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2000字2024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蛙》读后感2000字2024
说实话,以前没太读过莫言,当然,他的有名是不容我质疑的。伟大的人不因平凡的人而变得平凡,但平凡的人少了伟大的人就会失去好多生活中的精彩!我只能说是自己的浅疏孤陋了、没有早读莫言是我的盲失。前不久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揭晓了,而莫言凭借书信体小说《蛙》获得了这一殊奖,短短的小说,短到我不会吝啬的用十六开白纸把它完完整整地打印出来仔仔细细地品尝、短到我可以一口气不喝水不如厕从下午到晚上骨碌着眼珠子把它虑一遍,完了,小说在完全没有结束的迹象中结束了,在王仁美背着姑姑、背着丈夫找了劁猪匠袁腮取环怀上胎,鼓着圆囊囊的大肚子,一心想生个带把儿的憧憬中戛然而止......
合上书,却放不下书;想张嘴,却张不开嘴!看得人没了胃口、没了双脚,感觉踏在空气里,悬在浮尘中。都说过往云烟,可是谁又能忘却历史?人都是有感情的,有同情心的,可以产生共鸣的,都是大同小异的,不管是活在当下的人还是埋在历史中的人。
小说以我寄给杉谷义2012-1-12人先生的书信形式展开,主要围绕我的姑姑的成长经历这一线索贯穿始终,语言真挚朴实、一语中的,又富有地方色彩,一言一语,就是一行一动,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在你面前又蹦又跳的大活人。方头、粗颈、口吃,讲话时,目放精光,脸憋得通红,这是王脚。我跟王仁美合得来,原因是我们都拖着两条仙鹤般的长腿!还有王肝对小狮子的疯狂痴迷,他寄给她的情书里这样赞美道:从那一刻起,直到现在,直至永远,我这颗心,就全部属于你了。你如果想吃我的心,我就毫不犹豫地扒给你......我迷恋你绯红的脸膛、生动的鼻头、娇嫩的双唇、蓬松的头发、亮晶晶的眼睛,迷恋你的声音,你的气味,你的笑容。你一笑,我就感到头晕目眩,恨不得跪在地上,抱住你的双腿,仰望你的笑脸......情人眼里出西施,真真的让人没得弹嫌,实际上王仁美满脸粉刺,丑的送给小跑他也害怕。还有那个永远也长不高的王胆,那个矮的快要贴在地面上,走路怕不小心蹭掉了鼻子,和丈夫亲嘴都要被抱起来完成的女人,再就是农村里的那一群老婆娘,说的不好听点,就是用鸡蛋换孩子!把孕妇当成了会生蛋的母鸡,接生一个孩子她们会挣到一顿饱食,数颗鸡蛋和两条毛巾。要知道,在饥荒的年代里,这何止是奢侈?小说一开始还提到了村子里所固有的旧习,给小孩起名字,好带身体部位和人体器官,像陈额、赵眼、吴大肠、孙肩等等,只是后来社会发展了,文明了,这种旧俗也慢慢跟着革除开来。尤其莫能忘记的,是眼前冒出来七八个灰头土脸的碎崽子,正在津津有味地啃啮着硬梆梆的煤渣子,没错,就是实实在在用来烧火的黑炭,可是,那亮晶晶的,断面处能照清人影,咬一口,到处便会散发出一种奇异的香,仿佛是烧烤土豆的味而,能不叫人馋的流涎水吗?饥饿首当其冲,人会变的野蛮而麻木!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那源自肉体的一丝丝地磨蚀,你不知道那天会是个尽头,当女人因为饥饿没了例假、当男人因为饥饿没了性欲,你会惊讶,这原本生息繁衍的自然规律再也无法维系,除了坐等绝种,一切都是徒劳!一切都是那么苍白无力!小说断断续续,写了几代人的残生,其中有一段是关于抗日战争时期的,是在姑姑五岁的时候,被关进日本人的大房子里,原因我就不细赘了。反正姑姑对日本人的印象不那么咬牙切齿,也许这只是一个小小人物对历史境况的稍稍一瞥吧!毕竟小说要写的重点不在民族纠纷上。
姑姑是一名乡村一生,专门帮人接生的那种,但她是非常赶潮流、破旧习的新医生,讲究科学,运用科学,对那帮老婆娘的土法子恨之入骨,这从姑姑暴打田桂花中不难看出,她怒不可遏、火冒三丈,扔下药箱,箭步上前,抓住老婆子往后一别,就把她甩在炕下。老婆子头碰在尿罐上,尿流满地,屋子里弥漫着阵阵骚气、老婆子的尖声嚎叫和艾莲的痛哭......姑姑从最开始的一心一意帮人接生、让人多生小孩的年轻医生成长到最后的计划生育严格推行者。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牵着自己的职业、自己的职业又牵着自己的人生轨迹,踉踉跄跄,错过了美满幸福的婚姻,演绎着悲剧的个人情感生活。由最初默默无为的懵懂少女,一步步爬到方圆几十里人敬人爱的红人儿,再到让其他青年望而却步、不敢高攀的美人儿,最后落得人人唾弃,避而远之,遭人陷害,受人辱骂的田地。仔细揣摩,每个人的生命都充满了无限的滑稽和无奈,当我们终于走完这一历程,回首之际,背后的脚印横竖杂生,错综迷乱,但人生的路我们不得不走,别无选择......
这也是一部揭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人口发展中所存在的矛盾问题的现实小说。虽然作者是在以我的口气在为杉谷义人先生讲述我姑姑的故事,好像是在讲历史,其实不然,更何况书中提到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执行中的种种矛盾离我们并不是很远。呼吁现实矛盾,正视发展问题,考虑实际情况,才能正确处理社会关系.....起码我是这样理解的。由此可见一斑,我国重男轻女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好多家庭都抱着不生男孩誓死不休的态度,还有对新事物的敏感程度、排斥心理,无知的恐惧和盲目的叛逆。贫穷不是他们的错,愚笨也不是他们的错,他们也渴望安逸、渴望早日过上无忧无虑的日子,渴望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于女人,对内:没有一个儿子为你撑腰,在这个家庭里,就没有你放脚的地方、就没有你抬头的缝隙,那是受不尽的嘲弄和遭不完的白眼;对外:流言蜚语,铺天盖地的能把你活活呛死!于男人,没有个儿子,你就是个熊人,更谈不上能对得起老祖宗了。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你不小心弄丢了一苗绣花针,这事也会在整个村子里传得纷纷扬扬。
只是有感而发,完全是信心胡想,信手随拈的!喜欢这一种沉重而偏野的文字,喜欢这一种毫不吝情的表述和倾诉。便写了......
《史记》读后感2000字2024
土地的沧桑变迁,一个民族的盛衰兴亡,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一个人的酸甜苦辣,已变成历史。历史可以很长很长,记载在史书里,不仅不曾消然,更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我读我快乐,《史记》,这部伟大的历史史书不曾被我们遗忘。
《史记》是历史上第一本纪传体史书,它不同于前代史书所采用的以时间为次序的编年体,或以地域为划分的国别体,而是以人物传记为中心来反映历史内容的一种体例。《史记》全书130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记》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他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而《史记》的作者司马迁,是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被后人尊称为史圣。司马迁早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秉承父亲的遗志完成史著,仕途没有什么大起大落,直到公元前99年,李陵出击匈奴,兵败投降,汉武帝大怒。司马迁为李陵辩护,触怒了汉武帝,获罪被捕。他按照汉朝法令受了腐刑。在这之后他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经过16年的努力,终于完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从总体上来说,《史记》在人物塑造方面可以说是很成功的,它的数量多、造型也多,人物个性鲜明有爱有恨。司马迁通过来自社会不同阶层所发生的事,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丰富多彩又激动人心的故事。
大家应该知道卧薪尝胆的故事吧?想当年,越国被吴王夫差打败,越王勾践力图雪耻,激励自己,在屋内悬一苦胆出人、坐卧都要尝尝,使不忘受辱之苦。睡觉时不用床铺和被褥,睡在木柴上面,使不忘亡国之痛。经过这样多年的磨砺,终于使得越国强盛起来,打败了吴国。再回想当年,越王勾践曾被吴王夫差围困在会稽山上,万般无奈之下屈膝求和。勾践每天舔着苦胆,是想记住他受苦的滋味。他能忍受这样的痛苦,体现出的是坚强而不是刚强,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勾践就是一个能屈能伸的人。人们常说: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一件事情只要不是不可能的事。坚持不懈,用尽心思,成功就不是不可能的事。任何人都不要幻想人生没有挫折,而思考如何从挫折中奋起。生活中碰上挫折,就好无像孩子学走路不可能不跌跤一样,跌了就要爬起来继续走。在挫折和困难面前不能退却,就能挫而不败,反败为胜。
荆轲刺秦王:战国时期,燕国太子丹请刺客荆轲去刺杀秦王嬴政。为了能近距离的接近秦王,荆轲假借献地图为名去见秦王,把匕首藏在地图中。地图展开后,匕首露了出来,荆轲便拿匕首刺杀秦王,没有成功,荆轲也丧命于此,尽管这样,《史记》中把荆轲的形象描绘的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轻松的语言,紧张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荆轲刺秦王的那个年代。我特别欣赏荆轲这个人,他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他毫不畏惧的进入号称狼虎之国,与秦王斗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诀别,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不得不使我佩服。还有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荆轲临死前的大声疾呼: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作为燕国人,一颗炽烈的爱国心,但反观近现代中国,为了个人的苟活宁可卖国求荣的汉奸却比比皆是啊。
读书,读史,不在于多,在于读后的理解与感悟。在众多历史著作中的,《史记》无疑是历史著作中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它比较全面地、客观地反映历史面貌,可贵的是,在这部历史著作中司马迁寄托了自己的理想与抱负,表达了他对历史与现实的清楚认识与强烈的爱憎分明,对官僚、贵族阶级的尔虞我诈阿谀奉承的种种,描写的入木三分。在语言、动作、人物外貌和人物的内心世界也描写得淋漓尽致。比如在鸿门宴,经过司马迁传神的描写,使得人物项羽刚愎自用、不辨亲疏,刘邦随机应变、多谋善断,范增的忠诚,项伯追名逐利的形象变得栩栩如生。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世界千万双的眼睛;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们的思绪。在《史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了主人公喜悦,感受到主人公的忧愁。大禹治水,表现了大禹为人类造富的大英雄形象;飞将军李广抵御匈奴,忠君报国;廉颇的负荆请罪,为世人所歌颂;还有浪漫的霸王别姬,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姬虞姬可奈何?乱世英雄,恨遗千古啊。《史记》把那个年代的一切,形象生动地展示在了我们眼前,不仅让我们体会到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更丰富了我们的历史知识、带领了我们走进主人公的世界。
看了《史记》之后,有种道不出的情愫在蔓延。纵观这部史书,不管是作者司马迁还是史书中善良威猛的大英雄们,他们都是我们要学习的榜样啊。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人生的路说长也长说短也短,遭遇坎坷也是在所难免的,但不论怎样我们都应该保持一种积极的态度看待一切,用善良真诚的心去呵护世界上每一颗幼小的心灵。中国民族的历史文化需要我们去继承与发扬,并且以历史为鉴。
《我们》读后感2000字2024
《我们》这部小说是以主人公D503记日记的形式进行叙述,在D503的日记下,给我们描绘了未来世界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人们都生活在一个高度集中,有统一管理模式的联众国中。小说大致意思是说主人公原本是崇尚数学般精确的生活,但是随着I330进入到主人公的生活中去,主人公逐渐变的有血有肉,又爱又恨,恢复到是有灵魂的凡人。就在决定和I330要进行革命的时候,计划被无所不能者发现,最后D503进行了除去幻想的手术,而I330等人最后还是被处以死刑。最后主人公还是确信了自己的理念:我坚信我们终将获胜,因为理性必胜。在这个小说主要描绘了泰罗式的生活和有灵魂有血有肉的生活,主人公在这两种生活中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讲述了自由与幸福、自由与专制、个体与整体、理性与感性之间的博弈。
在联众国里面,人们并没有自己的姓名,只有一个数字代码来代表这个人。书中描述着这里的生活:完美无瑕的笔直街道,人行道上闪闪发光的玻璃路面,神圣的平行六面体式样的透明住所和一排排灰蓝色号码们组成的方方正正的队伍。这里的生活是相当有秩序,没有特别之处,没有差异,看似是没有痛苦的。在D503眼中过去的生活是这样的:我想起在博物馆里看到一幕景象,一幅20世纪的照片上的一条街道,街上充斥杂乱无章、五颜六色的人群、汽车、动物、广告牌、树木。书中说道:根据我们掌握的知识来看,人类历史显然是一段从游牧形式向更加固定的生活形式过渡的历史。因此,(我们的)最固定的生活形式难道不也自然是最完美的形式吗?过去,人们从世界一头狼奔突到另一头,不过这一切发生在国家、战争、贸易、对各种新大陆的不断发现仍旧存在的史前时代。时至今日,谁还需要做这些事情?D503相当满意这里固定稳定的生活,精确的生活方式。
在联众国里面,人们也是用数学逻辑来进行思考思维的。比方说是当D503与O90对话的时候,D503记下:她舌头的速度没有得到正确计算;她舌头每分钟的速度反映比思维每秒钟的速度慢半拍才好。D503说道前人的思维的时候是说他们所有的康德都不曾起过建立一个科学伦理体系,也就是说一种以加减乘除为基础的伦理体系的念头。那里的人们逻辑思维都是根据精密的数学思维模式,可以说是活在了一个超级理想的社会,没有任何的冲突、痛苦、充满秩序又幸福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没有独特,只能是高度的相似。有独特的事物与人是相当来说违背了平等的法则,没有了阶级,众生平等的一个状态。
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是说明对自由与幸福的选择。也是说明对于生活状态的一种选择,是想要自由的生活,还是幸福的生活。
书中讲到有两种生活没有自由的幸福,或者幸福的自由。非此即彼,没有别的可能。那些愚蠢的傻瓜选择了自由。因此,在接下来几个世纪里,他们自然一直渴望得到镣铐束缚。这就是他们感到那种对世界的厌恶,既所谓世界之痛的原因所在。联众国的人们选择了幸福:我们回到了亚当和夏娃的简单纯洁中,再也没有善与恶的斗争;一切重新又变得单纯,天堂的,孩童的单纯。一切都是壮观、美丽、尊贵、高尚、透彻、纯净的,因为这一切保证着我们的非自由,也就是我们的幸福。在伊甸园中,夏娃和亚当享受着看似的自由,一切都在耶和华的安排下无忧的生活,看似的自由其实也是高度的专制。想要幸福的话,还是要舍弃自由,不能去偷吃禁果。在这个社会中是生活在纯理性,没有自己的个性和别人都是一样的这也就不存在什么差异化,没有想象力也没有灵魂。一旦没有了个人的思想灵魂就不会有什么伤痛烦恼,自然也是感觉幸福的。保证幸福的前提就是非自由,没有差异。在书中说到:这场舞蹈缘何如此美妙?答案:因为这乃是一种不自由的行动。这场舞蹈的深刻意义在于它对理想的非自由状态毫无保留、心醉神迷的臣服。同时如果是没有了自由,也就没有了犯罪,自由和犯罪是相伴的。这种幸福是通过舍弃自己的个性,自己差异,自己的想象力来获得的。人们的生活只能是跟所有人是一样的,是我们。
所以当D503受到了I330感情的诱惑的时候才会显示出来不安,就意味着不能生活在理性的世界当中去了,有了自己的欲望,希望能够见到I330,有了自己的想象力,有了爱能够有了属于自己的心理活动。在小说中很多的地方都有对D503心理的描写,小说其实就是通过D503的心理状态的一个变化来说明的问题。D503渐渐有了我的一个概念。在书中也有说道:我不再生活在我们的理性世界中,而是生活在疯狂的古代世界里,一个1的平方根的世界。D503之前是非常讨厌无理数的世界,这样的生活就打破了原有的那种纯理性数学般精确的生活了,打乱了之前的一个生活状态,相对来说是有了自己的精神,即使在这个过程中会有痛苦的纠结状态,但是也是在追求着一种非自由的幸福,关注到只属于自己内心的一个世界。
这就是主人公的转变,这就是从一个我们的概念转化到我的一个状态。在这个转化中,主人公给我们展示了两种生活状态,一个非自由的幸福和一个非幸福的自由。其实在我看来这两种生活有自己的可取之处。在我们这个生活状态中,即使是各方面有严格的规定,但其中的透明化,比方说在选举过程中的公开化就是在我这个状态中应该具备的。在我的状态中的生活,需要有自己灵魂有自己的空间,社会也是需要差异化的,但不能完全没有一个标准,这样的社会也会是一盘散沙也是不会进步的。社会的进步觉的还是我们和我的生活状态的一个结合体还是比较好的。
《飘》读后感2000字2024
作者:杨解
从来没有过这么一本书能深深的惊憾我的内心,读到这本书也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一次向一个关系不错的同学,那里让她推荐几部电影来看看,她当时推荐了《乱世佳人》并且说这是根据一本《飘》的小说拍的电影。我去看了这部电影,觉得经典就是经典无法超越的就叫经典。为此我特意的又去把原著看了一遍。我很庆幸自己有读到这本书!
很多评论都说斯嘉丽是活该,我多么想说那么一个善良的女孩,她本就应该幸福!从小的优越生活,长的又漂亮。是,她是自私!可是你依旧抵挡不了她的魅力。战争开始后,四处流浪,身处战争中依旧留下来陪着媚兰妮生产。你能说她不善良吗?战后她亲自种植庄园,曾经那双细嫩的手如今满手的老茧。虽然她也会嘴里说着不饶人的话,这个可爱的姑娘只是不会人情世故罢了!她没有媚兰妮那样圆滑,那样圣母,所以旁人会觉得她有点厌烦。而媚兰妮在这中也是一个厉害的狠角色,她懂得人心,懂得利用舆论懂得人情世故。只是我个人更喜欢斯嘉丽而已。在各种艰苦的环境下从来不叫苦,而媚兰妮在这一点上远不如斯嘉丽,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斯嘉丽多一点!
后来再看到斯嘉丽杀完了人傻眼了却是媚兰妮镇定的善后然后夸赞她做的很棒,那一刻我也喜欢媚兰妮,我意识到她才是真正强大而不刻意外露。也在那一刻意识到了这个女人很可怕。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主儿了!那一刻我也意识到了斯嘉丽她并没有那么的坚强,她伪装自己坚强,可是人哪能是百毒不侵的啊!而让我最最震惊的是斯嘉丽在拉着媚兰妮回庄园的路上她饿的实在是受不了在地上拔了几根野菜充饥然后她对着上天说的那几句话。即使让我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上帝作证,我再也不要挨饿了。这个时候我是最震撼的时候,因为她开始意识到了,也是真正长大了。这本书的成功之一的点这个地方应该算是点睛之笔了!这时斯嘉丽终于明白为什么她的父亲会和她说土地是世界上唯一值得你去为之工作,为之战斗,为之牺牲的东西,因为它是唯一永恒的东西。而她也真正明白了只有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上帝赐予的土地才能让自己免于饥饿,才能让人活着。
这本书中女主喜欢另外一个农场主的儿子阿希礼,即使有那么多的人喜欢着斯嘉丽,而她却一直喜欢那个懦弱长不大的阿希礼。媚兰妮也爱他,媚兰妮是看穿了阿希礼的所有缺点依旧喜欢阿希礼的。这也是我为什么同样讨厌不起来像圣母一样有一点小作的媚兰妮。这样的女人也是值得爱的,她的爱没有瑕疵,爱一个人能包容他所有的缺点,这也是为什么阿希礼即使对斯嘉丽有好感却不会为了斯嘉丽和媚兰妮离婚一样,男人都喜欢媚兰妮这样一个识得大体又温柔的女人吧。在她们面前,阿希礼简直就像一个依赖的小男孩,以为斯嘉丽只有强悍和精明,以为媚兰妮只有温柔和谅解,却从来没有甚至于思考过,这两个女人其实是一种女人,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他谁也不配得到,他谁也不懂。可是她们都爱他都包容他。所以我不喜欢阿希礼,他太自私,活的像一个小孩,他爱的从来都只是他自己而已!媚兰妮和白瑞德一样,都爱着不完美的人,就像后来白瑞德说斯嘉丽一样!
我一直觉得白瑞德应该能懂斯嘉丽的,因为他曾和斯嘉丽说他们都属于同一类人,自私,狡猾。白瑞德,这么有趣这么有味儿也这么有智慧的男人,所以在看穿了斯嘉丽知道她的本性就是如此永远不会改变之后还是离开了她,作为斯嘉丽的对手他的确势均力敌,但我私下却认为,他不如媚兰妮。斯嘉丽是因为一直看不透阿希礼所以一直爱着他。而媚兰妮是看透了阿希礼的自私软弱甚至于无力之后,仍然包容,又或者,是真挚的爱着他即便不堪不专心的样子。她比白瑞德更自信更强悍更有智慧。至少在最后看到白瑞德离开斯嘉丽以后我都一直认为,他都不听一听斯嘉丽的解释,甚至他被一种莫名的东西蒙蔽了双眼,他明明知道斯嘉丽是什么样的人,但是他却是不相信斯嘉丽的,而媚兰妮却是知道阿希礼不会怎么做的一个人!所以白瑞德他不懂斯嘉丽,甚至说这本书中只有媚兰妮才是真真正正的懂斯嘉丽的女人。可还记得白瑞德对斯嘉丽说过你有没有想到过,我爱你已经达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点?你有没有想到过,在我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你了多年?战争期间,我曾多次想远走高飞,把你忘掉,可我总是忘不掉,每次都要再回来。战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赶回来,也是为了要找到你。可你却那么匆忙地就嫁给了弗兰克肯尼迪。我真是嫉妒死了。倘使那次弗兰克没死,我也会把他杀死的。我一直爱着你,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实在是太残酷了,斯嘉丽。只是白瑞德啊,你终究是不懂还是你太自卑,觉得斯嘉丽爱的一直都阿希礼?这段告白我反复看了好几遍,因为之前不懂,后来觉得是啊,你爱一个人很多年,多少次机会都错过,你能不嫉妒吗?是的,爱情是会让人嫉妒发狂的,所以你是爱她的,只是不懂而已。
多少次在想如果斯嘉丽和白瑞德的女儿没有因为意外去世该多好,白瑞德会不会就有机会知道斯嘉丽有多爱他,白瑞德其实很残忍的,他剥夺了斯嘉丽作为一个母亲的快乐,剥夺了斯嘉丽作为一个妻子的快乐,他能带着女儿外出那么久而忽略斯嘉丽那么久,他好生的残忍啊!他说他把女儿当做是斯嘉丽小时候一样来宠爱,可是却忘了,斯嘉丽都在你眼前说当做以前,斯嘉丽吃过那么多的苦,以至于后来的她一直都忙于各种生意,忙于各种挣钱,许是因为白瑞德从来不曾体会一个千金大小姐为了生活的而落魄的境地吧!他不懂斯嘉丽那种坚强,所有的痛都不轻易的展示给别人看!所以,白瑞德,你不懂斯嘉丽!即使你曾经说过要保护她照顾他,白瑞德你忘记对吧!你以为斯嘉丽过着富裕的生活就可以了。"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想和你结婚,以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就像后来我对美蓝那样。因为你曾经经历过一番拼搏,斯佳丽。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地知道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能停止战斗,让我替你战斗下去。我想让你好好的玩耍,像个孩子似的好好玩耍因为你确实是个孩子,一个受过惊吓但仍然勇敢而倔强的孩子。〃当白瑞德离开的时候他是真的忘记了!
读《飘》这本书给我感受真的特别多,从来没有那么多冲击点击打内心深处的触动,写着美国内战期间,人们的价值观之不同,利益冲突,权利得失各种各种,看完电影再看影评时,很多人说斯嘉丽是一个绿茶婊,你有见过一个在战争期间帮助医生在战场照顾伤员的绿茶婊吗?你有见过枪火在对面街道炸响而她依旧没有丢下产妇的绿茶婊吗?你有见过一个千金大小姐后来亲自下地种棉花还得养活一大帮人的女孩吗?如此善良坚强的人,怎能不讨人喜欢呢!一个好的作者,一篇经典中的巨作,无疑就是细致到人心,细致到每一个人都觉得是真实的,就像你自己经历过的!我最喜欢的这句话作为一个结束吧!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拿我们怎么样,可是我们自己要是老想恢复失去的东西,老想着过去,就会毁了我们自己。不要沉迷过去,要放眼未来,说来简单,做起来实在太困难了!
《朗读者》读后感
暑假在家,捧起的第一本书就是德国著名作家施林克的《朗读者》。封面设计得非常有情调和品位是那种在灰色的艺术纸上印银和烫银的书名;书衣更有装饰性如一条黑色的腰带,而且还别出心裁地设计成女子形体状。封底是众多名家对这本书的热荐:有的说这部小说是叫人欲哭无泪的;有的说这本书能凿破我们心中冰封海洋的一把斧子;有人的说这本书通过绵密的、伤感的震撼,在人性最薄弱的部位慢慢渗透、裂变这些精选的书评就能吊足我的阅读胃口。
而我这所以选这本书、作为新年读书的第一篇,还因为我崇拜的作家曹文轩在很多场合对很多人都力荐这本书,他还写了中文序言,他说我喜欢《朗读者》的那份庄重。在看了太多的油里油气、痞里痞气、一点正经没有的中国当下小说之后,我对这部小说的庄重叙述,格外喜欢。
我饶有兴致地读了起来,书并不厚,我一天就读完了。故事的叙事语言纯净清澈,严谨缜密,很有德国人的民族个性。而且我很喜欢北大出身的作家钱定平的翻译,一看就是有着非常深厚的语言功底,而且还在这样的外文小说里很多处妙用唐诗宋词的佳句,那么贴切而富有韵味和激情
过了几天,我又开始读第二遍。施林克是一位法学教授,他最擅长写侦探小说,不得不佩服他叙述故事的技巧:《朗读者》里面的很多情节都是前设机关,后埋伏笔,读这遍时我才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故事的情节慢慢清晰:
15岁的中学生米夏在家养病时偶然认识了公共汽车售票员36岁的汉娜。汉娜身上的新鲜气味迷乱了情窦初开的少年,他们成了一对很特别的老少情人类似于母与子的那种情人。两人再度重逢时,米夏已是法庭实习生,汉娜则成了曾经的纳粹战犯。汉娜宁愿让米夏困惑也不愿泄露自己的秘密:她曾是纳粹时期集中营的女看守。战后她隐姓埋名,不断更换自己的居住地。而她之所以选择纳粹女看守职业,是为掩藏她不识字2024的秘密。在被判终身监禁后,汉娜仍忘不了那段难忘的老少恋情,而婚姻失败的米夏继续为监狱中的汉娜寄去他用心朗读的磁带,但鬼使神差的是米夏竟然没有再给汉娜寄去只字2024片言。而汉娜却在狱中脱盲,学会了读和写。有时还为米夏捎出一些写着话语的纸条。最后,当米夏决定接提前结束刑期的汉娜出狱时,他在和汉娜将要重逢的那个天色微明的清晨见到的,只是汉娜自杀身亡的躯体
我慢慢读出了施林克为我们叙述的这个感人至深,幽婉隽永的故事的意味。正如曹文轩所言作品一直以一个超出所有元素在牵引着我们,这就是感动!我感动着15岁的涉世未深的少年和一个饱经沧桑的36岁中年女性之间的令人不可思议的恋情,还有一份感动就是米夏一直在为汉娜朗读,从15岁一直到她做牢也没有间断过,那些《战争与和平》《阴谋与爱情》等世界名著里的华彩乐章经过米夏声情并茂的朗诵而使大墙内外的他们心与心的交流虽远在天边又近在咫尺,似乎这种状态可以就一直让它持续下去,绵绵无尽。我听着书后赠送的光碟童自荣朗读光盘,上海滩上著名的艺术家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声情并茂,不绝入耳。令人陶醉!
可当我想写读后感时,我又觉得不知道从哪里下笔。我和小熊约定下午就写读后感给她看。可第二天当小熊问我为何没有看见我的读后感,我告诉她我还是没有找到感觉,还是觉得没有看懂,究竟作者想通过这样一个老少恋人的朗读故事告诉我什么?我还是觉得不甚明白。
我带着疑问又拿起了书,这是第三遍,我慢慢读着、品着
我又读出了别的意味!我读出了尊严汉娜的尊严:她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是文盲,而不惜失去了升职的机会而去当了不需要写字2024的集中营看守;她为了掩盖自己的文盲,而失掉了当司机的好工作,而且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小家伙;她在法庭上为了掩盖自己的文盲,而失去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而被判以重刑我不仅为她惋惜,她是个固执得有些不可爱的女人,为了自己的尊严,失去了本不该失去的一切,走入一条不归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她这么自尊的人不能早一点脱盲,而要用一个比一个大的谎言中走完自己的一生呢?
合上书,掩卷长思,我终于明白,是那个社会环境,纳粹统治下的那代人都失去了人性,没有了尊严,人们在懵懵懂懂中卷入战争的洪流,稀里糊涂地就成了纳粹分子,而且有些人又稀里糊涂地成了战后新一代审判的对象,汉娜就是这样一个悲剧人物!她和米夏的母子恋情也是那个时代畸形的产物,爱将战后的米夏们卷入上一代汉娜们的罪责之中。原来施林克想告诉通过米夏和汉娜,告诉我们第三帝国是如何在那些一起参与了建设和维护它的人身上打上了烙印,如何给世界和战后一代留下印记,它又造成了什么样的罪责感。我终于明白了施林克这段话的意思,终于豁然开朗!真佩服这位德国作家思考的深度和反思历史使命感。
读了三遍,我终于读出了画外音。看来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是读不懂这本书的。
写完这读后感,我突然想起那个经典的故事:在阿尔卑斯山的山谷中,有一条风景迷人的道路。但这里还有一处山中急弯,汽车到此急切中坠崖的实在不少。当局竖了多处广告牌,但没用,照样有那么多人投胎似地急着下山终于有一天,谁想起在附近画了一个大广告牌,上书:慢慢走,欣赏啊!这静静的立着的牌子,让很多匆忙赶路的人突然放慢车速,发现了路边风景如画,如仙境一般美妙。
芙蓉镇读后感2000字2024
读完古华的长篇小说《芙蓉镇》,被芙蓉镇散发着浓郁泥土香气的乡景感染过,被有着大同社会似的乡情温暖过,可是,随着后面故事发展的跌宕起伏,到最终的完美落幕,让我印象深刻、回味无穷的还是那些生长在、出现在芙蓉镇上的人。他们中有美丽勤劳的芙蓉姐子,有乐观有才的秦癫子,有无奈迷茫的黎满庚,有坚守人性但同样迷惘的北方大兵,还有好吃懒做但坐收渔翁之利的吊脚楼主,和同样是反面教材人前人后两个样的李国香。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农村经济复苏,芙蓉镇原先的半月圩改为了五天圩,开了米豆腐摊子的胡玉音凭借自己热情的待客之道,加上她的食具干净,米豆腐量头足,作料香辣,油水也比旁的摊子来得厚,一角一碗钱,而且好人缘的芙蓉姐还得到了北方大兵谷燕山卖给她每月六十斤碎米谷子的帮助,因此几年下来胡玉音夫妇才造起了全镇第一号的新楼房。
苦吃勤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靠劳动致富也是最光荣的,但是一句地富反坏右一齐跑了出来,党内党外,气味相投、互相利用、互相勾结的结论,逆转了这个勤劳善良的女人的前半生的命运。一晚上也没有搬进去住过的新楼屋被没收,平日就胆小的屠户丈夫寻了短见,只剩下了孤苦可怜的寡妇玉音。一天就在扫大街,被游街批斗中度过,有过绝死,到孤女桥投湖自尽的行为和想法,但最终还是因为人世间永恒存在的人情温暖坚强地熬了下来,我想这才是作者暗藏其中却想极力表达的主旨,不管现实有多恶劣冷酷原本淳朴的人心变得有多扭曲和丑陋,人性的温度还是存在的,生活的希望是断不可放弃的!
唤醒胡玉音生命颜色的是那段来的是时候又不是时候的爱情,和那个叫做秦书田的男人。他满腹才学,芙蓉镇的人称他知晓地上的全部,天上的一半。虽然自己的所学无用武之地,虽然自己的生存环境是那么恶劣,他依然乐观面对。我深深佩服他坚强的人生态度,感动他们即使是在双双被诬蔑的境地下也没有像当初黎满庚一样放弃珍贵的爱情的坚持。
秦书田和胡玉音两个被批为五类分子的人,被惩罚每天清早清扫青石板街,几个年头下来两人渐渐产生了感情,左派斗争的鼎盛时期,秦癫子受命在五类分子家门口塑狗像以示和广大贫雇农的区别,但他唯独没有在胡玉音家门口塑;游街挨批,他唯独没有在胡玉音的黑牌上打红叉叉,玉音对秦书田的这些行为感激不尽。一起整大清早和李国香偷情侧门而出的王秋赦拉近了他们的距离,一场大雨成全了他们的爱恋,爱情的雨露也滋润那两颗被现实弄得遍体鳞伤的心灵。从那天起,两个人肩并肩扫一条大街成为了最大的幸福。
说到胡玉音的爱情,还有一个人是必须提的,那就是初恋黎满庚。黎满庚从小和胡玉音青梅竹马长大,在芙蓉河岸边他曾对身边的美人许下今生今世,我都要护着你的承诺,但是在大难临头之时,为了保全自己和自己的妻儿老少,他听从了老婆五爪辣的哀劝,背叛了玉音妹妹,向县委工作组交出了胡玉音托他保管的一千五百元款。所以小说中说到忠诚和背叛,在黎满庚的生活里总是纠缠在一起,黎满庚背叛了对胡玉音的盟誓,却向党组织呈上了自己的忠诚,哎,不正常的时代使人内心的矛盾和疑惑也显得是那么平常!使很多像黎满庚一样的青年夜夜辗转反侧却依然平静接受现实!
总之,黎满庚在我看来是小说中最复杂也是最具典型性的一个代表人物。他一直跟着所谓的正确的方向走着,挥洒自己青春的热情,可是走到最后连他自己都走得迷失了,这真的是自己心中的那条光辉路?和他那种对真正应该守护的东西缺乏男儿气概的行为相比较,北方大兵谷燕山就强多了。
谷燕山起先是芙蓉真的粮站主任,长了副凶神相,却有一颗菩萨心,非常受镇上人的爱戴。可就是因为一件被李国香夸大其词又死死揪住的事他每圩都会卖给米豆腐西施六十斤碎米谷子,两年零九个月的时间里一共是一万一千八百八十斤大米,被批为盗卖国家大米、发展资本主义,政治地位靠了边,还差点丢了党籍。文革之前原先一腔热血为人正直的北方大兵活生生在楼上被憋成了醉汉,醉眼看世情。
但是即使是这样,老谷也没有放弃他作为一个人应有的道德良心。在胡玉音和秦书田的结婚要求被李国香严厉拒绝之后,秦癫子被判去坐十年牢,可芙蓉姐的肚子已经巴了肚,坐了喜。等到要生产的时候,胡玉音一个人在老胡记客栈里哭爹喊娘,痛不欲生。还好得到了经过此地的谷燕山的帮助,为她烧水打蛋花汤缓口气,在雪地里等车送她去医院,在医院门口守护她,在剖腹单上签下字,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最后顺利剩下一个大胖小子的胡玉音感激涕零。
李国香和王秋赦是小说中最令人恨得咬牙切齿的人,虽然两人身份地位悬殊。可是对名利的热衷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有女人的嫉妒自私,另一个有男人的好逸恶劳。李国香看不惯像胡玉音那种既漂亮又能干,无论是男人女人都喜欢的女人,她利用对她有利的政治环境再加上自己的政治手段扳倒了胡玉音在芙蓉镇的两座靠山谷燕山和黎满庚。当胡玉音当众揭穿了她和王秋赦的奸情时,她竟然像发了疯一样地命令民兵用铁丝去穿胡玉音的乳房,这种可怕叫人寒毛悚立!
更让我对李国香这种只知道照搬教条、公私不分的真正的革命害虫恨之入骨的还有他们常常那个将那些拥有高贵平饿得人的尊严活生生地践踏在自己肮脏的脚下。因为她一个劲地想抹黑谷燕山和胡玉音的关系,老谷不得已说出来了自己隐瞒了多年的难言之隐,没说之前,李国香竟然还感到很新奇!这种人配做共产党员吗?!老谷还在县人民医院检查证明了自己确实因为在战争中受伤丧失了男性功能,一个之前宁愿一世都不娶妻享天伦之乐也不愿赤身裸体地来来往往穿白大褂检查的人,像李国香这样的无耻小人将他唯一引以为豪的尊严也给无情掠夺了!
小说最后,王秋赦这个一直凭借自己纯洁身份白吃白喝了多少国家的粮食的,好逸恶劳的吊脚楼主,被撤职后失心疯一样地边跑边喊放跑了大的,抓着了小的,李国香就是那只大的他只不是一直在她面前摇尾乞怜的那只小的,但历史还是证明了像王秋赦那种吃活饭、当根子的年月只是时代一个不和谐的音符,所有错误的思想和行为都会像那座长年失修的吊脚楼一样倒坍!美好的日子永远在前方等我们用勤劳的双手去创造!芙蓉镇岸边的芙蓉花,上面居住的人们,一切在重新开始!
檀香刑读后感2000字2024
莫言在《檀香刑》的《后记》中说:《檀香刑》大概是一本不合时宜的书光看小说的内容梗概,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所以花了两个多星期,才将《檀香刑》读完。凤头部分是眉娘,赵甲,小甲,钱丁的独白细语。第一感觉便是语言粗俗,内容媚俗,实在没有阅读的兴趣。这中间大概隔了两天,才翻启了猪肚篇。至此,才感到作者匠心独具。精妙的语言,丰富的情节,都深深地吸引了我。豹尾部与开头相呼应,也可看作是赵甲,眉娘,孙柄,小甲与钱丁的各个道白。最后,在知县钱丁的绝唱中,每个人的命运都成了定数。当那个知县唱完了绝唱,我的心也轻松了不少。我读小说很少有这样的感觉,主人公在小说里受刑,我在小说外受刑。当孙丙和着鲜血涌出戏演完了时,我也长吁口气小说读完了
很久没有读到过这么有血性的作品了,最近充斥着我的阅读空间的不是飘渺的理论典籍,就是主人公形象高大全的革命历史经典。回顾之前自己最欣赏的文学作品,也都是些个人化的写作、心灵上的宣泄。而这部带着血腥气的《檀香刑》,让我真正体会了一场民间的狂欢。
《檀香刑》是莫言潜心五年完成的一部长篇力作。在这部神品妙构的小说中,莫言以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仓皇出逃为历史背景,用摇曳多姿的笔触,大悲大喜的激情,高瞻深睿的思想,活龙活现的讲述了发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场可歌可泣的兵荒马乱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一段惊心动魄的爱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群实在的小人物:民女孙媚娘,丈夫是傻子,亲爹闹义和团,公爹是刽子手,情夫又是知县。情节围绕刽子手公爹奉命以传说中的极刑檀香刑来处决亲爹而展开的,各个主人公以自己的口吻将这个故事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层层剥开,同时将历史上那些真实的风云人物以独特的视角展示出来,袁世凯、刘光第、慈禧、光绪,如活生生般重现。
莫言描绘的最出色的还是这些小人物们。在他的笔下,冷酷的刽子手也有了性情,傻子也能道出真理,女子怀着的是最最真诚的爱情。
孙柄,他是唱猫腔的班主,同时又是抗德的义士。在他的身上,既有英雄钱雄飞的勇敢,又具有鲁迅文中阿Q的影子。他在妻子儿女死后,毅然去了义和团,归来之后,带领马桑镇的乡亲反抗洋人的统治。可是,这种义举难免显得有些盲目和草率,更有点阿Q的精神胜利法。首先,在马桑镇,他把自己想象成岳大帅转世,是神人,能带领人民战胜强权。可是,他一没有岳家军那样训练有素的士兵,又没有德国人那些厉害的洋枪洋炮,更没有雄厚的群众基础作为后盾,想要革命,谈何容易?但是,他不仅像阿Q似的自欺欺人,妄想依靠小小的马桑镇来报仇雪恨,还忽悠着全乡的人跟着他一起胡闹,最后弄了个城破人亡的下场。所以说孙柄的戏也是悲剧的,他悲剧的使然不仅在于群众的愚昧,更是因为那摇摇欲坠的朝代对洋人的妥协,对民心的毁灭。虽然孙柄抗德失败了,但他的身上继承了窝窝囊囊活千年,不如轰轰烈烈活三天的猫腔戏剧精神,他的死逐渐唤醒了沉睡在铁屋子里的亿万人民,他是悲剧英雄的化身。
刽子手赵甲。他是孙柄的亲家,同时他又是一个执行了几十年的姥姥级杀手,可以说他的内心已经扭曲了。在赵甲道白的章节中说道:檀香刑多么典雅,多么响亮;外拙内秀,古色古香。我就想不明白了,想出这么变态的手法来残害自己的同胞,难道是值得炫耀的事么?难道听不出克罗德说中国什么都落后,但是刑法是最先进的,中国人在这方面有特别的天才是多么大的讽刺么?但是,赵甲却觉得刽子手是光荣而神圣的事业,觉得天下没有比杀人更精彩的。他有自己的一套杀人准则,执刑杀人时他把自己看作是神,行刑前要用鸡血涂面。在他的眼中,人和动物一样,生命是如此的低贱,他对死亡是如此的轻蔑。他对他的职业怀有满腔的自豪感与使命感,在他眼里自己是至高无上的,是皇上皇太后的代表,是庄严神圣的国法的象征。在这种变态的心理作用下,他杀的人比高密县一年产的西瓜还多,杀人手法愈加精湛,杀人形式越加多样,这个丧心病狂的刽子手的悲剧在于他死在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孙眉娘手里,开篇的眉娘浪语中说她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不仅如此,老魔王赵甲没有想到,知县钱丁更没有想到。这个统治者专用杀人工具的死亡,预示着大清王朝的瓦解与崩溃,预示着洋人阴谋的破灭。
不自觉地会喜欢上莫言的语言,尽管之前看《红高粱》时没多大感触。那是一种热气腾腾,充斥着腥味的语言,戏文般朗朗上口,读完了却又感觉像他描绘的大肥猪一样到处泛着油腻。完全是一种民众狂欢似的热闹不已,但浸透着别样的深沉和悲壮。
众多文章中“幻灭读后感”给读后感大全编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敬请参阅本文。积极认真的投入书籍的阅读,可以让我们全身心获得放松,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让我们学习到很多新知识。不同的读后感体现了每个人不同的看法和思考。
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信息爆炸让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大量信息,然而,随着信息的快速增长,快速阅读和信息超载成为常态。我们越是追逐速度和效率,我们就越容易陷入幻灭中。
读书是人类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它可以让我们得到更多新鲜的观点,学会如何思考,提高自己的人生经验和智慧。但有一个现象现在很常见:从在线新闻到社交媒体,我们的精神注入目光更加短、深度更浅的内容。那么读物的选择就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什么样的书可以让我们跳出这个陷阱呢?
我的意见是,我们需要先有一个读书的计划,然后根据这个计划选择对我们有用的书籍。在阅读的时候,我们应当认真地读完每一个单词,理解作者的意思,并从中获取自己所需的营养。读完之后,回顾自己的所得收获,思考如何可以用这些知识改善生活。
当然,阅读过程中,也会有一些苦涩与困惑,这时,我们不应急着放弃。可以写下几个字条或注释帮助我们理解,也可以和有类似阅读经历的同伴讨论,取长补短。
最后,我们还需要注意阅读时间和方式,需要制定好自己的阅读计划和方式,坚持到底。正确的阅读方式是读书不贪,有针对性地挑选及坚持阅读有价值的书籍。仅有的在线阅读时间可以用在了解新闻、社交和轻松放松身心上,而正式的阅读时间则留给需要认真学习和思考的读物。
总而言之,传统的读书方法对于人类的思考思维有着重要的作用,正确的阅读方式可以让我们更有效地从书籍中获取营养。避免快速阅读和信息过载的幻灭感,有针对性地进行阅读,高质量地选择和享受读物,我们会有更好的人生和智慧。
一场始于颜值,止于死亡的轰轰烈烈的爱情。
说它轰轰烈烈,因为它违背了当时的社会现状、阶层和宗教,有人艳羡,有人嫉妒,但最终没有逃脱悲剧的命运。
安娜,在17岁时嫁给了大她20岁的卡列宁。(那时她不懂爱情),当时卡列宁是具有名誉薪水高的政府官员,这样的婚姻在100多年前的俄国也是很正常的婚配。符合我们所说的郎才女貌吧。男方有钱、有名誉、有地位,安娜是个美女。这样的婚姻在今天看来也很正常,现在多少妙龄物质少女看见钱权俱备的中年大叔不都是生扑吗?安娜也是个物质美女吗?我的猜测而已。
安娜的丈夫卡列宁,是孤儿出身,在叔父的抚养下长大,即我们所说的原生家庭不幸福。从小没人爱,应该长大了也不会去爱。(这是他的硬伤)。他只具备在学校和社会中学到的责任义务,性格内向,在生活中没有真正的好朋友。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一直对他抱着同情的态度。安娜认为他丑,无趣,但他把他全部的感情给了安娜,而且对安娜的出轨,一直抱着宽容隐忍的态度,他给了安娜富裕尊贵的生活。所以才使得结婚了十年的安娜仍然是光彩照人的,而不是像她的嫂子道丽那样的黄脸婆怨妇。
安娜的美,她的光彩,她的生机,吸引了青年贵族佛隆斯基。佛隆斯基是个有前途,漂亮,有上层关系的侍从武官。
他们一见钟情。安娜认为是他唤起了她多年深藏的心底的爱情。在当时,在俄国社会的贵族中,这种私情经常有,但是大家都隐瞒罢了,但安娜不愿意欺骗自己,就像飞蛾扑火,只渴望燃烧,却没有想到结果。
于是安娜抛弃孩子家庭和佛隆斯基私奔,为了她重生的爱情。
恋人间的爱情怎么能不沾染世俗的气息。虚伪邪恶的上流社会拒绝了安娜。使她孤立,绝望,只剩下佛隆斯基的爱情了。而佛隆斯基认为那些对爱情的保证是那么的俗气。他需要他的社交,他的自由,他独立的生活。不和睦开始了。
嫉妒的安娜认为他的爱情减少。她也想做一些事情来弥补内心的空虚,比如写一些关于儿童教育的小册子,但这并没有让她内心平静和充实。安娜最恐惧的不是心变了,而是感觉变了。一个抱怨不断,一个觉得太累。褪去了爱情的光环,每个人都把自己的真实面目表现出来了。安娜需要掌控,佛隆斯基向往自由。
人生存的痛苦,是需要欲望与情感的同时满足。安娜为了追求爱的欲望,而抛弃了骨肉之情和友情。安娜两手空空攥紧了她的所谓的爱情。却时刻感到它的消失。冷淡开始了,她没有办法来改变,她只能用爱情和姿色来控制它。安娜现在用她看一切东西时的那种清楚的看法来看他和她的关系,认为佛隆斯基所追求的,与其说是爱情,毋宁说是虚荣的满足。
幸福的不可饶恕的日子太短。
安娜被嫉妒,猜忌,失落,孤寂,恐惧,空虚,无聊,厌烦,绝望等包围。眼中的世界全是虚伪肮脏和丑陋。住在她心中的恶魔和他的斗争中获得胜利的唯一方法,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思想是死!
安娜用死来惩罚他,以逃避所有的人和自己。
丑,无趣的丈夫像牛粪,养育了安娜这朵娇艳的花。年轻帅气的青年贵族用爱情扼杀了她。
从文章开始阅读,我一直对卡列宁怀着同情的态度:丑,但有能力。无趣,但有责任感。没有出轨,没有丑闻。而对安娜婚外爆发的爱情一直在冷眼相看,这样的爱情在世俗的冲击下能够长久吗?是不是因为我这中年妇女的心态呢?
谁对谁错?永远无解的千古爱情之谜。
爱可以让人生,也能让人死。
《幻灭》是一本描写中国知识分子追求真理的小说。这部小说以其精致的写作风格,呈现了人物的思想、情感和精神生活,探讨了他们在不同政治时期面对矛盾和挫折的思想转变和价值观变化。
小说以林世荣为主线,描写了他一生中的成长和变化,最终走上一个自己认为正确的道路。小说展现了一种人文精神的追求,它贯穿了整个小说,表现了作者对中国知识分子在历史磨难中保持坚韧和不屈的精神的赞赏。
小说的主旨是从一个人的个人经历出发,描写了其内心的变化,以此来反映集体的思想变化。林世荣从一个追求真理的知识分子,历经了抗战和新政府时期,经历了一些挫折和困顿。他的内心带着一些积蓄的憧憬,但又被现实所深深压抑。
小说揭示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复杂思维和感受,反映了它们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变化的复杂程度。地下斗争的故事展现了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隐蔽性和不安全感,在惊险的追逐和逃避中揭示了他们遵循的价值和信仰。
幻灭的读后感让人不禁思考,我们身处在这个新时代,我们是否还有过去那般的坚定和追求呢?我们是否还能像林世荣那般奋力追求自己心中的真理呢?或许,我们需要反思,遵循内心的信仰,不断追求真理和发现自己的价值。而不是一味地迎合现实和外在的压力。这是每一个人共同的问题,更是我们这个民族所面临的挑战。只有坚持走自己信仰的路,才能持久地迈向成功。(1013字)
《幻灭》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小说,故事情节虽然并不夸张,但是却能深深地感动人的内心。在不停地翻阅这本书时,我有着很多的感悟和体验,也对一些事情有了新的认识。
在小说中,作者通过许多细腻的描写,展现了一个幻灭般的爱情故事。女主角幻灭虽然是个普通的女孩,但是却有着优美的声音和沉稳的气质,她坚信自己有一天会触碰到自己的梦想。而男主角安城看似很酷,却有着少年般的脆弱心灵,他在陪伴着幻灭的同时,也在自我探索。两人的相遇和感情的融合,在小说中展现得非常自然,却又不失激情和感动。
读到小说的结尾时,我不禁有些感叹。故事的结局并不是顺理成章的圆满收场,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解读和思考的余地。这恰恰与现实中的人生一样,总是充满不确定性和挑战。因此,小说的结尾也让我更加认识到人生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
在读完《幻灭》之后,我也开始对自己的生活和未来做出了更多的思考。人生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旅程,没有人能够预知自己的未来,但是我们可以积极面对生活的挑战,向未知的未来前进。这也是小说所表达的“幻灭”精神所在。
总之,读完《幻灭》让我深深地感动。在小说中,作者用简单的语言和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爱情、人生和未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给我们带来了对生活的新的认识和思考。我相信,这部小说会对每一个读者都产生不同的影响和启示。
《幻灭》这本书的名字可以用来形容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受。这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书,作者克里斯托弗·霍桑兹出色地通过一位年轻男子的角度,描绘了他在现实生活中所遭遇到的挑战和迷惑。
书中主角查拉斯在很少有人的支持下,开始了一段艰辛之旅。虽然他在一开始的时候有点自负,但是在路上,他遇到了许多难题,需要他去思考和解决。他的旅程如同一个远征,一方面是对内心的追求,另一方面则是对自我意识的探索。
作者霍桑兹很巧妙地将一些现实中的事件和口碑传播中的事件相结合。他非常生动地描绘了一个现代化的世界,人们在这个世界中相互交流并成为文化符号。这样的对话方式非常生动,让我更加容易地理解小说中的情节。在这个世界中,各种信息在不同的传递路径中交织不断,而某种想法或者观点貌似可以在文本和图像中间很快地流动。
这本书的主题就是人类如何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寻找真正的意义和价值。在当今这个以信息为中心的时代,人们被各种各样的声音和观点所包围,面对种种变化和诱惑,难以保持自己的本真。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对于人生的追求和价值的重要性。我们被太多的信息所包围,而我们需要以一种更加有效的方式面对我们周围的世界。我们需要有一颗独立思考和自我探索的心,去探索那个真实的自己。
总之,这是一本非常有启发性的小说,克里斯托弗·霍桑兹在书中向我们展示了一种更加简单和清晰的生活方式。在这个更加快速、更加复杂的世界中,我们需要关注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目的。只有以这样的方式去生活,我们才能过上真正自由、真正快乐的生活。
西游记读后感2000字2024
在电视上看了无数遍的西游记,这已经成为儿时的美好记忆,如果没有吴承恩,没有孙悟空,我简直不能想象孩子们的生活会枯燥多少。也正是因为西游记,我一直以来十分喜欢六小龄童,他在我心中已经成为了孙悟空的代名词,我甚至觉得他就是为这只石猴而生的。捧起这本的时候,我希望能从中看到影像无法呈现出来的东西,更希望从中看到一个新的悟空,解读出更为深刻的思想。
这是一部伟大的浪漫主义长篇小说,它不仅创造了一个神奇、丰富的幻想世界,而且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优美完整的艺术形式。第十四回以前,作者塑造了孙悟空这一个叛逆、桀骜的英雄形象,揭露了天宫统治者的腐朽无能,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人民坚毅无畏的反抗斗争精神。后八十六回写玄奘师徒西行取经,经历数十番妖魔鬼怪之中的历险,终于到达西天,取经回长安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克服困难的坚强毅力和征服自然的英雄气概。
全书幽默诙谐,充满活力和乐观精神,其中大闹天宫和三打白骨精是我认为最为精彩的部分。大闹天宫是孙悟空个性的爆发,他用金箍棒打碎了那个严密的等级制度,萃取了自己的自由与追求。众多天神都成为他的手下败将,千般刑具也不能夺走他的生命,八卦丹炉炼出了他的火眼金睛。他在打压与磨难中愈挫愈勇,他在不断的挑战中彰显了自己的品格与精神。他就是这样一只石猴,从来不懂得甚么是屈从,更不懂得甚么是畏惧,他受不了一丝一毫的轻视与不公,他用一支棒子打出了属于自己的天地!三打白骨精是孙悟空情感与人性的外显,为保师傅他不畏紧箍咒的剧痛三次施威,为报五指山搭救之恩他分身叩拜师傅,挥泪辞别。不计前嫌去救师,半路停行去洗身,只因身沾妖怪气,恐师嫌恶显真心。这个小小的细节让猪八戒看出了齐天大圣对师傅的情义,以及他取经之心的坚定,可以说这是对师徒四人情义的极致考察,更是对悟空佛性的有效检验。纵妖魔千般变化又如何,终究逃不出他的火眼金睛,他抛下了花果山安逸的生活,抛下了自己的子子孙孙,抛下了自己山中为王呼风唤雨的生活,去护佑一个凡僧翻山越岭、经河渡海。他在与位尊势大的统治者和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进行不懈斗争的同时,还与人间扳不平,济困扶危,恤孤念寡,多次为人民群众除去祸害。
可能在很多人眼中,行者是有勇无谋的代名词,更是一个带着残暴色彩的人物形象,但是在我看来他却是极有佛性修养的石猴。这一点在书中很多地方都可以找到佐证,玄奘问乌巢禅师去往西天的路程时,乌巢禅师言说多年老石猴,那里怀嗔怒。你问那相识,他知西去路。这句话就道出了对悟空与西天、与佛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乌巢禅师的话中还预料到了他们之后将要经历的磨难,所以可以知晓这句话是可信度极大的。当玄奘问他何时才能到达时,行者道:你自小时走到老,老了再小,老小千番也还难;只要你见性志诚,念念回首处,即是灵山。像这样的话语怎是一个顽劣的猴子可以说出来的?思想已经决定了他的慧根和佛缘!此外,师徒四人到天竺国之前,唐僧悚惧,行者提醒他莫要忘记乌巢禅师的般若心经,并说自己解得心经之意,这话遭到八戒、沙僧的嘲讽,而三藏却言悟空解的是无言语文字,乃是真解。玄奘尚且感叹悟空的悟性,并倾心信服,可见齐天大圣并不仅仅是一介勇夫或是有着惊天撼地法术的石猴,他是有灵性的,有思想的,超脱世外的,聪慧绝顶的,总之世界上一切美好的词汇加诸于他的身上我都会毫不吝惜。
大圣是急躁的、勇悍的,而玄奘是无欲的、胆怯的。正如行者对三藏说的师傅你莫要这等脓包形么、你忒不济,不济,三藏遇到妖魔时的表现充满着怯懦和畏惧,他动不动就哭哭啼啼,行路中遇到困难就长吁短叹。他一味的仁慈而没有评判是非的准则,会被妖魔迷惑自己的双眼;他不忍伤害任何一个有生命的机体,却动辄念紧箍咒让大圣疼得死去活来;他识人不明听信八戒这个夯货的挑拨和谎言,认为行者过于专横,喜欢欺凌弱小。当悟空杀妖魔,救他于危难之中时,他悔恨当初不遵悟空之言;当悟空惹出事端,正如人参果事件中,他又一味埋怨,不知祸福与共。尽管在玄奘身上有着很多迂腐的元素,但是他仁厚老实,诚然是一种精神象征。
他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一心想成正果,持戒精严,面对财利、美色、权位的诱惑,毫不动心。他决心取经,百折不回,以自己的诚心,感化三个桀骜不驯的顽徒,悟空也说他端的是个好和尚。他是佛祖坐下金蝉,为因不听佛祖讲道而合该历经劫难,其实他同悟空又何尝不是同病相怜呢?!只不过他历难是以肉体凡胎,忘却前世为基础,而悟空则是本色出演,明晰取经之途有神暗保,更知道劫难是在所难免。一个人立场坚定,一个人英勇虔诚,所以他们两个都能够成佛、得果。
相对于他们两个而言,八戒算是缺乏坚定性的典型了。他遇到困难总是打退堂鼓讲泄气话,动不动就要分行李散伙,他贪财好色,好吃懒做,爱占小便宜。但是他的身上也有不少优点,他仁厚质朴、作战勇敢,有些小聪明,处事很圆滑,是一个正面喜剧形象。沙僧的形象是最缺少灵动性的,他只因失手打碎琉璃盏就被贬下界,取经途中任劳任怨、憨厚少言,但是从不会说甚么散伙,只希望尽快摆脱自己下界为妖的生活。他的经历更加让我们看到了神佛界赏罚的不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艰难。
小说以师徒四人的经历为串线,集中展现了孙悟空这一英雄形象反对束缚、要求自由、蔑视传统、否定权威、敢作敢为、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此外,小说还深刻揭露、批判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和统治阶级的昏庸残暴。玉皇大帝不辨贤愚、昏庸无能,而太白金星等各路神仙更是设骗局、搞阴谋的能手,就连如来佛祖亦对行者用了欺骗手段。天上的各路神仙名不副实,手段甚至还不如各地自我修为的散仙,这是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和真实的社会内涵的现象。
被压五指山下五百年会有怎样的思索,被金箍束缚又会有怎样的愤怒?他看透了神佛界的是是非非,他看不得恶势力对平民百姓的欺凌与压制,他嫉恶如仇,带着浩然的正气立于天地之间!
《美丽新世界》读后感2000字2024
《美丽新世界》这本书也是有点很玄幻的一本书,书中给我们描绘了一种文明国度的新世界以及野蛮人的世界。这本书相比《我们》描写的人物事物的细节更加多,而且其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会更加的明显,而且里面涉及到人类自由、道德、宗教、对于科学技术的看法更加的多一点。所说的美丽新世界应该会有两个,一个刚开始野蛮人约翰向往的文明世界,另一个约翰曾经所在的世界,也是最后想回去的野蛮人的世界。
主人公伯纳德和列宁娜去野蛮人的保留地,找到了野蛮人约翰以及从脱离了世界国生活的琳达,并把他们带回到了文明的世界。在出发的时候,约翰对于野蛮地的抱怨,存在的某种仇恨使得约翰非常向往美丽新世界,而且约翰非常向往美丽新世界,书中有三个地方都说到约翰对于新世界的赞美。这是一个极度稳定的社会,在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人们很快乐,他们可以得到他们想要的,他们得不到的他们不会去想;他们很富有,很安全;他们不会生病,也不惧怕死亡;他们幸运的对激情和年迈一无所知;他们没有父亲和母亲的牵绊;他们没有妻子孩子或者情人叫人们在意;他们的条件设置让他们的行为举止完全符合规矩。要是出了任何问题,还有唆麻,就是那些你去以自由的名义扔出窗外的东西。在刚刚到达美丽新世界的时候,约翰欣喜不已,适应这里的新环境,世界国的人们也对这个野蛮人充满了各种好奇。生活的久了约翰发现了在世界国最为致命的缺陷就是人们没有自己所谓的思想,没有自由,从列宁娜对于爱情所表现出来的观念表现出来这里的人们并不懂爱不懂情感,有的只是肉体,满足自己的肉欲。
在世界国里面一切都是秩序、有条不紊、技术似乎可以解决任何的事情。人们是从孵化器里出生的,有统一生产的标准男女,遗传状况、受精时间、波坎诺夫斯基组名、试管上的信息都被转移到瓶子上。人们不再是由母亲孕育出来的,人们已经没有了所谓的亲情。虽然是人们是生活在所谓的秩序至上的世界里面,但是人们的性生活确实糜烂的,这在一定程度说明在这里的人们已经没有了所谓的情感。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就进行催眠教育,使得孩子从小就形成固定的思维,在世界国有很多名言,也就是人们在小时候一直灌输,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在碰到事情的时候人们就信手拈来,比如世界国的格言:社会、身份、稳定;历史就是废话,但是人人都彼此拥有;每个人都是有用的,现在每个人都很快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通过这种灌输来麻痹人们的心智。说起麻痹,在世界国里面人们都会吃一种叫做唆麻的东西,通过这种类似毒品的东西使自己超脱,远离所有的痛苦,使自己保持快乐。人们还有着从出生就有的等级区分,每个阶级都会在自己的岗位上干着自己的事情,而且人们竟是毫无怨言的干着事情。看到这样的环境,也就是说最可怕的是在世界国的人们并没有所谓的思想,有的只是机械、科技和普遍的幸福。人们只是社会的一个小的组成部分,并没有自我,并没有自己的意识,在这里艺术科学宗教都被摒弃的,甚至不会感到孤独。
野蛮人感受到了这两个不同的环境,在书中说道:在岩溶区他受苦,是因为他们不让他们参加村庄的集体活动;在文明的伦敦他受苦,是因为他永远躲不开那些集体活动,永远不会真正一个人。
在书中最能表现出思想碰撞,主题的是在16、17节伯纳德、列尼娜、亥姆霍兹三人与元首福帝陛下的对话。
统治者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世界国的那句名言,是说社会、身份,最重要的是稳定,对了达到稳定统治者不惜灭人性,通过各种方式对人们进行精神上的麻痹,使人们感觉自己是幸福的。人们一切都是按照统治者所绘制的轨道走,使他们觉得这就是命中注定。科技是影响稳定的一大威胁,掌握了科技人们意味着人们有了思考,所以统治者只是允许用科学来处理当下最直接的问题,不能让人们进行自己的探索活动。人们不能去追求真理、知识。将对真理与美的追求变为对安逸与幸福的努力。这里就是感觉说是感性与理性不能共存,人们选择理性,选择了普遍的幸福才能使得稳定的轮子不停的转下去,选择了自我,感性的生活却是不能的。人们也不需要任何的宗教信仰,因为普遍的幸福已经麻痹了人们,没有了自我意识,就不会在有精神寄托。以上所说的这些总的来说维护稳定就是要控制人们的思想,所谓控制人们的自由主要还是控制人们的思想自由。人们不能自由的思考任何事情了,人们也就没有了任何的欲望,也就没有所谓的宗教,也就没有了任何可祝福和寄托的,精神寄托的空白是由各种娱乐和感官上的刺激来填补的,人们就如同行尸走肉一样。说一句在书中作者还表述了对于宗教信仰的看法,随着人们的老去,宗教情绪是在不断增长的,宗教情绪的本质对于灵魂来说是那么纯净,那么快乐。它弥补了我们在其他方面的所有欠缺。
通过这个小说,人们还是需要有自己的灵魂,需要思想上的自由,需要有自我意识,需要有孤独,需要人性解放,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会存在苦痛,但是也有能尝到痛的快乐。就像书中说道:我宁愿不快乐,也不要你在这儿得到那种用虚假和欺骗得来的快乐。我们应该争取属于我们的权利。书中快到最后说:我想要上帝,我想要诗歌,我想要真实的危险,我想要自由,我想要善良,我想要罪恶。我就是要求不开心的权利。
《昆虫记》读后感2000字2024
新乡市延津县司寨乡初级中学孟艳莉
看过法布尔的《昆虫记》,我了解了另一个世界。那就是昆虫的世界,它们的世界同样让人着迷。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喜欢、热爱,法布尔的《昆虫记》之所以名声响亮,那是因为他怀着对渺小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去描写的,他不仅是去记实,而是在歌颂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生命。这种爱也深深地打动了广大的读者。读后我感受到生命是平等的,要尊重和热爱一切生命,另外当你做一件事的时候,要投入自己最大的热情,你会收获的很丰厚。
昆虫,很小,小到我们常常忽视了它们的存在。但法布尔却因此获得了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读了这本书,心中深受感动,原来它们的世界也很精彩。昆虫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地觅食、说话、唱歌、跳舞。村庄、田野、河道都有它们的身影,在属于它们的乐园里快乐地生活着。
昆虫是弱小的,但它们的破坏力不可小视。在我们的养育下,举世无双柔顺的卷心菜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我们和家畜当作营养:它的叶、花、芽、茎、根都是有用的,可装饰,也可实用。我们喜欢卷心菜,毛虫也喜欢卷心菜。它们对卷心菜的叶子有很好的胃口,幼虫的身长迅速增加,在破除束缚的疲劳之后,饥饿开始发作,在几个星期之内,卷心菜将彻底毁于它们的食欲。它们觅食得到了满足,卷心菜就遭殃了。而我们人类对它们的防控只能是很勤奋地观察和监视卷心菜的叶子,用拇指和食指捻碎卵床,用脚踩死毛虫。每种生物都有生存的欲望。卷心菜毛虫迫切地要求延长生命,对我们的农作物的危害是巨大的。那它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消灭它,可当它以我们的敌人为生时,又是我们的朋友。看来我们对毛虫的感情是很复杂的,既不能完全消灭,又不能放任自流。
昆虫除了觅食,它们的业余生活也是很讲究艺术的。你听蟋蟀在弹琴,它用四个发音器把歌曲传到几百公尺远的地方,这声音多么大啊!蟋蟀喜欢在暖洋洋的阳光下弹琴,圆浑、响亮、富有节奏感,而且无休止地延续下去。它的生活比阳光还阳光,整个春天它都这样自得其乐地歌唱着,它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它为幸福的生活歌唱。我们现在幸福吗?我们对现在的幸福感恩了吗?我们为幸福歌唱了吗?我们为幸福生活尽力工作、学习了吗?我们在抱怨的时候,我们颓废的时候,想到了光亮了吗?我们是不是应该像蟋蟀看齐,时常弹响自己的琴声,感受身边的快乐,阳光的明媚。我们都喜欢蟋蟀吧,它带给你的不仅是歌唱,更是精神的愉悦,向上的风帆。
喜欢卷心菜的毛虫大家还记得吧。现在让我们再认识一位消灭毛虫的能手金步甲。它是乡野卫士。有了它,卷心菜就安全了。但是金步甲是很残忍的,是残忍的吞噬者,吞噬同伴。战争是残忍的,这小小的昆虫界也充满了血腥。昆虫跟我们人类在劳动和掠夺上多么的惊人的相似。我叹服神秘的自然,更叹服法布尔的独具匠心的细微的观察,为我们展现了真实的昆虫世界。观察,精微的观察,全身心的投入,就像沈复写的《童趣》,明察秋毫,就能发现物外之趣。经常的延长自己的思维,你会成为一个有情趣的人。
观察是需要光亮的,大自然的光亮除了天上的太阳,还有地上的萤火虫。那奇妙的小动物,为庆祝小小生命的欢愉,在尾巴上燃放烟火。从出生到生命的结束,萤火虫在不断地发光,生命不息,光亮不止。我们从中是不是也有所触动。
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法布尔对萤火虫的热爱,让他用心去观察,去体验,用充满无比喜爱的语言描述了那点点亮光。他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非比寻常。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昆虫记》将昆虫世界化做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的法布尔以人性观照虫性,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人们不仅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而且阅读本身就是美的享受。文中运用了巧妙的拟人手法,还有法国式的幽默生动。让我们在探索昆虫王国神秘的同时,不断了解昆虫先生、女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先生还用了许多生动的修辞:比喻、拟人、夸张,把昆虫的动作、神态描写的让人感到如临其境。好象自己也走进了昆虫的王国,和它们一起高兴、唱歌、忧郁。仔细观察吧,你也会发现许多的乐趣。
昆虫一样有着和人一般的生活。尽管它们的生命是那么弱小,那么卑微,那么微不足道。但它们的生活同样很精彩,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尊重每一个生命,自己就得到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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