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读后感2300字
首先,这本书的封面是我见过设计最新颖的封面,这个封面是将五部英国文学史上历久弥新的著作上下排列,然后抽取其中的单字母组成了Stoner的名字,名字最后的r,取自斯通纳作者约翰·威廉斯的学术文集《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诗歌》。
封面的下方有两行小字,第一行是: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就感觉人的一生就是这样的,需要苦苦挣扎,舒心与快乐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的一生,总要去经历很多。
第二行也有这样的小字:
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也许,通过这本小说真的可以了解或者知道点什么。
威廉·斯通纳,一个来自乡下农场的普通男人,青年时代步入大学学习农学,希望有一天可以帮助到父母,却在一堂选修文学课上,因为莎士比亚的一首诗而唤醒了他的兴趣,以此为转折点,最终成为一名大学老师。
他是一个爱书爱阅读的人。
他成为了一位知识分子,他的一生也如很多人那般平淡无奇,但他有教育情怀,学问高超,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坚决捍卫正义与良知,是一位难得的好教师。在放弃奔赴前线之后,他选择继续读博士研究生,这样选择的原因是
一、他认为文化的承袭与国家和平同等珍贵。
二、在他做出选择时,他的朋友告诉他:
斯通纳极看重教师的职业操守。面对懒惰、自大、不学无术且不诚实的学生沃尔克,斯通纳不惜得罪行政领导也不愿意在论文答辩中通融妥协。他说:对他来说,要是当上教师,那将是一场——灾难。显然,一个品行有缺损的人担任教师,可能会功利地对待学生,只受利益驱动而不知敬畏讲台。
他是理想的主人,却也是剧情的奴隶,他在事业上的顺利并不代表在家庭中的顺心,可以这样说,他的婚姻是不幸的,没有一丁点的甜蜜,也没有一丝的期望。不要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他们的爱情本身就是坟墓伊迪丝是因为想要拜托家庭的束缚而选择和斯通纳在一起,不是真爱斯通纳,这样的初衷必定会出现不完美的结局。
也正是这样失败的婚姻,使他选择了出轨,也只有那样短暂的时光,才滋润了他的一生,以致于他死前的念念不忘。那个比他小很多的女孩,使他几乎是决定性地领悟到,自己从未怀着任何亲密或者信任,乃至人类托付的温暖去了解过另一个人。这种传统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告诉他们,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是分离的,而且事实上也是互相为敌的。
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不管你愿不愿意,世界从未停止它以旧换新的脚步。家庭的悲剧在他的女儿身上重演,女儿的意外怀孕,女儿的婚礼,都是女儿为拜托母亲的束缚而选择的路,女儿的丈夫在战争中牺牲,她只能一个人带孩子,回家看望父亲时也会遭到母亲的冷眼冷语,她因为逃离而失去了很多东西,却没有其他的方法获得自由。
20世纪著名的哲学家海德格曾说:“人是走向死亡的存在者”。人活着似乎就是为了死。死亡替生命注入了悲观及恐惧的成分;因此,死亡俨然成为人生中最必要、也是最困难的生命问题。每个人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无可避免地要认真思想死亡的问题。
然而,斯通纳的生命最终还是结束了,无论经历了多少不幸,他都没有力量去改变了,只有一本书陪着他走到了生命的终点,他最喜欢的职业与女儿,都已经成为过去的或者不得不放弃的。或者说,他甚至连一本书都不能带走也许一个人的一生注定平凡,但也要以饱满的热情去拥抱每一天,思考活着的意义所在,作者通过描述一个普通男人的一生,来解释很多人的一生,一个故事,它以不带一毫悲喜的冷静洞察了生活本质的全部。
斯通纳的原生家庭是农家,父母都是农民。斯通纳也本没有什么自己的思想,做任何事情似乎都是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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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父亲或许只是认为让他学农才能更好回家种庄稼,能够改变穷困不堪的生活,才咬紧牙关倾其所有让他上大学。好在那时,上大学也不是很难的事。说上就上的事情,斯通纳就上了。
斯通纳的农学成绩是优秀的,但文学成绩很差,以至斯隆老师提出的最简单的问题,他都回答不出来。就像现在农村的孩子,理科成绩往往很好,但语文、英语就是学不好,就是因为少儿时读的书太少了,先天不足啊。
当然,斯通纳有着父母农民一般的吃苦、耐劳、坚韧、顽强的持久能力,虽然不具备多大的天赋,但还是被斯隆老师认为是当文学教师的料,于是在斯隆老师的建议下,他瞒着父母转系了。
父母感到空前的失望,本以为他大学毕业就可以回到小农场干活,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没想到儿子根本没有学农,而是学了无甚用处的文学。
父母哭泣之后,还是支持他读了文学研究生。
毕业了,斯通纳留在大学里开始了他教书生涯,其间对一个漂亮女生一见钟情,展开追求,居然成功了,伊迪丝就成为了他的妻子。
一结婚就知道,这是一个糟透了的婚姻,但斯通纳还是忙完家务再忙教学,一直了无情趣地维持着,甚至对于无性婚姻的现状也坚忍地接受着。
伊迪丝只是为了有个孩子,才“放荡”了那么一小段时间。怀上女儿格蕾斯之后,又使婚姻处于无性状态。
格蕾斯出生了,伊迪丝根本不抚养,连为女儿换尿布之类的事情,都不做。斯通纳做,在做中感受到天伦之乐。
斯通纳对教书倾心全力,也使得他忘却了婚姻的痛苦。
但他凭着学术良心,坚持学术道义,明明知道系主任劳曼克思有意让一个学生的论文答辩过关,但他坚决不让。
这个学生连起码的文学常识都不知道,只是能将劳曼克思给他的答案背得滚瓜烂熟,表达得无比畅通而已。随便问一个简单的问题,就露馅了。
就因为斯通纳坚拒系主任的建议,不畏系主任的威胁,由此结下来一生的梁子,让他倍受排挤、打压。他无怨无悔,显示了一个学者的尊严。
斯通纳一生中唯一幸福的一些日子,是与凯瑟琳相恋的日子。这一婚外恋最终传到了妻子那里。
然而,妻子一点儿不妒忌,一点儿也没影响到她的日常生活,似乎反而得到了心理上的安适,得到了灵肉上的解脱。
而劳曼克思则开始谋划利用斯通纳婚外恋一事进行卑劣的报复(有意思吗?大学里不乏有这么样的人,自己学术不良,一旦有点小权,就忖思害人)
凯瑟琳为了不拖累斯通纳,悄然离去,不知所踪。
多年之后,斯通纳在一本著作中,找到了她,看到了扉页上的献辞——“献给威·斯”。
爱并没有消逝,而是永恒。
面对如此炽热的爱情,斯通纳并没有勇气与相爱的人浪迹天涯,而是继续着自己无爱的婚姻。
在无爱的家庭里,他的女儿格蕾斯也逐渐显露出她母亲那样的性情,最终实在受不了,就决定逃离这个“地狱”,轻率地与一个人结婚生子——这又是一个无爱的婚姻。她的丈夫为了逃避家庭责任,就去参军,死在了战场。
当斯通纳临死时,格蕾丝还只是高三学生。
人的一生就是这么过了,短暂得如同一呼一吸。
人,活得有何意义?
他的父母劳累一生,穷苦终身。
父亲直接死在农田里。
朋友马斯特思为了看欧洲,借为了国家而战的民族情绪,还未曾毕业就死在了战场上。在这一点上,斯通纳并没有在狂热的时代潮流中迷失,而是坚持了自己内心发出的声音。
老师斯隆愤世嫉俗,抑郁而终,值得这样活吗?
斯通纳不求名求利,非常平淡地过完了一生,在学术上也无什么建树,只不过是履职勤勉而已——一个中规中矩的老师而已。
他的人生有何意义?
他憋屈地活着,忙碌地活着。
这不正是你我他的一个现实写照吗?
有何意义?
没有意义。
或许使自己忙碌(碌碌无为)就是人生的意义。
或许忙碌能够让人忘掉追寻人生的意义,这本身就是人生的终极意义!
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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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是本书的主人公,全名叫威廉·斯通纳,《斯通纳》便是讲述斯通纳一生的故事。斯通纳出身农场,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斯通纳就读于密苏里大学,大二时受斯隆教授的影响,由农业机械专业转为英国文学专业,之后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然后留校任教,由助理讲师最后成为拥有终身教职的英国文学系教授,还担任着系主任。
斯通纳的友情。与其关系最好的朋友是费奇和戴夫·马斯特斯,可惜戴夫在一战中死于法国,斯通纳一生中无数次回忆起这位好朋友。他们相识于大学时期,便成了一生的好友,多么难得。拥有相伴一生的挚友,是多么幸运的事情,这是我人生中非常珍视的部分。
斯通纳的婚姻。斯通纳的妻子叫伊迪丝,刚与斯通纳相遇时,她漂亮、优雅,让斯通纳为之动情。通过努力,斯通纳终于抱得美人归,这让斯通纳多么激动!可是,他却在结婚一月便意识到自己婚姻的失败,他痛恨自己的草率,但是却不可挽回,三年后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格蕾丝,希望借此机会能够缓和二人之间的关系,但伊迪丝并未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斯通纳独自承担了女儿生活的一切。
斯通纳的亲情。女儿的生出,给斯通纳痛苦的生活带来慰藉,斯通纳与女儿格蕾丝度过一段最美好的时光,他们一起在书房中,斯通纳看书、研究、写作,格蕾丝一个人趴在小桌子上写作业或者画着幼稚的画,偶尔他们交谈几句,说笑着。由于斯通纳与妻子伊迪丝的婚姻关系不和谐,导致伊迪丝将对丈夫的恨意,转移到了对小格蕾丝的控制上。她故意打断斯通纳与格蕾丝相处的和谐,从中作梗,她希望格蕾丝能够按照她的意志来成长,从此格蕾丝的生活变得压抑、沉重。不幸的童年经历,让格蕾丝的性格变得叛逆、任性。她明知自己不爱爱德·弗莱,但是为了逃离这个令她感到压抑、沉重的家,这个像监狱一样的地方,她选择故意怀孕,而这时的她只有十七八岁。多么令人痛惜!
作为父亲的斯通纳,一直都明白妻子伊迪丝对格蕾丝的所作所为,他想让格蕾丝前往哥伦比亚大学读书,远离这里。可是,格蕾丝却没有这样选择。在伊迪丝的控制下,格蕾丝跟爱德·弗莱结婚了,但是他们互不相爱,婚后六个月,爱德选择去参战,很快便战死在太平洋战场上,而此刻格蕾丝的孩子还未出生。孩子出生后,随了他父亲名字叫爱德,但是基本跟随爱德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格蕾丝从此染上了酗酒,她似乎从十岁以后就变不再开心,就是一个死去的小孩了。原本活泼可爱的格蕾丝,最后却成为了一个悲剧,这悲剧的根源与其父母的婚姻悲剧息息相关,甚至她就是父母婚姻悲剧的牺牲品。她原本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活泼的小女孩啊!
斯通纳的婚外情。凯瑟琳也是密苏里大学的年轻讲师,也是斯通纳出轨的对象,她美丽、热情,让斯通纳为之着迷。凯瑟琳也许才是真正爱过斯通纳的人。这种畸形的婚外之情早晚会被败露,不被世俗所容忍,当凯瑟琳明白斯通纳不可能离婚,也不可能放弃教职,她便独自离去,再未与斯通纳相见。也许,真正的爱是成全。在凯瑟琳出版的一部著作中,她写着“献给威·斯”,足以说明一切。如果用现在人的价值观来评判,这种爱是不值得的,凯瑟琳的爱建立在对斯通纳妻子伊迪丝的伤害的基础之上,可是斯通纳也是个悲剧婚姻的受害者。
凯瑟琳是斯通纳爱着的人,可是他却不够勇敢,他没办法放弃格蕾丝,放弃教职,放弃名誉,他很懦弱。斯通纳也爱过伊迪丝,但是这种爱不够的,就像斯通纳在晚年时想:如果当时他爱伊迪丝更多一些就好了。是啊,他如果更爱伊迪丝一些,伊迪丝会不会好一些,也会对他更好一些,会不会就不会牺牲格蕾丝。斯通纳晚年时,也就是他得了癌症快要死去的时候,伊迪丝竟然开始关心起他来了,到了人生最后的阶段,曾经互相折磨的种种似乎都可以不再计较,反而产生一种坚定的支持和同情,愿意去关心斯通纳了,可是斯通纳是要死了的……
纵观整部小说,整体的节奏是缓慢、压抑,讲述一个普通人一生的故事,他的生老病死、他的求学教书生涯、他的亲人朋友,还有他的婚外恋情,看小说中的人物悲欢,去探索普通人的情感,去探求人的终极追求“爱”,我们该如何爱人,如何对待他人与自己,过好这并不完美的一生,太多遗憾、太多妥协、太多悲怨、太多凄苦还有疲惫,可是依旧要好好地度过,最后入土为安。
“大学老师是些什么样的人?”现在还有人对这一问题感到神秘、甚至感到兴趣吗?美国一个教授作家约翰·威廉斯的小说《斯通纳》,写了大致20世纪上半叶一个大学老师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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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是美国中部一个农民的儿子。上世纪初,他父母在日渐贫瘠的土地上艰辛劳作,生活艰难,他从小也就一边上学,一边帮着父母干活,到19岁的时候已经就有点驼背了。他也就可能像他父亲一样度过农民的一生了,但是,有一天父亲和他谈了最长,虽然也就几分钟的一次话,说他“琢磨着”要让他上大学,斯通纳也就这样带着家里赊来的25美元,来到了密苏里大学农学院,一边读书,一边寄宿在附近一个亲戚的家里干活挣取食宿。
然后,可能是一个文学课老师触动了他,他大二停了农学院的课,开始主要上文史哲的课程,还学会了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后来他幸运地留校做了助教,出版了一本书之后,又获得了终身教职,但直到退休前夕也还不是一个正教授。他也成家生女,虽然和妻子长期不谐;介入了校园政治,和一位系主任也长期不对付,他有过几个好朋友,也有过一次铭心刻骨的外遇。教学也越来越吸引学生,甚至变成一个言说的传奇,但也仅此而已。变成文字出版了的有价值东西可能影响人们许多年,但授课所产生的感染则往往是人走灯灭。他到他六十多岁退休的前夕,发现了癌症,他走了,人们也就渐渐把他忘了。
他是一个凡人吗?可以说是,但又不是。他既不是那种富有创造性的天才;也不是道德高尚的圣徒,或者说在各方面都能为人师表,他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人,虽然有些事情做得也不是特别智慧。但是,我们从他身上,还是能发现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尤其是一些很适合做大学老师的特质。
在大一的课堂上,当他的英国文学概论老师斯隆朗读出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第73首的时候: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每年的这个季节
黄叶或尽褪,或三三两两
……
他心里一定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但是,当老师问他这首诗的意思,他只能结结巴巴地反复说“意思是……”,却再也说不出什么了。但他的内心一定有了某种深深的感动,才导致他后来弃农学而转向人文,不然不会作出如此的选择。但他那时还只是被感动,尚不能清晰地表达这种感动,更不要说去感动别人,他后来是通过更多的学习和体悟、更多的训练和实践才渐渐获得了一种通过授课也能感动别人的能力。
所以说,作为大学老师——抱歉,我这里是指真正的大学老师,他们在大学中一定要达到某一数目,并且处在比较中心的地位,一所大学才配称得上一所大学——
第一,他们有一种被感动,乃至也感动别人的能力。首先,他们能够发现和欣赏具体知识或作品后面的美和真,其次,他们能通过口头或书面的语言把这种感动传达给别人。这不一定都是通过他们自己的独特创造,但他们至少能够理解这种创造。他们有的还能通过创作感动别人,如这本小说的作者威廉斯;有的却还主要不是通过创作,而是通过授课来感动别人,如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斯通纳。
第二,他们还有一种对教师工作、研究工作本身的热爱,就像斯通纳的文学老师斯隆说的:“前提是你得发自内心喜欢这种事儿。”他们当然也要考虑生计,要考虑养家糊口,但他们对他们的工作也有一种作为目的本身去热爱的动力,即他们有一种自动力。他们不仅仅是作为手段地去热爱知识、而且还是热爱其中的真和美。所以,真正的大学老师其实是这样的人:你不需要打卡,不需要考评,你给他们闲暇,他们自己就会不可遏止地要去读书、写作、或者上课和学生交流。重要的是大学要找到这样的人,容纳这样的人。一所大学找到了足够多的这样的人,大学其实就可以基本“无为而治”了,或者只需一种服务性的管理,它却还是能够成为一所好大学。
这就要说到大学的本质了。人们一直会说大学是培养人才、甚至于培养“国家栋梁”、“文化精英”的地方,说大学应该是学生本位的;但这可能只是说到了大学本质功能的一个方面,甚至不是先决的方面。斯通纳的朋友马斯特思曾经有一次很郑重地讨论他所理解的“大学的本质”,他说大学其实是一个“庇护所”,是这样一些人的“庇护所”:这些人无力、或者不愿在外面的世界上竞争,不想在政界、商界竞争,甚至就是外面世界竞争的失败者,是外面世界的“弃儿”,但他们也得活下去啊,大学就是让他们按其心愿活下去的一个场所,“大学就是为这个世界的弃儿而存在。”大学不仅是各类精英的一个养成所,还是一个在校园之外近乎是“无能之辈”的庇护所,甚至像养老所,这真是有点诡异,而就是由这样无能之辈来培养各类精英,这就更加诡异了。
但这可能并不诡异,外面的世界是一个功利的世界,一个大多是和物和权打交道的世界,但大学的本质或核心却不是这样。前面说到的感动和热爱都是非功利的,非物质的,非手段的,即它们触及到精神,触及到知识和真理的目的本身。由这样一些能够意识到目的本身的人来在大学里教授知识,甚至也创造知识,可能是最好不过的了。
当然,上面所说的大学老师们并不一定都能成为创造者,但他们至少是精神的传承者,是薪火的传承者。他们触动学生,他们也互相触动。触动最深的学生也就可能成为教师,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一种传承。
他们是幸福的吗?当然是的。多少人只能将自己的工作当作一种致富或谋生的手段,而他们却是做一种工作本身就是一种自在目的的工作,他们会因这工作本身得到最大愉悦,然后才是其保障。
仍以斯通纳为例,他的确有许多不幸,他所在的系主任长期压制他;他的妻子和他的生活很不融洽——他的妻子其实是有点艺术气质的人,但终究两人性格不合或对婚姻准备不够而总在冷战;这种冷战甚至影响到他的孩子:他的很有天分、但也需要保护的女儿后来一事无成且酗酒。但他最后和系主任还是达成了某种妥协的和解,和他的妻子达到了更大的和解。他的一生基本还是幸福的。他有很少但很好的几个朋友。他吸引了许多的学生。他热烈地追求过,挚爱过,也得到过挚爱。而最重要的,他从田野里走了出来,找到了他一生衷心热爱的工作——大学老师。所以,斯通纳在退休的告别晚宴上会说:“我已经在这个大学教了将近四十年书,我不知道,如果我不做一名教师我还能干什么……,我要感谢你们所有的人,让我来教书。”
但我们还不知道今后大学在外部世界金钱和权力的夹击和侵蚀下会怎样演变。如何让大学始终保有这样的一批人可能将变得十分关键。斯通纳认为系主任的得意门生沃尔克就是属于“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我对这一道理不怀疑,但对所指的具体对象倒是有点怀疑。门生且不论,那位系主任看来倒不像是“外面的人”,而也是一个够格被大学“庇护”的人。也就是说,即便都是够格被称为大学老师的人们,也还是会内斗的。而且,由于涉及到对真善美观念的不同理解,斗争起来可能还更加固执,于是他们也可能会互相排挤。这当然是不幸的,因为他们还要和外面的世界及大学里真正的外人抗争。好处是有些思想辩论和斗争会促进知识的发展,虽然这样的斗争最好是始终限制在观念的领域内。(何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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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读后感1100字
这是一个挺喜欢文学的小伙子推荐给我的,因为封面和书名让它一直尘封在书架的角落,幸运的是,没有在我完全遗忘的时候翻开了它。
斯通纳
嗯…这本书,怎么说呢,就说说读后感吧,我也写不出特别有哲理的东西,我的感受就是你的心情会随着这本书的某些情节上升、降落、愤怒、矛盾、纠结等等…
我比较喜欢的人物是马斯特斯,觉得他是一个上帝的身份,一眼就看穿事物的本质,他们三个人聚会的谈话中说:大学,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所以他鄙视,以至于后来的斯通纳和劳曼克丝因为沃尔克是否顺利拿到证书争吵,甚至好多年的不说话,这真是两个脾气倔强固执的老人啊,而斯通纳与伊迪丝之间的爱情,嗯,爱情?也许吧,斯通纳第一次对她的一见钟情与伊迪丝婚后的奇怪,我是抱有不赞同情感的,我觉得伊迪丝有婚前婚后恐惧症,还有产后忧郁症,就个人观点吧,然而这给他们的女儿格蕾丝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这个家庭,总是有一股压抑的阴郁空气在飘荡,所以女儿终于反抗,但也两败俱伤。
又回到学校里吧,和劳曼克丝的对决,或许用怄气显得比较可爱一点,斯通纳接受了劳曼克丝送的小鞋,并穿了许多年,直到凯瑟琳的出现,她的出现与她的离开这个过程中,让斯通纳的生命又一次燃起了火花,并形成一片火海,一份真正的爱情,让他发光、发亮,我其实纠结在这,同意他们私奔吧,是基于对斯通纳的同情,不同意他们私奔吧,又太多顾虑,最重要的不是一无所有,而是还有一个女儿,不能一个人在伊迪丝的掌控之下生活,那会变成什么样…而凯瑟琳最终离开了,这是一个很好的好人,斯通纳又回归了家庭,所以家庭在此书中占的比重是很大的,除了学校就是家庭了,斯通纳在学校反抗起来了,但是在家里,只有早餐时间趁着伊迪丝去厨房的短短几分钟时间能和女儿独处,还是懦弱…
看完之后,斯通纳,性格是多变的,复杂的,一开始停止农学院的课程转向学习文学,是自己的考虑,(对了,忘记说他的父母了,都是老实可爱的人,而他,这从农民到大学讲师,教授,老教授,身份地位的转变,是不是也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觉醒呢),自己的考虑,直到毕业之后才向父母摊牌,自我意识的苏醒之后就朝着自己理想的轨迹上狂奔,直到遇见伊迪丝,这个生命中的不稳定因素,随时向他提出不同的困难要求…到了最后,我觉得他们之间应该还是有爱情的吧,还有那位在他生命中一直影响了他的马斯特斯,他也形成了自己看待世界和人的方式。
生命是绵长的,也是短促的,长的很多事情做完了,还余有时间,短的又短的一本书都看不完,斯通纳,一本意味深长的书,斯通纳,一个平淡又传奇的学者。
《斯通纳》读后感1700字
一部被7家出版社退稿的小说,在作者43岁时,终于被一位年轻的编辑慧眼识中(另一位由他发掘的作家是托马斯·品钦),却因为销量不济,很快绝版。但50年来,这本在书店难觅身影的书,却疯狂流传于二手书店与地下文学圈。《斯通纳》迟到五十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主角斯通纳出生于一个农场家庭,一个偶尔然的机会开启了大学生涯,学习文学后转而毕业不想回农场,便留校任教,聚会上结识一见钟情的妻子伊迪丝,他们的结合犹如大多数人一样并不是因为爱情,最少在伊迪丝看来。婚后斯通纳平平淡淡的生活,没有英雄的轰轰烈烈,也没有意料中的一鸣惊人,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婚后生活,直到斯通纳有了外遇,然后迫于外界而分离,回归平平淡淡的生活,不同的是斯通纳对学术的认真坚定不移,矢志不渝贯彻着他的一生,直到他死去时手中翻阅着自己写的第一本书。那些同事间的争执,夫妻间的怄气,那些有的没的朋友,都好像不重要了,正如,人的一生有三次死亡,当你的肉体死去的时候;你的葬礼上宣布你在世上销声匿迹的时候;还有就是最后记住你的人死去的时候。也许只有书籍,才能让某个人世世代代经久不衰的薪火相传。
喜欢一本书,可能是从某句话,某个章节,某个情节开始的。我喜欢这本书便是从斯通纳第一次遇见伊迪丝时的描写开始,从环境描写到斯通纳的心理描写,惟妙惟肖,仿佛是自己亲身体验一般,不,就算亲身体验也没有这种真实的感觉。而跟情人的相遇我并没有那种言语之外的感觉。多想这样,多想
读完这本书,可以说是对我人生的二次启蒙,我也并没有觉得那句很经典的话感觉受益匪浅。只是明白了生活本来的样子。人生能记录的点不过是出生、上学、大学、结婚、生子、外遇、死亡。可能没有值得记录的事情了。
我想作者在书中,可能要控诉那个年代的黑暗,那个年代的霍乱,那个年代的的奇奇怪怪的匪夷所思。但我却看到了爱情的样子,看到了斯通纳对爱情的认知,这也可能跟不同年龄看到书的侧重面不同吧。我喜欢伊迪丝的高贵雍容,也羡慕斯通纳的缄默忍让。甚至十分渴望他们之间那些和平相处的爱情,可能这就是我觉得爱情的模样。
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莫过于此:
凭此一句话,此书断然不枉读。
斯通纳读后感(一)
唐嘉怡
作者:约翰 威廉斯
前段时间印度电影《摔跤吧 爸爸》很火,一位朋友说她看了三遍,我说是啊,每看一遍体会不同。第一遍看故事情节,第二遍看细节,第三遍琢磨导演的各个用意,每一个场景、镜头都有其目的性。读书也一样!有一些名著,有人反反复复地读,每一遍的体会都不同,大多数人读书,看情节,按着作品逻辑还原故事梗概,图的就是阅读的快感。唐嘉怡的读后感跟书的封面一样,提出了第一眼看故事,第二眼读经典,第三眼望生活,第四眼观自己。她有没有真的读了四遍,不得而知,但最少是第一遍看叙述,第二遍找细节,第三遍有分析,第四遍是思考。
平庸不平凡,泛泛亦不等闲
——读《斯通纳》一书有感
唐嘉怡20161303817
打开书单的那一刻,琳琅满目的书目让我有点应接不暇,于是便在书单里挑了几本新书想要慢慢琢磨,最终落笔停在了一本外国名著《斯通纳》上,小说的作者是约翰 威廉斯,一个在当时并不出名的作家,他的这本《斯通纳》曾被七家出版社所拒绝,在我们如今的信息时代,我们在中国看到了他的这本小说译文竟已过去将近五十多年了,小说入选了2016年的高分读物,几经周折才最终让大众了解,而不再是仅火于二手的商品市场,初读此书时我曾以为“斯通纳”可能是一个专业上的术语,可翻开此书后“威廉 斯通纳”一人名大大的作为开头放在了第一句,此时我才大悟,听书名是中文翻译来的吸引力,看了内容才知道是围绕着一个人讲述一生的传记。阅毕的那一刻只有一种感觉:小说带给人的负能量让人忍不住看看漫长却短暂的一生,这是我们吗?整本书仅仅围绕着一个人讲述的数目让我们觉得可能会是对某个名人的解读之类的,但是作者约翰 威廉斯却用十分平白的笔触,描述斯通纳这个人,这个普通而又平凡的人,一开始看起来是枯燥的一种感觉,类似中国的白描手法,像一幅没有任何隐喻的画一般,就像是看一个人的生平,没有中国文学给人的那种感觉,但是看到后面真正融入到作者想要带给读者的那种意境中时,便觉得斯通纳这个人设带给我们的更深的思索,就像简介中所说,小说讲述的就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看一遍真的只能懂皮毛,第二遍,第三遍,再到慢慢品读那些好词好句,只觉人的一生相差不多,只是我们每个人的每一生中那些小小的细节所组成的不同才成就了我们每个人啊,正如书面上所言第一眼是书中的故事,第二眼是书中经典,第三眼是生活,第四眼是书外的自己。
一、第一眼故事
斯通纳的故事似乎从头到尾想体现的就是一句话“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斯通纳是一个农民家的孩子,用出身贫寒来形容他也不为过,因为机缘巧合读了当时哥伦比亚大学新开的农学院,由此改变了他之后的路,因为他没有像父亲一样继续选择去农场工作,而是去大学里做一个教师,之后还有很多类似的在他人生中起很大作用或者说是改变的转折点,他娶到了自己认为能相伴一生的伊迪丝,但是后来因为妻子的脾性渐渐的失去了对于家庭的渴望,只能将这家的概念放在自己的女儿身上,直到凯瑟琳的出现,让他重拾爱的欲火,一个家庭倘若没有两个人的支持,同散沙无差,作者笔下的斯通纳一家,一个一见钟情的妻子,日久却见了人心,让人心痛。家庭之后是事业,他在事业上遇到的瓶颈可能就是与他争锋相对几十年的劳曼克斯,在事业上因为对上级的意愿不服从,他的一意孤行只是想让学校变得更好,但是上级却不愿理会而爆发的冷战,这就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一样,每个人只有自己的行业中混的有头有脸才能有权利去命令别人,而不是执行别人的命令,但往往违反规定的那个人,不懂上司后门的人,就不会有好果子吃,正如斯通纳一样,处处受人排挤,在课程的教授上也不能如愿。在自己的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他也面临着另外一个重要的选择:是要与两个朋友一同去战场,还是留在大学里继续教书,一心求稳的他选择了教书,难免会有点被朋友瞧不起,但他就是一个做自己的人,就像自己在高一时便决定走艺考这条道路一样,没有继续走文化课也是想多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我相信这在我的人生当中也会是很大的转折点很大的突破,我们每个人都有权走自己的路,在面对选择,我们会有所顾虑,但是既然选择了就要义无反顾了,不是吗?他的故事就是很普通的一生,但在他的一生中我们看到的故事又是那么的直戳心扉,这种负能量带给我的先是哀痛斯通纳的经历,接着便反映到现实里了。
二、第二眼经典
第一遍读的时候对故事情节有了很深的印象,但是对于作者的描述还是太过平淡,在第二遍细看时,才发觉一些语句在描述斯通纳的一生时所起的作用是多么不容忽视的,此后再拿起来读,便觉得另有一番味道了。“他们在布恩维尔周边一小块地里埋葬了父亲,斯通纳又跟母亲回到农场。那天晚上他无法入睡。他穿得整整齐齐,走进父亲年复一年干活的那片田地,走到他现在能寻找到的尽头。他努力回想着父亲,年少时就熟悉的那张脸就是不肯出现在他脑海。他在田里跪下,手里抓了把干燥的土块。他把土块捏碎,看着沙子,在月光下黑黑的,土碎了,从手指间流出去。他在裤腿上擦了把手,然后站起来,走回家。还是睡不着,他躺在床上,望着唯一的那扇窗户,直到天亮,直到地上没有任何阴影,直到大地把灰色、贫瘠和无限的空间舒展在他面前。”这是在斯通纳的父亲死后,斯通纳急急忙忙从大学里回家后的描写,父亲在整个小说中给我的一种感觉就是想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儿子身上,但是他的父亲可能也会想到,斯通纳走过的这一生没有什么高潮,在自己选择的教师这条路上也似乎是得过且过,在走在父亲辛勤工作的土地上,斯通纳会想些什么,作者朴实的笔触下,体现的恰似一个不知如何去面对接下来的旅程的斯通纳,他没有选择父亲让他继承的土地,以至于变成了一片贫瘠之地,让我读时感觉这土地就好像是他自己一样,他无助的望着窗外,到了天亮作者带给他的不是光明,不是暖暖的阳光打在斯通纳的身上,而是那灰色舒展在他的面前,就好像在丧父之痛还没褪去时,又要迎接生活带给他的那种昏暗与无助。这种对环境的描绘就是带入了斯通纳的心境,让我们恰如身在其中,感受他的孤寂。
三、第三眼生活
在斯通纳的世界里,我感受到的就是最真实的生活,结婚生子,教书育人,他做着自己所力所能及的最本分的事情,不追求名利,不渴望势力,这样普通的他在这个小说里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以至于我们会认为他就是一个失败的人的典范,但是他究竟性格的塑造就是这样啊,他与世无争,在自己的生活中他的选择也许没有错过,但是在自己的生活中他从未去为自己争取什么,在他的婚外恋中,他曾考虑过与凯瑟琳远走高飞,但是犹豫再三却无果,倘若他与眼前这个心爱的女人争一下,是不是结局就不会是这样,倘若他在教育自己的孩子的权利上能再争一下,是不是结局也不会是这样,再倘若他在劳曼克斯的学生在研究生答辩中的表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不是结局更不会是这样。我想,作者想要带给我们的就是这样一种共鸣吧,让我们为斯通纳的一些做法感到愤恨,甚至想要穿越时空告诉他,你就不能于这生活于这世界去争一争吗?争取自己的生活,争取自己的职位,争取一切能够得到的东西,但他没有,他做了他自己,做了那个斯通纳,但我认为,这也是最真实的斯通纳了,他经历了自己的一生,经历了生老病死,经历了人会经历的一切,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伟人,这就是生活,最本质的生活。
四、第四眼自己
慢慢地从故事的这个限制里跳出来后,斯通纳渐渐引起我的共鸣,从而从故事里去感受到作者所隐喻的人生,也就是如此,我似乎在书中看到了自己,才会想到斯通纳无华的一生,让我们不禁也在反思,这恰恰也是我们的一生,不是吗?我们不知道在什么样的时间,什么样的地点,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我们会经历什么样的蜕变,但我们知道,我们活在当下,看着斯通纳一生的蜕变,我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或者说是上帝视角,看着他选择的一生,我眼中的平凡,在斯通纳的眼里也许不这么认为,与这类似的书,我想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两本书相对比,鲜明的差别,带来的是不同的人生,我自己想要经历哪种人生,碌碌无为穷极一生,还是得到自己想要的,过盖茨比一样的生活,一切都取决于自己,对生命饱含着热情,是我们生活下去的动力,倘若没有了对生活的热情,做什么都是素然无味,在我看来斯通纳和盖茨比都是有这种热情的,他们爱一个人,做一件事,过自己的一生,只是每个人对生活的热情都在不同的方向上燃烧着,我们的生命只有短短数十载,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若是没有了热情,怎能活得精彩,作者在《斯通纳》里带给我们的,就像是一个双面镜,看着镜中的斯通纳,看着镜外的自己,那种细微的情感打动了我,作者也正是想要把这种共鸣带给我吧!不管我们能不能理解斯通纳,这就是人的一生,最朴实的一生,在妥协与挣扎中度过的一生,在追求与拼搏中度过的一生,回顾斯通纳的一生,也会让我渐渐有怎样过好自己的这一生的疑惑,我有着自己的目标,更想达到自己的目标,《斯通纳》这本书带给我的就是这样的一股子劲。我能产生共鸣,可能是因为这在某种意义上就像是自己的写照,如果我难以与之产生共鸣,那一定是我不甘心让其成为自己的写照。这样的平凡人究竟是不是自己,也许数十载后便能看透。
斯通纳读后感(二)
“他就是自己”
金融市场部外汇业务中心 杨江伟
书中开篇对于主人公斯通纳的评价是平庸的,“在一所大学里面教书四十余年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尊崇”。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平凡如你我的一生。而在这些琐碎的只言片语中,又让人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完整的生命历经。
一个人总是会生活在两个世界中,一个自我的世界,一个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中有亲友的渐行渐远,战火的烽烟,不时袭来的迷茫与不公,躲不过的柴米油盐,激情退却后的家庭生活。我们终究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但不如偶尔把自我的世界与外面的世界留一段距离,用这个距离来接纳、包容、执着与爱,这些爱决定了生命中的关键瞬间,它们如流星般稀少所以尤显珍贵。你会在这些瞬间猛然发现想要求索一生的智慧,为之奋斗的事业,负责到底的婚姻,用这些瞬间来陪伴疼爱的女儿,倾心的恋人,偶尔想起想要坚持的自我,会发现自己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
对文学的爱是一切开始的原因。斯隆教授对着斯通纳念起莎士比亚的诗,“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那火光的闪耀,在他青春的灰烬中奄奄一息,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因为他转瞬要辞你赫然常驻。”人多数时是麻木的,只有在醍醐灌顶时能够细心感受到自己生命的存在,斯通纳对文学产生的这份爱让他在往后的生命里保持着严谨、敬业、执着、坦荡。他沉醉于文学研究,自学拉丁文、希腊文。在图书馆中孜孜不倦,从三十岁开始执笔中世纪文献书稿,到生命中的最后一分钟仍然凭着模糊的意识翻动书页;他作为老师用字母、语言、韵律的美感染学生,将对文学忘我的痴迷传递给他们;他对待对文学没有敬畏的沃尔克近乎不通人情的严苛,即使让自己的教职生涯备受压力也毫不退步;他在得知自己得了癌症后推迟入院时间,召集学生安排好详尽的论文指导意见。这些片段潜藏在他平凡的生命里,以至于我们很容易忽略掉这些品质有多么伟大。
六十岁时斯通纳即将走到人生的终点,故事即将落幕。兴尽悲来,识盈虚有数,我们总期望主人公在这个时候与世界达成和解,但从斯通纳这里却看到了真实的遗憾。他回想起第一次在老莱克蒙特家里遇见妻子伊迪丝的情景,他说现在的她背后还有那个女孩的样子,他说应该多爱她一点;他回想起女儿小时候在台灯下伴着他工作的微笑,他说她永远在那里;他冷静地沉思起那些不可回避的失败,他曾有亲密的朋友一个在战争中无谓地死去,一个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他曾经因凯瑟琳的出现重新找到爱却不得不放弃这贪恋,他梦想过正直与绝对的纯洁却因此与劳曼克斯陷入长年的冷战。这一段闪回不禁让我们想象着另一种可能性,如果重新来过斯通纳的人生会否不同。但书中委婉的否定了这个可能性,“一种自己的身份感忽然袭来,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
人生难免有低谷,也有不可避免的失败,也总会有一瞬间能激发出向前的信念。既然不能重来,索性遇到自己的热爱就活得珍惜一点,用力一点,执着一点,坦荡一点。
斯通纳读后感(三)
也许你注定一事无成呢?
FanDi
“他发现自己有些迷茫,自己的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是否有过生活。他认为,这是在某个时候所有人都会想的问题。他不知道,这个问题出现在他们心中时,是不是跟出现在自己心中时一样带着这种不具个人色彩的力量。这个问题随之会带来某种伤感,不过这是一种整体的伤感,他想跟自己或者他的特殊命运没有多大关系。”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是从哪冒出来的,但它有一天就突然掉在了我的脑袋上,像一枚硬币掉在地板上一样清脆又愕然——这个声音在说——
“也许你注定一事无成呢?”
对。也许你追求的永远没有着落,也许你就是资质平平,也许这辈子能记住你的人寥寥无几,也许你注定成为掉进人群里也找不出来的那一个。
对。也许就是这样呢?
每当这个声音响起时我就陷入一阵小型惶恐,直到我读了《斯通纳》。
这个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把主人公William Stoner的人生写尽了。
“威廉·斯通纳时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求学八个春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犹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大学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他死后,几位同事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了一部中世纪的文献手稿,权当对他的纪念。这部手稿也许还能从珍稀古籍典藏库里找到,书上写了段题记:‘敬赠密苏里大学图书馆,以缅怀文学系的威廉·斯通纳。诸位同仁谨记。’”
我以为会是关于一个失败者如何失败的故事,我以为它会带着些灰暗的现实主义,于是有些觉得兴味索然。
可越是读下去,我就越是想,我是多久,没读过这么动人的故事了?
对,这就是一个关于失败者如何失败的故事。他生时一事无成,死也死得默默无声。有时候我为他揪心担忧,甚至拍着大腿想,你怎么就做了这么个决定?怎么就娶了这么个妻子?怎么就任由自己的女儿消沉下去?怎么……怎么……?一个老学究,一个窝囊废——你尽可以这么说。
“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
可是你再仔细看啊,便看到了一面灰墙之下细密的精致的纹路,看到了缝隙中生长出来的绿色,可能还有几朵花苞,自顾自地芳香着,不在乎生在哪,也不在乎谁看着。
你看到他的爱和温柔,看到他精心搭建起来的精神城堡——以及被摧毁那一刻他的从容,看到他的一点勇敢——为了坚持原则而接受永远的失败,还看着他好不容易从名存实亡的婚姻里喘息片刻,遇到那样完满的爱情,最后——仍然是注定地——天各一方,却也便如此,好像没有什么值得追叹或悔恨。
“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In his extreme youth Stoner had thought of love as an absolute state of being to which, if one were lucky, one might find access; in his maturity he had decided it was the heaven of a false religion, toward which one ought to gaze with an amused disbelief, a gently familiar contempt, and an embarrassed nostalgia. Now in his middle age he began to know that it was neither a state of grace nor an illusion; he saw it as a human act of being, a condition that was invented and modified moment by moment and day by day, by the will and the intelligence and the heart."
“他们不是天生要被这个他们害怕的世界折磨的。”
“他心怀无法量度的悲伤看着他们最后欢乐的努力,就像生命利用死亡的躯体跳的一场舞蹈。”
“不是因为这是我们非要克服的磨难,甚至不是因为我们可能要面对爱的痛失,只是因为害怕我们自我的毁灭,以及我们所做的一切的毁灭。”
“所以,我们最终还是属于这个世界。”
而整篇小说里好的文字、好的比喻和心理描写太多。常常读着读着,就会抬起头来出神地想象着那个Stoner眼前的世界,哪怕是最后他弥留之际的那个“空气里有一种厚实,有一种沉甸甸,挤着青草、树叶和鲜花甜丝丝的香气”的初夏世界。
“他吃了些药,感觉疼痛消融在一片黑暗中,好像那是一头谨慎的动物。”
“死亡是自私的,他想,它们像孩子那样,要的是属于自己的那个时刻。”
“一种柔软感缠在他身上,一种倦怠感爬上他的四肢。一种他自己的身份感忽然猛然袭来,他感觉到了这个东西的力量。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
“There was a softness around him, and a languor crept upon his limbs. A sense of his own identity came upon him with a sudden force, and he felt the power of it. He was himself, and he knew what he had been.”
然后我又再问自己那个问题——
“也许你注定一事无成呢?”
不,等等,什么叫“有成”呢?功成名就?家财万贯?流芳百世?拯救地球?
永远没有到头的路,也没有必需要成的事。欲望赶在所有人前头,而所有人最终面临的都是同一团虚无,但在这之前,我,是我。
不成为别人,只成为自己。就这样去生活。去经历苦痛,去感受快乐,去了解欲望,去认知自己。生命就是过程,没有人应该看结果。
也许我注定失败,但那又如何?
2016.3.12 1:23 am.
这本小说情节并不复杂。讲得是一只名为乔纳森?得文斯顿的海鸥,不安于在海里捞鱼吃的传统活法,要挑战命运,决心练习飞行。它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在要获得成功之时,却遭到了鸥群的强烈反对,被逐出了鸥群。但它没有放弃,经过纯粹的技术训练,进而领悟飞行的真谛,直至凭着意念到达彼岸。它成功后,飞回鸥群,播撒自己的感悟,帮助的海鸥超脱自己。
读完这本小说,一只看似平凡的海鸥闯入了我的脑海,给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我佩服它的信念,赞叹它的意志,却又为它的宽容感到诧异。
乔纳森拥有着顽强的信念。它一心向往着蓝天,向往蓝天中的惬意,而对现实中只啄食些小鱼这种平淡无奇的生活充满了不满与腻烦。它的思维十分超前,它清楚地认识了自己,认识了生命的意义。它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在于挑战!就是这一信念支持着它,使它永不满足于现状,顽强地超越了自己,也懂得了无限的意义。在它刚开始练习飞行时,父母焦虑万分,提醒它别光顾着飞,也该学着捉鱼吃。它的回答很简单:我不在乎皮包骨。我只想知道我能在天空中做什么。这种信念伴随了它一生,使它面对重重困难却依然没有放弃挑战,直到它学会了用意志去飞翔。
程中付出了巨大而又艰辛的努力。它将一整天的时间全部用来练习飞行,常常累得筋疲力尽,头昏眼花,而且还要面对一次又一次痛苦的失败。它反反复复跌打滚爬,却从来没有放弃过。一次,它从两千英尺的高空练习疾速垂直降落,像一枚炸弹一样俯冲下来,时速快得惊人,但却无法停下来,便一头扎进大海,晕了过去,翅膀也受了重伤,钻心地痛。等它醒来已是晚上了,它有些想放弃了。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它忍住了,托起伤痕累累的翅膀,又一次飞上了蓝天。靠着惊人的毅力,乔纳森勇敢地面对了一次一次失败,到达了生命的顶峰。
天堂不是一个地点,也不是一段时间,当你接近完美速度的时候,你将开始接触天堂。而且,那并不是时速1000英里,或是100万英里,或是以光速飞,任何数字都是一种有限,而完美是无限的。”
主人公海鸥乔纳森心里有个愿望,他一直坚持不懈地寻找、发现这个世界和自己内心的美好,渴望突破极限,要飞到更高更远处,去一睹与陆地不同的世界。它在广阔的天空不断练习飞翔,在飞翔的过程中坚持修炼自己,要求自己,创造自己,追求生命的真谛。
追求生命真理是艰辛而又极为困难的旅程,只有很少的人才能体验到其中美妙,在这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自己有一颗坚持的心,坚强的意志力和坚定不移的行动。无论遇到多大的困苦,孤独,阻碍,打击都不能停止。而成长比成功重要,成长是需要时间的,很多的事情只有有了经历到了一定的年龄才能够真正明晰和懂得。而乔纳森便是如此,它也有一颗顽强的心,带着这颗心越飞越高。它将一整天的时间全部用来练习飞行,常常累得筋疲力尽,头昏眼花,而且还要面对一次又一次痛苦的失败。它常常在俯冲时跌倒,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它从两千英尺的高空练习疾速垂直降落,像一枚炸弹一样俯冲下来,时速快得惊人,但却无法停下来,便一头扎进大海,失去了知觉。等它醒来已是晚上了,它很伤心,决定要放弃时,它心中的信念支起了信心,乔纳森又振作了起来,托起伤痕累累的翅膀,又一次飞上了蓝天。靠着惊人的毅力,乔纳森勇敢地面对了一次一次失败,也一次又一次创造了新的纪录,我想这难道不是一只真正会飞的海鸥吗,他拥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坚毅,可他也是一只平凡的海鸥呀?
可说它平凡,却并不平凡在他的成长之路上,道路是那么险峻,当他真正成功时,他不会趾高气扬,而是收下了和他有着一样志向的海鸥做徒弟,耐心的教导,真诚的相待,在他们努力飞翔时,他在心里笑了。“每个人都有成为自己的追求,都有塑造真正自我的自由,就在此时此地,什么也不能阻拦你。”乔纳森鼓励海鸥们。随时随地都可以锻炼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个瞬间体验、经历、成长。我想在我们的人生路上,就应该如此去看待成功。 一只真正会飞的海鸥,不但要学会飞翔,还要有一颗平和的心让我们做一只真正会飞的海鸥吧,一只有着自己的理想而努力付出的海鸥,在知识的海洋里越飞越高,不忘回报的海鸥!
最近,语文老师推荐我阅读一本名叫《海鸥乔纳森》的书。一翻开这本书,我就认定这是一本特别的书,因为书里小半本都是精彩的绘图,爱画画的我立刻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乔纳森是一只普通的海鸥,但他却渴望像鹰一样飞翔。他不愿屈服自己只会低飞的命运。于是,他十分渴望自由自在地翱翔,而他的梦想在海鸥家族中是个可耻的笑话,因此他被家族无情地驱逐。但他却承受住了暴风雨的洗礼,执着地苦练飞翔,最终实现了自己非凡的梦想。
海鸥乔纳森热爱飞翔,胜过一切!为了练习飞翔,他的翅膀被折断、受伤,流出了鲜血,在高空突然失控,掉入硬如石板的海里,可他依然不改初衷。同伴们讥笑他,他照样坚持自己的梦想,宁愿饿着肚子,也不去追求眼前的吃食。乔纳森想达到的,是努力冲刺,是全力以赴向成功的顶峰攀登!
带着一种特别的情感,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海鸥乔纳森》,闭目回忆这每一段情节,仿佛那只展翅翱翔的海鸥正从天际飞来,告诉我对于梦想应该怎样执着,怎样用勇气去实现梦想。
只有飞得越高,视野才越远,才能看清每种选择,才能发现自己心中真正的梦想。我想:如果我也是那鸥群中的一只,也许一开始同样会拥有乔纳森一样的梦想,但在经受了无数次的挫折后,恐怕早就放弃梦想了。我只能选择做一只寻常的海鸥,仅仅用飞翔来觅食。
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也有自己的梦想。
画画是我的特长,我画得也不错。因此我很荣幸地加入我校的绘画小组。刚开始几天还行,认认真真地画,到后来,根本就没心思画。比赛前每天要从两点半画到五点半,我实在忍受不了,选择了放弃。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为什么那时自己不能坚守自己的梦想呢?一点点小挫折难道就把我打倒了吗?和海鸥乔纳森相比,我真是相差甚远。
书静静地躺在桌子上,而我却觉得体内仿佛已充满面对困难的勇气和实现梦想的渴望。感想乔纳森给了我去追寻梦想的勇气。我想:从今以后,我也会在磨难中不断坚强,为梦想追逐、努力!让我们一起飞翔!让我们一起飞得更高!
我有幸读了《海底两万里》这部著作。故事起与1866年的一件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不幸落入水中,与同伴一起周游四海,最后海底太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
主人翁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研究、设计、建造了这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他与潜水船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搜寻自由,又对自己孤僻的生活感到悲痛。
《海底两万里》赞美了那深蓝的国度,壮丽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海藻,游鱼,矿产,正是一幅美丽的图话,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诺第斯号不管在那个年代都是一部不朽的神话.是它揭示了海洋中无限神秘的一切,对于船长尼摩来说,更是精神的家园.
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起。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向我们展现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描绘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此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天堂不是一个地点,也不是一段时间,当你接近完美速度的时候,你将开始接触天堂。而且,那并不是时速1000英里,或是100万英里,或是以光速飞,任何数字都是一种有限,而完美是无限的。”
主人公海鸥乔纳森心里有个愿望,他一直坚持不懈地寻找、发现这个世界和自己内心的美好,渴望突破极限,要飞到更高更远处,去一睹与陆地不同的世界。它在广阔的天空不断练习飞翔,在飞翔的过程中坚持修炼自己,要求自己,创造自己,追求生命的真谛。
追求生命真理是艰辛而又极为困难的旅程,只有很少的人才能体验到其中美妙,在这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自己有一颗坚持的心,坚强的意志力和坚定不移的行动。无论遇到多大的困苦,孤独,阻碍,打击都不能停止。而成长比成功重要,成长是需要时间的,很多的事情只有有了经历到了一定的年龄才能够真正明晰和懂得。而乔纳森便是如此,它也有一颗顽强的心,带着这颗心越飞越高。它将一整天的时间全部用来练习飞行,常常累得筋疲力尽,头昏眼花,而且还要面对一次又一次痛苦的失败。它常常在俯冲时跌倒,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它从两千英尺的高空练习疾速垂直降落,像一枚炸弹一样俯冲下来,时速快得惊人,但却无法停下来,便一头扎进大海,失去了知觉。等它醒来已是晚上了,它很伤心,决定要放弃时,它心中的信念支起了信心,乔纳森又振作了起来,托起伤痕累累的翅膀,又一次飞上了蓝天。靠着惊人的毅力,乔纳森勇敢地面对了一次一次失败,也一次又一次创造了新的纪录,我想这难道不是一只真正会飞的海鸥吗,他拥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坚毅,可他也是一只平凡的海鸥呀?
可说它平凡,却并不平凡在他的成长之路上,道路是那么险峻,当他真正成功时,他不会趾高气扬,而是收下了和他有着一样志向的海鸥做徒弟,耐心的教导,真诚的相待,在他们努力飞翔时,他在心里笑了。“每个人都有成为自己的追求,都有塑造真正自我的自由,就在此时此地,什么也不能阻拦你。”乔纳森鼓励海鸥们。随时随地都可以锻炼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个瞬间体验、经历、成长。我想在我们的人生路上,就应该如此去看待成功。一只真正会飞的海鸥,不但要学会飞翔,还要有一颗平和的心让我们做一只真正会飞的海鸥吧,一只有着自己的理想而努力付出的海鸥,在知识的海洋里越飞越高,不忘回报的海鸥!
最近,语文老师推荐我阅读一本名叫《海鸥乔纳森》的书。一翻开这本书,我就认定这是一本特别的书,因为书里小半本都是精彩的绘图,爱画画的我立刻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乔纳森是一只普通的海鸥,但他却渴望像鹰一样飞翔。他不愿屈服自己只会低飞的命运。于是,他十分渴望自由自在地翱翔,而他的梦想在海鸥家族中是个可耻的笑话,因此他被家族无情地驱逐。但他却承受住了暴风雨的洗礼,执着地苦练飞翔,最终实现了自己非凡的梦想。
海鸥乔纳森热爱飞翔,胜过一切!为了练习飞翔,他的翅膀被折断、受伤,流出了鲜血,在高空突然失控,掉入硬如石板的海里,可他依然不改初衷。同伴们讥笑他,他照样坚持自己的梦想,宁愿饿着肚子,也不去追求眼前的吃食。乔纳森想达到的,是努力冲刺,是全力以赴向成功的顶峰攀登!
带着一种特别的情感,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海鸥乔纳森》,闭目回忆这每一段情节,仿佛那只展翅翱翔的海鸥正从天际飞来,告诉我对于梦想应该怎样执着,怎样用勇气去实现梦想。
只有飞得越高,视野才越远,才能看清每种选择,才能发现自己心中真正的梦想。我想:如果我也是那鸥群中的一只,也许一开始同样会拥有乔纳森一样的梦想,但在经受了无数次的挫折后,恐怕早就放弃梦想了。我只能选择做一只寻常的海鸥,仅仅用飞翔来觅食。
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也有自己的梦想。
画画是我的特长,我画得也不错。因此我很荣幸地加入我校的绘画小组。刚开始几天还行,认认真真地画,到后来,根本就没心思画。比赛前每天要从两点半画到五点半,我实在忍受不了,选择了放弃。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为什么那时自己不能坚守自己的梦想呢?一点点小挫折难道就把我打倒了吗?和海鸥乔纳森相比,我真是相差甚远。
书静静地躺在桌子上,而我却觉得体内仿佛已充满面对困难的勇气和实现梦想的渴望。感想乔纳森给了我去追寻梦想的勇气。我想:从今以后,我也会在磨难中不断坚强,为梦想追逐、努力!让我们一起飞翔!让我们一起飞得更高!
恩格斯《致玛哈克纳斯》的信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现实主义、关于典型的重要论著,假如我们认真地学习恩格斯这封著名的信,并联系经典作家关于典型的论述,我们就能够在更深的角度上看到共名说的典型论不科学、不确切的地方。
现在,就让我们从恩格斯给玛哈克纳斯的信说起吧!
在这封著名的信里,恩格斯正确地指出《城市姑娘》中关于工人阶级的描写是不正确、不典型的。为什么恩格斯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他是从什么要求出发得出这样的结论呢?细读恩格斯的信和《城市姑娘》之后,我们就会知道,恩格斯是要求典型必须反映出一定历史时期、一定阶级的某些本质,而哈克纳斯的《城市姑娘》却恰恰违背了这一要求。《城市姑娘》对工人阶级的描写,没有充分反映出一定历史时期的工人阶级的本质。也就是说,这部中篇小说没有塑造出反映一定时代、一定阶级某方而本质的典型来。
我们在《城市姑娘》这部小说里看到,它的主人公耐丽(一个女工),以及夏绿蒂公寓里的工人群,都消极地服从命运,意志消沉,不积极反抗。工人都酗酒、打老婆、打孩子,书里而所写的一醉解千愁就是这一群工人的全部写照。而耐丽一心只想在服饰上打扮得跟贵妇人一模一样,靠在沙发上看看小说,拿起小勺一口一口喝着咖啡,有人侍候她穿皮鞋,这就是她的理想。她柔顺地让阿尔屠格朗特诱骗、遗弃,而丝毫不想尽力帮助自己。对于这样的描写,恩格斯认为是不典型、不正确的。因为,照恩格斯看来,如果说在1800乃至1810年,即圣西门和欧文的时代,这是正确的描写,那末在1877年,一个人已经获得了参加五十年光景的战斗的无产阶级斗争的荣誉,而且一直被解放工人阶级应当是工人阶级本身的事业,这个原则指导着的时候,这样的描写就不是正确的了。这段话鲜明地确定了马克思主义典型论中典型和时代、阶级的关系。它正确地说明了典型必须是历史的、时代的、阶级的产物,典型绝不能脱离时代、阶级而存在。哈克纳斯的《城市姑娘》对耐丽及工人群众的描写,正是因为违反这一原则而受到恩格斯的批评。这也正是恩格斯在《致拉萨尔》的信中所说的:主要的人物事实上代表了一定的阶级和倾向,因而也代表了当时一定的思想。他们行动的动机不是从琐碎的个人欲望里,而是从那把他们浮在上面的历史潮流里吸取来的。从恩格斯的这些论述里,我们知道典型绝不可能是什么超阶级、超时代的,脱离了时代、阶级,就只能是歪曲的描写,如《城市姑娘》那样。
但是,包括梁长森在内的主张共名说的同志都不这样看,他们违背了恩格斯的正确论断,想方设法地证明:典型所概括的已经超出了一个时代、一个阶级。证明成功的典型人物,既概括了一定阶级的人物的性格特征也概括了某些不同阶级的人物的某些共同的东西。或者如梁长森同志所表述的,最突出的性格特点并非一个阶级所特有的现象,在许多不同阶级的人物身上都司以见到。或者证明典型性格的核心所概括的社会内容,不是某一阶级所特有的,而是具有更大的普遍性。这些说法不完全一样,但实质上都是一致的,这就是:典型(或者说最突出的性格特点、典型性格的核心)是超阶级、超时代的。
看来,这里要对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其一,典型所概括的是否超出一个时代、一个阶级,概括了某些不同阶级的人物的某些共同的东西。其二,所谓最突出的性格特点、典型性格的核心是不是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人物所共有的。这本是有联系的问题,但赞同共名说的同志们是主张分开谈的,我们就分别讨论于后吧。
认为典型所概括的已经超出了一个时代、一个阶级,认为成功的典型既概括了一定阶级人物的性格特征也概括了某些不同阶级的人物的某些共同的东西的同志们的看法,主要都是从阿Q这一形象生发出来的。他们的脑子里有这么一个疙瘩:阿Q是一个农民(说是农民并不确切引者注),但阿Q精神却是一种消极的可耻的现象,而且不一定是一个阶级特有的现象,这在理论上到底应该怎样解释呢?按坚持共名说的同志看来,似乎这个问题的完满解释只有超阶级、超时代的典型论这条路子了。我认为,并不如主张共名说的同志所设想的那样,我们只要正确地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加以研究,这一问题是不难解释的。
难道由于阿Q是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种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就一定是概括了不同阶级的共同东西吗?农民,而且是阿Q这样生长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落后的流浪雇农,就一定不能有消极、可耻的东西吗?我以为这纯粹是从概念出发的结果。毛泽东同志说:人民也有缺点的。无产阶级中还有许多人保留着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都有落后的思想,这些就是他们在斗争中的负担。作为辛亥革命时代的落后流浪雇农(不是一般的农民)的典型,阿Q身上自然会存在这样或那样消极的可耻的东西。对于这些消极的可耻的东西。我们只要对它进行确切的阶级分析,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乃是阿Q所属的阶级所具有的,是他的阶级性的表现,或者是他的阶级性的折光,这是毫不奇怪的。它不能成为超阶级、超时代的典型论的根据。
卡罗纳读后感(一)
我读过《卡罗纳》这篇课文后,知道了:可怜的卡罗纳,失去了亲爱的母亲。他虽然失去了母亲,在也得 不到母亲的关爱;但是,他有一群值得信赖的好朋友,和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
卡罗纳的同学看到可怜的他,都会对他发自内心的同情与怜悯。我在班集里,只要是我要好的同学伤心或难过时,我都会去安慰她。要是我憎恨的同学哭了,我就想:活该,不亏,谁叫你总是欺负我。现在,我才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了无论是憎恨的同学还是要好的同学,在她(他)们在难过的时候,我都应该表示同情与怜悯。
卡罗纳是多么希望母亲能再次回到自己的身边,他是多么爱自己的母亲,而我呢?妈妈只要说一句不对我心思的话,我就在一旁怄气。现在我终于明白妈妈的对我一般苦心,妈妈无论是批评我还是关爱我,那都是妈妈对我的爱!
我从这篇课文中明白了: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一个眼神,都能表现出你对他人的关爱!
卡罗纳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卡罗纳》这篇课文。这篇文章写了卡罗纳的母亲去了,他来到学校后,老师、同学以及作者是怎样关心他的。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卡罗纳很可怜,早早的失去了母亲。那位老师值得让人敬佩,因为那位老师不但自己关心卡罗纳,还让同学们关心卡罗纳:热情地对待他,不和他开玩笑,不在他面前放声大笑。作者关心卡罗纳,劝说他不要哭了。到了放学,大家都默默地望着卡罗纳,谁都不敢说话,生怕勾起了他的悲伤。
《卡罗纳》这篇文章写得非常感人,我以后也要像这篇文章里的老师、同学和作者一样关心别人。
卡罗纳读后感(三)
今天,我们学习了《卡罗纳》,这个故事令人感动、深思。
《卡罗纳》这个故事讲的是卡罗纳的母亲去世了,这个孩子遭到了巨大的不幸。今天上午,他回到了学校,得到大家的关心与帮助。爱,是因为世间万物生灵所产生的重要情感,它原本是给予大家的,但却偏偏冷落了卡罗纳。他的妈妈被没有情感的死神无辜地带到了另一个世界,卡罗纳将永远失去他的挚爱──母亲。母爱,是多么重要,相当于人们的精神支柱,可卡罗纳年纪轻轻就失去了它,那是多么可悲。
每天早上,妈妈总是早早地起床,整理好我回校用餐的饭盒与开水后才叫醒我;每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总在身边细心地照料着我,直到我康复;每天晚上做功课的时候,妈妈总是坐在一旁耐心地指导我。妈妈,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总会义无返顾地支持我,以我为她的骄傲,一个问好,一次好的成绩就会使她乐开了花!所以,我们要珍惜妈妈对我们的母爱,因为它仅仅只对你有一次。
《卡罗纳》,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篇洗涤心灵的文章,吸引我的,是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这篇处处洋溢着爱的文章所蕴涵散发出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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