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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2024 小熊包子读后感。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也许以下内容“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2024 小熊包子读后感”合你胃口!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2024 小熊包子读后感

在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有神奇色彩和刺激感的书,那就是《小熊包子》,听名子,我一开始认为是像包子一样的小熊,可看完,却是大错特错,原来小熊包子就是一个名字,有这样的名字的人物,那肯定会很有意思,对不对?那就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本既神奇,又刺激的书里面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的名字叫熊豆豆,他是个胆小而又不太自信的一个男孩。他有一个秘密,那就是他有一个会说话的玩具小熊,他给它取名叫小熊包子。为什么小熊会有生命呢?因为在它的大衣上有颗神奇的的扭扣,只要一转动它,就会有很多神奇的事情发生。跟它在一起,熊豆豆的生活彻底的改变了,他们俩之间发生了很多的故事,小熊包子可以用它那颗神奇的扭扣唤来夜晚中风马,风马是隐形的,只能感觉到却不能看到,熊豆豆能真实的感觉到风马奔驰在风中的速度以及风马的强壮,真是很神奇。熊豆豆和小熊包子的故事还是要从学校说起。本来熊豆豆是想把小熊包子偷偷藏在书包里不让别人发现,可是小熊包子太调皮了,一直窜出来,还是被同学们发现了,大家都很喜欢这只可爱又活泼的小熊,但它也闯了很多的祸,所以它只能在外面,不能在教室。其中,最让人感动的一件事是,小熊包子帮助了一个叫桂花的小女孩找到了心中的的温暖和爱。

主人公从小熊包子身上学到了勇敢,自信,让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这本书让我知道对朋友要友好、热情、互相帮助,这样你才会拥有更多朋友。在平时生活中,也要做一个自信善良,不怕困难的人。我会以这个为目标,做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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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 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 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 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 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 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著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 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 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2024 寻找鱼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2024 寻找鱼王

寒冷的北风如脱缰的野马呼呼作响,令人瑟瑟发抖,滂沱的暴雨更是如倾盆而下的珠子,无情的打在人们的脸上。一本充满了奇幻色彩的书却在这个冬天成了一颗不朽的星,不断激励鞭策着在黑暗中的人们。

故事中一个志向远大的小男孩拜了大名鼎鼎的鱼王为师,开启了生命之初的捉鱼旅程。在困难、挫折面前明白了持之以恒,不断努力,不轻言放弃的重要性,并靠着自己锲而不舍的毅力与勇敢不屈的韧劲取得了成功。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向厄运低头。记得刚开始学国画时我总是笨手笨脚的,连简简单单的一朵小花我也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完成,看着别人自由自在轻轻松松就能翱翔在书画的世界里,我心里真是羡慕极了;再看看那一幅幅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的国画作品,我心中更是羞愧不已。书中长辈领三里,自己走七里的话语便在这时闪闪发光如黑夜中的一盏明灯为我照亮了前行的路,让我明白光在课堂上的努力远远是不够的,课后的不断练习也是必不可少的,书中的小男孩也如璀璨之星的化身,告诉我了在追求梦想时孜孜不倦的重要性。于是我每天开始练习国画,不管是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从不轻言放弃,而且一有不懂的地方就马上请教老师,日复一日的练习让我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现在我手中的毛笔已经能如自由奔驰的骏马一样挥洒自如啦!看着自己画出的那一幅幅活灵活现的国画我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

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可能会一帆风顺,难免会有困难与挫折,但只要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与困难抗争到底,终有一天会迎来属于自己的成功,绽放着耀眼的光彩!

《寻找鱼王》这本书便会如家人一般,陪伴在我身边,在困难面前给予我无限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四年级:178667544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出自美国文坛巨匠露丝怀特女士笔下的《爱的故事》。这本书曾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书中讲述了在1953年10月,一名l2岁的女孩与表哥梧罗从失去父亲和母亲的噩梦中凭着坚强、豁达的意志而苏醒过来。最终,女孩知道父亲自杀的事实,表哥也知道母亲失踪的实情。他俩用爱的阳光驱散了心中的阴霾。
令我感受最深的片断就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姬赛的外婆告诉了她有关父亲自杀的事实:那是一个秋天的午后,满山遍野的金黄色,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母亲叫小姬赛去叫父亲吃晚饭,小姬赛来到了主卧,她敲了敲门,可是没人,她从窗外往里看。啊!一张脸上满是血,这就是爸爸!姬赛不懂父亲自杀原因,可在今天,她终于了解了。姬赛走到窗前,脸上挂着眼泪。是啊!要是换成我也会伤心的。姬赛的心里一定很难过,她在12岁时才知道真相,大人足足隐瞒了她7年。姬赛是一个懂事、很能谅解别人的孩子,她并没有对大人生气,这体现出了她的高尚品质。
在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但是对我来说,只有梧罗姬赛的表哥,这个人物还令我记忆犹新。他勇敢,因为他了解要想知道有关母亲失踪的事实真相很渺茫,但他却依然相信,母亲会回来的,他很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他豁达,因为他的开朗而成为了校园的风云人物。就因为他的这两个性格,所以具有强大的感染力。
这本书的素材很好,它打开了所有失去亲人孩子的心扉,作者塑造的主人公形象很生动,她把人物的喜、怒、哀、乐刻画得井井有条;这本书的描写很出色,主人公的一举一动都描写得相当细致。这样一本好书是多么值得品读呀!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2024 读马小跳有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2024 读马小跳有感

寒假我看了这本《淘气包马小跳之孔雀屎咖啡》,既有趣,又冒险。这本书还写的是善事。

马小跳,四年级的小男生,一个完好地保持着孩子天性的人,一个理直气壮的孩子。他有情有义,敢作敢为,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背叛。

我喜欢马小跳,虽然他的成绩不好,经常被秦老师叫去办公室,还成为了办公室的常客,但是他天真、活泼、真诚、善良、诚实,所以丁克舅舅、安琪儿、安琪儿爸爸都很相信他,我也应向马小跳学习。 当然,我还有不喜欢的人,就是自以为是的丁文涛,和骄傲的丁爸爸。丁文涛,我想问你,你就是因为想当有品位的人而做出这样的事吗?丁叔叔,你虽然职业优秀,但是内心黑糊糊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所以你的儿子也会跟你一样。 写到这儿,我又想起了自己,我有时也像丁文涛一样,不承认错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是大多数我的心还是和马小跳一样,有一个干净,纯洁的内心。 在书中所讲的这个故事中,让我映像最深刻的故事是这样的:孔雀在咖啡店里非常可怜,整天吃咖啡豆,都开始拉肚子了。小妍姐姐、马小跳、安琪儿、夏林果、毛超、唐飞都不忍心看到这一画面,但凶狠的马尾巴老板强迫小妍:白天,要不停地给蓝孔雀灌咖啡豆,不停地让蓝孔雀拉出咖啡豆;晚上,要和蓝孔雀一起到咖啡店的小舞台上表演。就这样,张达、毛超等一些人就开始有了帮助小妍和蓝孔雀逃脱的办法,在丁克舅舅以及马小跳他们千辛万苦的努力下,终于逃脱了!后来,这家咖啡店就被举报,曾经的孔雀屎咖啡店,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一个笑话。

从这本书中,我就想起了一个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而马小跳就是那个说真话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_550字


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让男孩儿更出色的101个成长故事》
每个男孩儿都期盼着,由一个男孩儿成为一位出色的男子汉。书里有101个给男孩儿看的成长故事,为成长提供充足的养分,让男孩儿梦想成真!如:《三只小猪》让男孩儿机智,《小锡兵》让男孩儿坚强,《勇敢的小裁缝》让男孩儿勇敢,《小木偶奇遇记》让男孩儿诚实,《穿长靴的猫》让男孩儿乐观,《鞋匠和小鞋匠》让男孩儿独立,《快乐王子》让男孩儿富有爱心,《盲人摸象》让男孩儿认识全面另外,一个故事反映出一个道理,比如:《狮子、棕熊和狐狸》告诉我们:因为利益的分配双方互相争斗,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只会让第三者得利,自己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农夫与蛇》告诉我们:恶人的本性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便是对他们仁至义尽,也很难改变他们恶劣的本性,一有机会他们还是会伤害他人。《金斧、银斧与铁斧》告诉我们:只有诚实和不贪心的人,才能得到人们的帮助;而那些贪婪而狡诈的人,必将遭到人们的唾弃。《狮子与报恩的老鼠》告诉我们:世事变化莫测,不要瞧不起弱小的人,强者也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真喜欢这本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不断地从书中汲取丰富养分,提高自己的能力,使我由男孩儿成长为一个出色的男子汉。

我喜欢的一本书 (400字)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五年级:黄正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拓宽我们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来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女孩成长的故事》。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哲理。

读了《最美的月亮》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了只有孝敬父母,关心他人的人才能够受人尊敬,而那些只顾自己,自私自利的人是永远会被人唾弃的;读了《礼物树》这个故事后,我学会了做人不能贪心,因为贪心是永无止境的,而我们能拥有的东西却是有限的,正所谓“知足常乐”;读了《小麻雀》这个故事后,我懂得了我现在还很小,很多很多事情我都要从头学起,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要做到不急不躁,认真细致,这样我才能成为一个聪明的孩子。还有《卖花姑娘》,《两只海螺》,《爱护树叶》。每一个故事都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我。

我觉得这本书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会我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觉得这本书它像一场场春雨,滋润着我幼小的心田;我觉得这本书它更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身上的优点和缺点,并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我的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这本书是我的良师,这本书是我的好友,这本书还是我成长的助推器。通过书中一个个精彩绝伦的小故事,我渐渐找到了契合我心灵的神秘密码,慢慢学会了采集智慧的光芒,还懂得了许多不同的人生哲理,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一句关于书的名言。我特别喜欢读书,而我最喜欢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大作家笛福写的,讲述了贵族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难,全船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全部被淹死了,他漂到了一座孤岛上。在岛上的一个海滩上,发现了沉船的遗骸,他搜索了船上的食物和武器,开始了他长达28年的“野人”生活。在岛上,他种五谷,做面包,养山羊作为肉食来源,制造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容器;十几年后,他救下了一个俘虏,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并且使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在他野人生活第28年,他们乘坐一艘英国船返回了故乡。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种植五谷了。因为没有工具,所以他只好自己制造。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他依然不断地尝试,终于制造成功。他自力更生,什么也不依靠。晚上,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睡觉,周围可能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但是他却没有害怕、没有退缩,依然坚强的生活着。

而我和鲁滨逊比起来就差太远了。在家中,我就像是一个“小皇帝”一样,捧着怕掉了,含着怕化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的自理能力很差,连衣服穿得都不是特别整齐。晚上,我总是疑神疑鬼的,不敢闭上眼睛,害怕突然出来个什么,一下子把我给吃了,所以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我就会紧张的睁开眼睛,往四处张望。

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自愧不如。鲁滨逊那勇敢、聪明,具有大无畏进取精神使我敬佩不已,我要学习他,做一个勇敢而独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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