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爱情的真谛_《1980年代的爱情》读后感400字:
爱情是什么?恐怕很难用只言片语说清,但爱情绝不是只有一种模样,1980年的爱情就跟现在的爱情不一样。
这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悟,爱情身为一种美好的情感,却因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给相爱的人完全不同的感受。美好的爱情是极难得的,在野夫那个年代,爱情是一种奢侈品。不不!一点也不奢侈,相反,它应该是最廉价的东西,廉价到其他任何事都比爱情重要。
这是那个时代给爱情的烙印。常常听人说一句话:我从来不关心正直,因为那离我很远。可从野夫的书里,所有人的命运都和正直息息相关,何况是一点小小的个人情感。那种本该幸福的人生,被某种外力生生扭曲的痛苦是我们这代人体会不到的,或许将来还会体会到,这都不好说。书里也能看到野夫的克制和释然,对命运的无常已经看透,便不在纠结,说多了也只能成为又一本禁书。
那个年代的过来人,如果你问他们爱情是什么?其中很多人大概都会说:爱,就是放弃。那这个时代的爱情又是什么呢?高高在上的房价又斩断了多少情愫?作者:辛巴吼吼
《1980年代的爱情》书籍图
一本有完整时间轴的爱情编年史——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心得体会
“一本有完整时间轴的爱情编年史”,刚合上书页,我这样归纳道。
从情窦初开时的相遇,到费尽心机的接近,第一次通信时明明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却躲在厕所里紧张得浑身发抖,一直到最后“一生一世”,六十年的爱情长跑让人动容。然而,除了感动之外,费尔明娜私定终生后突然又反悔让我读时感到讶异,阿里萨后来拥有的众多情人也让我吃惊。
可是细细琢磨,是啊,并非所的爱情都如卡西莫多,如果说《巴黎圣母院》适合二十岁追求爱情的年轻人看,本书更适合我这样,已过而已,迈向不惑的人来品味吧。
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爱,当然是爱,那他对别人就不曾有爱意吗?那些曾让他反复想起的女人们,那些陪他度过最困难时间的女人,那默默牺牲自己只为了成就他事业的女人,那在半夜三点只凭暗号就为他开门,听他倾诉的女人,甚至那为了他自杀,让他终于与一辈子的夙望在一起的时候,仍然关上门好好痛苦了一场的女人。
难道不是爱么?
“死亡唯一的痛苦,便是不能为爱而死”,那么,为了阿里萨自杀的阿美利加,大概并不觉得痛苦吧。
阿里萨是不幸的,他在自己所追求的幸福门外,等待了将近一辈子。阿里萨是幸福的,这一辈子,有那么多女人慷慨地给予他爱,不求回报。阿里萨是宽容的,尽管费尔明娜如此对他,他的爱却始终如一。阿里萨是残忍的,他在等待一个残忍的人时,又残忍地让多少人白白等了他?
反观费尔明娜,一生的经历则寡淡得近乎愚蠢。她轻易地相信了青春所带来的冲动,私定终生却没有细想过阿里萨为了找到她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于是又同样轻易地因为他的外貌而轻视他,几乎一瞬间便抛弃了他。因为吃惊与嫉妒而迅速的嫁给了乌尔比诺,明知是“浮华而已”却仍旧买回一堆看过即忘的破烂,任由它们占满了人居住的空间。尽管阿里萨最终俘获了她的心,却并不是被他一辈子的坚守所打动。从某种程度上说,她是最最幸运的,毫不费力就赢得了全城最具声望的男人的心,同时又获得了阿里萨一辈子的爱:一辈子以德报怨的爱。尽管,她到最后也未曾学会爱,说什么“如果一定要做那见不得人的事,那就做吧”,七十二岁高龄了说脱掉上衣的话阿里萨“不会喜欢的”,拜托,那个男人爱了你一世,难道渴望的只是你的身体吗?肤浅,傻瓜。
为什么同样是人,对爱的感知,一辈子的收获与付出,相差能如此之大呢?书中有一句话,“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我倒不愿意采用这句简单又毫无根据的妄论。阿里萨的爱与被爱,源于他母亲的敏感与多情。妈妈对他的鼓励与安慰,一直以来充满爱的培养,使他在母亲过世后仍会到她房间里寻求心灵的平静。母亲鼓励他爱她,不是为了她家的地位,更不是为了财产,只是简单的:因为他爱。
同样是单亲家庭,反观费尔明娜的父亲,他一心只希望女儿嫁入豪门,为此不惜一路无言带她外出几年,与亲戚大吐苦水。犯罪行径败露之后一个人死在故乡,他的女儿呢?甚至没有想过为了父亲回去一趟。
所以,爱情怎么会是本能呢?爱情是果实,成长的经历中所获得的爱便是土壤。爱情是光明,而太阳则是它的源泉。只有在爱中成长的孩子,才有能力感知爱,散播爱吧。作者:长沙市直青年读书社 谢健
于连式的爱情_《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法国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第一人_司汤达的代表作。书中讲述的是一位出身低微,备受藐视,但骨子里却甚是高傲,一心要冲破阶级的束缚,爬上社会顶端的年轻人于连索莱尔可悲的、短暂的一生。
于连出生在法国小城维里埃的一个木匠家庭,一家人在杜河边经营着一家锯木厂。于连看起来有点羸弱,不像两位哥哥那样长得膀阔腰圆,能干力气活。他喜欢看书,喜欢沉思,但是,不识字的父亲却不能容忍他爱读书不爱干活。于连脸色有点苍白,父亲就认为他活不长,也担心他会成为家庭负担。父亲厌恶他,打骂他,他的两位哥哥亦是如此。于连从小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卑微的出身更是被人瞧不起。他恨父亲、恨哥哥们,对这个不公平的社会怀着深刻的仇恨。他孱弱的外表下裹着一颗巨大的野心,那就是有朝一日一定要飞黄腾达,就算死一千遍也在所不惜!
“红与黑”代表的就是于连通往飞黄腾达的两条不同的道路:一条是穿上红色的军服,在拿破仑手下当一名少将,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另一条是披上黑袍当一名教士甚至是主教,从而晋升上流社会。
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从小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崇拜一位退伍的老军医,老军医也很喜欢他,甚至付钱给他父亲让于连到他那学习历史和拉丁文。退伍老军医对战争的描述,让于连呼吸到了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他对拿破仑崇拜不已,并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穿上红色战袍,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的波旁王朝复辟了,平民青年想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死了。此时的于连意识到只有通过教会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他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凭着自己惊人的记忆力,把一部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维里埃市长德·莱纳决定聘请他当家庭教师。
于连虽然出身低微,但他心高气傲,有着一颗像玻璃似的自尊心,稍有不慎就会碰破碎它。于连宁可放弃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也不愿意沦落到和市长家的仆人一起吃饭的地步。市长夫人初次见他,想确认一下于连是否真的懂拉丁文,便弱弱地问了一句“您真的会拉丁文吗?”这一句话就刺伤了于连的自尊心。后来市长夫人怜悯内衣不够穿,便想瞒着丈夫给点钱让他买内衣,没想到却遭到于连愤怒的拒绝。而正是他那与常人不一样的自尊,让他获得了两次不寻常的爱情。
第一次爱情是和市长夫人-德·莱纳夫人的爱情。
于连到市长德·莱纳家当家庭教师那年还不到19岁。在市长漂亮花园中,他遇到了年轻貌美高贵的德·莱纳夫人。夫人的高贵美丽吸引了于连,而于连的年轻、腼腆、干净、对孩子和蔼的态度,使夫人对于连有了好感。德·莱纳夫人十六岁嫁给市长,有生以来,连与爱情多少有点相似的感情都从未体验过,也从未见过。她对于连这颗高尚而骄傲的心灵充满了同情,从中得到了美妙的、洋溢着新鲜事物的魅力的快乐,并慢慢地爱上了于连。
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椴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莱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莱纳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莱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莱纳尔夫人,他想:“我尤其应该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万一我发了迹,有人耻笑我当过低贱的家庭教师,我可以说是爱情把我推向了这个位置。”看着德·莱纳市长,于连甚至想:“这家伙占尽了财富带来的种种好处,若正好当着他的面占有她妻子的手,不是嘲笑他的一种方式吗?对,我一定要这么做,他曾经对我表示出那么大的轻蔑。”在于连的追求下,他们相爱了,对于连来说,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一个如此不幸、如此遭人蔑视的可怜虫,而她,一个如此高贵、如此美丽的女人。得到德·莱纳夫人的爱,于连的虚荣心得到了莫大的满足。他们双双沉醉在甜蜜的爱情中。德·莱纳夫人还帮助于连当上了仪仗队队员,让于连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风头。不想这却招来了上流社会的流言蜚语,垂涎于德·莱纳夫人美貌却碰的一鼻子灰的乞丐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趁机写了一封匿名信给市长揭发他们的关系。市长为了自己的名誉和夫人继承她姑妈的一大笔遗产,选择了只怀疑而不证实。但于连再也不能留在市长家了。关心于连的神父便让于连到贝藏松的神学院里进修。在神学院里,于连悄悄地跟自己说:“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于连聪明,勤奋,记忆力超人,爱思考,成绩也就遥遥领先。神学院长彼拉神甫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不久于连的出色表现遭来妒忌与排斥,于连堕入了忧郁之中。后来,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了,于连觉得继续呆在神学院没有意义了,彼得神甫把于连介绍给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莱纳尔夫人感情还是有一点真挚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则完全是出于个人利益所驱。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全是些上流社会的达官贵人,但在于连眼里,他们只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德·拉莫尔侯爵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小姐非常漂亮,身材出众,但生性清高傲慢,她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她的行为难以被旁人理解。于连开始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于连比小姐更高傲。他对玛蒂尔德小姐爱理不理,但正是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冷漠,让玛蒂尔德小姐对他产生了兴趣。于连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便接受了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进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还是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她很快就后悔了。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蒂尔德小姐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微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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