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2000字
【追风筝的人】
只是觉得书写得这么好,自己又深受感动,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自己。但是,写点什么呢?又毫无头绪,无从说起。于是给自己一段充裕的时间,再翻看,浏览一下,回忆故事情节,作者的构思,捡拾起自己感动过的句子
小说【追风筝的人】主要讲阿米尔,一个阿富汗富家男孩和他家仆人之子哈桑是童年伙伴,纯洁善良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无条件地忠贞。然而阿米尔,出于软弱,或者说怯懦,在举行阿富汗传统的风筝比赛的一个冬天,在哈桑为他去追风筝而被阿瑟夫等三人强一暴之时,选择了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懦弱,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阿米尔选择了更残酷的方式:他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和一些钱。阿桑被迫离开。多年来,阿米尔一直背负着良心的谴责。26年后,已在美国定居的他回到阿富汗,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却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阿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最终勇敢的面对了阿瑟夫,带回了阿桑死后留下的儿子索拉博总之,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一性一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可以说,这部小说有两条关于背叛与救赎的线索,一明一暗。明的线索是成年的阿米尔重回故乡阿富汗,为童年的背叛赎罪;暗的线索则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一个背负谎言而生活的人,他和仆人的老婆上一床,生下了阿桑。他为了自己的名声,不能也不敢和阿桑相认。一辈子活在自己编织的自责的网中,他也在期待获得救赎。他施舍街头的穷人,建了恤孤院,把钱给有需要的朋友而最终,在阿米尔的行动中,看到两代人完成了自我救赎,获得心灵安顿。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们的救赎之路使我们想到,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谁人不犯错,谁人不偷窃,只不过程度有轻有重而已。那些平凡的普通的,似乎不值得一提的小错误,小过失,别人不追究,我们自己也不放在心上。也没有产生内心的不安和自责,更没想过要怎样想尽办法去弥补。只有那些我们觉得重大的,影响恶劣的事情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内心情感的波动。其实,正如小说中阿米尔的父亲所说: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同样,做为教师的身份,我敏一感的想到:当一名教师懒散,迟到走进课堂,他便偷走了学生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和权利。当他拖延批阅作业,他便偷走了学生及时了解错误和纠正错误的权利不论小大,都有影响,就像书中所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它告诉我们,人们要谨慎自己的言行,要诚实守信。同时,如果因为一性一格的弱点,人一性一的弱点而犯下了错误,要勇敢的像阿米尔一样耐心的诚心的,悔改,改正,天助自助者。上天只帮助那些真心帮助自己改正的人。
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每次读起,就禁不住热泪满眶。这句话,哈桑对自己的阿米尔少爷说过,阿米尔对阿桑之子索拉博说过。而在这句话所发生的场景中,像小河轻轻流淌,那么自然,清澈,透明,水到渠成的产生出这句发自心底的心声,令人感动无比。而这样真挚的情谊,无悔的付出,其实是双方都受益和幸福的事情。生活中,有一人值得你为之千千万万遍,有一人为了你而千千万万遍是多么幸福而甜蜜的事情!
作为教师,很喜欢拉辛汗说的那句话: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是的,这个世界之所以丰富充盈,就是因为有所不同。每个学生都各有自己的长处和弱点。教书育人的教师其实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不能像阿米尔的父亲一样,阿米尔的父亲喜欢足球,希望阿米尔也像他一样热一爱一,阿米尔的父亲不晕车,便觉得阿米尔的晕车是孱弱的表现。作为教师,也要避免仅喜欢和自己同样一爱一好的学生,而是一视同仁。不要努力把学生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而是帮助涂上学生自己各自喜欢的色彩。
关于风筝的喻意,网上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风筝是他们共同的愿望,代表着真挚的友谊和兄弟情,哈桑为此追逐,为这份情谊付出所有。有的说,他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儿时,是哈桑。长大后,是阿米尔。也许,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只风筝吧。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要追求的风筝。或许它是理想,信念,一爱一情,成功,事业,友情等等等等。而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在追逐的过程中体会着生活的美好,友情的可贵,进步的快乐,生命的短暂,抑或像小说中一样,获得救赎的轻松!
梁晓声的短篇小说《苦恋》,上高中时就看过这部小说。这次网购了原版小说,出版日期是1997年4月。
今天再次重温这个故事后,给我的感触太深了。故事发生在六十年代,当时芊子是全村公认的好姑娘。她长的清秀可人,曾经和一位老人学过很多字,村里逢年过节的对联都出自她的手。
十六岁的她情窦初开,却喜欢上了扮演许仙的戴小生(县城的台柱子),她的命运从此发生了改变。他比她整整大十岁,她喜欢他,暗恋他,为了他第一次偷他唱戏时的靴子,她曾偷偷的亲过那个早已变黑的靴底。当时她是多么爱他呀,才会有这样的举动。为了这个靴子,她被爸爸和哥哥打的半死。为了他,照着嫂子给她从县城上带回来的海报(许仙),花了很长时间一针一线将心里的许仙绣出来。
后来发生的故事,令人唏嘘不已。
在她出嫁的那一天,他刚好被批斗,穿着很薄的衣服,脚上的一只鞋子也没有了。而她穿着红红的出嫁衣服,蒙着一块红头巾,骑着大马从他的身旁经过。当她看到他时,看到周围的批斗的人群对他无情的打骂和踢打时,她毫不犹豫打跑了那些批斗的人,将自己陪嫁的棉被铺在地上,拥抱着戴小生冰冷的身子,想用她温暖的身子把他捂热。
婚礼自然不能再继续下去了,爹娘哥哥和他断绝任何往来。芊子只能生活在一个小小的破庙里,而这个还不是最糟糕的。没过几天一位高中生女孩,她告诉芊子,高中毕业后,她就会和戴小生订婚。央求芊子一定要救戴小生,要她证明他是无辜的。
只有十七岁的她就像荆轲一样,义无反顾。为了心爱的他,一次次的往返于县城和村里的破庙,她为了救他不得不被批斗头子强奸,她还以为他很快就被释放了。多么善良单纯的一个女孩呀,不知道世道的险恶,戴小生没有被放出来,五个月后芊子却怀孕了,她上过吊却没能死成,孩子流产了。
在那个年代,作为世世代代都是贫下农民的家庭,因为芊子的事情,家里的名声在村里甚至整个县里早已声名狼藉。家里人除了同情怜惜她的嫂子外,爹和娘还有哥哥早已不能容忍芊子继续待在村外的破庙里,继续破坏家里的名声。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哥哥将芊子绑住,和村里几个男人将她放在一辆长途汽车上,家人把芊子卖了,谁也不知道她被卖到那里,就这样芊子的故事也跟着销声匿迹了。
四人帮被打倒后,戴小生又开始唱戏了,在省文化局局长夫人的帮助下(当年那位高中生),他当上了剧团的团长。为了回馈喜欢听他戏的人,决定到以前下过乡的县里去演出。后来遇见了芊子的嫂子,已经变成瞎子的中年人(为了芊子哭瞎了双眼)。她将芊子的悲惨遭遇和盘托出,戴小生听后,惊呆了,不知所措,没想到芊子为了他竟然遭受这样的待遇。他发誓一定要找回芊子,一定要和她结为夫妻,虽然他刚刚和一位退休女教师结婚不久。
画家朋友和他的妻子听了芊子的故事,看了画家画的芊子那张出嫁的图片时,理解了戴小生的心情。他们一起寻找芊子,哪怕是天涯海角都要找到她,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
芊子早已结婚了,她的老公是一位侏儒,病卧在床很多年,两个生下来就瞎眼的双胞胎侏儒男孩(他们实际年龄已经二十七八岁了)。亲爱的读者,假如你看到这一幕,是怎样的感受呢?她靠什么支撑这么多年,在一张宽大的床头,装裱着她一针一线绣的戴小生扮演的许仙。看到这一幕,我才懂了。
戴小生要把芊子和两个孩子一起带走,让她和他一起生活。可是我们的芊子,回绝了他的请求。她不想打扰他的生活,不想靠他的救济生活,她想要依靠她自己养活她的全家。她说她以前暗恋他,做过的事情都是自己心甘情愿的,不需要他的任何回报。
后来芊子的老公去世后,芊子生了一场大病心力憔悴。戴小生带着他的戏箱,为芊子一人唱了许仙,只见他忍泪含悲的唱到:
被法海囚押文殊院
咫尺天涯见无缘
西子湖依旧当时一样
却见她花憔柳悴断桥旁
赴灵山盗仙草舍生入死
才知道娘子心一片善良
似这等救命恩感天动地
我许仙怎么能不以情偿
而芊子后的遗言是:我、爱、过可怜的芊子,单纯的芊子,善良的芊子,那个穿着红红衣服出嫁的姑娘,让人心痛不已。她去世时才四十多岁。芊子去世后,画家将戴小生的绣像和她一起埋葬,而戴小生披着重孝为她送行。
戴小生因为芊子的死,受了很大的打击。芊子死后,没过几个月他也去世了。走之前把财产分成三份,三分之一留给芊子的嫂子,三分之二留给芊子的两个痴傻儿子。而他抱着芊子出嫁时的那张画走了。
我为芊子一生的遭遇而心痛,我为芊子的付出感慨万千。论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为了戴小生付出了她的青春,付出了一个女孩最真珍贵的东西,她无怨无悔,为了他甘愿承受不能承受的生活之苦。她体会到人生的辛酸和艰难,而她死前紧紧的抱住两个痴傻的儿子,那份母爱让人感动不已。
小说读后感2000字2020
《追风筝的人》
只是觉得书写得这么好,自己又深受感动,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自己。但是,写点什么呢?又毫无头绪,无从说起。于是给自己一段充裕的时间,再翻看,浏览一下,回忆故事情节,作者的构思,捡拾起自己感动过的句子
小说《追风筝的人》主要讲阿米尔,一个阿富汗富家男孩和他家仆人之子哈桑是童年伙伴,纯洁善良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无条件地忠贞。然而阿米尔,出于软弱,或者说怯懦,在举行阿富汗传统的风筝比赛的一个冬天,在哈桑为他去追风筝而被阿瑟夫等三人强暴之时,选择了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懦弱,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阿米尔选择了更残酷的方式:他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和一些钱。阿桑被迫离开。多年来,阿米尔一直背负着良心的谴责。26年后,已在美国定居的他回到阿富汗,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却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阿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最终勇敢的面对了阿瑟夫,带回了阿桑死后留下的儿子索拉博总之,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可以说,这部小说有两条关于背叛与救赎的线索,一明一暗。明的线索是成年的阿米尔重回故乡阿富汗,为童年的背叛赎罪;暗的线索则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一个背负谎言而生活的人,他和仆人的老婆上床,生下了阿桑。他为了自己的名声,不能也不敢和阿桑相认。一辈子活在自己编织的自责的网中,他也在期待获得救赎。他施舍街头的穷人,建了恤孤院,把钱给有需要的朋友而最终,在阿米尔的行动中,看到两代人完成了自我救赎,获得心灵安顿。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们的救赎之路使我们想到,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谁人不犯错,谁人不偷窃,只不过程度有轻有重而已。那些平凡的普通的,似乎不值得一提的小错误,小过失,别人不追究,我们自己也不放在心上。也没有产生内心的不安和自责,更没想过要怎样想尽办法去弥补。只有那些我们觉得重大的,影响恶劣的事情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内心情感的波动。其实,正如小说中阿米尔的父亲所说: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同样,做为教师的身份,我敏感的想到:当一名教师懒散,迟到走进课堂,他便偷走了学生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和权利。当他拖延批阅作业,他便偷走了学生及时了解错误和纠正错误的权利不论小大,都有影响,就像书中所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它告诉我们,人们要谨慎自己的言行,要诚实守信。同时,如果因为性格的弱点,人性的弱点而犯下了错误,要勇敢的像阿米尔一样耐心的诚心的,悔改,改正,天助自助者。上天只帮助那些真心帮助自己改正的人。
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每次读起,就禁不住热泪满眶。(.org)这句话,哈桑对自己的阿米尔少爷说过,阿米尔对阿桑之子索拉博说过。而在这句话所发生的场景中,像小河轻轻流淌,那么自然,清澈,透明,水到渠成的产生出这句发自心底的心声,令人感动无比。而这样真挚的情谊,无悔的付出,其实是双方都受益和幸福的事情。生活中,有一人值得你为之千千万万遍,有一人为了你而千千万万遍是多么幸福而甜蜜的事情!
作为教师,很喜欢拉辛汗说的那句话: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是的,这个世界之所以丰富充盈,就是因为有所不同。每个学生都各有自己的长处和弱点。教书育人的教师其实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不能像阿米尔的父亲一样,阿米尔的父亲喜欢足球,希望阿米尔也像他一样热爱,阿米尔的父亲不晕车,便觉得阿米尔的晕车是孱弱的表现。作为教师,也要避免仅喜欢和自己同样爱好的学生,而是一视同仁。不要努力把学生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而是帮助涂上学生自己各自喜欢的色彩。
关于风筝的喻意,网上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风筝是他们共同的愿望,代表着真挚的友谊和兄弟情,哈桑为此追逐,为这份情谊付出所有。有的说,他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儿时,是哈桑。长大后,是阿米尔。也许,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只风筝吧。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要追求的风筝。或许它是理想,信念,爱情,成功,事业,友情等等等等。而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在追逐的过程中体会着生活的美好,友情的可贵,进步的快乐,生命的短暂,抑或像小说中一样,获得救赎的轻松!
一本好的书籍可以影响一个人一生。小编为大家带来小说《亮剑》读后感2000字,一起来看看吧!
借假期这个机会我阅看了都梁的小说《亮剑》。
曾经一段时间看了同名电视连续剧《亮剑》后也是感叹颇多,《亮剑》给我的震撼是该剧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忠实于生活,这是该剧的亮点。《亮剑》播出后,就创下了2005年电视剧收视率新记录。《亮剑》的成功所在就是脱离了以往战争题材影片那种追求真实和客观的范畴。
亮剑是一部感人致深的爱国主义题材的小说,通过一位将军的成长旅程,用他的坎坷百折的一生来诠释一种大无畏的精神亮剑。
这部小说被改变同名电视剧之后,其情节有很多删节,看完整部原著之后,令我从新对[亮剑]有了新的熟悉和理解,电视剧情多是反映了李云龙驰骋疆场的抗日时期的情节,原著后期有关李云龙同*时期更加真实的写照,使读者有了更全面深刻的了解这个人物的命运发展,我读完之后,在作者的思路情节中,仿佛切身处地感受到那个炮火纷飞抗战时期的残酷斗争,以及在*时期政治斗争的残酷性。
书中所述的绝大部分人物,人物的性格特征充分刻画出一个个真实有血有肉的汉子,而他们的妻子是贤淑善良善解人意的女子,她们辅佐李云龙,赵刚志同道合的丈夫一同生死与共患难真情,足以令人感慨万千。书中把每一个人物特征描写的淋漓透彻而生动,李云龙到最后以死来抗争那个混沌年代的多桀,他是以军人尚的品节来见证将军的荣誉,李云龙是一位令我
钦佩的人物,无论历有无这位将军,还是小说中虚构出来的人物,总之全书读完后,给我感慨颇深,亮剑的精神是值得人们怀着崇高的敬意去敬仰的。
我于三天的时间读完全书,前文情节真实而生动,当我读完白刃战那章后热血沸腾,那一章是写李云龙带领独立团一个加强营伏击日本关东军精锐部队的两个中队,人数比例1:1的且装备落伍情况下,敢于用刺刀和大刀与日本人真正的肉搏冷兵器较量,最后完胜日本关东军,真不愧当时八路军的一支铁打的团队。
这场胜利为后面所描写李云龙这个人物硬朗的风格做了前期的铺垫,其中李云龙幽默轻松搞笑的对白令读者眼前一亮,不仅菀尔,主要的是他那开朗的性格和直率朴实的话语,更多的是他那骨子里的坚强和他在战争中奇异的方式来烘托氛围,来感染读者的心情。
书中的一些情节,有些真实的场景如同在目,男儿有泪不轻弹,当他听到警卫员魏和尚牺牲的消息时,脸色惨白而悲伤的心情,不惜得罪新二团团长丁伟,把其刚收编后的土匪二当家砍头的那一幕,为战友血仇必报不惜自己降职。为刚迎娶过门后被日本特工队带走的秀芹一怒攻打县城的魄力,同样深受感动。还有描述他的老对手楚云飞这个人物也着实下了不少功夫,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两人在战场上是对手,私交感情却非常不错,惺惺相惜,只因党派斗争在战场上二人水火不容彼此礼尚往来,看得颇有一番滋味,二人临终也未能见面,后楚退居台湾升任中将后,闻听李云龙逝世的消息后,发出函电悼言,可见只有敌人才了解敌人,珍惜这位难得的老对手却因政治阶级斗争过早谢幕,可惜楚云飞在有生之年也只能望海兴叹,祖国尚未统一,却难免又一番惆怅。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李云龙的好战友赵刚,赵刚这个人物虽是文人出身,却同样具备领军打仗的本领,前期他坚持自己的原则和李云龙有很多不同观点,但碰到大事上,他所具备的长远眼光和冷静的头脑是李云
龙所欠缺的,李云龙性情似火,热情奔放,赵刚性情似水,冷静悠长。而到后期,两个人的交情在不断的融合升华,到最后他跟李云龙的交情就差割头换颈了,直到赵刚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大会上不肯与其他人同流合污,落井下石而被批斗致伤与妻子自
杀殉志,坚持自己的真理而令人感动,他的妻子同样是一位申明大义为共同理想而奋斗的女子,最后双双殉情,托孤给李云龙,符合了夫妻两人的相同的革命伴侣,留给后人回忆。
李云龙的三次哭泣,一次因为警卫员牺牲,另一次深深感动我的是,在一次抗战前线,同一位运送军用物资的老人之间朴实的对白,最后得知老人的儿子都为八路军运送军需而死亡后,李云龙下令全团5000将士集体向老人下跪,跪拜老者的大恩,深为感动。还有就是在困难时期,与家里保姆张妈的对话,把老人家当作自己母亲一样来善终,这份亲情的流露,是任何善良人都能感受到一位儿子把老人当作真正母亲来诚待的亲情,浓厚而久远,回味犹深。最后想说说,李云龙两位妻子和孩子们的事情,李的第一位妻子是独立团时驻扎在一个村庄的妇救会主任,是一位淳朴而善良的女子,只可惜还未能给李共进花烛就被日本人掠去,壮烈牺牲后,李的心境似是悲痛难抑。
后文着重写了李的第二位妻子田雨和他的感情婚姻生活,由近及远,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相恋到最后相濡以沫,两人性格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却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婚姻生活,还有对阶级观点中的不少分歧也影响到了两人的生活,细节描写也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了,他们的两个孩子都跟随了父母的品性,最后结尾孩子们都已成为国家军队的栋梁之材,也从未敢忘记父母养育之恩,齐刷刷的跪拜在当年的旧院中,给人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
李云龙将军,生是条好汉,同样视死如归,军人面对死亡,就是用枪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当子弹穿过他头颅的那一刻,红的是血,白的是脑,红白分明,当马天生拿出射入墙内的子弹时,惊奇子弹如李所说的一样,被他的头骨削弯,他的傲骨犹存,显示了他这一生不朽的履历非常人所及。
这就是我的亮剑读后感。
篇一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 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鲁迅先生用他的一支笔,将当时整个社会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发人深省。
篇二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 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
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先生安排了一个近乎疯狂的情节,揭露了一个已经近乎疯狂的民族。痛苦之最,莫过于希望毁灭于开始之前。
读先生的文章,通常是百感交集,百味交融。《药》中三味,而三味皆苦。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2000字
《童年》一书是蒙特梭利通过自己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指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她还提出了儿童发展中有一个敏感期的观念,刻画了儿童在智力、秩序感、行走、节奏感、观察力等方面的发育特征,是一本了解儿童发育和成长秘密的最生动的著作。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给我留下了很多的启示,现从以下三个方面简单谈一下我的体会和认识。
一、认识儿童。曾经青春的我们是否有过叛逆,是否因为和父母意见不同而产生冲突呢?蒙特梭利女士告诉我们:成人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这便是大人和孩子产生冲突的原因。虽然孩子在年幼时对父母的这些强迫没有反抗能力只能接受,但长期如此对孩子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冲突所产生的后果几乎会无限扩展,就像一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传出去的波一样。
蒙特梭利女士系统的阐述了揭开儿童成长奥妙的革命性观念,正如她所言:儿童只有在一个与他的年龄相适合的环境中,他的心理生活才会自然的发展,并展现他内心的秘密。她认为,一个儿童之所以不能正常的发育和成长,主要是因为受到了成年人的压抑,是社会赋予了成年人截然相反的使命;让他们又权决定儿童的教育和发展。在书中,蒙特梭利女士提出了儿童的成长有着其内在的精神驱动和规律,儿童的成长需要依靠他们自身不断的有意识的、自主的、独立的与外界环境进行活动来获得。成人如果想促进儿童成长,最重要的是给他们创造一个充满爱的安全的丰富的环境,尊重并理解孩子的行为,对他们的行为尽量做最少的限制和指导。儿童自然会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该如何做。在一次又一次的探索中,他会逐渐成长起来。
二、成人的失误。有多少人相信儿童是一个精神的存在物?相信他一生下来就蕴含着强大的精神能量,他将按照内在的成长规律成长?在一个年龄段,孩子就喜欢玩水和玩沙子,如果大人阻止他,他会顽强抗争。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如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纽纽扣、系鞋带,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后穿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完全由成人代劳。
既然我们知道成人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让孩子做什么不做什么,那么就应该放手让孩子自己去探索、发现。但这种放手有没有一个限度呢?是不是要完全抛弃自己的想法呢,难道没有经过任何修剪的小树苗长大之后其弯弯曲曲的样子就真的好看吗?成人的经验就真的帮不了孩子什么吗?我看不是,成人的放手是有前提的,首先得确认孩子的探索过程是安全的,其次也得要有远见,可以准确判断出孩子当前的探索是对孩子的发展是有帮助的,并在适当的时候提出纠正帮助。
三、教师的准备。对教师而言,观察儿童的方法是极为重要的。所以,仅仅有教育理论知识是不够的。教师首先必须系统地研究自我,使自己的内心做好准备。这样,教师才能摆脱最根深蒂固的缺点,事实上,这些缺点会妨碍教师与儿童的关系。为了发现这些潜意识的弱点,我们需要一种特殊的引导。我们必须像其他人看待我们那样对待自己。教师必须一开始就研究自己的缺点,以及自己的坏脾气,而不是过分关注儿童的脾气,或者纠正儿童的错误,甚至是关注原罪的影响。只有先清除你自己眼中的沙粒,你才能清楚地知道如何消除儿童眼中的尘埃。
作为老师,首先要把孩子置身于一个愉快的环境,在那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自己的,小桌子、小凳子、小拖把等都是为他们所特别制的,这些对孩子很有吸引力。其次是教育者的沉静。它是一种更深沉的平静、一种空白,即我们所说的客观的心理。无需过多的语言和暗示。最后是要根据儿童的敏感期和发展规律准备好丰富的学习材料,使孩子能被材料所吸引,促使其分析和运动,从而促使他们健全地发展。
《童年》给我的启发当然不止这些,我相信通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启示,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也会大有裨益,我相信蒙台梭利的著作会让我更真实的了解儿童,让我能根据儿童的生理与心理特征来施教,对他们的成长提供更多的帮助。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2000字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即高尔基)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就像冰心《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2000字
童年这本书中,蒙台梭利深刻地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成人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出现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并通过自己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指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生长有其自然的规律,儿童的发展有其自然的进程。这就好比孩子是一颗幼苗,幼苗是需要自己成长的,而我们所做的工作只需静待观之,需浇水时浇水,须施肥时施肥,而不能拔苗助长。教育儿童就应该遵循这个自然规律,让他们朝着该有的方向发展。成人应该只是一个引导者,起着催化剂的作用,而不应该帮他们画好路线。这和夸美纽斯的教育必须遵循自然的观点是一致的。
作为老师,我看到,当今的社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他们寄予所有的期望。于是他们就让自己的孩子很小就学东西,钢琴,美术,乒乓球,毛笔字不管孩子自身愿不愿意。
而蒙台梭利为我们介绍了儿童的几个敏感期。有一个敏感期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蒙台梭利说,这种敏感期的存在也许更清楚地表现在儿童所遇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由于这种敏感性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所以儿童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他们与生俱来许多惊人的才能,而这些往往都是成年人所丢失的。比如说,他们对外界观察入微,那种细致程度是大人所不能做到的。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孩子。他总是能发现我们其实早已经看到但是早已经忽略的东西。记得有一次,一个和我们相处了十几年的邻居来我们家,我的孩子还很小,不认识,我教孩子叫这位邻居姑姑。孩子当时没有吭声,当时我还蛮尴尬的。后来问到原因,孩子说:她不是我的姑姑,她眼睛下面有红的东西,我的姑姑没有。开始我纳闷,什么红的东西?等我再一次看到这个邻居的时候,我才明白了,原来孩子看到了她脸上有很小很小红色的酒痣,而我跟她相处了十几年,全然忽略了这一点。
另外,书中成人与儿童冲突这一部分谈到了青春期叛逆的问题。
经历着青春期的我们是否有过叛逆,是否因为和父母意见不同而产生冲突呢?可以肯定的是,我有过。记得小时候,因为母亲不能满足我一个愿望,我就在家里的图画本上画一个人,上面写上妈妈的名字,然后还在旁边写上大坏蛋三个字。
可是等我们长大了,孩子们也会叛逆我们呀。接触到的很多家长,都是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这常常是大人和孩子产生冲突的原因。虽然孩子在年幼时对父母的这些强迫没有反抗能力只能接受,但长期如此对孩子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冲突所产生的后果几乎会无限扩展,就像一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传出去的波一样。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拿筷子夹菜吃饭,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后全是大人再喂。
而蒙台梭利很重视儿童的基本生活技能训练,她做了专门用于训练儿童扣扣子、系绳子的工具。
成人无法理解儿童对感兴趣事物的热爱,他们对一切都习以为常,并认为自己了解这些事物。所以他们感到乏味和疲倦,他们对工作不再热爱,开始被动行事,儿童的那种专注、探索、发现和创造也自然随之消失。蒙台梭利认为:成人需要一个新人去唤醒他们,用他们早已失去的那种富有的活力的勃勃生机再次激发他们,成人需要一个以不同方式行事的人给他们以更好的生活启发。
《童年》给我启发当然不止只有这些,我相信通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帮助,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助。
张爱玲小说《怨女》读后感2000字
DR 唐
该小说写得是上海,然而上海的风气不足,没有描写灯红酒绿十里洋场,倒像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普通家庭,有没有上海无所谓。但更体现了张爱玲的深刻,上海都是如此,可见别的比上海更落后的全国,也是如此了。其中对男女催婚制度的批判,真的张爱玲看到了中国人祖祖辈辈思想落后的劣根性,毫无改变,整整持续三代人!!!太可怕了!!!把大量的青春都耗在,找媒人、托关系、相亲、催婚,还觉得是孝顺,安定下来。你别说,今天的上海不还是如此吗?更别说农村了。张爱玲真神了!!!
该小说强烈讽刺了当代催婚制度下,要求儿女快点结合,快点结婚的中国社会,封建父母乃至今天当代中国父母,仍旧还继承封建思想,把结婚当作"稳定"家庭,让祖辈放心的手段,来要求子女。
结果故事里,三代人没一个稳定的。更可怕的,子女一开始对父母这样的作法很反感,到最后认同,得过且过结婚,到了第三代,让自己子女也认同当年父辈给她的婚姻行为,也觉得是"稳定"了。
真是一代人思想落后,代代思想落后,导致了一代穷,代代就穷的不断轮回命运,毫无生气,没有一个人走出上海这个社会,找不到上海人,还找外地无为人,就为凑婚,农村人困死上海,还继续过着祖祖辈辈,"快结婚啊……快结婚"的"诅咒"当中,张爱玲顺便狠狠讽刺了媒婆这个形象,使得第三代更自得其乐地完成了母亲的嘱托,继续白痴一般的生活,"行尸走肉".
张爱玲的深刻,指出凡是不能将自己思想,与自己祖辈、父辈那块儿超出一点点的,最后更加愿意顺从父母辈的,甚至祖辈的中国人,美其名曰:"孝顺"的子女,无论上海还是农村人,都没一个好下场,只是将上辈子穷人的命运,不断复制、再继续复制而已,整整还复制了三代!!!
当然就文字水平:盛名之下,必有期待;然期待必有失望,中外一概,不看则已,看则了了,《怨女》观后常有此感。改编著名小说《金锁记》,然晚年著作,除开头银娣爱慕着药店伙计小刘,却最终拗不过长辈的安排,嫁给了乡绅姚家的二公子,令人动容和特有社会气息外,而后都不忘傅雷所警告的"逞着一支 流转如踢哒舞似的笔,不知不觉走上了纯粹趣味性的路".尤其对古典小说的熟知,加之对最擅长心理刻画的自信,写出来好多文字流利的废话,看起来对故事情节只造成,成功的拖沓,实不该——也不能称之为大手笔也。张爱玲最近几年被神话,所以我常说张爱玲的故事,不是笔下的,而是她本身的生活,被学者渲染其特殊的生活癖好,和离群索居的生活,仿佛有不慕荣利的超脱,更有小说的兴味,让人着迷——我也不例外。
当然后半部,有点起色,比较流畅,这也亏着张爱玲驾轻就熟的文字功力,但是光靠文字流畅是不行的,因为容易成流水账。其中稍好看的是写用鸦片和娶妻的方式留住儿子在身边的片段,扭曲心理,此事件描述本该值得渲染,可读来并不惨然,还真有些"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可惜这种从《海上花列传》学得来的境界,我觉得取法不高,不如直接从《红楼梦》里来,同样后者写大观园的日常故事,也都是一个个小事穿插,就连插科打诨,吟诗作对,附庸风雅,都显得情味无穷。关键还是曹雪芹的学识帮助这小说情味厚实,而韩邦庆远远不及,使得描述厚实的情味,常常变为纤仄的记录,加之故意隐晦的表达妓院故事,常常把平淡的白描变为"淡出只鸟来"的叙述,远远不及《红楼梦》的自然,而韩邦庆是标榜学红楼的,张爱玲也是标榜学红楼的,可惜却下一乘也。
我觉得张爱玲所谓学红楼,晚年还是受海上花太多,其实大可不必,取径想出新,结果却淡寡。
就当代读者来说,最大的震撼就是文中,银娣给儿子为结婚而结婚的想法,媒人的愚蠢,总夸女方好看,结果是屁股大,眼睛小,嘴唇极厚,生孩子像猪一样,用照片相亲,全靠美颜,简直把当代社会媒婆和七大姑八大姨的嘴脸,又写了一遍,看看都想笑!!!自古媒婆的话最不可靠,真是如此,都说对方好,结果对方好在哪,都让人大失所望。
以及亲戚急可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死后续弦,背后搬嘴只会八卦,想的都是男女问题。完全对现代读者有警示意义,讽刺当代,可见中国进入社会主义,而思想还在封建时代,经济建设搞上去了,思想境界还是原地踏步,甚至退步,认可女不工作,在家带娃,做得好不如嫁得好,要求男的要全额付款嫁妆等等,男女平等成为口号,出去旅游学国外潇洒,一旦自己要求努力了,却靠男方婚嫁的惰性思维,真该好好思考。这也许是张爱玲《怨女》最大的震撼力,因为文中的主人翁,却都做了以上蠢事,结果都无疑下场悲惨。就连银娣自己都怀念当年爱恋小刘,却得过且过顺从父母而结婚,结果有了她如今的费尽心机,她怨恨着…
总体来说小说并不精彩,中间冗长,末尾平淡,唯独给人可以思考。张爱玲曾说《海上花列传》容易给普通人认为"淡出个鸟来",但是我觉得《怨女》很有这个嫌疑。不及她的《茉莉香片》、《第一炉香》、《红玫瑰与白玫瑰》包括《倾城之恋》。小说还是要有高潮的,没有所谓的全部平淡,那种理想就成了枯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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