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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3读后感

伪装者(胡歌 王凯 靳东主演) 读后感(3)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伪装者(胡歌 王凯 靳东主演) 读后感(3)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伪装者(胡歌 王凯 靳东主演) 读后感 第(1)篇

大义无声 大爱无言

年初上海卫视举办的一个颁奖典礼上,《伪装者》的编剧张勇发表获奖感言,开玩笑说靳东难约,言下之意耍大牌。靳东领奖时倍感委屈,特地为自己澄清,说“自己拍戏任务重,很少回家,即使回家也不超过15天”。当时我就很赞叹靳东的职业精神。胡歌、王凯、靳东都是我很喜欢的男演员,演技超棒,没有绯闻,这在时下混浊的娱乐圈还是比较难得的。尤其是靳东,为这篇小说所作的序言,文采斐然,感情真挚,对于一个既能演戏又能著文的人,本身就值得尊重。所以世间事很多都是相同的,你在这个行业做的出色,你做别的行业也不会太差,这就是天资、悟性、通达。

所谓伪装者,就是伪装到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那句是真情,那句是假意,已经变得驾轻就熟、信手拈来了。在那个灰暗晦涩、血雨腥风的时代,这本书带给我的是积极、奋进、睿智,看的过程中,没有丝毫的压抑和沉重,开头精彩自然,结局较为美好,除了明镜,其他该死的都死了,能活的也都活了,对于我这样比较感性的人来说,喜欢正义必胜,喜剧结尾,如果是悲剧性结局,至少有那么几天心情不爽。

无疑,我现在的心情是美妙的。通过看书,让自己每天生活充实起来,通过写读书笔记,让自己的学习自觉起来。就这本书而言,写的是个人情怀,抒的是救国大义,既感动也感慨,既催心又励志。

一、难忘的几个情节。

1、明台与王天风首次相遇。去学校报到的明台,在飞机上识破刺客,救下王天风,拉开了伪装者情节大幕。熟不知,竟然是王天风设计引诱,目地是将明台收入军统,培养成为一名特工。

2、明台离校返校。不堪军校生活的明台,经王天风允许,坐车离开,在山下的中转站,知道了于曼丽的悲惨身世,毅然决然返回学校,在雨天泥泞的刑场,为救下于曼丽,经受住王天风的考验,此情不由让人动容。

3、大姐明镜的首次亮相。明镜的不怒而威的气质,举手投足的气场,特别是当着汪曼春的面,狠狠的扇了明楼一巴掌,家长气魄带来的摄人气势,不由佩服演员的素养和高超演技。

4、明镜与明台香港分别。这段情节很细腻,将姐弟那种互亲互爱的情感,描写的淋漓尽致,一个强忍悲伤,一个泪流满面,特别是明台追赶汽车那段,不断让人潸然泪下、唏嘘不已。

5、刺杀南田宫子。一环扣一环,计划周密,思虑详尽,不漏丝毫破绽,对于明台心理的刻画更是恰到好处,整个刺杀行动一气呵成,成功圆满。

6、王天风二次出场。书中情节过了大半,王天风一袭布衣、手提一箱,再度登场,先是与明楼的针锋相对,再到与明台的赌局、参加明台的订婚典礼,然后执行死间计划投靠汪曼春,被明台在乱坟岗杀死,结局很让人佩服。

7、明堂这个不起眼的角色。明堂出现寥寥几笔,但给我印象挺深,好像就出来四次,参加明家聚会、香水广告上掩护明台、装扮阿诚、法国公园同陈秘书对话。这部小说,我觉得最大的赢家就是明堂,就像《欢乐喜剧人》中德云社一个小品,孙越给于谦打电话说:于哥,郭家已乱了。

感慨的几段情感。

伪装者不仅是红与黑的较量、生与死的博弈,还是人性善与恶的对决,书中穿插的几段情感,有着鲜明的时代烙印,在激烈的碰撞中或悲壮、或动人、或无奈。

1、明台与于曼丽。最觉得应该走到一起的,却没能走到一起。于曼丽有着悲伤的过去、悲情的现在悲惨的下场,对明台的爱,大胆热烈,不虚与委蛇,躲躲藏藏,明台拘于成长环境、家庭背景、工作搭档和视野阅历,一时不可能接受这般感情,但随着时间推移,于曼丽是最适合明台的。

2、明台与陈锦云。作者安排的太理想化了,也太美化了女主人公,正如我们熟悉的一样,共同的革命理想,共同的革命情操,共同的革命道路,把他们联系到一起,成为红色的光荣一辈。

3、郭骑云与于小凤。一个双重间谍,一个上海演员,五年感情经历,换来最后的殉情,于小凤连配角都算不上,但他们之间的感情无可比拟,令人惋惜。

获得的几点启示。

在微读里看了一篇文章,有人问我读了那么多书,怎么生活没有变化?我当时就想,不要通过读书去改变什么,而是要想想我不读书,我会失去什么。通过读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该在以后做人处事方面改变一些。

1、藏于心。这本书之所以精彩,就是伪装者伪装的好,我幸亏生活在当下,要是那个年代,估计当不了革命者的,心里藏不住事,口里把不住事。这方面我要像我一哥们学习,人家做事滴水不漏,讲话也是口风严谨,我跟他坐在一起,不止一次想过,他适合干地下工作,而且绝对能有建树。

2、精于事。几位主人公,无一不是各行各业专家级人物,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无论是针锋相对,还是运筹谋划,都是有着硬本事,所以口号喊的响,还不如手中有利器。精于事,才能成于事。

3、敏于行。既要思维敏捷也要工作迅速,反应迟钝者、作风松散者、工作拖拉者,是难以做到克敌制胜、攻坚克难的。说一万句顶不上行动一次,我有时候就是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光读书,就是这样,这次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伪装者(胡歌 王凯 靳东主演) 读后感 第(2)篇

也许每一个人都会有一种英雄情节,总会幻想着可以为祖国为人民奉献自己,尽情挥洒青春的热血;也许每个人都会有一种爱国情怀,总会幻想着当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可以不顾一切的冲上去,尽情的书写属于我们的篇章;也许每个人都会有一种恋家情节,父母在不远行,总是幻想着可以一直陪在父母身边,却不得不再次远走。

意气风发的明台是,舍弃一切的明镜是,隐忍坚持的明楼又何尝不是。所以总是读明楼,因为他面对家仇国恨,毅然回到上海,回到这个暂时没有战火却满是硝烟的城市,只因为这个位置需要他,只因为祖国需要他,就放弃了在国外做一个教授的安逸生活,纸醉金迷中他不曾失却自己,灯红酒绿中他始终坚守自己的信仰,也只有阿诚懂他的大哥,他说“报国不是工作,是信仰”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他舍得去一切,除却浓浓的家国情怀,先有国才有家,这是他燃烧的生命里唯一的坚守。

伪装者(胡歌 王凯 靳东主演) 读后感 第(3)篇

书写的非常好,我是先看了电视剧才看的书,影片改编时只有几个细节,比如人物名字,行动代号不同,当然王天风的毒酒戏也是不同的。后面一些行动细节稍有变动,毕竟文字表达和剧情演绎是不同的,但大部分台词全部采用原著。电视剧里剧情还是有幽默有泪点的,看了好多遍电视剧,因为主要演员颜值高、演技好,加之剧情紧凑,真的是百看不厌。我看到的最简短而感动的细节,是毒蛇和毒蜂握手,每人说了一句“抗战必胜!”n王天风狠辣但让人敬佩n明楼生活在黑暗中、悬崖边真的太苦了,曾经在哪里看过,说靳东为了演绎好“大哥”的沉稳,增重了十多斤,也为演员的奉献精神点赞n特别喜欢刘敏涛演的大姐,眼睛眨巴眨巴的,口齿伶俐,有大姐风范……难怪导演说只要有她的角色,心里是十分落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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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大河(王凯主演)》读后感_1100字


《大江大河(王凯主演)》读后感1100字

用了60多个小时的时间看了<大江大河>412章中的前306章,相当于二部《红楼梦》。起因是看电视剧感觉不错,就拿起了书,看上后就直接放弃剧集,因为书中的描写更真实一些,没有把正面人物塑造的那么完全正面。
本书写了自1978年至2008年改革开放30年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发展的变迁历程。前306章主要写1978年到1998年的20年。通过不同阶层、领域具有代表性人物生活事业的沉浮、变迁,描述了国企改制、私营经济变化、农村承包到户以及村镇经济发展等在20年中不断摸索前进,日新月异的变化。有成功的喜悦,也有面对困局的茫然,挫折中的痛苦。
宋运辉、雷东宝、杨巡、梁思申是本书前306章中的四个主要人物,执着、坚持、不折不挠。
宋运辉,1959年左右生人,农村背负黑五类的身份,在拼力奋争下,参加1978年高考,以全县第一的身份考上大学,后进入大型国企,从一名专业技术型人才成功转型成为一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即懂技术,甘于奉献,创新变革,又作为一名大型国企的带头人,有战略、有规划、有前瞻,披荆斩棘开创新局面。同时也是一名杀伐果断,权术了得的人物。对于该人物,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其的喜爱,因为看完后想的比较多的是如果他不是后来娶了梁思申,他是否能做到为官清廉呢?
雷东宝,与宋运辉一样是生长在农村,一个是靠考取大学走出农村,一个是为了吃饱饭,靠跑得快选中当兵。退伍后,临危受命出任村副书记,性格豪爽,敢想敢干,一心要带领大家起上富裕之路。利用政策,因地致宜,从联产承包到户,到发展集体企业,让小雷家村成为全县首屈一指的富裕之村.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以及个人意识的膨胀,其知识层次的不足以及独断专权的工作作风,最后四面楚歌,悲剧性地退出历史舞台。雷东宝在本书中,虽然最后的结局让人唏嘘,但总体上是让人非常喜爱的角色。他让我想到一句俗语“炒豆大家吃,砸锅一人砸”,他带领村民致富时,全员拥戴,而面临困难需要共同面对时,只剩下他孤家寡人。
杨巡,让人非常佩服的一个人物,为养家,初中辍学,又在一个非常年代,走街窜巷卖馒头起步,在没有任何背景和资源的情况下,如履薄冰,一路波折,“十二分做人,十二分做事”(书中语),靠着吃苦耐劳,聪慧狡黠,有胆识、有斗志,一步一步打拼,不断成长起来。商人精明在他身上暴露无遗。另外比较值得推崇的是他最终的择偶眼光,任遐迩,虽然长相普通,但是聪明能干,有头脑,肯吃苦,是另一个有知识的“杨巡”。
梁思申,生长于特权阶级,还集才华美貌于一身,这样的人物是特例。少时出国读书,凭借自身优势,较早实现财务自由。人物条件太优越,有点矫情,不说也罢。
至此,是全书的前三部,感觉本书非常值得一读,非三言二语可以概括的了的。

《大江大河(王凯主演)》读后感_1400字


《大江大河(王凯主演)》读后感1400字

于半夜读完这本书,眼前还漂浮着雷东宝韦春红宋运辉梁思申杨巡任遐迩柳钧阿三钱宏明嘉丽,不同的出身不同的结局,很期待电视剧尽早上线。或许是基本与小说所描写的时间跨度同龄,回望1978至2008三十年的沧海桑田,书中人物有苦有乐,雷东宝辉煌过失落过,结局仍有韦春红在身边倒也还不错;宋运辉凭借自身努力成长起来并且始终保持着对技术的执着和良善本色,有梁思申帮衬只能更好; 小商贩出身的杨巡在家业做大后有了其两面性,指使人砍断柳钧的手指是其恶的一面,在遇到柳钧烦闷去澳门赌博时将其阻止赶回国是其善的一面; 柳钧对技术执着的追求与宋运辉很相似,所以能够和宋成为好友,他的思路虽然在当时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但无形中又与国家即将倡导的产业升级契合了,有宋的扶助,未来只能会更好; 钱宏明是悲剧的可怜的,对时政趋势拿捏的很准,但对财富无边界的欲望又把他拖入泥潭,与柳钧的兄弟之情是感人之处,为妻子意气般的行为付出了生命代价。\\一个女人是男人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韦是雷的规矩,即使是雷入狱或者是外遇; 梁是宋的规矩,在恰当的时候可以放下身段相夫教子; 任是杨的规矩,事业上可以帮杨做大,即使移民离婚,从客观上看也是对子女的一种守护,或许更是为杨的未来留了一条出路; 阿三是此书后部分性格最为鲜活的,如梁般具有自己很好的事业,可以说在最困难的时候帮扶了柳钧,也能够沉下心来相夫教子,她与梁韦二人一样,对于宋与柳和雷的爱是热烈而深沉的; 对比之下,嘉丽则肤浅很多,钱对嘉丽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但他将嘉丽过早的作为花瓶放在家里了,致使其脱离了社会圈子,又因性格缺陷才会意气用事。

书中感动于主人公们为理想的追求,雷东宝为了娶宋运萍,满身干劲的带着小雷家的人致富,梦想建立乌托邦一样的小社会,但人性是复杂的,而且小环境也无法脱离社会的大环境,在自身的不足下,最终被时代淘汰。宋运辉作为文革后的第一代大学生,带着家庭的烙印步入社会,其对技术的痴迷也成就了他。杨巡从小杨馒头做起,为了养活三个弟妹奔波于南北之间,或许他的社会经验才是最丰富的,站得起来也跪的下去,三教九流无所不能。柳钧带着单纯梦想被父亲骗回国子承父业开辟一片天地,其所代表的高端制造和研发精神终将成为中国的脊梁,很欣赏其创立的研发中心和运行模式,有谷歌的样子在里面,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一道将社会压力与企业员工隔绝开的屏障,让员工安心的甚至自愿的工作。

不可避免的,在中国成就事业是必须有扶助的,正如雷东宝的成就离不开徐县长,宋运辉因为雷的原因跳入徐的视野,其后又有水书记.第一任岳父杨厂长.以及梁思申的大官僚家族,梁又成为雷东宝杨巡柳钧的帮扶者,幸而宋的本质是善的,否则怎会与为恶的杨巡决裂,帮扶一个单纯的柳钧,在这点上柳钧是幸运的。

世上三十年,书中几页纸。书中浓缩了社会变革几十年的影子,用鲜活的人物演绎出农村和城市,集体和个人,老国企和新国企,私营业主和商贩走卒,制造业和金融房地产的发展历程和思想变革,其强烈的时代感正是其吸引人处。

个人觉得精彩部分:雷东宝的小雷家创业史,宋运辉的金州新产线建设和东海创业史,杨巡的东北创业和东海创业,柳钧的建立研发中心和东海一号研发,还有就是锦云里那段,它使我更确信要有见识更要有传承,丧失了传承只能是个土包子。外公买下锦云里时作了破而不败的描述,破只是表象,但其气还在,稍作修饰便显富贵,而败则是气也散了,即便如何敷饰也无法挽回破落的结局。

记之,好书一部。

《大江大河(王凯主演)》读后感_600字


《大江大河(王凯主演)》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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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母被儿子训得哭出来,又想到抱孙子无望,越发悲恸,拍着大腿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数落:“你三十出头啦,人家士根儿子都已经上幼儿园了,你好歹给我们家留个后啊,你就算随便娶个老婆给你死去的爹留个后,我也没话说啦,你爹要是在,我早就多生几个,也不会稀罕你啦,嗬……哈……我死了怎么向你爹交代啊,我还不如一头撞死,省得看你一辈子光棍啦,省得被祖宗大人骂啦……”
雷东宝听得心烦,捧起饭碗去他自己屋子。雷母委屈地哭了会儿没人响应,即使有人路过听到也没人敢进来管书记家的事,她哭会儿便生着气回她屋里,赌气不给儿子做晚餐。雷东宝坐自己床头,嘴里完成任务似的扒饭,两眼看着床尾的烫花樟木箱发愣。水书记没让宋运辉的心疼表达出来,爽快拍板道:“很好,财务提出的分解成本,层层寻找原因的办法很好,现在已经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小宋,接下去抓紧落实的重头落在你头上,你三天之内改变工艺,争取以最快速度提高产品产量。”
“一天,明天这个时候参数可以改变完成。”宋运辉胸有成竹地说,可心里很不乐意。
水书记意味深长地看着宋运辉道:“年轻人,看来有抵触情绪。现在是讲求经济的时代,全厂工人的奖金也是与经济效益挂钩,你说经济重要不重要?”
宋运辉虽然讪笑点头,可心里着实不服,如果只要这样的质量参数,那还引进西德设备干什么?

青蛇(王祖贤、张曼玉主演)读后感800字(3)篇


你不喜欢我?你不再喜欢我?

这几天正好在读李碧华的《青蛇传》,与记忆中小时候看过的新白娘子传奇有很大的差异,感触最深的是许仙的若软无能,小青的一厢情愿。

小青初遇小白蛇是在西湖河畔被救,当真是恰逢你的出现许我一时太平安宁,免我一世孤寂。可偏偏只有我一人沉迷其中

可偏偏世事弄人,原本想要安安静静守护的岁月竟也无声崩裂。舍不得离开的人只好继续陪她走天涯

接下来得故事就成了话本子里的那样,小白蛇是小青蛇的全部,而小青只是小白蛇的一部分。行走世间,素贞恋上了一介书生许仙。她为他,水漫金山,苦盗灵芝,操持家业,却只换来了他的负心薄幸,联合法海置她与雷锋塔底。小青在雷峰塔底苦守良久终于守得云开见日明,重逢她心爱的小姐姐。

故事若是到此结束也便罢了,可偏偏要在小白蛇厌倦了与小青蛇重新在一起的日子后才肯结束

只是这次小青再也没有陪她而已。 

初读李碧华是《霸王别姬》,电影自不用说,传世经典。然而文字更令人惊奇,虽记不清开篇的词句,但当时震撼的感觉却久不能忘,竟有人寥寥数语说透了凄凉,从此记住了这个名字。

《青蛇》电影没完整看一遍,只记得由王祖贤和张曼玉主演,王饰演白,张饰演青,扮相妩媚,与《新白娘子传奇》中的角色扮相大相径庭,大概是赵雅芝的白娘子形象太深入人心,所以当时个人不大能接受这种媚惑人心的扮相。今次读了《青蛇》,虽然人物形象差别极大,然今人已非幼时,自知故事人人可讲,至于是否为人接受亦或接受哪个版本,那是看客的事。习惯于读明明白白的故事,对于没能交代清楚的总觉得有些遗憾,也许是个人缺乏相应的知识背景,不能尽理解。

李碧华写文总不肯多写一字,简洁凝炼,直面人性之暗。读起来时有压抑,茫茫人世,谁也逃不过,说是宿命之感,那放下不就结了,但偏偏想看那故事,理不清,似想明白了,又好像没明白。

《诱僧》,用营销话语讲,是个有爆点的题目。虽不信佛,但有敬畏感,这题目似亵渎,但细想僧本是人,是世俗人,要做清净人,悟道之人,不惹凡尘。累世众生,皆为俗累,如何超脱?即成僧,仍处世间,仍要吃喝拉撒睡,仍要与人打交道,诱惑在所难免。花花世界,口舌之欲,名利之诱,情之所钟,男女之欢……皆为诱惑。那故事里何以诱?以何诱?诱的结果如何?先把我诱进去看了一番。

《诱僧》里石彦生终摆脱种种纠缠,继承方丈衣钵。里面提及了悟道和禅宗,挺有意思。

《青蛇》《秦俑》《诱僧》三个故事三段情缘,似乎无甚牵连,偏偏扭在一起。李碧华自己默默在一边冷眼看着,她的冷静甚至于薄情,看的,尽是别人费劲心力也看不到的心思。因此,于缠绵中现刀锋,于繁华中见苍凉,于热闹中尝凄清。大概这就是李碧华。

妖冶、香艳、痴情、仙侠……糅杂出一个李碧华。

她写的人像妖,妖像人。

她写的故事一看就是假的,你却不得不信。

她写的传记你明知道是真的,却反复看都像传奇。

但分明,情到深处,是眼中的空洞。

烈火如歌(迪丽热巴、周渝民主演)读后感2000字(3)篇


烈火如歌(迪丽热巴、周渝民主演)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昨日,突然看到胖迪演的《烈火如歌》,很喜欢张彬彬的那种忧伤的气质,只怕他以后会有得抑郁症的可能。还以为剧更新完了,谁知刚播不久,觉得看不过瘾,遂扒出小说看,昨日五点多,看到三点多,早上十一点多起,至刚刚,居然也就看完了,这个速度杠杠滴,再次验证了人要做自己特别喜欢的事情,从特别喜欢的事情着手再延伸。今日在漫咖啡,听着杨妈交叉着看小说。也就那么的看完了。

小说很好了,至少逻辑很完整了,让人意外的感觉也有。若那些写武侠大家写的话,只怕可以铺的更大,细节可以很到位。比如可以再多铺几条线儿,比如描写暗线的细节更让人想不到一点,比如,对烈庄主的描写可以更深刻一点。就好像古龙的《大旗英雄传》《流星蝴蝶剑》《楚留香》……

看看看着突然就也很怀念在西域时,在一个叫‘唐人’的书店里,每个周六下午在里边看合种书,看各种小说,看楚留香,看宫斗,看穿越,看架空……是不多的放松形式之一,只一部暮光之城就十几遍,也是不多的放松时间之一,其他的时间全部交给了全力以赴。会经常怀念那种纯粹……

烈火如歌(迪丽热巴、周渝民主演)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又刷了一遍小说,上次看是初二。

电视剧说雪是男主,小说玉自寒是男主,雪的身体消散,最终成为玉自寒的一部分,最终如歌跟玉师兄生活在竹屋中。可我总偏向于战枫,一片荷塘足以证明他对如歌的心,由于种种误会,终究走火入魔。我想,如歌深爱的人自始至终应该是战枫,对于玉自寒跟雪不过是日久的感动,就像是,爱你的人。最终如歌跟玉自寒隐居与竹林,也不过是,选择了爱自己的人,因为跟那个自己爱的人已经回不到过去的。

倘若,战枫早知道烈明镜就是自己的生父,不为了名义上连面都没见过的站飞天报仇,应该跟如歌会很幸福的在一起,也就没有雪和玉自寒什么事了。

再说说暗夜一族,弟弟喜欢姐姐,妹妹喜欢哥哥,不惜一切。这应该就是悲剧的起源,暗夜罗为爱痴狂,使一群不知所以的晚辈卷进来,最终造成了多人的悲剧。

说了这么多,我就是想表达一下,我站如歌跟战枫cp。[调皮][耶]

烈火如歌(迪丽热巴、周渝民主演)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这个十三年前的作品,作为言情小说,

如果不是如今周大眼仔拍这个电视剧,

也许这辈子我也不会阅读这样的作品。

但是看完之后很震撼,年纪轻轻的作者,

脑洞如此大开,如此天马行空,

我怕我这辈子也是无法达到这个境界。

爱上了美人公子雪也喜欢气质不凡的玉公子,

总觉得仔仔演玉公子的话也会很适合。

后记里面很有感悟,我不大会写故事,

甚至写了十几万字之后,已经放弃去润色,

和写不来那个结局,头痛地给不了结局,

看了后记我发现,一个故事的人物也许

一开始就定好了在心里,但是随着故事的发展,

人物确是活了,他们真正活了,

是创造他们的人丰富了他们的个性,

他们活着改变了这个故事的结局。

伪装学渣读后感700字(合集3篇)


茫茫书海,寻获佳书,犹如浪里淘沙,沙中觅金。读作者写的作品,仿佛在与伟人对话。多写读后感就能多读书,能拓展视野,发展思维能力,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你搜集过作品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吗?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伪装学渣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伪装学渣读后感(篇1)

《伪装学渣》读后感500字!

迎小五(4)班杨晨蕊

《伪装学渣》是一部青年小说,我起初只是因为它是小说才看,但在我郑重地翻到最后一页,才知道这本书有多么的不简单。

起初,我被贺朝的搞笑所吸引,被谢俞的高冷所震撼,但我喜欢他们并不是因为这些,我喜欢他们的轻狂,他们的胆大,他们共同的高中岁月。

他们的生活和我的完全相反,他们可以轻狂我不行,他们可以胆大我也不行,在这本小说里,我能找到快乐、美好、自由、胆大、轻狂的自己,可现实往往很残酷。

“疯狗”姜主任(教导主任)说过:“无论日后你们走到哪里,走得有多远,都不要忘记——赤子之心!”这是我们二中的校训,也是我们二中的精神。

整整两本书讲的大概可以用谢俞的一句话来概括——我这一生追求过的好像只有倒数第一的位子!很惊讶吧,谢俞只追求过倒数第一。

全文就是在讲:谢俞、贺朝两个老大在高二高三做了同桌,一起睡觉,一起嬉闹,一起打游戏,一起度过当学渣的日子,在这些日子里他们渐渐成了对方的男性朋友,最后他们又一起考了清华,谢俞学医,贺朝学金融。在清华也渐渐有一个传闻:清华双杰,谋财害命。

我喜欢他们,因为我在他们身上,我找到了属于我自己的快乐、轻狂,我喜欢他们共同的高中岁月,喜欢他们共同的友谊,喜欢他们共同的轻狂,更喜欢他们的梦想和希望!

伪装学渣读后感(篇2)

《伪装学渣》作者木瓜黄,青春励志美小说,讲述了两位风靡校园的问题少年不止分进一个班还成为同桌,每次考试都要争倒数第一,最后谢俞作为省状元考入清华大学医学系,贺朝高考成绩低省状元谢俞两分,考入清华大学经管系,本书文风诙谐幽默,行文流畅,仿佛回到单纯青涩的校园生活,角色设定:注孤生戏精攻(贺朝)x不服就干泯灭人性受(谢俞)。

在这一次事件中谢俞下定决心要考上清华,谢俞的母亲顾雪岚因为知道了谢俞成绩差是装出来的之后,便质问谢俞,顾雪岚因为情绪缴动而晕倒,谢俞也因这一件事情而受到动力,和贺朝打赌谁能考上年级第一。

贺朝谢俞因为成绩差而受到班主任的不满,因为校方把两个校霸分在一个班而且还给了她她很生气,但校方只是相信她的能力可她固执的认为这是在给她下拌子,所以这一位班主任刚好要跳糟,所以才懒得管他们但是在这一时间班主任的学生做了一件事情,严重到校方让退学,而这一位退校生,正是这一位班主任的重要源泉,所以这一位班主任跳槽失败也因此被三班同学举报了,所以到最后经历了几件事情他们最后懂得了家长对他们的关心,考上了清华,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向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伪装学渣读后感(篇3)

一起去啊,更远的地方

—————题记

故事的开始,是朝俞二人相识于警局。

故事的结尾,是他们双双考入清华。

时光匆匆不变,你我皆是那个少年。青春,是一个充满了未知和挑战的年华。东楼贺朝,西楼谢俞,这两个曾经令整个立阳二中闻风丧胆的校霸,最后还是被全班同学追着跑。那个“一天不学习我就感到无聊”的学委,最终为了班级的荣誉,下载了游戏。那个表面看上去文文静静的英语课代表,却在班级中被叫成“哥”。

贺朝原来,也是初中里的班长。因为一次违反校规,本该被劝退的他因为成绩好,老师们劝退了另外一个学习并不怎么好的方小磊。这场风波过后,贺朝开始变得“叛逆”,直到在月考的考场上,他忍不住向徐霞发了火:“就因为我成绩差?”谢俞,也因为自己的家庭,成绩像跳崖似的下降。

其实,成绩也不是像传说中的那么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遇到挫折时候自己爬起来,或者,在自己的救赎的激励下爬起来。贺朝,在他最堕落的时候,遇见了他的光——谢俞。他们两个互相救赎,也为了班级,恢复到了之前的“学霸”身份。

两个人确定了情侣关系后,谢俞以744的成绩惊讶了众人,贺朝以743的成绩位居年级第二。

其实,我们每个人也一样。

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家长说个一万句“你要好好学习”,可能孩子早就听烦了。但偶像说一句“你们学习要加油哦”,或者他们本身学习就很好——就像谢俞和贺朝。

如果孩子成绩不好,家长就禁止孩子看原耽,禁止他们追星,禁止让他们看网综,那就差不多砍掉了他们下次再考好的可能。心理素质强的孩子,说不定还会扛过去,但那些弱的呢?就一直都考不好了。

我很感谢我的父母,给予了我在期末备考的时候还同意我玩pad,让我的数学一下子飞越了三十多分,英语十多分,语文只退步了两分,如果不算上错别字的话,我可就是三科全部都进步了。因此,我十万分感激我的父母,给予了我自由和信任。

两个少年的故事,当我合上书的时候,它不但没有结束,还会往更光明的方向走去,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

一起去啊,更远的地方。

《我的前半生(靳东马伊琍主演同名原著)》读后感_2000字


《我的前半生(靳东马伊琍主演同名原著)》读后感2000字

原来每个女人的前半生,或早或晚,大抵如此,大且相同,却也形态各不相同,有人逢早春,有人遇寒冬。
罗子君是过惯好日子的女人,假如没有经历婚姻的失败,大抵可以无忧无虑地安稳度过余生,然而,对待一个好逸恶劳安于享乐的女人,生活凭什么无条件地加以厚爱。
原著里的罗子君我大抵是喜欢的,褪去怯弱依赖的性格色彩,她也是个持家有道品味绝佳的港式太太,面对被出轨的婚姻危机,她不争不抢,不吵不闹,亦没有歇斯底里。从一个迷茫的家庭妇人到独立的职业女性,完成了前半生的完美逆袭,不仅仅依靠自身的努力找回自己,赢得丈夫、孩子、社会的尊重,自食其力,并最终携手志同道合的伴侣一起幸福度过余生。
这是最好的结局,这也是亦舒一直在表达的生活态度,女子,当独立,自强不息,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改编之后的罗子君,更像一个尖牙利嘴肤浅刻薄的上海作女,衣食无忧自由出入各种高级商场,丈夫负责打拼事业赚钱养家,操持家务有保姆。丈夫疼爱,孩子乖巧,好闺蜜宠溺,女子这般,夫复何求。
直到俊生出轨凌玲,看似平静美满的生活被无情打破,这段婚姻轰然倒塌,罗子君猝不及防,她无法理解,怎么年轻美貌的自己却还不敌一个相貌普通离婚带着孩子生活的中年女人吗,难道自己的丈夫真的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渣男吗。
网上各种怒骂谴责凌玲的声音尘嚣日上,现实社会是无法容忍小三的存在的,因为大家都习惯站在道德的高度去看待和审判别人的生活。凌玲作为第三者插足俊生子君的婚姻,确实有失道德。然而,也是俊生直接或间接地摧毁了两个原本完整的家庭,罪不可恕。 子君是被出轨的一方,自然博得大多数人的同情、鼓励。
然,当子君追问俊生女同事的事,在俊生上班的公司追着女同事问项链的事,同是女人,我感觉压抑。同样,在投行做项目经理的俊生,早出晚归艰辛职场打拼之余,一边是终日无所事事疑心重的全职太太子君,一边是心思细腻工作独立的得力助手凌玲。十几年的围城,你真天真地以为轻易输给的是那一盒小小的胃药吗。
谁说20出头的花瓶才有杀伤力呢,连老卓也说,卖相不好,但好吃啊。也许对于俊生这类事业上升期的男人而言,无微不至的体贴,事业上的助力,让他情不自禁地坠入凌玲的温柔乡,卖相不好,可是好吃啊,他贪心的不过是一份子君无法给的舒适的感受。
不得不承认,婚姻失败的罗子君,自私地沉溺在自己的小世界,不自省,不理会好闺蜜的好心劝导,甚至还用工作无用论各种怼,真有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感,所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值得庆幸的是,子君在唐晶以及贺涵的帮助下,渐渐走出失败婚姻的阴霾,慢慢找回自己,变成一个日渐成熟可爱独立的罗子君。离婚后的罗子君,渐渐学会独立、坚强,珍惜亲情友情,懂得为别人着想,工作努力上进,也变得有主见,了解自己,明白自己想要的,这样的罗子君,很可爱,我很喜欢。
事实上,子君虽然失去了自己的婚姻,却依然有存款,有房子,有不算太差的生活环境,不必为生活艰苦奋斗,更不必为了平儿的学费奔波劳碌。事业有成的好闺蜜唐晶对她不离不弃,容忍她的坏脾气和糟糕的一切,贺涵更是从开始的各种对她看不上各种不情愿,依然不求回报地帮助她照顾她。所以,子君是幸运的,然而,现实生活中,步入围城的平凡女人大多过着如罗子群那样的生活,丈夫没能力,没有存款,没有房子,一个人独撑家庭,婚姻看不到未来,甚至家暴的,与罗子君的生活,更糟糕,更不堪。
子君变得越来越好,与贺涵也在相处中渐生情愫,结局似乎已见端倪,脑海里浮现唐晶赴港轮调前回忆十年感情时哭泣的脸,我很难过。子君与贺涵,一个依赖,一个情不自禁,我不确定那是否是爱情,感觉更像两个抱团取暖的人。现实世界里,贺涵这样的职场精英,会轻易地爱上一个离婚带着孩子的三十几岁的谈不上出色的中年女人吗,大抵可能性不大。
唐晶与贺涵,需要彼此给安全感的两个人,却又过于理性冷静小心翼翼,都过于看重自己的事业,更适合做彼此事业上的partner,注定无法真正走到一起。因为爱情与婚姻,意味着感性、依赖、信任、妥协与牺牲。
除了家人,没有谁是吵不散,拆不散。即便是曾经说着永不分离誓言的爱人。婚姻是可以让一个女人重生的,即使它最终失败,它也是带着使命,让一个女孩真正成长为女人。女人的悲哀不是失败,而是失败以后没有勇气,也不知该如何重新开始。
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很多很多的钱。至少,自食其力,不担心被嫌东嫌西。到底,真正能控制的,只有自己。
当一个女人,不再为取悦一个男人,一段感情,一段婚姻,心安理得做井底之蛙,小心翼翼地固守以为牢不可破的城池。而是有自己独立的姿态,有双手创造物质,用双脚丈量世界。天地之宽,自然有值得你爱的,有真正爱你的。
前生已过半,安身立命,独立尚不太迟。不念过去,不惧未来。

《我的前半生(靳东马伊琍主演同名原著)》读后感_1000字


《我的前半生(靳东马伊琍主演同名原著)》读后感1000字

今晚无剧可追,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够高够帅够富的贺涵已经霸屏很久,睿智、温柔、有风度、有担当的贺总诱惑力和“杀伤力”都是一等一的,再加上常常地雪中送炭,怎能不让子君为之心动呢?只可惜贺涵的身份是唐晶的男朋友,闺密唐晶对子君可是倾囊相授、不离不弃,这份超越闺密的知己之情最为难得可贵,无论从子君极力躲闪贺涵,还是从委屈自己去相亲,亦或离开上海去深圳工作等事情上都能感受到子君对知己情地珍视远高于爱情。再说贺涵一直受唐晶所托帮子君解决各种难题,从最初的瞧着子君就不顺眼,到越来越欣赏甚至心生爱慕,虽然一直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滋暗长的情愫,可后期情不能自已的贺涵还是决定忠于内心的真实情感,向唐静坦白,向子君告白,并发誓非子君不娶。好在子君不仅有对贺涵的依赖与爱慕,还有头脑的理性分析与自身道德的底线,她深知这样的关系注定是不可以暧昧和复杂化的,所谓“动心很美,动身尽毁。”遵守规则即是对知己情地敬畏,也是对三个人最好地尊重和保护,可贺涵已经和唐晶摊牌,三个人都回不去了。子君失去的是挚友,这种关系的稳定性远远超越爱情,都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可惜了她们之间长达十多年的情深义重,却因为一个贺涵不得不惨淡收场、形同陌路。欣赏子君对贺涵地表白,遵从本心,够真诚,面对优秀的贺涵,她曾有过就此沦陷停泊港湾的想法,就如微信里近日看到的女人们,大有得一贺涵足以的满足感,真的遇到这么优质的男神,谁又不会心思浮动呢?但子君控制住了自己。更欣赏子君对贺涵地拒绝,这不仅要有底线、还要有战胜另一个自己的勇气,虽然很纠结很伤人也很累心,但这拒绝恰是对二人最好的保护,也是尽可能地在挽回知己唐晶。想一想即使贺涵和子君有情人终成眷属,又能怎样?前路的不堪和幸福到底孰多孰少?世人的白眼和碎语闲言又怎堪忍受?人间正道是沧桑啊!只有不忘初心、勿忘心安、方才能得始终,维护好这段关系,尊重它的发乎情止乎礼,保持它的清清白白,是必然要经历艰难的自我救赎的,受得起消化得了的才能过得去,也才会有今后见面时相视一笑的淡然,相约看海的从容,所谓“眼前并无苟且,何必诗与远方。”

整部剧看下来,捕捉几个罗子君身上的小小闪光点:如果遵守规则,秉持道德底线是一种错,那就宁愿一错再错!如果为了坚守初心不曾沦陷就是错过,那就宁愿错过再错过!女人,永远要有自己的立场,不去人云亦云。永远要有自己的本事,做自己一辈子的靠山!

芙蓉镇(刘晓庆、姜文主演) 读后感(3)篇


一个幽灵一般的声音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

这句话让人动容,胡玉音失去一切,又得到一切,重获新生,虽然一切都归位了,但又有谁会忘记苦难。不堪回首的从前,被批斗被诬陷,大起大落,这个可怜的芙蓉姐儿变成富农婆,富农婆又成黑鬼,最后又成为她自己。

恶人王秋赦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恶人李国香却不动声色的和干部结了婚。这种假公济私道貌岸然的放荡女人却有个不错的结局,对她的若干手段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有空了,我要看一看这部电影。

一口气读完!小时候家里的《大众电影》画报上,刘晓庆扫街、卖米豆腐的剧照至今历历在目,《芙蓉镇》三个大字多次勾起我小小的好奇心~这到底是个怎样的故事?没想到时至今日,才有幸读到这个故事!作者文笔精准,文章前半部分有犀利辛辣,仿佛一位通晓世事的高人在冷眼旁观,后半部分苦涩得令人落泪!十年动荡,对于有些人来说是一生的浩劫!好在,苦难中盛开的并蒂花,终于迎来了他们生命中的春天!n遗憾怎么没看到李国香应有的下场,看来作者确实如自己所言角色剧情安排都比较现实。真实生活就是这样,并不是所有的结局都是大圆满,并不是所有的坏人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凡是都有遗憾,做人还是要善良正直,莫害人。做好自己。抽空会看看电影,看看当年中国最红最漂亮的刘晓庆如何演绎胡玉音这个美丽苦难的女人。

关于写文革时期的书我也曾读过不少,中间隔了许久之后再去触碰这段历史,内心的忿忿不平与感慨只多不少。芙蓉镇是这个时代的一个小小的缩影,是这段政治洪流中千千万万亲历者之一。这无疑是新中国成立后文化史上沉重的一笔,它负载了千万人的性命,也阻碍的中国的发展。对于政治的判断每个人自有心中的评定,暂不多说。就小说中将每一个小人物的复杂性格而言,是时代造就了他们,亦或是他们渲染了时代。这些被冷酷的生活模糊的好人或者坏人,有血有肉,我们憎恶王秋赦的可恨,也感动胡玉音的善良,鄙视黎满庚为自保而背叛,也钦佩谷燕山始终坚守大义。谁来为这段黑白不分的历史负责?谁又能弥补弱者的伤痛?错误或许会纠正,但创伤永远留下疤痕。好在这世间有巨大的力量延续生命,这个力量叫做人性!

《青蛇(王祖贤、张曼玉主演)》读后感_1300字


《青蛇(王祖贤、张曼玉主演)》读后感1300字

“你是一条千年道行的蛇,不是肤浅无聊的人,怎么会沾染了人的恶习,把一切美好简单的事弄复杂?”读这本李碧华的《青蛇》原著的时候,刚刚离开苏杭如梦似幻的春天,也就正好把故事安在苏杭的初见印象里。它绝不同于我们熟知的电影《青蛇》,在这本原著里,小青与法海的暧昧、许仙的经不起引诱、多年后雷峰塔倒的真相…贯穿全书的颠覆性的情节轮番轰炸,让这个人间天堂在我们印象中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仙气少了些,多了凡夫俗子的爱恨情仇,竟也觉得可爱生动了些,生了不一样的迷人样子出来。

李碧华的文字一如既往的不温柔,开篇便说:“……这桥叫‘断桥’……虽然这桥身已改建……也有来自各方的游人,踩着残雪,在附庸风雅,发出造作的赞叹感喟……西湖本身也毫无内涵,既不懂思想,又从不汹涌,简直是个白痴……”几句话,就给了原有的那点才子佳人风花雪月的美好故事当头棒喝,基本奠定了全文华美犀利、离经叛道的基调。

翻看对《青蛇》的评论,明显偏向两极化,有人说简直是三观尽毁,有人却拍手鼓掌啧啧称奇,而我想说:如果你真正的深读李碧华,就会明白,什么叫做真正千帆过尽的如刀笔锋。

李碧华出生、成长于香港,曾任记者、电视编剧、电影编剧及舞剧策划。在香港畅销报刊撰写专栏及小说,结集出版逾百本,并有多国译本。她的作品以“痴男怨女,悲欢离合”与命运的微妙关系、奇情怪异题材,天马行空,创出独特风格。《青蛇》与《秦俑》《诱僧》这三部作品均曾被改编为电影,分别由徐克等著名导演执导,张曼玉、吴兴国、王祖贤、巩俐、陈冲、张丰毅等著名影视明星担纲主演,在香港金像奖、台湾金马奖等的评选中斩获多个奖项。除此之外,她的小说《胭脂扣》《霸王别姬》等也可谓家喻户晓,广受好评。

然而,著作等身的李碧华却认为人生追求不外“自由”与“快乐”,作风低调,活得逍遥。

李碧华的经典小说《青蛇》以历史传说为背景进行发挥创作,衍生出一段段充满爱欲情仇的奇情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以华美犀利而又天马行空、离经叛道的文字大胆颠覆传统,通过对男女情怨纠葛的叙写,揭示人物复杂丰富的心灵世界,再融入美学哲学之意蕴,极具张力而荡气回肠。这里没有许仙救白蛇,白蛇报恩的桥段,只是因为许仙的貌比潘安,白蛇便与他情投意合,而不料许仙却是个花花公子,与青蛇也暗生情愫。法海也被作者塑造成了一个美男子的形象,和青蛇和许仙都有纠缠。而且原著里雷峰塔是是文革被红卫兵砸倒的,刚从塔里出来不久,就和青蛇又与许仙的转世有了纠葛,在这其中穿插的不得不提的还有白蛇为了许仙,几次想放弃姐妹情谊的情节。

李碧华要写的,其实不是蛇,不是青蛇与白蛇,不是白蛇与许仙,不是青蛇与许仙,不是青蛇与法海,而是女人与女人、女人与男人、男人与男人。她要写的不是梦幻的乌托邦,而是夹着着丑恶和黑暗、散落在黑暗中闪闪发光的人性碎片。

爱情啊,就是乱人心神的小妖精,是中了蛊的毒,谁都逃不过,可是也不必逃。唱一曲宗盛大哥的凡人歌吧!“人生何其短,何必苦苦恋。原来梦寐以求的容颜,是否还能拥有春天。”

鲸歌读后感1000字(3)篇


《鲸歌》——多么优美而动人的书名。

鲸鱼就像大海的宠儿,它从南极游到北极,从深海游到浮空,从莫桑比克海峡游到百慕大群岛,它时而低唱、时而高歌,如同神使般的游吟诗人走过海洋世界,记录着古老的历史与现世的变迁。听~

《鲸歌》故事很简短,它主要讲述了南美的大毒枭沃纳想尽方法要将毒品运进美国,屡屡失败后他的儿子带来了生物学博士霍普金斯。霍普金斯的神奇之处在于能利用生物电极遥控一条巨大的蓝鲸。两人带着毒品坐进特制小舱,被蓝鲸吞进了嘴里,沃纳在这次奇特旅程中听到了鲸的歌声,也顺利到达美国海岸,完成了毒品交易。当沃纳和霍普金斯回到鲸口返程,对这种运毒方式得意不已时,一艘捕鲸船盯上了他们。蓝鲸被射杀死了,也把沃纳和霍普斯金带向了死亡……n这个故事我想电影场面一定相当震撼,人类对于海洋生物的崇拜本是高尚的,可书中为了毒品交易遥控一头巨大蓝鲸时,为蓝鲸感到悲哀,它们本是海洋的灵魂,却成了交易手段。当捕鲸船射杀鲸鱼时,我有种想哭的冲动,仿佛把自己心中的信仰射杀了,它们如神物一般存在于世界,人类渺小,狭隘的心,终究灭了它的生命。在这个星球上,不是只有我们人类才有生存的权力,大自然也并没有给我们凌驾在其他动物之上的权力,崇尚丛林法则的我们恰恰违背了丛林法则的真谛。我们无休止的索取,为欲望无尽的挥霍,届时的人类命运,或许就如同书中的霍普金斯一样,被其他“工具”葬身海底。

电工的处女作,并没有什么科幻元素,也没有太空歌剧式的对无垠深空的敬畏与向往;

对人类社会的走向与罪恶贪婪抱有绝望,在忧虑深处又隐藏着一点点怜爱与无奈,爱之深则忧之远,这一点从沃纳最后的戏谑“社会给不了,他们自己去取”中便可见一般——没有绝望与责怪,相反却带着一点理解与可惜——个体的人,总是被洪流推着做事与愿违的挣扎,这一点大刘的作品贯穿始终。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对“终极”与“宏大”的敬畏与向往,而渺小的人类,繁花般出现又消散的文明,可能仅仅是个偶然的生命遍是如此微茫。鲸歌中,永恒的神秘与壮阔长久回荡,生命挣着畏惧而好奇的眼睛;鲸歌中,文明作为一个整体作着可怜的挣扎;鲸歌中,上古的闪电击打着波涛汹涌的海洋………

尽管只是相对青涩的处女作,尽管这种对终极规律的向往还只是停留在自然层面,但大刘一成不变的冷峻与深度,含着深深忧虑的爱己显露无遗,他注定与众不同。

剩下的,便只是时间问题。

《白居易长恨歌》读后感3篇


白居易长恨歌 (一)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乐天在《长恨歌》一诗中赞美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唯美爱情。

玄宗统治王朝,国力鼎盛,万国朝拜。唐王朝的规模可谓空前绝后。在这种安逸的环境中,玄宗的妃子的数目恐怕难以统计,但是,当遇到了杨玉环之后,玄宗集三千宠爱于一身。这种举动,对于拥有无数嫔妃的君王来说,是史无前例的,即使往后唐朝衰退了,皇帝也不是只钟爱一个嫔妃,一直到明朝孝宗时期明孝宗才打破这个记录。可是当时明朝的成就远远比不上此时的唐王朝。一个盛大王朝的君主,在安逸情况下,钟爱唯一一位嫔妃,除了爱,还有什么力量有如此伟大!

安史之乱发生后,在外逃的过程中,唐玄宗始终与杨贵妃不离不弃,作为一国之君,唐玄宗有太多的理由独自逃离,然而事实上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这难道不是一种爱的表现?或许有人会说:那是唐玄宗沉迷美色。我就不得反问一句,唐玄宗是何许人也?在他的手中,唐朝空前的鼎盛,他会是一位如此昏庸的君主吗?或许又有人反驳:此一时被一时啊,那时候的唐玄宗自然是睿智无比,但现在可就说不定了,俗话说,温柔乡英雄冢。我又不得不说:一个人的判断力有如此容易下降吗?以唐玄宗的智慧何尝不知道江山与美人何者更加重要。但是唐玄宗没有放弃杨贵妃,因为除了唐玄宗除了是一国之君,同时也是杨贵妃的丈夫,他要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是对杨贵妃的这种责任感,使他在极其危难的时刻始终陪在杨玉环身边。在如此发达的今天,在如此了解爱的今天,又有谁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呢?是爱,和爱衍生出的责任!

被逼无奈赐死杨贵妃后,唐玄宗再也没有纳过嫔妃,而是在半囚禁生涯中恪守着与杨贵妃的爱恋。在《长恨歌》中,犹给了唐玄宗以希望,以安慰。可是,事实是唐玄宗一个人独自睹物思人,尝尽相思。在寒冷的偏宫中,儿子想毒害自己,身旁无一亲信,说话都得小心翼翼,在这种凄惨的生活之中,唐玄宗依然保留着对杨贵妃的思念。在现代,离婚之事尚且屡见不鲜,那么在男子当家的封建社会,保留这份爱情的唐玄宗难道不是因为深爱着杨贵妃?也只有爱,才能抚慰心中的伤痛!

唐玄宗与杨玉环虽然生活在古代,但是他们的爱情与现代爱情一样轰轰烈烈,一样刻骨铭心!

白居易长恨歌读后感 (二)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终于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写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老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一定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同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己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可以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己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应该是个精致的女子。

白居易长恨歌读后感 (三)

读书一定要读完,不然你不会读到书的精髓,读到书的精华。就像小时候读《水浒》,读的时候十分的吃力,捏着鼻子读下去,有一种要死的感觉,但是读到最后,读到李逵战死沙场依然对宋江大哥哥忠心耿耿的时候,幼小心灵突然有了一种震撼,一种凄凉人生,悲哀英雄的郁闷在心中流动,由此开始对水浒有了不同印象,从而重读水浒,再读水浒的时候感情开始夹杂其中,开始可以欣赏到其中的妙处。

《长恨歌》读的过程也是有种憋气的感觉,读起来十分的不爽快。书中处处存在着张爱玲的影子,对语言的雕刻,对剧情的设计,伏笔,对不相干内容的极尽详尽的描述,当然我慵懒昏睡。尽管这样,还是坚持着着读完,却没有预期的效果,在一种匪夷所思,甚至猥亵的情形下结束了整篇文章,让人有一种不爽快,不痛快,也可以说不理解地感觉。

解放前的上海对于我们来说相当的遥远,也许这也是无法了解作者对旧上海雕花般的描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时代,而这个时代对于经历过他的人来说可能是刻骨铭心。故事的剧情就是从旧上海的繁华开始写起。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书中充满了复杂而又模棱两可的描述,故事情节缺少根基,人物性格特点不清晰,文章围绕主人公进行描写,过分强调主人公的特点,结果性格特点均没有表现出来。故事情节也有点半信半疑,年过50的人与20余岁的人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关系,并因此让主人公结束了生命,让人哭笑不得。堂而皇之,狗肉上了大席。王琦瑶和女儿在一起的情节,比如相互嫉妒,就像一对姐妹一样,也让人难以理解,这样的事情怎会发生在一对母女身上?

书中弥漫了张爱玲的文学气息。然而却没有达到张爱玲对文字,对情节的把握。看完了《半生缘》,整个人就像真的经历过了一次人生般的。尽管也是描写了一段旧时代爱情故事,但又不是一味沉迷在男欢女爱的主题里,她很冷静,很敏感,她的特点是很会讲故事。书中对爱情的曲折与深刻用恰当的文字描述了出来,让人叹为观止。可惜悲哀的是,《长恨歌》把张爱玲当作跟怀旧、泡吧一样,成为一种故作的姿态了。所以尽管《长恨歌》也达到了一定的境界,并且对旧上海繁华及弄堂的装饰进行了极致的描述,使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兴奋不已,但对我们这些不喜欢花言巧语的读者来说确是一种折磨。故事情节匪夷所思,人物描写不鲜明,性格特点不明显,甚至对主人公心理特点在读完后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把握,不是为该书的一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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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非洲(梅丽尔·斯特里普主演) 读后感(3)篇


一百年前,她是个传奇,哪怕生活在当下,她也是!

十九世纪初,女人们都在各个社交场所忙着物色好老公以便过上生相夫教子的安稳生活时,凯伦在世界各地游历,她的眼界和见识早已不是从一个派对到另一个派对之间寻找存在感的女人。

她有独立的思想和从家族继承到的足够财富过着想怎样就怎样的生活。当然,她也有着女人普遍的弱点,比如虚荣,为此她可以果断的甩了那个不愿跟他结婚的情人,又果断的嫁给了情人的哥哥,一个风流挥霍到山穷水尽的男爵。在上流社会的女人眼中,男爵绝对不是一个好丈夫的人选,但凯伦并不care!

这个男人是有诸多缺点,但他是男爵,仅这一个优点,凯伦就主动要求嫁给他,这意味着她从此就是男爵夫人了。而男爵呢,可以享受凯伦继承来的财富,摆脱当下生活的困境。两人各取所需,似乎也没什么不妥。男爵生活在非洲,凯伦为了两人在一起,将所有东西打包从丹麦运来到非洲肯尼亚。初到非洲,凯伦就喜欢上了这片土地,广袤的非洲草原,成群结伴的动物,这里是人和自然高度共生的世界,她缺少文明修整的秩序,就连森林草原都带着一股子勇猛生长的原始状态。

当时非洲的大部分地区已经沦为欧洲的殖民地,凯伦也有着大多数白人有的优越感,虽不至于看不起非洲人民,但也没有把他们视为可以作为朋友来交流的对象,会让做菜的黑人戴着白手套干活。

唯一让她不舒服的是,男爵没有跟她商量就擅自将农场高地用来种植咖啡豆,因这块地海拔太高,种咖啡的成功率并不高,而且需要至少四年的时间才能收获。总之,这是一项并不高明的投资,用的全都是凯伦的钱,如果失败,他们会一并陷入生活困境。

哪怕是在两人的新婚阶段,男爵依旧本性不改,他到处游乐,几乎天天不着家,凯伦有怨言也没办法,她不能跟丈夫这么当甩手掌柜,她开始着手管理农场的大小事务。

她的这块土地附近上,生活着当地的基库尤人,他们依附土地生活,但缺少药物和医疗保障,当地人患有病痛在传统的治疗方式行不通的时候就只能听天由命,因而很各孩子妇女身上都有或轻或重的疾病。她的到来引起了很多黑人的围观,一个当家的女农场主确实少见,当她看着大大小小的黑人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她时,她看到了一个拄着拐杖的男孩,他出奇的瘦弱,就像竹竿一样的细腿长了一个很可怕的脓疮,如果再不医治有可能会失去这条腿。凯伦告诉他:如果还想保住这条腿,明天一早在这里等候,我帮你医治。

这个傲气的男孩并不理他,但第二天一早竟然乖乖听话的在凯伦的门口等着他,这个不听任何人话的奇怪孩子竟然听从凯伦的要求。在凯伦的医治下,男孩越来越好,待到康复时,凯伦也跟他熟悉了起来,并给他提供了农庄厨师的职位,想不到这个男孩天赋极高,什么菜一学就会,后来在招待一位到访的亲王时还获得了赞赏,男孩特别得意。

凯伦的管家法拉是一名自尊自重又非常专业的黑人,他能跟酋长沟通,很多当地人会以跟法拉交流为荣。凯伦提出的很多要求,法拉总能处理妥当。农场不时要解决一些跟当地土著的争端,也是法拉出面来协调。

一开始种植咖啡豆她需要大量工人,在管家的帮忙下她见到了酋长,酋长本想给她来个下马威,但凯伦出色的交涉能力让酋长妥协,法拉知道了这个农场的女主人非同一般。

凯伦丈夫频频外出,很不着家,她有时也会带着随从出门打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被狮子盯上,恐慌之余她本能的想跑,被一个男人制止住,因为狮子对于奔跑中的美味道更感兴趣。幸好听了男人的话,她才没成为狮子的口中餐,为表示感谢凯伦邀请男人和他的朋友去她家做客。

男人叫丹尼斯,是一名英国冒险家,热情而向往自由,喜欢各类冒险活动,从来不愿在一个地方久住。席间他们玩起了一个游戏,只要你随便说个开头,凯伦就可以顺着你的话编出一个精彩的故事,这样的凯伦让男人刮目相看。第二天一早他们准备离开,走之前男人把一只昂贵的笔送给凯伦,建议她把所讲的故事全都写下来。

丈夫回来告诉凯伦,战争开始蔓延到非洲,他要去参战。分别之余,凯伦表示希望要个孩子,丈夫没有拒绝,但也没多大热情,告诉她等回来再说,凯伦安心的打理着农场。有一天几名军人过来找他,战争供给出了问题,她丈夫让她提供物质支援前线,凯伦想见丈夫,不听劝阻就决定由自己亲自带了几个黑人赶着一堆牛和食物前往战场。

沿图陷境不断,在穿越索马里保留地时还遇到了拿着盾牌和长矛的马赛军人,幸好没有袭击他们,以为没事了,又碰到了狮子的攻击,凯伦顾不得自己的安全,拿起鞭子疯狂使劲的抽打着撕咬水牛的狮子,一旁的黑人随从看的目瞪口呆,才知道自己农场的主人竟然比男人还勇猛。在途中她又一次遇到了丹尼斯,男人知道这个女人不一般,凭着这股子劲相信她能穿越成功,并把随身携带的指南针送给了凯伦。

历经磨难,凯伦狼狈不堪的坐在马车上,头发像鸡窝一般,脸上满是灰尘,身上的衣服都脏的不得了,就是这样的她比精致典雅的女人更有魅力,她骑着马缓缓行过站在两旁欢迎她的战士,如凯旋归来的将军。丈夫第一次发现凯伦的特别,他心疼又生气,这么危险的事情本来就不该让一个女人来做。

两人一夜缠绵后又分开了。到家后凯伦高烧不退,没办法只能去内罗毕找白人医生,医生告诉了她一个可怕的事实,她得了梅毒,必须回到欧洲立刻开始治疗,否则会危及生命,她闻言几近崩溃。不用想都知道一定是丈夫在外面风流染上的病传染给她了。绝望之余只能听医生的建议暂时回欧洲治疗,管家法拉送她离开。

再次返回非洲,她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丈夫因为犯了错,短期内收敛了很多,但没多久又犯了风流病,依旧在外面养情人。已经等到厌烦的凯伦主动跟丈夫分居。虽然两人已经分居,当丈夫陷入困境时,她依旧会救济他。因为自己不能生孩子,没有办法完成一个当母亲的念想,她把更多的爱给了非洲的孩子。看着围绕在她周围的小孩子几乎没人识字,她提出办一所学校让他们受教育。

可这一举动遭受到白人统治者和黑人酋长的两边反对,白人认为他们没有受教育的必要,酋长希望他管辖下的黑人都是文盲,这样才能凸显他的智慧,也能更好的维护他的权威。不管是白人还是酋长,他们都只是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拒绝她的一再申请。

凯伦这个人就是有一股子拗劲,她认为好的事情她非做不可,在她的一再坚持下,让反对的人都妥协了,白人们不搭理她的事,她自己筹备,酋长在树上画了一条线称超过这个高度的孩子就停止上学回家干活。说到底,酋长只希望他们懂一点点知识就好。

丹尼斯又一次来到农场,他是精神上的贵族,游历多处,把自己定在非洲,他是天生的冒险家,艺术爱好者,美食家,和运动员。他热情富有魅力,他是属于另外一个世纪的人,所以他在这个如今的世界只能到处流浪,无处是家。

丹尼斯带着她狩猎旅行,在野外露营,他们无话不谈,犹如认识多年的挚友,丹尼斯带着她打野牛,打狮子。一次狮子飞奔过来准备扑向海伦,丹尼斯本能叫海伦趴下他来开枪,没想到海伦竟然瞄准了狮子沉稳的开了枪,狮子应声倒下,丹尼斯又一次见识到海伦对待危险时不再像第一次那样吓得要命,反而临危不乱的让猎物一枪毙命。

丹尼斯带着凯伦游览了非洲的很多地方,凯伦还坐在丹尼斯开的飞机飞过非洲的每一寸土地,非洲高空的广阔天空任他们驰骋,他们见到了波澜壮阔的云层,成片成片的草原林木,奔跑的斑马,无数的火烈鸟在蓝色的湖面上飞起,非洲这片土地以最原始的美呈现在这两个热爱她的白人眼里。

两人在交往中越来越惺惺相惜,他们都明白彼此是对方真正寻觅已久的那个人,如果错过,此生都不会再遇到。丹尼斯难得的把自己的东西搬到了农场,跟凯伦一起。可丹尼斯拥有自由的灵魂,他的生命一直被热烈的情感驱使着停不下来,哪怕遇到那个爱之入骨的女人。所以他不时的还会出远门,可能是会友,可能是打猎,可能是逃避两人的朝夕相处,可能只是为了独处。

此时又发生了一件事,他的密友得了重病,因救治无效病亡,丹尼斯悲痛万分,直到好友临死前告诉他,他一直都爱着一个索马里女人,因担心丹尼斯不理解一直没跟他说。而那个美丽的索马里女人在他好友死前一直陪伴左右。在当时的社会,一个有身份的白人跟当地女人在一起是不被主流社会认可的。丹尼斯很懊悔没有很早的了解到好友的心思,为没有尽到自己的一份力而愧疚。

悲伤的他又一次想要离开,可凯伦在经历了一些列的变动后想要跟他结婚,丹尼斯从不考虑结婚,认为那是没有信心的情侣才会做的事情,相爱的人既可以相守也要给彼此自由,在这一点上两人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凯伦丈夫此时已经找到了比她更有钱的女人,感情早已破裂的凯伦和丈夫和平分手,但哪怕如此,丹尼斯还是要离开她远行,经过了激烈的争吵后两人不欢而散,凯伦甚至让她搬出农场。

收获的季又来了,满怀期待的凯伦带领着黑人一起收获了满满的果实,可惜一场大火将一切都燃为灰烬。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她第一次感到如此的无能为力,这是命运再次跟她开玩笑,这一次她再也没有钱可以用来支撑这个农场,借贷的钱也没办法偿还,这个农场即将被没收,可这帮在这里生活了那么多年的佃农和帮佣,没了土地和工作,生活会难以为续。

她在离开前一定要将他们安顿好,她找到殖民地的管理人员,但没有人愿意划出土地给到他们。肯尼亚是英国殖民地,新上任的总督带着夫人来到了内罗毕,在他们举行宴会时,凯伦来到了总督面前,恳求总督答应她的请求,早有耳闻的总督断然拒绝了她。

凯伦不顾体面的当着总督的面直直的跪了下来,希望总督能考虑她的提议,凯伦的这一举动震惊了所有人,警卫心领神会的要把他拉开,这时丹尼斯出现了,他制止了警卫,希望总督让她把话说完。总督夫人见到凯伦为了当地土著人竟然如此,内心佩服不已,告诉她总督答应了她的事情,并给她承诺。

得到了答复的凯伦回到了农场,将能卖钱的东西全部拿来变卖。此时丹尼斯找到她,并许诺跟她一同回蒙巴萨。在离开她的这段时间,丹尼斯才发现他热爱自由,但没有了她的自由他很痛苦。

丹尼斯说:你毁了我,你知道吗?

凯伦问:毁了什么?

丹尼斯说:我的独处!

但他需要飞去一个地方处理事情再回来跟她离开。离开农场虽然很伤心,但毕竟丹尼斯陪伴左右,凯伦还是欢喜的,可没想到等来的竟然是个噩耗。凯伦的前夫来到了农场,找到凯伦,告诉他丹尼斯飞机出事,已经机毁人亡。

凯伦痛苦万分,但还是坚持得体的办完了丹尼斯的葬礼,并选择在一处高地安葬了丹尼斯,据说这个地方后来经常有一公一母两只狮子来这里休息,她想丹尼斯应该会很开心,能有狮子时常陪着他。许是非洲这块土地太爱他了,他也不属于欧洲文明,上天看到了他内心的愿望便把他留在了这里。

即将告别这块生活了十年的土地,她治好了的那个男孩私自打包行李要跟她走,真诚的语句和恳求的态度让她非常不舍得,但她知道欧洲不适合男孩生活,拒绝了他,男孩忍着泪走了。她还把服侍他的男帮佣摘掉当初给他戴上的白色手套,说早就应该如此了。

送他到车站的管家法拉更是不舍,两人一起经过那么多事情,他们早已是生命中的挚友,临别时,她让他叫了她名字,那是朋友间的称呼。自此别后,凯伦再也没有踏进非洲这块她无比深爱的土地。

凯伦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人,她的世界观因见识而大气,但我最佩服她的是她对待生命的态度,在每一次以为是绝境时,她总会撑下去,没想到撑着撑着就真的过去了。第一次是因病她失去了生育能力,现实生活中这个病其实折磨了她的一生。

第二次是天灾来临,让她所有财富化为乌有,经营多年的农场也被没收,但这都没有打垮她,再到最爱的人出事,她独自回到欧洲,那么多的难都加在她的身上,她还是没倒下,而是把所有经历写成了举世震惊的小说,就连海明威都要甘拜下风。她身上的力量深深的感染了我们,那种坚韧坚强的精神给了后世的女人们提供了特别的榜样。

这其中还有一个小插曲,海伦离开时经过一个白人男士精英俱乐部,当受邀的海伦走进来,所有男士自觉站起来举起酒杯敬她,他们是破例第一次邀请一位女士来到他们的俱乐部,这是莫大的荣誉。在那帮男人的眼中,她在非洲不顾反对要带给黑人带来知识,她带着随从穿越南方蛮夷之地给战士送去补给,为了让他们能够继续生活下去不惜下跪给到土著争取土地。

这其实是上个世纪男人们最崇拜的骑士精神在这个女人身上复活了。凯伦,她值得在场所有男士的尊敬,也值得她善待过的非洲黑人的敬爱。

不得不走出却又走不出的非洲。十七年的经历浓缩成的字里行间透着隐约的优越感和淡淡的忧伤。优越感来自欧洲贵族的身份,更是来自独一无二的经历。而忧伤则来自壮美的旷野,来自朴素的人们。书里写得很含蓄,我一度以为她是一个不需要丈夫不需要情人的独立分子。她确实也独立,特别是她一开始就说那些必须过两次人生才好意思说自己活过的人其实过着无聊人生的时候,然而很多时候书中透出的那种无力感让人觉得那个空间里缺了一个可以让她依靠的人,而她偏偏嫁给了一个无法依靠的人,又爱上了一个不想被依靠的人。印象最深的是去猎杀狮子的经历,那坚定精准的枪法和跳舞的微弱的灯光让人感受到书中难得的一种愉快的激情。情人则具有一种中世纪的骑士精神,是真正的贵族。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情人送的那首短诗 ——你必须把你悲哀的小曲,变成愉快的节拍,我永远不为怜悯,而只为欢娱而来。 从来对酒就当而且只当歌。

这书需要静下心一点一点地看,很有滋味,值得品尝,文笔极好,没有去过非洲,眼前也能呈现一片震撼的风光!她只是很平静地述说着自己的回忆,痛苦艰难也一样平静,大概置于那种辽阔高远的背景之下,一个人的哀伤喜乐都渺小而清淡了~

喜欢提到伯克利和丹尼斯的时候的一段话,引用自《皆大欢喜》

难道真会有人

愿意转过身去

抛下他的财富和安逸

固执地一心只为欢喜?

他们是欣然接受流放的流放者~

所以丹尼斯会说水牛在山里吃草呢,走,去看看他们,走,我们去看看那对鹰,在空中关掉飞机引擎,听到鹰的尖鸣~他们自有自己的意义!

这次先看了电影再看的书,电影里是围绕着主人公展开,她看到的经历过的,书是作者的回忆,没有太大关系似的,改动非常大,但都蛮好的!

《伪装达人》读后感500字


在自然界中,有些动物是天生的伪装大师,其中有一群神秘的高手,它们个个身怀绝技,本领各异,可以根据所处的环境迅速改变自己的外形,和周围环境浑然一体,让人真假难辨,这群达人们的伪装本领,生物学上叫做拟态。

有一种叫做撒旦叶尾壁虎的动物,它的老家在马达加斯加岛的热带雨林里,是马达加斯加岛上最独特的居民之一。撒旦叶尾壁虎的身体是棕色或者灰色,它的变色能力惊人,可以把自己变成黄色、绿色、橙色和粉色,是一个天生的变色大师呢。撒旦叶尾壁虎的绝招是能逼真地模仿干枯的树叶,当它把自己的身体卷起来的时候,就像一片卷曲的树叶一样。如果不仔细看,很容易会把撒旦叶尾壁虎认作是一片枯叶,伪装技术十分高明,简直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撒旦叶尾壁虎白天的时候是个大懒虫,夜幕降临后,撒旦叶尾壁虎才开始捕猎昆虫。它喜欢趴在枝条上睡觉,别以为它睡着了就什么都不知道,只要有敌人敢试探它,它就会张开大嘴,发出吓人的嘶嘶声。捕食猎物的时候,它的样子十分可怕,所以才有了“撒旦”这个魔鬼般的名字。

人类观察它的这些习性,把这种高超的伪装技能用于特种部队的装束上,使得士兵们待在特殊环境里,敌人根本无法发现,真是牛得不得了呢。

另外,书里还讲了很多“伪装达人”,比如生来就和生存环境完美融合的兰花螳螂,可以迅速改变外形迷惑敌人的变色龙和拟态章鱼,还有能用口技吓跑敌人的金花鼠……每个动物都身怀绝技,让人忍不住赞叹自然界的神奇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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