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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油翁读后感600字

《卖油翁》读后感600字。

随着时代的发展,观看视频已经取代看书成为人们知识获取的一种主要方式,我们拥有独立的个体与思维,在观看过程中不断产生思绪的火花,我们在观赏时,需要仔细地领会,很多人都是在写观后感的过程获得成长。怎么才能避免将观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卖油翁》读后感600字,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卖油翁》是宋代文学家欧阳修创作的一则写事明理的寓言故事,大家读后有什么感悟?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卖油翁》读后感600字,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古希腊有位哲学家,叫苏格拉底,他皓首穷经,虚怀若谷的谦逊美德备受后人称赞。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他,著述丰富,当世人惊叹他的学识渊博、智慧超群的时候,他却回答说: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自己的无知。

满招损 、谦受益,作为一名律师,除了要精通各类法律知识,还要了解各行各业的门路,学无止境的精神需要牢记于心,不可目空一切、狂妄自大。但同时,处于实习阶段的我,对某些业务可能全无所闻,但我深知没有一蹴而就的成功,唯有坚持不懈的努力。卖油翁之所以将油自钱孔入,而钱不湿,不就是他通过不断的练习,长期经验的积累,日夜苦练的结晶吗?

这是我在为期一年实习阶段的第四个月,回想自己学到的知识和领悟,感触最深的就是我的指导老师朱元辞律师的德行操守,他见贤思齐,勤学好问,时常向周围的同事学习,我们常常羡慕能工巧匠的高超技艺,但懒惰好像成了大部分当代人的标签,包括本人,不想做事却想要的更多,简单来说,就是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它会慢慢消磨我们的斗志和行动,腐蚀我们的上进心,最后可能落得一无所获的下场。在往后的执业生涯中,困难重重,唯有勤能补拙,方能成大器。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也是他的特点,处理案件时精细周密,考虑周全,总能把握住关键的点,而我做事马虎大意,浮躁之心还沉不下来,没有耐心,学习好像也是泛泛然,没有总结也没有思考,这点实在是羞愧!且他为人正派,持正不阿,面对当事人的无理要求,他坚持以法律规定耐心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不盲目迎合当事人。他豁达大度,明月入怀,面对法院的过失,他毫无半点指责和蜚语,对于我的过失更是包容至极,比起训斥,更多的是不厌其烦地教导。

师父倾囊相授,每次与他沟通、学习,总能收获满满正能量和知识,他以身作则,时常勉励我,在他身上我时常看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常常感到羞愧!我要努力向师父靠近,向他看齐,不断完善自我,不忘初心,那个最初选择这个职业的那份执着和向往。

卖油翁原文

陈康肃公善射,当世无双 ,公亦以此自矜()。尝射于家圃,有卖油翁释担而立,睨之久而不去。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

康肃问曰:汝亦知射乎?吾射不亦精乎?翁曰:无他, 但手熟尔。康肃忿然曰:尔安敢轻吾射!翁曰:以我酌油知之。乃取一葫芦置于地,以钱覆其口,徐以杓酌油沥之,自钱孔入,而钱不湿。因曰:我亦无他,惟手熟尔。康肃笑而遣之。

此与庄生所谓解牛斫轮者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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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伦佐的油观后感


《洛伦佐的油》观后感

不懈的追求,终将打动上帝之心

杨彩莲/文

生命只在于奋斗的过程,胜利或者失败掌握在上帝之手,因此让我们歌颂奋斗吧。

——斯瓦希里人的战歌

《洛伦佐的油》(Lorenzo's oil)是一部由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主人公Lorenzo在5岁时(1984年)被诊断为ALD(肾上腺白质退化症)。他是意大利裔夫妇奥古斯都(Augusto Odones)的儿子,奥古斯都是世界银行前经济学家,于2013年10月去世,在此期间他和太太一起为拯救儿子和同类病患而发明了"洛伦佐的油".1992年,导演乔治。米勒拍摄了《洛伦佐的油》,以纪念这个英勇的努力,它也成为了鼓舞几代人下定决心去处理各类疑难杂症的传奇。

1984年,5岁的洛伦佐开始出现暴怒,以及逐渐失去听觉、平衡感与身体协调等症状,奥古斯都为照顾儿子,提前从世界银行银休。没有经过任何医学训练的奥古斯都和太太一起开始大量阅读医学期刊并向医师们求救。在儿子经历了极难煎熬的饮食控制、化学疗法以后,体内的长链脂肪酸只增不减,幼小的洛伦佐全身肌肉都无法控制,每天必须要用机器吸出唾液,否则就会进入呼吸道,因为小肌肉的失控,洛伦佐连最基本的咳嗽动作都无法完成,稍有不慎,随时面临着生命危险。奥古斯都没日没夜地查询着期刊,原有的文献都指向这种病最多只能活两年。但奥古斯都拼了命试验着治疗方法,他用一串串地回形针表示着脂肪链,寻找着各种可能性,在经历过几次几乎放弃的挣扎后,终于发现三油酸某油酯与三芥子酸某油酯的混合油疗法,而罗伦佐也因此比预期多活了22年,并在2008年30岁生日后一天去世。洛伦佐绝对是一个医学奇迹,为了表彰这个成就,奥古斯都获得了荣誉医学学位,而"洛伦佐的油"也成为了全世界ALD患者的福音。

爱和尊重,是最原始的动力

洛伦佐奇迹般的存活是由身边人的爱所创造的。他的母亲因为护工对洛伦佐病症的不尊重和俗不可耐的劝告,辞退了一拨又一拨。当最后找到远在非洲的洛伦佐的朋友欧莫利时,他们并没有将真实地病情告知欧莫利。欧莫利看到自己的小朋友痛苦的躺在病床上,那一抹震惊的眼神,瞬间变成了无尽的温柔,那嘴角的淡淡的弧线丝毫掩饰不住对生命最淳朴的尊重。他慢慢挪到洛伦佐的身边,用自己的大手握住洛伦佐的小手,唱起了非洲最原始的民谣…… 他完全没有用我们好为人师的毛病去大力讲述或者责备一番,仅仅是温柔的触碰着这受伤的天使,从心底唱出令人安心的歌谣,这声音简直如同天籁。从这一刻起,洛伦佐的生命开始得到了除了父母以外的人的真心照顾,这是真正的人道主义,是对生命的赞颂之歌。

奥古斯都后来回忆说,这些年来,人们一直对我说,"奥古斯都,你的占有欲太强了,这个孩子终究会死去,何必让他受这么多折磨呢?"奥古斯都的回答"因为洛伦佐是一个有思想有灵魂的人,而不是一个只会呼吸的空壳,最重要的是他一直和我们在一起,他喜欢听病最多能活,喜欢我们给他读文章。这种感情太复杂了,但是我们一直坚信自己的选择。"无论是任何一位具有创造精神的学者,我想令他们保持巨大精力投入的源泉,一定来自于他们对所在领域的最原始的热爱,来自于对人类世界最淳朴的尊重。

虽千万人,吾往矣

《孟子》说"吾尝闻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是曾子提到孔子讲"大勇"时做的解读,说如果我理亏,就算面对最柔弱的人都令我害怕,但如果我理直气壮,就算让我面对千万人,都毫不畏惧。奥古斯都在寻找ALD的治疗方法时,面对权威的医疗界的重重阻挠和无尽质疑,仍然坚持着自己的设想,因为衡量一切是否成功的标志不应是来自权威的认同,而应来自效果的认同和实践的体悟!

"诺贝儿奖"是当代学者引为自豪的世界性奖项,但诺贝儿本人却是一个饱受童年磨难,只读过一年正规学校教育的人,因为他孜孜不倦地求索之心,他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境都没有忘记细心地观察和认真地思索,凡是他耳闻目睹的那些重要学问,都被敏锐地吸收进来,他最后成为了一名精通多种语言的学者和有着科学训练的科学家。诺贝儿没有正式学历,但最终成为一个科学家和发明家。他把30亿瑞典币——他一生的财产,全部捐献给慈善机构。而用他的名字命名的科学奖,便成了举世瞩目的最高科学大奖。

历史上对时代有影响力的开创者和任何一门新兴学科,没有哪一个不是在困难中创生出来的。《易经》对于这一现实描述为"屯"之象。《彖辞》说,"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寻建侯而不宁。"屯者,难也。事物刚刚诞生时必然经历千难万阻,但应时运而突破出来的万物则必然会欣欣向荣。所以,坚持不懈是是永恒的主题,创造过程中面临的困难是新事物诞生的垫脚石。我们这些踏上钻研事物规律后继者们,一定要深刻明白大脑这个不可或缺的心理发生地中应该放上深入思考的理性精神,要具备这样的生命的韧性,如同奥古斯都面对所有权威的质疑,埋头如海的期刊,找寻任何蛛丝蚂迹的出路。因为,只有这样的学者精神所铸造出来的产物,才真正是一种匠心独韵之所在。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数据,全球2100万人在忍受"精神分裂症"的折磨,当我们面临着诸如长期而严重的抑郁、强迫困扰的来访者时,也像奥古斯都一样,勇敢而坚定地呐喊,让我们像治疗感冒一样治疗抑郁症吧!让更多的人走出心理的混乱和失序状态。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6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这本书讲述了许三观为了生存而去卖血,可能有人他无能,但是在那个年代,人们不是被逼到走投无路,谁会去卖血呢?只能说是可伶。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600字欣赏。

这是我继《活着》之后读的第二部余华的作品,同样的时代,同样的社会背景,同样的悲痛人生。一直都很钦佩余华的文风,朴实无华,真实的反映了当时那个时期的人们生活情况。我个人也偏爱朴实的文笔,更何况,余华用最朴实的文字揭示了最残酷的社会现象,它的文字就像一把锋利的刀,直击要害,每个字仿佛都赋予了力量,每个故事都赋予了灵魂。这并不神奇,因为一切都是对真实的写照。

每次读到许三观卖血的情景,我都悲痛到紧张,他就像一个英雄,他并没有什么神勇的本领,有的只是一身热血,为了生活,不,是为了生存,生存榨干了他的血液。我不想去批判当时的社会正直文化,只是想多一点反思,和过去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运,虽然当下生存也很不易,但也没有到卖血的地步,许三观无疑是那个时代众多中国人民之一。其实有时候我们只是还没有被逼到悬崖,否则你永远也不知道你的身体还会激发出多少潜能。每一个人都在为了生活,为了生存坚持着,没有谁容易。我们可以抱怨生活为什么不对我们好一点,但绝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探索,对理想的追求。虽然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虽然我没有创造世界的能力,但既然来了,还是用温柔的眼神去看一切好的,不好的。用自己单薄的力量,向前,向前推进。当每次都濒临悬崖时,都会想到我不是一个人,还有爱我的人在期待着我,比如我们的父母,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来等我们任性。所以我只希望成长的脚步能赶上他们老去的速度

因为没有什么比子欲养而亲不待更遗憾了,我不想终其一生想到这件事情都是在叹息。我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有的只是希望父母安康;我没有鸿鹄之志,有的只是像许三观一样对生存的执着,哪怕榨干最后一滴血。眼睛流淌的不是泪,而是欣慰,我虽不是英雄,但却有英雄一样无所畏惧的品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在很久以前的那个贫穷的年代,有些人因为家里实在太穷而会选择卖血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许三观就是其中的一员。年轻时的许三观靠卖血解决了很多困难,但在年老时因为没人要他的血而精神崩溃了。小编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读了三遍《活着》,长叹悲情与不幸,命运交替。余华用他笔尖,描绘了一幅史诗画卷。《活着》始终逃不过不幸牺牲的悲剧的必然性。

余华的作品情节处处荒诞离奇、血腥与暴力。他往往以一种夸大,与事实不符言语去描绘人物活动,从头到尾我们的情绪总是随着情节跌宕起伏,时而痛心疾首,时而大呼过瘾。他就是这样一个作家,《活着》是这样,《兄弟》也是这样,《许三观卖血记》也是这样。相比于《活着》和《兄弟》,《许三观卖血记》让我觉得更加真实,更加诙谐。

故事如书名一样,讲的就是一个普通城市工人许三观,在大时代背景下的人生故事。

他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了整个家。

故事从他青年(毛头小子)开始,他是一名丝厂送茧工人,一日他回村里看他的爷爷,他爷爷老眼昏花,阴差阳错的提到了卖血,卖血是证明身子骨结实。并在这一次回村途中,听到了村间对卖血的认识和规矩。在村间路上,遇到了对他来说有着特别意义的两个人根龙和阿方。

同时也开启了他的第一次卖血。这时的他对卖血还一窍不通,在根龙和阿方的指导下卖了第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可以归纳为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并用卖血的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从追求到结婚,他很直接,淳朴和善良。

第二次卖血:十年后,是许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赔钱和赎回自己结婚时置办的物品,不得已去卖血。与此同时证明了自己是乌龟。因为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许玉兰的前男友),并且之前他们发生过关系。

第三次卖血:是在林芬芳处得到温存后,归途遇十年前带他第一次卖血的根龙和阿方,聊完后,身上血痒,三人再次同去!事后,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送给林芬芳。他在生活中犯了错误,但是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真男人,一个疼爱妻子爱护儿子的好丈夫好父亲。

第四次卖血:是在大锅饭,大跃进,大炼钢铁时,遭遇年慌,饥饿难耐,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让大家尝一下好的味道才去的。其中他生日时口炒五花肉成了黑暗生活的诙谐和豁达。

第五次卖血:为了二乐能在乡下的日子过的好一点并能早日回到城里,于是讨好二乐的队长,但是家里没钱,于是去卖血了。在卖血的途中得知,阿方的身子败掉,根龙在他面前昏死过去。

从第六卖血:开启了卖血高潮,为了一乐和二乐能过得好一点而去卖血。

剩下五次他为了给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看病,路上要经过林浦、北荡、西塘、百里、通元、松林、大桥、安昌门、靖安、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新镇。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并在路上遇到了那个给三壶茶水和盐水的乡民,送他去旅馆的几个年轻人,旅馆里卖猪的老头,和来顺,来喜两兄弟。来顺和来喜两兄弟就好像就是年轻时的许三观。这或许是一种传承,也是以一种过来人的心态对年轻人的劝导。在这期间,差点命丢了。好在最终有惊无险。儿子病的也好了,改革开放,日子也变好了。

第十二次买血,虽然没有成功。他一辈子都没自己卖过血。想为自己卖一次。当自己卖不了的那种失落,就像希望落空了,当家里遇到困难时,自己没有用了无助感,真的很难体会那种感觉。文章最后,许玉兰陪着他去吃了三盘炒猪肝,一壶加二两酒其实,最懂的人,一直在身边,一乐体会不到,二乐体会不到,三乐也体会不到。

他和许玉兰有爱情吗?一开始我觉得没有爱情,花了那八毛三后,短暂的时间就娶回家了,这种不是爱情啊。读到后面才觉得他们其实深深的爱着彼此,后来这种感情自然而然转化为深厚的亲情。文革期间,许玉兰被批斗诬陷为妓女时,包括三个儿子都嫌弃她。只有许三观不离不弃,愿意送饭,还偷偷送红烧肉。用白白的米饭盖着,瞒着三个儿子。看到这一幕,我泪目了。这便是最好的爱情啊,就算全世界都嫌弃你,我也用行动告诉你,我对你不离不弃。

爱是平淡的,也是深刻的。因爱开始,因为爱结束。这本书也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平凡夫妻之爱,父爱,母爱,养育之爱,邻里之爱,陌生人之间的爱。平凡的生活,大写的爱。有爱就有希望。永远热爱生活,永远热泪盈眶。

生活编制成了故事,爱也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一句唠叨,一句问候,一份理解,一粥一饭之中。

许三观和许一乐的父子之情引人入胜,人是可以被真情打动的。最开始许三观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一乐。可是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在确认许玉兰和和小勇发生过关系之后,他就开始区别对待一乐,但这只是表面的。他心里还是很疼爱一乐的。只是他咽不下当乌龟那口气。在相处和各个情节中,许三观被一乐感动了,只认三观是亲爹,并比二乐,三乐孝顺。这也使我明白,亲不亲生不重要,对不对你好,孝不孝顺才重要。人间是有真情的,真情不会仅仅出现在小说中。

何小勇事件也好,后期卖的那几次血也罢。人要保持善良的心,凡事给自己留后路,才会好人有好报。

许三观,正如名字一样,我觉得三观很正,敢爱敢恨,与人友善,懂一个男人的担当和责任。小人物的人生是平凡的,也是最接地气的。余华用他的笔尖描述一幅史诗,他总是用朴实的行为和平凡的人物带给我们感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从《许三观卖血记》看推销技巧


相信很多网友都看过《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电影,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原著呢?该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利用卖血度过人生中的一个个困难以后,年老的时候因为没人要他的血而精神崩溃的故事。网友对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昨天一口气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得不说有许许多多的感悟,许许多多的思考。可不知为什么,对许三观与许玉兰父亲的谈判,说服他将许玉兰嫁给自己的那一段印象尤为深刻,这是他在销售自己,将自己推销给许玉兰的父亲,让其信任自己,从而将女儿嫁给他。而他最后也成功也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从中可看出许三观用了以下几个推销技巧。

我是丝厂的工人,()我比何小勇大两岁,比他早三年参加工作,我的钱肯定比他多,他想娶许玉兰还得筹几年钱,结婚的钱都准备好了,我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短短的一句话,通过与何小勇进行对比,立马突出了自己的优势与决心。在实际生活中要推销产品,打开市场亦是如此,要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要熟悉自身的产品,通过对比找出自己的绝对优势,提升自己的竞争力,给想要争取的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说完自己的优势后,许三观又趁热打铁的说: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生出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得姓何,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许玉兰的父亲听完这几句话后,立即嘿嘿的笑了起来,要说最打动许玉兰父亲的还是许三观最后的这几句话,他极好的掌握了许玉兰父亲心中最想要的东西,道出了将女儿嫁给他,许玉兰的父亲将能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在现实生活中要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成功的推销出自己的产品,打开市场,最重要的就是要了解竞争对手,了解自身,知己知彼,放大自己的优势,并且还要掌握消费者的心理,投其所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销售出自己的产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了一次次难关,当他年级越来越大,他的血也越来越不()值钱了,他的人生没有支持的信念,整个人崩溃了,反映当时社会的生活艰难。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欣赏。

看完余华老师的《兄弟》,被他那种冷眼旁观、诙谐幽默的描写方式吸引住了。很喜欢这种跳出生活,跳出书本冷静观察人生的视角。迫不及待又翻开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再次认真体验了一番!

这本书的故事很短,内容极简单。刚开始读的时候都感觉有点无趣,差点儿中途放弃。再普通不过的人身上发生的再平常不过的鸡毛蒜皮;家长理短间平白直话的婆婆妈妈;朴素平凡的人演绎着平庸寡淡的生活。不值一提,更不值一看。

读过三分之一,读过主人公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娶妻生子,为人父母之后,故事情节突现端倪开始丰富起来,人物冲突一桩接一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起来。

许三观发现大儿子一乐竟不是自己亲生,不明不白蒙羞,成了戴绿帽替别人养儿子的乌龟王八,内心被爱恨情愁悲喜交加的复杂感情充斥,思想和行动自相矛盾。一面不愿意接纳一乐,一面又为平息一乐闯的祸事去卖血。其间描写了其妻许玉兰习惯性坐在门槛上哭闹,典型的农村妇女撒泼,滑稽可笑的无奈形象;描写了许三观去看望曾暗恋的同事林芬芳,以与其出轨来报复许玉兰的不忠,并为报答林芬芳第三次卖血,寻求心理上的种种平衡。情节一波三折,扣人心弦,将小人物的心理矛盾刻画得淋漓尽致,妙趣横生。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人民公社时期,为了在饥荒年代让一家人能吃一顿饱饭。因心里的不痛快,不愿意让一乐吃自己卖血换来的饭,而使父子的矛盾激化,最终深厚的亲情占胜了人性的自私,父子俩冰释前嫌,血浓于水,相互接纳。

不顾性命相继第五次、第六次被迫卖血,则是为了盼望儿子下乡插队能健康平安,早日调回城里工作,有个好前程。文革时期艰苦的生存环境,残酷的社会制度下,穷苦大众挣扎在生命线上,几近生死边缘,存活下去是整个家庭的信念。

故事的高潮因一乐患严重肝炎命在旦夕,急需要钱去上海救命。全家人凝聚一心,不惜牺牲一切为亲情背水一战。二乐数九寒天冒着大雪,徒步几十公里从插队的农村将一乐背回家,病倒在床;三乐拿出所有的钱支援一乐看病,没给自己留任何后路;亲朋好友在自身贫困的情况下借钱给许三观,不计前嫌,大爱无私;许玉兰独自搀扶儿子奔赴上海看病,用生命阿护骨肉之情;许三观一路筹钱四次卖血,昏死在医院,救儿心切,到了疯狂的地部。

作者平铺直叙娓娓道来,却令读者沉浸在一场亲情感动和穷苦悲悯的情感挣扎中,不能自拔!小说结尾,年老的许三观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却遭到血头嫌弃,感情瞬间崩塌,压仰一生的情绪恣意渲泄,老泪纵横,酣畅淋漓!而人生的悲凉,生命的卑微却在无私的亲情奉献里泽泽生辉,光芒万丈。普通的生活里孕含着不平凡的感动,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伟大的。亲情没有身价,认真的活过,今生无悔!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在那个艰难的年代,许三观通过卖血来解决很多问题,但我们生活中遇到需要用钱来解决的问题时,主人公就去卖血,当有一天他的血不值钱了,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欣赏。

纪伯伦说:爱是颤抖着的幸福。许三观的爱就是那只有指端长的针尖上岌岌可危的幸福。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憨实的丝厂工人,可生活还是对他这只羊羔下手了。生活的艰难,命运的忐忑,让他每当窘迫时,就用卖血来解决问题。卖血,如同吸毒一般让人上瘾,却是许三观的担当,他别无选择。小说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高超的写作技巧,有的只是幽默感十足的白话短语对话。在那个迷茫的年代,不必刻意的追求,在余华的笔下,温情婉婉道来。

在书里,许三观十二次卖血,卖的是力气,卖的是生命,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他用生命去保护这个家。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错的不知道是一个人还是整个社会,而许三观对抗社会唯一的方法就是卖血。他是个英雄,为了他的所爱和男人的责任与社会对抗到老。

许三观的爱来得荒唐。出于好奇去卖血,用了八角三分钱就把许玉兰给定了下来。打着同样姓许的旗号,劝动了许老爷子,拆散了许玉兰和何小勇一对小鸳鸯,娶了让他后来又爱又恨的许玉兰。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许三观五年就有了三个大胖小子,长子一乐就叫许三观头疼了。其实许一乐应该叫何一乐,其缘由是许玉兰犯了生活错误。可许三观的担当超越了血缘的隔膜。从以前我卖血挣来的钱,花在你身上,花在二乐或三乐的身上,我都很高兴,就是花在一乐的身上,我心里不高兴。到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最后发出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的,我就和谁动刀子,拉起一乐的手说走,我们回家的宣言。家,多么温暖的词啊,离家的路有千千万,回家的路只有一条,何况是如此坚定的行为,更是到最后用实际行动证明他爱一乐胜过爱自己。许三观的爱如白水,同涓涓细流样,生生不息。许三观在他的三个孩子身上现显出了父亲的荣光,道是白水最长情。

许三观的爱单纯又充满力量。脱了书本我也记得,在文革时许玉兰被拉去批斗,她说: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都不怕了心里装着一个人总想着要对她好,许三观偷偷地把饭盖在红烧肉上的小聪明真的是暖到心窝窝里了。回到家开批斗大会大大方方承认和许玉兰一样犯过生活错误,还在三个儿子面前为许玉兰开脱。许三观用他拙劣却又坚定的陪伴告以许玉兰他的长情,这份心意可以抵挡世间所有的坚硬,可以温暖生命所有的岁月。

或许上一辈的感情就这样,没有轰轰烈烈的行为;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没有气如长虹的誓言。有的也只是红尘作伴,细水长流,温情长存。像极了我的爷爷奶奶。

花甲之年,奶奶不知什么时候牙不好了,谁也没说什么。爷爷默默地把长年吃的坚果换成了糖果冻软糕点。奶奶空手出门溜达一圈,就是拎着核桃回来。坐在八仙桌边上,抿着糖,拿着小锤子,往空罐子里扔核桃仁。当陪伴都成了习惯,两个人在风雨的磨合下就有了默契,连言语都失了颜色。

最后的许三观和许玉兰何尝不是这样?两人在胜利饭店里吃了三轮的黄酒下炒猪肝,嗑叨遇到的烦心事。令人揪心的是这缘由还是许三观卖血卖不出去,想到如若遇到祸乱,他再也对抗不了这个社会了。于是,他哭了,哭的撕心裂肺,混浊的眼泪在他的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他到老还想着要保护这个家庭!

《许三观卖血记》就像一首民谣,它不管前路如何黑暗,血液都打着恰恰的节拍不断流下去,直到生命长河的终止,却也会因下一辈人的继承,生生不息。因为人心不会冷漠,情义不会泯灭。哪怕白发三千丈,此情绵绵无绝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欣赏


三观卖血记也是余华所著,这本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下面小编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欣赏,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

相比《活着》,本书又延续了作者悲式幽默的风格,将人物的立体感与简单形象深深刻画在读者的脑海,全文一口气读下来着实享受,无任何的多余词汇,整个故事架构完整,意想不到的结局从哑然失笑的状态到最终的释然面对。无论人物、故事情节,从一而终,相得益彰。

作者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来衍生故事情节,再而用故事起承转合,如果说《活着》是一部拼尽全力的悲剧,那《许三观卖血记》更像是一部令人惊悚的轻喜剧,从最开始引入人物许三观一个现实社会中贫穷的送茧工,没有和其他故事里一样高层次、富有的背景人物,只有和多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普通人一样的角色,被现实生活推着往前走,更迅速将读者带入情境。

内容形式上,从自然灾害导致生活所迫,到家庭的琐事引发的危机,再到友情在心里所埋下的种子,才造就许三观一次次的冒险,用卖血去换钱,而在那个时代下,人们卖血就能赚到比平常工作多不知多少倍的钱,这却是对于当下社会无比深刻的讽刺。前文有相对轻松的生活场景和对话,如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对白:我生孩子时,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我没有哈哈大笑,我只是嘿嘿地笑,没有笑出声音,文字描写及形象展现相对轻松和诙谐,包括在许一乐是谁的亲生儿子这个话题上,何小勇和许三观的表现和处理方式都激起并满足了读者们的生活感官,容易引起共鸣。

故事情节上,印象最深的还是许三观卖血救命的那段描写,一路卖血到用血续命到买血再卖血重重波折,是令人惊悚和心疼的,这过程中从喝冬季河里的冰水,到逼自己吃盐,到抽血时的突然休克而不得不输血救命,我们都可以看到许三观骨子里对救儿子心切和爱,和一个父亲的职责和信仰。

起初我对于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评价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懦弱的亡命之徒,不是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所有的行为和言语都充满了消极和抱怨和对生活的逃避。后面我们看到他和一乐的真诚的相待、相处;看到了他在命不保下拒绝别人多给的300毫升血的做人原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妻子被批斗时智慧冷静和关爱;对于最终终于可以在生活中足以生存时,面对逝去的友情的缅怀和敬畏。

我只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足以表现出许三观对生活、友谊、家庭都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面对一切周遭和现实生活所迫,他给与了自己对于孩子、妻子、朋友他最大的能量,它让我们始终相信希望在前方,他不是所谓的亡命、懦弱之徒。以上这些深刻的片段,在余华的笔下总是那么新手练来,恰到火候。这些最终都是力证许三观是一个智慧、果敢、不被生()活屈服的总是充满希望的当下之人,我不太敢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因为生活中重重的考验大多来自亲情下的不信任,前文的描写中作者给了我们这样的一个感受,但回头看看当下那现实社会背景,我们可以理解和适当客观评价,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幸运的。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的生活写照,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的处理痛苦处境下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或许不会在想给笔下的那些可怜的人物做毫无审美感的手术了,但他没有放弃给折磨人的社会历史拔牙,这或许应该是这本书出彩的地方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许三观通过卖血解决了生活中的很多大问题,这也让他对生活有了希望,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的血也不值钱了,他的精神也崩溃了。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小说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诱惑,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文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人,两个都有着悲惨的结局,一个是因为卖血前喝水太多膀胱憋坏了,一个是最后一次卖血后脑溢血死亡。在地里挣的劳力钱只够吃饱饭,要想娶妻盖房,还是只能靠进城卖血。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把他们一步步逼上了绝路。

文中无数处细节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种种风气,不写历史,不着眼于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去隐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可能这就是作者的魅力吧,不同的选角,不同视野下人生。

书很短只有不到三百页,看完也没有学到什么东西,读书只是休闲方式的一种而已,不用太较真。

读《白头翁过的故事》随想


昨天,我在网络上看了一篇文章,叫做《白头翁的故事》,文章虽然很短,但是我反复地看了几遍,觉得很有教育意义。

这篇文章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只小鸟想学一套本领。它先跟喜鹊学盖房子。因为要不停地衔树枝,它觉得辛苦,坚持不来,就放弃了。后来它又跟黄莺学唱歌,但学不了几天,它觉得太难受,又飞走了。后来它还学飞行、学打猎但它都是虎头蛇尾,直到老了还是一无所成。后来它吸取教训,将一头白发传给子孙,人们就管它叫白头翁。

白头翁之所以学不到本领,是因为它学习上没有做到持之以恒。这让我也想起了自己的这一件事:去年暑假,我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开始学习骑自行车。那天一早,在他们的指导下,我苦练了半个钟头,感觉有点上手了。于是就双手紧握羊头,挺直身体,眼望前方,双脚用力地向前蹬去。突然,车子撞上了一块石头,我连人带车摔了下来。膝盖可痛了。我连忙将裤脚绾起,只见膝盖上的皮擦破了,一道十厘米长的伤口正不停地向外渗着血呢。真要了我的老命,痛死我了,不学了!

我跑回家里上药,之后就睡在床上休息。这时,妈妈走过来,扯掉我的被子问我:真不学了?没用的家伙!这时,我想起了老师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于是我马上爬起来,又推上自行车出去练习了。因为我坚持练习,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我终于将骑自行车学会了。

现在想想,如果当初我像白头翁一样,不能做到持之以恒,那又怎能学会骑车呢?所以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事一定要有恒心,才能将事情做好。若是半途而废,必将一事无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书评欣赏


相信很多网友都或多或少的看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不知道大家看完有怎样的想法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很多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看到书名,就让人感到压抑,不愿去接触这个话题,如同不想揭开别人沉痛的伤疤和沉重的历史真相一样。许三观的一生,既有着封闭保守边缘人的无知,又有着对妻对子朴实真诚的善良。第一次卖血,他找到了不劳而获的旁门左道,找到了可以抵挡生活重击、应付一切艰难困境的法宝。在自然灾害时期,为了让喝了近两个月玉米糊糊的孩子们吃上一顿饱饭;为了讨好二乐生产队长,争取回城的名额;为了给不是亲生儿子的一乐能去上海看病,他在去往大城市的路上接连卖血筹资,甚至差点丢掉性命。许三观眼看着邀他一起卖血的启蒙伙伴,一个因喝水太多撑死;一个突发脑溢血去世,皆因卖血要命。他害怕了,恐惧了,知道血尽气绝的宿命,但家里每逢大灾大难,他能做的只是卖血卖命。

许三观从未为自己活过,想痛快的吃一次炒猪肝、喝黄酒,真正的为自己卖一次血,这时已是耄耋老人,血也无人可收了,他绝望、气馁、无奈、哭泣,不知将来的灾难该怎么度过,其实是害怕自己已经失去了价值。不再是家中顶梁柱,没有了吆五喝六的气势,倍感失落。

带着悲愤,经历着许三观一次次的无奈,心中压抑着。在这个现实的不能再现实的世界,小人物该()如何平静度过他的生活,余华的作品总是让我们心情沉重、久久回味、深刻思考,在这个冰冷的现实中,寻找些许人情的温暖,不免悲壮、炽烈。想想生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父母,经历过自然灾害,物质匮乏时期,又何尝不是许三观呢,他们总是替子女操心,省吃俭用、处处周全、任劳任怨,养家糊口,艰难度日、卖血般的付出着。为人子女希望可以多给老人一些安全感,精神慰藉,理解、孝顺,让他们能安度晚年、尽享天伦。

新主人翁精神观后感1000字精选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新主人翁精神观后感”。

好的影视作品能引人深思。观看后,我们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想要表达思考后的内容,我们就需要写一篇观后感。通过写观后感,我们真正地认识作品,获取知识。那么写好作品的观后感有哪几个步骤呢?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整理的《新主人翁精神观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主人翁精神观后感(篇1)

《新主人翁精神》观后感

开发部 薛孟龙

在观看学习《新主人翁精神》过程中,感触良多,尽管我只是公司新进员工中的普通一员,也开始意识到主人翁精神对于公司对于员工的重要性。对公司来说,让新主人翁精神形成一种企业文化可以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对员工来说,让自己形成主人翁精神可以提升自己的素养,对自己职业发展有很大帮助。

一、大智若愚

影片中高贤峰老师谈到公司中的“精”员工与“傻”员工,有两句俗“聪明反被聪明误”、“傻人有傻福”恰好在这两种员工身上得到体现。视频中高贤峰老师多次谈及这两种员工,以此作为对比案例,将两种员工的做事方法,心态及职业发展的可能性一一阐述,可想而知“傻员工”以后的职业道路是要比“精”员工宽阔很多的。

显而易见,在观看完影片后,听了小A与小B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愿意去做“傻”员工,可是如何才能成为“傻”员工呢?视频中高贤峰老师也说过这样的案例:有个老板就说如果“傻”员工会获得这么多的好处,员工大可去装“傻”啊,故意将自己表现的不精明。这几天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傻”员工,可是怎么样做才能真正成为“傻”员工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古语说大智若愚,这种愚可不是装出来的,若是装出来的愚也就不能称之为大智了。最终,仍是没想出结果,然而我个人认为虽然不可能人人都能成为“傻”员工,但是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无限接近“傻”员工。

二、如何努力接近甚至成为“傻”员工

若想接近甚至成为“傻”员工,我认为最重要的其实是责任心,责任心从何而来呢?那便需要高贤峰老师所讲的新主人翁精神了,在自己的岗位上,把自己当成岗位的主人,可能打工者的身份是没有变的,然而对待岗位工作的心态会产生很大的变化,自己的行为也会产

生很大的变化。一旦如此,便会对岗位产生很大的责任心,这样便会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尽心尽力,对自己的工作全身心地投入;一旦将自己当做岗位的主人,不论遇到何种困难,都不会畏惧,必会迎难而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会把问题解决。同时,我们会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积累知识经验,学习到新的技能,这将会成为我们的人力资源,厚积薄发,终有一天我们所积累的人力资源会通过适当的途径转化为人力资本,不仅为公司,也能为个人带来丰厚的回报。

三、鉴于自己的岗位我该做些什么?

有时候大道理是明白的,但是做却不一定做得到,只有用行动说话才能让新主人翁精神得以实施。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每天工作过后,我应该做到回忆一下今天的工作内容,今天做了些什么,学到了什么,还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万万不可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虚荣是人类最大的原罪,我不能爱慕虚荣,做事情要充满积极性,万不可怠慢,富兰克林曾说懒惰像生锈一样,比操劳更能消耗身体,经常用的钥匙总是闪闪发光。当然,我更要努力积累知识和经验,正如高贤峰老师所说应以飞机形式的知识构架充实自己,努力学习变速器设计的专业知识,在广泛学习的同时,也要术业有专攻,积累自己的专长,在知识能力上做到比别人多出“一个鼻子”。不论是对待工作,对待同事,对待家人还是社会,我还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懂得了感恩,就会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将工作当成事业来做。

在自己的岗位上,应以股东的心态,做岗位的主人,发挥自己的最大能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钻研技术,修补自己的短板,发挥自己的长板,这样才能使自己得到有效的锻炼与发展,努力者最终受益的毕竟是努力者本人,这就是我所体会的新主人翁精神。

新主人翁精神观后感(篇2)

《新主人翁精神》观后感

《新主人翁精神》说的是:呼唤我们每个人内心的主人翁精神,有主人翁精神的人,职业生涯的成功有了最基本的保证;没有主人翁精神的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就缺少根基。

每个员工或是每个个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自己的各种潜质,潜质的大小,最主要的激发动力就是每个员工自己的出发点。作为岗位上的主人翁,当成自己的事业来经营,和打工于别人一天天得过且过来的更有激情,我们每个人水平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对待工作的态度决定了,是事业成功与否的最大因素。即使是打工,首先也是为自己打工 以主人翁的心态工作 不仅是为公司 也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发展

一个人,无论在怎样的工作环境中,心态是最重要的,即使处在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工作环境中,也没有必要怨天尤人,其实,它是一种考验,让我们学习如何处理困难,增强毅力的机会,如果遇到这样的环境,我们一定要坚强的接受,然后用自己的胆识,用自己的才华,用自己的智慧去解决!战胜困难,是每一个人应学会的技能,一旦战胜,获得成功的喜悦,会更增强我们的信心,不管以后遇到再大的困难,再棘手的问题,都会迎韧而解,那么,经过这一番历练,我们的工作能力就会更上一个境界,个人的劳动力资本就增加一份积累!

无论在哪,不具有挑战性的环境是不存在的,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工作压力。具有挑战性的工作环境尚不可怕,更不要说工作压力了。压力有很多种,有来自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这可通过后天的学习来弥补;有来自时间的紧迫,这可通过提高工作效果来摆脱,有来自心灵的压力,这可通过端正自己的态度来调整,有来自沟通上的压力,这可通过加深理解来解决。总之,要处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我是谁,我是干什么的,我要得到什么——这也是主人翁精神的内涵。

至于联系到现在的工作,在工作上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觉悟与业务素质,更好地做好本岗位工作。将自己视为企业的主人翁,工作才会有方向,才会有动力,才会有激情,才会有兴趣,才会有成绩。在新主人翁精神的指引下求创新求发展,为企业增添活力。

新主人翁精神观后感(篇3)

今天我阅读了《新主人翁精神》这本书,书中所讲述的一些职场道理叫我印象深刻,也领悟感触良多。这本书当中所阐述的每一个观点,每一个鲜活的.例子,叫我受到了一次次震撼,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主人翁精神对于一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

主人翁精神是什么,根本在于将自己当成主人,员工是企业的主人,那么员工就会认真从事工作。《新主人翁精神》关键就是要向我们一个员工心态的摆正,应该明白自身岗位是企业的一个细胞,就像一个完全的人体一样,任何一个组织不工作了,人体就无法正常运行了。而当企业的每一名员工拥有了新主人翁精神,就会不断努力工作,不断地为企业发展着想,企业上下员工形成一股合力将企业办好,让企业发展、腾飞。

此外,《新主人翁精神》当中讲述到了一个”差不多先生“也叫我印象深刻,这个”差不多先生“总是以一种混沌过日的思想应对生活,这个也差不多,那个也差不多,毫无进取心态。而一个积极向上的企业是绝不允许存在”差不多先生“的,企业要办好就一定要是用心、专注,员工以主人翁精神认真细致得对待每一项工作,才能避免事故与各类问题。

总的来说,《新主人翁精神》就是一种人人负责的思想,是为了集体共同的利益而奋斗的思想,是一种美好的期待,这本书值得一读。

新主人翁精神观后感(篇4)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益友,不厌其烦地传授我们人生的智慧。在我的定义中,《新主人翁精神》此类职场系列的书称不上什么好书。但是读完之后,觉得对自己的职场生涯有些启发。一本书能够做到这点,也应该可以称之为一本好书吧。

一、认同的观点

1、少干一个工作,就少积累一次经验。躲过一个困难,就等于放弃一次技能提升的机会。

2、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去做,甚至比关心家事更关心工作。

3、只考虑当下做什么,并且专心做好。既不刻意想是不是能够做成,也不刻意想能得到什么回报。那时人就能做到心静如水,不会被任何身外之物所影响,这样才算真正成为了自己的主人。

二、联系实际

作为一名普通教师,从来没有好好想过自己的职场规划,只是一心想着教好自己的书就行了。但是进入职业学校,教书不再是老师的唯一工作。在这里,下企锻炼、实习巡查等诸如此类繁琐的工作很多很多。每个工作日,老师除了自己的备课上课之后,就是要花大量的时间做好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对于这些工作,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心态。有些老师总是一丝不苟地用心去做好,力求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有些老师则是敷衍了事,只求完成,不求质量。每每看到那些用心做事的同事,我总觉得有愧于心。有时候会问自己,为什么别人能够永远那么优秀,而自己却是如此平庸。现在终于知道了答案。以前还一直庆幸自己在别人忙碌的时候可以清闲,原来自己在偷懒的同时就是放弃了学习、积累、提升的机会。

三、反思重构

马斯洛认为,人类最高层次的需要就是自我实现,也就是做自己的主人。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成为自己的主人呢?借用《新主人翁精神》封面上的话来回答:献出自己所有的,才能得到需要的;做好自己该做的,就能得到该得的。不要斤斤计较,不要患得患失。即使自己付出了很多没有得到回报也不要放弃。作文告诉自己,每做好一份工作,其实就是在为自己积累一次经验。金钱、荣誉别人可以拿走,经验、技能、知识却永远是属于自己。希望能像阿甘、许三多那样只考虑当下做什么,并且专心做好。既不刻意想是不是能够做成,也不刻意想能得到什么回报。做到心静如水,不被任何身外之物所影响,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新主人翁精神观后感(篇5)

一、 感悟:

近日,看了《新主人翁精神》,看的很入迷,看了4个多小时,津津有味的,看了这本书很大感触,翻来复去睡不着,早上5点多爬起来,做好早上在桐乡新三伍大酒店的培训课程资料后,就写下我看了此书的感想,与大家分享!

1、我是企业的主人翁,把岗位当成自已的公司、见工就干敬业乐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我把我的职业当成是人的使命所在。

敬业表面上看来是有益于公司,有益于老板,但最终的受益者却是自己。当我们将敬业变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就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找到快乐。

成败往往取决于个人人格。一个勤奋敬业的人也许并不能获得上司的赏识,但至少可以获得他人的尊重。那些投机取巧之人即使利用某种手段爬到一个高位,但往往被人视为人格低下,无形中给自己的成功之路设置了障碍。不劳而获也许非常有诱惑力,但很快就会付出代价,他们会失去最宝贵的资产名誉。诚实及敬业的名声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受人尊重会获得更多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不论你的工资多么低,不论你的老板多么不器重你,只要你能忠于职守,毫不吝惜地投入自己的精力和热情,渐渐地你会为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傲和自豪,准会赢得他人的尊重。以主人和胜利者的心态去对待工作,工作自然而然就能做得更好。

一个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往往是一个缺乏自信的人,也是一个无法体会快乐真谛的人。要知道,当你将工作推给他人时,实际上也是将自己的快乐和信心转移给了他人。

因为我是岗位的主人翁,所以我对公司全心全意,对工作尽职尽责,一个人知道如何做好一件事,总比对很多事情都懂一点皮毛要强得多;许多人都曾为一个问题而困惑不解:明明自己比他人更有能力,但是成就却远远落后于他人?不要疑惑,不要抱怨,而应该先问问自己一些问题:

自己是否真的走在前进的道路上?

是否像画家仔细研究画布一样,仔细研究职业领域的各个细节问题?

为了增加自己的知识面,或者为了给你的老板创造更多的价值,你有认真阅读过专业方面的书籍来增值自己吗?

在自己的工作领域中,你是否把自已当成公司这个大家庭的一员?对每项工作都能做到了尽职尽责、用心奉献?

如果你对这些问题无法作出肯定的回答,那么这就是你无法取胜的原因。如果一件事情是正确的,那么就大胆而尽职地去做吧!如果它是错误的,就干脆别动手。

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应该精通它。让这句话成为你的座右铭吧!下决心掌握自己职业领域的所有问题,使自己变得比他人更精通。如果你是工作方面的行家里手,精通自己的全部业务,就能赢得良好的声誉,也就拥有了一种潜在成功的秘密武器。

一个人想成为一名成功人士,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和拥有良好的主人翁精神。既要学习专业知识,也要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一些看似无关的知识往往会对未来起巨大作用。而每天多做一点则能够给你提供这样的学习机会。

如果不是你的工作,而你做了,这就是机会。有人曾经研究为什么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无法确认,因为机会总是乔装成问题的样子。当顾客、同事或者老板交给你某个难题,也许正为你创造了一个珍贵的机会。对于一个优秀的员工而言,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何,谁该为此问题负责,谁应该具体完成这一任务,都不是最重要的,在他心目中惟一的想法就是如何将问题解决。

 因此,我们不应该抱有我必须为老板做什么?的想法,而应该多想想我能为老板做些什么?。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做的更多更好。成功者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以外,还需要做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来培养自己的能力,引起人们的关注。

付出多少,得到多少,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因果法则。也许你的投入无法立刻得到响应的回报,也不要气馁,应该一如既往地多付出一点。回报可能会在不经意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出现。

不要满足于还算可以的工作表现,要做最好的,你才能成为不可或缺的人物。人类永远不能做到完美无缺,但是我们不断增强自己的力量、不断提升自己的时候,我们对自己要求的标准会越来越高。

不要总说别人对你的期望值比你对自己的期望值高。如果哪个人在你所做的工作中找到失误,那么你就不是完美的,你也不需要去找借口。承认这并不是你的最佳程度。千万不要挺身而出去捍卫自己。

成功者和失败者的分别在于:成功者无论做什么,都力求达到最佳境地,丝毫不会轻率疏忽。你工作的质量往往会决定你生活的质量。在工作中你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能做到最好,就不能允许自己只做到次好;能完成百分之百,就不能只完成百分之九十九。

许多人在大学期间干过很多不同类型的工作,补习、带小孩、清洁、推销等等。这些工作大部分都很简单,许多人认为它们都是下贱而廉价的工作。但是,所有人都渐渐发现这种想法是错的。这些工作潜移默化地给予我们珍贵的教诲和经验,无论在什么样的工作环境中,也不管哪种工作档次,都可以学会不少东西。下面是一个好例子:

我刚大学刚毕业曾在一超市当过10天的售货员,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好雇员,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记录顾客的购物款。然而有一天,当我正在和一个同事闲聊时,经理走了过来,他环顾四周,然后示意我跟着他。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就开始动手整理那些订出去的商品;然后他走到食品区,开始清理柜台,将购物车清空。

我惊讶地看着这一切,仿佛过了很久才醒悟过来。他希望我和他一起做这些事!我之所以惊诧万分,不是因为这是一项新任务,而是它意味着我要一直这样做下去。可是,从前没有人告诉我要做这些事其实现在也没有说过。

此事使我受益匪浅。它不仅使我成为一名更优秀的雇员,还让我从每一项工作中学到了更多的教益。

这个教益就是我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我要更上一层楼,不仅仅做别人安排做的事情。

一旦获得了这个教益,以前我认为低俗的工作开始变得有意思起来。我越是专注自己的工作,学到的东西和克服的困难也就越多。后来我离开那家商店去上大学,但是这种经验对我的人生和事业的影响是深远的。我从一个旁观者变成一个认真负责的人。

所谓的主动,指的是随时准备把握机会,展现超乎他人要求的工作表现,以及拥有为了完成任务,必要时不惜打破成规的智慧和判断力。

2、每一个岗位、都是一个股份制公司,这个股份制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是老板一个是员工,我们是合作伙伴,所以我认为即岗位的主人就必须对待公司要忠诚。

对于老板而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职员的敬业和服从;对于员工来说,需要的是丰厚的物质报酬和精神上的成就感。从表面上看起来,彼此之间存在着对立性,但是,在更高的层面,两者又是和谐统一的公司需要忠诚和有能力的员工,业务才能进行,员工必须依赖公司的业务平台才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想摧毁一个组织的士气,最好的方式就是制造只有玩手段才能获得晋升的工作气氛。管理完善的公司升迁渠道通畅,有实力的人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只有这样,员工才会觉得自己是公司的主人,才会觉得自己与公司完全是一体的。

因此,员工和老板是否对立,既取决于员工的心态,也取决于老板的做法。聪明的老板会个员工公平的待遇,而员工也会以自己的忠诚来予以回报。

成功守则中最伟大的一条定律待人如己,也就是凡事为他人着想,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思考。当你是一名雇员时,应该多考虑老板的难处,给老板多一些同情和理解;当自己成为一名老板时,则需要多考虑雇员的利益,多一些支持和鼓励。

经营管理一家公司是件复杂的工作,会面临种种琐碎的问题。来自客户、来自公司内部巨大的压力,随时随地都会影响老板的情绪。因此,我们需要用对待普通人的态度来对待老板,给予老板同情与理解。

感恩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道德。然而,人们可以为一个陌路人点滴帮助而感激不尽,却无视朝夕相处的老板的种种恩惠。将一切视之为理所当然,视之为纯粹的商业交换关系,这是许多公司老板和员工之间矛盾紧张的原因之一。但是,老板和员工之间并非是对立的,从商业的角度,也许是一种合作共赢的关系;从情感的角度,也许有一份亲情和友谊。

不要忘了感谢你周遭的人你的老板和同事。因为他们了解你、支持你。大声说出你的感谢,让他们知道你感激他们的信任和帮助。请注意,一定要说出来,并且要经常说!这样可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成功学家告诉我们,提升自我的最佳方法就是帮助他人出人头地。当你努力地帮助他人时,人们一定会回报你。

忠诚表现在工作主动、责任心强、细致周到地体察老板和上司的意图。忠诚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不以此作为寻求回报的筹码。

许多老板常常反复折腾员工的忠诚度,为公司出现危机时做好充分准备。因为他相信忠诚是考验出来的,不是嘴上说的。你的老板不断折腾你,也许正是器重你的信号,他正在考验你的忠诚度,以便为其重用。

忠诚并不是从一而忠,而是一种职业的责任感。不是对某个公司或者某个人的忠诚,而是一种职业的忠诚,是承担某一责任或者从事某一职业所表现出来的敬业精神。

要求报酬的诚实,算不上是诚实。诚实是没有等级、不分程度的,诚实就是绝对的诚实。不论诚实与否,诚实都不是为交换报酬而来的,诚实本身就是奖励,它是人类行为最具有成效的一种。诚实的人从不担心向谁撒了什么谎,无需忧虑会被揭穿,所以,他们可以集中心力,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人们都喜欢和诚实的人交往共事。也许你无法让所有的人都喜欢你,但是至少可以让大多数人都信赖你。

如果想拿更高的薪金,就必须要不断提升自我价值,使自己变得不可替代。

无论你目前从事哪一项工作,每天一定要使自己获得一个机会,使你能在平常的工作范围之外,从事一些对其他人有价值的服务。在你主动提供这些帮助时,你应当了解,自己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金钱上的报酬,而是为了训练和培养更强烈的进取心。

你必须先拥有这种精神,然后才能在你所选择的终生事业中,成为一名杰出的人物

你能给自己最好的推荐就是以正确的心态提供最优良的服务。别人对你的看法相当重要,只要这些看法和你对自己的期望不谋而合,你就会备受欢迎。同事们会重视你,顾客会欣赏你。如果你能保持这些优点,你的老板也会肯定、奖励你。虽不能一夕成功,却也绝无永远失败的顾虑。

努力去做一名岗位的主人翁,忠诚于企业,认真对待自巳的工作,公司的事就是我的事,拥有这种精神,这不但是给企业一个发展的机会,也是给我自已一个成功的机会

新主人翁精神观后感(篇6)

读过《新主人翁精神》这本书,我感受颇深。书中通过岗位股份制公司理论,为我们确定了岗位主人翁身份,要求员工以主人翁精神开展工作。

作为一个真正的职业者,他首先要有基本的社会准则和公德,诚实、可信、不贪图利益,能够以公平的心对待同事,能以一个平常心对待各种诱惑,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待人接物。其次他要有基本的道德情操,把社会、学校未来的发展真正的认为是自己的责任,并且勇于承担这份责任,将学校的未来视为自己的使命,能够完全投入到工作中去。最后他要对待工作充满热情、积极向上、敬业与全身心的投入,并且始终如一的把工作认为是自己的职业,而不是谋生的手段。

做岗位的主人,给自己打工,主人翁精神影响着我们对事物的判断,影响着我们的言行举止,影响着我们未来的发展方向。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为了实现个人的发展,让我们在新主人翁精神的指引下,以主人翁的心态对自己负责,使自己的人力资本不断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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