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中外名著读后感 · 汤姆索利历险记读后感

汤姆索利历险记读后感

利未记读后感。

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活伴侣和导师。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中外经典名著,在我们阅读完一部文学作品时,心中就会产生很多的想法。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利未记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利未记读后感(一)

我们花了二十七天的时间,读完了利未记。老实说我以前很不喜欢读这卷书,每次读到这里不是直接跳过,就是一目十行,读完了头脑中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但在上一次跟着读经群一起读圣经,在Adam Shao传道的带领之下,我第一次认真的读,才真正地感受到这卷书的宝贵。利未记中许多之前自己看为新约已经废去、与我无关的内容,就发出那样的亮光来,深深地吸引、感动我,让我真正得以明白主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在写分享的时候,总希望将自己从圣经经文及查经参考书中所读到的感动,全部分享出来,所以写得很长,但愿读的人没有被这卷难读的书、这么难读的分享吓倒,而能够看到这经文中美好又宝贵的丰富来。主啊,求你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我们知道旧约中的律法原是“影儿”,却反映出本物的真像来,那本物的真像就是基督。律法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利未记先讲到如何让人藉着献祭除罪,在新约主基督为我们在十架上成就了救恩,让人因信就得以称义;而利未记后半部分讲到神颁布的圣洁条例,人若遵行就得以在神面前活。今天我们靠着基督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藉着圣灵成圣,随时得享与神同在的福气,这些全是神宝贵的恩典!

利未记讲到献祭的四种动物:牛、羊、斑鸠或是鸽子,这些都是驯良顺服的动物。我们看到这些祭牲是预表基督。

“祂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赛53:7;徒8:32)”主耶稣在教导门徒时也讲到鸽子的驯良(太10:16)。

公牛很健壮,能够完成工作,使命必达;公山羊,步履稳健,不会左摇右摆,偏离正道,一步都不差。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将死的瞬间,仍在寻找拯救失丧的灵魂,拯救了与祂同钉十架却并悔改了的强盗(路23:43)。在十字架上,祂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就,经上的话必要应验在祂身上,就说:“我渴了(约19:28)”,直到祂说“成了(约19:30)”,我们的主完成祂的使命,所行的道路丝毫不偏离神的旨意,完全的献上,惟愿神的旨意成全。

斑鸠和鸽子,柔和敏感驯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祈求神饶恕因属灵无知、不认识耶稣是基督,并把祂钉在十字架上的人,这是何等的温柔良善!“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在巨大的痛苦之中,祂仍顾念祂的母亲马利亚心中的伤痛,将母亲托付给自己最爱的门徒约翰(约19:26-27)。这份对母亲的关顾与孝顺,给为人儿女的所有人立下何等的榜样啊!

用作献祭的无瑕疵的祭牲,虽然无罪,却代替有罪的人献上为祭;主耶稣虽是无瑕无疵、全然无罪的,却背负世人所有的罪孽过犯,被钉在十字架上,且在十字架被圣洁、公义的神离弃,为的是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祂在十字架上痛苦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祂本是圣洁的神,却为我们成为罪,这是何等样的恩典啊!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最后一句话是:“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23:46)” 这让我们看到燔祭的完全献上。“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10:5-10)” 基督来,就是为把自己全然献上给神,为人作了赎罪祭,除去我们的罪,让我们脱离罪的辖制,得以自由,成为圣洁,回到神的面前来。被罪辖制的人,没有自由不犯罪,没有自由成为圣洁。我们这些蒙神的恩典,被主重价买来的,岂不应当遵行神的话,活出圣洁来,在我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吗?这实在是理所当然的啊! 当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我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12:1)

圣经实在是宝贵的。“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 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 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诗119:103)”利未记虽然难读、难懂,却是何等宝贵甘甜!主啊,求你开广我们的心,我们就往你命令的道路上直奔(诗119:32);愿你吸引我们,我们就快跑跟随!(歌1:4)愿所有的颂赞、荣耀、尊贵、权柄、能力都归给你,因为唯有你是配得的! 感谢主!阿们! 阿们!

作者介绍

侧耳倾听(Christine Han)于2000年10月8日在多伦多城北华人基督教会受洗信主,之后转会至多伦多北约国语宣道会聚会至03年回国。目前在广州参加东山堂及林献羔牧师家庭教会的聚会的姊妹。

利未记读后感(二)

许多人读圣经常常会觉得旧约看不懂,尤其是读到利未记,各样的祭物让人觉得枯燥,各样的律法让人不解,对待事物,皮肤病等处理与今天全然不同,我们需要了解背景,这群以色列人被带出了埃及,要有按照上帝的启示来敬拜过圣洁的生活,与过去埃及文化和将来迦南地都要分别出来,与我们今天的文化截然不同,这次读利未记这卷书没有之前那么枯燥,反倒是有很多收获和亮光。

有位牧师说过从一个犹太人的角度来思考,这是神的律法,如果你不知道这卷书,很可能你会失去你的财产甚至生命,就像我来到新加坡,如果不懂的交通规则与中国相反,那么我很快就违背了交通法,这个国家上班很严肃,不能打瞌睡,不能玩微信,工作要求极为认真严肃,与国内很多有冲突,如果不了解这些恐怕会遭受很多处罚。所以我们基督徒务必要了解神国度的律法。

为什么律法中会那么严格?干犯神和一些条例甚至要被处死?为什么有那么多奇怪的生活洁净要求?比如安息日,各种婚姻以外的性,乱伦等?答案一方面就是神的圣洁,神又是烈火,威严神圣干犯不得。当初以色列人走出埃及,文化习俗各方面受到埃及异教文化的影响,将来去的迦南地偶像巫术文化盛行,乱伦性犯罪盛行,神要百姓分别出来,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礼仪,饮食上的圣洁(利未记16),敬拜神上面的礼仪都表明神要他的百姓分别为圣,过圣洁的生活。(个人觉得单是饮食就已经非常高明,饮食文化保持自身习俗是很难和其他民族融合的)

从建立律法初期,有些案例是杀一儆百,要让百姓明白神的律法干犯不得,就像建立教会初期,彼得也惩罚亚拿尼亚那对欺瞒圣灵的夫妻,我们需要了解当时的情况和背景,明白早期来说这些很重要,为了保护神的百姓,建立对神制度的敬畏,忠心,遵行等非常重要,所以神容不得那些干犯神的人,但神同时也赐下怜悯,虽然很多死刑(20章),但实行的过程中很多怜悯和饶恕,并不是完全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模式。神强调的是爱神,并爱人(19),善待仇敌,邻舍等。在以后我们看到耶稣来到时,对待这些有了新的解释,对待麻风病人和血漏妇人以及各样病症的边缘人,重新阐释了人们对神权柄和大能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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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利西斯》读后感800字


昨天终于把这本天书看完了,确实是云里雾里的感觉,这本书大概有四分之一都是注释,有利于理解书中的情节。看完之后还过了一遍人物简介,登场的大概有120多人,比红楼梦还多。而且主角布鲁姆到第四章才登场。

主线剧情大概是关于几个主要人物布鲁姆,诗人斯蒂芬(他也是作者本人的画象),还有布鲁姆的妻子莫莉。除开这不到两万字的人物在一天中的活动的主线剧情,其他大篇幅的都是人物的臆想和心里独白,这便是人类世上的第一部意识流小说。

书名[尤利西斯]其实取自古希腊的那位领导著名的特洛伊战役的英雄的名字,之所以这本书能被人看懂,是因为它的十八章的剧情都是按照荷马史诗的[奥德赛]来写的,换句话说只要追着[奥德赛]的情节走,就能理解[尤利西斯]这本奇书。而且作者乔伊斯笔下的布鲁姆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市民,还有点虚伪狡猾,但他却是当时少数清醒的人之一,他有句比较深刻的话仇恨,欺骗不应该是我们生活的主题。那伙酒肉朋友问那你认为什么是生活的主题。

他回答我认为是仇恨和欺骗的反面--爱。被嘲笑一通后他回家了。就像尤利西斯杀掉所有趁他不在想来勾引他美丽妻子的人,布鲁姆回到家知道妻子出轨,但他仍然爱她。而妻子莫莉,她也时不时说要不是因为她的母亲像个犹太人,他是不可能把她搞到手的。毕竟布鲁姆看起来和她很不相称,她是个歌手,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而且年轻貌美,有不少追求者,她还有个演员情人。不过,她也不会离开布鲁姆,因为她觉得他性格好,有才华,而且下半辈子也可以放心依靠。

这本书目前只有一个中文版本,中间译者也是放飞自我,飚了好大一段文言文,配合外国名字有种说不出的违和感,翻译者之一的文洁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朱光潜的学生。

最后我想用另一位意识流女作家伍尔夫的话来结尾。(因为她就像莫莉,年轻貌美有很多情人,好像还和她的姐姐有暧昧,而她的丈夫也像极了布鲁姆,给她过多的关怀。)

伍尔夫写道:人世间诸事诸物都仿若墙上的斑点,当你在意它的时候,那个东西便成为一个重点,成为心眼里的重心;当你转移注意力的时候,它其实不过只是一个斑点,一个微不足道的意义卑微的点,但它还是在那里,偶尔被你忽视,偶尔引起你的注意。

阅读《天才雷普利》读后感1500字


阅读《天才雷普利》读后感1500字:

美国女作家海史密斯的代表作,犯罪小说的经典,不废话了,直接看剧情吧。

汤姆·雷普利是个普通的人,普通到就像我们身边的loser,没钱,没前途,仅有的一点优势是擅长说谎,有点数学天赋。有一天,他发现被一个人跟踪了,以为自己做坏事被发现,但是最终发现那个人是本篇的男二号-迪基的父亲。他突然想起来这个迪基是个富二代,与他只能算泛泛之交。迪基的父亲希望他儿子回来继承家族船厂的生意,而迪基在外面泡女人,吃喝玩乐。所以迪基的父亲希望这个同龄人去欧洲跑一次,让迪基回来,当然也会给雷普利一些钱。

我们的主人公当然非常开心的接受了,并且有一种即将走上舞台的亢奋。在去欧洲的路上,雷普利看了一些真实世界里的励志小说,算是作家海史密斯对前辈作家的致敬。来到了意大利那不勒斯,雷普利就找到了迪基,一下子对这个万人迷迪基有了好感,但同时也对迪基身边的女作家玛姬有敌意。

雷普利传达了迪基父亲的说法,但被迪基拒绝,并且迪基迅速的感染了雷普利,让雷普利和玛姬同他一起居住,这时候雷普利为了讨好迪基,拿出了迪基父亲预留的钱财。但是迪基的父亲也发现了不对,断了他的财路来源,另一方面,迪基也觉察出雷普利的异样。

有一天,雷普利看到迪基和玛姬在卿卿我我,非常的吃醋,迷惘中,他穿上了迪基的衣帽,并模仿他的样子,并自言到:玛姬,我不爱你。就在得意忘形的时候,迪基出现,并警告他不要再动自己的东西。这时候,雷普利感觉突然被打醒,自己与迪基不在同一社会地位,他感到被深深的嘲讽了。但最严重的问题是,雷普利已经觉得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再也回不去了。

雷普利对迪基产生了杀意,他抓住了迪基去圣雷莫游玩,玛姬又不在场,将其骗到一艘游艇上。游艇行驶到茫茫大海上,他怂恿迪基跳入海里,正当迪基准备的时候,雷普利举起木浆对准迪基后脑勺打下去,接下来迪基不断的求生,雷普利不断的下重手,终于经过了搏斗,迪基被推下了大海。

雷普利没有畏罪潜逃,而是开始了他的计划,他先回到那不勒斯,镇定的告诉玛姬,迪基已经去罗马了,并卷走了迪基的衣物。接下来你可以知道为什么书名叫做天才雷普利了。他在开往罗马的列车上,构思怎么用迪基的身份安抚女友,欺骗其父母,之后无论在罗马还是巴黎,都假扮着迪基的身份和装扮出现,因为来派对的人都只是与迪基点头之交,所以一直没被揭穿。

从穿上迪基的衣服到扮演迪基可以看出,雷普利杀掉迪基就是为了成为迪基。他也随时切换汤姆·雷普利的身份,慢慢的给他开了一个银行账户,以迪基的身份给他转移财产。美国超级英雄之后都沿用的这种模式,记者克拉克肯特和拯救世界的超人,白天的布鲁斯韦恩和夜晚的蝙蝠侠。

故事不可能一直让雷普利这么发展,危机也马上到来,迪基的富豪朋友弗雷迪跑来罗马,这时候雷普利只能切换回自己勉强应对,佛雷迪发现疑点越来越多时,雷普利迅速用烟灰缸打死了他,并且假装搀扶醉汉将他的尸体转移到了外面。罗马警方很快立案,雷普利又切换到迪基,把警察的怀疑转向迪基,由于这样有了不在场证明,警察没有证据只能耽搁。

接着圣雷莫的游艇浮出了水面,还带着血迹,法国警察一度以为是迪基杀了雷普利,也就是说,雷普利利用迪基的身份确保了自己的清白。当人们都熟悉了迪基的身份后,雷普利让迪基慢慢退场,又恢复了雷普利的身份,只不过现在他拥有了迪基的一切。

在之后的系列小说里,雷普利不断的作恶,逃脱警方的追捕,同时在欧洲各国游荡,与黑白两道都有接触,但又神奇的不受牵制,甚至给了自己貌似美满的婚姻和家庭,他本人的身份也从“演员”进化到了“导演”。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DNA等技术,雷普利的手段已经不能再有他的舞台了,但是从文学角度讲,他是少有的通过第一人称犯罪而写的小说,同时不失紧张的情节和悬疑的剧情。这一类型的小说已经打破了传统的小说类型,给人以另一个想象空间。小说介绍到此,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下以此改编,1999年上映,马特达蒙,裘德洛主演的电影《天才雷普利》。作者:托马斯熊

《希利尔讲艺术史》读后感400字


作品背后的故事更能吸引我的兴趣,有几个印象特别深刻。一是,绘画篇米开朗基罗画的西廷教礼拜堂穹顶画,他用了四年半的时间在脚手架上仰视着完成了这个作品,而且凭一个人的力量在五百多平方米的天顶上画了三百四十三人,完成如此宏大的工程 ,除了对他的敬畏,还有一种精神:对艺术的热爱、执着,一旦着手去做了,就要坚持下去做到最好。另一个是雕塑篇,《拉奥孔和他的儿子们》我对那个画面及为深刻,那种残忍,痛苦,绝望, 看着这组雕像,似乎能感觉到他们的痛苦流经了全身的神经,就像刘静老师说的,看得肉疼。还有一篇是吉贝尔蒂的《天堂之门》两对门用时四十八年时间,天哪,真够久的啊! 一个人做一件事能坚持这么久,真是挺佩服的。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花了半辈子时间去完成的作品。我也一定要坚持跟着思行姐妹们能一直阅读下去,让阅读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虽然对此类书比较陌生,但从这些作品背后,你可以窥视到艺术家的性格,甚至经历,这是很有趣的。我希望大家都可以去尝试着去读希利尔一系列丛书,它不仅能增长知识,还能添加智慧。

《尤利西斯》读书心得1000字


《尤利西斯》读书心得1000字
读文洁若和萧乾翻译的版本的尤利西斯已经几个月了,东奔西走忙忙碌碌心中无闲,这么久以来还只完成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仍然在慢慢消磨中,惭愧。乔伊斯笔下的18个小时远远胜过了文萧的四年苦译,还有我将花去一年时间的阅读与永久的思索,甚至,胜过了奥德赛的十年流浪。
道德,情感,爱,恨,欺骗,迷惑,死亡。不论哪一种人的生活,都要包含这些是是非非无法摆脱。正因为从古到今几乎全部的人都是一样的凡夫俗子,无法脱离世俗的这些磨难,才有了奥德赛与布卢姆的共同之处,历史才拥有了连贯性。乔伊斯无法改变爱尔兰堕落的现实,于是逃离祖国,三十年流浪在世界各地,直到疾苦而死。他书写的是自己的历史,是爱尔兰的历史,也是人类的历史。
国家亡了,百业堕落,青年没有奋斗的方向;就像奥德赛的流浪旅程,没有谁还能在心灵上给你支持,你看到黑暗可悲的现实,却也没有能力挽救它;只能迷茫的前行,走一步算一步,直至有一天,看到自己真正的位置,回到自己失落已久的家园,才发现,时光早已背叛了离开太久的你。
你梦见毒蛇在身边纠纠缠缠,却无法自卫,这种无助而又可怖的梦境,属于怀有理想却不知道怎样实现,在泥潭一般的现状里挣扎的人们。他们恐惧光阴的逝去,却无从知道该如何把握,如何让自己逃脱危险的噩梦。
尤利西斯里那位暗指奥德赛的犹太人布卢姆,就是如此。
他并不麻木,但是为了最最庸俗的基本生活保障,他必须装出平静的样子来,对妻子婚外的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朋友的葬礼上,他看见形形色色的人,也看见自己真实的内心。死亡,是迷茫的人生最好的终点,许多东西明朗起来,但是已经不再需要死去的人操心了。一切光荣也好耻辱也罢,真也好假也罢,(读后感)都留给了后人去评说和判断。
乔伊斯过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笔下宏大的历史被他一支生花的妙笔变成了火柴盒里的西洋景。我们隔着火柴盒大的孔看西洋景,拉大片盒子里的小人物忙忙碌碌嬉笑怒骂平凡琐碎,他让我们一边看热闹,一边看历史;然而他又没有把历史完全变成庸人的流水账他的《尤利西斯》包含了三十多种语言和无数密密麻麻的文学、宗教、政治、历史的意象。若没有文萧费尽心血的注释,我是无论如何看不明白那些突然冒出来的看似毫不相干的短句或字眼儿的。
平庸里暗藏深邃的光芒,愚人看看稀里糊涂笑笑就过了,甚至不耐烦的扔到角落从此不再翻开它;智者则不得不感叹乔氏的深沉与博学。我不是智者,但是有幸站在了文洁若和萧乾这样的智者的肩膀上,借着他们的光,没有一下子堕落成看笑话的傻子。越读越爱,越读越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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