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在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是出自围城中的一句话。
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就是这么一个人,终其一生都没能冲出这个所谓的“城”你是否也有这种感觉?
每天朝九晚五,一丝不苟,却渴望伏加特,乐队和醉生梦死;想炒了老板,想打破羁绊,想过另一种不曾体验的生活。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一部长篇小说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是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围城这本书中塑造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方鸿渐、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等等具有鲜明特色的人物形象。
记得首次接触围城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高二,我本来并不是那么的爱读书,读书完全是被我一位关系特别好的哥们带的越来越爱读书。
我那么同学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读书,当时我们是住校,他每次都会把生活费中的一大部分用来买书,什么围城啊,管锥编啊等等一系列的书都是他爱看的。当时我并不理解为什么他那么爱看书,但是自从我认认真真的看过围城之后,我明白了,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并不是空穴来风的。第一遍读围城,我只是把围城当做了一本小说去读,只是在留意着围城当中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对书中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当我在读第二遍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书中更深层次的一些东西,比如说书中各种人物的内心思想,以及钱老先生想要表达的更深层次的意思。
钱老先生对书是有着极大追求的,他对书中的字的选择是有着一直敲酌,他的书都着神奇的魅力,让人读着有一股赏心悦目的感觉,更能说是一股欲罢不能的感觉。
围城只有短短十几章的内容却完美的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现状,可以说反映了当时各个地界的不同的民生、民象。围城描述了方鸿渐从国外归来,再到从上海到三闾大学当学校的管理者的过程,最后在国内各地周转反侧的故事。
我们在一遍遍的阅读围城的过程中,会从中一遍一遍的发现不一样的东西。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一般要有这么几个过程,略读阶段,细读阶段,精读阶段。这三个过程是这样说的:首先说略读,略读是说的是大概的浏览一遍全书;然后是细读,也就是一点点的去读这本书;最后是精读也就是把注意力集中到特定的段落中,这样读上三遍对这本书也就大概有了一定的了解了。
书一定要对,而且要多读,这样才不枉人间走一遭。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题记
好一个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好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好一个人民公仆周总理。
周恩来,开国总理,他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用心去铭记的,他为我们这个民族付出了太多太多,他是我们的英雄。
周总理早年在租界看到外国人肆无忌惮的欺辱我族人,心生愤感,而却无可奈何。从而心生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愤慨,这是多么激昂的斗志,多么巨大的决心,只为中华族民可以不被外族所欺辱。我们应该以周总理为楷模,中华当今虽然已经很强大了,但是若是我们安于现状便会退步,从而会导致不好的当年之事发生,为了中华的未来,我辈必须努力奋斗,只为我们的子孙能有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周总理,一生都在为了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安定而奋斗着,哪怕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例外。
文革期间也是他恶疾着身时,但是,尽管如此他仍然尽全力护卫着每一位革命英雄,他认为这些革命英雄,为了国家的兴衰付出了太多太多,四人帮的行为是不对的,他要尽自己所能去帮助这些革命英雄,哪怕,他并不能帮助多少,但他从不放弃。
最后百天,周恩来的身体早以被疾病折磨的吃不消了,但他仍然以高度的热情坚持着工作。医生建议他要多休息,可他认为祖国现在还需要发展,他还需要为祖国付出,所以尽管医生的建议是让他多休息,但他丝毫没有减少工作的时常,始终在高强度的工作着,只为了中国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周总理,从来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当病魔来袭时,他仍旧为了祖国的未来而奋斗,他要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使中国能够更上一层楼,使中国能够改变腐朽的制度,使中国能够重获新生。
周恩来心地非常善良,尽管病魔着身,但是他为了不让自己的同志们伤心,在濒死之际,始终不让自己的理发师来给自己修理一下胡子、头发,尽管此时,周总理的胡子已经很长了,长到能遮住嘴巴了。
周总理一生都在为了人民,为了祖国而奋斗,丝毫不顾及自己的身体,周总理我们以您为傲!
向大家介绍一本书,名为《厚黑学》。被林语堂先生称赞为“世间学说,每每误人,惟有李宗吾铁论《厚黑学》不会误人。读过中外古今书籍,而没读过李宗吾《厚黑学》者,实人生憾事也。”由此可见,《厚黑学》对于爱好读书之人,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
不得不承认李宗吾先生的《厚黑学》中内容涉猎之广,先生之博学,见解之深刻,已经让我不足以用语言概况。首先,这本书的内容对现实生活具有指导意义;其次,先生以新颖的写作方式融合了独到的见解,让该书以耳目一新的方式呈现于人前。最重要的一点,在这本书中,我学习到吾生于世,必须要有自己的做人做事的准则,正所谓无规矩难以成方圆。
愿与君共勉,一起在《厚黑学》中得到各自不同的领悟,以启迪人生。
我坐在灯下,读着《围城》。投射在墙上的影子影影绰绰,竟有了一种苦读寒士的意趣。那是一种简单的寂寞,这或许是钟书隔着文字传递给我的厚重。
《围城》已读过好几遍,却有一种常读常新的意味。每读一遍,心中的感触便愈深一层。那是一种痛,慢慢地,慢慢地啃噬着心脏,钝钝地疼着,不剧烈,却又如此清晰。而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伤口扩散,血流了又凝住,无穷无止,无法摆脱。正如书中那一个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恕我肤浅,我对“围城”最初的认识便是爱情。
我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我倒觉得,婚姻是爱情的一种救赎。爱情是一座围城,四面有高高的城垣,或许还有护城河。而城中住着一群痴男怨女,方鸿渐是,苏小姐、唐小姐是,我们亦是。围在城中,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寻寻觅觅,幻想着蓦然回首后,佳人灯火阑珊下的笑靥。
佳期如梦,如梦佳期。
有多少梦可以邂逅呢?苏文纨因着这梦,孤芳自赏了多少年,错负了年华。不是没有追求过,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嫁了个庸俗无聊的曹元朗。或许,方鸿渐比她幸运,他遇到了对的人——干净美好的唐小姐。但时间不对,地点不对,终是负了彼此。末了叹一句,从来情深,奈何缘浅。
或许,我们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
“有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借苏文纨之口,道出了这洞明的世态人性。
董斜川的附庸风雅,褚慎明的欺世盗名,高松年的浅薄卖弄……《围城》就像一部舞台剧,唱戏的换了一批又一批,在台上演绎着一幕幕尴尬而又苍凉的人生,在城中苦苦挣扎。让人在台下哂笑不已的同时,顿觉人性的悲哀。
有人说,每个人都能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这话不假。能够看穿人性、洞察世态的,通常有两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的大染缸中如鱼得水。另一种则是大智之人,站在精神的高峰,俯视芸芸众生,但笑不语。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入而能出,这才是真正的高士!
有时,我总会不自觉的将方鸿渐与魏晋名士们放在一起,不学无术的方鸿渐显然与谢安之流没有可比性。但我仍固执的这样做,原因无他,仅因为两字:乱世。名士们选择清谈自保,围城中人选择的亦是逃避。这是乱世的悲哀,亦是浮城的寂寞。
乱世出英雄,然而更多的却是懦夫!他们躲在围城中,挥霍着生命,挥霍着曾经的骄傲与不羁,终是,一无所有。而城,依然是城,浮华到寂寞。
《围城》被誉为是一部痴书,而我亦是痴了,因着这望不穿的人间世态,这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夜阑,心不静。
闷热的下午,一时寂寥,我便跑去一楼放放风,想缓解下内心的焦躁。谁料,一楼办公室桌上几本看起来封面精致的书在桌面上整齐的放着,最上面是龙应台的《目送》,嫩绿夹杂着浅灰的油纸封面让我的心一下安静下来,我决定打开看看。
纸页在指尖缓缓滑过,淡淡的文字带着淡淡的忧伤,一点点沉浸入脑海。文字里总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触动着内心最柔软的部分,尤其在读到龙应台在经历父亲的去世时,是个雨天,她没有想到可以站的那么近,距离火葬场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里,她撩开雨失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他们父女的这一别,只有在下辈子才能再续前缘了。我的泪突然涌出来了,一发不可收拾,让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父母,每次离家和父母的目送都是很简单的凝望,虽然掺杂着不舍和无奈,至少我们都知道归期,至少我们可以聚首,至少这都不是最后一次的目送。可父母的年龄会一年年增长,我不敢想象………
很不喜欢离别的场面,尤其目送,无论是送与被送,亲友离别总让人很揪心,这个送别的形式更让人伤感。每次不管去哪我是很少让别人来送的,我害怕在我的一个转身会看到落泪的双眸;也很少去送别人,我恐惧自己那种无奈的不舍。
前几天一次无意间窗口驻足看见楼下他戴着安全帽,提着笨重的包,坐上了每天那趟送他们去工地的车,我就这么看着看着,希望他今天在工地一切顺利,开心。待他系好安全带结束以后,微笑的回望了我一眼,仿佛是告诉我一切都OK了,我走了。原来目送中的一个回望会让一个人心安。
最亲的人之间那种最简单的信任,那种无法复制的依赖,那种推心置腹的倾诉,会让你在一瞬间一段文字的触碰下坚强的堡垒垮塌。这次读龙应台更让我对目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正如有书评所言,“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写满了生命中的爱与感动,写满了儿女情长里的寻常幸福。对我而言,这本书的阅读更让我深刻地体会到做父母的不容易。曾经,总是对父母的悉心照料照单全收,却很少考虑到他们的无私付出,其实他们也有他们的不容易。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说我们之间的缘分只是不断地目送背影,我说这短缘后面是我们自己与父母彼此之间都不知道的,深爱。
龙应台散文中,有父亲的逝去、母亲的衰老、还有儿子的离别。人生中最悲痛而又无奈的事情,在龙应台的笔下,却给了我一种不一样的感动。
这是我看余华小说的第三本。前面看过的两本分别是《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其实每次读完都有挺大的感触的,但是当我想用一些文字记录下来的时候,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所有的内容似乎被作者洗涤,留下了一个空荡荡的我在回忆着书中的点点滴滴。
书中的“我”经历了从出生到成长到离开到回去的过程。一生中遇到了许多人,“我”以真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也换来了无数个短暂的友谊。
在“我”寻求友谊的过程中,也遇到过很多伤心绝望的事情。苏杭的背叛与毒打令“我”苦不堪言,甚至于感激那段日子,高高在上的苏杭跟“我”友谊的决裂。“我会因为寂寞而难以忍受空虚的折磨,但我宁愿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愿以耻辱为代价去换取那种表面的朋友。”“我”当时内心的绝望和撕心裂肺的痛苦或许只有经历过同样背叛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总之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的时候,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好友苏宇遭到了当时黑暗社会的迫害,作为他的朋友,“我”与时代保持对立,毫无畏惧。能够同甘共苦的友情才经得起岁月的考验。
“我”的另外一个朋友鲁鲁是个小小的孩子,他的身边总有无数人欺负他。他幻想着自己有一个高大威猛的哥哥一直在暗中保护着他,并以此来威胁那些欺负他的人。可是当他们知道鲁鲁所谓的哥哥不过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他们变得变本加厉起来。
此时此刻,“我”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欺负鲁鲁。对友情的维护让“我”鼓起勇气,赶走了那些欺负侮辱鲁鲁的孩子,并让鲁鲁告诉那些人,“我”就是鲁鲁的哥哥。可是,鲁鲁所有美好的幻想都被打破了,他怎敢承认自己还有一个这样的哥哥呢?“我”从鲁鲁的眼神中再一次地看到了那种对友情的绝望,这种绝望令“我”寒颤。
文本最令我痛心的部分是作者写下祖父的那一段。在我眼里,他的祖父是一个特别了不起的人物。孝敬自己的父母亲,关心对待自己不是很好的儿子,受到了“我”以及其他孙子的爱戴。如果不是因为社会现实的缘故,祖父应该是一个特别幸福的人。
然而,现实的无情毫不犹豫地在祖父极其家庭中劈下了一道闪电。带着母亲落荒而逃的那一段:“直到后来的一个夜晚,精疲力竭的孙有元脱离了人流,将我曾祖母放在一棵枯萎的树下,自己走远去找水后,他才不用再背着母亲奔走了。连日的奔波让我虚弱不堪的曾祖母,在那棵树下一躺倒就昏昏睡去了。”无奈放下母亲去打水的那么一点点时间里,活着的母亲就被一条野狗咬死了,面目全非。
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我真的痛心疾首,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流。脑海中闪现着无数个曾祖母被吞噬的画面,残忍至极。真的难以体会作者是以怎样的心情以及在什么样的背景之下写下这段文字的。
“祖父晚年的形象就像一把被遗弃的破旧椅子,以无声的状态期待着火的光临。”祖父的晚年一直在纠结悲伤痛苦之中度过。他天天叫唤着自己即将死去,躺在床上哼哼唧唧。他打算绝食把自己饿死,可是肚子承受不了儿媳送来的饭菜的诱惑。祖父只不过是不想给当时一贫如洗的家庭再增添任何负担。想死却又死不了,整天被自己的儿子嫌弃。在临死时,儿子却手舞足蹈,发出了“终于死了”的兴奋感。多么讽刺的一个画面啊!
“孙有元经历了冗长的低声下气之后,在临终之际令人吃惊地焕发了他年轻时的蓬勃朝气,从而使他生命的最后那部分显得光彩照人。这个垂暮的老头,以他最后烛光般的力气,竟然去和那连日阴雨的天空较量。”
“我”在六岁时离开了南门,被一个城市里的家庭所领养。小小年纪的“我”就懂得这个世界的待人之道。我用自己的勤劳和诚实的品格换来了养母的喜爱,在城镇扎根,认识了为数不多的朋友。可是却也遭受了别人的陷害。所谓的为人师表在那个时代的笼罩之下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文本中也不乏幽默风趣的句子:“将他的讲义摊开放在我的桌上,双手撑住我的课桌,唾沫横飞地讲着。我倾听时,仰起的脸上饱尝了他的唾沫,犹如在细雨中听课。而且他还能时时发现自己的唾沫已经飞到了我的脸上,于是他时时伸过来沾满粉笔灰末的手,替我擦去他的唾沫。往往是一节课下来,我的脸就要像一块花布那样色彩纷呈了。”
读到这儿的时候,我的脸上露出了少有的笑容。可是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阵痛楚感伴随着我,似乎看到了后来“我”被两个成年人陷害却只有养母相信我的场景。
回到南门之后,作者写下的文字才让我明白了这本书名的含义。稍作摘录:“我看到了远处突然升起一片火光,越来越大的雨点与那片火纠缠起来,燃烧的火不仅没有熄灭,反而逐渐增大。就如不可阻挡的呼喊,在雨中脱颖而出,熊熊燃烧。”
之所以写下了这些文字,是因为我觉得这本书跟前面两本是有很大程度的不同的。我读完之后最真实的感受就是不真实。特别是作者关于死亡的记录。慢慢回想起那些人物的死亡过程:苏宇、祖父、养父王立强……他们的死亡看起来就像是一部悬疑剧,让人捉摸不透,却又深表心痛之感。
最后依然以文本来结束:生命在面对消亡时,展现了对往昔的无限依恋。每个人都是畏惧死亡的,无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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