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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汪国真热爱生命有感

心中满怀对生命的热爱——读《如果能长大,该多好》有感。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中满怀对生命的热爱——读《如果能长大,该多好》有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侯凌岳
四岁,那时的我应该是无忧无虑,满脑子都只有玩具的小孩。生死,对于我来说仅仅是两个汉字。四岁,那时的她被诊断出有白血病,治疗的药物却对心脏造成永久伤害。生死,对于她而言“我的决定不是关于死,而是关于生”。
当我合上这本书,视线锁定在封面一行字上------“如果能活到18岁,我想穿上好看的高跟鞋,化一个漂亮但不浓烈的妆,和我爱的人在树荫下散步”我的眼角有些湿润,脑海回放着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画面------命运不公,这样的事情怎么能发生在一个年仅4岁的小女孩身上……
她叫汉娜.琼斯。她的偶像是扎克.埃父隆,她喜欢所有的粉色。她在四岁时被查出有白血病。她的妈妈写下这本记录着她与病魔抗争十余年的故事。这本书出版时,她与普通的十四岁少女别无不同,除了患有两大致命绝症之外。我记得十分清楚,当时看到汉娜发病的情节时,我不自主地攥住薄薄的纸张,那些文字实在触目惊心-----“她已经晕过去了……她的小身体,上面全是小红斑,淤青的地方更多了,好像有个隐形人一直在戳她……她胃里内出血了,现已经有多处出血的现象”。我难以想象,这是一个四岁孩子经历的事,她小小的年纪就承受着她这个年龄远不能承受的痛苦。当她开始化疗时,她很少哭,没有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她只是很安静地躺着,但当我读着这时却没由来的更让我心惊,就好像她连哭喊的力气都已失去,她已经无法用言语表达她的痛苦。“比起安静,我更希望她尖叫”汉娜的母亲柯斯帝这样写道。柯斯帝身为一位母亲,看着自己的女儿被病痛日日夜夜折磨着,她和其他家长默契地没有将痛苦表达出来,“白天我们互相微笑,而夜晚都安静地承受着自己的悲伤”。
每日依靠“毒药”(作者这么认为)生存的小汉娜却又碰上更残酷的事——治疗白血病的药物竟引发罕见的副作用伤害了她的心脏。柯斯帝得知这个事情是在迎接新千年的前一晚,窗外是热闹的欢呼声,病房内,她的小汉娜躺在床上几乎失去知觉。我隔着纸张也能感受到她内心的痛苦,绝望。没有什么能比看着自己孩子受折磨更令父母痛苦的事了,更何况那是一个本该很美好的日子。新的千年来了,似乎带来了一点希望的曙光,正当医生认为汉娜的心脏有所好转时,2007年,她的病情急剧恶化,若不接受心脏移植,她的生命仅有不到六个月的日子。让我吃惊的是,柯斯帝和她的丈夫竟然把这么一个重要的事情交给小汉娜去决定。然而,更不可思议的是,小汉娜竟然选择放弃治疗,回家和家人团聚。即使悲伤,但是他们也还是尊重她的选择。也许是她的勇气打动了上帝,她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但到2009年七月时,汉娜右半边的心脏完全停止作用,病情恶化。几天之后是汉纳的14岁生日,汉娜或她的医生从没想过她可以过14岁生日,但不幸的是她的肾脏也恶化了,这次汉娜选择了要接受移植。她一直活到现在!“她站在我后面咯咯笑,我拉着她的手走到地里。茵茵的绿草在我们面前延展,头顶的天空碧蓝。我对于这一天充满了无以言表的感激之情”。没有什么比劫后余生更让人激动了。
其实,这本书还有另外一个作者,她就是小汉娜。如果说柯斯帝的记叙是陈述这件事情,仅让我震惊,让我对此惋惜,那么小汉娜的部分则是让我一度想要落泪。她是以一个孩子的身份来向读者分享。她有孩子面对生病时起初的懵懂,以及很快适应了生病孩子的生活。她还是对生活充满希望,有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对于未来的憧憬。她会认为即使不做心脏移植手术也能能活下来,她想证明其他人是错的,她还会为此感到高兴。就是这么单纯可爱的小女孩,命运之神还是没有偏向她。就在2009年,柯斯帝第二次询问她的时候,她开始了认真的思考。她说她希望事情能像从前一样,她说不管怎样都会死,她希望去天堂看看,“我想,到了天堂,我的病就会好了,我一定会告诉妈妈,让她知道我很好。”她就是这么一个懂事的小女孩,看见她这天真的想法,莫名地,我鼻子很酸。“但是,我又有点害怕”,“我不想死。我想活下来。”这两个短句看得我心头一震,她的渴望那么真实,那么强烈,这种对生的渴望是我远不能读懂的。就像是仅有最后一根在风中摇曳的救命稻草,但是,她还是坚定地伸出小手,想要紧紧握住它。就是这份坚定打动了命运之神,她得到了适合的心脏,她活下来了,她终于可以自豪地喊出:“世界,我来了!”多么激动人心啊,像是经历了一场漫长的征途,到达终点后,我深呼一口气,明知还有下一个未知的旅途在等着我,但我内心仍是充满着对世界,对生命的感恩。
小汉娜对于生命的热爱从未改变,即使在经历了这么残酷的劫难后,她也是怀有对生命的敬畏与感恩,这不禁令人深思。相比较之下如此幸运的我是否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呢,答案是否定的。我所经历的路程很短暂,却常常抱怨各种不算苦难的苦难,与感叹命运的不公。但命运何时对我不公了呢,相比小汉娜,我才是被偏向的那一方,但我所回应的却远远不及她的百分之一。也许正是因为没有尝过苦难,所以才会认为幸福也是苦难;没有遭受过不幸,所以才会认为幸运也是不幸。我面对如此美好的生活,为什么还没有一颗感恩的心呢?愿自己能像小汉娜那样,怀着一颗炽热的、真挚的心,好好地热爱命运赐给我的一切。
我认为这是一本值得珍藏的“必修课本”。它和小汉娜一起,让我感受到生命的美好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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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 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

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对生命的反思——读史怀哲《敬畏生命》有感


选择生命科学,我一直认为自己选择了一项崇高的事业。进入大学的第一课,老师告诉我们,生命科学的研究意义在于更好地利用生物为我们的生活生产服务,推动医药学农学人类学的发展以及对自然和生物的保护,创造地球更美好的明天。我在懵懂中自豪,我们的生命科学是多么的伟大!

后来,在解剖生理学实验课上,我第一次亲手做了活体实验蟾蜍的搔扒反射和下肢屈反射。在将解剖针插进蟾蜍脑的一瞬间,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可怜的蟾蜍用它的前肢紧紧地扒住我的手,像两三岁的孩子一样有力,让我难以挣脱。继而用它哀怨渴求的眼神看着我,流下了最后一行血泪。我清楚地看到,它的眼里有我,我想我的眼里亦有弱小的它,那双眸子,我再也忘不了了,它就像一个永远的伤,在我心底留下烙印。我不敢再直视在解剖盘里极力挣扎着的蟾蜍,它还是被无情地掉在了铁架台上,接受硫酸的刺激,剥离出神经的摧残不知过了多久,它终于完成了所谓的使命,彻底地被处死扔进了垃圾桶,毫无尊严。

我不敢想象自己做了什么,我原来是这么的残忍,这么的血腥。当初的信念被完全的推翻了,我不再相信我在从事什么伟大的科学研究,我不再相信动物是没有意识的,我不再相信人性的所谓崇高。我想,那天我和小小的蟾蜍都经历了一次真正的生命苦旅。回想起家鸽被憋死时撕心裂肺的哀鸣,回想起兔子挣扎后难逃一死绝望的眼神,回想起小白鼠走向断头台时颤颤发抖的恐惧

后来,读了史怀哲先生的《敬畏生命》,我的心灵再一次被震撼,我不知道我们所做的所谓的科学是生命的悲哀还是生命的悲怆。小时候,我们被教导要有爱心,我们同样教育着我们的下一代尊重作文生命的尊严,但是现在,实验老师给我的答案却是:自然界的一切都是为我们人类服务的,他们的死是为了更好的科学研究,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它们。我们为自己找了一个多么合适的理由啊!人性的最大弱点就源于对自己很宽容而对其他生灵很苛刻。

我突然觉得,大自然最大的错误就是创造了人这种有着复杂的大脑却缺乏美好心灵的动物,人总是在说,我是那么的高等与智慧,我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人给自己取了个高尚的名字灵长。可是人对生命的智慧理解的又是那么的肤浅。

曾经有一只黄鼠狼,被猎人的夹板夹住挣脱不掉,最终她挣脱掉了浑身的皮,忍着剧痛跑回洞穴,因为那里有四只嗷嗷待哺的小黄鼠狼。这悲怆的母爱足以让我们对它肃然起敬。在伟大的生命精神面前,我们是多么的渺小。是啊,人骄傲的称自己为灵长,可是,论群体精神,人不如狼;论合作意识,人不如蜜蜂;论忠贞不渝,人不如鸳鸯。老虎吃饱了绝不贪食,可是人贪婪的嘴脸从未消失过。

我们追求博爱,每一个生灵都应该得到一份生命的权利,哪怕是死也要在敬重中带着尊严离开;我们倡导和谐,自然之美应该是生命与生命,精神与精神平等的交流。我坚信,是史怀哲先生唤醒了生命科学永恒的誓言敬畏生命。人的意识的根本状态是:我是要求生存的生命,我在要求生存的生命之中。如果我们摆脱自己的偏见,抛弃我们对其他生命的疏远性,与我们周围的生命休戚与共,那么我们就是道德的,生命才会变得有尊严,死亡才不会变成一种悲哀。只要这样,生命的世界才会生生不息;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一种特殊的、不会失去的、不断发展和方向明确的德性。

读《热爱生命》后有感


蒙田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散文作家。在我们即将要学习到的《热爱生命》就是来自蒙田的作品。学习了蒙田的《热爱生命》,你又有什么收获呢,今天小编特地给大家整理了热爱生命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似蒙田那样感悟生命、乐趣生活

致依然需要鼓励的我们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1]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XXX,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内涵。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我以为热爱生命,就是要热爱现实的生活,能与人为善、充满乐趣、精神饱满地生活,思想根基要设立在不寄托于他人、不寄托于未来,更不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做糊涂人[2]。垂暮之年的蒙田就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 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真正沦落到了自责、自叹、自怪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还有意义么?

诚然,生命中确实充满了许许多多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那么应该怎样面对它呢?在像蒙田一般的睿智者面前,这个问题是容易回答的那就是把握住自己对待生命的态度!因为消极的态度产生消极的人生,积极的态度必然产生积极的人生。因此在《热爱生命》的文中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如果我们也有了这样的认识,就可以从一个更高的角度去俯察人生。我们就不会随生活中的烦乱而躁动,也不会因生活中的苦恼而沮丧;不会随生活中的病痛而畏惧,也不会因生活中的困难所阻挠。因为我们已经可以自由地阐释生活,细细地享受生命之水的甘醇香甜,心也就释然了。

我不只是为蒙田的《热爱生命》感慨,凡是对生命的礼赞和感悟,都会引发我的感动。过去常去阜外医院看病,总能在候诊楼道的墙壁上看到几幅无名小诗,记得其中有一幅的标题也是《热爱生命》,我曾将它记录了下来。这首小诗这样写道: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得到爱情

既然忠诚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首小诗的作者是谁?是不是专写给心血管患者?是不是也是舶来品?我没必要去考证了,但觉得很有意境。与蒙田《热爱生命》相比,感觉散文比诗歌更加直白和透彻,不藏不掖、不虚不幻。我想小诗的作者也许比不上蒙田在世界文坛的名望,但他们却从各自的视角,用不同形式的文体表述出同一个命题,那就是坚定的热爱生命之情,同样值得感慨。

我感慨,不是因为我消极了,也不是因为我失去了生活目标,而是及早地提醒和鼓励自己,希望我自己能继续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生活情趣和生活热情,并能劝导别人也能行动起来。不仅如此,我还希望我的亲人们也能如此,希望所有有着健全思维的人们都能如此,这样我们才能共处和谐社会、快乐人生。

感慨多日,终于有一天我豁然发现蒙田的《热爱生命》这篇短文,不过是高中教材中的一篇范文时,我时时在想我高中毕业前真地读过吗?想必已有数以千百万计的年轻学子们读过了,于是也就怪不得人称80后、90后的人们,现在生活的那么快乐和自信。

悲夫(叹惜)!廉颇老矣!。

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保持年轻的活力,为快乐生活加油吧,我们都没有来世!我们都不要做糊涂人!

读李佩甫《生命册》有感:对生命过程的怀念


对生命过程的怀念

——读李佩甫《生命册》有感

张立为

灵动的文字是有生命的,正如艾青的诗歌:“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阅读完李佩甫《生命册》中那些质朴的文字,让我感受到了一种灵动的气息。

每一个离开土地的孩子,无论走多远飞多高,对故乡、对土地、对父老乡亲、对花草树木的怀恋永远都是内心最深处的柔软,孤独的生长在每一个远离家乡的游子心中,以倔强的姿态。无论是书中离开农村走进城市的吴志鹏,还是现实中如我一样走出苞米地、走进大城市的乡土游子,都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演绎着“努力摆脱土地束缚”的过程。

“生命册”其实就是对人生过程的记录,每个生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生命册,只是有些人的生命册是有字的,有些人的生命册是无字的,有些人的生命册是树碑立传的,有些人的生命册是口耳相传的。

《生命册》这本书以独特的笔触记录了很多人的一生,骆驼,老姑父,吴玉花,虫嫂,老拐,梁五方,老杜,刘玉翠,春才……,更记录了他们每个人对待生命、对待感情、对待生活的态度,也正是所谓的态度决定了他们生命历程的迥异,同时这态度里主要蕴藏的是性格,然而一个人的性格又是生命在幼年成长经历中所养成的,正所谓性格决定命运,经历养成性格。

《生命册》写出了乡土人的真实,写出了乡土人的曾经,写出了让走出乡土的游子看到了曾经的自己,看到了祖祖辈辈乡土人的影子,这就是共鸣。可以说,现在读乡土文字的人,都是离开乡土的游子,因为真正的乡土人是不读这些乡土文字的,甚至是不读书的,只有真正走出乡土的游子才会以一颗怀恋的心在倍加珍惜地阅读这有深切情感共鸣的乡土文字,来慰藉自己努力的疲惫,来鼓励自己奋斗的艰辛,来提醒自己心底的真实,来承载岁月带给自己的改变。

说到改变,乡土人的改变相对更加艰难。很多人的改变或许是时间的改变,或许是社会的改变,人也随之进行了改变,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但是对于乡土人来说,改变的首要条件是要靠自己,靠自己的思考和努力,社会的改变对于真实的乡土来说是极其缓慢和滞后的,这其中有大环境的客观因素,也有乡土人自身思想钝化和不思进取的主观因素,所以改变,对于真实的乡土,更难。走出来的乡土人,改变了衣着打扮,改变了言谈举止,甚至改变了生活习惯,但改不掉的是对乡土的怀念,和在乡土生活经历中养成的质朴和善良。在走出乡土的乡土人极力改变的外表之下,有一颗无比怀念的初心,身体已然真实走进城市,但灵魂却深深埋在了乡土。

故乡,离不开,也回不去,是情,更是结,浓得化不开。这是一种无法释然的存在,一种由幼年成长经历决定的存在,一种现实中再也找不到的真实存在,一种在内心深处永远存在的存在。我们所怀念的故乡,已经不再是真实的故乡,而是内心深处对自己生活经历的怀念,怀念的是记忆中的故乡,记忆中的情感,记忆中的故事和故人。

这一生,如何写完属于自己的“生命册”,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命,但又好似冥冥之中的注定,是土地养育了我们,但我们却在以背叛的姿态前行在逃离土地的征程上,拼命想要离开土地并为此付诸加倍努力,然而乡土对成长经历的深刻影响又是我们一生都无法蜕变的本质,或许乡土已经成了我们这一类人的灵魂归宿,我们只有保持眼睛的明亮,并且不忘背后的土地,以踏实质朴的真诚,才能写完属于自己的“生命册”。

热爱生命有感


热一爱一生命有感(一)

暑假里一妈一一妈一应老师的要求给妹妹买了许多书籍,我闲得无聊时有时也经常来看,其中还有几本是我曾经看过的,现在又看了一遍,心中又有了不一样的感受与体会。

热一爱一生命这本书中的内容,就如同这本书的名字,告诉了我们如何热一爱一生命,这本书共讲述了十二个故事,分别是:热一爱一生命寂静的雪野黄金谷为赶路者干杯北方的奥德赛强者的力量一块牛排意外老头子同盟叛逆有麻风病的顾劳马普希的房子。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与这本书名字相同的一个故事:热一爱一生命。有两个人走在北极圈里,他们已经好多天没有吃到食物了,走在后面的人有一次不小心掉到了水里,无论他怎么呼救,前面的人都不理他。

他独自一人在荒野上行走,饥饿使他在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中的小虫,而不是停下来等死,他现在饿疯了,除了吃什么都顾不上了,他把所剩不多的毯子撕成一条一条的,裹在她那血淋淋的双脚上,继续着行程,中午时,他发现了两条鲦鱼,那两条鱼只有他的小指头般大小,他并不想吃,但求生的本能却促使他做出理智的动作,他把鱼生吃了进去。有一次,他被一只病狼盯上了,他闭上眼睛让自己冷静下来,狼的耐力大的惊人,然而人的耐心比狼的还要大,狼想要吃掉人,人同样也想要吃掉狼,一会儿,他感觉到一条舌头在一舔一他的手,他没有动弹,静静地等待着最佳时机,他紧紧一靠着狼的喉咙,强迫自己喝血。后来,他被捕鲸船上面的人发现了,他最终获救了。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历尽辛劳与磨难。但我们也从生活中无尽快乐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不仅仅为了生存,还为了我们发自内心热一爱一的生活。

热一爱一生命有感(二)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热一爱一生命】,它使我对生命有了深刻的思考。

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经常大把大把的花钱。后来,他被查出得了恶一性一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可以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虽然如此,命运之神还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虽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后来还是觉悟过来了,抓住时间,从一个差生飞跃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如我是命运之神,我一定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告别世间呢?

睁开眼睛,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暑假一到,晚上就十点钟睡觉,早上八点半才起床,整天懒洋洋的。如果不是他,我还真不知道接下去我会怎么样。感谢他生命尽头的觉悟,让我提前觉悟了。我知道我今后该怎么去做了!

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珍惜它,不要在有生之年无所作为。

热一爱一生命有感(三)

今天我看了【热一爱一生命】这本书,书中的雪虎这一部分内容我最喜欢,看完之后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雪虎讲述的是一只狼崽先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母亲,熬过饥荒,后来被印地安人驯服,起名雪虎。在一次,有个坏人利用鸦片让印地安人染上毒瘾,用鸦片把雪虎换来。从此以后雪虎就成了那人的摇钱树,他让雪虎去和别的狗战斗,取了个绰号叫战狼,还用棍子打它。有一次,雪虎和一只斗牛犬斗,斗牛犬咬住它的脖子,差点把雪虎咬死,幸好被好心的斯各特买了下来。斯各特细心的照顾它、和它说话,从此后雪虎对斯各特忠心耿耿。斯各特是个法官,有一次,越狱的犯人要杀斯各特,雪虎为了救斯各特,拼命地跟犯人斗争。最后雪虎把他咬死了,可自己也中了三一槍一,兽医说它没救了,可斯各特没有放弃它,最后把雪虎医好了。

我很欣赏雪虎,感受到了它顽强的生命力和知恩图报的一精一神,它告诉我们无论碰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生命是可贵的,应该好好珍惜才对。对自己好的人要学会感恩。

面对生命


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时而产生一股微微的气息,它时时刻刻地在打量着我们,能否善良地面对人生与生命!

反问,你爱自己吗?你曾珍惜过生命吗?你曾赞美过生命吗?回答也许是肯定的,但真正做起来,却十分的艰难!

一只蝴蝶引起我的一场噩梦,当她渐渐无声息的时候,却无一人来送她上路,因为,因为她太小了,小到人们视而不见,当她从你眼前飞过的时候,也许你会欣赏她,但当她失去生命后,你们的视线里却装不小她的尸体,为什么生命有时不很精彩?正是因为你们这些虚荣假貌所带来的丑恶,侵蚀了生命的主题,太可惜了,不值一提!

我曾为它叹息,我也曾替代它悔过!怎能将勇气转给生命,面对它我又算得了什么?就连问候的勇气都没有,实在是可笑!但!只要你表现地雅量一些!真的是可以触碰到那颗充满爱意的心!如果你不能为一只死去的蝴蝶而哭泣,请你在也不要提起你的忠诚!因为你无人性,无善心!

面对生命!犹如一面镜子,你笑,它也笑,你哭,它则哭,打碎镜面,生命结束。你还不去热爱生命?千万不能等!要积极和主动。

如果你读过《热爱生命》一文,你应该明白怎样去面对生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会给你减少很多的苦恼!多一分喜悦,甚至会延长你的寿命,通过祝福去完成一份上帝性的责任,这不是很好的事吗?

假如,生命是一条河,那么大海就是生命的源头,生命的希望和生命的圣地!你要是能把一条小河的流水,都带到海洋中去,你就会晓得你爱上了生命,你热爱它,关心它,亲吻它!那么的圣洁!请你打开心扉,毫不犹豫的去接受生命吧!

用你的心拥抱生命,用你的手温暖生命,用你的嘴亲吻生命,用你自己的生命去爱生命!面对生命!你――明白了吗?

读汪国真的《热爱生命》有感


热爱生命

汪国真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

都在意料之中

追我所求,义无反顾

《热爱生命》有感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意义。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应该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应该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汪国真则淡淡言明:不论是否成功,选择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择爱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择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择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读《热爱生命》有感 (550字)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着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五年级:夏日百合2002

读《热爱生命》有感 (400字)


生命是美好的,纵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故事的主人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本钱,这次赌博的本钱。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生命的价值快乐和幸福,同时,生命也因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价值。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不是不幸,是调味品。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调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许放的全部是辣酱、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适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着也有希望,即使再贫穷,努力也会使生活好起来;即使你是盲人,有一丝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么也做不了,愚笨要乐观,贫困要坚强,失明也要快乐,推开心中那道阻碍,你就是胜利者。现在,住在这里的我们多么快乐多么幸福!贫困山区的孩子想读书还没得读,我们却不努力,他们睡什么,枕什么,坐什么,读什么?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么想呢?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他吃的是生鱼,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没有,什么都没有,他有的仅仅是那条衰弱的命,常的是无尽苦。他这样,胜利了。

浙江杭州拱墅区杭州市人民小学六年级:俞新悦

读热爱生命有感300字


《热爱生命》中讲了许多热爱生命的故事,有让人珍惜生命的,又让人发奋图强的,有让人勤奋的……下面我们来看看读热爱生命有感300字,欢迎阅读借鉴。

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主人公的坚强斗志深深的感染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因为脚被扭伤,而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艰难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吃浆果、小鱼来维持生命,还与大棕熊进行艰苦的周旋,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想伺机吃掉他。为了活着回去,这个人最终在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并喝了狼的血,最终获得营救。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尤其是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狼时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后竟将这头狼杀死了。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书,名叫《热爱生命》。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他不小心把脚扭伤了,被朋友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食物十分饥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见到什么就吃什么,他吃过路边的野草,树上的坚果,水里的生鱼,还吃过松鸡的鸡蛋。同时他还与熊面对面的对抗,当时心里非常的害怕,一直站着,跟石头一样,最后熊被他这个毫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等危险过后,他才倒在苔藓里。

这时他发现有一条病狼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两个生命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足时,狼向他发出进攻,他用全身的力气压住狼用嘴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一会狼被他咬死了,喝了狼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被别人救上了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放弃最后才能获得成功,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快快乐乐的生活。

这几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对这位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从他奄奄一息到活下来,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了。

本书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他的重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而伟大的形象。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充分突出了人的伟大。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圈。

读完这部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首先一定要热爱自己的生命。

我很佩服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他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上艰难的行走着。她只是一个人在走,没有同伴。那里的天气很差,她又冷又饿,最让他感到害怕的是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匹狼,这匹病狼一直跟在他身后舔着它留在地上的血,人和狼都在坚持着活下去,为了能活着回去,人终于在战斗中获胜了。他对生命的热爱是他战胜了狼。虽然他也很饿,很累。可他不想失去生命,最后他走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鱼船救了起来,最后终于安全的回到家。

我读完这本书,我就知道了,人要想成功,就必须要热爱自己的生命,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热爱,都不爱护,那这个人怎么会成功呢?朋友们,所以,我们一定要热爱和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这样人才可以快乐,才可以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了1970年张海迪随着下放的父母来到了聊城农村。张海迪很想站起来,看见可以行走的人们,她有时不免黯然泪下。可张海迪却顽强地学针灸,治好了许多人。可她有时却因为一个姿势时间长了而全身疼痛,可她为了给乡亲们做事,依然选择了继续针灸。

我感受到了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像别人一样可以走路,奔跑。从”她多想迈开双腿,扑向翠绿欲流的万顷麦田。“我还感受到了张海迪很热爱生命。从”数年来,她共治了一万多人。“太厉害了,我一看到这个数字时,惊呆了!残疾人竟然比医生还厉害。我觉得她太热爱生命了,她真的是一心想为社会做贡献的人啊!

和张海迪相比,我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我有时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再去旅游,最后一星期在写作业,可这样我经常退步。上一个暑假,我提前写完作业,非常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还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要热爱生命,不要浪费。

这个寒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热爱生命》中讲了许多热爱生命的故事,有让人珍惜生命的,又让人发奋图强的,有让人勤奋的……我最喜欢里面”热爱生命“这篇短文。这篇短文讲的是主人公和比尔在荒凉的山谷里迷路了。在关键的时刻,比尔抛弃了他,他的脚扭伤了,双脚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饥饿不堪的病狼!为了战胜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回。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只要心中有生存的信念,不放弃,不绝望,即使在窘困的处境下也会绝处逢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热爱生命》,它使我对生命有了深刻的思考。

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经常大把大把的花钱。后来,他被查出得了恶性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可以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虽然如此,命运之神还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虽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后来还是觉悟过来了,抓住时间,从一个差生飞跃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如我是命运之神,我一定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告别世间呢?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字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美国的途中跨越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他在伙伴比尔无情地抛弃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出路。脚伤让他的身体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他战胜了这只令他作呕的病狼,咬死它并喝掉它的血。最终,他获救了。读完这本书,我被书中的淘金人在自然困境中所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和惊人的生命力所感动。

淘金人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的呢?是他对生的渴望和对生命的不放弃。让我感受到生命的伟大。人生路上有鲜花和掌声,也有荆棘和挫折。你能勇敢的面对就能战胜一切困难了。我是一个小学生,我在学习上常常被一些难题所吓倒。碰到难题时,我自己不动脑筋往往是去问爸爸妈妈,也经常遭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现在想想学习成绩上不去的原因是缺乏对困难意志力。读了《热爱生命》后,淘金人顽强的毅立激励着我,我以后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敢面对,决不放弃克服一切困难,成为胜利者。

让我们拥抱生命,热爱生命吧!

读《病隙碎笔》对生命的感悟


《病隙碎笔》是史铁生先生在病间写的一本散文书籍,即使病魔在怎么多,他的处理方法就是绝不放弃。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将我们彻底打倒,如果非要说有,那也只要你自己。你在找关于《病隙碎笔》的读后感吗?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病隙碎笔》对生命的感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读《病隙碎笔》对生命的感悟【篇一】

平凡的人生,惊险不断的命运;质朴的爱情,意想不到的苦难。史铁生的一生是惨淡的,双腿瘫痪,疾病缠身。但面对命运的玩笑,他是那样理智,直面命运的挑战。他那调侃的言语,让人觉得这仿佛不是一个身患残疾的人,而是一个在体验生活的,体验病情也算得上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

《病隙碎笔》是史铁生写于生病治疗间隙的片断随笔,篇幅很长,但语言通俗易懂,仿佛在和我们面对面的交流,用一位长者的身份教导我们怎么面对人生、苦难、命运、爱情、金钱、道义、信仰。字字珠玑,平易而又精辟,朴实又鲜活跳动,充满着智慧与哲理。史铁生有严重的残疾,但他坚持写作,在他三天一次透析的痛苦煎熬中,他还是完成了这部著作。

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总会苦一阵子!对于我们来说,小小的挫折就足以让我们身心俱挫,疲惫不堪。感叹命运的不公,叹息生活的不堪。史铁生在开始就谈到了命运,‚命运,就是说,这一出‘人间戏剧’需要各种各样的角色,你只能是其中之一,不可以随意调换‛,‚要让一出戏剧吸引人,必要有矛盾、有人物间的冲突,矛盾和冲突的前提,是人物的性格、境遇各异,乃至天壤之异。‛他将人生命运比作是一场戏剧,而我们都是其中的演员,每个人扮演的角色都是不一样的,也就拥有不一样的命运。如果每个人都是好的人生,亦或是坏的人生,那岂不是都是一样的了吗?我们不必要去过度叹息别人悲惨的人生,也不必去羡慕嫉妒甚至愤恨别人美好的命运。上帝是公平的。就像史铁生自己说的一样‚他虽然剥夺了 ‚我‛奔跑的权力却让‚我‛与生命的真谛更接近,这就是为什么盲人的听觉总比一般人的灵敏‛,我们必须要承认人生的差距,直面自己的人生,抛弃埋怨,放弃逃避,用心去寻找属于自己人生路上的风景,不要因为他人延误自己美好的风景,哪怕是暴风雨中的枯枝烂草,也值得我。驻足留念。我觉得这才是人生。

‚没有谁比从未遇到过不幸的人更加不幸,因为他从未有机会检验自己的能力。‛塞涅卡的这句话与史铁生当时的心境有着类似之处。史铁生在书中写到‚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他面对生活是豁达坦然的。‚生而为人,终难免苦弱无助,你便是多么英勇无敌,多么厚学博闻,多么风流倜傥,世界还是要以其巨大的神秘置你于无知无能的地位‛。一个身患残疾的人把人生的许多哲理问题阐释得那样简单明了,而我们这些四肢健全的人都无法把人生的意义想得透彻,每天都在怨声载道的,这是多么的惭愧。我无法想象一个身患严重残疾的人面对自己需要多大的勇气,但看到史铁生那些轻松而又充满调侃的语句,‚死不过是某一个信号的中断,它‘轻轻地走’,正如它还会‘轻轻地来’。‛我意识到有些人是将生病当成一种人生的体验,将死亡当成一种超越。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苦难,去诠释生命的意义。也许这不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所能做到的。史铁生认为我们应该去包含苦难的世界,这又是一种难以达到的境界,接受自己的苦难已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更别说包含。但他可以。他可以用微笑面对自己的身体和人生。甚至觉得苦难让他拾起自己的信心。他在书中提到‚不断的苦难才是不断地需要信心的原因,这是信心的原则,不可稍有变动。‛他是自信的,他意识到人生就是布满陷阱的,只要你对生活的希望不灭你就有能力化解苦难。我原本认为每个人对苦难的认识应该都是抑郁悲伤的,但是这里的苦难却像是拥有魔力的神棒,苦难是用来唤醒我们对生活的勇气的,带给我们希望的,这是让我惊讶的,也是让我惊奇的,更是让我对史铁生充满了仰慕。

在书中,史铁生认为当人生无法被改变时,我们应该寻求‚爱‛。‚爱‛是一个神圣的词。‚爱之永恒的能量,在于人之间永恒的隔膜。爱之永恒的激越,在于每一个‚我‛都是孤独。‛爱也许只是某一刻莫名的思念,也许只是远远地相望,也许只是默默地陪伴。就像泰戈尔的一句话‚总会发生些情愿与不情愿、知道与不知道、清醒与迷误的那种痛苦与幸福的事儿。但如果心里存在虔诚情感,那么在痛苦中也会得到安宁。‛现在很多小情侣整天呆在一起,并且强烈要求对方眼中只有自己一个人,并且要时时刻刻想着自己。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呆在一起久了的依赖,并不是真正的爱。爱是一种情感,一种心意,也许两个人在一起吵吵闹闹,但是分开了又互相思念对方。史铁生认为‚爱的情感包括喜欢,包括爱护、尊敬和控制不住,除此之外还有最要紧的一项:敞开。互相敞开心魂,为爱所独具‛。爱也许是一种为了爱护对方而甘愿牺牲的精神。也许就只是陪伴着你度过人生最难过的那段岁月。他认为敞开心扉最为重要,可以告诉对方你此刻的痛苦与开心,哪怕是哭泣悲伤。以前我以为爱到一定程度就是结婚,但现在看来我是错了,也许不需要婚姻,那也是一种爱。哪怕是忘记,那也是爱。 《病隙碎笔》是一部哲学,是史铁生用灵魂书写的,读这本书就像在读他的内心,善良的、虔诚的、平易近人而又复函哲理的语句,让我感受到苦难也是一种幸福,命运是不接受挑战的。我们每天都会为一些事情烦恼伤心,但是我们要学会知足,史铁生是悲惨的,但是他收获了美满的爱情和事业,我们更应该知足,因为我们拥有健全的身体。

读《病隙碎笔》对生命的感悟【篇二】

全书中我最喜欢的这一段话: 痛苦和幸福都没有一个客观标准,那完全是自我的感受。因此,谁能够保持不屈的勇气,谁就能更多地感受幸福。生命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一个不断超越自身局限的过程。

这就是命运,任何人都是一样。在这过程中我们遭遇痛苦,超越局限,从而感受幸福。 看,这本书中你可以随处找到像这样的句子。史铁生老师是幸福的,并不是因为他不痛苦。病痛折磨着他,残缺使他疲惫,痛楚是人之常情。他幸福,是因为他勇敢,超越了自身局限,他用残缺的身体去感受,去健全自己的智慧与心灵,丰满笔下的哲理与思考。他从未向神灵行贿,祈求身体的康复,他选择完善信仰,正如他写到的一样,身体的残疾不可怕,心灵的残疾才可怕。

当写到死亡的时候,史铁生老师又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你要是悲哀于这世界上终有一天没有了你,你要是恐惧于无限的寂灭,你不妨想一想,这世界上曾经也没有你,你曾经就在那无限的寂灭中。诚然,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死亡,也为此恐惧苦恼,曾经因为自己终究的幻灭而感到悲伤与无奈,但读到这一段,我竟豁然开朗。

是啊,我曾经就在那无限的寂灭中,生命本就是一个轮回,我不过是回到了我来时的位置罢了。我曾什么也不是,却有幸来人世走了一次,有幸拥有灿烂的人生,也有幸经历沉重的世事,不论是福祉还是苦难,我既然从无形化为有形,这已经是一种幸运。如今离去,是带着满载的收获,是另一种形式的落叶归根,这又似是应了徐志摩的那一句诗,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

读《病隙碎笔》对生命的感悟【篇三】

作家总是需要在文字里隐含什么东西,对于残疾人来说这显得很方便,因为他们往往可以对生命有更多的感悟,或者可以让人以为他们对生命有更多的感悟。史铁生对生命世界和各种深刻问题的认识,不是他依靠自己的特殊身份哗众取宠的工具,而是他与生俱来的深邃的思想和睿智的头脑带给他的弥补内心伤痕的礼物。他很难有机会拥抱自然,接触社会,这使得他能拥有这种层次的思想境界显得更为可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文学成就和思想水平并不是因残疾而生。如果没有身体上的缺陷,史铁生也许不会从事作家这个行业,但他对世界的认识依然可以获得我们的认可。

可以认为史铁生的人生是悲惨的,连生命最后的一些作品也要在疾病的缝隙里完成。到了末日前夕的史铁生饱尝病痛的折磨,每三天就要去医院作一次透析,而剩余的日子里状态也不可能很好。但是我们不一定要同情他。毕竟人在临终前大都是悲惨的,在花丛里含笑而逝的大概只是少数。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悲惨的自己。我们会因为一些一时的惨剧而同情某个人,但那种同情是不可能恒久的。我们最终同情的还是自己。

读《无声告白》有感 如果生命可以回溯


导读:《无声告白》中的女主角玛丽琳,她一生都想摆脱母亲的期待,不屑于像母亲那样把做一个完美的家庭主妇当成理想。她想要成为一名医生,一名真正的职业女性。但当她在大三那年的课堂上与作为教师的华裔男子相遇之后,就像所有坠入爱河的女性一样开始了恋爱,并怀了孕结了婚。以下是由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无声告白》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读《无声告白》有感 如果生命可以回溯

我一般不看小说的,但这是一部改变我对叙事技巧看法的小说。

我一直认为小说终究是没有价值、营养的,它们描绘的世界离自己那么遥远。

但我现在明白,故事是把事实道理用极具感染和穿透力的方式表达出来,故事源于事实又高于事实,谢谢《无声告白》这本书!

其实这本书刚吸引我的是因为Kindle的推荐,亚马逊畅销榜,华裔作家的力作。

买了电子版后我花了两天就读完了,是我读书最快的速度了,读的过程中,内心时刻充满着激动和恐惧,激动在于我心中的价值观被这本书很好的展现出来,恐惧是因为我怕自己会踏上莉迪亚的不归路.书本花了很多的时间描绘人物心理和细节,但总的内容这篇文章就可以涵盖,但是它带来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书中是以一个不寻常的5口之家的发展为主线。为什么不寻常,因为男的是华人,女的是美国人,因此他们的孩子是混血,那个年代,混血孩子的定位不清楚,不知道自己到底属于中国人的群体还是美国人的群体。孩子们想和美国朋友一起,但是由于肤色问题没人愿意和他们当朋友。

文章以女主莉迪亚的死亡拉开序幕,用莉迪亚死亡后家庭生活的变化和死亡前现实的生活交织描写。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李是一个美籍华人,靠着父母餐厅端盘子等不体面的工作把詹姆斯变成了美国国籍,但詹姆斯因为父母的工作深感自卑,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父母,为了不让大家以他为话题点,他拼命的想要融入周围的人群,他只希望自己普普通通,不被人注目,但由于他的独特的外表,不管在哪里都感觉周围充斥着异样的眼光。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知名学府哈佛大学,他继续努力读研读博,他本以为可以留在哈佛大学任教,因为当时他的导师告诉他有个历史教职刚空缺出来,然后最后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外表或是不善于交际,他最终没能留在哈佛,而是去了一个普通的高校海尔伍德任教。从那时起,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讨厌过去的一切,讨厌怯懦、独特、孤独,向往合群和普通。

莉迪亚的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她从小就对化学、物理和生物感兴趣,她的梦想是当医生,虽然那时候女医生屈指可数。然而她的母亲却是家政课老师,她的目标是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嫁给哈佛男、照顾孩子和房子的家庭主妇,而玛丽琳却希望自己永远独特、引人注目。她不在乎妈妈的反对,报考化学、生物专业,去做常人眼里只有异类才做的事情,她一直追求的是特立独行。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在大学上詹姆斯课的时候,第一眼就被这个独特的男人吸引住了,从此坠入爱河,可没想到,还没完成学业的她怀孕了。因此她不得不放弃学业,按照曾经母亲给她的路,结婚生子。但她内心从没放弃过追求自己梦想、追求医生目标的愿望,她不甘平凡。

从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性格,价值观迥异的两个人如果无法互相容错,注定会过上不幸福的一生。

我们知道让一个人改变最大的动力,是让他亲生感受到和自己一样的人实现了自己心中梦想的成功案例。而玛丽琳在第二个孩子稍微长大后因为生病去了医院,她意外的发现有个年轻的女孩她世界里女孩全是护士别人都叫他医生,甚至别的男医生也会请教她一些问题。她内心从没有过的震撼,她曾经魂牵梦萦的职业,曾经付出无数心血想要实现的目标,现在真切的发生在了这个普通女人的身上。她决定离开自己的家庭,虽然有老公和两个孩子,但她依旧认为自己可以离开他们继续深造,但这段日子只持续了两个月。当她还有两个星期就要完成考试拿到学业证书的时候,她晕倒了,结果检查是她再度怀孕了。她不得不向生活妥协,再一次当起了家庭主妇,趋于平庸。当她回到家的时候,由于自己的长时间离开,家里已经混乱不堪,孩子们第一时间紧紧抱着她,她因此采用了很多人没有能力实现自己梦想的时候都会采取的办法,生个蛋,让蛋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从再一次回到家里的那一刻,那决定把自己所有的梦想让莉迪亚实现,她在脑海中用物质给莉迪亚规划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同时由于詹姆斯的儿子性格软弱,这也让詹姆斯想起了年轻的自己,眼前的孩子似乎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自然也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当他儿子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去外太空,当宇航员的那一刻,他不知觉得打了孩子一巴掌,把他和孩子的牵绊打碎了。因此詹姆斯觉得莉迪亚很像年轻的玛丽琳,那么合群、惹人喜爱,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关爱给了莉迪亚,因为内心的自己多么向往自己年轻时可以像莉迪亚这样。

就这样,莉迪亚无法控制的开始承担父母两个人所有的关爱过多的关爱。从那时起,她的所有的生活都被父母用放大镜检阅着,她的所有目标也都只是父母的目标。也许单纯的强加一方的梦想,孩子虽然不会快乐,但也不至于选择自杀这条不归路。根本原因在于,她的身上强加了父母两个人迥异的梦想,一个想要独立、鹤立鸡群、受人瞩目的梦,一个想要融入团队、普普通通的梦,两个梦不断地撕扯她的快乐,直到把所有这一切撕得粉碎。

当她选择自杀的时候,父母根本不相信这件事情会发生在自己女儿的身上,他们的印象里,女儿乐观、好学,有很多朋友,不可能孤独无助到自杀去解脱。她的女儿会主动要求学习物理和化学,会考上成绩第一个给目前看;他的女儿会认真看自己给她买的书《建立人脉的法则》,每天都会给自己的同学打电话,而且相聊甚欢。这一切让他们无法相信自己孩子会选择自杀。

然而我们太忙,太瑕于自己的世界,我们只看到了表面,而没有看到真实的事情。因为我们忙碌到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

莉迪亚由于害怕母亲再度离开家,让家庭支离破碎。害怕父亲每天对自己失望的表情。因此她选择了妥协。虽然说自己会听从莉迪亚的想法,她只是给她建议,但每次目前都带着强烈期待,也许她自己没有注意,但孩子全看到了心里,因此她只能每次用好的好的来回答。以至于让妈妈认为她就是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想要当医生。为了不让爸爸失望,她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选择拨打语言助手,自己则假装是在和好朋友聊天。

反观,她的哥哥内斯,由于自己缺乏父母的关爱,但这也给了他追寻自己航空梦的机会,他从憎恨莉迪亚受到的宠爱,慢慢的变成同情莉迪亚。他在没有父母的关注下,考上了梦寐以求、可以作为航空梦跳板的哈佛大学。然而正是由于他的理解,让莉迪亚觉得这个家里唯一的牵绊就是自己的哥哥了,因此他哥哥离开家去哈佛上学的事件成了她跳湖自尽的导火索。

一切就这么结束了,但这本书给我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这些问题根深在我的大脑中:

家庭和事业如何平衡?不同的目标性格的家庭就不能幸福吗?怎么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我们为什么会讨厌原来真实的自己?当然这里只有我片面的思考,我希望可以看到你们的思考。

家庭和事业本身就无法分隔开,一旦产生它们势必会交融在一起。任何企图把家庭和生活分开的手段都是徒劳,因为梦想再大也逃不过人心。我记得毕业后不久面试了白鹭芳洲艺术基地的销售岗位,后来得知它主要是个性化婚礼策划的,而且老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工作,他老婆是他的助手,她已经有了2岁的女儿。与其说这是一个企业,不如说这是一个承载梦想的平台,在这里家庭和工作融合在了一起,老板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业,老婆则在公司帮助老公打理杂事。其实,这也是我想要的生活。不管去哪里,不管工作多么不确定,家庭永远是确定的,是稳定的。

第二个问题我还没有答案,毕竟自己结婚时间很短,没有足够的生活阅历支撑我回答这个问题。我唯一能说的是往往成功的企业家或艺术家,他们本身就是个外人看似不可能存在的矛盾体。他们既内向,又外向。既暴躁,有和蔼。既优柔寡断,又当机立断。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可以认亲自己的优劣势,在不同的情景下,发挥出不同的特点。我们不需要一个完美的个人,只需要一个互补的团队。

培养孩子的根本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一切的基础是承认孩子是一个脱离父母的、独立的个体。他属于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梦想和性格。他不是承载我们未完成的梦想的器皿。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孩子实现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提供成年人的帮助,知道孩子的兴趣和天赋,把枯燥的事情用孩子感兴趣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他喜欢动物不喜欢英语,用动物组成英语字母的形式或许有帮助。我们需要的是找到孩子的天赋、引导他去做他可以做的很好的事情,慢慢的,做的好的事情就会变成他的兴趣。我的原则是,如果你本身足够厉害,你可以帮助孩子找到工作,那么你可以事无巨细的关注孩子。如果你希望你孩子超过你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无为而治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你只需要倾听孩子,给予指导和建议。学习生涯中有两个东西极其重要,兴趣和朋友。

我曾经一直是一个关注自己缺点胜于自己有点的人,文章中的詹姆斯也是,我们拼命想弥补自己的缺点,就像补习自己不擅长的科目一样。慢慢的,当性格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变的自卑,开始讨厌自己,认为自己不该这样。而这一切对我慢慢好转,在于我读了关于内向、天赋、性格、优势等一系列书籍开始,慢慢的我可以正视自己的缺点了,我知道有些是不能改变的,而我要做的事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优点,然后用专属于自己优点的办法,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

只要知道目标,每个人都有只属于自己最高效的办法。

互联网时代,解放了人性,也解放了梦想,是时候让自己承担起自己梦想的全部重量,不要把它交给任何人,包括自己孩子。

生命无法回溯,现在的一切终究会连点成线,在你年老时刻,回忆起来,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篇二:《无声告白》读后感

《无声告白》这本书给我的感触会比《岛上书店》多很多,为什么要拿这两本书对比?因为看的时间很接近,也因为有人说这两本书类型相似。

像亚马逊编辑推荐所说的那样,这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本文中的家庭关系,而是玛丽琳的梦想与家庭羁绊的矛盾。她一直都有一个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也付出了许多,特别是处在女性的地位还比较低的社会时,她是有多大的勇气要做到与众不同。

可是,她遇到了他,一个与她不同国籍的教授,在她看来他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后来因为怀孕结婚了,婚后她或许暂时忘了她的梦想,后来她意识到自己没有正事可做,想要出去工作被丈夫阻止了。接着她母亲去世了,想起了母亲过的生活,她对自己发誓,决不能活得像母亲那样。

她想去实验室当助手,那个人却笑着回复她说,不知道她是认真的,因为她还有孩子和丈夫要照顾。看到这里,我为她感到悲哀,同时我也恐惧我可能的婚后生活。有了家庭的束缚,自己的追求怎么办?自己想做的事情还能去做吗?因为就算在现代,多半还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做家庭主妇、相夫教子并不是我追求的生活。

看到她最后遇到有一位女性做到了她一直追求的事情,她觉得不可思议,她觉得她原本也能做到,所以她要实施她原计划的时候,我为她感到高兴,觉得她做的特别棒。可惜最后,她却因为怀孕等束缚放弃了她的计划,把她自己想要而做不了的事情寄托在了她女儿身上。我想,这很悲哀,却很现实。

文中有一段这样的话你曾经爱的那么深,怀有那么多的期望,最后却一无所有。孩子不再需要你,丈夫不再想要你,最后只剩下你自己,还有空荡荡的房间。这很凄凉,也是女人一生很悲哀的一种状况,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只有空荡荡的房间,我也要过的快乐、愉悦。可能因为这个跟我生活比较相关,所以印象最深刻。

对于家庭关系,我想的比较多的是以后对于孩子的相处模式及教育方式等。因为我的家庭关系比较和谐,没有这么多的危机,我一直觉得很温暖,只是我们比较缺乏交流吧。当然,我也不是没有不满过,因为可能存在的重男轻女和他们的传统思想。而且我也在思考着,我读大学是出自于我自己想读,还是由于他们想让我读。其实我想过放弃的,可现在却很庆幸自己没有放弃,可能这也有利有弊吧。

还有好多好多感触写不完,就再续吧。很晚了。晚安。

篇三:《无声告白》读后感

这本被称为横扫美国亚马逊排行榜的书,与其说是悬疑类小说,不如说是一本有关爱和教育的杰作。每一个看完了《无声告白》的人,心底的震撼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先对这部小说作一个简短的介绍:

小说开篇便告诉读者,迪莉娅死了,就此埋下伏笔:她怎么死的?随着作者谋篇布局的深入,读者渐渐自己拨开了真相的面纱:这女孩活的好痛苦,那些爱她的人,那些在她生前对其百般关注、在她死后痛不欲生的人,实际上是以爱之名,行谋杀之实。

书中提到,每一代人的言行往往都与上一代人有关。她的母亲是一个不甘平庸、希望与众不同的女人,最终却还是嫁人生子,成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尽管中途她挣扎过,没留下只言片语离开这个家,希望继续完成搁置的梦想,但却因腹中孕育了第三个小生命汉娜而再度放弃。她短暂的离去却在迪莉娅身上留下了童年的阴影。迪莉娅要努力地扮演好一个让父母满意的角色。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被期待着的,她的兴趣,她的交友,她的未来都是被期待着。而正是莉迪亚过于成熟的心智,让她不能摆脱这种期待,以致于发生了之后的悲剧。

我以为在开放民主的美国很少有这种事情,后来才发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心愿。家长习惯拿自己家的孩子和别人家的小孩比较,给孩子报各种兴趣班,爸爸觉得应该学珠算,妈妈觉得应该学舞蹈,没有人问孩子喜欢什么。看到书中有一处这样描写她每次都是真心征求女儿的意见,但是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开口的时候紧张地屏住了呼吸,在听到女儿的是的之后,呼吸才会恢复正常。不得不佩服作者,没有任何一处的落笔是粗疏的,用词精准而克制。

看似幸福的这一家,其实并没有表面的如意,所有人的隐忍和退让都是为了维护这个家的平衡。

我的大脑里总是憧憬着另一种生活,但实际情况事与愿违。这是玛丽琳第一次离家出走时留下的字条,后来自己又撕碎了,可以说所有轨迹的正是从这件事情开始偏离。她希望和自己很像的女儿可以过得和自己不一样,可以与众不同,所以给了女儿很多期待。而詹姆斯则因为自己是中国人如此与众不同的特质一直活在自卑中,他渴望和周围的人一样。所以他也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弥补自己不善交际的弱点,广交好友。所以莉迪亚就担任了这个平衡家庭里面各种需要的主角。

至于哥哥内斯和妹妹汉娜也有着很多不能说的秘密。在父母面前,他们显得有些多余。所有的爱和温柔的注视,亲吻都是属于莉迪亚的。他们的心里肯定都这样想过。但是没有一个人跑去和父母说希望你能多看看我,注意到我的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

至少我知道我是谁,我要什么。至少我不恐惧。对于局外人杰克,我一直很佩服。我觉得他是整本书里面活得最自由的一个人。或许有人会反击因为他从小缺少管教,不用承载父母的梦想,也就活得肆意。但有些事情生来就是不公平的。

这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家庭以及个人道路,而且没有任何一处落笔是粗糙的,但我不喜欢这本书,因为太过压抑了。最后用书封面上的一句话作为结束: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篇四:无声告白读后感 一场盛大的自由宣言

书的前几章其实看得有点乱,晕晕乎乎地慢慢看懂其中的背景和关系后,才明白,这本书其实和我当初所想的并不太一样,但感觉并不赖。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个人发展与家庭归属、父母期望与自我压力太多的矛盾,太多的冲突,每一个都似乎有千斤重,将这个混血家庭里的每一个人都压迫得无法呼吸。这个结合了时代背景的故事,似乎将曾经的美国展现在我的眼前,用细枝末节的小事将人物的内心摊开,让人感受他/她的挣扎、无奈、悲恸。那样纠结的情感,以及命运的不可违背,似乎令人感受到深刻的哀伤。

我用尽所有力气,尽我所能,却终究只能重蹈前人的覆辙。对于玛丽琳的经历,我所能想到的,大约便是这句话了。她不愿如母亲一般困在厨房里,不愿整日和烹饪书打交道,医生这个职业对她而言有着无与伦比的意义。为此,她抛夫弃子,拼命攻读医学院的课程,希望有一天也能穿上白大褂、戴上听诊器,受人尊敬。只是汉娜的到来令她措手不及,她最终只能回归,彻彻底底地将自己困于家庭之中、厨房之内。

而她的丈夫,华人詹姆斯,则一生都活在异样的眼光中。不敢让人知道父母的身份,不能和同学友好相处,虽然这种特别让他获得了玛丽琳的爱,却也是他一生的负累。冲动地投入路易莎的怀抱,与她发生关系,大约也是因为他们同为华人,不会彼此觉得特殊、异怪,仿佛游离在外的人突然找到了组织。不过对于他这样的做法,我感到很不耻,无论什么原因,出轨总是令人羞愧的,他能得到玛丽琳的原谅是他这辈子的幸运。

因为拥有这样的父母,生在如此的混血家庭,莉迪亚的悲剧显而易见。母亲将自己未曾实现的理想化作对她的殷切期盼;父亲将自己无法合群的遗憾变成对她的谆谆教导。成为医生、交很多朋友,这两件事成为她生活的全部,然而这并非她所愿。压在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她渐渐喘不过气,于是去接触杰克,以为自己了解他,能和他和谐地相处,却不知她从来都不懂得他。杰克至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她,从来都不知道。

相比之下,内斯似乎要幸运得多。虽然父母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妹妹身上,他面临着被忽略、被无视,但至少,他有自己所想要的东西。没有人会管他在做什么,即便是拿到哈佛的offer,莉迪亚只要一句话就可以将停留在他身上的关注全部夺走。他和莉迪亚,同是混血儿,同是李姓家族的一员,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待遇。他明白妹妹的压力,明白她的痛苦,却并没有帮助她,反而竭尽全力逃离这个对他们而言都可怕的家庭。甚至于,面对妹妹的死,面对父亲的出轨,他纠结于是否该说出他所了解的真相,买醉成了他发泄的途径,最终却无济于事。

而存在感最低的汉娜,似乎成了这个家庭中最为幸运的人。玛丽琳失踪时她尚未出生,不清楚那些是是非非,亦不会被压力所累,她静静地看着父母、哥哥、姐姐,仿佛一个局外人。然而,真相却只有她知晓,只是,没有人注意到她,没有人会认为自己的坚持是错的。生在这样有点扭曲的家庭里,她似乎成了最正常的那一个,又或者,她仿佛从未来到过这个世界。

篇五:无声告白读后感 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最好的教育

无言的告白,无声的诉说,一个悲伤的故事。

小说《无声告白》以花季女孩莉迪亚的死亡开篇,在作者细腻的文字里,层层拨开莉迪亚死亡的原因,有的人从中看到了移民融入环境的艰难、有的人从中看到了少数族群的孤独、有的人从中看到了青春期孩子的敏感,而我想谈谈其中弥漫的难以承受的父母之爱。

一心想要做医生的哈佛女孩玛丽琳,在大三的选修课上认识了华裔历史教授詹姆斯,他们陷入爱河,很快有了第一个孩子。接下来的几年,玛丽琳中断学业,开始养儿育女,操持家庭。想要成为医生的玛丽琳怎么会忘记自己的梦想呢?母亲的去世,使玛丽琳重新认识自己的生活,她决定奋起一搏,为自己为梦想努力一回。她不知如何向丈夫詹姆斯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许是怕丈夫不理解、或许是怕遭遇反对,总之她不辞而别,就那么悄悄地离开了丈夫詹姆斯、儿子内斯和女儿莉迪亚。她将自己关在一间小公寓了,重拾课本埋头学习,就在临考前的几天,她心力憔悴昏倒在地。不幸的是,这次不光光是晕倒,她怀孕了,她的第三个孩子汉娜再过几个月就要出生了。这一回,她不得不再一次跟她心爱的物理、化学告别,重新回归家庭。作者从丈夫詹姆斯的角度、从儿子内斯的角度、从女儿莉迪亚的角度分别描述了妻子母亲玛丽琳出走他们的感受,唯独没有提及玛丽琳自己的看法,或许她太想要与众不同,或许她太想要成为一名医生,总之作者没有说。

玛丽琳的出走,到底在两个孩子心中留下了怎样的影响呢?玛丽琳离家出走,不告而别,深深地破坏了孩子的安全感,童年有过这种经历的人,能深刻感受到其中的孤独、害怕与愤怒。安全感的缺失,有的人需要用一辈子来弥补,莉迪亚的安全感,在妈妈出走的那一天遭到严重破坏。莉迪亚认为是自己不够好,才让妈妈出走,她在心里默默许下一个心愿,只要妈妈回来,她希望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妈妈回来了,莉迪亚认为是自己的祈祷起了作用,她开始行动,妈妈希望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他开始迎合妈妈以妈妈期望的样子生活。小小的莉迪亚为讨母亲欢心,或者说惧怕母亲再次离开,她开始讨好妈妈,迎合妈妈,凡是妈妈希望她做的,凡是妈妈想要她选择的,她都默默地按妈妈的想法来。她看医学解剖书、她努力学习物理、化学,她收下一本本妈妈希望她读而她却并无兴趣的书籍。

父亲希望莉迪亚融入群体,不必像自己童年那般孤独。母亲希望莉迪亚继承自己的心愿,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医生。莉迪亚努力满足父母,活在父母的期望里,从来没有问过自己这是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随着学业难度的增加,莉迪亚开始觉醒,她开始意识到继承父母的梦想是多么艰难。

到底是谁将莉迪亚推向了死亡边缘?莉迪亚的故事,是成千上万家庭的缩影,多少父母将自己未完成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有条件地爱孩子。幼小的孩子,敏感而多疑,他能清楚地感知到父母想要什么,聪明的孩子开始讨好父母,成为父母想要的样子。到了青春期,开始自我意识觉醒,想要成为自己,又怕伤害父母,会感激父母,也会恼恨父母,纠结、愤怒、委屈、埋怨全部袭来,有朋友的孩子能与朋友分享发泄,孤独的孩子只能自我纠缠。

所谓对话即教育,教育当中家庭教育又尤为重要,为人父母,自己的心愿自己完成,你对自己的成全就是孩子学习的最好榜样,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最好的教育。如果真的希望孩子好,还是少做一些、少说一些、少干涉一些,让出一点空间给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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