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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棉袄洗澡》读书笔记。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这些感触可能瞬间即逝,我们需要记录下来。你知道读书笔记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写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穿着棉袄洗澡》读书笔记,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近日闲来无趣,突然来了读书雅致便抄起本韩寒的文集。翻看几页,便看到了这篇文章《穿着棉袄洗澡》。莫要看题目可笑的很,还是有很多墨水的。
新时代的中国仿佛是能迫切出个全才象伊恩弗莱明笔下的詹姆斯-邦德,一个人就能肩负起拯救国家的使命,能够悬崖勒马。可惜的是,在中国改革后的应试教育下还出不了这样的全才,至少我还没见识过。
如果这个时代能出个全才,那便是应试教育的幸运和这个时代的不幸。如果有,他便是人中之王,可惜没有,所以我们只好把全字人下的王给拿掉。时代需要的只是人才。这是原文。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下,新闻媒体经常会爆出一些他们认为的奇人轶事:A县出了个天才,XXX只有X岁竟进了国内知名的C大学。确实是奇,不过不是奇在他的聪明而是他小小年纪竟能应付这么多的考试,高中都没毕业的我不得不佩服他了。那XXX是全才吗?明显他不是人中之王,不过他倒是个应试奇才。
大学生出来打工的报道频频皆是,如果说学习可以改变命运,那么每个人都能实现的,只不过大部分的人是由好转坏,由坏转更坏。所谓重要的数理化,拿到将来的工作里去又有多少有用的?等你大学毕业了后让你拿几个试剂瓶,又有多少人能配出银镜反应呢?学习意义何在?如果真的正如韩寒所说的为了明天的荒废,把一大把的时间砸在以后不会有接触或有成就的学科上,我宁愿选择放弃,不过我被家人和传统思想两座大山压住确实是不敢喘大气。
每次在闲外之余,翻翻小说,总被家人误以为是不务正业,要多看看语文书,背背英语单词。《穿着棉袄洗澡》文中有提到一句话,记得有句话,所谓教科书就是指你过了九月份就要去当废纸卖掉的书,而所谓闲书野书也许就是你会受用一辈子的书。这说得难道不真实吗?你有听说过有谁在高中还捧着本初中的书说在那回味初中知识的,发生率几乎为零的事却硬被拿来作要孩子认真的正当理由。学了六年的英语,口语还不如一个英国六岁小孩说得顺溜。前几天出了趟远门旅游,碰到好几个外国导游,只看到他们嘴在那张着。
穿着棉袄洗澡可笑,但更可笑的是人们不知目的,将所有叫做知识的知识一并吞了。当然也不能为了一个目的放弃所有基础,韩寒对这种人用了另一种比喻,这就仿佛准备要去公共浴室洗澡而出门就一丝不挂。这里我并不是学什么大文豪批判应试教育的不好,或许这可以挑选出这种背景下的人才,我只是希望能给我们有多一些选择,能有专攻,不要到了大学才这么细致,否则之前的十几年中或许有三分之一便在那打水漂了。不要穿着棉袄洗澡,也不要光着身子洗澡,要适中,至少要穿条小裤头,你说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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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小说《洗澡》读书笔记


断断续续终于读完了杨绛先生的《洗澡》,记录些零星感触,权作笔记。
读之前只知道《洗澡》是一部描写解放后知识分子经受思想改造的书,至于人物、故事一概不知,所以初读以为余楠、宛英是故事的主角,可随着余楠无奈之下举家北上,各形各色的人物在鹅脖子胡同的“文学研究社”汇聚、纠葛,我才发现,故事或许没有主角,有的只是一组群像。不过正因为这一概不知,读来反而颇有兴味——一种主观猜测与既定事实之间相互较量的趣味。所以呢,有时读书不妨跳过各种书评与简介,或许更能读出自我。

先生在《洗澡》出版后,因为某些读者的误解,坚持写出了《洗澡》的续篇《洗澡之后》,为的就是“不想姚宓和许彦成之间那份纯洁的友情,被人这般糟蹋”。可见先生对于姚宓和许彦成是有着偏爱的。之所以用“偏爱”一词,是因为所有的人物中,最吸引我的并非姚宓、许彦成,所以觉得先生在文字中对他们给予的关照多了。相照余楠、朱千里、丁宝桂,许彦成身上是有许多优点,比如怀着一腔赤诚归国,潜心学术,不搞政治争斗,待人和善,可是这也掩盖不了他对待感情的自私懦弱。很多人认为姚宓和许彦成是真爱,是“灵魂伴侣”,我不否认他们在精神志趣方面的契合,可是我看不上许彦成对妻子杜丽琳的态度。遮遮掩掩,躲躲藏藏,忍无可忍的时候想到离婚,还是希望妻子先说出口。在与姚宓的感情中,也是姚宓更有主见些。

那所有的群像中,最吸引我的是哪个呢?

答案并不单一。

所有的女性中,我最欣赏余楠的妻子宛英。因为姚宓一次无心的帮助,她便真心实意的感激帮助姚家母女;对于丈夫的种种黑历史,她看破不说破,却也不再对他抱任何希望。她有自己的积蓄、朋友,即便失去丈夫,依旧可以谋生。宛英虽不是知识分子,但我觉她比某些知识分子活的清醒明白、真诚通透。

我同情许彦成的妻子杜丽琳。故事的开始,许彦成对她就只有感激,没有爱意,但她还是耍了心机嫁给他,“如偿所愿”。倘若没有归国,没有姚宓,或许他们可以一生相伴,客客气气,还会被赞几声“神仙眷属”“贤伉俪”。可是许彦成碰到了姚宓,“灵魂伴侣”面前,源自感激与计谋的婚姻岌岌可危。许彦成为了真正的爱情想要离婚,却又自私地想要杜丽琳先说出口时,我多么希望她潇洒地成全他们,也成全自己。可惜她没有。但我理解她,毕竟已倾注了那么多赌注,怎会甘心输得分文不剩?我终究是带了自己的思维去臆断了。据说《洗澡之后》里,杨先生安排杜丽琳遇到真爱,提出离婚。之后许彦成才和姚宓结了婚,这样的圆满结局依旧看得出先生的偏爱——你看,是杜丽琳先幸福了,我们才敢幸福的。“我们没有对不起任何人。我们没有向下,我们纵然分离,但也坚持着向上攀登,没有往下滑。”可倘若映入现实,又有多少圆满呢?

所有的年轻人里,我最喜欢罗厚。从一开始的某个人名,到后来十点十分的眉毛,再到后来他对姚宓所说的那段话,罗厚的形象在我心中逐渐丰满,他像热忱直爽、仗义执言的邻家大哥,一直尽量护姚宓周全。我想他是喜欢姚宓的,可不一定爱姚宓,不然他不会说等他们结婚,由他来成全姚宓和许彦成。我想喜欢才会纵容,爱应该想要占有吧。我不知道《洗澡之后》里,先生给了罗厚怎样的结局,但我愿他找到那个“粗粗壮壮,能和他打架的夫人”。

而所有的知识分子里,我最欣赏朱千里。朱千里并非完人,比起许彦成,他有各种明显的不足,可是几个知识分子的“洗澡”中,只有他让我看到了知识分子该有的那种“痴傻”。“你们连真假都分不清,叫我怎么说呢?”是呢,群众追求的真实是一纸文凭、一张证书,是客观的存在,朱先生所坚持的真实是知识的占有、思想的自由,是主观的感受,几千年来的哲学命题又怎能在一场闹哄哄的“洗澡”中说清呢?倘若真的说得清,那就不是“洗澡”而是“布道”了。

开始时我讨厌余楠,觉得他投机取巧,心机深重,自私钻营,可后来看到他在“洗澡”运动中的遭遇,却也生了几丝同情。余楠似乎是杨先生用来进行说教的一个人物:营营碌碌一场,终究抵不过命运的捉弄。

之前好友读完《洗澡》后,曾说我像姚宓。读的过程中免不了反躬自省,思考自己究竟哪里像姚宓。对于姚宓,我的羡慕多于喜爱。她出场时在吃生活的苦头,可始终有人肯护她周全;她有开明睿智的母亲,有真诚相助的朋友、恋人。很多人肯帮助她,说明她是个被人喜爱的善良的人。但我不欣赏她做谁的“方芳”,背上道德的枷锁。我想,我不像她。

大学时看《士兵突击》,讨厌成才,也讨厌许三多。我喜欢高城,佩服袁朗。多年以后,经过生活的打磨与浸染,我渐渐理解了成才,对于许三多也只剩下佩服。但我知道,我成不了许三多,也成不了高城、袁朗。欣赏与喜欢并不意味着你就会成为那样的人,想要与得到之间还需要做到,而我所能做到的只是仰望着他们的高度,提醒自己,如果成不了许三多,尽量像高城那样,眼睛看得到黑暗,心却始终向着阳光吧。

或许这就是文学、影视作品的意义所在吧——借由你的情感好恶看清自己的内心,努力让自己成为自己认可的样子。

《夏天穿棉袄的男孩》读书笔记


同学们,你们有听说过夏天有正常人穿棉袄的吗?夏天穿棉袄,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是谁在夏天里穿棉袄呢?今天,我读了一篇《夏天穿棉袄的男孩》的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泰奥。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为什么要穿棉袄?泰奥为什么不穿别的衣服,而要穿棉袄去上学呢?这些答案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文中讲有一天,一个男孩穿着棉袄走进了他的教室,引起了全班人哄堂大笑,大家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这是夏天,所有人都穿着一件短袖,而他。面对大家的取笑,我很佩服泰奥,因为他能在被同学们取笑中保持冷静,而且他觉得穿棉袄来学校上学并不是一种不光彩的行为,泰奥冷静、沉着的优点让我很惊讶。就在这时,班主任来到了教室,只见教室里一片混乱,大家七嘴八舌地有的在骂神经病、有的在说是不是他生病了、还有的在说,这时老师也注意到了那个学生。他没有对那个男孩讲什么?只是叫同学们肃静,教室里这时候才安静下来,老师开始上课了,她让同学们今天在课上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写完之后再上台演讲,同学们很快就写完了,但就是没有一个人敢上台演讲的。而就在这时那个穿棉袄的男孩上台了。同学们都睁大眼睛看着那个男孩。那个男孩昂着头,娓娓动听地讲起了他们家的遭遇,男孩说他今天穿棉袄是因为:他家里遭小偷了,家里所有的东西全被偷走了,就连他们家所穿的衣服也被盗走了。整个事情也告诉了警察。所以没办法,便和妈妈到地下室去找衣服,只找到了这件衣服,所以就穿这件衣服到学校了。刚讲完,突然,校长走近了教室。他亲切地用手摸了摸的头对泰奥说: 我刚刚在办公室接待了你那穿睡衣的爸爸。还有,警察已经抓住了那个可恶的小偷,你真是个勇敢的孩子。泰奥笑了,脸红得像个苹果,泰奥觉得穿棉袄来学校真好。 然后校长对同学们说:我觉得这位同学才是最勇敢的。 同学们一个个都很难为情的低下了头,都误解那个男孩了,同时投来敬佩的精神。

所以今天我读了《夏天穿棉袄的男孩》这本书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别人怎么样,我们也不能嘲笑他。

夏天穿棉袄的男孩小学读书笔记


同学们,你们有听说过夏天有正常人穿棉袄的吗?夏天穿棉袄,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是谁在夏天里穿棉袄呢?今天,我读了一篇《夏天穿棉袄的男孩》的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泰奥。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为什么要穿棉袄?泰奥为什么不穿别的衣服,而要穿棉袄去上学呢?这些答案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文中讲有一天,一个男孩穿着棉袄走进了他的教室,引起了全班人哄堂大笑,大家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这是夏天,所有人都穿着一件短袖,而他……。面对大家的取笑,我很佩服泰奥,因为他能在被同学们取笑中保持冷静,而且他觉得穿棉袄来学校上学并不是一种不光彩的行为,泰奥冷静、沉着的优点让我很惊讶。就在这时,班主任来到了教室,只见教室里一片混乱,大家七嘴八舌地有的在骂神经并有的在说是不是他生病了、还有的在说……,这时老师也注意到了那个学生。他没有对那个男孩讲什么?只是叫同学们肃静,教室里这时候才安静下来,老师开始上课了,她让同学们今天在课上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写完之后再上台演讲,同学们很快就写完了,但就是没有一个人敢上台演讲的。而就在这时那个穿棉袄的男孩上台了。同学们都睁大眼睛看着那个男孩。那个男孩昂着头,娓娓动听地讲起了他们家的遭遇,男孩说他今天穿棉袄是因为:他家里遭小偷了,家里所有的东西全被偷走了,就连他们家所穿的衣服也被盗走了。整个事情也告诉了警察。所以没办法,便和妈妈到地下室去找衣服,只找到了这件衣服,所以就穿这件衣服到学校了。刚讲完,突然,校长走近了教室。他亲切地用手摸了摸的头对泰奥说: “我刚刚在办公室接待了你那穿睡衣的爸爸。还有,警察已经抓住了那个可恶的小偷,你真是个勇敢的孩子。”泰奥笑了,脸红得像个苹果,泰奥觉得穿棉袄来学校真好。

然后校长对同学们说:“我觉得这位同学才是最勇敢的”。

同学们一个个都很难为情的低下了头,都误解那个男孩了,同时投来敬佩的精神。

所以今天我读了《夏天穿棉袄的男孩》这本书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别人怎么样,我们也不能嘲笑他。

[夏天穿棉袄的男孩小学读书笔记]

读棉袄与玫瑰有感范文500字


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不同的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书笔记有哪些?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棉袄与玫瑰有感范文5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第1篇】

俗话说得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会变得更美好。”是呀!爱在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父母对你的爱,老师对你的爱,亲朋好友对你的爱……人的心灵,是温暖的,是充满爱的,但是只要心暖,就一定可以创造爱的奇迹。读了《棉袄与玫瑰》我更加增添了对爱的理解。

《棉袄与玫瑰》讲的是一对穷夫妇约翰和珍妮,他们帮助了一位住在他们对面的贫穷的老人,并成为了好朋友,珍妮还每天给老人送汤喝。圣诞节那天,珍妮把亲手给老人做的棉袄和一朵玫瑰,放在老人家的门口。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把他们送给了珍妮和约翰。

一碗热汤、一件棉衣、一枝玫瑰,都蕴含着一个美好而又温暖的心灵,那一碗热汤,包含着珍妮对老人的关心;那一件棉衣,包含着珍妮对老人、老人对约翰的呵护与帮助;而那一朵玫瑰,却代表着她们三人对对方的情谊。是呀!在我们生活中,热汤、棉袄、玫瑰,很普通,但在他们眼里,是一种坚不可摧的爱,关爱,也更是温暖的心。因为这温暖,冬日的寒冷也被驱散了。这种朴实的亲感、无私的奉献,让我们不由自主的震撼。在后半篇文章中,我不禁在那一段误会中,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约翰与珍妮对老人的关心。然而老人也是第一个想到他们,也就是说,老人在得到利益时,第一个想到的不是他自己,而是珍妮和约翰,这是部门感人啊!我不禁潸然泪下,这种感情与震撼,已经达到了顶点。

啊!最美的玫瑰是珍妮,最暖的心灵是老人,他们互相帮助,让关爱达到了极致,让我们在生活中也多多关爱,让这个大家庭变得更美好吧!

【第2篇】

无私的爱,众人先想到的肯定是母爱,我也如此。但我读完《新人文读本》上的《棉袄与玫瑰》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无私的爱并不一定是母爱、父爱……还是邻里之间的爱。

课文讲述了:约翰和妻子珍妮的生活很清贫,但也很幸福。有一天搬过来一个靠买菜为生的贫困老人,夫妻两人和老人互相关爱。正是圣诞节,珍妮为老人赶了一件厚厚的棉袄,给他用来保暖,悄悄地放在老人的门前,里面还带了一朵娇艳的玫瑰花。老人打开门,看到这件棉袄,马上把它送给了夫妻俩。并对珍妮说:“这玫瑰跟你一样美。”

“这玫瑰跟你一样美。”这仅仅是外貌的美丽吗?不,不是。老人所说的还是珍妮心灵的美。他们尽管生活怎样的清贫,但还是互相照顾,互相关爱。为现在的大人们做了个榜样。瞧瞧那些因一些繁琐的小事就吵得那么激烈的大人们,他们互不理解,自私自利,总是因为一些琐事争吵。这与文中的夫妻俩和老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是啊,在当今的社会中,如果每个人都能想他们一样,那么这个世界是多么和谐啊!不仅仅是邻里间的,还有我们学生与学生之间,我们要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拥有一颗无私奉献的心,少一些争吵,多一些欢笑。同学遇到了什么困难,我们一定要竭尽全力去帮助他们;我们有了什么快乐的事一定要和他人分享。我记得我们曾学过一片课文叫做《爱之链》,是呀,爱就像一条铁链拴住了我们,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无私的爱,相信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和谐!

【第3篇】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我在家欣赏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棉袄与玫瑰》。这篇文章让我感悟到了世间上人与人之间的友爱互助,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里,住着约翰和他的妻子珍妮,还有住在对面的卖菜老人,他们都很清贫,但生活得很快乐,他们之间互相帮助,但是冬天快来了,珍妮给老人做了一件棉袄和送去一朵玫瑰,但老人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它们送还给了珍妮。

故事读完了,我不禁眼眶湿润了,是什么能使他们能这样幸福?是爱,是心灵美, 看完这篇短文,我想起了爱因斯坦先生的名言:“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珍妮是善良的,她可以与素不相识的卖菜老人在一起分享快乐,那我们呢?关心老人了吗?爱护老人了吗?答案是没有,在我们的社会像珍妮一样的人却少之又少。

在乘车的地方,我们是否做到了尊老爱幼这四个大字,有些人看见步履瞒珊的老人,没有去帮助她而是默默的走开,这使我气愤;当看见年近八旬的老人上车,车上已座无空席。但令我惊讶的是没有一个人让座,这使我怒发冲冠,真想痛骂他们一顿:“难到你们都是瞎子吗?为什么看见老人却不让座,不去关爱一下,难道你们都忘记‘尊老爱幼’了吗?”。如果人人都像珍妮和约翰那样,那么世界将变得多么美好呀!

我读完这篇文章, 掩卷沉思:珍妮自己家的生活很清贫,却时刻想着别人。一碗热汤,一件棉袄,一支玫瑰······这种穷人之间的互相关心与呵护,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感动。这种朴实的情感,无私的奉献,让我们不由自主地震撼,这种感动和震撼是无可比拟的。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让我行动起来吧!

茶馆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茶馆,一个拉家常的地方,却折射出一个社会的缩影,茶馆真是一句台词,一个人物,一个茶馆,一个社会,虽已读完,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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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这部书与北京城的语态茶馆为背景,讲述在这个时期里的人和事,表现了社会下层人民苦不言堪的生活和当官只顾享乐的风气。

读完这本书暂不提感受,我最佩服的就是老舍先生的写法,它能让茶馆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他没有直接写当时的龙争虎斗,而是以普通民众的生活为落脚点,侧面来突出,来反衬这种写法,更能让人感同身受,产生共鸣,因为读者走进了里面的人物。

前清、民国,朝代在更迭,角色在更替,但不变的是社会现象和风气,人民在战争和高官的压迫中苦苦挣扎,王利发,一个随机应变的人物,我觉得他的茶馆里卖两种茶,一种是为讨好高官而准备的茶,另一杯是同情民众而送的茶,王利发,他的内心也一样清澈明净,同情穷人,对战争很反感,但是当时的时局不得不让他对高官谄颜献媚,想在这个动荡的社会中有一席生存之地,但是社会的动荡只能把他一步步逼向绝路,最后上吊而亡。

在第一幕中“将,你完了”,让我觉得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人人都如棋,都有着自己的使命,但又不得不如傀儡般受制于人,一颗又一颗棋子被粉碎,而在中国这张棋盘上留下来的只有哀鸿遍野,血染千里的残局景象。

《茶馆》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的作品之一,他的作品颇多写老北京,并把人性的罪恶从文字中表现出来,与鲁迅的革旧迎新有异曲同工之妙。让我们一起走进老舍笔下的老北京,寻找他笔下的风俗和人文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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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老舍的文章,怎会缺少品格下贱,厚颜无耻之徒呢?本文中的多大爷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加入了基督教只为是靠洋人的权力做威做福,而且还想靠骗洋人的钱来享受还败坏家族,油嘴滑舌,对加入的教毫无一丝相信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势利眼。这样的人不但连累了家人,祸害街坊还是国家的反面教材。而传教的牧师也是一个对宗教忽冷忽热,为了亨清福才来中国的洋鬼子,我们中国当时居然让这样的社会败类入我们中华民族的土地,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的崇洋媚外,朝廷的胆小如鼠感到失望。但将近百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国家已渐渐强盛起来,现在外人也开始想得到我们的技术和物品了,我为我的国家感到自豪!

老北京的生活如果不去看那些负面事情的话,其实让我渴望不已,每天提上鸟笼散散步,到了渴了,累了的时候就去茶馆与大家聊天,喝点茶吃点点心,有空还能去看京剧呢!多么的闲暇美好啊!宛若在世外桃源里一样。

《茶馆》一书虽说是刚读不久,可作者文笔已让我痴迷不已,这也是我写此文的原因之一,另祝大家疫情安稳度过,过的平平安安。

皮囊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在触动心灵的感悟中,照亮一具具皮囊。——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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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经意间得到的蔡崇达的《皮囊》,给我的是一种想一睹为快的感觉,所以仅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看完之后胸口却是郁积着一股气,无处发泄,莫名难受。

我想,大概是因为作者那温情又残酷、深情又理智的讲述。

在书中,作者用一种冷静、细致、客观的笔触,将"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挖掘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还原了年轻一代张扬理想却在骨感现实的磋磨下踽踽独行的困境。所以,整体来讲,读《皮囊》一书,没有那么轻松,会让人觉得心情异常沉重,禁不住地从心底流出眼泪、涌出叹息。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具鲜活的皮囊,不管这皮囊是美艳或是普通、是俊美还是丑陋,它都包裏着灵魂和一颗心。一个好的灵魂不仅能支撑出一个好的皮囊,还会使其变的更靓丽、更耀眼,而心就像一盏明灯,把皮囊从内部照亮,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与人由此相知。所以,拥有一个健康的灵魂和一颗美善的心不仅能照亮自己,更能点燃、照亮每一个与之相遇的人。

人类本是群体动物,在生活的世界中彼此交融联合。芸芸众生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因人各有异而构成了这个丰富的世界。众多的“我”只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而,这些独立的个体在本质上有着一致的地方,那就是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通过"心"来看见彼此,照亮彼此,从而认识世界。我们每个人在交往中相互参与,我们见证他人的生命过程,他人也会参与我们的生命历程,构成了我们的经历和阅历,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要想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周围的他人。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我们要去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你在别人眼中是何种人了。

我读这些故事,就感觉我在读作者生命中最珍贵、最真实、最痛苦的经历,感同身受,不能自已。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影响着我们人生的既定轨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断徘徊、不断深化。然而,有时我们会忽略它们,或者逃避它们。因为人类本身有着追逐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毕竟喜剧和悲剧,我们永远忠于喜剧。然而重视自身所经历过的悲剧或者不愿意回想的故事,何尝不是为了未来的喜剧而努力?

人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了,オ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恐惧的是什么,オ明白自己与众不同却又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很庆幸读到这本书。对过去的回忆,能让我珍惜现在,对失去的回忆,能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中总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而美好的东西是藏不住的,就像“海是藏不住的”。与其想太多有的没的,不如珍惜拥有的,感受生活中的美好,享受生命中的美好。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照亮前行的路,带我们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获得心灵的欢愉。

《皮囊》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人生感悟。读完之后,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太,母亲,阿小,厚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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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太是作者外婆的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阿太身上有一股不服老的气质回荡在她周围,虽然文化不高,但是说话文绉绉的。阿太对于肉体和灵魂的解释,是最有道理不过的。表达虽然略显粗俗,但是道理满满。是啊。我们每人一副皮囊,会使用的,把它用的淋漓尽致。不会使用的,却是在不断迷路。因为生命本该轻盈,灵魂本该清澈。都是人性的各种欲望和贪婪,慢慢侵蚀我们的肉体。我们应该时刻反思自己,是否过于关注于自己的外在,而忘记内心返璞归真,忘记找回那个最初的自己。

关于母亲的是她执意建房子的故事,家里本来经济条件比较紧张,抛开家里的伙食和医药费需求,母亲却一次又一次地执意建房子。故事开始给读者这样的印象:母亲盲目地证明,过于在意自己的面子,爱慕虚荣等等。当新房建完两层后,母亲又抽出辛苦积攒的一卷钱,提议要再建两层。让人想哭想笑她好强的没有尽头,很较真儿的特点被表达的很清晰。可是后来才明白,母亲这些年的坚持完全是为了父亲的脸面,她想让父亲看到这个家是很健全和完整的。这四层楼的建成,是母亲对父亲很美好的爱的印证,是在那个时代,母亲那未曾开口的爱。在父母那个年代,他们不善于表达爱,却将爱体现在一点点的生活当中。而对于当代有些人只会说不会做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关于两个阿小的故事,故事虽简单,但是却给人意味深长的感觉。无论是镇上的阿小还是香港的阿小,作者都在以人物的身份表达一类人。镇上阿小盲目效仿香港阿小的言行举止而失去自我。表达了镇上阿小对于外面花花世界的向往,而又没有机会接触。香港的阿小,像是个新新人类,来到这个小镇,让镇上的阿小唯命是从。香港阿小蔑视这个小镇的一切,后来香港阿小去了香港,被当地人排挤。家庭变故,香港阿小后来混的不是很好,作者是他唯一的朋友。香港阿小给人很孤单的感觉,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恶。而老家的阿小,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开着摩托车去堤岸捕鱼,活得很是滋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向往更宽广的世界,担心自己身处的环境过于狭隘而影响自己的发展,其实并非如此。在小地方生活不代表你失败,跻身于大城市不代表你成功。最重要的是明白活着的意义,不就是要快乐吗?

厚朴这个人物代表着热血青春,以及盲目的追捕自由。他在大学创造自己的乐队,名为世界,在学校开演唱会。他表达着人们心中无处安放的青春,他是同学们的向往。可是后来同学们发现他也不是真正的自由,只不过是无谓的喧嚣。渐渐不受欢迎。而作者却很务实地在一直实习打工,积攒经验,以备毕业之后有工作可以做。最后那个整天喊着要奔放青春的人,整天活在梦想虚幻中的人,却回到了临近老家的一个村落教书。而作者在这个人人羡慕的大城市里,一步一步向上爬,不知道要抵达的是什么,以及抵达的意义是什么。步入社会的我们是否也曾问过自己,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不停地向上攀爬的意义在哪里?

《皮囊》的每个小故事都给人以人生意义的启迪,有些是需要我们反复咀嚼才体会到文字所表达的真理。人生何其短,让我们快乐地度过此生。

“只有她,似乎是和疾病最不相干的人,不用担心要在她面前掩饰或者承受她的突然消失。而且她的坏脾气恰好是个优点,确保你不会很深地和她发生情感。”——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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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生对生命的认知大概有三种。

一种是无忧无虑,从不为寿命以及疾病担心的,这大概是在少年时期;一种是拼命工作,看见了生命的脆弱,便愿利用这生命的人,这大概是在中年时期;一种是太老太老或大病将衰时,已经与死亡有过真实的或梦境中的交汇的人。

在少年蔡崇达的家庭里,这三种人都有了。

蔡崇达肯定是那无忧无虑的少年,而母亲则是努力扛起生命拼搏的人。她为之拼搏的目标是父亲,那交汇过死亡的父亲。

这样一个家虽然有些不幸之处,但看起来十分温馨,似乎没有什么需要痛哭的地方,维持着这个家的是爱和信念。

坚定向上的信念,让他们能团结互助,还有精力互相“演”着对方需要的角色。其实真相早已明了,从父亲患病的那一天开始这里有些东西就垮了,你以为他们是真的赞同着对方的决策吗?母亲是真的像从前一样在普通地工作并服侍父亲吗?他们真的不知道,真的是想不通父亲的离去么?他们是知道的,知道什么是徒劳,也知道对方的笑容里哪是真哪是假。

他们为什么还在努力,这么维持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答案是信念。而人的信念常常复杂到不知所踪,是各方面追求的愿望综合交错在起的一张网。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分类显得太过草率。

蔡崇达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吗?母亲真的是那个坚强的发出亮光的人吗?

因为父亲,这里的一切都变了。

在重症病房里的蔡崇达,十分享受门诊大厅里嘈杂而且病菌弥漫的“人间味道”,是因为他无忧无虑?不。曾在乡间看见小镇上赶集的人群,挤攘在一起,不嫌脏,也放下以往的优雅,拿着刚削了一半的土豆寻找着熟人。这些每周一次从田野里各个村落相约赶来的人,多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只为拾起所谓人间烟火,感知自己仍然活着,仍然与世界有交往。而处在父亲病重期间的母亲,也往来于神祠灵庙之间,好像不能自食其力却流落街头的小孩,奔走着索要残食。可是,是什么样的食物?是送给柔弱者惯有的礼品——心安。

为什么蔡崇达与母亲时而乐观坚强,时而努力寻找一点给软弱者的安慰?是为了生之乐趣吧。

乐趣是一个不会长存的东西,许多心理学家说如果没有新意,再好玩的东西久了也会失去乐趣。

我们不妨把希望与坚定向上的信念看作一种乐趣,之于生的乐趣。它当然会消逝,因为这些希望用在这个“生病”的家庭中,等于是一个已经剧透而且没有关卡看不见进展的游戏,它会慢慢变弱,最后在一场暴发中消失的。

所以与其将维持这个家的功劳推与信念这个模糊的功臣,不如归结于生的乐趣。这时走时来,但给人无穷动力的宝物。

曾国藩传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曾国藩传》,今天我有幸读到这本书,受益匪浅。是什么让中国近代两位历史大人物毛泽东和蒋介石相继把他当做自己的精神偶像与导师?是他天资聪颖?不是。曾国藩资质平庸,每次考试都不能如愿,是他名门之后另有能人?也不是。在曾国藩之前的曾氏家族中,甚至没有出过一个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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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立德、立言,曾国藩全做到了。就立功而言,他从一介书生起家。创立湘军,统率群雄,力挽狂澜,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使中国传统文化免遭彻底毁灭的命运,延续清王朝的生命六十余年;就立德而言,时时以圣贤标准要求自己,道德修养基本接近纯粹;就立言这方面来讲,近代中国之大儒非他莫属,对理学研究身体力行,造诣很深!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使命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宏大志向,民族自强是支撑曾国藩在艰难困苦忠奋力拼搏的精神动力。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认知传统使他从前人、从他人、从自身,学到智慧总结经验,应对复杂的时事和风云动荡的朝堂,至诚待人,用自己的人格力量,使英雄为我所用,终成大业。

在湘军的建立过程中,把训和练完美集合,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思想动员与宣传,树立了湘军不怕牺牲、勇于向前、忠君为民的思想,把一只团练队伍也就是今时今日所说的民兵组织,发展成为后来保家卫国抵抗太平天国运动的中流砥柱。左宗棠、李鸿章都是后清时期影响历史进程的重要人物,都是曾国藩的得意门生,尤其是左宗棠的以德报怨更是让后辈敬仰。

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其弟曾国荃谎报战绩称洪秀全之子,被焚烧致死,曾国藩深信不疑奏报朝廷,朝廷通令嘉奖。然而后来左宗棠发现洪秀全之子踪迹未通过曾国藩而直接上报朝廷,朝野震怒。其时,左宗棠也不想活在其师曾国藩的光环下,因而有此一出,自此师徒不睦。然后来左宗棠出师西北,粮草军饷均需曾国藩筹集相助,左宗棠担心曾国藩会为了以前的事情而报复,然而并非如他所料,曾国藩摒弃前嫌,用心办公,以德报怨,左宗棠终于承认自己的过错承认自己确实不如其师。

说了这么多,曾国藩确实有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至诚待人,在维护民族大义的道路上坚持不懈,奋力拼搏。曾国藩在那个年代是为了民族大义,而现在的我们又该为了什么而去拼搏,大概不用我多说了吧。

初中读历史的时候,学习过晚清历史,曾国藩这个名字,给我印象就是卖国贼。随着年岁增长,逐渐对他有了更多认识,于是乎有兴趣了解一下他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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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寒微,修身律己

曾国藩出身在湖南的小富农家庭,祖父辈有意识培养子孙学习。曾国藩不算天资聪慧,但勤奋好学,27岁中进士得道光帝赏识进翰林,从此成为京官。清朝晚期当官俸禄低,但是有各种灰色收入渠道,京官其实没地方官好当。京官在当时各种宴请拜访纳财,曾国藩为官清廉而与同袍格格不入,最终被挤兑。不过这不阻碍他在官场的升迁。

转文投武

1851年洪秀全太平军起事,开启了浩浩荡荡的反清运动。曾国藩以侍郎京官身份尴尬地组建湘军,抵御太平军。毫无实权又缺钱情况下,凭借人脉和得力助手组建骁勇善战的湘军水陆两军。最终以攻占太平天国天京城结束十几年的戎马生涯,熬费身体,可谓鞠躬尽瘁。

眼明心彻,深谙为臣之道

曾国藩毕竟是汉人,尽管清政府表面重用汉人,但政权核心仍对汉人不信任。有能力的汉人官员,在慈禧眼里都是工具。曾国藩为官也深谙揣测上面的心意,自撤湘军以表忠心。

主办洋务

曾国藩意识到西学的先进,从小接受儒家思想的文人有此等思想觉悟和眼光值得称赞。寻找人才、从海外购置机器、创办工厂等等过程,曾国藩最终体会到人才紧缺的难处,因此派遣聪慧学生留学,以技术知识振兴满目疮痍的清朝。

沦为卖国贼

晚清国力空虚,洋人列强纷纷想要瓜分肥猪肉,但并无夺取清政府政权之意。各地均有洋人插足,部分外国势力借教会以传教之名行洗脑、强占利益之实。各地均有民众反抗教会的事件,称为教案。其中天津教案最为轰动,因为其涉及了洋人官员死伤。清政府派曾国藩办理此事,又要抚民又要安洋人,难题,怎么做其实都会得罪其中一方。无论派何人处理这事均不好办,曾国藩作为清朝高官,这个锅替清政府背上了,结果是背上了卖国贼骂名,以往在文人心中的良好形象也一朝败坏。其后因身体劳累病情加重,回任两江总督终止了在天津教案的署理任务。

总结曾国藩一生的事迹,我认为他为官清廉,识时务,善于结交得力人才,能助力自己发展,关键时刻能救自己一命。可是儒家思想始终束缚了他,如果起义运动有曾国藩此等人才,是否历史会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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