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是暗黑。
把自己深埋在影子里,在影子里露出仅剩的一双黑水晶般的瞳眸。一轮鲜红的圆月陪伴我,空气弥漫血的气息;天空,仅存的几颗瘦小的星斗散发出耀眼白光。搂着那件披风,在压抑的夜徘徊大街,微起的风使我难受,挂下帽子,游魂一具
刮起的沙掩盖我的悲伤。辽阔的这片沙丘,哪里会是我的尽头?拖着慢慢失去感觉的双腿,有停下的冲动,可我不想定格在这,只想在这沙丘上留下我的足迹,那些会被覆盖的曾经。我已无力转过头去,背后的天呼风唤雨,地震荡悲泣,我的归宿在哪里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来寻找光明。顾城的言语让我在这片无尽的黑暗有了等待黎明曙光的勇气。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直到天空从灰黑色变成藕荷色再变成粉红色,最后湛蓝得犹如海鸥瞳孔里倒映的海洋。蜜色的阳光渐渐蒸干空气里潮湿的气味,却抹不掉眼角浅浅的泪痕。原来阳光照不亮心中的黑暗,淡淡的愁,悠悠的伤,隐隐的痛,一次又一次触动我笔尖的湛蓝。我知道我一个人走得出这片茫茫的沙丘,却走不出无止境的悲伤,我宁愿选择停留,停留在这片黄沙上,接受黑暗与光明的洗礼,或许我会重生,又或许我是浸着泪湖的泪珠出生。注定含泪而生,含泪而死
灰黑的空气,继续浸没我的哀伤,断翅的天使,哭泣着说要放弃
把一切浮华写在沙丘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
把真心真情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弗兰克?赫伯特著作《沙丘》读书笔记及读后感心得体会
作者:弗兰克?赫伯特
推荐理由:
《沙丘》植入了作者弗兰克?赫伯特四十多年的人生经历,这部史诗般的科幻小说是精神、信仰和灵感的大熔炉。我们可以从多种层面读解这部小说,它们都隐藏在沙漠星球救世主的惊险故事之中。沙漠生态学是最明显的一个层面,其它还包括政治、宗教、哲学、历史、人类进化,甚至还有诗歌艺术。弗兰克?赫伯特故意在小说结尾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让读者去回味,去推测,去感悟。
书籍简介:
弗兰克·赫伯特以精细入微的笔法创造了一个与地球截然不同的世界。行星阿拉吉斯。既是英勇豪迈、心计深沉的亚崔迪家族的领地,是阴鸷冷酷、顽强剽悍的弗瑞曼人的故乡,也是庞大无匹、可以吞噬一切的沙虫的巢穴。它所出产的,更是整个人类宇宙梦寐以求的珍宝——香料。
以这颗行星为舞台,上演着英勇和怯懦、高尚和卑鄙、忠诚和背叛的大剧,它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整个人类宇宙。
人们常常用另一个名字称呼这颗干旱的星球——沙丘。
读后感心得体会:
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
——爱因斯坦
人类最伟大的地方,莫过于想象力,而传世的文学作品里,科幻类的文学小说则是独具魅力的。今天我要的就是科幻小说《沙丘》!说到《沙丘》这个故事,不得不说本书的作者弗兰克?赫伯特,他是美国著名科幻小说家,作家。是美国极具影响力的科幻巨匠,是与阿西莫夫并肩的大师。他在科幻文学中的地位如同托尔金在奇幻文学中的地位一样,无人可以动摇。他更是首位普及“生态学”和“系统思想”的科幻作家,他教会了科幻作家如何赋予科幻小说以思想。
提起沙丘这个词,我相信呈现在绝大多数人脑海里的画面:映入眼帘的是一望无际的沙漠,荒无人烟的空旷以及缺雨少水的干旱,时常有可能发生铺天盖地的沙尘暴。每一场沙暴的到来不仅会将原有的沙丘毁灭,更会造就新的沙丘,这就像是一场生生不息的轮回,原点和终点的距离或许仅仅只有一线的距离!
弗兰克.赫伯特抛弃了科幻小说之前特定的高智能的科技社会,在《沙丘》中运用他独特的想象力,在未知的宇宙星球上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封建世界,并通过对该世界的描写将当时的社会现象、政治状况等进行了逼真的模仿和重现。除去了单纯的对于科技的描写,弗兰克.赫伯特的《沙丘》更多地是利用科幻小说的体裁对现实社会现实事件的反映和对于人类现状的批判。生态学和系统思想始终贯穿整部作品,作者对于人类进化、社会变迁、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更加立体和深刻的全方位思索——无论是在哪一个宇宙星球上,先进科技带给自然界和社会的都不单单是积极的影响,自然灾害和伦理道德仍旧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沙丘》中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全新的故事,故事的主战场就是发生在这样一个布满沙漠的外太空星球。整个故事并没有设定在某个具体的年代,宇宙名义上由皇帝统治,另一股与皇帝平起平坐的力量来自宇联商会。各大贵族们为了争夺利益或谋取宇联商会的席位进行了尔虞我诈的斗争,主人公保罗的父亲雷托公爵便是这场斗争的牺牲品。雷托明知道陷阱就在前方但为了家族的长远考虑还是选择义无反顾踏上了厄拉科斯,这座宇宙中最富饶也最危险的星球。战争就在前方,只是它并不像雷托想的那么简单。潜伏的叛徒岳医生将雷托当成了向男爵复仇的工具,雷托的手下也几乎在与哈克南、萨多卡的战斗中全军覆没。幸运地是雷托在踏上厄拉克斯前做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安排-联合弗雷曼人,这一点拯救了他的儿子保罗。
最可怕的敌人不是站在对立免得敌人,更加可怕的是心怀鬼胎的自己人,当自己人想法设法要把公爵一家除去时,“自己人”这三个字的含义是极其悲哀的,想象一下当自己身边一直信任的人突然叛变的时候,好像整个宇宙都抛弃了你。哪里才会是你的归宿?或许这茫茫宇宙中那里才是他最终的归宿,那里才有生存下去的道路,那里有他不可避免的宿命。
保罗,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从此离开了厄崔迪家族的庇荫,变成了沙漠之中的弗雷曼人穆阿迪布。从弗雷曼人那里,保罗学会了敬畏大自然,珍惜生命之水,驾驭造物主沙虫,他也了解到了弗雷曼人心中的终极目标,将厄拉科斯变成一个绿色星球,不再有沙漠,不再有风暴,不用再穿着厚厚的蒸馏服,不用再为水发愁。弗雷曼人有着一种愚公移山的精神,他们相信那一天的到来。在穆阿迪布的训练下,弗雷曼人从面对哈克南人的游击战逐渐变成了围剿战。当皇帝亲征之时,保罗终于报仇雪恨,故事也在此留下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感谢作者弗兰克.赫伯特,他以精细入微的笔法创造了一个与地球截然不同的世界,其中反映的人类与环境发展问题,值得我们深深思索。
别让地球成为沙丘!
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最富哲理的一篇游记,也无非就是这篇《沙原隐泉》了。文章不长,但蕴含的思考足够人们细细品上一阵子,像一杯清茶,散发着悠长悠长的余香。
山,名为鸣沙山全副行囊的智者,手持登山杖,伫立在沙丘前。这一刻,他是侏儒,也是巨人。黄沙漫漫,大漠之景在他面前铺展,金蛇般的线条向前伸沿,像终点线,又预示了新开始那是个制高点,占领它,你也许会有新发现。
就这样,看着前人留下的一串一直铺到尽头的脚印,他开始了。出奇的是沙子意外的软。一踏,一陷,一滑,耗去了他大半力气而踏别人走过的路,更是举步维艰。你越发火,沙子越是死一般的温柔,温柔得令你打不出心中硬碰硬的烈火,想取个巧,却发现更为困苦,就算苟且登上了所谓的终点,也心虚地怀疑到底是不是你走过的路,摸着那陌生的脚印蓦然发现自己没留下一丝痕迹。怀着这种虚浮,即便站在厚实的高岗上,也不比站在快开融的冰面上强,总怕着自己会狠狠地摔下去,万劫不复。而自力更生却更需要勇气和毅力,细沙的圆滑总能把你的心搓圆,磨光。讲不定哪一步之后你突然感到脚下的平实,怯怯地抬头,山顶就被你爬到了。而且是踏踏实实地爬到了。
站在沙丘顶,大自然作为犒赏,铺开了一道无与伦比的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金黄和黛赭纯净得毫无斑驳。日夜的风,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柔和到了崇高。把自身的顶端和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籁般的梵呗。踏实的成功就应名正言顺地享有这样的壮阔雄浑,伸出手指顺着线条倾泻下去,这,就是你的。
然而,当你细嚼慢咽完一览众山小的瑰奇之后,细细地往山谷端详,分明是一弯清泉,来得突然,来得冒作文失,甚至有些莽撞,安静地躲在一个本不该有它的地方,有些无辜,有些害怕。要想弄清它的秘密,就要靠近观察,可,问题来了刚刚才爬上的丘顶,怎么这么显得无助,化成了悲哀。向往巅峰,向往顶端,向往那傲视雄奇,风临天下的霸气,却又怎么知那迷人的峰顶只是一线锋利的刀刃,容不得你转身,更逼你快快离开。在上面,俯仰间,有了气势,也有了孤独。真正和煦而熨帖人心的美景,都深附在大地的肉骨上,站在硬邦邦的里脊上,谁能与大地连通倾听它的心跳呢?只有残忍地发觉自己千辛万苦地爬上了所谓的瞭望台,却被生灵们搁得老高。
无奈地滑下沙丘,看来老庄的预言实现了,站在丘底暇想顶峰的壮丽,身处顶峰又羡慕平原的温暖,而所谓人生,也不过是在这矛盾中周而复始罢了。
急急向泉水奔去,却发现这不仅是一湾小泉,中间宽处相当于中等河道,甚至还有几只水鸭在此轻浮游弋,岸边盘虬卧龙的是几棵百年古木,清泉静地,凡所应有,无所不有。树后有一陋室,迟疑间,步出一老尼。二十年前,这本有庙,毁了。为什么在无垠大漠中会有如此的信仰者在此孤守?漠然沙丘不是答案,这源头活水才是心灵的慰藉。壮丽之中写一笔明丽,犷野之间抹一线温柔,起伏之中镶一份平实,浮嚣之间躺一念宁静。在浮夸里给一份质朴,在居高里给一份服帖,在狂野中给一份安静,在厌俗中给一份清新。
生活需要调剂,只有这样,生命才富有层次,才不会一味地大喜大悲。习惯了被各种单向夸张侵占的思想才能在须臾之间醍醐灌顶,大彻大悟。这世间便有了欢腾与沉郁,喜悦与忧伤,喧嚣和平静,胆怯和坦然这个世界也会活出灵性,活出姿彩。
读罢《沙原隐泉》,心中仿佛什么充实着,有了厚度,也有了温暖。
泉,你是淌在沙丘边上的人生。
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在84天一无所获后,决定独自一人去远海捕鱼。功夫不负有心人,他钓到了一条比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马林鱼。这条鱼力大无比,拖着小船漂流了两天两夜。老人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考验,终于将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归途中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得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骨架。老人只得空手归航。《老人与海》篇幅不长,情节也很简单,但它用独有的那种回归自然的质朴、天高海阔的深远,以及一股恢弘的力量,鼓舞了一代又一代读者。
又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一个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虽然老人辛辛苦苦捕到的鱼被鲨鱼吃得只剩了骨头架子,但他战胜了大马林鱼和许多鲨鱼,体现了人类面对艰险无所畏惧的高贵品质,面对失败有着优雅的风度,他赢得了生命的价值和人格的尊严,是个了不起的胜利者。
人类的极限,无人知晓。人往往会局限自身,了自己的心。但是,当一个人努力战胜自己的缺陷而不是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鱼还是一副骨架,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生命的价值已在与那马林鱼的搏斗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作为一个强者,就不应该因为失败而消沉悲观,就不应该因为沮丧而停止追求!
《荀子》的乐论讲的是音乐对人的影响,古人称之为乐礼,也属于伦理道德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乐礼会使人们的志向高洁,遵循礼制的人们的德行就能养成。遵循乐礼之人耳聪目明,感情温和平静,天下都安宁,所以在古代乐礼也是一种管理人的方式。我觉得其中最核心的还是那句“君子乐其道,小人乐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它讲述的是一种道义、道德与欲望的平衡,而这往往是我们生活中最难掌控的。
君子用道义来控制欲望,那就能欢乐而不乱来;小人为满足欲望而忘记了道义,那就会迷惑而不快乐。
举个例子,小的时候很贪玩,就喜欢玩游戏,然后让我爸妈就很头疼,直到有一次我爸说:“你就一直玩吧,不用学习,玩到自己不想玩为止。”这么一说,反而我就不想玩了。那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从我的内心觉得贪玩并不是一个好的行为,如果没有节制没有束缚,那反而没有真正的快乐,如果当真继续玩下去,到了最后也只剩下是空虚,因为这种快乐不是可持续性的,是会迷茫的。所以一种张弛有度的休闲娱乐方式不仅有利于身心健康,更是能把快乐高效化。
这种状态在生活中也随处可见,尤其是在大学更毕业的时候,自己的膨胀的物质欲望、金钱欲望与自己的能力完全不对等,然后对未来就充满了迷茫,就如我老师所说“你们这一代就是迷茫与浮躁的代名词,我对你们的要求只有一个词,踏实。”现在想想踏实两个字看似简单,却很难做到,就像下定决心减肥的人,在夜跑的路上遇到了烧烤摊,欲望战胜了理智,最后的最后,只剩下减肥路上的迷茫。
说一说我这一代的人的迷茫吧,一切的外界环境,比如房价、物价、大城市的消费欲望等等,会让人失去对外来的盼头,因为认清现实的自己看不清自己的未来,便会轻易的放弃,就像你一直能追着一个人奔跑,直到无论怎么跑都再也看不到前面的人影时,便不再想奔跑了。这便是迷茫的所在,当不在奔跑时,当看不到终点时,那终点依然在那个位置从来没有变过,变的只是自己的决心。
那么这里又会提到一个新生词,躺平。意思就是同样都要到终点,同样都争不到名次,我为什么不舒舒服服的走到终点,还要拼死拼活的跑到终点呢。我不会批判这个态度的正确与否,它同样也是迷茫、思考后的产物。但是如果回归到《荀子》所说的道义束缚中去就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因为它是一场赛跑,有着道义与体育精神的束缚,我就必须要跑步前行,而不是走着,也不是躺着,停下了脚步固然身心得到了一时的放松,但是那不是我参加赛跑的目的,那没有目的的赛跑就注定迷茫。
所以,有了目标,只要前行就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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