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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勇《孽子》读书笔记2500字。

古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阅读完相关作品以后,相信心中会有不少的心得,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也许以下内容“白先勇《孽子》读书笔记2500字”合你胃口!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孽子》是台湾当代中文文学作家白先勇唯一的长篇小说创作,全书共二十多万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白先勇《孽子》读书笔记2500字,欢迎阅读!

《孽子》是白先勇先生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又是其以同性恋者视觉对该类禁忌题材作现实主义描写的大胆尝试。然而带着猎奇心理看这本书的人注定要失望。因为文中并无大段大尺度描写。

由此可见,白先勇即使在处理这一类相对边缘的灰暗题材,亦保持着他一贯的儒雅风度。烟霞满纸,使人只觉其凄美,不觉污秽。

小说采用传统的双线串珠之法。明线写眼前人事,暗线写过往风云,两条线索穿插在一起,多用插叙,将个人的前因后果不动声色便交代得清清楚楚。因为时间跨度大,使人有时空交错之感。有因作者处理得当,尽管千头万绪,却不觉杂乱。例如作者会将某一个人物作为线索上的一个点,并通过该人物眼或口,叙说那些过往。如通过人物“郭老”编的相册“青春鸟集”我们便将“黑暗王国”里那些离散的风流人物如桃太郎,涂小福,野凤凰的传奇了解了个大概。

明线更是围绕着阿青,小玉,吴敏,老鼠等四个少年,写尽了那一群挣扎在社会底层,出卖皮肉苟且求生的同志百态。一明一暗双线之间人物层出不穷而丝毫不显杂乱,每个人物都是独立的存在,尤其独立的人格,因而即使是配角也不因此沦为主角的陪衬。这种笔法相当大气。使我想起了《清明上河图》那黯黄的画面中那些穿越千年,神态各异的市井小民们,每一个人像都鲜活无比。白氏笔下便有这种宏大的画面感。

个人认为这种效果很大得益于其使用得出神入化的白描手法。自古以来排得上号的小说家无不擅于此道。例如曹雪芹。他写人物喜用白描,最是省时省力。例如写宝钗这样的主角也不过一句话“脸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已尽得风流。

《孽子》一文中即使是一闪而逝的人物,也因作者精当老道的描写给人留下深刻地印象,例如在在第一章出现的”老x头”。作者这样描写他”颈子上长满了牛皮癣,公园里的人谁也不理他,他只有躲在黑暗里,趁我们不防备,伸出手来猛抓我们一把”。只这一句话便把个人人厌弃的老色鬼活画出来了。

白先勇的文字色彩之浓烈使我一见如故,因为联想起自小看熟了的张爱玲。例如阿青之母挨打之后得到丈夫送的花裙这一段。 “盒子里是一件崭新的细麻纱连衣裙,豆绿的底子,起着大团大团的红芍药。母亲爬下床,将新衣裳换上,站在镜子面前左顾右盼起来。可是她露在外面的背项上,却添了两条手指粗的鞭痕,横斜在那里,青红青红的浮肿起来,象两条蛇,蟠爬在她那雪白的背上”他用字秣丽夺目,配合故事情景,竟将浓艳化作了凄艳,大红大绿的颜色,浓的化不开似地直击人心,使人一见难忘。

很难将小说定义为具体某类题材,因为它以同性之爱为主,涉及面却超出了这个范畴。上升到了一个人文关怀的角度。例如其中涉及手足友爱,家庭伦理,代际交流,社会百态,更有彼时的民风民俗等。将其定义为同性恋小说未免失之狭隘。

而青春鸟一词在文中多次出现,我们不妨从这些年华正生而历经沧桑的少年们身上说起。作者对这些少年的态度,借文中人物郭公之口表明:“你们这群在这个岛上生长的野娃娃,你们的血里头就带着这股野劲儿,就好像这个岛上的台风地震一般。你们是一群失去了窝巢的青春鸟。如同一群越洋过海的海燕,只有拼命往前飞,最后飞到哪里,你们自己也不知道----”

作者的态度明确,对这一群野孩子,他羡其青春,哀其不幸,怜其孤苦。丝毫没有歧视之意。不仅如此,在字里行间,还代这群青春鸟向社会发出不平之鸣。

在这些少年加入“黑暗王国”之前,又何尝不知等在他们面前的是如何不堪的命运。然而他们无一不是为社会家庭所不容,在自我放逐与那个黑暗的国度。人生而平等,这些少年不应该因为性取向的不同就受到世俗的歧视与压迫。而相对于险恶的外界,外人眼中邪恶污秽的公园反而像是这些“苦命鸟”的乐园,是他们暂时的巢穴。这对那些坐着说话不知道腰疼的卫道士的一个绝妙的讽刺。

此外,作者对发生在这黑暗王国里同性之间的爱情持一种悲悯的态度。小说中“龙子与阿凤的爱情在作者的笔下,”惊心动魄,纯萃狂烈,如同一个理想,相对惨淡的现实,显得那样不真实,于是作者只能让它既是在小说里,也只是一个亦真亦幻的传奇。无疑那是作者的爱情理想,一个感情的乌托邦。因为不可得而弥显珍贵。联想起白先勇只身从美国到大陆,踏遍千山万水,为重病的挚友王国祥求医问药的苦心,很难不唏嘘。

白先勇在一个采访中曾说道,我写作是因为我希望把人类心中无言的痛楚转换成文字。他的这一个信念,在孽子一文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这些少年在别人眼中镇日寻欢作乐,见面嘻嘻哈哈,没心没肺一般。尽管他们个个来路凄凉,彼此之间再这种难以言说的痛楚显得尤为动人,亲密,也从不诉苦皆因“每人心中都有一段隐痛,殊难诉诸于口”。而在白氏绣心锦笔之下,这种难以言说的隐痛变得尤为动人。

主角之一的小玉是个风流俊俏,潇洒自在的人物,连读者都以为他是个没心没肺,不识愁苦的主儿时,他却在母亲面前爆发了一次。小玉知道生父是个日本人之后便锲而不舍地做着“樱花梦”,盼着有一天他能带母亲到日本去找到父亲。为此,他到处人日本华侨做“干爹”,还将日本地图上每一条大街小巷记得烂熟。这一日他回乡探母,谈起身世,触动机心般“突然两只手揪住他母亲胸襟,一头撞进他母亲怀里,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颗头,像滚柚子一般,在他母亲那丰满的胸脯上擂来擂去,两只手乱抓乱撕,把他母亲身上那件菜青色的绸裙扯得嘶嘶的发出裂帛声来。他的肩膀猛烈的抽搐着,一声又一声,好像什么地方剧痛,却说不出来,只有干号似的”。他这有且仅有的一次爆发,使我们恍然惊觉,这个嬉笑怒骂,看似潇洒的少年,从生理到心理,承受了怎样的苦痛。

又如野孩子阿凤自小会无缘无故哭泣,一哭两个时辰停不下来,全身痉挛,人问缘故,他答说“心口发疼,不哭不舒服”。

白先勇说“我能感受到别人的那种痛楚,就有忍心的感觉”。这也许就是他成为大家的原因吧。要有一颗多善感而悲悯的心,把这一群孤苦少年的青春与眼泪,都写得这样伤痛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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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书笔记2500字


我不知道那是几年前,父亲推荐我看沈从文的《边城》。他告诉我,《边城》写得很美,是一个发生在湘西的故事。一直都不曾看,却一直都在心中留存着一份盼待。我明白我与《边城》是宿世缘深。不必强求,命中注定属于你的终会在某个合适的时候出现,终会为你所拥有。而万千错落的情缘便只是匆匆交叉而过,它们不是一季的候鸟,逝去了就不再回来。想起老船夫的一句话:怕什么?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必怕!在这样的坚强与勇气背后,不是隐藏着一种对人生的无奈吗?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使你在不知不觉间已然泪落满面。

湘西拥有那样美丽的风光:清莹的河水映出水底凌乱的碎石;微风吹过竹林,发出沙沙的轻响;乳白色的雾霭腼腆地在薄暮的夜色里飘浮景致柔美而宁静,远离都市的喧嚣与浮华,有一种出尘而卓然的清丽,似林泉深处悠然飘出的牧歌。

是的,牧歌,小说里始终洋溢着的牧歌的情调。看多了高楼华厦,看惯了车水马龙,我的心憧憬着一片远方的土地。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是我在心中朦胧勾勒出的天堂。

人说,人情如水;人说,世态炎凉。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多这样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算计他人,带上伪善的面具,或违心或有意地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人性该是世间最最甘美的东西。然而在物欲横流的石头森林里,我们还保留着多少真正纯净的人性呢?它太剔透,剔透到染不得一丝纤尘。可是,在大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碌的人却无力去呵护,只任由尘埃将它逐渐掩埋。诚信的埋没滋生了欺诈,善良的埋没滋生了邪恶。人性中太多的美德被封锁在心灵的一角,可是疲倦的都市人是否还有闲暇去将它开启?或许很多人已经开始遗忘。遗忘不是罪过,但若任由它们成为回忆,成为昨日的拥有,则将是人类的悲剧!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却不是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意识到自己的年老,担心死后翠翠无人照顾,总操心着她的婚事。十五六岁的少女不免带着青春年少的羞涩。爷爷不便明说,只是远远地观望,只是小心翼翼地探问。他是真心地为翠翠好,却不知由于他太过的关心和太深的爱延误了翠翠一生的幸福。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爱,可是有的时候,爱也可以成为一种负担。父母永远是天底下最爱子女的,含辛茹苦,穷尽一生,只为孩子能避开一切灾祸,拥有灿烂的笑靥。他们的付出无私无怨,然而内心总还是有所希求,渴望着孩子能长伴身侧。看到子女点滴的成长便是父母心底最深的安慰。但是,漫漫人生路最终还是要自己走完。我不相信,那个陪伴你终生的人会真的存在过。于是,当父母的爱逐渐成为子女闯荡世界的牵绊,当至亲之情终于缠绕住我们远行的脚步,我们变得如此懦弱与无助。长期处于父母荫蔽之下的稚弱的翅膀该怎样独自去搏击风雨?而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到彩虹?真的,我们背负不起太深的情!

整篇小说,三年的时光被浓缩进了三个美丽的端午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翠翠与二老傩送不期然的相遇在她心中埋下了情愫。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却怎知终于落得孑然一身独守渡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归来的人作永无尽期的等待!冥冥之中,是否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又一次重演。我们的碌碌,我们的匆匆,是否真的只是徒劳?低头看掌心交错的细碎纹路,心中泛升起一片茫然:我们一路前行,可是又有谁知道前方的路究竟通往哪里?幸而沈从文的结尾还是留给了人们希望。或许他永远不会回来,或许他明天就会回来。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大老与二老都是茶峒地方的优秀青年,情深似海,却爱上了同一个女孩。湘西的柔水与净土滋养出的是两个坦荡的襟怀,爱已充盈,怎容得下恨去插足?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反目成仇,彼此鼓励,彼此谦让。天保先走了车路,便说什么也要让傩送走马路。两人相约为翠翠唱歌的夜晚动人已极。二老的歌声美妙有如山间的竹雀。自他开口的一刻,大老已经预知属于自己的命运。同去的是两颗紧紧依偎的心,归来时一颗却已破碎。为了成全弟弟,大老决然出走。

两颗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无情的洞庭湖吞噬了天保,只留下傩送在岸上遥遥地观望。他一半的热情随着哥哥的死而消逝了,内心的自责又将另一半隐去。在某个寂寞的早晨,二老悄然离开,带着满心的伤痛去寻找自己的命途。

这兄弟两人的情感是多么纯朴而又真挚!我不知道现在的人们面对自己的情敌会采取何种样的措施。是嫉恨?是诽谤?甚或杀人。我们凭什么去剥夺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难道就因为他(她)在爱情上作出了与我相同的选择?爱情应当是纯洁的。为了获取爱情而不惜使自己的双手沾染鲜血的人根本就不配得到爱情,因为他将爱情玷辱了。与天保和傩送相比,这一类人该怎样的自惭形秽!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的孤独,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她依然在执著地守望

故事写得这样淡远,骨子里却尽是悲凉。原来离散可以这样迫近,原来一切曾经的拥有可以瞬间成空。时间的触角是那么的细而绵长,都以为我们是被时光照料的孩子呢,等待在远方的,却是不能回头的沧桑!然而,只要有希望,就总会有明天的曙光。任岁月流逝,细数度过的那些在回忆的凝眸里变得淡远而美丽的日子,生活也就这样继续下去了。大仲马不是曾在《基督山伯爵》中如此作结:请记住:等待和希望!

《孽子》读书笔记与心得体会1000字


《孽子》读书笔记与心得体会1000字:

虽说最近真的忙,但是我靠着睡前那点酝酿睡觉的时间看完了《孽子》。第一次听说它是在一条关于“某某作家竟然写过同志文学”之类的微博里,出于好奇心就找来看了看。这类文学在当年居然可以正经出版,其实我还挺惊讶的。放到现在也许不行了吧。顺便还了解到作者本人已有同性爱人,非常佩服白先生的勇气,身为公众人物却能如此坦然。

老实说,平铺直叙的小说并不能够迅速吸引我,我看到大约20)与希望的儿子,是同性恋。他们背负着大逆不道的罪名被逐出家门,被叫做“人妖”,心里还是有一个执着的念想,还是要继续生活。小说的最后,每个人的生活都渐渐好了起来,都充满了温情与希望,希望故事里的他们,都能有美好的未来。

最后,加上作者的题记:“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依归的孩子们。”

即使路很难走,还是要继续走下去。这句话从他们的故事里得出,也给我自己。作者:Lois

简爱读书笔记2500字


《简爱》(Jane Eyre)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简爱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简爱读书笔记2500字范文一

当我刚拿到这本书就被她的自述给吸引了。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这直接震撼了我,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与她与艰难的不屈抗争,简爱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在也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这本书为什么令人感动。

是她的纯洁,她的独立,她的人格魅力或者是书中的语言?用我自己的话说这些只不过是我们认识的她的小部分。其实最给人以感动的是也的那种不屈的精神,那种不愿听命于人,不服从上天安排的一种勇气。这不仅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更关键的是她那种坚守,毫不犹豫做出的决定。

这种性格又有点像《家》里的鸣凤,她不服从高老太爷的安排,却无力抵抗,最终选择投井自尽,她们的相同处在于都不服从旁人的命令,坚决独立,做回自我,然而她们致命性的不同就在于简爱有种一颗坚强的心,她知道活着就意味着希望。而鸣凤却选择了这条与世长辞的歪路,可以说作者笔下的主人公最后的独立,幸福是也自己用双手用心灵创造出来的,她给我的感动不是用言语可以表达的。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成功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或是富有;不管是美貌或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热观的心态和独立的性格,坚强的个性快乐地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段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她从小虽然爱到姨姨的欺负也说过永久不会再认她的诺言。然而就在她与罗切斯特坠入爱河的这段时间,当她得知舅母里德太太病危时,她还是毅然地选择回去见里德太太最后一面。这不仅需要的是宽容,更需要的是勇气。

假想你的仇人即将过逝,尽管他曾救过你一命,你能放下面子,能鼓足勇气地到他面前说声谢谢吗?我想绝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否,根本不可能,她这种忘却仇恨的乐观态度不是我们这些当代青少年的重中之重,现今我们许多年青人常因一些小矛盾或者小仇恨就想将别人置于死地。为什么我们不能想开点呢?其实别人在批评你时恰恰指出你的缺点所在,为何我们又不能去改正呢?

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平凡而不平庸,是刻骨铭心的。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里安排的注定是幸福。罗彻斯特是上天送给她最重的礼物,遇到他不久后,简爱就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

然而,也就是英格母,梅森这些人的出现给她的幸福加入一些插曲。其实罗彻斯特是喜欢简爱的,自从他装扮算命试探她后,她也知道了,然而英格母的出现破坏了灰公主与王子的梦,简爱既是伤心,又是无奈,她明知他们两个人并不相爱,却不敢主动接受罗彻斯特。

也就在这种压力下罗彻斯特终于站出来向她求婚。最后他们终于进了礼堂,此时梅森的出现打碎简爱的幻想,原来罗彻斯特的妻子仍活着,不过却是个疯子,简爱不能忍受这一切决定出走。

在出走这段日子里,她又遭遇了一大堆倒霉事,首先是没吃的,其次没有地方住,最可悲的就是遇见人了却被人拒之门外,最终老天爷还是帮了她一把。一位好心人李维斯帮了她,然而在这住了一段时间,她也知道了圣约汉他们其实是自己的亲人,但当他向自己示爱后,简爱放弃了,因为此时远处忽然听到罗彻斯特的呼唤。

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因为书中对爱情的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或者是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像路边的野花野草那样无人采摘,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她们相处的一幕幕在我们脑海中清晰地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主人与英格母婚事,而反过来罗彻斯特先生也在试探着简爱的内心世界。二者彼此心心相印却始终没能将那层纸捅破,他们间有一段缠绵的对话写的极其精纱,罗曾对简说: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像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任何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一结,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地离开,那时候我内心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取悦人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和暴躁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既温柔又稳定,火做的灵魂既驯服又坚定我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自从简爱走后,她为了自尊和贞洁的爱情,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一切,跳楼身亡,而罗切斯特先生为求疯女人时被倒塌的房梁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最终走向了他们渴望已久的小木屋。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被她的爱情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然而当初拿着英文版看了许久仍不知所以然,当看完半本后,即管前面是咬着头皮看完的,之后就渐渐进入了那个状态。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和构思上发现了一些新东西。

我想夏洛特是爱简爱的,是同情社会上那种女性的,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刻刻意。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反方面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是认定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结尾有点硬凑的感觉。

夏洛特对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不安,到了结尾几乎归于俗套,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但是她的铺垫很完美,几乎感觉不到瑕疵,但很明显是一个编造的故事。如圣约汉向简爱求婚时,简爱突然听到远处罗切斯特在呼唤着自己的名字,当她回到他身边时经核实就在那时罗彻斯特确实呼喊着简爱名字,这实在像是神话,但这无疑又说明他们俩心有灵犀,或者说是心心相印。

比较于《呼啸山庄》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更能突显主人公的内心活动,本书中简爱的经历是贯穿于全书的唯一线索,书从到尾,无一不是在描写简爱的经历或是他无时不刻都在挑战自我。我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的不安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她还是一部极其经典的爱情小说作品。在我以前学习的小说里,大部分都是作者的一种内心活动或是他们希望的生活都会在创作的小说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简爱》是英国文学历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的第一个对爱情而斗争的著作。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段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看完《简爱》后我想读者都会有一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赞美,其实我们目前在学习不也像是简爱在追求幸福一样吗?虽然我们离我我们自己的目标还有一段相当遥远的路要走,我们何不向这位女性学习呢?面对所有的挑战和困难,让我们鼓足勇气去克服或是战胜上天给我们安排的一段又一段的小插曲。假如当时她还在怀疑罗彻斯特先生,假如当初她不敢对他说我喜欢你,假如当初她退出竞争。也许,《简.爱》永不会被人所知。

这又何尝不像是我们这些大学生的现状呢?自从看完这本书后,我学会了勇敢面对失败,坦然地接受挑战,毅然地选择正视。

虽然我不能左右我生命的长度,但我可以增加它的厚度。我会努力让自己过得充实的生活。

我会学习简爱的倔强,那种永不屈服的精神。

我会学习简爱的勇气那种无所谓的气概。

我会学习简爱的执着,那种为了自己目标不断追寻着自己的梦的毅力。

我会学习简爱的乐观,那种永远笑对人生的心态,那种永不后悔的坦然。

我会学习简爱的不记仇永远会原谅仇人的美丽。

简爱读书笔记2500字范文二

每个人或多或少有过悲伤的经历,有过痛苦的抉择,有过对未知的恐惧,有过被别人抛弃的时刻,有过被别人嘲笑的瞬间,有过被别人的一面之词的误解,有过无助,有过叛逆,有过爱,有过恨,有过失望,有过绝望,当然也有希望,最后因为你的善良,你的坚强,你的勇敢,你的爱,在经历了困难,痛苦之后,在拼命挣扎之后,终于取得了自己的幸福。

当我读了《简爱》后,我从简爱的身上看到了那么多的困难与痛苦,那么多不同寻常的经历,那么不一般的爱情,那么难以抉择的事情,但是她却坚持的走了下来,把善良,坚强,勇敢,爱,尊严,从苦难中保留下来,让这些美好的品格脱颖而出,成为了让她最终走向幸福的砝码。

简爱从小就失去了双亲,在舅父,舅母家寄居篱下,善良的里德舅父去世后,舅母和她的堂兄一再对她施压,让她生活地艰难痛苦,尽管如此,她却并没有变得柔弱,并没有随便地将自己的尊严踩在脚下,并没有对心中的理想丧失信心,她热爱阅读,热爱美丽的风景,但是她的堂兄却因此将她一顿毒打,她没有忍气吞声,而是和堂兄对抗到底,但是最终因为寡不敌众被关进了里德舅父去世时的红房子里,因为极度的恐惧,她吓得大病一场,她和舅母的战争也越演越烈,最终她的舅母把她交给了洛伍德孤儿院。那里环境极其恶劣,院长是个卑鄙无耻的伪君子,从来不知道为那些可怜的孤儿奉献一点爱心,反而还从政府给的恩惠中收取回扣,让孩子们的精神与肉体受到双重考验。入学的第一天他就听信了简爱舅母的一面之词把简爱划分成一个叛逆,忘恩负义的小人,并且对她处处刁难,还让同学,老师嘲笑,完全没有尽到一个教师,乃至校长的责任,这种人只会成为社会的败类,人们心目中的恶魔。孤儿院的环境太差,导致许多孩子因为生病死去,简爱的好朋友海伦也在斑疹伤寒中去世了,但是因为这一次大型的疾病传染,也让孤儿院的环境有了一些改善,简爱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了六年,并且当了两年的教师,但是由于善良的谭波尔儿小姐的辞职,让她对这个充满污垢的地方也不再有了任何希望,所以她在广告上求职当一名家庭教师,最终被桑菲尔德庄园的管家雇佣。她的学生是一个不到十岁的阿黛拉瓦朗,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经常不在家,而他们两人的懈垢也是在一次简爱偶然的散步中,遇到了从国外回来的罗切斯特先生,然后两个人在共同的经历中不断地增进了彼此的感情。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面目丑陋,但是却拥有一双迷人的双眼的男士,他性格忧郁,喜怒无常,但是因为拥有很多财富,所以一向女人缘很好。但是简爱却只在意这样一个存在在面前的人对待她的感情,他们在一次一次误会和试探中更为坚定了对彼此的感情,最终罗切斯特向简爱求婚并得到了许可,但是在结婚的当天有人指责说罗切斯特先生其实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只不过他的妻子精神失常,被关在了阁楼上,简爱明白了楼顶上经常发出的尖叫声和奇异的声音,明白了罗切斯特先生房间着火的真相,明白了有人拿着她的婚纱试穿的那个女人原来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他们的婚礼被认为不符合法律而被终止,简爱也因此离开了罗切斯特,去需找新的生活。

她在饥寒交迫中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在当地做一个小学教师,后来她知道她的叔父给她留下一大笔财产,并且知道了圣约翰施自己的表哥,她决定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他,但是他还希望简爱能和他一起去印度,以夫妻的身份去那里支教,简爱拒绝了以夫妻身份出现的条件,表示愿意以兄妹的关系,但是圣约翰并不同意,最终只能放走简爱,简爱在经历这么多后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了,因为他的妻子一场大火烧了整个庄园,自己也跳楼身亡,简爱决定和罗切斯特一起渡过难关,和他永远生活在一起。

我觉得简爱这本书,不仅仅单纯是一部讲述爱情的小说,更为主要的是一部励志的小说,是一个女性在困难面前如何和困难做斗争,如何取得自己的尊严,如何能够站着完成自己的理想。她充满激情与幻想,具有反抗的精神,对生命坚持不懈,对爱情矢志不渝,最终在她的坚持下,在她的善良指引下,她得到了财富,得到了爱情。

尽管我们相貌平平,但是却没有办法把这个作为自暴自弃的理由,再平凡的人也有向往着纯真,向往着善良,向往着爱情的时刻,不论是怎么饱受着生活带来的压抑,怎么饱受着生活地困苦,但是作为一个人我们永远都不应该忘记我们的尊严与底线,不能够放弃希望的火种。

简爱是迄今为止唯一可以让我变得坚强的书,唯一让我觉得很有力量,对未来很有希望的书。我看得书不多,其实也不是很喜欢文字,但是我却将简爱读了两三遍,有的时候我会想起简爱在面对强势的时候不是懦弱的退后,而是勇敢的冲上前和敌人对峙,她只要坚信自己没有错就敢据理力争,但是很多时候我却表现的十分懦弱无能,在明明自己可以做到的情况下,却选择放弃,最终只留下后悔和无奈,没有勇气拍案而起,却只是为了洁身自保,我想有的时候文人的懦弱也就体现与此。每当我想起简爱被侮辱时不时被眼泪蒙住双眼,而是用愤怒显示在双眼时,我觉得那是一个富有反抗精神的女性,不会让自己不明不白的就被冤枉,被侮辱,宁可直视对方,让对方无地自容,也不肯退步半分,这种勇敢我羡慕。每当我想到简爱虽然相貌平平却敢于追求美好的事物,并且充满激情与幻想,对未来充满希望,用善良,纯真的心灵做出爱的抉择,对爱情从来不会退让,敢于追求,敢于反抗,反抗表哥的要求,不要自己的命运被左右,我很是羡慕,很是鼓舞,我总是被自卑的心里左右着,叹怜自己的平凡,对于想要的不敢追求,对于不想要的又不敢反抗,最终也是只充满忧郁的心灵。其实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没有人可以剥夺,重要的是自己够不够勇敢与坚强,对于未知的事物够不够执着,对于自己的心敢不敢认真听它说话。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上帝造人的时候把优点都散在了每个人的身上,只不过有的人的优点是显现出来的,有的人的优点是被人们当成习惯赞扬的,有的人的优点是没有被挖掘的,有的人的优点是外人不轻易看出来的。但是不是说轻易看不出来的就是不好的,往往看出了别人没有看出的优点才是一种财富,才会视对方为珍宝,才会更为珍惜。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看似不够优秀而抑郁寡欢,我们的优点只有我们耐心等待,勇敢追求,善于找到那么唯一去发现,我们只需勇敢面对,等待春天的来临。

《简爱》读书笔记2500字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爱》读书笔记2500字,欢迎阅读本文!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这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个性魅力,为女性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正如爱德华所说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她在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表明:自己有权平等地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不美、卑微,却以自己的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两性之间是平等的,女子必须有独立的人格,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爱情须以平等和互相独立作为基础,不是一味地接受对方的给予。假若简爱选择留下,甘心当个无名无分、近乎情妇的妻子,罗切斯特会像当初那样痴爱着她吗?他爱的是不卑不亢、自尊自重的简爱,不是一个躲在他怀中只懂得接受疼爱的女子!简爱是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心中最平易近人的偶像,她不会难以靠近,她的影子飘散在我们的周围,以她为准则,大家都可以生活的自信坦荡,都可以沿着命运给予的线索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所在。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史记读书笔记2500字


《史记》当中所讲是当时的社会状况,当中也穿插了许多历史故事,也是很有趣味的。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史记读书笔记2500字,欢迎阅读本文!

【史记读书笔记2500字一】

最近,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的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史记》这部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

每回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一般,优美的文字描写,痛彻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面一一浮现,不由得全神贯注,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书,在于他敢于写此书,并为此不屈的拼搏,即使是奇耻大辱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的是究天人之际和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探究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则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喜欢的那段历史,而我的最喜欢最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正是因为司马迁和他的史记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无声息的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于市的惨叫平息后,无奈的独处屋中,久久回味着。他不相信深似海的侯门外,灌夫已离世多时,只有他一人独自呼吸着空气。祭奠无门,哭泣枉然。但后人却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一番话掷地有声,背后却是萧索与黑暗。从繁华富贵跃入凄清无闻,窦婴还要一边注视着当年门下歌咏之徒涌入仇家,以博取笑脸。就在这时,互相扶持的灌夫又为己身处险境。这时的窦婴终于在绝望中真正看透了浮华与虚荣,如同一个婴儿般抓住母亲的手,再也看不见其他任何一丝光芒。救灌夫也就是救自己。由于没有了追求权势、财富、青春的倚重点,他内心的真情迸发了。而灌夫的死,也就是宣告他的死亡,不论绝食而死还是弃市而亡,对一个早在坠落悬崖过程中的人而言,又有何区别?

郦食其:坚守自我不为器。一直觉得郦食其之死太怨。蒯通一馊计真是误了卿卿性命。但郦食其绝非一迂儒,他一声大喝能让侍从惧而失谒,跪而拾谒,还走,并自称酒徒,此真乃一狂士。也因为他乃狂士,非策臣,才会说出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之语。从而接受烹的厄运。因为他是为君主、为自己所执之念劝齐之人,而非一个只为用计助主然后谋功名利禄之人。他不是任何人可以驱来唤去,有智能的传声筒,而是认真选择明主而事之之人。他眼光果然没错。

主父偃:人下人的最终释放主父偃的确被压抑的太久。游学四十余年,亲不认、昆弟不收,宾客弃之,身不得遂。所以有一天,当他成为人上人时,他会骄横过人,会放言丈夫生不王鼎食,死即王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食之。这话放肆无理,读来却令我心酸。因为即便身居高位,主父偃心中不是快意与得志,而是更深的咒怨与不满。小人得志,贫者暴富时,会趾高气昂,会羞辱以前羞辱过自己的人来释放与宣泄。但主父偃却用同样的方式来折磨别人的同时,更深刻的折磨自己。他辛酸自己已然逝去的四十载年华,他明白来日无多,但他并不看重生命的余下部分,并不着重享受已经无多的生命,因为他依旧沉湎在不得志的一生中,他无法不将自己的一生定为被屈辱的失败的一生。所以,他会带着最深沉的绝望去暴发,用表面的释放去掩盖内心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而这种自决于世的方式表现出他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也最终将他送上绝路。他对自己的一生已然无望,死也无谓了。

死士:远古的浩荡绝响太遥远了,慷慨自决的背影。素灰的长袖随风拂动,坟间的青草见证无悔的鲜血。凌乱的头颅苍白无息的悬于集市,污秽的身躯旁野犬嗷向明月。这是死士的下场。只为那曾赏识他们的义主,一个看重他们人生价值、厚遇他们的恩人。这不是奴性,我反复告诫自己,在一个逐渐越发看重个体生命的时代,两者的确让我难以区分。自发抛弃生命的理由太多,苟延残喘理由也太多,究竟何谓重大义,何是轻相抛,何是无耻苟存,何是忍辱负重,何又是自尊自爱?生或死,这是个取决人自身境界的问题。有人因惜命贬损后世,有人因轻死被人一笑了之。这全取抉于为何死,为何而生。

英雄:以一挡众的豪气。历史上,文士、策士、说客是如此之多,或舞文弄墨,在纸上纵横万里,或滔滔不绝,博古通今。他们或可谓仁人志士,或为贤相良丞,但在我心里,他们无法匹配英雄之名。同样,奋血沙场的武夫也并不是。因为我心中的英雄只有一种人:他们孤身一人,面对强大的敌人。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全身而退,泰然如若无事。所以,蔺相如和曹沫乃英雄中的上品。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曹沫和怀璧请死的蔺相如用灼人的气魄令人生敬,进而生畏。那份自持、自信的无惧与胆魄令人艳羡与感慨。英雄的中品则如荆轲和聂政。但两者又有不同。前者计未成而身死,不过却具有中国文化中对失败者名垂青史的所有条件:忠主,有勇有谋,明知死地而不惧,所以荆轲闻名久远。而聂政更类死士,为知己者死且不拖累家人,虽死,英名犹在。下品则是灌夫、专诸之人。勇气超绝,大而无畏,但智慧略缺。他们可壮一时,难有深厚内涵。

汉诸侯王:皇家子弟的悲哀。弃于市、灭全族,这些可怕的字眼一次次发生。兄弟相仇、父子相怨、同宗互谤、反叛乱政。这些都不鲜于闻。皇室多是非,刘姓皇室更是一次次上演同室操戈。为什么?若言异姓王乃出自野兔死,走狗烹的恐惧,皇族又是遭遇了何种诅咒权利和野心。汉王朝对诸侯王过大的权力分配助长了狼子野心。而汉皇明摆的兄弟情谊、放纵任意的善心再次助长了诸侯王们的胃口。被骄纵坏了的皇家子弟们把由父兄血肉填平的欲望深渊看作自己能一步登天的垫脚石。殊不知,也丧身于此。因为高贵,所以自以为没落;因为养尊处优,所以自以为天下无敌;因为一点点不满,引发无穷的愤怨;因为不肯失去丝毫财富,最终片甲不留。这是皇家永远逃不出的诅咒,朝朝代代,一直相继相续。也所谓:无情最是帝王家。

陈涉:不但是首先起义亡秦的领导者,且是三代以来以平民起兵而反残暴统治的第一人,而亡秦的侯王又多是他建置的。司马迁将之列入世家,把他的功业和汤放桀,武王伐纣,孔子作《春秋》相比,将他写成为震撼暴秦帝国统治、叱咤风云的伟大历史英雄,反映了作者进步的历史观。

我国少数民族用类传的形式记载下来,如《匈奴列传》、《朝鲜列传》、《大宛列传》等,这就为研究我国古代少数民族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史料来源。

太史公司马迁:无憾而终。当读到《史记》最后一句话:太史公曰:余述历皇帝以来至太初而迄,百三十篇。 我投笔而茫然。司马迁似乎现在还活着,他应该还在那里书写生动的历史,他应该知晓西汉如何灭亡、三国纷争、唐、宋、元、明、清他应该还在看世间的纷纷攘攘。一个个鲜活命运的起伏跌宕。 不,他应该将生命止于《史记》书成的那一刻,不是因为心中屈辱的荣誉感杀死他,而是一生已然无可再超越。五十余万字,一百三十篇。千年的历史在纸上凝结。司马迁在写成时应该怅然若失。他、他的父辈一生的愿望实现了,没有什么该去改动了,这就意味着他一生也该终结。 他看了那么多帝王将相、浮沉世态、人生沧桑。整本《史记》似乎是他一生心血的凝结,是他吐出来的精粹,同时,也是耗尽他一生的奇物。为了它,他该安息了,天道是公平的。

【史记读书笔记2500字二】

最近,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的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史记》这部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

每回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一般,优美的文字描写,痛彻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面一一浮现,不由得全神贯注,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书,在于他敢于写此书,并为此不屈的拼搏,即使是奇耻大辱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的是究天人之际和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探究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则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喜欢的那段历史,而我的最喜欢最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正是因为司马迁和他的史记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无声息的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于市的惨叫平息后,无奈的独处屋中,久久回味着。他不相信深似海的侯门外,灌夫已离世多时,只有他一人独自呼吸着空气。祭奠无门,哭泣枉然。但后人却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一番话掷地有声,背后却是萧索与黑暗。从繁华富贵跃入凄清无闻,窦婴还要一边注视着当年门下歌咏之徒涌入仇家,以博取笑脸。就在这时,互相扶持的灌夫又为己身处险境。这时的窦婴终于在绝望中真正看透了浮华与虚荣,如同一个婴儿般抓住母亲的手,再也看不见其他任何一丝光芒。救灌夫也就是救自己。由于没有了追求权势、财富、青春的倚重点,他内心的真情迸发了。而灌夫的死,也就是宣告他的死亡,不论绝食而死还是弃市而亡,对一个早在坠落悬崖过程中的人而言,又有何区别?

郦食其:坚守自我不为器。一直觉得郦食其之死太怨。蒯通一馊计真是误了卿卿性命。但郦食其绝非一迂儒,他一声大喝能让侍从惧而失谒,跪而拾谒,还走,并自称酒徒,此真乃一狂士。也因为他乃狂士,非策臣,才会说出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之语。从而接受烹的厄运。因为他是为君主、为自己所执之念劝齐之人,而非一个只为用计助主然后谋功名利禄之人。他不是任何人可以驱来唤去,有智能的传声筒,而是认真选择明主而事之之人。他眼光果然没错。

主父偃:人下人的最终释放主父偃的确被压抑的太久。游学四十余年,亲不认、昆弟不收,宾客弃之,身不得遂。所以有一天,当他成为人上人时,他会骄横过人,会放言丈夫生不王鼎食,死即王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食之。这话放肆无理,读来却令我心酸。因为即便身居高位,主父偃心中不是快意与得志,而是更深的咒怨与不满。小人得志,贫者暴富时,会趾高气昂,会羞辱以前羞辱过自己的人来释放与宣泄。但主父偃却用同样的方式来折磨别人的同时,更深刻的折磨自己。他辛酸自己已然逝去的四十载年华,他明白来日无多,但他并不看重生命的余下部分,并不着重享受已经无多的生命,因为他依旧沉湎在不得志的一生中,他无法不将自己的一生定为被屈辱的失败的一生。所以,他会带着最深沉的绝望去暴发,用表面的释放去掩盖内心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而这种自决于世的方式表现出他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也最终将他送上绝路。他对自己的一生已然无望,死也无谓了。

死士:远古的浩荡绝响太遥远了,慷慨自决的背影。素灰的长袖随风拂动,坟间的青草见证无悔的鲜血。凌乱的头颅苍白无息的悬于集市,污秽的身躯旁野犬嗷向明月。这是死士的下场。只为那曾赏识他们的义主,一个看重他们人生价值、厚遇他们的恩人。这不是奴性,我反复告诫自己,在一个逐渐越发看重个体生命的时代,两者的确让我难以区分。自发抛弃生命的理由太多,苟延残喘理由也太多,究竟何谓重大义,何是轻相抛,何是无耻苟存,何是忍辱负重,何又是自尊自爱?生或死,这是个取决人自身境界的问题。有人因惜命贬损后世,有人因轻死被人一笑了之。这全取抉于为何死,为何而生。

英雄:以一挡众的豪气。历史上,文士、策士、说客是如此之多,或舞文弄墨,在纸上纵横万里,或滔滔不绝,博古通今。他们或可谓仁人志士,或为贤相良丞,但在我心里,他们无法匹配英雄之名。同样,奋血沙场的武夫也并不是。因为我心中的英雄只有一种人:他们孤身一人,面对强大的敌人。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全身而退,泰然如若无事。所以,蔺相如和曹沫乃英雄中的上品。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曹沫和怀璧请死的蔺相如用灼人的气魄令人生敬,进而生畏。那份自持、自信的无惧与胆魄令人艳羡与感慨。英雄的中品则如荆轲和聂政。但两者又有不同。前者计未成而身死,不过却具有中国文化中对失败者名垂青史的所有条件:忠主,有勇有谋,明知死地而不惧,所以荆轲闻名久远。而聂政更类死士,为知己者死且不拖累家人,虽死,英名犹在。下品则是灌夫、专诸之人。勇气超绝,大而无畏,但智慧略缺。他们可壮一时,难有深厚内涵。

教师读书笔记2500字


一部最近很火的有声读物《第56号教室的奇迹》有幸拜读了一下,略有些感悟。作为一个教师的确有振聋发聩的作用。第56号教室是美国洛杉矶霍伯特小学的一间极为简陋的甚至会经常漏水的教室,这个班级高达九成的学生来自贫困的移民家庭,英语不是他们的母语。这些似乎注定平凡的学生却在一位充满爱心和教育智慧的老师的培养下,高居全美标准化成绩前5%,他们长大后纷纷就读于哈佛、斯坦福等顶尖大学并取得非凡成就。创造这一奇迹的就是雷夫.艾斯奎斯先生。

读这本书时,总让我联想起之前看过的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窗》写的是一个叫小豆豆的小女孩的故事。她在日本教育家小林宗作先生创办的巴学园里度过了无比幸福的小学生活。我觉得第56号教室的先生和巴学园的小林校长,在很多地方都有相似之处。

一、给学生以足够的信任。老师说:多数教室以害怕为基础,我们的教室却以信任为基础。老师在开学第一天,就让孩子们玩信任的游戏,让学生明白:破裂的信任是无法修补的,除此以外,其他事情都可以补救。做个公平公正的人,做个细心观察的人,做个以身作则的人,做个讲道理的人,努力扫除教室里的恐惧,不轻易发怒、火冒三丈。要站在学生的立场上,顾及他们的想法,为学生打造一个坚固而友善的避风港。老师凭借这些,取得学生的完全信任,走进了孩子的心灵。 师生之间有了信任作纽带,一切教育问题都会很容易解决。

巴学园的小林校长在50个学生眼里,就是一位极为仁慈可信的父亲。被原来学校逼着退学的小豆豆,第一次来到巴学园,就和小林校长絮叨了四个小时。而小林校长一次也没露出不耐烦的样子,向前探着身体,专注的听着,这第一次, 就让小豆豆非常安心,非常温暖,她想,能永远和这个人在一起就好了。小林校长总是对巴学园的孩子说:不能欺骗动物,动物很信任你们,如果你们欺骗它们, 那它们太可怜了!小豆豆恪守着这一点,对她的小狗洛基始终信任,哪怕洛基有时无心地伤害了她,她也对它的忠诚坚信不疑。对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呢!小林 校长对孩子们的信任并非刻意为之,而是源于他对孩子们的爱,对孩子们心灵的关注,对孩子们的尊重。他让孩子们不自觉地就把信任放在了他的肩上。

大育无痕,老师和小林校长内心汩汩流淌的爱,在孩子心中浇灌出信任之花。

二、教给学生做人之道。老师说,人格品性才是教育本质。他用道德发展的六阶段来教育他的学生,这六个阶段是:我不想惹麻烦;我想要奖赏;我想取悦某人;我要遵守规则;我能体贴别人;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这一点,类似于我国提倡的慎独)。他以此引导学生一步步迈向人生道德的最高阶段,事实上他的学生做到了。布兰达在路边帮助了一个受伤的陌生人,却一点也不声张;他班的小小莎士比亚队不论到哪里演出,留给人的印象都是谦逊有礼;观看有自己本班参加的比赛时,不论哪一方展现高超的技巧,都会大声喝彩老师说:第56号教室的主要目标是引导学生在一个什么都有只欠仁慈的世界中怀有仁爱之心。

与老师相比,小林校长对孩子的人格教育,更多的是润物细无声。开运动会时,为了身有残疾的高桥君,他特意设计了适合这个孩子的比赛项目,让个子最矮、 手脚最短的高桥君取得了很多项目的第一名,年年都是运动明星。这不仅教会了高桥君自信,使他再也不会为身体上的残疾而自卑;也教会了其他孩子应该尊重每一 个人。巴学园规定,孩子们可以在游泳池里快快活活的光着身体游泳,小林校长想让孩子明白:无论什么样的身体都是美丽的!这样,即使身体有障碍的孩子,和大家在一起泼水玩时,对自己身体的羞耻感也不知不觉间消除了。

三、教给学生生活技能。学习的最终目的,是让人们能更好的生活。雷夫老师和小林校长的教育观念是一致的生活即学校,学校即生活,这与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思想不谋而合。

老师利用一切可能的时间,运用多种方式教学生各样的生活技能。他想方设法买来许多实验器材,在被许多老师忽略的自然课上,认真地指导学生做实验,培养他们 的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他丰富孩子们的艺术素养,他们班的小小莎士比亚就是专门表演莎剧的,这种戏剧表演中还配有舞蹈、音乐,都是孩子们精心设计的,这个表演队的水平近于专业,经常应邀到各地巡演。他还教学生打棒球,弹吉他,听摇滚乐。还教学生如何存钱及谨慎用钱。还教学生做面具,编线绳,制自画像。还教孩子如何合理安排事情,如何整理物品他所授的内容不胜枚举。而这些,都不是标准化测试的内容,老师却能几十年如一日地做下来,而且做得功绩卓然。真令人佩服!当然他并非全才,很多东西他原来一无所知,为了教给学生,他努力自学,查资料,请教专业人士,最终他不仅使自己的生活充满情趣,更使他的学生们受益无穷。这也是他的学生日后都大有作为的主要原因吧。

小林校长在巴学园开设的教学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他教孩子们游泳,教极富节奏感的韵律操,教吃饭散步的礼仪,请附近的农人做老师,到田间教孩子们使用农具种庄稼。更有意思的是,带孩子们去野炊,让大家带炊具、食材,几个人一组,一起做饭,捡柴的,烧火的,切菜的,烧饭的,各显其能,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动手能力都得到极大锻炼,而且乐亦无穷。还有,运动会 的比赛项目也是独具匠心,和生活息息相关。像钻鲤鱼肚子、找妈妈等项目都充满生活情趣,连比赛的奖品都是蔬菜:一根胡萝卜,一棵卷心菜想想都觉得有意思,也令人感动!

想一想,孩子们能够拥有如此多的生活技能,享受如此多的生活乐趣,生活该是多么美妙!学习该是多么快乐!

四、培养学生终身阅读的习惯。我觉得,让孩子爱上阅读,老师倘能做到这一点,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雷夫老师说:阅读不是一门科目,它是生活的基石,是 和世界接轨的方式。让孩子长大后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热爱阅读是基础。他平时给孩子们推荐了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指导阅读方法,开办读书会,让学生写 每月读书心得。这样日积月累,学生的整体素养有很大的提升。小林校长建的图书室,更是给巴学园的孩子们提供了一处温馨的精神家园。图书室里摆满了五颜六色 各式各样的孩子们爱读的书,你们只要喜欢,什么时间去图书室都可以,借回家读也行。小林校长说,请多多读书。从此孩子们只要一有空,就往图书室跑,甚至连去厕所都怕耽误时间。

《战争》读书笔记2500字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儿时的记忆,似乎在朗诵诗词的时候,甚至在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拱出了战争的意识。弹片横飞,火光冲天,呐喊,嘶吼,咆哮,血染江河,尸甲遍山。当我梦回连营,凯旋而归,听见吹角声声。秋风萧瑟之中,沙场点将点兵。伴着几度夕阳,雄浑与苍凉幻化成王者之尊,点燃了那冰冷剑锋的霸气。

小时候的我,就这样逐渐地爱上了大炮,迷上了坦克,喜欢上了战机。一把三岁生日收到的仿真步枪,辉煌着我那段日子,骄傲了我整个童年。那时候的战争就是小孩子的游戏,有趣而可爱。流血与死亡只不过是概念,再简单不过了。

但,我还是不情愿地长大了,不得不面对现实,去了解真实的战争。特别是作为一名准军人,必须使自己变得成熟。《战争》这本书,给我提供了新的视角去看待人类这种古老创举,看清楚那种真实与残酷:模糊镜头中血肉模糊的死亡,天空与街角间来回穿流的子弹,弥漫了整个城市的硝烟。还有,某个上一秒明明活生生的人在下一秒就成为了一具具冷冰冰的尸体。我不禁重新去思考:战争是什么?

从亚历山大到成吉思汗,从拿破仑到库图佐夫,从巴顿到隆美尔,军事将领的指挥艺术令我折服;从《孙子兵法》到《战争论》,从《制海权》到《制空权》,从《装甲战》到《绝对武器》,军事著作的深刻论述让我赞叹。还有那些玄妙多变的战术,那些帅呆酷毙的武器

回到一战西线,在凡尔登无人地带,机枪,堑壕,铁丝网,一天之中就让交战双方5万士兵葬身于此。二战诺曼底,奥马哈滩头,一个上午,3千多名盟军战士倒在血泊之中;到了1945年8月,美军为日本送去的两个小礼物致使十几万生命瞬间灰飞烟灭。

这一切,都是人类的杰作。纵观历史,每一次科技革命与思想解放的时代,战争总要参与进来。人类以其无限的创造力不断为战争注入发展的动力。多少文字消失了,多少文明消亡了,然而,战争却延续至今。并且,不管什么战争,到头来受害最大的还是普通百姓,其实也就是人类本身。人类应当从中得到教训,看到那种残酷与荒唐,而不是什么英雄主义式的浪漫史诗。当然,人类毕竟是人类,有野蛮的一面,他们一代代传承下来的战争的野蛮劣根性并不能很快改变。他们乐在其中,杀红了眼。

书中美国海军陆战队的例子让人深思。新兵们进入军队这个大熔炉中,脱下原来的衣服,剔成同样的发型,然后不管这群均年龄不足20岁的年轻人先前对自己有怎样的自尊与自信,都会被剥削得一干二净,他们就像一张张白纸等待海军陆战队在上面书写。之所以能成为世界上最具战斗力的部队,是因为他们在不足3个月的军训中较好的解决了为何而战的问题,再进一步就是如何作战,最根本的,也是问题的答案,那便是大开杀戒。聪明的统帅绝不愿意让自己的手下为国捐躯,他更希望看到敌人更多地为国捐躯。军事制度的构建基于军人的绝对服从,绝对服从去送死,更重要的是,绝对服从去杀人。的确如此,无论哪个国家、那类民族、那种制度的军人,既然在战场上相遇,就是千篇一律的厮杀。对于他们来说,杀死敌人是正当合法的,是天经地义的,是值得赞扬的。

当德意志士兵镇守奥马哈滩头时,他所要做的就是用重机枪射出一连串12.7毫米弹头,把刚刚上岸的美国大兵钢盔打飞,再一个个撂倒,然后换上弹夹,上膛,瞄准,扣动扳机,扫射,反反复复,因为这是他的职责;当英国皇家空军一架架兰开斯特式重型轰炸机飞临德国汉堡上空时,机师们所要做的就是将舱内燃烧弹倾泻一空,把下面的建筑炸个稀巴烂,不管那里是坦克工厂还是平民区,因为这是他们的职责。成吉思汗率领他的骑兵队伍进攻匈牙利前,曾这样激励他的手下:草原上的勇士们,去吧,去践踏他们的土地,去烧毁他们的房屋,去掠夺他们的牛羊,然后,再杀光他们的男人,霸占他们的女人!

文明人,进行着野蛮的战争。为了一小块土地,他们烧杀抢掠。君主的独裁,宗教的狂热,资本的诱惑,再加上希特勒式的鼓吹,有时甚至为了一个荒唐的理由。万事俱备,只欠理由。

伴着野蛮的劣根性,人类一路走来,一路打打杀杀,一路刀光剑影,一路战火硝烟。他们享受战争,享受杀戮,直到核武器的出现。不错,人类也有害怕的时候,原子弹的威力震慑了所有人。胜败乃兵家常事军事将领都会犯错,但对于核武器,没有时间让你学习上一次错误。犯一次错就足以毁灭所有国家。历史上,人类头一次如此小心翼翼地对待战争,并试图让它降温,发明了冷战,而其背后所暗藏的水深火热是谁也不曾看到的。相互猜忌,高度警戒,针锋相对,剑拔弩张,以至于美国白宫总统办公桌上的战略文件中出现了这样一句话:他们以为我们认为他们会进攻,所以他们觉得我们会进攻,所以他们会进攻,所以我们必须进攻!当尼克松正为这句话大伤脑筋时,远在大洋彼岸的克里姆林宫中,赫鲁晓夫也许已站在核按钮前,目标正锁定北美洲各大城市。他迟疑了一会儿:这个可以按吗?一旁的左派军官催促道:可以了,总书记。按还是不能按呢? 按吧!这个可以按!,军官不耐烦了:能不能按您还不知道吗!?赫鲁晓夫深吸一口气:这个真不能按呐。最终,他也没好意思按。

以上类似情况不知出现过多少次,而人类却一次次幸运地逃脱了那些千钧一发的时刻,与死神擦肩而过,不至于落到三叶虫和恐龙的地步。

然而战争仍没结束,人类要任性地将这种野蛮游戏进行到底。为了可行,他们想出了区别于核战争的常规战争,还制造出恐怖分子增加游戏的可玩性。游戏也少不了规则,于是,联合国又被拉了进来。作者无奈于这种的游戏,他用这样的比喻来表达对联合国的失望:这是一个由猎场看守人构成的组织,而他们原来都是些偷猎者,联合国绝对不是圣人的集会。

新的世纪,新的世界,新的武器,新的战争,一切都是新的,只有国际秩序还是那样的残旧不堪。

我们都没切身经历过战争,没上过战场,没有被炮声吓地蜷缩在弹坑里尿裤子。我们很幸福,还能看见第二天的日出,还能躲在寝室的被窝里睡懒觉,还能逃课偷偷去八小时玩魔兽,打火线。但我们这一代人,绝对不能坐视着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只有死人会觉得开心。要么人类终结战争,要么人类被战争终结。而军人,作为这一过程的实施者,理应对此负责。他们任务并不是去制造杀人武器进行杀戮,而是在军事制度上进行改革,在军事理论上进行创新,并努力把世界改造成一个真正的国际社会。

也许有那么一天,全世界各个国家的军人会联合起来亲手将远程火炮、主战坦克、战略潜艇、隐形战机、还有洲际导弹等等冷血动物统统送进工厂销毁,然后互相握手言和,接着纷纷脱下军装,默默地离去。那是所有军人最后的时刻,也是他们最光荣、最引以为傲的时刻,因为他们完成了历史赋予的使命,成功地结束了战争,消灭了这个古老的罪恶。他们牺牲了自己,以生命的名义,凄凉而不失悲壮,同时换回了永久的和平,解放了全人类。

我很清楚等到那一天的希望极其渺茫,但我依旧自豪,自豪有机会成为军人,穿上这身军装,与各位战友一道体验激情,怀抱梦想,肩负责任,参与到这样一个伟大而神圣的革命之中。为我们鼓掌吧,为我们国防生鼓掌吧!共2页:上一页12下一页

堂吉诃德读书笔记2500字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堂吉诃德读书笔记2500字,欢迎阅读本文!

【堂吉诃德读书笔记2500字一】

《堂吉诃德》问世三百多年以来,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堂吉诃德的名字在不同的历史年代,在不同的国家都流传着。堂吉诃德的名字已经变成了脱离实际、醉于幻想、主观主义的同义语。

读过《堂吉诃德》我首先感慨是它的作者,塞万提斯(Miguel de Cervantes Saavedra,1547年-1616年)。他是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小说家、剧作家、诗人,1547年9月29日出生,1616年4月22日在马德里逝世。他被誉为是西班牙文学世界里最伟大的作家。而且评论家们称他的小说《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说实话,桑丘,堂吉诃德说,看起来,你并不比我清醒。世界是不确定的,人类不可能完全地把握住真实。但人类往往以为抓住了真实,他们没有发现上帝笑了。在其他人眼中,世界就是世界,你知道的就是你看到的。堂吉诃德却对世界进行再创造,将世界变形,说,世界不是这样的。

和他人相比,堂吉诃德算不上疯癫。历史学家哈梅特认为:被人捉弄的人和作弄人的人都是疯子,公爵夫妇那么使劲儿地去捉弄两个傻瓜,他们自己跟傻瓜也差不多。同样的,佩德罗在表演木偶剧的时候说:成千出荒诞不经的喜剧天天上演,但他们还不是照演不误,到处受到掌声欢迎和种种赞扬吗?他们都知道,这个世界本身就具有荒诞色彩:桑丘欺骗堂吉诃德,最后弄不清自己到底是自己欺骗了堂吉诃德,还是自己上当受骗,公爵夫人说:忠实的桑丘啊,你以为自己在骗人,实际上是自己受了骗。;穿插的故事中的男男女女,几乎没有不疯不傻的,马尔塞拉痛苦的追求者争着泪眼、痴痴傻傻,不停地长吁短叹,好奇的冒失鬼因自己过度的冒失遭殃。

不过,他们的疯和堂吉诃德的疯不是同一种疯。堂吉诃德的疯是无缘无故地发疯,他的疯是无功利的、无缘无故的,疯是堂吉诃德的天性。堂吉诃德是一个站在世界的另一端看着世界发疯的不安分的观众,偶尔冲上舞台打断演出。

一、虚构与真实

整个世界就是一场假面舞会,充满了带着面具的人:公爵夫妇、佩德罗(内吉斯德帕撒蒙特)、参孙(白月骑士、镜子骑士),甚至杜尔西内娅也被堂吉诃德戴上了面具。这样,堂吉诃德只有投向虚构。他在想象世界之中。

虚构的田园生活是堂吉诃德向往的,在商业化的村庄城市之中没有田园,堂吉诃德需要出走。所以堂吉诃德离开村子,在流亡中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因为他只有在流浪中才是自由的。

堂吉诃德在旅途中感到愉悦,遇到巨人、军队、洞穴,那些他希望看到的。这些是对现实的消解。在文本中穿插的田园牧歌式的故事是荒诞主线的相对的另一面,故事只是很短的片段,扩展不了很长的距离就被荒诞主线截断,堂吉诃德只能站在边缘观望田园。即便是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也是虚假的,看似和蔼的牧人把堂吉诃德和桑丘打得个半死。堂吉诃德打算做牧人在野外度过承诺的一年之期,可是他已经没有时间了。

也可以说,堂吉诃德是一个具有游戏精神的流浪者。他看到曼波里诺头盔、城堡、公主;其他人却只看到理发师的盆、旅店、村妇。他们不是堂吉诃德,他们没有那种精神。他以游戏的眼光观察世界,世界应该是有趣的,看到的不应该只是农业社会,而应该是骑士社会。

二、疯即生活

对于堂吉诃德,疯就是生活,因此他要无缘无故地发疯。

他仅有的疯狂举动就是对死亡的圣战:堂吉诃德的疯癫真伟大,原因在于产生疯癫的根源也伟大,即永远不熄灭的生存渴望,这是最张狂的傻事和最英勇的源头。

神父和剃头师傅把堂吉诃德带回家,以为待上几个月他就不会再犯疯病,可是堂吉诃德只有发疯才能活下去,所以他开始了第三次出行。

堂吉诃德只不过是镜子里面的奥德修斯,在旅途中寻找故乡,即便那是一种无节制的生活。他只是在过自然的生活,顺应身体的召唤、情绪的宣泄,而不是节制。

堂吉诃德只有在旅途中才是堂吉诃德,在村庄里,他只是吉哈诺或科萨达。他总是在和由于为人正派而博得好人名声的阿隆索的身份对抗,堂吉诃德可以离开阿隆索,但是阿隆索却不能够离开堂吉诃德,如果堂吉诃德意味疯的话。

最后,堂吉诃德说:我终于明白了,那些书籍均为荒诞无稽之谈。后来,他死了。他不疯癫了,意味着向死亡妥协。桑丘说:一个人生活中能犯的最严重的疯是无缘无故地死去。堂吉诃德离开阿隆索,阿隆索也就死了。他自己不愿意发疯了,可是他还是以疯告终。

【堂吉诃德读书笔记2500字二】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拉曼却地方的一个穷绅士。他五十来岁,身材瘦削,面貌清癯,爱读骑士小说,满脑子尽是些魔术呀、比武呀、打仗呀、恋爱呀、痛苦呀等荒诞无稽的故事。他又十分迂腐,认为书上所写的都是千真万确的。于是,他想入非非,要去做个游侠骑士,消灭一切暴行,承担种种艰险,将来功成业就,就可以名传千古。他把祖传下来的一套破盔甲找出来,擦拭了又擦,面甲坏了,他便用硬纸补上一个。他家有一匹瘦得皮包骨的马,他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驽骏难得,意思是原来是一匹驽马,现在是马中第一。按照骑士的习惯,除了名马,还要选个意中人。他选中了邻村的一位农家姑娘阿尔东沙罗任索。他给她起名为杜尔西内妮,意思是甜蜜温柔。他又做了把长枪,臂上挎着盾牌,俨然象个骑士了。他先后三次出门去打抱不平。有过种种遭遇,闹了不少笑话。

堂吉诃德第一次出门是单枪匹马,为时两天。头一天,他在大路上看到一家客店,把它当作了堡垒。店门中站着两个妓女,他把她们当成名门闺秀;他又把店主当成了堡垒长官。他想起自己是个未受封的骑士,便要求堡垒长官给他封赠。这位店主是个爱开玩笑的人。他看出堂吉诃德有点疯傻,入店后又打了骡夫,怕再出乱子,便赶快满足了堂吉诃德的要求。店主叫一男孩子点了蜡烛,又叫两个妓女跟着。他自己则拿了一本帐簿,要堂吉诃德跪在他的面前。然后,他对着帐簿念念有词,在堂吉诃德颈窝上狠狠打了一掌,又用剑在他肩膀上使劲地拍了一下,便由一个妓女给他挂上剑,另一个妓女给他套上马刺。封赠仪式便算完成了。堂吉诃德爬起来,谢了长官,满心喜悦。

第二天,他听从长官的劝告,决计回家一趟,因为他必须置办行装,还要找个仆从。在一座林子里,他看到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牧童被绑在树上,主人一面骂他丢了羊,一面用皮带狠命地抽打他。堂吉诃德路见不平,便拔刀相助,上前搭救了牧童,并警告和恐吓了那富农一番。然后,他扬长而去。等堂吉诃德走远后,那位富农重又把孩子绑上,更加没命地抽打起他来。

堂吉诃德遇见一伙商人。他把他们当作一队兵马,挺枪跃马冲杀过去。结果,他被一个骡夫打下马来,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一个去磨麦子的同村邻居发现了他,才把他搭救回家。

堂吉诃德的朋友理发师和神甫,认为堂吉诃德的疯狂行为是受了骑士小说的毒害。他们在堂吉诃德的外甥女和女管家的协助下,搜查了堂吉诃德的藏书室,把其中大部分的骑士书都扔到院子里,放把火烧了。

堂吉诃德第二次出外当游侠是在十五天之后。他劝说了一个又矮又胖、满脸胡子的农民桑丘潘沙做仆从。堂吉诃德允许将来封他做海岛总督。桑丘家里很穷,正想出去碰碰运气,加上当仆从是赚工钱的,他便答应了。于是桑丘骑了一匹自家的骡子,跟在堂吉诃德的瘦马后面,一同出发了。

他遇见的第一件事是郊野里有三、四十架风车。这是西班牙农民借用风力推转石磨,磨麦子和饲料的。堂吉诃德却把它当作三、四十个巨人,把风车的翅翼看成是巨人的胳膊,要向前厮杀。尽管桑丘大喊这是风车,要阻挡他,但堂吉诃德脑子里装满了妖魔鬼怪一类的东西,连理也不理。他向第一架风车扑去,用长枪刺进了风车的翅翼。刚好这时起了一阵风,那风车把他的长枪折做了几段,堂吉诃德连人带马都被摔了出去。亏得桑丘上来搀扶,他才好不容易从地上爬了起来。当天,他们在林子里度过了倒霉了一夜。

第二天,堂吉诃德遇见了一帮行人,后面还有一辆马车,车上是一位要到塞维利亚去的贵妇人。堂吉诃德把走在前面的两个戴面罩、撑阳伞的修士当成劫持公主的强盗。他提起枪冲了上去。一个修士从骡背上吓得跌了下来,另一个落荒而逃。接着,他和贵妇人的仆从比斯盖人大战一场。结果他的剑击中了仆从的脑袋,车上的贵妇人便连忙恳求堂吉诃德宽宏大量,手下留情,饶了她仆从的生命。堂吉诃德乐意地答应了。这样,他便赢得了出游以来的第一次胜利。桑丘佩服得五体投地,以为跟随这样一位英勇的主人,不久他的总督的封赠就可以到手了。

他们到一家客栈歇息。堂吉诃德又把客栈看成是堡垒。晚上,他还把一个偷汉子的女仆,当作是钟情于他的堡垒长官的女儿。为此,他挨了女仆情人(一个骡夫)的一顿结实的痛打。第二天,堂吉诃德离开客栈时,因没付房钱,落在后面的桑丘被人们揪住了。他们把桑丘兜在床毯里,不停地向空中抛掷,象狂欢节耍狗那样耍他。堂吉诃德回马要救他,可是店门被关上了。他隔着一堵墙头看着,急得要命。直到人们气力使尽,才把桑丘放了。

大路上赶来了两群羊。堂吉诃德把公羊、母羊的叫唤,当成是萧萧马嘶、悠悠角声、咚咚鼓响,把羊群看成是出现在他面前的左右两支军队。他便紧握长枪,象一道电光似地冲了上去,举枪乱刺。这样一来,被他杀伤的羊可真不少。最后,他也被牧羊人乱石打倒,还磕掉了三、四个牙齿。这事发生时,桑丘在一旁直揪自己的胡子,咒骂自己的倒霉,跟随了这样一个疯主人。等到牧羊人走后,他才上去,把堂吉诃德扶了起来,并抱怨主人不该自招烦恼。堂吉诃德对他解释说,他被魔法师作弄了。魔法师由于妒忌他胜利,便把敌对的两军变成两群羊。晚上,堂吉诃德又冲散了一队送葬行列,因为他把车上的死人看作是被害的骑士。

在一个山间,堂吉诃德听到一阵怪声,他把它当作重要敌情的信号,吩咐桑丘在原地等他,他要单独去进行冒险。这时,天已黑下来了,胆小的桑丘吓得要命,他不能让主人离开,便暗暗地把主人的马腿用绳子拴住,一头结在自己的骡子身上。堂吉诃德鞭马前往,马只在原地打转。他以为自己又着魔了。便坐在马上一直等到天明。天亮后,桑丘悄悄地把绳子解了。他不愿意单独留下,便跟堂吉诃德沿着响声传来的方向寻去。他们来到一条溪边,发现响声原来是安装在那里的一台砑布机发出的。

这时,天下起雨来。一位路过的理发师把铜面盆顶在头上遮雨。堂吉诃德一见,硬说那是骑士的光灿灿的头盔,举枪冲了上去。理发师以为是剪径强盗,赶快跳下骡背逃走了。堂吉诃德夺得了铜盆,把它戴在自己的头上。桑丘把理发师的骡子牵过来,并把他的行囊收归己有。

堂吉诃德遇见一队被押送到海船上服苦役的犯人。他一一询问了他们被关押的原因,同情他们的遭遇,杀散了押送人,把犯人全放了。可是,他和其中一个最凶的犯人希内斯冲突起来:堂吉诃德要犯人把他行的善事,去报告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妮,但希内斯不干。结果堂吉诃德挨了犯人一顿揍。他懊丧地对桑丘说:对坏人行好事,就是往海里倒水。为了躲避巡逻队的追究,堂吉诃德不敢走大路,他和桑丘走进了一座深山。在这里,他们遇见了一个叫卡迪纽的青年。卡迪纽因爱人陆莘达被花花公子堂费南铎夺走,悲观失望,躲进深山过着野人一样的生活。堂吉诃德受了启发,决定自己也要为意中人受苦,在深山过过修炼的生活。他打发桑丘回家去。这突如其来的决定,使桑丘大为诧异,但他要改变主人的意见是根本不可能的。

读《边城》读书笔记2500字


《边城》就是沈从文先生理想中的梦境,他把对山水的热爱化为了这部饱含深情的作品,茶峒的自然风景清新隽秀,江水清丽绵延,江上渡船每日在这山水之间运行,也俨然成了这如诗如梦的景色中的重要点缀,渡船上的老船夫、小姑娘和老黄狗便是这景中永远不变的主角。本文由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边城》读书笔记2500字,欢迎大家阅读!

我不知道那是几年前,父亲推荐我看沈从文的《边城》。他告诉我,《边城》写得很美,是一个发生在湘西的故事。一直都不曾看,却一直都在心中留存着一份盼待。我明白我与《边城》是宿世缘深。不必强求,命中注定属于你的终会在某个合适的时候出现,终会为你所

我不知道那是几年前,父亲推荐我看沈从文的《边城》。他告诉我,《边城》写得很美,是一个发生在湘西的故事。一直都不曾看,却一直都在心中留存着一份盼待。我明白我与《边城》是宿世缘深。不必强求,命中注定属于你的终会在某个合适的时候出现,终会为你所拥有。而万千错落的情缘便只是匆匆交叉而过,它们不是一季的候鸟,逝去了就不再回来。想起老船夫的一句话:怕什么?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必怕!在这样的坚强与勇气背后,不是隐藏着一种对人生的无奈吗?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使你在不知不觉间已然泪落满面。

湘西拥有那样美丽的风光:清莹的河水映出水底凌乱的碎石;微风吹过竹林,发出沙沙的轻响;乳白色的雾霭腼腆地在薄暮的夜色里飘浮景致柔美而宁静,远离都市的喧嚣与浮华,有一种出尘而卓然的清丽,似林泉深处悠然飘出的牧歌。

是的,牧歌,小说里始终洋溢着的牧歌的情调。看多了高楼华厦,看惯了车水马龙,我的心憧憬着一片远方的土地。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是我在心中朦胧勾勒出的天堂。

人说,人情如水;人说,世态炎凉。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多这样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算计他人,带上伪善的面具,或违心或有意地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人性该是世间最最甘美的东西。然而在物欲横流的石头森林里,我们还保留着多少真正纯净的人性呢?它太剔透,剔透到染不得一丝纤尘。可是,在大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碌的人却无力去呵护,只任由尘埃将它逐渐掩埋。诚信的埋没滋生了欺诈,善良的埋没滋生了邪恶。人性中太多的美德被封锁在心灵的一角,可是疲倦的都市人是否还有闲暇去将它开启?或许很多人已经开始遗忘。遗忘不是罪过,但若任由它们成为回忆,成为昨日的拥有,则将是人类的悲剧!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却不是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意识到自己的年老,担心死后翠翠无人照顾,总操心着她的婚事。十五六岁的少女不免带着青春年少的羞涩。爷爷不便明说,只是远远地观望,只是小心翼翼地探问。他是真心地为翠翠好,却不知由于他太过的关心和太深的爱延误了翠翠一生的幸福。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爱,可是有的时候,爱也可以成为一种负担。父母永远是天底下最爱子女的,含辛茹苦,穷尽一生,只为孩子能避开一切灾祸,拥有灿烂的笑靥。他们的付出无私无怨,然而内心总还是有所希求,渴望着孩子能长伴身侧。看到子女点滴的成长便是父母心底最深的安慰。但是,漫漫人生路最终还是要自己走完。我不相信,那个陪伴你终生的人会真的存在过。于是,当父母的爱逐渐成为子女闯荡世界的牵绊,当至亲之情终于缠绕住我们远行的脚步,我们变得如此懦弱与无助。长期处于父母荫蔽之下的稚弱的翅膀该怎样独自去搏击风雨?而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到彩虹?真的,我们背负不起太深的情!

整篇小说,三年的时光被浓缩进了三个美丽的端午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翠翠与二老傩送不期然的相遇在她心中埋下了情愫。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却怎知终于落得孑然一身独守渡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归来的人作永无尽期的等待!冥冥之中,是否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又一次重演。我们的碌碌,我们的匆匆,是否真的只是徒劳?低头看掌心交错的细碎纹路,心中泛升起一片茫然:我们一路前行,可是又有谁知道前方的路究竟通往哪里?幸而沈从文的结尾还是留给了人们希望。或许他永远不会回来,或许他明天就会回来。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大老与二老都是茶峒地方的优秀青年,情深似海,却爱上了同一个女孩。湘西的柔水与净土滋养出的是两个坦荡的襟怀,爱已充盈,怎容得下恨去插足?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反目成仇,彼此鼓励,彼此谦让。天保先走了车路,便说什么也要让傩送走马路。两人相约为翠翠唱歌的夜晚动人已极。二老的歌声美妙有如山间的竹雀。自他开口的一刻,大老已经预知属于自己的命运。同去的是两颗紧紧依偎的心,归来时一颗却已破碎。为了成全弟弟,大老决然出走。

两颗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无情的洞庭湖吞噬了天保,只留下傩送在岸上遥遥地观望。他一半的热情随着哥哥的死而消逝了,内心的自责又将另一半隐去。在某个寂寞的早晨,二老悄然离开,带着满心的伤痛去寻找自己的命途。

这兄弟两人的情感是多么纯朴而又真挚!我不知道现在的人们面对自己的情敌会采取何种样的措施。是嫉恨?是诽谤?甚或杀人。我们凭什么去剥夺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难道就因为他(她)在爱情上作出了与我相同的选择?爱情应当是纯洁的。为了获取爱情而不惜使自己的双手沾染鲜血的人根本就不配得到爱情,因为他将爱情玷辱了。与天保和傩送相比,这一类人该怎样的自惭形秽!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的孤独,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她依然在执著地守望

故事写得这样淡远,骨子里却尽是悲凉。原来离散可以这样迫近,原来一切曾经的拥有可以瞬间成空。时间的触角是那么的细而绵长,都以为我们是被时光照料的孩子呢,等待在远方的,却是不能回头的沧桑!然而,只要有希望,就总会有明天的曙光。任岁月流逝,细数度过的那些在回忆的凝眸里变得淡远而美丽的日子,生活也就这样继续下去了。大仲马不是曾在《基督山伯爵》中如此作结:请记住:等待和希望!

《小团圆》2500字读书笔记


张爱玲的自传体小说《小团圆》发表以后,许多人都把它当成了信史。 难道不是吗?里面的人物都是各有所指:盛九莉分明就是作者自己,二婶蕊秋是她的母亲,二叔盛乃德是她的父亲,盛楚娣是她的姑姑,邵之雍则是胡兰成,小康是护士小周,巧玉是范秀美,荀桦是柯灵,燕山是桑弧,虞克潜是沈启无如果真是这样看小说还有什么意思呢,记得张爱玲在《烬余录》中说过这样的话:我没有写历史的志愿,也没有资格评论史家应持何种态度,可是私下里总希望他们多说点不相干的话。现实这样东西是没有系统的,像七八个话匣子同时开唱,各唱各的,打成一片混沌。文人将零星的、凑巧发现的和谐联系起来,便造成艺术上的完整性。历史如果过于注意艺术上的完整性,便成为小说了。张爱玲自己说: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我现在的感觉不属于这故事。

《对照记》出版以后,在照片的最末一张最后的一句话,张爱玲是这样写的:我希望还有点值得一看的东西写出来,能与读者保持联系。这值得一看的东西应该就是《小团圆》。她写了,然而由于当时胡兰成正在台湾,朱西宁也准备根据胡兰成的活动写张爱玲的传记,宋淇觉得此时出版《小团圆》会被胡兰成这个无赖人利用。种种原因和顾虑,便使《小团圆》的出版遥遥无期。

今天我们读《小团圆》,也就是张爱玲笔下的历史,应该在注意作者自己对历史解读的基础上,更注意艺术上的完整性。我以为小说的看点重要之处有二:

首先是母女感情。女儿对于母亲的厌恶嫉妒与憎恨绝情,在现代文学作品的人物长廊中,张爱玲小说中的母女关系简直是举世无两。

从《金锁记》中曹七巧的儿女到九莉之于蕊秋,尤其是主人公九莉对母亲二婶蕊秋的态度,我们越读越是难以理解。她的妈妈常年在国外游学,每次出去都携带很多的箱子,因此九莉在香港上学的时候,连暑假都不回家。面对来港看她的母亲,九莉首先发觉的是她的发式与衣着;当蕊秋把英国讲师安竹斯给她的小奖学金800块港币拿去赌博输掉的时候,九莉竟然顿生这样的感觉:就像有件什么事结束了、一条很长的路走到了尽头。按照张爱玲对女性的描写规律,小说中的人物发展脉络常常是从媚俗开始而最终走向骇俗。

她们母女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永远是行李,作为环球旅行家的母亲,传授给她唯一的本领就是整理箱子。九莉在学校里读的是考瓦德的剧本和劳以德的小说,因此她和母亲的关系有许多是西方家庭模式的,这里面有着西方小说的心理探讨和道德关怀。九莉生病的时候榻边有一个呕吐用的小脸盆,蕊秋见了盛气地走过来说:反正你活着就是害人!像你这样只能让你自生自灭。快人快语的西方语言,当然一点也不幽默,而九莉听着像诅咒。蕊秋难得单独带九莉上街,过路口时方才抓住她的手,一到人行道上立刻放了手。这唯一的一次形体上的接触,让她也有点恶心。这是怎样的一个古怪女孩,这是怎样的一对母女!

更有甚者,九莉作为编剧的电影放映有了稿费以后,她竟然问过姑姑,母亲为自己大概一共花过多少钱?最后她居然将这笔钱合成二两金子还给母亲,低声笑道:那时候二婶为我花了那么多钱,我一直心里过意不去,这是我还二婶的。在争执中蕊秋流下泪来,说道:你也不必对我这样,虎毒不食儿,嗳!小说接着这样写道:从前的事凝成了化石,把她们冻结在里面。原来就感情并不深厚的母女此刻更是形同路人,九莉反而觉得时间是站在她这边的,她对自己说:反正你自己将来也没有好下场。读来真是令人身心俱凉,她母亲去世以后留给她的一副翡翠耳环,她也终于决定拿去卖掉了。其实那时候她并不等钱用。这样的描写正如她自己所说是虚伪中有真实,浮华中有素朴。这真是一种别样的阴冷!

其次是情感生活。九莉遇到了邵之雍,小说里面很有张爱玲与胡兰成相恋的影子,但这是继胡兰成《今生今世》之后张爱玲的另外一种解读。

邵之雍先是为九莉写一篇书评,后来是见了面,再后来是他天天来。在张爱玲笔下的邵之雍是文笔学鲁迅学得非常像,有时眼里闪出轻蔑的神气,他太自信了,面对一个女作家竟然这样说:你这名字脂粉气很重,也不像笔名,我想是不是男人的化名。如果是男人,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这是什么话?一个有知识再加上有匪气(或者说是无赖气)的男人,大概最能征服有虚荣心的女孩子的心。小说还写了九莉坐在邵之雍身上所引起的对方生理反应,一段象征性的想象描写,在收敛中有大胆、在写意中写实,暴露出邵之雍的真实。他说: 我不喜欢恋爱,我喜欢结婚。他以一纸婚帖就得到了九莉的爱情,然后是把事情做实,当着九莉的面说他们的事已经说给谁谁听了、已经写信告诉谁谁了。果然是情场高手,邵之雍的目的达到了。

他一下子把你拴在他的战车上,再就是邵之雍给九莉讲所谓和平运动,不便太实际,也只好讲拗理。九莉虽不注意听,但是每天晚上他走后她累得发抖,整个的人淘虚了一样,楚娣也不大说话像大祸临头一样。这大概也是对汉奸理论的批判吧!

邵之雍的猎艳手法是:第一显示自己的文采,说话作文都有所本,与众不同;第二赞扬对方的才情和美貌,评论女作家的小说并赞美她的长相;第三向女方坦白自己的婚事,而且对前妻充满感怀之情,让女方知道这个人还是有情有意的,而自己永远是最后一个;最后就是花女方的钱,再去进行新的猎艳。

《小团圆》采用纪实、自然、毫无脸谱化的手法,写出了生于乱世的这个无耻文人,传统伦理价值的缺失及风流成性的个人特质。在政治方面他投靠汪伪追求荣华,在感情方面他随处生情寻找快乐。他太耐不住寂寞,在逃亡中还和日本房东主妇、护士小康、乡妇巧玉等人发生了关系。用楚娣的话说:他也是太滥了!而他的理论根据是《左传》齐桓公做公子的逃亡经历,并希望有出头露面那一天时,最少来个三美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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