的天空》这本书,以新奇的书名把我的目光聚集在这个题目上。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是一本精彩的励志小说,它告诉我们人生总是在转角处遇到美丽的风景。
书中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生活在城市中的唐睿很孤单,因为父母工作繁忙,无暇照顾他。又因现在孩子竞争力太强,可怜的睿瑜得参加各种才艺班。突然有一天,他父母要到大陆发展生意,就把睿瑜送到乡下爷爷奶奶家。睿瑜的爷爷可是个吹牛大王,奶奶呢?拥有勤俭节约又乐观的品质,他俩都十分疼爱睿瑜,舍得为他花钱。虽然在爷爷奶奶无微不至的照料,他渐渐适应了没有电子产品的农村生活。可是,与新同学相处,成了他目前最大的困扰。他在学校挨了饿,遭冷落,都不敢跟奶奶讲,怕她担心。他开始有点不愿让同学生认识他的爷爷奶奶,怕被同学看不起,编造各种谎言不让他们参加家长会。当谎言快要被识破时,奶奶并没有戳穿它,奶奶保护自己的行为让他很感动,最后,他承认了自己的虚荣心,恳请爷爷奶奶原谅。慢慢地,同学们渐渐接受了大方的睿瑜,他也和一分头那个曾经数落他的人成了铁哥们。他在一分头的推荐下,加入了棒球队,发现了运动比打游戏有趣多了。他参加了比赛,梦想成为第二个王建民,用自己平时的努力,换取了成功,虽说追梦过程艰难,但他坚持了,最后就胜利了!当然,这也少不了爷爷奶奶的功劳。他和大家度过了快乐难忘的一年,也发现了小村庄的天空和城里的天空不一样,比城里温馨许多
《小村庄的天空》是这么感人有趣的书!书真是汪洋大海中为船指路的明灯!
读完这本书,我领悟了一个道理:有梦就有希望,有努力就会有收获,有目标就要有追求!梦不是白做的!是靠无限的付出与努力,不断追求!超越自我!
【篇七:《小村庄的天空》读后感】
如果人生都是如你所愿,你会无聊到哭出来。
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成长在城市里的孩子,电动游戏取代了自己的亲朋好友的陪伴,自己最大的心愿只是和忙碌爸爸妈妈在一起,因为爸爸妈妈要去大陆工作,所以自己被送到了乡下的奶奶家。
奶奶是一个很节俭的人,可是对自己的孙子睿瑜花钱却非常舍得。他的爷爷不仅陪睿瑜买好多吃的还给他做棒球棒。在睿瑜棒球比赛的时候,总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在家的时候因为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所以给他报了好多的补习班,在乡下的时候,棒球队队员都惊呆了。有一次棒球特训,一连打了两桶水。
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必定会给你打开一扇窗。人生总是在转角处遇到美丽的风景。
【篇八:《小村庄的天空》读后感】
这一本书,它像一颗天上最璀璨的启迪星,带领我,领略人间的真谛,使我意味深长;这一本书,它像一匹可以跨越彩虹的骏马,跟随它,体味酸甜的味道,明白先苦后甜这本书就是《小村庄的天空》,接下来,我就向大家分享这本书的故事吧!
这本书描述了一个从小就生长在冷漠城市的唐睿瑜小孩,因为爸爸妈妈的工作太忙了,他们总是无暇照顾唐睿瑜,所以,唐睿瑜整天不是去上各种才艺班;就是陪伴代取他兄弟姐妹的电动游戏,在唐睿瑜的最大心愿天天能够与爸爸、妈妈一起吃晚饭还没实现时,突然有一天,爸爸妈妈要到大陆发展生意,就把唐睿瑜送到乡下的爷爷奶奶家。一直生活在都是的男孩,刚开始来到小村庄生活会有些胆怯,比较陌生;但是面对平时对自己省吃俭用的奶奶,对孙子花钱却不眨眼;而爷爷从供销社退休后,就自己种菜、养鸡给孙子吃在这个温馨的家庭里,爷爷奶奶十分疼爱唐睿瑜,使唐睿瑜渐渐地习惯这里的生活,从此,快快乐乐,无忧无虑
在这本书中,让我明白了:人生总是在转角处遇到美丽的风景!是啊!即使转角前是有一段痛苦的经历,有一段悲伤的乐曲但是,在转角处就有意想不到,美丽的风景。比如:我们班上的施瑾洋,她是鼎鼎有名的班长,她平时上课,注意力分外集中,积极做笔记,作业质量十分优秀,常常博得老师的赞赏虽然这一路走下来,来之不易,遇到过许多坎坷,十分艰辛,也就是转角处前;但是,在战场上,施瑾洋从不掉链子,胸有成竹,打出了漂亮的一战,再开闭学式时,她获取了许多奖状,得到了大家的认可,笑到了最后。也就是那处美丽的风景。
这本书令我受益终身,有机会大家也可以观看啊!
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读后感遥远村庄》,在读作者的作品时我陷入了忘我状态。我们在仔细阅读这种精品佳作后,往往可以书写一篇读后感,希望本页内容能帮助到您!
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他以融入大地的方式来关注生命的存在状态与生命远景。而他打开的每一扇门窗,总是含住那遥远而荒凉在身后的黄沙梁。他是带着一座自己的村庄上路的。对他而言,全部的学识就是对一个村庄的认识。他之所以把村庄当作进入世界的第一站,是因为他相信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至此,也就不难理解他的一句话: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作者没有上过大学,只读过几年初中。这看似一个遗憾。但他自己并不这么认为。相反他认为同龄人在大学念书的那几年,自己也在乡下放牛时一样在学习。而且还是一个人学一种课本,这种课本叫生活。是生活让他早早懂得了向生存本身、向自然万物学习。而学习的结果是他确立了自己的朴素文学观,即我生活,说出我生活的全部感受。这就是我的文学。
读《遥远的村庄》,也许能让我明白,在他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同笑,人虫共眠,人畜同居。我自哪里来?这个问题在这本书里得到了解释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为狗临死前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为有一头忠心耿耿的牛而欣喜,我们为,我们是有情的,我们为每一个逝去的生命而流泪,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啊!让我们珍惜每一个生命,去享受生命中美丽和温馨吧!用心感受人生的快乐!
这本书让我们去思考,让我们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思维,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遭到动摇,她唤醒了一个体内的另一个生命——刘叔叔的文字实有闷棍之效。
物欲之心、功利之情,在这个被唤作刘二的笔下顷刻被扫荡干净。所以阅读的时候,便只剩下了遗世独立的清幽与一种踏实的归属感。
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出发,抵达一个仅有“一个人的村庄”,那将有多远。
据此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现有的文化体”就如每一座现大化的大都市,都是现代文明合力的结晶。作为“文化体”,我们身上至少具有这样一些根深蒂固的文化——认识最好贵的身命体,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万物”与“我”的关系是“我”主宰“万物”,“万物”为“我”所用。这个思想终究还是会有改变的。“遥远的村庄”所呈现的阔大、舒展、自在的天地,对所有生命关注、关切、关怀甚至热爱的情怀,以及无视一切无生命为有生命的包容、宽容甚至感激的胸襟,让我们有了一面映照的镜子,有了一面反思的“壁墙”。
城市没有乡村,所以它总是那么的喧嚣。每个人都从自己的村庄走向城市,再一次的回眸,我们已失去了太多太多。
国庆期间,我阅读了由老师推荐的优秀书籍《遥远的村庄》读完之后令我感受颇深,惊然醒悟。
我们讲的坦坦荡荡,心中却终是失落。好久没有去树下乘凉了,好久没有对着一朵花哺响自语了。前尘往事,恍如昨日。脑中突然闪过那样一个镜头:静静的夜,绞洁的月光如水空明,繁星点点,照耀着大地,蟋蟀拉起了小提琴,蛐蛐亮起了清脆的歌喉,青蛙王子和公主在荷叶上翩翩起舞。总是充满美好与友爱的童话故事,这便是我们童年的一个场景吧!
作者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幸福地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
我们总自认清高在这茫茫的大自然中,当我们开始践踏渺小的花草。只顾自己内心的欢愉去残忍的伤害绿化自然的绿草时,我们便以冷血不堪禽兽不如,感受不到他们的痛,他们的眼泪只将会被我们的无情埋没在土壤之中无影无踪。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喂狗临死前那绝望,为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何尝又只是一览无余的冷漠无情,是有些时候有些东西化了我们的过往。
物欲之心、功利之情,在这个被唤作刘二的笔下项刻被扫荡干净。所以阅读的时候,便只剩下了遗世独立的清幽与一种踏实的归属感。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出发,抵达一个仅有一个人的村庄,那将有多远。
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年代,生活总是热闹非凡,岁月匆匆过往,时光过得是那么轻盈,让我总来不及好好的抓住他的尾巴去品一品,我所做的。可时间总如海绵药剂总是有的,当你真正希望且停下脚步回头去顾望的时候,就会发现一切都是那样
跌宕起伏,万物又是那样的奇妙。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
让我们放下这些揪心的琐事,认真地回顾过往那些温馨愉悦的事,让生活更加美满。
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他以融入大地的.方式来关注生命的存在状态与生命远景。而他打开的每一扇门窗,总是含住那遥远而荒凉在身后的黄沙梁。他是带着一座自己的村庄上路的。对他而言,全部的学识就是对一个村庄的认识。他之所以把村庄当作进入世界的第一站,是因为他相信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至此,也就不难理解他的一句话:“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作者没有上过大学,只读过几年初中。这看似一个遗憾。但他自己并不这么认为。相反他认为同龄人在大学念书的那几年,自己也在乡下放牛时一样在学习。而且还是一个人学一种课本,这种课本叫生活。是生活让他早早懂得了向生存本身、向自然万物学习。而学习的结果是他确立了自己的朴素文学观,即“我生活,说出我生活的全部感受。这就是我的文学”。
读《遥远的村庄》,也许能让我明白,在他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同笑,人虫共眠,人畜同居。“我自哪里来?”这个问题在这本书里得到了解释……“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为狗临死前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为有一头忠心耿耿的牛而欣喜,我们为……,我们是有情的,我们为每一个逝去的生命而流泪,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啊!让我们珍惜每一个生命,去享受生命中美丽和温馨吧!用心感受人生的快乐!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精读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我的村庄不遥远——读刘亮程《遥远的村庄》很多年前,我是被那句话深深的吸引了“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仿佛谁开了一个玩笑。”这句美丽得无与伦比的话在我那爱花之心爱美之心里扎下了根。于是,我记住了刘亮程这个名字。其他的哲理和细节都已经模糊,但是刘亮程这个名字却没有走出我的世界。而今,从当当网上搜寻,我终于捧回了《遥远的村庄》这本书,迫不及待的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想,我也是在搜寻我那难以割舍的乡土情结吧。那晚,我在网上遇到了香姐姐,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夫妇没有选择去城市生活是不是错误,人生不能假设,香姐姐却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是多么难得的知音啊!我已经把其中的某些文章作为孩子们睡前的读物读给孩子们听,孩子们很喜欢,我也很满足。一篇篇读来,我儿时的村庄又活在了眼前!一篇篇读来,那个黄沙梁汉子的万千柔情滋润着我的心田!那是怎样的一个汉子啊,在贫瘠的土地上,在苦难的岁月中,他用一双敏捷的眼睛、一颗善感的心灵、一双有力的手、一双坚实的脚行走在他身外的这个世界!人花共笑、人畜共眠、人虫共鸣,这是怎样的博爱情怀?在他的心中,哪一棵树木没有灵性?哪一朵小花没有柔情?哪一种微小的生物没有尊严?在他的笔下,风、树、花、草、墙、黄沙梁无不具有生命!蚂蚁、老鼠、猫、驴子、骡子、马、狗,哪一种动物不通人性?我是深深的深深的喜欢上了他的世界,沉迷在他的黄沙梁里看蚂蚁搬运粮食、看老鼠成群结队、听驴叫马嘶、看牛儿吃草,而有多少的细节也曾经活跃在我的童年和少年!只是少不更事的我总认为做农活苦不堪言,因此而错过了一次又一次与美的邂逅!如今,我喜欢和老公和孩子们一起走进周围的山山水水,每一个季节、每一个日子,我总喜欢在山上看庄稼生长、看花微笑或者舞蹈、在稻田边看蝌蚪游弋看稻穗拔节,农村的天空下无不弥漫着那种神奇的生生不息的变化,却又如此宁静的等待着人们。想起庄子的那句:天地有大美而不言。09年的最后一个夜晚……
城市没有乡村,所以它总是那么的喧嚣。每个人都从自己的村庄走向城市,再一次的回眸,我们已失去了太多太多。
我们这一代人,比上一代更加繁忙,我们有自己的任性,自己的固执,慢慢地,我们和父母争吵,扬言说要离家出走,有人说:“亲情去哪了。”它丢了,被我们残忍的抛弃,我们以为心伤的只有自己,殊不知,有人比我们更痛。龙应台曾说:“我们不是两代人的问题,而是思想文化上的差异。”我们有我们的叛逆,父母有父母的见解,当我们无情地夺门而出,可又曾感受到背后那个孤单的身影,想要追回你却又不敢声张。“所谓的父母,和你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你是否幻想过那个背影是何等的苍凉。中国人永远都是那句老话:“百善孝为先。”爱情失去了可以再去追求,钱没了可以再赚,唯独父母永远只有一个,多一份心静与体谅,然我们重拾那份淡漠的亲情吧!
成长意味着失去,从童年到少年,我们失去纯真,从少年到青年,我们失去青春,也许人的一生就是在失去中度过的。那些童年的味道,故乡的记忆,渐渐地,没了。我们讲的坦坦淡淡,心中却终是失落。好久没有去树下乘凉了,好久没有对着一朵花喃喃自语了。前尘往事,恍如昨日。脑中突然闪过那样一个镜头:“静静的夜,皎洁的月光如水空明,繁星点点,照耀着大地,蟋蟀拉起了小提琴,蛐蛐亮起了清脆的歌喉,青蛙王子和公主在荷叶上翩翩起舞。”这便是我们童年的一个场景吧!
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
我们觉得自己清高,万物之中,唯“我”于是开始践踏那些渺小的食物,我们瞧不起小花小草,我们残忍地拔起大树的根,我们是冷血的人,感受不到它们的痛,他们的眼泪只能被我们无情地淹没在土壤之中。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为狗临死前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为有一头忠心耿耿的牛而欣喜,我们为……,其实我们是有情的,只是有时候,有些东西风化了我们的过往。
风很奇妙,无聊的时候飘走了我们的过去,快乐的时候又把记忆带回来还给我们,风的一生,其实就是我们的一生。那些我们瞧不起的花草树木,却在不经意之间雕刻了我们永生的记忆,我们嫌弃它们,他们却在沉默中看透了我们的一生,万物比人想象的要奇妙的多了。
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啊!
让我们放下这可为琐事而忧郁的心,去回想那些生命中美丽而又温馨的事吧!人生更多的是需要快乐。
《遥远的村庄》是讲在刘 亮程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读刘亮程的村庄。可帮助我们认识我们的“来路”。“我自哪里来?”这个永恒的命题在这里可以找到部分的答案。我们都来自村庄,来自那个遥远的村庄。因此,当我们融入城市回眸早已逃离的村庄,我们会发现,我们已失去了许多,比如本色、自然、静观、默想、独处、从容、达观、感喟……这些最原始的生命印迹。我们还能拾回吗?
这本书让我们去思考,让我们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思维,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遭到动摇,她唤醒了一个体内的另一个生命——刘叔叔的文字实有闷棍之效。
物欲之心、功利之情,在这个被唤作刘二的笔下顷刻被扫荡干净。所以阅读的时候,便只剩下了遗世独立的清幽与一种踏实的归属感。
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出发,抵达一个仅有“一个人的村庄”,那将有多远。
据此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现有的文化体”就如每一座现大化的大都市,都是现代文明合力的结晶。作为“文化体”,我们身上至少具有这样一些根深蒂固的文化——认识最好贵的身命体,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万物”与“我”的关系是“我”主宰“万物”,“万物”为“我”所用。这个思想终究还是会有改变的。“遥远的村庄”所呈现的阔大、舒展、自在的天地,对所有生命关注、关切、关怀甚至热爱的情怀,以及无视一切无生命为有生命的包容、宽容甚至感激的胸襟,让我们有了一面映照的镜子,有了一面反思的“壁墙”。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遥远的村庄的读后感,欢迎大家查阅。
遥远的村庄的读后感(一):
偶尔走进舒也的博客,看到了一篇:感受《在那遥远的村庄》里的温情。这是一篇观后感,引起了我的共鸣。因为,我也是知青,在那个年代也曾随着那浩浩荡荡的上山下乡的大军走进陌生的农村,加入到改天换地、战天斗地的行列中去。
很想看看关于这方面的描写,随即买了一本。在收到书的当天,我就迫不及待地阅读起了这本二十万字的小说。
主人公舒永平是一个有理想,有作为,有主见,敢想敢做且胆大心细的年轻人,从不愿随父母之意下乡到附近农村,夜里偷偷地找寻户口本报名到偏远山村插队开始,就拉开了上山下乡的序幕。随着情节的不断发展,我们似乎也跟着走进了大山,走进了那个坐落在高山峻岭中叫黄家坝的小山村。
同去的知青大都是作者的同学,他(她)们虽然当时只有16、17岁,感觉比起同龄的孩子要成熟许多。舒永平的坚毅顽强,做什么都不服输的那股劲,许清晨的顽皮可爱,王维成的成熟和组织协调能力,还有王娜,张荣清几个女同学性格描写都很鲜明。作者用细腻的手笔,丰富生动的语言,描述了赶集路上所遇到的一系列较有趣之事。如;蛇吞蛤蟆,奔跑的野猪,扑棱棱飞起的野鸡,一顿难忘的九鸡宴。还有人物出场的描写都很鲜明,像邱奎山、李铁匠,李兴华,毕队长、姜平等等这些淳朴的山里人给了知青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还有知青们在劳动中不断学习,成长锻炼的过程。虽然跨度只有两年多,知青们经历的却很多很多,从一开始学习挑水,砍柴,到后来背上几十斤重的粪兜往山上背粪,和社员比着插秧,学着自己磨面,参加青年突击队抢收麦子,参加农田基本建设等等。他们以苦为乐,吃苦耐劳,不畏艰险,从书里看不到悲哀,看不到怨恨,看到的是积极向上,勇敢攀登,无所畏惧的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在这块土地上的成长。作者用轻松、细腻的手笔,细心描述了大山里的美景;“黄家坝的秋天是迷人的。秋天到了,果实渐渐成熟了。金秋时节,黄家坝的三涧披满了绿,漫山遍野的野花、树木郁郁葱葱,带着一种成熟的色调,显得苍郁和深沉。柿子树上挂满了黄灿灿的果实,核桃树结满了包裹得很严实的绿皮核桃,药木树上的油果子也缀满了枝头。”这里只是摘录了一小段作者的描述,你就可以窥一班而见全貌。
这本书是记录一群知青人的奋斗史,是今后也不会再现的历史。在这里我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苏志勇先生。读你的书是快乐的。
遥远的村庄的读后感(二):
城市没有乡村,所以它总是那么的喧嚣。每个人都从自己的村庄走向城市,再一次的回眸,我们已失去了太多太多。
我们这一代人,比上一代更加繁忙,我们有自己的任性,自己的固执,慢慢地,我们和父母争吵,扬言说要离家出走,有人说:“亲情去哪了。”它丢了,被我们残忍的抛弃,我们以为心伤的只有自己,殊不知,有人比我们更痛。龙应台曾说:“我们不是两代人的问题,而是思想文化上的差异。”我们有我们的叛逆,父母有父母的见解,当我们无情地夺门而出,可又曾感受到背后那个孤单的身影,想要追回你却又不敢声张。“所谓的父母,和你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你是否幻想过那个背影是何等的苍凉。中国人永远都是那句老话:“百善孝为先。”爱情失去了可以再去追求,钱没了可以再赚,唯独父母永远只有一个,多一份心静与体谅,然我们重拾那份淡漠的亲情吧!
成长意味着失去,从童年到少年,我们失去纯真,从少年到青年,我们失去青春,也许人的一生就是在失去中度过的。那些童年的味道,故乡的记忆,渐渐地,没了。我们讲的坦坦淡淡,心中却终是失落。好久没有去树下乘凉了,好久没有对着一朵花喃喃自语了。前尘往事,恍如昨日。脑中突然闪过那样一个镜头:“静静的夜,皎洁的月光如水空明,繁星点点,照耀着大地,蟋蟀拉起了小提琴,蛐蛐亮起了清脆的歌喉,青蛙王子和公主在荷叶上翩翩起舞。”这便是我们童年的一个场景吧!
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
我们觉得自己清高,万物之中,唯“我”于是开始践踏那些渺小的食物,我们瞧不起小花小草,我们残忍地拔起大树的根,我们是冷血的人,感受不到它们的痛,他们的眼泪只能被我们无情地淹没在土壤之中。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为狗临死前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为有一头忠心耿耿的牛而欣喜,我们为……,其实我们是有情的,只是有时候,有些东西风化了我们的过往。
风很奇妙,无聊的时候飘走了我们的过去,快乐的时候又把记忆带回来还给我们,风的一生,其实就是我们的一生。那些我们瞧不起的花草树木,却在不经意之间雕刻了我们永生的记忆,我们嫌弃它们,他们却在沉默中看透了我们的一生,万物比人想象的要奇妙的多了。
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啊!
让我们放下这可为琐事而忧郁的心,去回想那些生命中美丽而又温馨的事吧!人生更多的是需要快乐。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小学生,除了学习课本知识,还有要多进行课外阅读。课外阅读有利于丰富小学生的业余生活。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小学生应该怎样去写一篇读书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华]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读后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这学期,我们学习《一个小村庄的故事》的课文,课文讲述了:山谷中有一座环境优美的小村庄,村庄周围是郁郁葱葱的森林。人们靠着手头锋利的斧头,将树木一棵棵砍下来,建造房子、制造工具、打造家具,过上了不错的日子。但是由于过度的砍伐树木,致使土地裸露,极大地削弱了森林的防洪能力。终于在一场连续的大雨之后,咆哮的洪水将小村庄卷走了。这个故事讲述的不仅仅是一个小村庄的故事,它揭示了生活在村庄里的人们为了生存,为了赚钱,滥砍乱伐,破坏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以及这种错误行为所引发的严重的后果──不爱护自然,必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我们应该植树护树,保护周围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作为一名小学 生,学校是我们学习的地方也是我们生活的地方。我们首先要爱护学校环境,讲卫生;垃圾分类后扔进垃圾箱;绿草坪不踩踏,爱护花草树木,植树绿化坏境;打扫教室,擦净黑板。走出学校,走进社会,走进大自然,做环保 小卫士,让妈妈尽量少开车,出去玩尽可能坐公交车、地铁,尽量减少PM2。5;自己做到不随地随意扔垃圾、吐痰,有果皮纸屑伸手捡起扔垃圾箱,用实际行动去感染别人。如果 人人都能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保护好自己生活的周围环境,我相信我们的环境会更美好的!
同学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让我们共创一个绿色的世界 。让蓝天、碧水、阳光重新回到我们的身边。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原来小村庄空气新鲜、树木成荫,环境优美。后来,小村子里住了几户人家,他们不断用锋利的斧头砍树,一天,一天山上裸露出了土地。
一年年,一代代,树木不断减少。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一连下了五天五夜,第六天黎明,雨才停下来,而小村庄被咆哮的洪水不知卷到了何处。小村庄消失了。所有靠斧头得到的一切包括哪些锋利的斧头
这个故事使我们懂得了:保护树木、爱护我们的家园。如果不知道爱护我们生活的地方,我们的家园地球。不爱护大自然,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失去我们的家园。
我们要爱护地球,爱护大自然,保护好我们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做一个环保小卫士!
读三年级时,我学过一篇课文,题目是《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至今我还记得有这样一句话:“山上是郁郁葱葱的树林,村边是清澈见底的小河。人们每天都能听见鸟儿在林子里婉转地歌唱,看到鱼儿在小河中自由自在地游逛。”
这是多少人梦中出现美好家园,可是那葱绿的森林和清澈见底的小河最终毁在人们锋利的斧头下。
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儿,一连下了五天五夜,到第六天黎明,雨才停下来。可是,小山村却已经被咆哮的山洪冲得无影无踪了。多么让人惋惜啊。假如人们能够懂得保护环境的重要,少砍树,多种树,这样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然而,在物欲纵横的今天,有多少人能够放弃私利为我们共同的家园添一丝绿色?
这几天,关注新闻的人们一定会注意到,在我国北方的几个城市,又遭受了雾霾的袭击。整个城市就像被一个大大的灰沉沉得锅盖盖着,空气中的pm2、5很高,已经达到了重度污染。妈妈说这样的空气人如果吸多了很容易生病,对人类健康非常不利,真是太可怕了。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粉尘和颗粒物飘上空中?去看看森林和草原吧。草原过度放牧,森林不断瘦身,沙漠不断扩大。再加上汽车越来越多等等,这些都是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
难道就这样任其毁灭,出现更多的小村庄的故事吗?不,我们要坚定的说不。只要有决心,我们的美丽家园决不是梦。
听爸爸说他小时候在苏州河边长大,那时苏州河碧波粼粼,鱼儿在青青的水草间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到了夏天,人们还能在河里游泳,有时还能抓到活蹦乱跳的鱼虾。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苏州河的水发生的变化,由清澈变得混浊,由混浊变成深绿,最后几乎变成黑的了。还不时发出阵阵恶臭。河里再也找不到鱼虾的身影,再也听不到清水潺潺流动的声音。我好奇的问爸爸,水怎么会变成这样?爸爸拿出当年的老照片给我看。毋容置疑,这一切都是那些工厂惹得祸。看那冲天的烟囱冒出的滚滚浓烟,看从那些粗细不等的排污管道流入河里黑水,就知道是谁把河水弄成这样。好在人们早早醒悟,几年来不懈努力,人们推倒了烟囱,堵住了黑洞。河水悄悄的由黑变浑,由浑变清。现在,当你站在武宁路大桥上极目远眺。只见苏州河两岸绿树成荫,河水倒影出垂柳的身影,阵阵清风送来河水的清凉的气息,真让人心旷神怡。看着老人晨练的身影,听着孩子快乐的笑声,不觉的这就是梦想的家园吗?原来,做错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只要下定决心,付之行动,梦想就会成为现实。
为了小山村的悲剧不要再度上演,为了更多的人能拥有梦想中碧水蓝天的家园。希望中华儿女都行动起来,保护环境。我的家园我的梦,也是大家的梦,也是一定要实现的梦。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一个小村庄的故事》。故事讲的是在一个美丽的小村庄,住着十几户人家,家家都有一两把斧头。哪家想盖房,哪家想造犁,就拿着斧头,到山上把一棵棵的树砍下来。几年过去了,在一个雨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儿,一连下了五天五夜,到了第六天早上才停下来,这个小村庄不知被洪水卷到了何处。我想对这个村子里的人说:“你们如果早知道爱护这些树林,就不会被洪水冲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就想到了我的家乡,每次发洪水的时候,洪水总要冲走一些猪、羊之类的家禽家畜,还有一些木材,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是每个村子里的人都把家周围的树砍光了,树没了,洪水就像猛兽一样卷走了这些房子、猪圈和羊圈,所以才会有这种悲剧发生。我还想对全世界的的人们说:“你们如果爱护树木,保护环境,就不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了。”我也相信这一天会早日到来!
《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学习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我了解到了小村庄的人们由于不爱护大自然,后来被洪水不知卷到了何处。学完这篇课文,我有很多想法。
从前,有一个美丽的小村庄,家家户户都有锋利的斧头,天天乱砍树木。过了很多年,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地下了五天五夜,到了第六天黎明,雨水才慢慢地停下来。可是,小村庄不知被洪水卷到了何处。这个小村庄的人们用斧头得到的全部,包括那些锋利的斧头,都没有了。
这说明了人们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而迷失了自我。我们小学生要保护大自然,不能破坏大自然。我们可以为大自然种树苗、拾垃圾、不踩踏草坪,劝父母少开私家车……
小村庄的人们太无知了!我们应该保护大自然,不可以像小村庄的人们那样任意破坏家园!
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读后感
学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这篇课文,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幡然醒悟,我们人类因为自己的无知和自私,把自己送进了绝境当中。
这个村里的人们,拿着一把斧头,到山上去,把那些粗壮、结实的大树一棵一棵地砍下来。盖房子、造犁,还有的随着屋顶的柴烟消失在了天空。人们只看到眼前的利益,却没看到未来的损失麻烦。看似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们却没有意识到破坏了家园,使大自然失去了生态平衡,带来了致命的灾难。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儿,一连下了五天五夜,终于在第六天黎明停了,可小村庄却不知被洪水卷到了哪里。
人们往往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我希望人们一定要吸取这个小村庄的这样的教训,做事不能损人利己,只想眼前。我们要爱护一花一草,一山一水,一树一木......大家一起维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原来小村庄空气新鲜、树木成荫,环境优美。后来,小村子里住了几户人家,他们不断用锋利的斧头砍树,一天,一天山上裸露出了土地。
一年年,一代代,树木不断减少。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一连下了五天五夜,第六天黎明,雨才停下来,而小村庄被咆哮的洪水不知卷到了何处。小村庄消失了。所有靠斧头得到的一切包括哪些锋利的斧头
这个故事使我们懂得了:保护树木、爱护我们的家园。如果不知道爱护我们生活的地方,我们的家园地球。不爱护大自然,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失去我们的家园。
我们要爱护地球,爱护大自然,保护好我们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做一个环保小卫士!
三年级:程乙哲
【篇一: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篇二: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三:《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作文】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篇四:《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篇五: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像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句子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篇六: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篇七:《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八:《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品尝寂寞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有点茫然,看不懂读者要表达的意思,有时候甚至觉得有点语无伦次,看得"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读着读着牵出了我深深的乡愁,对于生我养我的村庄,无论离开了多久,那里依然是我的根,由于刚回家探亲回来,思绪还未完全回到现实中来。读了此书使得人心更静、乡情更浓、思念更切。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即使如此,他依然不舍得离开这片土地,对远在他乡奔波的我来说,村庄里有我美好的回忆,那里的物自然和谐,那里的人热情慷慨,相比作者来说在村庄我有着甚于他的幸福。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村庄生活是苦的,也是甜的,我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深深的懂得农民的艰辛与无奈,那时候我们就无比羡慕生活在都市里人儿,向往着他们光鲜亮丽的生活。等我们长大了,一脚踏进繁华都市以后,与我们想象的生活大相径庭,此时的我无比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的空气,然而为了生活中的无可奈何,我们依然在远方奔波,做不到作者那种隐于世的豁达,尤其是在远在他乡读这本书的时候,寂寞孤独之感常常催人泪下。
《最美还是我们新疆》这首歌被无数的新疆朋友所熟知,无论他们走向何方,这里依然是他们最大的牵挂。就在暴恐份子张狂破坏他们家园的时候,无数的仁人志士即使远在他方,他们也通过各种渠道来发声亮剑,共同维护美好家园。这就是"家"的力量。
我来到新疆已有四年多的光景,我作为一名"三支一扶"志愿者来到新疆,起初我以为我要去的团场是贫困而又杂乱的,住土坯房,每晚与老鼠共眠,落脚之后发现这的优雅舒适远超我的想象。尔后辗转考取乡上的公务员,这里有宽敞明亮的办公楼,有温馨舒适的干部周转房,有着整齐如一的安居富民房,还有人人向往的大别墅……谈起来疆之前心中所想的新疆与现实中的新疆不自觉的自己就成了话痨,如果让百姓去谈新疆变化那更是数不胜数。
在刘亮程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作者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书中这样写道:"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作者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在如今快节奏的繁忙生活中,人心变的较为浮躁不安,这时候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他那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灵。在心情烦躁时不妨找一个僻静的角落读一读这本书,偶尔闭上双眼静悄悄的呆在刘亮程的身边以刘亮程的角度去看黄沙梁,而我们看到的画面中多了一个人,那就是作者刘亮程,这时候的我们就像书中所说"我在偷窥冯四时,肯定有很多双眼睛已暗暗观察了我很多年".这种视觉角度犹如观看"戏中戏"给人以更加奇妙的新鲜感。在品尝寂寞的同时,寻找读书的乐趣。
【篇一:《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每个人从生命的开始到结束,谁都不能去把握和捕捉命运的轨迹,但谁都试图去掌控自己的命运。命运是天意?是偶然?是一粒尘埃?说不清、道不明。当我在朦胧之中,试图在跌跌撞撞当中,独立把握自己行走于世上的方向,却不知前方那条是正确的前行道路,热血沸腾只在头脑里转换,心无旁鹜沉溺专注于思想上驰骋。褪去浮华、回归安宁,我只是知道,年到三十六岁,我应该有自己的观点、思想、道路。
每个人的心灵是一个世界、一个国度。是荒芜?抑或昌盛?主因在本身,世界因我而存在。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让人体会少年王勃心灵的强大;万类霜天竞自由则让人体会到自信的存在。当熊培云把故乡当作观察时代兴衰与人生沉浮的窗口时,命运为他打开了他的世界、他的国,使他理解了深藏其中的力量。而我却还在尝试从文学散文、小说历史、戏曲诗词当中试图着打开我的方向、我的国。
每个人生来都有使命,每个人都在其生命中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回家的路。所以不曾经历过精神或心灵大变的人们,只是在生命的户外徘徊。徐志摩为此拥有了他的使命,在痛苦而宁静的天空底下,穿越人生的浮会和肤浅,开始其真正生命的历程。1947年5月12日,作为农民利益代言人的中国农民党在上海成立,董时进当选为主席,在经济方面,中国农民党侧重于乡村建设,经谋求同城市平衡发展,是为董时进的使命。熊培云领悟的使命是文字,与文字结缘,以笔当枪,书生也可傲王候!那么,我的使命又是什么?切身体会这片土地上的平凡生活,与之保存千丝万缕的联系,我想我总会领悟。
每个人的成长是一种修行,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睿智、从彷徨到坦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把领悟付于现实的行动,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带给我的感想。
【篇二:《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篇三:《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作文】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
【篇四:《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本想放假把原来看过的书整理整理,都写些读书笔记,可是在家实在太没动力了,开学了看书速度确实挺快,但有点懒得动笔的意思,就把新学期看的书边读边写吧。
看完《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最大的感触是: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村庄,也可以成为重要历史进程的见证者,一个村庄的命运是中国命运的缩影,而一个个村庄的命运又恰恰构成了这个成长变化的国家。难怪西方很早就提倡写村庄史,城镇史,宣传人人都是历史学家。可惜我们一向不关注小人物的命运,二十五史也被指责为帝王将相家谱,我们生活在一个习惯塑造伟人的国度,然而平凡的小人物却能带给我们最简单真实的思考,就像熊培云在书中所说:没有地方的历史,何来国家的历史?没有个体的记忆,何来共同的记忆?没有具体的人的命运,何来民族的命运?
我看书总是会蹦出很多想法,但常常稍纵即逝,尽管前前后后看完也就不到一星期的时间,可是很多思维的过程已经模糊了,挑几个还能记得的简单谈谈思考的过程,也算是给自己以后留下一份再思考的素材吧。
书中有一段在回忆那个不可思议的年代故事,人的盲目与苦痛,其中引用到谢泳的一段话一个时代,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知识分子在整体上丧失了独立性,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耻辱,也是知识分子的最大耻辱。话说的振奋人心,可是却让我对知识分子产生了怀疑,总说知识分子推动国家的进步,忧国忧民,鞠躬尽瘁这样的溢美之词也常常送给他们。为什么在每个动荡的时代,最先站出来说话的是他们,他们高呼自己的立场和态度,表明自己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感,但是常常知易行难或是言行不一?我甚至怀疑所谓的独立性是否存在,不能说每个在时代潮头的知识分子都充当了不同利益体的代言人,但他们的言论与学说真的就仅仅是信仰和知识分子的责任感吗?亦或说他们可能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早已被利益集团利用。写到这突然想到一段轶事,胡适一生倡导自由主义,不愿陷入政治,就连接受驻美大使也笑称自己是过河卒子,蒋介石曾相邀从政也是不理不睬,豪言壮语,有意思的是,有人回忆蒋介石提出让胡适参与总统候选人的竞选,自己甘当行政院长时,胡适激动的情景,那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之前保持文人风骨,是因为利益不够大,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觉得知识分子独立性的程度值得思考。我们值得肯定那些为国家默默奉献,真正推动这个时代精神物质文明进步的知识分子,只是作为一个个体的人,更应该学会判断知识分子的复杂性,御用文人丧失独立性,那反对者就没有丧失吗?难道每一种言论都背后都没有复杂的利益关系在左右吗?也许在每个人的内心都会有不同的思考答案,可以相信自己认同的观点,但不要盲从,因为可能背后的真相很残酷,所以认真的思考,用心的感悟,体验观察与成长的过程,做一个独立自由的个体。
说到独立自由的个体,又让我想到书中另一个问题,也许我们的知识分子往往有家国天下的诱惑无法完全的独立,但农民可能不理解独立自由的含义,却是生活中独立自由的践行者,偏偏中国社会就是这么不公平,知识分子的伪独立被人赞美,农民的真独立却被指责为小农意识,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农民不关心朝代和政党的更迭,不懂得民主法治与权力制约,生活秩序靠家族与道德维系,愿望也很简单,希望在自己的生活半径内幸福美满,当那些空洞的政治动员和思想教育没有袭击乡村的时候,他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双手,独立自由的活着,尽管在我们这些所谓现代人看来是低水平的生活,但是他们有他们的信仰和希望。现在,我们将他们加入国家运作的链条,却又不给平等的权利,从一开始他们就处在被动的地位,无情卷入又无力退出,逆来顺受,巨大的剪刀差,种粮食越来越无法生存,看着自己的家乡越来越凋敝,背着二等公民的身份来到城市,这其中又有多少的辛酸和无奈。农民权利在国家利益下多么渺茫,农民的独立自由也慢慢被国家利益所吞噬。我们是一个倡导集体主义的社会,是一个塑造高尚的社会,只是这些离真实的农民生活太遥远,生活中的李四喜也不该被批判,大家是家小家也是家,自由以不侵他人自由为界,那么我们又在做些什么呢?
另外颇有感触的就是关于抗战那段口述史了,因为电脑要没电了,简单谈谈最真切的感受,就是历史不能简单化,抗战作品也不该是一部部昂扬的革命史诗,毕竟太多的小人物命运留给我们思考,人物也是有复杂性的,其中农民对抗日爱国还是爱家,汉奸县长的忍辱负重,日本士兵的人性,哪是一段主旋律就概括的里了的。历史不能简单化以后应该还有很多机会提到,就写这么多吧。
【篇五:《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作者以童年的经历,结合共和国以来中国农村的变迁,深刻反省了中国农村历来贫困的根本原因。从日渐消散农村里,反思改革的许多逻辑起点。
顺应中国一句古话,得民心者得天下以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赢得了中国农民的支持,不多时,却以合作社的方式,巧妙的土地所有权收了回去,作为一个国家集权主义的社会,计划经济给中国的发展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好爸爸型的政府,包办了太多市场经济的事情。
人群中的短视行为,造成了乡村许多美好事物的不断消失。
不平衡的经济发展,进一步恶化着乡村经济体。
作为农村断层的一代人,深深为回不去的故乡感到担忧,新农村建设,不应当简单的把农村人赶到楼房中去,农村建设应该交给农民自己来设计,不应该自以为是的越俎代庖。
读完本书,深感自己阅历的浅薄,许多有思想的书尚未阅读,比如《论美国的民主》等等,人作为一颗有思想的芦苇,也应当形成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也一定要建立在广泛猎取的基础上,不然很容易陷入逻辑的怪圈,得出一些荒谬的结论。
多读书,多思考。
【篇六:《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翻了一半,在熊培云先生的笔下的村庄,与我出生的村庄类似。也许是我们这代人共同的记忆吧。
我出生的那一年,正是村里分田到户政策实施的那一年,我还记得我村庄的西北角有一块三四分地,我们称之为自留地。村里唯一的拖拉机,是橘黄色的,他最后分在了我家,小时候我还驾驶过它耕过地。
我家最初也有一头驴,在家境困难的时候,父亲想卖了它。我陪着父亲一起去了乡村集市,集市里还有牙祭这个角色,他们帮别人为牲畜估价。
驴被卖掉,从此我再也没有骑过驴,旅游的时候,到了风景区也不愿意去骑马,心里有一种情结吧。
我家里,也有一颗枣树。
奶奶去世的时候,院子里没有足够大的地方作为灵堂,枣树就被砍掉了。小时候奶奶总是抱着我和弟弟妹妹们,坐在枣树下,喊着妈妈的名字,哄着我们入睡。奶奶走后,我家搬到了新宅,老宅子荒了。去年回去的时候,看到院子里有一些枣树苗从地下生长起来。
奶奶是一个地主家的女儿,上过黑学,信过一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宗教。在她的踏板床一旁墙壁上贴着一副画:是一个老虎下山的画。她整日烧香、上供。
后来奶奶皈依了基督教,成了基督教徒。我时常拉着板车去教堂,那时候她眼睛已经失明,更多的时候我捧着圣经念给她听。
教堂里,多数信徒是奶奶一样年纪大的人,他们的信仰随着农活忙而中断,清闲的时候又回到了教堂,但这一切并不妨碍他们的信仰。
奶奶一生教我从善,她相信有天堂,她梦想着化为一只小羊回到主的身旁。
奶奶去世后,她成了最后一个能够入祖坟的人,土地承包之后,各家人去世之后,都安葬在自己的坟地里。
祖坟上,有一块碑,碑的主人是清朝光绪年间的一个大学士,大学士相当于今天的中央部级官员。碑曾在文革期间被人推倒在地,没人将它扶起来。
我家是祖坟的主脉,一直沿向东南方向,是爷爷和奶奶的合葬墓。
安葬奶奶时,众乡邻齐心合力将碑树立起来。
也许很巧合,自从那一年过后,村里大学生多了起来。
乡邻都认为是族上灵了光,而不是觉得大学扩招的原因。
【篇七:《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春暖花开的季节,玩伴三三两两在田埂间追逐嬉闹,看那油菜花将大地装扮成一块芬芳柔软的绒毯,这是我对故乡儿时的记忆。时光流逝,如今我离开故乡在外求学。当我走向城市,城市也悄悄的吞噬着我的故乡。在浩浩荡荡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作者熊培云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里所说: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正所谓谁人故乡不沦陷。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谈到了农村行政组织的局限性,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辛酸。
又有几十人来到,有的人手拿盾牌,头戴钢盔,用推土机推进。这是书中所描述的拆迁的一幕。原本宁静祥和的小村庄骤然间笼罩在战时气氛中。媒介发达的今天,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各大媒体或报纸上看到类似消息。这不,前两天青岛的平度村拆迁征地发生了流血事件。因村民不满征地,守卫自己的土地而被烧死在帐篷中。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正如《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书中所说: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的关系。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别人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没了。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当农民在拆迁中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在抗争中又会被弱肉强食的剥夺生命权,或是受到威胁。一个国家的文明取决于对弱者的态度。尽管农民失去土地后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失去了最大的财富土地。而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他们又无法成为城市人,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另一方面城市的大门并未向他们敞开。这就像船即将沉没,而船上所有的乘客被禁止弃船逃生。
英国一位首相威廉皮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说穷人的房子可能很破旧,风雨飘摇,但是国王不能踏进,即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财产权对于穷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的《物权法》同样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然而现实中的拆迁往往让那些手持农具的农民们感到无助。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土地更多的是出于无奈,若不是被逼至极,谁会选择以命相搏。
我国自古就是农业社会,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与农业息息相关,而农村作为这一切的摇篮,如今却在被以建设之名,配上一个拆字判处极刑。然而如作者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所述,不仅小堡村,中国的农村几乎都有一段悠久的历史,每个村庄都是如圆明园般珍贵。那里有代代相传的宗族文化,传统技艺,甚至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幸的是雨果笔下的两个强盗已不在中国存在,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暴力却并没有在这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和村庄,而这又往往被美其名曰保护性拆迁。
【篇八:《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即使没出过国门,在电影里我们还是可以多次看到,在欧美国家或者日韩的乡镇农村,大片的沃野和森林掩映着上百年的古堡、木房子,汽车悠闲地开在寂静无人的公路上,原始古老与现代生活交相辉映,彼此遗忘了界限,厌倦于都市拼搏的人在这里诗意地栖息。
而中国今天的绝大部分乡村,则是另外一种面貌:古老民居荡然无存,现代建筑光怪陆离,读书成才者谋生都市,打工的年轻人鲜有归来,村头巷尾寥落的是妇弱老幼,费孝通念念不忘的那个乡土中国已经渐行渐远,破碎的乡村中唯有江河山川和日月星辰依旧古老。
比起原始也原始,现代也现代的西方小镇,我们的乡村真是原始得不原始,现代得也不现代。何以至此?读熊培云的新作《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或许能找到一些答案。
在熊培云唐德刚式的诙谐和幽默之中,我们听他以沉痛却乐观的笔触用家乡小堡村的经历串起他对百年中国乡村大视野的梳理和重建:农民与土地的拥有与被拥有,革命和运动时期的农村,鬼子来了之后的农村,城乡不平等的起源,乡村民主和乡村精神,乡村生活的救赎与信仰,以及随处可见的他自己的乡村成长见闻和其家乡父老的生活命运纪事。
他的小堡村乡村叙事,晓白通畅,入眼入心,既讲故事也讲历史,既有调查也有理论,更有文学、名言和电影,目的不仅在于为一个个沦陷的故乡进行抒情式祭祀,更为了寻找今天乡村面貌的历史和现实逻辑,以及几千年来中国乡土社会的自治经验和自济精神,以期在眼下的城乡治理中,为当今的中国农村破碎的面貌和残缺的权利,在理论远景上开凿一条城市反哺乡村、乡村人才走出之后再归来的改良之路,以达到法国那种城乡两忘的乡村新貌。
多少年来,在鲤鱼跳出农门的思想照耀之下,出身于农家的知识精英,要么出于对故乡的自卑,要么出于对都市的拥抱,要么出于对名利的匍匐,唯恐不知识,唯恐不精英,唯恐不权贵,与过去再见,对现实大地和故乡落日缺少一种最基本的观照与回望。
同是70后一代崛起的知识精英,许知远和熊培云的道路有两种代表性。前一种是城市青年匍匐于西方理念后的都市和中国代言,用家国山河诠释别人的理论,是对他乡的全面拥抱;而后一种则是乡村青年进城读书继而西方游学之后归来的故土沉思,用别人的理论来审视故国河山,是对故乡的再次拥抱。在他乡和故乡的分野和历史渊源之中,我们似乎隐隐可以看到近现代一百多年来中国知识阶层对救国救乡的两种精神传承。
这两种分野,其实并无实质上的好坏优劣之分,也并没有绝对中西之分,我相信他们两人的思路转进也都其来有自,与他们的生活经验、家庭熏陶和城乡成长环境都密不可分。但比起许知远的情绪性、拿来主义和自陷于理论的方阵,熊培云的这种明朗开阔、深浅转换自如和扎根于苦难之上的浪漫性,确实有一种阅读上的沉浸感,以及阅读之外的现实感。
所以熊培云的著书立说、田野调查、乡村介入,更让我看到他从云端落到大地后的坚实感。留学法国、游历海外、文学电影也让他身上也被撒上了一层西方思想学说和普遍人性的光辉,同时他承接着费孝通、梁漱溟、晏阳初、卢作孚等乡村建设先驱的梦,熊培云甚至说,以后会像他们一样更多地回到乡村甚至扎根于乡村。这种上个世纪没能完成的乡村实践,或许将是未来中国乡村的根本出路。
熊培云的这种理想主义,面临今日中国磐石般的巨大现实,或许是稍显浪漫,但他对乡村的这种关怀和敬意,却引起无数出身农家在城里站稳了脚跟和尚未站稳脚跟的人的共鸣,更讲出了像我这样到他乡寻梦而梦不在、回故乡暖心而故乡不在的年轻农家子弟的心声。
回首建国60多年来,在农村包围城市成功之后,城市却不愿意包围农村了,城市在物质建设的马车上奔驰,而乡村却是大踏步地后退,二元分治却是越治越远了。而更悲哀的是,我们既没学会怎么样建设城市,同时也丢掉了怎么样乡村自治。在宗法宗族被破坏掉之后,在乡村礼数和历史传统被破坏掉之后,农村终于丢掉了几千年来形成的灵魂。
今天,大多数的乡村或远或近地都通上了公路,纵向比较乡村的发达确实进步有加,但是横向比起来,城市和乡村的绝大落差拉开了两者之间的鸿沟巨壑,让彼此异为天壤。
前些年,为了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当地政府会在很多地方刷一条标语,叫要想富先修路,这些年公路修得差不多了,但是农村发展依然面临巨大问题,修路或许不是最主要的,正像熊培云说的,如果修路只是为了更方便地从农村抽血补给城市,为了让更多农家子弟读书成才后留在城市贡献税收,为了让更多打工者披星戴月地建设城市,这路还不如不修。
最缺少也最重要的,是结束城乡对峙,为人心铺一条回乡的路回到故乡、建设故乡、享受故乡,不是为了寻找记忆,而是为了寄托未来,就像欧美乡镇的人们一样,在城市中谋生,在乡村中谋心,在鸡鸣狗吠中安卧而睡,在风霜小径上漫步人生,回归亘古的人世夙愿。
【篇九:《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本每一个漂泊在异乡的人都应该读的书,也许书里的小堡村只是熊先生的故乡,但是发生在那里的事无不同样发生在我们的故乡,那些难以抗拒的变化,那些令人难过的变化,那些带来希望的变化,当我们通过这本书联想起故乡的这些年,你会看得更明白那些发生过的和正在发生的变化究竟意味着什么。当然,作者的用意并不只是简单的唤起读者的乡愁而已,他旨在通过文字撩起人们对农村里发生的一切的关注。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断的回想起自己的故乡,我的老家虽然不是农村,但也只是比农村稍微发达一点的小镇而已。在我居住的单位大院里,也有一棵如书中所写的老树,约莫两三个人才能抱的住,那棵树曾经给我带来过很多欢乐,虽然我至今不知道它的科属,我只记得它很高大,有茂盛的枝叶,在炎热的夏夜,睡不着的大人们会待在树下乘凉聊天,而如我一般大小的孩子们则会围着树打闹嬉戏,到了秋天,树下洒满了落叶,我们便把它扫拢,然后点起篝火,我和小伙伴们围着篝火,莫名其妙的开心着,笑着往火堆里投各种东西,直到火堆熄灭,这是我最喜爱的游戏之一。而这棵树在一次商品房的建设中被砍伐了,连根刨起,大人们虽然一边砍着一边叹息着可惜了,但是这一切抵不过新房带来的喜悦,后来,随着商品房市场的兴起,大院里的树也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新楼的矗立,在我的印象里,大院永远是郁郁葱葱的,是干净的,然而今年过年回去时,走在路上,只有深一脚浅一脚的泥水。我是2000年离开家北上求学的,似乎,从此以后,我每次回来,家乡都会得意洋洋的向我展示它的新变化,拆掉了我走了将近十几年的有着近百年历史的青石板小街,变成了索然无味的商业步行街,公共体育馆也没有了,田径场变成游乐园,老房子一片片的拆掉,建起了奢华的政府广场,山顶上的那个古塔也装模作样的锁住了塔门,禁止人们进入,要知道我年少时,每天早起晨练都会爬到塔顶,然后吹着风,俯视着整个城镇在渐起的喧嚣中慢慢的苏醒,那是多么惬意的事啊。然后有了环路,一圈一圈的环城公路,劈开山,趟过农田,有了新的地标,地名,而这一切都不再是我所熟悉的,每次和家人聊天时,当他们说起某个地方时,我总是听着那些新地名一脸的茫然。就这样,我的故乡在这些变化中渐渐消失殆尽,今天的我也只能在梦中在记忆中再见熟悉的家乡了。
其实,这些变化确实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好处,它们也只是紧紧跟上国家的发展而已,同时,从它的变化也能看出一个国家的变化,城镇如此,农村亦如此。我想这也是作者的书名的由来吧。
在书里,作者回顾了小堡村的历史,也描述了其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过往农村里的重要性,也谈到了如今农村的执政组织的局限性,从曾经的只会种田,到现在的外出打工,介绍过农村在战争时期的动作,也说起现今农村的娱乐活动,在这些描述里,不难看出,农村在不断的适应着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心酸。
农民工是如今人们提起农村不得不提起的一个族群,在工地上,在工厂里,在路边,在街头,在如劫难般的春运里,到处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或者抛家弃子,或者拖家带口的,从事着最底层的工作,希望可以赚到更多的钱,寄回老家盖新房,亦或在城里买下房子定居,每年都有不少的无良商人卷走他们的血汗钱,每年也有不少的民工因为工作落下伤残甚至丢掉性命,但是,他们依然顽强的生存着,努力的适应着社会的发展,没有保障,小心翼翼的奔波在城市里。我曾经在深圳关外的一个小村里住了两个多月,这里虽说是一个村庄,但这里只有少得可怜的几块田地,大多的都是台湾人或本地人开办的小工厂,这里的外来民工要多过本地人,他们通过各种途经来到这里,有的进了工厂有固定工作,有的流落街头打零工,有的成了失足妇女,有的成了罪犯。我曾经和他们中的一些人聊过,他们身后大多都有着含满泪水的痛苦的故事,有个大姐四十多岁了,之前生了几胎都是女孩,本来都结扎了,可是熬不过男人的逼迫,最后又手术松扎,千辛万苦终于生下一男孩,可是男人却跟别的女人跑了,把大姐和刚满两岁的儿子扔在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指望那一亩三分田是难以养活的,大姐只好跟着老乡跑到这里来,靠着接零工,勉强拉扯着孩子,我离开那里时,赶上当地工厂淡季,大姐彻底失业了,我还记得,大姐坐在她不满十平米的出租屋里,房间里潮热难堪,孩子在屋外玩耍,平房外是一座高高的高压电铁塔和正在动工的宽阔的建筑工地。我也还记得第一次在另一家工厂见到那群稚气未脱的打工妹时,我的震惊,她们最小的刚满16岁,最大的不过20岁,我很天真的问她们为什么不去上学,我甚至很生气她们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和埋葬了未来,但是她们只是很冷淡的笑了笑,这不是她们的第一家工厂,也不会是最后一家,她们似乎觉得这才是她们的生活,至于我说的那些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在那里通过她们我接触到了一个完全颠覆了我认知的世界,甚至我觉得那才是这个世界的这个国家的本来面目,我不过一直活在一个虚构的层面,自那时起,我才了解,农村和那里的人的生活远非我们从电视里和道听途说里所知道的那样,自那时起,我开始关注他们,因为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生活,真正的世界。
而我上面所说的这些也是我在阅读这本书时不断想起的,我很后悔我没有在那里多待一段时间,虽然我刚去时极端不愿意。不过我想还会有机会的,而熊先生这本书也将会帮助我更好的去了解和关注他们,是的,这片土地和之上的人们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关注,也许帮助。
【篇十:《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工作越来越忙碌,读书渐渐成为一种奢侈。不是因为挤不出时间,而是因为内心早已浮渣四起,难以沉静。近日总算静下心来读完了一本书,庆幸自己还能找到读书的感觉,庆幸自己还能心有所感。
这本书的名字叫《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部纪实文学作品。作者熊培云,不到40岁,江西人,一个非常优秀的学者、思考者,担任过多家知名媒体的专栏作家及特约撰稿人,现在南开大学任教。正如作者所说,理性思考,感性表达,这本书格局很大,却又娓娓可读。
这本书以故乡村庄为起点,以江西农村为背景的亲情故事,真实记录了一群农村人家几十年的悲欢离合。故事的背后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书中人物的故事,更是几代人的经历。作者试图以此讲述30年来中国农村的变迁,并进而扩大到建国60年来中国农村建设的荣辱和沉浮,在这一过程中,还不忘打捞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者们的努力与挫折。试图从一滴水里看到整个世界,作者的观察和思考具有历史的穿透力。
书中说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这句话,其实可以多面理解。
从情感和记忆的角度看,这是普遍的。对于一个常年在外的人,家乡更多是活在记忆里,是童年、少年时所接触的人事,所居住的建筑,所徜徉的山水,二三十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当一个人多年后回到家乡,不再有熟悉的感觉,他心目中的家乡便轰然塌陷。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尤其对中西部的部分农村而言,何止是沦陷,简直是崩塌。因为这30年来的发展,主要是城市的发展。为了提高生活水平,农民进城了,可是由于土地拥有农民(熊培云语),城市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个暂住地,哪怕居住了10年20年。结果是大量的青壮劳动力低调地入住城市,农村中留下大量老人和儿童,缺乏生气。农家子弟一旦鲤鱼跃了龙门考上大学,就大多不会再回去,升学体制如抽水机一般,将农村里最有生命力的个体诱惑进城。
农家的大学生们,等待他们的又是怎样的命运?考上大学是件喜事,至少几十年前是这样。当时,考入大学是和洞房花烛一样,似乎是人生成功的预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农村大学生,也多不负众望,往往扮演了一个家族拯救者的角色,作者熊培云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时至今日,这样的梦想在逐渐毁灭。原因有二:一是大学扩招。2000年以前,每年毕业的大学生不超过100万人,现在每年超过600万人,就业竞争压力空前加大,薪资预期也一再调低;二是城市高房价。北上广深,对于年轻人始终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动辄过万的房价成为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以不高的起薪工资,对抗巨额的房价支出,只能望洋兴叹。
家庭不富裕的农家子弟刚一毕业,就背上生活的大山,自顾不暇,何来拯救他人?这一情形,已经成为一个不小的群体所面临的困境。这并不是臆测,看看各种报道、调查,大学生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新群体,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城乡差异早已成为热门话题,其实乡乡差异也需要关注。虽然暴力拆迁的事情时有发生,但在东部发达地区,似乎盼拆更是一种常态。我真正想说的是,农民本来是固化在土地上的,他们最大的资产宅地基及其上的房屋,只能使用不能买卖,不具备市场价值。大都市郊区的农民,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征地拆迁,他们因而拥有了一次资产置换的机会,拥有了具有市场价值的城市住房,但这种转变是被动的,守株待兔式的。而偏远地区的农民,却连守株待兔的机会都没有。这样又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村庄,也可以成为重要历史进程的见证者,一个村庄的命运是中国命运的缩影,而一个个村庄的命运又恰恰构成了这个成长变化的国家。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艰深的话题,农村的希望在哪里?中国的希望在哪里?虽然我们和作者都在思考,但暂时还回答不了。
【篇十一: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有感】
幸福让人望穿秋水,不如意的事情总是不期而至,比起个人来,时代更容易犯错。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我的村庄,我的中国,像是一个行走于悬崖边缘只要不慎就会永劫不复的孩子的一声悲壮哀呼。到城里去,《打工女孩》中的吕清敏背负的不仅是一家人的期盼,而是一村人对外面世界的惊奇,更是中国社会许多打工者的不得不在没有归属感城市冰凉生活的无奈壮举。他们走了,城里人去了。城市青年上山下乡,土地价值显现。土地隐性溢出效应,城市化溢出效应,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农民还是农民,城市人便是农民的主人。老家的一亩三分地都也被烈强鬼子强行占据,回不到的故乡,谁的故乡不沦陷?土地又被政府变了戏法似得要了回去,以致于农民安身立命的生死符荡然无存。其实,农民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就是安身立命,不拖国家发展后退,还有什么比它来的更加实际踏实。
通常,除非通过高考或参军提干等几种方式变更其身份,农民之弟继续当农民直到社会开放了,农民才有机会升级为农民工。须臾,中国今天的官二代、富二代、红二代早在文化大革命、高考恢复年代就已经有雏形,只有党员,红色无产阶级的政治面貌才能是国家发展对象的潜力军,也就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高一级单位,就机会平等都全被蔑视。甚至人人平等的高考,农场主把知识青年硬留于场地,活生生地烧完知识青年的青春烈火。小平同志的出现,才得以解决了很少的一部分。小平同志,你好!农民工进入城市的不适应、落差感,别人眼里社会分层中的最底层。但还继续秉承着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优良农村传统。
期许着能快速融入城市,成为城市人,生怕牵连城市风貌。农民工,城市GDp的主要贡献者,随着世界潮流步入城市,在他们背后是无尽的辛酸。即融不到城市,又回不到乡村,同在蓝天下,乡村仿佛是监禁和流放之地。显得格格不入。城乡户籍的二元结构制度,机械式地把农民排挤在外,难道农民不是中国公民。制度扭曲人性,着力改造社会,首先需要做的是改造关系,改造制度,而非改造人性。农民,待想回到故乡时,故乡不在。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他说,他的故乡就是天堂,好比落叶归根。他们说。
猪、牛、羊、狗,泥土、山川、河流,全部回归自然,回到农村,回家。生活真的是可以沉浸其中而又不必过得那样匆忙,观察,观察农村生活的静谧。王小波先生更是观察得细微。在《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农村生活猪牛羊狗的性交易被观察描写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随着社会各村庄的联系加强,性交易变成了性交伇。调皮的孩子更是喜欢让动物的性交失败,然后在一边沾沾自喜。顽皮的孩子啊!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不想被别人设置生活,相反,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更是连猪都不如。然,我们的乡村无须别人设置,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在自在开放。
乡村,更是要让物质决定意识的唯物辩证法体现在之上,自在生长,不引起过分的关注,保持村庄独具特色。早在多年前的送文化下乡就完全在设置向下文化,农村不缺少文化。农村,有独特的乡村文化,何须送文化下乡。这一点,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就说得比较详尽。城里人去农村指着麦子说那是稻谷,可笑之极,在红旗下生长的孩子是如此娇惯。乡村居民天赋才智并不弱于城市人民,而其锻炼身心及其与自然接触的机会,是为城市所不及。
古今中外英雄豪杰、名将贤相、实业家、科学家出身于田间的甚多。一旦乡村人民接受教育,人才产生,未可限量。中国人的愚、穷、弱、私,完全无法强加在农民身上,中国农民的同质化,即使私心在时代发展中膨胀起来,农村邻里仍相互协助。国家、组织、机构无非只是一个具有相对领导性的团体,但一件事在社会运行的成功因素,往往是因为对某件事具有共同情感的个体而组成的临时性小团体,无关机械团体和有机团体。
嘲笑,是庶民对一个荒诞年代最轻松也最直接的反抗,没有比嘲笑更反动的了。政治权利机构,于农村代表权力机构的村委会,协调村庄各事项的顺利运行。这也是上头安排的政治任务。于生活中,村委会的作用极其渺小。族长权力,爸爸式权力,农村克里斯马都可以一一解决问题,且言欢意合。对于村委会处理事情的不公,平民有的也只是嘲笑。当一届换取另一届的时候,平民为其吊诡,其他的也只是云淡风轻。政治的不置可否,无关农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我挑水,你耕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农忙时大家相互帮组,好像是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自主公社,不同的是,不上交公粮。助人自助,希冀于有一个大丰收。闲暇时便偶尔聚在一起谈笑,你家的猪有多大了,我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其实农村之间的交流是你传我,我传你,是个极其熟悉的社会,大家不必多说,都略知一二。闲言碎语后,继续为各家的生计忙碌。
政治、经济对于农村的村民遥不可及。只有把一切大致还原到农村具体的生活中来,村庄才可展现它宁静和静谧的独特面貌。炊烟袅袅中的一日三餐是为其丈夫农活归来后的盛宴,全部的感情都融入一饭一菜中,没有大多的言语,就足矣。儿时玩伴一起游戏,各具声色,全是游戏高手。放学,山坡割草,追逐牛羊。一起谋划怎样去偷别人家的果实,全部计谋成功,那些老谋深算,照样被一群小孩算计,哈哈,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我们用手和袖子横着擦鼻涕的年代,鼻涕的味道都是甜的。因为膝盖自己会长好,而衣服不会,摔倒了父母起先问的就是衣服摔烂没有。看到如今孩子的各种琳琅满目的餐巾纸和服装,总会找到一个相反的熟悉场景。那一些似曾相识的场景总会让人激动不已,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凑巧是不会有的,回不去,回不去的村庄,回不去的小时候,地方如何记忆。
在这样一个时代,强者总是不遗余力地驯服弱者,希望他们毕恭毕敬,然而所有的苦难无一不在重申。如果不能保卫自己,弱者对强者的尊敬从来都是一文不值。保卫村庄,捍卫村庄。然则隐形因素,国家GDp、城市化、全球化无一例外都在窥视着农村一隅,希望从中捞取黄金,抵制反抗浮光掠影。强权之下,少数人奋起反击,为灵魂努力征战,多数人隐忍苟安,为肉体尽责繁衍,也算是人类社会中的常态。回不到的故乡,故乡也沦陷。呼吁庶民对故乡仅存的灵魂捍卫。人终究有自私自利或自我保护的本性,否则人就不能生存。故乡,天堂。
这一种臃肿不协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形态,也许很多年后会因速度过快反而拖国家后腿。没有乡村的现代化和城市化是危险的,这不只是在于来自乡村的一些朴素观念可以哺育城市,还在于乡村可以分解城市的极端化发展,避免它们膨胀成一个硕大的怪胎。正如陈文茜《只剩一个角落的繁华》里说,发展的脚步慢一些,再慢一点,不然,时代跟不上,灵魂赶不上。不慢,恐怕就不会出现一个繁华的角落。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枕边书,历时一个多月,完毕,足以恩泽众生灵魂的无私无欲。回不去的故乡,回不去的童年,希冀在天堂寻到故乡,找回童年。
【篇十二: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有感】
培云这个名字是我在2011新浪年度十大好书的榜单上发现的,当时作者的一本名为《自由在高处》的书名列其中。在了解作者的相关情况时,得知熊培云是一位关注现实、关注民生的年轻学者、南开大学的教师。作者自己认为当年他本人最钟爱的个人作品其实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作为有着类似命运的同龄人,我产生了一读此书的兴趣。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个意思并不一目了然的书名,我的阅读欲望其实源于村庄,身为乡下人,我对于村庄和乡土有着天然的亲切感,哪怕只是文字,相对而言,该书的英文名字似乎更为诗意My、Village,My、Country,我愿意将其译为我的故乡,我的祖国由一个村庄可见整个中国应该是该书的主旨了。
应该说我与熊培云有许多共同之处:七零年代初生在乡村、长在乡村,进县城读高中,读大学后走进城市、留在城市至今。我称自己为:活在城里的乡下人。我个人对于城乡差别有过切身的感触,也曾抱怨过命运的不公,希望自己能活得更好,为乡下人争气也曾是我的奋斗动力。所以,读熊培云的书我能时时产生共鸣,因为,我们都是失了土地的乡下人。
熊培云的村庄远在长江南岸的江西,有着我不熟悉的乡音民俗,我的村庄在华北平原,两个村庄相距遥远但在共同的国度里,却有着同样的命运,不能不说这命运关系于国家政治。政治课是我从小到大都从未真正学懂的一门功课。也许是男性与女性的不同,熊培云却能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看到政治、从历史的风尘中梳理政治、从故乡一古棵树的命运来分析政治。在过去,政治历史方面的书我往往是读不进去的,也许有主观疏离的原因,但眼前的这本与乡村生活与农民命运相关的、扬扬四十多万字的书,值此过年的忙乱与喧嚣中,我却在年前年后的十几天中把它认真读完。
熊培云有着很好的中文功底,文笔很好,辞句的运用恰切而有力,文采飞扬、情理相融;也因为文学的影响吧,作者的时政分析常由感性的描述入手的,让人很容易理解和接受;也是与作者的教师职业有关系吧,熊老师擅用情境教学法,书中的每一个话题几乎都从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现象、一种感受开始,然后带领读者一点点去挖掘埋藏于表象背后的原因。熊培云应该是个书痴,文史哲方面的书,他应该是读了不少,很多书他不但读了,而且印象很深,行文中常能引经据典、贯通古今。在大学校园里时常会有人感叹,学中文没有什么用,从熊培云这样的中文人身上,我们应该看到文学的熏陶会让你有一支好笔和一刻善感的心。单这两件宝就能帮你成就很多事情,而熊培云除此之外还有深远的忧思。熊培云既是性情中人,常感动于一草一木,同时他又善于思考,一人一事他不仅看到表面也看到内里和反面,回乡与村民一起打麻将的感受,让他得出农民素质足以自治的结论。熊培云是个文弱的书生、怀旧的诗人、默默的思想者。昨天在网上看了他的访谈视频,他不长于演讲,听他说话,不如读他的文字,笔是他更有力的工具。
熊培云很勇敢,在字里行间,他毫不避讳地表达了对当今政府的批评和不满:农民收割粮食,国家收割农民,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治,使得市民与农民永远不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从历史到今天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农民?看到故乡的衰败与荒芜,作者痛心疾首,预感到乡村建设是中国的当务之急,乡村不振兴,中国谈何富强!北京、上海不能代表整个中国。依据乡村现状,熊培云提出了他的一系列主张:把土地还给农民,盘活农村的宅基地,真正实现乡村民主与乡村自治、用国家财政和城市资源反哺农村建设。一句话:让农民在自己的村庄里过有尊严的生活。熊培云对自己性格的评价是:温和而又坚定。作者对政府的批评与建议也是温和而又坚定的。他关心时政、忧虑民生问题,但并不像一些政客那样动不动就暴跳如雷、振臂高呼极尽蛊惑,他说地每一句话都不疾不徐但却铿锵有力。
尤为可贵的是年轻的熊培云对故乡建设的贡献没有停留在文字与思想层面,近些年来他走遍故乡的山山水水、遍访各色各样的人与事,真诚地倾听与记录农民的心声,作为走进城市的乡下人,他视每一个农民为自己的亲人,自觉担当起为农民代言的责任。除此之外,在为家乡还能做些什么的问题上,熊培云选择了乡村图书馆建设。作为提笔进城的学子,熊培云一定是从文化阅读中受益颇多,于是想到提高农村人民的文化素养,让他们获得自救的意识与能力,或许是在真正帮助他们吧。如今以熊培云的名字命名的图书馆在九江市永修县一中落成。办图书馆这样的事靠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熊培云也确实在通过各种可能来吁求帮助。
在我家里,十三岁的女儿见我老是捧着这本大厚书在读,于是凑过来打听:这本书好看吗?在听了我对于这书、这作者和乡村图书馆的介绍后,她积极地表示:咱们也捐些书吧!举目四望,家里的书都是我们的宝贝,后来我们直接在当当定了一些适合少年儿童读的书寄往江西永修。这么做其实主要也是给自己一丝安慰。图书馆也是我个人喜欢的地方,办个图书馆也是我一个不敢发芽的梦想,如今,熊培云实现了它。我们都是乡下人,而熊培云是其中优秀的一个。
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作者的乡土情结在这句话里浓缩。一个有着浓重的乡土情结的学者,写就的这一本意在拯救故乡的书,让我也时时在内心里把目光投向北方那个生养了我的小村庄,乡村路带我回家的旋律弥漫于我此刻溢满乡愁的心。
一个人村庄读后感范文一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村庄读后感范文二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是书里的世界大呢?还是书外的世界大?这是我在一档读书节目中被问到的问题。想了想还真不好回答,因人而异吧。书里的世界包括了想象和各种抽象世界,而书外的世界比较具体、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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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读书和思考习惯的人,就是被要求没白天没黑夜地阅读,怕是也难有太多收获。同样的文字,不同人读出的内容也许天壤之别。因为文字是一种语码,不同的大脑有着迥异的解读器。
今天我就从一个读书平台推荐的一本书说起,书名叫《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作者叫熊培云,曾经留学法国,目前担任南开大学传播学系的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出版《自由在高处》、《重新发现社会》、《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等优秀作品。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这本书很有特色,一个村庄里怎么装得下中国呢?是的,书中更多写的是中国的一个村庄。可读了以后,才明白,他要借剖析一个村庄,来写中国,给出了村庄在中国这个大系统中的“坐标”。让你从乡土细节中去发现所在国家的文化传统、演化脉络,不可不谓高明。
从民国时期到解放以后的各种土改政策的不断演变,从分得土地到实际上的得而复失。一个村庄经历了眼花缭乱的各种所有制变迁,底层农民的疾苦和无奈被描写的细致入微。如果不是我插过队,怕是一个城里人很难感同身受的。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而是土地拥有农民?农村户口和吃商品粮的城市户口在政策(不知道是否有法律)层面上,固化了这种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即便在人口流动相对自由的今天,很多人还在为户口而奋斗。曾几何时,户口买卖成了一个天价产业。
如果你不是农民,要理解“农与非农户口间”这堵无形围墙的社会学意义,那么读一读这本书,就会通透很多。
小堡村,那个承载作者儿时记忆的大树已经被“连根拔起”,不知被卖到了城里的哪个会所。这颗未上户口的古树就这么顺利地取得了“绿卡”。而那里的农民呢?
故事从原始的生育方式讲起,可怜的农家妇像自然界自生自灭的其它物种一样,生育尚处于纯自然状态。婴儿的死亡率(也包括孕妇的死亡率)大大超标。接下来的“计划(不)生育”也以极其野蛮的方式在执行。大字不识的农民也常不得不屈服于各类政治口号,一句话,农村的野蛮生态既真实又无奈。
农民要交公粮,而不许这、不许那…,改革开放之所以可以从农村(小岗村)开始,因为用“资本主义尾巴”困住的手脚一旦挣脱,压抑近极限的求存欲望首先得以释放,要知道那是“生命的挣扎”,谈不上高尚,而是一种“悲壮”。
一个想摆脱贫困的农民儿子,要逃离贫困,只有三条路可走。这还是拜改革开放所赐,读书(上大学)、当兵、进城打工。书中分别写了相关故事,催人泪下,实话说,我真不知道一个农民要追求幸福有这么难。
上图是作者读书之路的自律法典,偶有违背时,被父亲抽得像陀螺一样。正因为选择太少,才更知行合一。对城里的孩子来说,农民和他们就不在一颗星球上,今天已经有了很大改观,但实话说,那年月,他们相互间的理解多半属于“不知道不知道”。
今天,最大的改变恐怕应该在“视野”方面,网络让农村人知道了还有更好的生活方式,都说贫穷限制了想象力,读了这本书,40年前的农村还真是如此。
熊培云的笔锋之锐,有如当年的鲁迅,文字辛辣,像一个锥子,读第一遍,扎入一寸,如果你再读一遍,恐怕就扎透了。流出的不是不是鲜血,而是…
著名未来学家奈斯比特说:“从农民到工人,从工人到职员,这就是美国史。”当然也是欧洲史。从农业人口的变化,就不难验证其准确性。百分之一二的农民才能有现代的规模农业,我们过去的方式不可能有竞争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二元结构必有解体的一天。您说呢?
在思政老师的推荐下,我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本书的名字就让我有着强烈的好奇,猜测可能主要描写论述了中国村庄的历史文化,以小见大,从村庄看中国的特点,带着这种思考,我翻开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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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完才明白,这本书以作者熊培云的故乡村庄为主要发展线索,展示了百年来中国乡村的命运,乡村的沦陷与希望,是一段起起伏伏具有各种感情色彩的历史故事。这里面有熊培云三十年生活的阅历,他见证了中国农村建设的飞快发展与衰落,并以此为窗口窥见反映近代百年来的中国历史的玄机。看完之后引起了我深深的共鸣和沉思。
熊培云的文笔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当我读到他描写乡村社会被现代化的巨轮冲击的破碎不堪时,我也想到了我的故乡,我爷爷家。我从小在我爷爷家长大,在我的小时候,那里给我了最纯粹的乡村记忆,大大的树荫,鸡鸣犬吠,街上飘来的饭香都在我的童年划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是现在,村子尽头的青山被石头厂开发,村庄中的房屋被拆迁盖起了栋栋居民楼。我应该为我的故乡不断地进步发展感到高兴,但同时我也为那份淳朴的自然感到惋惜。
为人心铺一条回乡的路,我想这应该也是作者写作的目的之一。在电影或电视剧中,我们可以看到欧洲式田园生活,英国的古堡古镇,日本的木屋,但这些应该都和我国的乡村文化大有不同。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发展进步,城市经济的迅速增长,城乡发展存在一定差距。一种隐性的巨大的力量,似乎正在推动着中国乡村趋于另外的一条发展道路。曾经的乡土中国,恬静淳朴,农民耕种劳作,鸡鸣犬吠的故乡记忆可能早已在很多人的心中破碎甚至鲜少犹存。另一种面貌逐渐显现出来,读书成才挤破头去都市谋生,打工的年轻人鲜少归来,村头巷尾寥落的是妇弱老幼,大片的耕地长满杂草等等。要想富先修路,我们似乎将城市和乡村对立起来,企图将所有乡村重建为城市。中国村庄何以至此地步?我想熊培云用他自己的故事书写了一部分的答案。
熊培云把历史尘埃里的边角料呈现在大众面前,在书中体现着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书中介绍了很多小堡村的历史,从中可以窥见中国农村的发展历史。特别是民国时期的中国农村让人感到特别新奇。我们总是感觉“民国”离我们太遥远,直到现在,人们才逐渐发现那时的中国人民对发展的探索对今天的中国仍有很强的借鉴意义。那时的农村还由乡绅地主把持,虽然有压迫,但也有生机。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军队的“烧杀抢掠”让中国的农村几乎遭遇“毁灭性”打击。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共内战爆发。共产党许诺均分土地给农民,国民党则因为“土地”而失去了农民的支持,在内战中失利。中国人民却为这次选择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很快就是农村公社化、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在农村公社化中,农民失去了刚得到的土地,在大跃进中,农民失去了仅有的口粮,几千万的人饿死。紧接着又是文化大革命,“文斗”令无数人含冤入狱,“武斗”让很多人白白牺牲。能从这些时代中活下来的中国人都非常之不易。
在书中,作者不仅在于为一个个沦陷的故乡进行抒情式祭奠,更为了寻找今天乡村面膜的历史和现实逻辑。揭示了近代村庄的一些问题,在非民主条件下,如果乡镇没有一个隐性的权利如道德,或者压力集团如宗教组织来约束村镇干部,这些官员便会将更多的钱用于修建政府大楼而不是公共设施。所谓,灵魂失去庙宇,雨水就会滴在心上。其实不只是在一个村庄,在一个国家里也是同样的道理。
其实,这本书试图向我们传达一种观念。农村也可以成为一种不错的生活选择。城市如今压力越来越大,人与人之间关系渐渐冷漠,思想浮躁,忙于赚钱。很多人处于一种亚健康状态,不只是身体上,更是在精神上、心理上。那为什么不转变一下想法呢?在村庄里建个属于自己的院子,过一种更自在更悠然的绿色生活会不会更好呢?年轻人对乡村似乎总有着一种抗拒,将乡村和城市对立起来。但事实上,随着这么多年的发展,农村的基础设施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乡村小学,条条马路,流畅的网络等等,我们要做的不应该只有“逃离农村”更应该是“建设留下一种更好的乡村生活方式”。不应该让一座座本应美丽的村庄变为“空心城”。
一个人,一个村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所经历的历史,或者轰轰烈烈,或者寂静无声,都会刻画在文明的介质中。最后以书中的一句非常打动我的话结尾:“回望几十年来的中国教育,为什么不能为当地学生提供一些原生态的史料,让他们就近了解一个村庄,一个小镇,一条河流,一座城市?为什么饱经沧桑的老人不把他所见证的时代与人生经历写下来留给子孙?几年间,在我不断梳理这些乡村记忆的时候,我内心总是充斥着这些声音:没有地方的历史,何来国家的历史?没有个体的记忆,何来共同的记忆?没有具体的人的命运,何来民族的命运?”(李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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