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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牧羊犬乌利有感

800字《草地牧羊犬》读书笔记。

书是雨露,能滋润干枯之心。在阅读过一篇文章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读后感,一般是用来记录自己看过什么书或者文章之后写的内容,读后感可以输出、检验自己看完书学到了什么。对于写读后感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800字《草地牧羊犬》读书笔记,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草地牧羊犬》读书笔记800字范文

我今天看了一本名字叫《草地牧羊犬》的课外书。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的精彩,非常的好看。

《草地牧羊犬》主要讲的是一只牧羊犬,那只牧羊犬和其他的牧羊犬不一样,它妈妈生了它,只有它是银白色的,它的妈妈和兄弟姐妹都是黑色或者是金黄色,只有它是银白色的。有一天,下了一场雪,由于他妈妈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所以母犬的孩子们都死了,只剩下小姆瑟。有一次,母犬为了不让狼吃羊,母犬中了圈套,被狼咬死了。母犬死后,姆瑟就成了个真正的牧羊犬了,姆瑟的毛也变得洁白了。不久之后,来了吉普车,然后出来了两个陌生人,然后他们拿出了两个瓶子交换姆瑟。姆瑟的主人同意交换,那两个陌生人就拿着项圈把姆瑟给套住,他们就把姆瑟给拉上车,姆瑟就被带走了。

那两个陌生人把姆瑟带到了狗市,要把姆瑟给卖掉。姆瑟狂甩那个项圈,项圈终于断开了。姆瑟发现,这个项圈是用死牛皮做的。姆瑟就开始了流浪的生活,姆瑟来到了一个福利院,里面全是孤儿,那些孤儿大部分是瞎的,姆瑟就成了导盲犬。

这个福利院要搬到城里去了,姆瑟不想去城里,他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姆瑟想要回到自己的家的时候,被一个猎人用枪给打伤了腿,逃到筋疲力尽的时候一个小男孩把他给带回了家。然后他叫他爸爸给他医疗腿,那个小男孩的名字叫阿尔斯楞,他爸爸就叫白宝音格图,他妈妈叫乌云。阿尔斯楞给姆瑟新起了个名字叫蒙克。

有一天,下起了很大很大的雪。阿尔斯楞的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只剩下阿尔斯楞和蒙克。他们的房子被大风雪吹倒了,蒙克就用自己的身体来给阿尔斯楞保暖,最后阿尔斯楞得救了。

虽则时间的过去,阿尔斯楞慢慢长大了,他要到城市读书。蒙克它一直在等阿尔斯楞回来,小树变成大树,蒙克的毛都发黑了,它也吃不下东西了。等阿尔斯楞回到家的时候,看见蒙克已经消失在一片草地上。

故事没有明确交代蒙克死了,但我们可以感受到蒙克离我们而去了。让我最感动的一句话等阿尔斯楞回到家的时候,看见蒙克已经消失在一片草地上。这句活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蒙克的坚强、勇敢、聪明和阿尔斯楞的感情深深的烙在了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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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800字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着外,对其被称为名着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 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 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 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 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 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匆匆读书笔记800字


匆匆,一个让人十分痛苦的词语。时光匆匆溜走,青春也跟着匆匆溜走,他悄悄地,轻轻地,从我们的手边滑过。你想抓住他,但它却走得不留一丝痕迹。朱自清也曾匆匆地生活过。

他说: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是啊,生活就是这样,匆匆地,不可重来。时间似流水,只见顺流而下,却从不见逆流而上的。

我呢,也已在一生中匆匆地度过了上千个日日夜夜,在这些日子了我哭过,笑过,也苦恼过,而留下的,却是身体地变化和不断的成熟。斯宾塞曾经说过:必须记住我们学习的时间是有限的。时间有限,不只是由于人生短促,更由于人事纷繁。我们应该力求把我们所有的时间用去做最有益的事情。

是的,时光飞逝,我们应该抓住时间,为我们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时光匆匆走过,我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我从一个一无所知的小孩成长到现在,我不仅要感叹这世界的神奇。从小妈妈教我做人要诚实守信,为人要善良,要知恩图报。我知道妈妈这样是为我好,我要像妈妈说的那样成为一个勇于进取的好学生。

去年的一次考试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时间的宝贵。那次数学考试中,我自信满满地答着题,我小心翼翼,认为这次一定会考得很好,可是正是这小心和坚持让我久久地为一题绞尽脑汁,浪费了不少的宝贵时间,最终匆忙地做完试卷,根本没有时间去检查前面的错误。最终的结果就是:看着别人拿着高分试卷,自己一人在一边后悔着,伤心着,哭泣着。让自己亲爱的妈妈为自己伤心,担忧。我才知道在这考场上,浪费时间是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让我们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向着人生目标前进!

《孔乙己》读书笔记800字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800字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朝花夕拾》800字读书笔记


坐在藤椅上,杯中的茉莉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馨香,轻轻地萦绕在身边,手捧着那本淡绿色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散发出独特而轻狂的童真,随着那一片片思念的云彩飞向那曾属于我们久违的净地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

晨曦中的鲜花故然绽放着娇嫩的花瓣,唤发着淡淡的清香,顶着残阳采的花失去了晨曦中的娇嫩与芳菲,却平添了一种迟来的成熟、风韵。这是鲁迅先生的童年,一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

鲁迅先生是一个幸运儿,但同时也是不幸的人,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可以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游玩,可以以虫为伴;他可以静静地听油蛉在低唱;他可以在白雪飘飘的冬天捉鸟但同时他却承担着超越年龄的负担,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着放弃,抑制自己的欲望去背那些所谓的经典《鉴略》、《千字文》、《百家姓》,小小年纪的他就要着失去双亲的痛苦,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会着承担一个家的重任

或许,这就是那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在这个时光中鲁迅学会了长大,学会了承担,学会了思索,而我随鲁迅也懂得了成长

在细雨中呼唤的青春。

有人说一篇好的文章不在于你有多美的文字,重要的是你是否可以引起读者的思考与共鸣。而鲁迅先生做到了,他用他平淡朴实的语言唤发了多少人的思考,唤起了多少人的回忆和曾经拥有的幸福时光。

小时候,我喜欢坐在田梗上望着一片金黄的水稻,看着一个个忙碌的背影,心中绽放着一丝丝的甜蜜。那是收获的甜蜜。

小时候我还喜欢坐在藤椅上,依偎在外婆的怀里望着满天的星星,在宁静的月光下,数星星。在月色如水的夜晚,享受着那份浓浓的亲情与温馨。

如今的我,离开了过去,不再拥有过去那些时光了。这,或许是一种遗憾,但同时却多了一份充实。现在的我拥有着许多许多的书。每天在书中遨游着,努力地学习,拼命的争取明天。或许这很累很累,但我却在一天天地长大,一天天地成熟。这或许是在过去那些美景中领会不到的吧!

童年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

童年,在随着你我的长大渐行渐远,或许它会消失在人生的尽头,但它却留在了那一片片琐碎的记忆,闪耀在星空中,虽然只是点点微光却足以照亮你我前行的路

朋友,读一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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