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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读书笔记1000字。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阅读的过程,也是情感不趣起伏的过程,这些感触可能瞬间即逝,我们需要记录下来。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药读书笔记1000字,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药》讲述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读书笔记1000字,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读书笔记1000字【1】

鲁迅的《药》无论在人物塑造上,还是在主题突出上都很成功,让人不得不佩服鲁迅良好的文学功底。

小说向我们呈现了社会底层人民的悲苦生活和他们麻木的心理。从低声下气的华老栓,痨病缠身的小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康大叔,花白胡子和驼背五少爷,我们都可以洞悉到那个时代人们的凄苦生活。驼背五少爷,我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存在了少许的谑成分,还是他曾经真的是个少爷,但又怎会落魄现在这个地步呢,我们不得而知。也许,这也留给我们读者想象的空间。

对于人血馒头,我始终不敢漫谈。在鲁迅笔下的人血馒头是那么地触目惊心,让人竖起汗毛。他写道:“那人的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直搜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简练的语言一笔勾勒,却直击人心,让人不敢忘却。

药是苦的,鲁迅的《药》更是苦上加苦。鲁迅固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怀,而这里恰好体现得淋漓尽致。

底层百姓的愚昧无知是其一苦。人血馒头在华老栓手中,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这是一种多大的讽刺!华老栓,他战战兢兢的经营着小茶馆,努力攒钱。忙碌了大半辈子,自己省吃俭用,却为了救儿子一命,甘愿掏出自己积攒多年的几个洋钱,就只换了几个人血馒头。在我们看来,这是多么的不值。也许很多人都赞同一种看法——华老栓的确很爱他儿子。这一点我不否认,但也不尽同意。华老栓这般奔波劳碌,未免不是受了古训的影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在那个年代早已深入人心,连鲁迅笔下的另一个人物阿Q也知其意,更不用说华老栓了。假若华老栓家有很多个儿子,试问华老栓还会这般尽心尽力吗?我看未必吧。无论如何,封建礼教制度对人的戕害已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了。还有那个红眼睛的阿义,毫无人性的对夏喻毒打,反而感到自豪。而人们却也觉得理所应当,毫无醒悟。我想此刻,每个读者心中都是苦涩的。

希望破灭是其一苦。夏喻,是一个革命者,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象征着革命的希望。然而,他却得不到人们的支持与拥戴。他讲革命,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红眼睛阿义的拳打,人们还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就说他疯了。华老栓,夏喻,代表着华夏。华夏本是一家,原本相互依存的他们,却没有做到。华老栓没有支持夏喻,而且还愚昧到用夏喻的鲜血去治愈自己儿子的病!

夏喻是可怜的革命者。人死后还受到人们的歧视。“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家的丛冢。两面都已埋到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里祝寿的馒头。”宛然阔人家里祝寿的馒头,这是一种怎样心酸的比喻,却道出了中国底层人民的悲苦。

夏四奶奶,夏喻的母亲,可她却不理解自己的儿子。她在清明节给儿子上坟,却是“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左边的坟前……”他只是认为自己的儿子被人冤枉了.对于儿子坟头出现的花环,以为是儿子显灵,这是多么可悲啊!夏喻的孤单,只有少数革命者在缅怀他。

作为一个革命者,革命的失败,暗示着前途的无望。正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也许鲁迅写这篇文章时也是这样想的吧。

药读书笔记1000字【2】

之所以取这个名号,与老师上课提及的鲁迅先生的忧国忧民的思想有关。所以最近又重新拿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细细品味了一番。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了一半洋钱。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他要去买“人血馒头”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治病,天气虽冷,老栓到觉得爽快,仿佛变了少年,得了神通,跨步格外高迈,而当他从康大叔接过馒头之后,他的精神全在一个馒头上,仿佛抱着一个婴儿。

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很荒谬,这和古人求符泡茶治病有何区别呢?而华老栓却跟捡到宝一样,罔若不知。而更荒谬的是这个用血浸过的馒头凝聚着华家夫妇大半辈子的心血。相信,很多人会被这一幕感动。但是恰恰相反,我觉得可悲。假若华老栓有多个儿子,他还会不会倾其大半生的积蓄去为不可救药的儿子治病呢?答案是很肯定的,不会!不只有一个儿子,而有多个儿子,足以让华家传宗接代,那本就贫困不堪的老栓还会不会。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以保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变了“质”。试想老栓生活的年代,尽管当时的封建制度已经土土崩瓦解,但像老栓这一把年级的人,“思想蛀虫”已经深入骨髓了,他的脑子里充盈着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压得喘不过气来。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给自己的父母一个交代,他们必须救自己的儿子,相信这种行为,与其说是父母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祖宗的孝吧!

而在另一边,一个资本主义者,夏瑜被处死了。而夏瑜的血,也就是这人血馒头的来源。但是,这个革命者的死并没有给老栓这些人的生活带来什么风浪。他才不管被砍头的人为何流血。如果这血救不了儿子,他便会觉得这没有什么价值。这就是以老栓这典型人物为代表的“民痞”的声音。

而夏瑜的死竟是如此无声无息,她的母亲为她上坟时,“忽然看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她,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羞愧的颜色”。这又让我倒吸了两口冷气,这有什么羞愧的?难道她羞愧她的儿子闹革命吗?那革命反倒像一只乌鸦,“站在一株没有叶的树上”。这个社会好无知无觉,就算是 革命者的母亲也只认为儿子被冤枉了,可是这就是当时的中国的人民,常用自己的血,去洗权力者的手。

这里的底层人民是麻木不仁的,只要与自己不相干的,那么把杀人也看作一种热闹,“颈项伸的很长,仿佛许多鸭子被无形的手抓住了,向上提着”。他们没有受过教育,愚昧无知,即便康大叔是个大恶人,但他告诉老栓什么时候杀人,且人血馒头能治病时,老栓两口子真的是异常感激,就如今天俗话所说:别人把你卖了,你还替别人数钱呢!

而据当时背景了解,革命者夏瑜隐喻了革命烈士秋瑾,对“民痞”的奴性和麻木不仁让我们不禁思考,如果中国民族没有觉醒,那革命就永远无法成功,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斗争,才能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

[药读书笔记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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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的读书笔记


大家在阅读完《药》后,一定会有很多感想,这也是大家的收获!以下是《药》的读书笔记,欢迎阅览!

《药》的读书笔记1

今天我读了《药》下面我为大家摘抄一段:着城根的地面,本是一块官地;中间歪歪斜斜一条细路,是贪走便道的人,用鞋底造成的,但却成了自然的界限。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两面都已埋到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里祝寿时的馒头。

这一年的清明,分外寒冷;杨柳才吐出半粒米大的新芽。天明未久,华大妈已在右边的一坐新坟前面,排出四碟菜,一碗饭,哭了一场。化过纸⑸,呆呆的坐在地上;仿佛等候什么似的,但自己也说不出等候什么。微风起来,吹动他短发,确乎比去年白得多了。

小路上又来了一个女人,也是半白头发,褴褛的衣裙;提一个破旧的朱漆圆篮,外挂一串纸锭,三步一歇的走。忽然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他,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左边的一坐坟前,放下了篮子。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华大妈看他排好四碟菜,一碗饭,立着哭了一通,化过纸锭;心里暗暗地想,“这坟里的也是儿子了。”那老女人徘徊观望了一回,忽然手脚有些发抖,跄跄踉踉退下几步,瞪着眼只是发怔。

华大妈见这样子,生怕他伤心到快要发狂了;便忍不住立起身,跨过小路,低声对他说,“你这位老奶奶不要伤心了,——我们还是回去罢。”

那人点一点头,眼睛仍然向上瞪着;也低声吃吃的说道,“你看,——看这是什么呢?”

华大妈跟了他指头看去,眼光便到了前面的坟,这坟上草根还没有全合,露出一块一块的黄土,煞是难看。再往上仔细看时,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着那尖圆的坟顶。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药》的读书笔记2

前几天,我的了一本鲁迅的作品,它十分富有革命意义,这本作品的名字叫做———《药》。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活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这颗血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温馨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於后清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本文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在城市中 , 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 , 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 , 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成的馒头 , 向刽子手买来后 , 华小栓吃了之后,还是死了!同时 , 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 , 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 , 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 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 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 , 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 , 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 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 , 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 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

文章中所蕴含的对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於此。分享给你的朋友吧:

总之,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字都影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


[《药》的读书笔记]

《药》读书笔记怎么写


之所以取这个名号,与老师上课提及的鲁迅先生的忧国忧民的思想有关。所以最近又重新拿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细细品味了一番。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了一半洋钱。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他要去买“人血馒头”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治病,天气虽冷,老栓到觉得爽快,仿佛变了少年,得了神通,跨步格外高迈,而当他从康大叔接过馒头之后,他的精神全在一个馒头上,仿佛抱着一个婴儿。

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很荒谬,这和古人求符泡茶治病有何区别呢?而华老栓却跟捡到宝一样,罔若不知。而更荒谬的是这个用血浸过的馒头凝聚着华家夫妇大半辈子的心血。相信,很多人会被这一幕感动。但是恰恰相反,我觉得可悲。假若华老栓有多个儿子,他还会不会倾其大半生的积蓄去为不可救药的儿子治病呢?答案是很肯定的,不会!不只有一个儿子,而有多个儿子,足以让华家传宗接代,那本就贫困不堪的老栓还会不会。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以保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变了“质”。试想老栓生活的年代,尽管当时的封建制度已经土土崩瓦解,但像老栓这一把年级的人,“思想蛀虫”已经深入骨髓了,他的脑子里充盈着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压得喘不过气来。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给自己的父母一个交代,他们必须救自己的儿子,相信这种行为,与其说是父母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祖宗的孝吧!

而在另一边,一个资本主义者,夏瑜被处死了。而夏瑜的血,也就是这人血馒头的来源。但是,这个革命者的死并没有给老栓这些人的生活带来什么风浪。他才不管被砍头的人为何流血。如果这血救不了儿子,他便会觉得这没有什么价值。这就是以老栓这典型人物为代表的“民痞”的声音。

而夏瑜的死竟是如此无声无息,她的母亲为她上坟时,“忽然看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她,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羞愧的颜色”。这又让我倒吸了两口冷气,这有什么羞愧的?难道她羞愧她的儿子闹革命吗?那革命反倒像一只乌鸦,“站在一株没有叶的树上”。这个社会好无知无觉,就算是革命者的母亲也只认为儿子被冤枉了,可是这就是当时的中国的人民,常用自己的血,去洗权力者的手。

这里的底层人民是麻木不仁的,只要与自己不相干的,那么把杀人也看作一种热闹,“颈项伸的很长,仿佛许多鸭子被无形的手抓住了,向上提着”。他们没有受过教育,愚昧无知,即便康大叔是个大恶人,但他告诉老栓什么时候杀人,且人血馒头能治病时,老栓两口子真的是异常感激,就如今天俗话所说:别人把你卖了,你还替别人数钱呢!

而据当时背景了解,革命者夏瑜隐喻了革命烈士秋瑾,对“民痞”的奴性和麻木不仁让我们不禁思考,如果中国民族没有觉醒,那革命就永远无法成功,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斗争,才能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

[《药》读书笔记怎么写]

儿童立场读书笔记1000字(读书笔记)


最近,读了成尚荣先生的《儿童立场》,令我感触颇深。透过字里行间,我感受到成老先生是一位非常爱孩子的老师,感受到陶行知先生的话又在耳畔响起:“你若变成小孩子,便有惊人的奇迹出现:师生立刻成为朋友,学校立刻成为乐园……谁也不觉得你是先生,你便成了真正的先生。”同时,成老先生也有一句经典语录:“对待孩子就要像对待玫瑰花上的雨露一样。”孩子=玫瑰花,孩子的心灵=玫瑰花上的雨露。多么形象生动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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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们的小学生是未成年人,我们做老师的要学会站在学生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用心去呵护孩子幼小稚嫩的心灵,用自己的一腔热血去感染学生,让学生喜欢我们,喜欢我们的课,这样才能“亲其师,信其道。”

到底怎样才是“儿童立场”呢?书中第一辑就给出了明确的答复:教育的大智慧是认识和发现儿童。成先生引用了卢森堡的一句话:“一个匆忙赶往伟大事业的人没心没肺地撞倒一个孩子是一件罪事。"

从这句话中我不由得想起在曾经的我在做班主任时,总爱端起一副教育者的架子,头头是道地教育学生,给他们讲大道理,生怕他们学坏了,到时候就是我的责任。殊不知,这完全是违背儿童立场的。当学生犯错误的时候,其实他也已经很愧疚和自责了,这时候,更需要我们站在儿童的立场,感同身受,去感受儿童内在的那份不安与自责,去共情他,让他觉得老师是发自内心地理解他。先处理儿童的心情,再来处理相关的事情。且相关的事情,也最好是儿童自己来商议解决,并且主动接受应有的处罚。于是我渐渐地调整了自己的立场,让自己努力站在儿童的立场来思考和解决问题。

最近两天,班上两个男生玩耍时没控制住情绪,打起来了,值周的老师在劝阻的过程中也被伤及。在这样的场景下,对学生大吼大叫也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看到两个儿子眼中的泪水和愧疚的脸色,已经知道他们知道错了。于是,我说了他们几句后,就让他们到办公室,把整个过程的心理说明详细地写下来,心情平静之后,再邀请两位家长到校,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这个时候,行使该有的惩戒——惩罚一周的课间没有自由活动时间,到办公室进行反思,全班念自己的心理说明,当面向老师道歉,二人承担老师检查的费用,两个孩子都有压岁钱的账户,于是从账户里面开支这部分费用。

两个孩子不光主动向老师道歉,还每节课间主动接受惩罚,我相信他们进入中学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也会按照我教给他们的方法,自我调适情绪。

同时,在教学中,我发现孩子个个具有智慧,他们有自己的思想,我就会鼓励学生说出自己的想法,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相互讨论、交流。课堂变得越来越生动活泼!我永远都铭记:作为老师要“以学定教。”

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十分动容“儿童生活在广袤的田野上,童年融化在生活的时空中,生活应永远成为小学教育的主语。”多么美的一句话呀!

假期里酣畅淋漓读了好几本书,成尚荣老师的《儿童立场》早有耳闻,借着假期的作业与书籍相遇,使任务也变得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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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老师了解儿童,执着于儿童的教育。读文的过程漫长,但是我有好几次被文字瞬间捉住心房,伸出浅浅淡淡的思虑。作为一线教师,作为离儿童最近的专业指导者,我们却被各种思潮声音大环境所裹挟,眼中的儿童,也似乎隐隐淡淡模糊起来。

成老师说:教育的目的是让孩子成为他自己。我想,这真的好难。疫情期间,我每天守着自己的小阳台,静心浇灌着那几株月季花。我买来肥料和农药,小心地侍候那些待放的蓓蕾。月季花在春光中开得娇艳,我望着那些幽幽暗暗的花枝出神:人们常把老师比作园丁,但是园丁却比老师幸运许多。植物的种子是一早就明了的,而我们的孩子,天生是哪一颗种子,老师和父母确是无法做判断的!

纪伯伦在诗中写到:你的孩子不属于你,他们是生命的渴望,是生命自己的儿女,经由你生与你相守,却有自己独立的轨迹。给他们爱而不是你的意志,孩子有自己的见地,给他一个栖身的家,不要把他的精神关闭,他们的灵魂属于明日世界,你无从闯入梦中寻访也将被拒。

尊重孩子一切的未知性,不以自己的期望和对于世界的想象去“打造”孩子,这是多么重要的认知!

我想,最好的教育,就是帮助孩子发现星空下他选择的路途吧。我身处的启蒙教育,是带着孩子见识浩渺星空,并悄悄地领略那一颗让他注目良久的繁星,鼓励他踮起脚尖伸手够一够,不必急于上路,而是跟他一起振奋他们每一个独特的选择,如此而已。

想到曾经教过的一个女孩子,数学不好,语文也一般。可是她总是无比骄傲自己能做的一手美味的甜品早餐。孩子每次在日记里洋洋洒洒七八百字,全是细碎的叙述如何把甜品做到极致美味。这样的烹饪日记记录了好几个月,孩子没有一次倦怠,反而乐在其中。那些整齐的方块字仿佛是她雀跃在厨房里的身影,那是生命萌发的美好,作为老师的我,如果看不见,那是多么的遗憾!

最近电影院在回放老片子,我一个人窝在硕大的屏幕前,将《幸福来敲门》又看了一次。加德纳无疑是一位了不起的爸爸,纵使人生窘迫如斯,他依然能抱着孩子开松弛的玩笑,给孩子一个个安全感十足的夜晚。如此,最令我动容的台词,他对儿子说“对于梦想,任何人都不能说你‘不行’,我也不例外。”

回到成老师的《儿童立场》,让孩子成为自己,无论是作为母亲还是教师,要撑开大环境的偏见与纷扰,真的还是好难,但是必须撑起,待到孩子的种子生根发芽,窜入天际,我们要同他们一道手挽手享受雨露与阳光,笑着说一句:原来,这才是你。

转眼,就到了小时候玛雅人谈论的最多传说的2024+年。细数一下,毕业后与儿童打交道已有两年了;提到儿童,想到了假期里阅读的《儿童立场》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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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这本书的阅读视角有很多。有时候我是作为教育者在学习如何处理教学中的问题,如何和孩子们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有时候也会让我想象成如果自己是一位家长,如何在家庭教育中扮演好角色;有时我又感觉自己只是一个与教育他人无关的第三者,回想起自己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否偏向于“我”的立场。静下心来,慢慢阅读,会与作者朴实却极具道理的话语产生共鸣。整本书围绕“儿童立场”这个大主题,延伸出了丰富全面的内容,收获颇多。

整本书读完,前两辑中有些内容偏向哲学,对于经验阅历尚浅的我来说,似乎还是挺有理解难度的。“第一专业”、“可能性”这些术语,对我而言就真的可能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但作者穿插的相关且有趣的故事却让我慢慢理解了儿童世界里文化使者的使命。其中整本书有这么几个小点挺打动我的。这本书中提到了教育的目的是让儿童成为他自己,儿童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思考和对世界的认知,甚至每个儿童所生活的教育环境也各不相同,如果教师只是想让他的学生都考100分的话,那这位老师同按照模具来打造菜品的机械厨师有什么区别呢。

同时,这让我想到了我班上的一个孩子,他聪明伶俐、善于表达,课外知识非常丰富,如果按照应试教育的结果论来评判他的话,他获得的100分可以证明他是优生;但按照传统意义的乖孩子标准来看待他的话,他绝对不合格。在课堂上,他从不记笔记,但是当老师讲到他未涉猎到的知识时,他会聚精会神的倾听,积极动手完成老师布置的科学小实验。其中有一次我让同学们回去制作一辆小车,这个孩子给我、给我们都带来了巨大的惊喜——利用编程制作了独一无二的小车。

了解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孩子不管在哪个科目上他都不记笔记,但是他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所以我在想虽然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必要的,但是有没有个例、或者能不能让孩子们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呢?难道记满笔记本的方式才是唯一正确的方式吗?不,我觉得让孩子们学会选择,主动思考才是给予他们最好的礼物,就如书中所说“要让儿童沸腾起来,是要让他们的情绪和思维高涨起来”。

除此以外,书中提到了课本使用,作者提倡开学时可以专门提供一段学习时间让学生翻阅教材,引导学生初步领悟,把握教材的整体安排。仍然强调了学生主动学习和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开始学习。由于我们学科的教材是循环教材,所以这让我想到了日常在课堂上碰到一些孩子问我问题的场景,由于孩子们不能将教材带回家,碰巧某个孩子提出的问题就是与下节课有关的或者班上有同学给予了回答,在这时,我总是因为担心提前“泄漏”知识导致孩子们会对下节课没有探索兴趣而简单回应“下节课,你们就知道了”,我觉得这样的处理并不是最妥帖的,可又恼于没有更好的方法。阅读完该书后,我似乎找到了答案。赞扬会提问的孩子,给予给出答案的学生肯定,再引导孩子们了解整个单元的编排,对下节课的知识进行重新设计,带给孩子们不一样的兴趣点,或许远比我简单回应更能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才是学习的小主人。

读完此书,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一直盘旋在我的脑海里,“人的发展既可以规划也不可以规划,最好的发展是让自己非连续性发展。”淡化目的,淡化规划,非功利非刻意,可能我们的生活会更加随性自由。就这样一句看似矛盾但于我而言分量极重的简单话语,同时更加点醒了我应以儿童视角看待孩子、看待教学,“随意”一点,对学生的教育也应如此。

老舍茶馆读书笔记1000字(读书笔记)


巷口的灯光忽明忽暗,墨色的夜空星光黯淡。读着《茶馆》,时间跨越百年,在时间线上走走停停,一切都似乎回到了1898年,那个茶馆开张的初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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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轰烈烈的戊戌变法刚刚结束。特务藏匿在人群之间,紧盯着每一位行人。窄薄的“莫谈国事”的纸条,在初秋的风中哆嗦着,似是在为时代而悲叹。裕泰茶馆便是在此时开张的。虽只是一方小小茶馆,但也有四方三教九流在这儿演绎着他们自己的人生:无赖泼皮恣睢作恶,丧失人性的人贩子公然谈生意,太监仗势为虎作伥,以“实业救国”为梦想的秦二爷,具有侠骨豪情的“旗人”常四爷。戏声、笑声之中,王利发掌柜就在这里与诸位客人周旋,二十几岁的他已深谙世故人情。嘈杂的人声之中,“大清国要完”有如惊雷一道让茶馆静了下来,常四爷因他一句痛彻心扉的感叹身陷囹圄。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一晃几十年沧海桑田。民国的成立带来了美好的幻想,然而,白云苍狗,世事无常。短暂的太平之后,无休无止的军阀混战将幻想击为了泡影。茶馆也变了。铺了浅绿桌布藤椅小桌替代了古朴的茶座,墙上也贴上了外国香烟。而王利发苦心迎潮流的结果并没有换来茶馆的兴盛,只是特务巡警一次又一次地敲诈和裕泰茶馆的日渐衰落。时代在改变,政局在动荡,而“莫谈国事”的纸条,却依然在风中飘摇。

时光从不宽容任何人。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能是人们追求的乌托邦。曾经怀着梦想的秦二爷、常四爷、王掌柜,再度聚首时,曾经的小伙子已经熬成了双额染雪的孤苦老人。一生敢想敢干的秦二爷,怀着“实业救国”梦想,惨淡经营数十年,最后所有资产被没收贱卖,心灰意冷,美好愿景化为一梦华胥,实业救国灭为一纸黄粱;一生正直善良的常四爷,敢说敢做,自食其力,最后卖菜度日,孤老终身,发出“我爱我们的国呀,可谁来爱我呢?”的悲叹;一生谨小慎微,委曲求全的王掌柜,只求在动乱的社会中生存下来,顺顺当当地活下去,却改良改良越改越凉,最终家产被占。眼看已是桑榆暮景之年,三位老人连一位家人都无从寻觅,回望过去已是往事迢递。

夜深,茶馆灯光昏黄黯淡,三位潦倒的老人悲怆地撒纸钱自悼。这不仅仅是他们提前为自己“送葬”,更是在为这个时代送葬。黑暗的时代,小人物的抗争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吃人的社会吞噬了一颗颗跳动着的红心。

黎明时分,茶馆的灯光黯淡了下去,街上的阳光却渐渐明亮了起来。“黑暗无论怎么漫长,白昼总会来到。”黑暗吞没了秦二爷、常四爷、王掌柜,但曙光总是在最黑暗之处萌生。康大力、康顺子、王大拾等年轻人投奔西北游击区,他们挣脱黑暗的桎梏,唱响反抗之歌,奔赴那光亮之地。无数逐光之人用鲜血和生命,最终换来了一个新的时代。

老舍先生创作《茶馆》时,是政治清明的好时候,他写出了了如此有力度的作品,读来令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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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叙述了清朝末年,民国初年,以及抗战结束的三个时期一家大茶馆的变迁,以此来表现19世纪末以后半个世纪中国的历史变迁。老舍除此之外还经历了新中国这一时期,他的这部文学作品可以说是对时代的总结从他的这种宏大叙事中能感受到老舍先生的将自身生活经历与所处的环境紧密联合起来,用自己的理解与感悟诠释这个年代的复杂悲凉,他的才思涌动,笔力雄厚可以被我们深深地所感知。

老舍先生对这篇文章的叙述动机,是来自于对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渴望,和对一个不公正社会的憎恶。刘麻子之死就是一个印证。刘麻子是一个坏人,他却不是因为他做过的错事而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是被人冤枉了,说他是逃兵,顶着这样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罪名,读到这儿,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同情他吗,他是坏人,不值得同情;不同情他吗,可他确实是被冤枉的可怜人。仅这一幕就能让我们知道军阀一贯草菅人命的作风,即使是像刘麻子一样的坏人,也应该有自己的生命权,他被冤死,只能说明军阀更坏,这个社会充斥着巨大的不公。而庞太监之死,则又是另外一种基调,充满了悲凉哀悯的色调。曾经是大权在握的宫廷大太监,改了朝换了代,大权旁落,没了势力就面临着被狠心的侄子们活活饿死的局面。他有权势时,是做过些见不得人的事,却被亲近的人如此对待,可能在今天的我们心里感受并没有那么强烈,但如果把他放在现在,想象一下,一位老人,他心力憔悴了一生,却不能拥有活下去的权利,他是多么的可怜悲哀啊。在这个时代我们想着这是如何如何的绝情,但在当时,似乎并没有什么,乱世之中,黑暗的社会里,好像只有麻木的人心。所以,这样的社会里满是不公正,亦满是老舍先生对此深深地憎恶,他也渴望真正的现代新民族国家得以建立,从这人吃人的社会中逃离出来,把它击碎,让每个人真正得到幸福。

有人说,老舍这篇《茶馆》的结构方法是新旧社会对比,这也是他的历史观。有人认为,这种新旧社会的对比是是旧时代的中国与新中国的社会对比,有人说,老舍这篇《茶馆》的结构方法是新旧社会对比,这也是他的历史观。有人认为,这种新旧社会的对比是是旧时代的中国与新中国的社会对比,老舍写这篇文章是主要是想让年轻人珍惜新中国的来之不易。但我对这个说法却不苟同。我认为这里的新与旧是民国于清朝为新,而于新中国为旧,是一种从不间断的新旧社会的交替,没有人说这是真正新社会的完整呈现,没有人说这是人民最满意的时代,我们以后继续发展繁荣的社会于那时的心中来说才是真正的新。再者,这种新旧之比是反向的,社会制度一幕比一幕进步发展,但民生状况却一幕比一幕沉沦。常四爷的一句“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深深地戳痛了无数为国奋斗抗争在第一线的爱国人士,他们对新社会新国家的理想抱负,在一次次被打击消灭,知道自己也绝望了,在他们心里,再“新”的社会也只是一个空架子,充斥的只是更多的虚幻与沉沦。不过也正是如此,才构成了这部剧如此的张力。

《茶馆》这部剧早已超越了对新中国的歌颂,而是用人的生存际遇与命运沉浮去写社会变革,历史变迁。读来总是令人深思,想着过去,现在与未来。

茶馆的故事,一群平凡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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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谈国事”的告示越发醒目了。

王利发,他是个精明的掌柜。战争,改朝换代,他就跟着改良。他守着家里这老字号,在风雨飘摇的乱世,硬是撑着将茶馆开张下去。他不乏善心,心眼儿不坏,圆滑处事,令他时常成了茶馆间的和事佬。他不知汇出过多少银两,讨一个息事宁人,本分生意。这间茶馆,宛然成了他一生的寄托,他守了这茶馆一辈子,到头来,还是叫他人抢了去。他打发了家人,吊死在这后院里。伴随寂静的,落幕的,是两声“好!”。。。

常四爷固执,心肠热。他嘴快,一心是为国家着想,他的日子渐渐落魄下去,倒也从未放弃。七十岁的老头儿,照样挑了花生米走街串巷糊口饭吃。他太直爽,还因此受了一年牢狱之灾。但他偏是活下来的人。他活下了下来,不改往日的脾气,那个身板硬朗的老人身上,仿佛那个年轻气胜的常四爷,一直都在。

松二爷软弱胆小些,他在战争的纷乱饥荒中活活饿死。他临死,宁愿饿着肚子也从未亏待了他的鸟儿。他心里住着当年那个风光的旗人的魂。他舍不得那点体面,只能与他那份体面,一同下葬。常四爷替他缘来了棺材钱。两位好友,就此生离死别。

康顺子是叫自己亲爹卖给太监的,她的一生就如此毁了。幸而抱来的儿子争气。康大力成了共产党!年少便遭受的诸多苦难练就了她坚韧的性子。这个女人面对侄媳的惺惺作态,毫不犹豫的破口大骂,她早已不是任人宰割的少女。她是坚毅,自立的母亲。康顺子想必能安度晚年了吧。无论如何,即使是死亡,也已入不了她的心。

刘麻子的恶毒恐怕是不必说的,但他终究死了,算计买卖了别人一辈子,逃脱不了叫别人卖了的下场,拉上街,一刀掉了脑袋。两个特务,如同恐怖的鬼影,悄声捕捉着他人的一声一息。他们的存在,令茶馆禁声。

子承父业,二代之人如同魔咒一般,又一次承袭了父亲的职业。老舍未给他们更名,前头加了个“小”字。他们,不过是自己父亲的影子,在时代改良下,或发达,或显得可笑罢了。不变的身份,社会总需要刘麻子类的狡辩诡诈;要唐铁嘴狂热的相面,奉天之人;二德子式的随有钱的主儿,跑腿的打手;像宋恩子,吴祥子样的暗地里头,阴恻恻的特务,令人背脊还发寒。

但王大枉有自己的名字,他不叫小王利发。好似他不如父亲那般圆滑处世,兢兢业业。到头来,一无所得。王利发心肠不坏,他的一生算积了德,福分给了下一代。想要活命得上西山。他们去啦,儿子去了,孙女小花紧赶着去了。小女孩懂事又乖巧。王利发死了,和他的茶馆一起,但他的子孙却摆脱了父辈的阴影,踏上不同的道路!

茶馆,见证了他们的兴衰荣辱,时代压迫下,人民的苦苦挣扎。它多遭改良才得已保存,那些战事频发的日子,总令人想着有这么一间茶馆,有这么一群人曾聚集于此,喝茶谈天。勿谈国事,但心中皆是国事,字字句句,都是国事。

然后,散了!

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读书笔记范文)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所著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远赴欧美国家留学,但却学无所成,为了回国后不丢人,只好买张假文凭来保住自己的面子,并因此陷入了一层层关于恋爱、婚姻和工作等方面的“围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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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我们的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仿佛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每每因自己的怯懦而陷入与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的感情纠葛之中,并最终一步步落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所设计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

《围城》中的象征意义源自于文内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但钱老“围城”的本意显然不是单指婚姻方面,而是意在说明“围城”的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钱老也在描述方鸿渐的人生各阶段时进行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

首先是令方鸿渐向往的感情围城,方鸿渐曾经期待着完美的婚姻生活,可在经历初期邂逅的欢愉之后,逐步又困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的经历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学生之间、老师之间明争暗斗,这种氛围让人感到压抑,也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才的方鸿渐只能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接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吞声忍气的步入事业低谷。钱老用纯白描的手法把一个有些虚伪、乖张和懦弱的小知识分子形象勾画的淋漓尽致。方鸿渐代表着千千万万小知识分子试图改变现实,而又处处碰壁,试图融进世俗,而又不被接纳的真实现状。

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的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追求成功后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着与动摇。读完围城,其实我心里还是五味杂陈的,因为这不仅仅是一本婚姻教科书,更是一幅人生写意图,里面充满太多的无可奈何、人事瓜葛、城府算计,这在日常生活之中又怎会少得了。不过,任何事情也都要辩证的看待,想想生活其实本就是一座围城,其中的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只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而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也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围城可破,幸福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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