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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000字。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000字》,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000字

前些天,我又忍不住拜读了余华老师的《许三观卖血记》,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总觉得余华老师的作品让人不忍卒读,毕竟读一本少一本,或者说是舍不得读,以至于产生了一种敬畏感,自不待言,那些关于父辈年龄的故事,曾是长辈们茶余饭后闲谈咀嚼的往事,或拮据,或隐忍,或朴实……如今,在余华老师的小说里竟都能一一找到,既有劳动人民的朴实善良,也有被生活猛烈捶击的心酸过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小说中反应的何尝不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故事,对我来说,恰恰是这些看似陌生却又让人感到好奇的故事,总能引领人们去回望和认识,以至于倍觉现在生活的美好。

在许三观多次卖血的过程中,从起初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生活所迫,再到后来年事已高,他的血却被人嫌弃而内心奔溃,与其说是许三观的卖血的变化史,倒不如说是像许三观这样卖血的人生命轨迹的缩影,却也是当时社会弊病的深刻反映,读到最后,竟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不免让人抱臂沉思。

不过呢,忽然间,我觉得许三观其实是个有点\怪\的人,这种怪不仅有对方铁匠骤然搬走家具时的自私,也有让一乐喊魂救助何小勇时的通情达理,可是,充满喜剧色彩的是,他卖血喂养的一乐竟是许玉兰和别人的儿子,一度让他耿耿于怀,其实,他倔强、狡猾、盲目自信却又好面子,我想了想,似乎正是这些看似不完美的人物性格,却带出了那个年代人生活的油烟味,很真实,也很吸引人,却也让人印象深刻。

不过,话说回来,像父辈年龄的那个时代,家家户户都很拮据,就像《父亲写的散文诗》中唱的那样,买块饼干都不是那么随便,许三观用宽厚的肩膀挑起的不仅是生活的重担,还有作为父亲的担当、隐忍和坚强,尤其是身患重病的一乐远赴上海看病,许三观为筹得医药费而迫不得已一路卖血,其中的焦灼、揪心和咬紧牙关的艰难,不免让人泪目和共鸣。

写到这里,我倏然想起前两天在节目《朗读者》中看到余华老师的访谈,原本我以为余华老师是一个深刻而不苟言笑的人,让人意外的是,他却有点反差萌,很有趣,但很真实,也很坦诚,对,也让人着迷,我很喜欢余华老师的作品,是因为每次看他的作品,总感觉有些文字或段落就像芥末吃进肚里,呛得人眼泪直流却又欲罢不能,而上一次有这样的感受还是读作家村上春树的作品,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呢,余华老师的作品真是深刻而富有魅力,让人迷恋,当然呢,他本人似乎更有趣,甚至还有些可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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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8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800字

一直都知道这本书,一直没有勇气去看,看完余华写的《活着》,就不再有勇气读他写的书了,最近终于鼓足勇气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虽然读到有些部分时,特别特别难受,索性结局还算不错。没看这本书前,仅凭自己的臆想和对这本书名字的理解,对主人公有所偏见,我认为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务正业,不学无术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一次的卖血,读完这本书才明白不是这样的,是我理解的太过于肤浅了。

《许三观卖血记》以卖血为线索讲了徐三观的一生,也讲了那个时代的故事。书中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就先说说这十一次每一次卖血的故事。

许三观回村看望爷爷,村里有卖血的传统,认为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不结实,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在地里干半年活的钱,许三观出于好奇,也是想证明自己身子骨好去卖血,这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住院需要很多钱,方铁匠没有那么多钱治儿子,只好让许三观赔钱,许三观也没有钱可赔,方铁匠只好搬空了他的家。许三观被逼无奈去卖血。这是不情愿的,因为一乐不是已经的亲生儿子,许三观养了他许多年,但不想卖自己身上的血去替他还债。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把林芳芬给睡了想要买点东西补偿,所以去医院卖血给林芳芬买东西。

第四次是大跃进时期,又赶上水灾荒年,家里天天喝稀饭,为了给孩子改善生活,吃上一顿好的饭菜,去医院卖血。因为长时间营养不良,这次卖完血许三观有些不舒服。

第五次是送一乐座轮船回乡下时,卖血换钱,想让孩子能够吃点好的,想让孩子把钱用在刀刃上,逢年过节给队长买些东西,能够早日回城,满满的父爱啊。

第六次是二乐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家里没有钱可以买好酒好菜,为了不得罪二乐队长,能够让二乐早些回城,许玉兰让许三观再去卖一次血,卖来的钱请队长吃饭,想让孩子不在农村吃苦,早点回城。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许三观卖血的时候遇到根龙,根龙买完这次血就死了,许三观很不舒服,回到家还得忍着不舒服陪二乐队长喝酒。

第七次到第十一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卖血太过于频繁,李血头怕出事故,不让他再卖,许三观只好去不知道他卖过血的医院,一路卖血去上海。伟大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前半部分语言还挺幽默,读了还能笑,后边读的时候着实难受,本书有几个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的几句话。

1、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后,根龙和阿方带他来胜利饭店就是点的这些,说这些都能过补血活血,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不是普通的酒菜,而是补血的宝贝。之后,许三观每一次卖完血后这句话几乎都会出现一次。仿佛成了一种仪式

2、 “你们谁给我买一碗面条吃,我就做谁的亲儿子,你们谁去买面条?”

许三观第四次卖完血后,带着许玉兰,二乐,三乐吃每碗一块七角的面条,给一乐五角钱吃红薯,他给一乐说,我平日里没有亏待过你,但我不能拿卖血的钱让你吃面条,那样就太便宜何小勇那个王八蛋了。一乐啃着手里那一丁点红薯,想着他们都在吃面条,觉得特别特别委屈。这个时候一碗面条不再是一碗面条了,而是象征着些别的东西。是认可他这个儿子,最后,还好,还是许三观背着一乐带他去吃的面条,描写这一段的最后几句真的很有爱。

3、 “你们都看到了吧,这脸上的血是用刀划出来的,从今往后,你们……”

他又指指何小勇的女人,“还有你,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何小勇被车撞成重伤,需要一乐去喊魂,一乐不愿意,许三观让一乐去。说喊完你就不是何小勇的儿子了,就是我的亲儿子。最后许三观说谁在说一乐不是我的亲儿子,我就和你们动刀子。这个时候,许三观已经在心里认可一乐了,是不是亲儿子又能怎么样呢。

4、“家里没有钱,我就出来卖血。我一路卖过去,卖到上海时,一乐治病的钱就会有了。”

为了给乐筹治病的钱,许三观只好再卖血,一路上喝凉水,做船,忍受各种不舒服,只为了给儿子筹治病的钱。

《许三观卖血记》虽然读到有些内容很难受,但是许三观一家结局都还不错。这本书里其他的人也都很不错,不想鲁迅先生笔下的人那个麻木无情。这本书中的人物都很善良。对许三观这个任务也塑造的很好,是个真男人,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能最初心里有些隔阂,有道卖不出去的坎,这是人之常情,后来就好了,也没有了偏见,对媳妇,对邻居,对孩子,许三观做的都很好,是一个真男人。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1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100字

许三观卖血记
- [ ] 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公平的:一,每个人每天都只有24小时,二,每个人从出生后最后都会走向死亡。
那么,我们如何在这24小时里或者死亡之前做出更多对自己亦或是对他人有意义的事,让生活更加美好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 [ ] 上面水脏,下面水也脏,中间的水难道干净?这是活在了自己的想法里,思想如果洞明,便事事洞明。否则只会一味无知
- [ ] 许三观,城里娃,因去看爷爷第一次听到在乡下,是否卖血是检验身体好坏的标准,这个说法也在叔叔处得到证实。出于好奇,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了。我也才知道力气有两种,肉里的力气不碍事,血里的力气用的过猛是有风险的。
- [ ] 许三观:
您闺女应当嫁给我的四大理由:
1.父亲是有名的许木匠—背景好;
2.母亲是有名的美人—基因好;
3.工作好又多金—有经济实力;
4.两件都姓许—可让许姓延续下去。
我这么优秀,您闺女跟我一定不会错[得意]
- [ ] 你听着,到了我过节的时候,我就什么都不做了,就是淘米洗菜的事我都不能做,我要休息了,那几天家里的活全得由你来做了
- [ ] “一生与苦难做邻居!伟大时光已夺走你什么!在人间有谁活着不像是一场炼狱!”拼命去努力!不要让父母、妻儿面对生活因为一些客观因素而郁郁寡欢!也使自己不那么素手无策!
- [ ] 整本书许三观一共卖了11次血,除了第一次的好奇和中间一次为了私情,剩下的9次全是生活所迫,而这9次里的7次都是为了一乐。
- [ ] 一乐曾经和许三观说,这世上最爱的人除了毛主席,就是许三观。
这个时候,一乐到底是谁的孩子已经不重要了,是后爹许三观也当的心甘情愿。
- [ ]
想起活着?
许玉兰这个人设,之前觉得她很讨厌,后期面对何小勇女人的求情心软,被逼成妓女,有了很大的变化,还有最后的最后。
饥饿的年代,批斗害死人。
余华这个作者,我特别喜欢!
文化大革命批斗:霸王别姬里面的,许三观卖血记里面的。
许三观的生活,一遇到大事就要卖血去。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1959-1961的三年大饥荒,1966-1976的十年文革。这段时期底层劳苦人民的绝望与挣扎,人性的扭曲与荒诞,读了那么多年的历史课本,比不上读余华的一部小说感受来的真切。
许三观,许玉兰的人性都是复杂的,绝对不能用好坏来评价。就和我们现实中的人一样,都在出发点的。
根龙的命运,阿方的命运
一语暗示出了有很多像许三观一样日子过得艰难的人去买血,也道出了当时社会的民不僚生。
人性是复杂的,后来一乐病了,何小勇的女人也出钱的时候,我泪崩了。
喜剧是悲剧的最好表达
许三观还在,许玉兰也在,一乐二乐三乐都还在。
哭了太多了了!
幸好余老师手下留情,这是一个温暖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6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600字

本书主要围绕许三观卖血原因,卖血过程,卖血目的来展开叙述了他一生的卖血历程。

第一次卖血:单身一人时候的他偶尔一次听爷爷说人卖血后依旧健步如飞才证明是健康,他便和阿芳和根龙一起去卖血,在这两位前辈这里学到了卖血的技巧,但卖来的钱却没有可花之处,他就用来娶了媳妇。这次卖血是简单的跟从,主动自愿,但因为年轻所以轻松且很快恢复。

第二次卖血:在儿子一乐把别人打进医院,对方紧逼讨医药费,虽然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但却又不得不给对方钱的情况下,他又来到了医院卖血,赔了医药费,赎回了家当。虽然不愿意把自己卖血来的钱给不是自己儿子的一了,被动卖血赔偿,但因为年轻,没有给身体带来太大伤害。

第三次卖血:遇到水灾,全家人在喝了70多天淡水玉米汤,瘦骨嶙峋的三个儿子叫苦连天,在用嘴给家人都炒了一个菜后,他又决定让去卖血,为了不让家里人饿死。这一次无奈卖血救了全家人的命,但因为营养不良,卖血后的他不在如以前轻松。

第四,五次卖血:文革时期,知识份子上山下乡的号召。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必须参加其中。看这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却比亲生儿子还疼的一乐从农村回来后面黄肌瘦,在送儿子回去的路上又卖了血,为了让一乐在农村能吃得好一点,给队长送送礼,早日调回城里。又为招待二乐的队长,他又去买了血,请队长吃好喝好,自己却差点晕死过去。给在贫穷生活的面前,他能为儿子做的就是卖血赚钱,希望他们过得好一点。这一次是作为一个父亲主动的为了孩子的前途,买了自己的血,但因为不在年轻,卖血就像卖了自己大半条命。

第多次卖血:为了救奄奄一息的儿子大乐和伤风感冒严重的儿子二乐,他这一次豁出了命。一半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但这一次他却隔三差五的换一个医院卖血,从老家一路卖到上海,途中卖血卖到休克,但因为他的善良又遇到了一对摇船的好人兄弟,把途中的凄惨淡化了一点。这一次,他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大不如从前,他这一次不是在卖血而是在卖命,在无奈但又没有怨天怨地的主动的去卖命,为了救曾经心里觉得委屈不是自己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

最后一次试图卖血:家里太多的灾难是通过他卖血度过的,十一年没有大灾大难,儿子们都已成家立业,安居乐业,他也不在为钱发愁。经过胜利饭店,他这一次想为自己卖血,想再一次吃炒猪肝,喝黄酒,这次的目的很简单很轻松。但却被医生说成是只有油漆工才会要他的血,受侮辱的同时也让他伤心难过他的血不在有用,不能在为家挺过难关,他在大街上无声哭泣,像孩子一样。招来了儿子和老婆,儿子们都责怪他给他们丢脸了,吃炒猪肝喝黄酒的钱他们出得起,但只有他的老婆心痛他,懂他,帮着他骂那个该死的医生。这一次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却到了无用的年龄。

看的过程五味夹杂,总担心结局:

喜欢许三观的善良。默默付出,没有女人的聒噪,不记恨别人,即使是一乐的亲爹在他心里也才算半个仇人,在需要的时候他还是选择帮助,相信好人总会有好报。

佩服他伟大无私又不计较的爱。他爱自己的妻子,在批斗时期悄悄给老婆炒红烧肉,维护自己的妻子;他爱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一乐,从一碗面的卖血钱都不愿意给一乐,到后来把一乐当成亲儿子来养,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他卖血救命。

同情他在铁面生活面前的可悲。看似愚蠢找死的求生办法,但却是他度过每一个大难关的唯一法宝,生活总是喜欢不停的给本来就好似走投无路的人出难题。他从开始主动轻松卖血,到后来被动卖血,再到后来卖血等于卖命,再铁面无情的生活面前,这是他唯一的办法。他就这样一次次的救了这个家,给儿子们撑起了一片天。

幸好,他可以活到白发苍苍;

幸好,他可以不用卖血就吃到想吃的炒猪肝,想喝的黄酒;

幸好,铁面的生活在让他千疮百孔后,露出了铁面背后的温柔。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7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700字

一本书,折射一个年代。几个轮回,辗转周折,结局还是令人欣喜的模样。

第一次卖血,只是尝试。第二次卖血,一乐闯祸,方铁匠搬走了全部家当。第三次,想要回报林芬芬。第四次,为了让家里人吃一餐好的。第五次,请二乐队长吃饭。第六次,给下乡的两兄弟钱。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一路接连卖血,给一乐筹钱治病。卖血的次数似乎没什么特别意义,真正有意思的是每次卖血的缘由。许三观,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身子硬实能够卖血赚来三十五块钱是感到骄傲的,天灾人祸,凡是缺钱时,通过卖血这一捷径,他就能为了这个家撑起一片天。第十二次,因为想吃一盘猪肝,二两黄酒,决心去卖血。“你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一句话的拒绝,足以打击许三观。真正意义上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却失败了,感慨“再有意外可怎么办啊”。人老了,不能卖血了,是对自己的一丝失望,所以他哭了。儿子们不理解,但陪伴他走过风雨的许玉兰知晓。胜利饭店的三盘猪肝和黄酒,是对他们之间真诚的爱情或者说亲情的见证。记得开头,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的钱请许玉兰吃了糖和馄饨,便要人家嫁给他。这看起来好像很好笑啊,不过他们也真在一起了。转折是在一乐是不是亲生儿子的时候开始出现的。得知自己被戴绿帽后,有背叛,有怒气。许三观对林芬芬说许玉兰的不是,并与之发生了关系。那一刻,觉得他们的感情也不过如此,平淡至极,相互背叛。直到大跃进时期,赶上饥荒了,一家子靠玉米粥维持生命。许玉兰在许三观生日当天在玉米粥里多加了糖,还多留了一碗给他。贫苦的日子幸福也是如此简单感人。还有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污蔑成妓女遭批斗,三个儿子觉得蒙羞不愿给她送饭,只有许三观不离不弃,在饭下面给她藏了青菜和红烧肉,晚上用水给她泡脚。真正的爱不在轰轰烈烈,而在一丝一毫的菜米油盐,一言一语的保护关爱。每个人都会犯生活错误,许三观在儿子面前坦白自己为许玉兰赢回了孩子的尊重。他们选择原谅彼此,在平淡的日子笑出声来,相依为命。爱情也好,亲情也罢,“你想要吃什么”“我要一盘猪肝,二两黄酒”“这菜单上还有好多吃的,你还想要什么”“我只要一盘猪肝,二两黄酒”,桌面上的三盘便是最好的诠释。这是爱,在岁月中沉淀下来的理解,在苦难中相互扶持的关爱。

整本书的高潮是围绕一乐是不是亲生儿子开始的。许三观对一乐的态度也一直转变。第三次卖血,因为一乐闯祸。他自嘲自己做乌龟九年,白养了别人的儿子九年,还要卖血来赎回家当。他不认一乐,却又最爱一乐。卖血赚来的钱不愿花在他身上,一家子去吃阳春面却让一乐吃红薯。一乐离家出走,晚上还是心里担心出去找寻,并满足了一乐想吃面条的渴望。何小勇出车祸后,对许玉兰说不愿让一乐去喊魂;私底下又教育一乐救人一命大过天。喊魂结束后,又拿刀子划了自己一口,以示认一乐为亲儿子。另外,一乐生病就医时,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途中一次卖血差点拼上自己的小命。命都可以豁出去了,哪能说不是伟大的爱?虽说血浓于水,但是亲生不亲生已经不重要了,多年的陪伴与照顾,都已经视为己出了。这是爱,父子间浓厚的关怀,甚至愿意拼上自己只为让一乐去体验未来还有很远的生活。

看完全书,明白要评价一个人是危险的,因为人性复杂,情感也难觅。就拿许三观来说,有小市民心态的一面,但本质上还是善良的;其他人也是,恶的一面有,善的一面也不缺乏。最大的感受就是原谅和理解很重要。何小勇的女人尽管拮据,在一乐大病时却借了最多的钱;方铁匠与许三观有过过节,却还是伸出援助之手......整本书透着那一代人的朴实与善良的人格,虽然生活确实让他们发疯发狂过,比如大字报的互相揭发,贫困时的压榨与收礼,但是时事所成就罢,大多数人本质上依然善良。

因为善恶,一个人才更加有骨肉,真实,活灵活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职责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职责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

三、最感动之处《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能够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理解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之后,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述,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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