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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笛声(蔡骏作品)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你不妨看看夜半笛声(蔡骏作品)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夜半笛声(蔡骏作品)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剧透。日本人侵略中国的时候,在一栋房子里进行两项科学实验,一是精神控制,日本科学家风桥扬夫制作出一个竹笛小枝,可以实施精神控制,这竹笛是唯一的。二是眼蝇蛆病,就是所谓的瞳人。瞳人拥有心理学上的天赋,不用经过专业训练,可以通过人的肢体语言细微表情语言等轻易分析出人的心理活动。后遗症是,瞳人脸会腐烂,人会早死。当时,风桥扬夫利用竹笛控制一百多个小孩子离家到日本人的实验楼,进行眼蝇蛆病的试验。试验未成功,日本人战争失败,撤出中国,放弃试验,风桥扬夫不愿舍弃他的凶残试验,没有撤离中国,从此隐姓埋名,假装海南人,并散播半夜魔笛的恐怖传闻,同时借机寻找那支可控制人心的竹笛。女主人公池翠,她父亲的兄弟姐妹是当时半夜魔笛的受害人,被笛声吸引走,再也没回来,所以从小教育池翠各种奇怪的规矩,不让她接近那栋作试验的老房子。肖泉的父亲是当时被笛声吸引走后做试验的一百多个孩子里唯一的幸存者,瞳人。瞳人有遗传性。池翠在书店打工的时候,认识了肖泉,两人坠入爱河,一夜情后,肖泉却因自身的眼蝇蛆病,怕带累池翠,选择销声匿迹,并伪装做一年前就已经死亡的假象,让池翠相信他是一个幽灵,他跑到国外一座山上一待就是7年。池翠怀了肖泉的孩子并生下他,叫小弥。魔笛小枝几十年辗转落入笛师苏醒手中,苏醒抵不住诱惑,吹响了魔笛,新一轮噩梦开始。卓越然是肖泉的孪生兄弟,不是瞳人,罗兰是卓越然的妻子,有个孩子卓紫紫,卓紫紫不是卓越然的孩子。苏醒原来租的房子在卓越然家对面,一来二去,罗兰出轨苏醒,知道了魔笛的事情,于是偷了苏醒手中的魔笛,并吹响了它,由于不懂魔笛的吹奏方法,精神受到影响,疯了,被卓越然送到精神病院,魔笛落入卓越然手中。卓越然家便在原来试验楼旧址上,偶然机会认识了风老先生,两人狼狈为奸,风老先生又可以利用魔笛引来小孩子继续他的恶魔试验。苏醒后来租住的房子是池翠家的老房子,也因此认识了池翠。池翠也租住在试验楼旧址,肖泉放不下池翠,回国后就住在试验楼地下道里,他因为眼蝇蛆病,变得面目全非,不能去找池翠,在地下道里他碰见了卓越然,兄弟相认,肖泉把他跟池翠的故事都告诉了卓越然。由于警察追踪小孩失踪案件,风老先生的试验夭折,他自知再无希望所以,所以引燃试验楼原有的炸药,肖泉在此时救了池翠,为了控制风老先生牺牲了自己。卓越然冒充肖泉潜入池翠家,与池翠在一起,却被小弥识破,进而引导池翠找到肖泉曾写的一封信,识破。卓越然此时一直跟踪着池翠和小弥,故事到此戛然而止。虽然结局是开放性的,但是我觉得既然卓越然可以为了自己的私心利用卓紫紫一个小女孩,杀了他的妻子罗兰,精心伪装布置自己的被杀现场,帮助风桥扬夫引诱那么多小孩子,我想,面对池翠和小弥,他也不会心软,池翠母子最终也难逃厄运。肖泉的所谓爱情又何尝不是满足自己私欲的一种手段,若是真爱,不能在得到池翠之后就跑了,美其名曰不能拖累池翠,如果真的不想拖累,就应该在之前早跑了,国外七年都不曾因放心不下回来看一眼,快死了,回国内,也不现身,偷偷关注,这不是为了池翠,这是满足自己临死前的最后心愿,不留遗憾。风桥扬夫和卓越然两相勾结,你不知道人能为了私欲和利益做出什么事情来。令人恐惧的往往不是所谓的妖魔鬼怪,而是人心。扣一星,因为节奏有点慢,女主刻画的有点愚昧并且迟钝。还是推荐,文学不文学的,不懂这个,我看得时候被情节吸引,想继续看下去,这就够啦

夜半笛声(蔡骏作品)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好吧,我对这本书不是很满意…

首先,知道最后肯定不是阴谋诡计装神弄鬼就是精神分裂,已经在读书的过程中做了诸多猜测,结局并不出人意料。虽然也并不滥俗,但大部分总让人有种“嗨…你才想到啊…”的感想,却在“啊?竟然是这样的?”的部分给人一种很勉强,很突兀的感觉(也可能是错觉,蔡大我错了…)。

其次,角色不讨喜。池翠固然美丽坚强温柔大方,但蠢,一边坚信小弥是幽灵的孩子一边不相信任何诡异的巧合,最后竟然认错人,重不重瞳看不出来吗?肖泉帅气善良聪明忧郁,但绝情,真正为了池翠好就不会有那一夜,好吧就算是“我控几不住我JJ呀”,之后让池翠死了心,但如果真的爱她,怎么会忍得住完全不打听她的生活呢?

大约十几年前特别特别喜欢蔡骏的书(真是暴露年龄啊),脑洞大,故事精彩,主要是可怕,荒村啦,地狱19层啦,还有肉香什么的,越怕越想看,越看越害怕,简直恶性循环欲罢不能,以至于每本书印象都特别深刻,还差点去了据说是蔡骏的签售会,后来因为那几天太懒了就没去。

眼睛疼,啊。

夜半笛声(蔡骏作品)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这部算是我看蔡骏作品以来,条理和逻辑比较清楚的一本吧。我不是很懂为什么他几乎每一本书都要植入“小枝”和“叶萧警官”这些人物呢?相信我,在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的确很生硬。

有人说蔡骏是中国的斯蒂芬 金,我不太认同,但在中国写惊悚类型小说的人并不多,蔡骏已经是挺不错的存在了这一点不能否认。

这一部作品里面贯穿的有历史事件、古老的传说、让人半信半疑的白色影子、诡异的笛声(夜半笛声)……挺多的铺垫,也挺多的渲染,特别是在描写夜里的环境很细腻。甚至还牵扯到了上一代人的事情,有一部分还是平行时间来叙事,这种的片段需要慢慢的把关系理清楚,阅读速度不能快。

过程的层次挺丰富的,就让我感觉结尾有点仓促吧,冷不丁的冒出另一个大boss,说之前的事情全都是自己的手笔……看到这里我还一脸懵圈,后来大boss想要同归于尽结果把把自己坑了(除了他之外的全部人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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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公寓(蔡骏作品)读后感1500字(3)篇


2004年继在《萌芽》杂志发表多部小说后,出道不久的蔡骏又推出了这本号称心理悬疑的长篇小说《荒村公寓》。少年气盛多年畅销,谅也没有预见到今后会遭到毫不留情面地吐槽:悬疑式的琼瑶走近了科学。这种一针见血的批判,固然是不能说是错的。但年轻作家和读者其实都是需要成长的,所以也谈不上公允。

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小四的那些本无限矫情的《小时代》还没在屏幕上反复做作。而那时后者我都能接受了,就很难有什么能阻止我觉得作者在历史与现实、爱情与惊悚、悬念与推理之间游刃有余,显示出作者超人的才情。现在闲来无聊,重新打开读读,真应了少不读红楼老不看三国的戏谑。

荒村公寓的故事内核是一个有点罗生门式爱情故事——《荒村》(此短篇小说发表在《萌芽》杂志200404上,本书直接复述和扩展了它)。在明朝嘉靖年间,荒村有一对年轻夫妇,妻子的名字叫胭脂。夫妇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静生活,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孩子。平静很快就被战争打破了,当时的浙江沿海战乱频繁,常有日本海盗出没。 那一年官府到荒村来征兵,将胭脂的丈夫强征入军队,去外省与倭寇作战。虽然胭脂夫妻俩非常恩爱,但面对战争也无可奈何。丈夫在临行前与胭脂约定:三年后的重阳节,他一定会回到家中与她相会,如果届时不能相会,两人就在重阳之夜一同殉情赴死。罗生门产生在故事的复述上。其一。妻子殉情,丈夫用笛子唤回她的灵魂得以复生。其二,丈夫战场求死,鬼魂回来和妻子团聚完成约定后飘散。其三,丈夫战场求死,鬼魂回来和妻子团聚的生下孩子后飘散。

这个有点聊斋趣味的故事本身也是很出彩的,配合罗生门式的复述穿插,完成了认知冲突下的恐怖营造。

而蔡骏的高超之处在于,这么一个狗血的故事,被他讲得丝丝入扣,而且用了时空混淆的手法讲述,文字干净简练,故事里用到大量诗词书籍,能为故事增色。

但客观来说,这些书生气过重的文字也削弱了故事的张力。书生年少,生活阅历的缺少同样让人物过于单薄而不生动,故事架构不够老到而经不起推敲。

总而言之,故事套路很简单,内核也并够不动人,动人的是蔡骏驾驭文字的功底和想象力,这还是值得年轻人学习。半卷罗生,半卷书生,倘若还年轻,何不将就着读半卷?

这本书讲真有点让我失望,很早就听说过这个作家,而本书的名字也很引人入胜,所以抱着挺大的期望的。看别人的书评有说到这是早期作品,可能确实在某方面有些不足吧,但是作为一本知名小说肯定还有有其可圈可点的地方。本书前期四名大学生的来访,然后在荒村遇到的离奇事件确实吸引了我的眼球,然后本书也在我的预想中由主人公去探寻荒村的秘密。可是为什么看下去就感觉变成了爱情小说了,后面就开始一直讲述文化了,并且穿插着男女主角的爱情诞生???还是人鬼恋,总觉得发展方向不对。毕竟是悬疑小说,而且也总觉得与之前营造的氛围接不上去,讲故事的过程很漫长,但是到了解决问题的时候又觉得情节太紧凑。个人认为一本悬疑小说应该全文都透着悬疑的气氛,直至文章结尾,让读者豁然开朗,但这本书我还没有开始觉得紧张就觉得剧情趋于平淡了。不过有着巨大的历史文化背景这也是本书值得一赞的地方,只是着笔墨有些太多了。最后的番外二倒是让人觉得眼前一亮,虽然铺垫有些略显浮夸,但是整体构思不错。

非常特别的写作视角,非常刺激的一本恐怖悬疑小说!书的目录以日子来划定既特别又巧妙的和文中的情节紧紧相扣。

爱可以战胜恐惧,我们感觉愉悦美好的时光总是在平常时候,也总是短暂的,待我们好奇心过剩了解到了真正的真相的时候,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的同时,美好也只能消失殆尽了。

人性也是这样充斥着很多的好奇,请给这个世界多一点未知,也许这样你才更有动力去每天为了这一些的未知而生活下去。

这部作品也映射了我们偌大的城市里总是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爱恨,真实而琐碎。还有很多的是对一些“少数群体”的带有的偏见,让这些人迫不得已走上了“独木桥”,稍有不慎便坠落。还有的是无知的人对待一些暴殄天物的鲁莽行为……

这应该是目前为止我看过的蔡骏最好的小说

神在看着你(蔡骏作品)读后感600字(3)篇


我给这本书打一颗星,仅仅是因为不能打零颗星。如果说这本书敢说自己是悬疑侦探小说,那我就敢说熊出没是一部热血动漫。全书毫无逻辑的漏洞数不胜数,牵强的人物关系和国产剧一样的苍白的人物塑造能力,全书寥寥可数的出场人物作者都恨不得能写成一个环儿把所有人串联起来。由前文一笔带过的不知道哪个城市的一个他妈的小保安,都被强行和主角扯上关系千山万水赶来参加这场凶杀盛宴可见一斑。   一个普通的出租车司机突然爆发意识流侦探能力如国家宝藏里男主角一样肆意转换场景解密找到真相,你要是踏马的非得说他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天赋异禀我也无话可说。完完全全拉低智商浪费时间看完的一本爱情小说,侦探?悬疑?惊悚?最后不得不提的贯穿全片的幽灵幽灵幽灵幽灵幽灵!我幽灵你个碳锤你他妹的写不下去了吧你给老子拿幽灵糊弄人,最后还一副洋洋自得的揭下白布一般给什么幽灵亮个相…这就是一本文字版的国产恐怖片翻版简直了。在整容不那么发达的时代你告诉我三个女性角色是怎么他妈的撞了脸的?我真是想到就来气~白瞎了这个好名字的一本书,神在看着你?死人遗言不能好好说系列典范

第一次读蔡骏的小说,写得不错,情节曲折,推理严密,语言简练,故事感人。本书人物和故事不复杂,讲述了国企董事长黄冈伙同总经历周子全侵吞国有资产的故事。黄冈想独吞,就请他曾经做船长时就过的一个船员帮忙除掉周,这个船员如今是香港黑社会人物,代号幽灵的杀手。一个偶然机会黄冈发现了周子权的孪生丁刚,于是拉拢丁刚,丁刚于是将周绑架,自己顶替了周在公司的位置,在寻找周的财产中,没想到丁刚反而被周子全杀死,抛尸,并制造了周子全已死的假象,并可以引起警察调查副总经理。周并找机会杀死了其一直讨厌的副总经理。由于丁刚将钱和交易密码藏了起来,临死前将机密透露给司机马达,所以只有通过知晓丁刚密密的马达和周的妻子容颜才能找到钱。最后当马达和容颜找到钱时,周又出现了强杀马达,囚禁容颜,准备逃跑,这时候香港杀手出现夺得最后的钱和秘密。其中警察和马达,容颜是主要线条,背后周子全和丁刚是另外的线条,黄冈这是总boss。

心里悬疑,嗯,每次看新的东西我都提心吊胆的[呲牙],不好弄啊书评

像一部电影,读起来文字挺普通,可画面感挺强的。开头就设置一个非常好的的场景,无聊的足球直播,吵闹的鸟叫声,密云小雨,奇怪的男乘员,最后死亡说出那句:神在看着你。悬疑在女主容颜出现后更是画上大大的?。之前读东野圭吾的《分身》这是双胞胎,是侧重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推理,这里这是悬疑,故事的慢慢展开,开始的悬疑,慢慢的推动,嫌疑人却也一个一个死去,三十年前的失踪案,马达的逃亡,幽灵依然逍遥法外,气氛越发的紧凑,仿佛掐住读者脖子,心跳加速。

神在看着你,我想即时最大的悬疑线索,又表示每个人的内心,那些嫉妒、贪婪终会暴露,所产生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

读蔡骏《宛如昨日》有感


读蔡骏《宛如昨日》有感
梁晓蕴
在书的目录之前,有这么一句话,选自《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红皇后的台词:“在这个国度,必须不停奔跑,才能使你保持在原地。如果你要前进,请加倍用力奔跑。”
这是一本悬疑推理小说,却偏偏用了这么一句看起来十分励志的台词开篇。这是我最为欣赏的地方,作者蔡骏所写的所有推理小说都不是为推理而悬疑,而是为体现人物个性而悬疑,为揭示最后的主旨而悬疑。悬疑,但非恐怖。初读时会因为开头的灭门案而感到惊悚,读完后却会不由感叹,“原来如此。”书中所出现的灵异事件竟然都得到了合理解释。
这也是蔡骏写作习惯了。在《地狱的第十九层》中,春雨陷入手机信息游戏之中,在午夜十二点梦回荒村,后来揭示这是一种催眠手法,灵异现象得到了科学合理的解释。当然,对比蔡骏之前的《生死河》申明重生成为少年司望,《旋转门》中春雨回到过去重见高玄等等类似的玄幻情节,《宛如昨日》是极为接近现实生活的。

《宛如昨日》之中最重要的,将三个主要任务串起来的是一个生存游戏“宛如昨日”——戴上特殊的蓝牙耳机,玩家可回忆自己的过去,身临其境,还会与其他使用者在游戏中相见,却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这个游戏为书中最重要的人物,一个被查出脑癌的编程天才盛夏一层一层地剥开真相,寻找自我提供线索。
盛夏,被命运选中的红发魔女,与死神相伴,用自己最后的生命,寻找真相。灭门案只是一个起点,引出了多年前被尘封的罪恶。这罪恶,也是盛夏在最灿烂的青春患上脑癌的源头,也是她的孪生弟弟不得已变成邪恶的狗头人阿努比斯的源头。
蔡骏给出了一个很科学的解释,多年前左树人的工厂给南明路附近地区埋下了一个“定时炸弹”——化工污染。现实生活中,很多新闻也告诉我们,污染的水让饮用者患病,污染的土种出的粮食让食用者患病,污染的空气让呼吸者患病……其实这是一个打着悬疑小说的幌子实质上却是作者对现实中工业文明快速发展之下严重工业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的反思。
在这本书中,我觉得蔡骏抒发了他对人类弱小的同情,对工业污染的不满,对文明社会的反思。
盛夏,有着魔女的名头,看似邪恶却行正义之举,协助警官叶萧破案。她很不幸,成为多年前化工污染的牺牲者,但又很幸运,在生命的最后获得了(脑神经科医生)乐园和(警官)叶萧的爱和帮助,找寻到被母亲隐瞒的真相。最后,蔡骏给出一个开放式结局,盛夏躺在手术室做开颅手术,生死未卜。
阿努比斯,同样是牺牲者。他和盛夏是化工厂老板左树人的孩子。化工污染造成的后果报应在左树人的一双儿女身上。左树人拥有财富,却失去了亲情。阿努比斯是真正的邪恶,起码,看起来与孪生姐姐完全相反。他血腥、暴戾、没有人性,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书中最可怕的反派角色,有着狗头的怪物,十分邪恶。然而,他其实是书中最让人心疼的角色。

没有人生来是善良的,也没有人生来是邪恶的。阿努比斯患上了普罗提斯症候群,生来便是怪物的模样,婴儿时被抛弃,长大后成为马戏团头牌,在宛如昨日游戏中被欧阳小枝和盛夏杀死,在现实中被乐园杀死,结束了一生。我能感觉得到,他是有感情的。他为小倩的死而悲伤,卷入了灭门案漩涡之中,不得已伤害了亲生姐姐。他若是一个正常人,完全不会经历这些,他可以和姐姐一起享受亲情的温暖,正常地生活。他的父亲给了他生命,又给了他绝望。死亡,应该是他最好的归宿。他的灵魂已沾染血腥,死后是进入天堂,或是地狱,都是他的救赎,不必在人世受苦,受世人非议。
阿努比斯比盛夏更让我印象深刻。是的,悲剧角色往往比其他角色更深入人心,因为他们让我们的灵魂颤抖了。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这是我对阿努比斯最后的叹息。
看完全书,我也在反思: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一直挂在嘴边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达的工业文明真的好吗?看着周围钢筋水泥筑成的高楼大厦和化不开的灰黑雾霾,人类的生存之道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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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我希望人们永远不要把真心埋藏起来,不要变成无心之人,再如何发达的文明依然要人与人去维系,社会不能消失。我们在奋力奔跑向前的同时,也要保护柔软的灵魂。人的身体和精神,都不能被工业发展所污染。我们不能变成真正的阿努比斯,无情和冷漠才是社会最大的邪恶。

蔡骏谋杀似水年华读后感


蔡骏谋杀似水年华读后感

李琳

记得上高三的时候学业紧张,每天都是三点一线的宿舍食堂教室来回奔走。往往是在教室里的时间最多,那时每天追着《萌芽》,每本都去书店买来,然后珍惜的翻看一遍又一遍,就是为了看这篇《谋杀似水年华》的连载。后来追完之后又有书出版,索性又买了来珍藏。

初看完这本书,第一反应便是觉得无趣。无非就是一个女孩失忆后找回记忆徘徊在回忆与现实之间嘛。根本和悬疑没多大关系嘛。甚至可以说,这只是一个凄惨的爱情故事,只不过带了些悬疑的味道。而破案,也没有让人眼前一亮,冲破重重迷雾后的酣汰淋漓之感。和初对这本书的期待与认知大相径庭。

看时觉得莫名其妙艰涩有加,有些细节无足轻重却被无限放大了。让人颇有些多此一举的感觉。可再细想,才惊出了一身冷汗。原来,蔡骏已把角色的爱恨情仇掩埋在了每一个细节之中…

惋惜。这是我对故事里每一个人的感觉,唯一的感觉。

男主角的委曲求全到逃离回避,女主角的情起一往而深直至遗忘再记起。钱灵极端的爱和追悔莫及,盛家的爱恨离愁。人生本就苦短,何必再平添那些惆怅。如果秋收能放下心结何尝不是一种谋杀。若是小麦能把挚爱铭记在心何苦不是一种折磨。而钱灵,假使能想开一点哪里谈不上奢侈。而悲剧的酿成——那份单纯到绝望的爱恋的失散——故事里谁又能事不关己呢,时代广场上谁都是芸芸众生 。在我们戴着有色眼镜看别人的时候,他人不也是一副随意的样子打量着我们。

“有的人是人上人,有的人就是人下人!”身份地位。在那个所谓保守的时代应该是大家的心照不宣吧。上海的高中生和外地的农民工,上下班豪车接送的富庶人家和拉着黄包车以谋生计的基层人民。在上帝的角度看来他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在世俗的方面认为他们却有千差万别!夜幕降临,夕阳敛尽最后一抹温柔,十年后嫁为人妇的女孩在逆光之下看着不久后步入监狱的少年厉声质问我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似水年华。听起来很美很值得珍藏的时光。初听书名时便觉文艺,看时觉得索然无味,看后却脊背发凉。我也不知道这种幻觉从何而来,就像是刚逾过一道从前未曾想过去跨越的鸿沟。跨过后才发觉此举之险。无独有偶,看完后我一直——本以为几个小时便可以过去——感到压抑无所适从以致手足无措。这也是一种悲伤吧,虽然没有那么浓烈但确实是萦绕在心头,潜伏少许,在不经意间又蹦出来骚动我的心尖儿。

或许真的和腰封所说一样吧,读这本书只要一天,悲伤却要延续多年。我还不能确定这种情绪会缠着我多久,一天,还是一年,还是许多天,许多年?

我想,哪怕是忘记了也不会是真正的遗忘,而是更好。

蔡崇达《皮囊》读书笔记1500字


蔡崇达《皮囊》读书笔记1500字范文:

说实在话,我很喜欢这本书,这算是我比较沉浸其中的一本书吧,目前除了茶花女之外。这本书是在车上听完的,觉得黑狗达能把一些些小事情传达的很现实,然后我总能体会出一些些感悟。

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黑狗达在书中论述的两件事:

一、黑狗达是农村长大的,他书中写过有这么一个隔壁屋的大他几岁的男孩,起初认识是因为黑狗达有一段时间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我猜他是因为对人生有点迷茫,不知道方向嘛,所以就遐想,啥也提不起兴趣),他妈妈就叫隔壁屋的小孩过来开导一下他,我觉得可能是因为隔壁屋的小孩子比较活泼嘛。隔壁屋的小孩对于黑狗达来说,算是一个对自己很有规划,看的很远的小孩,所以黑狗达当时算是很崇拜他,也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也没有那么迷茫。那个小孩家里穷,读专科不用那么多钱,所以就准备高考的分数刚好卡在专科线,最后小男孩如愿以偿了,而后一年黑狗达选择上大学,最后的最后,黑狗达发展的很好,也成了小有名气的作家,而那个小男孩却回到村里过上普通的生活。最令人扎心的是,每次黑狗达回家,在路上遇见他,跟他打招呼,他却装作没听见就走开了,呵呵,我觉得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觉得以前自己比黑狗达厉害,有理想,有抱负,最终黑狗达却比自己优秀,这就是比较所带来的失望,我有时候就在想,人为什么要相互比较,做好自己,朝着自己的方向,坚持努力下去不就很好吗?毕竟每个人的路都不一样啊!

二、村里有一个小男孩a,爸妈因为去香港做包工头搞建筑赚了一点钱,a是家中的幼子,爸妈不想让他那么辛苦,故只带了a的哥哥去香港帮忙干活,后来家庭逐渐富裕起来,也准备将a接到香港读书,a也因此备受村里小孩的羡慕。

首先,a总是有白的不能再白的白衬衫,书中还说了这么一个例子足以说明村里小孩的羡慕啊!有些小孩子专门爬上a家里附近的电线杆,目的就是要看一下他的白衬衫,结果从电线杆摔了下来,好在以前的路都是泥路,不像是现在的水泥路呢。

其次,a虽然备受羡慕,但是却不受村里小孩子的喜欢,a家里的长辈邀请黑狗达去玩,因为黑狗达的成绩在村里特别好,a也喜欢黑狗达,我觉得起初a可能以为黑狗达成绩好才配和他玩。慢慢的,黑狗达发现a总是想快点港化,总是想着香港人怎么样,怎么做,他也是要怎么做,怎么学习香港人,太过于要向香港靠近,其实反而对自己不好,忘记了自己所处的位置,虽然a很快就要去香港了。后来,黑狗达怕自己再跟他来往,自己的内心也会变得如此急躁,果断尽量不和他来往,认真读书才是他一个农村小孩应该做的。可是就有这么一个小孩b屁颠屁颠的跟着a,真把自己当香港人,书也不好好念,天天学a,学习讲话,腔调等等,最后学坏了,不得不退学,后来,a被接去香港了,b也就一下子被打回了原型,最后长大也成了渔夫,即使他拒绝这一职业,可是此时的他也没得选择了。

最后,说说a吧,他去了香港不会说粤语,在学校也没啥朋友,最主要的是父亲因为做生意失败破了产,也因此住了院,家里卖了房子给父亲治病,a的哥哥却卷钱跑了,家里从此一蹶不振。而此刻的黑狗达却已经是有所名气的作家了,读到这里,我其实挺感慨的,当初大家的起点可能真的有所不同,但给自己一点时间,认清楚自己的处境,好好读书,几年之后,时间真的能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的。

还有这本书的书名是皮囊,能让我想起来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很多人会以为这句话出自这本书,其实这句话是王小波说的,记得哦!他就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的作者。作者:河马

笛声何处读后感


笛声何处读后感(一)

很早就看过这本书,最初是因为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从书架上取下,翻看几页,才知道是余秋雨所着,而且讲述的是关于有些偏门的角度昆曲。读书时就很喜欢余秋雨,他的文章很随一性一,也有涵养,【文化苦旅】、【千年一叹】、【霜冷长河】、【行者无疆】、【借我一生】这些书都影响了我整个读书生涯。从这些书中,我读出了对历史的探寻,对文明的留恋,对自我的感悟,对世界的审视。而这本【笛声何处】,却是余秋雨作为一名学者向我们展现他心中的昆曲世界,对昆曲的遗存的探寻中,感受到昆曲的厚重及沧桑的历史进程。

昆曲民族的文化瑰宝。在中华文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某一种文化如果长时间地被一个民族所沈溺,那么这种文化一定是触及到了这个民族的深层心里。以这种标准来衡量,中华民族在艺术文化充分成熟之后有几种群体一性一痴迷值得注意。第一是唐诗,第二是书法,第三就是昆曲。昆曲曾经让中华民族痴迷了两个多世纪。大致来说,整个十七世纪致清代乾嘉之交,基本上属于昆曲世纪。

依稀还记得一首诗词,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东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这是出自【洛城春夜闻笛】的里的一首诗。羌笛声中怨杨柳,自古以来,笛声总和忧愁相思分不开家。正因那一首首泣舟悲戚的曲子,哀怨动人的词调,笛声总是揪动着离人的心弦。很多人觉得,中国的笛声太过轻柔,让人忘却了他的存在。一旦忘记了历史中还有这样的一部分,一切就变得冷峻而粗糙。

【笛声何处】这本书所弥漫着的那一丝曾让人为之沉迷数百年的气息,一直都说中国的地理分为南北方,其实中国的文化也分为南北方,当然笛声也是如此。苏州的笛可谓闻名天下。在箫笛之乡萌发出的昆曲,不可谓不令人惊叹。昆曲的笛声凄美婉转,令人窒息。悠扬的曲调中漂浮着苏州城中积淀千年的悲欢离合,流徜着秦淮水里舞动数载的月明黄昏。由于工作忙碌,平日的生活也比较粗浅,学习不足,很少有所高雅的机会,感受这样的音乐。通过这本书的如诗如醉的描述,算是可以理解书中老余所赋予的深长意味,但是由于才疏学浅,见识浅薄,还是无法把心中的感受完整得地化作文字。

这本书除了对昆曲较为专业的介绍以及来龙去脉的整理,还为昆曲提一供了一种成功的范型(社会历史还会在诸多戏剧形态中进行筛选,把那些能与当时当地广大观众的审美心理定势相对应的形态稳定下来并加以强化,这便是我们所说的范型),虽然昆曲随着时间流逝已经示弱,但对后世的影响远未消逝,所以说不能说昆曲消亡了,它的范型仍被其他戏剧借用。昆曲在美学、诗词。戏剧上有十分高的造诣和艺术价值。如高度诗化的风范、雅俗组接方式、连缀型的松散结构、演出的仪式一性一和游戏一性一等。昆曲对于中国戏曲的影响是十分广泛深刻的,对中国文化的传承起着重要的作用。。昆曲也成为了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令人十分欣喜。希望借着这样的东风,能够加深加强对昆曲的地方保护,毕竟老祖宗留下来的财富是中华文明最珍贵的东西,他是和全世界文明都不一样的神奇瑰宝。老余的书里还分析了【牡丹亭】,提到牡丹亭是一种青春的生命的存在,我十分认同。【牡丹亭】可以说是昆曲里最出名的戏曲较短,昆曲本身也是一种诗词艺术和戏剧艺术的完美融合。而【桃花扇】体现了一种封建社会衰亡的迹象,因为整个社会已提不出新的思想,里面最一精一彩的一句戏词是你看国在那里,家在那里,君在那里,父在那里,偏是这点花月情根,割他不断么?

【笛声何处】向我展示了平日不曾看到的昆曲世界,让我感受到了中华文明的绚烂和深邃,感受到了高雅的沧桑感。让我浮躁的心得以些许平静,也对中国的古文化更产生了一丝迷恋。一直觉得读书不一定要有多大的实效一性一,对心灵的洗礼和滋润才是最应该最追求的。而想【笛声何处】这样的典籍就给我心灵的滋养。

笛声何处读后感(二)

似乎等待是女人的专利如画的江南水乡里,不知到底有多少红颜被埋葬;烟雨朦胧中,不知道有多少等待良人归来的痴情女子在翘首盼望。她们力气去一爱一,去等。可是,总应该有人告诉她们,有些人,有些感情,是再也等不回来的。

故事开始的很平静。

小荷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地,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欧一陽一则属于另一个世界。原本没有任何交叉点的两个人,却因为十年前一个善意的谎言而纠结在了一起。欧一陽一的到来,就像往荷平静的心湖里投了一颗五彩石子,从此不再安稳如初。

在小荷对欧一陽一的感情升华的时候,欧一陽一却带着遗憾离开了。

欧一陽一离开了,小荷却不能再习惯没有欧一陽一的日子了。她也像阿婆一样,心中有了一个要等的人。

可是,结局真的能像电一影中演的一样吗?

如果你不能承诺,请不要留下任何东西在这里?――包括你的感情。这是我曾经在一部电视剧里见过的一句话。欧一陽一走之前留下了两件东西,一个是笛子,永远留在了博物馆的玻璃展台里;另一个就是感情,永远溶在了小荷的心里。

欧一陽一带不走小荷,这良辰美景奈何天终究也锁不住欧一陽一,他总归是要走的。不是欧一陽一对小荷感情不够深,而是纵然碧丝前万条,哪能系得游人住。欧一陽一只是千万个过往游人中的一个。

小荷真的能等到欧一陽一吗?我觉得这是个注定了的悲剧。谁又能保得齐小荷不会成为另一个阿婆呢?小荷在重蹈覆辙。

既然留不下,就不要留下感情;如果等不到,就不要再等下去。

韶华去了不再来,一个人的青春年华稍纵即逝。如果把自己的感情和时光投入到抓不住的幻影中,终生不渝,也不见得就是好事。我希望每个人把握住自己的人生,享受现在。

房龙作品《宽容》读书笔记


著名作家房龙的名著《宽容》,是一部描写人类思想发展史、畅销近百年的通俗历史读本。作者从人文主义的立场出发,从不同宗教派别的冲突中寻找背后的深层根源,为我们展示了一幕幕因为固执己见所带来的人间悲剧,勾勒了一幅幅人类因为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发展场景。作者对宽容的阐述,如一丝清泉沁人心脾,让心灵获得一种释放和净化,给人启迪。

何谓宽容?《不列颠百科全书》下定义曰:宽容,即允许别人自由行动或判断,耐心而毫无偏见地容忍与自己的观点或公认的观点不一致的意见。《现代汉语词典》曰:宽大有气量,不计较或不追究。而我在阅读了房龙这部用文艺性笔法叙述了自中世纪以来人类反抗无知、偏执和暴虐的历史作品后,对宽容的理解更简单明了。宽容即宽恕和包容,就是用一颗宽大、包容的心去对待与自己意见相左的人。这绝不是无原则地一味迁就,也不是懦弱无能地委屈忍让;宽容是宽而有度地恕,包而见底地容。让,不是软弱无能,而是一种智慧,一种风度,一种雅量。宽容是做人的一种美德,是成熟的一个标志。能够宽容别人是一种美德,能够理解别人是一种智慧,能够赞美别人是一种修养,而能够不断否定自我,则是一种博大。宽容是人类至高无尚的美德,放射人性独有的光芒。因为宽容包含着人的心灵,因为宽容可以超越一切,因为宽容需要一颗博大的心。

宽容别人,首先要学会宽容自己。在人生的旅途中,几十年的风风雨雨,谁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摔上几跤也在所难免。高山不理解流泉,设臵了许多路障,泉水却永不停歇,饶过顽石,跳下断崖,变成了飞瀑,变成了大江,奔向浩瀚的大海。船不理解岸,总要离去,但岸总是等待着,永远张开宽大的臂膀。太阳不理解月亮,不喜欢她惨白的光,月亮却永远追随着太阳,当太阳落山后,她却用淡淡的柔光照亮整个黑夜。当你遇到挫折的时候,自己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要有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人不理解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对自己失去了信心。

其次要宽容地善待他人。没有必要和他人斤斤计较,没有必要和他人争强斗很,没有必要……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冤冤相报何时了,与其去记恨和报复别人,不如去理解和宽容别人。印度圣雄甘地说得好:要是人人都把‘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当作人生准则,那么整个世界就会乱成一团了。给他人让一条路,就是给自己留一条路。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正所谓一声问候三天暖,半句恶言一月寒,面对他人的错误、失误,与其不顾颜面横加指责,不如用宽容之心待之,为其留一条后路,或许会柳暗花明又一村。责人之心责己,则宽;利己之心利人,则容。

宽容是一种宁静,宽容是人生的一种豁达。如果我们都善于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沿他人思绪斟酌一番,人与人之间也许能相互宽容,谅解。宽容就是忘却,人人都有痛苦,都有伤疤,动辄去揭,便添新创,旧痕新伤难愈合。忘记昨日的是非,忘记爱人曾经有过的一段浪漫,忘记别人先前对自己的指责和谩骂,时间是最好的止痛剂。学会忘却,生活才有阳光,才有欢乐。宽容就是潇洒。处处绿杨堪系马,

家家有路到长安。宽厚待人,容纳非议,是事业成功、家庭幸福美满之道。事事斤斤计较、患得患失,活得也累,难得人世走一遭,潇洒最重要。学会宽容,你疲惫的心,也会变得年轻。因为宽容,脚下的路会越走越宽,因为豁达,生活会处处充满阳光。宽容就是忍耐。同事的批评、朋友的误解,过多的争辩和反击实不足取,惟有冷静、忍耐、谅解最重要。相信这句名言:宽容是在荆棘丛中长出来的谷粒。能退一步,天地自然宽。

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宽容是海,纳百川而清澈明净;宽容是山,垒砾石而巍峨挺拔;宽容是天,容万象而朗朗清清;能宽容就能发展壮大。曹操之所以能从仅有几个子弟兵,到剿灭北方群雄,占据中原,拥有百万大军,与他山不厌高,水不厌深的胸怀是分不开的。宽容是鲍叔牙多分给管仲的黄金。他不计较管仲的自私,也能理解管仲的贪生怕死,还向齐桓公推荐管仲做自己的上司,两人共同为齐桓公建立霸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正是由于这种宽容的气魄,干戈可化为玉帛,刀剑可化为耕犁,难解之事就在相互容忍和包容中妥善解决。所以宽容是助人成就事业的基石,是所有想成就事业的人们必须具备的涵养。

当你对他人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大度;多一点容忍;多一点体贴;多一点谅解,与此同时,你自己也会少一些忧愁;少一些烦恼;少一些郁闷;少一些闷闷不乐;少一些不快;降低了耗气伤神的砝码,增加了健康快乐的基数,善待他人益于己。

法国19世纪的文学大师雨果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宽容是一种胸怀,宽容是一种气度,宽容是一种智慧。宽容是一种博大,它能包容人世间的喜怒哀乐;宽容是一种境界,它能使人生跃上新的台阶。宽容,是人类应该具有的一种修养,也是使世界充满爱的一种美德。如果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关怀,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那么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牧童的笛声》读后感


《牧童的笛声》读后感

1年3班杨秉潮

今天,我读了《牧童的笛声》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很有趣,讲述了牧童和财主之间的故事,牧童很聪明,一眼就看出了财主假扮羊混在羊群里,财主在羊群里爬了很久,他想站起来活动活动,可他又怕被牧童发现。只好继续忍耐着。

过了一会儿,羊儿都吃饱了,牧童便说:“现在我给你们伴奏,你们跳跳舞,活动活动身子吧!”说完,他就吹起了欢快的舞曲来,羊儿们听到笛声,都情不自禁地在草地上跳跃起来,财主也在羊群里拼命地蹦着,牧童心里暗笑:“呵呵!看你还能坚持多久!”

财主跳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实在是支撑不住了。

从此以后,财主再也不乱扣牧童的工钱了。

《活着》读书笔记_余华作品读书笔记2000字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提醒幸福》读书笔记_毕淑敏作品读书笔记700字


幸福一直是我们关注的话题。中央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组曾经做过中国人幸福指数调查,城市人幸福感要低于农村人。城里人渴望幸福,追求自己的幸福,常常仰天长叹:我的幸福在哪里?我也不例外,总想有高人指点迷津。于是,各种书籍成为我寻求答案的金钥匙。

假期闲暇时光,一篇毕淑敏的《提醒幸福》走进我的视线,让我颇有感触。

毕淑敏是国内最著名的女作家之一,国家一级作家,内科主治医师,北师大文学硕士。曾30余次获奖。她的《提醒幸福》是一篇哲思文。作者睿智地提出一个观点:提醒幸福。文中告诉人们怎么享受幸福,让人真切地感受幸福,读后如沐明媚的阳光。文章开头指出:我们从小就习惯了在提醒中过日子。列举了一系列正常生活中提醒灾祸的生活现象。比如:小心感冒,小心受骗;别骄傲,别高兴太早;注意风暴,注意路滑我们太多注重自己警觉苦难,我们太忽视提醒幸福。因此,感受幸福需要不断地训练,我们要提高对幸福的警觉。当它到来的时刻,激情地享受每一分钟。

什么是幸福呢?文中说:幸福是心灵的震撼。幸福就是没有痛苦的时刻。幸福是平平常常的,是温馨的感觉。当我们一无所有时,我们也能够说:我很幸福。因为我们还有健康的身体。当我们不再享有健康时,那些勇敢的人可以依然微笑着说:我很幸福。因为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甚至当我们连心不再存活时,那些人类的优秀分子仍旧可以对宇宙大声说:我很幸福。因为我曾经活过。

幸福在哪里?耳旁似乎传来同名的一首老歌:它不在柳荫下,也不在温室里幸福就在我们身边。不是吗?一个信任的眼神,一声亲切的问候,一张鼓励的字条,一次成功的体验面对天真可爱的学生,作为老师的我要告诉他们幸福所在:在父母的关爱中,在老师的谆谆教导中,在勤奋的学习中。提醒孩子时刻注意身边的细节,学会感受幸福,学会感谢幸福。

常常提醒自己关注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会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这就是幸福!

蔡澜著作《不如任性过生活》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蔡澜著作《不如任性过生活》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前些时候读了蔡澜的几本书,想着读过便是读过,虽有不完全认同的部分,但也有让心眼一亮的时刻。那就记录下来吧,没时间的人可以省时阅读,有兴趣的人大可买来书好好翻阅。

读蔡澜的书很轻松,闲时翻阅,即不废脑子,也不坏心情。

这本《不如任性过生活》分了四个大目录,分别为“看得开,放得下,才是人生”、“想得通,悟得透,活得潇洒”、“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人生就是吃吃喝喝”。

虽说有大标题划分开,但每个目录里的故事以及生活态度却是贯彻始终的。

读了他几本书后,不免引起了兴趣找来他的视频看,一个七十五岁头发花白的老爷子,在看待很多事情时,都连连摆手,只谈快乐之事,这或许并非年轻人所能理解的状态,但放在这个年龄来看,也是笑里藏刀的一把老辣好手。

每个人最后都活成了一种与任何别人都不同的样子,而年轻人,中年人去读这些文字时,也只需感受其中的风轻云淡,取自己之所需,就足够了。

佛学所说:“境由心生。“

一切都是你想出来的,你想好,就好,想坏,就坏。

这是Q精神,你说,自己骗自己。阿Q精神有什么不好,往好处想,人生观会变豁达,别给鲁迅骗去,鲁迅满肚子牢骚,别听他的,听了之后就变得和他一样愤世嫉俗,钻牛角尖去了。

压力来自别人管你。有人管,做错了事,便有压力。所以必须力争上游,尽量减少管你的人。

我从小被家长管,被老师管,长大后被上司管,那就要拼命地出人头地,把上司一个个消灭,那么压力自然而然会减少。

吃完饭大家抢着付帐单,要付就让人家去付好了,已经学会接受这种方式,一切顺其自然好了,人生不应该在这种小节上浪费功夫。

尽量别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就算得罪对方也值得。如果他们是那么小气,不做朋友也算了。

中国人有很多礼貌上的迂腐之处,但也并非人人如此。诗中有句”我醉欲眠君且去”,实在可圈可点,是人生最高的境界。

亚瑟·克拉克和我都赞同,如果没有学识,居住在深山中的印度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是一种很好的人生。

“人生识字忧患始,中国人也有这么一个说法。”我向亚瑟说,他点头理解。

我们生活在这个文明的世界,接触了学识,已经不能停留在一个阶段中。你也曾经写过金庸先生说:要多看书,书读多了,人生自然会升华,层次更高。

这句话一点也不错,我一生,一有机会就读书。但是书读多了成书呆,最好的办法就是旅行了。在旅途中,我向种种人学习,不管他们的文化比我们高或低,都有学习的地方。

最后,亚瑟和我都基本上同意了一点,那就是要把生活的素质提高,今天活得比昨天高兴、快乐。明天又要活得比今天高兴、快乐。

要改变自己的个性,非趁年轻不可,一老就固执,不管你是哪种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越老越不听人家的劝告。

我对人生是这样看的:若活70,睡眠23,还要减去年少无知的7年,已去了30,剩下的40,人生苦多,30是不愉快的,只有10年真正快乐。我们一有机会,便尽量去笑吧,我们一遇到喜欢的人,便尽量和他们接近吧,避开负面的人,尊敬可怕的八婆,读书笔记而远之。走远几步路,去吃一间比较有水准的餐厅,别对自己不起。我的欧洲友人,结婚生子,教育成人后就不太理他们,就像他们的父母在他们成年后不理他们一样。

社会风气如此,做儿女的不太依赖父母,养成独立的个性,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在一般中国人眼里,这是大逆不道,完全没有家庭观念,但他们自得其乐,不需要中国人的批评。

谁是谁非,都不要紧,重要的是互相尊重对方的生活方式,他们绝对没有错,他们不是不孝,他们也并非自私,他们只知道做人,需要自己的空间和自由。

我们做不到,但是可以参考参考,反省一下,一辈子为子女存钱,是不是自己贪婪的借口?

忙与苦,都能解决一切烦闷,一点也不恐怖,对老来的生活,是一剂清凉的良药。

工作可以退休,自修总可做到老。喜欢的事,加以研究,够你忙的,从种种问题中寻求答案,别的事就不必去烦它。能得到的亲情,就当横财,就此而以。

闲与乐,虽说要偷,要作,但那杯茶,那壶酒,终于是喝进自己的肚子。忙就忙吧,苦就苦吧,享受之。

日本有个很受欢迎的电视节目叫《料理的铁人》,由电视里派出三个大师傅,用同一种材料,在一个小时内,看谁烧的菜最好吃,花样最多。

这节目的制片人叫我去做评委,我吃了之后,好吃就说好吃,难吃就说难吃,不像别的评委那样为了要做人而含糊不清。

结果,变成我的评语最受欢迎。渐渐地,我已经在享受讲真话的乐趣。

如果我应酬时,吃饭吃到一半,觉得无聊,我就会起身告辞,做个“酒仙”,哈哈,粤语中的“走先”。作者:好秋

童年读书笔记3篇


童年读书笔记3篇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童年读书笔记3篇,喜欢的过来一起分享吧。

童年读书笔记一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就这样,故事在阿廖沙母亲死去,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小阿廖沙去人间谋生后结束了。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呵,也悄然无声地结束了。

然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脆弱。也许,这些磨难对于现在同龄人来说,不会发生也没有一个人做得到,但是,万一发生了,我们是不是也应向阿廖沙这样勇敢地面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以他分明的善恶和强烈的同情心,克服了各种困难,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权的少年形象!

《童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每当我面对磨难踌躇不前时,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浮现在眼前。幼小的阿廖沙都能坚强地挺过,我们为什么不能?让我们擦擦泪水,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向前冲啊!永远以积极的,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今后的人生!

童年读书笔记二

我读了这本书,我就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他没有父亲的关爱,在他6岁的时候父亲离开了他,即使这样他自己很坚强。

《童年》一书讲了高尔基的父亲死后,高尔基与他的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里。在外祖父家里。高尔基收到了外祖母的疼爱,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吵闹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自私与贪婪。后来,伴随着母亲的去世,高尔基走向人间。

我觉得,高尔基的家庭像一个小社会,充满了善与恶。高尔基的童年不是像我们一样欢乐的童年。而是充满悲伤与痛苦的童年。他在这样痛苦的童年中能够成长为一位大文豪,是十分不容易的。但,正是因为他童年痛苦的生活激发了他写作的灵感,才使他闻名世界。《童年》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磨难才能获得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生活和高尔基一样,历经了千辛万苦,但他们最终获得了成功。音乐家贝多芬遭受病痛,双目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然而,正是这样的磨难让贝多芬不甘向命运低头,创作了向命运挑战的《命运交响曲》。德国音乐家海顿,从小生活困苦,正是在这逆境的生活中,海顿勤奋努力,成为一代“交响乐之父”。他们的成功都是源自于苦难的经历。都是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结果。

我相信,你们要是读了这一本书,可定也会像我这样喜欢吧!

童年读书笔记三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童年》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的童年悲惨,令人怜悯。书中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他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俩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勇敢的走了过来。这令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心的丑陋。

相对于我的童年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我们的童年是如此的灿烂幸福又美好,如此的无忧无虑,没有烦恼没有多少苦痛。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得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未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时候。他们丰衣足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姥姥姥爷的心肝宝贝,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可以有的。只是在父母的庇佑下不受风雨,从不受到飘荡,独立的滋味。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

可是,阿廖沙在如此一个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而我们处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下,为什么都不能同他一样呢?

阿廖沙教会了我们,要珍惜眼前这美满幸福的生活,抓住我们无忧无虑的时刻,要努力学习是就要不断前进,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要流逝,迎来的是我们从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童年,让我们努力进取,让我们记住并永远留住我们的童年吧!

《孝经》读书笔记3篇


《孝经》读书笔记3篇

《孝经》读书笔记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用毕生经历去完成的使命。百善孝为先,它是我们对父母最真切的报答,对体会爱的一种最朴实的表现。孝心无价,唯在心灵深处才能感触。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君,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五千年一脉相承,无论中国的体制怎样的变幻,中国人民历经了多少的磨难,孝道,依然是中华民族的结晶,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间时,注定我们将来要承担这份责任。我们无法体会母亲在一天天衰老,从黑发到白发,从紧俏的皮肤到渐渐变得粗糙的脸,岁月将这份见证深深地刻在他们的脸上。

有人说:当我们长大成人后,我们将不再需要父母,甚至会认为他们很烦。有时候看看这个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社会,你很难再想起家中年迈的父母,他们盼望着子女能早点回家,可是他们的子女却不知在哪里彻夜狂欢,古人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被忽略了,扬名后世彰显父母也被遗忘了,只有个人主义的安逸和享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和对生活的得过且过。有时候我总是看着这个有着林立的高楼大厦和宽敞的纵横马路的城市发呆,总是在发问自己:这个社会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有人说,等我有钱了,我要大把大把的钱塞给爸爸妈妈,让老人家坐在钱堆儿上随便花;等我有时间了,我就带着爸爸妈妈,游完国内,游国外,让爸爸妈妈在有生之年潇洒个痛快!

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等你把钱挣到手的时候,爸爸妈妈的牙还能咬得动那些好吃的吗?等你有时间了,想带着爸爸妈妈去周游世界,他们还能上得去飞机吗?

父母要那么多的钱干什么呢?他们吃不了多少,也穿不了什么,他所缺的应该是与子女们其乐融融的相处!他们所缺的是在他们难于动身时的一个代步,在他口渴时的一杯清茶,在他寂寞时候的陪伴,在他生病时的一次次问候,儿女在外再忙,也能抽出时间每周按时和父母聚在一起……这些都是老人内心所渴望的!

父亲节的时候你给爸买条鱼,工作再忙,你也要亲自给送去,爸会乐得嘴都合不上的;母亲节的时候,你给妈买一双袜子,亲自给妈穿上,她眼睛里也会含着泪的……

实在抽不出时间回家的,咱就每天,或者最少三天给爸妈去个电话,问问好,拉拉家常。父母不求别的,就希望年老时子女能惦记着……

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

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无法重现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连接。

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但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枝叶繁盛的树木,扎根于厚实的土地;流水汤汤的江河,溯源于雪岭山脉的蕴藏;乌鸦孝亲反哺,羔羊感恩跪乳,动物尚且懂得回报于亲恩,万物之灵的人类,也从上代而来,从己而出的血缘关系中,将人性的真爱与善美发挥到极致,推及宗族、群我,传承了代代的伦理之爱,稳固了人类生活的秩序。

世事沧桑,岁月无情,而人有情,你的关爱会抚平父母额头上的皱纹的。然而最美不过夕阳红,呵护这份美吧!用心去碰撞出音符,奏出世间最温馨、最美好的敬老乐章吧!让歌声在广袤的天地间永远回荡!

《孝经》读书笔记

中国有句古话叫百善孝为先,它充分强调了孝的重要性。尊敬兄长、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经》是儒家思想在孝上的一部经典著作,它集中体现了古代先贤们对孝的解读及重视。

孔子曾说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乃一切道德的根本,若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孝顺父母都做不到,那么这个人在其他方面的品德也好不到哪里去。论语中有那么一段话,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大概意思是说:一个人的为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冒犯官长,这种人很少;不喜欢冒犯官长,却喜欢造反作乱,这种人从未有过。君子致力于根本,根本确立了,做人的正确原则就会形成。孝悌这个东西,大概就是仁道的根本吧。从中可见孝在一个人的德行品质的培养中所起的基本作用。

若一个人连孝顺父母都做不到,那么何谈其它的美德,整个社会更会处于一个混乱的境况。那么何为孝呢?《孝经》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便是孔子对孝的一种理解。母亲怀胎十月,并辛勤劳动抚养我们成人,我们该懂得感恩,而爱惜自己的身体是我们回报父母恩情最基本的方面。在学校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父母亲对我们的期望,长大后更要好好工作,承担起家庭重任,这便是一个人从出生至死去所需担负的家庭责任吧。在中国传统认识中,让父母住好吃好便是对父母的孝顺了。久而久之,整个社会逐渐形成那么一种风气,即把子女给父母物质上的满足与是否孝顺搭上勾。

有些人认为只要多给父母些养老费就是孝顺了,他们往往一年到头都在外面拼命挣钱而很少有时间回家看看爸妈。虽然我并不否认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子女对父母的孝心,但我也认为不能只片面的强调经济上的满足。父母含辛茹苦地抚育我们,但他们并不要求我们回报多少,有时候他们只希望我们能坐下好好地陪他们说说话。而习惯于快节奏生活的现代人来说,他们往往会忽视对老年人精神上的关心,只知道定时地寄钱给父母而不记得打打电话问候一下,这其实有点本末倒置了。多多地与父母交流交流,陪父母走走看看,其实父母亲会更欣慰。联欢晚会上的一首常回家看看道出了天下多少父母的心愿啊。自有记忆以来我便讨厌参加丧礼,并不是说那里的气氛有多沉闷悲伤,只是觉得整个仪式过于虚假。人活着时不懂得如何善待之,等亲人走了才在那里哭哭啼啼未免可笑。当然我不是说中国传统丧礼该被取消,而是子女应该分清何为重何为轻。丧礼上人们大声敬酒、熙熙攘攘,活像是在办喜酒,纵然在守灵时的哭唱也显得那样勉强突兀。我不知道这种形式对活着的人来说有多少意义,但亲人已去再怎么做样也于事无补了。

当一家人在其父母死后大办其丧礼时,人们总说些啊,某某人多孝顺…之类的话,我不禁纳罕难道这个社会对于孝顺的定义竟降低到这种程度了吗?丧礼毕竟是做给活人看的,所以但凡亲人在世时对他们好才是真正的孝。那么做到何种程度上才能叫好呢?这其实是个挺难回答的色难,,问题,每个人的心中自有一套标准。子夏曾问到何为孝,孔子回答道;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后孝乎?这里是个反问句,即有事情时做子弟的年轻人效劳,有酒食,让给父老享用,做到这些方面就算孝了吗?其实在父母面前保持敬爱和悦的容色最难。

蓦然回想,这句话真的非常正确。平常我们都在学校里,只是逢年过节才回家,但即便是这样,在家里的短暂时间里我们也往往因受不了父母亲的唠叨关切而耐烦不已,有时还会顶几句,更有甚者便会甩脸子给父母看。我们的一句无心之说可能会令父母难过很久,所以在我们对父母的唠叨露出不耐之情时想想父母的心情吧,毕竟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

《孝经》读书笔记

据说,比尔·盖茨在接受时曾说过,最不能等待的事情是孝顺。这句话出自于一个美国的首富,这不能不让我们感慨和深思。

孝为何也?我没有去考证《说文解字》上的权威解释。但是,汉字的结构组成有会意字。按照我个人望字生义的理解,孝字是老与子的结合。孝字的上半部为老字的半边,下半部为子字,两者结合即为孝。从意形上看,又恰好解释了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上而下看为老子抱儿子,由下而上看乃儿子背老子。由是观之,我们不得不惊叹先贤的聪慧与睿智。在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智慧宝库中,《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的经典。这部伦理学著作在中国思想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特别是在西汉以孝治天下之后。

在唐朝,它被尊为经书,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它对维护封建社会的纲常宗法等级和道德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原点。《孝经》集中阐释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对孝的要求和方法做了系统而烦琐的规定。如对父母的生老病死的过程,提出了孝的标准: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纪孝行章第十)。《孝经》把孝推崇到极高的地位,认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章第七)。因此,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圣治章第九)孝成为人的。

道德之本(夫孝,德之本也《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在《孝经》中的伦理思想中甚至把忠与孝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与扩大,把孝的社会作用神秘化和绝对化。尽管如此,《孝经》所推崇的孝顺不失为中华文明的瑰宝,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基石。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孝顺尊老的传统被世代延袭,并积累了许多的典型,如供儿童蒙学的经典《二十四孝》的图文故事,就是家喻户晓的教科范本。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孝文化的糟粕自然要被舍弃,但其中的积极意义和精髓仍然被继承下来。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伟人领袖,那些孝敬尊老的故事是永远让人感动的。我们的家庭并不是很和谐,并且我其实一直在心里就对爸爸怀着一直恨意。是他让我们长期以来处于痛苦中。他是妈妈痛苦的来源,而我看到妈妈的艰辛,心里就有被刺痛的感觉。但是后来渐渐懂得:爸爸其实也承受了很多,在那样一个农村,培养我这样一个大学生,是一种神圣的荣誉。

今年看到大一的新生,突然又回想起当年爸送我来学校的情景。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在他第一次出远门,送我来到学校之后,竟然让他在那样的仓促中离开了学校。那时,正值08年秋,我的18岁生日就是在火车上度过的。爸爸在北京火车站买了两瓶呦呦奶茶。在爸爸的要求下,我打开了,但没舍得喝。心想,或许在他离开后,我可以对着它看爸爸是影子。但是没想到,在那样的高温天气下,奶茶很快就坏了。我啜了一小口,无奈之下,只好把奶茶放进了垃圾桶。那天来到长春是一个晚上,有风,披上了外套(是妈妈廉价买给自己的那件,但是因为太小而转手到我手中)。那天晚上,直到十点多爸爸才离开学校,他要出去找住的地方。不知他那天是几点睡的。但是那样贪睡的他,是怎样熬过来的,我不知道。第二天,他很早就过来找我,要我去吃早饭。其实,在坐完几天车以后,根本没有什么胃口。但是他还是坚持。因为没有拿到学校的饭卡,只好出去吃。一边走,他还一边给我介绍附近的情况,要我注意安全。但是最后看来,他在昨晚那样漆黑的夜晚并没有探索到很多东西。

因为最后我们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吃早饭的地方。吃得很简单,好像好像也不贵。但是想到他带着我一路探寻的经过,心中就有一种酸楚。忘了是哪天,他陪着我去体检,但是主要时间是在排队。还记得期间我们去火车站买了票,坐的是25路公交车。从动植物园到火车站,差不多绕了大半个长春。那天还遇上半路堵车,来回花了3个小时左右,但是还是很愉快的。安顿好了以后,爸爸带着我去了对面的动植物园。门票费20。当时并不知道可以免费进去。估计当时爸爸是一直在前,领着我。虽然并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但是爸爸拍下了一段长颈鹿的录像,存在我的手机里。只是被我稀里糊涂地删掉了。再也找不到了。应该是同一天的中午,爸爸带我到二楼的那家餐厅去吃了饭,要来几个带辣椒的菜。还叮嘱我时常去吃,不要太节俭。也是那次,第一次喝道了花生露,以后再也没沾过。走的那天晚上,我们坐在柳树底下的长木凳上,来往的车打着灯,照到了我脸上,爸爸看到了我脸上的泪水,于是他也开始流泪。

估计那是第一次亲眼看到爸爸因为我而落泪。篮球场上,学弟学妹们还在训练着。面对已经开始的大学生活,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我们,只剩下的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为数不多的日子里,还有很多待完成的事。为了充实自己,为了给自己的前途铺路,也为了有机会弥补两年前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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