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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龙族有感

读龙族有感 读霸王龙有感 2019-10-29

读《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有感。

明月既成知音

——读《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有感

初二(10)班 吴嘉辉hDH765.Com

又是一个漫漫长夜,却被那左迁的消息无情地击碎。李白,你的心痛,我明白。落尽的杨花,啼叫的子规,倾诉着你对王昌龄深深的同情之心与关切之意。飘零之感,离别之意,在你的心中回荡。明月,在空中照着你,也照着他;你向着他,也向着明月,诉说着你的愁心和思念。

他是你要好的朋友,如今却在经历劫难。"龙标"谪迁之地是那么的荒远,道路"五溪"又是多么的坎坷与艰难。他劳累苦痛,你却更担忧挂念。月色洒入房间,拍打着你,舒缓着你内心的疼痛和思念。你那飞扬的剑眉犹如利刃,要粉碎那奸佞小人的阴谋;你那挥动的毛笔宛如枪戟,控诉着朝廷的腐败与黑暗。你的心,为他愤怒,为他心疼,为他不舍,却只换得朝中之人的耻笑。我想,在你心中,一定对那些阿谀奉承的小人和故作清高的达官显贵有着无比的愤恨与不屑吧!你那深深的叹息,究竟是对他的伤心,还是对腐朽朝廷的失望?

月明几净,明月的倾听,回荡着凄凉,沉浸着忧伤。你的悲痛,无人能解,只有明月明白。然而,诗仙终究是那个豪迈的诗仙,尽管人隔两地,难以相随,而月照中天,千里可共,诗仙的愁思,就寄予了明月,让它随风而去,月照五溪,一路相随。你只是对他说了一句:月亮代表我的心。

你的心,月懂,所以月是你的知音;而你,终究是要回归本我,成为那率性而为的诗仙。不是吗?"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这才是原来的你,本真的你!这才是狂傲的你,放荡不羁的你!

而你对好友王昌龄的情义,一如明月,洁净凄婉——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既有铁骨,亦有柔情的男子汉。

盛夕武老师点评:

语不繁,情深厚:是李白的这首诗;以繁语,解浓情:是这篇读后感。走近诗人,走进诗歌,方能解情解意。小作者在努力的做,且做得不错。而你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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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寄小读者》有感


有时远见大江,江帆点点,在晓日之下,清极秀极。我素喜北方风物,至此也不得不倾倒于江南之雅澹温柔。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诗文,选自冰心《寄小读者》。

在周日,等我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抬头看向窗,意犹未尽。心里只浮现了一句话:冰心的文章永远是我的惊喜。文章里透露的是所有的情怀,是美好的童心,是我的心之所向,笑着点亮每一个人的心,让人永远心怀暖阳。你瞧,这世间沉沦在满满的温柔里了啊。可这世间的繁华的盛景,怎敌得过她文章里的笑颜如花?不争不抢,不偏不倚,不生不色,不吵不闹。

记得冰心曾说着一句话:夜中的雨,丝丝地织就了诗人的情绪。说明冰心的灵感源自于观察生活,注入真实感情,真实想法,虚实结合,犹有隐患的诗意。何为有才?乃事之篇动人,字里行间感人窗外的秋心会不会把冰心的事变成点点闪烁的星光,送上月亮,也令神仙感慨世间凡俗人间烟火的美妙。有人说这样的诗有些世俗,每位诗人都能写出这样美好的诗。不,错了,冰心的诗,是梦魂,牵着每个人的童心,只允许世人憧憬,只能令人惊叹,而那不平庸的画面,靠的是生活,靠的是那颗怦怦的童心。

就好似,惊鸿一蹩是她,清风明月是她,梦里星辰是她,字里行间是她,兜兜转转仍是她,令人萦绕心头,一见倾心,乐此不彼。愿这些美得不能再美的诗词文章,能够让每一个人对它刻骨铭心。

钟意,发自内心的钟意。

读寄小读者有感


读寄小读者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唯有一本是特别的。全书没有犀利的文笔,没有高深的哲理,但细细咀嚼,感受到的是温暖、细腻和浓浓的爱意,这本书,就是《寄小读者》。

《寄小读者》,是冰心女士在1923年-1926年间写给小读者的通讯,共二十九篇,大部分是在她赴美留学期间写成的。作者通过描写她“幼稚的欢乐”和“天真的眼泪”,尽情的歌颂了母爱的伟大、童心的善良、大自然的美妙以及她所热爱的祖国。将爱心、善良、向上的种子撒在了一代又一代儿童的心里。

冰心说,《寄小读者》是她“最自由,最不思索”的作品。因而在书中,冰心率真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一个纯真、纯洁的少女也仿佛站在了我的面前。

将全书通读一遍后,我颇有感触。一个人无论年龄多大,经历过多少坎坷,只要拥有一颗童心,一颗乐观向上的心,一颗博爱、大爱之心,就永远都是快乐的,年轻的。冰心就算是在生病时,也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一样“拿书遮着信纸”给父亲写信。在病院里“三岁的孩子似的,一边忙忙的玩,一边呜呜的唱,有时对自己说些痴骏的话”。现在有许多人想方设法花钱整容使自己变得年轻,而内心却是消极的,萎靡的。红颜易老,当红润变成苍白,人老珠黄之时,内心的积极、乐观、向上才是永葆青春的秘诀。冰心女士活了99岁,被称作是“世纪老人”,而直到她生命的结尾,仍像个孩子一样活泼。在她逝世后,给人留下的仍是率真、活泼、美丽的印象。

正如作家魏巍所说:“一颗善良美丽的星辰陨落了,而她的光芒,将永远留在几代人的心里…… ”冰心的作品给了我们太多的感动,让我们得到了温暖和安慰,也让我们理解了人间真谛。


读《不要把成功看得遥不可及》有感500字


很多时候,我们在学习和工作时,总是把目标看得太远太大,所以本来一件很简单的事却让我们想得太复杂了,同时也失去了做事的劲头儿,当然成功的几率也变小了。今天读了《不要把成功看得遥不可及》这篇文章,使我真正明白了成功的秘决。

一个人家里买了一只新的小钟,摆放在两只旧钟之间。其中一只旧钟对小钟说:“你也该工作了,我真担心你在走完三千二百万次后会吃不消。”小钟听完,觉得自己肯定办不到。而另一只旧钟说:“别听他瞎说,你只要在每秒走一格就行了!”小钟说:“既然那样的话,我就试试吧!”果然,一年过去了,小钟真的走完了三千二百万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把成功看得太远了,只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迟早成功会属于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我们在做作业时,总是把作业看成一座大山一样,心里想的只有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才能做完呢?太多了!太难了!这样,我们学习不但失去了兴趣,更失去了学习解决问题的乐趣。变成毫无作用的应付了。最后结果:不是做不完就是无效果。这就失去了做事的劲头。我们都希望成功,但又害怕失败,其实,我们并不用想着以后做什么,只要一点一点的努力,就一定会得到成功的喜悦。

我们都读过《愚公移山》的故事,为了出行,要去靠肩挑手刨,去移动一座大山,在我们想来,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而愚公正是靠“子子孙孙,无穷尽”的信念,去做这件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凡事不要看得太复杂,我们只要像文章中的小钟一样,每秒嘀嗒一下。一点一点努力,相信我们一定都会成功!

“梦”,并非遥不可及——读《筑梦路上》有感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梦,它或大或小,或远或近,它或许离我们很远,或许很难实现,但我坚信,它并非是遥不可及。——题记

梦,是一缕永恒的光,是心中前进的目标,有了梦想,才能找到心中的太一陽一。这让我想起了纪伯伦曾说过的一句话:“我宁可做人类中有梦想,有愿望的最渺小的人,也不愿做一个梦想,无愿望的最伟大的人。”这足以看出梦想的重要一性一。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明星,他们似乎是那么风光,那么受万众瞩目。渐渐地,我想成为一名医生,他们是白衣天使,救死扶伤。如今,我的梦想不会再改变,我只想成为一位老师,一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祖国培养出一批批优秀的栋梁之才。

这个看似简单而又伟大的梦想的起源正是源于刘禹锡的那一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句诗写得是那么好,让我对老师这个职业一下子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与见解。

对于这个职业,我感到了无限的敬佩与由衷的赞美。

同样,心里怀着梦想,却不去追逐,那么,这便不是梦想,这只是一个白日梦。一毛一泽东主席幼时心系祖国,从小以拯救国民为己任,可是倘若他没有怀着“学不成名誓不还 ”的决心与“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豪情壮志去挽救民族,又怎么会造就了“数风一流人物,还 看今朝”的丰功伟绩呢?同样,先后获得两次诺贝尔奖的居里夫人又何尝不是在逐梦之路上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沉痛的代价呢?她最终为实现梦想接触放射一性一物质,死于了白血病。像近期我们的“青蒿素之母”屠呦呦不也正是创新路上的逐梦人吗?

逐梦之路,注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在这条路上,有数不尽的坎坷,有话不完的艰辛。但是我们不会退缩,因为我们是中华儿女,我们是创新路上的逐梦人。

所以,我知道做一位老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需要做到很多方面,如:要有端正的工作态度,正确的教学理念,良好的师德修养。当然,首先应有广博的学识。

因此,我要从现在起,更加刻苦努力,发愤图强,奔跑在我的梦想之路上,一路上的挫折和磨难都阻挠我追梦的步伐,我会不断地激励自己,因为在这条路上,我怀着对梦想的无限希望。

在这条注定不会一马平川的逐梦路上,我们作为中小学生也要不断接受新挑战,培养创新的思维,永不停下逐梦的脚步。因为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希望!

读《龙族》有感


读《龙族》有感

李可阳

这是一个绝对浩翰缥缈的世界。

无论多少次打开这个世界,我总会忘记了呼吸。

这个世界,名为龙族。

《龙族》讲的是龙与少年的故事,每一本,都有万千滋味自在其中。主人公路明非与他的伙伴们一直在屠龙,也一直在成长,这也是《龙族》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我一直很敬佩作者江南,他在书中表达的情感已经数不胜数,能控制一个如此庞大的故事,真的是非常厉害。友情、爱情、亲情、责任都在一个又一个的人物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说那名为路明非的男孩。

路明非是个衰小孩,衰了至少18年,在进入卡塞学院之前,他什么也没拥有,每天坐在寂寞的天台上,静静地看着城市葳蕤的灯光。似乎也没人在乎他。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隐隐作痛。这么说来我也是个衰小孩,很懦弱很看不起自己,却无能为力。我或许没有路明非那么衰,但我很喜欢和他一样发呆,思考着许多漫无边际又透露着悲伤的事,总是不承认自己的孤独。

但在《龙族》里,路明非真的变了,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勇敢,不顾一切的勇敢。他命令自己不要死,身后是欲望的刀枪。我想在那一刻他没有畏惧,有的只是走投无路的凶狠。于是他长大了。

成长其实是个漫长的过程,路明非在每个故事里,都付出了四分之一的生命,为了保护他真正在乎的人,没有一次用在自己身上。但不得不说前面几次都是小魔鬼路呜泽的功劳,而这次,路明非真正地挺身而出,拥有了那种从骨头里榨出来、从灵魂处淬炼出来的勇敢。

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有狮子般的眼神,很怂的样子只是为了掩盖这种锋芒。说得真好。路明非是个很穷的孩子,但他从未吝啬过付出。因为狮子是不会允许任何动物入侵它的领地的,一旦触及领地的界线,狮子会毫不犹豫地扑过去咬断人的喉咙,路明非的领地是他在乎的朋友。

除了路明非,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有绘梨衣和源稚生。

绘梨衣是我的怨念之一。她是一只小怪兽,是一个错误的存在。但她很爱路明非,总是觉得世界很温柔。

但最后她死了,从一开始她的结局已经注定。世界很残酷,路明非并不爱她,就算后来路明非舍弃四分之一的生命去杀了杀死绘梨衣的白王,一切早已无法挽回。

但我仍然记得她和路明非相处的七天,一场充满温情、阳光的盛大逃亡。

源稚生是正义的朋友,也是孤独的最后一只平塔岛象龟。他或许是这本书里最负责任的人了,他身为大家长的责任让他在最后一刻慷慨赴死,与弟弟相拥长眠,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圆满。

这是走投无路的正义呐。

话说回来,《龙族》里有太多的走投无路,但正是这些走投无路,激发了人物们被逼到尽头的勇敢。

他们无路可退,才会去反抗命运。

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有勇气去反抗,只需静静地等待。等待你慢慢地脱变成和被固定的命运截然不同的样子。

《龙族》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还有爱情。《龙族》里的爱情很复杂,但决不是言情小说的庸俗。到最后,只剩下感动。

我还特别喜欢《龙族》里的景物描写。很温柔很细腻,美得让人落下泪来。抛开综迷复杂的情节,景色永远都是最让人动容的。就像路明非和绘梨衣最后的旅行和分别,大片大片的夕阳和倒影似乎从书页里涌了出来。

还有他们开着车迎着阳光盛大逃亡的那一段。我想起江南曾写过他驾车从圣路易斯到美国的最南端西岬,跨越了十五个纬度。那一刻江南和朋友们像电光一样,大声说笑,车外的白雪里埋着无数废弃的车,但他不怕,因为他正向着温暖的南方而去,年少轻狂或者对阳光海岸的期待让他觉得他可以跑得无限快,如同骑着曹操的名马绝影,影子追不上你,光追不上你,时间也追不上你。

他们成功地突出雪地,朋友打电话问他们在干什么呢?他们骄傲地说他们正去向佛罗里达。

想想看真是美好。

因为世界永不足够。

江南说《龙族》表达的,就是这种对世界与未来的渴望。

龙与少年愈行愈远。

我真的很爱《龙族》。我多么希望我能成为那个少年,推开这个苦闷世界的大门,来到属于龙的国度。

那里黑色的巨龙翱翔于空中,凛冽天风。

恸中华------闻老红军述有感


在美好如花的二十一世纪中,我们这堆00后,过的日子相当舒适,压根儿想象不出当年战火连天,华夏告急的痛苦。抗日,战争,屠一杀,侵略,我们听上去也只有一点虚无的恐怖和严峻。也只能从略带夸张的电视剧和电一影中知道个模糊的大概:凶残的侵略者,以及形成鲜明对比的带有英雄色彩的烈士。那个年代就成了我们脑海中的浮夸想象:穿着灰色粗服的军队,背着普通的步槍,朴素,严谨,透着正义之气的凛然之姿,艰难的征战岁月。然而今天在学校听了老红军的一席讲座,让坐在小椅子上的我,隐约地重新回到了那个年代,看清了战争的残酷与悲哀,认识了侵略者的残暴与血腥。

战争,它其实并没有听上去那么遥远。或许我们脚下踏着的每一片土地,或多或少都曾经停留过它的脚印,被它摧一残过,侵蚀过。以一个新中国青少年的身份去揭开那段历史,才发现竟是如此惨不忍睹......

老红军讲的是是余姚的抗日战史。从一开始的反抗到承受,从承受到沦陷,百姓的无奈和痛苦无法用语言来描述。落后的装备,艰苦的条件,抗日战士的艰辛可想而知。他的倾诉听着让人揪心难受。如果我们处在哪个灰色的时代,又会如何?房屋被炮火炸塌了,焦黑的墙上有污黑血迹和点点弹孔。家园没了,眼前只有满目疮痍残骸。在那空落的白天后的黑夜,在那不眠的黑夜后的白天,顶着一陰一郁的天地逃亡,吃不饱穿不暖,像小人鱼一样脚尖点在在刀尖上的生活太令人颤一抖了。

那般灰色的年代,所幸坚强的中国人民熬着扛过来了,真不容易啊。日寇的残暴,草芥人命,令人发指,令人心寒。活生生的鲜血,这般硬生生地刻在了这段历史上。“日寇洗不掉,国人忘不了”老红军的声音很响亮,渗着愤怒的悲呛情绪,一字一句的说着这一个个溅着点点血迹的故事,有的虽鲜为人知,但却都是老红军所经历的,都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如悲如泣的啼诉。可以想象,当年的南京大屠一杀又该是何等的惨烈,那是我们中国历史上最黑暗、最残暴和最血腥的一页。它像一座警钟,时刻的提醒我们,提醒我们不能忘记历史,不能忘记历史的教训。这正是“万里长城十亿兵 , 国耻岂待儿孙平 。愿借百万虎狼旅,越马横刀向东京.!”

珍一爱一和平,铭记历史、勿忘国耻、圆梦中华。我们渴望和平,但我们应该懂得“落后就要挨打”。今年的大阅兵向世界展示了我们国家的强大,军人的强悍,科技的先进,同时也表达了我们一爱一好和平的愿望,今天,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是未来的希望;明天,祖国将由我们建设,历史将由我们谱写!向世界展示了新时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巨大成就。我为自己是“炎黄子孙”而感到自豪;我为是中华民族的儿女感到自豪……

中国还 等着我们的崛起。为了中国真正能够矗一立在世界之巅,努力吧!

读《寄小读者》有感400字


《寄小读者》是冰心奶奶写给自己的小读者的信,这个暑假,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用心去读,从中领悟到不少有用的道理。

冰心奶奶在这封信里主要写了三方面:报效祖国、了解友谊、报答父母亲。祖国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又是我的故乡,我从小到大都在祖国的怀抱里。不报效祖国怎么能行呢?所以,我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争光,是我的志愿。

我还要做一个对社会、对祖国有用的人。朋友是不分国籍、不限年龄、不拘性别的,只要理想相同、兴趣相近、情感相恰、意气相投的人,都可以很坚固地联结在一起。这是冰心奶奶的一句关于友谊的名言。友谊是人生的调味品,也是人生的止痛药,友谊多么宝贵!不过友谊可不是那种哥们儿义气,大家一定要好好利用友谊,珍惜友谊。如果一个人失去了友谊,他的日子该是多么难过呀!

父母是生我养我的人,我们没有理由不孝敬父母。更何况我们国家从来就是讲求忠孝的国度。

我感谢冰心奶奶给我这么多启发,我以后一定按上面的去做。

读《寄小读者之通讯》有感


“不为什么,——只因为你是我的女儿!”冰心奶奶的妈妈的话语,感人至极。每一个母亲都是这样的,只因为你是她的宝贝孩子,所以她爱你,这是惟一的理由。冰心觉得,“不为什么”这四个字,从她口里说出来,何等刚决,何等无回旋!她的爱,是摒除一切拂拭一切,层层地撩开“我”前后左右所蒙罩的,使“我”成为“今我”的原素,而直接的来爱“我”的自身!是的,妈妈的爱是超越一切的,不管我多么崇高或者多么卑贱,她都爱我。“不为什么”,这四个字说的是那样的温柔,而又那样的坚定,无论什么都改变不了她戏我深深的爱,她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我,因为我是她的儿女。这样的话,只有母亲才能说出,才能说得这样感天动地。

当我读到“天地一切都信她!她对于我的爱,不因万物毁灭而更变!”时,我很感动。妈妈是爱我的一切的,她永远爱我,一生一世,一万年,只要她仍在,她就用她那无限的爱包围我,保护我,即使是天地翻覆,世界末日,她的爱也在,对于她来说,我就是她的一切,爱我超过爱她自己,她对我的爱永恒。

冰心奶奶说得好:“只有普天下的母亲的家,或隐或显,或出或没,不论你用斗量,用尺量,或是用心灵的度量衡来推测;我的母亲对于我,你的母亲对于你,她的或他的母亲对于她和他;她们的爱是一般的长宽高深,分毫都不差减。”读到这里,我不由想起了一首歌《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说的太好了,母亲的爱岂是能用尺子用测量的?那爱的深远与高低,就是大海与天空也不及其一,对于如此宽广的母爱,需要用心细细琢磨,用心灵去比试高低。这时,或许才会恍然不悟,真正地了解到母爱的宽广。母亲形形色色,看似不同,却又是分毫不差,她们都同样爱自己的子女。母爱是不能相互比较的。这正应了冰心奶奶的一句话“世界便是这样创造起来的”,细想,也是,世界母爱无处不在,没有了母爱,从哪儿来这多情多义的世界呢?

再住下读,我禁不住都要哭出来,谁曾想到,自己的妈妈竟会是如此这般地爱自己,这爱,又是自己所不够衡量的,我不禁佩服起冰心奶奶的聪慧了,这神圣的秘密是她发觉了的,她还说呢,“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敢来驳我这句话”,非常正确,我也相信,每一个做孩子的都信这句话。

《寄小读都》真让我明白了不少,悟性也好像由此上涨了许多,这本书更是让我知道了母爱的宽广,我劝大家,多看看你的妈妈,多想想你的妈妈,多爱你的妈妈,因为我们的妈妈都很美。

读我和铁车有感1000字:未来不再遥不可及


原不知道三三是谁,只听过作家六六的大名,认识三三,缘于《我和铁车》。肉红色封面,两个半大的孩子面对另一个乞丐小孩伸过的碗而低头沉思,没有背景,却极显庄重。

寸喜是文中的主人公我,而铁车,那个有着硬邦邦、凉飕飕,还带着那么一股子铁锈味名字的男生是寸喜最好的朋友。两人的共同之处:什么都想学,像贪婪的海绵一样吸吮着知识的琼浆。他们一起读着那些我听都没听过的书,一起为了书中的人物争得不可开交;一起捉弄自以为是的大师,恶作剧的给大师写信;当看到大师因为他们的恶作剧而经受痛苦时,又一起自责与内疚。作者文笔细腻,把那种酒逢知己、棋逢对手的感觉描述地那么酣畅淋漓。

三三下笔是非常讲究艺术的,她通过一个个扣人心弦的小故事,描述了两个在外人眼中的天才背后的勤奋。铁车活泼、健康,跳跃的思维总是让人想起清晨的太阳。他饱读诗书,就连枯燥字典对他来说也是有生命的。他疾恶如仇,对侮辱苏老师的男人下手毫不留情。他胆大心细,捉蜗牛挣钱,带着寸喜暑期打工。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毫不掩饰写出了对铁车的赞赏。

在《我和铁车》中,三三诗意的笔下赋予寸喜丰满的情感和灵动的性格。也使我更能走进她的内心,用心感受她的快乐和哀伤。读书是寸喜最快乐的事,她喜欢记笔记,只要看书,手边必备有纸和笔。这也在提醒着我,读书笔记的重要性。可是寸喜也总是为了遥不可及未来而惆怅,特别是妈妈向往的大房子、南方旅行因为家中的变故无法实现,床头柜上的大贝壳,像道具一样收起来、拿出来。我喜欢寸喜,她用自己高倍放大镜似的心思,细腻地体味青春少年时经历的成长。

原本我以为这本书描写的只是寸喜和铁车之间的喜怒哀乐,然而书中寸喜的弟弟家旗的丢失像是一条线贯穿着全文。家旗三岁,爷爷领着他在公园玩时不慎走失,从此,这个家庭支离破碎。叔婶离异,叔叔走上了毫无终点的寻亲路上,爷爷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我无法体会丢失孩子的空洞和绝望,但我触摸到丢失孩子为人父母的疼痛和绝望。对于很多人来说,孩子是他们活下去的意义。我把书中的结尾提前看了,结局是美好的,铁车通过寻亲网站最终找到了家旗。那个宾馆服务员的话让我印象深刻: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能让我永生铭记的话,那就是一个孩子孤独地面对陌生世界时无助的眼神。我痛恨人贩,他们怎么能为了眼前利益而毁了别人的家庭,我为家旗高兴,他是幸运的,但还有那么多不幸的人回家的路不知道在哪!

这是一本纯正唯美的书,全书没有轰轰烈烈的场面,但一种温暖的氛围带领我读完。我想,我喜欢的不仅仅是书中寸喜和铁车的友谊,更是三三笔下对一切事物的爱。它教会了我热爱生命,热爱生活。我不再迷茫未来,正如文中结尾,我感受到未来不再遥不可及,它正以一种隐秘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它全部的神秘和壮美。

读《驯龙记》有感


不知道大家是否看过一部电影叫《驯龙记》,很巧合,我暑期阅读的这本书也叫《驯龙记》。电影《驯龙记》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与龙的故事,那里面人与龙和谐共处的场景令人十分羡慕。而书本《驯龙记》则更加离奇,竟是一对父子孵化“恐龙”的故事。尽管是虚幻的故事,却映射着现实的光芒。

故事中,儿子孔龙和爸爸孔大龙尽管有着不同的性格,却有着同样的喜好:研究一切关于恐龙的事物——恐龙生活的年代,恐龙的种类,恐龙的食性,甚至各种恐龙居住的地方。他们对恐龙的一切都充满好奇与兴趣,总是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见见真正的、有血有肉的恐龙,这样的梦想似乎太遥不可及。但孔大龙父子有他们的办法。他们将从各种途径搜集来的恐龙化石粉末及各种中药放在水中,再将一个个鸟蛋、乌龟蛋等放进去。因为他们相信,恐龙是鸟类爬行类的祖先。最后竟真的以这种看似不可能的方法孵出了恐龙,只不过“恐龙”很小。

读完全书,最吸引我的不是他如何如何孵出了恐龙,也不是他有多么的热爱恐龙,而是他们父子对于创新与兴趣的诠释。

他们是一对普通的父子,爸爸是名会计,儿子只是个普通的小学生,但他们对于自己所热爱的事业并不只有不停地了解而已,而是自己发掘有关恐龙孵化的秘密。也许他们折腾了许久的“孵化恐龙”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名人效益或利益,最终仅仅是成为了动物园中的三只新宠。他们的初衷或许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对于恐龙的探索欲和未知的事,但他们的创新确实给他们带去了自身的满足感。

回望我们,又有几人敢如此大胆地进行所谓“孵化恐龙”的行动。对于有兴趣、好奇的事物,我们所做到的也不过是查找前人的总结,却不想想自己又有什么独到的见解。新事物的诞生永远都有两个条件:一是兴趣,很多人都已做到。二是创新,以自身思考融入兴趣,以自身的行动创造属于我们的新事物。这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

可惜的是,我们往往在童年时期充满着这样的创新,却在年复一年的吸收知识的过程中悄然磨灭了,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们已习惯于接受,习惯于原有的经验,习惯于前人的失败而再惧怕我们自己的思考了吗?我们不应如此,我们所要做的,是创造更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事物。

读《变色龙》有感


【篇一:多面人】

最近,我读了《变色龙》这篇小说。这部小说很好地展现出了俄国沙皇的黑暗统治下军官的无耻,让我感触颇深。

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喜欢作威作福的人。他在赫留金等普通市民面前趾高气扬,俨然是一位长官。说话的口气更是十分傲慢,他那一喝一问中也透露着他的跋扈与不可一世。我觉得契诃夫真是把这个爱装腔作势的沙皇军官写活了,我也体会到了奥楚蔑洛夫那耀武扬威之卑鄙。再看看他的四句喝问,把狗咬人这一普通事当做案件,不难发现他小题大做,总趁机耍威风的性格。他让我从心底里讨厌他,他在这里就是一个咄咄逼人,骄傲于世的军官。

同时奥楚蔑洛夫也是一个卑躬屈膝的人。他在听说好像是席加浩夫将军家的狗后,马上变得惴惴不安,却若无其事地否定自己的话。接着极力维护狗没咬人的事,而刚才的判断被扔在了一旁。他在长官的面前畏首畏尾、阿谀奉承,一点儿也不敢反抗。面对上级的狗,他自然也十分尊敬。一旦狗是上级的,身价倍增。我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实在是太恶劣了。而这种行为又延续到了今天,下级对领导是出手大方不在乎钱,就是为了讨领导的欢心。这种行为必须改变。

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多面人,他的行为让我感到恶心随着狗的主人之变化,赫留金在他口中从受害者变成敲诈者,又敲诈者变成受害人,之后又成了猪崽子。奥楚蔑洛夫的变来变去、反复无常让我十分厌恶一个人竟然会这么无耻!一会儿是貌似公正的法官,一会儿又成了上级的庇护者,一会儿为受害人辩护,一会儿又为上级开脱。他不是一个公正的人,就是一颗墙头草哪边风一大,便向另边倒。谁势力大,他就向着谁,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这种人就是社会的蛀虫,必须铲除!

读了《变色龙》这部小说使我警醒,它告诉我一个人不要变化无常,不然必会招人厌恶。

【篇二:变中不变形】

他惊恐的爬起床,朦胧中眼前一片昏黑,黑色的书架张着大口嘲笑般的似向他咬来,窗棂外若隐若现的灯光投下一个个令人窒息的光斑,几只细长的小腿无助的抖动着,萎靡地支起早已疲惫不堪的身体,一只可怜的甲虫孤独地呼喊着人生的光芒。

他变形了。

不,他没有变。

且他知道他离一只真正的甲虫不远了,此刻的他才真正感到了无助,亲人的唾弃使他难以吐出胸中那藏在角落的怒火,老板的施压令他在天罗地网般的世界中找寻不到出路。

他在黑暗中郁郁独行,伸手不见五指,前后都是深不可测的秘境之地,呼吸困难,他想大声号叫,却又感到胸口被一阵生涩的东西死死卡住。

可悲的他变形后想到的不是他的前途与未来,而是怎么应对老板的责令与为难。可怜的他渴望得到一丁点关怀与温暖,哪怕是之前生活的美好回忆,可摆在他面前的只有冰凉的门把手和金属质感的窗框。

吸引他的不只只是妹妹那曼妙的琴声,还不得不有老板不明觉厉的皮鞋的噼啪声,让他留恋的不止是墙上的那一幅画,更有冲破束缚的渴望与无助。别人给予他的没有什么,只有硕大的壳皮与诡异的眼光。

他挣扎着起来,耳边又响起了那油腻的脚步声

【篇三:读《变色龙》有感作文】

变色龙是一种动物,它可以从根据周围的环境来改变自己自身的颜色,保护自己,这篇小说也是这个意思,小说的内容最为丰富,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成为小说表现的对象。这是一篇特别具有讽刺性的文章,而且也特别受欢迎,爸爸曾告诉我你上学的时候就有这篇文章,可见这篇文章的重要性和教育意义。

这篇小说讲的是什么呢?讲的是首饰匠赫留金在路上被狗咬了一口,警官奥楚蔑洛夫来解决这件狗咬人事件,经过六次办案五次变色,解决了这个案子,第一次定为狗主人的全责,要狗主人交赔偿费,而第二次周围的人说这只狗是席加洛夫将军家的,这时奥楚蔑洛夫改变了断定的案子,说赫留金想借此事赚取一些赔偿费,有人说这是狗杂种,将军家的狗全是打猎狗,巡警说也有可能是将军家的狗,又有一跟人说是野狗傻杀了吧最后确认是将军家哥哥的狗,奥楚蔑洛夫将将军哥哥的狗大嘉赞扬表扬狗伶俐,而骂赫留金早晚收拾他。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只要将我们的本职做好,就可以成为一个快乐的人,不能活在虚伪的世界里,如果我们太虚伪的话,我们将一个朋友都没有,也不会信任任何人,我们必须做回朴实的自己,将成为一个特别的开始。当时社会欺下趋炎附势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外强中干,装腔作势的人很多,宪兵的横行使人民的财产得不到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做好最朴实。但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学习这种文风朴素却能一语击中要害的写作技巧,避免用华丽的词藻堆砌出一篇空洞的文章。

【篇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初读《变形计》,就觉得迷茫,但在第二次读的时候,便相应有了一些感悟。

不得不说,我并不喜欢这部小说,甚至达到了厌恶的程度。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作文《变形记》中对人与人关系的描写,尤其写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

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起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对于这篇小说,我并不感兴趣,而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想把它写出来,也许这其中的道理,我并未完全明白,但我相信,随着我的成长,我会懂得更多。

【篇五:读《变色龙》有感】

人生在世不能虚伪的度过一生。因为那只是没有脑子的行尸走肉在盲目的寻找方向。

题记

在生活中人的虚伪似乎成了势力的代名词。如果你会讨好他人你就会被大人物重用,反之你只会做不会说,就会让人误解你对领导不尊重。这种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例如:在一个大公司,有的人为了自己有一个好的职位,从而调查领导的喜好,投其所好为他办许多他喜欢的事情,而大部分的领导也会欣然接受,自然而然他就会受到重用,可是这样的社会风气不正是我们嗤之以鼻的吗?但为什么这种事情从古至今不断上演呢?

在《变色龙》这本书中,主人公奥楚蔑洛夫的变不正是这种虚伪的代表吗?大人物的狗比人还高贵,贫民连狗都不如,这种人与当今社会趋炎附势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人生在世要有骨气才可以生存下去,一个人连做人的骨气都失去,还谈什么成功、还谈什么名利。为了社会的进步,每一个人都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去危害他人,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一个国家不是由一个人组成,而是由千千万万个人组成。在这个大家庭中,大家都为别人考虑,都想着别人的利益,才能在这个大家庭中受到尊重、爱戴,而不是做一个虚伪、自私的行尸走肉。

你就是你自己,不一样的自己。

我认为做一个有尊严的人,就是对贿赂、献殷勤、拍马屁这些行为不懈同流合污,做好你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当今社会这样的现象时时处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有正确的判断力,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不但自己不支持,而且还要影响身边的人去抵制。

人的尊严就需要自己去维护,做一个虚伪的人,尊严就会被踩在脚下,做一个用尊严的人你的精神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拥有尊严。做一个有骨气、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为了成功而不断奋斗!

【篇六:读《变色龙》有感】

19世纪俄国作家契诃夫创作的短篇小说《变色龙》集中反映了处于沙皇亚历三大三世的黑暗统治之下的俄国社会的丑恶现实。

故事的开端在早晨,在市场的广场上发生了狗咬人的案子。警官奥楚蔑洛夫听闻后急忙赶来处理案子。第一次他不知道狗的主人,便决定严惩这只狗;第二次他从人群中听到是席加洛夫将军的狗,便又开始为狗开脱;第三次他因巡警的一番话又觉得不是将军家的狗,就贬低这只狗;第四次觉得是将军家的狗,又不断地称赞这只狗,当将军的厨师说这不是他家的狗,奥楚蔑洛夫又决定将狗弄死;但当厨师又说是将军哥哥的狗时,他又开始不断地大加称赞,并且说这是一条伶俐的狗。

六次断案,五次变色,小说通过对看风使舵、趋炎附势、谄上欺下的警官奥楚蔑洛夫这个沙皇忠实走狗的刻画,揭露了沙皇专制统治的黑暗腐败,也揭示了小市民阶层麻木、庸俗、愚昧的社会弊病。

本文从语言和细节处开始描写,刻画细致入微。从披上大衣再到脱下大衣,形象地表现了这个爱装腔作势的沙皇军官。当面对的是一些普通百姓时,他变得专横跋扈、作威作福;当面对达官贵人或有关的人甚至是狗时,语言中又处处暴露他的阿谀奉承、卑劣无耻。

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而在现在,有些政府官员就像是变色龙一样,看见比自己职位低的人就处处压榨,而看见比自己职位高的人就开始百般献媚,甚至不惜花钱去送礼,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社会风气,必须改变。

变色龙,变的是人物的性格,不变的是真正的本性。作文

【篇七:读《变色龙》有感】

奥楚蔑洛夫华丽的大衣,却修饰不了污浊的灵魂。

心灵之窗早已蒙上了厚厚的尘埃,皮囊下跳动的心随着权势的腐蚀,慢慢地失去了活力,只是机械般终日复始的重复一个旋律,早已萎缩的心却因为眼前的功利才涌现出一股活力。

当听说那狗身位显赫时,奥楚蔑洛夫脸上涌现的媚笑将眉毛挤成了山,一道道都诠释着虚伪,那积堆成的肉勾勒出的一条条深沟,也被肮脏的思想沾满,弯腰形成的佝偻状,极其不雅的姿态,丑陋不堪。

当听说那狗身位显赫时,奥楚蔑洛夫脸上涌现的威严,眼角闪烁着得意,严重充斥着欲望,盈满了眼眶,溢在地上淌成一片,处处弥漫着铜臭味,令人呕吐。口中扬出得粗鲁,狂傲塑造了一个嚣张跋扈的形象,在人民心中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他却不知,耸起的眉毛好似破工厂上冉冉升起的黑烟,洁白的牙齿也镀上了一抹铜光,和铜钱一样的颜色,肆意的挥手似的倾洒庸俗的粉尘,落在人间,从此,这方净土不再美好,只有残余的泥土香在无力的诉说苦衷。

我早晚要收拾你。余音围绕在耳畔,化作片片残损的瓦砾,溅了一地的悲哀。

奥楚蔑洛夫,看似潇洒的背影却让人悲哀,在他的眼里,只有无边无际的欲望。亲情,友情,爱情,却不达眼底,在他身边,只有笑僵的眼角和无边无际的点头哈腰,陪伴他的只有永远也捂不热的铜钱,泛着黯然的光泽。

这种人,可悲,可耻,可恨,可怜。他们身上看不到一丝人性的光辉,他们是旧时代的产物,他们是沙皇统治社会的缩影,他们是落后封建的牺牲品。

现实,让我们怀着一颗热爱生活的心,早晨对着太阳,绽放一个大大的笑容,漫步在某个林间小道,任凭清风抚摸耳畔,让风儿带走你的忧愁,留下丝丝清凉;遇到熟人,毫不吝啬的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你会发现,他的眉梢多了几分喜悦;遇到不知所措的人,毫不犹豫的走上前去,对着他说:你好!需要帮助吗?那将会给别人送去了一场及时雨,也为自己心田洒下了一片雨露,让叫爱心的种子发芽

带着爱上路,让自己可以快乐真实的活在世界上,发挥我们的价值,让蓝天,白云,青草,大海来见证这轮生命的活力。下次的轮回中,我还要那么自在的活着

【篇八:读《变色龙》有感】

变色龙,是一种能使皮肤随环境颜色变化而变化的动物。而在作者契诃夫的笔下的变色龙,它的颜色变化频率可谓不同凡响,超乎你的想象,如同夏日鬼天气,说变就变。

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著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见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艺术代表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些人。

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的走狗。这篇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却是真实的,让人在欢笑之余,不禁深深地思考起来。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而社会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书本知识的熏陶与启迪。在这个日益纷杂的社会中生活,青少年不能盲目自大,也不能自命清高,既要紧跟社会先进思想文化的脚步,也要有一层坚实的屏障来防止不良信息的诱惑与引导。青少年心理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在性格养成的时候,我们不能让自己拥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虚伪做作的性情,而要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让自己不断发展并趋于完美。

然而,与此同时,远在东方的中国,同样是在黑暗政府统治下,为何却没有一篇独具一格别出新意的文章?确实,中国的文章往往十分优雅,或是豪迈,或是清秀,然却从来没见过跳出边边框框的文章。唐诗自是固定的格式,必须得多么整齐,宋词却又出来了词牌名,虽然不是长方形了,却还是按照固定的格式来写,读起来固然朗朗上口,却经常不得其意,读好几遍也不明白它的意思,必须要结合当时的背景,和诗人的经历,才能读出来。如此一来,种种诗诗词也只有文人墨客能够看懂了。到了清朝,终于有了一些短篇文章,可注重的依旧还是作者的文采,总是在意字词用的恰当与否,殊不知有时候一个精彩的情节,比一字一句更加重要,更能突出这种种情怀。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各类文章都是充满了儒家学术,着重于文墨的深厚功底,追逐与用最恰当的字词来表达心境,能看懂的,也就只有那些文学书生,充分表现了儒家礼不下庶人。故此,具有容易理解,情节精彩的短篇小说始终没有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而《变色龙》也只有西方作家能写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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