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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书笔记

《赵取周之祭地》读书笔记。

古语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赵取周之祭地》读书笔记,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了《赵取周之祭地》这个故事,我的第一疑问是祭田是什么?
从字面上理解估计和祭庙,祭品的功能相似。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祭祀祖先所用的物品。可就是这么神圣的东西,天子的祭田却还是被赵一个诸侯给抢掉了。无奈到要谋士利用装神弄鬼的太卜解决问题。看到周室衰颓如此,心中有点不忍。但这是历史的脚步,任任何人都不能阻挡。
当一个国家连自己的祭祀类东西都保不住的时候,那真是离灭亡不远了。赵氏晋大夫出身,现在竟然连天子的祭田也是想夺就夺,怪不得孔子也感慨礼崩乐坏。但这是矛盾矛盾发展的必然走向。圣人坚持克己复礼,但那也只是境界问题,而非实实在在的现实问题了。赵王病了,收受好处的太卜把病因归咎于夺了周的祭田。那时的人们还是相当畏惧鬼神的。赵王也是人,也怕死,所以听太卜言也是人之常情。想想为了一块祭田丢了自己的性命,那多不划算啊。所以还是把祭田还给了东周。郑朝用一时的巧计保住了周室那仅存的一点尊严。但是谁都知道,这仅有的一点尊严最后也会失去。所以奇技淫巧能够规避风险一时,但如果不从本源上去查缺补漏,迟早也会走向失败。
这虽是天命,但又有谁愿意去接上这最后一棒!赵王不敬天子惧鬼神,周君不修本源险用计,我们不塑自身疲于生活,其实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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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之《兄弟》


我得承认,解读余华的这部皇皇巨著我的能力明显不够,这不是谦虚,是真的。很多年以前坐在中文系的教室里听刘阶耳老师解读《鲜血梅花》、《现实一种》的时候,在纸页发黄的《收获》上一遍遍地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无从深入理解这位先锋文学大家。印象中余华不像其他的先锋文学作家一样致力于在话语的形式上做足了文章,而是底层生活的忠实记录者,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写实主义者。《兄弟》则不然,它也写实,但是属于放大了的写实,无论写苦难、贫穷还是暴力和欲望,余华都把它放大了,让我们透过一种被夸张了的真实去透视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的时代,属于我们这个民族的过去和现在。

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不喜欢《兄弟》。事实上,面对这部五十万字的巨著,我很难用喜欢这个词来形容我的感觉。我想我能使用的只有震撼。对,是震撼,以及充塞在胸口的憋闷和压抑。我是那么地喜欢宋凡平,不仅是我,我想天下的女人都会喜欢他的,高大,英俊,幽默,乐观,诚信,善良等等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加在他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可是他死了,死得那么惨;我也是那么地喜欢宋钢,他跟父亲一样的高大英俊,文质彬彬,信守诺言,宁愿死也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兄弟,可是他也死了,死得依然惨烈;我也喜欢林红,美丽的花儿一样,却不以美丽骄人,深入简出,低调做人,可她不仅委身于自己曾经鄙弃并且仇恨的李光头,而且最终做了鸨儿。同样,我为饱尝屈辱的李兰庆幸,庆幸她好人有好报,可她的幸福昙花一现,接下来跟她相伴的还是恐惧和屈辱;我同情宋凡平老年丧子的老父亲,这个比贫农还贫穷的老地主,死的时候连一口薄棺都没有,一张草席裹着埋进了黄土。相反,我讨厌的李光头,自私,贪婪,不择手段,却富成了航空母舰;我同样讨厌的刘成功,见风使舵,附庸风雅,却成了所谓的刘CEO所有这些,都让我在震撼的同时胸口憋闷得不能呼吸,加上在阅读的过程中,动车追尾了,死伤那么多人;天津公交车残杀,场面血腥;云南赛锐27刀杀人被判死缓案浮出水面,让人不胜愤慨;京珠高速客车大火41人遇难;云南女履历造价三年连升四级所有这一切叠加在一起,不能不让我怀疑起自己的信仰了。作为一个在传统教育中浸泡出来的人,我一向主张多看主流,多看正面,我也宁愿相信并且不停地用文字讴歌着生活的美好,事实果真如此吗?

直面社会是一个作家的良心。闭着眼睛思考的人,是傻子。

还想记下来的一点是余华在后记中提到的窄门。他说写作往往就是窄门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他还说,无论是写作还是人生,正确的出发都是走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多长。以宏大的篇幅来叙述重大的历史,文字却极其朴素简洁,所有的注意力像激光灯一样凝聚在几个主要人物身上,故事内容几乎全部发生在一个小镇、视野很小,内涵很深、没有在人物身边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背景上浪费笔墨,这让宏大的历史变得非常个性化。美国《pop matters》2009年1月的这个评论,无疑是余华窄门理论的最好诠释。

还有一个思考不得不提。高行健的《灵山》获得诺奖以后,引来不少批评,集中起来就是说他故意投洋人所好,以暴露家丑来迎合诺奖。《兄弟》获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是不是也会招致这样的批评?余华在作家出版社2010年第2版中附了英文版、法文版和德文版评论摘要,是想要表明某种立场,还是为了说明什么?照我看,不如不要的好。是非功过,自有读者评说。

读书笔记之浮士德


《浮士德》,不知你是否读过。 《浮士德》这个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时代更迭期的各种冲突: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因循与追求。 浮士德对学十分热爱:啊,我孜孜不倦,对哲学,法律连同医典,遗憾的还有神学,全部都进行了彻底的钻研。甚至,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天上,他想要最美的星星,地上,他寻找最高的欢畅。他为了学,他放弃了自己:为此,我才想魔发屈服,借助精灵之口,鬼怪之力,看否能知道一些玄机;这样,我就不用再汗流浃背,去谈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他对未知的东西感到兴奋万分,书本给了他力量和希望。他对自己的知识感到不足,对无法揭开大自然神秘的面纱感到失望他对学的热爱已经到达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了。 谁若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就把他救助。歌德说过,浮士德得救的秘诀就在这几行诗里。浮士德的身上有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化和纯洁化,到临死,他就获得了上界永恒之爱的拯救。 是的,浮士德之所以能够被拯救,不止是这样,还因为他不断行动,不断追求,不断克服迷误,最终走上了正路。他的精神是向上的,这是我们应该学的。还要学习他对学的追求,对学的热爱,对学的希望。我们要善学,乐学,爱学,才是向上的人。针对我学的不良现象,面对浮士德,我们应当感到惭愧,他是那么地热爱学习! 浮士德的肉体毁灭了,但他的精神得救了。一个行动的人,一个上进的人,一个不断自省并最终走上正途的人,最终会得到救助。这就是浮士德这个形象上所体现出的不断追求和人生真谛的探索精神.值得我们不断学习的地方。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之《孟子》


《孟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了。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毛泽东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干的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有时间不妨读一下哦。

读书笔记之《围城》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

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

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

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读书笔记之《边城》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这篇小说以川湘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二三十年耐的恬静生活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悲剧故事。

在风光秀丽的湘西,在峒水流域的一个小城市中,70岁的摆渡老人和15岁的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翠翠美丽纯洁,情窦初开,她爱上了城中管码头的船总的二儿子傩送,麻烦的是大儿子天保也喜欢翠翠,最严重的是,一座新碾坊又加入了这场竞争团总将它作为女儿的陪嫁,正托人放口风,要求傩送作女婿。

为了翠翠的幸福,老船夫愿意让翠翠自己做主,因此没有直接答应天保的提亲,待天保明白傩送也爱翠翠,同意傩送提出的公平解决办法,兄弟俩轮流对翠翠歌唱,谁唱动了她的心,她便归谁。结果,天保自知不敌傩送,赌气乘船下行,不料溺水而亡。顺天家以为这样的事发生与老船夫有关,傩送也以为他做事弯弯曲曲,不爽快,面子上对他冷淡了许多。老船夫陷入了不为人理解的孤独。

傩送父子的冷淡,翠翠外柔内刚的脾性,当年女儿悲惨的死,全部综合在一起,命运仿佛给了老船夫当头一棒,他终于无力再抵抗,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伴随白塔的坍塌而死去了。

后来翠翠终于明白了老船夫死前的一切,她因此明白了祖父活着时所不提的许多事,她把事情弄明白后,哭了一个晚上。她终于独守渡口,等待傩送的归来。可是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解释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城人民淳朴善良的心灵。

《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表现了湘西的人性之美,只是它最集中地表现的一个方面。在这部小说里面,人性之善良展示的是非常充分的,比如说表现渡船老人,表现顺顺及两个儿子之间的关系。拿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凡是一切的传统的美德,他都有。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实于自己的职责。

另外就是人性之美。人性所表现出的这种诗意,一个是善,一个是美,这种美实际上是沈从文在《边城》里所强调的一个重点诗意,人性的诗意,山水的诗意。如果我们把《边城》看作是一个完美的诗意的中国形象的造型,那么这个人性之善,人性之美是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它构成了《边城》的乐园图式的核心。

《边城》的结局是悲剧,但这里也有很多构成悲剧的因素。比如从现实的方面去理解《边城》的悲剧性,就是作品里面碾坊和渡船的冲突。碾坊代表了一种实用的,功利的以金钱地位为标准的婚恋观。渡船所代表的是一种自由的出于心灵相互吸引的传统的爱情观。这两种爱情观发生了冲突,在作品里面,实际上是以碾坊为代表的这种力量,这样一种势力取得了胜利。爷爷死去,两人没有结合,都有与现实层面的这两种力量的冲突有密切关系。

第二个层面,就是这种命运感,也是《边城》的这种忧伤和悲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就是这种宿命感,它在作品里呈现的是非常丰富的。

悲剧的发生,实际上最显见的一个原因是一连串的误会造成的。

读书笔记之《哈姆雷特》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着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第一本看得剧本,看起来很明了,人物之间的对话等等。

基本上描述的是这样的故事:哈姆雷特的父亲前任国王死了,母亲改嫁现任国王,哈姆雷特父亲的弟弟,哈姆雷特眼里,这是不正当的,是乱伦的,罪恶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死,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以至于后来遇见鬼魂,开始复仇计划。让鬼魂用他的身体,而他自己则精神颓唐,为了不让国王发现异常,就装疯卖傻,并告诉自己的好朋友霍拉旭要保密。其中爱上了一位女孩奥菲利亚,并也巧妙地利用这个原因,掩盖了他的装疯卖傻,让国王认为是因为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和爱情上的打击导致哈姆雷特的行为怪异。但是,哈姆雷特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哈姆雷特很爱戴他的父亲,所以在他死后,知道他死是因为国王谋杀的。整日被仇恨围着,总是想着怎么复仇。本来哈姆雷特还是有一些怀疑的,后来因为宫里来了戏班子,哈姆雷特就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国王。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谋杀公爵的案件。观察国王面色不自然,装着身体不适的样子,离开了。这时,哈姆雷特确定了不是他自己的幻想,而是真的是国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还和母亲结婚!正当哈姆雷特想着怎么报仇的时候,王后召见他说话,哈姆雷特觉得是个机会,就去盘问王后,国王怕王后偏袒儿子,便让奥菲利亚的父亲躲在暗处。后来在这过程中,哈姆雷特错手杀死了他。他指出了王后的罪责,也恳求王后对上帝承认过去的罪孽,离开国王。要是王后以真正的母亲的样子来对待他,那他也会以真正的儿子的态度来祈求上苍保佑她。王后终于感动了,答应照他说的去做。本来国王可以哈姆雷特杀死波洛涅斯这个借口去杀死哈姆雷特,但是考虑到那些爱戴哈姆雷特的子民们,还有王后的阻挠,便没有傻死哈姆雷特,就放流放了。从中国王安排人在这途中杀死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也知道其中肯定有鬼,就巧妙地扭转局势。但是还是被海盗俘虏了。但是海盗们对他很尊敬,放了他希望他能在朝里说些好话。哈姆雷特回到王城,知道他心爱的女孩死了,很是伤心。因为看见心爱女孩的哥哥跳坟,悲痛的哈姆雷特忍不住跳了出来,因为哈姆雷特杀死了他的父亲,因此痛恨哈姆雷特,狠毒的国王便利用这一点来杀害哈姆雷特。让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来和哈姆雷特比剑。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良心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最后一回合以为和哈姆雷特的挑衅,仇恨的心复燃了,就刺伤了哈姆雷特。在这期间,因王后误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饮料,哈姆雷特便知道了这是国王的阴谋。而快死的雷欧提斯,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后来,雷欧提斯死了,哈姆雷特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杀死了国王。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霍拉旭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要他把全部秘密公诸于众。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忠实地这样做时,哈姆雷特便死了。正在这时,远征波兰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到达宫殿,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祈祷天使保佑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宽厚的丹麦国王。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整一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唯一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读书笔记之《童年》


池塘边的榕树上 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 操场边的秋千上 只有蝴蝶儿停在上面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 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 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我们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读书笔记之《论语》


《论语》是小学开始学习了的。
《论语》内容广泛,记载了关于哲学,艺术,伦理,文学,政治,教育等几个方面的言论,是儒家学派最重要的经典着作,也是了解中国文化绝对不可不读的作品。一直以来,我都没有细心地品读过这享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誉的着作。今年寒假,郑校特意挑选了这部书给全校教师学习,让我进一步亲近了孔夫子的思想。细读《论语》,它不时激发着我思考,使我迸发出一丝丝的感悟。
孔子重孝,孝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是为人之本。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孝道也占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论语里有很多处都在讲孝道,父母在,不远游,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中国古语说父慈子孝,为什么在论语里,只看到关于子孝的讨论,却看不到关于父爱,母爱的内容为什么孔子只提子孝而不提父慈我的理解是,父母爱子女是天性,不需要提。尤其中国的父母,对子女更是爱的深,只是他们很少直白的表达出来而已。
论语没有关于父母之爱的讲述,实属正常,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去讲。需要讲的是对孝的提醒,为什么呢因为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就拿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来说吧,这好像是在说费话,子女怎么会不知道父母的年龄但是,走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你家孩子多大了他一定会给你一个精确到月份的答案,但是你问问年青的人,他的父母多大是哪一年生的看看有几个能答上来的父母之年实际是代表了子女对父母关心多少的问题。
父母那样的关心我们,而我们对父母的关心有多少知道父母是哪年生的吗知道他们喜欢吃什么吗知道他们爱看什么样的节目吗知道父母内心中的希望吗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当我真正体会到父母之爱的时候,我已经十四,五岁了。记得在那以前,我的父母对我的生活处处操心,对我的事情样样提醒,我反而觉应自由受到了干涉,就像其他大多数的子女一样,甚至对父母有一种反感。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真是该当何罪啊
初中毕业那一年的夏天,我妈妈去检查身体,得知患了糖尿病,那时她检查出来的血糖值是11。7,医生建议我妈妈马上住院治疗。我得知消息的那一刻,心里非常害怕,因为我知道,肯定是病情严重才需要住院的。我真想马上跑到妈妈的身边紧紧地抱着她,可是,那时我还在学校上课。我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我的妈妈,尽管她在电话里一直跟我说叫我不要担心,她的病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严重。那是我第一次对妈妈如此强烈的牵挂。因为我很怕改变现状,很怕失去任何的一份爱,所以我要更好的爱我的父母。
自从那时开始,我十分关注我妈妈的饮食,什么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吃什么对她的病有好处,吃什么对她的病有害,我都了如此掌,还定期提醒她检查血糖值,有时间就多陪在她身边。幸好我妈妈现在的血糖值都很稳定,但每天都要吃药。以后,我一定会更好地关爱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论语里说,孝是仁之本,而孝,首先是要了解,关心自己的老父老母。我想我现在做到了,至少比以前好了很多。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意即: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曰:事父母能竭其力,讲的是:做子女的侍奉自己的父母应竭尽心尽力。
孔子主张人们恪守长辈与幼辈之礼,这种当时社会上的尽孝之举如今似乎逐步褪色。不少学生认为家长的付出是天经地义的,于是社会上出现漠视父母的案例居然不足为怪。我们要知道,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位学生的自觉行为。孝敬父母是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的。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祖国和人民。
为此,许多学校教育阵地慢慢兴起了孝道教育,指导学生学会关爱,体贴自己的父母,学会感恩,形成一个健康的人格。我校在寒假期间,要求学生每天为父母至少做一项家务;过新年的时候向父母说一两句祝福的话等等。这都是学校为了点燃学生心中对父母关爱之情的点滴举措。人贵尽孝。我想,孝道教育是每一名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
《论语》,作为一部先圣的经典,带给后人的启迪和价值是说不尽的,而且越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孔子及其学说的魅力会越真实地展示出来。对于《论语》这本书,正如编者所说的:它是一切炎黄子孙必不可少的人生教科书。中国人必学的。

读书笔记之好词


好词摘抄
星座 星云 星球 银星 晶莹 眨眼 流星繁星 天星 寒星 孤星 晨星 星星 星斗
星河 万点繁星 群星灿烂 星星点点 众星捧月 繁星点点 疏星淡月 星光灿烂 稀稀疏疏
星罗棋布 晓星下沉 残星几点 晓星闪烁 河外星云 河内星云 明星荧荧 银河渐现
北斗高悬 五星交会 众星拱月 满天星斗 繁星闪烁 闪光的星星 亮晶晶的星星 疏疏落落的
星星
好句
点点的繁星好似颗颗明珠,镶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
淘气的小星星在蓝幽幽的夜空划出一道金色的弧光,像织女抛出一道锦线。
严冬的夜晚,几颗赤裸的星星可怜巴巴地挨着冻,瑟瑟发抖几乎听得见它们的牙齿冷得捉对儿厮打
的声音。
小星星在寒空中摇晃,仿佛冷得在颤抖。
星星充满了感情,像顽皮的孩子,在稚气、执著地注视着人间,仿佛用那明亮的眸子讲述一个美丽
动人的神话。
太白星像有人小心地擎着走的蜡烛一般,悄悄地闪烁着出现在天空上面。
暗蓝色的高空中闪耀着一颗白亮耀眼如钻石的星星启明星。
极美的星夜,天上没有一朵浮云,深蓝色的天上,满缀着钻石般的繁星。
亮晶晶的星儿,像宝石似的,密密麻麻地撒满了辽阔无垠的夜空。乳白色的银河,从西北天际,横
贯中天,斜斜地泻向那东南大地。
夏天的星星就像调皮的孩子一般逗人喜爱。
几颗大而亮的星星挂在夜空,仿佛是天上的人儿提着灯笼在巡视那浩瀚的太空。
星空倒映在这汹涌的海面上,便随波上下跳舞,时现时灭。
最早出现的启明星,在这深蓝色的天幕上闪烁起来了。它是那么大,那么亮,整个广漠的天幕上只
有它一个在那里放射着令人注目的光辉,像一盏悬挂在高空的明灯。
清晨,大风雪停下来了,不过还得过好久才天亮。几颗残星偷偷地睁开眼窥视那一片雪白的银白世
界。
渐渐地,残星闭上昏昏欲睡的眼睛,在晨空中退隐消失。
好一颗流星在夜空里划出银亮的线条,就像在探寻着世界里最美好的未来。
星星比任何时候都要多,又大、又亮,它们既不眨眼,也不闪烁,是恬静的,安详的。
这是多么凉爽清明的秋夜!星星比任何时候都要亮,都要大就像银灰色的天幕下缀满一颗颗夺
目的宝石,撒下晶莹柔和的光辉,大地上的一切都变得那么雅致,那么幽静。
高山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喜欢看落叶掉到枯草上的情景,红的叶片,黄的草茎,很鲜明的美丽,看着它们,会想起夕阳一轮西下,缓缓下坠时那种有些凄凉的辉煌,会想起石阶上风烛残年的白发老人携手而行,从容安然的那一抹温馨,那一些些的感动。
寒冬的第一场风雪后,它们会在地面消失,重新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里安息。等待,漫长的等待之后,第一声春风轻柔的呼唤,就会将它们的子孙全部叫醒。
喜欢看草绿江南岸的亮丽,萧索的冬季在它们的浅笑声中逃遁,是怎样柔嫩的一茎茎新绿哦,在石缝里,泥土上,勇敢地挺直它们的细腰,在乍暖还寒的冷风凄雨里,一寸寸地成长,一点点把堤坡,大地湮染,蓝天轻风下编织出让人振奋的春衣。
萋萋芳草,踏之何忍,用手去轻轻地触摸吧,仿佛婴儿皮肤般细腻,一丝丝在手掌心滑过,若干纤小的生命韵律从手传递到心,不由人不在心中感叹:如此细弱的植物竟然有这样顽强的生命,硬生生率先回应春风,引来了桃红柳绿,蜂飞蝶舞,春光明媚。
喜欢看盛夏里的草长莺飞,小草在炽热的阳光爱抚下,将生命里所有的美丽一起释放,无边无际的绿色原野,把各色怒放的花朵衬托得鲜艳欲滴,蓝天在视野里也变低了,似乎弯了腰屈尊来与小草亲近。
这个时间里的小草是最硕大最柔软的新床,诱惑着我们把自己的身躯无比舒坦地交给她们,没有了焦虑,没有了烦恼,在青草的簇拥下,做一个最轻松的美梦。
闭了双目,阳光下喧腾的青草芳香就包围了我们的嗅觉。是怎么样温馨而又好闻的一种清香啊,没有各色花香的浓烈,没有名牌香水的清雅,就是稻子成熟时的那种香味,是牛羊奶里的那个香气,是大自然的原香,是大地的味道,是自家母亲怀抱的味道。
是啊,小草,你原就是牛马羊们的主要食物,通过它们,你变身为洁白的乳汁,鲜美的肉食,温暖的毛皮,奔腾的力量,托起了一个个民族和国家。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时光苍茫处,仿佛见一代雄主成吉思汗,扬鞭策马统领万千铁骑,横扫欧亚大陆,所向披靡。小草,造就了前无古人的马背英豪。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柔韧的小草,你究竟是什么呢?是我们无数卑微弱小的生命吧?我们是平凡的草民,却也可以描绘春天,为大地梳妆,弱小的生命联合起来,还可以改变环境,创造世界。
那首熟悉的歌曲在我的心里,婉转悠扬地响起: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读书笔记之《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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