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粉世家读后感1000字
金粉世家读后感1000字 金粉世家读后感800字 2019-11-12
张恨水《金粉世家》读书笔记。
今天把《金粉世家》读完了,记得上学的时候就看过很多张恨水的小说,比如《啼笑姻缘》、《满江红》以及《玲珑女》等,虽然张恨水写的书很好,但都是悲剧,看后会有感伤。

《金粉世家》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一部巨著,这是张恨水吸收明清章回小说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无论是《金粉世家》还是《红楼梦》他们都有意的抬高了女性的地位,站在了赞美女性的一方。在《金粉世家》中金家的四个兄弟个个是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而金家的四姐妹却都被塑造成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就是金家的丫鬟在张恨水的笔下也成了具有思想,极具个性的人物。张恨水在某些人物刻画上借用了《红楼梦》里人物性格的壳来导演自己全新的故事,如小说中的冷清秋与小怜其实都借用了林黛玉某些部分的性格特征。像是把一个人的性格拆分在这两个不同的人物上,然后在赋予这两个人物不同于林黛玉的其它性格特征,那么这就成为了作者造成出的新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我们说冷清秋与小怜都不是林黛玉,但在她们身上却能看到林黛玉的影子。
《金粉世家》在思想上批判了官场的腐败,揭示了官场斗争的险恶以及勾心斗角,反应了社会的黑暗。而张恨水的这种批判不是停留在口号式的,而是通过故事的本身来展现的。用小说中人物的所做所见所听来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现。官场腐败的描写主要由凤举、鹤荪、鹏振三人引出,他们三人靠总理父亲的权利,顺其自然的就当上了官。可话说回来,他们不靠当总理的父亲,不去当官,还有其他赚钱的本事没有?事实还真没有。这也是金铨死后,金家惨败,最终分崩离析的根本原因。金家的子女全是靠当总理的父亲才会有安逸的生活,因为官场的腐败他们才会这么有钱,不仅有人贿赂他们,他们更是可以用手中的权利大做生意,赚钱的途径那是多种多样,正所谓有权就有钱就是这个道理。金家的子女是一群寄生虫,这是毫无疑问的,难道只有金家的子女是寄生虫吗?实质这种寄生虫还有许许多多,而且是官场越腐败社会越黑暗,这种寄生虫就越多。金家光鹏振一人就可以领三个公务员的工资,并且都不用上班,腐败程度让人瞠目结舌。其实不只是凤举、鹤荪、鹏振三人这样,所有当官的都这样,早上已过10点衙门一个人没有,就算是去衙门也是喝茶看报无所事事一天,去也是无聊一天,你说他们不整日吃喝玩乐,花钱如流水才怪,因为大家都这样,他们几兄弟不吃喝嫖赌,别人不说他们是傻子才怪呢!金家四兄弟要谈什么奋斗、发奋就谈不上了。因此,金铨死后,其它当官的都排挤金家,废掉了他们的官位。正应了那句树到猢狲散。他们怪自己倒霉,死了老子,可能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想的,却不反思自己,他们除了压榨百姓,来获得富裕的生活他们还剩下什么,这些人可能丢了权力,连社会最底层的人都会不如,因为他们不仅丢了良心,还丢了劳动的本领。
《金粉世家》中的爱情线向来也是备受读者关注的,特别是金燕西与冷清秋的这条爱情线,张恨水还用柳春江与小怜的爱情线与之做了对比,一喜一悲,冷清秋是悲剧,小怜是喜剧。金燕西与冷清秋的爱情悲剧是什么原因呢?冷清秋本知道金燕西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她为何还往火坑里跳呢?我想说如果不是金家惨败,冷清秋跳进的不是火坑,而是金坑,即便是金燕西不爱她了,去找其她女人,只要不威胁她的地位,只要金燕西还肯敷衍一下她,她会选择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生。金燕西追冷清秋只用了一招就是投其所好,你缺什么我就买什么,冷清秋就上钩了,再加上金燕西也算穿着时髦的风流少年,还有什么不肯的吗?再加上社会底层的人都有这种心态,想靠婚姻来改变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命运,就算冒险也会试一试,冷清秋对于金燕西的这个人是欠缺考虑的,特别是香山那一夜更加的草率,以致怀孕,让自己完全没有退路,不得不逼金燕西娶她,这就有点让人联想冷清秋是爱金燕西这个人呢还是爱金家这个家庭呢?而金燕西也从始至终没有爱过冷清秋,他爱钱多过爱人,只是被冷清秋不是脂粉气的女人而是清淡的气质所吸引,当自己成为没钱的穷光蛋,他的本性就完全暴露出来了,对冷清秋恶言相向,为了钱便毫无骨气追白秀珠,毫不念及与冷秋清的夫妻情。反而是冷清秋这个女子还比他有骨气,清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大火中悔恨的离去。最终自食其力靠卖字教书为生,这点我是非常的佩服清秋的,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小怜这个人物形象写的非常让人垂怜,虽然自己是丫鬟,从来不自怨自艾,有才学,有美貌,有气质,能思考,又温柔善解人意,应该是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正是小怜从一开始是想嫁给柳春江这个人而不是柳春江的钱所以小怜的结局正是冷清秋的反面,她过的非常的幸福,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当柳春江追小怜时,她并没有兴奋认为这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先是忐忑,再是回绝,当柳春江表现出十二分的诚心,小怜被她感动,当柳春江说不嫌弃她是丫鬟,并带她去国外时,小怜表现出了坚定的决心毅然的勇气,逃离金家与柳春江私奔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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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世家读书笔记6篇
库法耶夫说:“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史记世家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史记世家读书笔记 篇1
《陈涉世家》课文节选的是《史记·陈涉世家》的前部分,主要叙述陈涉发动起义的经过和起义军初期的迅猛发展形势.文章属于传记体裁,着眼于表现陈涉在反对秦王朝暴政斗争的关键时刻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显示他洞察时局的能力和卓越的组织领导才干.
作者善于把握历史事件的发展进程,又善于运用语言描写,动作神态描写等多种技巧来塑造人物形象,从而生动真实地再现了这一场伟大斗争的图景.按《史记》的体例,对全国政局有深远影响的人的传记才可以称为“世家”,司马迁将陈涉列入“世家”,是对这位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领袖的充分肯定。
本文以陈胜、吴广的活动为主线贯穿全文,记叙了这次农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和起义军初期的迅猛发展形势,着眼于表现陈涉在反对秦王朝暴力统治的斗争关键时刻所发挥的作用。
史记世家读书笔记 篇2
课文以陈胜、吴广的活动为线索,生动地描述了这一场起义的发生、发展过程,鲜明地揭示了它的实质──一场得到广大人民支持的、反对暴力统治的农民运动。
文中的主要形象是陈胜,作者通过对典型历史环境的描写和人物语言、行动的刻画,生动地再现了这位农民运动领导者和组织者的形象。陈胜年轻时“与人佣耕”,当时正值秦王朝的残暴统治时期,阶级压迫极深。他不甘心受人奴役,同情跟自己同命运的人,从“怅恨久之”可以看出,他是在痛苦中思考如何改变这种受压迫受奴役的地位,因此才对众佣者说:“苟富贵,无相忘。”当众佣者表示不理解时,他又进一步说道:“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说明他当时已有非凡的抱负,有反抗命运的决心,只是要等待时机到来后再施展自己的才能罢了。这样的时机果然到来了。“(秦)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谪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这是一个典型的历史环境。二世是靠赵高搞阴谋上台的,执政还不满一年,最高统治集团当中就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戍卒屯驻的地点大泽乡距秦首都咸阳较远,统治力量比较薄弱,易于突破;而因遇雨失期,已被置于死地的九百戍卒,则是一支可以依靠的力量。作为屯长的陈胜看出这是他实现自己抱负的绝好时机,于是跟吴广商量,决定了“举大计”的方针,尽管他也估计到有失败的可能,但又认为“死国”是有价值的,显示了他宽广的胸襟。作者着重表现陈胜洞察时局的能力。陈胜对吴广说的那一番话,实际上是一段很精彩的形势分析。“天下苦秦久矣”,说明全国人民对秦王朝的残暴统治极其愤恨,处处都蕴蓄着反抗的力量。
长子扶苏“贤”而被杀,二世胡亥“不当立”而“立”,必然加重秦王朝的内部危机,并由此引起更深刻的社会矛盾;楚在秦灭六国的过程中受荼毒最深,早有“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说法,而当时的楚人又把他们的这种心情寄托在对项燕的怀念上。陈胜抓住了当时这两个最敏感的问题,利用百姓不知二人存亡这一情况,提出了“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的策略,从而掌握了人心动向。他的这个策略的效果很快就得到了证明:起义军到达陈的时候,已经发展成为一支“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的庞大队伍了;在张楚政权建立的同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在危机时刻,陈胜的清醒与果断是难能可贵的。
对陈胜的组织领导才干,作者也描写得极为生动。首先是为起义做舆论准备。陈胜、吴广从卜者“然足下卜之鬼乎”的建议中,得到了借鬼神“威众”的启示,先以鱼腹中书树立陈胜的形象,然后“狐鸣”而呼,把陈胜的`形象跟楚国的复兴联系在一起,顺应士兵的愿望,从而进一步巩固了陈胜在士卒们心目中的地位。其次是发动起义。关键是既要杀死两尉,又要得到士兵的支持,所以先使吴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待到“尉果笞广”,众被激怒,然后动手,这又表现了陈胜的勇敢机智。就在群龙无首的时候,陈胜站了出来,先揭露秦的苛政,晓之以利害,然后用“壮士不死则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来坚定抗争的信念。这一席话令人信服地说明,参加起义是士卒们的惟一出路;陈胜理所当然地得到了全体士卒的拥护。接着提出策略口号,并“为坛而盟”,一支团结战斗的农民起义军宣告组成。这支队伍的迅速组成证明陈胜是一名,能够招来这么多人来围观他有多。
史记世家读书笔记 篇3
《陈涉世家》是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的传记。文中真实、完整地记述了爆发这次农民大起义的原因、经过和结局,表现了陈涉在反对秦王朝暴政斗争的关键时刻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显示他洞察时局的能力和卓越的组织领导才干,从中反映了农民阶级的智慧、勇敢和大无畏的斗争精神。文章也比较生动地描写了陈涉和吴广的形象。陈涉出身雇农,胸怀大志,有政治远见,他要求人民从“苦秦”中解放出来;他聪明果断,具有组织群众、制定策略、指挥战争的卓越才干,是农民阶级的杰出领袖。吴广虽然刻画简略,但从他与谋起义、诱杀将尉等事迹中,也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勇敢和反抗精神。在他们身上,都充分地表现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以不甘忍受黑暗统治而敢于斗争的英雄气概。文章也写到了起义军内部的不和及自相残杀,陈涉称王之后的贪图享受、信用奸邪、脱离群众,表明了农民阶级的局限性。作者善于把握历史事件的发展进程,又善于运用语言、动作、神态描写等多种技巧来塑造人物形象,从而生动真实地再现了这一场伟大斗争的图景。
《陈涉世家》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
史记世家读书笔记 篇4
说到楚世家,就不得不提到楚庄王,春秋五霸之一。楚庄王雄才伟略,才智过人,在他身上有一句名言:“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更是被奉为一代经典。
楚庄王很是神奇,在他继位的头三年里,他不理政事,并且发布诏令,谁如果敢进宫进谏,他就要处死那个人的全族。世界之人皆怕死,听到这个诏令后,基本上无人敢进宫谏言了。
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一些不怕死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忠贞不一之士,这里提到的伍举就是一个不怕死的主。他直接进宫,晋见楚庄王,说山丘上有一只鸟,三年时间不鸣不叫,这究竟是什么鸟呢?意思不言自明,直指楚庄王。按道理楚庄王这个昏君应该非常愤怒,他本能的选择应该就是把伍举处死,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说出了这样一段话:“三年不飞翔,只要飞翔就可以立刻飞到蓝天之上;三年不鸣叫,只要鸣叫就可以惊动天下所有的人。你的意思我清楚,你下去吧。朕明白了。”
伍举安然离开了,他从楚庄王说的话中,感觉庄王并不是一个昏君,他可能会采纳自己的建议而有所改变。但令他遗憾的是几个月过去了,楚庄王依然我行我素,纵情声色不理政事,还是延续着典型的昏君形象。
这时候另一位敢于进谏不怕死的大臣出现了,这名大臣名叫苏从。他进宫后一言不发,只是看着楚庄王。庄王问道:“你难道不知道我的禁令吗?我说过谁进谏我就灭他全族。”苏从说:“我不是不知道大王的命令,但是我知道做臣子的职责。我不来是不尽臣之忠,就算您要处死我,灭我全族,只要您能因此变成圣明的君主,我也在所不惜了(说得太好了,关键时刻忠奸便分)。”
直到这个时候,楚庄王才露出了他本来的面目,他可不是什么昏庸无能之人。他多年的不理政事,沉醉美色,只不过是在麻痹对手。楚庄王深通韬光养晦而后发制人之道,他通过表面的'昏庸,掩盖了自己真正的图谋,在这三年里他秘密地干了很多事情。
像大家比较熟悉的,让楚国内的大奸大恶之人露出了狐狸尾巴,因为自己“昏庸”这些人自然压抑不了多久,自然会无所顾忌,认为自己和君主一样,漏出邪恶的面目,这样反而让楚庄王很容易就把这些恶人挖了出来,直接铲除。还有通过禁令,发现了楚国的能人志士和真正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加以重用,担当大任,比如敢于直谏不怕死的伍举和苏从,这两个人称得上国家的栋梁。通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理论,楚庄王还发现了很多能人,都为楚国后来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另外还有大家不怎么熟悉的麻痹诸侯国,他表面的昏庸无能,不理朝事,也让诸侯国对楚国放松了警惕,这样为楚国赢得了发展的黄金时机,从而变得愈发强大起来。
就是这样的韬光养晦,忍辱负重,楚庄王才能在继位三年后处死了几百个奸邪之徒,又启用了几百个有能力且品德高尚之人为官或升迁,同时还任用伍举、苏从来主持政事,全国百姓都对楚庄王十分拥护,楚庄王从昏君一下子扭转了形象,成为了贤君明主,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楚国先灭掉了庸国,作为攻伐天下的试探,而后在楚庄王在位的第六年,出兵伐宋,在仁君宋襄公的谦让下,楚国大获全胜,并获得了宋国五百乘车马。通过击败宋,来确立了自己的霸主地位,因为相对于其它几个大国,宋国还是比较好对付的,楚庄王很会选择目标,他就没有选择吴国这个难啃的骨头来搞。
不过此时的楚庄王已经有点骄横,他竟然在周天子的领地上搞起了军事演习,还向周天子派来慰问的使者问起了九鼎之事。周天子的使者指出,为天子者在于德行而不在于鼎,九鼎只不过是一种象征而已,真正的德行不是用九鼎来衡量的。楚庄王还是很机灵的,立刻从周天子的领地撤出了自己的部队,并且向周天子真诚地道歉。
在对他国战争中楚庄王也是很有计谋的,对别的国家向来是只伐不灭,就像当时的楚国已经把陈国打到奄奄一息了,但并没有去吞并它,为了一个陈国影响自己的大国形象,这就因小失大了,楚庄王自然知道这个道理,他最终将军队撤出了陈国,恢复了陈国的独立地位。在后面攻伐郑国和宋国的战斗中,楚庄王都继续秉承了留有余地,只伐不灭的原则,只要对方认错并且撤军,他不会继续对这些国家穷追猛打。楚庄王在国家间的战争上,目的始终不是灭国而是立威。
公元前591年,楚庄王身染重病,徘徊在生死边缘,他预感自己将死,回想自己英武、精彩的一生,不无感叹。连孔子都喟然叹曰:“贤哉楚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弥留之际,楚庄王招重臣和诸位皇子至病榻之前,听其遗命。这一年的秋天,楚庄王在自己的寝宫内平静地闭上了眼,从此这世间的纷扰、楚国的兴衰都将与他无关,他为楚国能做的都做了,能说得也都说了,楚国霸业能否延续全倚仗后人。庄王死后,楚国便拥立年仅十来岁的太子审为楚君,是为楚共王。公子婴齐摄君事,主内外,掌握了楚国的军政大权,从此楚庄王的时代结束了。
当然楚庄王也有很多缺点,比如他嗜酒好色,这是古来帝王的通病,但是不可否定的是他治国才能、善用人才,为楚国建立的卓越功业。在楚庄王之前,楚国一直被排除在华夏文化之外,自楚庄王始,楚国真正意义上开始变得强大,称霸中原,威名远扬。楚庄王为华夏文化的传播和民族精神的形成,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历史将永远铭记他的功勋。
史记世家读书笔记 篇5
这次读完之后,我的感觉就印证了司马迁说的:“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以前看过《礼运》、《易经》、《乐记》、《经解》、《学记》,以及《论语》,这些当然是名著,但这次通过《史记》了解孔子的一生后,再与以前的东西结合起来,深刻的感觉到了孔子的悲哀。当然孔子也并非是宋明时期神话后的孔子,《史记》里的孔子给人感觉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要说《史记》先得从司马迁的悲哀说起,司马迁从忍辱负重受宫刑之后,说出了:“人之一生,或轻如鸿毛,或重如泰山。”后面的《报任安书》中有提到只要是传世之作,必定是上古圣贤发奋才能创作出来的。
孔子的'一生分为几大部分:
1、身世及出生。
2、决心治学。
3、四处求学。
4、始创儒学,招徒授业。
5、开始为政。
6、周游列国。
7、删述六经。
先说身世,司马评价为:“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至于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与夫子,可谓至圣矣!”
孔子虽然是一个大夫叔梁纥的儿子,但是因为是野合所生,而且父亲死时没有守孝所以没有人承认他。因为父亲早逝,所以孔子的母亲承包了家中的一切,所以在孔子十六的时候就死了。
孔子的志学之路还是非常坎坷的,十五岁前和他母亲的爸爸学,之后想要去找太史公求学,因为太史公要测试孔子到底有没有学习的毅力,让他在门口等了一天,而孔子就在那等了一天不急不躁。于是被太史公收为弟子,其后认真学习六艺,《经解》中有是这样介绍六艺的:“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宜良,乐教也;洁净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
至于四处求学我想孔子向老子问礼,应该都听说过,孔子去了以后被老子骂了一顿后,就说鸟我知道它能飞,鱼我知道它能游,兽我知道它能跑,这三者皆可捕捉,而唯有龙我不知,今日我见到老子就像见到了龙。有人说这次是两圣的碰撞,其实当时孔子的思维并不完善,所以我们老师常说如果孔子五十的时候再见到老子,才会是儒家与道家的交流。
孔子最悲惨的时候就是周游列国了,不被君王接受,被隐士讽刺,还被军队围了三次,但在这途中孔子的体系才真正的创立出来,磨难也不可谓不重要。
最后的删述六经,就是孔子一生中做的最大贡献了,当时孔子想干这件事的初衷是,认为天下已经无道,自己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展现给后人。孔子删了《诗经》,整合了《尚书》、《礼记》,写了春秋。
关于最后死时见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子贡,发生了这样一个故事。
史记原文:
明岁,子路死于卫。孔子病,子贡请见。孔子方负杖逍遥于门,曰:“赐,汝来何其晚也?”孔子因叹,歌曰:“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因而涕下。谓孔子曰:“天下无道久矣,莫能宗予。夏人殡于东阶,周人于西阶,殷人两柱间。昨暮予梦坐奠两柱之间,予始殷人也。”后七日卒。
春秋年间,天下无道,礼崩乐坏,智者无用武之地,贤人空怀兴国之志,君王毫无势力,孔子穷其一生不能把礼义推行,到了人生的最后,孔子发出了最后的感慨。
子路因为冲动死在了卫国,孔子一听,一下气血上涌,带动以前的忧愁就病倒了。子贡来看望,孔子勉强装作很悠闲的样子,说:“赐呀,你也太晚了吧!”孔子哀叹一声,唱到,支撑天地的太山已经摧毁,支撑房屋的主梁也已经被摧毁,领导人心的贤人呀,也已经不管用啦呀!哭了起来。过了一会跟子贡说:“天地之间没有道德的约束已经很久了,我的主张一直不能够推行,悲催呀!那曾兴盛无比的夏王朝如今已经被葬在了东边,那礼乐盛行的周王朝也被葬在了西边,昨晚我梦到我坐在祠堂里,我是殷人呀!”七天后仙逝了。
孔子的一生充满了悲欢离合,又拥有一段悠然自得的时光,死而无憾呀!
史记世家读书笔记 篇6
孔子为人谦恭好礼,有些过分好礼了,所以齐国晏婴建议齐景公不用他,确实他不适合齐国的施政方针。要在春秋战国时期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得脸厚、心狠、手辣,得见机行事善于权变,看样子孔子不具备这些特质,而且他提倡的那一整套关于礼的理论,并不适合那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不实用啊。再说他脸皮也太薄了,与南子见了一面,回来被学生“不悦”,就急得发誓赌咒,“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不必这么紧张吧,反倒引人遐想。在他后期是有所醒悟了,会权变了,但他的形象已定型,没人敢用他了。
孔子真正令人称道的,还是在思想上和教育上的成就,他整理编写的《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确是中国千年文化中经典中的经典,他教育学生的种种言论,让我在这里评价一句正确都觉得不够贴切不够资格,因为孔子的思想已经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灵魂,每一个中国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受到孔子思想的滋养,我们其实更多要做的是用孔子的思想来衡量现实的所作所为,而不是以一已之私对孔子思想进行评论。
关于孔子的思想是一个太博大的话题,以我笨拙的笔墨无法写出其中万一,只是觉得很奇怪的是:一个说出那么多经典的对的话的人,为什么不能做对的事,让他能够在当世得偿所愿施展才华呢?看到他那句:“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让人不能不品出一些苦涩。
史记世家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
古语言: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这些瞬间即逝的收获,就是我们写读书笔记的基础。有哪些好的读书笔记范本而资借鉴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史记世家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史记世家读书笔记 篇1

说到楚世家,就不得不提到楚庄王,春秋五霸之一。楚庄王雄才伟略,才智过人,在他身上有一句名言:“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更是被奉为一代经典。
楚庄王很是神奇,在他继位的头三年里,他不理政事,并且发布诏令,谁如果敢进宫进谏,他就要处死那个人的全族。世界之人皆怕死,听到这个诏令后,基本上无人敢进宫谏言了。
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一些不怕死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忠贞不一之士,这里提到的伍举就是一个不怕死的主。他直接进宫,晋见楚庄王,说山丘上有一只鸟,三年时间不鸣不叫,这究竟是什么鸟呢?意思不言自明,直指楚庄王。按道理楚庄王这个昏君应该非常愤怒,他本能的选择应该就是把伍举处死,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说出了这样一段话:“三年不飞翔,只要飞翔就可以立刻飞到蓝天之上;三年不鸣叫,只要鸣叫就可以惊动天下所有的人。你的意思我清楚,你下去吧。朕明白了。”
伍举安然离开了,他从楚庄王说的话中,感觉庄王并不是一个昏君,他可能会采纳自己的建议而有所改变。但令他遗憾的是几个月过去了,楚庄王依然我行我素,纵情声色不理政事,还是延续着典型的昏君形象。
这时候另一位敢于进谏不怕死的大臣出现了,这名大臣名叫苏从。他进宫后一言不发,只是看着楚庄王。庄王问道:“你难道不知道我的禁令吗?我说过谁进谏我就灭他全族。”苏从说:“我不是不知道大王的命令,但是我知道做臣子的职责。我不来是不尽臣之忠,就算您要处死我,灭我全族,只要您能因此变成圣明的君主,我也在所不惜了(说得太好了,关键时刻忠奸便分)。”
直到这个时候,楚庄王才露出了他本来的面目,他可不是什么昏庸无能之人。他多年的不理政事,沉醉美色,只不过是在麻痹对手。楚庄王深通韬光养晦而后发制人之道,他通过表面的'昏庸,掩盖了自己真正的图谋,在这三年里他秘密地干了很多事情。
像大家比较熟悉的,让楚国内的大奸大恶之人露出了狐狸尾巴,因为自己“昏庸”这些人自然压抑不了多久,自然会无所顾忌,认为自己和君主一样,漏出邪恶的面目,这样反而让楚庄王很容易就把这些恶人挖了出来,直接铲除。还有通过禁令,发现了楚国的能人志士和真正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加以重用,担当大任,比如敢于直谏不怕死的伍举和苏从,这两个人称得上国家的栋梁。通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理论,楚庄王还发现了很多能人,都为楚国后来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另外还有大家不怎么熟悉的麻痹诸侯国,他表面的昏庸无能,不理朝事,也让诸侯国对楚国放松了警惕,这样为楚国赢得了发展的黄金时机,从而变得愈发强大起来。
就是这样的韬光养晦,忍辱负重,楚庄王才能在继位三年后处死了几百个奸邪之徒,又启用了几百个有能力且品德高尚之人为官或升迁,同时还任用伍举、苏从来主持政事,全国百姓都对楚庄王十分拥护,楚庄王从昏君一下子扭转了形象,成为了贤君明主,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楚国先灭掉了庸国,作为攻伐天下的试探,而后在楚庄王在位的第六年,出兵伐宋,在仁君宋襄公的谦让下,楚国大获全胜,并获得了宋国五百乘车马。通过击败宋,来确立了自己的霸主地位,因为相对于其它几个大国,宋国还是比较好对付的,楚庄王很会选择目标,他就没有选择吴国这个难啃的骨头来搞。
不过此时的楚庄王已经有点骄横,他竟然在周天子的领地上搞起了军事演习,还向周天子派来慰问的使者问起了九鼎之事。周天子的使者指出,为天子者在于德行而不在于鼎,九鼎只不过是一种象征而已,真正的德行不是用九鼎来衡量的。楚庄王还是很机灵的,立刻从周天子的领地撤出了自己的部队,并且向周天子真诚地道歉。
在对他国战争中楚庄王也是很有计谋的,对别的国家向来是只伐不灭,就像当时的楚国已经把陈国打到奄奄一息了,但并没有去吞并它,为了一个陈国影响自己的大国形象,这就因小失大了,楚庄王自然知道这个道理,他最终将军队撤出了陈国,恢复了陈国的独立地位。在后面攻伐郑国和宋国的战斗中,楚庄王都继续秉承了留有余地,只伐不灭的原则,只要对方认错并且撤军,他不会继续对这些国家穷追猛打。楚庄王在国家间的战争上,目的始终不是灭国而是立威。
公元前591年,楚庄王身染重病,徘徊在生死边缘,他预感自己将死,回想自己英武、精彩的一生,不无感叹。连孔子都喟然叹曰:“贤哉楚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弥留之际,楚庄王招重臣和诸位皇子至病榻之前,听其遗命。这一年的秋天,楚庄王在自己的寝宫内平静地闭上了眼,从此这世间的纷扰、楚国的兴衰都将与他无关,他为楚国能做的都做了,能说得也都说了,楚国霸业能否延续全倚仗后人。庄王死后,楚国便拥立年仅十来岁的太子审为楚君,是为楚共王。公子婴齐摄君事,主内外,掌握了楚国的军政大权,从此楚庄王的时代结束了。
当然楚庄王也有很多缺点,比如他嗜酒好色,这是古来帝王的通病,但是不可否定的是他治国才能、善用人才,为楚国建立的卓越功业。在楚庄王之前,楚国一直被排除在华夏文化之外,自楚庄王始,楚国真正意义上开始变得强大,称霸中原,威名远扬。楚庄王为华夏文化的传播和民族精神的形成,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历史将永远铭记他的功勋。
史记世家读书笔记 篇2
这次读完之后,我的感觉就印证了司马迁说的:“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以前看过《礼运》、《易经》、《乐记》、《经解》、《学记》,以及《论语》,这些当然是名著,但这次通过《史记》了解孔子的一生后,再与以前的东西结合起来,深刻的感觉到了孔子的悲哀。当然孔子也并非是宋明时期神话后的孔子,《史记》里的孔子给人感觉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要说《史记》先得从司马迁的悲哀说起,司马迁从忍辱负重受宫刑之后,说出了:“人之一生,或轻如鸿毛,或重如泰山。”后面的《报任安书》中有提到只要是传世之作,必定是上古圣贤发奋才能创作出来的。
孔子的'一生分为几大部分:
1、身世及出生。
2、决心治学。
3、四处求学。
4、始创儒学,招徒授业。
5、开始为政。
6、周游列国。
7、删述六经。
先说身世,司马评价为:“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至于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与夫子,可谓至圣矣!”
孔子虽然是一个大夫叔梁纥的儿子,但是因为是野合所生,而且父亲死时没有守孝所以没有人承认他。因为父亲早逝,所以孔子的母亲承包了家中的一切,所以在孔子十六的时候就死了。
孔子的志学之路还是非常坎坷的,十五岁前和他母亲的爸爸学,之后想要去找太史公求学,因为太史公要测试孔子到底有没有学习的毅力,让他在门口等了一天,而孔子就在那等了一天不急不躁。于是被太史公收为弟子,其后认真学习六艺,《经解》中有是这样介绍六艺的:“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宜良,乐教也;洁净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
至于四处求学我想孔子向老子问礼,应该都听说过,孔子去了以后被老子骂了一顿后,就说鸟我知道它能飞,鱼我知道它能游,兽我知道它能跑,这三者皆可捕捉,而唯有龙我不知,今日我见到老子就像见到了龙。有人说这次是两圣的碰撞,其实当时孔子的思维并不完善,所以我们老师常说如果孔子五十的时候再见到老子,才会是儒家与道家的交流。
孔子最悲惨的时候就是周游列国了,不被君王接受,被隐士讽刺,还被军队围了三次,但在这途中孔子的体系才真正的创立出来,磨难也不可谓不重要。
最后的删述六经,就是孔子一生中做的最大贡献了,当时孔子想干这件事的初衷是,认为天下已经无道,自己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展现给后人。孔子删了《诗经》,整合了《尚书》、《礼记》,写了春秋。
关于最后死时见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子贡,发生了这样一个故事。
史记原文:
明岁,子路死于卫。孔子病,子贡请见。孔子方负杖逍遥于门,曰:“赐,汝来何其晚也?”孔子因叹,歌曰:“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因而涕下。谓孔子曰:“天下无道久矣,莫能宗予。夏人殡于东阶,周人于西阶,殷人两柱间。昨暮予梦坐奠两柱之间,予始殷人也。”后七日卒。
春秋年间,天下无道,礼崩乐坏,智者无用武之地,贤人空怀兴国之志,君王毫无势力,孔子穷其一生不能把礼义推行,到了人生的最后,孔子发出了最后的感慨。
子路因为冲动死在了卫国,孔子一听,一下气血上涌,带动以前的忧愁就病倒了。子贡来看望,孔子勉强装作很悠闲的样子,说:“赐呀,你也太晚了吧!”孔子哀叹一声,唱到,支撑天地的太山已经摧毁,支撑房屋的主梁也已经被摧毁,领导人心的贤人呀,也已经不管用啦呀!哭了起来。过了一会跟子贡说:“天地之间没有道德的约束已经很久了,我的主张一直不能够推行,悲催呀!那曾兴盛无比的夏王朝如今已经被葬在了东边,那礼乐盛行的周王朝也被葬在了西边,昨晚我梦到我坐在祠堂里,我是殷人呀!”七天后仙逝了。
孔子的一生充满了悲欢离合,又拥有一段悠然自得的时光,死而无憾呀!
史记世家读书笔记 篇3
孔子为人谦恭好礼,有些过分好礼了,所以齐国晏婴建议齐景公不用他,确实他不适合齐国的施政方针。要在春秋战国时期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得脸厚、心狠、手辣,得见机行事善于权变,看样子孔子不具备这些特质,而且他提倡的那一整套关于礼的理论,并不适合那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不实用啊。再说他脸皮也太薄了,与南子见了一面,回来被学生“不悦”,就急得发誓赌咒,“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不必这么紧张吧,反倒引人遐想。在他后期是有所醒悟了,会权变了,但他的形象已定型,没人敢用他了。
孔子真正令人称道的,还是在思想上和教育上的成就,他整理编写的《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确是中国千年文化中经典中的经典,他教育学生的种种言论,让我在这里评价一句正确都觉得不够贴切不够资格,因为孔子的思想已经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灵魂,每一个中国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受到孔子思想的滋养,我们其实更多要做的是用孔子的思想来衡量现实的所作所为,而不是以一已之私对孔子思想进行评论。
关于孔子的思想是一个太博大的话题,以我笨拙的笔墨无法写出其中万一,只是觉得很奇怪的是:一个说出那么多经典的对的话的人,为什么不能做对的事,让他能够在当世得偿所愿施展才华呢?看到他那句:“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让人不能不品出一些苦涩。
皮囊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在触动心灵的感悟中,照亮一具具皮囊。——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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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经意间得到的蔡崇达的《皮囊》,给我的是一种想一睹为快的感觉,所以仅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看完之后胸口却是郁积着一股气,无处发泄,莫名难受。
我想,大概是因为作者那温情又残酷、深情又理智的讲述。
在书中,作者用一种冷静、细致、客观的笔触,将"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挖掘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还原了年轻一代张扬理想却在骨感现实的磋磨下踽踽独行的困境。所以,整体来讲,读《皮囊》一书,没有那么轻松,会让人觉得心情异常沉重,禁不住地从心底流出眼泪、涌出叹息。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具鲜活的皮囊,不管这皮囊是美艳或是普通、是俊美还是丑陋,它都包裏着灵魂和一颗心。一个好的灵魂不仅能支撑出一个好的皮囊,还会使其变的更靓丽、更耀眼,而心就像一盏明灯,把皮囊从内部照亮,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与人由此相知。所以,拥有一个健康的灵魂和一颗美善的心不仅能照亮自己,更能点燃、照亮每一个与之相遇的人。
人类本是群体动物,在生活的世界中彼此交融联合。芸芸众生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因人各有异而构成了这个丰富的世界。众多的“我”只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而,这些独立的个体在本质上有着一致的地方,那就是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通过"心"来看见彼此,照亮彼此,从而认识世界。我们每个人在交往中相互参与,我们见证他人的生命过程,他人也会参与我们的生命历程,构成了我们的经历和阅历,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要想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周围的他人。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我们要去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你在别人眼中是何种人了。
我读这些故事,就感觉我在读作者生命中最珍贵、最真实、最痛苦的经历,感同身受,不能自已。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影响着我们人生的既定轨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断徘徊、不断深化。然而,有时我们会忽略它们,或者逃避它们。因为人类本身有着追逐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毕竟喜剧和悲剧,我们永远忠于喜剧。然而重视自身所经历过的悲剧或者不愿意回想的故事,何尝不是为了未来的喜剧而努力?
人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了,オ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恐惧的是什么,オ明白自己与众不同却又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很庆幸读到这本书。对过去的回忆,能让我珍惜现在,对失去的回忆,能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中总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而美好的东西是藏不住的,就像“海是藏不住的”。与其想太多有的没的,不如珍惜拥有的,感受生活中的美好,享受生命中的美好。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照亮前行的路,带我们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获得心灵的欢愉。
《皮囊》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人生感悟。读完之后,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太,母亲,阿小,厚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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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太是作者外婆的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阿太身上有一股不服老的气质回荡在她周围,虽然文化不高,但是说话文绉绉的。阿太对于肉体和灵魂的解释,是最有道理不过的。表达虽然略显粗俗,但是道理满满。是啊。我们每人一副皮囊,会使用的,把它用的淋漓尽致。不会使用的,却是在不断迷路。因为生命本该轻盈,灵魂本该清澈。都是人性的各种欲望和贪婪,慢慢侵蚀我们的肉体。我们应该时刻反思自己,是否过于关注于自己的外在,而忘记内心返璞归真,忘记找回那个最初的自己。
关于母亲的是她执意建房子的故事,家里本来经济条件比较紧张,抛开家里的伙食和医药费需求,母亲却一次又一次地执意建房子。故事开始给读者这样的印象:母亲盲目地证明,过于在意自己的面子,爱慕虚荣等等。当新房建完两层后,母亲又抽出辛苦积攒的一卷钱,提议要再建两层。让人想哭想笑她好强的没有尽头,很较真儿的特点被表达的很清晰。可是后来才明白,母亲这些年的坚持完全是为了父亲的脸面,她想让父亲看到这个家是很健全和完整的。这四层楼的建成,是母亲对父亲很美好的爱的印证,是在那个时代,母亲那未曾开口的爱。在父母那个年代,他们不善于表达爱,却将爱体现在一点点的生活当中。而对于当代有些人只会说不会做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关于两个阿小的故事,故事虽简单,但是却给人意味深长的感觉。无论是镇上的阿小还是香港的阿小,作者都在以人物的身份表达一类人。镇上阿小盲目效仿香港阿小的言行举止而失去自我。表达了镇上阿小对于外面花花世界的向往,而又没有机会接触。香港的阿小,像是个新新人类,来到这个小镇,让镇上的阿小唯命是从。香港阿小蔑视这个小镇的一切,后来香港阿小去了香港,被当地人排挤。家庭变故,香港阿小后来混的不是很好,作者是他唯一的朋友。香港阿小给人很孤单的感觉,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恶。而老家的阿小,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开着摩托车去堤岸捕鱼,活得很是滋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向往更宽广的世界,担心自己身处的环境过于狭隘而影响自己的发展,其实并非如此。在小地方生活不代表你失败,跻身于大城市不代表你成功。最重要的是明白活着的意义,不就是要快乐吗?
厚朴这个人物代表着热血青春,以及盲目的追捕自由。他在大学创造自己的乐队,名为世界,在学校开演唱会。他表达着人们心中无处安放的青春,他是同学们的向往。可是后来同学们发现他也不是真正的自由,只不过是无谓的喧嚣。渐渐不受欢迎。而作者却很务实地在一直实习打工,积攒经验,以备毕业之后有工作可以做。最后那个整天喊着要奔放青春的人,整天活在梦想虚幻中的人,却回到了临近老家的一个村落教书。而作者在这个人人羡慕的大城市里,一步一步向上爬,不知道要抵达的是什么,以及抵达的意义是什么。步入社会的我们是否也曾问过自己,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不停地向上攀爬的意义在哪里?
《皮囊》的每个小故事都给人以人生意义的启迪,有些是需要我们反复咀嚼才体会到文字所表达的真理。人生何其短,让我们快乐地度过此生。
“只有她,似乎是和疾病最不相干的人,不用担心要在她面前掩饰或者承受她的突然消失。而且她的坏脾气恰好是个优点,确保你不会很深地和她发生情感。”——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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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生对生命的认知大概有三种。
一种是无忧无虑,从不为寿命以及疾病担心的,这大概是在少年时期;一种是拼命工作,看见了生命的脆弱,便愿利用这生命的人,这大概是在中年时期;一种是太老太老或大病将衰时,已经与死亡有过真实的或梦境中的交汇的人。
在少年蔡崇达的家庭里,这三种人都有了。
蔡崇达肯定是那无忧无虑的少年,而母亲则是努力扛起生命拼搏的人。她为之拼搏的目标是父亲,那交汇过死亡的父亲。
这样一个家虽然有些不幸之处,但看起来十分温馨,似乎没有什么需要痛哭的地方,维持着这个家的是爱和信念。
坚定向上的信念,让他们能团结互助,还有精力互相“演”着对方需要的角色。其实真相早已明了,从父亲患病的那一天开始这里有些东西就垮了,你以为他们是真的赞同着对方的决策吗?母亲是真的像从前一样在普通地工作并服侍父亲吗?他们真的不知道,真的是想不通父亲的离去么?他们是知道的,知道什么是徒劳,也知道对方的笑容里哪是真哪是假。
他们为什么还在努力,这么维持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答案是信念。而人的信念常常复杂到不知所踪,是各方面追求的愿望综合交错在起的一张网。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分类显得太过草率。
蔡崇达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吗?母亲真的是那个坚强的发出亮光的人吗?
因为父亲,这里的一切都变了。
在重症病房里的蔡崇达,十分享受门诊大厅里嘈杂而且病菌弥漫的“人间味道”,是因为他无忧无虑?不。曾在乡间看见小镇上赶集的人群,挤攘在一起,不嫌脏,也放下以往的优雅,拿着刚削了一半的土豆寻找着熟人。这些每周一次从田野里各个村落相约赶来的人,多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只为拾起所谓人间烟火,感知自己仍然活着,仍然与世界有交往。而处在父亲病重期间的母亲,也往来于神祠灵庙之间,好像不能自食其力却流落街头的小孩,奔走着索要残食。可是,是什么样的食物?是送给柔弱者惯有的礼品——心安。
为什么蔡崇达与母亲时而乐观坚强,时而努力寻找一点给软弱者的安慰?是为了生之乐趣吧。
乐趣是一个不会长存的东西,许多心理学家说如果没有新意,再好玩的东西久了也会失去乐趣。
我们不妨把希望与坚定向上的信念看作一种乐趣,之于生的乐趣。它当然会消逝,因为这些希望用在这个“生病”的家庭中,等于是一个已经剧透而且没有关卡看不见进展的游戏,它会慢慢变弱,最后在一场暴发中消失的。
所以与其将维持这个家的功劳推与信念这个模糊的功臣,不如归结于生的乐趣。这时走时来,但给人无穷动力的宝物。
茶馆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茶馆,一个拉家常的地方,却折射出一个社会的缩影,茶馆真是一句台词,一个人物,一个茶馆,一个社会,虽已读完,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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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这部书与北京城的语态茶馆为背景,讲述在这个时期里的人和事,表现了社会下层人民苦不言堪的生活和当官只顾享乐的风气。
读完这本书暂不提感受,我最佩服的就是老舍先生的写法,它能让茶馆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他没有直接写当时的龙争虎斗,而是以普通民众的生活为落脚点,侧面来突出,来反衬这种写法,更能让人感同身受,产生共鸣,因为读者走进了里面的人物。
前清、民国,朝代在更迭,角色在更替,但不变的是社会现象和风气,人民在战争和高官的压迫中苦苦挣扎,王利发,一个随机应变的人物,我觉得他的茶馆里卖两种茶,一种是为讨好高官而准备的茶,另一杯是同情民众而送的茶,王利发,他的内心也一样清澈明净,同情穷人,对战争很反感,但是当时的时局不得不让他对高官谄颜献媚,想在这个动荡的社会中有一席生存之地,但是社会的动荡只能把他一步步逼向绝路,最后上吊而亡。
在第一幕中“将,你完了”,让我觉得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人人都如棋,都有着自己的使命,但又不得不如傀儡般受制于人,一颗又一颗棋子被粉碎,而在中国这张棋盘上留下来的只有哀鸿遍野,血染千里的残局景象。
《茶馆》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的作品之一,他的作品颇多写老北京,并把人性的罪恶从文字中表现出来,与鲁迅的革旧迎新有异曲同工之妙。让我们一起走进老舍笔下的老北京,寻找他笔下的风俗和人文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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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老舍的文章,怎会缺少品格下贱,厚颜无耻之徒呢?本文中的多大爷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加入了基督教只为是靠洋人的权力做威做福,而且还想靠骗洋人的钱来享受还败坏家族,油嘴滑舌,对加入的教毫无一丝相信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势利眼。这样的人不但连累了家人,祸害街坊还是国家的反面教材。而传教的牧师也是一个对宗教忽冷忽热,为了亨清福才来中国的洋鬼子,我们中国当时居然让这样的社会败类入我们中华民族的土地,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的崇洋媚外,朝廷的胆小如鼠感到失望。但将近百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国家已渐渐强盛起来,现在外人也开始想得到我们的技术和物品了,我为我的国家感到自豪!
老北京的生活如果不去看那些负面事情的话,其实让我渴望不已,每天提上鸟笼散散步,到了渴了,累了的时候就去茶馆与大家聊天,喝点茶吃点点心,有空还能去看京剧呢!多么的闲暇美好啊!宛若在世外桃源里一样。
《茶馆》一书虽说是刚读不久,可作者文笔已让我痴迷不已,这也是我写此文的原因之一,另祝大家疫情安稳度过,过的平平安安。
《简爱》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范文)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是她的代表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勇于反抗的一生,让人们奉之为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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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可以分为5部分来介绍简爱一生的经历。
第一部分为苦难的童年。
简爱在出生后不久便父母死亡,舅舅便收养了她,但不久舅舅也亡故了。
舅妈一直视简爱为一家人的负担并极其讨厌她的一举一动。
于是简爱在舅妈的家度过的童年时期里遭受到了巨大的磨难。
在盖茨海德府度过了黑暗时期,最终在十岁那年,她被舅妈送到了洛伍德义塾。
第二部分为艰难成长。
洛伍德义塾,一个教规严厉,条件极为艰苦的地方,简爱刚到这里的第一年,便赶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
眼看着一个个同学在这里倒下了,特别是海伦·彭斯的离去,使简爱幼小的心灵体会到了生命的残酷。
在这里,简爱虽历经磨难,却坚强的生存了下来。
度过第一年的难关后,学校改善了学生们的生活饮食条件,在善良的谭波尔小姐的关心与教育下,简爱在这里做了六年的学生,两年的老师。
在洛伍德义塾生活的八年中,谭波尔小姐成为简爱敬仰和感激的敬爱之师和人生挚友。
然而,当谭波尔小姐结婚离开时,简爱心中的洛伍德义塾再也没有了家的感觉。
她在一番思索后,决定要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过另一种新的生活。
于是她毅然的登了广告,应聘去桑菲尔德做了家庭教师,走上了新的人生旅程。
第三部分为体验爱情。
在桑菲尔德府,她遇见了罗切斯特先生。
面对既无姿色又无财产的简爱,男主人公罗切斯特表现的极为傲慢,但内心十分欣赏简爱不凡的气质。
不久,两个人互吐真情,倾心相爱。
直到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是有妇之夫,他的妻子患了可怕的精神病,被关在庄园楼顶的密室里。
虽然罗切斯特之后向简爱讲述了他的爱情经历,但简爱去意已决,在黎明到来之前,偷偷离开了桑菲尔德府。
第四部分为相遇圣约翰。
离开桑菲尔德的同时,简爱的生活再一次陷入了困境。
经过几天的流浪和乞讨,简爱在生命垂危时被圣约翰一家人收留。随后她在这里度过了一年虽无波澜却相对平静的生活。
先是在沼泽山庄与圣约翰兄妹友好相处,后来又到莫尔顿圣约翰创办的学校教书,放假后又回到了沼泽山庄。
期间,一次偶然事件揭开了简爱是里弗斯先生的表妹。她还在这期间接受了叔叔赠给她的一笔遗产。
圣约翰极力要求简爱嫁给他,为此简爱深感苦恼而不得不祈求上天帮助时,她冥冥之中听到了的罗切斯特的三声召唤,她终于下定决心,重返桑菲尔德。
第五部分为拥有爱情。
当简爱满怀激情与希望,回到她阔别一年的桑菲尔德府时,她万万没想到,呈现在眼前的却是一堆废墟。
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
她四处打听罗切斯特先生的下落,并最终在芬丁庄园——个凄凉的处所找到了他。
这时的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变成了手残眼瞎的残疾人。
突如其来的惊人变故并没有阻止简爱与罗切斯特相爱的脚步,他们安静地举行了婚礼。
两年之后,在一位著名眼科医生的诊治之下,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恢复了视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简爱这个孤苦伶仃,无才无貌的小人物,依靠自己的艰苦奋斗终于克服了贫困、苦难、习俗、荣辱、金钱等阻碍,追求到自己心目中的幸福生活。
现在的简爱已从一个弱者变成了强者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她都已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简爱》告诉我一个人的强大,就是能与不堪的人和事周旋,最终战胜懦弱卑怯的自己。
你救不起道德沦丧,但在一大片道德沦丧里,你可以选择巍然挺立。
简爱用她自身来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崛起的力量有多强大,在追求梦想和追寻阳光的道路上不忘初心。
一个人要做到对自己的美丽、聪明、善良完全不自知,才显贵重。
在简爱的后半生中,告诉我们不管全世界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
无论别人怎么看,我们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就像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相爱,虽然后来他残废了,但她不管别人异样的目光,都一起追寻心中的那道光。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知世故而不世故,善自嘲而不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