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
如果问我为什么会选择阅读《城市与狗》 ,我的理由是它的文学评价非常之高。在我看来,它的评价之所以高是有原因的,说明它是值得世人去了解和细细品位的。
《城市与狗》是诺贝尔奖得主略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之作。同时也是标志着拉丁美洲“文学爆炸”展开的四部里程碑小说之一。
小说从卡瓦到教学楼偷五年级化学双月考试试卷题入手,一步步拉开了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生活的序幕。
小说在叙述现实的时候插入回忆……军校内生活和军校外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校外的生活是开心的,可以和朋友一起喝酒跳舞,一起策划着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而校内的生活是非常规的。表面上,学校管理严格,其实私底下,士官生吃喝嫖赌、打架斗殴、考试作弊都是家常便饭。变卖偷窃而来的财物,卖酒、卖烟、聚赌等地下经济活动已经变得习以为常。而这些丑恶的行为正是当时处于底层人生存的艰难处境反映。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主人公“诗人”阿尔贝托,一个是“奴隶”阿纳德。
阿尔贝托由于成绩差被父亲逼迫考进莱昂西奥·普拉多军校。他是“他是一个中立者,他来自上层社会,同时又和黑人、妓女等混在一起。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了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w w w . f w s i r . c o m)他遭遇了社会上的种种伪善和不公,并用文学的手段,来阻挡现实的丑恶,文学成为他反抗的武器。
另一个角色阿纳德,军校中的人都称呼他为“奴隶”,他的性格是懦弱的,他不像阿尔贝托那样不卑不亢,善于伪装。对于他,别人一眼就能看穿,软弱无能,不能自卫,像个奴隶。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温顺,善良、默默无闻的人。虽然没有做过恶事,但依然被茫茫人海所吞噬,被人们渐渐淡忘。
小说中的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奴隶”在演习中被枪杀,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意外大部分教官对此不知情,协助管理的士兵也视而不见。在这种悲痛的时刻而学校在意的却是自己的名誉和利益,为避免丑闻外露,立即封锁了消息,并将一切过错归结于他没有服从命令而造成的差错。军校领导中,甘博亚中尉是唯一一个恪守职责,坚持真理的人。在“奴隶”死后,他想查清死亡的真正原因,却因遇到来自各个层面的阻挠而无奈放弃。阿尔贝托开始时一心要为奴隶报仇,却在校长的威胁下放弃了。他们俩的反抗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毫无作用,“奴隶”的死就这样不了了之。这或许就是“奴隶”软弱无能、毫无尊严、不知反抗的下场。这种结局不是我们所想要的。
这个故事是悲剧的,是当时麻木无情的黑暗社会所造成的。对比如今的社会,我们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代人啊!
读《城市与狗》有感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小说,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的读过这本书后,却又觉得有些后悔看这本书,后悔知道了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对于这个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由一群流氓、无赖所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嫖娼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眼里,似乎善良就是愚蠢,守纪就是犯罪。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凶手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与现实几乎相反的书,或者说这本书把现实中的黑暗点无限的放大了。而作者描写的是一所地狱,在这所地狱中,小鬼不管恶灵,恶灵欺压他人。
后来,在与同学的一次聊天中,偶然的谈到了这本书,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曾因它而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得诺贝尔奖,是颁奖的人眼花了吗。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抵制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好像真的是那句话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扞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善良的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软弱的人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读书的目的,不在于取得多大成就,而在于,当你被生活打回原形,陷入泥潭时,给你一种内在的力量,读完作品之后,我们获取到很多人生的道理。只要我们认真读好原作,那么就可以从多个方面去写读后感。你最近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城市与狗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一只狗和它的城市》的书,作者是常新港,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时捧腹大笑,有时却伤心流泪。
因为这本书里用狗眼看城市,用独特的视角展示独特的风景。主要内容是一只狗对人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时常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经历了种.种疑惑,痛苦与磨难后,它终于如愿以偿变成了一位少年,内容简介还没有看完,我脑子里就不禁萌生了许多问题,狗眼里的人是什么样子,狗眼里的城市又是什么样子。
现在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四五遍了,可还是想读,正是这本书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我,现在就请你们看看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极其普通的笨狗,它不满于自己生存的现状,总想到人类的世界去探寻一番,我被它这种敢说就敢做的精神感动了,因为这时它已变成一位翩翩少年和我一同幻想,进入人的世界后它充分体验了人的善良与虚伪,无情与多情,使它又开始留恋起狗的世界,最后它带着一条曾帮它成为人类的粉红色蚯蚓又回到了动物界。它的行为使我想到我们人类的行为和思维是可以是双面性的,一面是秉直善良,一面是狡诈虚伪。而动物却只有前者,这使我深思了半晌,最后终于悟出了这个道理,世界上根本就不分好人和坏人,只是因为人们都有他们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写到这里我对人生突然感到很困惑,不禁哭了起来,妈妈对我说:在人类的世界中,还是善良的人占大多数,这个社会的主流是善良,积极,向上的,不要一叶障目,只看到阴暗面,人类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是最高级的灵长类动物,是最聪明的动物,所以才有丰富的思想,和各种各样的感情。”我在似懂非懂中还在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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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凯勒”。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想象,给了我们幸福。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当你用心读完这本书时,你就会明白一个真理,任何一个都能让你受益终生。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的作者是常新港。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狗,和他的家人生活城市的下水道里。在他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粉红色的蚯蚓,她成了他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可是,她却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给他。当她曾提到过的轻风一样的声音挤进“窗口”时,他朝一块石头撞了过去……他变成了一个英俊少年,走进了城市,他遇到了美丽的少女六月,他想跟她一起上学。
他不知道吃饭还要付钱,不知道上学还要考试,也不知道开除是怎么回事,可是,他却能像天才一样答卷,像天才一样飞跑,他可以感受过去和预知未来……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六月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但是这时,六月已经又离开了他。爱他的人一个个都走了,在一天深夜,他也出了门,去寻找把生命留给他的六月……
这本书,用它那简朴的语言,把爱情、亲情和友情全部集中在了一个故事上。它就像一束阳光,融化了多少人心中的坚冰!书,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书,一个多么浪漫的字眼;书,这里面到底蕴涵着多少未被我们发现的真理!假如你有一点时间的话,那么,请你也看一本好书吧……
它讲了,狗的孩子们长大成人了,它的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卖了房,决定去辽阔的世界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做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好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竞选,不过,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写的好像是一扇可以走进书的世界的门,它让我进入了书的世界去。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三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考上了博彩中学,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平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一条普通的狗,对人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类,我被他的这种勇气感动了,这种勇气是值得我们学习、敬佩的!在书中,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很开心、很高心;有些地方使我感到伤心流泪;有的地方又使我感到担心惧怕;也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心碎!
这本书用记其简单的语言表达了可贵的亲情和友情,使读者能够完全将自己融入这个故事中,好像亲生经历了这样不可思议的旅程。
六年级:赵操冉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小说,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的读过这本书后,却又觉得有些后悔看这本书,后悔知道了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对于这个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由一群流氓、无赖所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嫖娼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眼里,似乎善良就是愚蠢,守纪就是犯罪。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凶手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与现实几乎相反的书,或者说这本书把现实中的黑暗点无限的放大了。而作者描写的是一所地狱,在这所地狱中,小鬼不管恶灵,恶灵欺压他人。
后来,在与同学的一次聊天中,偶然的谈到了这本书,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曾因它而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得诺贝尔奖,是颁奖的人眼花了吗。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抵制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好像真的是那句话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扞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善良的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软弱的人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一)
我读了旷野和城市的这篇文章,有一些想法。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二)
读了这片文章后,我认为旷野是人类城市的祖先,没有旷野就没有城市。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为什么?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个公益广告,一位老爷爷在锄地,本来有很大的一片田野,可是随着我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立交桥、高速公路、高楼大厦越来越多,田野的面积不断地被减少着,最后只剩下一点点了。看过这个广告后,我感慨万分:如果没有了田野,没有了氧气制造机,我们有那么多的现代化设施有什么用呢?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三)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这本书里的内容十分有意义,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我沉迷于书中,不知不觉,便读完了这本有趣的书,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唯一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考上了博彩中学,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平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旷野与城市》是由毕淑敏写的一篇散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旷野与城市》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篇1:《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读了这片文章后,我认为旷野是人类城市的祖先,没有旷野就没有城市。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为什么?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个公益广告,一位老爷爷在锄地,本来有很大的一片田野,可是随着我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立交桥、高速公路、高楼大厦越来越多,田野的面积不断地被减少着,最后只剩下一点点了。看过这个广告后,我感慨万分:如果没有了田野,没有了氧气制造机,我们有那么多的现代化设施有什么用呢?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篇2:《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如今的繁华都市,已再无旷野的美感。这里有的,是繁荣,是喧闹,失去的,是清幽,自然。许多人拼了命也要挤到城市里来,而我,则想要逃到旷野去。正如钱钟书先生所写的《围城》中那样: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乍看,觉得这只是一篇在讲环保的文章罢了,可却引我无限深思。我想,人生的选择,是否正如旷野与城市的选择一般?截然相反的两个选项,将引领你走向完全不同的两个极端。
城市的生活方式是满足物质需要,是多数人选择的。苏轼曰:“我随众人”,而我不随苏轼。可我也不属于那种孤僻到坚决选择旷野的生存方式——即满足精神需求的人。我选择中庸之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旷野与城市何尝不可兼得?无非是个心的境地罢了。心在野则人在野,心在市则人在市。所以,只要心在野而身在市,则即满足了精神需求又满足了物质需求。我认为这才是最可取的生存之道,因为物质令人或者,而若精神完全得不到满足,心死了,则如同行尸走肉。所以,二者兼得,才是完整的人。
篇3:《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我读了旷野和城市的这篇文章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篇4:《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旷野”是乡村,其实事实上并非如此。“旷野”,从表面上看,指的是荒无人烟的地方,但它指的却是大自然。
有时候我就在想,是谁想到要建城市的?远古时期的部落不好吗?现在村庄已经没有几个人,城市却没有几个空位了。可能转入也怪于“小康社会”的发展,绝大多数的乡下人跑到城里来打工挣钱。毕淑敏说:“要寻觅出于其乡亲享受的最佳间隙。”我想也就是保持城市与乡村,城市与自然的平衡吧。
我十分羡慕外国的生活方式,白天开车去城市上班,晚上回家吃饭睡觉,循环如此。如果将外国的生活模式稍作改变,我想也就找到了毕淑敏所说的平衡。比如人们生活在乡村,亲近大自然,门前有菜园,白天通过某种告诉交通工具快速进入城市,在城市里工作,每个单位楼下都有相对独立的生活保障设施。晚上城市所有电力设施全部关闭,这样人类的生活将不再需要汽车。
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幻想而已,这其中的某种交通工具可以使地铁等许多快速交通工具,人们生活在城市四面八方的旷野,不仅能避免交通压力,而且地毯环保。我想那时城市不复存在,可以将这个“办公区”设置得更加贴近自然一些。
“天人合一”一直以来是我们的梦想,但面对窗户,改变是困哪呢燃油几乎不可能的。人类永远都是大自然手心里的小东西,它可以随心所欲的改变我们,只是它目前位置比较和蔼一点而已。
今年寒假,我读了常新港爷爷写的一本书,名字叫《一只狗和它的城市》。
《一只狗和它的城市》这本书非常有趣。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只狗,它和它的家人一起生活在一个下水道里。有一天,家里的爷爷死了。爷爷死前说要看一个叫“天窗”的东西,小狗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从此,好好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然而,事发没过几天,小狗的二哥又不见了,家里就越发冷清。而小狗对“天窗”却越发好奇,想去找这个“天窗”,但是,家里的人不理它。有一次,小狗发现了一条粉红色的蚯蚓,带它去看了天窗,并与它谈了好多人类的事,小狗非常喜欢它。可是,粉红色的蚯蚓不久死了,小狗非常悲伤,一头撞在了石头上。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小狗醒来的时候,它变成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少年。来到这个城市里,它不知道吃饭还要付钱,但它却能像天才一样飞奔;它不知道上学还要考试,但它却能像天才一样答卷……之后,它又遇到了漂亮的少女六月,让它没有想到的是,六月正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
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又查阅了作者简介,我知道了作者是一个有着不平凡经历的人,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跟随父亲从海港城市来到天高地阔的北大荒,经历了真正的凛冽和寒冷。也只有这样不平凡经历的人,才能写出这样感人的书。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故事情节的曲折离奇,对一个个情节画面的细腻描写,这些都是非常地吸引人。还有就是语句也非常有趣,让人读了还想读,读完了回味无穷。这就很难得,而常新港爷爷做到了。要不然这本有近300页的书,我三天之内就一下子读完了呢!
所以,生活是写作的源泉,经历是写作的素材,我要向常新港爷爷学习,注重生活的积累,打好语言文字的基础,写出有自己特色的文字来。
猴子是何等聪明的动物,它知道自己与狗在主人眼里的分量。他为了不让主人失望宁可让手脚受伤,也不放弃追赶。在此过程中是痛苦的。但是痛苦也磨砺了他的意志,让他练就了快跑的本领。狗为了不再挨饿不得不学会剥香蕉吃,在此期间也是有难言之隐的。虽然文中主人达到了他所要的目的,但是她却忽略了几点:一忽略了猴子和狗的感受(其实它们本身是不愿意改变的),二、主人忽视了它们原有的特点,猴子和狗在没有选择地被主人将他们一步步同化了。三、忽略了他们原有的优势。这种不负责的做法,导致了猴不像猴,狗不像狗。
看到快跑的猴子和吃香蕉的狗,我不禁联想起自己班里那几个接受能力差的后进学生。他们年纪虽小,却也懂得察言观色。为了换取父母的微笑、教师的赏识、长辈的赞赏,他们又何尝不是整天被功课赶得“体无完肤”(失去往日灿烂的笑容),他们从没叫过苦,从没喊过累。因为我们做教师和父母的坚信,终有一天他们也会向那只不肯服输的猴子和狗一样练出过硬的本领。可我们也忽略了他们的感受和个体特点。正在一步步抹杀他们的天性及个性特点。
我们可能每天只关注那些飞得快的黄鹂鸟,而忽略了慢慢爬行的蜗牛,其实他们何尝不想爬快些?对于那些非智力因素导致接受慢的学生,如果能将他们入学的年龄延长一年,将海岸线拉长些,时间再充裕些,相信他们也会很优秀。
我们的教育不是万能的。我们的鼓励、鞭策、赏识只能给他们幼小的心灵一丝慰藉。并不能取代他们所受的痛苦。我们没有权利扼杀一个人的天赋、向往与追求。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培养出来的都是科学家,而缺少了发现美的眼睛:美术家、艺术家、文学家……那么,世界将是多么的枯燥、乏味与不和谐。所以,当我们一味盯着学生学习成绩时请想一想那只可怜的猴子,当我们大声责怪学生时,请想一想那条悲哀的狗,我们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疏忽而将一颗颗艺术之星、美术之星、文学之星……扼杀于摇篮之中。
林清玄的散文虽然语言朴实,但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在其中。初读自是清新异常,再品更是心开意解。每每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他的文字每每读后都会让我们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这本书里的内容十分有意义,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我沉迷于书中,不知不觉,便读完了这本有趣的书,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唯一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考上了博彩中学,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平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一条普通的狗,对人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类,我被他的这种勇气感动了,这种勇气是值得我们学习、敬佩的!在书中,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很开心、很高心;有些地方使我感到伤心流泪;有的地方又使我感到担心惧怕;也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心碎!
这本书用记其简单的语言表达了可贵的亲情和友情,使读者能够完全将自己融入这个故事中,好像亲生经历了这样不可思议的旅程。
六年级:赵操冉
城市在变,时代在变,我们也在变。可是是我们变得适应城市,还是城市变得适应我们呢?早已习惯了穿梭在城市的霓虹灯中,早已看惯了矗立在城市的摩天大厦,然而,我们又怎样才能找回那些丢失的记忆?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每个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虽然很想走进每一座城市,探访属于她的五千年的风和雨,可是梦想虽美好,现实很残酷。很庆幸,看到了《城市影像》这本书。
说实话,这并不是一本介绍城市的旅游书,也不是一本翻开过去的历史书,更不是一本应有尽有的百科全书。她只介绍了中国的十个城市,而且是以不同人的视角讲述的,每一个人负责一个城市,讲述着自己对那个城市的认知和理解。
刘心武的抚摸北京,谈到了北京的胡同文化,也描述了现代北京的灯红酒绿。北京,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她有着肃穆的神情,也饱含年轻的热情。从老北京城的胡同文化到现代北京三里屯的酒吧文化;从天坛到世贸天街;从故宫到鸟巢水立方,这是一座将古典与时尚融合的别有韵味的城市。很期待有一天能够去到北京,感受这座“湖城”的别样情怀,哪怕只是单纯地去北漂。
张贤亮的流放银川,印象最深的就是文章的开头,“我是在《凤凰于飞》的歌声中从银川市北门进入银川市的。眼前是一座寂寞、荒凉、破落的古城,耳边却想起华丽而甜美的歌声,这种强烈的反差让我终生难忘。”银川,对我而言是一座很陌生的城市,前前后后看了许多本关于城市的书,貌似都没有看到讲述关于银川这座城市的。不过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有一种冲动,很想去造访这座被很多人遗忘的城市。喜欢,不仅仅是因为她是一座古城;好奇,不仅仅是因为我的茫然无知。而是因为那一首《凤凰于飞》,虽然没有听过,但光看歌名就足以然我对这座城市产生无尽的遐想。这是中国独一无二的“高原古城”,这是一座“出卖荒凉”的城市。
李杭育的柳风桂雨下的杭州,.讲述了杭州的男人和女人,讲述了杭州的时髦,讲述了杭州的西湖。杭州,中国最具幸福感的城市,记住这座城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西湖,还有处于江南水乡的地理位置。杭州,一个柔情似水的城市。
本书中还有何立伟的长沙岁月,方方的行云流水的武汉,李宽定的见证贵阳,阿成的妖冶的迷宫哈尔滨,邓贤的乐土之帮成都,孙甘露的幻想上海,邓刚的漂泊大连。每一座城市都是一本书,看着外表,很想走进;看着内容,浮想联翩。
城市影像,印象城市。印象中的长沙是古城,也是现代城,著名的酒吧一条街,享誉全国的湖南卫视,还有岳麓山上的岳麓书院,天心阁下的白沙井,在这座生活了两年的城市,感觉陌生中掺杂着熟悉,熟悉中又满是陌生。
城市影像,印象城市。哈尔滨、成都、上海、大连,很想去探访的四座城市。哈尔滨,坐落在中国的北方,融合了欧式风格的建筑,很冷,却很有情调;成都,之所以向往,是因为选秀,更是因为偶像的力量,还有成都人的那份慵懒;上海,一直就很想去,一座时尚大都市,却仍残留着上世纪上海滩般的丰韵,外滩、浦东新区、东方明珠塔,还有巨鹿路87号,因为文学,所以好奇,因为时尚,所以迷恋;大连,有人曾跟我说大连的海景足以让人无法忘怀,或许是太喜欢海了吧,就很想看到最漂亮的海景。
城市影像,印象城市。或许我们很熟悉每一座城市的人文历史和地理环境,然而当我们在品每一座城市时,那份印象又多了些内容,多了些感动。如果你也好奇那些耳熟能详的城市,如果你和我一样,疯狂地迷恋每一座城市的特别,就请翻开这一本《城市影像》吧,它会带你进入别人的视角品城市。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凯勒”。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想象,给了我们幸福。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当你用心读完这本书时,你就会明白一个真理,任何一个都能让你受益终生。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的作者是常新港。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狗,和他的家人生活城市的下水道里。在他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粉红色的蚯蚓,她成了他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可是,她却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给他。当她曾提到过的轻风一样的声音挤进“窗口”时,他朝一块石头撞了过去……他变成了一个英俊少年,走进了城市,他遇到了美丽的少女六月,他想跟她一起上学。他不知道吃饭还要付钱,不知道上学还要考试,也不知道开除是怎么回事,可是,他却能像天才一样答卷,像天才一样飞跑,他可以感受过去和预知未来……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六月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但是这时,六月已经又离开了他。爱他的人一个个都走了,在一天深夜,他也出了门,去寻找把生命留给他的六月……
这本书,用它那简朴的语言,把爱情、亲情和友情全部集中在了一个故事上。它就像一束阳光,融化了多少人心中的坚冰!书,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书,一个多么浪漫的字眼;书,这里面到底蕴涵着多少未被我们发现的真理!假如你有一点时间的话,那么,请你也看一本好书吧……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一只狗和它的城市》的书,作者是常新港,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时捧腹大笑,有时却伤心流泪。
因为这本书里用狗眼看城市,用独特的视角展示独特的风景。主要内容是一只狗对人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时常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经历了种种疑惑,痛苦与磨难后,它终于如愿以偿变成了一位少年,内容简介还没有看完,我脑子里就不禁萌生了许多问题,狗眼里的人是什么样子,狗眼里的城市又是什么样子。
现在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四五遍了,可还是想读,正是这本书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我,现在就请你们看看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极其普通的笨狗,它不满于自己生存的现状,总想到人类的世界去探寻一番,我被它这种敢说就敢做的精神感动了,因为这时它已变成一位翩翩少年和我一同幻想,进入人的世界后它充分体验了人的善良与虚伪,无情与多情,使它又开始留恋起狗的世界,最后它带着一条曾帮它成为人类的粉红色蚯蚓又回到了动物界。它的行为使我想到我们人类的行为和思维是可以是双面性的,一面是秉直善良,一面是狡诈虚伪。而动物却只有前者,这使我深思了半晌,最后终于悟出了这个道理,世界上根本就不分好人和坏人,只是因为人们都有他们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写到这里我对人生突然感到很困惑,不禁哭了起来,妈妈对我说:"在人类的世界中,还是善良的人占大多数,这个社会的主流是善良,积极,向上的,不要一叶障目,只看到阴暗面,人类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是最高级的灵长类动物,是最聪明的动物,所以才有丰富的思想,和各种各样的感情。”我在似懂非懂中还在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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