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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读书笔记

2019-10-29

《许我向你看》读书笔记2000字。

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这些共鸣是难能可贵的,需要我们把它记下来。如何在读书笔记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收获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许我向你看》读书笔记2000字”,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相书上说:“左手是命定,右手是变故。”她的左手写着青梅竹马,同生共死,然而右手的生命线深长,金星丘布满落网。终究避之不及,那是措手不及的分离.死亡,还有漫长的独活。

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我想这大概是桔年对巫雨的记忆。

我从来不知道,漫长的等待如此煎熬,直到我遇见她。也许你会觉得此刻的自述,大概又是那样狗血的言情段子,亦或许结局是飘忽如散的过往。那么来听一听这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大概有四个,也许不止,而我至今为止也不知我到底算不算主角,还是那可有可无的路人甲。就在那个少年少女如花般的年纪,桔年闯入了巫雨的世界,而巫雨和陈洁洁纠葛不清,而我就这样闯入了桔年的世界。我是谁,哦,我叫韩述—一个“道貌岸然”检察官。之所以这么说,大概是因为我笃信法律的天平架,一次又一次在我的眼前塌陷,而我一次又一次的实施“正义”的举措,第一次,害的人死,害的家破,第二次,我选择维护法律的尊严,然而我发现没人真正的在意这些。这一次我没有在维护所谓的正义,而是选择放手。突然觉得松下一口气,卸下所谓的责任,只是我与她或他们之间,大概不能再相见。

大概因为这个中因果宿命,我的一生都在追寻,都在忏悔,反省我犯下的过错,到头来发现,说一句对不起很简单,得到桔年一句“我原谅你”也同样简单,因为我慢慢地发现,所有笃定的事实,所有既定的真相,不过是浮云掠影,只是我看到的深沉罢了。我曾认真的回想过第一次,阳台之下,那个寂静之夜,少年男子的龌龊之心以及那个深夜发生的一切,我一直在想如果20层台阶之下的是我而不是巫雨,如果我没有阻拦他或者他们逃跑的事实,如果时光倒退,我们从未遇见,一切会不会不一样。如今想来,其实,宿命的轮回,既定的真相,大概从出生的那一刻,从我们明白我们的身份无法改变的时候,就明白结局已然无法更改。

渐渐的我发现身份的既定,贫穷与富贵,亲近与疏离,友人与爱人,公平与正义,这些看似平衡或支离的真实感,抑或说看似对立或是相近的名词之中,我琢磨出本不应该看清的事实。

这些年一直被原本的真实迷惑,渐渐的迷离,把“现实”当作清醒后的烈酒,一杯一杯将我再次置入黑暗。

十一年后的遇见,到底是宿命的轮回,还命定的相遇,一直以来我都明白,一直以来都不是我们,如今大概连我和你都不能算。只是我在漫长的独活之下,想换的一句原谅来慰藉我的心。十一年后的我,不再那么高冷,不知深浅,反而变得嬉皮笑脸来试图靠近你,和他的孩子,而你从来波折,从来命定,不需多言,不需真实,不需假象,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有时候来不及躲避,祸水就摆到你的眼前,我们终究难以躲避,这牵扯不清的关系,这命定的联系,终究是将我们我们推向深渊,还是将我们拉向岸边呢?这迷惑的第一次,终究让我越过雷区,渐渐的看清。

迟来的第二次,间隔十一年之久,让我渐趋恍惚,我以为我已经懂得那些礼法,那些所谓的规矩,但随着年岁的增长,到了这三十而立的年纪,我发现我的心越发透彻,但眼中的期冀越发迷惘,埋没于家长里短,钻心于工作,常常被父母催问婚事,处过几任女友,有时像是试图摆脱过往,有时为了应付父母,与人搭伙过日子,但终究摆脱不了迟来的过往,偶然与必然的联系,我们终究还是要遇见的,我就像生活在漩涡之中,走到中心看到了似曾相识的过往,仿佛看到许多年之前,我握紧双拳坐在听众席,而你站在审判席等待未知的宣判,我坚信的公平与礼法,将无辜的你送上审判席,而所有人所坚信的公平与正义,却将无辜的你推向深渊。而此时我们就像陌生人相见,没有过往,没有追究,只是淡淡的店家与顾客的关系,我不断的跃入你的世界,而你不断地奔跑,终于有一条线将我们相交,却只因几个毫不相干的人。丢下照片的那一刻我看到父亲丑陋的一面,我突然发现我多年追寻的礼法岿然崩塌,而我仰望的山,如海啸般陷入水底,是谁教会了我公平与正义,又是谁摧毁了这一切。面对这些无辜的且隐藏在角落里的边缘人,我曾经是那么的自私,如今又是那么的自责,我发现我就是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唐业说,这个世界上,即便我的外表多么光鲜亮丽,而当他们知道我是一个同性恋,又是多么的嗤之以鼻,即便那些与我有血缘关系的人,依旧如此,不是吗?就像这个无妄的第三次,我终于选择放手。多年前的谜团,平风的死,下定决心的第二次,然而却是早已心知肚明,这只能说证据提交后的无疾而终,血腥与暴力,冷漠与残酷,现实与过往,我发现我终究逃不过宿命。

我的一生都在追寻你的背影,而你却给我当头棒喝,我从不是圆滑的人,将这个世界看的太清,最终只能选择躲避,远离这无尽的深渊。

好了,故事讲完了,这是一个荒唐的故事,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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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读书笔记精选


古语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也许"我看读书笔记精选"就是你要找的,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我看读书笔记(篇1)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世界名人传记》之爱迪生,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爱迪生的故事吧!

爱迪生,从小就爱问问题。在一天阳光明媚的中午,天空湛蓝湛蓝,空气清新甜润。船上的游客有的在拍照,孩子们在追逐嬉戏。只有一个瘦瘦的、头发乱乱的小男孩站着不动,对了,那就是埃尔瓦·爱迪生。他在那里观察轮船游过为什么会溅起白色水花?不过,有时候它的问题给他父母带来麻烦,有时还让人觉得很搞笑。

爱迪生很爱读书,后来,他母亲南希送他上了学。没过多久,爱迪生就哭着跑回家,南希问他为什么哭,他说:“是老是嫌我问题太多,把我赶了出来”。南希决定自己教孩子。

爱迪生到了十几岁,就去卖报纸了。他自己做了个实验室,把它放在火车空闲的休息室里,不过没几天,舰长把他赶了出来。虽然他被赶了出来,但是他仍然不忘做实验。

爱迪生已经到了20岁了,他就和玛丽·斯蒂威尔结了婚。但是爱迪生光顾着工作,忘了妻子和孩子。爱迪生又要做白炽灯,他经历了千辛万苦也没事找到合适的灯丝。后来,他找到了,就是蜡烛的灰。

到了炎热的夏天,爱迪生发现了扇子的竹柄,他有决定用竹子做灯丝,结果效果更好。

后来,爱迪生多次试验,家里的孩子和家务都是玛丽照顾,玛丽因病身亡,爱迪生又跟明娜·米勒结了婚。爱迪生又发明了留声机和摄像机等。大家都很敬重他,在一次庆祝晚宴上,邀请他上台,结果由于劳累过度,爱迪生一下子昏倒了。

读了《世界名人传记》之爱迪生这本书,我体会到了这些科学家的不容易,它们的发明太伟大了,对社会是个很大的贡献。科学家们不怕失败、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长大了也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看读书笔记(篇2)

“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在朴实无华的`文字中。朱自清对自己的一事无成发出了重重的感慨。

时间匆匆,在无意间溜走。这正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时间千金难求,有些人却在无端地空耗时间。武汉有一名学生,考入华中科技学院,可沉迷于网络,大一还没读完,就被开除了。

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有意义的事,我做到了吗?每当周末的早晨,我总是赖在床上不起;洗澡时,我总迟迟不出浴室;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时,我总是思考很久。时间便从我身边悄悄溜走。

读了《匆匆》,我终于意识到时间的宝贵,我要学爱因斯坦,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最多的事。每当同事们还在思索如何计算时,他想的却是如何更快地计算。正是这种独特的思考方式,让他比别人更有速度。人的一生是短暂的,要是能用这短暂的时间,去完成更多的事情,时间就不会被浪费。

我正是要用这位伟人的这一种精神,去完成更多的事情,让时间不被白白浪费。

我看读书笔记(篇3)

一看到书的名字《会飞的教室》,您一定会感到奇怪吧,我和您一样也觉得奇怪,教室怎么会飞呢?带着好奇,我迫不及待地读完了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

原来《会飞的教室》只是孩子们自编、自演的一场戏。全书由排演展开,讲得实在一所小学里,有很多男孩子,他们一年回家一次,又到圣诞节了,这些孩子们都坐火车走了,只有戴马亭没有走,那是因为他们家没有钱,所以只能在学校了,这件事让他们的老师知道了,老师帮助他回了家,他的父母知道后,非常感谢老师。

这本书之所以让我感受很深,因为书中有很多个性鲜明的小男孩,如胆小怕事的乌理、多愁善感的姚尼,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冷静持重的塞巴修和斗的马提斯……还有很多,在书中我最喜欢的是马提斯,他在书中虽然很鲁莽,但是他和胆小怕事的物理交上了朋友后,他帮助乌理真正改了胆小的缺点。马提斯宽以待人,对朋友热心帮助,我从心里佩服他,喜欢他。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同学之情,师生挚爱,朋友之谊,在学校应该互相团结,对待同学要宽容,不这样,就会和同学产生矛盾。我们在学校里也会遇到一些争吵之类的小事情,我想,如果双方都能让一小步,这个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了,这样,我们的学校不就文明和谐了么?

教室会飞,这并不是现实,他只是小主人公们的想象罢了。如果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相信就一定会飞到一个更为广阔而神奇的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2000字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我以微笑问候读书笔记600字


“人生多少遇见,我把无限感恩在心中存留。不在此处,便在彼处,且珍惜沿途风景,许我以微笑问候。”——题记
她是黄扬,一个“霍金式”女孩。她用鼻尖“写”下了这本传递正能量的励志图书——《许我以微笑问候》。

她是不幸的,但又是幸运的。她摊上了一种叫“手足徐动型脑瘫”的病,但是她拥有爱她的可爱的家人;她早早被神婆下了“死亡通令”,但是她依旧好好地活到了而立之年;她失去了语言与行动能力,但是她心中怀揣着不变的梦想。

而黄扬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文字就是她的微笑。或许稚嫩,唯其如此更显真挚;或许简陋,唯其如此更显干净。知名主持人何炅说:“她的每一个字都闪着奇妙的光。那种光芒里有超过她年龄的豁达与沉静,也有远比这二十多年的艰难要轻灵的纯净与童心。”我说:“她的文字清新、自然、真诚、细腻,是未经污染的原生态文字。”

“有时候我会感叹,不知道是自己命好,还是世界美好,我所遇到的都是美丽风景,都是向善之人。我宁愿相信,世界真的是美好的,生活总有很多感动,只要你真诚对待,用心体味,小门小户的开心总有生活的细腻质感,一如我们吃的饭都包含着炊烟的味道,平常人家的幸福自然也藏着一份恬淡和一份微笑。”

命运如此待她,她却把糟糕都当成经历,心中满满是这世界的美好。这又照应着她说的:“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你幸福的权利,只存在你自愿放弃幸福的可能。”

“我只是一点微弱的萤火,我要做的是珍惜我的命,让光不灭。倘若真让人看见光,暖了心窝,识了迷途,那不是别人的运气,而是我的荣幸。”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2000字范文


读大学时,老师强烈地推荐人生必读的余华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值得这次因为有读书会主题才买了这本。故事不长,却记录了许三观人生中一共有12次卖血经历。

第一次是为了要娶女人。许三观回到农村老家,老家里面以卖不卖血来评定一个人的身体结实情况。听到了卖血还能换钱,并且赚的钱比半年的农活还要多,他大为诧异。在路上,认识了同村的阿方和根龙,看到了根龙想要卖血娶的女人桂花,就决定和他们一起到城里卖血。拿到卖血换来的35元钱,许三观也产生了要娶一个女人的想法,他有两个中意人,一个是同厂的林芬芳,另外一个是街坊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因为徐玉兰在外表上取胜,最终他选择去追求许玉兰。当时许玉兰已经有了男朋友,也就是何小勇。何小勇基本上已经得到许玉兰爹的认可,可那是因为贫穷,许三观手里又有几块钱,只花了一点请许玉兰吃饭,又凭借所谓财富,说服许玉兰的爹,他的理由也很有意思:“因为我们两都姓许,将来生了孩子也姓许,相当于把两家的香火都续上了,我相当于做了你们家的上门女婿!”许三观成功的说服了许老爹,然而此时的许玉兰和何小勇还没有分手。就这样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不久后就生下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小孩子之间的打架,一乐砸破了方铁匠大儿子的脑袋需要赔巨额的医药费。因为一乐随着成长越来越像何小勇,这时许三观已经知道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他不愿意赔钱,所以他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何小勇出钱,何小勇不愿意,他就让方铁匠带人抄了自己的家,将许玉兰的嫁妆抄走抵债。一开始发泄了对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不满,然而当他发现家不成家的时候,他决定再一次去卖血,用换来的钱抵债赎回了被抄走的家具。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因为自己的以外遇方式报复妻子。他暗暗喜欢的胖女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去医院看望,在病床上,他摸了林芬芳的大腿,抓了她的奶子,发生了关系。他觉得应该好好报答林芬芳,就去卖了血,用换来的钱买了十斤肉骨头送给林芬芳。这事引起了林芬芳丈夫的怀疑,闹到许玉兰那里。许三观卖血出轨就此败露。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因为饿的实在受不了,他决定去卖一次血,给家人改善一下伙食,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顿面条,但是不包括一乐。他说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平时卖力气的钱可以养着他,但是卖血的钱绝对不能带一乐吃面条,否则就是卖血做乌龟。于是给了5角钱让一乐去吃烤红薯,一乐吃完烤红薯发现还是很饿,又十分想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于是闹离家出走,甚至去找何小勇,要何小勇带他去吃面条,何小勇不肯,最后一乐在街上闹,说只要谁带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谁就是他亲爹,没有人搭理。许一乐于是真的离家出走,许玉兰找寻未果,天黑后许三观在离家不远处找到了他,看他实在可怜,心一软,又带他去胜利饭店吃了面条。这一心软,算是放下了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包袱,其实在三个孩子里,他最爱的还是一乐。

许三观第五次卖血是这样的,一乐下乡插队回家,也许是生病了,赖在家里不愿意回乡下。因为担心影响一乐插队的表现,将来回不了城,夫妻二人极力劝说一乐回去。在送一乐回乡的途中,许三观去医院卖了血,将换来的钱全部交给了一乐。

第六次卖血是因为二乐的生产队长进城,为了二乐能顺利的回城,夫妻二人讨好队长无奈没钱,他们想到了卖血。这次许三观又遇到了根龙,他老了很多,从他那里许三观得知阿方的身体败了,是因为一次卖血喝水太多撑破了尿肚子(膀胱),卖完血后他们又来带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温过的黄酒。突然根龙晕倒,被众人送往医院,许三观回家招待生产队长,被迫喝了很多酒,醉的一塌糊涂,第二天醒来去医院找根龙,发现根龙已经死了,许三观心里非常害怕。

第七次林浦卖血,因为一乐病得不行了,被二乐发现后连夜送回城里的医院,经检查是得了肝炎,要到上海的医院才能治。许三观让许玉兰带着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去筹钱,一个上午借了63元钱,远远不够。于是他决定去卖血,第一次卖完之后,钱还是不够,他就决定连续卖血,但却遭到了李血头的拒绝,怕他卖血过多死在医院里。但是无情的李血头却给许三观出了一个“好主意”——去外地卖血。

第八次卖血,三天后,许三观在百里的医院卖了第八次血,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去二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他双手抱着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的抖着,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后来有好心人帮他找了个旅馆,休息了一晚。

第九次卖血——松林。四天后,许三观又到了松林,这时候的许三观面黄肌瘦,四肢无力,头晕脑胀,眼睛发昏,耳朵里始终有这嗡嗡的声响,读后感身上的骨头又酸又疼。松林医院的血头看到站在面前的许三观,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挥挥手要他出去。许三观为了强制卖血,来到了医院的外面,在一个没有风、阳光充足的角落里坐了两个小时,果然,再次进去的时候,医院的血头没有认出来,这次卖了400毫升的血后,许三观就晕倒了,医院又给许三观输了700毫升的血。

所以这次许三观在松林不仅没卖到血,还亏了300毫升。

第十次卖血——黄店。这次卖血许三观带着刚认识的来喜和来顺一起,三个人卖完血后,一起去吃了猪肝喝黄酒。

第十一次卖血——长宁。许三观在长宁卖了400毫升的血,然后就去了上海医院,找到了许玉兰母子。

第十二次卖血。当条件好了的时候,他写为自己去卖一次,可是血头告诉他,他的血已经不行了,只适合做油漆的涂层。这下让他没有了存在感。当伤心之时,儿女告诉他,条件好了,也不需要去卖血了。

余华的小说读了让人容易流泪,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人连续一年内四五次卖血维持家庭,婚姻,儿女。许三观就是一个这样的弱势群体,他没有文化,没有很好的工作,有些下层人的报复与狭隘。中国人因为儒家的教育有太多的责任感,为别人而活。

因为时代的贫穷里面的一些人才,贫穷,榨干了老百姓的血,失去了反思与改变自我的能力。而我们现在这个时代,当血液不在有偿还是无偿献血的时候,物质上能够满足,追求精神上的愉悦。虽然也是处于建设当中的发展中国家,但时代车轮辗压,但在我们身上没留下痕迹。虽有苦也有泪,至少我们的身体是保全的。

感恩,努力,回报。这是读《许三观卖血记》最深最真的感受。

《许三多精神》读书笔记


读完《许三多精神》这本书之后,让我深思熟虑,想想许三多的一句话有意义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干许多许多有意义的事。其实人这一辈子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干没意义的事,让我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大学生,我们都希望自己出去能干些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其实任何技能只要熟练后就是一种机械运动,如果你想要稳定,想要一份铁饭碗的工作就要习惯枯燥的过程,或许以后的工作就是不停的重复同样的动作。其实在工作上最重要的还是一种责任感,要有许三多那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人们在遇到问题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找借口,一个是找方法。找借口无非是失败,找方法所得到的结果不一定就是成功,但有前进的可能,也许就可以到达胜利的彼岸。
我们要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不能因为一点点的失败和挫折就放弃自己的责任。我们太在乎自得失,就把自己的责任放在了一边。我们有时太聪明了,我们为自己的聪明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许三多没有在意自己的得失,他从一个最孬的兵成了兵中的佼佼者。他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团队的责任,所以他最终成为一个可以信赖的兵王。不抛弃、不放弃就是他的信念,也是我们的学习的信念。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每天的工作其实做久了都枯燥,长路无轻物,所以,能不断重复的做好每一件事,才是真正的职业人士。成功就是简单的事情不断重复的做,这说来简单,做起来不易。许三多为什么能够成功,是他对事的态度;是他不争辩、不抱怨、不放弃的精神;是他的单纯、善良、钝感、认真、执着、坚忍、危机感、团队的精神。要知道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招生是学校相信我们而赋予我们的一种使命,我们有责任且有必要去完成这种使命,我们要有坚定的信念,没有信念人们就不会有意志,更不会有积极主动性的行为。
我们要有团队的精神,对工作:用敬业态度对待工作是我们起码的要求;用职业精神从事工作是我们合格的标准;用事业理念融入工作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团队协作意味着没有人能单独成功,你必须依靠他人,他人也需要你的支持和帮助,个人也可借助团队而获得更大的成功。俗话说,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一只蚂蚁来搬米,搬来搬去搬不起,两只蚂蚁来搬米,身体晃来又晃去,三只蚂蚁来搬米,轻轻抬着进洞里。上面这两种说法有截然不同的结果。三个和尚是一个团体,可是他们没水喝是因为互相推诿、不讲协作,三只蚂蚁来搬米之所以能轻轻抬着进洞里,正是团结协作的结果。有首歌唱得好团结就是力量,而且团队合作的力量是无穷尽的,一旦被开发这个团队将创造出不可思议的奇迹。钢七连的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深深的铬在每一个士兵的心里,这是这个团队的每一个人为之骄傲的资本,也是每个士兵为了维护这种精神不惜牺牲一切。正是这每一个个体的不懈努力,才使得这种精神一代代的传承和发扬光大,使团队本身更加具有生命力。
不放弃,不抛弃,最简单不过的六个字,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却又是何等的艰难,这是一种意志的考验,这是一次心理的历程。工作,生活能不抛弃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许多美好的事和人,珍惜身边很多美好的东西.在追求理想,实现目标时,奋斗的过程有着许多的挫折,讲究的是不放弃。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对什么事,生活、工作或者是感情,能做到不放弃,不抛弃那就是自我的一种最辉煌的胜利。
读了本书,受益匪浅,其中每章都能使人鼓舞,使人振奋,使人激发内心的每个梦想,脑中浮现出实现目标后的成功景象,一个个的目标就像久汗的幼苗遇到甘露一样,心灵受到很大的反省、很大的振奋。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文化大革命。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读书笔记.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文化大革命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毛主席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毛主席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毛主席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毛主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文革到来,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文化大革命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文革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妓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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