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桑子》读后感1300字
曲罢一声长叹,叹宵光何限
叶赫那拉,一个庞大而显赫的姓氏,家族名人辈出,史上走出了三位大清皇后:太祖孝慈高皇后,咸丰孝钦显皇后,德宗孝定景皇后。是千古赞颂还是万世遗恨,亦阻挡不了大清朝亡于旦夕。
满清覆灭,改朝换代,皇室后裔从天潢贵胄跌落为平民百姓。朱门大宅内,养尊处优、闲散奢侈的日子一去不返,代代传袭的清贵讲究、习俗规矩却仍然顽强地存在于家族的各个角落;八旗子弟希冀的繁华不朽,固守的流风余韵,终究是挡不住高墙外萧萧风雨的吹荡,“西风吹尽王侯宅”,他们终归要走出大宅门,流入市井之中,感乌衣巷陌的高低冷暖,看世事变迁的世态炎凉,有人把握住自己的命运,有人放浪形骸随波逐流。
辛亥革命后,叶赫那拉氏改姓\叶\。
叶广岑,叶赫那拉氏后裔,自小受家族文化熏染浸润的老幺格格,以孩童的视角,写出末代贵族(爱新觉罗)\金家\一夫三母和十三个兄弟姐妹的故事,男女之情,手足之情,挚友之情,父母子女之情,难言的情愫,凄凄楚楚,怯怯惶惶,悲悲痛痛。
时代变迁、人事飘零,伤害、贪婪、背叛;淡泊、坚守、宽容,每个人用自己的方式证明着生存与生活。王孙子弟们,或痴或癫,或喜或悲,或淡或躁,悲乎哀哉,却也至情至性!
世事无情字有情,文字可以让过去的光阴凝固,让逝去的生命复活,那些属于她与她的家族的旧时岁月,慢慢苏生了。
前尘若烟,往事随风,金家兄弟姐妹,走了的,死了的,活着的,终抵不过一个时代的日薄西山,从喧闹到孤寂,从辉煌到平淡。
\知道了一切就原谅了一切\,岁月的洗涤和积淀,那些过去不懂的事和情,到后来都懂了,那些化不开的恩怨情仇,到后来都淡了,那些难以接受的翻天覆地,到后来也都接纳了! 那是从大起大落的人生际遇中升华出来的悲悯宽容,超脱从容。
“谁翻乐府凄凉曲? 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
纳兰容若,叶赫那拉一族的骄傲,一生舒写了那么多动人心弦的词章。以纳兰《采桑子•谁翻乐府凄凉曲》的词为各章命名,词章呼应,贴切自然,其凄婉深沉的寓意,是金家子女命运淋漓尽致的写照。
《采桑子》很\满族\,很京味,线索埋伏巧妙,内容扎实有物,文字雅俗共济,行文流畅大气,人物饱满鲜活,语境生动传神,于无声处胜有声。
读这本书得以窥见了清廷遗老的生活,言谈举止间的从容不迫,回转有度,都不经意地流露出昔日的贵族风范,当然也有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和偏见。
那种从生活深层涌流出来的情趣与意蕴,在物质层面上就是讲究生活的精致,细节的到位,凡事都有出处。这是多年深入骨髓的环境熏陶和生活浸染衍生出的岁月绵长。
小说穿插有关于满族贵族的典章、礼仪、年祭、美食、制衣等方面的叙述,有对京戏、建筑、古物、字画等古老文明文化不余笔力的描画,还有袼褙、酿酒、发丧等民间工艺、习俗的再现,包罗万象,奇情异致,皆有据可循。
繁华旧梦已落幕,世间沧桑亦道尽。天下没有不换的朝代,也没有永存的特权。一个八旗世家的兴衰,折射出历史的发展、岁月的更迭。往事无迹,聚散匆匆,泪眼将描易,愁肠写出难。曲罢一声长叹,叹宵光何限!
最后,再借用纳兰容若的一句词来结束吧:
彩云易向秋空散,
燕子怜长叹。
几番离合总无因,
赢得一回僝僽一回亲。
2018.8.13
《采桑子》读后感700字
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 纳兰性德《采桑子.谁翻乐府凄凉曲》
一首纳兰词,描绘一曲没落贵族的风风雨雨,恩恩怨怨,时代变迁下无可奈何的命运。
看完印象最深的几个人物。大格格金舜锦,她戏如人生,人生如戏。董戈是她的知音,没了董戈的她从此没了灵魂,为艺术而生,到最后因艺术而疯癫。不知是喜还是悲。
二格格金舜镅和三哥金舜錤,一个一开始因家族封建礼教,不被家族认可,被逐出家门,与商人私奔的她,即使离开了家族仍然把家族的教诲铭记在心,要求自己的子女永世不得从商,并把后代教育的正直善良。而另一个起初看不起商人,以商为耻的三哥,晚年却成为了文物鉴定专家,而且还与儿子一起沦为了奸商。真不知道要如何感叹这命运的变化。
还有五哥金舜锫作为满族贵胄,明明多才多艺,却做着与身份大相径庭的事情,又是做叫花子,又是泡戏园子,最后抽大烟成瘾冻死在大桥下。
最后关于七哥金舜铨,他的一生只用一个“儒”字便可以概括,对父母、对兄弟、对恋人、对朋友,一概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讲的是中庸之道,做的是逆来顺受,知足安命,与世无争。三格格出事唯独他出面下跪替她求情,一跪就是一天。而对于柳四咪的感情,若非老大寡廉鲜耻这自私小人的插入,他们本应双宿双飞,而最后却无奈只能将满腔愤慨与哀愁倾注于紫箫之中。想舜铨一生,辛勤作画,与世无争,也曾有过艺术的辉煌,也曾有过人生的佳境,回首悲凉,都成梦幻……
曲罢一声长叹!
《采桑子·谁翻乐凄凉曲》
——纳兰性德
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
因书名,差点错过此书。这一部讲述民国以来满族贵胄后裔家族的长篇小说,文字优美,回味无穷,不仅是一副描摹人物命运充满文化意蕴的斑斓画卷,更是一曲直面沧桑、感喟人生的无尽挽歌。
整体感觉,不矫揉造作,不卑不亢,此处无声胜有声,包罗万象,无论是京戏、建筑、美食、宝玉古董等都面面俱到,人物众多,但是不是《红楼梦》似的大气磅礴、复杂丝乱,而是简单明了的关系,清新易懂,平铺直诉,跟着作者的第一视角,丝丝品味,慢慢观赏,一个满族家族的没落。没落而不颓放沧桑终能释怀,娓娓道来,不温不燥,是有大家遗风。从一个家族的没落,展现近百年的历史风云,社会生活的变迁与传统文化的嬗变,令人思绪绵绵。
本书引用纳兰性德的《采桑子·谁翻乐府凄凉曲》(曾被梁启超赞为“时代哀音”)作为章节名称,把本该凌乱的短篇小说串联起来成为一部长篇,也确实有趣。
大凡人生,不经历大起大落,大喜大悲,不知人生可贵。书中的王公贵族,生来富贵,衣食无忧,日常生活就是吃喝玩乐,嘻戏人生。而家道没落之后,之前的衣食无忧成为了南柯一梦,解放后自谋生计,各家忧喜各家愁。一切平静之后,原来所有一切都随历史在泛黄的纸上生冷僵硬。
大格格的痴戏人生,为了唱戏弃子不顾,为了知音(琴师)忘穿秋水。是真正的为戏而生,这货搁今天就是大艺术家了。
老大老三老四老七几兄弟之间,风雨潇潇雨未歇,世间恩怨情仇,释怀不易,真相难明。亲兄弟,可能就为了一些陈麻久事而反目为仇,晚幕之年能够明白彼此的重要,也是难能可贵。
二格格舜镅——爱情对抗家庭,跨出世家门,心似如焚烧,爱是终生果,家是心中肉,到死都不能得到封建迂腐的家人原谅,可能也是死不瞑目。
老姐夫一生为成仙修炼,大起大落之后,仍不忘初心,差点饿死,也认为是一种修行,老姐夫这一生未能得道成仙,也是一种圆满。
还有很多故事,不一一复述,每个故事都可以读到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人生感触。人生很奇妙,常常一件偶然的事,就能改变人的一生。人生有很多无奈,纵使不服不惧不扰,但是一番苦笑之后也能释怀。看过这么一段话:人不知自己的小,就不知世界的大。你扩大了自己,就缩小了世界,得失之间,其何如哉?读《采桑子》,最真实的感觉就是那个膨胀的自己原来渺小到如尘埃,他人踏足你的生活范围,也能扬起。
往事无迹,聚散匆匆。泪眼将描易,愁肠写出难。生于清朝贵族世家,祖姓为叶赫那拉的作者叶广芩离那个破碎飘零的清末年代不远亦不近,受过社会主义教育,经过革命磨练,并没有局限于大宅门内的深闺生活,因此从她身上并未看到皇亲国戚中那些格格们应有的端庄典雅,古板恪守,而是《采桑子》中那个活泼可爱、无拘无束的小格格。作者以金家最年幼的小格格为视角为读者展现了金家自清末以来,从繁荣到落魄的家族经历,颇有《红楼梦》之感。文学写作什么都能作假,惟感情做不得假,因作者曾从属于那一群体,所以每当读到那悲伤离合的瞬间,能真真切切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忧伤和无可奈何的沉郁。至亲兄弟姐妹十四人,最后却落得反目成仇,兄既不友,弟便不恭,不恭不敬,亲情疏冷,甚至大义灭亲。书中最令我心痛惋惜的场景就数结尾处金家祖坟被刨那时。随葬的金银财宝在被刨出的瞬间便宣告了丢失;祖宗的骨殖却一块不少的晾在千硬的冷风中。曾经风光无限的贝勒王爷、格格阿哥,最终却落得如此下场。不知是世道变了还是人心变了。只叹世态炎凉,年华易逝。
作者叶广芩,一个出生于老北京皇亲贵胄、被亲人昵称“王八丫丫”,自幼聪明伶俐个性鲜明。在自身体验满清王朝倾覆,时代革命兴起、共和国成立,接受社会主义教育后,用京味十足、感悟人性、是非清晰、栩栩如生、酣畅流利的语言,向读者展现了一个皇亲国戚家族在时代变革中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结局。如祖父及其太太、姨太太,父亲及其三个太太,娘舅及舅太太、舅姨太太,14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每个人的出身、性格、经历、故事、结局都不同。祖父姨太太年轻漂亮,来自妓院,进门就被太太关押虐待,死后破棺葬送;大哥背叛家庭,追随国民党至台湾升为少将,曾亲手杀害了同母所生共产党妹妹,乘七弟之危夺其所爱;大姐喜戏剧成痴,被丈夫抛弃,至幼儿惨死不顾;五姐追求婚姻自由,与大宅门决裂净身出户,后经出国留学深造,成为古建筑大家;七哥自幼爱画,循规蹈矩,残守祖训,刚正不阿,洁身自好,无固定工作与收入,病危住院治疗及死后送葬费用全由收入不多的作家老妹负担……。书中故事多多,情节错综复杂,语言生动感人,有观二遍之欲望。
《采桑子》是一部讲述满族显贵家族的生活长篇小说。这是一部描摹人物命运,富有诗情画意的斑斓画卷;是一曲沧桑,感悟人生的无尽挽歌。
民国初期,大宅门里的满人四散。十四个兄弟姐妹各奔西东:长子反叛皇族加入国民党;长女为票戏痴迷一生;次子因萧墙之祸无奈自尽;次女为追求自由婚姻被逐出家门。一个世家的兴盛至败落,一群世家子弟的飘零。在这本书之内展现得淋淋尽致。
此书的标题选用清朝诗人纳兰性德的诗词《采桑子》中的一部分。每个标题,作者都给予了它生动感人的故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要数次女金舜镅的故事:金舜镅是七个格格中最美的一个。是所有人最宠爱的格格。一年夏天,当国民党的大哥带回了一位风流倜堂的年轻军官,那年轻军官英俊之外就是儒雅,星眸皓齿,美如冠玉。那名年轻军官名叫沈瑞方,至于舜镅怎么和沈瑞方搞在一起的,没有一个人清楚。当沈家的人上门提亲时,所有人都惊呆了。父亲把提亲的人一脚揣出门外,栓上门。提起棍子就往后院走。舜镅毕竟是金枝玉叶,身娇肉贵,经不起父亲的一阵毒打。因后院有一门直通沈家,舜镅就趁夜深人静之时,跑到了沈家。投入了沈瑞方的怀抱。父亲一气之下,把后院的小门堵了。从此不许舜镅再踏进金家一步。
这个故事之所以给我深刻的印象在于金家体现出的旧社会中的封建思想。正因为沈瑞方是国民党军官,金家所有人都反对金舜镅与他来往。正因为金舜镅不肯下嫁与父母亲安排的大户人家,金家人对她的态度大打折扣。金舜镅给我的感觉就像草原上的牧马,放荡不羁,但却受着牧马人的约束;像家犬一样,胆大妄为,但终究还是逃离不了主人的束缚。不仅金舜镅如此,金家的其他十三个子女都如此。因为是大户人家的子女,从小到大都未曾有过真正的快乐。记忆里只有父亲冷峻的面容和母亲絮絮叨叨的教育。
《采桑子》让我真正地体会到了封建社会中大户人家子女们悲惨的生活,也时刻提醒着我一定要向着新时代前进!
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相信很多人都熟知这句经典的台词,它选自于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中女主人公简的那段情感告白。《简爱》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位对爱情、生活和社会富有独立自主、积极进取和追求自由平等个性的女性形象。
19世纪的英国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在故事的开始就写明了简的凄凉身世。寄居在姑妈家的她,受尽虐待,饱受约翰里德的蛮横无礼和仆人的歧视,但天生叛逆坚强的她,在残酷的生活中艰难前行,寻找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小说的前半部分着重刻画出了简的孤独、恐惧,但却仍对真情和温暖渴望的生活状况。
在劳渥德义塾的日子,是简最难熬的一段时光。简与她唯一的朋友海伦相依为命。当海伦因传染病即将告别人世,是简毫无畏惧地陪伴着她度过了人生中最后的一个夜晚。简与海伦间生离死别的友谊,简的勇敢和坚强深深地打动了我。
当简来到罗切斯特的庄园时,她迎来了那段最美好的人生时光。在那里,她能感受到仆人的和蔼、孩子的天真,还有罗切斯特的爱意。其中简向罗切斯特表达爱意的场景,给我留下了深刻烙印。在19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形象,而简却是贫穷、矮小、低微、其貌不扬,但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的心灵。她并不因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信念让简坚定勇敢地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主动表白自己的爱意。这在当时比较封建并且阶级分化严重的社会中是非常大胆的。至此,相信每个人都会跟我一样希望他们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后来当简得知罗切斯特的妻子还活着,她坚定并理性地选择离开。在这段故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灰姑娘童话故事的再度演绎,她蔑视权贵和财富的个性让读者肃然起敬。
如果我们认为勃朗特的这部小说只为向人描绘缠绵炽热的爱情,那就大错特错了。在《简爱》里宣扬最多的是一种崭新的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简没有那份独立,她也许就会跟已有妻子的罗切斯特先生生活在一起,故事也就落入俗套,《简爱》也就不会成为令我们感动落泪的传世经典的小说了。正是简拥有的独立性格、令人心动的魄力,还有她崇尚的尊严才让我和许多读者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一遍遍地品读、思考。尽管我选择不了财富,但我可以选择人生的人生信念让她独立前行,最终和心爱的人白头偕老,这一幕幕的情节无不让人催人泪下。
相信每个读者在读完《简爱》后都会被简的经历和个性所鼓舞在逆境生活中学会坚强,才能选择幸福,这就是人生的真谛。虽然现在的生活很忙碌、压力非常大,却也充实而美好,有许多人都会面临着夹缝中求生,逆境中成长的生活状况。在逆境之中不要一味地怨天尤人,要多考虑如何去克服和摆脱逆境。逆境中求生能给人宝贵的磨练机会,只有经得起逆境的考验,才能成为强者。孟子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至理名言曾激励了无数逆境中有志之人;许多名人,如贝多芬、司马迁都是在逆境中因为坚持自己的梦想,才得以给后人留下了旷世作品。正所谓没有风吹雨打,哪会有成熟的果实;没有刺骨的寒风,哪会有坚韧的松柏!
当我们无缘无故地挨了巴掌时,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非常钦佩简的这种观点。自尊是做人的最起码要求。简的朋友海伦的观点与简截然不同,而海伦则主张凡事能忍则忍,这样别人就会对你更好一些。她的博大胸怀令人钦佩,但正是她的这种容忍才使得她在逆境中生存只能感叹生命太短暂了。反抗精神是在逆境中生存的支柱,面对恶势力的欺辱,要学会反抗,而不是一味的忍辱偷生,因为在上帝面前我们都是平等的。
面对风雨,你是否会期待迎来彩虹?面临困境,你是否还执着你的梦想?简的经历和个性告诉了我们如何坚定自我,追求幸福与快乐。她的精神价值赋予了我们幸福与快乐的真谛。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在一个很好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恶意》读后感1600字
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句话是在《皮囊》里面《天才文展》那一篇文里的一句话——“和他说话,就如同和一个人在水里纠缠,你拼命想拉着他上去透口气,他却执意拉着你下坠到海底。”日高邦彦的一生都在被不同的人拉着下坠,野野口用特殊的方式暂时成功了,却忘了死尸最终是会浮出水面的。
取名恶意,四分之一的时候就揭露真正的凶手,进而围绕着杀人动机去一层一层剥开人性的洋葱,越接近真相,越觉得背脊发凉。我在阅读的时候格外谨慎,揣着怀疑的态度看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连猫的主人都被我怀疑过是杀人凶手。再到后来,跟着独白书走,以为《萤火虫》和《禁猎地》一样是真实的故事,怀疑日高初美是双重人格的女主,死于日高邦彦的计谋,这个时候邦彦的变态人物形象站定了。紧接着剧情又反转,根据相关的人的口述,联想到《模仿游戏》里图灵的少年时代——校园暴力和唯一关怀产生的对性取向的深远影响,我甚至怀疑过野野口深爱着邦彦而后因为不可得继而杀了初美并毁掉邦彦的一生。直到最后真相大白,所谓的恶意,不过是一句“我就是看他不爽”罢了,很多人说这叫做没有杀人动机。但没有什么讨厌是无由来的,这里面包藏的是真切的妒忌,妒火熊熊燃烧让自己人性扭曲。或者,这不应该叫做扭曲,而是叫加强,这本书之所以直击人心,就是因为大家或多或少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只不过正直和良知压抑住了妒忌,在是非面前我们做出了相对正确的选择。
野野口和日高邦彦在少年时代都经历过校园暴力,一个选择出淤泥不染,另一个选择同流合污。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从来就不是你堕落了,而是你堕落的时候你同圈子的人在坚守甚至进步,这种对比带来的落差感才是妒火燃烧的导火索。为什么杀死日高的不是藤尾那群少年混蛋?因为在藤尾那群人的圈子里,干坏事儿是司空见惯的生活常态,来个日高给欺负无非也就是生活再多点乐子罢了。但野野口,自始至终都不属于这个圈子。最初的他,甚至认为日高这种身份的邻居都配不上做他的朋友,自命清高的他落得和日高相同境遇的时候,为了免于皮肉之苦放弃了自己的信念和坚守,一边和藤尾沆瀣一气一边又唾弃自己,直到帮助藤尾强暴邻校女生。那个时候你觉得他最恨的是谁?会是藤尾吗?不,是日高邦彦。这顶巨大的太阳照的肮脏而又污浊的他睁不开眼,一颗恶意的种子开始埋下。
人的适应能力是极强的。如果说一开始,野野口还会有些许的自卑与自责,在后来没有日高邦彦的日子里,他是可以过着平凡而又忙碌的生活的。偏偏这个时候,日高邦彦的名字又进入了他的眼帘。人性最丑恶的一点就是,我可以看见陌生人过的很好,但我见不得自己的亲戚朋友过的比自己好太多,也许他们遇难时你是真的关心的,可他们过的好的时候你却不一定是发自内心祝福的。那条日高获文学奖的消息,就像一盆悄悄淋在恶意种子上的水,种子开始发芽了。
最初接触日高的时候,野野口的恶意或许还没有到让日高死于非命身败名裂的地步,那时候野野口眼里的日高,也不过是个名利双收的作家罢了。随着与日高的接触越来越深,发现日高名利双收、家庭美满,最重要的是这么多年来他依旧保持着一颗真挚包容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甚至是一只猫。即使他手里握着对野野口不利的证据,却依然给他机会和平台去实现梦想,野野口越发觉得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但是,君子难做,小人却容易的多,野野口的本性就是会选择最容易的方式,一如青少年时为了免受皮肉之苦背弃道德,年长的野野口依然会选择最容易的方式,既然得了癌症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山顶了,那就玉石俱焚拉你一起到谷底吧,前提是你还不能跌的比我好看。健康每况愈下和扭曲心理的双重浇灌,让恶意之芽长成了参天大树。
加贺还了日高清白,却永远砍不断野野口心里的恶意之树。
你和我的恶意之芽呢?最好还是在襁褓中掐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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