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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尘读后感2000字

《尘爱,越青春》读后感。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尘爱,越青春》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读《尘爱,越青春》有感

青春期,一个人生中最美的时期,也是最迷茫的时期,就像一个十字路口,正确的道路只有一条,可罪恶的道路却让我们彷徨。《尘爱,越青春》为我们指明了方向。
当我翻开淡黄色的书壳,穿过扉页,看着一个又一个青涩的青春问题,看着一个又一个精美绝伦的回答,我仿佛看见了青春的缩影。青春期我们充满了疑问,面对人心,面对社会,我们有太多的问号得不到解答。还好,我们有一个知心的姐姐,帮助我们解答困惑。书中有一段对青春的解读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我们的青春不应该是用来讨厌谁的,因为这会花去我们大量的时间。时间多宝贵啊,我们要用它来成长。”说的对呀,一生那么长,青春却那么短,这段时间如果我们拿去挥霍,去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用鲁迅的话来说,这就是慢性自杀。去讨论别人,去评论别人,有意义吗?这样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只会中伤别人,伤害同窗情谊。青春那么短,与其讨厌来,讨厌去,不如利用这些时间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这样当我们不再年轻,不再张扬时,我们回想青春,也不会觉得遗憾。
青春,在很多人眼中是叛逆的。事实也是这样。这个年纪的我们总是想证明自己长大了,可以不需要约束,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可事实呢?在生活上,在经济上,我们离不开父母;在学业上,在心灵上,我们离不开老师。我们眼中所谓的自由、所谓的理想,只不过是海市蜃楼,看起来很近却又很远、青春期的我们与其每天吊儿郎当的去闲逛,三五成群的去high,还不如去学习,去运动,去阅读,这样我们才可以离我们所谓的自由和理想更进一步,我们的未来才能更美好。
青春,可以疯狂,可以张扬,但也要记住,青春只有一次,别停下自己前进的脚步,因为错过,就不再来!

读《尘爱,越青春》有感:握住青春的柔夷



人生的航班车停在青春这一站,有的乘客遗憾,错过有的乘客匆忙路过,有的乘客徘徊彷徨,有的乘客淡然下车,我随波逐流迷失在青春里。——题记
然,人生处处充满着惊喜。我惊喜,我遇到了尘衣姐姐,更惊喜于执卷《尘爱,越青春》。
《尘爱,越青春》是由尘衣编著的。他这里解读青少年关于身心问题的秘密,更以朋友、知心姐姐的身份,耐心的面对每一位“心结”尘解的“小信客”。“谭星信箱”A股这本书异于常书的一大特色,夺人眼球。
“每一丝空气里都有朋友的味道,每一个角落里都能见到朋友的影子——这是你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这是尘衣姐姐在书中为我们深化的“友情”二字的重要性。我喜欢这句话表达的意境,也渴望拥有这样一场友谊。但现实令我不得不低头。我发现,随着我渐入及笄,友情也变得越来越不堪一击。可能是因为一句玩笑话,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甚至可能是一记眼神,从最初对友情的满心期待,到后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我已经不敢相信友情这种普通但又奢侈的感情。我害怕失望,更害怕受伤。正当我准备将“友情”“朋友”革除我的生命时,我看到了这样几句话。“如果终究无缘,那就相信安排”,“不必把太多人请进生命里”,“给友谊一个发酵期”。这几句话是“谭星信箱“”这一栏目中尘衣姐姐和几个“信客”的关于青春期友情的问答的标题,里面尘衣的回答就像一盏明灯,瞬间照亮了我通往友情的那条路,也燃起了我对友情的星星之火。现在我满怀信心,将这星星之火燎原。
《尘爱,越青春》中讲述的不只友情,还有关于学习。仍清晰地记得这样一句话:“那颗糖果虽然是我最初的压力,但我将他扛起它变成为我奋斗一生的动力。”这句话出自这本书中“一颗糖果”的故事。进入初三的我们,中考既是半路出现的拦路虎,又是压在我们心中的大山,压力山大呀!但是尘衣在书中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直面它,感谢它,承担起它,改变它,将它转化为驱使我们前进的动力。这样我们的一生,才不算虚度。
合上书本,我思绪万千,心渐渐清明。青春,我很幸运,我遇到了尘衣和她的《尘爱》。
合上这本《尘爱》,我想我有足够的勇气“下车”,执青春的柔夷,美丽人生青春期!——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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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读《越努力越幸运》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越努力越幸运》这本书告诉我许多道理,这本书让我对命运的认识,让我如何从厄运困顿中学会坚强,让我对自己的认识。有些人觉得人生不公平,有的人出身富贵,而有的人出于贫困;有的人天资聪明,而有的人中庸;他们的差距真的很大,只要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切都会变好。在人生的道路最难的就是接受自己,承认自己不愿承认不愿面对的事情,而去埋怨老天为什么自己怎么失败,怎么笨。我可能最不愿接受的接受自己的胖,他们说胖的人不好看,没人喜欢。

我现在比较后悔管不住自己的嘴,现在长得胖胖的,因为这样好多同学都不愿跟我玩,我以前是个瘦瘦又可爱的女孩,因为在家乡时天天差不多走路或者跑去上学,而且都是吃些素菜后来妈妈把我接到这里后,天天不是吃肉就是吃零食不到一年我竟然长了20多公斤,到五年级后朋友就变得比较少,有时同学在我背后说我坏话,说我是小胖猪之类的话,那时我都快崩溃了,我不愿接受现在的自己,看了这本书后,我慢慢地试着接受自己,我对自己说,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不要活在别人的话中,我只要做好自己,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我胖怎么了,做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自己快乐就好如何让自己变快乐。在生活中要自信去面对,自信是一种动力,足以让人变得更好;自信会让我们无所顾虑地奔向自己的未来,创造美好的自己,拥有自信,才能让自己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越孤独越自由》读后感


以前听人说,孤独是一种病,对此我并不赞同。孤独于我而言,是耐得住寂寞守得住繁华后的柳暗花明又一村。

人的一生不过是一场短暂的独行,孤独是一种常态,成长的本质大抵如此。

小的时候我们有很多要好的朋友,两小无猜,无话不说,尽情分享着心底的小秘密。随着时间的流逝,跨越到某一个人生阶段的时候,忽而发现,曾经以为能陪伴一生的人却与我们渐行渐远,有的还会偶尔联络,而有的则成了我们人生轨迹的平行线,再无交集。

工作之后,漂泊在陌生的城市,偶尔一刻,看着车水马龙,听着喧闹繁华,鼻子会猛的一酸,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委屈、孤独、想念。可我知道,我必须穿越生活的所有,包括孤独。

曾经一个人在静谧的夜晚挑灯夜读,一个人落魄的赶凌晨晚点的火车,一个人处理棘手的工作,一个人揉着酸痛的肩校对熬夜写出来的稿子,分手后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想念……这些能让人迅速成长的事,都是孤独的。走过深不见底的孤独,方知自由的美好:自由是不必勉强自己迎合别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花开花落,自由自在,孤芳自赏,这是难得的一种人生境界。杨丽萍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一人一世界,她孤独的很是让人羡慕。我有个朋友,长得很漂亮,重要的是她明白自己内心追寻的东西——自由,读书、旅行、交友、写作、喝酒、失恋,样样都透露着洒脱,她也孤独,但内心的孤独不能够被生活的琐事填满,所以她更坚定的寻找自由,一路走来,看着她迅速地成长,我明白:一个人,越是能享受得了孤独,就越能明心见性,越能得到自由。

正如我们现在所经历的工作、生活,都是人生的一个阶段,我们所遇到的人都不可能一路陪伴我们。一个人需适应孤独,披荆斩棘一路前行,沿途享受孤独带来的自由,偶尔会发现:一个人也挺好。

珍惜这份难得可贵的孤独,找到属于自己的自由,看清自己的内心,便也无谓大千世界,纷纷扰扰。

尘曲读后感


【篇一:尘曲读后感】

读七堇年的《尘曲游记》时,看到她的母亲对她如何关怀,如何爱她。被感动。并在某一动情的时候把她的母亲当作我的母亲。

她,就像是在爱我一般。

那只是一瞬的错觉。

随后,再向下读,便在内心一次次重复那不是我母亲,那不是。她不是她。

不愿接受他们对我的好。

承受一筷向我碗中加入的菜,太艰难。接过一件披在身上的马甲,太沉重。

因为无以为报,所以放弃接受。

仰望天底下那道七色虹,绚丽而短暂,亦如她的笑颜。一去不返。

【篇二:尘曲读后感】

看《尘曲》之前,对七堇年没一丝了解,甚至其是男是女,都不知道。一直比较喜欢成名作家的经典小说,因为看起来保险系数大。80后的小说,我一直看得少之又少,只看了小四,那一次,明明觉得文字很浅还被煸动得泪汪汪,有点不好解释。然《尘曲》这书名,倒底吸引到我,于是买下它,做为枕边书慢慢地看下来。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游记、散文、小说。此书前半部分均为游记,看起来尚有其独到之处。因游走的地方甚多,跟着作者移步换景,喜闻乐见一些别样的风景,但景之后的那个我,若隐若现,时不时显示出非常自我的一面,刻意的低调。其于《再见敦克尔克,再见》中有着对现实的诘问:何年开始,我们沦落至于这般的自私而不信,即便给予,也要在千般地确认能够不被辜负过后。爱着他人,只是为了使别人能够更爱自己。《如果天空不死》中对未来的揣度,却有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或者叫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也许到了三十多岁的时候,我们的确会开一辆更好的车,可是却一样会在红灯前停下的短暂时间里,忍不住侧头望着车窗外面骑着自行车笑容灿烂的少年恋人怀念得心酸不已。《沉默如谜的呼吸》的反问倒难得地透露点向上的情绪:非要有朝一日,我们失去而今的年轻和健康,失去衣食无忧,肩上无所责任和负担的日子,才能恍觉自己当年没有理由不快乐,不珍惜生命吗?有过,行文中肆意大段大段甚至完整引用别人的歌曲和文字,借用得有些过头;书中大量黑白照片,包括随书所赠的一张明信片,皆因纸质低廉而降低了格调,视觉难形成冲击。

至书的后半部,才是完整版小说尘曲,看完不仅有些失望。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形式描述了悲剧家庭中各个不同的角色:整个人生都是悲剧的母亲叶微青、后母陈悦、因为爱而卑微无奈的父亲余生、有着同性恋情节的哥哥余年、再加一个与富二代生活有着交集的妹妹余悦。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写法,分别写到父亲与哥哥与妹妹,皆是女性的笔触,行文中全是女性的心思,各个角色都没能跳出自我,更别不说身为80后的她对于父辈六七十代的生活描述着实不给力,仿佛只是看了些描写那个时代生活内容的书,东拼西凑而成。

在描写哥哥余年与同学的同性情爱故事,行文中明显受到《断臂山》影响,有感情的挣扎、有左右为难的起伏,但和《断臂山》相较,却尴尬地起到了东施效颦的效果。《断臂山》的背景是在那茺凉山野,两个孤独的灵魂碰撞,激荡出缠绵一生的感情,情感和欲望纠结水到渠成;而《尘曲》的背景,不过是两名性格迥异的同学因性格互补,由好友放纵为恋人,放着好好的书不读,却于大学生活中,完全地风花雪月,过起了同居的生活。大环境差之千里,给人的感觉也是完全不同,前一个让人震撼,而这一个却让人感觉矫情与肤浅。而在结尾暗示余悦将与富二代结缘的,则不折不扣落入了俗套。就此,各个人物自述完成,没有旁白没有总结,小说嘎然而止,有些虎头蛇尾的感觉。

或许,作者本身有着往事的阴影遗留下的褶皱(郭珊语),所以在文中所能体现的,多的也只是自己的小情绪,而难有大气候。但是作者言:就这样写下去吧,哪怕现在很糟糕,一直写下去,总有一天会越来越好。这句话还是带给人感动,以此自勉。

【篇三:尘曲读后感作文】

这篇也不是什么严格意义上的读后感,更不是读书笔记,只不过是因书而起的一些自我思考而已,思想未必与本书保持一致。且当它是一篇杂谈吧。

以前痴迷于所谓的青春文学,日积月累写下长篇累牍的伤春悲秋的文字,不过是无知少年对于溃烂发腐的青春的长吁短叹,无病呻吟。那夹杂泪水与伤痛的少女情怀,于一次又一次模拟考试压迫之下渐生渐强的窒息感,对所谓青春实质的探索,如今回忆起来,不知是该觉得可笑,还是该伤怀叹息。

说到这里,在进入正题之前,我忽然想提及一个困扰了我许多年的疑惑:明明在物质上虽不丰裕,却也生活无忧,一直以来的求学生涯中也绝不缺乏老师同学的关注,甚至也有过光环加身的荣耀时期,可偏生自卑怯弱得紧,与我的成长经历完全不符,倒像是与生俱来的劣势。到底缘何如此,不知可有看官可略解一二?也罢,这困扰终是无解,只当发牢骚罢。

《尘曲》一书,我于2011年7月31日购于益友书店。这是我所买的唯一一本七堇年所写的书,尽管多年以前就因《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为其细腻的文笔和伤感却不消沉的意境所折服。七的作品,有别于通俗平庸的青春文学写手空洞的流于形式的精神语言的贫瘠。我觉得,她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在精神觉悟上,是要超前于一些同龄人的,是跳出了为写伤而写青春之伤这一大众框框而有所醒悟,有所追逐,有所探索的。

现在网络普及,平台宽广,写小说的人何止千万,小说作品更不计其数,然而其中,总有一大部分是要被斥责为情节俗套、内涵肤浅的。写小说,尤其是中长篇,难的是如何结构缜密首尾呼应,难的是如何标新立异令人耳目一新,难的是如何在诠释过程中引人入胜令读者产生共鸣。而写游记,写散文,压力就小很多,你只须写你自己。这反而最是质朴、本真。

我刚买这书的时候,只匆匆看了一遍,并没有细细品味,如今,在这极有可能成为我人生的最后一个寒假的短短几十天里,我决定重读自己曾经喜欢一些书籍,包括七堇年的,包括闫红的,等等。

先从郭珊给《尘曲》写的序开始吧。

只有年轻时才能这样不计得失、稀里糊涂地去爱,凭借生命最初的直觉,而不是尘世历练的心术去爱爱一朵云,一片海,一个人。最害怕的不是时间,或是世情,怕的是一句抱歉不值得,怕的是这一秒过去,下一次不知要等到何时,怕的是从今往后,再不会爱得那么彻底,那么无私。这最后一句,像平地一声惊雷,在我以铁为壁的心室炸了开来,回声巨大,振聋发聩。我也怕。我也怕从今往后,从内心到生活外在,静如一滩死水,再也没人能搅乱,渐渐地成了冰,怕再也没有人能让我像当初一样近乎不顾一切地去爱。诸位,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们,我真的很自私?所以至今我都难以确信,这样小心肠的我,竟会在当初那般的为他人而非先为自己。所以,我真的很怕,怕再没有第二次。对于爱情,我仍然是期待的,我仍然需要一个寄托,仍然需要一个交心之人。而这人,早些或晚一些出现,都无所谓,顺其自然就是最好的状态。

早晚,我们都会从不懂柴米油盐的毛孩子,变成人情世故的老掌柜。时间与人世逼迫我们成长,逼迫我们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逼迫我们以社会的方式拥抱这个社会,我们身在其中,丢盔弃甲,放低姿态,丢弃一些原有的坚持和原则,想必也只是早晚的事。我现在厌恶着这样的社会,讨厌惺惺作态与逢场作戏,拒绝戴上各色的面具穿梭于各种场合,虚与委蛇,圆滑人事,但不代表我能一直这样拒绝融入其中。总有一天,我会没有选择,否则便无路可走。我欣赏无畏于表现真实的人,哪怕这种真实是对我的愤怒和不满,也胜过分明内心诸般不快却一味地粉饰太平。

序里提及《哈姆雷特》里那句即便困在坚果壳中,我依然相信自己是无限空间的国王。她还说,野心这东西,当你拥有它时,以为它不过是日后自嘲的把柄,但只有失去它时才知道衰老已经降临。野心?自信?梦想?勇气?已经无法追溯从何时起我便已全然失去了这些东西。曾经的雄心勃勃热血澎湃,对未来有无限憧憬,而今,只想安然平静地度过漫长的余生,顺其自然,不再试图把生命的轨迹扭转到自己所希冀的方向,一路滑升。我已经经不起闯荡了,尽管从未开始任何真正意义上的闯荡。这颗过早苍老的心,经不起跌宕起伏的颠簸了。你们都说,我还年轻,我也知道,二十来岁,确实还很年轻,但年轻人过剩的活力在我身上,已然无迹可寻。几乎要对一切都失去兴趣了。本该年轻鲜活的不羁的心,早被时间轻易地驯服。所谓相由心生,心老了,我每天早上起床照着镜子的时候,总觉得,我的面相也跟着心一起疾速衰老了。现在的我,动辄就说,听天由命,一切随缘。看命吧,听命吧。我都快无心无力去主宰自己的命运了,恐怕再差一步,就要投入老天爷的怀抱了。

如果你们要问我现在最属意的职业是什么,我会说,活于舞台,做一个倾心演绎的表演者,一个纯粹的表演者。如有可能,我只想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而毋须理会俗世纷扰。但我也深知,这于我,永世无望。工作中,尽心尽力,也要尽兴,工作之外,小资,文艺,闲适这是我最理想的生活状态。但实际上,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工作与休闲,难以两全。我们很有可能一辈子都处于生存之上,生活以下的尴尬状态。我想,我要学会知足,所以,我正走在与为追逐梦想而奔波闯荡背道而驰的路上,渐行渐远。

《西天》《尘曲》中,七的第一篇游记。七说,在那么多印象深深浅浅的地名中,她最想回去的地方,是新疆。七对新疆有着难以名状的眷恋,是由于父亲的缘故。而我呢?我从小体质就不是太好,极易晕车,所以对于旅行一事,我并不热衷。我受不了路上的颠簸,讨厌汽车火车这些交通工具给我带来的晕眩恶心反胃的不适感,哪怕目的地的风景再好,哪怕想外出散心见识的愿望再强烈,我仍是不太喜欢旅行的。(暂时插入一些别的内容,我忽然忆起,当初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拼命地往尽可能远的地方填,最后才填了一个本省的保底。当时是那么急切地想要挣脱来自家庭,来自地域的桎梏,想要远飞,而现在,在考研报名选择报考学校的时候,我却退缩了,不再舍近求远了。我开始眷恋家乡的这片土地。这不是老了,又是什么呢?话不能扯远了,还是回到旅行这个问题上。)今年1月,我一个人前往长沙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一个人在陌生的长街街道上漫步,走着走着,恍惚间就觉得走出了人生的一条路来。当然,那只是一个恍惚。我没能真正悟出人生路的走向,但在远足一事上却豁然开朗。我忽然觉得,一个人去新疆,去西藏,去内蒙古,感受沙漠的极致荒芜,高山的极致伟岸,草原的极致宽广,似乎就能寻到生之为人的某一层意义,那该是何等的幸事,又是何等的豪气万千。余光中于老曾说,当我们遇到极致的美景时,感动就变成了唯一的情绪。我的心,在这样的憧憬中瞬间活了过来。

【篇四:《尘曲》读后感】

许久不曾读及堇年了,那个女子,迷一般的眉藏起来的山山水水缱绻在她的笔下,于多数喜欢的文字的青年她的文字大概就是青春。我亦如是。

此时此刻,夕阳缀着橙红色的光虚弱地爬向地平线,镶嵌在空气里弱不禁风的余晖安然地躺在我放在阳台的《尘曲》上,闭上眼,感受隐匿在它身后的黑暗不安地涌动着。任何东西,时间一长,都会变得很残忍。忘事浓淡相宜,我却思之惊心,青春如是,记忆亦如是。

青春是漫漫长夜里,顶着凛冽无家可归的惶惑。堇年的成长,如她的文字,残缺却也骄傲得不可替代,母亲的百般呵护还是会念着模糊成勉强称为记忆的父亲,以为自己内心足够强大,可以抚平诸多伤隙,薄情而冷寡地活下去,直到多年后坐着长长的火车温着绵绵的月光到了漫漫沙尘的新疆,才刮开了记忆的暗码。才明白,青春终是温着记忆的酒,隐匿在过去与未来之间,变质,发酵,却终是得一饮而尽微笑颔首。你好。

同是行走在文字的世界里,这两年,行色匆匆,多数时候已忘记了自己与文字的恩怨纠葛,与之形影相吊若即若离,偶尔恩宠携着海子的太阳去海边吹吹风,置身于卷着生活百般滋味的绿皮火车,然后被撕开云朵的黑夜推入空洞的黯然,然而堇年却揣着它走遍了欧洲几处温暖浓稠的国度,用文字铭刻下一段段文字的历史,所谓永垂不朽,不是青春,不是记忆,是存在。

不记得是谁说过,文字的海是藏不住的,我们在文字的海里漂浮着大小形状迥异的浮木,或深或浅。近来,日子愈发功利,用三点一线的生活垒着梦想的基石,每当月下佳人相约,抱着厚朴的课本迟疑不定,周而复始,文字便与青春般发酵变质,痛心疾首却无可奈何,偶尔放空便思念那些读米兰昆德拉的日子来,日日夜夜,夕阳与茶,咖啡因子游离的黑夜,倦了便背着生活踏着海子的步子在梭罗的云彩下走向一个夕阳最后隐匿的城市,奈于思绪堕落之时,失落感充斥着胸腔,多次之后便开始管控自己剩余不多的情感,纵然极度心殇还会顾虑着沉默或大声渲染会惹来同学的非议。

青春啊青春,你的康宇,你们的故事终是回不去了。犹如我的故事与旅行一样。

余年从小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在monkey还是毛头小子的时候也笃定每个人的成长是源于本性,肥沃的土地如何诱奸,花草终是会长成它们原本的样子。后来,因为爱的人的缘故,我开始走进了弗洛伊德先生的心理世界。才日渐明晰,是否有个和谐美好有正确价值观的家庭或童年,是性取向选择的导师,我并不认为余年爱上康宇是一个错误的选择,青春里的相爱本是一场苦行,在刚好的时间里相遇相知相伴,那种类似与与灵魂夜夜厮守的爱恋如何要抵制?又为何要抵制?他们之间感情的执着,余年的执念,是堇年心里与现实抗击的武器,康宇最后选择了遁入世俗,这又是堇年漫漫长夜思考的抉择,毕竟陈规世俗的洪流酷似生命与生活做爱的床,死也许真的不如苟活着。也因为,文字的血液日益在堇年身体里流淌,诚然发现了平凡生活的美好。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子,风起云涌后终是能泰然。

夕阳终于被黑夜拖入了深邃的空洞,空气失落地流动着,又是一场夕阳沦落成过去,又是一次回忆风干成风景。可堇年,她的文字,不应该只是过去而已。

【篇五:《尘曲》读后感】

就让我们继续与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七堇年

年少时我们总渴望变得强大,总渴望成为1个坚强的人,更是渴望自己能够与整个世界对抗。当我翻开,七堇年的这本书《尘曲》,我才发现,我也一直跟着她的足迹,去游荡了,却很久,很久没有在书里行走。

当我看到这篇序,《迟到十年的回信》,我知道,我将会在1个很久远的故事里,去寻找,追求1种情愫。序里这样说道:《尘曲》是一本孤独者得告白。也许真的是这样,1个孤独者,在1个漫长的路上漂泊着。

爸爸于你我心里都是慈爱的眉目和背影。你总变换方式来体现你对爸爸的热爱。每次看到那个背影里的孤独,你像是怀旧的人那样满目苍夷的想要看到他的脸,想要得到他的拥抱,哪怕只是1个没有深情的关怀。不,我想爸爸于你总是深情的,即便他抛下你与妈妈的誓言,那回转的门声啪啪作响,却总是藏着他离开家时对你的那一深情凝望。亲爱的新疆,我想看到那个童年的梦,和爸爸的凸起的额。

而妈妈,于稻城中的那孤独的羽毛般的树,外表坚强内心却脆弱。于路上遇到的那场大雨,外表磅礴内心却细腻。我知道,年少多情的我而言,不知让妈妈重复了多少的旧时光,她寄予我的只是心里的小小心愿。而我却不懂得博爱。后经历几多追逐恋慕,浅尝过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才深知妈妈于我,是如此的无私。想来也就心生荒凉,像稻城那些羽毛般的树,在宽阔的时空里抵御着风的来袭。而人生也如此,须在荒凉中感知,须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作为行旅人,便足矣。

我多想在采光不太好的屋子里再与老人闲谈几语,与朋友再一起踏过那段泥泞的路途,我想这一次,绝对不会再踩进稀泥里。想与朋友看看泸沽湖的蓝色风情。突然觉得,旅行又是如此的难忘,想到十九岁走过的脚步,与朋友恋恋不舍的笑。我不知有多远,只是一味的向前走。像生命最光华的地方去。就像伊斯坦布尔秋天,捷克布拉格的广场冬晨,奥地利的沿途大雪,维也纳的中央公墓,传奇的香港,国境之南台湾。旅行者定了一条路,从来不问那条路有多远。而这,于我在路上,所谓旅行的意义。

坐在台灯下,执笔写字。沉默如谜的呼吸声,渐渐充斥着整个屋子的安静。写给最后一天的20岁的自己。你写青春,写死亡,写梦想,写人生。你说,既然是喜欢梦想的人,那就梦下去,不要醒。我深知这是为自己的人生找寻最后的希望而产生的想法。我也知现实与希望总是背道而驰,而这对于你,只是梦断人生,望穿岁月的回忆吧。你像是1个尘世熟稔命途洞穿前世后路的人,与街道中行人檫肩而过的一瞬间,便猜测完她的人生。你说这样的人生轨迹,苍白无力,空洞无味,切记自己懂事以来不要沦落与这样的人生,可是却过了二十年。我突然有些难过。何尝不是与你一样,这样苍白无力的过了二十年。如此渺茫与空洞。是啊,再怎样疯狂,再怎样不可一世,玩世不恭的态度终将被现实吞噬,那些年少无知的回忆,那些单车校园的岁月,足以抹平我们今后回忆的痛处,在成长中渐渐沉默,渐渐成熟,于你于我,都是1种怅然。

而今眷恋生世,朝朝夕夕孑然又繁华,有几滴好酒般的故人之谊,有几曲骊歌般的殷切思恋,来人照我笑靥,去者不引我悲痛,复有何求。

诸那句话:在经历了那些公路,火车旅行,约会,和年华之后,你将以死比生更加值得而告终。

故事里,你是作者又是导演。为我展现了一场深情的人来人往。倘若是爱情,无关与年龄,长相,甚至是性别。也就这般爱情,是最伤心和最真实的人来人往吧。我想这两代人的爱情观,除了和世代有关,再有就是内心世界吧。人本就属于个体。1个人的内心世界有多大,只有自知。所以我哀婉叶微青的人生。也懂得世事无常,而她也无法逃避。我更怜惜余生的年少。如此荒唐般结束了自己的年少时光。而上一代人的处事为人,直接影响了下一代的孩子。所以余年生得一脸俊美,也是应该。而他的性格以及性取向的不一,也无外乎。康宇这个少年,我也不知道他的性取向。因他做的事情,在与苏予的恋爱的前提下,你可以对他做的事情归结为少年对性的好奇,或者只是对余年深情的友谊。可是当岁月渐渐成为历史,曾经的少年也慢慢成熟起来,而康宇的性取向也开始渐渐浮出水面。这2个少年的人生,没有丝毫的意外,就这样开始了。可是面容却如此慌张,好像还没准备好,还没来得及问问自己可不可以。

和你这么多年,想自己左手握着右手那样熟悉,但一刀砍下去,还是会痛。少年之间的恋爱就是这般的直接,热烈。想想也是,这世界,这人生,不是这么过,就是那么过,终归灰烬,迟早而已。所以我对他们有些同情。而余?则患暴食症,像是上了瘾。龙颐则是赌瘾,他们的人生,就是一场不大不小,也不好戒掉的瘾。

你用不同的人称写了一家三口人的3个不同的故事。每1个故事都独立又衔接得当。回想一下我的人生,像余生那样,好多事情好多人,都淡入了光阴,我不复记忆,亦没了牵挂。谢谢你,堇年。给我讲述了这么1个美好又悲伤的故事。就如你说,人世万物,因缘和合,诸行无常,你奈它何。

与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

【篇六:《尘曲》读后感】

作为一个向来以万里家国血泪中为题材读书并且立志为祖国特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建设牺牲贡献的好骚年,不得不可耻地承认,我再次读了七堇年。主要是高中时读了她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之后,产生的错误崇拜心理,致使我在当当上看到她的带有强烈炒作词的新作时,毫不犹豫的下了单。读完之后我忽然明白,人生就是不同时刻对自己竖不同的手指而已,只可惜这次我竖的是中指。

有时候我们回忆过去,发现可耻的不只是年少时的幼稚,还有年少时崇拜的对象。就像高中的韩寒说: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中文作家里,李敖第一,我是第二。可就在前不久回应方舟子质疑《三重门》的博文里面说,他年轻时说过很多狂妄的话,最让他害羞的是曾经竟然崇拜李敖。就像我现在忽然可耻的觉得我高中时竟然让七堇年的作品感动的椎胸顿足。

书的封皮上写着立志脱离华而不实的矫情,即便文艺也须文艺的脚踏实地,这倒是一句符合此书的实话,文艺的很脚踏实地!

她应该只写游记的,小说和散文实在让我不忍卒读,且说我层次低,情趣低吧,对于这种形不散而神散的散文和很小说的小说我实在难以理解,我太传统不是很懂BL和拉拉。就像你给我一个显微镜让我去做单缝衍射的实验一样,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把数据抄在化学实验报告纸上。

我向来不喜欢过多断章取义的揪取一小撮内容来大肆渲染,毁之誉之。不过她把没考上北大作为旅游的原因,就让我有点很不爽了。就像你在享受着公交的便利时,一个高富帅在跟你抱怨他爸没给他买限量版的兰博基尼。

不过男生看看文艺一点的书还是不错的,至少能学着猜猜女孩子的心思,尤其是文艺女孩。虽然真正文艺的女孩子也成濒危物种,不过大部分男生心中还是抱着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的。如果现实太残酷,那就多看点这种脚踏实地的文艺,至少能精神交流一下,然后把这个印象YY到暗恋的女孩子身上,短暂的快感还是有的。

【篇七:尘曲读后感】

一本未看完的书,一如我未走完的路。人生总会经历无数突然其来的惊喜与荒凉,才会变得更成熟。于是,于万千繁星细钻的书海中,我遇见了你。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之所以选择这本书,一是因为作者的名气,二是《尘曲》这个名字。一个充满隐喻的名字,但无论是对我还是对你,都无法给出一个客观的解释。

儿时的我也曾与她一样,对文字抱有极大的梦想。童年的梦想现在想来对我们来说或许的妄想,但有人可以把妄想过渡成梦想,再由梦想走成现实而今我们都还年轻,此时年华豆蔻。也曾经躺在摇椅上仰望过星辰,觉得星星躺在无限远的银河深处,可望不可即。又觉得仿佛近在咫尺,一伸手便能斗转乾坤,尽收锦囊。是乎梦想。

整本书令我最心动的还是第一部分。七堇年是个旧时光深处的拾荒者,她的文字清冽不失成熟,像一盏茶,苦涩中略带淡淡清甜。一个旅人,把她路过赏过的风景用文字定格。泸沽湖的船,香港的楼,欧洲的桥一切的一切,在意象中。风景再美,即使打动人心。只是喜欢,并非爱。因为,这里不是我们的家。

我是极其羡慕的,作为一个旅人,她可以在自由自在去天涯海角游荡。路过翠湖,穿过山林,跃过雪原,翻过峭壁走过人生的春夏秋冬,偶尔回头捡起路上的枫叶,想起一段不经意的往事。人生如同一条射线,从同一个顶点出发,然后沿着各自不同的方向发射,你永远不会知道终点在哪里。纵使遇上阻碍,原本平直的路线生生被逼仄出一个突兀,也继续按原来的方向走。往事回忆起来却如斯扎眼与难忘,像一幢古老的楼厦,伫立在瞬息万变的时间之中

不懂人情事故的少年,没事喜欢伤春悲秋。他们把屈原、海明威死亡的无奈歌颂成圣德,只有死神与你擦肩而过的时候你才惜命吗?生命如井,现在你所看见的,不过是难辨真假的水中月。有句话叫生如夏花之绚烂没有真正活过,凭什么学人家去朝生暮死!七在散文中说她曾经遇上一次车祸,当时她觉得自己真的快死了。可是上帝是仁慈的,如同这赋予神隐的名字赋得永久的献世。生命有时比你我想象中的要脆弱。

一本书的结局是多元性的,你的悲哀我的欣喜。还是留给自己吧。

窗外淋淋沥沥地下着小雨,哗哗的包裹着整个世界。抬眼望去,依旧是无际的天角。

井下是你水中月,身后是已垂死的暮色,你是选择念念不忘,还是纵身一跃?

【篇八:《尘曲》读后感】

这是一本游记,更准确说是对人生每一步的一个反思与成长。小七的文字总是这样,清冽不失成熟,像一盏茶,苦涩中略带恬淡香甜,正如郭珊在序中所说,这更像一个孤独者的告白。我很羡慕她把她路过的风景都用文字定格,稻域亚丁、国境之南、安纳托利亚高原、云南泸沽湖、捷克布拉格。

有人说过,活着便是一世的行走。前面的风景或许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但是人的一生所追求的不就是多看这个缭乱寂寥的世界几眼,只为几次纯粹的不掺杂任何的感动。等到老了之后回想,顿时欣慰很多,自己的一生也还不算虚度此行。

她的文字有着对生存、死亡、价值、人生的追寻。这些文字似乎都显得过于沉重,但小七的文字带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份思考,一份最真挚的动容。

在小七身上,我能看到很多与自己相同的地方,似乎是我们这个年纪所共有的特质。动不动就伤春悲秋,觉得自己脆弱得要死,不懂得人情世故,亦懒得去解释。这世间复杂的人际关系,懒得去解释,只觉得问心无愧就好。可仔细想来,这其中似乎又夹杂了太多的个人情绪,过于极端和偏激。相处之道是需要我们不断去学习、不断去领悟的,又何必过分纠结,顺其自然就好!

人生如路,须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这是这本书中我很喜欢的一句。人注定是孤独的,很多路需要自己走;很多事情需要自己去完成;很多泪需要自己去流;很多痛需要自己去慢慢承受?然而孤独并不是你人生的主旋律,荒凉之后的美好可能远比你想象中的好。如果只是因为对人群兴味索然,又厌倦徒劳的语言而选择独自未免太过于残酷。

回想现在的自己,除了有大把的青春外一无所有。因为太年轻,很多东西看不清;因为太年轻,很多事情不确定;因为太年轻,总是自以为是;因为太年轻,总是会怀疑、不自信;因为太年轻,总觉得没人懂你?我们一直在人生的路上痛苦的针扎却又不得不前行。但我们必须清楚,很多东西不会因为你而改变它固有的轨迹,我们唯一能改变的只有我们自己。

生活中充满了太多不值得那么快乐的快乐,和不值得那么悲伤的悲伤,书中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不管快乐也好,悲伤也罢,我们不可否认,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酸甜苦辣色香味俱全的,总觉得我们不应该活在过去的悲伤中,而应该活在当前的快乐中。这个世界不带伤的人又有几个,要相信,时间是可以使伤疤愈合的。很多年后,你或许会发现,你曾经费尽心思想要忘记的痛就这么被我们遗忘了,慢慢成为一种回忆。

这本书的文字美到不行,它可以使我远离喧嚣,在内心找到一片净土,静静的去思考去感悟。它也使我懂得,活在当下,珍惜现在,未尝不是一件很好的事!

《越努力越幸运》(精选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越努力越幸运》这本书告诉我许多道理,这本书让我对命运的认识,让我如何从厄运困顿中学会坚强,让我对自己的认识。有些人觉得人生不公平,有的人出身富贵,而有的人出于贫困;有的人天资聪明,而有的人中庸;他们的差距真的很大,只要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切都会变好。在人生的道路最难的就是接受自己,承认自己不愿承认不愿面对的事情,而去埋怨老天为什么自己怎么失败,怎么笨。我可能最不愿接受的接受自己的胖,他们说胖的人不好看,没人喜欢。我现在比较后悔管不住自己的嘴,现在长得胖胖的,因为这样好多同学都不愿跟我玩,我以前是个瘦瘦又可爱的女孩,因为在家乡时天天差不多走路或者跑去上学,而且都是吃些素菜后来妈妈把我接到这里后,天天不是吃肉就是吃零食不到一年我竟然长了20多公斤,到五年级后朋友就变得比较少,有时同学在我背后说我坏话,说我是小胖猪之类的话,那时我都快崩溃了,我不愿接受现在的自己,看了这本书后,我慢慢地试着接受自己,我对自己说,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不要活在别人的话中,我只要做好自己,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我胖怎么了,做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自己快乐就好如何让自己变快乐。在生活中要自信去面对,自信是一种动力,足以让人变得更好;自信会让我们无所顾虑地奔向自己的未来,创造美好的自己,拥有自信,才能让自己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越玩越聪明读后感心得


我是一个科普迷,书架上摆满了科普类的书。我生日那天,姐姐送给我了一本科普游戏书《越玩越聪明》。

这本书里有400个科学游戏。这些游戏蕴含着丰富的科学知识。极具趣味性,有很好的益智效果。同时,这些游戏所需设备及工具简单、安全、易操作。全书共8篇,分为观察力、思考力、想象力、创造力、动手力、探索力、逻辑力、感知力。喜欢科学的青少年读者在体验做这些游戏乐趣的同时,可以潜移默化地训练自身注意力、锻炼大脑思维力、提高动手能力、丰富课外知识、更全面地增强自我学习的能力。

这些游戏不同于其他游戏,它不但需要你动脑筋思考,还需要你动手操作,这样才能以小见大,理解游戏中蕴藏的科学知识,充分开发你的大脑潜能,让你变成个真正聪明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想要吃黄桃罐头,可是我力气小,没法打开罐头,这时,我突然想到了《越玩越聪明》中讲到的热胀冷缩的游戏,于是,我在盆中倒入沸水,把罐头的瓶盖部分放入沸水中浸泡30秒,然后戴上隔热手套,不费吹灰之力,瓶盖就被拧开了。

那些简单易行、妙趣横生,的游戏让我在开心的玩乐中懂得许多科学道理,体会动脑动手的乐趣,开拓我的视野,开发了我的大脑潜力,带给我非凡的智慧,培养了我在今后的生活中以科学的眼睛去发现、探索自然的规律,让我更加清楚、透彻地认识世界。这真是一本有趣的科普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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