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外公是棵樱桃树》。
故事的主人公是托尼诺,他是个天真活泼的小男孩,也有善解人意的一面。他与众不同的是,有一位特立独行的外公。在外公的引导下,学会了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樱桃树呼吸的声音;山雀妈妈喂宝宝的声音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外公的年纪大了。再也不是以前那身强力壮的外公了,托尼诺只好独自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单独爬上樱桃树。有一次,政府要砍掉这棵名为爱丽丝的樱桃树修路。为了保护爱丽丝,托尼诺爬上树不肯下来。爸爸妈妈很是着急,无论怎样劝说,托尼诺坚持不下树。政府无奈,只好放弃了这棵樱桃树。爱丽丝不只是一棵树,更是外公精神的象征。
书中有个故事说道:一天,托尼诺不小心打碎了一个鸡蛋,外公拿出两个给他。但若是在妈妈面前打碎鸡蛋,他得到的肯定会是一记响亮的耳光。这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换位思考。一次,班上有位同学考试考了65分,老师却表扬了他。但在我们看来,这已经是一个很差的分数了,几乎不可能赢得任何人的赞扬。而老师首先想到的是,无论分数如何,只要有进步,哪怕是一丁点进步,也不应该被人们忽视。
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都应该站在别人的立场想想,而不要过分的自我。对的,我们要坚持,错了,我们应该及时改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坦诚地面对他人、善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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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承认,解读余华的这部皇皇巨著我的能力明显不够,这不是谦虚,是真的。很多年以前坐在中文系的教室里听刘阶耳老师解读《鲜血梅花》、《现实一种》的时候,在纸页发黄的《收获》上一遍遍地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无从深入理解这位先锋文学大家。印象中余华不像其他的先锋文学作家一样致力于在话语的形式上做足了文章,而是底层生活的忠实记录者,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写实主义者。《兄弟》则不然,它也写实,但是属于放大了的写实,无论写苦难、贫穷还是暴力和欲望,余华都把它放大了,让我们透过一种被夸张了的真实去透视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的时代,属于我们这个民族的过去和现在。
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不喜欢《兄弟》。事实上,面对这部五十万字的巨著,我很难用喜欢这个词来形容我的感觉。我想我能使用的只有震撼。对,是震撼,以及充塞在胸口的憋闷和压抑。我是那么地喜欢宋凡平,不仅是我,我想天下的女人都会喜欢他的,高大,英俊,幽默,乐观,诚信,善良等等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加在他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可是他死了,死得那么惨;我也是那么地喜欢宋钢,他跟父亲一样的高大英俊,文质彬彬,信守诺言,宁愿死也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兄弟,可是他也死了,死得依然惨烈;我也喜欢林红,美丽的花儿一样,却不以美丽骄人,深入简出,低调做人,可她不仅委身于自己曾经鄙弃并且仇恨的李光头,而且最终做了鸨儿。同样,我为饱尝屈辱的李兰庆幸,庆幸她好人有好报,可她的幸福昙花一现,接下来跟她相伴的还是恐惧和屈辱;我同情宋凡平老年丧子的老父亲,这个比贫农还贫穷的老地主,死的时候连一口薄棺都没有,一张草席裹着埋进了黄土。相反,我讨厌的李光头,自私,贪婪,不择手段,却富成了航空母舰;我同样讨厌的刘成功,见风使舵,附庸风雅,却成了所谓的刘CEO所有这些,都让我在震撼的同时胸口憋闷得不能呼吸,加上在阅读的过程中,动车追尾了,死伤那么多人;天津公交车残杀,场面血腥;云南赛锐27刀杀人被判死缓案浮出水面,让人不胜愤慨;京珠高速客车大火41人遇难;云南女履历造价三年连升四级所有这一切叠加在一起,不能不让我怀疑起自己的信仰了。作为一个在传统教育中浸泡出来的人,我一向主张多看主流,多看正面,我也宁愿相信并且不停地用文字讴歌着生活的美好,事实果真如此吗?
直面社会是一个作家的良心。闭着眼睛思考的人,是傻子。
还想记下来的一点是余华在后记中提到的窄门。他说写作往往就是窄门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他还说,无论是写作还是人生,正确的出发都是走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多长。以宏大的篇幅来叙述重大的历史,文字却极其朴素简洁,所有的注意力像激光灯一样凝聚在几个主要人物身上,故事内容几乎全部发生在一个小镇、视野很小,内涵很深、没有在人物身边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背景上浪费笔墨,这让宏大的历史变得非常个性化。美国《pop matters》2009年1月的这个评论,无疑是余华窄门理论的最好诠释。
还有一个思考不得不提。高行健的《灵山》获得诺奖以后,引来不少批评,集中起来就是说他故意投洋人所好,以暴露家丑来迎合诺奖。《兄弟》获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是不是也会招致这样的批评?余华在作家出版社2010年第2版中附了英文版、法文版和德文版评论摘要,是想要表明某种立场,还是为了说明什么?照我看,不如不要的好。是非功过,自有读者评说。
这一次将《子夜》完完整整的过了一遍,说到过,想来想去也只能用这个字。因为很少有人能真真正正的读它。
《子夜》是矛盾最有成就的一部长篇小说,是扛鼎之作。看过的人,也包括看不懂的人,无一不拍手称赞。书里塑造的人物有出场较多的巨人吴荪甫,将他的性格心理活动从两个月前果断狠辣到两个月后犹豫不绝、担惊害怕,这一过程刻画的淋漓尽致。也有鲜少出场的赵伯韬,将他一步步打败吴荪甫的过程也描写的很详尽。
说到我个人,我较多的偏向吴荪甫的,但这种偏向也仅仅局限于两个月前的荪甫。我喜爱他的狠辣,还有他经常狞笑。有时我常常想,如果我是他,我会怎么做,想得好,可一定没有他厉害。
只有两个月的时间,荪甫从风光的地位变到众叛亲离的下场,太太心里有别人,妹妹从他身边逃走了,姐夫投靠了赵伯韬,他表侄女刘玉英随风飘。
我是越看越清楚,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自己,如果不是他的刚愎自用,也许会挽回一些些结局。他不会用人,当他用屠维岳的时候,就应该放些权给他,可他不是,紧紧抓住不放松一点。结果弄到屠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个资本家想救国却无力。可悲的是他救过不了的原因却是国人不让他救,这个国人就是赵伯韬也有别人,中国自古就是喜欢窝里斗。真是可悲。
《红与黑》读书笔记一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 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二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着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第一本看得剧本,看起来很明了,人物之间的对话等等。
基本上描述的是这样的故事:哈姆雷特的父亲前任国王死了,母亲改嫁现任国王,哈姆雷特父亲的弟弟,哈姆雷特眼里,这是不正当的,是乱伦的,罪恶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死,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以至于后来遇见鬼魂,开始复仇计划。让鬼魂用他的身体,而他自己则精神颓唐,为了不让国王发现异常,就装疯卖傻,并告诉自己的好朋友霍拉旭要保密。其中爱上了一位女孩奥菲利亚,并也巧妙地利用这个原因,掩盖了他的装疯卖傻,让国王认为是因为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和爱情上的打击导致哈姆雷特的行为怪异。但是,哈姆雷特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哈姆雷特很爱戴他的父亲,所以在他死后,知道他死是因为国王谋杀的。整日被仇恨围着,总是想着怎么复仇。本来哈姆雷特还是有一些怀疑的,后来因为宫里来了戏班子,哈姆雷特就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国王。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谋杀公爵的案件。观察国王面色不自然,装着身体不适的样子,离开了。这时,哈姆雷特确定了不是他自己的幻想,而是真的是国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还和母亲结婚!正当哈姆雷特想着怎么报仇的时候,王后召见他说话,哈姆雷特觉得是个机会,就去盘问王后,国王怕王后偏袒儿子,便让奥菲利亚的父亲躲在暗处。后来在这过程中,哈姆雷特错手杀死了他。他指出了王后的罪责,也恳求王后对上帝承认过去的罪孽,离开国王。要是王后以真正的母亲的样子来对待他,那他也会以真正的儿子的态度来祈求上苍保佑她。王后终于感动了,答应照他说的去做。本来国王可以哈姆雷特杀死波洛涅斯这个借口去杀死哈姆雷特,但是考虑到那些爱戴哈姆雷特的子民们,还有王后的阻挠,便没有傻死哈姆雷特,就放流放了。从中国王安排人在这途中杀死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也知道其中肯定有鬼,就巧妙地扭转局势。但是还是被海盗俘虏了。但是海盗们对他很尊敬,放了他希望他能在朝里说些好话。哈姆雷特回到王城,知道他心爱的女孩死了,很是伤心。因为看见心爱女孩的哥哥跳坟,悲痛的哈姆雷特忍不住跳了出来,因为哈姆雷特杀死了他的父亲,因此痛恨哈姆雷特,狠毒的国王便利用这一点来杀害哈姆雷特。让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来和哈姆雷特比剑。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良心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最后一回合以为和哈姆雷特的挑衅,仇恨的心复燃了,就刺伤了哈姆雷特。在这期间,因王后误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饮料,哈姆雷特便知道了这是国王的阴谋。而快死的雷欧提斯,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后来,雷欧提斯死了,哈姆雷特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杀死了国王。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霍拉旭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要他把全部秘密公诸于众。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忠实地这样做时,哈姆雷特便死了。正在这时,远征波兰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到达宫殿,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祈祷天使保佑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宽厚的丹麦国王。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整一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唯一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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