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世界文化的交流
读《走进世博会世博历史150年》有感
太仓市朱棣文小学六(1)班 唐韵琳
世博是一个世界的盛会,在这里,有150余年的文化历程。
从1851年英国伦敦豪华的水晶宫,到2010年我国现代化的各种场馆,世博会犹如一个纽带,把各国串联起来这是文化之间的交流。
翻开这本《走进世博会世博历史150年》,我可以强烈的感受到世博会对于世界的贡献,让我们能够从方方正正的文字中得到丰富多彩的知识,从建筑、科技、艺术等多方面中获悉一个世界的发展,实属不易。
世博会,没有奥运的恢宏,没有世界杯的喝彩。可些朴实的一张画,一件小物件,或是神奇的科技产品,却能让我们获得无法比拟的东西。
世博会,小小的地方却融汇了一个大大的世界。各国儿女在这里,互相平等、尊重,沟通、交流。谁能想到,从古至今一直难以平息的战争国家间的战争,种族间的战争仅仅因为一个展会,反而促进了多国间的和平呢?
一篇篇章节间,尽是那些世博会我们所不知道的逸事,读起来趣味无穷。
现在电脑的祖师爷、世博会娱乐园的延续发展、为葡萄酒论资排辈这些或有趣、或令人啼笑皆非的世博趣事,竟让我们获得了久违的快乐。
这是世博的魅力,书便是最好的广告,当我们步世博的大门,融入世间百态,会不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呢?
读《世博知识难不 倒 发明篇》我深有感触,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世博,知道了国外的科技很发达,我们国家的科技也是迅猛发展,我们人类对科学世界不懈探求,研究成果令人惊叹。
这本书主要讲了我们人类对科学世界的不懈追求,世界各地的科技与发展,世博会上的诸多惊人成果的展示。1893年芝加哥世博会上所有用的电都是由瓦特发明的蒸汽机提供的,真让人吃惊啊!爱迪生一生共有上千项发明,最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就是白炽灯,这是爱迪生经过几千次试验,几百次失败才发明成功的。无所不能的计算机把我们人类带进了信息化时代,各种软件的开发丰富了我们的生活。自古以来,很多人都很想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有一对叫莱特的兄弟,他们也很想在天空中翱翔,于是他们先用鹅毛做一对翅膀飞,但是无论怎么扇动也不能飞起来。他们又去从别的动物身上找飞行的原理。一天莱特兄弟发现了老鹰的翅膀上有许多的斑纹,据说这样能保持平衡,莱特兄弟从老鹰的身上受到了启发,发明了飞机。航天器的发明让我们自古到今的飞天梦终于实现了,还能够借助高科技进入地球以外的宇宙,探索太空的奥秘。
2010年上海世博会又一次见证了科学的奇迹,告诉我们科技将使我们的城市生活更加美好。世博轴上的艺术灯光景观,中国馆内清明上河图的恢宏气势,沙特馆中传送带上欣赏到的惊人场面,让每天几十万的游人无障碍通行、利用新动力能源的地铁这一切怎能不让人佩服?
啊,科技是多么的奇妙!是她改善了我们的生活,是她让我们人类能够上天入地,是她把距离化为零,是她让我们的文化传承更久远,让我们的生活更精彩。
读了这本书,我想,作为青少年的我们要有勇于实践不断进取的精神,从小爱科学,学科学,为了我们将来更加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学习。
世博是一个世界的盛会,在这里,有150余年的文化历程。
从1851年英国伦敦豪华的水晶宫,到2010年我国现代化的各种场馆,世博会犹如一个纽带,把各国串联起来这是文化之间的交流。
翻开这本《走进世博会世博历史150年》,我可以强烈的感受到世博会对于世界的贡献,让我们能够从方方正正的文字中得到丰富多彩的知识,从建筑、科技、艺术等多方面中获悉一个世界的发展,实属不易。
世博会,没有奥运的恢宏,没有世界杯的喝彩。可些朴实的一张画,一件小物件,或是神奇的科技产品,却能让我们获得无法比拟的东西。
世博会,小小的地方却融汇了一个大大的世界。各国儿女在这里,互相平等、尊重,沟通、交流。谁能想到,从古至今一直难以平息的战争国家间的战争,种族间的战争仅仅因为一个展会,反而促进了多国间的和平呢?
一篇篇章节间,尽是那些世博会我们所不知道的逸事,读起来趣味无穷。
现在电脑的祖师爷、世博会娱乐园的延续发展、为葡萄酒论资排辈这些或有趣、或令人啼笑皆非的世博趣事,竟让我们获得了久违的快乐。
这是世博的魅力,书便是最好的广告,当我们步世博的大门,融入世间百态,会不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呢?
自从不经意闯到张忆博老师的博客后,我就被吸引了。首先说明,我很少崇拜谁,更没有追过星,因为我觉得明星是明星,伟人是伟人,我是我,他们离我太远了。张老师让我着迷的地方有:一是她的博文写得很有思想,并且平易近人,二是她很重视与博友的互动,让人有参与的冲动。我在她的博客里不但可以学到很多道理,更感觉很温暖。
收到张忆博老师的书《赢家思维》有一段时间了,一直没有写读后感,因为一下子脑子装入许多新知识,有点消化不良,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它,我只能说,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解开了我的一些迷惑,让我对人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本来控制型和轻松型的特征,有好多都是相对的,但这些矛盾的特质结合到一个人的身上就形成Y型人,而且Y1型人还是最佳的技术型人才和最好的团队领袖,这不是矛盾与和谐的最佳写照吗?类似的还有倡导型与分析型这两种相对矛盾的特质混合成的人,不管是X1型还是X2型人,都是很好的人才,感觉太奇妙了。
如果把人的身体比做计算机的硬件,那么控制我们基本生命活动的本能就是操作系统,而各种思维类型就像是各种应用软件,是我们处理事情的习惯和方法,而这三者都是我们天生的,但都需要我们后天的保养或培养,才能更好地利用它们。
每个人都有优点,也都有缺点,GFT让你知道你是谁?你的优势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事?该向谁学习?你的成长瓶颈在哪里?做了适合自己的事或工作,规避了缺点,使优点发扬光大,更快地成功;做了不适合自己的事或工作,优点也会变成缺点,阻碍自己的成长。
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天地如此,社会如此,每个人也如此,如何让矛盾和谐,还真是不容易。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博伽梵歌》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博伽梵歌》讲述的是阿尔诸纳和他的朋友奎师那在印度战场上的对话,奎师那人格首神以解释短暂的物质躯体和永恒灵魂之间的基本区别为开始教导,在现代生活或许我们理解不到灵魂层面的东西,但至少奎师那的话语所包含的智慧曾经给予千万人占战胜各种困难的力量。奎师那对工作艺术的教导可以何现代人战胜这些压力,不被自身的恶魔所主导。
“博伽梵”指任何强有力的人或半神人,在本书中指伟大的人物----圣主奎师那,即人格首神。《博伽梵歌》是圣主奎师那与他的门徒、忠实奉献者阿尔诸纳的对话,因此这部书也被认为是人类最伟大的宗教和哲学对话之一。
奎师那通过对话向阿尔诸纳讲述了《博伽梵歌》,说服阿尔诸纳去参加一场在敌对阵营中有着自己亲戚、长辈、朋友的战斗。他阐述了人是不死的,即使他的朋友亲人被打死,也是从一件衣服换成另一件。
亿万年前,奎师那就首先向太阳神讲述了《博伽梵歌》,以后又代代相传。奎师那意识运动对人类社会是必不可少的,目的是使人能够达到生命最完美境界。奎师那意识,主张所有的人都应该知道神,应该了解生物的真实地位,生物永恒是主的仆人,否则就不得不为物质自然三种属性所制造的各种假象和错觉服务,因而永远在生死苦海中沉浮。《博伽梵歌》的目的是把人类从物质生存的无知中解救出来。也就是要帮助人们从苦难中解脱,而方法就是学习和具有奎师那意识,绝对按照首神的旨意去做。
在这部书中,奎师那当做首神,是创造世界一切的因,书中一些观点与佛法颇有相似的地方。而且在学习中,可以把奎师那看做神佛。学习本书有以下几点印象:
奎师那意识就是上帝意识,要绝对服从上帝,献身于上帝。
强调控制感官,即五识六识。并要将前六识所属转到能相上,归于神的意识。
灵魂是不生不灭的,人的死亡只是从一个躯体变换到另一个躯体。
把奎师那意识看做佛法,一旦对神佛感兴趣,就自然而然对那些所相上的东西失去兴趣。
要从法所相转依到法能相(神的第一因意识),就要控制心念。通过瑜伽的方式练习。
对感官意识持否定态度,人是受不完美的感官的限制,这样就肯定会犯错,容易被假象迷惑,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是为获得感官的享乐,在索取过程中,产生各种焦虑等苦恼。
只要迷恋躯体,就会有欲望有轮回,而所追逐的是假的物质享受。
这里把物质世界描述为一棵根在上,枝在下面的树,对根在上的树我们是知道的,如果你站在河边或水池边,就会看到水中那根在上,枝在下的倒影,同样这个世界是灵性世界的倒影,物质世界只是实体的一个影子而已。影子没有实体,没有实质,但我们从影子中可以了解有实体的存在。(这一段与佛法讲的世界是虚幻,颠倒,假象,同一道理)学这部书,对于当前学唯识的变现理,对认识站在法能相看法所相有帮助。奎师那意识中许多原始朴实的观点与佛法有相通之处。但是佛法强调到是佛与凡夫平等,众生平等,而不是臣服的关系。但是学习本书,的一点也在于,人一定要有信仰,对于神佛要信,要有敬畏心。并且一定要有一个灵性导师。
这是一部对灵修非常好的书。同时也可以作为学佛的一个台阶。对于没有机缘接触佛法的人,本书不失为一部伟大的指导灵魂意识的好书!
虽然记录的人格奎师那,但并不是神的代言人,只是一直以神话的形式流传,对我们现代生活充满启迪的古老经典。
赵一博演讲读后感(一)
赵一博,励志教育演说家,中国最受欢迎的十大演说家之一,世界成功学大师陈安之的弟子。大上周,赵一博来到我们学校,进行了励志感恩演讲。
第一部分是帮助学习提高的方式,通过他的演讲,我知道了恒心和毅力才是通向成功的桥梁。赵一博又跟我们讲了几个关于坚持的小故事,我都非常受启发、非常感动。
更让我感动的是第二部分感恩父母这个内容。赵一博说:亲情,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无论你在别人的眼里怎样,在父母的眼中,永远是最棒的,无论你让父母如何寒心,你还是他们身上掉下来的肉啊。但是,不要把父母的心伤害成连他们自己也无法拼接成的碎片,否则,一切,就再也来不及了。他这一番话,让我深受启发,是啊,我们的父母每天工作那么辛苦,我们回家还发脾气。真是太不对了!
我们已经是成人了,应该懂事了。父母辛苦为了我们一辈子,我们真的应该感恩,应该对他们尽孝心了。所以反思下平时我们做的不对的地方。对我们的父母好点,再好点。
赵一博演讲读后感(二)
昨天下午,我校组织了全校师生家长聆听了赵一搏的演讲。在演讲前,我觉得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活动,可是,随着演讲的进行,学生落泪了,我们老师家长落泪了。我觉得他的演讲是成功的,不管最后他卖不卖碟子,最起码,他触动了学生及家长心中那块最柔软的东西。他演讲的内容主要是两大块:一是成才,二是孝道。特别是孝道,我觉得我落泪是因为我想起了我自己,我觉得我还够孝顺,但是自己从来没有给自己的父母洗过一次脚,我想起了他讲的离家出走的小女孩老板给她一碗面条她就给老板磕头,而家长整天辛辛苦苦,她从来没有说过谢谢,相反还用离家出走来对待,我想起了那个独眼妈妈,她把自己的眼睛给了自己的孩子,而孩子却嫌弃自己的妈妈是个残疾人,我想起了那个给孩子买虾吃的家长,孩子吃了那么多,家长吃了一个,孩子竟然要他吐出来!
总之,我感动,不感动能叫人吗?我决定今天,对!就是今天,我要家走给年迈的父母洗一次脚!
赵一博演讲读后感(三)
星期六下午,去儿子学校听了赵一博的演讲《唤起心中的巨人》,如同大多数励志者所鼓吹的一样,成功,就是自己成名、成才,有非常好赚钱机会。一句话,基本上绝大部分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还是为民自己。
我觉得很可怜呀,一个功利,一个只求自己存在价值的社会中很危险,纵观人类社会的历史,所有存在的纷争无不是由为自己而起。而我们的存在本身不是为了自己的。空气的存在是为了自己吗?大树小草的存在是为了自己吗?不是的!都是为他他人的存在而存在的。
所有真正的成功,不是以自己为衡量的,而是以让他人的价值得以实现,让他人的存在成为幸福、快乐的存在为参照系的。这样的成功才是能使社会和谐的成功。否则,只为自己的成功,将会社会越来越不和谐。
重新读了一遍作者写的作品,心里有了一些新的感悟,我们在写读后感的同时,书本里的很多精华,自然而然为我们所用。有哪些作品的读后感模版值得借鉴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读后感博尔赫斯,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记得第一次读博尔赫斯,是他最有名的《小径分岔的花园》。那是一篇带有哲学与诗的气质的短篇小说,其中关于时间的描述,使我惊叹又困惑。时间原来可以是这样的……时隔多年,看到这本访谈,对他作品的理解似乎深了一些。
很少有人去思考时间、空间、无限的问题。很少有人意识到宇宙,并为自己的存在而感到匪夷所思。绝大多数人只看到表象,把宇宙视为理所当然的,从不会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活在这个世界上。博尔赫斯的作品引我走向那可能无解但意义重大的问题。回答不了没关系,意识到那些问题,就很好。
博尔赫斯的作品中常出现迷宫、圈套、难题,不是他有意卖弄,而是因为他总对世界充满好奇,心怀困惑,从某种程度上说,“迷宫”就是他所感受到的世界,是一种确切的象征。对刚出世不久的孩童来说,生活中感到好奇与惊讶没有什么特别,但对一位耄耋老人来说——不仅没有习惯和厌倦,还能保持惊奇之心——实在太过可贵。
啊,有时简直对他的状态感到嫉妒。一生都能好奇与惊奇地活着,如同神的馈赠——谁不嫉妒?
这本访谈让我对博尔赫斯的仰慕又深了一层。除了超群的智力与才华,他的谦逊着实令人敬佩。他的采访者说:“博尔赫斯似乎完全不需要他人对他有任何感激的表示,他总是能让你感到,他才是心怀感激的那个人。”多年后,看着他留下的东西,我心怀感激。
读完博尔赫斯谈话录,一直想写点什么,一直又不知道能够写些什么。今天随手翻了一下,发现最想读的还是第五章,因为上面有他几首诗。读了几页后我想,果然,作者最好的方式还是用作品说话。对话录固然有其独特的魅力,但就个人的感受而言,读他的诗带来的愉悦更多也更深入。
作为一个也能写点诗词(仅限旧体诗)的人,也许还有些诗歌鉴赏的能力。但对于现代诗歌一直处于未开蒙的状态,认知限于大众口口相传的一些断篇,如“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国外的诗歌读过一些,始终未窥堂奥。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读到博尔赫斯的一首《陌生的街》,猛然间竟有一种心神俱醉的感觉。记得当时我向朋友赞叹:饱满而又空虚,真实而又虚幻,语句柔和而又不容置疑,境界极高而又触手可及。
回过头来看,我认为并非谬赞,博尔赫斯是少数能把意象和语言的技巧运用到巅峰的人之一,这源于他本身的渊博、谦逊以及永不知倦的好奇心,因为《陌生的街》翻译有几个版本,我把我看到的版本录于下:
希伯来人曾将黄昏初始比作鸽子的晦暝,
这暮色无碍行人的步履。
降临的夜幕是一首氤氲期待的古曲,
它飘逸滑至
是在那一时刻,我踏过细沙的霞光,
步入一条未知名的街区;
路面平展宽阔,屋檐与墙壁色泽柔润,
与远方的天际交吻;
种种景象——普普通通的房舍、俭朴的栅栏和门钹,
也许还有少女在阳台上的期望——
它们涌入我空荡的心底
它们倦怠着清明的泪珠
可能是银灰的晚景赋予这条街道温馨的意趣。
让你这样谐美,如忘却后又忆起的诗句。
只是在事过之后我才想到:
夜色初上的街道与我无关,
每幢楼舍都是烛台一具,
它们的生命在燃烧。
好比是各不相同的蜡柜,
我们向前跨出的每一步,
都是在髑髅地里驰驱。
博尔赫斯曾说诗歌不能被翻译,但我们仍能翻越这障碍从这首诗里体味到诗歌的美。源于此,我在谈话录里特别留意关于诗歌的部分,值得庆幸的是,博尔赫斯虽然写过很多文体,比如小说、散文、演讲稿……但无疑他最爱的仍是诗歌,并自认为是一个诗人(他当然是一个诗人)。你可以在这本谈话中找到大量关于诗的谈论,譬如他说,诗歌并不诉诸理性而诉诸想象。还有,所有的诗歌依存于对于事物的陌生感。诗歌和哲学一样,关心的是同一种困惑。不同的是,在诗歌里,你运用的是隐喻。还有,我要写一首好诗,为了写好,诗应该没有什么含义。等等等等。
回到这首陌生的街里,这首诗从各个方面来说,无疑都是很出色的。然而最出色的地方,我说不出。恰恰这个说不出,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假设我赞成博尔赫斯所说“诗歌和哲学一样,关心的是同一种困惑”,那么至少他们谈论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哲学是要探究和解决“困惑”本质性的问题,而诗歌更多注重表达和记录。然后就涉及到了准确性,一直以来,我对这个不以为然。但就在前几天,我对小池子说,语言的准确性在诗歌里应该和思想的深度在一个级别。因为我相信世界可知的,同时也认为事物本身不能被准确的描述。比如我说请描述一下时间,哲学要怎么做呢?然而诗歌可以说河流,可以说梦境,可以说风来了。这种隐喻的手法博尔赫斯无疑已经运用的很娴熟,他的诗歌有一种精确。他思索着时间和空间,然后选择了用诗歌和寓言的方式去表达。由于他的博学,我想这样的精确是博尔赫斯独有的一直方式。同样我想到了村上春树,他在一篇文字里说,怎么描述自己呢?何不试着描述炸牡蛎呢?通过描述炸牡蛎,你与炸牡蛎的相互关系及距离感会自然得到体现,这追根溯源的就描述了你自己。如果结合佛教的“八不中道”来想,可能会更有意思。
那么再回到这首陌生的街,它好像并没有什么含义,实际上有很好的含义。这含义无需说出,重要的是你会觉得它本身很美,我认为这就够了。
内容简介:博尔赫斯是20世纪西班牙语世界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在本书中,英国著名传记作家詹森?威尔逊以一个朋友和同行的身份回顾了博尔赫斯的生平,点评了那些对博尔赫斯写作生涯的各个阶段产生重要影响的人物、事件、作品和思潮,对于我们读懂和欣赏博尔赫斯而言,这本书是一部极佳的导读作品。
博尔赫斯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从失明这一角度来谈论博尔赫斯的写作多少冒着危险,因为从表面上看,两者并无确切的逻辑联系。譬如很可能会有这样的反驳,有那么多的盲人为什么都没有成为作家呢?当然同样有无数的例子可以证明,失明是与许多作家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远的如中国的左丘和他的《国语》,古希腊的荷马和他的史诗,近的如英国的弥尔顿和他的《失乐园》,更近的还有......
博尔赫斯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博尔赫斯短篇传记之中最精彩的一部 作者:詹姆斯?巴里斯原载:亚马逊网站 当我们这些身处阿根廷之外的人追溯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1899-1986)的写作生涯时,起初看到的是一位可怜的老盲人,扶着某位造访者的胳膊,步履蹒跚地向布宜诺斯艾利斯北郊的某家咖啡馆走去。然而,詹森?威尔逊这部短篇传记佳作提醒我......
谁是博尔赫斯?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下意识地飞过很多在他的谈话以及诗集中出现过的句子。从博尔赫斯本人的口中,我们不止一次地听到过类似的陈述;他渴望自己是无,是金钱豹,是古兰经的传说中飞起的神毯,是老子出关时的坐骑。他渴望自己是所有。
这是一种存在意识上的神秘主义。在他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到无数个博尔赫斯在不停地论辩、衍生、湮灭和存续。这是他迷人的,也是令人困惑的地方。迷人的地方在于,一个有着泛神论倾向的诗人,在面对他眼中的虚无,或者思想中的无垠时,他的慨叹与感受反而被放大到了无限;困惑的地方在于,我们不能以一种决定论或者单一的本质论去界定这位诗哲;我们只能不断通过不同的路径,去不断地接近他。
博尔赫斯,这位向往着无限、神秘、循环与不可知论的人,身上聚集了20世纪人类对于自身以及外界的典型迷惑。他没有反抗历史与存在中那些坚固的,如同铁栅栏一样的论调;他总是在以一种轻柔、呢喃以及略带神秘和敬畏的语态,去亲近降临到他身上的一切。
所以,正如所有陈述博尔赫斯的文章一样,对于他,我们最好的陈述,是感受和体会;是不去言说和书写。我们站在他站立过的土地和平原上,看到永恒消逝和大地沉睡的阴影时,我们便和他一样,成为了同样的“博尔赫斯”。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 我的中国梦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俗世奇人》我来向你们推荐推荐。
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里讲了很多人的小故事,这些人个个身怀绝技,各有所长,手法神奇。比如《大回》讲的是一个名叫大回的钓鱼高手。因为他对鱼的习性了如指掌,所以他能钓到别人钓不到的鱼。《快手刘》说的是一个卖糖的人,为了吸引顾客的注意,他练出了一个绝活叫小碗扣球,把两个糖球在三个碗里轮流出现,可无论你眼力如何厉害,贴得快手刘多近,都看不清楚,不知道糖球到底会在哪个碗里。书里还介绍了很多这样的奇人异事。
看,我们中国人有如此多的奇人。在历史上,我们能工巧匠们创造了很多灿烂的遗迹。如:故宫的建筑,辉煌大气,工匠们只用了十个月时间就落成了。它的许多设计到现在都运作正常。前段时间北京下大雨,故宫的排水系统运作十分良好,几百年来仍然有效控制了积水。再如西安的碑林,如果没这些雕刻高手,书法字体如何能传承到现在被大家欣赏。
所以,我们现代人在保护这些文化,为这些历史遗迹骄傲的同时也要刻苦专研,精益求精,建立、创造和实现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是能成为一个书法家,我从三年级开始练习书法,现在已经学习了三种字体,颜体、隶书、行书。书法能神奇地使我从一个顽皮爱动的孩子静下心来变成一个安静文雅的男孩。书法能让体会到中国文字的神圣魅力。书法也让我体会到成功的喜悦。所以,我将从现在开始,认真学本领,开拓自己的眼界,让我们中华民族的书法能传承和发扬。让世界更美好,让文明更璀璨。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第2页
费正清教授是一位正直的美国学者,曾在中国的燕京大学任过教,做过美国驻中国的外交官,后来著书立说,成了美国研究中国问题的泰斗.据说现在美国的几乎所有的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都是他的学生.近日拜读费教授名著《美国与中国》,对中美两国的国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为书中一些精彩的描述和论断所叹服.现仅摘录一些文段以备忘:
“在衣阿华或依利诺斯州的田野上,与四周相隔半英里一个美国农家所住的地方,连同他的仓廪和畜棚,在中国却成为几百个人居住的、点缀着一些树木的村社,他同邻村相隔大约半英里.美国人民在历史上也以务农为本,可是体会不到人口稠密之苦,而这对一个中国农民的一切行动却产生微妙的影响.”
“中国七分之六的人口不得不密集在三分之一的土地上.据初略估计,中国确实有人居住的地区大约只有美国相应地区的一半,而供养的人口达美国的四倍.美国约有五十七万平方英里的土地有人耕种,并且可耕地的面积还可以大加扩充;中国也许有四十五万平方英里的耕地(平均每人拥有产粮食的土地不足半英亩)
“现代中国所承袭的这块土地,几乎十分之九的耕地用于生产粮食……对比之下,美国所利用的耕地只有百分之三四十用于产粮,而几乎有一半用于放牧.”
“人口密集使精细耕作成为必要并给它提供条件.”“今天的人民共和国努力实现机械化的工作碰到了怎样给农业人口找到就业机会的严重问题.”
“西方与东方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不同认识这一点,是两种文明的显著差异之一.人,在西方世界居于中心地位.自然界其他东西所起的作用是作为色彩不鲜明的背景材料,或是他们的敌手.从前生活在地中海区域欧洲大陆的西方人决不离开水源太远,他们只要有主动精神,总可以渔业来弥补农业的不足.航海通商自古以来就一直起了直接的作用.为了便宜航海通商而进行的勘探和发明,是西方人与自然作斗争的典型手段,而决不听天由命,无所作为.”“然而,说来奇怪,一个中国人和他的同胞一直这样密集的生活在一块土地上,使他也成为最具社会观念的人,使他时时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周围的社会关系,因为他在整个一生中很少生活在其他的听闻所不及的圈子以外.”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人们总的生活环境、文化历史以及人口密度等因素,形成了东方人与西方人生活方式和社会观念的差异.现在,中国正在改革开放走向现代化,这些差异正在缩小.为我们所叹服的是,四十多年前费正清教授竟然一言中的,四十多年后中国所进行的农村改革以及城市化的国策,很大程度就是为了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国已经懂得“怎样给农业人口找到其他就业机会”是中国走向现代化必须攻坚的重大课题.费教授真是我们改革的先知.
每当我穿梭于热闹的市井中,当年天津卫的街上一派繁华的景象就浮现于眼前:刷子李的一身黑衣,那刷子滑过墙面,那匀匀实实的一道白;泥人张灵巧的双手,就着那高超的技艺,只一眨眼工夫,一个核桃大小的海张五现于酒馆;蓝眼那神秘的眼睛,那辨画的神一般的工夫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在冯骥才的笔下,熠熠生辉。
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凭何被称为俗世奇人?经过一番思考,我竟幡然醒悟。
他们,并非完美之人,乍一瞧,似乎也是缺陷遍身:苏七块医术高明,却不知扶危济困,眼睁睁看着车夫疼得呲牙咧嘴而无钱医治,无动于衷;蓝眼虽有惊人的判断能力,却一个跟头栽进了黄三爷的重重圈套,生怕名声扫地,卷起袱卷儿,不知去向;小达子呢?天生一个绝盗,偷盗的本领令人连连惊叹,但也撞上高手,尝到了被偷的滋味可是,人哪有十全十美的?正是他们暴露无疑而又十分显著的优点与缺陷,才让我们印象深刻,回味许久。在平日的生活中,不也一样么?许多人为了功名利禄,使尽办法,巴结众人,想将自身缺陷剔除得一干二净,或否认,或掩辩,只为做个近乎完美、规规矩矩的人,即便事业有成,有钱有势,在别人眼中空前绝后,依旧只是俗世俗人。只有不在意别人的嘲笑和议论,才能做最真实的自己,绽放独特而灿烂的光芒,被世人铭记,不受风沙阻挠,不受岁月侵蚀,不被尘世的艰辛污浊,就像书中的众多奇人一样。
这本书令我想起了《红楼梦》的薛宝琴。她年纪尚小,却天资超常,才智胜过其姐薛宝钗,又很美貌,几乎是个没有缺点的姑娘,受贾母疼爱。其她年轻女性呢?黛玉聪慧灵气,但尖酸刻薄,且多病软弱;湘云思才敏捷,却似有些疯丫头的模样;王熙凤精明能干,深受贾母信任,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薛宝琴却没能入《金陵十二钗》。是呀,没有缺点,就是没有特点,即使近乎完人,还是不及凤姐儿、元春、妙玉等人形象鲜明。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化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命;做自己,你却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俗世奇人!
读《博光雅华》有感
林伟华
2015年12月我正式加入天心天思,来到这个公司的第一天,就让我感受到了这家公司的“家文化”,在这里,我没有新来乍到的尴尬,也没有来到一个新行业的不适应。从接触公司简报开始,我一直在跟城市相关领导介绍说:“我们公司的发展也成为了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MBA/EMBA案例”,但是,我却一直没有闲下来学习这本“教科书”,这次读完整本案例之后,心中顿时升起一股英雄舍我其谁的澎湃。
八个案例给了我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就像在用化功大法去化这些案例里面的主人翁,他们的情怀、善良、坚持、热情、梦想、企业家精神就像给我了一剂强力针,让我在佩服他们的同时也在自体裁衣,我在思考,我和他们这些企业家的差距究竟在哪儿?为什么我在这个年龄还仅仅处于这样的一个阶段?是我不够努力?还是我不够坚持?再三思索之后,我发现,我缺乏的是一种情怀,一种创业家破釜沉舟、不顾个人得失,为了梦想孤注一掷的豪情。
世界上没有一蹴而就的成功,就像案例2中夏总说的:“对那种快速致富、喜欢走捷径的心态,它们是街头智慧。”有时候越想走捷径,路绕得越远,最后达不到目的地,输得越惨。只有坚守住自己的底线,才能往更好的方向发展。这似乎给了我一个未来的发展愿景,让我真的开始沉下心来,战略上放慢节奏,战术上加快成长的步伐。我和案例里面的很多企业家不一样,我没有受过专业系统的高等教育,也没有在职场上经历太多的专业训练,从踏入职场开始,我凭的仅是自己一股不服输,不甘于落人后的信念。曾经的自己从最底层的销售开始做起,从对销售的一无所知到现在去谈大宗成交客户,一路走来,感悟颇多。我现在仍然记得我的第一份销售工作,一个月没有成功开单,当时的老板对我下了一个评价:你不适合做销售!那个时候的自己也很质疑自己,难道自己真的就不行么?生活所迫,我不能也不允许自己有一丝懈怠,我深信,即使我那时一无所有,我也会用自己的努力去创造到一无所缺!就像案例一中大族集团董事长高云峰所说:只要守住我们最擅长的东西,坚持下去,就必将成为装备制造业弥足珍贵的企业,成为民族发展的脊梁。我虽然没有高总的大格局,但是,我也深信,只要坚持,不断致力于销售行业,我也会成为行业的“打工皇帝”,也能缔造出属于自己的一个璀璨未来。
结合目前的工作,我体悟到我要提升自己的气度,放大自己的格局,不能再以一个“打工者”的心态去工作,我要把这份工作当作是自己人生的一份伟大事业,把我所有的热情和执着融入到工作中,学习案例中的企业家精神,不抛弃不放弃,不以一时得失论成败,只有往下扎根,根扎得越深,最终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如果我在以后的谈判中拿出这种企业家精神,每次谈判都拿出一个当局者的亮剑精神,我相信,这才是我取胜的法宝,只有强大自己,才能所向无敌!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每一个核心岗位的人都有共同的信仰和情怀,这将是一支无坚不摧的战队,没有什么山头是我们不能攻下的,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团队配合以及个人作战能力发挥到极致,在这个过程中,不失热情,不动摇信仰,只要相信,就一定会成为现实!如果连梦想都没有,哪里会有实现梦想的可能?
世界上不失千里马,也不缺伯乐,人生最大的幸事就是刚好伯乐和千里马遇见并展开一番伟大的事业,读完《博光雅华》,让我更加深信自己的选择,接下来我要做的就是不断强大自己,不断复制,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为集团开疆扩土,在这块版图上插上天心天思的旗帜,而我,最终一定会成为一个受人尊重和肯定的将军!
《中国与中国人影像》读后感1000字
前记:不知该用什么题目来讲述对这本书的感悟,所以还是用了这本书的名字,来写出对约翰·汤姆逊的《中国与中国人影像》的点滴心得。
约翰·汤姆逊解释说对这本书最初的设想,是希望通过一系列照片来展现中国和她的人民,她的艺术、习俗,各地的风土人情,他希望能将把这个国家的所见所闻如实地传递给读者。怀着这样的目的,所以他让让照相机成为旅行中自始至终的伙伴,忠实地为他保存了所见到的景象,以及遇见的形形色色的中国人。
从整本书中也可以看出作者拍摄的辛苦,就当时的中国而言,中国人很迷信,人们不止一次地朝作者扔石头,或是用其他各种粗暴的方式给予对待。而且,越是在那些大城市,对外国人的憎恨表现得越是明显。在很多乡村地区,不管是与欧洲人有来往的地方官员。这本有关近代中国的影像巨作反映了很多旧中国的现实,对人有很大的震撼,很值得一看。
《中国与中国人影像》读后感1000字
前记:不知该用什么题目来讲述对这本书的感悟,所以还是用了这本书的名字,来写出对约翰·汤姆逊的《中国与中国人影像》的点滴心得。
约翰·汤姆逊解释说对这本书最初的设想,是希望通过一系列照片来展现中国和她的人民,她的艺术、习俗,各地的风土人情,他希望能将把这个国家的所见所闻如实地传递给读者。怀着这样的目的,所以他让让照相机成为旅行中自始至终的伙伴,忠实地为他保存了所见到的景象,以及遇见的形形色色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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