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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的读书笔记。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通常会记录下读书笔记,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药》的读书笔记,欢迎你的品鉴!

大家在阅读完《药》后,一定会有很多感想,这也是大家的收获!以下是《药》的读书笔记,欢迎阅览!

《药》的读书笔记1

今天我读了《药》下面我为大家摘抄一段:着城根的地面,本是一块官地;中间歪歪斜斜一条细路,是贪走便道的人,用鞋底造成的,但却成了自然的界限。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两面都已埋到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里祝寿时的馒头。

这一年的清明,分外寒冷;杨柳才吐出半粒米大的新芽。天明未久,华大妈已在右边的一坐新坟前面,排出四碟菜,一碗饭,哭了一场。化过纸⑸,呆呆的坐在地上;仿佛等候什么似的,但自己也说不出等候什么。微风起来,吹动他短发,确乎比去年白得多了。

小路上又来了一个女人,也是半白头发,褴褛的衣裙;提一个破旧的朱漆圆篮,外挂一串纸锭,三步一歇的走。忽然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他,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左边的一坐坟前,放下了篮子。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华大妈看他排好四碟菜,一碗饭,立着哭了一通,化过纸锭;心里暗暗地想,“这坟里的也是儿子了。”那老女人徘徊观望了一回,忽然手脚有些发抖,跄跄踉踉退下几步,瞪着眼只是发怔。

华大妈见这样子,生怕他伤心到快要发狂了;便忍不住立起身,跨过小路,低声对他说,“你这位老奶奶不要伤心了,——我们还是回去罢。”

那人点一点头,眼睛仍然向上瞪着;也低声吃吃的说道,“你看,——看这是什么呢?”

华大妈跟了他指头看去,眼光便到了前面的坟,这坟上草根还没有全合,露出一块一块的黄土,煞是难看。再往上仔细看时,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着那尖圆的坟顶。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药》的读书笔记2

前几天,我的了一本鲁迅的作品,它十分富有革命意义,这本作品的名字叫做———《药》。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活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这颗血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温馨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於后清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本文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在城市中 , 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 , 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 , 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成的馒头 , 向刽子手买来后 , 华小栓吃了之后,还是死了!同时 , 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 , 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 , 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 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 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 , 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 , 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 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 , 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 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

文章中所蕴含的对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於此。分享给你的朋友吧:

总之,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字都影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


[《药》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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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读书笔记怎么写


之所以取这个名号,与老师上课提及的鲁迅先生的忧国忧民的思想有关。所以最近又重新拿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细细品味了一番。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了一半洋钱。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他要去买“人血馒头”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治病,天气虽冷,老栓到觉得爽快,仿佛变了少年,得了神通,跨步格外高迈,而当他从康大叔接过馒头之后,他的精神全在一个馒头上,仿佛抱着一个婴儿。

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很荒谬,这和古人求符泡茶治病有何区别呢?而华老栓却跟捡到宝一样,罔若不知。而更荒谬的是这个用血浸过的馒头凝聚着华家夫妇大半辈子的心血。相信,很多人会被这一幕感动。但是恰恰相反,我觉得可悲。假若华老栓有多个儿子,他还会不会倾其大半生的积蓄去为不可救药的儿子治病呢?答案是很肯定的,不会!不只有一个儿子,而有多个儿子,足以让华家传宗接代,那本就贫困不堪的老栓还会不会。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以保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变了“质”。试想老栓生活的年代,尽管当时的封建制度已经土土崩瓦解,但像老栓这一把年级的人,“思想蛀虫”已经深入骨髓了,他的脑子里充盈着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压得喘不过气来。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给自己的父母一个交代,他们必须救自己的儿子,相信这种行为,与其说是父母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祖宗的孝吧!

而在另一边,一个资本主义者,夏瑜被处死了。而夏瑜的血,也就是这人血馒头的来源。但是,这个革命者的死并没有给老栓这些人的生活带来什么风浪。他才不管被砍头的人为何流血。如果这血救不了儿子,他便会觉得这没有什么价值。这就是以老栓这典型人物为代表的“民痞”的声音。

而夏瑜的死竟是如此无声无息,她的母亲为她上坟时,“忽然看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她,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羞愧的颜色”。这又让我倒吸了两口冷气,这有什么羞愧的?难道她羞愧她的儿子闹革命吗?那革命反倒像一只乌鸦,“站在一株没有叶的树上”。这个社会好无知无觉,就算是革命者的母亲也只认为儿子被冤枉了,可是这就是当时的中国的人民,常用自己的血,去洗权力者的手。

这里的底层人民是麻木不仁的,只要与自己不相干的,那么把杀人也看作一种热闹,“颈项伸的很长,仿佛许多鸭子被无形的手抓住了,向上提着”。他们没有受过教育,愚昧无知,即便康大叔是个大恶人,但他告诉老栓什么时候杀人,且人血馒头能治病时,老栓两口子真的是异常感激,就如今天俗话所说:别人把你卖了,你还替别人数钱呢!

而据当时背景了解,革命者夏瑜隐喻了革命烈士秋瑾,对“民痞”的奴性和麻木不仁让我们不禁思考,如果中国民族没有觉醒,那革命就永远无法成功,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斗争,才能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

[《药》读书笔记怎么写]

药读书笔记1000字


《药》讲述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读书笔记1000字,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读书笔记1000字【1】

鲁迅的《药》无论在人物塑造上,还是在主题突出上都很成功,让人不得不佩服鲁迅良好的文学功底。

小说向我们呈现了社会底层人民的悲苦生活和他们麻木的心理。从低声下气的华老栓,痨病缠身的小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康大叔,花白胡子和驼背五少爷,我们都可以洞悉到那个时代人们的凄苦生活。驼背五少爷,我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存在了少许的谑成分,还是他曾经真的是个少爷,但又怎会落魄现在这个地步呢,我们不得而知。也许,这也留给我们读者想象的空间。

对于人血馒头,我始终不敢漫谈。在鲁迅笔下的人血馒头是那么地触目惊心,让人竖起汗毛。他写道:“那人的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直搜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简练的语言一笔勾勒,却直击人心,让人不敢忘却。

药是苦的,鲁迅的《药》更是苦上加苦。鲁迅固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怀,而这里恰好体现得淋漓尽致。

底层百姓的愚昧无知是其一苦。人血馒头在华老栓手中,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这是一种多大的讽刺!华老栓,他战战兢兢的经营着小茶馆,努力攒钱。忙碌了大半辈子,自己省吃俭用,却为了救儿子一命,甘愿掏出自己积攒多年的几个洋钱,就只换了几个人血馒头。在我们看来,这是多么的不值。也许很多人都赞同一种看法——华老栓的确很爱他儿子。这一点我不否认,但也不尽同意。华老栓这般奔波劳碌,未免不是受了古训的影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在那个年代早已深入人心,连鲁迅笔下的另一个人物阿Q也知其意,更不用说华老栓了。假若华老栓家有很多个儿子,试问华老栓还会这般尽心尽力吗?我看未必吧。无论如何,封建礼教制度对人的戕害已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了。还有那个红眼睛的阿义,毫无人性的对夏喻毒打,反而感到自豪。而人们却也觉得理所应当,毫无醒悟。我想此刻,每个读者心中都是苦涩的。

希望破灭是其一苦。夏喻,是一个革命者,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象征着革命的希望。然而,他却得不到人们的支持与拥戴。他讲革命,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红眼睛阿义的拳打,人们还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就说他疯了。华老栓,夏喻,代表着华夏。华夏本是一家,原本相互依存的他们,却没有做到。华老栓没有支持夏喻,而且还愚昧到用夏喻的鲜血去治愈自己儿子的病!

夏喻是可怜的革命者。人死后还受到人们的歧视。“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家的丛冢。两面都已埋到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里祝寿的馒头。”宛然阔人家里祝寿的馒头,这是一种怎样心酸的比喻,却道出了中国底层人民的悲苦。

夏四奶奶,夏喻的母亲,可她却不理解自己的儿子。她在清明节给儿子上坟,却是“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左边的坟前……”他只是认为自己的儿子被人冤枉了.对于儿子坟头出现的花环,以为是儿子显灵,这是多么可悲啊!夏喻的孤单,只有少数革命者在缅怀他。

作为一个革命者,革命的失败,暗示着前途的无望。正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也许鲁迅写这篇文章时也是这样想的吧。

药读书笔记1000字【2】

之所以取这个名号,与老师上课提及的鲁迅先生的忧国忧民的思想有关。所以最近又重新拿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细细品味了一番。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了一半洋钱。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他要去买“人血馒头”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治病,天气虽冷,老栓到觉得爽快,仿佛变了少年,得了神通,跨步格外高迈,而当他从康大叔接过馒头之后,他的精神全在一个馒头上,仿佛抱着一个婴儿。

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很荒谬,这和古人求符泡茶治病有何区别呢?而华老栓却跟捡到宝一样,罔若不知。而更荒谬的是这个用血浸过的馒头凝聚着华家夫妇大半辈子的心血。相信,很多人会被这一幕感动。但是恰恰相反,我觉得可悲。假若华老栓有多个儿子,他还会不会倾其大半生的积蓄去为不可救药的儿子治病呢?答案是很肯定的,不会!不只有一个儿子,而有多个儿子,足以让华家传宗接代,那本就贫困不堪的老栓还会不会。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以保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变了“质”。试想老栓生活的年代,尽管当时的封建制度已经土土崩瓦解,但像老栓这一把年级的人,“思想蛀虫”已经深入骨髓了,他的脑子里充盈着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压得喘不过气来。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给自己的父母一个交代,他们必须救自己的儿子,相信这种行为,与其说是父母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祖宗的孝吧!

而在另一边,一个资本主义者,夏瑜被处死了。而夏瑜的血,也就是这人血馒头的来源。但是,这个革命者的死并没有给老栓这些人的生活带来什么风浪。他才不管被砍头的人为何流血。如果这血救不了儿子,他便会觉得这没有什么价值。这就是以老栓这典型人物为代表的“民痞”的声音。

而夏瑜的死竟是如此无声无息,她的母亲为她上坟时,“忽然看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她,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羞愧的颜色”。这又让我倒吸了两口冷气,这有什么羞愧的?难道她羞愧她的儿子闹革命吗?那革命反倒像一只乌鸦,“站在一株没有叶的树上”。这个社会好无知无觉,就算是 革命者的母亲也只认为儿子被冤枉了,可是这就是当时的中国的人民,常用自己的血,去洗权力者的手。

这里的底层人民是麻木不仁的,只要与自己不相干的,那么把杀人也看作一种热闹,“颈项伸的很长,仿佛许多鸭子被无形的手抓住了,向上提着”。他们没有受过教育,愚昧无知,即便康大叔是个大恶人,但他告诉老栓什么时候杀人,且人血馒头能治病时,老栓两口子真的是异常感激,就如今天俗话所说:别人把你卖了,你还替别人数钱呢!

而据当时背景了解,革命者夏瑜隐喻了革命烈士秋瑾,对“民痞”的奴性和麻木不仁让我们不禁思考,如果中国民族没有觉醒,那革命就永远无法成功,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斗争,才能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

[药读书笔记1000字]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几乎是所有法学院推荐阅读的一本书。这本书诞生于1748年,是孟德斯鸠的晚年之作。初看题目可能以为是关于法律的一本书,实际上这是一本涉及政治、哲学等各方面的书。这本书包括综合性的西方的法历史常识,是一本史诗级的法律知识科普,相当于把中国从河姆渡时期写到法治全面的唐朝。同时,孟德斯鸠在本书中也展现了对于不同制度、宗教所匹配的政体论述视角以及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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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题目就引出一个问题:什么是法的精神?如果直接看正文可能有所迷惑,但其实本书的副标题已经作出了解释: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之间应有的关系,附加对罗马继承法、法国法律和封建法律的最新研究。法的精神其实就是法与各种事物的关系,法是基于人类历史,与气候、宗教和经济等各方面密切相关的。

孟德斯鸠先行论述了法与政体的关系,由此可见这部分是全书的重中之重。在这一部分中孟德斯鸠列举了许多欧洲国家进行论证,这在普及了读者欧洲历史知识的同时也需要读者具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否则可能觉得晦涩难懂。政体由性质决定、原则推进,政体可以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共和政体可以细分为民主政体与贵族政体。政体的性质主要在于权利与法支配的对象以及法与权利的支配者,政体的原则有美德、节制、畏惧与荣宠。孟德斯鸠也在论述法与政体的精神中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三权分立最先由英国洛克提出,在本书中,他对洛克的学说进一步发展完善,使三权分立原则作为本书的思想核心。他认为只有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主张“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在孟德斯鸠论述法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时,主要从气候、土质方面进行论证。说是地理环境对法的关系,其实这个关系是服务于人的。首先论证气候与土质对人的影响,再上升到人对立法的影响。例如:极度炎热的气候会使人没有一点儿力气,并使人的情绪持续低迷,没有伟大的信念,丝毫不慷慨、不通达。而印度人生活在热带地区,他们相信,万物起源于静和空,最后又归于此,他们追求绝对的无为。这是因为在酷热环境下,舒适因静止而生,痛苦因活动而致。在规律上讲,法律应当对抗气候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印度法律加剧了气候的不利影响:懒散。规定人民的土地要上交给君王。这就泯灭了人们的所有权意识。再说宗教与商业,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即使是最真实和圣洁的教义,如果不与社会福祉相结合,也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在孟德斯鸠的思想中宗教确实没什么地位,如果宗教与社会福祉相冲突,他也会选择后者。在读这部分时,有一种“桥归桥,路归路”的感觉,就是孟德斯鸠直接在宗教信仰与现实政治划了一条界线。而贸易在孟德斯鸠看来,其实是促进和平与宽容精神的最好方法,而不仅仅是获取利益。

这本书是一部关于法的精神的百科全书,其经典的光辉不会随历史的传承而黯淡,其格局不会随科技的进步而狭隘,我们唯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窥见人类智慧的冰山一角。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以及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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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宪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格、情绪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没有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然也是一人执政,却遵照已经固定的、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它有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平等的。相比之下,共和政体是一次重大的进步,是符合新时代人民所期盼的政体。

我国现代化建设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位一体全面改革的今天,需要借鉴并吸收被实践检验证明的他国体制的精髓部分,加强并完善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而更好的体现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这将对我国的国家建设是大有裨益的。由于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导致政治制度有很大的差别,根据中国特有的国情来明确中国该走什么样的道路,是至关重要的。中国经历了历史时代的变迁,从封建帝制,到建立共和政体,中国从积贫积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到如今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确实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任何的改革,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任何的举措都有可能工程浩大,常常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毕竟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是建立在研究西方社会的基础上的政治体制,有极大的局限性,并且由于三权分立各部门相互制约,在他们的利益、目标各异时,常常难以达成一致,最终将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国家将难以应付。正如汶川大地震,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反映如此快速,就是因为我们团结一致,联合出击,积极应对灾难。我们成功的举办了世界瞩目的奥运会,得到了世界人民的认可,也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政体制度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我国应当根据本国国情,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细照笃行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前进之路,切不可盲目崇拜。

《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收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与此同时,她收到一封古怪的明信片,上面的收件人是“请苏菲转交给席德”,邮戳来自黎巴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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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天开始,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她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魔镜、少校的小屋、黎巴嫩寄来给席德明信片、会说话的汉密士、叫她席德的艾伯特、写着生日祝福的香蕉皮、现实出现的梦中的金十字架、捡到的10元硬币……接迥而至的奇闻怪事让苏菲一步步走下去。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在一位神秘导师艾伯特的指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弗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

莫名其妙的函授课程持续进行着,联络方式也一变再变,痛苦愤怒的艾伯特终于出现在她的面前,并开始教她哲学史。他用浅显易懂的笔触带着苏菲回顾从先苏期的希腊直到尚-保罗·沙特时代的哲学发展。

同时,“席德”的名字不断在她身边以不可思议的方式频繁出现。而后,席德出现了,原来苏菲这个人物,只是在黎巴嫩联合国部队工作的挪威少校艾伯特为庆祝女儿席德生日而虚构出来的人物,把她的故事编写成一个富有哲学趣味的故事当作女儿的生日礼物。

不可思议的是,在艾伯特的提示下,苏菲渐渐意识到自己只是书中的一个角色,是艾伯特少校意识的一部分,在忠实的完成自己主角的任务之余,他们开始了向上帝的抗争。在他们的努力下,书中世界渐渐扭曲了,变得古怪而难以驾驭。

最终,这本书以一个开放式的结局告终,艾伯特和苏菲莫名的逃出了书中世界,来到了席德所在的世界。

漫长的告别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告别,就是死去一点点。——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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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没看小说,经过朋友的推荐,看《漫长的告别》。

是硬汉派小说家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因为很多作品都出现了马洛这个形象,又被称为“马洛系列”。

首先因为他不畏强权不受利诱,这样的品质,估计只有是作品中的虚构人物,才能淋漓尽致地体现。

因为马洛帮助的嫌疑人特里,是当地有钱有势能左右政局的大佬的女婿,大佬的浪荡女儿在特里逃跑的前晚,被发现死在自家客房里,一张脸被刀砍得稀烂。

马洛深信特里干不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誓将真相查个水落石出。作为嫌疑人被关进监狱后,马洛扛住了警察们的严刑逼供,也经受住了大佬派来的援助律师的威逼利诱。

出狱后,马洛又被特里的战友,如今的黑帮头子威胁:再查案子不得好死。他还是不为所动。

而后,又发生了很多事,马洛都没有放弃循着草蛇灰线,刨根问底。

推理能力出众,是我喜欢马洛的又一关键点。

警方宣称逃到墨西哥的嫌疑犯特里已被击毙并将他死前写的自白书示众,马洛根据实地考察发现了自白书的疑点,并由此推断特里其实并没有死,而是警方受制于政商勾结,放烟雾弹。

在作家罗杰•韦德死后,韦德家里的仆人坎迪,做假证诬陷为杀人犯,马洛根据印象还原出了事发现场,戳穿了坎迪的谎言。

此外,去探查特里服兵役的过往,弄清楚两起杀人案的凶手作案动机的过程,也让人开眼。

也许,所谓神探,就是能察人所未察,见人所未见,哪怕一丝一毫的马脚,都能看穿。

再说到作为一个人,马洛,有情义有担当,让剧中的特里、洛琳……,看书的我,心仪。

马洛为了特里,一个在酒吧偶遇,喝醉了也很有风度,两度嫁给钞票的退伍军人,付出了常人所不能忍受的困难,可他并没有退缩,也没有为此而纠结,而是,坦然地应对一切。

要是我也有这样的朋友,那就太幸运了,不晓得会高兴成什么样,拿啥子来喜欢!

其实,马洛,不仅仅是我欣赏,众多的读者,成了钱德勒的书迷,就是因为他塑造了马洛,这个柔肠侠骨的——硬汉。

告别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书中马洛的一句话: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

但愿,我能遇到更多的好书,更多的马洛,让每一次告别,不会觉得遗憾。

《漫长的告别》是美国作家雷蒙德·钱德勒写的一部侦探小说。该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谋杀故事,以及主人公——马洛的探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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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巧不成书,作品的开头,马洛便遇到喝得烂醉、被妻子抛弃的特里,后两人成了朋友。特里后来卷入了一场杀人案中,成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慌忙的特里找马洛帮忙,嘴上瞻前顾后的马洛还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助其逃跑。

接下来的剧情让我对马洛这个角色有了重新的定义——为了获取快人一步的情报,警局、地检署先后抓走马洛,对他进行逼供,施加暴力。但马洛对朋友十分了解,坚信他不是凶手,自始至终没有屈服求饶,坚定不移,警察也只好放人。麻烦没有就此结束,黑帮的威逼利诱接踵而至,马洛也没因财富出卖朋友、出卖灵魂、违背自己的内心。

突然,传来消息,特里自杀,留下了自白书,承认罪行,即使这样,马洛依旧坚信自己,觉得朋友是清白的,看似结束,但暗地里还在继续追查,面对警察的殴打,金钱的诱惑,生命的威胁,马洛始终没有放弃,一直为朋友的清白“上刀山下火海”。他这种对友情的珍视,对朋友的信任,对真相的执着,令我无比敬佩,甚至感动。

有人说马洛是“硬汉”,我非常赞同。在我看来,这种“硬汉”并不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而是无论遭到怎样的逼迫,诱惑,仍坚守自己的原则,毫不动摇的坚强意志,同时为之负责。马洛最后用事情的真相还朋友的清白,以此为礼,把与朋友这次漫长的告别画上句号,这种对友谊的绝对忠诚就是马洛的原则。

“硬汉”马洛在书中表现得玩世不恭,酗酒,叛逆不羁,似乎有很多缺点,但他还有一面,如:帮助醉倒的特里带他回家,与其成为好友:坚持不懈追查真相,还朋友清白:揭穿凶手艾琳后并没有立刻报警,而是让她体面地死去。这些也可看出马洛有温柔、天真浪漫、愤世嫉俗的一面。让读者看到一个丰富的精神世界,给读者带来一个更真实的人物,更贴近普通人的性格,而不是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般遥远。

书中有一句话“你费劲心机好不容易道出真相,其实未必能够减减轻任何人的痛苦,而且往往会把事情搞得更糟”。其实,生活中我们追求真实,但有的时候,一些善意的谎言是为让人与人之间更融洽。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许多事情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天枰,真的不必要为了追求所谓的真相而打破平衡,戳破那一层维持关系的纸。

漫长的告别,沉重的告别,无奈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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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里与马洛在舞蹈家俱乐部的露台外第一次碰面,特里喝醉了,他的女朋友甩了他。但令马洛震惊的是—他是一位绅士且彬彬有礼的酒鬼。

之后的几个星期,他们再一次邂逅,经过几番交谈,他们的心更靠近彼此,成了一对好朋友。马洛从开始小心翼翼地试探到互心交谈到敞开心扉,两个人都很重视这份友谊。

马洛曾想道:“我应是条硬汉,可这家伙身上的某样东西触动了我,我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除了他的白发、疤脸、清澈的声音,还有礼貌,也许这些就已足够了。”

即便是特里与场谋杀案脱不了干系,在马洛心中,他信任特里,他相信:连醉了酒的一个人他的行为举止都彬彬有礼,他穷困潦倒,沮丧,饿肚子,但是他有尊严。这样一个人,他是从哪儿偷来的胆量可以去干这事呢?马洛为还特里一个清白,展开了一系列漫长的调查。

想象固然美好,但现实却狡猾多端,它会从各个方向去击破你的防线,你只能一忍再忍。对,马洛忍了过来。当他每得到一个新线索,对事件有了一个新发现时,神秘的面纱慢慢掀起,他渴望一个光明、清白的答案。但现实却只为你呈现朋友那鲜为人知的一面。

一点点靠近真相,而它却反而将你的心绪精力一点点地吸干……

接触这本书,因为它的名字,给人罩上一股温暖、惬意的舒适情感。碰到新书的那天,即贪婪地开始进行“十天阅读计划”,越看越绞心。本想着早点儿结束了这场“痛心之旅”,但这本书如果不细心去一个字一个字读的话,可能你就是下一个被晕得团团转的人。

不单是故事情节,作者的比喻是我从未接触过的,需要我们反反复复深读,可能大脑会灵光一闪,悟出了作者想表达的种种道理,而有时,你会一无所获。

“每一次告别,都是一场死亡”,在探索的过程中,便是一段漫长的告别。每当发现了一条新线索,都给进度条打上了一小格。虽然表面上看是告别的,但马洛真的能够如此轻易将他从脑海中抽离吗?这当然是不能的,告别的时候是无奈的、是悲伤、痛苦的。

特里与马洛的友谊在一个夜里匆匆忙忙地赶到,而又匆匆忙忙地离去。平时人们所传的伟大、神圣的友谊在真相面前一击即破。

人们的想象总是完美无瑕的,期待得越多,现实给你的打击往往就越大。友谊是可贵的,但我们宁可选择真相。想象是美好的,但我们总归需要直面现实的残酷。

祖父的园子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毛茸茸的蜜蜂,天真可爱的“我”,充满生机和笑声的园子,慈祥可爱的祖父……正如萧红所说,这座园子,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她的骨子里,我读了这篇《祖父的园子》也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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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在祖父的园子里干了好多有趣的事,度过了一个完美的童年,表达了作者对祖父的思念之情,也表达了对童年生活的怀念。

可爱的小萧红,在园子内任意地与昆虫、动物一起快乐地相处着,无论她怎么玩耍,甚至在萧红割下了谷子,留下了狗尾草时,他的爷爷也没有责怪她,反而与她一起分辨着谷子与狗尾草。这是个充满着智慧的爷爷,他为了给自己的孙女一个快乐的童年,让她任意释放孩童的本性,获得快乐,获得自由,不受拘束。这也会让我想到我的爷爷——一个慈祥的深深爱着我的爷爷,我应该珍惜和爷爷在一起的时光,好好的感受美好的童年,当我长大以后,这段时光也将会在我的回忆里闪闪发光。

我听到有人说,你看小时的萧红多么快乐,多么自由,不像我们一样,每天就是上学、写作业,一点自己的时间都没有,我们的童年太悲催了。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有他的快乐,我们小学生也一样,虽然我们有写不完的作业,虽然我们有上不完的课,可是如果你把每一门课,每一个知识都当作是一种收获,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那不也是一种快乐?你因为有了知识而变得丰富,你因为读书了解了别人的故事,在书里感受别人的生活,不也是一种自由吗?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改变我们的心态,转变我们的看法,我们的童年也是快乐自由的。

一篇短短的文章,一个动人的故事,一段让人动容的童年岁月……我想《祖父的园子》会是我常读常新的故事。

那毛茸茸、圆滚滚的蜜蜂,那天真可爱的“我”,那明晃晃的院子,那慈祥可爱的“外祖父”,正如萧红所说,这座园子,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她的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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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园子是祖父的园子,有着蜜蜂、蜻蜓、蝴蝶、蚂蚱。金色的蜻蜓,绿色的蚂蚱,带着金粉的大红蝴蝶,满身绒毛的蜜蜂。这座花园新鲜漂亮,有那一棵来风,先呼叫;来雨,会冒烟的大榆树。小萧红跟着祖父干着活,脸上似乎浮现出了无限的笑容,快乐地手舞足蹈,快乐的地割着狗尾草,快乐地拿着水瓢洒水,鲜亮的园子处处充斥着她的欢笑。

这座有着“乡村味”的园子抓住了我的心,引人入胜,迫不及待地使我想读下去。

可爱的小萧红,在园子内任意地与昆虫、动物一起快乐地相处着,带着金粉的大红蝴蝶,小毛球似的蜜蜂……无论她怎么玩耍,都有一个爱他的爷爷。在萧红割下了谷子,留下了狗尾草时,他的爷爷不仅没有责怪她,反而与她一起分析着谷子与狗尾草,这是来源于大自然的知识,在课本上是不到的,萧红从小生长在长大自然中,大自然便传授了他一本书,这本书拥有着奇特的知识与美丽的插画。

萧红的爷爷是一个充满着智慧的爷爷,他为了给自己的外孙女得到一个快乐的童年,让他任意的释放孩童的本性,获得快乐,获得自由,不受拘束。当得知外孙女干了一件“好事”时,不仅没有责怪,反而悉心教导,使他辨别哪个是谷子,哪个是狗尾草。

萧红的童年,是天真快乐的,园子里充满了欢笑,编织成了一个个故事,一本本书,

萧红的童年虽普通,但欢乐,虽平凡,但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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