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800字
一直都知道这本书,一直没有勇气去看,看完余华写的《活着》,就不再有勇气读他写的书了,最近终于鼓足勇气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虽然读到有些部分时,特别特别难受,索性结局还算不错。没看这本书前,仅凭自己的臆想和对这本书名字的理解,对主人公有所偏见,我认为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务正业,不学无术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一次的卖血,读完这本书才明白不是这样的,是我理解的太过于肤浅了。
《许三观卖血记》以卖血为线索讲了徐三观的一生,也讲了那个时代的故事。书中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就先说说这十一次每一次卖血的故事。
许三观回村看望爷爷,村里有卖血的传统,认为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不结实,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在地里干半年活的钱,许三观出于好奇,也是想证明自己身子骨好去卖血,这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住院需要很多钱,方铁匠没有那么多钱治儿子,只好让许三观赔钱,许三观也没有钱可赔,方铁匠只好搬空了他的家。许三观被逼无奈去卖血。这是不情愿的,因为一乐不是已经的亲生儿子,许三观养了他许多年,但不想卖自己身上的血去替他还债。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把林芳芬给睡了想要买点东西补偿,所以去医院卖血给林芳芬买东西。
第四次是大跃进时期,又赶上水灾荒年,家里天天喝稀饭,为了给孩子改善生活,吃上一顿好的饭菜,去医院卖血。因为长时间营养不良,这次卖完血许三观有些不舒服。
第五次是送一乐座轮船回乡下时,卖血换钱,想让孩子能够吃点好的,想让孩子把钱用在刀刃上,逢年过节给队长买些东西,能够早日回城,满满的父爱啊。
第六次是二乐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家里没有钱可以买好酒好菜,为了不得罪二乐队长,能够让二乐早些回城,许玉兰让许三观再去卖一次血,卖来的钱请队长吃饭,想让孩子不在农村吃苦,早点回城。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许三观卖血的时候遇到根龙,根龙买完这次血就死了,许三观很不舒服,回到家还得忍着不舒服陪二乐队长喝酒。
第七次到第十一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卖血太过于频繁,李血头怕出事故,不让他再卖,许三观只好去不知道他卖过血的医院,一路卖血去上海。伟大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前半部分语言还挺幽默,读了还能笑,后边读的时候着实难受,本书有几个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的几句话。
1、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后,根龙和阿方带他来胜利饭店就是点的这些,说这些都能过补血活血,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不是普通的酒菜,而是补血的宝贝。之后,许三观每一次卖完血后这句话几乎都会出现一次。仿佛成了一种仪式
2、 “你们谁给我买一碗面条吃,我就做谁的亲儿子,你们谁去买面条?”
许三观第四次卖完血后,带着许玉兰,二乐,三乐吃每碗一块七角的面条,给一乐五角钱吃红薯,他给一乐说,我平日里没有亏待过你,但我不能拿卖血的钱让你吃面条,那样就太便宜何小勇那个王八蛋了。一乐啃着手里那一丁点红薯,想着他们都在吃面条,觉得特别特别委屈。这个时候一碗面条不再是一碗面条了,而是象征着些别的东西。是认可他这个儿子,最后,还好,还是许三观背着一乐带他去吃的面条,描写这一段的最后几句真的很有爱。
3、 “你们都看到了吧,这脸上的血是用刀划出来的,从今往后,你们……”
他又指指何小勇的女人,“还有你,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何小勇被车撞成重伤,需要一乐去喊魂,一乐不愿意,许三观让一乐去。说喊完你就不是何小勇的儿子了,就是我的亲儿子。最后许三观说谁在说一乐不是我的亲儿子,我就和你们动刀子。这个时候,许三观已经在心里认可一乐了,是不是亲儿子又能怎么样呢。
4、“家里没有钱,我就出来卖血。我一路卖过去,卖到上海时,一乐治病的钱就会有了。”
为了给乐筹治病的钱,许三观只好再卖血,一路上喝凉水,做船,忍受各种不舒服,只为了给儿子筹治病的钱。
《许三观卖血记》虽然读到有些内容很难受,但是许三观一家结局都还不错。这本书里其他的人也都很不错,不想鲁迅先生笔下的人那个麻木无情。这本书中的人物都很善良。对许三观这个任务也塑造的很好,是个真男人,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能最初心里有些隔阂,有道卖不出去的坎,这是人之常情,后来就好了,也没有了偏见,对媳妇,对邻居,对孩子,许三观做的都很好,是一个真男人。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100字
许三观卖血记
- [ ] 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公平的:一,每个人每天都只有24小时,二,每个人从出生后最后都会走向死亡。
那么,我们如何在这24小时里或者死亡之前做出更多对自己亦或是对他人有意义的事,让生活更加美好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 [ ] 上面水脏,下面水也脏,中间的水难道干净?这是活在了自己的想法里,思想如果洞明,便事事洞明。否则只会一味无知
- [ ] 许三观,城里娃,因去看爷爷第一次听到在乡下,是否卖血是检验身体好坏的标准,这个说法也在叔叔处得到证实。出于好奇,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了。我也才知道力气有两种,肉里的力气不碍事,血里的力气用的过猛是有风险的。
- [ ] 许三观:
您闺女应当嫁给我的四大理由:
1.父亲是有名的许木匠—背景好;
2.母亲是有名的美人—基因好;
3.工作好又多金—有经济实力;
4.两件都姓许—可让许姓延续下去。
我这么优秀,您闺女跟我一定不会错[得意]
- [ ] 你听着,到了我过节的时候,我就什么都不做了,就是淘米洗菜的事我都不能做,我要休息了,那几天家里的活全得由你来做了
- [ ] “一生与苦难做邻居!伟大时光已夺走你什么!在人间有谁活着不像是一场炼狱!”拼命去努力!不要让父母、妻儿面对生活因为一些客观因素而郁郁寡欢!也使自己不那么素手无策!
- [ ] 整本书许三观一共卖了11次血,除了第一次的好奇和中间一次为了私情,剩下的9次全是生活所迫,而这9次里的7次都是为了一乐。
- [ ] 一乐曾经和许三观说,这世上最爱的人除了毛主席,就是许三观。
这个时候,一乐到底是谁的孩子已经不重要了,是后爹许三观也当的心甘情愿。
- [ ]
想起活着?
许玉兰这个人设,之前觉得她很讨厌,后期面对何小勇女人的求情心软,被逼成妓女,有了很大的变化,还有最后的最后。
饥饿的年代,批斗害死人。
余华这个作者,我特别喜欢!
文化大革命批斗:霸王别姬里面的,许三观卖血记里面的。
许三观的生活,一遇到大事就要卖血去。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1959-1961的三年大饥荒,1966-1976的十年文革。这段时期底层劳苦人民的绝望与挣扎,人性的扭曲与荒诞,读了那么多年的历史课本,比不上读余华的一部小说感受来的真切。
许三观,许玉兰的人性都是复杂的,绝对不能用好坏来评价。就和我们现实中的人一样,都在出发点的。
根龙的命运,阿方的命运
一语暗示出了有很多像许三观一样日子过得艰难的人去买血,也道出了当时社会的民不僚生。
人性是复杂的,后来一乐病了,何小勇的女人也出钱的时候,我泪崩了。
喜剧是悲剧的最好表达
许三观还在,许玉兰也在,一乐二乐三乐都还在。
哭了太多了了!
幸好余老师手下留情,这是一个温暖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600字
本书主要围绕许三观卖血原因,卖血过程,卖血目的来展开叙述了他一生的卖血历程。
第一次卖血:单身一人时候的他偶尔一次听爷爷说人卖血后依旧健步如飞才证明是健康,他便和阿芳和根龙一起去卖血,在这两位前辈这里学到了卖血的技巧,但卖来的钱却没有可花之处,他就用来娶了媳妇。这次卖血是简单的跟从,主动自愿,但因为年轻所以轻松且很快恢复。
第二次卖血:在儿子一乐把别人打进医院,对方紧逼讨医药费,虽然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但却又不得不给对方钱的情况下,他又来到了医院卖血,赔了医药费,赎回了家当。虽然不愿意把自己卖血来的钱给不是自己儿子的一了,被动卖血赔偿,但因为年轻,没有给身体带来太大伤害。
第三次卖血:遇到水灾,全家人在喝了70多天淡水玉米汤,瘦骨嶙峋的三个儿子叫苦连天,在用嘴给家人都炒了一个菜后,他又决定让去卖血,为了不让家里人饿死。这一次无奈卖血救了全家人的命,但因为营养不良,卖血后的他不在如以前轻松。
第四,五次卖血:文革时期,知识份子上山下乡的号召。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必须参加其中。看这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却比亲生儿子还疼的一乐从农村回来后面黄肌瘦,在送儿子回去的路上又卖了血,为了让一乐在农村能吃得好一点,给队长送送礼,早日调回城里。又为招待二乐的队长,他又去买了血,请队长吃好喝好,自己却差点晕死过去。给在贫穷生活的面前,他能为儿子做的就是卖血赚钱,希望他们过得好一点。这一次是作为一个父亲主动的为了孩子的前途,买了自己的血,但因为不在年轻,卖血就像卖了自己大半条命。
第多次卖血:为了救奄奄一息的儿子大乐和伤风感冒严重的儿子二乐,他这一次豁出了命。一半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但这一次他却隔三差五的换一个医院卖血,从老家一路卖到上海,途中卖血卖到休克,但因为他的善良又遇到了一对摇船的好人兄弟,把途中的凄惨淡化了一点。这一次,他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大不如从前,他这一次不是在卖血而是在卖命,在无奈但又没有怨天怨地的主动的去卖命,为了救曾经心里觉得委屈不是自己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
最后一次试图卖血:家里太多的灾难是通过他卖血度过的,十一年没有大灾大难,儿子们都已成家立业,安居乐业,他也不在为钱发愁。经过胜利饭店,他这一次想为自己卖血,想再一次吃炒猪肝,喝黄酒,这次的目的很简单很轻松。但却被医生说成是只有油漆工才会要他的血,受侮辱的同时也让他伤心难过他的血不在有用,不能在为家挺过难关,他在大街上无声哭泣,像孩子一样。招来了儿子和老婆,儿子们都责怪他给他们丢脸了,吃炒猪肝喝黄酒的钱他们出得起,但只有他的老婆心痛他,懂他,帮着他骂那个该死的医生。这一次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却到了无用的年龄。
看的过程五味夹杂,总担心结局:
喜欢许三观的善良。默默付出,没有女人的聒噪,不记恨别人,即使是一乐的亲爹在他心里也才算半个仇人,在需要的时候他还是选择帮助,相信好人总会有好报。
佩服他伟大无私又不计较的爱。他爱自己的妻子,在批斗时期悄悄给老婆炒红烧肉,维护自己的妻子;他爱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一乐,从一碗面的卖血钱都不愿意给一乐,到后来把一乐当成亲儿子来养,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他卖血救命。
同情他在铁面生活面前的可悲。看似愚蠢找死的求生办法,但却是他度过每一个大难关的唯一法宝,生活总是喜欢不停的给本来就好似走投无路的人出难题。他从开始主动轻松卖血,到后来被动卖血,再到后来卖血等于卖命,再铁面无情的生活面前,这是他唯一的办法。他就这样一次次的救了这个家,给儿子们撑起了一片天。
幸好,他可以活到白发苍苍;
幸好,他可以不用卖血就吃到想吃的炒猪肝,想喝的黄酒;
幸好,铁面的生活在让他千疮百孔后,露出了铁面背后的温柔。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700字
一本书,折射一个年代。几个轮回,辗转周折,结局还是令人欣喜的模样。
第一次卖血,只是尝试。第二次卖血,一乐闯祸,方铁匠搬走了全部家当。第三次,想要回报林芬芬。第四次,为了让家里人吃一餐好的。第五次,请二乐队长吃饭。第六次,给下乡的两兄弟钱。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一路接连卖血,给一乐筹钱治病。卖血的次数似乎没什么特别意义,真正有意思的是每次卖血的缘由。许三观,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身子硬实能够卖血赚来三十五块钱是感到骄傲的,天灾人祸,凡是缺钱时,通过卖血这一捷径,他就能为了这个家撑起一片天。第十二次,因为想吃一盘猪肝,二两黄酒,决心去卖血。“你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一句话的拒绝,足以打击许三观。真正意义上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却失败了,感慨“再有意外可怎么办啊”。人老了,不能卖血了,是对自己的一丝失望,所以他哭了。儿子们不理解,但陪伴他走过风雨的许玉兰知晓。胜利饭店的三盘猪肝和黄酒,是对他们之间真诚的爱情或者说亲情的见证。记得开头,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的钱请许玉兰吃了糖和馄饨,便要人家嫁给他。这看起来好像很好笑啊,不过他们也真在一起了。转折是在一乐是不是亲生儿子的时候开始出现的。得知自己被戴绿帽后,有背叛,有怒气。许三观对林芬芬说许玉兰的不是,并与之发生了关系。那一刻,觉得他们的感情也不过如此,平淡至极,相互背叛。直到大跃进时期,赶上饥荒了,一家子靠玉米粥维持生命。许玉兰在许三观生日当天在玉米粥里多加了糖,还多留了一碗给他。贫苦的日子幸福也是如此简单感人。还有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污蔑成妓女遭批斗,三个儿子觉得蒙羞不愿给她送饭,只有许三观不离不弃,在饭下面给她藏了青菜和红烧肉,晚上用水给她泡脚。真正的爱不在轰轰烈烈,而在一丝一毫的菜米油盐,一言一语的保护关爱。每个人都会犯生活错误,许三观在儿子面前坦白自己为许玉兰赢回了孩子的尊重。他们选择原谅彼此,在平淡的日子笑出声来,相依为命。爱情也好,亲情也罢,“你想要吃什么”“我要一盘猪肝,二两黄酒”“这菜单上还有好多吃的,你还想要什么”“我只要一盘猪肝,二两黄酒”,桌面上的三盘便是最好的诠释。这是爱,在岁月中沉淀下来的理解,在苦难中相互扶持的关爱。
整本书的高潮是围绕一乐是不是亲生儿子开始的。许三观对一乐的态度也一直转变。第三次卖血,因为一乐闯祸。他自嘲自己做乌龟九年,白养了别人的儿子九年,还要卖血来赎回家当。他不认一乐,却又最爱一乐。卖血赚来的钱不愿花在他身上,一家子去吃阳春面却让一乐吃红薯。一乐离家出走,晚上还是心里担心出去找寻,并满足了一乐想吃面条的渴望。何小勇出车祸后,对许玉兰说不愿让一乐去喊魂;私底下又教育一乐救人一命大过天。喊魂结束后,又拿刀子划了自己一口,以示认一乐为亲儿子。另外,一乐生病就医时,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途中一次卖血差点拼上自己的小命。命都可以豁出去了,哪能说不是伟大的爱?虽说血浓于水,但是亲生不亲生已经不重要了,多年的陪伴与照顾,都已经视为己出了。这是爱,父子间浓厚的关怀,甚至愿意拼上自己只为让一乐去体验未来还有很远的生活。
看完全书,明白要评价一个人是危险的,因为人性复杂,情感也难觅。就拿许三观来说,有小市民心态的一面,但本质上还是善良的;其他人也是,恶的一面有,善的一面也不缺乏。最大的感受就是原谅和理解很重要。何小勇的女人尽管拮据,在一乐大病时却借了最多的钱;方铁匠与许三观有过过节,却还是伸出援助之手......整本书透着那一代人的朴实与善良的人格,虽然生活确实让他们发疯发狂过,比如大字报的互相揭发,贫困时的压榨与收礼,但是时事所成就罢,大多数人本质上依然善良。
因为善恶,一个人才更加有骨肉,真实,活灵活现。
【第1篇】
关于人性的思考----《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这篇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只是许三观的生活,还有活在那个时代的千千万万的人,也许他们微不足道,人与人之间的性格也不尽相同,但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我看到他们类似的、复杂的人性。
小说开头便给我极大地震撼,“爷爷说‘你没有卖血,你还说身子骨结实?我儿,你是在骗我。’”这句话从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嘴中说出,更有震撼力。难道能卖血等价于身体好吗?不只是许三观神经不正常的爷爷,还有村里的桂花,桂花的母亲,以及四叔,甚至全村人都有这种思想,催生出这种思想的,只能是生活的重压和思想的愚昧,这就使我在刚读完第一页就感受到一种沉抑的气氛。
这本书中包括许三观都是一个个小人物甚至小人,各种缺点在他们身上暴露无遗,但在这种缺点之下有着光辉的爱情亲情,对生活的执著还有那份善良,正是这些让这些小人物变得有血有肉,有了灵魂。书中许三观在荒年卖血只是为了让家人吃上一碗面,但他又不肯让一乐吃,用他的话来说是卖血的钱不舍得花在别人的孩子上,我们看到了许三观的自私,逼一乐在大街上认爹要面条,但许三观又觉得良心过不去,到处找一乐,最终把哭的稀里哗啦的一乐背在肩上,温暖的街灯打在父子二人身上“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是的”这温情的对话让我鼻子一酸。
在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很多不统一的地方,除了对一乐的言行,还有对何小勇态度的变化。当何小勇被车撞了,“许三观光着膀子,穿着短裤从邻居家中进进出出,他见了人就说‘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此时的许三观身心舒畅。但何小勇的女人需要一乐去喊魂时,许三观又对一乐说“何小勇性命难保,救命要紧,怎么说何小勇也是个人,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此时,我们在这位生活的巨人许三观的性格中,看到了那份善良,那份不能说是无私,但足以称之为伟大的善良。
在这个卖血的故事中,只有两个阶级,买血的和卖血的。卖血的也包括他们的家人,他们善良但又有污点,自私却又伟大,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是值得尊重的,这一群体的人性引起了我的思考,相反,以李血头为代表的一类人收下卖血人的各种福利,趁机捞钱,乐此不疲,三年自然灾害时“全城人脸上都是灰颜色,只有李血头的脸上还有红润。”这种人应该永远遭到人们的唾弃。作者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完美地刻画出这两类人,衬托出卖血人阶层人性的光辉,那就是哪怕做了坏事,身上有无数缺点、污点,也要一心向善,追求平等和正义。
【第2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前几天的抽血检验身体,抽那么一丁点血后,我的左臂就好久不敢再动。这让我突然想起了当初读的那本书《许三观卖血记》-——创作于1995年的一篇长篇小说。这也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小说,它与《活着》一样,描述的都是社会底层的普普通通的人,过着大众的生活,平凡而又真实。小说的语言自然朴素,并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因为他描述的是许三观的一生。
主人公在经历了年轻、成熟逐渐走向衰老,从二十岁左右到到六十岁,他的人生跌宕起伏,不计其数的生活小事让他心烦意乱。在复杂艰难的社会中,面对亲情和爱情时,他却成就了包容并用深深爱上的家人们,,可最终他还是迎来了衰老,但至少他的一生并不平凡。
社会之生存
二十世纪的中国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变化,人民公社、大跃进、炼钢铁以及长达十年之久的文革等。不同的时期,许三观的家庭生话也不同。当每次读到“许三观对许玉兰说:......’’的时候,我都能感到当时公社化对人们思想上的转化,他们紧跟着那个时代的潮流。家中的东西都被收了上去,城里的工厂、政府和寺庙等都改成了大食堂,全体开始大炼钢铁。“人是铁,饭是钢,这钢铁就是国家的粮食,就是国家的稻子、小麦,就是国家的鱼和肉所以炼钢铁就是田地里种稻......”然而这样的日子他终究熬过了。
亲情的养成
等待着他们的又是自然灾害,没有足够的粮食和钱,他们每天只能喝稀粥,为了家庭的生计,他再次去卖血。然而内心狭隘的他却只给一乐买了烤红薯,自己带家人去吃面条。他对 一乐的身世一直耿耿于怀,但当一乐离家而去时,他有不忍心伤害,找回并也带他去吃了面条。直到何小勇去世后,他与一乐建立了难以分离的父子情。最终,当一乐得了肝病时,他不得不在短短几天内凑够医疗费,因此他有走上了卖血的道路。由当时很长时间卖一次到每天卖一次,他差点死在卖血路上,但这一切他都不在乎。当初的狭隘的爱上升到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爱,也许是无私,也许是伟大,他为儿子 不顾自己的命。由此可见,许三观对一乐的爱并非只是养着他还深深地爱着他。
爱情之延续
当初十分简单地与许玉兰结婚,糊涂的生下三个儿子,而大乐非自己亲生。他们的爱开始变得乏味,变成了双向奴役。然而,在文革十年内,他们的爱发展到高潮。文革让许多红卫兵都厌倦了,而街头许玉兰的大名却一直出现在街头。因此,每次的批判大会它都会成为会上的批斗,每天她都会站在凳子上低着头,身前挂着一块木牌——“妓女许玉兰”。许三观并没有嫌弃她,每次给她送饭时都会偷偷把红烧肉藏在饭的下面,当卫兵查后再拿出来,竟然细致到如此小的事情上。起初他们只是因为许玉兰吃了许三观的东西才走在一起,那时候的他们没有爱情,但经历了社会的变革,亲情的变化,以及何小勇和林芬芳等一系列事之后,他们在磨难中见证了爱情,拥有了爱情。当他老的时候,他无法再次卖血,但他们拥有彼此。这种爱情也许会让他们陪伴自己到老。
由许三观的第一次主动卖血给医院到后来各种因素逼迫他不得不去,他经历了无数的考验,见到许多的血头,喝过很多的井水,吃过很多的盐。在磨难中,他拥有了生存的欲望,一次次挺了过来,最终成为一个乐观,怀有爱,是一个真正的汉子。
我爱上了这本小说,他显示出人的善与恶,美与丑,这些都是在我们生活中可以看到的。但是他们的不屈不挠,生活中怀有的希望,我们不会忘,这也使他收获了爱的结晶。我们更应该用实际行动继续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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