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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巴金我的家有感

读陈宜新的长篇小说《我的堂兄刘家桥》有感。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也许"读陈宜新的长篇小说《我的堂兄刘家桥》有感"就是你要找的,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读陈宜新的长篇小说《我的堂兄刘家桥》有感

文/朱利静

早闻陈宜新在《小说月报》上发了一个长篇小说,名字叫《我的堂兄刘家桥》,因种种原因,一直没能看到。据说他曾到我单位给我送过,半路上被人截留了,在稍感遗憾的时候,又闻他的这个长篇小说修改版在省作协《时代文学》这个我省重量级的杂志上刊登了,祝贺之余,我从宣传部王部长那儿拿到了《时代文学》这本刊登他的长篇小说的杂志,打开,匆匆看了几眼,八十多个页码,对于马上看还是以后看,很是犹豫了一阵子。一怕看了失望;二怕看了丢不下。因为这两天有活动,怕因看书熬夜误事。

晚饭后是照例的读书时间,原来读的书恰巧告一段落。想来书拿都拿来了,读不读都欠着人情呢。再说,好赖总归还是要读的作书的人还翘首以待殷殷期盼着呢。

甫一读来,都是家乡方言土语,总觉得是宜新兄圪蹴在那里咧呱着嘴,笑嘻嘻的神礭他一向如此。读完一页,他在那里,再读一页,他还在那里。那个大槐树下,蹲在台子边,端着碗,架着烟,不时扭头呿一下鸡鸭的,就是他!真是他!你看,刘家桥推着半新自行车,斜挎帆布黄书包,上面还漆着个大红五角星,刚走到他跟前,他就满脸媚笑着站起来了刘家桥是刘家庄的新秀!有文化,家世好,人俊朗,千人羡慕,万人垂涎。那等遥想公瑾当年的青年才俊,大好的时光年华,似锦前程,正慢慢在眼前铺展开来。

《我的堂兄刘家桥》里的刘家村,有着一切鲁西南农村所特有的乡韵,其乡俗俚语,村风民情,对于从小生于斯长于斯的我,读起来就如同睡在儿时的梦里一直未曾醒来。作品中每一段人物的对话,每一个人物话语里的乡土气息,恍若就是邻居二大娘啰里啰嗦的骂着懒懒的二大爷。让我恨不得起身趴在那个半截厚土墙头上,悄悄去看,然后再拾起半块土坷垃,偷偷扔进正在吃食儿的小鸡群里,看小鸡们一哄而散,惹二大娘再半嗔半怒的骂一阵大空那些乡语,那些乡语呵,如历历青柳,鞭辟入骨,却融化在心头。

宜新兄,不得不说那个来嗷大坑好吓人。其实,鲁西南很多村庄或前或后或左或右都有这种水坑,也每年都会有淹死的屈死鬼,或投河自尽的怒死鬼。小时候没有经历过这种威吓的人是无法想象的,读一句白胡子白眉毛白头发,我身上就发凉,后脊梁骨就飕飕地,那种幼小时就种在骨子里的恐惧,沉渣泛滥,再次升腾,按都按不下可是,刘家桥却因缘际会,救了来嗷坑里扑通扑通挣扎的枝枝,俩人好上了这包袱,没啥新意!郎有情妾有意,郎有才妾有貌,这不是皆大欢喜不会就此打住了吧?!往后翻翻,还有好几十页呢,好险好险,原来锣鼓架子才刚刚敲响啊!

会看的看门道,我是看热闹。刘家桥个人物,真是个人物,能气死个人。理想主义,枝枝跑了;头脑狂热,自食其果了;自强不息,跟乔莲好了;狂流裹挟,被打残了;悲观厌世,儿子来了;命运好转,娘气死了;终于欣逢盛世峰回路转,却也没免得兜兜转转屡遭褒贬。哎,一个人,在这花花世界攘攘人群中,终不过是沧海一粟,恒河沙粒,空中蜉蝣!

人生是个什么?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由得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生于酷秦还是盛唐,长于战争还是和平,死于清晨还是黑夜,挑挑拣拣,安得翠枝不肯栖?笑话!刘家桥生于和平,却长于错勘贤愚不分好歹的大时代中。那个狂热、愚昧、黑白颠倒的时代,摧残人性,冲击底线,人伦不复!任何人的命运,都像是一叶扁舟,今日的一帆风顺,难以预测樯橹楫摧的明天,人处在时代狂流的裹挟下,沉浮不定,无能为力,欲静风动!眼看着刘家桥背靠着一一展开的时代大画卷,命运多舛,随风逐流,伸手欲救,却无处可捞,悲哉!多少豪情壮志,多少家国情怀,都痛苦不堪的死在时代的烂泥淖里。扭身含恨嗔宜新,却道自古命弄人!

《我的堂兄刘家桥》由一个人,写一个时代,折射一段历史。这段历史中,有我那个邻居大哥,因文革开始没有机会考大学,而神经失常,后走失不见踪影;有我远在大连飞机六厂工作的大伯,因被打成右派而遣回老家改造,也是被分配去各家各户收清晨的屎尿;有我们尊敬的达驰变压器厂原董事长楚德留,由村办小厂打造出亿万级企业,并与52岁那年积劳成疾而逝去;有身边的人物,身边的事迹,让人总是辨不清身在书中,还是身在世中。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

看完了,鸡鸣夜暗,眼酸脑沸,掩卷,唯一声叹息!

认识陈宜新,经年已久。今夜,又认识他一次。

陈宜新语:成武县妇联朱利静主席是我们成武县若干关注我的师友及领导之一。由于我们是老乡,我每次发点东西总要和她谝谝,一是让她知道我还在写,二是告知她我又写了什么,三是看看她有什么看法和高见。我的长篇小说《我的堂兄刘家桥》在《小说月报原创版》发出来之后,得到了一些掌声,还接到了外地的一些陌生人的电话,有个云南的读者,是我在天涯网玩时的忠实读者,他打电话说了很多,很激动,说了一大堆,我就听懂了一句话,他说他哭了,哭了好几次。市作协李志国主席读过之后,在菏泽作家群里也说读这个小说掉了好几次泪,非常值得读一读。很多读者读后彻夜难眠,感慨万千,是我没想到的。有这样的效果,我就去给县妇联朱利静主席送书,但是被其他的朋友截留了,没能送到。后来,此文又在《时代文学》上发了出来,我再送。朱主席正在开会,我就把书送到了县委宣传部王部长那儿,使我没有想到的是,朱主席竟然一口气读完了这部书,而且也是彻夜未眠,之后还写了这么长的一个感受,令我不知所措,更令我感动!

借此机会,感谢朱主席!感谢所有帮助和关心我的师友和领导!谢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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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的阅读笔记推荐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了托马斯·哈代写的德伯家的苔丝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怎么才能避免将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的阅读笔记”,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的阅读笔记(篇一)

英国著名作家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看完整本书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女主人公苔丝的美丽与善良。虽然故事没有非常精彩的情节,没有耐人寻味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那种宁静、纯洁的氛围与点滴却让人读来舒服。

就故事来说,不管对于谁来说都是一个悲剧,美丽善良的苔丝走上了断头台,父亲去世,母亲流离,兄弟姐妹漂泊,爱人安其尔悔恨悲痛,随着苔丝的死去,一切都失去了它的光彩与欢乐,这是苔丝的悲剧,也是不公平的社会的悲剧,不知道这是否会引起人们的深思。

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的阅读笔记(篇二)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平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习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平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的阅读笔记(篇三)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的阅读笔记(篇四)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的阅读笔记(篇五)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读长篇小说《西游记》有感


在小学,我就喜欢读课外书。对书有特别的认识。进入初中以后,我开始阅读一些很有哲理是书。

《西游记》是我最近读的一本书。文中塑造少量孙悟空保护师父取经的伟大形象。

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路途中,经常遇到妖怪,每当紧急时刻,孙悟空突然出现,挽救了命在旦夕的师父。当然,护送师父的不仅是孙悟空,还有他的二徒弟猪八戒,三徒弟沙僧。但要说功劳,还得数孙悟空。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故事是“三打白骨精”。妖怪多次变成普通人,千方百计的接近唐僧,而唐僧自己却并没有看出来。也就在师父好人坏人不分的时候,孙悟空及时出手打破妖怪的圈套。虽然靠火眼金睛识破了妖怪的伎俩,可唐僧师父却说伤了无辜好人,并赶走孙悟空。为了师父的安危,为了西天取经,孙悟空应是忍辱负重不离开……

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深深感受的了孙悟空的机智、勇敢是其他人不可代替的。正是有了孙悟空的忠心保护师父,他们师徒四人才能取得了真经呀。

读姜戎的长篇小说《狼图腾》有感


读姜戎的长篇小说《狼图腾》有感一

有一些书是你非常感兴趣,自始自终都兴致勃勃,手不释卷;有一些书是你刚开始看的时候非常感兴趣,越看越无趣,而最终放下,还有一些书是刚开始无太大兴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但后来竟看的如痴如醉。《狼图腾》就是这样一本书。

书中几十个狼的故事有机连贯,一气呵成;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而神奇。有大青马勇敢镇定地独闯狼阵,狼口脱险;有蒙古女人和九岁小孩与狼徒手搏斗,生擒恶狼;有蒙古猎人坐山观狼群设伏黄羊,渔翁得利;有石圈里的飞狼之谜,惊人推断;有狼群与军马惨烈的生死决斗,同归于尽;有白毛风和蚊虫的天灾人祸,生死存亡;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有作者千辛万苦喂大的小狼,狼性不改;以及小狼非凡的命运和悲壮的一生最后作者道出了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易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不由自主产生无尽的思索。

我记忆中的狼是凶猛残暴的肉食动物,而汉语词汇中关于狼的词语,全是诋毁和贬低:狼子野心、狼吞虎咽、狼心狗肺、狼狈不堪、鬼哭狼嚎、狼狈为奸看来无知让我们对蒙古人崇拜的图腾狼,从小就存在着太多的误解和偏见。草原上的牛羊强壮了蒙古人的体魄,草原上的狼锻炼了蒙古人的品格,而我们下一代的独生子女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受挫折教育都很差。他们物质上丰盈,但不能吃苦耐劳,缺少的是像狼一样的性格和狼一样的精神。

狼在捕食时的表现极为凶残,但狼只有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会攻击牲畜和人,这比某些饱暖思淫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要高尚多少倍。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它视死如归、不屈不挠,而且狼群中的友爱亲情甚至让人类汗颜。

理解了狼性,我们也就会明白为什么成吉思汗的铁蹄能够扫荡千军万马横跨欧亚大陆,就会明白中国近代屈辱的百年历史。历经磨难的中华民族曾经缺少狼性,当年几个日本鬼子就扫荡了一个县城,赶着几千名老百姓满山跑。有了狼性,才不会有羊性的百姓;有了狼性,才会有千千万万个黄继光和千千万万个董存瑞。

《狼图腾》,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读姜戎的长篇小说《狼图腾》有感二

在遥远的星空,永远悬挂着一颗并不明亮的星星天狼星,它是我的最爱,当然,这缘于它的主人狼。

狼,凶残的字眼吗?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人类真是大错特错。

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可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那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眼;那四根令人闻风丧胆的狼牙;黑的灰的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那强而有力的四肢、尾巴,构成了狼。

狼,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锥子般的目光嗖嗖飞来,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的一下全部站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狼,寒气,杀气,直摄人心。

狼,最凶猛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猾、凶残、贪婪、狂妄、雄心、耐心、机敏、警觉、体力、耐力等等一切的品性、个性和悟性,统统等于零。狼牙,是狼的一切,是狼的命。

狼,月下长啸,无比凄凉,令人心寒。它是会团结的,更是孤独的。再有,就算一个人把它从小养大,就算给了它再多的付出、关爱,它最后还是会毫不留情地离你而去,毕竟,自由才是狼的最高宗旨。

狼,是仅次于人聪明的动物。三十六计,计计使得比人棒。当然,除了美人计。狼是最有智慧的,它们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袭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敌群的战略意图。

狼,望月长啸,载着最锋利、最刺心刺胆的狼牙和目光出击,携手便无往不利,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狼。

狼有伟大的母爱有许多故事中的人物都是被狼养大的。

狼是最善良、慈爱的动物。

读长篇小说《绿山墙的安妮》有感450字


早在二年级时,我就已经读过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

主人公安妮是个孤儿,但幸运地遇到了马瑞拉和马修兄妹俩。他们一直想要一个男孩儿来分担农活,可是却阴阳差错收养了一个女孩儿,她就是安妮。

安妮的性格乐观正直,心灵纯洁无瑕。她总是开开心心,因为她热爱大自然,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甚至给许多平常的风景取了动听且富有诗意的名字。然而这想象力也给她惹来了不小的麻烦,马瑞拉交给她的任务她也常常漏做,给人留下了比较粗心的印象。

安妮的童年生活颠沛流离,命运坎坷。我读着她的故事,很难想象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儿能承受那么多,却仍然那么地乐观向上。如果换作是我,纵使想象力再丰富,恐怕也活不到她那么的快乐和自在吧。她乐观的心态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让绿山墙从原先的枯燥乏味变得乐趣盎然。

当整个故事走向尾声时,马瑞拉与安妮受到了无比沉重的打击——马修的逝世,而此时马瑞拉的眼睛也即将失明。当安妮拿到奖学金、前途一片光明时,接到这个噩耗想都没想就放弃了那笔奖学金,回到了绿山墙做教师。为了学习付出了太多太多,好不容易有些回报,最终还是选择了留在马瑞拉身边,这不是也反映着安妮心灵深处的美好吗?

经历着风雨,就越要在风雨之中坚韧不拔;被狂肆的海浪冲卷着,就越要在深海之中逆流而上。不然就不会见到彩虹,也不会到达海的彼岸。

赏读郭鹰长篇小说《笔锋》有感


赏读郭鹰长篇小说《笔锋》有感

树中俊叶

一个月前,我在从朋友圈看到郭鹰发出了"开篇历时五年,六易其稿的长篇小说《笔锋》终于面世了。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道。"的消息之时,心中有种莫名的诧异与悸动。我曾经读过郭鹰的很多散文,被她那种幽默诙谐、雅俗共赏、颇接地气的文风以及细腻地写人、绘景、状物、抒情的能力所折服。见字如面,我对郭鹰在文学创作能力似乎也止步于:在文字天地间,留点儿雪泥鸿爪的故事、精彩片断与感悟的误判中。不曾想到的是,与她为邻、为友多年,她的长篇小说处女作《笔锋》竟然在水深火热之中磨砺了五年,直至出版发行,我都没有从她身上获取任何信息。她写长篇小说,对我来说确实有点儿"于无声处听惊雷"的震撼。我想看《笔锋》的最主要的动因是因为小说封面上那不同凡响的宣传语:军人抗战看《亮剑》、文人抗战读《笔锋》。《亮剑》是大家耳熟能详的长篇小说,没看过小说的,同名电视剧的美誉度也是家喻户晓、好评如潮。敢与《亮剑》相提并论,如果没有两把刷子怎能自圆其说?其次是想看看平时大大咧咧,心无城府、坦率耿直,貌似没有太多故事的小女子,是如何HOLD住这34万字之多的长篇巨著。在这样的猎奇心理驱使下,我打开的《笔锋》的扉页,闻到了久违的墨香,然后沦陷其中不可自拔……

一、悬念叠加、故事精彩

依旧喜欢《笔锋》里,那种一以贯之轻松幽默的郭式风格,精彩的桥段与场景常常让我"笑中有泪,乐中有伤". 但是,真正让我刮目相看的是,郭鹰一下子蜕变成了一个说故事的高手。《笔锋》真可谓是故事精彩、悬念迭起 ,处处给人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欣喜与惊叹!

侨育大学于抗战时期从厦门内迁长汀,不啻是担当起民族文化、教育重负的一次肉体上的苦旅,精神上的涅槃。老校长死于日机轰炸,新来校长临阵脱逃让唐治平受命于危难之际。内迁过程中历经了省政府勒令撤校、唐校长几百里跋涉到永安临时省政府与省长斡旋使学校得以续存。"长征"伊始,就遇上一串串人为枝梗:学生中最得力的干将余嘉训、李应松临行前投笔从戎让唐治平出师未捷先失左膀;教学力量的半壁江山,侨育大学的标杆化学系主任何作宾临阵变卦让唐治平再失右臂。还未出行运载货物的司机就开始趁火打劫加价、遇凶险时司机半道弃车回归。途中女老师李沁失联导致师生们人心涣散、过清风寨遭遇土匪横刀打劫。外加不可抗拒的滂沱大雨、丛林里的豺狼虎豹。到了长汀,为解决校舍、经费、口粮等问题,还要与驻地的流氓地痞明争暗斗、与无能的官员巧妙斡旋。人祸天灾让苦不堪言的"文化、教育长征"雪上加霜,难上加难。这些情节环环相扣,互相掣肘,互为伏笔,使故事悬念叠加,引人入胜。

非常喜欢侨育大学师生路遇清风山土匪这一桥段,到现在想起来还让我忍俊不禁。自古以来都是"秀才遇上当兵的有理讲不清"的场景。靠真刀实弹的硬拼,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们哪是土匪的对手。果然,清风寨的土匪抓到几位年轻亮丽的女大学生,正准备"大块朵颐"之时,唐治平和其他师生奋力营救,才使女生们免遭一劫。在这场师生救援女生的斗争中,秀才们与定当以智取胜。先是唐校长独闯虎穴,里应外合。师生们借助火神枪、火药、镁条虚张声势得以逃离虎口。当读者为他们躲过清风寨土匪而庆幸之时,作者却笔锋一转把读者的视野再次牵引到土匪窝里去。因为在荒郊野岭过夜受到虎狼虫豸的严重困扰与威胁,相形于不谙人性的凶猛动物,唐治平感觉与人性尚未完全泯灭的土匪过招也许更有几分胜算。于是,几百号人马在唐治平校长的带领下再入"虎穴狼窝".凭秀才们的智慧与胆略,他们不仅能借贵方一块宝地得以安全夜宿清风寨,而且还临时抱佛脚调动"秀才"们的才艺优势,举办一场篝火晚会。晚会上师生们各显其能,让山寨里一群目不识丁的精神饿汉们实打实地开了一回洋荤。

"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唐治平不但成功与虎谋皮得以夜宿之便,最后师生还与"根红苗正"的土匪握手言欢,唐治平更是与土匪头儿"大嘴"歃血为盟,义结金兰。最后的场景竟然是几百师生与土匪们"依依惜别",虽然履步薄冰之上却又安然无恙地通过了清风寨的鬼门关。在此,郭鹰将一场读者想象中充满刀光剑影与血腥味的情节,以如此轻松幽默诙谐的场景而终结。及此,这依然不是故事的终结,它还是后续故事中唐治平帮助县政府与军队招安土匪入伍,停止内战,一致对外抗日埋下的伏笔。真的很佩服郭鹰这种一波三折,一唱三叹的文字功力。

二、有血有肉、形象丰满

唐治平是郭鹰精描细绘、非常用心打造的一个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随着情节徐徐展开,一个才华出众、个性十足、狂狷不羁,又忠肝义胆、正气凛然的人物形象活灵活现地展示在读者面前。

之所以喜欢唐治平,先是被他"一分狡黠一分油滑一分无赖"的个性所折服。

初入长汀第一件事就是在找寻校舍的过程中遭遇敲诈勒索。结果他让学生装神弄鬼贬低房屋的实用价值,用以降低租赁价格。再用一块假金表让地头蛇黄日蛟吃哑巴亏。他假借省长陈鉴的虎威,糊弄县太爷尽力为学校争取办学经费和维持生命的口粮;忽悠刘团长严肃军纪、将强奸女教师李沁的罪魁祸首毙命。与刘团长打赌招安清风寨土匪时,他装神弄鬼砍断山寨的水口树,堵塞水源,然后用风水、运势来动摇土匪军心,糊弄土匪头儿"大嘴"招安。

如果受命于危难之际的唐治平只靠装神弄鬼、虚张声势、狐假虎威、声东击西、赌局运势这几把刷子,其形象定然是扁平无力的。唐治平的形象之所以立得正、站得稳,其最重要因素在于,他的所作所为都与学校、师生、国家的命运紧紧关联。迁校于长汀,作为一校之长的唐治平面临着、县官执政不力、资金困难、校舍无着、地痞勒索、守军骚扰。面临难以想象的重重阻力与困扰,迫使掌管一校命运的唐校长,必须生出三头六臂、调动全身所有的解数、能量与手段去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在与敌匪势力作斗争的过程中,他不动刀枪、不使蛮力,而是用科学知识与手段让对手彻底诚服。小说中的招安、整训、改造清风寨土匪的过程,其实就是一场科学与愚昧的过招。唐治平用"油锅捞匕首"这一"雕虫小技"就让不安分的土匪为拜倒在科学的"石榴裙"下,乖乖坐到课桌前当起"小学生".借用发电机为学校发电之机,辅之以坏人会招"雷公电母"鞭笞的"鬼话",就把那些个干坏事又怕招雷劈的土匪学生治得服服贴贴。

当个人的才干与民族的兴亡、抗战的大背景、与学校的命运紧紧维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真正从中感受到了乱世中崛起并坚持的一校之长的可贵。唐治平为了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处处身先士卒、以身作则。一边投身于难以自弃的教学事业中;一边付出身心之劳、放弃妻儿天伦。为了祖国的教育事业,他殚精竭虑、倾家荡产、无私无畏直到献出自己的宝贵生命。由此,读者眼里的唐治平已经不是那个耍点小无赖,处世圆滑的小聪明,而是心系民族大义、一切为侨育大学在乱世中续存的大智慧。读者也无时无处感受到从唐治平的身上散发而出满满正能量。

再次,想到小说封面的"军人抗战看《亮剑》、文人抗战看《笔锋》"其实唐治平与《亮剑》的主人公李云龙相比较,二者颇有许多相似之处。李云龙与唐治平的可爱之处,都在于处事时有果敢坚毅的共性,但更多的是在情急之下为达目的,临阵发挥的聪明、圆滑甚至无赖。但他们都显得萌态可掬,诙谐可爱。然而,他们的可敬之处更源之于战争的血与火的不断历炼,从中磨砺出对国家、民族的忠勇与献身精神。所以,在我的眼中李云龙与唐治平的形象确实是难分伯仲,不相上下。

《笔锋》之所以能牢牢抓住我的眼球,首先是唐治平这个主体形象的丰满,其次还在于作者成功塑造了张成田、李沁、何作宾、李应松、余嘉训这一众知识分子群像。他们在抗战的时代大背景下,在艰难困苦的办学过程逐渐成长起来。他们的视界没有局限在暂时偏安的山城长汀,而是放眼中国和世界。在唐校长的带领下,侨育大学把学校的命运与国家民族命运紧紧相连。在民族存亡的紧要关头,振兴国家的强烈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师生们在被日军摧毁的残垣断壁前仍然精神不倒。他们置任何艰难困苦于不顾,教师为国之振兴而教,学生为抗战建国而学,体现了"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誓死不当亡国奴的崇高民族气节。他们以笔为锋,牢记"教育在平时可以培养建国的人才,在战时可以发挥御侮的力量。抗战建国都要依托教育"的办学宗旨。向师生和民众宣传抗日精神,用科学武装兵员的头脑,让每个毕业生都成为精神、文化、专业上的斗士。让一批批军人拥有强大的使命感和超出常人的文化与科学知识。退,上得了三尺讲台;进,上得了千里疆场。让学生、兵员以崭新的姿态去为冲锋陷阵、保家卫国。

在赏读小说《笔锋》的过程,我被每个鲜活的人物命运所牵魂,为每个精彩的桥段而击节,为那些四两拨千斤的智慧与轻松幽默的场景而狂笑。扪心自问,我读《笔锋》的收获还远远不止这些。从中我看到郭鹰以形象化的手法叙述了一部抗战时期高校的内迁史,从中我看到风光如画的闽西南地理特点、山川风物,长汀客家人的民俗民风……

真的难以想象,郭鹰一介貌似平凡的邻家小女子,竟然拥有如此之宏大的胸怀、如此之辽阔的视野,给读者提供了如此海量的信息。从她的后记可以得知,世上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成功。郭鹰也如是。她是攀登文学巅峰的勇士,挑战自我揽下高难度的作业。她是勤勉专注的学生,为了写书她白手起家,从头学起。到鲁艺班进修、买大批关于民国时期的相关书籍,查询搜索大量网络资料,读熟了福建的高校内迁情状。为此,我在赏读长篇小说《笔锋》的过程中,不仅分享了郭鹰创作愉悦,也真切地感受到她创作过程的艰辛。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执著,因为她的努力,《笔锋》最终得以面世。

最后讨个巧,再次引用封面的提挈语:

军人抗战看《亮剑》、文人抗战读《笔锋》。

一个文弱的校长,消灭日寇于无形的利器。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抗战小说千万种,唯有《笔锋》直戳人心,让你站栗没有之一。

此话公正,此话真实。《笔锋》确实值得一看。

感谢郭鹰,感谢《笔锋》。

郭鹰简介:

鲁迅文学院福建中青年作家班学员,是福建新崛起的实力派女作家。生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是闽西灵山秀水养育,客家文化、红色文化与闽南文化交融滋养而成的知性女子。无论小说、散文还是评论,都是信手拈来,别具一格。多年来笔耕不辍,佳作遍地开花,广见于《光明日报》《山花》《福建文学》《福建日报》《厦门文学》《炎黄纵横》等报刊中。出版有散文集《茶心酒性》。

读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有感400字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长篇小说读后感


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水浒传》中的人物绰号较丰富,智多星指吴用,也被成为赛诸葛。他智取生辰纲,足智多谋、神机妙算。还有鲁智深也有许多本领:拳打镇关西、倒拔垂杨柳,大闹野猪林。嫉恶如仇、侠肝义胆、粗中有细、勇而有谋、豁达明理。

鲁智深在《水浒传》中是出场很早的人物,第三回《史大朗夜走化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就是他的第一次亮相。他原是渭州经略府的提辖,名叫鲁达。鲁达的出场是因九纹龙史进寻找师父王进而导出的。东京80万禁军教头王进恼了高俅,高俅想乘机打击王进以报宿怨,王进私走延安府,途中逢史进,结成师徒,后来依然前往延安投奔老种经略府,九纹龙史进为救少华山朱武、陈达、杨春三个头领。中秋之夜,大闹史家村,从华阴县出走,在少华山小住。不久离开少华山去延安府寻找师父史进,却误到小种经略府所在的渭州,在茶坊里遇见鲁达。鲁达听说史进要找的的久已闻名的王进,一见如故,引为知已,便邀史进一同上街喝酒。二人要往酒楼的途中。又碰上了正在耍枪卖膏药的李忠,因为李忠是史进的开手师父,便又拉了李忠同上酒楼。

武松(行者)血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4、血溅鸳鸯楼、除恶蜈蚣岭。崇尚忠义,勇而有谋,有仇必复、有恩必报(不足:滥杀无辜)是下层英雄好汉中最富有血性和传奇色彩的人物武松在血溅鸳鸯楼,杀死西门庆等人后,在墙上写下了八个字2020: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水浒传》中的许多英雄豪杰,武艺高强,敢作敢当,为朋友两肋插刀,有些精明能干的人。

有许多英雄豪杰的人是我们学习的,我们也应该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的人,为同学复习功课,帮助同学做有困难的事,要互相帮助对方。


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刘同长篇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心得体会600字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对于网络推荐阅读谁的青春不迷茫,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谁的青春不迷茫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刘同长篇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心得体会6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刘同长篇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心得体会600字(篇一)

谁的青春不迷茫?青春就应该是自己的,千金难买是光阴,在这最美丽的旅途中,我们有过欢声笑语,有过失落彷徨,有过痛苦失败,有过梦想渴望。

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初中的同桌,她叫韩静。她很文静,很羞涩的女生。那时我们两人关系很好,我们一块学习,互相讲心事。我对她十分了解,她的家庭情况我都知道,都是她告诉我的。我们渐渐变得很亲密。我有时会在上课的时候在桌子下面偷偷牵她的手,她的小手软软的,她的脸红红的,老师一转身,我那个紧张啊,生怕老师看出什么端倪,我手心的汗变多。

她给我讲,她很怕毛毛虫,因为我们这里条件苦,她是健美操的,练习的时候在操场,她没看到一个毛毛虫在下面,就下叉了,用小腿把毛毛虫压死了,自己的腿也变肿了。她给我是当笑话讲的,我却十分怜惜她的腿。我们一起学习啊,她的文科比我好,我的理科比她好,我的物理成绩一出来,大家都围着看,我就考了80分,大家有的说不多,有的说我们都不会你怎么会做的?她也羡慕我,说是多多向我问题,我当然愿意给她讲题了。

我后来变得更放纵,我右手写字,左手放在她的大腿上,时时的偷看她一眼,看似没什么变化,感觉他呼吸不均匀了。她就经常说我坏,我也爱管她,经常说她,嫌她不擦香水,嫌她不和我说话。快中考了,老师把我们两人叫进了办公室,我紧张的厉害,偷看了她一眼,意思是不是她告诉老师我们的“关系了”?如果是,我就准备再狠狠地瞪她一眼。看她一脸无辜的样子,我只好放心了。原来老师说我们是同位,要互帮互助。我心里暗道,这还要你安排,我们俩谁跟谁?

后来我就天天和她打情骂俏,我本来想和她考一所学校,成绩一下来,我的成绩却是平步青云,她的却是一落千丈。她之前和姥姥住在一起,后来就搬家了,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后来,我也不好意思打扰她了。

有些事,再怎么抓都抓不住,顺其自然吧。青春总会有些缺憾。谁的青春不迷茫?

无怨无悔每一天,对得起自己的心,就足以。

刘同长篇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心得体会600字(篇二)

仍然是刘同写的一本像日记的十五万字书。或许是因为刘同身处传媒圈的职业性敏感和自信,他总是能截取到人们最希望看到的题材文字和表达方式。

刘同在这本书最开始的时候介绍了自己在读大学时候的老铁室友——小白。

小白在刚见到刘同的时候就客气地用标准发音的普通话让出了下铺,给当时就已经被小白的普通话折服的刘同。刘同当时是练过普通话的哟。想当年刘同高考的时候甚至还参加过北京广播学院(现在的中国传媒大学)的播音系的考试嘞!由此可见,小白的魅力是自带光环的。小白不仅普通话说得好,写作也是一把好手,另外是唱歌还唱得好。至此,刘同的身份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容易别人忽视的路人甲人设——全系最受欢迎男生小白的下铺。

刘同回忆起小白在鼓励自己和他一起参加全校的文艺演出大赛的时候说过的话:“只要你愿意,我们就一起;只要你做好了准备,我们就报名。你当然可以,更何况还有我呢。”那次比赛,他俩唱的歌得了全校二等奖。

毕业十三年之后,刘同在职场混得风生水起,如今是光线影业副总裁,而且还有畅销书在手。当小白向刘同阐述自己的职场困惑、寻求帮助的时候,刘同对他说了类似的一段话。那就是“只要你愿意,我就支持你;只要你做好了准备,我们就一起。你当然可以,更何况还有我呢。”暖意在不经意间犹如春风迎面袭来,好朋友就是这样的。

“还有我呢。”这句话我在大学认识的好朋友也跟我说过。那种在迷茫中获得的温暖是不可言喻的。当我跌落到谷底,她会在上面喊“还有我呢”。当我在阴郁的自我封闭的森林里找不到路,她会在我的心里喊“还有我呢”。当我自我放弃的时候,她会恶狠狠地骂我一顿后对我说“还有我呢”。谢谢你哦!好朋友。

更正说明:“一望无际,感觉星星点点布满生命,但其实每颗星与星之间的距离却那么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更正为“一望无际,感觉星星点点布满生命,但其实每颗星与星之间的距离却那么的遥远”

刘同长篇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心得体会600字(篇三)

第一次接触刘同的书是因为偶然看到表姐在看,于是就死缠烂打得求她把书借给我。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表姐终于肯把书借给我了。那些个月我基本每天都待在书房,仔细地品味着刘同的书。

刘同,一个文字上性情的舞者,就像他说的: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感性的时候理性的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相比他而言,我就差了不仅仅只是“十万八千里”可以说的',也罢,这就是我吧。

自从看了表姐给我的书以后,我就特别喜欢刘同的文字以及刘同,感觉在面对他的文章时与我对话的不是别人,而是灵魂深处那个沉默的自己。因为他所表达的方式以及他的感情就仿佛是我早已想到只不过没有能力用文字描述的。看见他我就好像看见了另一个真实存在的自己:喜欢自由,爱旅行,向往童真与简单…这是他或者说也是我。说到童真,我就想到自己都还像个孩子似的。

看完他的书时,有种感觉就像是看了一本写满了自己心情的日记,虽然这本书说的是献给处在青春迷茫期的我们,但全文我却找不到任何应对青春迷茫或者不解的建议或答案,如果硬要问我为什么,我想我能告诉你的就仅仅是因为我知道我的青春不迷茫,而我也早已经想好这辈子要怎么走完这条漫长且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路途。体味刘同文章附带着的清新的笔触时,每每看到某些语句竟然会有种想哭的冲动,呵呵,这个我也不懂为什么了。我想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共鸣吧。

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也许只有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吼出:我的青春不迷茫!

刘同长篇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心得体会600字(篇四)

青春的收货天空中布满了灰调的云,雨肆无忌惮地汹涌着,一阵接一阵,乘着风一起溅落在我的脸上。独自一个人走回教室,撑着一把伞,雨滴“啪啪”地打落在伞面,轻轻一弹,在地上绽开一朵枯败的花,沉默着,愁它悄悄得跟在我的身后。沉重得推开教室的门,教室里似乎只有她一个人,她的笔杆挥动着,背朝着我。懊悔,心酸,如同浪潮一般汹涌而来——只因当时心中冒出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而随即脱口而出的“……”。望着她的背影,我悄悄地走回到座位上,她转过了头,霎时间我们四目相对,闪射出一道电闪雷鸣时独有的火花,刺痛了我的视觉神经,我赶紧低下了头,感觉整张脸都在发烫。似乎感觉她在朝我走进,心紧了一紧,近了,更近了。我抬头,又一个四目相对,只看见她咬了咬嘴唇,咽了一口唾沫星子,“那个,今天,其实我也有错……”她清澈的眼眸瞬间闪烁出温柔的光芒,似绵绵的糖,融化出片片的暖,坠在心底,“那什么,我其实…有错在先,对…不起。”我显得有些语无伦次,不约而同,我们的嘴角都扬起了一抹弧度。番外:“这次我语文好差,才94”“我这次更差”“哈哈,几分?”“98,”“我好想掐死你。”青春的难过,失落或许会长伴于你左右,但上帝是公平的,你也许会收获那份不经意间更深的友谊和释然。

读徐恒堂长篇小说《乡裸》有感


以前读长篇小说,心中对作者虽有神往与崇敬,觉得小说写那么长,确是非凡。但读起来往往望而却步,没能深入往下读,以至于竟没有完完整整地读完一部长篇。及至读完徐恒堂创作的长篇小说《乡裸》,才觉这样的长篇小说确有读头,心灵恍若进入一块广阔的原野,顿觉豁然开朗,仍至对这部小说爱不释手。

《乡裸》通过对一群有血有肉、形象鲜明的人物描写,充分展示了赣东农村社会大转型时期的面貌,再现了二十世纪七十至九十年代明水村翻天覆地的巨变。小说中既有雨阳式的善良朴实的良民,田龙大伯这样德高望重的长者;又有浩阳那种依权附势善于钻营的刁民,贾进多等官场的~典型;更有朱四顺那种优秀的农村基层干部和汤青龙这样上进式的农民形象;同时又有孔银贞、娄桂芳、郭艳萍、汤冬花、李春花等一批农村妇女的各类形象以及她们的悲喜婚姻。人物写得有血有肉,真实可信,感人肺腑。

《乡裸》从最具有农村风俗的婚嫁起笔,一开始便展示出雨阳、浩阳这对人物的尖锐矛盾。浩阳是生产大队长,骄横跋扈,不可一世;而雨阳则是一个长相难看的“坏分子”。两人的婚轿在富有传奇色彩的举人桥上相遇。由于各不相让,一场不可避免的打斗发生了。矛盾由此展开,这为以后揭示农村的各种矛盾埋下了伏笔,波澜起伏的农村变革拉开了帷幕。

浩阳无疑是一个焦点人物,其人贯穿始终,是情节最复杂、思想变化最剧烈的人物之一。

在那个年代里,浩阳家境还算不错。但故事开头他有点近乎悲剧色彩,他一连娶了两个老婆皆死于非命,人们议论他命不带官,当官引灾。浩阳的确不是当官的料,这在后来的故事情节中可见。除了搞批斗、喊口号外,他充其量只能做做钻营家的买卖。随着改革开放,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先前的空喊口号行不通了,在祠堂批斗“坏分子”那种作威作福的神气亦不再了,倒是要靠自己种田过日子了。他充分利用在官场炼就的溜须拍马的本领,很快从贾进多那里弄到承包修路工程,狠赚了一笔。他没有忘记给贾进多送一笔好处费。浩阳无疑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他第三个妻子春花的离去,加重了他的悲剧色彩。政治上的堕落,使得他在乡亲们中臭名远扬;春花的离去,他又走进了嫖娼的污水坑,被人殴打还赔了钱,落得个“婊子无情”的感慨。娄桂芳正是利用他的好色,引他暴露出贾进多的罪行,使党和政府及时铲除了这一官场毒瘤。但浩阳又不是完完全全的“坏”,在雨阳出走、桂芳坐牢,及至雨阳丧命,他都有过内疚,但这种内疚终于没能化作善的行动,这也是他悲剧的另一面。

再说雨阳。雨阳的命运可谓悲惨。雨阳补锅出身,家庭穷困,相貌不俊。但在作家的笔下,他心地善良,正直勇敢,乐于助人,令人肃然起敬。

雨阳是个敢于斗争的人,面对有权有势的贾进多,他毫不退步,勇于揭发;面对趋炎附势的浩阳,他当仁不让,将他按在梦港河里喝了一肚子水,他农忙不出工是对做多做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强烈抨击和无情嘲笑,也反映了计划经济体制对生产力的严重束缚。

雨阳在整个故事情节中无疑是占主导地位的。但他还是悲惨地死去了。他是死在~分子的魔爪之下,同时也是性格的悲剧。雨阳的死在乡亲们中引起了巨大震动,一场群体事件即将发生,只因为汤青龙的劝说,才得以化解。桂芳舅舅的死,既是对~分子以命抗击,也是对官僚作风的血泪控诉,揭示了法律在权力面前的苍白。同时,又是作家应用波澜叠起的写作手法将故事推向高潮。

朱四顺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典型形象,他正直善良,办事稳重,为人诚实,富于农村基层工作经验,在大喊口号的年代,他以退为进,保护象雨阳这样的群众,当群众生活遇到困难,他又主动送米上门,解决贫苦农民的充饥之需,在歪风邪气面前,他善于采取正确的方法给予抵制,处处体现出一个党的干部的凛冽之气。他主动让贤,培养优秀~人,也是他的高尚之处,精神十分可贵。

相比之下,贾进多、白竞业之流,显然是共产党内的败类,是官场的毒虫。这些毒虫在农村这个特定环境中肆意作恶,残害百姓。读到这些人物,使人联想到现实,现实中不是有许多官员在权钱交易、钱色交易中纷纷落马吗?虽然他们不会轻易露出马脚,但作恶多端必自毙。身任县长的贾进多最后进牢房,不正说明了“恶有恶报”俗语吗?

《乡裸》小说中,汤青龙、郭艳萍等人是新生力量的代表,是明水村在社会大转型时期涌现出来的弄潮儿。青龙放弃几千年的农耕兴办养猪场,预示着农村变革中新生活的开始。科技致富改变了农村几千年落后的耕作方式,注入了现代化的生活方式。而汤青龙从一个农民成长为人民政府的县长,既是朱四顺这一代老前辈老党员培养的结果,更是他自己奋斗的结果。他从农民到县长,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

小说中汤冬花母女的悲剧命运尤为震撼人心,使得《乡裸》这部小说格外深沉。本来,汤冬花的母亲朱细玉在贾进多的引诱和淫威下已失身,但朱细玉又轻信了贾进多的承诺,以为他会娶女儿汤冬花为妻,又把女儿送进了虎口。岂知贾进多只是冲着她们的姿色而来,哪会把她们孤女寡母放在心上。后来,汤冬花竟成了他进贡给“大专员”的“人肉礼品”,成了他升官的踏在脚下的阶梯。朱细玉悲惨地去世后,汤冬花竟仍有与贾进多结为夫妻的幻想,这就使得她们母女的悲剧尤其凄惨。汤冬花吊死在贾进多办公室外的窗下,虽是一种舍身的强烈反抗,但毕竟这种反抗在强大的权势面前,显得十分苍白和无奈。

田龙大伯的死是壮烈的,田龙大伯年轻时在部队当兵,转业后不幸残废了一条腿,家境十分困难,在朱四顺、雨阳、青仔等人的帮助下,生活还算过得去。他对社会主义是热爱的,关心他人、关心集体。因为冬花的死,他敲打贾进多的小车,被关进了监狱。可是,当梦港河发生水灾时,他拄着拐棍勇敢地投入到抗洪救灾中,因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

死后,因为尚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得任何表彰。而他是死得其所的,人民群众记着他。

《乡裸》在为文上更是别具特色:

其一,方言运用恰当。雨阳在骂浩阳时有句“操娘唏”,这是赣东人的口头禅。在某些场合下,这话并不含有骂人的意味,而常常是熟人打招呼、闲聊时的用语。这正是一个地方的某些文化特色,作家应用得恰到好处。

其二,对农村妇女在“性”问题上把握准确。当月娥发现丈夫有性方面的疾病时,不是大吵大叫闹离婚,而是在婆婆的责怪下忍气吞声,想方设法为丈夫治病,体现了农村妇女那种特别的忍耐力、贤慧和单纯善良。当然,月娥是女人,而且是正常的女人,女人需要男人,需要正常的性生活,所以月娥的红杏出墙是可以理解的。需要特别提到的是,月娥与鸭皮脚私交,并不是去寻找性快乐,而是在农村强大的封建残余势力的压力下去寻找传宗接代的“种子”,当她怀上了青仔以后,她就再没与鸭皮脚干那事了,直到她丈夫去世,才与他幽会过几次。作家对农村妇女月娥的这种把握,是极其准确的。当然,在描写朱寡妇、汤冬花等人在“性”问题上,同样把握得十分准确。

其三,农村的械斗是时有发生的,无论是在旧社会还是在文明程度已经很高的现代,这种为着本村或本族利益而进行的械斗,都有发生。在械斗中,一村村民都会表现得异常团结,这是一种很奇特的现象。小说抓住了农村这一奇特现象,明水村与朱家村为争山地而械斗,描写的篇幅虽不多,却写得十分精采,不仅场面壮观,且写得十分细致,给人印象深刻。

其四,小说上谈天文、下说地理,不仅场面广阔,且内容极为丰富。田龙观天象而知有雨,浩阳琢磨春花而去算命,青仔和郭艳萍为生猪进行人工授精,尼姑惠空的佛家说教,都涉及到许多专业术语,作家都写得得心应手,十分精到,令人叹为观止。

徐恒堂先生不愧为文坛大手笔、不愧为语言大师,其文学才华确实令人佩服。我期待这位文坛大家多出精典巨作,为才子之乡的临川文化再添辉煌,为祖国的文化事业再作大贡献。  

读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有感300字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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