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读书
清朝有个人叫萧伦谓,他声名并不显赫,但他写的一首关于读书的诗却很有影响。诗名叫《读书有所见作》诗是这样写的:“人心如良苗,得养乃滋长;苗以泉水灌,心以理义养,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的确,读书是滋养心灵、摆脱平庸与空虚的最好方式,
关于读书,我谈一二三。
一,不管是什么人,读书要从零开始,循序渐进,放下身段,从一做起。腰缠万贯的富豪,不会静下心来读书,眼中只有私利的商人不会一心一意读书,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对于教师来说,读书应贯穿着一生,读书是立身之本,医愚之药,是品质操行,也是文化符号。唯有潜心读书才会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不改清雅肃穆之气。安贫乐道, 渊博方正的儒者气度自然具备,我说的“一”还表示着读书贵在从一而终的坚持,唯有坚持读书才会使正气豪气书卷气集于一身。同沐四季风、共享读书乐!
二、我个人认为,读书作为修身之道,是一个应该设计谋划,融入情感与见解的过程,所以读书且戒在慌忙,涵泳工夫兴味长,未晓不妨权放过,切身须要急思量。大家知道,人对人的影响短暂微弱,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读书更不能怕书,要有一分为二的辩证思想,坚持重点论又坚持两点论。不读死书,不钻牛角,潜心读出字里行间的另一条道路来,读出言外之意来,读出思索和疑问来,即读到崇山峻岭的雄浑又读出涓涓细流的清逸,孟子说过“尽信书不如无书”,死读书不如不读,始终站在理性的辩证的角度,站在思想的交叉路口。思辨读书的方向,心在书中 视通万里,这是新时期教育形势的要求,也是成为一个学者型教师和研究性人才的必备条件。
三、古人以三为多,三思而后行, 三省吾身 。 读书必须要有一定量的积累,方能熔铸成思想能量。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土成山,风雨兴焉。也正俄罗斯诗人马雅可夫斯基所比喻的作诗过程一样,“做诗,和铀的提炼一样,一年的劳动,几克的产量,为了提炼哪怕一个词儿,要花掉几千吨,语言的矿”是的,读书就要博与专结合,博览群书,博大 才能精深 ,难怪古人要把读书比做攀登书山,遨游学海。大家知道,三点为面,有平面才会有思想的框架的建立 、 思维的网络完善,只有这样,一个人便会举一反三 兼收并蓄,游刃有余。 胸有读书气自华,在读书中不断增加文化自信,与学校同步发展,与知识同步更新,读书真正是摆脱浮躁与空虚的不二法门,只有陶醉书海,你每天面对的喧嚣与烦恼的现实社会,才会成为一片书香浓郁的青春世界。
我喜欢读书,从别人的故事里,找自己的影子。所以当我看到老舍写的《读书》的时候,顿时来了兴趣。大作家是怎么读书的呢?
老舍先生的文风我一直都很喜欢,这篇文章的内容很幽默很有趣。没想到名家也会不喜欢《三字经》和《百家姓》,而且老舍的读书的方法也很奇特。
比如文中提到了,老舍不喜欢《三字经》的这类书,不喜欢满是公式的书,还说这类书老是瞪他,也不喜欢《元曲》这类的,觉得这种书广告做的不错,却不认为它很威风。再比如说,老舍读书可有原则了。他读书没系统,喜欢就读,不喜欢就不读,不能让书管着自己;读的很快却记不住,这我可赞同了,你说世界上有那么多书,要你记牢了每一句话每一本书,那不是难为人嘛;读完一本书谁也不告诉,享受心得只让自己知道,这我就不那么同意了,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嘛,可以让自己有更多的理解;老舍不读自己写的书,也不愿评论,别人的书起码能让自己有长进。真是一个奇怪而有趣的老头。
对于老舍先生的方式我还是很赞同的。世界上的好书、值得读的书太多了,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选择自己喜欢的,能够给自己带来帮助的书,但是也别太功利,能让你感到开心轻松的,何尝不是好书呢?
现在老师们家长们想尽了方式让孩子多读书:指定必读书目啦,做摘抄啊,阅读打卡啊,甚至还出到试卷上,问你哪个段落是哪本书的,哪个情节的任务有谁啊。我有一位朋友,她的老师总是指定了各种各样的书,让他们每本都精读,每天汇报读的页数,还要出很细的题考查。说实话我真心觉得不是很赞同,读书是一个人一生要做的事,只有当他习惯了,接纳了,才会主动去读书,而如此被老师逼着为了考试才读书,反而会令他对读书产生厌恶感抗拒感。那等他毕了业呢,他依然不会主动去读书。也许有人认为起码在学校里读的书对他产生了帮助啊,可如果不是他真正感兴趣的,也许应付完学业应付完考试就忘记了。真正感兴趣的,是自然而然能记住的,也才成了一辈子受用的。例如喜欢历史的人读多了中外古代的事,日后他遇上事情就可以参考古人的办法,衡量利弊。
“古宫檀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旗下。”水浒一词源于《诗经》,有“在野”的之意,而正是这“在野”的一百单八将,却在水泊梁山干出了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
《水浒传》是悲壮的农民起义史诗,是激昂的英雄主义赞歌。这本书主要详细地讲述了梁山好汉的成长直到招安的全过程,集中赞美了宋江等人的重情重义,讽刺了朝廷的愚昧无知,陷害忠良。合上书,一个个英雄好汉浮现在我眼前。
“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凤翅高奎攒金宝,浑金甲密砌龙鳞。锦征袍花朵阳春,锟铻剑膘悬光喷。”宋江是郓城县人,他为人仗义疏财,言而有信,人称“及时雨”。他经历曲折后在梁山泊当了寨主。他替天行道,不畏权贵,最终接受了招安的命运,讨方腊,征大辽,为宋朝立下屡屡战功,组后却不幸被药酒毒害。有人说他不是真正革命,而我却认为这正是宋江的伟大之处,虽受了朝廷的迫害,仍报效祖国,这便是为国尽忠,于家尽孝的宋公明。
“天机星”“智多星”吴用
“白道服皂罗沿襈,紫丝绦碧玉钩环。手中羽扇动天关,头上纶巾微岸。”吴用,原是一所私塾的教书人,常以“加亮“自喻。后来,他智取生辰纲,火烧大名府,他一身屡出奇谋,辅佐宋江,让宋江大小战役无不凯旋而归。只是那羽毛扇一摆,纵是千军万马也只经他调兵遣将,即可残退而归。吴用便是这样有勇有谋之士,这便是通三经五略,足智多谋的吴学究。
梁山好汉无穷计,有精通箭法的花荣,有鲁莽野性的李逵。他们个个有情有义,形同兄弟一般。合上书,我感慨万分,在当今社会上,人人之间冷漠相待,再也没有了梁山好汉的友情,且莫说亲如兄弟,至少也要有那份朋友之间的情怀。在班级、同学之间,我们应该更好的团结一心,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才能快乐成长;在生活中,如果人人都互相信任,便能创造出美好的世界,构建成功的人生。
形容一个人好看,用漂亮,用沉鱼落雁。
形容一个人人很好,用好很好,忒别好,非常非常好。
这是世界上最糟糕的表达方式。
看一本书,看到窒息。那种感觉很痛。我词穷,无法去形容自己心里的感受,这种感觉很无助。因而我在发呆。是难过?
为《红搂梦》里的每个人留个纪念。让上帝知道,我曾来过这片圣地游览美丽的风景。
《红楼梦》的开头就是一个悲剧,然后慢慢领我走向快乐的领地。然后再掉眼泪,感受世事沧桑。
我想我是为文字而生,我不能说可以爱一个人一辈子,或是说爱上了可以相守一辈子。但我就这样无法自拔的爱上了文字,即使以后身边没有人陪,也会和文字相守一辈子。
我难过,因为林黛玉死了,我真的好喜欢她啊。我真的不能接受这样的一个事实,她死了,虽然只是一个小说里的人物。我理解她的一举一动,因为太害怕失去她所期待的爱情,所以她不愿去相信这个世界。最后她还是得到了,最后也还是失去了,我喜欢她,因为我们很象。有人说我很象她的时候,我很忧伤。但至少有一点,我不会象她那样天天掉眼泪。我的泪是别人的珍珠。所以我不哭。
我难过,因为林黛玉死了,她永远都不知道宝玉的不得已。她在死亡的最后一刻,心中只有恨。我想她很痛苦,虽然她曾经很幸福,真的。
在不久以前,一个扮演林黛玉的人去了天堂,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林黛玉在跟我讲话,我想我是痴了,真的。她给我的感觉和在扮演中的感觉一样。是缘分吧,也是无缘。
宝玉很傻。也许这个故事只有这样写,才会让人动容,才会让人感叹,才会让人掉眼泪。
看完这本书,我一句话也没有说。看一本书,我永远都不想看到结局,忒别是一本好书。这是不是有点傻呢?不想看到结局,但又天天看,只有看到心碎了还舍不得停止,还一遍遍的想,就象思恋一个人那么痛苦。
我喜欢这本书,真的好喜欢啊,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有多喜欢,很喜欢,非常喜欢。
会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会在接触小说了。因为在看完这本书的那一刻,我的心被彻底的冻结了。不知道该怎么呼吸了。
我想我完了,真的啊,快没有救了,该怎么办呢?
把一份感情怎么寄托才不会后悔,才会有结果?
我思恋着《红楼梦》仿佛真的只是一场梦而已。然后醒来,空气是茫然的。她都让我变得多愁善感了。但我也愿意被影响。
也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思想是游离的。为一个人写诗,那种感觉很好。
希望再看红楼的时间不会很远,带着那份忧伤,那份孤独,走向人生最高的天堂。我在想我会不会走向他们的那个警幻?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XX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看了两本《隋炀帝杨广》的书。心里感慨万分。在这里就谈下我的感想。
说到隋炀帝,大家并不陌生。并且一听到这个名字马上会给他来两个定义:昏君、暴君。是他让一个强大的隋朝迅速灭亡了。关于他的骂声,从隋末农民起义一直骂到现在。有些人甚至怎么骂都不觉得过瘾。是的,隋炀帝的确有罪,但我们不能因一罪而废百功啊!他做得对的地方还是需要肯定的。
首先我认为他有理想,有追求,更有抱负。他有超过汉武雄风的雄心壮志。他要建立比汉武帝更大的功业。他要做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皇帝。在他即位之初,就定年号为大业,意在表明自己雄心壮志。但繁体字的业拆开来就是苦和末,大业就是大苦末,很不吉利。有人劝隋炀帝换一个年号,隋炀帝偏偏不信邪,一直不肯换。可见在他心里,成就一番大业就是他的理想、抱负。
再者,他有自己理想奋斗的精神和精力。有学者统计,隋炀帝在为十四年中,待在大兴城的时间累积不足一年,在东都洛阳时间累积也不超过四年,其余时间都在各地巡游,视察各地情况。一个皇帝,为了成就一番大业,他放弃了在宫中贪图享乐的机会,用自己的精力跑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其中,他为了加强对西部地区的控制,亲自西巡行河西走廊,一路上爬山越岭,最窄的路只容许一个人过去。有时从清晨到夜晚都没走完。好多士兵因此死在路上。而隋炀帝本人也是狼狈不堪,吃尽苦头。最后走到了玉门关,在这里设置了四个郡,从此青海和新疆部分地区,纳入了大隋版块。为了成就一番大业,为了开疆扩土,他吃尽了苦头。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做到了!至少在疆域上,他超过了汉武帝。
不仅如此!隋炀帝也是个雄才大略的皇帝。他亲征吐谷浑,将其版图纳入隋朝。他北巡草原,东突厥启民可汗跪在地上请求隋炀帝赐他改穿汉服。他三次亲征高句丽,梦想着像汉武帝一样将其纳入中原王朝中。他营建东都洛阳,并以此为中心修建人字型京杭大运河,只为了让东西南北地区平衡发展。此外,他建了很多大粮仓,唐太宗曾称赞他留下了50年都吃不完的粮食。而且,大隋王朝的疆域更是在隋炀帝时期达到了全盛。
但他性格中的急功近利,爱讲排场,刚愎自用,性情暴虐,把一切都毁了。大业元年,也就是他一即位,就马上下令修建东都洛阳。不久,又下令修大运河,在大运河还没修完时又下令修长城,不久,又大量征发男丁来拉他的巨型龙舟下江南,其规模宏大,讲尽了排场。他自己倒是出尽了风头,可苦了这么多拉船的老百姓。之后又征发大量男丁,三征高句丽。这样,老百姓就吃尽苦头了,没完没了的一个接着一个的大规模工程让他们去做。做累了想休息下还得挨监工的皮鞭,所以不少人死在这些大规模工程中。隋炀帝如此急功近利,8年内就完成了3项大工程,但谁知这么短的时间内有这么大成就,这背后有多少老百姓因此而死去?然而三大工程完成,百姓本以为可以安定下来时,隋炀帝却又三征高句丽,这让百姓忍无可忍,顿时揭竿而起。这才导致隋炀帝在亲征高句丽时后院起火,不得不赶回来镇压起义,三征高句丽也就无功而返。这就是急功近利,爱讲排场的后果。
他的性情暴虐则表现在不把百姓当人看。他曾说:天下就是人太多,人一多就会聚在一起变成盗贼,所以该杀的人就杀。这不是反人民吗?他的刚愎自用则表现在他的一句话:我最讨厌别人来劝谏我,他一定是想通过进谏博得好名声,谋求大官。要是这样,我一定会立刻将劝谏的人宰掉。就算就再怎么强,再怎样聪明的人,也一定要虚心纳谏才行,这个最基本的道理,他不懂,他认为自己是英雄,百姓都是蝼蚁,只有自己的决策才是英明的。最后,农民起义,大臣反叛,隋炀帝众叛亲离,在江都被兵变的手下绞死,一代天子就这样死于非命。死后唐朝给了他一个最差的谥号炀。可怜他志存高远,雄才大略!因为对待百姓的错误态度和自己的急功近利,刚愎自用。让自己死于一片骂声中,而这些他建立起的功业也在骂声中被掩盖起来,留给唐朝人乃至今日的我们一些教训!
读《安妮日记》有感
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你能相信这是出于以为13岁女孩之手的文字么?如果是现在当然不相信,但请把时间调到二战的时候。在这个时候写出这样既忧郁又向上的文字应该是合乎情理的吧。
这就是安妮?弗兰克,德籍犹太人.她留下来的日记使她名闻遐迩.15岁死于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她的日记成为二次大战期间纳粹消灭犹太人的最佳见证,日记中展现了惊人的勇气与毅力。
是的,安妮在她的日记里倾诉这一切:对母亲的不满,对父亲的敬佩,对彼得的爱意,对胜利的希望。有消极也有积极,有恐惧也有欢乐。日记里呈现的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安妮。常有人说小孩子怎么会有消极的一面,我们是八九点钟的太阳。所以常有人将自己的文章写的很假,并没有我笔写我心.而安妮的日记将一个少女的烦恼都实话说了出来,这让我不禁又许多共鸣之处,即使我们并不生活在一个年代里.
本书大致讲了安妮一家为了逃避德国人把犹太人送往集中营的惨剧,逃到了她父亲公司楼顶的密室里,在那里度过了2年多的时间.与他们住在一起的还有凡达一家和一位牙医.在那个密室里,白天不能说话因为下面是在工作的德国人,而且始终不能拉窗帘.晚上只能靠听收音机来了解外面的情况.炮声不断,随时都可能被德军发现.在这样的环境下,安妮却在日记里仍表现出对战胜的希望,这是我所敬佩的!
同时安妮在日记里阐述着自己对彼得的爱意,这是每个少女都会有的青春期的懵懂.彼得是凡达夫妇的儿子,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在安妮受不了母亲的封建思想是就会去找彼得获得思想上的宽慰.
在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充满可怕的,因为日记搁笔的那一天就是安妮一家被发现送往集中营的那一天.不知道安妮在那里受了多少的虐待总之从她在密室的日记中也大可看出战争的残忍.从此我比从前更迫切的渴望世界和平!哼,可恶的希特勒,那个连一只老鼠死了都会掉眼泪的人竟对自己对犹太人所做的一切都没有感觉的人也配在这世界上存活过吗?如果当初隆美尔暗杀死了希特勒,那么百姓的苦难也会提前收尾!
密室里一阵强烈的骚动,大家苦盼已久、谈了又谈但似乎美好得太像童话的解放,真的变成现实了吗?今年,1944年,会给我们带来胜利吗?我们还不知道。不过,希望已经在我们心中复活了,这股希望给了我们新的勇气,使我们再一次坚强起来。我们必须勇敢地忍受这所有的恐惧、穷困和苦难,现在我们关键是要保持镇静和坚定。现在比以往更需要咬紧牙关不叫苦。这是安妮日记里的一小篇,让我看了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我想正如安妮面对困难那样,再坏的事情,再不安的过程也总有结束的时候.
安妮 弗兰克,她给了我充满信心活下去的动力,给了我阳光,给了我少女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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