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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

《香水》读后感_1000字。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香水》读后感_1000字》,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香水》读后感1000字

这可能是我看的第一本德国作家写的书。看完之后有几个非常明显和深刻的感觉:

第一,写作手法有点像黑白的铅笔或钢板画,介于素描和版画之间(我不是很懂画,但我想到的相似的可能就是这两种)。因为书里的所有描述,包括场景,心理,人物等等,都让人有一种明显的直白感,没有添加过多的“色彩”。这让你读到里面的艰辛,凄惨,压榨,甚至死亡威胁等等,都如只是读了那两个文字,然后需要自行脑补和丰富其场景的各种色彩。这可能是德国人的风格,跟他们的发达工业技术有点相似。

第二,作者的取材非常另类,我简直觉得他有点扭曲。书里的主角除了常见的悲惨身世和经历外,最大的特点是“他自身没有任何味道(人类的味道),却有异于常人的嗅觉”,而他利用自己的天赋力量,犯下一连串的法盲一般的罪行,去实现所谓伟大的梦想——制造属于自己的味道(而不是为了报复社会或谋利等)。而作者用《香水》为名,也是我认为他扭曲的其中一点。香水,可以说是美好的代名词,甚至可以是奢侈品或贵族的象征。而书里,男主在香水公司里刻苦学习各种制造环节和工艺,貌似不经意却又故意的引导读者去反思其阶层的差异、剥削与压榨等;直到因为香水而令男主萌生自己所谓的伟大梦想,继而引发一系列的谋杀。在这么美好的书名下,他藏下了那么多的肮脏、污秽,实在不是一般人常人的思维可以接受的。

第三,这书让我很好奇一个问题:味道真的可以用记忆精确的储存吗?而且是大量的味道。我曾经看过一部连续剧《听风者》,是王宝强扮演一个瞎子但却有超强的听力,他利用自己的听力破译敌人的电报员的发报特点,从而让部队可以打掉敌人的窝点。电视剧里听觉和书里嗅觉相比,有点异曲同工,但毕竟声音可以在出现时就录下来保存,而味道并不是在出现时就能立马的捕捉和储存,尤其是有些味道会随时发生浓淡等不同的变化。上千种味道存放在记忆里,是很不可思议的,然后从上千种味道中找出想要的那种(还是从记忆里),再配制出来,就更不可思议了。所以,从这点上来看,这个作者的这书,感觉有点玄幻类了。

如此总结下来,我觉得我的小脑袋和小心脏总算是经历一次历险后又缓过来了。我那些心爱的洗浴品,护肤品,大大小小的香水瓶子,还是会好好的陪着我,每天给我带来一段愉快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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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读后感


香水读后感

《香水》是德国作家帕特里克·聚斯金德创作的一部小说,于1985年出版,这是一部集人性,伦理,情感,香艳为一体的小说,它构思奇特,寓意深刻,是有史以来最畅销的德文小说。

十八世纪,让马普蒂斯特·格雷诺耶出生在巴黎最肮脏,最恶臭不堪的地方鱼市场上。格雷诺耶天生对气味有着惊人的天赋:无论恶臭还芳香,他都一一记住,并能轻易分辨各种气味。当他在孤儿院长到13岁的时候,被院长卖给了制皮匠。格雷诺耶在制皮铺过着犬马不如的生活。机缘巧合,格雷诺耶在香水巴尔蒂尼面前展露了其过人的天赋,进入了香水铺工作。但格雷诺耶并不仅仅满足于制作出世界上最芳香的香水,他梦想学得如何保存万物气味的方法。巴尔蒂尼告诉格雷诺耶香水的起源地在格拉斯,那里的人知道保存气味的方法。格雷诺耶拿着巴尔蒂尼的推荐信来到了格拉斯。格雷诺耶爱上了青春少女的体香,为了把这种香味保存下来,格雷诺耶最终走上了杀手的道路

一个天生对气味灵敏的少年格雷诺耶痴迷香气,缺爱的成长背景令他孤独,偏执以至变态,他被欲望所捆绑,为追求自己内心的渴望而不择手段地疯狂窃取并占有,最后他做到了,他令所有的人都因香水而膜拜他,然而他仍然是孤独的,因为他的世界只有气味,没有生命,没有人性,没有人间真情,他不懂得爱也从未被爱过,唯一让他体会到爱的少女却让自己误杀了,他是悲哀的。

我觉得,香水象征着至上美好的东西(香气,自由,荣誉,权力等等),而身世坎坷的格雷诺耶迫切渴求并不惜一切代价地去占有这一切,他的存在感,荣誉感,征服欲都是那瓶纯净而沾满血腥的香水所带来的,是畸形的,是变质的。“胜利”的他迷茫了,他真正想要的并不是一瓶香水给予的,而他不明白自己存在的价值,最终他选择在香水中消亡。《香水》,剧情犯罪爱情惊悚系列电影,上升至人性,世态,感情等多层大主题,看完挺震撼的,也挺有感触的,推荐给大家看哈!

《香水》读后感800字


林夕先生说:所谓心事,不过是不如己意,就是一种执念。当一人孤独奔跑,想去追回那已逝去的美丽时,最终也只能摇摇头笑着停下来。时光不停留,能停的只有自己的脚步;世界太大,人生太长,总有不如意。有些事物无法得到,应该适当放弃,否则就会落入偏执的地狱。《香水》讲的正是这样一个偏执的少年。

作者帕聚斯金德写《香水》写得非常精妙,他把主人公格雷诺耶写成了一个天才,一个对气味无比敏感、并能辨认和记忆所有气味的世间仅有的天才。当他一步步学会提取和保存气味时,突然被击倒了他闻不到自己的气味。而他也意识到,自己没有气味,就是零,就是无,这么多年他都像从不存在一样生存,没有人能看见他、感受到他。这是令人绝望的。

他选择离开山洞,进入城市。在这里他用新的方法制作香水,他首先为自己设计了人的气味,这些气味使他终于被人们视为存在,人们开始看见他了。而在记忆深处,他依然向往少女的香气,于是,一个接着一个,她杀了26个少女,制作每位少女味道的香水。当他将香水最终完成的时候,也被捕了,处以死刑。行刑那天,他仅仅使用了一滴香水,就让所有人心神颠倒,失去了理智。

他看到了香水的力量,这力量使所有人对他顶礼膜拜。人们爱他,可他却憎恨所有人,人们无法对他的憎恨、他的内心做出回答。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依然是无,自己依然不存在,存在的只有香气。人们爱的不是他,只是那香气。

最后他绝望地回到巴黎,一口气将香水用尽,然后被野蛮人吃的一干二尽。他就这样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他出生的地方,就像他从未来过这世上一样。最终他就像这香水一样,挥发干净后,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香水》是一部揭露人性的作品,故事充满了人生哲理。作家笔下,格雷诺耶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多次奇迹般地活下来他像有抵抗力的细菌那样顽强,像扁虱那样容易满足。格雷诺耶的坚持,甚至是为了理想而秉持的固执,与那个时代吃人的环境不无干系。

他逆反,是因为渴望融入主流被人接受;他超脱,是因为他看透现实心如止水;他激进,为了理想,是因为出于禽兽的本能,出于本性的直觉。他的一生为我们做出注解:人性起码需要被理解,其次才能考虑宽容。

《香水》读后感3000字


《香水》读书笔记3000字
故事的开头,是以18世纪社会阶层做为一个大背景,那个时代也如旧中国的时代一样,人才辈出,也不乏天才和残暴的人物。在故事的开头,作者以臭来形容这个时代下的法国巴黎,可以说这个时期的人民是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每个人都只想为了填饱自己的肚腹,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导致整个国家都是臭气相投的一堆人为了生存而生活在难以忍受的臭味当中,时间久了,人们的嗅觉也就变得麻木而无所谓,主人公的母亲就是一个例子。在这样的社会下生活的人,能活下来都是一个奇迹,而主人公就是一个奇迹。
在一个卫生条件极其差,甚至母体还是身染疾病下生下来的孩子,能活得下来,都是一个奇闻了,在那个时代,法国巴黎的阶层分为三等级:第一等级是天主教教士,第二等级是贵族,资产阶级、农民、城市贫民以及手工工场的雇工等构成了第三等级。
可以说当时就是一个封建社会,和旧中国时代的封建社会是一个样。那个时代是黑暗的,人都没有怜悯和爱。但我不得不说,就是在前面的述说中,作者对于气味的拿捏实在是太准确了。
在主人公还是婴孩时期,他的幼年成长被人用一种怪物来看待,他生下来就没有一丝味道,作者在这里对主人公有一个隐喻,意指他就是一个冷冰冰的人,他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或者说,他有的只是对于他人生及其生命缺失的气味的一种追寻追求。对于另一个人物加拉尔夫人,这个冷血的女人,似乎她的冷血是来源于她的嗅觉丧失,或是某一身体器官的丧失而致她的冷血无情,这估计是作者的另一层意思,冷冰冰的人当然是要一个冷血的女人所养育长大的,就好像恶人都是魔鬼生的儿子一样,可能对于小孩子,只要有奶吃就足够存活,而对于主人公格雷诺耶来说,气味才是他的粮食,有形的物质并不是他所追寻的,他天生生下来就是为了追寻气味而活的。他的嗅觉就像一部精密仪器,能分辩出众多常人都无法分辩的气味,气味就是他的信仰,他的灵魂永远只忠于他信仰。再说回那位冷血的夫人,她的晚年可真的很不幸,这让我想到圣经里的一句话: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没有一个人能掌控自己的命运到底走向哪个方向,或许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人都迷失了。但是,放在当下的社会,又何尝不是呢?
对于那个时期所制造出来的香水,主人公也把它们当作再普通不过的气味,而且是惨假了的香精,看得出来主人公更偏向于喜欢有自由向往的气味(有生命气息的味道),而这种用香精调出来的香气,似乎价值一点也不高,而且有廉价的嫌疑。
而当他闻到处女的体香时,他压抑不了他本能的追求,他不顾一切地去追寻到这个女孩时,他的做法让我不能忍受,这是他的第一次谋杀,他只忠于气味的尊崇,而把人的生命置于一旁,在吸引的东西面前,似乎生命都是无关紧要的一样物件。而他对于这样的一种香味,从第一次闻就已经上瘾了,因为那是有生命流动的气味。而我也相信,每个人的体香都是不一样的,这样的体香多少有点像动物用身体气味来分辩是敌人还是朋友还是家人一样的重要,同时,我也相信在这世间万物中,每一样物种都有它们独特的气味来表明它们的存在,我也不例外。(读后感)
对于另一个人物巴尔迪尼一位香水制造商人,我只能说有些东西还真需要天赋的支持的,就算你拥有了调制香水的配方,但若无创新,很快就会被人遗忘,因为人类就是喜新厌旧的一群家伙。当香水制造商和天生就是一个制香高手碰一起的时侯,嫉妒难免就会产生,但是巴尔迪尼不得不承认格雷诺耶是这方面的天才。虽然如此,但是也不能说单有天赋就足够的,当格雷诺耶碰上巴尔迪尼的时侯,他们双方都从对方的身上学到了或是收获到了有利于自己有用的经验和知识,若说在格雷诺耶还没碰上巴尔迪尼前,就算他有天赋但却没有一个系统的记录或是分子的研究,又或是完全不知道这些香味从哪来的,他就像一个野人一样,经过了巴尔迪尼的训练和培养,他从一个野人的状态变成了一个专业的调香师,如若不是因为身份地位及其出身的原因,估计在现今社会他已经是一个名人来了,可以说巴尔迪尼是格雷诺耶的伯乐,但同时格雷诺耶也因着他的野心,他对香气的追寻,让他把握到了展示他天赋的机会。也是因为巴尔迪尼的培养,让格雷诺耶知道了这些各种各样的香精或是植物的精油是如何制作出来的,让他知道香气其实是可以保存下来的。
读到这我不得不佩服格雷诺耶的天赋,他虽然自身没有气味,就算是汗臭或是体臭味,他都没有,就像他并不存在在这个世界一样,但是他却能调用他的嗅觉,他为自己调配出了一款像极了人的气味的第一瓶香水,我想这世上没有人会喜欢用人的气味喷洒在自己身上的,在整个的制作过程当中,他巧妙地用了花草精油或一些纯露水来冲淡原来就是臭得如同渠沟里的臭气味,而配成了一瓶像是人的气味的香水,我在想这能叫香水吗?那并不是意义上的香水,确切地说应该是一瓶人的气味更贴切一点。当他用自己调配出来的仿制人的气味的香水时,他细细地去观察周转人们的表现,他发现周围的人并没有因为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香味而抗拒他,而是一种迎合或是接受的时侯,他为他自己的所拥有的才能感到开心,同时他也因着对气味的拿捏如此地准确,他开始有计划地去让人民臣服在他所配制的香味世界中,他要做他们的皇帝,他要当他们的上帝。他认为气味是可以直接影响人的感观功能的,所以,谁掌握了气味,谁就掌握了人心。他骄傲地心因着他生来就有的天赋而嘲笑上帝(当时社会里的上层社会人群的统称)。格雷诺耶为了学习到怎样把香味保存下来,他还真是蛮刻苦用心地去学习并借以利来这些仪器的,这也为他后面制作出来的奇香不无关系。当格雷诺耶学习各种植物精油的萃取时,我同时也学到了这方面的知识。
而他的技术方面的提升或是更全面的掌握,都应该来源于他在阿尔努菲夫人手下作工所得到的技术环境和条件,他所获取的技术知识远比饭钱来得更加地贵重,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以渔。这话是一点也不错的,他在阿尔努菲夫人那做事,就只求饭食,对于金钱的要求并不高,而且,他清楚他自己要的是什么,他明白什么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而非来自于金钱或是物质,没有人能明白他到底在追求什么?唯独他自己明白他正在慢慢地为他自己的气味王国打下最稳妥地基础。当他掌握了技术,那么,他的追求就开始再进一步了,他要开始调配各种各样的香水,这也正是他慢慢变成魔鬼的一个前奏。当格雷诺耶掌握完全了解怎么从活体上提取香味的时侯,他就开始收集他所喜爱的某些特殊的体香,这也是他成为了一名杀人犯,但是,他终究不愿意承认的一个事实,就是香水终有一天还是会挥发得无影无踪,他必要轮回地重复这样的程序,这是他所害怕的。
故事的尾声,或许他所配制出来的香水,真的能迷倒众生,或是正确来说是迷惑人心,但人终究还是会清醒过来的,香气过后终究留不下一点一滴的痕迹。而当他用香水来吸引众人时,他其实是希望得到爱,因为自从他出生在这世上就从来没有得到过爱,但他真的没有得到过爱吗?若真没有,他何以能生存至今,何以长大成人?或许说,他想要得到的爱就如同世人所追求的一样,但这种爱终究不能填满他的灵魂,正因为他得不到,所以,他憎恨,因为若是没有香水,他就是在世人面前如同从来不存在的一样。他再次回到他出生的那个城市那个臭气冲天的地方,他清楚他最终想要得到的,和世人所追求的一样,他明白当他把香水挥洒在身上或是在空气中的时侯,人们对他的崇拜全是来自于他所制造出来的香水的气味,而非崇拜他这个人,真实的他,因为真实的格雷诺耶是在人前一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而已,谈何说崇拜他呢?他清楚他也明白,只是不想去承认,因为害怕。当他来到弗尔大街的拱廊,他用这种让人心迷惑的香水倒在自已的身上时,喻意着他把自己献祭给芬芳的香气,只是这个祭过于残忍,他借着那些低下阶级的人的口来把自己杀了,而且让这些杀了他的人感受到从未享受过的幸福感与爱的分享,是如此的真实,这像在述说他为这一小群人作出了有价值的一件事。

《香水传奇》读后感800字


读帕·聚斯金德的《香水》


读帕·聚斯金德的《香水》

先前看过《香水》的电影,没有留下太多的印象,除了那个奇特的故事。后来书友墨墨推荐,说书很不错。卓越网上当时恰好没货,所以买了一本这个作者的《低音提琴》,是剧本,大段的心里独白,有点冗繁,没太多好感,原本没打算再读他的作品。这段比较空闲,订的书也到货了,看着薄薄的册子,淡绿灰的封面,有种内敛式的气定神闲,又怦然心动了。读来果真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帕·聚斯金德,这家伙,够狠的(不带贬义)。

洁尘在选集《美得不寒而栗》中有一篇关于《香水》的文章,称阅读《香水》为“享受雅致而恐怖的阅读感觉”,很贴切。但毕竟是知性女子,很内敛,而我在阅读后写下的第一组词语是:“令人难以置信!——奇特的想象,对气味不可思议的敏锐感受力,平静得充满美感的谋杀。”似乎更张扬一点。

他很擅长描写,细腻而不重复,准确而不乏生动。看看这个比喻:

……扁虱把自己造得特别小和一副寒酸相,目的是不让人看见和踩死。这孤独的扁虱聚精会神地蹲在自己的树上,它眼瞎、耳聋,又是哑巴,唯有嗅,年复一年地嗅,在数里之外就嗅到过往动物的血。当然,它靠自己的力量永远也到不了那些动物那里,但是它倔强、执拗、令人讨厌。它一直蹲着,活着,等待着。它等待着,直至千载难逢的机会把一只动物送到树下让它吸吮。于是它失去了克制,让自己跌落下来,紧紧抓住这只动物的肉,刺进去,咬进去……格雷诺耶就是这样一只扁虱。他沉默地活着,等待着美好的时光。

这是一个怎么样的比喻呀,贴切得令人叹为观止。对一直生活在城里的人来说,可能一时还体会不了这个比喻的精妙。但我从小生活在乡间,我清楚地知道扁虱是什么。那么肉肉的一团,灰白色,看似怯懦无助,但又实在让人爱怜不起来。至今想来,那形象依然叫我浑身冒鸡皮疙瘩。格雷诺耶因对气味的执着与痴爱所表现出来的种种举动都如同这扁虱一样,不带情感,只是占有,对气味本能般的无止境的占有。扁虱就是格雷诺耶的缩影,他们互为映衬。你也许不会恨他们,但也绝对无法去喜爱。

书中还有对各种香味的细致描写和对提取香味的种种方法的详细介绍。我不知道香水是否就是这样制作的,但我一边读着还真有一种想亲自实践一下的冲动。他描述得太真切了,让你不得不信。

关于格雷诺耶对25个女子的谋杀,你绝对无法想象世间还有这样的杀人方式:用最出其不意的迅捷的方法将人击毙,用油脂提炼法来获取美丽少女身上的体香。当然,他成功了,他用一小滴香水就可以控制一切人类,甚至成功地操控人们愉快地分享了他的身体——那害过炭疽,得过梅毒性疱疮和晚期化脓性麻疹的如同扁虱一样一直被人嫌弃的身体——使自己最终在这世间干干净净,不留下一点痕迹。但我们还是可以鲜明地感觉到这个人致命的缺点:没有爱,所以没人关注,没人同情,更没人惋惜,尽管他是一个香水天才。这可能也是作者留给读者的唯一出口吧。

电影没有呈现给我的,文字做到了。电影当然也能带给人视觉的冲击,但文字的活灵活现却能激起脑皮层的震荡。所以,总觉得感官的愉悦可以找影视,精神或是思想的愉悦还是文字来得妥帖。

若是了解德国及世界的近代历史,读此书也许还会产生更多的联想。那样,赏心悦目之外又多了一层耐人寻味吧。正如封页上的一行小字:“使你在怦然心动的同时,感受到一种更为凝重的东西。”


读《香水古堡爆炸案》有感400字


我喜欢看侦探小说,因为我觉得当侦探的人很厉害,很神秘,也很酷。我也喜欢各种花花草草,它们很美丽,让我觉得心情舒畅,然而,这侦探和花草综合起来的书终于出现在我的面前。

这本书的名字就叫《香水古堡爆炸案》,这本书即有趣,又让我认识了许多花花草草。这本书是由法国著名科学家吉耶麦特,莱斯普朗迪一泰所著,是植物迷侦探的必读书目,它属于科普小说,它是由法国巴黎科技馆甄选的。

书中有对植物超热爱的多玛,和他的好朋友伽斯帕,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们参加了一个好特别的社会活动,了解芳香植物以及足球,然而,他们入住的古堡发生了一场大爆炸,他们决定去侦察此案……玛丽亚、维多克、约瑟夫还有德佩尔奥拉德先生,他们都是此书中的人物。

其中有一篇叫“罗勒的秘密”深得我的喜爱。罗勒是一种神奇的植物,在东教神父口中被称为神圣罗勒,而书中玛利亚就非常喜欢这种植物,在多玛看来她身上还藏着一个关于罗勒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就是一个神奇香水配方,罗勒就是配方中最重要的一员,这篇小短文,我知道了罗勒在神奇配方中的重要性。

在这本书的最后还附有芳香植物小知识,其中我最喜欢的植物有藏红花、香根鸢尾、晚香玉等,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有想去看这本书的冲动呢?

读帕·聚斯金德的《香水》有感800字


先前看过《香水》的电影,没有留下太多的印象,除了那个奇特的故事。后来书友墨墨推荐,说书很不错。卓越网上当时恰好没货,所以买了一本这个作者的《低音提琴》,是剧本,大段的心里独白,有点冗繁,没太多好感,原本没打算再读他的作品。这段比较空闲,订的书也到货了,看着薄薄的册子,淡绿灰的封面,有种内敛式的气定神闲,又怦然心动了。读来果真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帕·聚斯金德,这家伙,够狠的(不带贬义)。

洁尘在选集《美得不寒而栗》中有一篇关于《香水》的文章,称阅读《香水》为“享受雅致而恐怖的阅读感觉”,很贴切。但毕竟是知性女子,很内敛,而我在阅读后写下的第一组词语是:“令人难以置信!——奇特的想象,对气味不可思议的敏锐感受力,平静得充满美感的谋杀。”似乎更张扬一点。

他很擅长描写,细腻而不重复,准确而不乏生动。看看这个比喻:

……扁虱把自己造得特别小和一副寒酸相,目的是不让人看见和踩死。这孤独的扁虱聚精会神地蹲在自己的树上,它眼瞎、耳聋,又是哑巴,唯有嗅,年复一年地嗅,在数里之外就嗅到过往动物的血。当然,它靠自己的力量永远也到不了那些动物那里,但是它倔强、执拗、令人讨厌。它一直蹲着,活着,等待着。它等待着,直至千载难逢的机会把一只动物送到树下让它吸吮。于是它失去了克制,让自己跌落下来,紧紧抓住这只动物的肉,刺进去,咬进去……格雷诺耶就是这样一只扁虱。他沉默地活着,等待着美好的时光。

这是一个怎么样的比喻呀,贴切得令人叹为观止。对一直生活在城里的人来说,可能一时还体会不了这个比喻的精妙。但我从小生活在乡间,我清楚地知道扁虱是什么。那么肉肉的一团,灰白色,看似怯懦无助,但又实在让人爱怜不起来。至今想来,那形象依然叫我浑身冒鸡皮疙瘩。格雷诺耶因对气味的执着与痴爱所表现出来的种种举动都如同这扁虱一样,不带情感,只是占有,对气味本能般的无止境的占有。扁虱就是格雷诺耶的缩影,他们互为映衬。你也许不会恨他们,但也绝对无法去喜爱。

书中还有对各种香味的细致描写和对提取香味的种种方法的详细介绍。我不知道香水是否就是这样制作的,但我一边读着还真有一种想亲自实践一下的冲动。他描述得太真切了,让你不得不信。

关于格雷诺耶对25个女子的谋杀,你绝对无法想象世间还有这样的杀人方式:用最出其不意的迅捷的方法将人击毙,用油脂提炼法来获取美丽少女身上的体香。当然,他成功了,他用一小滴香水就可以控制一切人类,甚至成功地操控人们愉快地分享了他的身体——那害过炭疽,得过梅毒性疱疮和晚期化脓性麻疹的如同扁虱一样一直被人嫌弃的身体——使自己最终在这世间干干净净,不留下一点痕迹。但我们还是可以鲜明地感觉到这个人致命的缺点:没有爱,所以没人关注,没人同情,更没人惋惜,尽管他是一个香水天才。这可能也是作者留给读者的唯一出口吧。

电影没有呈现给我的,文字做到了。电影当然也能带给人视觉的冲击,但文字的活灵活现却能激起脑皮层的震荡。所以,总觉得感官的愉悦可以找影视,精神或是思想的愉悦还是文字来得妥帖。

若是了解德国及世界的近代历史,读此书也许还会产生更多的联想。那样,赏心悦目之外又多了一层耐人寻味吧。正如封页上的一行小字:“使你在怦然心动的同时,感受到一种更为凝重的东西。”

读帕·聚斯金德的《香水》有感800字2024


先前看过《香水》的电影,没有留下太多的印象,除了那个奇特的故事。后来书友墨墨推荐,说书很不错。卓越网上当时恰好没货,所以买了一本这个作者的《低音提琴》,是剧本,大段的心里独白,有点冗繁,没太多好感,原本没打算再读他的作品。这段比较空闲,订的书也到货了,看着薄薄的册子,淡绿灰的封面,有种内敛式的气定神闲,又怦然心动了。读来果真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帕·聚斯金德,这家伙,够狠的(不带贬义)。

洁尘在选集《美得不寒而栗》中有一篇关于《香水》的文章,称阅读《香水》为“享受雅致而恐怖的阅读感觉”,很贴切。但毕竟是知性女子,很内敛,而我在阅读后写下的第一组词语是:“令人难以置信!——奇特的想象,对气味不可思议的敏锐感受力,平静得充满美感的谋杀。”似乎更张扬一点。

他很擅长描写,细腻而不重复,准确而不乏生动。看看这个比喻:

……扁虱把自己造得特别小和一副寒酸相,目的是不让人看见和踩死。这孤独的扁虱聚精会神地蹲在自己的树上,它眼瞎、耳聋,又是哑巴,唯有嗅,年复一年地嗅,在数里之外就嗅到过往动物的血。当然,它靠自己的力量永远也到不了那些动物那里,但是它倔强、执拗、令人讨厌。它一直蹲着,活着,等待着。它等待着,直至千载难逢的机会把一只动物送到树下让它吸吮。于是它失去了克制,让自己跌落下来,紧紧抓住这只动物的肉,刺进去,咬进去……格雷诺耶就是这样一只扁虱。他沉默地活着,等待着美好的时光。

这是一个怎么样的比喻呀,贴切得令人叹为观止。对一直生活在城里的人来说,可能一时还体会不了这个比喻的精妙。但我从小生活在乡间,我清楚地知道扁虱是什么。那么肉肉的一团,灰白色,看似怯懦无助,但又实在让人爱怜不起来。至今想来,那形象依然叫我浑身冒鸡皮疙瘩。格雷诺耶因对气味的执着与痴爱所表现出来的种种举动都如同这扁虱一样,不带情感,只是占有,对气味本能般的无止境的占有。扁虱就是格雷诺耶的缩影,他们互为映衬。你也许不会恨他们,但也绝对无法去喜爱。

书中还有对各种香味的细致描写和对提取香味的种种方法的详细介绍。我不知道香水是否就是这样制作的,但我一边读着还真有一种想亲自实践一下的冲动。他描述得太真切了,让你不得不信。

关于格雷诺耶对25个女子的谋杀,你绝对无法想象世间还有这样的杀人方式:用最出其不意的迅捷的方法将人击毙,用油脂提炼法来获取美丽少女身上的体香。当然,他成功了,他用一小滴香水就可以控制一切人类,甚至成功地操控人们愉快地分享了他的身体——那害过炭疽,得过梅毒性疱疮和晚期化脓性麻疹的如同扁虱一样一直被人嫌弃的身体——使自己最终在这世间干干净净,不留下一点痕迹。但我们还是可以鲜明地感觉到这个人致命的缺点:没有爱,所以没人关注,没人同情,更没人惋惜,尽管他是一个香水天才。这可能也是作者留给读者的唯一出口吧。

电影没有呈现给我的,文字做到了。电影当然也能带给人视觉的冲击,但文字的活灵活现却能激起脑皮层的震荡。所以,总觉得感官的愉悦可以找影视,精神或是思想的愉悦还是文字来得妥帖。

若是了解德国及世界的近代历史,读此书也许还会产生更多的联想。那样,赏心悦目之外又多了一层耐人寻味吧。正如封页上的一行小字:“使你在怦然心动的同时,感受到一种更为凝重的东西。”

《读后感》 (1000字)


书,如同一座美丽的花园,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我陶醉;书,如同一片碧蓝的汪洋,一下子望不到边,让我迷茫;书,如同一季美丽的新春,洋溢着盎然生机,让我留恋

历险,固然是一件刺激的事,《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刚好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历险的路途,不想却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苦,无依无靠。但聪明的鲁滨逊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艰辛耕作,自制工具,圈地驯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是我们自己害怕的心理而已。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慌张,镇定地面对一切,凭借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生活中,我们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从小衣来张口,饭来伸手,要什么不就有什么嘛?而鲁滨逊呢?他在孤岛上没有人照顾,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他还要用智慧去创造;用勇气去抗争;用坚强去磨练他不照样健健康康的活了下来吗?

如果让我和鲁滨逊一样在孤岛上生存,与海浪搏斗,与生存环境抗争,我又能活多久呢?一天?两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做呢!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不惧艰险的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还活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如果说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磨练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音符;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挫折就是一簇骤然泛起的浪花;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经历就是天机一朵漂浮的白云。我们要向鲁滨逊那样,做一个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的人,要向他学习,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鲁滨逊,一个传奇性的名字,深深印刻在人么心中。他是勇敢的化身,冲破所有黑暗;他是坚强的代表,驱散所有懦弱;他是机智的灵魂,洗净所有无知

六年级:453354

读后感1000字


篇一: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1000字

一本《细节决定成败》风靡全国,几乎每个企业家都在谈论细节,强调细节。听说很多老板专门给员工送这本书,偏爱之情由此可见。

然而员工对此是何反应呢?一次和友人谈及此书,她的第一反应是:“老板的说教书”,只是“帮资本家洗员工的脑”罢了,我不禁莞尔。一千人有一千人心目中的哈姆雷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前不久和Andre聊天时,他问我:“你是为自己打工还是为别人?”,突然茅塞顿开。我们常常怪老板不把我们视为企业的主人,我们自己有没有把自己当作企业的主人?为别人打工的人常常梦想做大事结果连小事都做不好,而为自己打工的人却能终小事继而成大事——这是一个自我定位的问题。

我们常常会评估付出是否值得,是因为我们从来不知道每一笔付出最终的受益人是自己。让我们一起来细细品味《细节决定成败》的开篇语:“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何谓大礼?小让方能成就大礼。“胸中有丘壑”固然是一种胸襟,而“不拒细壤”“不择细流”却更显博大。如果我们过份计较个人得失,结局必然是因小利而失大利。汪中求先生一针见血:“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

有意思的是,成功的企业总是一样的(而不成功的企业各有各的故事)。前段时间Jim和华西希望集团陈育新总裁会晤,我有幸旁听。作为中国第一大民营企业集团的领军人之一,陈总的谈话一直围绕着自己如何注重细节,从小事处改良创新展开。每每谈到对细节如何改良如何获益,陈总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离开办公室时,陈总对员工叮嘱道,记得把花园的水龙头关了。看似无心,原来财富数以亿计的陈总却是如此“处处有心,处处留意”。突然我理解到,一直倡导“追求完美”、严于律己的陈总成功的奥秘所在。

都说生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人是没有经历过风雨的年轻一代,相对于我们的祖辈和父辈多了一分毛糙和浮躁。一心只想做大事,而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做小事。但事实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说: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所以,我们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细节决定成败。

细节不仅是企业成功的利器,也是我们锻造自我核心竞争力的法宝所在。细节做好了,表面是企业受益,最终是个人得利。我们在严谨的工作中培养了自身的细节意识,这种意识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将支撑我们自身的成功,获得超值的个人财富。细节是自己的终身财富,让我们为自己打工,对自己负责。

读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使我感触颇深。从表面来看,这是一本关于企业管理精细化问题的书,似乎与我们教育工作者没有太多的必然联系。其实不然,书中所强调的细节问题不仅仅是企业管理问题,而是整个国家、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于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学实践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纵览全书,作者用极为详尽真实的事例和一系列令人胆战心惊的数据强有力地证明了细节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精辟地指出了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之处入手。一心渴望伟大、追求伟大,伟大却了无踪影;甘于平淡,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伟大却不期而至。这也就是细节的魅力。一个人的价值不是以数量而是以他的深度来衡量的,成功者的共同特点,就是能做小事情,能抓住生活中的一些细节。本书意在提示人们:做大事必重细节。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个人每天所做的都是一些重复的琐碎的平凡的小事,能称得上大事的没有多少件。但是能够把小事、平凡事做好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这段话看似平凡,其实蕴藏了许多真挚的哲理。的确,一个连小事都做不好的人,肯定做不成大事。然而现实生活中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那些小事,太自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殊不知,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是在做一些小事,假如每个人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成也细节,败也细节。细节问题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在读完这本书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也有了一点肤浅的想法。作者所强调的注重细节的理念对于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分明有着十分重大的借鉴意义。那么,怎样才能把这一理念运用到我们的工作中使它为我们的教育服务呢?

在工作中我认为要严格要求自己,必须把常规工作做到位,以身作则,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切细节问题当作一件大事来做,花大力气做,把小事做细、做全面,真正做到细致严谨。例如:在备课之前的研读教材,每行每字都要仔细斟酌它的意思和意图,还要研究学生,准确地把握学生的认知能力;(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根据这些,再进行细致地备课,而备课中的问题设计,问什么问题?怎样问?何时问?甚至问题的遣词造句都要进行慎重的考虑和选择,争取使每个问题都问得有价值,有针对性。有效地利用课堂的40分钟,让学生得到最大的收获。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太薄弱都有可能导致教学质量的滑坡。另外。老师也要十分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因为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特殊地位,老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老师应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向学生展现自己高尚优雅的风度和修养,对学生施以正面影响。最后,老师还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来教育管理学生。我觉得老师将注重细节的理念传达给学生也十分有必要。作者在第四部分

第二节中谈到,“注意细节其实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是靠日积月累培养出来的。谈到日积月累,就不能不涉及到习惯,因为认得行为的95%都是受习惯影响的。”所以我们应该从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细节抓起,严格要求学生养成注意细节,一丝不苟的好习惯,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素质。良好的习惯一旦形成,将会成为他们一生受用的宝贵财富,因为习惯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只有了解自己教育的对象,才能对其进行正确有效的教育和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在平时细心观察学生的言行等细节上的表现,了解他们各自的心

理特点,因材施教。

在工作中我还体会到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如果你热爱你的工作,你每天就会尽自己所能力求完美,而不久你周围的每一个人也会从你这里感染这种热情。书中众多的例子从正反两面说明了细节能够表现整体的完美,同样也会影响和破坏整体的完美。细节在创造成功者与失败者之间有多大差别?人与人之间在智力和体力上差异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很多小事,一个人能做,另外的人也能做,只是做出来的效果不一样,往往是一些细节上的功夫,决定着完成的质量。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能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台湾首富王永庆就是从细节中找到成功机会的人。

再回过头来看本书的作者,他自己也是一个十分注重细节的人,从一开始的人民教师到公务员再到下海经商成长为现在的首席营销顾问,这一系列成功的蜕变不能不说与他“把小事做细”的精神有很大的关系。我们教育工作者当然不需要像作者那样做那么多转变,但只要我们能接受他对于细节的理念并从中得到启发,我留意了以往自己的一些细节,发现它们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身上存在的种种不足,给我指出了努力的方向,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人何事,我一定要用心筹划、用心去做,凡事未雨绸缪、考虑全面细致,凡事要强烈的责任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内在素养。

篇二: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读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让我知道了原来在遥远的欧洲不仅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悲壮的爱情,像莎翁那样的古典哥特式的美,原来也有市井家,回归生活的美。简单,精致,如同“两寸牙雕”,却窥视出了整个社会。

弗兰克奥康纳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技巧局将一样,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完美无缺一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可以随时随地的沉浸其中。那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为我拉开了英国田园风光的帷幕,不经意间勾勒出了一个浪漫纯美的童话,却又那么的贴近生活。

这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整个故事的架构。虽然作者在作品中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

风波。其实小说中的班奈特太太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靠的奢侈品,她们只看重物质,看重权势。所以当富有单身的宾利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便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以及小说中对军官们到来,小镇人民细微的表情和言语的描写,将当时社会风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作者奥斯汀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女性,于是她塑造了一个追求纯粹的爱情,多少有些藐视权贵的伊丽莎白。虽然小说写于19世纪初叶,但是她所阐述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放在当下中国却也依旧是那么热点的问题。看到社会中充斥着的拜金主义,炫富事件,小三,包养等心中竟升起一种荒凉,但这也并非真爱的缺失,而是社会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够完善,本来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对金的崇拜,对物质的追求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中国却显得有些病态了,因为在中国没钱你便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在“生存”这把悬于头顶的大刀压迫下,拜金现象自然变得严重,人间的真善美也在死亡的威胁下大大贬值。而在国外,特别是欧洲,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哪怕你没钱,你还可以生存,所以在国外对艺术,对学术的追求热情远高于中国,同样在那样一个安逸的社会里,爱情观也让现代中国青年向往。

在我看来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

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通过这个“牙雕”窥见了当时的风气,抛开爱情不谈,还有其他的一些感慨。

首先让我感慨的是当时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因为整个故事的构架便是在依据当时法律贝内特夫妇死后财产由远房内侄继承这个源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可见当时法治发展的水平。

其次是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篇三: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000字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时隔近多年后的今天,有多少人能记得孙少平与田晓霞之间的爱情?但我必须得承认,他们的爱情是没有任何的杂质的,是纯洁的、透明的。

“这个?世界?”的时间,是1975年以后,主要是1978年,中国进入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新时代以后;“这个?世界?”的空间,是渭河流域。“这个?世界?”有三部、六卷、一百余万字,写的是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为改变自己的命运,努力奋斗所遭受的无穷尽磨难。

在《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第一卷,作者就写道:“他(孙少平)慢慢懂得,人活着,就得随时准备经受磨难。他已经看过一些书,知道无论是普通人还是了不起的人,都要在自己的一生中经受许多的磨难……”孙少平还在给妹妹的信中,写过这样一段话:“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的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亲爱的妹妹,我多么希望你的一生充满欢乐,可是,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

《平凡的世界》弥漫着苦难意识。小说告诉我们:苦难,作为人对现实非自觉承受,并不单指物质生存境况的艰窘与酸辛,更意味着人在困苦的境遇中对人生的特有的心理感受,意味着现实生活对于人正当、合理愿望的嘲弄与对激|情的压抑;小说告诉我们:苦难的遭遇能磨砺坚强的意志,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炼狱,方能读懂人生,走向成熟;小说告诉我们:苦难导致人生的缺陷与失衡,进而产生追求超越与平衡的反差与张力;小说告诉我们:人生的价值,在于对自身苦难的严峻正视、深刻思考、透彻理解、不懈抗争。路遥是借孙少平的嘴和手,表达了他对人生苦难的认识和思考。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囊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生活在彼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梦魇……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

近二十年过去了,不知道现在年轻的一代读者如何理解与认知省委领导的女儿田晓霞与煤矿工人孙少平之间的爱情。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现而今已然完全没有了此类爱情发生与成长的土壤。抑或说,作家连想像的欲|望都不再有。煤矿工人与省报女记者之间有着何等的距离?即便是作家能想到,这样的情节读者与观众能否接受?在这样的问号背后,刻就的是大众对人与人关系的认同与否定。

《平凡的世界》之后,也很少再能看到关于煤矿工人的生活境况的小说。他们在一度的笑语喧哗之后重又归入黑暗、潮湿的地下生活。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生老病死变得那么寂寂无声。偶尔在报纸、网络媒体上看到他们,也只是与死亡名单、煤矿事故相连。想来,这个时代的煤矿工人孙少平们不会再有人关注并敬仰了。他喜欢谁娶哪一个都无关紧要。恐怕还会有人想,只有傻瓜才会把一个煤矿工人当做自己的偶像吧?所以,这一次在翻阅《平凡的世界》时,内心充满着平实的欢喜与复杂的情感。

我必须老实承认,孙少平,这个英俊、纯朴、向上的男青年在当时肯定赢得了不少青年的深深热爱。我甚至因此而热爱他的生活历程——从黄土地出发、建筑工人到煤矿工人。现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惟以金钱的多寡为成功的惟一指标。在许多公共媒体中,他们,孙少平以及孙少安们注定缺席并命定成为弱势并沉默的群体。走在都市茫茫的人海里,我常常深感困惑,困惑于川流不息的车辆中平凡人们的退隐,更困惑媒体、大众对金钱、权贵的追

逐与渲染,对凡人生活与生命的漠视。如果活到现在,作家路遥该如何面对这时代的巨变……他的离世,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休止符,是有着现实主义理念的作家用理想主义和人文精神写就的休止符!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用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命运也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我们承认伟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贡献。可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有多数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伟人们常常企图用纪念碑或纪念堂来使自己永世流芳。真正万古常青的却是普通人的无名纪念碑——生生不息的人类生活自身。是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就是我们对一个平凡世界的死者所能够做的祭文。读了这些哲理性的语言,我心胸豁然开朗,所有对生活的迷惑和不解,都在这找到了答案,使我更深一层懂得了生活的真谛,过去曾经为自己不公的命运而怨天忧人,为自己不幸遭遇而伤痛,这些人生哲理让我醒悟,指点了我迷津,这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的体会.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创造出不平凡。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书籍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或者说,奇妙的不是书籍二字,而是使得书籍变得有意义、变得丰满的作品本身。不管曾经怎样认真的看,不管曾经有多么深刻的体会,随着年岁的变迁,随着人生的流转,再看的时候,仍旧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不一样的触动,就如同久别重逢的朋友一样,各自在不同的地方经受过不同的考验,再相逢是,还是相同的人,却已经不是当时的模样,更重要的是,不是当时的心境。

看完《平凡的世界》一些感悟后,已将近子夜,脑中已经差不多混沌一片,想不起来是什么样的感受,只是闭上眼睛便看见孙少平在悟得了人生的意义以后,幸福的向着属于自己的地方跑去,在他的脑海中,是那个美丽而善良的惠英围着红色的头巾带着系着鲜红色红领巾的明明站在山坡上迎接着少平的归来,他们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安宁,那样的坦然,那样的纯净。

虽然相比于大都市中的一切,以及妹夫吴仲平为他安排的前程那样让很多人憧憬的荣耀,但是,他们的幸福,他们的人生,作为普天下最为简单、最为原是、最为朴实的一种状态也是最为安全最为幸福的一种状态,那里的城堡中的主人就是他们自己,平凡的人生就是如此,没有闪亮的星,但是却因为有了素雅的云,一切仍旧是那样朴实无华的美。

读后感 (1000字)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至于叫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我先给你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资料,然后你来告诉我: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作者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读到了这段话,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这样的好文章,多一字是狗尾续貂,少一字又言犹未尽。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底气,作者不露庐山真面目,没有借助任何名号,学历光环效应,却能仅以文字的魅力脱颖而出。不仅如此,有人说当年明月的文章以通俗的小说方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制造机器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讲述了600多年前那段波澜壮阔的元末农民起义,并将继续讲述至明末的276年历史。以上几点是很多很多写历史的作家所做不到的。这就是我佩服当年明月的原因!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经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桑但朱允缮咸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

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我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虽然这是人的本性,但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本性,不要在生活中和朋友因一点小小的利益就吵架、或跟那人绝交等,而应该要宽容忍让,因为退一步海阔天空!

五年级:钱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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