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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读后感600字

天下有贼读后感1500字(3)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下有贼读后感1500字(3)篇,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天下有贼读后感1500字 第(1)篇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应该对骗子深恶痛绝,我却对陆钟一行人一点也恨不起来。

这就不得不思考了。

⒈陆钟们只是专骗作恶多端的人,面对这种老千,我们该持什么态度?是一棍子打死还是另当别论?

⒉面对迫于生计自愿出门行骗各种人(包括好人)的骗子,我们又该持何种态度?是同情还是鄙夷?

⒊面对逼不得已被人贩子强迫上街乞讨的残疾小孩儿,我们又该如何抉择?是草草的丢给他十块二十块还是头也不回的直接走掉?

⒋面对被传销组织洗脑的亲朋好友转过头给你“指明”升官发财的康庄大道,你会坚决say no还是逐步也被洗脑?

⒌…………

面对信息时代各种层出不穷的骗术,骗局,骗子,宝宝表示心累,更多的是遗憾。

泱泱中华,难道除了以骗谋生,就不能仗剑走天涯了吗?(当然,我对行侠仗义类的老千并没有讨厌的感觉。)

天下有贼读后感1500字 第(2)篇

精彩!骗子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不同目的,骗术相同,结果不同,骗局的意义也就变了。正所谓博弈需要策略及谋划,劫富济贫,惩恶助弱,法律没法惩罚的坏人交给正义的老千们也是件好事。

中国五千年文化,博大精深,江湖流派各成体系,藏龙卧虎各有神人。读了此书让人稍有领教,也明白了一些哄惑人心的小骗术。几个骗局精彩纷呈,交织着儿女情长,师徒情谊,个人经历,使得文章故事情节更加吸引人,内涵丰富。

知道了一些骗术,作为防身保护自己也不愧一本好书了。

天下有贼读后感1500字 第(3)篇

老千这个称谓最早看到听到是在香港电影,一听到“老千”想到的必是周润发那招牌的笑!嘴角上扬,满眼里都是故事,还有那梳的油光可鉴苍蝇站上去都能劈叉的大背头,薄薄的两片嘴唇永远优雅的叼着一根过滤嘴香烟,忽而寥寥的烟雾下,狡黠的眼神一闪……

而既然是一份职业,自然是有正亦有邪了

这本书便是写了出师有门的“侠义”老千的故事

在我看来,如果不交代时代背景,本书更像是民国时候的北平或者三四十年代的大上海

那时候的北平或者大上海帮派林立藏污纳垢民不聊生,这样的背景才会有这些侠肝义胆为民侠义的用武之地,而如果把背景放在今天,一个现代化的法制国家,让民众怨声载道求救无门竟到了需要江湖“老千”惩恶扬善的地步,那法制国家的外壳就太讽刺了

用江湖之术伸张正义,让国家机器们情何以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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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读后感3篇


偷书贼读后感(一):悲悯的月光

最终,汉密尔街上的人,整个纳粹德国下的人已经品尝到了这愚忠与放任的苦涩。站在刑事的角度他们没有亲手杀过人,站在国家的角度他们捍卫国家也没有错,站在道德的角度他们没有做什么大义不道的事,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他们无法原谅自己。他们本应该理智地批判法西斯的行为,他们本应该团结起来矫正国家走上的岔道,他们本应该更有勇气把犹太人收入自己的翼下。可是,他们中真正去做的人很少很少。米歇尔·霍茨佩菲尔就是这样在求生的渴望和人性的自我审判中绝望地自杀。悲悯如果只是少部分人的觉醒,悲悯如果仅有思想上的萌芽,那是莫大的悲剧,这样的悲悯永远无法产生扭转乾坤的力量。一如结局,汉密尔街"天堂"成地狱,人类长眠不复醒。悲悯的月光弹奏着哀伤的调子,像汉斯爸爸的眼神"游离而迷茫,看不到任何答案".

谁也无法断言一切不会重演,我们看到影片《浪潮》中被轻而易举怂恿诞生的"独裁"悲剧。谁也无法轻易定论,是否应该原谅《朗读者》中汉娜一样的无知杀人犯。可是,无论怎样,人性的那份悲悯在,事情还不至于很糟糕。因为你总能在黑暗中看到月光,在丑陋中邂逅美好。

偷书贼读后感(二)

沙颖

学校组织读书漂流活动,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

作者是以死神的名义,来向我们讲述在二战时期发生的事。主人公莉赛尔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她和他的弟弟被他的妈妈送给了莉赛尔的养父养母。可在火车中弟弟死了。她的养父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的养母很喜欢莉赛尔,可是她喜欢谁就会对谁破口大骂,所以莉赛尔常常被她骂为小母猪。她的养父经常教她识字、读书,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但有一天,德国纳粹在空中扔炸弹,由于莉赛尔在地下室写作没被炸死,可她的养父母和好友都被炸死了。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在以德国法西斯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捍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最后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我对这本书的感慨,"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偷书贼读后感(三)

《偷书贼》作者马克斯·苏萨克以死神为第一人称向我们诉说了二战期间发生在德国汉密尔街一系列事情,从1939年偷书贼被送往休伯曼一家开始到1943炸弹轰炸了汉密尔街,死神带走了莉赛尔的一切,然而她却幸存下来了,因为文字让她躲过这次死亡。然而,文字带给他们的又是什么?战争?摧毁?对于犹太人而言呢?死亡吗?他们又有什么过错,何以来承受如此沉重的代价?

书中的几个人物在性格上个不相同。其中偷书贼莉赛尔,一个爱好文字的女孩,一个攫取文字的人,一个善于偷窃的人,发生在她身上的,在当时那个战争的时代里,同样的,可以看出很多人都处于水深火热中。尤其是犹太人。文字给了她偷窃的力量,也是因为文字,她和汉斯·休伯曼也就是她的爸爸成为了好朋友,和镇长夫人关系更紧密,还有与那个犹太人马克斯之间的故事。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或许根本就不是很明白当时的情形,但是她知道妈妈的顾客对他们来说有多重要,没有他们,他们就会被饿死。当最后一家顾客,最后的希望也消失了的时候,她采取了反抗。还有那一次犹太人游街示众的时候,她不顾被德国士兵打也要拉住马克斯。而当时,德国人是不允许与犹太人有任何关系的,否则,后果跟犹太人一样悲惨。她是勇敢的,也是不满与当时的社会的,种族歧视,屠杀等等。这一切都根于文字带给她的力量。汉斯·休伯曼,一个幸运的从死神手里逃脱两次的人,还有着一个关于手风琴的诺言,他是个信守承诺的人,没有因为危险而逃避,他与别人不同的,就如与纳粹党不同是他没有将犹太人当做是敌人,没有像当时的大多数德国人一样践踏抛弃他们,只是在那个时候,他能做的总是会遭人反对。收藏犹太人是一个危险,看了电影《钢琴师》,更加的让我感到纳粹的残暴,这是不仅仅一个犹太人会被伤害的危险,也是对于整个家庭的危险。在他的儿子面前,他是胆小的,但是我觉得不是胆小,而是他人性的美好和对犹太人的同情。他也是沉默的,就如他在卷香烟的时候,是慷慨知足的人,就好比在部队和在为别人涂漆时。

另一个人物,马克斯,钉在十字架的耶稣,典型的犹太人代表,为了躲避纳粹的追捕,便有了与偷书贼的故事。在我眼里,他是那种坚定意志生存的人,即便环境有多困苦,"要活下去。生存就是生存。还要以牺牲罪恶感和羞耻感为代价".当时的犹太人不是被安置在集中营劳动就是待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靠着被人的救济卑微的活着,还要时刻提防着随时出现危险,以便逃跑。即使这样,马克斯还是一直在寻找出路,或许他一直相信,他会等到战争结束,犹太人解脱的那一刻。是的,他等到了。是那样的"要活下去"的追求,没有尊严的,在绝望中生存下去的斗志,让他坚持到可以无所顾忌的面向天空的时刻。还有罗莎·休伯曼,一个喜欢开口大骂汉斯,莉赛尔为猪猡,小母猪而实际上对他们充满了爱的人,同时也是善于应变危机的人,本以为她会不同意汉斯的决定即收藏马克斯,可是没有。她是那个时代的好人。鲁迪,饱受饥饿的小孩,却在后来把面包分给别人,还是犹太人,他痛恨希特勒的统治,一切都不应该谴责犹太人,而是元首,阿道夫·希特勒,战争与军队带走他的爸爸。还有几个人物,伊尔莎·赫曼,霍茨佩菲尔等等。总之,我们能看到的是,战争给他们带来的苦难,还有关于人性的矛盾。

这本书以"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这句话为结尾,正如作者所要想我们阐释的人性的本质,人性的复杂,伟大的人性尊贵与残酷的人类暴力并存。整本书印象最深刻是还是关于马克斯的故事,他是当时犹太人的一个折影。我能想象,一个头发像鸟的羽毛,瘦骨嶙丁,狼狈不堪的犹太人,躲在践踏他们犹太人的德国人的地下室里,蜷缩着和后来被游街示众,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蹒跚前行的形象。可以知道,他们的悲惨的命运。人性,总是很矛盾。同样的是生命,同样的生活着,为什么有的人的生命就可以这样任人践踏宰割呢?是什么深仇大恨,让德国人,这样的急着对犹太人赶尽杀绝,宗教问题?种族歧视?钉在十字架的耶稣?我只能说,他们是残忍的,德国纳粹,德国人。疑惑的是,他们怎么练就那种肆意地用枪指着犹太人,朝他们的头颅射去,几乎没有通过思考,或者是用鞭子鞭打他们,将他们送进毒气室……人性可以如此的残暴。这让我想到南京大屠杀,这是我们的国耻,是发生在我们自己的国家上的,我们能理解也能同情二战的犹太人。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都是不容许抛弃的,不要因为一些过去了的事,或是关于宗教的冲突,更或是因为嫉妒,而做出有违被道德的事情。战争不能够解决问题,只会带来死亡,伤痛,更是会成为历史上的污点。从这里我认为,人必须要具有一颗宽容的心。仇恨不能回带来后果,是对于双方的后果。就如同二战德国一样,最终成为战败国,他们要忍受的也会是他们对犹太人做过的事,甚至是更沉重的后果。宽容,而不是采取极端的方法。

人性的矛盾性,正是为什么有的人光宗耀祖,有的人却被唾弃千年的原因。在这本书,阐释的就是人性的本质,我认为也是人性的矛盾性。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总是在不断的犹豫中,在矛盾中做选择。而有的选择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就像有的人利用文字破坏世界,而有的人,却可以将文字用到对人类有益的地方中。我们的思想是矛盾,我们的矛盾是因为我们的不确定。我们对未知的事情总是后知后觉的,一旦要我们做出决定,必定要经过一番思想的斗争。而结果是不同的,这就是人性的两面性。有的人为了达到目标,不顾一切的做出违背自己内心的事情,然而有的人经历一次内心与现实的斗争后,仍然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在我们的社会中,我们能看到许多这样的鲜明的对比,有的人贪污受贿,有的人不求名利。而我们要怎样才能让自己走上正确的道路呢?并不是说不会犯错,而是说在犯错后有没有对自己行为的反省。我们所必须有的,是不要让我们的矛盾掌控了一切。

《偷书贼》让我得到了很多,虽然都是很表面的问题,但是却引发了我很多。关于生命的,关于人性的,还有战争。对于生命,我们应该热爱,不应该有种族歧视,不应该有仇恨妒忌,要有希望,有信心,去追求光明。对于人性,要充分发挥人性的美而不是恶。还有战争,我想如果这个世界上不再有人再想着战争,想着独权主义,那么人性也就没有那么复杂了。

天下有始——道德经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天下有始——《道德经》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原文】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堇。启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毋遗身殃,是谓袭常。

【现代汉语解读】

天下开始的时候,道是天下的母体。既然得到了道,就能把握天下是如何运转的。既然把握了天下万物运转规律,又要回头秉守这个创造世界的道,这样才终身不会碰到危险。把欲望的孔堵上,把欲望的门关上,就终身没有痛苦危险。把欲望的孔打开,把欲望的事完成,就终身没办法被拯救了。能够洞察细微的叫“明”,能持坚守柔弱的才是真的强大。用“道”的智慧之光照亮外在世界的同时,再返照自身以达到明,才不会遭至灾殃,这就是承袭万世不变的道理。

【延伸解读】

这些文字在字面上是讲母子关系,但在《道德经》里老子一直用“母”来形容“道”,那么“子”就是天下,或称世界万物。“知”一般解释为知道、了解的意思,还可以解释为把握的意思。古代有两个官职,一个叫“知县”,一个叫“太守”。知县、太守都是指掌管一县之政务,“知”和“守”都是掌管、把握的意思。“没身不殆”就是终身不会碰到危险。您既然已经能把握世间的事了,运转的很好,您又回去坚守“道”的原则,这样的人一定人生顺利,人生圆融无碍。

老子其实在这在讲因果定律,所谓的母子就是“因”和“果”,一个是原因,一个是结果。因果定律虽然是佛家的,但高深的道理其实各家是相通的。

控制住欲望,人生才能顺畅。“兑”,卦名,当孔窍讲,指的是身体的孔窍,如眼睛、嘴、耳朵、鼻子等等。“塞其兑”是把人们的孔窍给堵上,不是把这个人真的给堵死,而是因为人身上的孔窍代表欲望,是堵住欲望的意思。“闭其门”的“门”指的是心门,也是欲望出入的路径,也等于把欲望的孔窍都给堵上。“终身不堇”的“堇”是苦、危险的意思。济,完成。完成那些欲望的事。“终身不救”,这个人就没救了。这里老子强调的是不妄视、不妄听、不妄说,不妄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提醒我们要内心清净,克制欲望,追求自己的需要的,而不是自己想要的,从而平静快乐度一生。

“见小”也可以理解为“见(xiàn)小”,是把自己展现得小一点,不要总把自己展现很大、很厉害、很高大,那是不明智的。展现出来的应该是很小的,把自己位置放低,这种状态才真叫明智。

见小曰明:能从小处、细节看出整体、看出端倪来,那您是真正高明的。《韩非子》这样解释,并且举例:商纣王的大臣箕子看到商纣王用象牙筷子吃饭,就觉得大事不好,感到害怕。他认为您竟然能用象牙做筷子吃饭,就不会配陶土烤的那种简陋的碗,读书笔记一定得用象牙、犀牛角或者碧玉、美玉来做碗和杯子;这样的碗里就不会是白菜汤,一定是山珍海味;然后您一定不会穿那种粗布织的短裙、破布裙子,得配精美的服装;然后一定盖特别大的宫殿。从这一个用象牙筷子的细节,箕子就判断出来商纣王会腐化的,后来果不出其所料。结果没多久,商代就亡国了。箕子是因为看到了用象牙筷子,他就推断出一系列的这么多事,这就叫“见小曰明”,能够从微小的事情推断出大的问题。因此,这个人是厉害的、明智的。

“守柔曰强”,你如果能守住柔弱的状态,这是真正的强大。因为他展现的是“柔”的状态,没有显示出那么强大,去争取各种名誉、地位、利益等等那些东西,但是实际上这样的人是真正强大的,因为人家低头把自己的事做的一件一件摆在那了,实力在那放着呢,这种人是真正强大的。

为什么“见小曰明,守柔曰强”?是因为这样的人并不是为了达到什么目的,强行要求自己把位置放低或者不争取,而是真正看清了“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并不在意这些东西,因为您无法真正拥有,只是共同度过而已,最后终将失去。不如我们坦然一些,我们不为它争取,它也会来到你身边,而且你不会痛苦。因此“见小曰明,守柔曰强”是一种人生境界。

老子强调洞察外部世界的同时,经常提醒人们要做到对自身心灵的把握。对外部世界的了解称作为“智”,对于自身心灵的明了称之为“明”。知人者知于外,自知者明于内。一个人往往看不清自己,就像一盏灯一样,能够照亮房间的各个角落,却照不到灯下一块小地方,称为“灯下黑”。人总是会高看自己几分的,即使明白自己的缺点,也会给自己加分,很难正确评价自己,所以中国有话叫“人贵有自知之明”。作者:高风清扬

天下卵 读后感(3)篇


《天下卵》,闲了没事乱扯“蛋”!

早听坊间传言,说冯唐先生的《天下卵》《不二》,可以和《肉蒲团》《金瓶梅》并列,号称“天下奇书”。《不二》《肉蒲团》我没读过,但就这本《天下卵》来说,不及《金瓶梅》万分之一毛——内容空洞,思想单薄,它撑不起这样的名头。虽然书中情节跌宕起伏,行文天马行空,故事保罗万象,当然也不乏偶尔有貌似几句名言(比如:“男人,要得势,先要去势。”),但总的印象就是“卵”,“肏”——这不是扯淡嘛,纯粹是闲了没事乱扯“蛋”!

当然,《卵》也不是一无是处。比如《小明》,虽然在几个短篇中最短,且被排在最后,但我认为它是最好的。科学性且不论,但大胆设想500年、1000年后的人类社会,地球成了一个“球村”,中英两种语言通行天下,衣食住行工作思维甚至做爱都有了“大数据”,起码让人脑洞大开。

上个月读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发现有冯唐先生作的序,感觉冯是继承了米勒的写作风格的,甚至连满嘴脏话也一并学到家了,并且运用得炉火纯青。不得不说,这两位,都是精力旺盛,“元气充沛”的作家(男人)。

(没兴趣的书友可以不往下读了,谢谢!)

说到元气,想说几句题外话。

元气,开始时的气息,底气、精力、精神,万事万物的根基,洪荒之力。说到男人,元气充沛指的是精力旺盛,血性高涨,坚韧不拔,持续坚挺,屹立不倒。这是每个男人都渴望拥有的东西。

男人的血性,应该是火热的,沸腾的,激情的,甚至应该是燃烧的。男人应该有一些霸气,一些执著,一些个性,一些坚毅、果敢、雷厉风行。

男人的血性,是这个社会的一种原动力,并推动着人类社会迅猛向前发展。没血性的男人,绝不能称之为一个真正优秀的男人。理智、沉稳、冷静,是一个男人应有的优秀品质。这和男人的血性并不相悖,而是一种表象矛盾之后的高度结合,是对自我的一种把握,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和考量。在血性男人身上是一种更高境界的表现。

一个真正优秀的男人,会用思考来决定他的判断,会用理智来决定他的行动,并拥有把握约束自身的超强能力。

    祝愿看到这里的男性书友,都有卵有血性,成为优秀的男人,像冯唐先生一样。

   哈哈哈……

冯唐的小说从大学开始接触,也读了几本,这么多年了,一直期待他会成为第二个王小波,可似乎每况愈下。

冯唐名气很大,学历很高,成名也很早,在文学界多少也算个另类。脑子活泛,遣词造句有时也显得很灵巧,字里行间洋溢着写作的激情,这些都是不赖的。

我不喜欢冯唐主要有两点:

一,喜欢卖弄。文笔总体不赖,从他二十岁以前的作品就能看出他的天赋,但他似乎一直沉浸在自以为很有才气,自以为读者们都很追捧他,写作的时候都是一脸的激动掩饰不住,以至于觉得每写一个句子都故作惊人之语,这样更能显得自己有才华,豪迈豪爽牛逼,但问题是,炫耀文笔的行为虽为文人的通病,但高明者会做得不留痕迹,冯唐却赤裸裸,完全是一副自我欣赏的姿态。

二:堆砌性相关词语。说堆砌,就是堆砌,不管是不是行文之需要,也不管是否符合事实和逻辑,性器官和性行为相关的词语毫无节制地往句子里塞,非常恶心。我们当然知道,冯唐此举只不过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特立独行和放荡不羁,凸显自己的风格,一定程度上还是为了迎合读者的口味,但我想说的是,他这种写法根本没有美感可言,只有反感可言。一个会写性的人,会把性写得非常有意思,充满美感和诗意,甚至是幽默,这个人我认为就是王小波了;一个不会写性的人,却偏要去写,并且不懂得节制,写出来既没有美感和诗意——不如王小波,也不能让人产生性幻想——不如黄色小说,顶多跟医学院的妇科和泌尿肛肠科教材差不多,如果像教材还倒好,起码还能顺便学点医学常识,如果看了让人反感那就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的问题了,这个人我认为就是冯唐君吧。

希望冯唐能够真正沉下心来,写出真正有意思的作品,莫辜负了文学才华,少一些卖弄。

书评丨天下卵,然并卵

看完了《万物生长》《欢喜》《活着活着就老了》,我试着再读一次冯唐,于是选了这本《天下卵》,试图从中找到,能让我留恋这个作者的理由,然而,果然冯唐还是那个冯唐。

我们会因为什么而为一本书感动?一本书里,最应该让我们产生感动的,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共鸣,是对作者才情的折服。

毋庸置疑,冯唐是有才的,虽然未到天下才气独占八斗的程度,但确实是值得人尊重的一位才子,就凭那一句“春风十里不如你”就折服了诸多人。

但是,情呢?从光怪陆离、怪诞斑驳的语言上,我并没有更多的共鸣。相比较而言,我更愿意去读路遥、余华、刘震云。

天下卵,然并卵。弃读冯唐。

(首发于我的微信公众号:小J的深夜食堂)

《告渝浰头巢贼》读后感1500字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我是王岚。今天和大家分享的内容是《告渝浰头巢贼》文章的14.1-14.2两部分。正德十一年(1516),经兵部尚书王琼特荐,阳明先生巡抚南赣汀漳。阳明先生先剿抚福建汀州和漳州流民暴乱。浰头寨与赣南山区地势毗连,以池仲容为匪首。次年五月,在攻打浰头土匪之前,阳明先生发出此篇告谕。整篇告谕情字满纸,理字塞篇,感人至深,堪称古今第一劝降书。

当年,发生在赣闽粤三省交界山区的骚乱并非真正的农民起义,而是危害一方的流民暴乱,所以呢阳明先生不是镇压农民起义,而是拯救误入歧途的无辜良民。当然,对于屡教不改的首恶,阳明先生坚决予以剿灭,以平民愤。

读了阳明先生这篇《告渝浰头巢贼》文章的14.1-14.2两部分之后,深深的为之感动。大体的意思是这样的--先生说:本官是巡抚,打击黑恶分子保境安民是我的职责。刚刚上任的时候,就知道你们这些人多年来在乡里流窜犯案,抢劫杀人,搞得被害者家属天天都来报案告状。本来想立刻带兵把你们剿灭了,不过因为先要剿灭福建那边的贼寇,所以准备先把你们放一放,等着回军的时候顺带着把你们收拾了。后来剿灭了那福建边的贼寇,抓了大概7600多人。审问了他们之后发现,其实带头作恶的也就四五十个,真心跟着他们混做职业的山贼也不过四千多人,其余的三千多人都是良民,被胁迫不得已才跟着作恶的,一下子就觉得心头拔凉拔凉的。因为跟着你们作恶的人里面,也一定有很多被胁从而不得已作恶的人。况且,我听说你们这些带头的不少也是大户人家的子弟,其中也有些能审时度势、知书达理的人。想来自从我上任,还没尝试过派一个人来给你们讲道理试着招安你们,那怎么能够就这么问都不问随便把你们灭了呢?这等于是一点机会都不给你们,那灭了你们以后我一定会于心不忍,于心不安的。所以呢,今天特意派人来告知你们,别觉得自己兵多,比你兵更多的贼寇有的是。也别觉得自己占据了险要地形,比你们占据更险要地形的贼寇也有的是。不过这些更厉害的贼寇现在已经全被我灭了,你们这些战斗力不强的难道还敢装看不见?

通过以上的文字我们不难看出,先生对十恶不赦的巢贼,仍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悲天悯人,慈悲为怀。既让山贼自己回忆造反心路,反省自己的错误,又从实际利害出发,告诉山贼投降才有活路,负隅顽抗只有死路一条,敦促他们自己速作决断,最后软硬兼施。让我们真正体会到阳明先生的大智慧和大慈悲,同时也为先生的这份至诚的父母之心、菩萨心肠而感动。阳明先生不放过任何让人向善的可能性,言无不尽,心无不尽,可谓苦口婆心。一如父母之心,一旦孩子能够弃恶从善,必哀悯而收之。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只迷途的羔羊,缺的就是像阳明先生一样的当头棒喝。能否迷途知返,就要看自己那盏良知的心灯能否点亮。

作为幼儿老师我们亦是如此,不管是对于乖巧懂事的幼儿还是对于调皮捣蛋孩子,都要用一颗至诚至爱之心去关爱他们。一视同仁的道理我们都懂,但有时候真正去做到却很难。看到那些又听话表现又好的孩子总是忍不住喜欢,而对于调皮好动、动不动惹祸的孩子,老师们总是感到头疼,不免心生厌恶。每当这时,让我们想想阳明先生对待贼寇的态度,对待十恶不赦的土匪贼寇,先生都不忍灭之,尽全力去招降,像父母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希望能够保全他们性命,在先生心里所有的生命都值得珍惜,所有的百姓都是自己的孩子。先生用毕生的行动证明了天地万物为一体、知行合一的心学理论。而我们作为普普通通的幼儿教师,更应用一生的爱去滋养幼儿,给他们最大的精神支持,让孩子有力量做自己想做的事,有能力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为孩子的未来生活助跑,美好理想助力!

《天下为公》读后感1500字


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

迄今的人类历史,不过是共同体构建、分化、冲突、演进的历史。人类社会共同体需要处理三个基本的问题:一是共同体内部成员的协调问题,二是共同体与大自然关系问题,三是不同共同体之间关系问题。

现在的世界大体可分为两种体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88从1949年开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也标志了中国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什么中国并没有学习美国等国家实行在当时表现出巨大发展潜力的资本主义制度呢?我认为,一方面是因为先前已经进行过一系列的资本主义探索,但是都以失败告终;另一方面,《天下为公》一书中提到,中国文明深处所推崇的是师生辩证法,即不把人当作某种具有恒常不变特质/属性的抽象体,而始终将人看作具备高度主观能动性、以自我实践改造着世界及自身的实践主体。资本主义从根本上追逐的是利益的无限积累的特性,从而把人看作是获取利益的工具,有权有势的群体不断压榨无权无势群体。但是,终有一天所追逐的利益会超越其体系自身所能容纳的边界,将自身推向共同体的反面,使得资本主义变成少数人的盛宴,多数无权无势的人反抗,最终引来它的总体性危机。

从根本上讲,社会主义是一种生活方式,强调的是社会本位、集体本位。卢卡奇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社会主义就是通过人的意识或社会自我规定来掌握控制人类的进化。列宁也曾极深刻地提出,人民自身无法作为一个有力量的整体对抗腐朽的制度,它需要由一个更强大、更有组织的政党来加以领导。在当代中国,这个政党无疑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承担着作为领导力量的使命,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是双向塑造的辩证关系。人民的主体性虽然是本具的,但是它的现实化却离不开党的领导。同时,从另一方面来说,恰恰是通过了党的领导,人民才被组织起来,才有了集体意志、集体目标与集体行动,才获得了改变自身命运的主动性。党领导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通过掌握国家政权来改造经济基础,为人的自由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化创造好的条件,把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社会主义的核心是平等的觉悟,觉悟的平等: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平等是建立在觉悟之上的平等,非同于一般算术意义上的同质的平等,而是充分体认差异、超越普遍-特殊之二元对立、和而不同又殊途同归意义上的平等。社会主义的真正实现,需要具备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必要条件,一是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二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精神境界的极大提升。

如习近平主席所言,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资本主义制度在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非本意地使劳动异化:既没有满足社会的真实需要(需要的人买不起),又损害了人的健康和快乐,导致一种资本和劳动者双输的局面。为了避免这种局面,我们一方面要提高人民的积极自由(不但是没有限制,而是要赋予人做某件事情的能力),另一方面要让劳动者自己掌握资本,消灭雇佣劳动,同时让自愿的分工取代自发的分工。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我国供给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

中国是一个复杂的国家,距离城乡一体化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农村并非底层,而是充满多种可能性的战略空间。中国存在一个庞大的受保护的农村,并非现代化之耻,而是现代化之幸。中国共产党探索的民主,很重要的经验就是调动和发挥基层士兵和群众的主动性、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是,要吃透党和人民、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师生辩证法。

社会主义运动在某种程度上是资本主义的反向运动,我认为,中国要想更好地发展,就需要重建共同体社会主义。重建共同体社会主义就是建立新社会主义,新社会主义不是替代资本主义,而是在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基础上吸纳资本主义合理因素的共同体社会主义,是吸纳资本逻辑并驾驭资本的社会主义。

21世纪是一个属于社会主义的新世纪,人类终将告别冒充的共=同体对同类的掠夺阶段,走向真正的共同体,走向自由人共同体的社会。全世界劳动者联合起来!

水下有座城读后感4篇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水下有座城》。这本书特别好看。

这本书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秀秀她从小没有父母。在舅舅家生活。一天舅舅把她带到一棵树下告诉她:以后你就把这棵树当爸爸吧,直到有一天,她去上外国了这棵树就老了。第二部分漂儿他在一次突然来的大水中,丧失父母跟一个修手风琴的在一起生活。后来修手风琴的人就一个人走了。第三部分何九六顺他们两个白天捡田螺晚上去买。第四部分槐子和秀鹊,认定水下有座城 槐子告诉秀鹊

找不到那座城不会回来的。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 干什么事必须坚持不懈,要有理想,养成独立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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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曹文轩的《水下有座城》,它里面共有六个描写儿童成长经历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灵树》。

它讲的是一个小女孩,一出生就没了母亲,三岁时她的父亲为她摘一朵河里的花而掉入河里。她的舅舅、舅妈都嫌弃她,让她认村口的柳树当妈妈。她在柳树下读书、思考、游戏,柳树也似乎真的有了灵气,用柳枝抚摸着她,她对柳树很有感情,不许别人伤害柳树。后来小女孩长大了,上了大学并出国了。在出国前,她还回来看柳树。

读完后,我觉得:小女孩在那样环境下,在别人的屋檐下学习,学习成绩还这么优异,最终上了大学出国。而我们现在生活条件这么好,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不辜负爸爸妈妈和老师的希望,将来长大把我们的国家建设的更加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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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在爷爷的上代人的上代人还未出生的时候,这里是座美丽的城,有美丽的花园,檀香木铺就的大街,装着金马蹄子的马拉着金马车,银马鞭一挥,能在空中画出一道银光闪闪的弧线……后来这座城陷落了,大水淹没了她,这里变成了汪洋一片。但是这座城永远地存在于人们的传说中,一代一代,讲给他们的子孙。子孙们从孩童慢慢长大,从深信不疑这个美好的故事到终于现实地说“我想这座城大概是没有的”,他们变成了大人。但是他们的孩子,又开始憧憬这个美丽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是一种愿望,是一种精神的寄托。槐子和秀鹊,两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他们的心灵一尘不染,他们追求真诚、善良和美好,他们执着地相信“一定是有那座城的”,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去找,他们为此花掉了他们的整个童年,甚至少年时代。但是他们的梦想后来却被现实世界涂抹上了忧伤的色彩——秀鹊和她的父亲,当年在一场大水中生存已经无望,幸运地碰到了槐子和他的父亲。他们得救了,并在水退去之前的日子里一直被收养在槐子父亲的船上——秀鹊的父亲成了当地的有钱人,很大方地给了槐子的父亲一千元,却在变得更富有之后逼秀鹊去讨债,而那时槐子一家正处处不顺,生计难以为继。秀鹊不愿看到人间的真情与美好被破坏,终以一个美丽的谎言为自己的父亲披上了美丽的外衣——对槐子父亲撒谎说父亲不让提钱的事,对自己父亲撒谎说槐子父亲还的钱被自己丢在了回来的路上。终究,槐子和他的父亲还是离开了陆地重新去海上漂泊,临走留下了一千元钱和一句话请人代转。

槐子执着地去找那座城了,并说:“如果找不到那座城,我也就不回来了。”其实每个大人都知道,那座城是没有的,就像海市蜃楼一样,绝美的东西只能存在于人们的幻觉中,人们纯洁的精神世界里。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不禁在想:我们,社会中的每个人,不都是在寻找那座“城”吗?只不过孩子们更执着罢了。当孩子们长成大人,当他们的思想里渗杂了社会的颜色,他们就变得不再执着,但是,这座“城”是一代一代人追求的目标。没错!这就是和谐美好、善良诚信、懂得感恩的理想的人类社会。可是,我们现在的现实生活还不尽如意,还有瑕疵,还没有达到理想中的境界。

这篇文章里深刻的寓意给这篇文章增加了耐人寻味的色彩,里面出色的对比更使文章所展现的内容贴近生活——水下城的美丽与现实生活中的丑陋;两个小孩的天真交往与两个大人的社会交往;槐子父亲的纯朴善良与秀鹊父亲的重利薄义——处处令人动容,使人深思,情到深处,潜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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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传说,让两个孩子深信不疑,让他们坚信水底下有一座城市。水下真的有那么一座金碧辉煌的水城吗?没有人能够回答。

秀鹊和槐子是在一次水灾中认识的,那时,秀鹊和爸爸遇到了危险,二槐子的爸爸救了他们。他们四人一起在船上生活了很长的时间,之间也建立了真挚、慷慨、无私的友谊。那之后,一场变故却使两对父子一对变成了有钱人,另一对成了穷人。

人们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槐子一家欠了秀鹊父亲一千元,秀鹊被父亲派去讨债,文章中秀鹊的行为让我感动,因为她从未开口要过钱,她深深知道,家里并不缺这一千元,她也知道,一千元与槐子一家人对自己家的救命之恩是无法相比的。所以,她从心底厌恶父亲的做法。秀鹊的父亲为了钱,忘记了曾经的友谊和槐子家对自己的大恩。

读了这篇文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秀鹊,她让我看到了一个真正懂得感恩的女孩,我要向她一样,做个知恩图报的人。

水下也许真的有一座城市,但没人能找到她,而秀鹊和槐子总有一天会明白,那座城市永远在他们心中。

血战天下:战国全史读后感1000字(3)篇


自春秋时代大规模攘夷战争后,华夏诸国之实力远超周边诸夷,到战国时这种军事优势更大,在历朝历代中,唯有在战国时代外族威胁微不足道,故而此为中国尚武精神最盛之年代。唯尚武故,血性亦得以张扬。春秋战国,重义轻生。此孔夫子所言“任金革死而无厌”也,此墨家之“死不旋踵”也,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也。中国古时之大刺客,莫不出自春秋战国,曰专诸,曰豫让,曰聂政,曰荆轲,你试着在后世诸代找寻,尚有“刺万乘之君,若刺褐夫”者乎?血性张扬,故多复仇之传奇,若赵氏孤儿,若伍子胥鞭尸,若勾践卧薪尝胆,若孙膑身残志坚。“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秦之灭亡,亦未尝不是六国之复仇。及至专制时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思想不得自由,血性不得伸张,国民之精神之一衰矣自春秋时代大规模攘夷战争后,华夏诸国之实力远超周边诸夷,到战国时这种军事优势更大,在历朝历代中,唯有在战国时代外族威胁微不足道,故而此为中国尚武精神最盛之年代。唯尚武故,血性亦得以张扬。春秋战国,重义轻生。此孔夫子所言“任金革死而无厌”也,此墨家之“死不旋踵”也,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也。中国古时之大刺客,莫不出自春秋战国,曰专诸,曰豫让,曰聂政,曰荆轲,你试着在后世诸代找寻,尚有“刺万乘之君,若刺褐夫”者乎?血性张扬,故多复仇之传奇,若赵氏孤儿,若伍子胥鞭尸,若勾践卧薪尝胆,若孙膑身残志坚。“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秦之灭亡,亦未尝不是六国之复仇。及至专制时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思想不得自由,血性不得伸张,国民之精神之一衰矣

花了不少时间看完这本大书。算是梳理了一遍战国历史,虽然还是不太了了,原因是这段历史太乱,史料也可信度不高,而且支线太多。读此书时常常在想,哪怕是历史洪流不可阻挡,但是从今天往回看,总感觉做点什么可以拖延一下秦并六国,甚至出现某个大英雄大帅才,说不定可以直接合纵六国灭了秦国,不必等到秦统一中国十五年后才实现。但是,历史没有如果,历史偏偏让秦灭六国,让秦达到高峰,然后马上,六国复国,秦国覆灭。究竟是为什么会这样?这个话题太大,不是我这种水平可以解释。我觉得其中一个原因应该是高级一点的政体吃掉低级的政体吧。秦偏处西边,文化低下,由于这个原因,领导人反而虚心受教,可以接纳人材。也是由于人材的匮乏,导致对人材求贤若渴,给人材以用武之地,商鞅张仪范雎等等的大才之人为秦所用。最终秦灭六国达至顶峰。然后不免败落于争权夺利,遂灭国身死。秦之覆灭其实是六国覆灭的翻版而已!也是高级政体吃掉低级政体而已!

看这本书,是因为看过大秦帝国后,想从其他角度再看一看这段历史,从两本书看,大秦帝国虽然是小说,但对历史的描写还是比较真实的。

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正像作者说的那样,战国这段历史,是一个不断竞争和生存的历史,要生存,就要不断的更新自己,不断的提高生存能力。

每个国家都在思考,每个人也都在思考,所以,出现了很多学说,出现了很多思想,后世无法超越。

而后期专制之后,虽然经济大飞跃,但却无法出现深刻的思想了,盛唐也就只是经济的盛唐吧。

再比如欧洲,过去,有贝多芬,有莫扎特,有达芬奇,有牛顿,现在缺很少有这样的大家了。

不过这好像也是一种历史规律,事物的深度总是由浅入深,到90分非常容易,而到100分确实个困难的过程。

《偷书贼》读后感


故事以一个死神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战乱年代的小人物身上的故事。从战争的开始,到战争的高峰。主人公从十岁到十四岁,由童年到少女。亲情,友情,朦胧的爱情,生离,死别,恐惧,欢乐,交杂而来。在死神的娓娓道来中,人性的美好与罪恶缓缓展开。

在战争的年代里,命运悲苦的微小人物无处不在。无论是主人公还是一笔带过的人物,都会有一个故事让你流泪。比如,小偷头子阿瑟.伯格,他告诉莉塞尔他要搬到科隆去了。我本以为他找到了更好的地方生活,死神的叙述却不动声色:他蹲在科隆的街头,怀里抱着刚咽气的妹妹,兜里装着两个偷来的苹果。文中对他的背景交代不多,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背后又隐藏了多少悲苦呢。如果不是休伯曼夫妇,莉塞尔的结局也很有可能是饿死街头。汉斯.休伯曼收养了莉塞尔,这算不了什么。但他可以把犹太人马克斯收藏在地下室长达2年。

倘若在你的国家也发生战争,你也会有像他们一样的勇气嚒。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狂热,你还能分清是非吗?同情之心很多人都有,但能付诸行动的寥寥无几,更勿说对被冠以敌人称号的人施以援手。为了你的怜悯之心,被人视为卖国贼,遭到周围所有人的唾弃甚至有性命之忧,你还有勇气冒着以上的种种,为你的怜悯付诸行动吗?在纳粹德国,难道真的所有人都如此痛恨犹太人吗?还是他们只是麻木的跟从,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异类,而对无辜的陌生人施以迫害。因为汉斯夫妇信仰的不是什么真理,或者道德,而是爱。他们只是单纯的爱别人,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此等思想,如我国古代圣贤孔子的思想不是不谋而合吗?可是,这种思想,却演变成了个人极端崇拜。纳粹德国不正是因为对希特勒的极端崇拜,盲目地服从,才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恶行吗?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许多人却以为:有,便足矣。他们给了自己很多理由,做了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情,时间长了,良心为何物,也就忘了。对他者的爱,才应该是团结这个社会的纽带,而不是对一个虚无名称的爱。但是,现在恰恰是对一个名秤的爱在联系这个社会,这种爱是多么的虚无,而它产生的也只有恨,对他者的爱倒成了虚妄。电视上总是有很多为某地捐款献爱心的晚会,可是这种晚会只是一种形式,除了能收到钱,对培养爱心一点意义也没有。爱应该是自发的,而不应该是号召的。我们这个社会,自发的只有愤怒,铺天盖地的愤怒。但是,愤怒又何尝不是因为对身边亲人的爱?

在我们国家,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我们的素质,准确的说是平均素质,比不上别的发达国家。但是从外国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可以发现,在国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质低下”的说法的。对于那些我们认为素质低下的行为,他们脑海中浮现的言语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们也从来没有用一个公认的道德制度来衡量别人。衡量别人行为的标准只有法律。而令他们自觉遵守的不是严厉的刑罚,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底线。东方的因果报应,西方的地狱天堂,其实都一样。那些无法在法律上体现的标准,都只是适合于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在我们现在的环境里,遇到让人觉得错误的行为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责怪他们,却不是自省。倘若每个人都能严于律己,而不是想到因为别人的小过错而对自己的小过错心安理得,我想,我们国家的很多现象会销声匿迹。

在故事中,无论讲述的是哪个人物,却总是没有离开“书”这一条线索。犹太人,或是小女孩,在他们彷徨无助的时候,给他们最大帮助的不是面包,不是恩人,而是书中给他们的信仰,是书中给他们的爱。或者应该说,是书让他们唤醒了自己心中的爱。

读正红旗下有感


读《正红旗下》有感(一)

文/463匡韬微

老舍有许多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批判老市井人民、教人深思的长篇小说,比如《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老舍也因为这些出色的作品,荣获"人民艺术家"这一称号,可我偏偏在《老舍集·茶馆》中找到一篇特别喜欢的长篇未完的小说《正红旗下》。

古语云:"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故此,我想试着说说我的感受以及喜欢这篇小说的原因。第一遍阅读时,只略略看了看,可越看在后面,就越觉得有了乐趣。第二遍看完后,我才明了朱自清曾说过的"这部书使我们,始而发笑,继而感动,终于悲愤了。"

"正红旗下"本是清朝满族的一种军队组织和户口编制,不能不让人联想到小说主题与帝王大臣相关。可并不是如此,小说主要是用旗人的市井生活反映当时的社会现状和政治漏洞,以及近代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北京市民如何与生活斗争。康有为和梁启超维新变法、英法联军攻入北京、火烧圆明园,在如此激荡的社会,旗人们依旧有滋有味地养鸟、放爆竹、听评书。正如序中所说:老舍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为顽劣的一面。

《正红旗下》的语言极具特点,京味浓厚,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六类人:一类是寄生于八旗制度之下的大姐公公一家和大舅、姑母等人,过着"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的生活;一类是想从八旗制度中挣脱出来,为自己重新设计一条生路,如福海二哥等人;一类是晚清时期进入中国的洋人,他们仗着本国使馆的力量胡作非为,或者在殖民地为非作歹;一类是当时依靠洋人的"大毛子"、"二毛子",他们反过来欺凌中国老百姓,如多大爷等人;还有一类是受不了教会、洋人的欺凌,自发组织起来反抗的人,如十成等义和团成员。最后一类是惨遭封建压迫、受封建礼数束缚严重的妇女,但又拥有着不可否认的优秀品质,如大姐和母亲。

一个国家的强盛与否,与人民是否强大有关。我终于明白,为何当时英法联军能够不费吹灰之力打入北京,火烧圆明园,吓得慈禧太后挟皇帝以令洋人,都是因为有一群寄生于八旗制度、依靠铁杆庄稼过日子的旗人。又不得不细分出几类,一类是不会射箭与骑马的左领与骁骑校,一类是凭吃几份饷银的寡妇、瘸子和罗锅。尽管历史腐朽沉积下的北京市民潇洒自在、充满乐趣,但我终于悲愤了。

如今,21世纪的每一个人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着,在党和领导的带领下努力实现中国梦,并走上小康之路。国家强盛,人民群众富裕,与以前相比,都是值得深思的。

读《正红旗下》有感(二)

未完的序章

萧笛

一直对老舍的《骆驼祥子》印象深刻,人物写的入木三分,京味儿浓,底层人物挣扎于社会浮沉中的无奈与心酸写的淋漓尽致。这部《正红旗下》更是如此。

《正红旗下》的京味儿更浓,除了一些地道的北京俚语外,因为主角们多是旗人,还多了些满语的俚语。看的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南蛮子都感受到了浓浓的京味儿(也就隔空感受下,豆汁儿什么的就算了…)。过年要拜灶王爷,一定要买关东糖,好糊着灶王爷的嘴上天了不会说坏话。旗人间相互走动了,总免不得请安,二哥福海的安请的最好——"先看准了人,棉猴俯首急行两步,到了人家的身前,双手扶膝,前腿实,后腿虚,一趋一停,毕恭毕敬。安到话到,亲切诚挚地叫出来:‘二婶儿,您好!’而后,从容收腿,挺腰敛胸,双臂垂直,两手向后稍拢,两脚并齐‘打横儿’".真真一个标准请安画面的即视感。

旗人吗,八旗入关以来,马上得的天下,自是高普通老百姓一等。军职世袭,铁杆庄稼不倒,既是衣食无忧,自然要琢磨点有趣的好玩的,方显得出自家风范。于是啊,玩雀儿,鸽子,蟋蟀,总得耐心喂得雀儿们羽毛光亮油顺,天空上飞着几个元宝,这才叫旗人。可是呀,铁杆庄稼慢慢也靠不住,一个月就那么几两饷银,又要吃喝,还要人情送礼,碰上个打秋风的亲家公,还得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不然自家女儿会受气呀——"亲家太太,我还真有点饿了呢!千万别麻烦,到天泰轩叫一个干炸小丸子、一卖木樨肉、一中碗酸辣汤,多加胡椒面和香菜,就行啦!就这么办吧!"这么一办呀,我母亲的眼圈儿就分外湿润那么一两天!"迫于生计,越来越多的旗人想办法去学点手艺,二哥福海不就是个油漆匠么。可没办法的呢,只能硬顶着。自己家的姑母领着几分钱粮,就算再抠,也还是有钱就是爷,一家人都得看她脸色。大姐的婆家呢,用了另一套办法,赊。任凭小贩店家在自家门口画多少道记账的"鸡爪子",反正钱粮下来就还钱,一点不丢人!

可是呀,就那么点饷银,能顶几个用,换成别家,老来得子,得是多大的喜事,而母亲看着我这个"老儿子",只是想流泪。就算是洗三,还得靠着福海二哥的操办,又是酒里掺水,又是临时去买大饼,总算才招待了那帮来贺礼的亲戚们。

而后啊,日子还是不太平,洋人来了,除了顶戴之外,沾着洋气的玩意儿仿佛一下都变得高大上起来。旗人多老大也傍上了洋教士——第一次去就给了本圣经,加两串多钱,要是信教也能此次都有钱拿,变成铁杆庄稼,该多好呀。有了洋人撑腰,多大爷底气足了,腰杆也壮了,赊账再也不还钱了——要钱,找牛牧师去。不清楚底细的王掌柜,只能忍着气,跟多二爷商量。二爷想了半天,只能去找定大爷帮忙,那可是真真正正的不问世事的富贵旗人,兴许定大爷能帮着劝几句呢。就这样,一心想到中国做发财梦的牛牧师,终于兴高采烈的来到了定大爷的府邸,两人交锋的序幕即将拉开。

可惜的是,《正红旗下》这本书写了个开头就没再写下去,即使它是老舍字字琢磨,手稿干干净净基本一字未改的作品,即使这本小说的故事原型就是老舍的家庭状况,在那个知识分子被贬的一文不值的年代,这部手稿能得以保存,是不是已经算是万幸了。但看的时候,终究是意犹未尽,高潮尚未迭起,就已谢幕。唯独有趣的是,看完正文再看回代序和附录,才真正理解了这本书的背景,以及老舍一辈子写作的准则,始终是源于生活,又回归于生活的。也许,这部未完的序章,本身也是那个年代所留下的印记吧。

偷书贼读后感(精选5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偷书贼读后感(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偷书贼读后感【篇1】

学校组织读书漂流活动,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 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 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 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

作者是以死神的名义,来向我们讲述在二战时期发生的事。主人公莉赛尔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她和他的弟弟被他的妈妈送给了莉赛尔的养父养母。可在火车中弟弟死了。她的养父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的养母很喜欢莉赛尔,可是她喜欢谁就会对谁破口大骂,所以莉赛尔常常被她骂为小母猪。她的养父经常教她识字、读书,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 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但有一天,德国纳粹在空中扔炸弹,由于莉赛尔在地下室写作没被炸死,可她的养父母和好友都被炸死了。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 10 本书为章节名的 10 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 ; 红色是尖叫和鲜血 ; 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 ; 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 ; 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 ; 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在以德国法西斯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扞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 , 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最 后 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 我 对这本书的感慨, 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偷书贼读后感【篇2】

冬天里很少有人会在外面闲逛,我也不例外。在温暖的屋子里喝着热茶,捧一本好书的感觉真的非常好啊!因此,这个寒假我消灭了好几本小说。

这么多书中,最让我深思的是澳大利亚作家马克斯苏萨克的作品《偷书贼》。这是一本描写二战时孤儿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书中文字间流动着一种刻骨的冷漠和麻木,却让人欲罢不能。这个故事深刻的体现了人性的善与恶。正如书中所说:人性中有一点善有一点恶,只需要加水和和。

莉赛尔生活的环境非常恶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生命。但她用手中偷来的书营造了一个充满淡淡温暖的小空间: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给空袭时躲入防空洞的街坊邻居听,安慰了一颗颗惶惶不安的心。如此鲜明深刻的对比让我们不禁沉思:人之本性有善亦有恶,那交错的光华竟然会在不同环境不同个体间牵扯出或耀眼或灰暗、或炙热或寒冷地记忆。

本书的一大亮点便是叙述方式的与众不同:莉赛尔的故事由收割生命的死神口中道出。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都开口,就显出理智、冷静与幽默来,甚至还带着一丝温暖,将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孤单小女孩和她所偷十本书的故事娓娓道来。死神用一种包容的感情讲述一段段碎片般的故事,让读者随着他的讲述一起为那不曾泯灭的良知感叹,为来之不易的安宁欣喜,为不曾停止的死亡落泪,为所剩无几的纯真祈祷,为无边无际的绝望黯然。通过讲述者淡然的语调,读者脑中会勾勒出一幅由灰色、黑色、红色、白色以及金色描绘的复杂画面。

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在这之中翻滚的灵魂浸满黑暗,因而当人性的光辉在这片黑暗中亮起来时,便异常显眼又弥足珍贵。而激发出这光辉的便是书籍的力量。在那战乱的年代,人们因为空虚冷漠,到处喷洒着恶意的毒液。莉赛尔如果没有书,也会变成那样。然而一页页纸张上的那一段段美妙文字加入了她的生活,在弟弟冷清的葬礼后,成为她尚未完全泯灭的热情地寄托。书是人类文化的精华和知识传承的桥梁,对于莉赛尔来说书就是灰暗生活中唯一的追求,也是疲劳绝望时仅有的心灵港湾,同时,书也点燃了她的人性之善,就像书的扉页燃烧后的美丽金光照亮了黑暗一样。

相信只要是读过《偷书贼》的人,心中就都会有这样一个小女孩形象:衣衫褴褛,发丝散乱,全身落满炮灰,在怀里抱着一本破旧的书,但她的眼神却在黑暗中显现出微弱却坚定的光芒,就像她的书一样有着照亮废墟的力量。

人性怎能兼具如此的光明与邪恶,在读书与偷书之间,在互助与杀戮之间,展现着人性的美好。

《偷书贼》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是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偷书贼读后感【篇3】

战争只能带来伤害,和平是永恒的追求!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富人也不用太瞧不起穷人,穷人也不用拒绝跟富人来往,各有各想要过的生活,活的符合自己的期待就好,不用刻意去比较,毕竟生命的美好不是按斤称的。很开心莉泽尔在养父母的家可以生活的如此简单幸福,我不知道莉泽尔会不会恨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是我总觉得她不会,她应该理解父母这么做的原因,父母不到万不得已是肯定不会抛弃自己的亲生骨肉的,如果把你从身边送走可以让你过上更好至少比现在好的生活,那么丢失你的痛苦可以被未来你有机会享乐的想法减轻,所以希望莉泽尔别怪自己的亲生父母吧,她们肯定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也觉得养父母很伟大,特别是爸爸,愿意花这么多心思给莉泽尔爱,还有妈妈,虽然脾气很暴躁,但至少心里的爱是最真实的表达,还有马克斯,羡慕莉泽尔和马克斯之间的友谊,似乎只有小孩才能最懂小孩,很高兴马克斯后来帅气的归来了,相比希特勒的死亡这个更值得开心呢。还有守护莉泽尔的鲁迪,谢谢你,为莉泽尔付出了那么的多,也恭喜你最终得到了她的爱和吻

偷书贼读后感【篇4】

读《偷书贼》后感

第一次看这个书名觉得好奇怪呀,其实我不太愿意阅读外国的书籍,因为和我们中国的国情呀现状呀都联系不大,但是这本书还是吸引了我,因为它的名字……

据我看它的评价所知它可以媲美《解忧杂货店》和《追风筝的人》,用阅读的力量战胜孤独和恐惧,这本书将改变你的人生!这本书讲的是二战期间,九岁的德国姑娘莉泽尔和弟弟被送往寄养家庭。弟弟不幸病死在火车上。在埋葬弟弟的荒原上,莉泽尔捡到了一本对她意义非凡的书《掘墓人手册》。来到慕尼黑贫民区的寄养家庭,莉泽尔夜夜抱着《掘墓人手册》入睡。养父为安慰她,每晚给她朗读手册的内容,还教她阅读。莉泽尔发现书的诱惑比食物更难抗拒,忍不住开始偷书。书里的世界帮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她也开始为藏在地下室的犹太人和在防空洞避难的邻居读书,安慰那一颗颗惶惶不安的心。于此同时纳粹开始对犹大人愈加残酷的压迫,焚烧犹太“有毒”书籍,捣毁每一家犹太店浦,直至将犹太人集体驱赶到集中营。她和养父养母一起,在苦难中掩藏了穷途末路的犹太人马克斯。而当战争降临到她身边后,书将成为她生命中最后也最恒久的希望。战争是残酷的,不管是被侵略国还是侵略国,无数的家庭都被冲击的支离破碎。看到孩子和大人们在空袭中躲藏的惊慌无助的眼神,真是让人心疼。

感谢《偷书贼》,感谢莉泽尔、汉斯、鲁迪、马克斯、罗莎、伊尔莎,感谢你们这么乐观的面对苦难,感谢你们面对残忍这么美丽的生活,感谢你们告诉我文字的力量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你们努力生活,尽管悲伤不断袭来,你们还是努力微笑。

用书中的话来结束吧: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的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东西!

让我们在有生之年快快乐乐的生活在我们这个没有战乱只有和平的年代里吧。怀一颗感恩的心拥抱每一天。

偷书贼读后感【篇5】

你听过死神为人类讲的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

这是一个特殊的故事,这是一个如此动人的故事,故事的讲述者是死神。一定很意外吧,我也一样。

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也是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书中的死神更具人性化,他的内心也充满了无奈,看见人们一个个死去,他带走的不仅仅是人类的灵魂,还有欢声笑语,悲欢离和,我想当他从莉赛尔身边带走她的弟弟的时候,当他带走莉赛尔的养父母,当他带走莉赛尔最好的朋友鲁迪的时候,他一定也心存不忍,却有无可奈何。

1939年的德国,一个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她的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可她的弟弟却在途中不幸死了。而在弟弟冷清的葬礼中,莉赛尔十分意外得到她的人生中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她的不容易不平凡的一生中,这将是14本为她带来无限安慰的书之一。

她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打上了共产主义者的烙印,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大概也死了)。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尽管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艰辛地寻找一个个小小的裂缝并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这是个讲述书是如何振奋灵魂的令人难忘的故事。

莉赛尔在开始了她的阅读旅程后,就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的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而我,不知道他是否会后悔去当死神这个让人惧怕却永远无法摆脱的职业。这是一个残忍的职业。

死神曾说过,他不是战争的朋友,相反战争是他的老板,老板的命令他必须服从,或许他并不愿意。

同样的一件事情,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这本书的名字就叫作《偷书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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