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读后感1400字
最平凡的故事反而是最打动人的。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一开始带着看故事的心态打开这本书再到后来渐渐地被故事吸引。从我自己而言,这的确是个值得一读的故事。
作为故事中的主角高兴,他是一个像城里人的农村人,他有着普通人无法辨识的文化人的气质。有自己的原则担当,在他们这个拾破烂的团体中几乎是一个参谋角色。打架他比不过别人,脑子却转的快,更懂得这个社会的人情世故。也比五富黄八等人更有远见。就像作者所说,以高兴的能力和见识,如若生在城市,那绝对是有大作为的人。他能用自己的办法一次次摆平五富的麻烦和自己的麻烦。可是说到底他还是一个拾破烂的,他没办法帮心爱的女人破了哥哥的案子,也没办法把心爱的女人从劳教所赎出来,甚至没办法把五富的尸体像生前答应他的那样送回清风镇去。说到底,他始终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但他从始至终对西安这座城市的爱与执着让我惊讶却又感动。在这个城市发生的种种好事与坏事都不曾影响过他对西安的热爱。
从作者后来的故事中,我突然觉得故事中的五富,黄八,石热闹,韩大宝,良子其实都是高兴。他们只是高兴的某一面而已。
但整个故事中让我时而大笑时而感动得最多的是五富。
他长的不好看,不知道算不算上丑了。有一身蛮力,能吃,有些冲动,脑子不算聪明。几乎是一个典型的形象。在最初的故事中我常常被五富的各种举动逗得大笑。然后又被他的真诚感动。印象很深是有一次他与高兴说到死的事情,说高兴要是死了,他一定把高兴背也要背回清风镇,不让他一个人在外面。那个时候我是打心眼的被五富的真诚打动。在西安城里生活的这段日子,五富偶尔跟高兴闹过脾气,但都化解了。五富是真的敬佩着高兴,高兴是真的对五富负责。
也还记得高兴告诉五富自己为了他放弃了韦达公司的工作,放弃了可以永远留在西安城里的体面工作。这个乡里来的糙汉子哭了,他买了好多好多啤酒,使劲喝,把自己灌醉,说我报答不了你刘高兴什么,我只有让自己难受。我就再一次被五富感动。
他不聪明,他总是想着在家里的老婆,想老婆会哭,吃饭也狼吞虎咽。可是他会为了黄八跟别人拼命,会在自己惹高兴生气的时候默默的煮饭做事。会在得知高兴为他放弃工作时安慰他说你去吧,我可以一个人去拾破烂一个人去街上,我不跟别人吵架,不惹麻烦,也不去看什么热闹。会安安分分的一个人过下去。看到这里我真的很心疼五富。
五富有很多缺点,他只是一个市井小民,他本身与我们是一样的,正因如此,才显得如此可爱。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可爱的,杏胡两口子,黄八五富在这个原本是很悲惨的生活中给我们增添了人情,温暖。
五富他一心一意的跟着高兴,也帮着高兴,他是高兴最好的朋友与陪伴。有时傻傻的,明明自己说着管住嘴不能说,偏偏几次都是自己差点讲出去。
最后的五富就那么突然的死了。他省吃俭用这一辈子一直记着给老婆寄回去。哪怕在打地沟拿不到工钱又苦又累他也没打算回去。最后这样突然的死在咸阳,我还记得他说过我不能死,我还有老婆孩子要养,老天爷不会让他这么早死。
可是五富的结局却还是凄惨,就连想要回到清风镇的遗愿也没能实现。
最后在医院的那一段让我心里很难受,想哭。高兴说,是我带着他出来的,我背也要背着他回去的时候,我真的心里难受。
至于刘高兴呢,他还是西安城里的人,五富也是,只是换作另一种陪伴。
《洗澡》读后感1400字
《洗澡》是杨绛先生所著的一部描写解放后知识分子第一次经受思想改造的书。初次见到这个书名,让我很难与这位“最才的女”联系到一起,直到读完了全书,才对这个书名有了真切的理解,用“洗澡”来反映那个时代的故事真是再贴切不过了。《洗澡》一开场写了余楠与胡小姐的婚外情,余楠很有些才华,但又特小气,既想得到又不愿付出,结果当胡小姐搞定了最心怡的男人双双出国时,也就没有余楠这个“备胎”什么事了,不过余楠也非等闲之辈,早也留了后路,失了胡小姐,便带着他的“备胎”,原准备抛弃的发妻北上投奔新中国的“文学研究社”了。
随着余楠的到来,其他人物也纷纷出场,有文学社最初创立者的遗孀及女儿、有老区来的革命干部、有海外归来的学者、有饱读经书的老学究,还有一批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一时间文学研究社可谓人才济济,但在才情的背后又各有自己的小九九,每个人都存在这样那样的小问题,正应了第一部分的标题“釆葑采菲”。
当人物一个个出场,故事分了两条主线展开,一是事业线,说老实话在这条线上,我没看出什么大成就,倒是看到了一群人的勾心斗角,也许这是为了全书的髙潮“洗澡”作铺垫吧。另一条是情感线,总体也没啥好让人倾慕的爱情故事,几对夫妻基本是貌合神离。有点看头的是有妇之夫许彦成与姚小姐的一段发乎情止于礼的未遂婚外情,关于这段情感杨先生着墨甚多,内心描写、情节叙述都极其细腻,男主女主真可谓情投意合,只是碍于许彦成的发妻,那个聪慧的“标准美人”雨琳而不得不压抑着,关于这点,杨先生笔下的男女当事人似乎缺少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文学作品中那种男主女主为追求爱情不顾一切的精神了,不知道这当属进步还是退步。从道徳层面上是对的,但从情感层面上就可能难说了。这里要同情一下雨琳,她为维持自己的婚姻实在是付出太多了,在我看来,她被丈夫伤害不是她不好而是她太懂事了,她与那俩书呆子不是同类的,倘若不是雨晽帮着俩人掩饰,那俩书呆子早就被姜敏、余楠一伙人碾碎了。全书的髙潮是第三部分“沧浪之水清兮”,即“洗澡”部分。既然旧知识分子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那么就需要一次心灵的洗涤,于是借着“三反”,在这个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展开了一次灵魂洗澡运动,每个旧知识分子都要剖析自己,直到革命群众满意为止。真是可怜了这批曾经傲骄的读书人,为过关使出了浑身解数,不惜丑化自己,把自己批得一无是处。然而尽管这些人都狠狠地批判了自己,但与前面反映的各种问题却并不吻合,这种“洗澡”并没有真正净化心灵,反倒是让更多人学会了撒谎,学会了迎合,学会了虚伪,在这些方面颇为得法的人得了奖赏,比如余楠就加到每月一百斤小米。当然余楠自己还是认为这抵不过他精神上的付出,这点我也同感。倘若“洗澡”不是自觉自愿的,终是无益。
说真的,小说中主要的人物没几个可人的。倒是有2个边角人物比较可爱些,一个是文学社创始人的遗孀姚太太,她虽然身残了但头脑清醒,为人处事得体大方,看人看事心如明镜,颇得人尊重。还有一个人是罗厚,他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文学社,为人正直,办事妥贴,担当仗义,对姚小姐的帮助实实在在,不像那个书呆子许彦成畏首畏尾,叫人看了无语。个人以为罗厚才是姚小姐该珍爱的人。
说了这么多,终还是没能完全读懂杨先生的《洗澡》,杨先生写此书应该不只是为了呼应钱钟书先生写的《围城》的吧?那么到底先生还要表达什么呃?我当继续求索。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著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的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情书》读后感1400字
曾以每年看一到两次的频率反复刷这部电影。池老师问,是要多喜欢才能看一部电影十次以上啊。
反复
其实也不一定需要多喜欢,只是每次都和第一次一样喜欢。
池老师当然也回答了自己的疑问,是变态吧。我也不解,人们为何害怕厌倦,总在尝试新的。喜欢一样事物常常让人卑微,害怕因为厌倦反而失去喜欢的感觉,用抛弃来掩饰自己失败的狼狈。也许是贪婪,也许是太高估自己。千穿百孔时,每次含着泪回眸的一瞬,心底的柔软,是喜欢。反复,只是确认柔软的自己,依然健在。这大约是个自恋的理由。
我的记性极差,过目就忘。
福尔摩斯全集和柯南大概就看了几百遍,再看就像没读过一样。善忘之人,是善于储藏的。打开旧笔记本时总有很多奇奇怪怪的痕迹。那些连自己都想不起来的记忆,被藤井树藏在图书馆各处的书里,每一页都变成你的样子。
那时的藤井树只是喜欢,那么的喜欢,没有任何,“喜欢”都是藏在心里的一颗珍珠。
那些放学后教室里没有你的黄昏,黑板上算术题后被擦除若隐若现的字迹,运动会上被你目光注视着的骄傲,自行车与你擦肩而过的脆弱,藤井树无言的离别。都藏在了与你一样的名字里。叫做遗憾。
遗憾让人害怕再次失去。藤井树才会遇到博子时,直接告白,博子小姐,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
博子才会一直无法结婚到处寻找自己被爱过的痕迹。
秋叶才会鼓励博子去玩寻找藤井树的游戏,不经历深渊他才能获得博子。
妈妈和爷爷才会选择同样的方式填补自己曾失去亲人后心口的漏洞。
喜欢的人在反复,喜欢的电影在反复,连时间也没有停止让人喘息过。
在接近死亡的雪地,博子终于停止了找寻,她明白从来没有放下一段爱才能继续下一段爱。爱过的人怎么可能放下呢。
这个世上我们爱过许许多多人,有像你的也有不像你的,我爱你的时候从来不是替代,你爱上秋叶也不是对我的背叛。我很好你好吗?我们会在一个永恒空间的相爱着。
已经好几年没看这部电影了,兴许是看不出第一次那样喜欢的感觉。只是迷恋这种滋味。迷恋不是我喜欢的。
是我变了,变成了秋叶,一个希望能掌握才会放纵你的人,我们说这是成熟的成年人。不再是你介绍对象给我就生气玻璃心的少年,只是一笑置之。那些逝去心碎组成了青春。
故事的最后每个人都释怀了,光明的方向。岩井俊二此后的片子,多少都带有黑暗。爱能照亮黑暗,黑暗从未停止。
书一下就翻完了。比电影难看两万倍。莫名的还挺矫情,不如电影安静。翻到尾声,还是有心脏病发的感觉。像是书中主人公只是得了一场感冒却会死在浑厚的雪地和沉重的呼吸中
昨天我也去了一次医院
因为鱼刺卡住,这种发给朋友卖惨都忍不住笑出猪叫声的疑难杂症
打了一个多小时车,老老实实坐上地铁
到医院只有我一个急诊
挂号的医生一听是鱼刺卡住,告知要去大医院
查路线时,来了个大叔,说自己鱼刺卡住了
医生嘟囔,又,卡住,得去大医院
刚想走,来了一个大姐,说,鱼刺卡住了……
大厅所有人都盯住了她…医生忍不住大笑…怎么全卡住了,要去大医院…
到了大医院,满满排队挂号的人
等待付费,身后一对夫妻告诉护士,第一次来,鱼刺卡住了……
通往耳鼻喉科的走廊座位上全是愁苦姿势不同的人
听他们聊天,内容大约是坐了一排鱼刺卡住的…
很纳闷这么多人是不是吃的一条鱼呢
来医院前真不知道世界上同时悲伤的人有那么多
如今能嗑起瓜子的我上
《情人》读后感1400字
从开头就讨厌女主,她的性格,看似风清云淡,什么都不在意,追求的是无拘无束的自由,实际上是对生活的无奈,因为她知道她一旦对远野提出结婚,或者其他生活上的要求,那么这份纯洁的炮友情人关系就变质了,而在生活中的人里,远野可以说是修子的唯一,修子没几个朋友,另外一个岗部还是理由他排除寂寞,这种做法,我觉得恶心,再看修子一脸无辜,毫不为他人考虑。修子对她的闺蜜真佐子也是,别人好心安慰她,并未炫耀,可修子内心肮脏的厌烦,觉得真佐子背叛她,恶心,人家对她那么好,不知感恩也就算了,还一脸嫌弃,真让人失望。面对远野妻子,女儿是的懦弱,不淡定,更是暴露了他装出来的风清太,失去了往日的从容,事后的哭泣和对远野的发脾气,与之前不愿接受远野的钱的刚毅女强人完全相反,她有经济能力,所以不算被包养,但情人就是情人,就是小三,装什么清高,在岗部面前装清纯被发现,社长介绍男的给她,她那快意的神情,我只想说放荡,内心本淫。远野一走她便空虚寂寞,却又说她只是喜欢与远野在一起的时光,并不想结婚,这种当了婊子立牌坊的女人最是让人恶心。修子一边说说爱着远野喜欢和远野住在一起,一边又说不想结婚。一边当小三,一边说不干涉远野的生活。好不要脸的女人。。。
修子从头到尾所享受的那种自由,那种深夜一日饮酒的舒畅,更是对孤独,寂寞的真实写照,虚伪的表达真让人厌恶。
修子做了小三又不想远野离婚,咋这么贱呢,既然不想拆散一个家庭又干嘛去做情人呢,你说是因为爱,既然为了爱又不喜欢他为你做的一切,不愿永远在一起,明明不反对结婚,当最爱的人提出结婚时又一脸拒绝,能不这么虚伪吗。
“如果真的爱自己,应该在与妻子关系搞僵之前,开诚布公地与妻子挑明,分手,再向修子求婚,这才是修子所希望的。”这个想法多么恶心,关系搞僵之前那就是恩爱着了那又怎会与你结婚呢,这么傻子的想法也好意思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既然一开始说不在乎别人的看法,那么为什么到后面被求婚时说觉得不道德,怕被别人说闲话,呵呵,从一开始就注定被万人所指责。
修子只喜欢男人的优点,一旦表现出来缺点便转瞬翻脸,无情的女人,
“这推测一半对了,一半不对。修子不是讨厌他离婚,是讨厌和他生活在一起。”这个想法又是多么恶心,
“远野将头一下低了下去,修子赶紧让过,闭上了眼睛。这样低声下气的远野,修子还是第一次看到。迄今为止,那个威猛的、有主见的远野到哪里去了呢?”还他妈的好意思问,你看看你做的事,真他妈的恶心,恶心死了
结局是明了的,虽然我从头到尾的厌恶女主修子,可我i不得不说作为情人她是非常合格的,错的并不是修子,而是远野,是岗部他妈定位错了,本书以情人命名,是写情人的,写修子作为一名标准的情人的生活,可以说完美,其他人都是陪衬。本书不能从女人。男人,爱情,婚姻等方面来看,只能从情人的角度出发,它教给女人如何做情人,而不是说如何做女人,这便是本书成功之处了吧!
看明白了才会喜欢。站在不同角度有不同看法,我从几个方面来看,融入不同角色来分析人物,终于还是佩服修子。
WO得出结论便是,找情人就找修子这样的,但千万不能动情,玩玩而已就好,因为这样的女人没有情,善于伪装,哪怕生活在一起也不会发现,只有最后摊牌那一刻她才会暴露自己,这类女人一般很无情,很冷酷,内心深处更是如此,但玩起来感觉很嗨,很让人回味无穷,所以够资格做情人。
情人,情人,带情没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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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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