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斯威夫特。
这一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意犹未尽。
此时我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我用力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种似乎很熟悉又似乎从未见过的古建筑。我环视四周,竟发现自己一生素白的古装,躺在浸着莫名液体的水晶棺里动弹不得。天:我大脑深处的某种东西隐约的告诉我,这是楼兰。
有许多人抬着水晶棺往某个地方走去。我凝听着,楼兰古老的民族音乐浸透哀愁。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葬礼,而将被埋葬的人就是我!我试着侧过头,看到了同样身着素装的许多人。那个步履蹒跚、包头大哭的老妈妈是我的“阿妈”,那个两鬓苍白、佝偻着腰的老大爷是我的“阿爸”。是的,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外族人又攻入了我们城市,飞来的流矢剑射中了饭桌前的我,于是,一个生日宴席伴着刀光剑影变成了葬礼。
孔雀神知道我有多么不愿意离开至亲至爱的亲人们,我的泪混入了水晶棺内的液体中,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我已经死了,只能葬入了沙漠的尽头。
啊,不要!我一惊,便从睡梦中醒了。原来这只是个梦呀!吓坏我了。我觉得很巧,斯威夫特经历了4次旅游,都是有许多重大发现,并且他从中都很直接讽刺、横扫了英国的社会和其他的方面。那我的这一次古楼兰游记,不仅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还让我认识到战争的可怕。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武则天,她凭着一己之力登上了皇位,成为了古往今来唯一的女皇。武则天把神都定为洛阳,作为洛阳人,我以武则天为豪,这是洛阳人的骄傲。
我记得武则天在最后时,说了这么一句“若最后没有人能为我撰写一本我满意《史记》,我将亲自来撰写一本属于我自己的《史记》”。我佩服武则天的霸气,属于她的气质。武则天,神一样的女人。
武元华,在十四岁那年,她的妹妹三汝子被母亲逼嫁一个老汉时,向姐姐元华求救,元华却无能为力,三汝子嫌道儿黑,元华却只能听着妹妹的无助之中的求救。妹妹结婚的那一天,也是元华被宣入宫中做才人的日子,母亲不舍,元华却认为这是一次机会。母亲哭着说:“你是肉身。”元华的回答是这样的:“凿去肉,便是佛。”
有人对于武媚娘是无比唾弃的,因为她一女侍奉两代君王,我也不认同武则天的这一做法,但是你我皆无资格说她这一做法是错的,毕竟她是唯一的一位女皇。
在武昭仪杀害自己女儿为了栽赃王皇后时,很多人看到的仅仅是她的凶狠手辣,但是她这一举动背后亦是有值得我们学习的,例如她做事的果断,又有几人能做到这种不拖拖拉拉,何况是女人,一位母亲。
在李治驾崩后,传位于与武皇后的亲生儿子李显,但在李显登基时,她看到未来国君仍沉迷美色,她为了国运,整个大唐,她当即废了李治,自己当上了女皇。在李显质问她时,她犹豫了,即使她的决定没有改,但是可以看出她的心中是有儿子的,但是她除了儿子,她还有天下百姓,国不可一人无君,没有人主持,国定会混乱。她要站在最高处,为天下百姓照亮。
她在位期间,改大唐为大周,社会更加繁荣昌盛。一个女人又何妨,只要有足够的本事,你就会被别人敬仰!
那数不胜数的花朵都被吹落了,只有那梅花,还在努力的开放着,是那样的鲜艳,是那样的美丽,是那样的明媚。她不畏惧寒风,迎着寒风盎然盛开,把那小园的景色风光都占尽,枝头的梅花疏疏落落,横斜的枝干投在清澈的水中,月光的照射下,影子投在浅浅的水中,一阵阵微风吹来,梅花清幽的香味在空气中飘动。我在黄昏下欣赏着这一美景,,心中欣喜。冬天的禽鸟想飞下来先偷偷地看一眼梅花,夏天的粉蝶如果知道梅花的美丽,一定会销魂失魄。幸喜我可以低声的吟诵,还可以与那梅花亲近,不必敲着檀板歌唱梅花,执着酒杯来欣赏梅花了。
这首《山园小梅》描写了梅花的“形”和:“气”。梅花树枝横斜在水面上,倒影在水中,这便是“形”,在微风的吹拂下,梅花的清香飘在空中。在黄昏下,赏着梅花,闻着清香,有一种惬意涌上心头。
第三句“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把“霜禽”和“粉蝶”赋予人的情感,这一冬一夏的两种动物相对,侧面写出了梅花的美丽和作者对梅花的喜爱,连动物都如此的喜爱梅花,人有思想,岂不是更加能欣赏到梅花的独特的美?
第四句“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樽”,只需要微吟亲近便可,不需歌唱饮酒。从此可看出诗人林逋对梅的喜爱,是藏心头的爱,不需放声歌唱,彼此交心便足以。
回到这首诗的第一句“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通过“众花”与“梅花”的对比,直接表现出了梅花的特点:耐寒。作为开头,这句诗恰到好处,凸显了梅花的独特。
——读«诗经.国风.邶风.击鼓»有感
我坐在千年的古城墙下,读这一句诗。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像读一个梦,不小心惊扰了其中的人,然后断壁残垣,兵荒马乱,跌跌撞撞,跋山涉水……
碎片的故事纷至沓来,串成一个长长的影像,我看的见他的思念她的愁怨。
何时归来?何时重逢?
那故乡的人在等他,等他凯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他常常站在高处,遥望家的方向。他看见狼烟遍地,满目疮痍,他看见青山不再,绿水不回。
他想,那又如何呢,就算是万水千山,就算是咫尺天涯。
情比金坚。
生何惧,死何惧?披上战甲跨上马,死生不问前程路。
他清楚地记得她在月下的娇羞,记得她在花前的明丽。
他清楚地记得她牵着他的衣袖,泣不成声;记得她送了一程又一程,千叮万嘱。
有时候,他真怕自己会忘记,忘记她美丽的双眸,忘记她柔和的轮廓,忘记她柔和的轮廓,忘记她纤细的身影。
太久了,太久了。
他还在等,还在盼,还在想,还在念。
直到所有的年少轻狂被时光偷偷窃走,只留下戎马一生,荒野孤月。
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等来回家的那天。
他长眠于青山的脚下,以一个将士的名义。
他的嘴角含着笑意,因为他记得啊——
那一天,她在他的耳边,轻轻地,柔柔地,对他说——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他伸出手去,想拉住她,一如当年,他的眼睛里闪现着深邃而炽热的光——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肉体。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
有句话这么说:“一千个读者心目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今日看完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我就是其中的一个读者,当然也就有话要说了。
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纯真、善良而有理想的少年,他崇拜自己的父王,并且以为自己以后继承王位也会成为丹麦又一位出色有作为的国君。同时看到自己父母恩恩爱爱,也幻想自己以后会与自己喜欢的奥菲利亚结为连理同样如此幸福快乐。但是,世事难料,在父王死后,叔父继位并且与母后结婚,这一系列的变化来得太快以至于使哈姆雷特开始思考身边的一切——怀疑父亲的死、看不起母亲、不再相信爱情。尤其是父亲的鬼魂将自己的真正死因告诉他之后,他便开始酝酿报仇雪恨,同时也开始思考人生——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但是他也开始放弃自己,觉得人生毫无意义,活着只是为了替父报仇,他的情感没了依托,开始变得疯疯癫癫,这也是折射了一个时代里迷茫的一群人。在复仇的这一个过程中,哈姆雷特伤害了许多人,或许有些是罪有应得,但有那么一两个却是无辜的,例如真正疯了并自杀身亡的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自身还是存在着弱点的,但只要是人,他的性格就难免有弱点,这些都不会阻碍他成为一个英雄,虽然这是悲剧式的英雄,所以他的死未免让人惋惜,不过这也是悲剧所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这是鲁迅先生对悲剧的定义,也正是因为毁灭所以使其变得深刻起来。不可否认的是,哈姆雷特是一个时代的英雄。
在戏剧中,我还读到了贪婪欲望与阿谀奉承,也正是前者是许多人丧失宝贵的生命,而后者是一个人丧失本性,这些人性的弱点无论是放在哪个国家哪个年代都是存在的。所以,在《哈姆雷特》中,我们应该学习哈姆雷特的要学会去克服自己的弱点,从而变得坚定与强大,我想这才是我从中最大的收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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