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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读《生命本就纯真》有感700字。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生命本就纯真》有感700字”,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读《生命本就纯真》有感700字

作者:蔡矜欲

班级:2016精神一班

一代国学大师周国平先生以信仰、灵魂、写作、读书、人性等话题在《生命本就纯真》这本书中向我们展示了心境亦如雪白的并蒂莲,在灵魂的青梗上秀挺、欢欣、鲜妍。生活尽归于平淡,而平淡又胜过一潭单一的静水。

个人的生活如同机器运转,按部就班,浑浑噩噩,只在不知的态度下感叹时间如白驹过隙;又如同苍穹星子,戮力烧灼,锋芒尽显,怀抱燃烧整条银河的野心。然而大部分时候,我们像一隅小草,本分地吸取着一切对自身有用的物质。单一的个体有多样的特点,却经常围绕着孤独的自我为中心,心灵过于贫瘠,又或是超越热情。

而每一颗心灵的聚集,每一种性格的融合,每一种思想的碰撞,让一个集体在热情下不减平实,激进中包含稳重。各种情绪,各种心境交织,我们可以畅快大笑,又或感慨万千。然而这就是生活,陈杂五味,在差异中寻求一种共性。

"一枝潇洒,黄昏斜照水",广玉兰的绽放不显山不露水,秃枝白萼,花开从容,花落凝重,每一扇花瓣都渲染一份心情。是啊,生命本就纯真,平淡是一种境界,能平淡纯真的生命本就是一种奇迹。而世界本不缺少奇迹,何为奇迹?能以有限的生命让一隅天地注满魅力便为奇迹。我甚至相信,最接近神的时刻不是昭示奇迹的时刻,而是人在没能意识到奇迹却为这一方魅力感到惊奇的时刻。

或许你在北方的寒夜里饮尽一碗马奶酒,在陕北胡杨的剪影下瞥见了大雪纷飞;或许你在南方的艳阳里打着一把油纸伞,在江南的三月里冰封了黛色山峦;或许你在敦煌飞天的奇异下感受到了天津海河的平静与斑斓;或许你在桂林山水甲天下中望见了湘水无潮秋水阔。可人生哪有这么多"或许",身于辽远之地便赞颂天高海阔,处于繁华市井就赏慕舞榭歌台。世界是否有"美"?有着人欣赏便成了美。"美"的存在定义于心的放置,生命本就纯真, 心的归宿在哪,美就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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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纯真的孝行》有感


读《纯真的孝行》有感
于世卓
自从读了《纯真的孝行》这篇文章后,我深有感触。潘克希的生活非常艰苦,忍受着酒鬼的打骂,却一句话也不责怪。我真为他的所做所为而感到钦佩和心疼。(开篇直接有力,很好)
正如上面所说,我和他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我不禁扪心自问:“你会给你的父亲洗脚吗?你给母亲捶过背吗?你能尽一份力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吗?”
事实上,生活中的做不到,潘克希做得到,因为他有一颗孝心。文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可是他并不注意这些,只知道一心用功学习,将来孝敬父母。
看到这儿,我也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心里万分懊悔……
一个暑假的晚上,我把爸爸的手机弄坏了。爸爸怒气冲冲,一边训一边打。每一次疼痛我都记在心里,竟对他充满仇恨,嘴里还不干不净,说他的坏话……
此时看到这篇文章,我才发现我错了。爸爸这么做是为了我好,每次考不出好成绩,不是也跟手机息息相关吗?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他并不埋怨父亲还处处为父亲隐瞒着,这是多么值得称道的孝行啊!
潘克希用孝心证明,孝心是多么伟大。我以后也要向他学习,做个爱父母的好孩子。
评:真情实感,很有重点,结构非常清晰。只是结尾感悟不深。
那种孝心,令我敬佩
徐泽莹
我手里捧着试卷,泪水浸透了纸页,潘克希的孝心深深打动了我……
潘克希嗜酒如命的爸爸,本是一名手艺很好的铁匠,却被酒害了。整天手里离不开酒瓶,并在喝酒后打骂潘克希,还把灯打倒了,把潘克希的作文本给烧了一半。潘克希只穿爸爸穿剩下的衣服,袖子长就卷上去,本子总是用两次。
虽然他的爸爸那样对他,可他却毫无怨言,并在别人说自己爸爸的时候,挺身而出,为爸爸辩护。
读完这篇文章后,再想想我自己,整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看着什么东西就缠着爸爸妈妈要,从不知道关心大人,大人生病一点不管,不比以前更闹了。作业更是写得一塌糊涂,十道题错8道,字迹乱得根本看不清……
还有,我从来都不知道珍惜钱,买的本还没用,就已经被我撕没了。书还没看,就已不知去向,饭还没吃,就全被扒到了外面……
再看看潘克希,无论怎样,他从来不埋怨自己的父亲。读完这篇文章,那个男孩的孝心,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潘克希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仍然快乐的生活。尽管父亲对他经常打骂,他都决心孝敬自己的父亲。
我也要变得有孝心,成为潘克希那样的孩子。
评:很好,尤其是“联”的部分,读来字字都是肺腑之言。

孝中孝
——读《纯真的孝心》有感
雷文旭
《纯真的孝心》讲的是潘克希为父亲的行为而伤心。
潘克希的衣服因为袖子太长了,挽了一大截。这句话说出了父亲不负责任,让自己的宝贝儿子上学上的越来越难受。如果是我,打死我也不会穿这么肥大的衣服呀!也就只有潘克希才能忍住。
“他脸上带着手印,而且眼睛也肿了……”更加突出了他的爸爸耍酒疯的厉害程度。他都被打成这样了,他还是不怨恨父亲。如果是我的话,打不过,我还跑不过吗?
读到这儿,我于是想到了那天早上,爸爸趁我睡觉的时候把我藏的零花钱都花光了。我很是生气,对爸爸拳打脚踢,耍尽了脾气。可是我没有爸爸的力量和智慧,所以连爸爸的一根汗毛也没碰到,就被爸爸拦下了。
爸爸生气地踢了我一脚,我更加生气了,拿起身旁的铅笔一丢,竟扎到了爸爸的头上,出血了。我吓的大哭,可爸爸却说没事,男人就要有个男人样,我听后才不哭了。
啊,我和潘克希比起来,真是太不懂事了。(以后该怎么做?在主人公身上学到了什么?写出来。)
评:“引”与“议”都不错,但“联”时也应该结合原文来写。结尾感悟不够,似乎没写完,但整体看来还不错。

生命?蜡烛——读生命生命有感作文700字


今天,我学习了生命 生命这篇课文,被一只小猩蛾的求生欲望和不引人注目的小草顽强生命力带给我震撼。

如果说人生是一条黑暗的道路,那么生命便是一支蜡烛,它总是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点燃人生,让人生变得充满温暖和光明。

一支小小的蜡烛身长仅仅只有十多厘米,但是,它总是不断的燃烧自己,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而它却也在一截一截地减少。就像光阴在我们身边不知不觉地溜走,并且永不复返。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啊!鉴于此,我必须珍惜自己宝贵的生命时光,须知蜡烛

总会一截一截地减少。

生命是一支蜡烛,意味着在人生这条道路中,如果因风而熄灭,那么我们可以用新希望的灯火重新点燃。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中,我们会遇到无数的挫折和困难,这并不可怕,只要勇敢地克服困难,就一定可以成功。

 生命是一支蜡烛,它总是认认真真地在自己的岗位上无私地照亮别人,自己却默默地燃烧着。课文中描写了一只小小的飞蛾,它虽然仅仅只能活上7天,但是,它依然渴望这7天。当人们轻轻地用手指一捏,那飞蛾将死亡,但是,它却用顽强的生命力,忍着伤痛,极力鼓动双翅,这种求生的欲望使我震惊。小草的生命力更顽强,在路边的草坪上,长着许多并不引人注目的杂草,它们生长在贫瘠的土地上,没有人为它们施肥、浇水、捉虫,它们全靠大自然所赋予的条件,依然生机勃勃地生长着。说到这里,我想起了白居易的一首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的,大自然的杂草总比温室培育的花儿要顽强得多了。我似乎也像温室培育的花儿,经不住一点儿风吹雨打,我也要学会坚强。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取得进步。在上学期的学科竞赛中,我以总分288.5的成绩获得全级第二名;数学取得了全级唯一满分的成绩;在数学希望杯初赛中我以全班最高分进入了决赛;还有多篇文章在报刊上发表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要取得好成绩,就必须好好去珍惜生命中的每分每秒。

 是啊!人活着,就要活得精彩,活得更有意义。

读《纯真友情,超越生死》有感


一份纯真的友情,一段感人的故事,读后使人潸然泪下。

林洁,一个从中国转学来的女孩,由于性格内向,同学都觉得她很怪,没人愿意和她做朋友。尽管帕西的父母也不赞成帕西和一个不自信的人交朋友,但是帕西仍然经常和她在一起,教她说英语,纠正她发音。但是,不久,帕西得了一种怪病,怕见阳光,不停地掉头发,牙齿也开始松动。医生说这是一种病因不详的血液病,暂时无从对症下药。危险的是,这种血液病还可能会传染别人。帕西过去的伙伴不再和她来往了,她感到无比的孤寂。此时只有林洁经常来看望她,两人建立起真挚的友谊。

两个小伙伴在暑假里度过了愉快的时光,这也是帕西短暂的生命里最后的美好时光。两个小女孩的友谊感动了全镇的人,人们默默的守住这个秘密,暗中为他们作监护。帕西的生命终于还是走到了最后,她微笑着离开了这个世界,有好朋友林洁的陪伴,她度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她拥有最纯真的友谊,她们的友谊超越生死。

让我们珍视所有真情,让人间友谊,没有功利、超越生死。

珍惜生命――读《生命的奇迹》有感 (700字)


今天,我读了《阅读年选》上《生命的奇迹》这篇文章,深受感动。

这篇文章讲了我在一年严冬,独自开车到可可西里海拔4000多米的昆仑山口。那里只有雪白的冰块。我在车子里突然看到一群藏羚羊向前走,我后来才知道,它们是去寻找水源,这时,一只藏羚羊倒下去了,接着,一只又一只的藏羚羊倒了下去。正当我认为这群藏羚羊没有任何希望时,有一部分藏羚羊停了下来,用嘴贴在身下厚厚的冰层,从鼻腔中喷出一股股热气,嘴里也流出一滴滴唾液,来融化冰,以便能喝到水。可是,它们喷出的热气,太有限了。那冰不仅没有融化,当热量喷出时,反而化成了水汽,进而又凝成了冰。这时,一只藏羚羊用嘴在冰上舔舐着。最后,它喝到了水,但它的嘴里已经鲜血淋漓。接下来每一只都是。

在现实生活中,动物也是爱惜自己的生命的。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去上海旅游,走的太匆忙了,忘记给我们家的小狗小白留食物了,可是我们要旅游十天才能回来。我当时旅游一回来,就立马冲回家,发现小白浑身脏兮兮的,身上的毛还湿答答地粘在身上,还瘦骨嶙峋、可怜巴巴地待在门口。我就觉得很奇怪,后来,邻居告诉我说:你家的小白,饿了好几天了,还自己去找吃的。还知道自己去垃圾箱找,垃圾箱里找不到,就到马路上,吃别人扔的东西,甚至有时候还吃纸。而且它还在危险的河边喝水。上次为了喝水,还掉到河里,幸好它使劲在水里挣扎,我才发现,把它救上来的呢!你们家的小白可真能干,自己能够想办法生存下去!

是啊,生命是很重要的,每个人、每只动物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再也不可能有了,所以,让我们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别人的生命,一起奋斗,一起向理想前进吧!

靖江市城北小学五(4)班四年级:孙婷炜

生命?生命!――读《雾都孤儿》有感 (700字)


一个人的生命如同那薄薄的蝉翼,经不起风吹雨打,它是脆弱的,却又坚强无比。造物主创造了人,充满活力地来到这个世界,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这次降世的机会吗?

我看过一本书《雾都孤儿》:它讲述了孤儿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并在那里孤独、艰难的生活了九年之久,之后又被带到棺材店做学徒,因身边的人几乎都极为不好,而且被人误解,便独自一人到伦敦去。途中他又被小偷所骗,越进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与小偷事先安排好的完美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逃离小偷的魔爪。最后,他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主持公道,拿回了属于他的财产,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的生世如此曲折,可是他依旧坚强的生活,重来没有轻生的念头。那怕生活在水生火热中可世间却有许多有轻生念头的人。

最近,我在电脑上看见一则新闻:韩国女星因比赛遗憾失败而跳楼自杀。有人爆料,她曾经患过抑郁症。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活够,而有些人却认为世界上没有什么好留念的,起了轻生的念头,甚至去做了。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我们的,我们没有权利选择出生,但生命只有一次,一个人不会有第二次生命,所以我们才应该倍加珍惜。像奥利弗那样,我们虽然没有权选择出生,但我们可以选择今后的路程。

人生只有昨天,今天和明天。生命的路程在慢慢逝去,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它精彩与否,把握住每一个瞬间,让生命如同璀璨的星群,发光发亮保护自己的生命是每一个人的天职,唯有活着才谈得上如何让生命更精彩。

五年级:徐文静

读《倾听生命》有感作文700字:感悟生命


读《倾听生命》有感作文700字 感悟生命

生命是什么?看完《倾听生命》这本书,我觉得它不仅是神圣的,而且还是无价的,就像一江春水向东流,一去不复返。生命也是渺小的,就像我们口渴时喝的一口水。生命更是伟大的,就像为我们吸收二氧化碳吐出氧气的大树。大自然赋予生命,我们要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有限的!

住在我家楼下的哥哥就是一个敢于跟生命对抗的人。他出生时只有一只手。从懂事起他就不敢出门,生怕别人嘲笑他,因而变得自卑起来。有一天,他无意中从电视里看到那些参加游泳比赛的选手,犹如一条条鱼在水里穿梭,自由畅快,顿时他生命的火焰被点燃了,似乎找到了生活的方向,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游泳!他先在自家的浴缸里练习。为了练好憋气,这位哥哥一开始不知道呛了多少水,可他毫不气馁,一直坚持练习,终于他可以浮起来了。可浴缸终究太小,经过家人的劝说,朋友的鼓励,他鼓起勇气,来到游泳馆。憋气,打腿,划手,换气,一个接一个动作,游起来有条不紊。慢慢他,再也不怕别人嘲笑他了,他能微笑地面对别人异样的眼光了。他坚持每天到游泳馆锻炼,而别人目光也在慢慢变化:瞧不起,好奇,惊讶,钦佩,赞叹哥哥用他的顽强证明一只手的力量就足够了。那是他对生命渴望的力量,对生命的热爱。原来生命不因为残缺而遗憾,精彩活着,依然能熠熠闪光!

这本书还吿诉我们:人生是为自己活的,而不是为别人活的。生命的美丽只属于强者,只属于对自己对未来充满信心的人,也属于善良的人,属于乐观,积极向上的人。巴斯德曾经说:生命在最危险的环境中,方是真正的生命。小草在瓦烁之中,显出生命的顽强;苍松矗立于绝壁之上,才显出它生命的不屈;腊梅傲立于白雪之中,才突显出它生命的精彩

生命是有限的,但精彩是无限的。我们少年儿童更要珍惜生命,尽情地品味生命的美妙,倾听生命的奥妙,用自己生机勃勃的每一天装饰生命的五彩缤纷。

纯真的心——读《顽童时代》有感


最近,我读了《顽童时代》,它让我看到了一个正义却又顽皮的孩子。

她,是班中的害群马;她,是爱打抱不平的无知者。在她的故事中,有误解,有挫折,有快乐,有愤怒。她虽是一个好女孩,可她却经历过各种磨难:被老师批评,被爸爸痛打,被邻居讽刺,被同学排斥。她基本上敢做所有坏事:折磨别人,吓唬同学,爬树打架,都是拿手好戏。但她却比谁都打抱不平:看见同学被打而去救他,讨厌右派而想尽办法折磨他她就像是无所不能的。

我很喜欢这位小主人公,虽然她顽皮,可哪个小孩不顽皮呢?虽然她不听话,可谁没有错的时候呢?而她强大的正义感,有谁有呢?她做的错事也许并不是恶意,只是因为什么都不懂,只是为了打抱不平而已。我喜欢她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她坚强。我爸爸一次又一次的痛打下,在老师一次又一次的批评下,她哭过几次呢?在各种各样的指责下,她又自卑过几次呢?

顽童时代,是一个快乐的时代;顽童时代,是一个正义的时代;顽童时代,是一个无忧无虑的时代;顽童时代,是一颗纯洁、可爱的心!

读“酷爱生命”有感_700字


悠闲的夏日,懒散的阳光。我坐在书桌前,合上刚刚读完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仔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似乎想从中读出点儿什么。

小说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一个被同伴抛弃的人,独自走在人迹罕至的荒野上。在经历了饥寒的交迫,伤口疼痛的折磨,对随身物品带下或遗弃的艰难的抉择,耐力的磨炼等众多考验后,他终于获救,并得到了健康。

小说一开篇,便是主人公与同伴走下河岸的场景。冰凉的河水,杂乱的石头,更加渲染的环境的恶劣。然而,不过一会儿后,主人公就因脚脖子崴了而被同伴比尔抛弃。文中的比尔,在我们看来,也许自私,也许对朋友无义,可若这事真正发生,又有谁能够转身走过云陪同伴慢慢前进呢?况且,即使比尔真的转身走向同伴,在以后漫长而难以维持温饱的旅途中,两人也难免因利益而争吵,最终两人同归于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随后,主人公就孑然一身,一瘸一拐地,开始了让人无法想像的艰苦的日子。他曾经幻想,幻想比尔在暗窖中等他,幻想两人一起南下,幻想枪中有一枚子弹……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虽然幻想如此美妙,可腹中的饥饿把他位回现实。雄鹿近在咫尺,却无法得到;松鸡“咯咯儿”地叫声也成了对他的嘲笑;野物不断,恰在他的**射程之内,而**又偏偏没有了子弹;说连黑狐狸都有松鸡充饥,而他一无所有……无可奈何,为了生活,他只能捡拾毫无营养的浆果和灯心草底部像是葱芽的嫩苗充饥。这在常人看来,是多少不可思议!可他做到了!他的信念支撑实在他!所以我认为,一直支撑他的,是他对生命的热爱,坚持不懈的精神!

或许,主人公三番五次数火柴显得有些卑微,或者说,有点“强迫症”;或许,主人公用石子打松鸡时显得有些笨拙,或许,主人公沉浸在幻想中时显得有些不切实际……可是,他对疼痛的忍耐让我们不可思议;他对丢弃黄金坚定的抉择让我们不得不佩服,他对与病狼对峙的耐力更是大得可怕……

对生命的热爱和坚定的信念,让主人公战胜了死神。《热爱生命》,告诉我们: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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