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字面上理解估计和祭庙,祭品的功能相似。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祭祀祖先所用的物品。可就是这么神圣的东西,天子的祭田却还是被赵一个诸侯给抢掉了。无奈到要谋士利用装神弄鬼的太卜解决问题。看到周室衰颓如此,心中有点不忍。但这是历史的脚步,任任何人都不能阻挡。
当一个国家连自己的祭祀类东西都保不住的时候,那真是离灭亡不远了。赵氏晋大夫出身,现在竟然连天子的祭田也是想夺就夺,怪不得孔子也感慨礼崩乐坏。但这是矛盾矛盾发展的必然走向。圣人坚持克己复礼,但那也只是境界问题,而非实实在在的现实问题了。赵王病了,收受好处的太卜把病因归咎于夺了周的祭田。那时的人们还是相当畏惧鬼神的。赵王也是人,也怕死,所以听太卜言也是人之常情。想想为了一块祭田丢了自己的性命,那多不划算啊。所以还是把祭田还给了东周。郑朝用一时的巧计保住了周室那仅存的一点尊严。但是谁都知道,这仅有的一点尊严最后也会失去。所以奇技淫巧能够规避风险一时,但如果不从本源上去查缺补漏,迟早也会走向失败。
这虽是天命,但又有谁愿意去接上这最后一棒!赵王不敬天子惧鬼神,周君不修本源险用计,我们不塑自身疲于生活,其实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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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承认,解读余华的这部皇皇巨著我的能力明显不够,这不是谦虚,是真的。很多年以前坐在中文系的教室里听刘阶耳老师解读《鲜血梅花》、《现实一种》的时候,在纸页发黄的《收获》上一遍遍地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无从深入理解这位先锋文学大家。印象中余华不像其他的先锋文学作家一样致力于在话语的形式上做足了文章,而是底层生活的忠实记录者,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写实主义者。《兄弟》则不然,它也写实,但是属于放大了的写实,无论写苦难、贫穷还是暴力和欲望,余华都把它放大了,让我们透过一种被夸张了的真实去透视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的时代,属于我们这个民族的过去和现在。
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不喜欢《兄弟》。事实上,面对这部五十万字的巨著,我很难用喜欢这个词来形容我的感觉。我想我能使用的只有震撼。对,是震撼,以及充塞在胸口的憋闷和压抑。我是那么地喜欢宋凡平,不仅是我,我想天下的女人都会喜欢他的,高大,英俊,幽默,乐观,诚信,善良等等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加在他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可是他死了,死得那么惨;我也是那么地喜欢宋钢,他跟父亲一样的高大英俊,文质彬彬,信守诺言,宁愿死也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兄弟,可是他也死了,死得依然惨烈;我也喜欢林红,美丽的花儿一样,却不以美丽骄人,深入简出,低调做人,可她不仅委身于自己曾经鄙弃并且仇恨的李光头,而且最终做了鸨儿。同样,我为饱尝屈辱的李兰庆幸,庆幸她好人有好报,可她的幸福昙花一现,接下来跟她相伴的还是恐惧和屈辱;我同情宋凡平老年丧子的老父亲,这个比贫农还贫穷的老地主,死的时候连一口薄棺都没有,一张草席裹着埋进了黄土。相反,我讨厌的李光头,自私,贪婪,不择手段,却富成了航空母舰;我同样讨厌的刘成功,见风使舵,附庸风雅,却成了所谓的刘CEO所有这些,都让我在震撼的同时胸口憋闷得不能呼吸,加上在阅读的过程中,动车追尾了,死伤那么多人;天津公交车残杀,场面血腥;云南赛锐27刀杀人被判死缓案浮出水面,让人不胜愤慨;京珠高速客车大火41人遇难;云南女履历造价三年连升四级所有这一切叠加在一起,不能不让我怀疑起自己的信仰了。作为一个在传统教育中浸泡出来的人,我一向主张多看主流,多看正面,我也宁愿相信并且不停地用文字讴歌着生活的美好,事实果真如此吗?
直面社会是一个作家的良心。闭着眼睛思考的人,是傻子。
还想记下来的一点是余华在后记中提到的窄门。他说写作往往就是窄门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他还说,无论是写作还是人生,正确的出发都是走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多长。以宏大的篇幅来叙述重大的历史,文字却极其朴素简洁,所有的注意力像激光灯一样凝聚在几个主要人物身上,故事内容几乎全部发生在一个小镇、视野很小,内涵很深、没有在人物身边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背景上浪费笔墨,这让宏大的历史变得非常个性化。美国《pop matters》2009年1月的这个评论,无疑是余华窄门理论的最好诠释。
还有一个思考不得不提。高行健的《灵山》获得诺奖以后,引来不少批评,集中起来就是说他故意投洋人所好,以暴露家丑来迎合诺奖。《兄弟》获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是不是也会招致这样的批评?余华在作家出版社2010年第2版中附了英文版、法文版和德文版评论摘要,是想要表明某种立场,还是为了说明什么?照我看,不如不要的好。是非功过,自有读者评说。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
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
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
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这篇小说以川湘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二三十年耐的恬静生活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悲剧故事。
在风光秀丽的湘西,在峒水流域的一个小城市中,70岁的摆渡老人和15岁的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翠翠美丽纯洁,情窦初开,她爱上了城中管码头的船总的二儿子傩送,麻烦的是大儿子天保也喜欢翠翠,最严重的是,一座新碾坊又加入了这场竞争团总将它作为女儿的陪嫁,正托人放口风,要求傩送作女婿。
为了翠翠的幸福,老船夫愿意让翠翠自己做主,因此没有直接答应天保的提亲,待天保明白傩送也爱翠翠,同意傩送提出的公平解决办法,兄弟俩轮流对翠翠歌唱,谁唱动了她的心,她便归谁。结果,天保自知不敌傩送,赌气乘船下行,不料溺水而亡。顺天家以为这样的事发生与老船夫有关,傩送也以为他做事弯弯曲曲,不爽快,面子上对他冷淡了许多。老船夫陷入了不为人理解的孤独。
傩送父子的冷淡,翠翠外柔内刚的脾性,当年女儿悲惨的死,全部综合在一起,命运仿佛给了老船夫当头一棒,他终于无力再抵抗,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伴随白塔的坍塌而死去了。
后来翠翠终于明白了老船夫死前的一切,她因此明白了祖父活着时所不提的许多事,她把事情弄明白后,哭了一个晚上。她终于独守渡口,等待傩送的归来。可是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解释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城人民淳朴善良的心灵。
《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表现了湘西的人性之美,只是它最集中地表现的一个方面。在这部小说里面,人性之善良展示的是非常充分的,比如说表现渡船老人,表现顺顺及两个儿子之间的关系。拿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凡是一切的传统的美德,他都有。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实于自己的职责。
另外就是人性之美。人性所表现出的这种诗意,一个是善,一个是美,这种美实际上是沈从文在《边城》里所强调的一个重点诗意,人性的诗意,山水的诗意。如果我们把《边城》看作是一个完美的诗意的中国形象的造型,那么这个人性之善,人性之美是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它构成了《边城》的乐园图式的核心。
《边城》的结局是悲剧,但这里也有很多构成悲剧的因素。比如从现实的方面去理解《边城》的悲剧性,就是作品里面碾坊和渡船的冲突。碾坊代表了一种实用的,功利的以金钱地位为标准的婚恋观。渡船所代表的是一种自由的出于心灵相互吸引的传统的爱情观。这两种爱情观发生了冲突,在作品里面,实际上是以碾坊为代表的这种力量,这样一种势力取得了胜利。爷爷死去,两人没有结合,都有与现实层面的这两种力量的冲突有密切关系。
第二个层面,就是这种命运感,也是《边城》的这种忧伤和悲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就是这种宿命感,它在作品里呈现的是非常丰富的。
悲剧的发生,实际上最显见的一个原因是一连串的误会造成的。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着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第一本看得剧本,看起来很明了,人物之间的对话等等。
基本上描述的是这样的故事:哈姆雷特的父亲前任国王死了,母亲改嫁现任国王,哈姆雷特父亲的弟弟,哈姆雷特眼里,这是不正当的,是乱伦的,罪恶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死,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以至于后来遇见鬼魂,开始复仇计划。让鬼魂用他的身体,而他自己则精神颓唐,为了不让国王发现异常,就装疯卖傻,并告诉自己的好朋友霍拉旭要保密。其中爱上了一位女孩奥菲利亚,并也巧妙地利用这个原因,掩盖了他的装疯卖傻,让国王认为是因为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和爱情上的打击导致哈姆雷特的行为怪异。但是,哈姆雷特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哈姆雷特很爱戴他的父亲,所以在他死后,知道他死是因为国王谋杀的。整日被仇恨围着,总是想着怎么复仇。本来哈姆雷特还是有一些怀疑的,后来因为宫里来了戏班子,哈姆雷特就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国王。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谋杀公爵的案件。观察国王面色不自然,装着身体不适的样子,离开了。这时,哈姆雷特确定了不是他自己的幻想,而是真的是国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还和母亲结婚!正当哈姆雷特想着怎么报仇的时候,王后召见他说话,哈姆雷特觉得是个机会,就去盘问王后,国王怕王后偏袒儿子,便让奥菲利亚的父亲躲在暗处。后来在这过程中,哈姆雷特错手杀死了他。他指出了王后的罪责,也恳求王后对上帝承认过去的罪孽,离开国王。要是王后以真正的母亲的样子来对待他,那他也会以真正的儿子的态度来祈求上苍保佑她。王后终于感动了,答应照他说的去做。本来国王可以哈姆雷特杀死波洛涅斯这个借口去杀死哈姆雷特,但是考虑到那些爱戴哈姆雷特的子民们,还有王后的阻挠,便没有傻死哈姆雷特,就放流放了。从中国王安排人在这途中杀死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也知道其中肯定有鬼,就巧妙地扭转局势。但是还是被海盗俘虏了。但是海盗们对他很尊敬,放了他希望他能在朝里说些好话。哈姆雷特回到王城,知道他心爱的女孩死了,很是伤心。因为看见心爱女孩的哥哥跳坟,悲痛的哈姆雷特忍不住跳了出来,因为哈姆雷特杀死了他的父亲,因此痛恨哈姆雷特,狠毒的国王便利用这一点来杀害哈姆雷特。让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来和哈姆雷特比剑。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良心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最后一回合以为和哈姆雷特的挑衅,仇恨的心复燃了,就刺伤了哈姆雷特。在这期间,因王后误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饮料,哈姆雷特便知道了这是国王的阴谋。而快死的雷欧提斯,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后来,雷欧提斯死了,哈姆雷特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杀死了国王。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霍拉旭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要他把全部秘密公诸于众。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忠实地这样做时,哈姆雷特便死了。正在这时,远征波兰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到达宫殿,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祈祷天使保佑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宽厚的丹麦国王。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整一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唯一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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