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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作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书评500字。

有时候读书对人的影响不如观影,观看的过程就是思维不断跳跃的过程,好的作品会引起观众的共鸣,不断地触动内心,写观后感的过程,也就是我们提升自己的过程。一篇优秀观后感怎么写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书评500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由美国作家哈珀李著作的长篇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书曾被改编成电影,主要讲述了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因为被诬告强奸而死于乱枪之下的故事,虽然题材比较严肃,但展现了律师道德端正的典范。网友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这本书是我最近比较痴迷的一本书,原因是阿历克斯这位伟大的父亲,是我心中敬仰的对象。

在我的身边父亲好像都是负责训斥、教训孩子的凶老虎,只有妈妈才是全心全意爱孩子,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的家长。因此,我特别羡慕别人家孩子的慈父。

而本书中的父亲一个人带两个孩子,每天晚上陪孩子一起阅读报纸,和孩子一起讨论时政,通过具体的案例潜移默化的培养孩子的三观;他在工作中决定前会考虑到对孩子的影响,为了孩子他坚守正义,不怕周围人的指责和批评。他要做一个坚强、正义父亲,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你想让孩子成为怎样的人,父母首先就要成为怎样的人。

在他自由思想的教育下,琼路易斯从来不穿裙子,用安德拉姑姑话说,就是没有教养,比较粗野,这是这个粗野的孩子,在不到九岁的年龄,在一个夜晚,用自己朴实,纯真的话语打动了一群黑人,救父亲于危机之中善良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纯真无私的善意能化解别人。

父亲的对所有的人没有偏见没有仇恨,对他辩护不满的白人将唾液喷到他的脸上,他也不恼怒,给大家的解释是:因为一个人受到打击总要找一些途径发泄私愤,在我身上发泄发泄,总比他回家暴打孩子要好些。他受到侮辱还能够站在大局考虑问题,他不但爱自己的孩子还爱所有的孩子。

没有仇恨,拥有一颗博爱之心父亲坦坦荡荡、从从容容的生活状态,我十分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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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由哈珀李所著,是一本长篇小说,从这本小说中表明了种族歧视的年代,黑人尽管没有错,但是因为是黑人,就会承担很多不应该承担的罪名,你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坚持到底。阿迪克斯对孩子说的这段话,不仅仅触动了他的孩子,我想,还打动了我们读者的心。他不仅告诉了孩子什么是勇敢,还给了孩子坚定的信念。以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孩子们真正领悟了坚持原则和勇敢的真谛!整部书中,这种金句和教育孩子的情景比比皆是。杰姆和斯库特兄妹就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著作,引我深思的不是种族问题,不是阿瑟。拉德里怪不怪问题,也不是谁是知更鸟的问题而是有关子女教育的问题。

中国作为一个教育大国,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时刻敲打着为人父母的心。但人们对起跑线的理解可以说是偏执、狭隘的:在孩子应该接触自然、自由成长的童年时期,接受了本不是这个阶段孩子应该获得的教育也就是古人说的揠苗助长。让孩子提早学拼音,学加减乘除,背古诗,学钢琴各种学科早教广告铺天盖地,家长们为了给孩子抢一个名额趋之若鹜。什么东西都想要比别人的孩子早学一步,超前两步。如此美其名曰不输在起跑线上。

人生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马拉松,而不是百米冲刺。像那样超前学知识真的就赢了吗?孩子就能一直领先吗?最终考取最好的大学吗?先不讨论这些,我们假定他学习优秀,最终考上最好的大学,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这就成功了吗?君不见社会上各种妈宝男、高分低能者、有才无品者这些人虽已成年,却在人格品质上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担当全无。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在社会上不能尽责,在家庭里不能尽孝。这类人在我们身边有,在新闻里更多。不是赢在起跑线上了吗?怎么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认为,是我们的家长引导孩子站错了起跑线。

让我们看看阿迪克斯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当斯库特小姐对鲍勃。尤厄尔在禁猎季节捕猎的行为感到愤怒、不解时,阿迪克斯教育她对别人应该善良与宽容。他是这么说的:这确实是违法行为,没错,而且也确实很恶劣。但是,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救济金支票都拿去换成了廉价威士忌酒,家里的孩子们饿得哇哇直哭,我真不知道这一带的林场主有哪一个会忍心不让他们的父亲想打什么就打什么。

当杜博斯太太用言语侮辱杰姆兄妹和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时,杰姆气的脸色铁青。阿迪克斯知道这件事后,既没有生气,也无牢骚抱怨,只是教育杰姆应该心胸宽阔,不失风度。儿子,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还生着病。你昂首挺胸,拿出绅士派头。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气急败坏,这是你应该做到的。

当杰姆终于控制不住自己,毁了杜博斯太太的山茶花,阿迪克斯没有打骂杰姆,只是严肃的告诉他,他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有担当。并且引导杰姆按照成人的理智去处理问题必须去和杜博斯太太谈一谈。

还有本文一开始提到的什么是勇敢!书中类似的情节有许多,不再一一列举。

阿迪克斯,一个性格温和,超级有耐心,做事有原则的父亲,勇于面对挑战总结下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爸爸!他对孩子的品德教育非常重视。没有像孩子的姑妈那样处处约束孩子,刻板地压抑孩子的天性。但是自己的孩子遇到任何问题时,他都能及时出现,并循循善诱的教导孩子,培养孩子善良勇敢的品格。他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就是以身作则,我们看看他是怎么想怎么说的:赫克,阿迪克斯转过身去说,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阿迪克斯在教育子女的时候,凡事先要求自己,给孩子做一个榜样。

阿迪克斯仅仅是在孩子的品德方面加以培养吗?显然不是他每天抱着女儿斯库特读报,并用手指慢慢的在文字间滑过,边指边读。这实际上就是至今为止教育界非常认可的指读法!通过大人的朗读,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认字。这种先进的教育方式,就连学校里的年轻教师,号称掌握最先进教育方法的盖茨小姐,都不知道。可见阿迪克斯在孩子的文化教育方面也是很有建树的。

正是从小受到阿迪克斯的熏陶,他的两个孩子才能成长的如此优秀!在读者心目中,这两个孩子健康、善良,有正义感,做事勇敢有担当。在很小的年纪就能做出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斯库特小姐面对想冲击看守所的一群成年人,毫不畏惧,还能侃侃而谈,最终用自己稚嫩的话语解除了危机。而杰姆也成长为一个善良、勇敢的小伙子在得知黑人汤姆被判有罪后,愤愤不平,难过的流泪;面对恶人攻击妹妹,勇敢地与之搏斗虽然他们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是仍然教育并感动了读者。杰姆兄妹有幸有个好父亲,引导着他们站到了对的起跑线上,并且一路飞奔!

再回到现实中来,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高分低能者?为什么有那么多缺少担当的人才?我们最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教育?有句话说的非常好:人无品,智商越高,危害越大!我们做父母的应该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甚至怎么教育自己,我想本书已经给出了非常好的答案。

这是一本极具教育意义的书,它不光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好地帮助,每一位成年读者,也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为人之道,为父母之道!感谢作者哈珀。李带给我们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由美国作家哈珀李著作的长篇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因为是黑人而被诬陷为强奸犯的年轻人在充分的证据之下仍然没有洗脱罪名反而惨死的故事。剧情耐人寻味,小编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每个人读一本的视角都不同,受到的触动也不同,不知道是文中的那句话或者哪个观点,就触动了你心里最深处的那个酒窝。让你觉得时不时就会想起来,融入你的价值观,在某些场景下给你力量,让你增加心里变得强大。

先不多说,下面这段是书中的一段文字就深深的触动了我,不断在我思维的缝隙里穿梭,给我力量,甚至改变我的心里张力,更坚强的面对工作和生活。

【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不是错误的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抢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人都有胆怯的一面,都有害怕去做的事情,或者哪个时空纬度就怕了某些场景,怕了某种感觉,也许是自己被幻想吓的。但是就是有些路没走过,或者摔过跤,或者小马过河道听途说比较恐怖,不管怎样就是有点卡着了。那个虚幻的存在就是不放过自己,纠结但又不知所措。

如果有一句话,它就在时间的长河里,在生命的某个音符里,很和谐的进入了你的思维,你见到它的时候不禁觉得热血膨胀,觉得思维进入到广袤的田野,觉得生命的音符进入了共鸣的旋律,就想抓住它,不让它褪去。于是它就像小草一样发芽,最终长成大树,实实在在增加你的心力,改变你的思维,提升你的生活,让生活有了更加美丽的色彩。指导你的人生有了更丰富的意义,生活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在人生的某些关键的时候,一句话也许就是能改变你的人生,一个观点就是能激起生命更丰富的乐章。

一本书有那么一句话深深的改变了你的思想和生活,那读它就值了。开心无限多!

这篇读后感是不是有些与众不同,虽然没写的长篇大论,但是觉得还是挺深刻的,自己收获也多。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黑人被人冤枉住牢,在后面法庭开庭中,即使律师有很多证据证明他的无辜,但是法庭最终还是判了他死刑,这是一个关于种族歧视的故事,是不公平、没有正理的故事。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00字。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强奸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由美国女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种族歧视的那个年代,证据是没有用的,人性是一个很奢侈的东西,大家的眼睛都被蒙蔽了,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精选读后感1000字。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小说对知更鸟着笔不多,只有两处提到了知更鸟。第一处就是叔叔给杰姆买了一把猎枪,杰姆想用猎枪试试手时,做律师的父亲说了这番话。

在这部小说中,知更鸟是一个象征,拉德利、黑人汤姆等都像一只无辜的知更鸟一样,被世俗、被种族歧视等扼杀。

拉德利是个善良且有着孩童般性情的成年人,因为世俗的偏见,而被家庭禁足,直到年长也足不出户。但他心地善良,喜欢跟具有童真的孩子们一起玩,他把口香糖、硬币、玩偶等塞在树洞里,让孩子们惊喜不断。孩子们因大人们的成见,以为拉德利是个坏人,他们对拉德利既害怕又好奇,还常把他作为他们游戏中的坏蛋来取笑。后来的几件事,让孩子们对拉德利的看法有所改变,一是杰姆他们三人夜闯拉德利家,杰姆的裤子被遗留在拉德利家的菜田里,是拉德利把它收好并送回给他们;二是在万圣节那晚,是拉德利打死了真正的恶棍尤厄尔,把斯库特和杰姆从恶魔手中救了回来。现实中的拉德利并不像邻居们议论的那样是个坏小子,他因为一直脱离社会,反而让他保持着一种孩童般的本性。他就像一只被圈养的知更鸟一样,什么坏事都不做,却因为成年旧事而被躺着中枪。

黑人汤姆是一个安静、体面、谦卑的黑人,纯粹因为同情和可怜那个白种女人--- 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助这位女士劈柴、打水。没想到善良却得不到好报,这位女士为了掩盖自己勾引一个黑人的事实,诬陷汤姆强奸和殴打她,可事实上汤姆根本没有用右手打人,因为他的右手残废了。虽然事实非常清楚,黑人汤姆是被冤枉的,但陪审团的人还是认定汤姆有罪。在陪审团的观念里,认所有的黑人都撒谎,所有的黑人在本质上都不道德,所有的黑人在白()人妇女面前都不规矩,所以尽管陪审团中也有不同的声音,但最终大家还是睁着眼睛说瞎,连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都能判定的事实,这些成人却否定了。一个无辜而善良的黑人就是因为成见,就是因为种族歧视,最终被乱枪射死!这位黑人汤姆就像一只会唱歌的知更鸟,被世俗的偏见和种族的歧视而被杀死。

孩子们本来也都像知更鸟一样无忧无虑,每天快乐地生活着。但世俗的眼光也把他们的天性慢慢地磨灭和扼杀。主人公斯库特,虽然是个女孩子,但有着男孩子一样的个性,敢爱敢恨,不拘小节。但这样的女孩在世俗的眼光看来,她是个没有家教的孩子,街方邻居对她恶言相向,甚至还埋怨她的父亲没有教育好子女。在社会环境的压迫下,斯库特不得不慢慢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向世俗屈服,不得不改变自己的性格,埋葬自己的天性,做起所谓的淑女来。

《杀死一只知更鸟》用孩子的视角对当时现实生活的种种弊病进行抨击,从故事中我们发现成人世界的虚伪和荒唐,成人往往被世俗的偏见蒙蔽了双眼,遮住了良心,是非不分,颠倒黑白,把无辜的人送上了断头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大写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黑人被歧视的年代,人的肤色高贵于生命,就因为是黑人,在有证据的情况下,也被判死刑,表达作者对当时社会的抨击。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大写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长篇小说,它的英文原名To Kill a Mocking Bird,应当翻译为《杀死一只反舌鸟》,至于为何在国内长期错译,其中缘由在此就不作赘述了。听闻此书和同名电影多年,却一直没有触及,直到最近看到了关于本书的一句介绍每一个当爸爸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小说,思考一下怎么当个好爸爸,想想对日后如何当父母或许是很有裨益的,才沉下心来去了解这个故事。

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梅科姆,围绕两兄妹杰姆和斯库特以及假期被寄养到亲戚家的小男孩迪尔,分两条线索展开。一是三个孩子对邻居拉德利家的隐居怪人阿瑟既害怕又好奇,利用谣言编造了各种故事来推测阿瑟常年不出门背后隐藏的玄机,并试图靠近和诱使阿瑟出门,在多次的交集后他们终于确认阿瑟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二是两兄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被指控强奸了白人女性的黑人汤姆鲁宾逊作无罪辩护,虽然明显能证明汤姆是被诬陷,但最终汤姆仍被陪审团认定有罪且在狱中被射杀,同时两兄妹被在法庭上名誉扫地而对阿迪克斯怀恨在心的原告父亲尤厄尔埋伏袭击,经历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后的两人都得到了成长。两条线索相互交织,塑造了一系列生动饱满的人物形象,整本书读来引人入胜、畅快淋漓。

如果说仅仅是故事本身精彩,还不足以促使我写这篇读后感,真正触动我内心的,是本书传递的三观,让我有了近年来阅读中难得的感动和振奋。这种感动,不是单纯的情感认同,而是包含了理性与感性的双重震撼。读完全书,我想,也许它不单单是在告诉我们如何为人父母,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对人这一复杂物种的深刻理解,被包含在一本儿童视角的普及性读物里,让读者非常易于接受,不自觉受到感染和启发,实在是让我非常惊讶。哈珀李凭借她写的这唯一一本长篇小说赢得普利策奖和世界性赞誉,绝对毫不为过。

尊重孩子的天性和独立人格。阿迪克斯作为一个父亲,面对孩子,他从不居高临下,而是真诚地尊重孩子。在大是大非等问题上,他会有意识地引导孩子,言传身教润物无声。但更多时候,他把孩子当作有自己见解的伙伴来看待,不会强制性地干预孩子成长过程中展露的天性和习惯,也不会把自己的看法强加给孩子们。不管是斯库特的男子气还是杰姆的敏感,他都用很宽松的态度去面对,哪怕自己的妹妹、孩子的姑姑亚历山德拉对此颇有微词,他也不为所动。也许他相信过多的压制和成人世界的规矩,并不适合孩子们的成长。无论出发点如何,是他的尊重与保护造就了两个富有同理心的小朋友。

文中有许多片段也能感受到这位父亲的用心。杰克!看在老天的分上,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的时候,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虽说孩子毕竟只是孩子,但他们会比成人更敏锐地察觉到你在回避问题。回避只会让他们糊里糊涂。阿迪克斯对他的弟弟杰克强调了这一点。事实上,仅仅是郑重对待孩子提出的问题,就已经有很多家长难以做到了。在这个场景中,阿迪克斯还提到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会经历的阶段,这个毛病可以改,但脏话背后显示的脾气暴躁不好改,而减少脾气保持冷静,是斯库特更需要解决的问题。阿迪克斯既尊重孩子成长的阶段性表现,同时又有清醒的头脑,看出更深层次的问题,随后的相处中他一直用各种方法帮助斯库特面对和控制自己的火爆脾气。对于重大问题的态度,阿迪克斯是一贯的、坚定的,这种有底线的尊重更令人钦佩。

尊重他人持有不同见解的权利与自由。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职业的特性让他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而且这些人可能持有截然不同的观点与见解。他的职业素养加上自身的人格素养,使他能够最大程度地尊重异见,尊重他人保持自身看法的权利。虽然那些见解未必是他所认同的或者合理的,但他从未强行推销自己的观点,也没有因为大家立场不同就恶言相对。他们当然有权利那么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这么说,他也很自觉地在生活里为孩子们做表率。即使他为了破除种族歧视和偏见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仍得不到大多数白人居民的理解,即使最终鲁宾逊依然被认定为有罪,他也没有暴跳如雷。没有改变自己尊重他人看法的立场。他失望,但依旧尊重司法判决;他难过,但依然宽慰愤愤不平的孩子们。在尊重的同时,他也有自己把握的度和内心坚持的原则。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说了一段极具深意的话: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由此可以看出,阿迪克斯提倡的尊重他人的不同看法,不是高傲的不屑与之争辩,也不是一味地忍让退守,他是尊重权利和自由本身,却依然保有自己的观点和判断。他希望通过更科学合理、平等合法的途径去表达自己的看法,进而引发更多人的共鸣,但涉及到良心、公平和正义等大是大非,他依循内心,绝不轻易妥协。这种有立场的态度,在现实中非常难以把握和坚持。尊重二字背后的深刻内涵,绝非简单的一两句话可以概括。

文中有一段插曲特别打动我。邻居杜博斯太太是一个在大家看来略有点尖刻的老人,因为在杰姆面前表露了对代理鲁宾逊一案的阿迪克斯的强烈不满,激怒了杰姆。杰姆报复性地把老太太珍爱的山茶花全部打烂,为此,阿迪克斯要求杰姆道歉,并让杰姆按照老太太的要求,去为深陷毒瘾且病入膏肓的她读一个月的书。杰姆知道自己的报复行为不对,却非常不理解为何赔礼道歉需要以读书一个月的形式来进行,但不情不愿的他还是去做了。完成读书任务后,又过了一个月,阿迪克斯告诉杰姆,老太太刚刚去世,并将老太太所给的礼物一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交给杰姆。当杰姆尖叫地觉得老太太还不放过他时,阿迪克斯安慰他一切已经过去,并告诉他杜博斯太太是一位了不起的、尊贵的女士。接下来的一段话令许多读者都印象深刻。

她当之无愧。她对各种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也许和我的观点有很大不同儿子,我告诉过你,假如那次你没有失去理智闯了祸,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死得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由哈珀李所著,讲述了一位年轻人,被人诬告成强奸犯,只是因为是黑人,在法律面前也不能洗清冤屈,让我们看到那个时代人性的丑陋。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精选4篇,大家一起来看看。

每年春节都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了,总有忙不完的事儿,今年春节假期最终有时间可以好好读书了,恍惚间回到了学生时代,记得每年的学生假期都是我疯狂阅读的好日子,小学五年级就开始看水浒了,爬在被窝里还在看,被老爸揪住,以后就只能在假期里过瘾了。

不看作者介绍,不看书评,《杀死一只知更鸟》开篇就吸引住我了,在现在的年代,如果是年青人,对美国历史不了解可能对种族歧视的体裁体会不深,不过我也不想从种族隔阂这个角度来感受这本书了,换个角度,我觉得这是本很好的有关儿童教育方面的书,书是以斯科特眼睛里所看到的事物、从她的思维角度来写这个成人社会,以及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的。

当看到斯科特、杰姆、迪尔一起玩耍、奇思怪想、恶作剧时,突然回想到了自己小的时候,在院子里和小朋友们钻盖楼挖出的地基通道、爬土堆、耍钢筋、甚至去围观挖出的棺材、捡铜钱小学三年级的我没赶上回城里的班车,一个人从城西研究院蹦蹦跳跳、一路欣赏着风景走回二号院的家,没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父母再着急也只能等我回到家说了几句,赶紧吃完午饭又要赶回学校的班车了。一到周末就会跟着美术老师背着小画夹到拒马河边写生,边玩边画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放假无聊也会和小伙伴们爬到老城墙上去疯一天,采点野酸枣、枸杞子尝尝,不记得父母会为这些骂我们了,太自由自在了,现在的孩子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吧。在玩的过程中学会、读懂人生道理,也锻炼出坚毅果敢,大胆沉稳的性格。

父亲一直是个引导、身教的角色,他每天晚上都坐在饭桌上摊开文稿在上面圈圈点点,我坐在桌子的另一边看书写作业,时不时也会瞄瞄父亲在文稿上都划了点什么?写了点什么?校对书稿的专用符号也是那时学会的。每天晚饭是我们最欢乐的时光,父亲会讲一小段《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故事,到现在还在佩服父亲的记忆力,为什么我也都看了却记不住,讲不出。后来电视里播放Follow me,每次播出都会和父亲一起看、听、跟着读,每天早晨还没睁开眼美国之音已经在耳边萦绕了,先听几分钟再起床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

群主说这本书可以和孩子一起看,非常赞同,忽略种族歧视这条主线,阿迪克斯教育子女的理念和方式是非常值得学习的,尤其是现在的年青父母可能体会不出来了,因为他们这一代已经接受的是填鸭式教育了,所以我也特别想把这本书分享给我的儿子,希望他也能读懂书中的真谛,有所领悟。奥巴马给自己的女儿公开的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当然通过这本书,还可以了解关于美国的清教徒文化,了解到当年的种族隔阂,但关于种族问题我觉得这本书写得还是十分含蓄的,再看看关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书可能体会更深。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小说,杰姆和斯库特有一位做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他们在阿迪克斯的言传身教下学会了勇敢、正义、遵从良心,用他们的独特的方式去看待、处理生活中的种种问题种族歧视、家族化标签、社会阶层问题。

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是一直存在的问题,怎么样面对这一问题才是最重要的,作为一名父亲,阿迪克斯教会他们的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作为律师,阿迪克斯也许早就预料到为汤姆辩护大概率的会输,而且还要面对社会的流言蜚语,可他毅然决然地那么做了,并且全力去做,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杰姆和斯库特也是勇敢的人,还有许许多多没有站在台前的人也以他们独特的勇敢方式去推动社会的进步。监狱门前,阿迪克斯独自一人面对坎宁安等人,杰姆和斯库特为了保护父亲,依然挺身而出;安德伍德先生也在窗户后面时刻关注着事态发展,准备随时施以援手;法庭上,陪审团中勇敢的人,依然用自己的方式为汤姆斗争,使得陪审团的裁决用了数个小时。

在当代的生活中,肯定也有新的方式去表达勇敢,也许每一期的读书活动就是一种表达勇敢的方式,诵读经典,适当地放下手机等电子产品,就如杜博斯太太一样竭尽全力去戒掉吗啡,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死的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过度依赖手机等电子产品也许是新时期的吗啡,愿每个人都能如杜博斯太太一般勇敢,放下手机,感受每一天与孩子、与家人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坚持到底。阿迪克斯对孩子说的这段话,不仅仅触动了他的孩子,我想,还打动了我们读者的心。他不仅告诉了孩子什么是勇敢,还给了孩子坚定的信念。以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孩子们真正领悟了坚持原则和勇敢的真谛!整部书中,这种金句和教育孩子的情景比比皆是。杰姆和斯库特兄妹就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著作,引我深思的不是种族问题,不是阿瑟。拉德里怪不怪问题,也不是谁是知更鸟的问题而是有关子女教育的问题。

中国作为一个教育大国,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时刻敲打着为人父母的心。但人们对起跑线的理解可以说是偏执、狭隘的:在孩子应该接触自然、自由成长的童年时期,接受了本不是这个阶段孩子应该获得的教育也就是古人说的揠苗助长。让孩子提早学拼音,学加减乘除,背古诗,学钢琴各种学科早教广告铺天盖地,家长们为了给孩子抢一个名额趋之若鹜。什么东西都想要比别人的孩子早学一步,超前两步。如此美其名曰不输在起跑线上。

人生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马拉松,而不是百米冲刺。像那样超前学知识真的就赢了吗?孩子就能一直领先吗?最终考取最好的大学吗?先不讨论这些,我们假定他学习优秀,最终考上最好的大学,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这就成功了吗?君不见社会上各种妈宝男、高分低能者、有才无品者这些人虽已成年,却在人格品质上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担当全无。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在社会上不能尽责,在家庭里不能尽孝。这类人在我们身边有,在新闻里更多。不是赢在起跑线上了吗?怎么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认为,是我们的家长引导孩子站错了起跑线。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欣赏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由哈珀李所著,讲述了成长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问题,有一些会迫使我们尽快成长。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欣赏。

01

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

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

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

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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