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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城市与狗》有感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小说,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的读过这本书后,却又觉得有些后悔看这本书,后悔知道了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对于这个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由一群流氓、无赖所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嫖娼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眼里,似乎善良就是愚蠢,守纪就是犯罪。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凶手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与现实几乎相反的书,或者说这本书把现实中的黑暗点无限的放大了。而作者描写的是一所地狱,在这所地狱中,小鬼不管恶灵,恶灵欺压他人。
后来,在与同学的一次聊天中,偶然的谈到了这本书,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曾因它而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得诺贝尔奖,是颁奖的人眼花了吗。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抵制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好像真的是那句话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扞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善良的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软弱的人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读城市之肺有感
读《城市之肺》有感(1)
现在,各个地方的人都特别多,空气污染十分严重。噪音、环境成了人们头痛的问题。
城市的出现,往往会破坏自然界的生态系统。于是,人们大量种树,一些花朵,一片树林都是人们的环保小卫士,不过人们把它们比作城市之肺。
以前,我以为植树造林没什么,但是现在,我才知道树木花草在城市里的作用很大。它跟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们不仅可以制造氧气,吸收二氧化碳,防风固沙,而且可以隔离噪音,更加美化环境。而且,在我们绿化城市的时候,要选择抗污染能力强的树木,使它们在城市中更好地发挥肺的功能。
在平时,空闲的时候,我们可以去植树,让家园充满绿色。当许多人疲惫时,多看一看充满绿色的树木,会变得心旷神怡;当烦恼时,多看一看美丽的花朵。让每一个地方充满绿色,让生命充满绿,人们会不在城市中安居乐业吗?
读《城市之肺》有感(2)
大家都知道,树木是人类的朋友,是城市净化空气的好帮手,被称为城市之肺。树木不仅吸收二氧化碳,还制造氧气供人类生存。由此可见,树木对于我们是多么的重要。
树木就好比人类的氧气制造机,无私地为我们奉献出一丝丝氧气。它们自己却因为城市里的空气的污染,常常未老先衰。一棵榆树,在森林中能生长三百年,而生活在城市中,只能存活四五十年。
绿色卫士为什么会缩短寿命呢?这是因为,城市里的汽车,工厂等排放出的有毒物质污染了空气,而树木就是收到了污染的影响,加速死亡。在欣赏树木的同时,不妨也想一想,这些为我们提供氧气的绿色卫士,它们为我们做出了多少?而我们又回报了多少?
郁郁葱葱的树木保护着我们,使我们不受到伤害。而一些愚蠢的人类却不懂得珍惜资源,到处砍伐我们的朋友。树木对我们是何等的重要,我们应当照顾好它们,使生活更清新,洁净。
读《城市之肺》有感(3)
城市的空气极不新鲜,环境极不好。可我们的城市之肺却净化了空气,美化了环境。城市之肺是谁呢?绿色卫士又是谁呢?
随着城市越来越多,空气污染也越来越严重。而保护家园的,是绿色卫士、城市之肺树木花草。它不仅能吸收空气中过剩的二氧化碳,调节城市空气,而且能降低灰尘污染。它能消灭多种细菌物质。它能抗击风沙的侵袭,能大大减弱噪音,能保护土壤和建筑物。常到公园散步的病人,他们的心肺活动会有好转。而这些花草树木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健康的同时,自己却被污染了的空气侵袭着,加速死亡。我们应当充分考虑各种树木所具有的特征,使它们在城市中更好地发挥肺的功能。
树木常常未老先衰,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们自己被污染了的空气侵袭,如果我们不想过多地失去树木,就必须保护环境。城市里要减少工厂,工厂不要随意排放废气,污染环境。工厂随意把垃圾排放到水里,更是污染环境,如果不再污染空气,我们的城市之肺就会万古长青。
地球是我家,环境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绿色家园吧!
读《城市之肺》有感(4)
《城市之肺》密切关注着现在的城市环境污染。文章讲述了人们在城市中开辟了许多街心花园,不仅可以吸收空气中过剩的二氧化碳,调节城市空气,而且能降低灰尘污染叶子表面的茸毛和黏液能吸附飘尘,阻止灰尘微粒蔓延。不过,让人难过的是:森林中一棵椴树可以活四百年,在城市中只能活五十至七十年,这都是被人们污染的空气在作怪。
城市环境污染的现状是十分严重,人们大规模使用汽车,排放尾气导致现在的城市pM2.5严重超标。工厂的烟囱排放废气,更有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放爆竹。每逢春节,人们都要点燃烟花爆竹,虽然一些城市已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多数城市任然保持着这个习俗,这也是导致pM2.5超标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环境需要人们的治理,如:长沙上市了一种新能源的汽车电动汽车,这种汽车仅需充电,不虚加油,若人们都选用这种汽车,可大大减少尾气的排放,提高空气质量,也可以减少汽油资源的损耗。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城市环境污染日益减少,人们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好。
读《城市之肺》有感(5)
《城市之肺》密切关注着现在的城市环境污染。文章讲述了人们在城市中开辟了许多街心花园,不仅可以吸收空气中过剩的二氧化碳,调节城市空气,而且能降低灰尘污染叶子表面的茸毛和黏液能吸附飘尘,阻止灰尘微粒蔓延。不过,让人难过的是:森林中一棵椴树可以活四百年,在城市中只能活五十至七十年,这都是被人们污染的空气在作怪。
城市环境污染的现状是十分严重,人们大规模使用汽车,排放尾气导致现在的城市pM2.5严重超标。工厂的烟囱排放废气,更有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放爆竹。每逢春节,人们都要点燃烟花爆竹,虽然一些城市已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多数城市任然保持着这个习俗,这也是导致pM2.5超标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环境需要人们的治理,如:长沙上市了一种新能源的汽车电动汽车,这种汽车仅需充电,不虚加油,若人们都选用这种汽车,可大大减少尾气的排放,提高空气质量,也可以减少汽油资源的损耗。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城市环境污染日益减少,人们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好。
今天,我介绍的书是《没有悲伤的城市》。
这是一部关于梦想和友爱的书,一个可以感动你灵魂的小说,一个给最绝望的人以希望的美好故事。作者阿诺什·艾拉尼出生成长在印度孟买,1998年移居温哥华。这是他的第二部作品,售出了十几国版权。
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我以为会描绘一个美好的世界。可当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就知道这会是奢望。封面上那一双无助的眼神,以及下面画着的那两滴泪珠,都在告诉我,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故事的叙述从孟买的一个孤儿院缓缓展开。祥弟在孤儿院长满三角梅的墙下幻想他心中的城市。他相信总有一天所有的悲伤都会消失,孟买会获得新生,不会再有种族冲突,不会再有孩子如他一般被遗弃,不再有商场被抢劫,不再有出租车被烧毁。他甚至为那座城市想好了名字——卡洪莎,意思是“没有悲伤的城市”。 在祥弟的眼里,卡洪莎是一个魔幻般美丽的天堂,人人都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处处是温柔的抚慰。
而就在这时,孤儿院却因为某些人的贪欲而不得不被搬迁,孩子们也必须要跟着搬到离孟买很远的小山村里面。
祥弟决定留下来, 他始终都没有放弃寻找自己父亲的愿望,他想要知道自己为何会被遗弃,他要留在孟买寻找自己心中的“卡洪莎”。于是,在一个深夜,祥弟作别自己的三角梅,在他眼里,这些粉红色的、鲜艳欲滴的花瓣充满了爱意,它觉得它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他带着当年自己被遗弃时包裹自己的一块白布,悄悄离开了孤儿院,进入了真实的孟买城。
在现实的孟买城,祥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男人,女人,小孩。但是他很快发现,在这个世界,不管你是多么善良的小孩,也不管你饿了多少天。人们对你说的只有两个字:“没有!”
走出孤儿院,几天没有吃饭的祥弟拼命用自来水灌满肚子;他洗澡时也不愿解下围在脖子上的白布。流浪在大街上的祥弟在饿了两天之后认识了一对兄妹,桑迪和他的妹妹谷蒂。身为哥哥的桑迪因小儿麻痹症,失去了一条腿。他的半只耳朵也没有了——这是拜黑道老大阿南德所赐,他用刀子割掉了桑迪的一小块耳朵。他们两,以及大街上的其他人,无论老的还是少的,健全的还是不健全的,都要被迫忍受阿南德的欺凌。他们辛苦一天,通过乞讨、偷窃或工作挣来的钱都要上交给阿南德,而且要按照这个恶人给他们定下的比例如数交钱。在他眼里,有时胳膊和腿压根全无用处,你只需会看、会听、能说话就可以了。比如那个被摆在珠宝店门口墙边的人,手脚都被截去,只留下一个身体,他的价值就在于这幅残缺的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模样被摆在珠宝店或者别的什么重要的地方,听取那里来往的信息,满足街角老大打劫的罪恶,他无法自己选择在哪,只能被动的被摆过来搬过去,像一个木箱子,除了需要他讲述听来的信息时,别的时候他其实被看做一个死去的人。最大的悲哀在他求死的那一刻,他无力让自己吃到那片毒药,他甚至无力让自己死。
桑迪兄妹计划在寺庙祭祀的时候去偷寺庙的钱,然后逃离阿南德的控制。他们极力劝说祥弟加入他们,善良的祥弟最终还是没能够抛下自己的伙伴,答应他们进行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偷盗行动。 可是,就在他们三个准备飞出黑暗的时候,命运却把桑迪和他的梦想毁灭了。就在寺庙祭祀的当天,由于种族冲突,穆斯林在寺庙制造了一起爆炸事件,桑迪当场死亡,而古蒂重伤。宗教矛盾的激化导致阿南德进行报复,他打算在夜里火烧穆斯林一普通居民的住房,为救古蒂,祥弟无奈地被迫答应阿南德将燃烧瓶扔进那家屋内,由此坠入了无可救赎的深渊。我想,不管今后怎样,祥弟应该永远无法原谅自己。
最后,祥弟与古蒂坐在海堤边,凝视着海水,想着桑迪曾经渴望飞翔的梦。祥弟相信,只要在古蒂的歌声中等待下去,就会等到悲伤告别城市的那一天。
越是往下读,心情越是沉重,每每以为悲伤该到停的时候了,甚至期盼会有转机出現,可以有抚慰人心的救赎出现。但沒有!即便是最后小男孩与小女孩坐在海堤,象征自由的鸽子从他们身后振翅飞起,但小男孩一直梦想的卡洪沙仍是那么的遥远,遥远到好似永远不会实现,没有未来。我的心被那些残忍的细节揪得很疼,我感到了满眼不属于祥弟这个年龄该有的悲伤。我不敢想象他们的生活,我感到了窒息,现实与梦想强烈反差令我不寒而栗。如果我是祥弟,这种种的一切又如何让我能心怀梦想?幸福真的太遥不可企及了。这本书让人感到压抑,让人感觉很痛楚,很无情,很恐怖。它并没有多么煽情的语言可以让我泪流满面,但它所描绘的这幅简单又感人的画卷,让人伤心酸楚,让人无法抗拒。那种震撼将时不时地出现在你的梦中,让你难以释怀。
合上书,重新观察封面,这时,我才明白那不是泪,而是淡红色的血滴。这个城市里流的血比泪更多。
这不仅不是一个没有悲伤的城市,反而整个城市充满了死亡和腐烂的气息。这是一个没有快乐的城市, 一个充满不幸与悲伤的城市, 一个充满饥饿、种族冲突与死亡的城市, 满城都是悲伤的人,悲伤的景:孤儿院院长萨迪克夫人被丈夫赶出家门,倾注她全部心力寄托她全部希望的孤儿院又要拆除;孤儿院女工吉奥蒂有个酗酒常常醉倒在厕所里的酒鬼丈夫;桑迪和他妹妹古蒂;无腿男孩“头奖”,瞎子乔都,眼睛上有个洞没腿老乞丐“帅哥”,被切掉手脚的达巴,互相残杀的印度教和穆斯林教徒、血肉横飞的街道……用惨绝人寰来形容也不过分。
作者以一种明亮又忧郁的曲调,渲染了一种令人心碎的美。这份纯真的梦,在祥弟的心中坚不可摧,无论身处何种困境,他始终相信卡洪莎确定的存在,只要他不停的追寻,就终究会出现。为此,他选择了用坚定和智慧去捍卫,矢志不移。
没有华丽的语言,质朴而洁浄,宗教的信仰成为了成人寻找勇气的一个出口,即使像泡沫一样虚无,像借口一样荒唐,但是依然是一种寄托,甚至演变成另一种伤害。就像被称之为圣地的耶路撒冷,阴寒之气不期而至,在孟买这座城市亦然,有的战争是因为政治,有的厮杀却是因为信仰,当印度教遇上了伊斯兰教,在这片本就浑浊的天空里增染了红色的血光。
孩子的世界本该简单而纯洁。在街道上赤脚奔跑的孩子,在饥饿里食不果腹的乞讨,在凌辱下支离破碎的身体,再次验证着世界的残酷与无情。
孩子,即使一无所有,至少也还能做梦。但是当孩子连做梦的权利都失去了,不得不面对现实时,他们选择逃避这种生活重担的惟一方式,就是忘掉所有的梦想。那些一无所有的孩子创造出来的梦想最终也会告诉他,他们的梦想是多么的渺小和无足轻重,以至于在现实世界中轻而易举地就被碾成玻璃般的碎片。而那些为了逃避现实而继续做梦的孩子们,则会被这些碎片割得体无完肤。
当祥弟向桑迪和谷蒂描述他理想中的乐土时,桑迪和谷蒂才发现自己已经多久没有这种作为儿童所应有的奢侈梦想了,以至于他们几乎快忘记了,他们原来也可以拥有梦想。
也许孩子们的梦想永远不会成真,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能拥有梦想。在书的结尾,作者告诉我们关于梦想的真正注解:毫无理由地去相信它,也许它就是一个梦,但也许它会成真的。
《没有悲伤的城市》与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曾经在看电影时,虽然同样震撼,但多少觉得那有些不真实。而这本书它他却让我感到那不是虚构出来的幻想,而是现实,是真真切切存在于世界某一个角落的现实。它很多时候它都是一个小男孩的自言自语,让读者很容易顺着他的视线,去发现城市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在作者对这些纷争毫无隐晦的描写里,我们可见一个印度下层社会和这个社会中多文化的宗教冲突,以及生活其中的人,关于他们的选择、恐惧和快乐。
在1993年孟买种族大骚乱的背景下,艾拉尼流露的是对生活在现代城市底层人民的怜悯。他将更多的目光聚集到发展中国家和贫穷国家的底层人民生活。在全球化和数字化风靡全世界的时候,让那些沉迷于奢侈品牌和去高级餐厅就餐的人们知道,在世界上还有他们所不了解的困难、疾苦和无奈,还有一些逐渐对生活所体现出来的勇敢姿态。
书中的这些人不仅仅在孟买存在,他存在于很多地方,比如我们的国家,那么大的地方,一城一县一镇,地上或者地下,总能看到相似的残缺的身影。有时他们是真的,有时则如同书中那样,是被动的不幸。
现在的我们,在父母、学校的庇护下,就如同故事中的孤儿院一样,我们过得很幸福,我们的身边充满了美好。可是,在围墙以外的世界呢?它和我们想象中的那一个美好的世界是否吻合?是否有一天,我们也会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残酷与无情?到那时候,我们又应该怎么做,是否也会放弃最初的梦想,放弃做人的原则,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我不知道答案,一切只能由现实来告诉我们。我只希望如果真的有那样一天,所有人能和祥弟一样,永远对未来充满希望,愿意相信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希望大家有空可以读一读这本书。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一)
我读了旷野和城市的这篇文章,有一些想法。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二)
读了这片文章后,我认为旷野是人类城市的祖先,没有旷野就没有城市。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为什么?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个公益广告,一位老爷爷在锄地,本来有很大的一片田野,可是随着我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立交桥、高速公路、高楼大厦越来越多,田野的面积不断地被减少着,最后只剩下一点点了。看过这个广告后,我感慨万分:如果没有了田野,没有了氧气制造机,我们有那么多的现代化设施有什么用呢?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三)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城市与狗》读后感
在学院举行的读书月活动中,我选择了《城市与狗》这本书,其实说实在的,刚开始看到这个书名时,以为是讲述城市里狗的故事,没想到看完后,完全颠覆了我的想象,心灵也受到极大感触与震撼。
《城市与狗》这部作品是秘鲁作家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代表作,是略萨根据自己少年时期在军校的学习的亲身经历而写成的,而且通过读这本书,我才知道,城市原来是指秘鲁社会,而狗是指军校里的学员,也知道了在那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里,时刻上演着打架斗殴,赌博,金钱交易,嫖娼,上课捣蛋,欺负弱小等丑恶行为。
作者在作品中塑造了许多人物形象,有为人不卑不亢,正直,不欺负弱小,也不容强者欺负的阿尔贝托,我想这个人物大概是略萨自己的化身吧,因为略萨为人在捍卫尊严以及个人合法权利方面时,他绝对不会放弃斗争。而且,在《城市与狗》这部作品中,阿尔贝托时而生活在上层社会中,即豪华住宅区中,时而又与那些来自社会底层的黑人和倍受歧视的混血种族学员住在同一宿舍里,他不但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的面目,以及那带着欺诈和糜烂的生活,而且也充分了解了底层社会,特别是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他无法忍受这两个极端,于是他躲进了文学的天地,期盼在属于自己文学世界里施展自己的才华,并用它来进行个人反抗。
文中描述了那些孩子的家长一开始满心期待地将自己的孩子送到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这所军校里,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在这所军校里得到磨练,然后成为一名真正的男子汉,可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在那所军校里,少年们形成了属于自己的小社会,新生们满心欢喜地踏入学校,以为这即将是改变命运的时刻,可是他们想错了,他们一入校就要遭受残酷的洗礼,上到财物,下到自尊,只要可以掠夺的地方都已经遭到了强盗式的抢劫以及奴隶般的凌辱;而在经历过这些后,等到他们升到高年级时,又同样继承着欺压低年级新生的传统,吃喝嫖赌等一切丑恶行为都无处不在。
在读着读着时,真的无法忍受了,其中的人物奴隶饱受那些军校学员的欺凌,而奴隶毫无反抗,一直默默地忍受着,最后在演习中还惨遭被枪杀,真的很心酸,这还是一个社会吗?简直就如同地狱般啊!当然而且接受不了的却是杀害奴隶的杀人凶手美洲豹最后却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唉,这也许就是命运的糊弄吧!
其实显而易见,略萨在书中严重批判了当时的秘鲁社会,严重批判了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他非常不满当时的秘鲁社会,到处充斥着堕落,腐败,而他却只能躲进自己的文学天地里,拿起文学武器来唤醒人民反抗的意识。而之后,《城市与狗》这本书不负众望,获得了201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看完这本书后,联想到我们这个社会,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虽然有腐败,但那只是一处小小的缩影,总的来说,我们这个社会是和谐的,是民主的!
【第1篇】
我们的母亲——地球,只有一个。我们要保护好她,不让她爱到伤害,不要让她露出枯黄的“身躯”,不要让她身上的水蓝色“纱衣”离我们远去。从现在开始,我们要绿化环境,珍惜自然资源!
当我读完《城市之肺》这篇文章后,感到深深的内疚。人们随意破坏环境造成无比严重的后果,而植物在森林的寿命是城市中的6倍!你想,如果一棵树能活50年,那么在森林中就可以活300支,所以,我们不能再破坏环境了!让这些植物更好的发挥“肺”的功能吧!
城市里日益增加的汽车、工厂里排放的有毒气体,污染了空气,树木受到被污染气体的侵袭,常常未老先衰,加速死亡。
所以,我们在栽树的时候要多选择能更好净化空气的树,多植树造林,少排放有毒气体,让我们周围的空气更加清新,让地球母亲露出满意的笑脸。
就让我们伸出劳动的双手,一起努力,加油!珍惜自然资源,共营生命绿色吧!
绿化环境,人人有责。
【第2篇】
我翻开语文书的目录,一下子就被《城市之肺》这个名字所吸引。城市怎么会有肺呢?城市的肺又是什么呢?一个个问题促使我翻开语文书的161页。
读完这篇文章我立刻就把文章分成了三部分:第一部分(1段)主要写城市的人口日益增长,空气污染严重,影响人类的工作和休息。第二部分(2--4段)主要写树木花草在城市里的作用很大,被比作“城市之肺”。第三部分(5段),主要写我们在绿化城市的时候,要选择抗污染能力强的树木,使它们在城市中更好的发挥肺的作用。
这篇课文讲述了“城市之肺”给人们带来的快乐和健康,说明了绿化城市的重要性。
让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城市之肺”,让这些绿色卫士更好的造福人类吧!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旷野与城市》是由毕淑敏写的一篇散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旷野与城市》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篇1:《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读了这片文章后,我认为旷野是人类城市的祖先,没有旷野就没有城市。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为什么?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个公益广告,一位老爷爷在锄地,本来有很大的一片田野,可是随着我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立交桥、高速公路、高楼大厦越来越多,田野的面积不断地被减少着,最后只剩下一点点了。看过这个广告后,我感慨万分:如果没有了田野,没有了氧气制造机,我们有那么多的现代化设施有什么用呢?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篇2:《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如今的繁华都市,已再无旷野的美感。这里有的,是繁荣,是喧闹,失去的,是清幽,自然。许多人拼了命也要挤到城市里来,而我,则想要逃到旷野去。正如钱钟书先生所写的《围城》中那样: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乍看,觉得这只是一篇在讲环保的文章罢了,可却引我无限深思。我想,人生的选择,是否正如旷野与城市的选择一般?截然相反的两个选项,将引领你走向完全不同的两个极端。
城市的生活方式是满足物质需要,是多数人选择的。苏轼曰:“我随众人”,而我不随苏轼。可我也不属于那种孤僻到坚决选择旷野的生存方式——即满足精神需求的人。我选择中庸之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旷野与城市何尝不可兼得?无非是个心的境地罢了。心在野则人在野,心在市则人在市。所以,只要心在野而身在市,则即满足了精神需求又满足了物质需求。我认为这才是最可取的生存之道,因为物质令人或者,而若精神完全得不到满足,心死了,则如同行尸走肉。所以,二者兼得,才是完整的人。
篇3:《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我读了旷野和城市的这篇文章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篇4:《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旷野”是乡村,其实事实上并非如此。“旷野”,从表面上看,指的是荒无人烟的地方,但它指的却是大自然。
有时候我就在想,是谁想到要建城市的?远古时期的部落不好吗?现在村庄已经没有几个人,城市却没有几个空位了。可能转入也怪于“小康社会”的发展,绝大多数的乡下人跑到城里来打工挣钱。毕淑敏说:“要寻觅出于其乡亲享受的最佳间隙。”我想也就是保持城市与乡村,城市与自然的平衡吧。
我十分羡慕外国的生活方式,白天开车去城市上班,晚上回家吃饭睡觉,循环如此。如果将外国的生活模式稍作改变,我想也就找到了毕淑敏所说的平衡。比如人们生活在乡村,亲近大自然,门前有菜园,白天通过某种告诉交通工具快速进入城市,在城市里工作,每个单位楼下都有相对独立的生活保障设施。晚上城市所有电力设施全部关闭,这样人类的生活将不再需要汽车。
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幻想而已,这其中的某种交通工具可以使地铁等许多快速交通工具,人们生活在城市四面八方的旷野,不仅能避免交通压力,而且地毯环保。我想那时城市不复存在,可以将这个“办公区”设置得更加贴近自然一些。
“天人合一”一直以来是我们的梦想,但面对窗户,改变是困哪呢燃油几乎不可能的。人类永远都是大自然手心里的小东西,它可以随心所欲的改变我们,只是它目前位置比较和蔼一点而已。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这千古一唱,耐人寻味,生命智慧,尽在其中。“归隐”可能曾经是许多人的梦想。但是很多人只是在不得意的时候暂时逃避,真正能够像陶渊明一样,饱含深情并坚决地喊出“归去”的,“四海之大,有几人欤?”从《归园田居》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归隐不是逃避,不是矫情,不是无奈,不是无路可走时唯一的选择。
“归去来兮!”一个“归去”,富含着对故乡、对心灵归属地的确认,“有四方之事”和“风波未静”的官场对诗人来说只是“异地”,是“异乡”,是个人精神无法生根的“漂泊地”。在漂泊中,牵挂心灵的永远是故土田园。“田园将芜”,自己的精神又何尝不是近乎荒芜呢?庭院中的松菊似乎也在思念着诗人吧?否则,如何会与诗人一样在思念中日渐憔悴?
“实迷途之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这表明作者的归隐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不是源于外界的“仕途不意”,而是一种深刻的反思,是对前途和命运的理性抉择,是源于对自己本性的思考和保持。在这里,陶氏的“归去”源于“知止”和“自知”的智慧,他的归田之喜是一种智者的喜悦,正是这种智慧,使陶渊明显示出与当时及后世诸多“隐士”的不同。
看,无论是庭中孤松,还是山间闲云,田园的一草一木都值得他留恋往返。亲戚晤谈,弹琴读书可以乐其心;参加春耕,登山巡壑可以快其意。或登高舒啸,临流赋诗。从此,孤寂、惆怅与他绝缘。虽然人生有限,但他既不要求富贵,更不期望仙境,所以只愿眼下时光美妙,自己融入其中,孤往独游,无忧无虑,了此一生。
他已经确认官场的生活是耗费生命,完全应该抛弃。因为“饥冻虽切,违己交病”啊。
所以说,他的归隐是对官场的主动放弃之归,是执著人生寻找真我之归。他不狂放,不沉沦,岁生命和自然满怀真挚和热爱,他所做的是追求内在的生命自由,将心灵寄托与田园,在平凡的现实中将主观情感与自然万物合一,在耕读觞咏中咀嚼人生的真正价值,从而获得精神上的大解脱。
任世事变迁,世态炎凉,唯我不变,所求不变,就是顺应天性,放浪于自然大化之中。这一刻,他感到分裂的人格终于弥合,自我在多年艰难的寻求和痛苦徘徊之后蝉蜕而出。人生因此而圆满。
能够找到心灵归属的人都是幸福的,陶渊明也是幸福的。陶渊明的幸福还在于他有个温柔可人的妻子。《归园田居》中并没有刻意写到那个可爱的女人,但是,她的形象却在陶渊明的文字中清晰的凸现。想想,会有多少人对“不争气”、不求上进、不能把官做得更大进行讥讽、抱怨、责备、甚至怨恨,可是这个女人却一声没出,尊重和理解了丈夫的选择,善解人意的安排家里人欢迎辞官归来的陶渊明,让他感到轻松;温酒让陶渊明尽兴,让他感到温暖;处理好家里的各种事务让他无忧无虑……这些事情说起来好像很简单,真正要做到,却又是那么不容易。
滚滚红尘中,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找到寄托自己身心的真正的归属地,找到最适宜自己的生活方式,也不找到有多少人可以像陶渊明一样,有一个熨贴的,知心的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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