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书笔记 · 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高一

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高一

高一学生《母爱就是那把锁》读后感1000字。

古语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这些共鸣是难能可贵的,需要我们把它记下来。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高一学生《母爱就是那把锁》读后感1000字,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母爱就是那把锁》读后感_高一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母爱的伟大,一直是人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因为母爱,总是谱写出许许多多伟大的生命之歌。

《母爱就是那把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语调虽平淡,情节虽简单,却让人泪眼模糊......

因为穷,他很早就辍学离开了家。惟一的行囊是装在兜里的那把钥匙,上路前母亲交给他说:“孩子,要记得回家啊!”

在南方那座城市,他两手空空,除了满腔出人头地和发财的愿望。有人说,这个城市不看你的勋章、学位和文凭,而是看你的伤痕,对初来乍到的人更是如此。他不怕,因此他选择了最苦最累,别人都不愿做的事。为着那个美丽的梦想,他经受了生活的种种考验,按照自己的愿望艰难地打磨和改造自己。几年后,历尽辛苦的他凭着精明的头脑、良好的人际关系、超出常人的毅力终于迈出了第一步,而且有了一笔不算太多的存款。

某天,清晨醒来抬头看见了墙壁上的钥匙,他怔住了。“孩子,要记得回家啊!”母亲的话在耳边响起,这些年除了汇些钱回家,他从未回去过。

他把钥匙取下来,贴在胸口,眼睛渐渐模糊了。 没有一个母亲可以长生不老,也没有一样东西永久存在。面对自己挣来的财富,他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仍旧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只有胸口这枚已被铜锈包裹的钥匙。

几天后的一个黄昏,他风尘仆仆回到了村子。

站在家门口,一颗心突突地跳个不停,一切都是他离开时的模样。母亲不在,门锁着。这么多年没回家了,不知道锁换了没有?他从兜里摸出那钥匙,试探着插入门上那把锈迹斑斑的锁孔里,门“咯吱”一声开了。他看到屋里的摆设一如从前,甚至,他用过的课本还整齐地放在书桌上,顿时,他热泪盈眶......

多少次村口张望,多少次窗前默想,多少次梦中挂念,多少次灯下牵肠,博大的慈母之爱都凝结在那多少年不换的锈锁上!作者用朴实动人的语言,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感人肺腑的母爱颂歌。

读着别人的故事,却不时幻出自己母亲的身影。小时候,母亲口袋里的糖,是留着藏给我们吃的;因不争气挨打时,那高高举起的手总是轻轻落下,眼里满是疼惜与不舍;长大成家了,电话那头时时传来:晚上早点睡,别熬夜;最近小偷多,记着把门插上保险栓;儿子乖吗?多给他穿点衣服,最近感冒的人多......莺归燕去,春去秋来,母亲容颜渐老,但是,母爱的守望是永永远远的归宿,生生世世的牵挂,是她一直站在原地,期盼着我回头时不经意的一瞥。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啊!这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爱,我们以何回报?

有人说,母爱是文学和音乐的永恒主题。文人以母爱为主题,写出的文章便滋润无比,回味无穷;乐师以母爱为题,弹奏的曲调便清。

看着《母爱就是那把锁》,或许,会唤醒许多人对母爱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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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模板:《生死场》高一学生的读书


生死场这部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生死场》高一学生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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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场》高一学生的读书笔记1

我之前未曾读过萧红的作品。前段时间当当网搞店庆,女儿买了不少书,《生死场》是其中的一本,收录了她的代表作中篇小说《生死场》和其它一些短篇小说。这些作品描绘的对象均为东北农民。他们每日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苦操劳,受尽压迫。在那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下,女性生育无疑是经历了一场灾难,生命在病痛面前不堪一击。在这种水深火热的生活中,人们对死亡麻木着,愚昧着,却也渐渐觉醒着。下面,我仅结合中篇小说《生死场》中的片段谈谈我所理解的萧红的文字魅力

听说羊丢,她去扬翻柴堆,她记得有一次羊是钻过柴堆。但,那在冬天,羊为着取暖。她没有想一想,六月天气,只有和她一样傻的羊才要钻柴堆取暖。她翻着,她没有想。全头发撒着一些细草,她丈夫想止住她,问她什么理由,她始终不说。她为着要做出一点奇迹,为着从这点奇迹,今后要人看重她。表明她不傻,表明她的智慧是在必要的时节出现,于是像狗在柴堆上耍得疲乏了!手在扒着发间的草杆,她坐下来。她意外地感到自己的聪明不够用,她意外地对自己失望。

这段文字透露着俏皮和天真,也是萧红独特的表达方式。

麻面婆的性情不会抱怨。她一遇到不快时,或是丈夫骂了她,或是邻人与她拌嘴,就连小孩子们扰烦她时,她都是像一摊蜡消融下来。

太阳走在云后,那过于艳明,像红色的水晶,像红色的梦。

朝晨的红光照着她,她的头发恰像田上成熟的玉米缨穗,红色并且蔫卷。

五姑姑垂下头,和睡了的向日葵一般。

从上面这些文字可以看出,萧红所用的比喻既形象又别致,令人印象深刻。

《生死场》中有这么一段描写:成业的妻子金枝生了个小金枝,她吵得成业晚上睡不好觉,成业很恼火。五月节来临了,但成业家穷得烧饭的时候豆油罐子什么也倒不出。成业扬言要卖了金枝母女俩,金枝和他大吵起来。成业冲动之下,举起小金枝,把孩子摔死了。读到此处,我的内心十分震撼!面对残酷的生活,我又不得不承认作品描述的故事完全有可能在现实中发生。这时候,我的脑海里闪现出前段时间上映的带有传记性质的、讲述萧红的电影《黄金时代》。汤唯扮演的萧红把自己的小孩弄死了。我当时觉得一个母亲怎么可以如此残忍!看了《生死场》这部作品,我似乎有些理解萧红当时的心境。也许,萧红认为,孩子来到乱世是活受罪,不如让其早些解脱。也许,萧红认为,孩子是当时处境无比困窘的她的巨大的累赘。汤唯的表演是到位的,影片放映到那儿,她的目光颇为呆滞。

小说的结尾主要讲述原本连杀羊都缺乏勇气的农民二里半,不顾自己瘸着腿,去追赶同村的李青山,打算参加人民革命军抗日去了。这令我回忆起我上大学时读过的林语堂先生写的长篇小说《京华烟云》,其英文版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书中有一位极其柔弱善良的女性,名叫曼娘。当小说女主人公问父亲何时我们能将日本鬼子打败时,她父亲答:”这要问曼娘。“我刚读到那儿,就领会了作者的深意。当向来只知道逆来顺受的人都要奋起反抗时,说明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也说明时局将发生根本性改变。这就是鲁迅先生所言:”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京华烟云》的倒数第二回,曼娘因受到日本鬼子的凌辱而自缢身亡,临死前发出愤怒的呐喊!没多久,抗日战争就像她预言的那样胜利了。愚以为,文学佳作应该蕴含丰富的哲理。我很喜欢《京华烟云》这部作品,这是一个重要原因。《生死场》的结尾和《京华烟云》有异曲同工之妙。

荆轲刺秦王,图穷匕见,铺陈的是勇气。埃及艳后把自己包裹在席子里献给凯撒,席子舒展,铺陈的是美色。萧红则用她细腻而悲悯的笔,为读者铺陈那个年代东北农民的苦难。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称号,我认为她是当之无愧的。

《生死场》高一学生的读书笔记2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生死场》高一学生的读书笔记3

说实在的,我读不太懂,我只看到了无数的人死去,那么,生呢?是金枝和李二婶等人的自然生育吗?还是活到最后的二里半和他的老山羊呢?

死了,都死了。全村中最美的女人月英悲惨地死去了,她最后瘫痪在床,下体生蛆,瘦得像鬼一样的死去了;可怜的小小的小金枝被父亲摔死了;小钟血肉模糊的离开了这个惨淡的世界,被扔在草堆上,小手颤颤的;乱葬岗上海躺着许多小孩子的肢体……惨不忍睹,不忍直视。想要活下来,谈何容易?

女人依靠男人生存,好像天生就为男人活一般。金枝被他丈夫视作满足肉欲的工具,没有关心,没有爱情,只有发泄。辛苦怀孕,一日三餐不能停,洗衣打扫时时做,女人到底是什么?婚前私自交往时,“五分钟过后,姑娘仍和小鸡一般,被野兽压在那里,男人着了疯了,他的大手故意一般地捉紧另一块肉体,想要吞食那块肉体,想要破坏那块热的肉。尽量的冲涨了血管,仿佛他在一条白的死尸上面跳动。”此时金枝还能感到幸福、满足,就当是这样吧。然而,为人妇之后,除了成为生育、泄欲工具,甚至在预产期内都要受着这兽欲的支配,一日日等待着变成黄脸婆,她还感受到了什么?有男人依靠的安全感吗?难哪!

萧红的小说中体现的女性悲剧宿命的根源就是盲目的男性崇拜和自我迷失。哪一个女人不渴望爱情呢?但是,在婚姻中,在每一个家庭中,你能看到爱情吗?读后感.若非生命到头了,女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吗?哪怕只有一声小小的嗫喏。月英是个温婉的女人,临死了,也就只是指点着自己不负责任的丈夫道了句“那个没有天良的,他想法折磨我呀!”

村里男人盘算着弄个“革命军”或“义勇军”的名堂,与日本鬼子拼了。老妇人家唯一的男丁在这场运动中死去了,她呼天喊地,晚上就拉着才五六岁的孙女上吊去了。女人啊女人,没了男人,前方竟像没了路一样,只想到了死,死便成了如此容易的事。她们从来不反抗男人,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反抗,都死了。

女人啊女人,你到底是什么呢?

《生死场》高一学生的读书笔记4

这本萧红的名家读本格外好看,尤其是她的写作风格,使我像是在和一个充满童真的小孩子一起玩耍一样。

《太阳在园子里是特别大的》写了在萧红幼年时最难忘的两方面内容——祖父、园子。

萧红小时候家里有个园子,成了她和祖父的天地。院子里有各色的昆虫,一棵神奇的大榆树和各种各样的蔬菜。在园子里,天地间的一切事物都是自由的,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那里的她和祖父也都轻松自在。

萧红童年的天堂在园子里、在自然中、在无拘无束的天地间。其实,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一个幸福的乐园!以前奶奶在别处的一个小房子,那也是一个美好的地方。奶奶的房子在一楼,有个小院子,背面有座大山,我隔三差五就忍不住去奶奶那儿。

奶奶那儿是我美食的天堂。我一去奶奶那儿,奶奶就给我做好吃的,最好吃的是炸虾片和烤土豆片了,那香喷喷的味道直在饭厅里打转,使我总是赖在那儿不走,也不知为什么奶奶做的总是那么好吃,一定是奶奶抓了只馋虫放在我肚子里,按时向她报告我今天又想吃什么了。

奶奶那儿也是我游乐的圣地。别看那儿是奶奶家,可也有专属我的乐土,窗台就是其中一部分。我从厨房拿几棵大蒜种在窗前,不几天,被水泡着的大蒜就发芽了!一丛丛一簇簇的蒜芽把整个望向后院的窗装扮得绿油油的,又像是一个创意十足的画框,把后院这幅美丽的油画收在其中。

后院是我的大本营,那里种着许多瓜,南瓜、倭瓜、丝瓜,样样不少,它们弯曲盘绕的蔓挂在铁丝围栏上,真是有几分懒惰,不自己立住,偏要别人支着。还有一棵樱桃树,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只有七月份能结出几个红红的小果子,水灵灵的,甚是可爱。最令我难忘的是我的小狼狗“花花”,我把它抱回来的时候,才一只鞋那么大。白天我一上院子里,它就又摇头又摆尾的,使劲讨好我。过了几天,我才发现它的乖巧是装出来的。晚上是它最调皮的时候,一到晚上,就上这家转转,那家望望,好像把整个后山下的空地都当成了自己的家。合上萧红的书,我发现太阳在童年的园子里是特别大的,我童年的太阳在生命的园子里也是特别大的、特别暖的、特别美的!

《生死场》高一学生的读书笔记5

《生死场》读后感高一九班叶炎昊《生死场》是现代女作家萧红写的一部小说,假期我读了这本书,感受颇多。

整部小说语言简练,朴实,没有华丽的辞藻,但是却是一部很有成就的小说,小说叙写了东北农村农民贫苦的生活,他们被剥削,被压迫,有些人甚至食不果腹,苟且偷生……王婆的死是给我印象比较最的一个情节,表面上她的死是她逃避丈夫赵三的“压迫”,或者是说逃避二爷,人们会以为她懦弱,其实真正的她是一个充满反抗意识的人,她是看到了赵三的骨子里的奴性,她看到了赵三本来要杀掉二爷,而二爷更加得势后他又变得俯首帖耳的这种转变是他的懦弱苟且。

她在极度失望和无法忍受着一切的情况下,选择了悲壮的死。表面上她软弱逃避,其实仔细品读,却能发现她与她丈夫赵三对比的一明一暗。

二里半老婆的死,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人的阴暗一面,二里半老婆作为一个“屈辱的”形象,她先是被两个日本兵凌辱,后来二里半又因为她被凌辱失贞而给她已死亡的身体上一个耳光,这尖刻地批判了在亡国之际,有些国人甘当卖国贼,跟着侵略者一起压迫我们的人民,只因为这样,能满足他们心中获得权力的一种欲望,二里半老婆是折射了一个被“民族的”和“个人的”两方面侮辱的中国。

小说《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

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不散的精髓之所在。

《生死场》高一学生的读书笔记

读书范文:高一学生的《青春之歌》读书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一学生的《青春之歌》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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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学生的《青春之歌》读书笔记1

青春洋溢着激情,挥洒着希望,蕴含着力量。

《青春之歌》就是这样一部充满理想,激情昂扬的红色经典文学作品。作品描写了抗日和抗战时代背景下,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从对待世俗的超然冷漠到投身革命的热血沸腾,从反对封建统治到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并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大革命之中。全文让我感受到那个时代青年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以及他们坚强的信念和对自由、真理的不懈追求精神。

作品的第一部分,主人公林道静逃出给她带来痛苦回忆的地主家庭,但又找不到前进的方向,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使她身心俱疲。如果说第一部分是写林道静痛苦中的挣扎,那第二部分便展现出了她作为一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艰苦顽强的奋斗。从发起定县小学的学生运动时的稚嫩,到在宋家做家庭教师危急之中获取黑名单的机智;从刚刚被捕时的单纯幻想到经历了一年多炼狱考验与磨练的觉悟和觉醒;从跟随张大姐从事地下工作的缺乏经验,到在北大领导学生成立学生自治会发起学生运动的独当一面。林道静在一次次的生死考验中成熟着,并最终成长为一名有追求有信仰的共产主义战士。

《青春之歌》蕴含着作家杨沫的生活原型,将那段不可忘却的历史赋予了青春的激情和火热,用红色染满记忆,用战斗抒写豪情,用铿锵而激昂的文字唤起新时代下的青年学生心灵深处强烈的共鸣。

如今,对于每一个青年学生来说,“志愿者”已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情系山区儿童,奔赴边远贵州山区支教而成为“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的徐本禹;汶川和玉树地震灾难中,志愿者们以血肉之躯为灾区人民筑起了一道不可撼动的“生命长城”;北京奥运会赛场内外,志愿者以细致周到的服务赢得了世界友人的赞扬;;刚刚结束不久的上海“世博会”上,青年志愿者们充分展现出了一个正在崛起中大国的文明姿态……。我们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开拓者。如果说林道静、卢嘉川、许宁、罗大方的一生,留下的是他们为拯救危难中的祖国不屈不饶革命精神的青春之歌,那新时代下的我们应该更好地传承他们的革命精神:将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做一名自愿服务党、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志愿者”,谱写属于这个时代的绚丽篇章,奏响属于我们的青春之歌。

高一学生的《青春之歌》读书笔记2

《青春之歌》是这一部充满理想、激情昂扬的红色经典文学作品,它感染、激励、熏陶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华夏儿女、炎黄子孙。阅读红色经典——《青春之歌》的故事,可以弘扬爱国热情,更让我们懂得了今天优越生活的来之不易。

这是一部描写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学生运动的优秀长篇小说。小说以“九一八”事件到“一二九”运动的北平爱国学生运动为背景,描写了一群青年知识分子的生活道路,塑造了林道静这一形象,概括了30年代一部分知识分子所走过的道路。

小说主人公林道静生于地主家庭,生母是地主的姨太太,后来被地主害死。道静年幼丧母,又饱受林家的凌辱与虐待。这样的生活养成了她孤僻倔强的性格。但她其实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姑娘,对劳动人民,她会表示深切的同情;对于生活,她渴望着“独立”做“自由的人”,同时,她也不愿被小资产阶级的感情所羁绊。

我们现代的人是需要一点信仰的。林道静的成长与一年多的监狱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思想上更是有了一个质的飞跃,用书中的话说是:“反动派把我们抓来不是让我们蹲监狱,而是让我们上了马克思主义大学”。信仰像一盏明灯照亮了阴暗的牢房,更照亮了前方曲折坎坷的道路。30年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富了,但是人们也发现社会变了,社会矛盾激化,价值观裂变,出现了道德的迷失和信仰的错位。作为现代人,我们要树立起我们的信仰,保持“君子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践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方式,由个人而家庭,由家庭而社会,由社会而国家,由国家而天下,把个人的追求与整体的核心价值统一起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如是观,作如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指引我们前进步伐。那青春之歌和着义勇军进行曲显得更加浑厚动听,那青春的热血映着鲜艳的五星红旗更显耀眼夺目。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公平,一生只给予我们一次机会。转瞬即逝、弥足而珍贵。但是每个人却将这仅有的一次“青春”的机会演绎各不相同。

读着它,我只能紧跟着它的节奏,像心跳的节奏一样,有时更快,快得让人窒息。读这部作品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你不可能停下来,那个时代不让你停下来,它会一直催着你前进、前进!这就因此构成了它独特的青春舞步——催人奋进。这,便是不一样的青春!

只要你还有一点点青春的气息,就可以因此而点燃!

高一学生的《青春之歌》读书笔记3

在20世纪三十年代,女青年林道静为逃避腐朽的家庭,独自逃去了北戴河。在那遇见了青年余永泽,两人相识、相伴、生活在一起。同时林道静也结识了许多年轻的爱国青年,他们让林道镜懂得了许多国家大事,渐渐的,林道静开始厌恶和余永泽在一起平庸的生活,她开始积极参加和爱国青年们组织的波澜壮阔的革命行动,远离了自私的余永泽,为国家、为民族的命运而奔走呼号。后来经过了各种考验,在革命战士们的帮助下,她终于成为了一位坚定、成熟的革命者。

书中令我最为震撼的是卢嘉川被捕后,在监狱中被打断双腿,全身血肉模糊,离死亡仅有一步之遥时,仍然一点一点的挪动着沉重的身体,想告诉同志有叛徒背判了团队。对于他这样一位将要被反动派处死的死囚来说,死去是最舒服的一条路。而对于卢嘉川来讲,只要能把消息传出去,一切都不再重要,不管自己遭受多少痛苦,只要可以少牺牲几个同志,他的脸上就可以浮现出一种安祥的、和谐的,从未有过的微笑了。卢嘉川把信号传递出去后就被敌人残忍地杀害了。

我们今天美好幸福的生活,是多少这样的宁死不屈、用热血和生命捍卫国家的革命斗士换来的啊!我忽然想起网上的一句话:“哪有什么岁月静好,那是因为有人在替你抵力前行。”

我们有的时候在报怨学习累、工作忙,可是这点劳累同革命战士们所遭受的苦难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其实这本书的作者杨沫与主人公林道静的经历十分相像。她为了躲避家庭,远走他乡念。后来,父亲破产,母亲逼婚,她不愿嫁给汉奸走狗,毅然只身逃走嫁给了“余永泽”,最终像道静一样离开了他去追求自己的自由、奋斗的生活。杨沫说过:“革命前的林道静是她自己,革命后的林道静是众多革命者的缩影。这本书里有她自己,也寄托着她的希望。”

书中有着一个又一个人的人生,一个又一个人的青春。细细品读,意犹未尽,希望大家能够看看这本书,从而思考自己的青春应该如何渡过。

高一学生的《青春之歌》读书笔记4

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是值得人们用美好的言语去讴歌的。这些天,我就读了一本流动着青春热血的好书——《青春之歌》

《青春之歌》为读者展现了“九·一八”事变后,主人公林道静,为了反抗花瓶”、“没有灵魂的傀儡”和依靠别人的供养过日的命运,走向了共产主义道路,在革命者的帮助下成为了有坚强内心,不畏强权的共产主义革命者。

《青春之歌》情节真实感人,文笔流畅通顺,时代色彩浓郁,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它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年读者,是一部常销不衰的优秀青年读物。

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他们是多么的坚强!顽强地对待敌人,他们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强”字。他们的内心是强的,身躯是强的,理念更是强的!只有强者才能战胜敌人,击败敌人,他们是无比刚强的!

当今社会的我们,因为家家户户多是独生子女,一遇到挫折就放弃,一遇到难题就退缩,一遇到困难就害怕,所以个个像是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很多事情还要依赖父母:作业、生活起居上下学的接送……因此缺乏了锻炼的机会。新闻曾报道,一位农村女孩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无人照顾她,她用她柔弱的肩膀担起了责任,撑起了整个家。在困苦、艰辛的磨练下,她变得独立自强。任何事情她都是自己做,自己承担。我真佩服她啊!她像书中的林静道一样,自强不息。而我呢?我也是从小被宠坏了,自己的事还要依赖父母,一点儿也不自主,什么事情自己不能做主,仍需要父母的帮助与照料,还像一只幼鸟,那么大了,翅膀还没硬化,仍然不会飞翔,也不想飞翔。但自从我读了这本《青春之歌》后,我才明白我是多么渴望那片蔚蓝的天空,多么渴望飞翔!我明白,我必须独立,必须坚强,因为只有经历过困难才会长大!

珍惜青春,黄金的时代在我们的面前而不是在我们的后面。相信,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论暴风雨来的多么猛烈,请做一只海燕,做一只高傲的海燕,在挫折与困难中前行,风吹的猛烈了就展开自己的翅膀,雨下的狂暴了就抬起自己不屈的头颅,面向暴风雨,相信——雨后就会有彩虹!

雨过的彩虹——更加沧桑,更加明亮,更加美丽!我们也应如此投入到风雨中,面对挫折,磨练自己,坚强自己的心理,坚强自己的信念,是自己蜕变!

高一学生的《青春之歌》读书笔记5

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享受着安逸的生活,在党的阳光下茁壮地成长,让我们好好珍惜这段时光。

近来,我读了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青春之歌》,这本书叙述了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林道静如何走上革命道路,并成为无产阶级战士的曲折过程。林道静为了寻找个人出路,踏上流亡之路。她逃离家庭,到北戴河附近做了代课教师。然而,校长余敬唐却阴谋把她嫁给当地的权贵,走投无路之下她投海自尽,被一直注意着她的北大学生余永泽搭救。

余永泽唤醒了林道静对生活的热情,从小孤苦无依的林道静暂时享受到了家庭的温馨。当遇到共产党人卢嘉川之后,她开始接触到革命思想。,林道静决心离开庸俗自私而平庸的余永泽,投身到抗日救亡的洪流中去。从此她在革命者的指引下,一步步克服软弱,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与真诚,以及那一份为了祖国愿意捐献自己一切的赤忱之心。

回归到我们现在这群在党的阳光下成长的少年们身上,有不少人喜欢抨击我们,说我们一代不如一代啊,浪费党的栽培啊,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我们都在努力着,努力学习,努力成为人才,努力报效祖国。

我们把握得住青春,不需要过分坎坷,只需要平平淡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好每一件事情,把握得住现在,不需要过分辉煌,只需要平平凡凡,尽自己所有的心血灌溉每一株花朵,把握得住未来,不需要过分耀眼,只需要让周围人看见,尽自己所有的思考力选择每一条道路……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只要用行动就可以证明我们在党的阳光下成长的很好!

从小听着这样的故事长大,即使迷茫也能再次找到方向,即使害怕也能再次鼓起勇气,即使跌倒也能再次爬起……党永远会在前方指引着我们的道路。

请让我们珍惜这段时光,在党的阳光下努力前行。

高一学生的《青春之歌》读书笔记

高一 读书随笔500字


范文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闲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每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遇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一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遇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如果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范文二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一)


《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

书中有太多自己的影子了,那背着马桶去应聘的女子,那一个一个做最后一搏的员工,那长城汽车的女总,他们的过往不都是曾经那个不服命运的自己吗?

所以鬼使神差在刚有了这本书时,更多地是在他们身上去寻找自己的影子,有太多的相似,所以读到部分的段落竟忍不住合书哭泣不是感染了自己,是曾经的过往又一次涌上了心间。我如书中那些所谓的人一般,是个万事都想要做好的人,这样要求自己,也一并的这样要求自己的学生,教室墙壁上有前一个班级留下的太多疮痍,我便茶不思饭不想的想要把这种看起来不美的东西要弥补,最终花费了将近一百元钱将教室里贴上了墙纸,那种淡淡地百合花图案让我很舒服,我知道只是应付性的去解决外在的装饰,不如将这些问题先解决,对于教室的装饰我会将自己的思想观念融入到每一个细节中,卡纸颜色的搭配,彩带的张贴,包括植物的摆放,我都要将它们的存在赋予美感,我知道既然要做,就不要应付地去处理,既然身处这样一个岗位就不要用“累死了”这样抱怨的话语来充斥自己的生活,毕竟这改变不了我们,只能不断地劣势我们的心情,最好的办法就是随遇而安,既来之则安之,用办法解决问题,用事无巨细改变每个人做事的理念。

学生们也深深知道我做事雷厉风行,他们渐渐地知道,教室里不到一毫米大小的纸片我都会弯下腰捡起来,然后问到个人,做出相应的处理,他们也渐渐地知道,他们有个事事要做到最好的“老班”,不容许自己和自己的学生落于人后,当夜深人静时,我也问自己这样累不累,这样招致别人异样的眼光时,不痛苦吗?但,渐渐地我摇头安慰自己,事给自己做,人给自己处,总有一天我们会为自己曾经充实过的生活而自豪不已。初二升初三时,班里一个平陆的孩子决定转学了,他给家长转学的理由竟是因为有这样一个事事都要求最好的“老班”而压力太大,这时候,我才开始反思自己,这样真的对吗?

自己的这种性格大概是从小时候便开始了,任何时候都不甘于做一个弱者,任何时候都要走在人之前,所以当受到伤害时更多的是选择自己静静地流泪安静地攻克自己的内心。也许,这种心理的促成更多的是一种不安全感的存在,很多时候不想因此被别人看不起,不想看到别人那种所谓的眼神,更多的时候是活在了别人的评价之中。我很清楚,这些东西应该让它们如过往烟云一般消逝,而不是用他们来影响自己的心情时,但,我劝不了自己。

工作后,收到过太多的冷嘲热讽,也知道很多笑容背后的异样,所以渐渐地将自己的心封闭起来,用外在的乐观告诉给周围的人“我不在乎”。但真的能不在乎吗?曾记得因为一道有着歧义的培根的名言,我找了很多的语文老师来应证我查了很多资料的答案,但所有的答复都是我错了,可网络也有书籍也有,他们给了我很多的理由,我知道我争执不起了,所以在放弃之余我还收到了一位老师的误解短信,记得在回复她的短信时,我哭着一字一字的给她发过去,告诉了她我自己在面对着这种百口莫辩的情况时,我无言以对。在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自己这种事事追求最好的心态伤害了很多的人。可她们又怎么能理解我的良苦用心呢?每一次学校内部出题时,我就研究该出题人的风格,有老师喜欢采纳网上的单元检测原题,有老师喜欢考察人文性较强的题型,名著类型较多,有老师喜欢将网上的单元检测题多份融合,所以在每次考前我在做好阶段性复习之后,我会针对每个人出题的风格来采集一些题型然后让自己的学生练习,那次恰巧遇到了考察培根名言的原题,我在窃喜之后却被别人所有的答案给一票否决了,无论我怎样的用资料告诉他们,这是英译过来的名言,两种答案都是对的时,我明白我的力量很单薄,单薄到仅仅是因为我见过原题。那是一个二分的题,其实很多人觉得我争执的是那二分的落差,其实错了,我争执的是对学生的交代。那份题发下来之后,我没有给自己的学生讲,因为我不知道我怎么去告诉自己的学生,你自己的老师是多么的没用,将这样一道题无法给别人说明清楚原委。从那以后,我开始渐渐地改变自己的处事方式,我明白自己以为求好不如让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心理,所以我默默地做着我该做的,我要用自己的努力告诉别人我的成绩不是偶然,这一切我更多的是靠自己的努力。直到现在,自己成为了初三的一名教师才明白,“把事情做好”的同时,我们还是要顾忌周围人的感受若不然会生活的很累很累。

其实,我的这种有感于这本书的想法,更多的是自己在摸爬滚打追求所谓的最好时受到的太多的压力和无助,我不知道该如何解决这种压力感的存在,我不想自己永远活在别人的评价中,我只想做到问心无愧便可。带上这次的初三,我心里很没有底,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也很迷茫,我不想前进的道路上总觉得自己像个“不要命”的疯子般工作,我不想自己像个无知者被别人误以为自己需要的是那微薄的工资,其实,很多次我都在提及,我,我们,我们这个教师行业更多的付出的是自己的“良心”,当看着自己的学生因为自己的松懈而松懈,当看到自己的学生因为自己的不努力而不努力时,我的歉意便油然而生,似乎我只能朝着把事情做到最好的方向去努力才对得起我是他们的老师这个身份。

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自己身上曾经的那份锐气越来越少了,我知道这是一种正常现象的存在,我生怕哪一天这种锐气彻底消失了,现在的自己每每翻到以前自己的教案时都自己惊叹,那一页页查阅资料的痕迹,那一篇篇富有爱的教后感,现在的自己这样的激情又去了哪里了呢?消逝在了与学生的“交流”中,还是消逝在了自己对家庭的“眷恋“中?也许这是时间的印记应该存在的,所以,只能暗自决心:将事情做到最好,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

高一的读书随笔500字


范文一

暑假里,我读了傅雷先生的《傅雷家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傅雷对儿子浓浓的爱。书中有傅雷夫妇给儿子傅聪写的近百封家书,纯真、质朴洋溢在字里行间,令人感动。从书中,我知道了,傅雷是非常细心的一个人,他对儿子的关怀无微不至,大到人生哲理,小到为人处世,傅雷爱儿子,但却不溺爱儿子,他对儿子悉心培养,希望他成为一个时刻爱国、淡泊名利的人,这样的父亲怎能不令人敬佩呢?。信中,傅雷对儿子写到: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奇妙的说长道短,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在演奏姿态方面。多么真挚感人的话语,傅雷把对儿子各个方面的关怀、培养都寄托在了这一封封书信里,他希望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希望他成为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浓浓的亲情洋溢在字里行间,仿佛父母和子女是不只是亲人,更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一潭死水;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解脱。多么深刻的一句话啊,当我们面对成功时,要谦虚坦然,面对失败时,要积极进取,人生本就是一曲跌宕起伏的音乐,这些高潮和低潮构成了精彩的人生,坦然面对,才能真正幸福。这句话给了我深深的启迪,我一定会永久铭记。

范文二

当要回头写读后感时,我觉得很不容易。因为全书收录的这些家书,可谓篇篇精彩,字字珠玑,做笔记或任何总结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所以,在这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他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可以直截地清楚地感受到,著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最具这种意义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

《把班级还给学生》读书笔记


刚读完郑立平写的《把班级还给学生》,就一个还字,我也考虑很多付出很多。班级本应该是学生的班级,但细想起来,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把班级视为个人所有,一人背负着几十号人的大小事,喘着粗气向前进。班主任很累,很多时候真是我们班主任背上了好多好多的东西,有好多自己本可以放手的东西,而又随手放开了本应该常抓不放的东西。这种颠倒的抓与放,郑立平老师很明智,抓好该抓的,放手该放的,在抓与放之间,成就了学生也成就了自我。
在读的过程中,不由在心中回顾我自己的班主任工作。一切都只能算是在起步中。
大学毕业第一次走上讲台就以班主任的身份走进去开了第一节班会课。现在已回想不起自己上了什么,但一定傻得可爱。那时的班干限于自己的工作经验与认识,习惯性地用自己在学生时代做班干时的方式班干终身制,根据班级需要设定好岗位,自己指定的班干部!一段时间的兴奋与新鲜之后,班干的优越感与独断成了很多学生造反的主要因素。做学生的确思想工作、调整班干心态,双方都比较给我面子,没有过分地闹腾。但,我能感觉到,他们都在内心难以认可对方,他们虽是同班同学,但有的心里半已是陌路人。学生的隐忍换来了我班级管理上的第一个我特征表面很是风平浪静。第一年的班主任工作我做了不少难,费了不少心,但是效果非常的差,曾经我都怀疑过我的能力,怀疑过我是否是班主任的料,在自己彷徨中第一年的工作以失败告终,我有时在想在困顿之时总想着改变学生的思想,却没想到根本在自己,自己的思想没有从旧的体制中走出,自己又如何适应得了新时代新学生的要求?
现在回想起我这几年的班主任工作有时候还是有很多的困惑,读了之后很受启发。
孩子永远都是孩子,不可能是个缩小了的大人,他们总是那么容易喜新厌旧。爱玩贪玩的孩子,定性与耐性也很欠缺。于是,制定出的班规与班级管理方式慢慢淡出了孩子们的兴趣中心,他们群体的聪明又逼着我不得不去探索学习以求创新。学习探索中,开始学会了去思考人心与人性思考制度思考世事的变迁,学会了与学生沟通,学会了与任课老师沟通。
在我未来得及变化之时处于一种半民主半专制的状态中,这种状态让我和学生都过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内心期待着变化,但实际操作中却总难以拔开遮眼的云雾见到灿烂阳光如郑立平老师一样,把班级还给学生,一个决定一句话,却需要步步预设、层层思考、环环推敲别人眼中的轻松摇控管理,却是班主任内心与思想上无数次辛劳的付出。
把班级还级学生,一个目标,一个可行方向。只是,路得一步步走

高一读书笔记600字


高一读书笔记600字《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高一读书笔记600字西游记读书笔记

《西游记》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从小到大,我在电视上看过无数次《西游记》,小时候看《西游记》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光阴飞逝我慢慢长大,但是西游记并不会因为我的年龄增长而被我厌倦,我还是那么的爱看。当然,长大后,我就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我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因为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西游记》是经久不衰的大作,能让众多读者百读不厌,它创造了我国乃至世界上神话小说的巅峰,不愧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高一读书笔记500字


1、《老人与海》高一读书笔记5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闲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每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遇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一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遇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如果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2、《百年孤独》高一读书笔记500字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3、《第七条猎狗》高一读书笔记500字

《第七条猎狗》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但内容却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召盘。它非常喜欢打猎,却没有一条得心就手的好猎狗,而养的六条猎狗都因为意外的事故送人了,他为此常常引以为憾。第七条猎狗叫赤利,是一位军人送他的。威猛的赤利撵山迅如风,捕猎猛似虎。可是,就是这样一条好狗,却在泼水节那天遭到主人召盘的毒打。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一次捕猎中,他们发现了一只五六百斤的大野猪,召盘仗着自己手中有枪、脚下有狗,对着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被激怒的野猪向召盘冲了过去。召盘赶快呼唤赤利,却不见赤利的踪影。说来也巧,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野猪被树枝卡住了,召盘趁机将野猪打死。

就这样,赤利被赶出了家门,过起了吃了上顿愁下顿、吃了这餐没那餐的悲惨生活。半年后,召盘碰到了一群狼,而群狼之首正是赤利。赤利见饥肠辘辘的狼群想吃掉召盘,便不顾一切地与它们撕咬起来。最后,狼全死了,赤利也牺牲了。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这么忠诚的赤利上次为什么不帮主人打野猪,其实,那天打猎时召盘踩破一窝蛇蛋,蛇生气地吐出了红信子,向召盘的颈部直扑过去。等赤利把蛇干掉时,召盘也把野猪消灭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崇洋媚外的亡国奴,他们为了一时苟且偷生,不惜出卖自己的祖国,连一条狗都不如。

读《那山、那人、那狗》有感范文300字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座山、一个人、一条狗的故事。

那那一个人是一位邮递员,他的家就在山脚下。每天早晨天一亮他就出发了。他有一条狗叫阿欢,每天上山的时候,他都会把这条狗绑在自己的皮带上。这样他和狗就上山发邮件收邮件了。上山的时候要过一条湍急的大河,而且水下的鹅卵石非常滑,通过的时候要非常小心,稍不注意就会连人带狗摔到河里。每次过河他们都会胆战心惊。上山下山要用三天的时间,经常都是风餐露宿,十分辛苦。这样过去了几十年,大明老了,走不动了。他就让儿子接班,经常带他熟悉路线,还把自己最心爱的狗给了儿子。儿子从此就担当起了父亲的责任。

这本书还有两位主人公就是一匹骆驼和老于。老于是一个诚实憨厚的人。有一天,来了一个陌生人,把自己的骆驼送给了老于,并且叮嘱他要疼爱这匹。后来这匹骆驼有了份工作,每天用嘴巴修剪树叶,而老于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它。人与动物就这么和谐的相处着。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很感动,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朴实善良。他们有高尚的品格,永不磨灭的舍己为人的精神。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读后感(一)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读后感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无论对于大人,还是对于孩子来说,一句恶毒的语言,将你的魅力立减到0分,哪怕你以后说了一百句的好话,也无法增强别人对你的好感。所以语言所掩藏的力量,是非常神奇的,很多时候被我们忽视,甚至意识不到语言给别人的人生带来的破坏和摧毁的力量,尤其是你最亲最亲的人,当你后悔的时候,你用我疯了,我真的糊涂了来表示的时候,但伤害,一旦有了,人与人的缝隙和鸿沟就存在了,无法弥补。

对于我们的孩子,或许你用父母的权威表示你的翻云覆雨,说明你的地位,但其实,你知道吗?孩子以后为何会反叛你,不相信,或许那一刻,他对你不信任了。 我们与孩子是平等的,他无法做到自己是个完美的成年人表现,按时起床,按时睡觉,每天除了看书,不玩游戏。 想想我们自己做到了吗?

所以在对孩子的教育中,我们不能有让他难堪的语言,也不能对他过分的严厉和斥责,我们是平等。譬如你在工作中,你喜欢听领导说你这样不对,你那样做的也不好,还是喜欢你听他说:或许,你这么做就会更好一些,我知道,你肯定会做的更好一些。愉悦的语言,会让心情飞扬一周。而不悦的斥责,则会让你每天战战兢兢,对于工作也就激情不再。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主要强调的就是这样几点:

一、如何化解孩子消极的情绪

有的时候,孩子哭了,我们或许会认为:大惊小怪,这有啥好哭的,尤其是一个小男生,哭哭啼啼算啥呢?所以,有的时候,我会对孩子说:宝贝,别哭,男生不要掉眼泪,譬如爸爸。或者说:我不喜欢哭泣的男生。或许孩子会立马擦掉自己的眼泪,而实际上我还是看到了他紧缩的眉头,他的心结其实还没有完全化解掉 。

很多时候,我们的不以为怪,总会给孩子带来伤害 。或者总是以教母的名义,去指导这个或者指导那个,譬如孩子摔倒了,是他不小心碰到门或者其他。我们就会大声的说到:你怎么不长眼睛呢?门不动怎么会撞到你呢?这样孩子就会哭了,他知道自己错在哪儿?这时的你,走过去,摸摸他的额头,问道:很痛吗?他说出很痛很痛,我们想他以后碰到类似的情况,应该会明白一些。

就像人们常说衣服破旧者,观者重在衣;衣服洁净者,赏者重在人。在给孩子带来的伤害中,如果我们注重的是孩子的鲁莽行为,而不是这件事给孩子带来的伤害上,那么我们所说的话,则不是从同情的角度去看待这件事儿, 而从理性的研究去分析,对于孩子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我们是他们的父母 ,而不是研究小白鼠的科学家,我们的责任在于保护他们,而不是剖析他们。

二、关心在于质而不是量

有的时候,看到孩子的闷闷不乐,我们想,或许他自己会理解的,所以不会多管闲事,生怕一个询问会伤害了孩子脆弱的心。有的时候,也会是看着笑话的态度去询问:呵,今天被老师批评啦?这时孩子会自动避你三尺,远离你这个隔岸观火的爸爸妈妈,这样孩子有了小心思也不会跟你说了。你则转而会抱怨:是不是孩子大了,不需要我了,小时候可呱呱的跟我说个不停。

其实,不经意间,是我们把孩子的心远离我们的世界 。碰到放学回来不高兴的儿子,你或许可以走过去,帮助他拿下书包,然后说出的情绪:我感觉你好像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如果这个时候儿子不愿意跟你说,因为他觉得自己犯了错误,或者理亏,或者丢人。你不要刨根问底,在他后面紧追不舍。我想过了一会儿,孩子会走过来,对你说:妈妈,我想有话对你说。

此时的你,一定要停下来手中所有的事儿,因为这是你的关注和尊重。静静的听完,你只需要说一句:哦,被人打到鼻子流血的确是一件痛苦的事儿,但这不是丢人。我想这本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事例,只需要说一句话,无需连篇累牍,也无需刨根问底,你只要站在孩子的角度上,关心一些就足够了。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我的手给你,你的人生,我的世界,我们一起去看,去听,去说话。因为我知道,有爱是不够的,更需要的是对彼此的宽容、尊重和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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