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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五味读后感

汪曾祺的《五味》读后感2000字。

古语言: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汪曾祺的《五味》读后感2000字”,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汪曾祺的《五味》读后感2000字:

一个人的口味最好要杂一点。如果说我从《五味》中学到了什么,那么应该是从这句话开始说起。《五味》是庆送的生日礼物,大概因为我是吃货的缘故。

读的依旧慢,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但已经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一是因为这本书并不厚,全篇也只有两百来页。二是因为,这本书当真有趣,记录了全国各地许多有意思的饮食,有的还介绍了详细的做法。

有一篇介绍口蘑的,口蘑去除泥沙要用筷子反复搅打,如用手揉搓,泥沙则会嵌入口蘑肉中。这和我在《舌尖上的中国》中看到的如出一辙。无独有偶,我在网上搜索书中反复出现的《随园食单》时,看到陈晓卿作序推荐的版本。心中就想,没准他也是看过汪老的书的。只是写《随园食单》的大才子袁枚却还不被汪老承认是“吃货”,因为袁枚虽说会吃,但自己并不会做。同样的还有苏东坡,在汪老看来苏东坡只是喜欢吃猪肉,再加上宋朝人饮食本就平淡,苏东坡想是也没吃过多少好吃的。

《五味》这本书以谈吃为主,但要归类于文学著作,汪老的文字自然,不卖弄,只是情感的自然流露,读来让人觉得平淡却有趣。《故乡的食物》中,炒米、咸菜、咸鸭蛋、只是简简单单的食物,但都是汪老小时候常吃的食粮,充满了汪老浓烈的思乡之情。

炒米也是我小时候常吃的,那时候家家户户都会炒一些,封在坛子里。按汪老说的,炒米不算主食,只是一种应急食物。肚子饿的时候,恰又不到吃饭的时间,便用那种老式的搪瓷杯子装上半杯子,用开水冲泡,加上点红糖。现在想起,舌尖上会萦绕着那种甜甜的滋味。

《鱼我所欲也》中有这么一段:

一九三八年,我在淮安吃过干炸鯚花鱼。活鳜鱼,重三斤,加花刀,在大油锅中炸熟,外皮酥脆,鱼肉白嫩,蘸花椒盐吃,极妙。和我一同吃的有小叔父汪兰生、表弟董受申。汪兰生、董受申都去世多年了。

这段描写鳜鱼只寥寥数语,描写表弟小叔也只寥寥数语,读着却让我叹息不已,有感人生不再。可见最深的感情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文字来讲述。这篇文章是汪老九二年写的,想到汪老九七年就已去世,不禁有些悲伤。

说一下开头吧:

汪老说,一个人的口味最好杂一点,耳音要好一点,能听懂几种方言。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口味杂一点,是因为我们难免会到一些不同的地方,若吃不惯那里的饮食可就麻烦了。比如内蒙的羊贝子,整羊放进大锅里,只以清水煮三十分钟,完后用刀子割肉吃。和汪老一同体验生活的人都吃不惯,汪老却能甘之若饴。我读到这里也心生向往之。

我的口味应该算杂的。

昨天听学校里的外教说,他会做chickencurry鸡肉咖喱。顿时想到在孟加拉的时候吃到的。这道菜我是不知道怎么做的,大概就是鸡块煮熟,上面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咖喱。一起的同事有点吃不惯,我却吃的颇为香甜。

说起来以前在长沙上班的时候,公司管饭,只不过并不好吃,许多同事选择外卖。我却不太在意,每次一大碗,吃的干干净净。有同事说看到我吃饭就觉得特别有胃口。

这两年来去的地方多了些,每到一个地方都必尝一尝当地的特色食物。在山东吃大馒头,北方的馒头不像南方那样绵软,拿在手上有点沉甸甸的感觉,咬着颇有嚼劲,面香也比南方的更为浓郁。

去河南吃了桶子鸡,做法我不大清楚,只知道桶子鸡做时是不开膛的,圆圆滚滚的,故称桶子鸡。鸡肉紧实,颇有韧劲,连皮一块嚼,咸香脆爽,越嚼越香。我回家时特地带了一只给父母,他们却吃不大惯,说肉太紧了,还别出心裁的放锅里煮,煮了许久也煮不烂。到杭州吃了叫花鸡,东坡肉。东坡肉尚可,叫花鸡却并不如传闻的那般出色,不知是不是没有吃到正宗的缘故。去开封吃了灌汤包,滋味也确实不错,只不过也并不如在电视中看到的那般汤汁充盈。大概电视里的那种更高档一点。

汪老笔下出现的最多的应该是昆明的各种吃食,应该是他曾在西南联大读过书的原因。过桥米线,汽锅鸡,到各种菌子,水果,描写的最为全面。读书笔记我有一次经过昆明,只在机场吃过一次过桥米线,算是遗憾。只是汪老笔下的昆明美食我应该是吃不到了,如他所说原来的汽锅鸡只选用正宗的武定壮鸡,如今却是什么鸡都用滋味算是更加大众,但失了些纯粹,未免不美。

耳音要好一点,这点我不行,倒是挺佩服汪涵,他不光能听懂,还能说,这就了不得了。当然耳音差一点也不打紧,最重要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这点和之前看的《谈美书简》中孟实先生说的趣味是一致的。各种东西都去尝试一些,发现不一样的,对生活的体味也会更多一些。

读完这本书有点失落的是,并没有看到关于湖南菜的描写,提到过几次也不太正确,比如说湖南的米粉多是宽且扁的。湖南米粉是圆的和宽的并存,各地的米粉也多不相同。

这是受限于作者自身的生活经验,倒不足为怪。倒是应了孟子的那句话,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总之对生活的兴趣广一点吧。作者:飒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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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模板


古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模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篇1

去图书大厦是奔着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去的。可惜没找到,却意外发现汪曾祺的散文集《人间草木》,这让我更加惊喜。一直特别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收集了他所有的集子,前不久网上一位朋友求他1985年的散文集《晚饭花集》,我有,牛吧,买的时候1.4元。大学的论文就是分析他的散文风格,不买书分析什么呢?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篇2

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篇3

拜读过汪先生的诸多散文之后会发现,他所写散文的主题大都是生活中的凡人小事,都是我们平常生活中遇见却未细心留意的人或物。如《夏天》中对夏天景色的细微描写,《泡茶馆》对茶馆里的闲人趣事的生动刻画。汪老从细小的视角嵌入,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虫鱼,考辞章典故,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平凡之美,并于平凡事物中发现不平凡的趣味。

现代社会下的都市人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剧增,他们沉浸于工作和学习中,闲情逸致都抛之脑后,对于 身边平凡的人或物他们无暇顾及。除了工作学习,他们无法体会到生活的其他乐趣,他们的世界被物欲所包围着,周围一切平凡美好的事物都与他们划清界线,他们将自己局限在自我的小世界里,然而社会生活的喧嚣与紧张唯有透过心灵的恬淡与灵静才能得到调剂与释放。许多读者喜爱汪老也正是被他对凡人小事的审视与关注所吸引,在汪老的散文中可以感受到心灵的愉悦和净化,进而对周围环境有了重新的注目。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篇4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篇5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篇6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篇7

微光,纱帘,素笺。

一米阳光探进窗扉,似轻纱自空中柔缓飘舞,闪烁着橙黄的,樱红的,温暖的光。一缕微风挟裹着草木的清新拂进窗内,衬着阳光下浮动的微尘,撩开扉页,送来蔓草自然的清香。

他,自书香门第走来,淡雅绝俗的言语是他的生活方式;生动鲜明的描写是他的至理名言;双瞳剪水,是他对峥嵘岁月的淡淡回忆;酒入豪肠,是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沧桑矍铄的面容于眼前渐渐浮现,温厚哲理的话语于耳畔轻轻回响——"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更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走过战火纷飞的抗战时期,在兵荒马乱的繁尘俗世中,他依然保留着一颗宁静淡泊之心,用心体味,用笔记录下战乱年代一点一滴的小幸福。在文《跑警报》中,汪老如是言:"跑警报是谈恋爱的时候……跑警报可算同生死,共患难".在动荡不安的时局中,人人自危,又能有几人会注意到这细微的现象和人们忙而不慌的心理感受呢?唯有汪老,以一双擅于观察的睿智之眼,一颗素雅如兰的淡泊之心,以温暖的笔触,静静地勾勒出一幅繁忙却不失幸福的生活画卷,亦鲜活地描摹出自己内心深处感性而细腻的伊甸园。身处乱世思桃源,素心如兰淡雅香。汪老静静地教导我,善于捕捉细节的慧眼与知性细腻的善思之心最为可贵。

跨入坚韧沉稳的中老年时代,汪老将年轻时一颗焦躁不安的心轻轻安抚,把青葱岁月中的点滴回忆慢慢沉淀,于岁月长河、广阔文坛中交织、升华,终酿成一坛醇香浓郁的玉液琼浆。三分啸成文采,七分酿成情愫,绣口一吐便是绝世风采。正如文《豆腐》中所记:"砂锅豆腐须有好汤,骨头汤,小火炖……汤清而味浓……".汪老的一生正如这锅好汤,以聪慧才智为底,以人生阅历为料,以生活中的挫折和历练为文火,慢慢炖,静静熬,待汤内翻白,浓香四溢,方揭盖起锅。哇!一锅好汤,乳白中透着奶黄,这不正是汪老乐观诗意人生的缩影吗?袖舞斜阳四暮合,浓情诗意青莲馥。汪老轻轻的告诉我,怀着一颗淡泊朴素之心,带着一份热爱生活之情,并将之汇聚于文海中,融合于生命长河中,才是永恒的真谛。我想,这也正是汪老在茫茫文海中沉沉浮浮,虽历经岁月沧桑,却依然能历久弥香,于世间芳华处绽放的原因吧!

人间草木已纷菲,心间芳华始绽放。我相信,铭刻在我们心中的,不仅只是汪老的音容笑貌和散文随笔,他那在沉浮世俗中依然宁静豁达、淡泊致远的高贵品质,他那在滚滚红尘中依然能独守初心、执着前行的坚定信念,他那在峥嵘岁月中甘于默默沉淀、厚积薄发、始绽芳华的质朴而伟大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篇8

今日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齐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当描述太多,而应当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述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应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教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当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此刻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资料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十分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教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当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教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当坚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读《巧克力味的暑假》有感范文400字


暑假中我买了几本好书,其中最令我回味无穷的还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巧克力味的暑假》。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感触很深。

故事的内容主要讲得是一个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毕业之后,和她曾经亲密相处六年的三个好友在都分到了不同的学校,劳燕分飞离开了她。这种毕业后的孤独和长久的寂寞令她十分难过。而不幸中的万幸是她认识了许多新朋友,有楼上的朱子同和外号“黄瓜小月饼”的黄小月,友谊与快乐又回到了她的身边,使她不再孤独。整个暑假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又苦涩又甜蜜。

读完这本书后,懂得了离别的确是一件很伤感的事。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与朋友离别,与同学离别,与亲人离别都是令人伤感的。离别虽苦,但那是人生必须经历的,也是短暂的,离别后我们还要迎接未来新的友情和欢乐。再过两年我也要像文中的主人公项心仪那样接受人生的第一次离别。离开我亲爱的老师,离开我六年的同窗们。到那时,我相信我自己会坚强地接受这个事实,我也会像项心仪那样收获更多的友情和欢乐!

在未来的两年中我会倍加珍惜老师的关爱和同学的友情。让我的童年和我六年的小学生活在我人生的道路上留下深深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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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味的暑假》读书笔记


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可真算是废寝忘食。说实话,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
文中的女主人公项心仪在这个暑假里尝到了毕业后独特的滋味。她的外号叫瓜子脸女霸王,和自己的三个好朋友组成了人见人逃女生四人组,可是各自分散到了别的中学了。又有一一个还去了外地。她在暑假中还认识了两个新朋友,一个是楼上的朱子同,在大草原旅游时认识黄瓜小月饼黄小月。最后写了四人组加上黄小月后变成五人组,一起出去玩后又去学校回味以前的校园生活,这个暑假有点像巧克力,有点甜又有点苦似的。
我也是一个毕业生,在毕业之际,心中可以说是百感交集,既有苦,又有甜,既有冲动,又有想念。等待我们的,是风光无限好的初中生活,而刚刚过去的,是跟相处六年的同学们的快乐、充实的愉快生活。就像书中的项心仪,这个暑假是像巧克力一样,及苦涩又甜美。在和好朋友分离的时候是痛苦的,但这是必要的,在新的生活中你会认识更多的好朋友,也会成为知己。但是无论我们在什么时候,友谊是我们的支柱,没有朋友的日子,是多么的痛苦!当朋友们为我们排忧解难的时候,又是多么的甜蜜,项心仪与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只要大家与新老朋友在一起,永远不变,勇敢前进,毕业后的暑假,甚至以后,也不会感到寂寞了。
虽然与朋友分离是一件很难受的事,但是即使我们与他们分离了也是会相见的啊。而且在新的生活里,我们也会认识到更多的朋友,他们也是会成为我们的好朋友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与其舍不得,不如乐观面对事实。这样对我们也会更好一些。
六年级时,我和好几个同学呆在一起玩,成了极其要好的朋友。在学习上,我们互相帮助,生活中,也在付出自己的爱心。有一次,我们当中一个学习比较弱的同学没有及时改过错题,被老师留在教室里。我们其余几个人就风风火火的跑回教室(当时是体育课自由活动),一道题一道题的给她讲。终于使她在老师规定的时间内交上了作业本。这是我们所付出的,我们也收获了很多。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终于理解到这本书为什么叫《巧克力味的暑假》,因为这个暑假有点像巧克力,有甜又有苦,好朋友分离的时候是痛苦的,但这是一定的,在新的生活中会认识更多的好朋友,更多的同学,这也是一定的。我也认识到朋友是最重要的,不管在那里,你和朋友的关系是不变的,你和朋友的回忆是永久的,所以朋友在生活中最重要的。其实离别确实是一件很伤感的事,但人生总免不了要离别,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而且这还是人生的第一次离别,难免会有些伤心与难过。虽然过去的日子无法挽回,但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还会收获更多的友谊和快乐!让我们向着更高的理想前进吧!这个有苦有甜的暑假,我一定会好好品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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